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号当铺(3)
愿望微小谦卑,思想善良单纯。
在床上转了一个圈,当然,她知道,如果可以有更了不起的事情,她会接受。
中学毕业之后,Genie修读商科,完成课程了,便当会计文员,结识了刚大学毕业的阿申,他在同一间公司当营业主任。小情侣,相安无事,一拍拖便四年,为了储钱买楼,两人都 没有迁出来住,各自住在父母的家,过了一年又一年。
Genie喜欢阿申,因为阿申没什么不好。他开朗、积极、心肠好,也很照顾Genie,他的月薪只比Genie多五千元,但他会给Genie二千元作零用。他常说,如果一天他发达,他会给她很多钱。
Genie听了很开心,而她亦相信阿申会这样做,因为他是这种男人。
有时候,她会想,她是很爱阿申的,能成为一对,不爱就太浪费了。关系有高低潮,但无论高潮低潮,她从没想过要分开。
Genie长得不错,但不算十分出众,一切都是刚刚好。当然,她有梦想过得到一个富有的男朋友,但她又下意识知道,论真心的话,不会有人及得上阿申。Genie尝试过当兼职模特儿,为了钱,也为了过些多姿多采的生活,只是,三年了,也只不过拍了两个广告,街上没有人把她认出,也认识不到什么人。
慢慢,她便明白,以后一生也不过如此。平凡,简单,预料之中。
她知道名牌手袋有多漂亮,她也储钱买过一个,也知道外国的音乐剧有多高尚,她也订过票看《Phantom of the Opera》,她很享受,也明白这种享受是由衷的。只是,她更清楚,人生中的奢华,充其量,就只是这么多。
看报纸,有钱人有他们的生活,Genie感叹、羡慕。然后又放下报纸,走到办公室楼下排队购买饭盒。
她生活在现实世界中,而且,也习惯了。
只拍过一次拖,对象就是阿申,阿申很好,他说买楼,因此,她也很节俭。她准备嫁给他,顺利成章,最正常妥当的结局。
后来,阿申说,买股票可以赚多点钱,Genie不懂这些,但听阿申说得头头是道,因此,她拿了她的十万元积蓄,与阿申合资买股票,她的理想是赚一倍,然后去欧洲购物。一次,只做一次人上人,已经满足。
起初,股票升了少许,但很快便大跌了,科技股嘛。Genie血本无归,阿申亦一样。
阿申说:“对不起,我无用。”说完,就哭起来。
Genie抱着他,说了一句:“不是的,只是我们天生不是有钱人,我们只是不好命。”
她没有怪责男朋友,怪什么?全香港市民也一起受同样的苦。她只怪命中注定平庸。
平庸、没有惊喜、没有彩数、受掣肘。
命运,是主人。注定生生世世,营营役役,做升斗小蚁民。
可不可以抵抗这主人?Genie反复想了很多遍,她发现,是不能够的。是这样就是这样。
继续谦卑地生活,一切从头开始。但奇怪地,Genie没有更省俭过日子,照样吃喝,心安理得,要细算的话,更比以往多用一些钱。忽然惊觉那么节俭又有何用?不如吞掉它好了。财富,她没有,辛苦储了下来的,最后也没有。用掉它,反而更安心。
没有与阿申再提起结婚,买楼更是咒语,千万别说出来。打击了士气,感情,好像淡了一点点。阿申说过一次:“不如我们租一个单位,搬出来住。”Genie不是不想,只是,没有兴致。
有一晚,不知是否月圆的关系,情绪很波动,她在看不见月亮的双层床下铺,哭了又哭。
人生,究竟有什么希望?
一次,Genie陪女同事买鞋,买一双名贵的鞋子。女同事的丈夫近月赚了一笔,家用以倍数递增,因此,买东西便可以随心所欲。她们看了多本时装杂志,研究出心目中dream shoes的模样,然后,那女同事便向一生中第一对三千元以上的鞋子进军。
那是一双紫色的鞋子,三吋鞋跟,鞋尖密封,后跟是蝴蝶结设计,质料是矜贵美丽的绢。捧在手中,已觉得精巧无双,穿进去,才知……
“天啊!”
女同事流露出欲仙欲死的表情。
Genie好奇,她捧起另一只鞋子放到眼前,看了一会,不其然地脱下脚上那三百元的上班鞋子,穿进这美丽的鞋子之内。
然后,她便静默了。
女同事望着她,“还可以吗?”
她没作声,是在半分钟后,她的眼眶红起来,没有忍着泪的意思,她哭了。眉心皱起,嘟着嘴,五官扭曲,她无声地流下悲怆的泪。悲苦。
从不知道,世上竟有这样一种感受:清凉、温柔、安全、可靠、愉快……还有,名贵,全部来自一只考究漂亮的上等鞋子。
第一次尝到,便知道人生的缺失实在太多。
为什么,做人卑微得,会为了享受一只鞋所带来的矜贵而痛哭。
Genie为她的人生而哀恸。
她没有告诉阿申她这次试鞋的感受,这感觉是私人的,她不懂得表达出来,只知道,试过了美好,日子反而有点沉郁。脚上,仍然是硬崩崩的廉价鞋子,不刮脚,也不老套,只是没有感动。
过了数个月,一天,阿申对Genie说:“昨晚,我遇上一个神婆。”
他俩吃着酒楼的火锅,Genie挟着一棵菜,抬头问:“神婆?”
阿申喝了些啤酒,说:“阿康想问爱情,他的旧同学介绍他去一个小商场的店铺找一个神婆,我又跟着去。”
“神婆很老的吗?”Genie问。
阿申笑起来:“很年轻。”
Genie拍打了他一下,“别看上别人!”
阿申又笑,“她说了很玄的事。”
“阿康会有三个老婆?”
阿申摇头,“她说了我的事。”
“你?”Genie留心起来。
“还有你。”阿申望着Genie。
Genie放下筷子,疑惑地望着男朋友。
阿申说:“神婆说,如果我和女朋友愿意典当一些东西,我们会富甲一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Genie微微地张开口,这种预言太意外了。
阿申继续说,“于是我请她解释,她却只是告诉我,她看见的是一个可能性,至于会否发生,则看我们的决定。”
“什么决定?”
“神婆说,我可以与你去找她。”
Genie喝了口汽水,便问:“她在什么情形下对你说这话?”
阿申告诉她,“她在替阿康看塔罗牌时,忽然停下来,望着我,然后对我说。”
Genie结论:“很邪。”
阿申喝啤酒,静默地,他同意。
在那个晚上,Genie与阿申断断续续把神婆的说话研究下去,他们都很有兴趣,“你认为她是信口开河吗?”“她的表情好像蛮认真。”“她有多少功力?”“她对阿康的推算很准,她看得出阿康喜欢的女孩子是内地人,以及那个女孩子的家境、外形与品行。”
Genie就不作声了。
“所以.……”阿申也说不下去。
Genie在街上站定,抬头望向阿申,“我们去找她吧!”
第14号当铺(4)
阿申微笑,点头,给女朋友一个拥抱。
街上人来人往,这双拥抱的恋人在这一角停留,埋葬在对方的体温之中,天地之大,唯有怀内的身体是可靠的、熟悉的,能够容纳别人不明白的秘密。恋人作出了决定,加深了默契,从阿申怀中抬起头来,四目交投,Genie知道,她与他,会走前多一步。
过了一天,Genie和阿申便坐到那年轻的神婆前,神婆短头发,轮廓清雅,穿T恤牛仔裤,年约二十七、八岁。也不见目光炯炯,只是,亦没什么笑容。
她瞪着Genie,看了大约一分钟。
Genie不怕她,她直言:“阿申说,你看见我们将来很风光。”
神婆这才微微一笑,“要多风光有多风光。”
Genie与阿申互望一眼,因为神婆这一句话,他们放心下来,听到光明前途,当下就无所恐惧,两个人的表情变得明亮开朗。
“上次,你说过要我们典当一些东西。”阿申问。
神婆告诉他们:“那是一间当铺。”
“当铺?”两人异口同声说。
神婆又说:“其实,也不只有一间,我听过不同的版本。而我知道的那一间,有这样一幅地图。”
神婆在白纸上画出简单的路线图来,“你们可以乘搭小巴或的士,然后步行两分钟。”
Genie惊异地感叹:“比去电影院更方便。”
神婆笑了笑。
阿申意图问清楚,“你说那是一间当铺,即是一种交换的交易,我们把一些东西典当出去,然后又换回另外一些。”
神婆点头。
Genie与阿申心中有数。
阿申问:“可否告诉我们,你究竟看到些什么?”
神婆收起笑容,翻出一张塔罗牌,她盯着那牌面,集中精神。
“你们……光顾那间当铺,然后,在金钱、外貌、名誉方面都有极大的改进……你们的生活,从此不一样。”
说罢,又从屏息静气中释放下来,神婆用力吸了一口气。
Genie看到那牌面,那是一张“情人”牌,她问:“这张牌有个别意义吗?”
神婆回答她:“这张‘情人’牌,代表的是一个决择,你们面临这一个决择。”
Genie呢喃,“去,抑或不去。”
神婆没作声。
然后,阿申问:“而你,典当了什么?换取了什么?”
神婆告诉他们:“我用我年老之后的神志,换取我强大的第六感与异能。”
Genie与阿申都不其然打了个寒颤。面前这个女人,居然愿意老年时候失去神志,也要在现在当神婆。看她的收费,不停地干也不会发达,这种典当交换,值得吗?
神婆彷佛看到了他们的思想,她没有发怒,仍然神态随和,“这是我的梦想。”
Genie与阿申不敢多言。是的,谁能批评别人的梦想?
那一夜,Genie与阿申由尖沙嘴步行至旺角,一大段路上,他俩也无话。
并不是思考些什么,而是,受了冲击,脑袋真空一片,反而无能力思考。
是有点累了,Genie才说第一句:“我猜,那一次嘉嘉撞上邪异物体后,心情也与我们差不多。”
阿申说:“我们比较困难,我们是主动的,要决定做抑或不做。撞邪那么被动,根本无烦恼。”
Genie觉得有道理,是故没有再说下去,两人又再沉默。
阿申送了Genie回家。她沐浴更衣,钻到她的双层床下铺,平躺下来,张开眼,望到的是上铺床的床板。她忽然笑了两声,这块木板,就是她的一片天。每个人都有一片天在头上,她的一片天,就是这块木板。
尝试去睡又不能入睡,辗转了半小时,然后她决定爬起来,致电阿申。她有点一股作气地说:“阿申,我们去光顾那间当铺吧!”
阿申说:“我不知道。”
Genie说:“去吧,那会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阿申叫她去睡,翌日见面才说,大家便挂了线。
阿申的家庭环境比较好,他的父母到目前为止也有工作,一兄一姊婚后迁出去了,他可以独占一房间。
但一个男人的理想不只是一房间那样简单,他想要多一点。辉煌一点、气势磅礡一点。
如何才可以做得到?大学毕业,正正常常地打份工,两年可以升半级,加百分之五的薪金,这种生活,怎样才可以有气势?
现实,令男人失去男人味。
最有勇气的一次,是把积蓄拿出来投资股票,那种心情,可以媲美赌神。当他签纸授权经纪作出买卖决定时,他的眼神充满力量,他的心情很激动,自觉正做着男人该做的事。男人该有大志,男人该冒险。
二十八岁了,只去过一次欧洲,是大学暑假时参加的背囊团,他喜欢欧洲,喜欢有品味的风雅之物,喜欢享受。他曾经想过,要是将来有钱了,便坐头等机位去欧洲,然后给身边的女人一张信用卡,让她大买特买。真是充满男人的气概。
他想令自己的生活像样一点,也想令Genie的日子风光一点,他想好好照顾她。
他想做一个好男人,一个好男朋友。这种想法,令他的心情持续澎湃。
他甚至想过再修读一个学位,他小时候的梦想是做建筑师——有型、有品味、高尚、受人尊重。
有钱,就不用为口奔驰,有钱,就可以达成梦想。
然后,不出一个月,他的投资就泡汤了,Genie跟着他一同投资,当然就一起泡汤。什么梦想也没有,连男子气概也一并失去。什么也没有了,他当下就哭起来。
泄了气,受了打击,怪责自己蠢,不能原谅自己。
垂头丧气。
充满志气的日子,前后只有数十天。人生,把他打压下来。从来,人生,未让他作过主。
阿申完全明白,什么是无力感。
Genie没说什么,但他觉得,她心底里一定恨他无用。阿申双手掩着脸,有那么一刻,他想跳楼自杀。
那就是他一生人最冒险的日子,也同样是最坏的日子。
他在房间的单人床上,双手往头皮上抓了又抓,那沙沙作响,彷佛在叫着一个“钱”字。
钱钱钱钱钱。
连带而来的是出人头地、受人尊重、自我价值、生存意义、今非昔比。
还有,幸福快乐。
他急急翻了个身,他统统都想要。
人生,是该有愿望的。
股票挫败那种心情,只要一合上眼,他就能巨细无遗地由浅入深地忆起,栩栩如生,历历在目。
如果,希望幸福快乐,生活如意,似乎,只有那么一个神奇的办法。
怀着这个念头,他半梦半醒地合上眼去。
这就是Genie与阿申最费煞思量的一夜,他们考虑着同一件事。
翌日,他俩在办公室中碰面,由于大家昨天晚上都没有好好地睡,所以双眼通红,眼眶暗哑,然而,精神状态却不差,心情兴奋嘛!
Genie望着阿申,目光充满希冀。阿申说:“我有一个提议。”
Genie静静听下去。
第14号当铺(5)
“我们计划好我们的人生理想,才去光顾当铺。”阿申说。
Genie先是怔怔的,然后便感动了。她喜欢这样子的阿申,他与她志同道合,而且还有指引她的本事。
她情不自禁地投进他的怀中,眼角渗出一点泪。
恋人,有了旁人入侵不了的亲密;恋人,有他们的秘密计划。
他们商量将来的大计,说出一些平实小梦想,譬如要住豪宅。但何谓豪宅?不外是搭车时经过半山的那些大厦单位。何谓富有?他们想来想去,要一亿就太多,好像太贪心,不如数千万好了。他们认为,钱太多,不知怎去运用。
美貌?Genie想要光泽润滑的皮肤,黑眼圈消失。阿申要一个不要掉头发的保障。他们怕一下子太明艳照人,大家会认不出对方。
Genie说:“我们要求美貌,也可以确保我们不会因为对方貌丑而嫌恶起来。”
阿申听了,有点感动,他轻抚Genie的脸。
名誉?他们都怕办公室的是非,他们亦不喜欢亲戚间的闲话,以后不要听得到就好了。
而最终,他们决定,一切适可而止。不要贪心,他们怕典当不起。
凭什么要大富大贵?他们没打算作出大牺牲。
阿申说:“我们不要小孩,这一种典当他们会不会嫌太便宜?”
Genie瞪大眼,“但我根本不打算生育!”
想来想去,也不知可以典当些什么。因此,他们决定任由负责人作主。
写计划书这过程很愉快,无压力,只像把心愿写在纸上一般从容。吐露梦想,当然是快乐的。
但觉前途无限光明,Genie常常笑,添了孩子气。逛街之时,也放胆看一些名贵点的衣服,对着漂亮昂贵的东西,不再心怯,也居然有了感应。将来,很快,就有机会穿在身上,就会一一拥有。
他们把计划书反复看了很多遍,修改又修改。最后,Genie总结:“我们光顾这间当铺,也是为了有美好的人生。但是如果我们不相爱,人生就不会美好了。”
阿申听罢,就握着她的小手,他抿抿嘴,点头,同意了,“心心相印。我们要那些人确定我们的宗旨。”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很快乐了,她搂着他,望进他的眼睛内,就这样,一切都安心。
计划书的封面上,是一行深色大字:“我们的幸福快乐。”那一天,阿申与Genie,就是带着这样一种期望着幸福快乐的心情,走到当铺与老板见面。而意料之外,他们是当铺转型后的第一双客人。
***
当Genie与阿申再一次坐到公爵与Mrs.Bee跟前时,他俩的心意已决。小情侣紧紧握着手,纯真地等待命运的变异。
Mrs.Bee温柔地问他们:“怎么了?心情很兴奋吧!”
Genie不住地点头,而阿申则说:“你们为我们准备好的建议呢?”
公爵告诉他:“我们,决定把你们分开。”
小情侣惊愕地互望一眼,当正要说出一个“不”字之时,公爵与Mrs.Bee却又哈哈哈地大笑,笑得有点奸邪,也有点开怀。
Mrs.Bee说:“你们放心。”
公爵说:“我们只是分开栽培你们,但你们仍然是一对恩爱的情侣。”
Genie与阿申便吁了一口气。
公爵说:“我负责照顾Genie。”
Mrs.Bee则告诉阿申:“我栽培的是阿申。”
Genie疑惑:“为什么要一人一个?”
公爵说:“因为,你们是我们的大project。”
Mrs.Bee说:“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此,一人照顾一个,服务十分贴身。”
服务够贴身。听上去很顺耳,于是Genie与阿申便没那样抗拒。
“那么……”Genie想说点什么之时,公爵便猜到了,“那么,有关典当物……”他替她说出来。
Genie与阿申瞪着眼。上回公爵说,那会是一件将来的事,他俩想问清楚。
Mrs.Bee也狐疑地望向公爵,事实上,他们没有商量过。
公爵望了望Mrs.Bee,Mrs.Bee明白他的意思,便说:“随便吧,你知道,这宗生意,我们看重的不是客人的报酬。”
Genie与阿申把眼瞪得更大。
公爵先向Mrs.Bee点了点头,然后向客人解释:“这单生意,为的是擦亮招牌。”他顿了一顿,然后说:“所以典当之物,是在你们都成功了,幸福快乐了之后才决定。”
Mrs.Bee流露出夸张而恍然大悟之态,其实公爵说什么她也不看重,她要的只是胜券在握。
公爵说:“因此,现阶段我们分毫不取,你们放心好了。”
Mrs.Bee十分满意,继而拍起手掌,因为她的眼睛望着Genie与阿申,他们便跟着拍起手掌来,虽然,心情仍然迷惘。
Mrs.Bee说:“你们看,李老板多么疼爱你们。”
公爵说:“客人,就是我们的子女。”
Mrs.Bee说:“我们视如己出,一定尽心照料!”她说得自然不过。
Genie的神情感动,而阿申,似乎仍有点如在梦中。
“明天,”Mrs.Bee说:“你们便开始人生新的一页。”
公爵总结:“由明天开始,你们便控制命运,你们就是人生的主人!”
Genie深深感叹,眼角感动得有雾气。她等了这一天许久许久。
阿申双掌紧握,一副准备随时作战的状态。
公爵站起来说:“来,我们为将来的幸福快乐握握手。”
Genie与阿申一同站立,而当Mrs.Bee站起来之时,她的手往台面一扫,就变出一瓶香槟和四个香槟杯。
“啊啊啊,真周到!” 公爵举起香槟摇了摇,然后开启了瓶塞,少量香槟泡冒了出来,他替大家倒了酒,然后以生意人的口吻说:“永远幸福快乐!”他与大家祝酒。
四人碰杯,香槟微微溅出,四人都在微笑,单单看这一幅构图,已觉得幸褔快乐满载。
客人非常满意,Genie和阿申甚至有些激动,公爵和Mrs.Bee把他们送进升降机,一双小情侣期期艾艾说出感激之言,但也不能完全表达他们此刻的真实心情。
往后,什么也不再相同了。
当升降机的门一关,Genie就扑进阿申的怀内,她控制不了情绪,哭了起来。而阿申,大男孩的眼睛内,亦盈着泪光。
他说:“我们走运了。”
她说:“真是不可置信。”
这一句,是最贴切的总结。
这边刚把客人送走,Mrs.Bee就对公爵说:“我劝你努力些,说不定,那个乡下妹会是你最后一个客人。”
公爵仰头笑,毫不介意Mrs.Bee的刻薄,“我却替你辛苦,那位仁兄相格寒微,穿起龙袍都未必似太子。”
Mrs.Bee就说:“那你等着瞧。”
公爵仍在笑,然后更向Mrs.Bee行了一个鞠躬礼,翩翩绅士风度。
Mrs.Bee仰起下巴,转身便离开会议室。
公爵看着她那婀娜远走的背影,忽然笑意更浓。他想,如此美妙的身型,不穿旗袍就太浪费了。
他吹了声口哨,也步离会议室。
第14号当铺(6)
过了今天,比赛就正式开始。
芝加哥玫瑰(1)
Mrs.Bee返回她的米白色范围,穿过她的一众下属,走进私人的升降机之内。升降机内没有数字没有闪灯,升降机熟悉主人的心意,知道何去何从。
Mrs.Bee返回她的休息间,她想休息。当升降机的门一打开,就有白鸽飞进来,它们似是要向Mrs.Bee问好。她伸出左手,其中一只鸽子就站在她的指头上,Mrs.Bee罕有地流露温和的表情。
她步出升降机外,走进她的私人天地,一个迷幻的、以黑色为主的游戏室。
芳香一片,是玫瑰花的味道,游戏室的入口,是大大的一个玫瑰花棚,中间呈拱门的形状,玫瑰放肆地在花棚上盛放,艳丽奔放。
Mrs.Bee爱玫瑰,她本名是Rose,Mrs. Rose Bee。
走过花棚,便传来了老爵士乐,歌在唱:“想起你,我的心就唱出歌来,就如四月的微风,轻拂在春天的翅膀上,而你,在此时此刻,迷人无双地在我跟前出现,你知道吗?你是我的爱,唯一的爱……”
Mrs.Bee在玫瑰的香气中微笑,她走过了旋转的咖啡杯,无人坐的咖啡杯,因为有玫瑰又有歌,于是就不寂寞。Mrs.Bee又走过大小不一的哈哈镜,镜中有她长长短短的身影,小丑由大木箱中弹出来,一个又一个,向他们的主人打招呼,小丑的脸,浓妆艳抹,却又木然,在半空跳,摇摇摆摆。主人一眼也没有望向他们,他们却仍然欢笑,毕竟是小丑。
Mrs.Bee迎着歌而行,愈走愈深。
歌在继续唱:“影子来了,把神秘魅幻散布在夜色的角落。而你,你在我的臂弯,我品尝着你的嘴唇,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软绵绵……天啊,你是我的爱,唯一的爱……”
Mrs.Bee走进一个大鸟笼中,鸟笼内没有鸟,但有一个秋千架和一条大铁柱,鸟笼的顶部吊有皮鞭、锁链、手铐、铁棒,另外,秋千旁有炭,又有火钳。Mrs.Bee伸手拿来锁链,然后走出大鸟笼。锁链锐在地上,有种锐利的霸道。
而她,开始跟着爵士老歌,边走边唱:“你的手触摸着我,那就是一个天堂,一个我从来未曾认识过的地方。你脸上的红霞,代替了语言,正告诉我,你是属于我的。你把渴望注满了我冲动的心,每一个你恩赐的吻,叫我灵魂燃烧,我让我投降在香甜之中,我的爱,唯一的爱……”
这是《My One and Only Love》。
前面是一张大铜床,她把锁链拋到床上去,而自己,也一并跌倒于床中央。她翻了个身,忽然就有点醉,虽然没有喝酒,人也飘飘然,有点亢奋。她叹气,呼出来的,既香又旖旎。
歌仍在播。墙边有一层层黑色帐幔,连绵地倚墙垂下。帐幔后一定有一个更复杂的世界,只是帐幔不被拉起,就无人能看见。
Mrs.Bee把臂弯伸往枕头后,又顺势再翻了翻身。她陶醉地把脸压到床褥中,她笑得很灿烂,她知道,她的爱情要来了。
所有的乖女孩,躺在床上都是安安静静的,她也一样,她甚至不敢把脸翻过来,她的脸压在床褥上,以致什么也看不见。她只在笑笑笑,而那笑,是无声的。
当歌差不多要播完,只余最后一声的余音时,黑色帐幔便被拉起,帐幔后的第一层,是镜子。七呎高的镜子,连在一起共有十多块,包围着大铜床的前面和左右两边。镜中,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身影,不知由何处而来,只是,当要来了,就一连十多个一起来,十多个影子,来自同一个人的身上,只是不知道,因何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镜子中,那个人的影象,都是同一角度。那个人,只有正面。
Mrs.Bee很高兴,她用一只手掩着自己的嘴,恐怕会笑出声来,她的爱情要来了。
然后,镜中那男人的影象来得很清晰,那英俊的男人,有一张冷酷又富权力的脸,表情阴森中有一点点笑意,而那双眼,闪着一掠而过的光芒。他神秘,极有魅力,并且叫人心寒。
Mrs.Bee看不到这男人的表情,但她已经知道整件事可以叫她有多兴奋,她的口已微张。来了,他由镜中走出来,十多个影象,一同步出,走向同一个交汇点,在那点与线汇合的一剎,就变成一个,唯一的一个。就如刚才的那首歌,唯一的,唯一的爱。
怎样说,也是浪漫的。男人用Mrs.Bee带来的铁链把她的双手锁起,当她的双手被紧紧扣着之时,就叫了一声。然后,男人把她拉下床,他的力度很大,她就在床边跌了一跤,又叫了一声。男人没有回头看她,他像拉一头狗那样拉着她,她便索性不站起来了,任由他把她在地上拖行,那串铁链,发出悦耳的碰撞声。
咯咯咯当当当。她咬着牙,很兴奋,身体摩擦地面,转了个弯又碰上点什么,痛了,她就笑。当然,尽量忍着不要笑出声来。
这时候,另一首爵士老歌又在游戏室播出,这一首歌,名字是《When I Fall in Love》。
“当我堕入爱河时,那会是永永远远,如果不是这样,我永远不要堕入爱河……”
男人把她拉到其中一面大镜前,他没停下,走进镜子内,而铁链跟着男人,带动了被拖行的女人,穿过厚硬的镜中。男人,把她拖入黑色帐幔的世界内。有男人在,物质变异,变成气体那样,粒子疏离,但运行有序。
爱情来了,因而她舒畅。穿过镜子那一剎,她低呼出美妙的嗟叹。
在帐幔后,她抬起眼来,看见一个绞刑台。于是,她合上眼,陶醉地呻吟。她的爱情,来得很曼妙。
歌在唱:“当我交出我的心,那会是全部,如果不是这样,我永远不要交出我的心……”
老歌浪漫极了,唱歌的人有沉厚磁性深情的嗓子,Mrs.Bee忍不住跟着低哼,但觉歌的情调,与这环境这心情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痴痴地陷入陶醉之中,神色旖旎。男人把她带到绞刑台上,把绳圈套着她的脖子,在这一刻,他俩四目交投,她抬起眼来看他,而他则垂下眼来凝视她。他要处死她了,然而,她却这样信任他,她的目光,就只表达了这一种讯息。
“在那一刻,我感到,你的感觉也一样。那一刻,是当我把心交出来,把心交出来给你的时候……”
他把她安置在绞刑台,然后步下台阶,走到绞刑台之下,安坐欣赏。她要死了,而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她的目光内,是爱情。在爱情中,她一切依他,一切听他,她不需要拥有自己,她甚至欢迎死亡,如果,他想她死,她就死在他跟前。就如此刻这样。
她只想向他表达一件事:从来,她也不曾属于过她自己,她只属于他。
噢,我的爱,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的奴隶,生生世世,关系不会逆转。而她,为了这关系感动不已。看吧,她吸了最后一口气,仰头等待他赏赐给她的结局。
绳索终于套紧了她的脖子,在骨头碎裂的声音后,她的眼睛便向下望,最后一眼,赶紧投放到他的面上,如果死亡前有一个心愿,她的心愿是这模样。
至死,我仍然只想看着你。我的死亡有微笑。
老歌没有终止,“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上,爱情未发生便已终结。那些在月光下的吻,在阳光的温暖下,居然冷却下来……”
芝加哥玫瑰(2)
绞刑台上是她的尸体,如同那一具又一具她下属的尸体一样,悬在半空,双腿摇晃离地,但她这一具特别矜贵,因为她有爱,她为她心爱的人而死,她爱的人要处死她。噢!
快乐的尸体上有第一朵玫瑰,由高处跌荡而下,然后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玫瑰失去了玫瑰的主人,于是玫瑰也要死了。
玫瑰伴着尸体,玫瑰比往常更哀艳。
男人表情仍然冷,他的座椅一百八十度一转,他就背着尸体。当他背向尸体,一块蓝色绒布便跌下来把尸体盖着。
继而,在他的眼前,一个大木箱从不远处的漆黑中轻快地斜滑出来,那是魔术师爱使用的木箱,四边木板可以拆散下来让观众验明的那种。现在,木箱的四块木板一并向下松开跌堕,木箱的中央,有Mrs.Bee向跟前的他欢呼的笑脸。她身穿魔术师美女助手的漂亮服装。步向坐着的他跟前,伸出手来,让他握过,然后他猛地一拉,就把她抱到怀中。
她说:“你永远都让我重生。”
他回答:“我怎舍得失去你?”
她问:“你会不会在某一次就放弃我?”
他说:“就算世上没有玫瑰,我还要有你。”
老歌连绵响起,那是《I Love You for Sentimental Reasons》:“我爱你,为着一切感性的理由,我希望你是相信我的,我会把心交给你。我爱你,单是你已经是全部意义,请把溢满爱情的心交给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永不永不分离……”
她说:“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过。”
……那时候……
他微笑,目光内有星宿。他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叫她入了迷。
只是,她知道,他不会记起这首歌,以及那个时候。
剎那间,寂寞降临。
她的爱情背后,有她的寂寞。
***
那时候,是一九三○年,芝加哥。
Rose姓何,跟的是母姓,生父不详。她在芝加哥出生,母亲是世纪初从中国来的移民,被骗到美国,一心以为当家庭佣工,却被困在华人小区当妓女,暗无天日地与其它中国妇女一起为在当地当铁路工人的华人提供性服务。
何女士在三十一岁那年诞下Rose,她本来已有一个儿子,同是嫖客播的种。诞下Rose之后,她转行在赌场工作,她粗鄙、冷酷、讨厌她的孩子,当Rose十二岁时,她把Rose卖给区内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给一个嫖客买走,然后,她逃走又自杀。重复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终于跑得掉。跑掉后,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样——穿吊带裤,戴帽子,剪短发,举止男性化。她干着小混混的勾当:卖私酒、聚赌、打劫、盗窃。后来跟了一个年老的中国男人学杂耍,因为拋瓶子拋得差,她转而学习魔术。
她把脸涂白,装扮成小丑,左眼画一颗大大的红色星星。照样,像个男孩子。
十六岁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个繁荣的城市,虽然二十年代的豪气繁荣不再,全国陷入萧条之中,但芝加哥有工业、黑手党、私酒商、暴发户、歌舞剧、美食、电影和爵士乐。
Rose便在小小的夜总会中表演魔术,都是一些小手技,变走白鸽,变出彩带,铁圈交替,金鱼现身。她是一众表演者的间场小丑,一边表演一边逗观众发笑。
台下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种男孩子。她很高很瘦,涂白一张小丑脸,无人猜得到她的性别与种族。小丑就是小丑,当白鸽由她的裤裆中钻出来时,大家只顾大笑,没有理会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总会黑人最多,低级的白人和有色人种也不少,多数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总会内,主角是玩音乐的黑人,他们玩一种正风行全国的音乐,称为爵士乐,由新奥尔良和美国南部传过来,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这些城市,成为爵士乐的重镇。著名的爵士乐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于芝加哥的夜总会中展现黑人的骄傲。
由黑人的蓝调、灵歌和工作歌演变而来的旋律,丰富的节奏,自发性的激动,凭感觉驾御的演绎,就随小喇叭、色士风、风琴、笛子、鼓声,以及黑人柔滑如丝绒般的声音中倾诉出来,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优美而深沉。
Rose喜欢他们的音乐,而事实上,她知道的也只有这些音乐。她不懂得分析,不明白个中含义,但是她喜欢。
十六岁,生活简单,也不算不太安定,她与其它几个表演者,有跳舞的,有说笑话的,一起住在夜总会老板提供的房子中,有时候她会赌博两铺,也吸烟喝酒,活得像个男孩子。
然后,有一天,夜总会老板把她的衣服拋出后楼梯,肥大的他推了Rose一下,对她说:“你的表演太糟!我不需要你!”
Rose拨开他的手,反抗道:“我每晚也收到客人的小费!”
老板摇头,又再推碰她,“从纽约来了一位大魔术师,他也是中国人,但比你像样得多!”
Rose愈跌愈后,她抓着楼梯扶手,尖叫着:“你要给我多一次机会!”
老板却连后门也关掉,楼梯上铺满她的衣服鞋袜,还有魔术小道具。
彷徨、沮丧、不高兴 Rose决定要报仇。那会是一个怎样的魔术师?中国人?最多又是那种戴一条假满清长辫子,加一顶瓜皮帽的老丑中国男人吧!穿上纸扎公仔般的低级服装,卖弄低俗的中国特色。
她咬咬牙,看不起。
年轻的她希望继续表演魔术,因总比当娼好。是的,不当娼又不做魔术师,她可以做什么?
或许,可以投靠黑手党。但已有太多有色人种向意大利人要求两餐温饱,她又未杀过人,大概没有人会收留她,她坐在楼梯上搔搔头。最后,或许真的只有当娼。
Rose弄来一把表演用的飞刀,她的大计是,杀了那个新来的魔术师,就可以得回她的职位。她会埋伏在后台,然后把刀飞掷出去,一击即中。
果然,她就躲到后台的红色帐幔之下,手握飞刀。
从欧洲移民到来的美女表演露出臀部的舞蹈,又拋出含在口中的玫瑰,台下喝酒的人吹完口哨,然后,就是新魔术师出场。他看上去果然有点不相同,年龄大约三十多岁,长得很高,很英俊,有洋人的笑容。他说着完美的英语,然后开始他的表演,他推出一个大木箱,木箱内有一个洋少女,那该是其中一个跳舞女郎,然后他把木箱转了一个圈,做些大动作,接着,女郎就不见了。
台下掌声不绝,而Rose看得金睛火眼。这种大型魔术,她未看过。
后来又有刀锯美人,美人分成三份,但四肢仍然会动。最后是火里逃生,他用铁链锁着自己,美女一把火烧向他,他站着的圆形小台上火光熊熊,大家都为他着急,他流露着在铁链堆中挣扎的表情,Rose更是紧张得把手指放进口腔中。过了大约十秒,他便安全逃生。
大家拍烂手掌,魔术师向观众鞠躬。
Rose没有掷出她的飞刀。她决定要他生存,因为她打算向他拜师。
芝加哥玫瑰(3)
她走进后台,魔术师正在拭抹他的道具。他背着她。
Rose用飞刀指着他的背,她说:“你连累我失去工作,也失去栖身的地方。”
魔术师抬起头来,眼向后一扫,看见的是一个少年人,然后他便笑着问:“因此你要杀掉我补偿?”
Rose还未开口回答,魔术师突然敏捷地反手,轻易地捉着她。她感到疼痛,刀便跌到地上。
“救命!”她居然求救起来。
他便知道她是女孩子,打量了她一会,便放开她,“杀不到人就叫救命。”
她连声呼痛,“你很认真!”
“有人要杀我,我当然认真。” 然后他随手拿起一件道具,二话不说便扣在她的双手上。她看清楚,发现是一对手铐。
Rose说:“你的动作极快!”
魔术师微笑:“我害怕你这个超级杀手啊。”
Rose尝试活动双手,然后发现无计可施,“喂!放了我!”
魔术师收拾他的对象,把需要的带走,没有理会她。
Rose跟随着他,“喂!喂!”
魔术师走出夜总会,Rose跟在他身后,因为双手被扣着,她觉得羞愧,于是在走过一些女士身边时,顺手牵走人家肩上的围巾,裹到双手上。跑了两步,她又说:“宿舍不是在那边吗?”魔术师没有回答她,他走得很快,她惟有急步跟着。她也发觉魔术师有华人少有的轩昂,他高大健壮,步履自信,这背影,根本看不出并非美国人。
华人,亚洲人,是不一样的在气质而言。
Rose决定省回一口气,不知要跟着他跑多少条街。芝加哥那时候已有具规模的电影工业,默片时代完结,有声电影是潮流。晚上,有一批又一批看过电影的人走出电影院,有些观众打扮得不错,帽子、围巾、套裙、高跟鞋、手袋,还有那发型与化妆,使她们看上去仿如女明星。
Rose好奇地朝她们看,她觉得她们漂亮,而且高贵,高贵得大概会坐汽车回家。
忽然,魔术师回头,对她说:“有空我们看电影。”
他摇了摇头,目光溜向电影院外的广告画,又溜向Rose愕然的脸孔上。没等待她的反应,他又径自继续往前行。
Rose朝广告画看,眼瞪得很大。她一次也没看过,她没有进过电影院。
当她发现他走得很前了,惟有又跑又跳地追。然后,她没有任何再反驳的意图。
魔术师的家位于贫民区的一幢大厦的单位内,有电力供应,但没有自来水,水要从共用水龙头提取。但小公寓布置得很雅致,很整齐,而且,Rose竟发现了一部留声机。
“啊!” 她叫,然后就向前跑,她仔细地察看机器,忘记了她的双手上有手铐。
魔术师脱下外套,把一张唱片放到留声机上,“King Oliver,喜欢吗?”
房间内充满闷热但不羁的情调,Rose望着唱片的转动,但觉甜蜜起来,她微笑。
魔术师见她站着不动,便告诉她:“你以后在沙发睡。”
Rose瞄了瞄他,“我不随便在别人的家睡。”
魔术师便说:“那么你睡在走廊。”
Rose却微笑,“我的意思是,不会睡在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男人的家里。”
魔术师望向她,看见装扮成男子的她脸上流露着不配合的妩媚。这叫他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他告诉她:“叫我Mr. Bee。”他觉得她颇美丽。
她问:“什么Bee……”
他说:“蜜蜂。”他替她解开手铐。
她说:“啊,蜜蜂啊……你要依靠我哩!”她揉着手腕上被扣过的位置,有那浅色的红圈。
“你是谁?”他扬起眉。
“我是玫瑰,Rose。”她嘟起小嘴,“你吃我的蜜,依仗我维生!”说罢,她放松地躺到人家的高床软枕上。这张床,一定比沙发舒服。
Mr. Bee一手拉起她,用力很猛,毫不留情地把她拉倒跌在地上,他说:“别以为进得屋就可以睡上我的床。”
Rose爬起身来,表情似笑非笑,盯着他,她真是很想睡在床上,因为床较软。
Mr. Bee说:“我需要一个女人。”
Rose便摆着身走近他,正想用手勾着他脖子时,他却又拉扯她的手臂,把她拉到那张沙发前,把她按到沙发上,对她说:“我要一个女人做我的助手。”
她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夸张的、顽皮的。
他继续说:“做得不好,就连地板也不让你睡。”
她偷笑了,看着他回到他的床上,脱掉衣服,她忽然笑出来,而且笑得愈来愈大声。
“呵呵呵呵呵!”笑,是因为真心高兴,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他。
跟着他跟着他跟着他。
天花板垂下一个灯泡,留声机播出爵士乐的放任热情,这房间,又热又亮。她笑得流了汗。
遇上了Mr. Bee,Rose便开始变身。
他要她像个女人,他说:“魔术师助手需要是美人,性感、迷人、女性化,令人相信她会勾魂,可配衬魔术的奇幻。”
他把一件内衣般的衣服放到她跟前,浅蓝色,钉满水晶与珠片,她知道,动作稍大,串串水晶就会跟着叮咛,性感趣致。很漂亮,只是她不想穿上。
“为什么?”他问。
她说:“不可以作男性打扮吗?”
Mr. Bee疑惑了,“你讨厌当女孩?”
Rose回答,“女人是男人的奴隶。”
Mr. Bee却说:“但聪明的女人是男人的主人。”
Rose不明白。
Mr. Bee说:“聪明的女人令男人死去活来,不能自持,她们操纵男人的身体,吞噬男人的灵魂。”
Mr. Bee俯前凑近她,目光炯炯,她向后一缩,但觉有点窒息。他的眼神很迷人。
这样的男人,灵魂怎会让女人吞噬?她害怕,事情只会倒转发生。
Mr. Bee问:“要不要当那种女人?”他拿起那件性感的助手服。
她没作声,抢过来走进浴室换上。再走回Mr. Bee跟前时,两人对望了很久,却又无话。
一个女孩子可以有多漂亮?漂亮得如晶光四闪的美钻?Rose完美的身形被衣服的人造骨架塑造得更无懈可击,纤幼的膊胳,修长的双手与双腿,尖挺的少女胸脯,出奇幼小的腰。水晶串长长地垂下来,最长的垂到大腿一半的位置上,一串一串,渴望着被摇晃。
过了许久,Mr. Bee才说出一句:“转身。”
她就听话转身。水晶串飞舞,水晶串很兴奋,是跃动般的兴奋。
她背着他,他没叫她再转回身来,他在她背后说:“你现在是男人的主人了。”
她勾起嘴角,但没让他看见。她想告诉他,有时候,主人的位置不是人人想做。有时候,面对着些什么人,她不介意委屈一点。
卑下,有卑下的旖丽、迷人、兴奋。
Mr. Bee把Rose好好锻炼,教她飞镖,解开双手的捆缚,教导她如何在刀锯美人时不露出破绽。她聪敏,专注,而且有天分。她学得很好。
他们在小夜总会的舞台表演,一晚跑三场,Rose被缚在旋转的大轮上,Mr. Bee蒙着双眼向她掷出飞镖,她总是高傲地无畏惧,因为她知道,她的心依着他。她信赖他,不觉得他会有任何一次的出错。他把她的双手用铁链锁着,把她放到一个箱内,然后把箱密封,在箱之外燃起火圈,她便在箱内快速解锁,记着他教过她的每一步骤,而每一次她也做得对,就这样,她敏捷地从秘道走往另一个预先准备的大箱内。他把她吊起来,在观众跟前把她变走,她也表现完美。他把她升起,把铁圈穿过她的身体,她配合得天衣无缝。
芝加哥玫瑰(4)
她已成为他的拍档,满意的,合拍的,赏心悦目的。
Rose很快乐,她喜欢这样的日子。
她一直住在他的家,那个小小的单位内,她睡在他的沙发上。已经半年了,他没有吻她、碰她。有时候他会盯着她,譬如她落了妆后,从浴室步出,身上围着一条大毛巾,意态放 任,他就会看着她,燃起一支烟慢慢观看。她哼歌、吸烟、喝酒、乱笑,他看着她,微笑地,像看表演般欣赏她。
他这样看,觉得她很心急。
Mr. Bee往外头找女人,回来后喝得有点醉,看见她躺在他的床上,他便伸手把她推到地上,他好像什么也不想对她做。
房间内的纱帘原本是白色的,很快就被街外的空气熏黑,芝加哥是个工业城市。Rose把窗帘拆下来,洗涤之后挂回窗前。窗框是正方形,哑色的玻璃窗是拉上拉下开启,当空闲时,她打开窗,朝街上看,听着留声机的音乐,喝一小杯威士忌,等待着一点什么。
那是什么呢?她伏到窗框上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的。
有一次,Mr. Bee真的带Rose去看电影,那是嘉宝主演的《Anna Christie》。Rose很紧张,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看电影,她坐得直直,非常端庄又非常拘谨,她不知看电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嘉宝的脸在银幕上慢慢地变得忧郁时,Rose便放松了,这女明星的冰冷、伤感、哀艳,渐渐掩盖了她的思想,她看着银幕上的她,想着银幕上的她,投入了,便忘记了紧张。那一个黑白的世界,在一字一字绝对清晰的对话下,让观看的人轻易忘记很多很多事。
完场的时候,在那“The End”的字幕下,Rose心生感激,她觉得太快乐。
她已变成化淡妆、穿套裙的少女了,而且还会戴一顶小巧的绒帽,配衬她那正留长的头发,上星期,她才往理发店烫了新发型。她与Mr. Bee在这不用表演的夜里步行,想着想着,自己的眉毛不及嘉宝的细,因此要再拔一些,而嘉宝的长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她也大可以贴上假睫毛,表演时会很漂亮。
但印象更深、更该想起来的是,男女主角的吻,那样的吻,男人俯身,女人把身弯后,多么的浪漫。
于是,忽然,她决定停下。
Mr. Bee自然也停步,他回头问:“怎么了?”
她抬头,发现他的头顶上,正是煤气街灯,这样一照,就有种电影中的情调。她的胆子更大了。
她说:“为什么,男女主角会那样做?”
他问:“怎么做?”
“这么做。”她说,蹬起脚尖仰起脸,便往Mr. Bee的唇上吻。这个吻,不算轻巧,历时有十秒,而且,她的眼睛是合上的。
直至她把脚放平,张开眼时,她就问:“为什么我们不那样做?”
Mr. Bee的目光尽是惘然。然后,他还是选择回答她:“因为,我怕那样做之后,会离不开你。”
她的眼神抖动,想做出一个笑的表情。然而,在她还未准确地作出反应时,他已经再下一城。这一次,是他抱着她,拉高了她,继而深深吻她。
他吻她,像男主角吻女主角那样,充满着激情、澎湃、张力。他吻得她透不过气来,而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狂跳,他吻她,而激动的是他。
她半张开眼偷看,他的表情竟然带着痛楚。
她相信了他的话。他说,害怕从此离不开她。
他们一直吻着,他们拥抱,他们呼吸着对方的气息。他们的吻散落在煤气灯下,又散落到那道破落的楼梯上,回家的楼梯,有他们拥吻的影子,从此这道楼梯上有爱情。
她睡到他的床上。这是自她逃离妓寨后,第一次睡到男人的床上,她真幸运,再睡便碰上这一个。他是那样的优美而强壮,他有男人最美丽的线条,他的表情是忧郁的。他一直望着她,眼神有着梦,有一层光,迷迷地亮着。她也望着他,但她的表情复杂得多,她既幸福又痛苦,她要把视线溜向天花板,望向那墙角,望向那灯泡,望向那窗外隐约看得见的月亮,那月亮躲在纱帘后,月亮神秘,月亮有它的感情。
当再望向他的脸时,她就哭了。她抱着他的颈,别过一张脸,鼻尖埋在枕头的边缘,她淌泪。
再也没有更动人的事情了。
她成为了他的爱人,他真心的爱着她。
Rose做梦也没有想过能有今日,她有她的职业,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她有她的男人。
Mr. Bee很快就与Rose结婚,他们在意大利神父祝福下,结成夫妇。那一天,她花了一些钱买了一块头纱,很长很长,垂到身后,曳地而行。Rose成为了Mrs.Bee。
他俩的证明文件都以英文书写,Rose的姓氏是Ho,而Mr. Bee,叫做Clarke Bee。Mr. Bee告诉她:“知道我的中文姓氏吗?”
她就说:“蜜蜂?”
Mr. Bee说:“别。”
“别……”Rose想不起这个中文字。
Mr. Bee告诉她,“别离的别。”
“别离。”她低声念着,皱了皱眉,感觉上有点不吉利。
他却说:“但我不会离别你。” 说罢,便拥抱着她,她埋在他的怀内,就如其它被他拥着的时刻,她是安心的。
别先生。她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个名字。接下来,她想到,那么自己,就是别太太。
别先生别太太,刚新婚,就隐藏着离别的暗涌。
她抬头,对他说:“要守诺言啊,别先生。”
他抱得她更紧,“我会,别太太。”
他们过着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生活,他们拍档表演魔术,空闲时看电影,又或是租一辆汽车到郊外游玩,在野餐的食物篮内,有他送给她的玫瑰,鲜嫩的、娇美的,充满爱情的。
他们是一双深爱着对方的恋人,当眼睛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他们便会朝对方而看,自然不过,写意之极。
后来Mr. Bee赚了一点钱,就买了一只小小的宝石戒指给Rose,石头不太闪,但设计很典雅,七颗红宝石围着一颗钻石,是一朵花。
“是我送给你最贵重的玫瑰。”Mr. Bee说。
Rose凝视那宝石玫瑰,看了一会,就哭了出来。她真的觉得,日子就如天堂一样的叫人感动。居然,可以美好得在意料之外。
Mr. Bee教导Rose西方人的礼仪,例如哪一种脱下帽子的姿态最为赏心悦目,又或女人要用一种怎样的眼光凝视男人,男人才会被她俘虏。
那年代流行坚强、倔强却又神秘的女人,嘉宝、比蒂戴维丝、玛莲德烈治,都有以上的特质,那是一个艰难的年代,经济萧条,男人赚钱不多,女人自然坚强。
Mr. Bee告诉Rose每个女明星的特质,他希望她在表演时可以从中取灵感。Rose跟着学,她比较喜欢嘉宝,不独因为嘉宝有女神一样的脸,也因为他与她的开始,是在看了一出嘉宝的电影之后。只是嘉宝太冷艳了,魔术师的助手不可能如此,最后,Rose就以玛莲德烈治为榜样,有点坏有点霸道,又多多的美艳。
总觉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诉Rose,有一位刚过身,名叫Houdini的魔术师,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欧美两地的大红人,Houdini与妻子巡回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为热门话题,他擅长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从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这个人。
芝加哥玫瑰(5)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会说出来。但Rose明白,他在慨叹人生的不公平。纵使拥有差不多的才华,有些人很受欢迎;而他,却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环境内,未能发挥所长。表演的地方是小夜总会,观看的人喝醉了又闹事,很努力才赚到仅够糊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黄种人。
Mr. Bee与Rose都在美国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黄皮肤中国人的身分去生活,那么一切又会轻松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爱与黑人爵士乐手作伴,在他们的旋律中,黑人找着了骄傲;肤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时候,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乐、光明、充满力量;低回的时候,就变成灵魂深处的痛苦哭泣。
有时候,当表演完毕,小夜总会内没有客人,爵士乐手有雅兴的话,会继续演奏作乐,Mr. Bee喝着酒,欢欣地拍和着,也会吹两声小喇叭。在这里,受歧视的人不再郁郁不得志,他们自由了,灵魂任意地发挥,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乐手演奏着Count Basie的Swing摇摆乐,有时候是Benny Goodman的摇摆乐。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着黑人摇摆。在轻松愉快的拍子下,Rose会摇摆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转右摆,她欢乐又简单,狂舞着狂笑着,在Mr. Bee跟前打转,又向他单单眼。她不知怎样开解他,只能以她的快乐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与他一起生活;但她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知道他听后会更不高兴。
对一个渴望成就与地位的人讲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会被认为互相不了解。
于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术师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飞扬跋扈。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每一天,Rose都觉得像在天堂,因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后来经济更差,竞争也大,表演节目要有新鲜感,Mr. Bee的魔术表演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终于被辞退了。被辞退后,他们便南迁北移。他们到过堪萨斯市,又去了旧金山、波特兰、拉斯维加斯。然后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国人的瓜皮帽和长辫子表演魔术;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国人早已不留长辫子。
Mr. Bee开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骂老板与客人,他变得沮丧。
当钱不够用,Rose就与白人女子一起跳艳舞赚钱,她不介意,事实上她快乐得很,有机会照顾她深爱的人。
有时候,在喝醉后,Mr. Bee会打她,他骂她臭婊子,骂她赚骯脏的钱。她哭着否认,但他总是要打,打完之后就静下来,对着窗发呆,他背后有她掩着口饮泣的声音。
打过后,他会后悔,又会道歉,他跑到街上,买一点吃的,又为她带来玫瑰。然后他拥抱她,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着他的背,用手扫着他,安慰怀中如孩子般无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后来,她反而喜欢他这样,她享受他后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变得强大,他是多么的需要她。
当身体上瘀痕太多之后,她就不再跳舞,转而在餐馆洗碗打扫。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经苍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觉能在任何一个角落盛放与芬芳。
她爱他,她感受着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么所谓?只想天天见着他。每一天辛苦劳碌之后,她都归心似箭赶回家见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坏,就是一场博彩。Rose却是不计较的,他心情好,会有一个吻,心情差会被他打一顿,酒精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但她知道,变来变去,仍然是那个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从床上扯下来,又把她掷到墙边,她的头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后,Mr. Bee把她用手铐锁在床脚,向她吐口水,看着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脸,便咒骂了几句,最后,他跑到街上。
过了一天,他酒醒后才回来,Rose头颅上的血已形成血块,脸孔肿了起来,非常难看。
于是,Mr. Bee又哭了,他解开她手上的锁,抱着她,哭得声音不全,只有那种“呜……呜……”的声调;然后,Rose说:“如果打死我,你会开心一点,你就打吧,我只想你快乐。”
Mr. Bee很愕然,他捧着她的脸。在那瘀红紫黑与肥肿之间,Rose试图挤出一个微笑,她挤了三次也办不到,被迫放弃。
她仍然想给他一个微笑。在这一刻,Mr. Bee感动至入骨。那天,他开始戒酒。
但Mr. Bee已不能再当魔术师了,他的手抖震得太厉害,动作也比从前迟钝,他把所有魔术师的用具变卖,换了一笔金钱,然后决定重新振作,重整他与Rose的人生。
那是一九三九年,欧洲正蕴酿第二次世界大战。Mr. Bee带着Rose返回芝加哥,那时候,有些老板以低价把小夜总会变卖,Mr. Bee便买了一间继续经营,欠下的余债,他准备每月偿还。
其实,美国人在那年头也无兴致放纵作乐,他们预料,欧洲的大战,美国也会被牵连,整个国家的状态很紧张。Mr. Bee的夜总会生意很差,但他不介意,反而,感到出人头地的满足。他现时已是老板了,而Rose是老板娘了,他们与他们的乐队,每晚奏出喜悦的音乐,高歌跳舞,拥有了自己的人生。
Rose也特别快乐,虽然已很难才能购买到价钱合理的食物,而且女士们的尼龙袜裤已经停售。她每天与Mr. Bee窝在小夜总会内享受人生,跳着贴面舞,眼睛锁紧对方的眼睛,互相凝视之间,释放出电光。他们会接吻,搂着腰地深吻,他们激情、浪漫,如最初相爱的恋人;然而,他们已爱上对方十年,一九四○年已快将到来。从欧洲而来的难民涌入美国,经济日差,到夜总会的人不想看歌舞,只想诉苦。爵士乐伴着苦着脸的大男人,有的说要去参军,他们说,预算回来时会失掉一条腿。
唯独Mr. Bee和Rose有真心笑容,他们形影不离;在别人的不安定中,他们有他们的爱情。他们每个月都付不清欠债,因此会卖掉几箱酒,又或是一些桌椅。如此捱过了半年,他们连爵士乐手也请不起了,只放一具留声机,没有顾客的时候,他们便跳舞和谈情。
这是Rose过得十分惬意的日子,捱饿了,她还有她深爱着的人。
后来有一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有三个说着他们不明白的语言的人,走到夜总会内,用枪指着Mr. Bee,说着些什么。他们头发浅色,个子中等,大概是波兰、捷克那些地方的新移民。这三个人向Mr. Bee要钱,Mr. Bee尝试向他们解释,他已没有钱了,他指手划脚,也不惊惶,他走到留声机跟前,请他们搬走这里唯一值钱的东西。
然后,Rose由后台的化妆间奔走出来,她听见有争执声,便取了一根长铁管,企图敲向站得最接近后台门口的人的头上,但却在未下手前被人识破了。站得较远的人手中有枪,他指向Rose,本来他也不准备就此开枪,因他看得见那只是女流之辈,反而是因为Mr. Bee扑出来尝试阻止,那个男人才改把枪口对着他,射出了一枪。
芝加哥玫瑰(6)
血从Mr. Bee左边腰间位置流泻出来,他跪到地上,Rose吓得张大了口;然后,其中一个男人扑向Rose,双手抓着Rose的左手,抢走了她的宝石戒指。
Rose反抗,被推跌倒地上,叫了一声。那三个人逃了。
Mr. Bee却站起来,说:“那戒指不可以……”然后,他追了出去。
Rose跟在后面,她看见那三个男人走过大街又穿过小巷。Mr. Bee都看见了,他边跑边按着腰,然后停在一间理发店旁,那里有一部单车。他骑了上去,Rose跟着也跳了上去,抱着他,坐在单车的尾部。
Mr. Bee没可能再按着腰了,Rose便替他按着伤口,单车沿路而去,血便从她的指缝间流出来,血随风和速度而飘。Rose的眼角开始湿润,而地上,有一条点点滴滴的血路。
Rose叫:“停下来……不要再追!”
Mr. Bee并没有听从她,他似乎不感到痛,他一心一意要为她拿回那只戒指。那是一个男人曾送给一个女人唯一的珠宝。他不忍心她连这一只戒指也失去。
Rose在他耳边叫喊,他彷佛听见又彷佛听不见,意识开始迷糊了,视线忽明忽暗。
最后,他连人带车倒下来。单车的轮子在打转,他倒在地上,望着一片天,那片天仍是蓝色的,天朗气清。
Rose伏在他身上哭,呢喃着一些话,然后,Mr. Bee看见,他躺下来的地方竟然是一块玫瑰花田,方圆数十亩都是盛开中的玫瑰花。
他从来不知道,那里有一片玫瑰花田。
然后,他就安乐了,意识升华起来,他忽然知道点什么。他对她说:“看,这里都是我们的玫瑰。”
她以泪眼向上望,啊,果然,一望无际都是玫瑰,深深的红色,大大朵,沉重又哀艳,深邃又奔放,而且极之极之芬芳,那香味,是浓郁的。
她讶异于所看到的,他们竟置身于如此深红的玫瑰中。玫瑰有刺,深绿色的刺,却刺不痛他和她。
他说:“这玫瑰是Deep Secret,深深的秘密。”
她不理会这里有什么秘密,她只想他活下去,不要死。
她用手抹着他腰间的血,呜咽,“你答应过我们不会别离……”
他流露着安然的神色,“我们会再重聚。”
Rose叫了出来:“不!不!我们永远不要分离!”
Mr. Bee微笑,“那地方叫做天堂。”
Rose哭得更凄凉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Mr. Bee慢慢地告诉她,“一天,我们在天堂再重聚。”
Rose伏在他的身上,凄厉嚎哭。
“很快……很快……”Mr. Bee说,“我们从不别离……”
Rose大叫:“我要跟你去!”
Mr. Bee说:“你等我。”
Rose呜咽:“我跟你走……”
Mr. Bee说:“我先去……”
“不!”Rose尖叫。
Mr. Bee说:“等一天我们在天堂重聚……”
Rose已经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懂张着口。
Mr. Bee说:“在那里我们永不别离……”
Rose张大口狂叫狂哭,到她望向Mr. Bee的脸时,她看得见他眼神中的盼望,他真是在期待一个天堂。
然而,他已不能说话了,也不能再动,那双凝视她,盼望着相逢的眼睛,便停留在那里,没有再流动。
“呀——”Rose尖叫。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她一直的叫着,那叫声很长很长。玫瑰的花瓣在她的声音中抖动,玫瑰都悲伤了,玫瑰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玫瑰只好凋谢。
玫瑰的花瓣向外卷曲,玫瑰的花瓣无力地跌堕,有些未来得及盛放的,就在中心点枯萎掉。玫瑰的心痛了,痛得宁可死掉。
漫天充满了枯萎的玫瑰的气息。死亡的悲痛与哀艳。
Rose跪在Mr. Bee的尸体旁,没有移离半步,她盯着尸体的眼睛,与尸体一起盼望。Mr. Bee说,他们会在天堂相逢,因此,她就在他身边冀盼着天堂。
夜幕垂下,星宿闪亮,星星悲怜着玫瑰花田中的恋人。然后太阳又出现,为Rose添上额角的汗。继而,夜幕再次垂下,这一次是月亮的驾临,月亮皎洁的光映在她木然的侧面上。然后太阳又出来,给她热力,告诉她生命犹在。当黑夜再度前来时,无月也无星,风刮起,吹掉了无力留在花干上的玫瑰花瓣,深红色的秘密就随风四起,为这双恋人舞出一首哀歌。
当另一个太阳出来之时,Mr. Bee的脸上起了斑点,传来了奇异的腐败之味。
风扑鼻,Rose闻得到。
然后她知道,根本无天堂。
他死了,世间就再无天堂。
天堂在哪里?有吗?就算有,她也不想等。
她连眼泪也不再流下来,她累极了,虚弱散涣地倒在他的身旁,她木然的脸上,在接下来的一秒,泛起一个冷笑。
想死想死,但可以怎样死?连动一根指头的力量也没有。Rose躺在枯萎尽的玫瑰花田中,无力也无气,她等死。
等呀等,就过了一个早上和一个下午,太阳的热力叫她的嘴唇也干裂了。三日不喝水不进食,太阳又猛烈,Rose的样子干涸败坏,再多走一步,她就可以步进死亡的怀抱。
已经没法思想了,生命真空。
然后,时近黄昏,玫瑰花田的枯枝再动,有一阵风,迎着Rose的方向吹来,剩余的残花败柳也给吹起。
随风送来雄浑的声音:“我给你他的生命好不好?”
Rose当下醒觉,震动口唇,意图哼出一声,但喉咙干涸,发不出声音来。
风中声音再说:“我让他醒来。”
Rose在心中叫了一声。
“你真是愿意吗?”
Rose合上嘴,眨一眨眼,她需要力量来回答。
“我知道你痛苦。”那声音说。
然后,力量果然回来了,当她重新有了力量,第一个反应是心中抽痛。痛楚从心贯串其它感官,她的眼角溢满了泪水。
她能开口说话了:“求你……”她的眼帘不住地跳动。
“以后,他会永远与你一起。”
她再说:“请你。”
声音告诉她:“但你以后要听他的话。”
她缓缓地点头,不觉得这要求有什么问题。
“他有工作要交给你。”
她以轻轻的一声“嗯”来响应。她看见,天际已是橙色一片。
“以后,你替他打理一间当铺。”
她知道那是什么,只是,为什么会是一间当铺?
“你会长生不老。”那声音说。
这一次,她急着响应:“他呢?”
“他也一样。”声音告诉她。
她就安心地合上眼睛。
“我会给你富裕、不改变的美丽、权力。”
她心想:“我只想要他。”
声音听到她心里的话,“但你一样要把我给你的拿走。”
“你要工作称职。”
她在心中答允。
“你要令他满意。”
她再自然不过地响应了一声。
“你不能够反抗他。”
芝加哥玫瑰(7)
她无异议。
继而,声音刚烈地说:“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
她听得见,然后就在心中欢呼了,“呀——”她在心中叫了出来,“呀——”她欢欣地感叹,“呀——”她的内心充满了动力。
她听见一句很中听的话,她绝对能够符合得到。
天衣无缝,简直随心所欲。
“哈!哈!哈!哈!哈!”那声音在笑。
Rose的指头能动了。她的中指弹动了一下。
她还未有能力站起身来,但她感到身旁的Mr. Bee正爬起来,那尸体动了,像往日他从她的床边爬起来一样,只是,他显得更凝重,也更沉重。
她看不见他的脸,但看见他旭旭而上升的身躯,气势磅礡。然后,他俯下身来,把双手放到她的背下,而他的垂下的脸,让她看到了,由于背着光,他的眼睛显得特别漆黑。
她快感动得要哭;而他已抱起她,她在他的怀中。他轻松向前行,他走过的每一步,便滋生了玫瑰,玫瑰随他的步伐死而复生。一朵一朵昂首迎向步过的他。
她把他的脸重新凝视,他是如此鲜亮,谁相信他刚步过死亡?鲜亮得彷佛换了另一个人。的确,是有些微不同了,他的眼神有着慑人的光芒,非凡地闪耀,他的神情流露着轻藐与权力,他望着她,眼神没有情深,而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友善。对你不差,但亦有些霸道。
这明明是同一个人,又明明不相同。
她很疑惑,但不敢追问。她一直被他抱着而行,一直望着他。这个人,她爱得很深,也爱得很久很久。
玫瑰花田可以有多远?他没休止地步行,天也黑了。似乎,他有意行至玫瑰全都复活为止。那叫做深深的秘密的玫瑰为了欢迎他而重生,她斜眼看到玫瑰迅速长出花蕾,然后呈现盛开的美景,她又安心了。在黑夜中,玫瑰如藏在丝绒上的红宝石,神秘地暗闪出光芒。
太美太美,简直是得偿所愿。然后她又累了,要合上眼睛,而他彷佛知道她累,就用温柔的微笑安抚她。
她便合上眼。她决定了不问也不计较,亦不关心。
这个男人,是一个重来的奇迹。她以后也不用再与他分离。别先生与别太太再没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满足。
***
后来,Rose成为了一间当铺的老板,那个男人训练她当一名称职的老板,从对答、态度开始,然后又对她说:“目的,是要令人一无所有。”
她领会着,尝试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顾的人变成我们的控制之物!” 男人的脸冷冷,他教导她时的目光,是无情的。
她怯怯地问:“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怜的人?”
他忽然伸手掴了她一掌,然后高声说:“那些来临的人,都因为贪!他们有最下贱的灵魂!”
她掩着脸,愕然地喘住气,怀疑是否自己资质鲁钝,才惹他动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着她的脖子,把脸凑得近近。他阴森地说:“把他们迫得穷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紧,她呛住了,脸色发紫。直至她以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开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说:“我知你不会令我失望。”
她退后半分,痛苦过后,摇了摇头。
他再笑:“因为,我们是多么相爱。”他说。
他说了这一句,她就心软了,软得进入了世间最单纯的境地,那里什么也不该存在,只应存在爱情。
正义、恻隐、悲慈、希望、施予……统统不存在,活该存在的,只有爱情。
她也是只拣选了爱情。
爱他爱他爱他。她的脸上无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满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样;他残暴,她亦不可退让。
就如当初她成为他在魔术台上的伴侣,要天衣无缝。她要成为他的绝配。
世间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虽然,偶然她还是闪过念头,最假也是他。
他与她又依附了好几十年,她冀盼着他的赞美、认同,以及他的爱。在第11号当铺中,当铺老板赖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驾光临中,她曾问他:“为什么,当初你挑选我?”
那冷峻无情的脸孔流露着寒酷锋利。他没有微笑,更没有柔情,他说出了一句:“因为你的痴心。”
说罢,他就再没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痴心,是她的奴隶锁扣。脚畔那串亿吨重的枷锁,就是一个一个痴情的心。
她倒高兴得很,她喜欢做爱情奴隶王。从来,这都是她的梦想。
Duke the Pawnbroker(1)
公爵原名李志成。这名字平凡、庸俗,也无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个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个人。
出生于一九三七年,父亲为旗袍裁缝,属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风味,李父最擅长参照香烟海报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时候的上海远比当时的香港繁华,女士们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条格织物和阴丹士林蓝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着的。上流社会女士则多用华贵艳丽的面料,诸如一些镂空和透明的丝织品,而旗袍内要配衬精美的蕾丝裙或西式内衣。经济能力不佳的女性,会在旗袍摆尾缝上假花边,充作蕾丝裙。
李父的顾客多为中上流人士,她们喜欢他手工精细,而且服务好;当然,李父长得端正轩昂,亦是一个理由。志成遗传了父亲的内向个性,常常腼腆地笑,对着那些千金小姐,父子俩就有种讨人欢心的傻气。
志成的母亲早在他两岁时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为命。两人话不多,但感情要好。
后来日军占领香港,李父正想携同志成逃难到南洋,却被日军要求他为日本人服务,当上他们的裁缝,为日军修改军服,做些基本的缝缝补补。
由于李氏父子在战乱时期不用捱饿,志成的体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壮,也穿著整齐。事实上,他是讨人欢喜的小孩,很乖巧、听话。
日军撤退那年,志成八岁,父亲筹集了一些资金,重新经营他的裁缝店,生活又重回轨道。志成放学后,空余时会在店内帮忙打理。他喜欢造旗袍,他有他父亲的审美观,觉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韵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过着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个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里拼着木造的飞机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礼物,他很喜欢,拼了两次又拆散两次,现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听见他的小房间内有马达的声音,于是,推门探头,首先看见的是一架在开动的模型汽车。
志成的眼睛发亮了。他再把门推开,就看到,有一个小男孩背着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谁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样走进来的?
志成没有太大的恐惧,反而希望与他一起玩。
于是他走上前,然后,那男孩转脸过来,望着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个,正也是他。
一样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着他。
那男孩站起来,面向志成,他拥有一种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静,目光稳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单手插袋,左脚跷着右脚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鲜——白恤衫加吊带,然后是灰色西裤,一双皮鞋擦得发亮。修剪整齐的发型,被蜡起,侧在一边。
他似是那种大户少爷,意气风发。
志成看得皱起眉头。
男孩说:“一齐来玩。” 他把头侧了侧,目光移向地上自动前进和拐弯的金属汽车。
志成望向那汽车,也毫不客气地捧起来研究。
男孩又说:“没见过吧!”
志成响应:“很贵?”身边大人常常抱怨战后物价昂贵。
男孩笑了笑:“对你来说当然是贵。”
志成不敢作声了。
男孩说:“它有机关的。”
志成垂头望向玩具汽车,男孩走上前伸手按着车底的按钮,玩具汽车的两边车门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哗”了一声。
男孩说:“间谍车。”
志成觉得了不起,他蹲下来,把间谍车放在地上,那张开翼门的玩具汽车在原地自转。志成啧啧称奇。
男孩说:“你的爸爸不会买给你,这是德国制造的。”
志成问:“你爸爸买给你的?”
男孩耸耸肩,“我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志成四周张望:“你爸爸呢?也来了吗?”他以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亲的朋友。
男孩说:“他不在。”然后又说,“我是自己来的。”说罢,就微笑。
志成这才开始觉得奇怪,“你怎样走入我的房间?”
男孩说:“我要来就来。”
然后,他步过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继而走出志成的房间,一直走到大门,打开门,步下楼梯。
志成走出去,朝楼梯向下望,却已不见男孩的踪影。
“啊。”他低声叫,并不算太惊惶,只是错愕。
房间内的玩具汽车仍然在自转,发出男孩子们爱听的摩托声。
志成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并没有感到心寒,也没有任何震栗感。那男孩的出现,带来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异人异事带来的恐惧,而且,那男孩,并不讨厌。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鲜、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来玩间谍车,他有一种平凡男孩得到昂贵玩具的满足。
以后数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过,与父亲相依为命,当父亲太忙时,志成自己做饭给自己吃,然后,等待着那小男孩的重来。
他有点盼望他,想与他一起玩。与那样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开心,他好像很聪明,而且,有那么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旧房子中,当 “西斜”时,半间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尘埃,有一种破旧而朦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着那玩具车,望向街外,等待一个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几天,那男孩才出现。这一次,志成放学回家打开门就看见他。他照样穿着得有型富裕,今次因为天气转凉,他还加了一件绒衣,衣上的襟袋绣有一个像校徽的标志,那是一个盾牌,盾牌内有一条蛇缠着一株树。
志成看见他便笑,他说:“你又来了。”
男孩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战机。
志成走过去,正想接过那盒子,男孩却敏捷地把盒子移开。
男孩忽然问:“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来制造?”
志成怔了怔,然后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战机图片,继而回答:“铁?”
男孩脸上流露着厌恶的神色:“无知识的家伙!”
说罢,就捧着那盒子擦过志成的身边,一直走,走到大门前伸手开门。
志成着急:“你要走了吗?”
男孩背着他,说了一句:“你不配与我玩。”然后,开门离去,再把门关上。
志成跟着走上前把门打开,男孩已不见踪影,却在地上留下那个盒子。志成把盒子带回家,摇了摇,里面是一片一片的东西,他不知道是什么。把盒子打开来,他便看见一小片一小片有凹凸边缘的碎块,其上有零碎的图案,他知道这些碎块是要被拼在一起的,但这种玩意,他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来了又走,令他茫然若失。这一天,真不快乐。
晚上,志成问他的父亲:“高速战机的外壳是用什么制造?”
父亲想了想,便说:“与日本那些大炮的用料相同吧!”
“即是铁?抑或铜?”他问。
父亲也不知道答案:“回学校问老师吧!”
翌日,志成问他的数学老师,老师也答不出来,只说:“一定是金属。”
Duke the Pawnbroker(2)
然后,老师带志成走进图书馆,说:“原本这里只准中学生来,我批准你来查阅资料吧!”老师把他引领到一列厚厚的大书跟前,告诉他:“这些是百科全书,你慢慢研究吧!”
老师走了。志成惊异着世界上有这么厚的书。他把其中一本放到桌上,翻开来一看,全是密密麻麻的字。这一页第一行是“鲸鱼”二字,然后就是:“鲸鱼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哺乳类动物……”
志成合上书,看清楚封面,这一本是《地球上的动物》。
他便在心中念着:“飞机……飞机……”
于是,他又找来科学、数学这些较易明白的来看了看,却发现不见有“飞机”两个字。那一系列厚重的书中,还有在他这个年纪不明白的物理、化学、医学、地理……看着看着,太迷惘了,究竟答案在哪一本书之中?
志成忽然明白,书本中有太多他可以找寻的东西,如果他找得到,那个小孩就会愿意与自己做朋友。
那一天放学后,他留下来阅读,但没有头绪,翌日放学后,他做着相同的事,也是惘然。再过一天,情况好转了些,他学懂了书封面的标题是什么。然后,又有一天,他知道,飞机的资料可以由“科技”这项目中搜寻。最后一天,他终于找到制造飞机的外壳的原料。
他兴奋地抄下来,继而回家背诵起来,比起准备国文课的背默更勤力。
一共用了五天才找到答案,过程既艰辛又满足。
就在第六天,那男孩又来了。当志成在房间地上把那些碎块拼合时,偶然抬头一望,发现他就在大厅中。这天,男孩穿上那种像大人穿的双襟西装,袋口放有红色三角巾,非常帅气。
志成高兴地告诉他:“我知道答案了!”
男孩扬了扬眉。
志成就说:“一般飞机外壳是用铝、镁合金造成,而超音速飞机,则是用钛金属。高速战机,正是用钛金属所造。”说完,他吐吐舌,加了一句:“虽然我仍然不清楚那些什么什么金是什么。”
男孩缓缓地挂上一个笑容:“幸好你也不是太蠢。”他的说话介乎赞赏与轻藐之间。
志成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复杂,但他不想深究下去,“来!” 他向男孩挥手,只想与他一起玩,“你留下来的!”
男孩便和志成步入他的房间,看见志成拼少许,他便问:“你知道这玩意的名称吗?”
志成摇头。
男孩说:“拼图。”
然后两个男孩子便跪在地上专心地拼起来。
他俩有一模一样的脸孔、身形,如挛生兄弟,但是,如果这房间内有第三者的存在,还是能够轻易地看出这两名男孩子的分别——一个骄傲自信、光采慑人,另一个朴实单纯平凡。
一模一样,却又那样不同。
志成抬头问男孩:“你有名字吗?”
男孩望了他一眼,便说:“你叫我少爷。”
“少爷?”志成似乎也不介意,“是哪一家的少爷?”
自称少爷的男孩说:“我是你生命中的少爷。”
志成不明白,继续问:“但我和父亲并不打住家工,我们替很多大户人家做衣服。”
男孩忽然冷笑,起初只有形没有声,但不到两分钟,终于发出声音了,一声跟一声,愈笑愈狂:“哈!哈!哈!哈!哈!”
那笑声令志成觉得害怕。
“哈!哈!哈!哈!哈!”男孩仍然在笑,笑得脸仰起又垂下,全身摇摇摆摆。
笑够了,他就不笑,然后指着志成说:“你永远也要听我话!”
志成问他:“为什么?”
“因为,”他说:“你是属于我的。”
志成懊恼了,他皱起眉,“又是为了什么?”
男孩忽然站起来,踩他的脚,表情愤怒:“你真蠢!”
志成不高兴:“你怎可以无故骂人?”
男孩把脸俯下凑近他,然后压低声音说:“我喜欢怎样就怎样,你奈我什么何?”
志成答不上话来。
男孩又说:“我可以骂你蠢,因为我知道的你不知道。”
志成说:“或许,我知道哩!”
男孩干笑了两声,然后便说:“告诉我——”
志成望着他,气氛有点紧张。
男孩出题目:“为什么水能灭火?”
志成张大口,答不出来。
男孩低低地“哼”了一声,然后望进他的眼睛,说:“你永远也及不上我。”
志成的男子气慨被激发了一点点,他反抗,“不……我会查出来……”
男孩又仰脸狂笑两声,当再垂头看他时,男孩便说:“你永远只是我的跟班,你替我提鞋就差不多!”
志成终于激怒了,他说:“我不会替你提鞋!我只想与你玩!”
“玩!”男孩嘲讽地反问:“你配吗?你问问你自己,你是哪种素质的人,够资格与我平起平坐?”
志成告诉他:“人不应该骄傲。”
男孩睁大眼睛,怪叫:“你教训我?”
正当志成要回答他之际,大门开启,志成随声音望去,再回望时,他发现男孩已经不见了。
既愤怒又失望,他不喜欢男孩的态度,但又盼望他留下来与他完成拼图。
既渴望他又不认同他。
是父亲回来了,志成便走进厨房,为父亲弄热留给他的饭菜。
他想,他就是想要一个像男孩般的朋友,如果,男孩可以减少他的霸气,那就最好了。
父子俩一同吃晚饭,志成问父亲:“世界上有没有两个人一模一样?”
父亲这一次懂得回答他:“挛生兄弟就是相同模样。”
“啊。”志成从前倒是不知道,然后他又问:“我有没有挛生兄弟?”
父亲摇头:“没有。”
“失散了的呢?”志成道。
父亲又摇头。
志成说:“会不会母亲把另一个孩子交给有钱人收养?”
父亲疑惑了,“你看见谁?”
志成便说:“我看见一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子……” 然后他选择这样说:“在街市内。”
父亲说:“只是差不多的孩子吧!”
志成便不再问下去。他知道,说出真相也没有人会相信,不如不再说。
他一边吃饭一边盘算,明天回学校查阅挛生兄弟的资料,然后是水能灭火那回事。
他就不相信斗不过他。
当他找到答案后,又花了时间阅读恐龙的故事,另外又看了一些爱迪生的发明历史。看罢,就满足了,知得愈多,愈不怕那男孩霸道的发问。
当男孩再出现时,志成就说:“当水大量地被喷射到燃烧物的表面时,由于它的吸热本领强,燃烧物的温度便下降,如果温度低于燃点,火便会熄灭。”
他一字不漏地把答案告诉男孩。
男孩便说:“你只是个死背书的呆子。”
志成不忿,他问:“告诉我为何会有挛生兄弟?”
“哈!”男孩笑了一声,“考我?”
志成流露着骄傲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