虹桥书吧-->小说书库-->玫瑰奴隶王(第三部分)

Duke the Pawnbroker(3)
  男孩却懂得回答:“挛生兄弟的形成有两个情况:当母体排出一个卵子,受精了之后分裂为二,形成了两个胚胎,每个胚胎分别发育为一个独立婴儿,这称为同卵双胞胎。这种挛生兄弟的外貌会非常相似。而另外一种双胞胎的成因是异卵双胞胎,当母体排出的卵子有两个,两个卵子又同时受精,就会发育出独立的胚胎,这一种的挛生兄弟外貌不相同。”
  男孩轻松地通过了志成的挑战。
  志成觉得他很厉害:“你真的懂!”
  男孩说:“所以你要屈服于我。”
  志成问:“你与我是挛生兄弟吗?”
  男孩瞪着眼,表情惊讶,“你?我?”然后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问:“那么你从哪里而来?”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问得真好。” 然后他告诉眼前这一个什么也比他差一点点的小朋友,说:“我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地方而来。”
  “什么?”志成不明白。
  男孩说:“我就是你的优秀版本。”
  志成皱眉,感到非常迷惘。
  男孩轻轻一笑:“我是你那聪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 然后又说:“你是我的下等货,又或称作次货。”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乱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高兴满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吞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内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根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乱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弄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强,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血是红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血液中有红血球,而红血球中含有血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熟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水平比同龄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满足于现状的小学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满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满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强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内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缝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赤赤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干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满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麻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满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满。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皮肤渗进肉中,再渗入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满足:“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压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内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Duke the Pawnbroker(4)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身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索性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 语调十足那些欺 压低年级学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 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流露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欢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欢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欢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满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 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身震荡,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身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缝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粉红色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高,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脱离他。衣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抚慰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压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父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欢他。
  富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妻妾们量身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妩媚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公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父子,父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志成父亲看得很有兴致,志成也看得专心,公子则在旁边解画:“这里是意大利,看,这就是著名的叹息桥,你们准这辈子都没看过,很诗意的呀,与中国人所造的桥完全不一样……”又说,“那是法国人的凯旋门,不错吧,这个角度,能够把整个建筑物无遗漏地拍摄下来,很考技巧。”
  然后,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过后有了见识,你们便可以告诉别人,西班牙是什么一回事。这是巴塞罗那,很有艺术气息吧!而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筑物,哈,叫什么名字……”
  太太走过来看,说:“叫什么大圣堂吧!”
  志成说:“是圣家堂,十九世纪末期由著名建筑师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说:“这是其中的一个方向,名为‘基督之爱门’,上面有六位音乐天使。”
  公子与太太不作声,而志成的父亲则有点尴尬。
  志成父亲不好意思地说:“小孩子胡乱说话。”
  公子便说:“他又说得很对呀!裁缝仔,有点墨水啊!”
  晚上回家,父子俩相对吃饭,父亲说:“志成,我可没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对父亲说:“我喜欢造旗袍,你放心,中学毕业之后我会正式帮助你。”
  志成父亲似乎放心了:“我们不用懂得那么多,只懂得一门手艺就好。”
  志成和应了一声,但他的心愿当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岁那年,父亲中风,不久后便去世。志成非常伤心,还差一年才中学毕业,但已不得不辍学,他要继承裁缝店了。他怀念父亲,常常哭肿眼睛。父亲用过的剪刀、尺子、纸样上的笔迹,都留下了那么浓厚的气息。世上,已没有亲人了。
  静静地独坐一角,志成会想,这些时刻,他不介意那个他到来。他希望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一个他熟悉的人存在。活着,真是很孤独。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色:“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熟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父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父亲。”
  志成立刻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父亲啊!”
  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Duke the Pawnbroker(5)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岁,比志成年长两岁,待在闺中。早前,她往美国留学,但呆了一年,不喜欢,于是又回家来。她读的是大学第一年,但没学到什么,连课也不爱上,美国,令她最怀念的是爵士乐,当地的舅父开了两家俱乐部,她常常窝在那里听歌,回家后,带了大量的唱片回来,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拥有的茶庄在台湾,他们主要经营转运茶叶往欧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间小门市。小玫的家在一个山头之上,四面环山,没有公路往市区,这山头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欢交际,性格很内向,但气质并不是害羞的那种姑娘,小玫的气质是高傲的。
  优雅、冷冷、淡淡。
  蓝太太听说女儿想造旗袍,便为她找来不同的师傅,她也不介意每个也试试。本来她穿洋装,但从美国回来后,她说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厅待了许久,差不多一小时,工人说,小姐有点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闷了,看见窗外是个玫瑰园,于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个很漂亮的玫瑰园,一丛一丛,种了不同品种的玫瑰花。
  玫瑰园很大,他愈走愈远,然后开始有音乐声,轻快的,透着不吵耳的热闹。
  然后,他看见一个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茎一株株放进泥洞中。女郎头上系上丝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裤子,脚上是旧旧的劳工靴子。
  女郎背着他,当感到身后有人,便转过脸来。
  她望着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脸,志成不介意与这脸孔的主人说话:“嗨,你种的花很漂亮。”
  女郎说:“这里所有玫瑰都是我种的,这么多年来也由我一手种植。”
  志成说:“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见他有兴趣,就站起来,指指左边的桃红色玫瑰:“这品种叫涟漪,只有两层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样子清秀。”
  然后又指向一丛白玫瑰,说:“白色的叫雪地华尔兹,当盛放后花瓣会向外绻。”
  她走了两步,站在一丛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绍:“这是天鹅,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后便变为忌廉色,但雨后,雨点会为花瓣打出一点点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后会更艳丽,唯独天鹅不一样。”
  她继续走前,又说:“这一种深粉红色的,圆圆的,有一个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说了:“屏息静气。”
  女郎望着他,怔了怔,低哼了一声,她想不到他的英语那么好:“是的,屏息静气。”
  然后志成问:“正在播放的是什么歌?”
  女郎说:“Duke Ellington的爵士乐,你有没有听过?”
  志成说:“Duke,即是公爵,但我没听过。”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领导的音乐,是多么有气派与格调。”
  气派与格调,志成仰慕这样的形容。
  志成问:“你们的小姐喜欢听?”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问:“你们的小姐喜欢玫瑰?”
  女郎点头:“因为她叫小玫。”
  志成又说:“但她种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觉得很可笑,她连续笑了很多声。
  志成指着一种大大的、橙色与黄色混合的玫瑰,问:“那种叫什么名字?”
  女郎说:“Michelangelo。”
  志成说:“米高安哲罗?那个伟大的雕刻家?”
  女郎说:“他更是建筑师与画家。”顿了顿,继续说,“这种玫瑰像是从黄色底色画上一条条橙色条纹一样,于是以伟大艺术家的名字命名。”
  志成望了望这花园,看到一望无际的玫瑰,然后他便说:“你是花王的女儿?”
  女郎说:“我是花王。”然后女郎反问:“你是来造旗袍的?”
  志成说:“是的,来等你家小姐。”
  女郎说:“你以后来替小姐量身时,到花园与我说说话啊。”
  志成当然不介意,甚至是求之不得:“除了玫瑰,我们也可以谈别的事。”
  “当然啊。”女郎笑笑,然后她望望天,说:“太阳太猛烈,我要回去了。”
  说罢,她走到有帘幕的一角,关上唱机,志成看见,Duke Ellington原来是黑人。
  志成问她:“你也喜欢听?”
  她点头。
  “你有你小姐的品味。”他说。
  她又点头。
  然后她走了,志成则返回偏厅。后来有人传话,说今天小姐不舒服,不量身了,又给志成打赏了少量金钱。志成有点没趣,但因为那花王很讨他喜欢,因此,他决定还是会回来。
  晚上,当主人来访时,志成特别留意他的一举一动。那个人的步伐是大步而稳重的,然而却又不沉重,显得轻松而自信。那个人的笑容,正中带邪,目光都在闪;那个人的眼神,能说话;那个人就算挥一挥手,也充满力量。
  志成明白,像那个人的话,就十分有吸引力。
  主人说:“你好像有点不妥当。”
  志成说:“别管我。”
  主人说:“我管你?明天你跪地求我,我也不会理会你。”
  志成说:“我求你做什么?”
  主人说:“明天你便知道。”然后又补充一句:“放心,我不会怪你后知后觉。”
  翌日,志成起床后便接到通知,茶庄的小姐想他再走一趟。那样,志成就精神抖擞了,他决定先买一束玫瑰。他看到不同颜色的玫瑰,不知是什么品种,好像没有她亲手栽种的漂亮,然而,玫瑰就是玫瑰,他还是想送给她。
  志成买了一大束玫瑰,他把玫瑰和随身用具放到一个大盒中。

Duke the Pawnbroker(6)
  被接到山中豪宅之后,这一天他不需在偏厅中等待,工人直接领他到小姐的房间。那房间在三楼,沿路而上,传来抒情但轻快的爵士音乐,志成知道,今天的工作大概会是愉快的。他在转角处向窗外望去,那片玫瑰花园上,没有漂亮花王的影踪。临走时,他要查探一下。
  工人领他走到一个大房间,志成把门推开,便看见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的一个女子,她背 着他而坐,那法国式的浅蓝色宫庭座椅后,志成只看见她的半个头,还是背着他,只有黑头发的半个头。约四呎之距,就是唱机,黑胶唱片在转,音乐是没有歌词的,无人在唱,只有色士风、喇叭与钢琴声。
  座椅旁是小茶几,放有一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红色,花瓣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小姐的脸。
  小姐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唇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身上穿着米白色旗袍,暗闪着隐藏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白色蕾丝,在左边襟的位置,插上两朵浅紫色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小姐啊。”
  然后她笑了出来,果然,玫瑰绽放了。
  志成的脸瞬间红起来,他猜不到。
  小姐说:“你不是想说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实是昨天那个比较……”但他当然不可能这样说。
  她指一指旁边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来,他还未曾说过一句话。
  小姐说:“你答应过我会与我说话。”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说话了?”小姐问,“你有阶级歧视。”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后小姐说:“你就当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说话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轻轻抚摸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问:“这又是什么品种?”
  小姐高兴地回头看他,“Anna Pavlova。”
  “很美。”志成赞赏。
  “是的。”小姐很高兴,她自我介绍:“我是蓝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说:“我是李志成。”
  然后小姐伸手出来。
  志成看见,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来,与小姐的手一握,小姐的手前后只伸出来五秒,但志成会在以后的日子记起,小姐的手有多漂亮。
  小姐,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紧张,但觉全身肌肉在萎缩。
  小姐怔怔地看了他数秒,继而又把她脸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点,她想他放松。
  志成清了清喉咙,正努力不要让自己失仪,他开始找话题:“花园……”
  小姐礼貌地等待他说下去。
  “源自上古时代……”志成开始说出他对花园的知识,“在上古时代已灭亡的巴比伦帝国中,相传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园,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妻子受思乡之苦,因而建造这所平台层层草木扶疏的花园。花园代表天堂般玩赏乐园的理想。”
  小姐很愕然,因从来未有听闻过,她的反应是:“啊呀……还有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小姐摇头,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迷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宫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小姐说:“我还是喜欢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 然后,小姐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小姐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小姐身后,小姐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缝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小姐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色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液调和而成般美艳。小姐满足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内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见了,脸上流露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小姐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这一次,裁缝又没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日,实在太刺激。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小姐。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小姐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荡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小姐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着恳求的神色。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姿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Duke the Pawnbroker(7)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唇紧紧合上,目光内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满男性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缝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身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满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强势的,叫人屈服的。
  高高在上,无惧,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缝,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插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插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脱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力不从心。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吸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隔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裤,他已不似一个裁缝,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工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 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 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 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 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Duke the Pawnbroker(8)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 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 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爱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粉红色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色的麻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性。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淫荡。
  她拍了拍腰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白色的,因为爱神Aphrodite赤足奔跑过玫瑰花田,足踝被刺伤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变成红色。”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吸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白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插在身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插一枝白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诱惑。
  她又惊恐了,眼神闪动不定。是的,那该是个怎样的秘密?他俩什么也没做过,会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没有啊没有啊……
  然后,当她把目光安定下来,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后,真相又显得太过坦白了。那欲望,就是一个秘密。
  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迷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花瓣中,把她卷进去。红色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激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日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唇就落在她的唇上,是一种压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缠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脱离了他的吻。强忍着,不要泪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小姐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立刻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白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渴望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力不从心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满意了,饱满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欲来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高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高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贱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Duke the Pawnbroker(9)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压着他。
  那摇头的姿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小姐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失意的打击,而他的小姐则筹备着终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小姐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缝也不满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身。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小姐面对小裁缝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根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身,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身长。
  他问:“请问小姐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交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小姐,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胸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腰围,她的腰很幼小。
  最后是臀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 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Duke the Pawnbroker(10)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
  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公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公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公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摸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血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毛孔吸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舔着玫瑰,在激情中意图把玫瑰吞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真实。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立刻乞求了:“不—— 不要——”
  主人很高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欢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问:“你害怕?”
  他没回答,那当然了。
  主人很满意:“那是我最爱看的。”
  他很忧伤,流露着求别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绽放出一个魅力无双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来,如说及梦想般兴奋,“叫她失忆,忘了你是谁,记不起你们有多相爱,一切也烟消云散,你像是从来没有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一样。”
  “不!”他垂头。
  主人总结:“你是个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主人侧起脸,朝他垂下脸的角度窥望去,主人要看他惊惶悲苦的神色。主人是为着这种享受而来,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会,主人把头转了转,舒筋活脉,又松了松双手,差不多了,他宣布:“我看够。”
  他呼了一口气。
  “暂时。”主人双掌合拢,微微鞠躬。
  这一天,主人有礼地告辞,临行前教训了他几句:“别以为你是我,你从来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恐惧,你愈恐惧我便愈喜欢。想我对你好?那你再恐惧点吧!我满意,我享受,你便有好日子过。”
  他低着头,他的身与心,都在颤抖。
  主人说:“当铺老板,你用你的无畏惧交换了我给你的青春、财富、权力,还有爱情,细心想想,你还是有赚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头:“难得我喜欢!”说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轻轻掴打了他的脸,来回两次,流露着嬉戏般的藐视。
  “奴隶,聪敏点吧!”主人说。
  然后,他抬头,目光中流露着后悔的神色:“那时候,我不该盼望你。”
  主人有点愕然,但不嬲怒。主人点点头,皱了皱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隶就苦笑。
  主人朝着他展露夸张的、自信十足的笑容。主人摊摊手,表示:“我也不能帮助你。”
  谁能在开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运的操纵?

胜利者和失败者(1)
  一清早,公爵便抱着小玫吃粥,吃的是番瓜粥,香甜正气。
  小玫坐在公爵的大腿上,一口一口喂进他的口中,他很满足,笑得瞇起眼,吃得兴起时,忍不住又捏妻子的臀部,小玫叫,他就笑。
  小玫告诫他:“笑什么?笑笑笑……你的鱼尾纹快比我更多!”
  公爵双手握着小玫的腰,小玫喂他吃多一口,他的手指就上下拨动,嬉皮笑脸:“很滑很滑……的胖腰……”
  “嘿!”小玫放下了粥,“不喂了!”
  “喂吧!”公爵哄小玫。
  “不喂!”小玫说,“你瘫了我才喂!”
  “啋!”公爵做了个八婆手势,“哪有人咀咒自己的老公?”
  “手多多。”小玫在公爵的大腿上扭了扭腰。
  “男人不手多女人不高兴。”公爵继续在小玫的背上游来游去。
  “变态!”小玫跳到地上,“由朝到晚都想着同一回事!”
  公爵拉着她的手,不让她走,“回来。”
  小玫已走了两步,被他拉着只好回头,“好吧,”她对他说:“猜谜。”
  “猜谜?好吧。”公爵同意。他把小玫的左手手腕翻过来,肌肤平滑如丝,昨夜又一次的自杀,此刻,不见半分痕迹。
  小玫问:“请说出谜底。”
  “花生糖!”公爵胸有成竹,他放下小玫的左手。昨晚,他好像也说了同一个答案,他不大清楚。
  “又错了!”小玫用手指碰了碰他的眉心,继而呢喃:“你是不是说过这答案……”
  “不!花生糖!没有!”公爵说。
  “好吧!”小玫笑,“今日开工了!”
  公爵说:“今日哩……我由今日开始,专职服侍一位青春少艾。”
  小玫瞄他一眼,“最好你被人勾了去,免得我日日夜夜应酬你!”
  “好!我就去追求其它女子!” 公爵竖起食指,一边走开一边点头,流露着被点化了的神态。
  他一直走出去,走到忠孝仁爱礼义廉的跟前,才放下食指。
  阿仁问:“李老板,你竖起手指代表了什么?”
  公爵答非所问:“今日我们讲解‘庾公不卖马’。”
  八股时间又到。
  阿礼问:“庾公何许人?”
  公爵便说:“魏晋时代人。话说庾亮有一匹凶悍难驯的马,花了很多心力也驯养不了牠,下人便提议庾亮把马卖给别人,免却烦恼。可是庾亮教训下人:‘怎可以把有害自己的东西转移给别人呢?’此乃庾公不卖马之典故。”
  大家介乎明白与不明白之间,阿忠问:“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公爵便说:“大有关系!从今日关始,我们要扶助Genie成材,只把好的东西教她,坏的素质,我们一律不让她沾染!我们要为当铺竖立良好榜样!”
  阿廉又问:“李老板,从前那一套还可以派用场吗?Mrs.Bee诡计多端,心术不正,你那么正直,会不会千年道行一朝丧,就这样输给她?”
  公爵淡然地说:“放心,我们不会输的。”
  大家就不作声了。
  公爵继续说:“记着,要把一切最好的给予Genie,从前我们旧铺剩下的青春美丽财富,统统不要了,我们要落足本钱,把最好的给她!”眼看公爵说得慷慨激昂正气凛然,忠孝仁爱礼义廉只好齐声和应。是的,公爵从来都是对的。他总走一条又对又正又直的大路,光明正大。
  ***
  那边厢,Mrs.Bee更爽快,她把一张纸递给阿申,上面有一组数目字。
  她说:“任由你怎样用也可以。”
  阿申看着那数十个数字,问:“这些数字由何处而来?”
  Mrs.Bee 把眼珠溜向上,眨了眨眼,耸耸肩:“你的生日加我的生日加上次买的那个手袋的价钱,再加麦当娜与男人上过床的数目……加起来,就是幸运数字!我也不记得我还加了些什么……斑马身上有多少条黑色斑纹?”
  阿申但觉信不过。
  “放心好了!你是我的筹码,我不会叫自己输。”Mrs.Bee显得不耐烦,甚至没打算再望他。
  阿申不再打扰 Mrs.Bee,他就像所有得着神秘数字的人一样,把数字分拆又组合,然后,到投注站买了六合彩和三T,如常地运用了这一堆没有根据的数字。
  阿申和Genie今天没见面,他们只是以电话联络。
  阿申说:“你那边有没有特别的事情发生?”
  Genie说:“李老板叫我到何黄张律师楼,我正在途中。你呢?”
  阿申说:“我猜Mrs.Bee叫我去投注站。”
  Genie反射性地问:“投注?用你的钱还是她的钱?”
  阿申醒觉:“用了五百元,不知可否向她取回?”
  挂线后,两人都心生疑惑。今天,是比赛正式开始的第一天。虽没有明言,但一看而知,这项目是比赛财富。
  Genie在律师楼听到一件极奇异的事:一个在大溪地的远房亲戚刚刚去世,留下一笔遗产给她。
  Genie问:“有多少?”
  律师便说:“三亿。”
  Genie瞪着眼:“三……”
  律师再说一遍:“范小姐,是三亿。”
  Genie的口继续张得很大很大,像是脱了牙骹的人那样,合不上来。
  阿申在黄昏的电视节目中得知,他买的六合彩中了头奖,派彩是独得彩金三千万。而在翌日,所买的三T又中了,又赢了数千万。他早知道了Genie得到三亿的财富,他亦不甘示弱,连续数星期继续买六合彩和三T,又继续百发百中。一个月后,他所持的现金,数目已与Genie所拥有的遗产不相伯仲。
  那一晚,他们在最高级的餐厅吃晚饭,那餐厅的景致是整个海巷,而侍应都会说一点法文。
  毋须正襟危坐,也没有半点不自然,他们有的是钱,他们有权享用世上最昂贵奢华的晚餐。
  在这一个月来,Genie的心情都激动,她说:“原来,是真的。”她望着阿申,声音有点点沙哑,她有狂哭的冲动。
  阿申明白她,伸出手来按住她的,他说:“看,我们快可以拥有全世界。” 他望了望窗外景致,神情倒是冷傲而高不可攀。
  Genie摇头,深呼吸,仍感到不可置信。她自顾自说着:“得到那笔遗产之后,我告诉父母,他们才记起那远房亲戚在我满月时来喝过一次喜酒,之后就移民到大溪地……你说,世事是否奇妙?”
  阿申望了她一眼,呷了一口红酒,又望了望窗外的景色,又多呷一口。
  Genie继续说:“我们去看楼,三亿啊,多买几层都行啦!我打算在南区先买两幢独立屋,一幢父母和弟弟同住,另一幢自住。我终于也有私人空间,而且是那么一大片,大概,我在房间内跑步也会喘气。”
  Genie的眼角已凝着泪光。
  阿申仍然瞪着他的红酒,然后皱起眉。他叫了侍应来,问他:“这瓶酒是不是最贵的?”
  侍应看了看酒瓶上的卷标,便说:“我们尚有一瓶珍藏,价钱是八万元。”
  阿申反而安心了:“就换那一瓶。”

胜利者和失败者(2)
  侍应恭敬地离开,临行前躬了个鞠。
  阿申说:“我已厌了second best。”
  Genie笑着说:“不会的了,我们已是有钱人……非常有钱的人。”Genie的目光内有梦幻一样的温柔。
  阿申的眉头仍然紧锁,拨弄着碟上昂贵的法国松露菌。
  Genie说:“我想去环游世界,住最好的酒店,到米兰和巴黎shopping……”
  阿申忽然说:“你自己去吧!”
  Genie望着他。
  阿申说:“我打算成立一家公司。”
  Genie静静地待他说下去。
  阿申说:“有了钱,我想做生意,你知道,我一直希望成为建筑师。”
  是的,阿申仰慕那行业的品味和地位。
  他说:“我不会花时间再读一个学位,我打算买下别人的建筑师楼,我做老板。”
  Genie听了很高兴:“阿申,你梦想成真了!”
  阿申便说:“我不会只满足于钱。”
  Genie很支持他:“你一定成功的。”
  阿申坐言起行,高薪聘请了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然后认真地收购了一间合意的建筑师楼,他成为了一间八十人的公司的老板。
  前后不过三个月的事。三个月前,他才是一间机构内毫不起眼的一个小主任,再之前的日子更不消提,十万元积蓄,已经是生活的全部。如今,竟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
  今天,他日常阅读的数目位数,一定是长长的,一串一串的零。他走进办公室,职员对他谦恭点头。开会时坐于主席位置,他不需要再为一个议题争取发言机会,只负责听别人说话,他一开口,就变成别人的金石良言。
  他过着他认为有品味的生活。人生,开始在他的掌握之内。男人,是该运筹帷幄的。
  阿申连行路的姿态也不同了,昂首阔步,每走一步,都能走出理想。
  商品广告中的“光明人生”,就是如此一回事。他不再是无名小卒,他是主将。
  Genie在阿申开创事业期间,与父母一同游历了半个地球,她去了意大利、希腊、德国、法国、英国,不停地购物,酒店内的bellboy紧随其后、搬搬抬抬。
  她学懂了在法国买珠宝的豪爽,可以一口气买五百万。买衫买鞋,她可以在VIP房中慢慢拣,出入有司机接送。然后,她觉得自己像个公主,而父母摇身一变成为国王与皇后。
  看见报章中的上流生活不再羡慕,反而有的是批评,“什么?三十万的戒指拿出来让人拍照?”又或是,充满共鸣:“是的,钱太多,真的不知何处放。”于是她决定再努力购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在香港留了一星期,视察大屋的装修工程后,Genie又飞到纽约去,只为看两出歌剧。继而转飞往加勒比海,她要像富有的外国人那样,在最昂贵的沙滩上晒日光浴。
  同一个太阳,但因为收费昂贵,是故连阳光也灿烂明媚温暖一些。
  致电阿申,她希望他来陪伴她。然后阿申说,公司参与竞投一项计划成功了,会举行一个小型庆祝会。
  “你该以老板娘的身分回来参与。”阿申说。
  实在太动听了,于是Genie坐头等飞机飞回阿申的身边,盛装打扮,出席他的庆祝活动。
  Genie真的变成Genie,是自由自在的小仙女,美丽、富有、无忧无虑。
  住进新屋内的第一晚,就不能入睡,头顶上不再是双层床上铺,换上了高高的天花板和雅致的古董水晶灯。大床由英国运来,是古董床,据说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她虽然不大清楚,只知的确很优雅漂亮。床单是法国货,真丝,躺上去冰冰凉凉,如一个温柔软绵绵的怀抱。还有,那梳妆台是葡萄牙古董,镶有雕花的瓷砖装饰,地毡是土耳其运来的,花了十万元,地毡上那些花卉图案,如真花盛放那样。欧游时她买了一间娃娃屋,内有十间房子,高三层,袖珍的家俱全部人手制造,那些娃娃杯碟,如指头般大小,但碟子上的花纹仍是细致清晰。数十万元的一套玩具,她玩了半天,就搁到睡房旁,不再碰,也没有任何内内疚,她有绝对权利去浪费与奢侈。
  这就是Genie的房间了,相比从前一家人住的公屋,大了十倍。“这就是光顾了当铺的结果啊!”她告诉自己,那是一生中最自豪的决定。
  偶然会与公爵联络,他关心她是否适应新生活。
  “已经四个月了,做了四个月富翁习惯吗?”公爵问她。
  Genie笑得很灿烂:“很开心啊,梦想成真……不,作梦一样。”
  “最开心是什么?”公爵又问。
  Genie眉飞色舞,一口气说下去:“shopping啦,见什么买什么……不用忧柴忧米,不用看人面色……父母也生活得好……觉得自己不再白活……”
  公爵微微笑着,分享她的兴奋。
  “但我想问问,”Genie说:“钱用完后会不会再有?”
  “嗯……”公爵拖延时间后才点头,“有。”
  Genie欢呼:“太……太好了!”
  “答应了你的富贵,我就不会要你有一秒钟贫穷。”
  “哗!”Genie把手指放到牙缝中,欣喜若狂。
  “不过。”公爵说:“你且听我说。”
  Genie端坐着说:“是。”
  公爵说:“财富并不选定一个主人。今天财富拣了你,明天就称别人做主人。”
  Genie在心中“啊”了一声,当下有点当头棒喝。
  公爵说:“拥有财富是没有用处的,拥有心中的真正快乐才是重点。如果你拥有财富,但却无法真心快乐,财富也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我明天就拿走了你的财富,送了给其它人,你就什么也没有,财富于你而言,根本就如没有出现过一样。你有过的只是钱,却与快乐无关。”
  Genie说:“你放心,我会好好想想该如何利用我的财富。虽然,到今天为止,我也仍然只想shopping。放心啊,今天我很快乐。”
  公爵问:“你与男朋友的感情还好吗?”
  Genie说:“没有改变!他忙于做生意。”
  “唔。”公爵点点头,“有烦恼可以来找我,只要你一来临,我就会出现。”
  Genie说:“李老板太好人了!”
  公爵说:“照顾你是我的责任。”
  的确如此,她是他的客人,他便有照顾她的责任。
  ***
  Mrs.Bee也用同样的方法与阿申沟通。
  “得到财富的感觉可好?”她诚恳地询问。
  阿申流露着傲视同行的神色:“我已是人生的主人。”
  Mrs.Bee听了,就大声说:“好!”还在台上拍了一下,“不枉我挑选你,你完全知道游戏是怎样玩的。”
  阿申微微一笑:“今时已不同往日。”
  “果然是聪明人。”Mrs.Bee点了点头。
  “我会以我的财富满足我的野心与理想。”阿申说。
  Mrs.Bee替他接下去:“所向披靡,以敌杀敌。”
  “这个世界,会归我所有!”阿申说罢,就哈哈哈大笑。

胜利者和失败者(3)
  Mrs.Bee也陪笑。她喜欢他,但觉与他沟通无阻,语调相近。
  半晌后,Mrs.Bee问:“你与Genie的关系仍然好吗?”
  相亲相爱亦是典当的愿望之一。
  阿申就说:“没大问题。只是……较少机会见面。”
  Mrs.Bee替他解释:“你太忙了。”然后说下去:“男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阿申很欣赏她这一句:“Mrs.Bee很有智能。”
  “谢谢。”Mrs.Bee欣喜地笑了笑。
  “该是我向你道谢,你让我的人生不再相同。”阿申说。
  Mrs.Bee说:“等着瞧吧,以后的日子,会一天比一天精采。”
  阿申与Mrs.Bee四目交投,两人都十分满意。
  ***
  那一天,公爵就与Mrs.Bee会面,第一个回合已终结。
  Mrs.Bee喝着红酒,摇了摇酒杯,斜眼看了看公爵,然后说:“简直无法比拟。”
  公爵气定神闲,“只不过是第一回合。”
  Mrs.Bee笑说:“哈哈哈哈哈!单单看那质素,已经知道结果!那个乡下妹怎与阿申比较?有钱就只想着买买买,阿申的视野就广阔得多?”
  公爵垂头,扬了扬眉,牵动了嘴角,没有作答。
  Mrs.Bee仍然一脸得意之色:“你挑选了乡下妹,责任你自己负。彻底失败,简直是烂泥!”
  公爵叹了一口气,便说:“无人可预知事情走下去的结果,也请你别骄傲,骄兵必败……”
  Mrs.Bee听见类似八股的言论,就立刻皱眉头,叫出来:“你又要说什么?”
  公爵笑了笑:“龟兔赛跑。”
  Mrs.Bee急急摆手,遏止:“走走走!别又惹我头痛!”
  未听,已经害怕。
  公爵掩着嘴笑了两声,就转头准备离开:“忠言逆耳。”
  Mrs.Bee已开始头痛,她拍打自己的前额:“够了够了!别再讲道理!今日到此为止!我今次赢了……说完说完!”
  公爵对胜负利没有异议,他反而一边离开一边大笑:“哈哈哈哈哈!”
  “神经病!”Mrs.Bee咒骂他:“输了仍在笑!”她昂首阔步走回她的范围之内,沿路上的米白色女人无不恭敬地向她鞠躬。
  幸好,虽然头再痛,心情仍然佳,这个回合,明显是她高分数,阿申的表现超乎想象的佳。Mrs.Bee对于最终的结果显得乐观。
  她走进办公室,自信地坐进她的大班椅内,自转了一圈,说了句:“最后,只有我一个老板!”说罢,就哈哈大笑。
  今日心情真好,没有人要受罚,无人要进升降机。Mrs.Bee的心情,很久没有这样好了。
  ***
  公爵回到茶庄后,就向小玫撒娇:“美人——”
  小玫正播放悠扬的Duke Ellington的《Sophisticated Lady》,唱着精巧而有深度的女人的美态。
  公爵一脸陶醉,一直走到小玫的跟前,俯身跌入她的怀抱,脸贴妻子的胸脯,夸张地唉声叹气。
  小玫没好气地想推开他,他却又抱得更紧,“怎么了?”
  他仍在撒娇:“我输了。”
  小玫用手指勾起他的下巴,取笑他:“输一次就气馁?”
  公爵扁嘴:“那婆娘……唉!”
  小玫捧着他的脸,说:“你放工了。”
  公爵当然趁机吻她,深深地吻:“对了,放工就做放工的事!”
  小玫推开他:“别啊!”
  “老婆仔,我要老婆仔亲亲!”公爵捉着她不放开。
  小玫觉得他烦:“好吧好吧,告诉我今日发生了什么事。”
  公爵又把她再次拥进怀中:“现在我又不想说了……我要亲亲!”
  “喂!”小玫挣扎。
  “美人……”公爵软硬兼施地把小玫抱到床上。
  然后,一夜缠绵又开始。他替她解开旗袍的扣子,伸手游进她的衣襟内,他把她的胸部握到掌中,然后吻她的脖子,贪婪地,饥渴如战乱中的孩子,试图从母体中吸啜着些什么。他的手掌愈游愈下,找着他要找的,然后满意了。他把她的旗袍退下来,凝视她的胴体,这一副他爱了很多很多年,仍然爱得发疯的胴体,不再晶莹了,不再如同少女了,但他仍然痴恋着,他的眼睛,他的心,都未曾嫌弃过。他爱她爱她,永恒不竭地深爱着她,永永远远,她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渴求,日出而作,为的就是可以在晚上靠着她来憩息。
  后来他们都累得不能动了,他伏在她的身上流着汗喘着气,当然,他没忘记要称赞她。
  “很香很香,一身都是玫瑰香。”他的手在她的身上,仍然温柔。
  她笑了两声,感激他逗她高兴。她没说话,但觉情绪跌进一种忧郁中。已经是夜深了,忧郁忧郁,不想不想,但又来了。
  他再说了些什么,然后让她睡去。当她合上眼睛,他就吻她的眼睛。王子吻了公主,公主就睡得香甜。
  公爵的精神回复了,他就如常走进裁缝房间,今晚,他不造一件新的,他为她改旧旗袍。她胖了点,穿在身上有点过紧,他想起那紧窄的腰间,有一截肉隆起来,就觉得可笑了。一边修改一边笑,那截肉嫩嫩白白犹如婴儿肥。
  不明白为什么她总是那么可爱,连一截肥肉也如此讨他欢心。
  然后时候正好,他放下手中工作。这晚,他改了三件,明晚继续。
  公爵走回寝室,刚步入房门边,已嗅到一股腥味,那是血的味道。
  刚才欢欣散尽,他神色凝重。爱情有残局。
  小玫的左手手腕割开来,血染到床褥上。她睁着眼,意识迷糊,喃喃自语:“让我死。”
  公爵抱起她,吻了吻她冒汗的额角,然后替她包扎伤口,他轻轻说:“你死了,我怎办?”
  她淌下泪来:“我迟早也会死,我一定会比你早死。”
  他说:“但不要是今天。”
  她继续她的无路可逃:“如果你爱我,就让我早走。”
  他也想哭了,抖震着唇,说:“如果你爱我,就留在我身边,不要走。”
  她张开口,想大叫,实在太痛苦,然而又苦无力气,以致叫不出来。
  她明白。只是更加抵受不了死亡的渴望。
  他不想再忍下去,哭了出来。他抱着她的脸,流着泪凝视,她面容痛苦。一切,从来从来,都是他的错。
  他的声音哽咽:“你死了,我怎么办?”
  他已泪眼迷蒙,然后,感觉到她的身体正微微抖震。
  不可以拖延了,因此,他就说 :“谜底是——”
  她的目光闪掠过一抹闪动,听到这三个字,她就跌入他那催眠的时空。
  “香肠……”他含着泪,“煎蛋……”继而哭笑不得。
  她入睡了。从这一刻开始,她就忘记了她有多么伤他的心。
  忘记了忘记了。遗留下心碎的他。
  他放下她,吻了她的伤口,让伤口在一个幻象中复元。然后更换床单床褥,再把她抱到床上安睡。
  重复又重复,这十数年来,他都做着相同的事,小玫在这些年来的每一晚,都深深伤害他。手腕是她的,但伤了的是他的心,她割开来的,是他的心房。她没流过血,流血的都是他。满床满地,都是她割到他心上的血。

胜利者和失败者(4)
  他每一晚都伤心,不朽的,正如他的爱。
  痛楚与爱情,都没有尽头。
  心力交瘁。
  他抖震着双手,轻抚爱妻的身躯,她堕进了睡乡,脸上流露着无知的甜美。他仰脸吸一口气,寝室内,都是玫瑰的味道。曾经,他的妻子天真健康快乐,每天的烦恼,只是玫瑰不盛放。
  他很愤怒,是谁令他深爱的人暗夜自残?
  他决定要说清楚。
  公爵走到书房内,一直地走,书房就为他伸延又伸延,知识,为他不断地增长。
  当他停步了,就看见跟前有一个背影,那背影站着,低头看书。
  那背影轩昂、磅礡、性感、充满权力。那一定是个吸引的男人。
  那背影是他的主人,主人当然比奴隶漂亮。
  公爵对那背影说:“我求你,停止。”
  背影转过脸来,是一张容光焕发的俊脸:“你脸色很差。”
  公爵深呼吸,他脸色的确差:“小玫不能死。”
  “不能死?”主人孤疑,他把书合上,“人总要死的呀!”
  公爵哀求着:“但你不可以每晚要她自残。”
  主人瞪着眼,说:“当铺老板,别忘记你以你的恐惧交换了你所拥有的一切,恐惧就是你的典当物。”
  公爵悲苦地垂下头。
  主人说:“那我怎可以白白让你轻松过活呢?我要你恐惧嘛。主人怎可以让奴隶占便宜?”
  公爵尝试说服他:“要我惧怕,你有其它办法。”
  主人皱眉,又做了一个“要不得”的表情:“你怎好意思与我讨价还价?”
  公爵望着他。
  “你正做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主人说。
  公爵很愤怒,但仍然容忍着。
  主人说:“一直叫你不要对那些客人好,你却就是天天替我做善事,因何你要强化客人的灵魂?唉!”
  主人叹息,然后又说:“那些人,贪心嘛!贪心的灵魂,你还善待他们干吗?”
  公爵没说话,这一点他不能否认。
  “还有,”主人说:“你不能令那个女人赢,今次,你已经输了。”
  公爵说:“她会输的。”
  主人瞄了瞄他:“别丢男人的脸。”
  公爵说 :“我替你办事,你要答应我小玫的生命。”
  主人一怔,然后指着他:“啧啧啧。”他边摇头边说:“都说你没有实力!”主人一副看不过眼的样子:“最高程度的男女关系,是你去占有她,而没有被她占有!”
  公爵痛苦地侧着头,而主人就伸手轻赏了他两巴掌:“明白吗?”
  公爵苦笑:“已经太迟了。”
  主人忽然说:“看来她死了,对你才有好处。”
  “不!”公爵扯着主人的衣领,激动万分。
  “喂喂喂!”主人指着公爵,公爵才放手。主人用手扫了扫衣领,一边转身一边说:“神经病!”
  公爵无可奈何,垂下眼摇头,表情悲苦。
  而他的主人,往前走了又走,走到他认为不想再走,就停下来,背向他说了一句:“别让我以为是我对你不起嘛!”
  说完就大笑数声,然后才消失。
  独剩他在愤怒中。这种愤怒,来自他自己,他恨自己不懂得如何反抗。
  ***
  阿申与Genie接着会得到的是吸引力。
  阿申只出现了一次公众场合,就成为了传媒眼中的钻石王老五,举凡有他出现的场合,刊登的照片总是很大,编辑与记者也特别偏爱他,挑选的照片永远是最美好的角度,因此,要忧郁有忧郁,要豪迈有豪迈。他那炯炯眼神、自信的笑容,全部烙在万千少女的心坎中。
  然后,他获选为十大最佳衣着男士,另外,又间中被选为男性魅力大奖的得主。
  他的秘书已开始要为他处理拥趸的信件,另外,又有拥趸为他造了网页。
  当某次与Genie晚饭的照片给记者偷拍刊登之后,万千少女的心就被狠狠敲碎。
  Genie指着报纸,笑得前翻后仰:“你很当红啊!”
  阿申的秘书也在场:“余先生的照片,信和中心也有售,而且更登上了指数榜。”
  “哗!”Genie搂着他,“你看,我的宝贝已今时不同往日了。”
  “不妒忌?”阿申问。
  Genie笑:“她们不会明白我俩为什么天生一对。”
  Genie说着的是恋人间的秘密。
  事实上,自那吃饭的照片爆光后,Genie也红起来,狗仔队天天明查暗访钻石王老五的女朋友是何许人。于是Genie的购物照、驾车照、出入豪宅照,也一一见报。传媒也喜爱她,他们以“气质美女”来形容她。
  Genie代表了一般女性的梦想——年轻、亮丽、富有、男朋友一流。
  Genie对公爵说:“我觉得……很奇怪。”
  公爵问她:“不喜欢被追捧?”
  “我又不是明星啊!”说的时候,眼珠溜了溜,晶光四闪,倒有点明星气派。
  “想不想当明星?”公爵问她。
  “嘿!才不稀罕!”Genie摆摆手,少女式的欲盖弥彰。
  公爵看透她的心意:“你将会吸引全世界的目光。”
  “是吗?”Genie瞪着眼。
  公爵加了一句:“如果你想的话。”
  Genie说:“当初要求美貌,是希望阿申继续爱我。但就是没想过,你给了我额外的吸引力。”
  公爵说:“只要你高兴。”
  Genie反问:“如果不高兴呢?”
  公爵便说:“你回来,我帮你。”
  “嗯。”她乖巧地点头。
  公爵告诉她:“记着,没有任何事比内心快乐更重要。”
  “是。”她用力地再点头。
  没多久后,有片商邀请Genie拍戏,她问阿申:“应该接拍吗?”
  阿申日理万机,他们其实也有一段时候没见面了:“横竖你无事可做,找点活干也好。”
  Genie犹疑:“但我拍戏,以后不是很少机会见你?”
  阿申说:“我们的感情基础那么深,少些见面也无妨。况且,我们也该好好享受一下从前没机会享受的人生。”
  Genie觉得阿申的说话不无道理,因此答应了片商的邀请。
  那是一部巨资电影,而Genie是第一女主角,宣传很盛大,一开拍,便让全香港都知Genie这超级新星的魔力,她的脸孔街知巷闻,她的魅力令每一个市民也谈论。
  当Mrs.Bee与阿申会面时,她便问:“还好吧!你与你的女朋友成为城中最令人羡慕的金童玉女。”
  阿申笑了笑,他没什么感觉。
  Mrs.Bee明白他:“觉得幼稚?”
  阿申说:“统统都只是游戏。”
  Mrs.Bee 说:“成为了魅力无限的人,怎么不去好好利用?”
  阿申语带讽刺:“我又不是想做明星。”
  Mrs.Bee瞄了瞄他:“全城的女士都爱慕你,感觉该不错。”
  阿申顿了顿,问:“你是女人,你会否接受男朋友有第三者?”
  Mrs.Bee立刻面露笑容:“开始不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