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9
我马上就要36岁了,我站在跑步机上拼命地奔跑,好像多跑几步,就能跑回到26岁似的。谁说男人不怕老?男人也挺怕的,甚至比女人更怕。女人老了,可以做一个慈祥的母亲,再老一点,皱纹再密一点,还可以做一个更慈祥的祖母。但男人不行,老男人就像一跟烂木桩子,散发着一股子霉味。男人在增加年龄的同时,必须增加财富或者名望或者类似的东西,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成为栋梁,否则就会成为无可就药的烂木桩子。
我在跑步机上跑得大汗淋漓,身边尽是一身腱子肉的劲量小子,他们生机盎然,向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迈进。我又一次想起了芳华,那时我像周遍的这些劲量小子一样,浑身是胆雄赳赳,我的芳华时代,我的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年华,她是多么短暂——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然后我们分开,各奔东西,整整十年,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但是,我们却音讯全无,怎么能这样?!
人生最残酷的也许不是死别,而是生离;不是像我和温秀玉这样的生离,而是像我和朱芳华这样的——“曾经在雨中对我说,今生今世相守;曾经在风中对我说,永远不离开我,多少缠绵纺织成的梦,多少爱恨刻画的镜头,为何一切到了终究还是空?”我又听到了这支歌,再一次。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十年前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0
我在更衣室的喷头下扬起脸,再怎么好意思,我也不能说我流泪了呵——
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年轻啊!那时候的朱芳华是多么健康啊!
大学毕业以后我去了一家法律出版社,一年的编辑量,我一个星期就可以全部干完;朱芳华留在大学里继续读研究生,没课的时候就来我们出版社找我玩玩。我们当时有大把的时
间,但是没有钱,她是穷学生,我是穷编辑,我们结婚就是去民政局领了一个证。
我们甚至没有婚床,我们是在暑假结的婚,连房子都没有租,直接就住进了芳华的研究生宿舍。那是一间摆了四张上下铺的宿舍,一进门,靠右手边的是书架,上面不止有书,还有饭盆、肥皂盒、洗发水、护发素、锔油膏、各种有用没用的擦手油洗面奶、甚至还有鞋刷、鞋油。记得有一次,我迷迷糊糊的去刷牙,居然还真错拿了一管白鞋油。右手边有两排暖壶,一排3个,一共6个。在我印象中,这些暖壶从来都没有灌满过,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水房打开水。我和芳华需要热水的时候,就用电暖壶烧一瓶,得省着用,烧一瓶水很不容易,学校明确禁止使用各种“家用电器”。我们为了使电暖壶,不得已悄悄地换了楼道的保险丝。
房间里的陈设极其简单,左右各两张上下铺,中间是一张普通规模的桌子,靠窗的上铺下床的时候不用爬梯子,直接一伸腿就可以够到桌子上。我有一次在上铺睡糊涂了,早上匆忙起来,居然第一步踩到桌子上,第二步就下到地上,自己还在惊讶怎么今天下地,跌跌撞撞的,那边朱芳华已经惊叫起来——后来她禁止我睡上铺。
朱芳华很瘦很瘦,那个时候的我也很瘦很瘦,我们两个并排躺在学生宿舍的单人床上,还有翻身的余地,当然多数的时候,我一翻身就落在她身上,她一翻身就落在我身上。我翻身的时候会说:“老公来啦。”她翻身的时候会说:“老婆来啦。”少年夫妻,我们贫穷,但并不哀伤。那样的日子好短哦——好景不长,如果老天要我重新选择——是愿意相爱却贫穷地度过一辈子,还是愿意富有但孤独地度过一生?我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后者——我在这一点上不能免俗,我早已原谅自己,不知道芳华是否肯原谅我!其实,她原谅不原谅对我也不重要,只是如果她肯原谅,对她会有好处,这个好处也会顺带着使我们现在的关系不至于那么紧张。当然,我这么说有点无耻,就像日本人对中国人说,我们反正是要参拜靖国神社的,你们愿意抗议就抗议,那只能让你们自己更加悲愤,而且还耽误你们自己的经济建设;所以,还不如选择遗忘或者宽恕,这样我们中日人民的友谊就可以世世代代下去了。
还是说我们那会儿吧——我们一直这么睡着,睡在同一张单人床上,直到有一次,我做噩梦一脚把芳华蹬到床下,她哭哭啼啼地爬上床,我抱着她,她鼻青脸肿脑袋上鼓起一个大包,我一看“扑哧”就乐了,把她气得“捶床大怒”。后来我就在她睡着以后,悄悄地换到她的上铺,呼噜呼噜地睡。她每次醒来,只要发现我不在身边,就会哼哼唧唧地往上爬,总之,她就是要睡在我边上,她说不这样,她睡不着。我说:“怪了,没结婚的时候,你怎么睡的?”
夏天,宿舍里没有空调,两个人非要挤在一张床上,多热!我对芳华说:“不行”,芳华说:“好,你拒绝我可以,但你伤害了我的感情,你得给精神赔偿费。”她歪着脑袋,小眼睛坏坏的。我说好,你说谁拒绝了谁,就要付被拒绝方“精神赔偿费”?她说对啊!话音未落,她就“啊”的一声惊呼——我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非常勃勃的样子,像雄鹰展翅一般向她急速俯冲——“不行不行!”她快乐的惊呼着……
我们并排躺着,窗外淫雨霏霏。她不能拒绝我,她可付不起“精神赔偿费”,那一年,我23岁,我精力充沛,虽然技巧和经验都很差,但毕竟我年轻有体力。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招架不住了,因为朱芳华制定了“补充条款”,她认为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拒绝,那么被拒绝的一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费,但如果拒绝的一方因为无力支付“精神赔偿费”,可以勉强为提出要求的一方提供服务,但被服务的一方必须付“服务费”。
那天晚上我一进门,芳华就把新修订的“补充条款”朗读给我听,我听后说:“成,要是你主动提要求,你也得付我服务费。”
不过,没多久,我就发现“服务费”对于男的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男的作为提供服务方,他忙活一遍,一身大汗,最后伊笑眯眯地说:“今天这个服务费不能给,服务太差”,严重的时候,还要罚款;而如果女的作为提供服务方,也是男的上下忙活,最后男的胆敢赖帐,说服务不好,质量不过关,那女的立刻接上:“那您再来一遍,我可以服务到你满意为止。”
芳华,我青春的恋人,我们之间的精神赔偿和拖欠的服务费,是今生今世也算不清的。是什么使我们疏远了?是什么使我们永远不可能重头再来?
当我用干毛巾擦干身子,换好衣服,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重头再来的,就像人生不可以重来一样,就像青春不可以重来一样,我何必对自己要求太高?
“生活就像强奸,既然没能力反抗,那就不如好好享受吧;工作就像轮奸,你不行就让别人上;学习就像嫖娼,又花钱又出汗;要过美好的生活,就像手淫,全靠自己一双勤劳的小手。”
从健身房出来,手机“嘟嘟”响了一声,是王小西给我发过来的短信——享受生活,呵呵,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今天是周末,我答应过明天中午接芳华出院。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1
项目做完了,公司一切照旧,资本主义大锅饭吃起来就是香甜。我准备在下班前再上网浏览一下邮箱,温秀玉给我寄过来几张儿子的照片,还有她自己的一小段注解。她可真是一个沉得住气的女人,她在等什么?我对待她平心而论也算对得起了,她说她怀孕了,我就娶了她;而实际上,那个时候芳华也怀了我的孩子,但是她却什么都不肯跟我说,只要她肯跟我说,只要她肯,也许会是另外的样子呢?
我决定把芳华得了绝症的消息告诉温秀玉,我为这个决定感到极其兴奋——立刻敲击键盘,把这条消息敲了过去。
“我们能为她做什么?”温秀玉马上回了一条。
“你说呢?”踢皮球是我的擅长。
“给她点钱?”
“不需要,她老公有的是钱。”
“你去看她了没?”
“看了。”
“心疼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她见你哭了没?”温秀玉那边穷追不舍,我忽然感到厌烦,立刻下了网。
老妈给我打来电话,这说明下班时间快到了。她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跟儿子发嗲,她在电话里娇滴滴地问我要不要回家吃饭,说她炖了一大锅莲藕排骨汤,又说藕是怎样的新鲜,排骨是怎样的精选。总之,进行了隆重的介绍,还说:“你要不回来呢,也可以,就是排骨吃不掉,明天会坏。”
我心说排骨怎么会坏,家里又不是没有冰箱。可是后来一想,她这么说也是为了让我回家看看。老妈做了一辈子女强人,她不习惯开口求人,哪怕求的是儿子回家看看!想到这一点,我马上说:“好吧好吧,我这就下班。”
老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人老了就怕孤单,我能理解。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2
吃饭的时候,我妈总是用眼睛骨碌碌地盯着我看,还把排骨一块一块地夹到我碗里,这让我极不习惯。我吃青菜她就问我为什么不吃排骨,我吃排骨她又要问为什么不吃蔬菜,都吃了她又要说:“该喝点汤了。”我几乎忍不住要发脾气,我说:“妈,你让我自己吃,好不好?”
唉,她做惯领导干部了,鼎盛时期手底下有几百号人,不济的时候也有几十个,现在老
了老了,没有人可管了,不舒服。果然,我这一句话,伤了老人家自尊,老妈脸色一沉,噼里啪啦地用筷子把饭呼噜呼噜地往嘴里拨拉——新中国的妇女,吃起饭来是很吓人的,她们根本没有接受过任何“餐桌教育”,吃饭的时候,嘴根本不闭拢,嚼起蔬菜来嘎吱嘎吱;吃起肉来吧唧吧唧,就是喝一口汤,也是咕咚咕咚的。我发现陪着老妈吃饭,就跟守着一台轰隆隆的机器没什么区别,一顿饭下来,我耳朵都有点聋了。
我吃完了,仍不敢离开餐桌。老妈用筷子指点着我问:“你吃这么少?再吃一碗?”我说:“够了。”
“你怎么吃这么少?比起小时候吃得还少!”老妈继续唠唠叨叨。
我只好把自己的碗筷收拾到厨房去,顺便一洗了之。然后我就坐在沙发上,看当天的新闻。那几天的报纸上,全是美军虐待伊拉克战俘的报道。
“不要一吃过饭,就立刻坐在那儿看报纸,对身体不好。”老妈根本不能控制自己管理我的欲望。
我把报纸扔到一边,坐立不安。谢天谢地,还有手机短信息。我按了一下,是小西发的一条短信:“地方长官向中央汇报当地搞不好的原因。第一,如同寡妇睡觉,上面没人;第二,如同小姐睡觉,人换的太勤,第三,如同两口子睡觉,自己人玩弄自己人。”
我随手还了他一个:“四名女干部总结提拔失败原因,甲:我上面没人;乙:我上面有人但不硬;丙:我上面有人也很硬可我在下面没活动。丁:我在下面也活动了,但我没出血。”
一切都逃不出老妈的锐眼,她老人家人老心不老,红光满面,鹤发童颜,对时髦的事物,始终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你是在发短信呢吧?”她走到我身边,脸孔几乎凑到我的手机屏幕上。我吓了一跳:“您这是干嘛呀?”
老妈像发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她神采奕奕地问我:“你在给谁发短信呀?”语气里透着那种组织对个人的关心。我最恨这种关心了,我从十二岁起,就发誓宁肯将来做一个冷漠的人,也绝不做一个像我妈妈这样的人——她对你的关心,实际是为了更好的掌握你而不是单纯的热心肠;如果你毫无警惕地敞开心扉,那你可就惨了。她当时可以继续和颜悦色,像你的朋友似的跟你谈心,但绝对有秋后算帐的那一天。我曾经在十二岁那年,上过一次大当。当然在那次以前,我也上过很多当,不过都没有那次教训深刻。那年夏天,我在少年宫学航模,同校一个女孩子在那儿学舞蹈,她个子小小巧巧,笑起来一层一层的,像春风吹过湖面。有一次,她莫名其妙地冲我笑了笑,我就不想学航模了,我想学舞蹈,而且还真的就去了舞蹈班。老妈问我为什么,其实当时我随便撒一个谎,也就过去了。偏偏我说了实话,我说因为“潇潇”在那儿跳舞,我要去做她的舞伴。老妈那时候还年轻,精明强干的一个人,她并没有马上露出不悦,反而装做关心我的样子诱使我说出了更多的内容,尤其当她掌握到我之所以改学舞蹈的具体原因,还有潇潇对我的劝说时,她甚至更和蔼了。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以后再也没有在舞蹈班见到潇潇,因为我母亲背着我去找了潇潇的父母,又找了舞蹈班的老师,把潇潇拉拢我接近我无端冲我发笑的事实添枝加叶的一通汇报,从此潇潇羞愧难当,再也不肯来舞蹈班。暑期结束,她也没有再来上学,听说父母给转了学。我做党委书记的老妈,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她心里装的全是别人,惟独没有她自己!我真希望她多想想自己的事,少想点别人,那样,对她对别人都有好处。
“不是我要管你,我是怕你这样发短信发来发去,发出事情来。你到底是给谁在发?你发的是什么,让妈也看一看。”老妈见我沉默,索性步步紧逼,她从来不认为人有隐私这一说。她觉得所谓隐私,就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没什么,就是一些笑话。”我随便敷衍了她一句。
“你知道最近有一个电影叫《手机》,引起很大争议,有人说讲的是崔永元,你看了吗?”
我就是看了,也得说没看。我受不了跟她讨论电影,我老妈在“真理越辩越清楚”的年代,可是一个人才!
“你没看?你应该看看,好好受受教育。”老妈继续教育我。
“对,好多人建议导演给这部电影换个名字,比如叫《如何运用手机捉奸》什么的,或者干脆叫《捉奸》。”我说。
“我觉得这部电影很真实,反映了当今的社会问题,寓教于乐。艺术就是要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老妈一边擦桌子一边发表她的高见。
“可《手机》,那是标准的‘来源于生活而低于生活’。”我忍不住逗老太太两句。
说真的,整个片子就那么一点破事——葛优,在电影中的名字叫严守一,他的婚外女朋友给他发的短信让他老婆搜查到了,于是他离了婚。无聊的是,在电影中他离了两次婚,不同的女人相同的原因,这两个女人都有检查他手机短信的习惯,而葛优呢,每次撒谎都不打草稿,结果谎话刚一出口,他的手机就响了,不是惹事的短信就是惹事的电话,然后就是铁证如山——受了伤害的女人一脸正气,咄咄逼人,而葛优就像人赃俱获的贼一样唯唯诺诺拼死抵赖,当然抵赖是没有用的。
我觉得这部电影太没意思,原因如下:首先是片子中的男人太笨,尤其是葛优,太不吃一堑长一智,第一个老婆就是这么离的,第二个还是这么离,被同一个块石头绊倒两回,比一般男人都笨;其次是片子中的女人都太无聊,一天到晚就关心老公的手机,你这条短信是怎么回事?你和谁在一起?你刚才骗我了!你为什么骗我!!她们懂得生活吗?她们知道怎么维护感情吗?王小西曾经说过,我要找一姑娘,天天查我的手机,发现个把蛛丝马迹立马顺藤摸瓜,再要我老实交代坦白从宽,这日子还过不过?非离不可。你说作为夫妻连这点起码的信任和尊重都没有,还夫什么妻呀?
这部电影老妈喜欢看,这说明她的生活得有多无聊!我都有点同情她老人家。在电影中,葛优离了两次婚,一次是因为手机,另一次还是因为手机,有意思吗?说是贺岁片,还不够添堵的,整个电影既不幽默也不风趣,这是肯定的,顺便说一句,但凡葛优能幽默一点风趣一点,女人也不至于为一条短信跟他离婚。
不就是婚外恋吗?不就是跟老婆撒谎吗?有什么呀!看看人家美国总统克林顿,好好学学,无论闹到什么份上都得挺起胸膛做男人。跌倒了爬起来,再跌倒了再爬起来。
想当初,刚出了“拉链门”事件的时候,克林顿也是信誓旦旦,不肯承认的,直到人家莱温斯基拿出了有力的物证。那条沾了总统先生精液的裙子不比几条手机短信有杀伤力,可是你看人家总统夫人希拉里是怎么做的?全世界人民都知道她的男人欺骗了她,但是她却原谅了自己的老公,在她的自传体新书《亲历历史》中,她说她虽然也恨克林顿,但最后她发现自己依然爱他。看人家处理得多漂亮?再说美国观众,他们和全世界人民一样同步知道了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偷情的每个细节,因为有斯塔尔报告,披露细节之详细胜过黄色读物,但是他们要求克林顿下台了吗?他们为自己国家有这么一位管不好自己裤子拉链的总统感到羞愧了吗?没有,一点都没有,相反他们觉得那是给他们国家长了脸。再说事件中的第三者莱文斯基女士,她原本是个默默无闻的白宫实习生,出了这样的丑闻以后,她投身于时装界,在最短的时间里推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手包和鞋,并且获得成功,而且人家也写了书,也没有为自己和总统之间的关系而觉得丢人。这是生活中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而《手机》的水准无论是艺术水准还是故事精彩程度,都远没有超过生活本身,甚至大大低于生活,这部电影不但贬低了男人的智商也贬低了女人的情商——最后葛优把手机扔了,人也崩溃了,电影也就完了。
“怎么叫来源于生活却低于生活?你看人家说的——手机是手雷,说得多深刻?”老妈擦完桌子,一边投抹布,一边继续教育我。
我觉得跟老太太说话实在太累了,于是打开电视,本想挑一个轻松的频道,结果正好赶上一个谈话节目,说的恰好是《手机》。
我差点吐了。我觉得所有的人在讨论的时候都忘记了一点——手机短信也是信,凡是信就是私人的,和日记私人信件私人电话一样,不是想看就看,想查就查的,尤其不能那么理直气壮地查看。谁家娶一媳妇,有事没事就查老公的短信,就是没事儿也得出事儿!整个娶一贴身便衣回家,累不累啊!
我正打算换台,老妈走过来,一把将遥控器攥在手里,对我说:“小军啊,秀玉在那边怎么样?”
“还成,我们不发短信。隔着远,谁也查不着谁,您放心。”
“你们年轻人做事都欠商量。像我和你爸,两地分居了多少年,想调到一块,废了多大的劲,你们倒好,好好的好好的,搞一个两国分居。”老妈一提起这件事儿,就意味着暴风雨就要来临了。她虽然看不惯朱芳华,其实也看不上温秀玉,不过温秀玉不像朱芳华那样楞,温秀玉表面文章还是做一做的。
“我们之间老呆一块,十年了,有点‘审美疲劳’。”我油腔滑调。
“什么‘审美疲劳’,你们看《手机》就看出个‘审美疲劳’?你吃了几十年的饭,怎么没吃疲劳?”
“所以有的时候得换换口味。”
“那温秀玉也想换换口味怎么办?”
“随便。”
“你们都随便,孩子怎么办?”
我说不出话来,老妈说到我的痛处。
“所以,人活着是要讲责任的,不能只图一时痛快。过日子就要一天一天地过,儿子,你记住一句话,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老妈见我不说话,来了精神,估计她做党委书记的时候,做思想工作就是这么干的。记得小的时候,凡是她一回到家,神清气爽,说话走路都特有精神头的那几天,肯定是她又做通了一个人的思想工作,她做通的尺度就是人家“不说话”了。她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让人家“哑口无言”,然后她很大度地“笑一笑”,那种“笑”我很厌恶,是一种“领导干部”式的笑,她有的时候也对我这么“笑”,往往是我“犯”了错误又肯“承认”,而她表示“不计较”的标准表情——那副表情似乎在说“犯错误不怕,改正了就是好同志”。如果哪一天,她回到家脸色铁青,那一定是遇到难剃的头了。这个时候,我爸就要倒霉了。我爸劝她,她就要冲我爸嚷嚷;我爸不劝她,她就要跟我爸说,让我爸帮助她想主意,明天怎么再去说服人家。总之她是一个一定要说服别人的人,据说,她从年轻的时候起就一直是先进思想工作者,在她的先进事迹报告里,有这么一段表扬文字——徐玉兰同志,极其关心他人的思想,她一向把领导他人的思想掌握他人的思想关心他人的思想当作自己的本职工作……
真委屈了她,放在今天,她没准儿能成为著名的激励大师呢!其实,世界各地都有我妈这号人,乐于助人,关心他人的进步,把解决别人的问题当做自己毕生的事业,真可惜了我妈的这份特长!像那些写《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赚了多少钱?说来说去的那些道理,和我妈说的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不计报酬不讲条件把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嘛!这种精神在美国叫“把信送给加西亚”,在我妈那个时代,叫“雷锋精神”,有什么区别?我妈的一生都在鼓励别人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她用来做思想工作的法宝之一就是鼓励别人“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这要是翻译成“把信送给加西亚”,不就是“既然上级让我送这封信,那么我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把信送到,而不要去问为什么要送这封信”?看来,中西方做思想工作的人所擅长的套路都差不太多,只不过人家的做成了品牌,全球推广;而我们自己的被当作垃圾,无人问津。当然这不只是在“思想工作”方面,在其他方面也一样,甚至人家的垃圾到了我们这里成了奶酪,而我们自己的老字号却相继倒闭。
“你最近都想了些什么?”老妈打断我的胡思乱想,我知道她开始了。
“没想什么,每天都在工作,特忙。”
“你做的工作很重要,关系到国计民生,你要好好做,现在那么多人都下岗,没有工作,你应该想办法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老妈一本正经,她一辈子都没有学会怎样做一个普通老百姓,像普通老百姓一样说话做事过日子,她总是把自己当做干部。
“妈,这些事有总理想着呢,不用咱们操心。”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都像你们这样,国家能建设得好吗?”
“可是都像你们那样,国家就建设好了?”我总算有机会反唇相讥了。
“我们怎么了?我们那时候多好?我们那会儿哪有你们现在这么乱,这么自私!像我和你爸,先是两地分居,一年也才见一回。我又带孩子又照顾老人,里里外外一个人,后来调到一起了,没过多久,他就病了,整整两年,你又小,我厂子里一摊子事,他又躺在医院,我抱怨过一句没有?你爸后来动不了,我一夜一夜在医院,端屎端尿擦身子,那会儿,一个病房六七个人,哪家媳妇不都是这么伺候老公的?我看你要是病了,躺在医院,你媳妇未必能做到天天服侍你,不是我说的,你们现在这些人,每天都嚷嚷个性解放,快乐每一天,要是有个病有个灾,全指望不上。我们那会儿,全是有难一起担有福一起享,哪像你们现在,审美还审出‘疲劳’来,那要是遇上个灾遇上个难,还不早撒丫子跑了?”老妈的嘴一开一合,毕竟是做过多年思想政治工作的,说起话来就是一套一套的。我早听不下去了,不过,她还真切中我的要害——我真的想到,如果生病的是我,如果得绝症的是我,温秀玉能从遥远的加拿大带着儿子回来,守在我的床边吗?朱芳华会吗?或者青青?我不敢想。
“我想过美好生活有什么错?我们想过美好生活有什么错?”丁蔓曾经理直气壮地这么说。是呀,一个绝症病人躺在病床上,生命中每天都是悲惨的事情——化疗、手术、难以忍受的折磨、挣扎着活下去的愿望,吃不下东西、浑身每一块骨头都在疼,无时无刻循环往复,那叫什么日子?那叫生活吗?那叫人间地狱!当你得了病,住在病房里,你就相当于去了地狱,你能指望谁愿意和你一起去地狱吗?哪怕是在地狱里陪着你,只看着你受苦受难,而不是和你一起受苦受难,你觉得你有这么可靠的朋友吗?我忽然在心底里体会到芳华的那种深深的失望——如果换做是我,我也将深深的失望。幸亏没有换做我!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3
从老妈那儿出来,我漫无目标地在街上闲逛,车窗外是北京的夜景。车上了二环,三环,四环,一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忽然让我感到陌生。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我轻轻地哼起一个调子,那是我和芳华大学时代最喜欢的歌,我们曾经在野外的草地上——我靠着一棵树,坐着,双腿分开,朱芳华躺着,头枕着我,她最喜欢躺在我的双腿之间,枕着我的小腹,她说那样有一种永恒的感觉——我们就那样,以为那样就可以永恒,我们怀着对永恒的向往,轻轻地哼着《斯卡堡罗集市》——清风飞扬,我们的歌声很轻很轻,一阵风就吹散了,那些忧伤的残片就像晨间的雾,薄薄的透着光亮——
陌生人,你要去斯卡堡罗集市吗?
那里有芜荽、鼠尾花、迷迭香和百里草
请替我找一位住在那里的姑娘
她曾经是我最真心的爱恋
芳华有一阵迷恋上翻译,她翻译了无数个版本的《斯卡堡罗集市》,这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真心爱人”版,我还记得她是如此认真而又如此狂热地做这些“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那个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在为毕业奔忙,而她却在寻章逐句。当然,结果是她被学校的老师挑上,保送读了研究生,而其他的同学则毕了业,迅速熔入火热的生活。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4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正是中午。胡高已经为芳华穿好衣服,他把一顶俏皮的渔夫帽扣在芳华的脑袋瓜上,那顶帽子确实很好看,荒原色,绕着一段孔雀蓝的饰带,帽檐还镶了一圈浅棕色的皮子。
“不要。”芳华把帽子摔在地上。
“哟,我们家的小秃秃又恼了?”自从芳华没头发以后,胡高就开始管她叫“小秃秃”。
“不许叫我‘小秃秃’。”芳华侧过身。
“那叫什么?叫‘大长头发’?”胡高总有办法逗芳华乐。
果然,芳华乐了。想要她那点笑模样,可比要褒姒娘娘的折磨人多了。我想这胡高要是搁在古代,不幸当了帝王,那“烽火戏诸侯”的事儿,肯定干得出来。
“好,咱家的‘大长头发’出院了,怎么着,就秃着出去?”胡高刚把芳华托起来,芳华就又倒下了,这次她是笑倒的。
“不许说秃。”芳华下了“命令”。
“对,不说秃,说‘光着’,咱就这么光着出院?”胡高假装谦恭的问,那样子特搞笑,邻床的陪护全乐了。
“我要戴假发。”芳华嘟着个嘴说,她肯定心里特享受那种受宠的感觉。我了解她,毕竟我们是有交情的,我知道她这个人——既要像杨玉环那样的三千宠爱又要像武则天那样的日月当空。天下哪有几个男人经得住这样的标准——又当唐玄宗又当张易之?估计也只有商朝的肘王能勉强符合要求,可那是一代亡国之君啊!
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小美秃要照镜子了。”芳华自称“小美秃”的时候喜洋洋的,我说过她天性中有一种顽皮,这种顽皮就像钻石的光辉,很难磨灭。你可以切割一块钻石,你可以磨去钻石的棱角,你可以把钻石摧残成你想要的样子,但是你很难磨灭掉她的光辉——一块钻石的真正价值实际上并不在于它的形状,而在于它的质地——好的钻石和差的钻石差得并不远,当把她们并列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肉眼,也能轻易分辨出她们的色差——而钻石与钻石之间之所以存在色泽差异,据说和钻石的形成有关,也许多了几万年?也许曾经经历过海底火山爆发?
芳华对着镜子戴好假发,一面扬起脸做顾盼状,一面露出宝贵的笑容:“你给我买的?”她在问胡高。
“喜欢吗?”胡高的眼睛像钻满美钻的伯爵表,亮晶晶的。
“给我穿上鞋吧,快点着。”芳华把镜子扔到一边,看得出她心情不错。
她是真不知道假不知道?她脑袋顶上的假发几天前我曾经在另一个姑娘头上见过,不错,这是丁蔓的,这一定是丁蔓那天晚上戴到吕西安酒吧的那顶假发——火红的颜色,微微上翘的发梢。
我猜想,应该是胡高嘱咐丁蔓给自己老婆买一个假发,于是丁蔓就买了,买了以后自己戴上,越想越气,于是索性找到我,我想那天丁蔓找我应该是在极不理智的情况下,不知道她现在后悔了没有。
鞋穿好,假发戴好,最后又把所有的抽屉翻一遍,看看有没有丢下的。然后胡高对我抱歉地笑笑,说:“要不,你把行李拿车上去?我得背着芳华,她不肯走路。”
芳华挑衅地望着我——我明白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不过是在怨恨我,让她怨恨吧,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人爱你,就有人恨你。我没指望取悦于更多的人,也没指望取悦芳华。我对自己说,我和这个女人已经结束了,她必须明白这一点,如果她为此失望,那是她的事情,和我没关系。
我提着行李,胡高背着芳华。我走在他们后面,有几分钟我觉得压抑,但后来我就释然了——芳华,不是哥哥不背你,是哥哥我溜肩膀!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5
芳华一出院,丁蔓就失落。丁蔓一失落,我和小西就忙活。我了解丁蔓这种女孩子,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其实真到了手,也未必珍惜。而现在,胡高就是她得不到的,她明明觉得自己已经手拿把攥地握在手里了,可是一松手,手心里却是空的。这种感觉对于丁蔓来说,简直不可忍受。她年轻、她貌美、她青春、她健康、她魅力四射、她精力充沛,而芳华有什么?丑、秃、脾气古怪、不再青春、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凭什么她却不能打败她?
丁蔓曾经问胡高:“假如你同时遇到我和芳华,你会选择谁?”胡高沉默不语。
于是丁蔓接着问:“假如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一定会选择我?”
“也许吧。”胡高小声咕哝。
丁蔓满意了。但只满意了一天,她就又不满意了,她继续追着胡高问:“那么,你先遇到我,后遇到芳华,你是不是也会像现在这样,同时和两个人在一起呢?”
“不会。”
“为什么?”丁蔓大喜。
胡高没说话,他不是傻瓜,他不想激怒丁蔓。他真正想说的是,他很难想象和芳华乱搞——他认为丁蔓对于他的生活,就像活跃的私有制经济,只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有益补充。
“你说啊你说啊?!”丁蔓有点急了。
“你不生气?”胡高不愿意惹翻“有益补充”。
“不生气。你说什么我都不生气。”“有益补充”把自己的脑袋靠在胡高的胸脯上。
“如果我先遇到你,就不会再有芳华了。芳华不会和一个已婚男人纠缠不清的。”胡高眼睛望着窗外。
这话的前一部分让丁蔓心花怒放——她只是因为迟到,所以被排在第二的位置;而如果芳华迟到,则没有任何位置;但这话的后一部分则使丁蔓怒火中烧——什么意思?难道我就那么贱?明知道人家结婚还跟人家不清不楚的,她芳华就高贵,天生的正宫娘娘?结两回婚,两回都是正室?她就正室的命?我就偏房的命?正室偏房,宁有种乎?
想到这里,丁蔓昂起头,不卑不亢地说:“芳华不会和已婚男人纠缠不清?她的那个前夫难道不是有妇之夫吗?她跟人家没少纠缠!”
丁蔓枕着的胸膛一下子僵硬了。胡高就那么僵在那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再后来,丁蔓把眼泪流到他冰了的胸大肌上,一边流一边说:“我宁肯得绝症的是我,那样也许你会离开芳华,到我这里来。我真的这么想,假如芳华一切都好,健康快乐年轻漂亮,而我像她现在这样,什么都没有,连头发都没有,你是不是肯多爱我一点?你是不是肯离开芳华陪我一直到最后的时刻?我真的宁愿要去死的那个人是我,只要你肯陪我,我愿意拿我的生命去换芳华的。”
于是,两个人的眼泪流到一处,于是丁蔓又问了胡高一个问题:“如果现在,我肯和芳华交换,让她拥有青春和健康,让我拥有疾病和痛苦,你会选择离开芳华娶我吗?”
胡高叹了一口气,他说:“丁蔓,你的问题太多,这不是一个软件工程师所能回答的。我是学理工科的,我只知道,即使人类能够克隆生命,也没有办法让两个人之间完成你说的这种交换,每个人都没有办法选择她的宿命——就像你无法选择芳华的绝症;芳华无法选择你的青春。”
“但是你有办法选择啊?”丁蔓不甘心。
“我也没有办法,我不是买了船票的客人,我是这个船的船长,船要沉了,所有的人都要想办法逃命,就是上了救生艇的也要划得越远越好,生怕被沉船带累了,可是我跑不掉,我有责任。”
“如果救生艇数量足够,船长是可以逃生的。沉船总是要沉的,你呆在上面她也是要沉。”丁蔓不服气,她认为泰坦尼克号的悲剧是因为救生艇的数目不足。
“我只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死。”胡高想到了自己死于车祸的父母。
“那你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痛苦吗?这比让我死还难受!”丁蔓像只充满失望的小猫,她希望得到一个她想要的答案,哪怕这个答案是虚幻的也好。
最后一个问题——丁蔓下定决心,她再一次扑到胡高的怀中:“假如你在认识我不久,我就得了绝症,而芳华却好好的,你会和她离婚娶我吗?”
“丁蔓,你不是说你不在意婚姻吗?咱们俩刚开始那阵,芳华当时还没生病,那会儿我不就和你说了,我不可能和我老婆离婚吗?”胡高显然没有意识到他这话的杀伤力。
在很多年后,丁蔓见到我的儿子,她对他说:“做一个男人一定要学会对女人说谎,女人并不像男人想得那么蠢,你说什么她就信了。但是女人喜欢男人安慰她,一个男人一定要学会安慰一个女人。”
胡高在说完那句杀伤力很大的话以后,丁蔓就很少再问他什么问题了。不过,丁蔓是那种自信心很强的姑娘,她不再问他,并不是因为他使她失望,而是因为她对他有信心——她相信,自己比起芳华,更有未来。她有耐心,她想一定有胡高求她的那一天——她甚至都想好届时的台词——她一遍一遍偷偷地打草稿,幻想着有一天胡高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说:“经过这么多年,我才知道你是我的真爱。原谅我的过去吧!”她这么想的时候,即使在梦中,也常常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丁蔓最不能忍受的还不是芳华住院,因为芳华住院,胡高虽然忙,但至少晚上还能和她在一起;但芳华出院,胡高就得24小时随叫随到。胡高给芳华请过几个保姆,没有一个能受得了芳华的脾气——有的是人家嫌她事儿多,有的是她嫌人家不尽心。后来,胡高就托丁蔓给找一个合适点的,丁蔓找了自己老家一个远房亲戚,丁姨,乡下人,四十多岁的年纪,手脚勤快,身体健康,丁蔓还给做了点简单培训,她揣摩着芳华的脾气,嘱咐了丁姨几句。没想到,也只干了一个星期,丁姨就红着眼睛辞工了。丁蔓一打听,登时气不打一处来。原来,有一天中午,芳华躺在楼上睡午觉,丁姨跟从外面进来的胡高说:“总算睡着了,吵了一早上,事儿多得很。我这一双手都忙不过来。一会儿要揉揉,一会儿要吐,一会儿又要上厕所。我说就在床上吧,她还不干,非要我抱她起来,她要去厕所上,你说这要摔了怎么办?我没见过像你们家这口子那么难伺候的,事儿太多……”
正说着,楼上“哗啦”一声巨响,肯定是什么东西被摔碎了。
胡高和丁姨马上冲上楼,芳华已经挣扎着爬起来,她坐在床上,眼睛红红的,指着丁姨说:“我要是好伺候,事儿少,我请你来干什么?你挣的不就是难侍候的钱?我好好的一个人,我为什么要请人照顾?我要是自己能上厕所,我为什么要你抱我去?我要是不吐,我用得着你给我端吐盆儿?我要是自己能洗能涮,我用得着你帮我洗洗涮涮?你跟我老公抱怨什么?这不都是咱们事先讲好的条件吗?”
丁姨哪儿受过这种委屈,立马儿裹一个小包就要走。胡高知道留不住,塞了丁姨一个大红包,对丁姨说:“真对不住您,她年轻不懂事,又生了病,您别跟她一般见识。这个工钱您一定得收下,这是半年的,当时咱们说好的,我也没多给,一共是6个月的工钱,您别推辞。我跟您说,她原来不这样,都是病闹的,心里不好受,她是病人,您别跟她计较。”
丁姨走之前跟丁蔓告了一个别,对丁蔓一个劲地说胡高的好话,丁姨是个过来人,老公在床上躺了好多年,最后走了。丁姨跟丁蔓说:“病人别管生病前什么样儿,病了就不是人了。我那老伴开始对我多好哇,全村的人都羡慕我哇,后来他一病不起,整日在家里摔摔打打,有的时候拿东西拽我,没轻没重,我给他端杯水,烫了不是凉了不是,脾气暴躁得很,我睡在他边上,他半夜起来,想上厕所,我动作慢一点,立刻就是一拳,有一次,一个大鼻斗扇得我眼冒金星。这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你这个老板也是太不容易了,好人呐。”
丁蔓听丁姨这么一说,就更为胡高难过。一个女人一旦为一个男人难过,就容易奋不顾身。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6
什么事儿都禁不住小西琢磨。小西对丁蔓的这种奋不顾身私下里抱一种嗤之以鼻的态度,我知道他想什么——他在想你丁蔓怎么就独独对他胡高奋不顾身?不计较人家婚否、不计较人家对你的态度?如果胡高是一个穷光蛋,你丁蔓还有这份奋不顾身吗?
现在我们几个又常混在一起,我说的“常”,指一周一次的频率。吕西安的酒吧比较合适——有天然的植物、昏暗的灯光、红色透明的朱砂帘、宽大的沙发、欧美怀旧老歌,用一
个旧式唱机吱吱呀呀地放着。丁蔓无论任何时候,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她根本不像为情所困,从某种程度上看,她更像一个期待爱情降临的年轻姑娘。也正是凭着这一点,小西根本不相信丁蔓的“痛苦”——他当面讽刺过丁蔓:“你那叫什么痛苦?哥们儿离婚的时候,有一个月没出门,当时哥们儿借住在一军家里,一天到晚蹲在他们家的厕所里,从早到晚喝酒,我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酒,就那么喝,喝完了就吐,吐完了接着喝,要不是正赶上一军回来取个什么东西,我早战死情场了。你问一军,他把哥们儿送到医院,大夫说什么?幸亏抢救及时呀!”
丁蔓身材火辣,她热衷于各种坦胸露背的装束——尤其是“背心”,简直是她的最爱。她有各种各样的背心,有肩带的,无肩带的,一侧肩带的,透明的,印花的,雪纺纱的,针织的,纯棉的、中式的、西式的、运动款的、休闲款的。小西有一次跟丁蔓开玩笑,说:“你别这么欲火中烧的,一天到晚穿背心也不解决问题,要不,哥们儿带你找一海滩裸泳吧!”
丁蔓也不急,她说:“你裸泳?那不是污染水源嘛!”
小西就嬉皮笑脸地凑到丁蔓边上,对丁蔓说:“宝贝,你闲着也是闲着,青春就跟一卷胶卷似的,过期作废。你不在有效期内多按几张,将来恐怕连个回忆都没有,你不觉得亏啊?”
“我知道,不过我不愿意把胶片浪费在你身上!一卷胶卷只能拍36张,要是能拍3600张,我就可以考虑你了。”丁蔓伸手拍拍小西的脸蛋。
“你知道一卷胶卷的保质期吗?最长的也就5年。过了保质期,就废了。你省着吧。”小西恶狠狠地说。
我想起来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有一阵儿,极迷恋摄影,那时候胶卷昂贵,所以老省着拍。有一卷胶卷,我从上到相机里也就拍过两张,总觉得没有值得拍的事儿,也没有值得拍的人,这么一放就放了两年,等再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过期了,再好的胶卷,也怕过期,一过期就拍不出什么好照片了;还不如用次一点的胶卷,比如乐凯。我又一次想到了芳华——如果她的青春是一卷36张的胶卷,我相信她按快门的次数比我的更少。我们都是一直到青春过完,胶卷还剩一大截的人,不像青青和奶茶艾伦这样的人——一卷胶卷对于他们是不够用的,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废掉整卷胶卷,然后,再有什么更好的景致,跟他们无关了。
丁蔓偏过脑袋,望着我们,若有所思。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对我说:“如果可能,我倒是愿意为你浪费几张底片。”
小西“腾”地站起来,大声嚷嚷:“合影合影,我要求合影。”
我们三个全笑了,没心没肺,笑出了眼泪。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7
青春是一卷胶卷
冲洗她要用整整一季的眼泪
青春的相片
需要岁月定影
然后用你的思念慢慢放大
……
我的爱人
为什么当年我是那么愚蠢
为什么我会把镜头对准天上的浮云
林间的鸟
……
如果,我还能再次握有青春
如果我还能重新按动快门
我会
拍下你的每一瞬
你美丽或者你丑陋
你哭泣或者你微笑
只要是你
一切都不要紧
只要是你
足以感动我和我的每一寸生命
……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8
丁蔓来找我,是上我们公司。
她穿着印花浅蓝色细吊带背心,低胸、胸前打着几道皱折,脖子上挂着长长的银项链,链子的底部坠着几粒珍珠,垂下来,正好在胸口的位置,下面就是峡谷般的乳沟;同色系的超短裙,动物印花。光脚,脚指甲涂成云天的颜色,拖着一双压花印度凉鞋,金灿灿的,宽宽的鞋带,上面镶着人造宝石,左脚红的绿的,右脚绿的红的。右脚踝上套着一根细得像丝
却亮得像钻的脚链,左手腕上则对应套着单只景泰蓝手镯。耳朵倒是两边都照顾到了,不过一边是一弯新月,另一边是一轮红日。
翠西在走廊里迎面碰见这身打扮的丁蔓,瞠目结舌。她目送着丁蔓推开我的那扇玻璃门,一个下午都没有办法再集中精力,临下班的时候,还发了脾气。
我早以习惯丁蔓的“火辣穿衣风格”,但是我没想到,她能跟个“拉丁宝贝”似的上我们写字楼找我——她一进来,我的脸就像燃起了森林大火。丁蔓把夸张的蓝色眼镜推到头顶,以一种只有在沙滩椅上才合适的姿态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她抬起一只胳膊,是那只有手镯的胳膊,手镯瞬间下滑几个厘米;她翘起二郎腿,翘起的恰巧是那只戴了脚链的右脚,随后她做环顾状,先把脑袋向左一转,秀出“新月”;又向右一转,秀出“红日”,然后她向椅子深处一靠,银项链上的几粒珍珠摇了两摇,做娇喘微微状。
我的脑袋轰轰作响,眼前似有一个连的彩蝶飞舞,耳边像集结了一个营的蜜蜂采蜜。几个同事,包括查尔斯都借故到我办公室找我,丁蔓也很大方,她对每一个人都重新做一遍环顾,脑袋向左一转,再向右一转……
“丁蔓,你怎么也没有打电话就来了?”我稳住阵脚,像一个大长辈一样跟她说话。
“你不欢迎?那我走了?”她做出一副要离开的样子。我连忙阻止,天哪——这个“拉丁宝贝”不会像卡门似的特夸张特疯狂地跑出去吧?别人会以为我们怎么着了。
“我就是来看看你。”她坐回沙发,长长的假睫毛上闪着夺目的银粉。
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又找不到什么话,而那边丁蔓则用光炯炯的目光牢牢地罩着我。
“我给你出一个迷吧,你要是猜对了,我就走。”丁蔓盯牢我。
“那要是猜不对呢?不会是让我走你留下吧?这可是我的办公室。”是谁说的?如今成功男人在全世界搞破鞋都不算回事,问题是,再怎么不算回事,也不能在办公时间的办公室里吧?
“猜不对,你就得答应我一件事情。”丁蔓做出一副小可爱相。
“什么事情?”
“你先猜谜。猜一种用具,1橡胶制品,2套在人中间部位的肉体上,3关系到生命的存活,4有大小号之分,5有漏洞就不安全。你说是什么?”丁蔓一脸坏笑。
我脸“腾”地红了,好容易刚才那场森林大火自己快熄灭了,这会儿,西北风一吹,火势又有蔓延的趋势。
“想歪了吧,是救生圈!”丁蔓洋洋得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9
丁蔓要我办的事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她说她想胡高了,自从朱芳华出院以后,胡高就被她缠得死死的,一连几天,一面也见不上。打电话,胡高索性把手机关了。发短信也不回。丁蔓跟我说:“再这样我就疯了!”她说话时候那样子,真跟要疯似的。我赶紧说:“别别,别在我这儿疯,我给你想办法。”
丁蔓说有什么办法,你去替胡高值两天班不就得了。
我说成啊,我天天替胡高值班都成,不就是陪着你丁蔓姑奶奶吗?这事儿我乐意干。
“你还有正经的没有?人家这着急着呢!我是说你去陪朱芳华去,换出胡高给我。”
“不成,我好容易跟她离婚了。”
“人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朱芳华可还给你怀过孩子呐。现在人家病了,你去关心关心不应该吗?”丁蔓一面说,一面往我身边蹭。
我赶紧说:“应该应该,你先坐在那边。你这么着让我想入非非,不好。”
不得已,我在丁蔓的“淫威”之下,当着她的面给芳华打手机,是胡高接的电话。他说芳华睡了。
我说:“丁蔓在我这儿,她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手机也关了,她要见你。”
胡高犹豫了几分钟,说:“你带她过来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0
朱芳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钟左右。她睁开眼,看见胡高背对着她,负手而立。巨大的落地花窗,窗外是夏日的黄昏——天还很亮,彩霞像透亮的锦缎,层层叠叠,铺张开来,美得让人目不暇接。
“醒啦?”胡高转过身,他总是能凭直觉就知道芳华是否醒了。
芳华拿眼睛看着他,并不说话。
“要喝水吗?”
摇摇头。
“那起来转转吗?”
又摇摇头。
“小美秃起来转转,睡累了,歇会儿再睡。”胡高坐在床边哄她。
“我要上厕所。”终于说话了,芳华现在说话可金贵了,比铁树开花还金贵。
“我抱你去?”
芳华伸出一双胳臂,胡高探过脖子,芳华搂住他的脖子,胡高双手托着她的背,说“起”,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因为化疗病人一般都便秘,所以必须要蹲着。胡高家只有楼下才有一间符合要求的卫生间,所以每次芳华要上厕所,他就得把芳华打横抱着,拾级而下,下一层楼,转过一个柱子,这才能“方便”。芳华蹲着,完全没有力气,她要抱着胡高的双腿,把脑袋耷拉在他的身上。因为便秘,每次都很长时间,每次味道都很难闻,每次起来的时候,都要胡高把芳华扶起来,女的抱住男的腰,脑袋靠在他的腰上,屁股翘着,男的猫着腰,一只手臂托住女的腰,另一只手拿着手纸……
我和丁蔓到的时候,芳华和胡高刚刚完成如厕工程,他们都显得虚弱而情深意重。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1
把芳华抱上轮椅,她穿一件泡泡袖的白色袍子,长袖,裙摆一直到脚踝,脑袋上扣一顶镶缎带的米色草帽,很宽的帽檐。
黄昏的郊外,空气清新。微风如薰,天高云淡。都是自然界最寻常的景致,但因为心境的缘故,我们一时竟然都没有话。开始的时候,胡高推着轮椅,他穿一件青田色短袖纯棉T恤,一定加了莱卡,绷在身上,显出男性的线条,配一条水洗布的休闲裤,脚上是一双麻色凉
鞋,他推着芳华在前面走,我和丁蔓跟着后面,傻傻的。丁蔓忽然变成一个安静的女孩子,比仲夏夜的风还要安静。我有点可怜她。所以,我就走过去,换了胡高下来,我推着芳华的速度比胡高快多了,很快胡高和丁蔓就被甩在后面,像两只慢慢爬的蚂蚁。
芳华先说的话,她声音很细,语调很轻柔。她说:“我们现在可以表演‘血染的风采’了。”
一句话,说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我想起大学的时候,有一次看演出,一男一女站在台上唱“血染的风采”,芳华跟我说:“这样唱,不感人。应该推一个轮椅到台子上。”
“如果我倒下,再不能起来,你是否还会永久的期待?”芳华自顾自地唱了一句,然后说:“该你唱了”
我心里酸酸的。我说:“我忘了。”
“你该唱——‘如果是这样,我不会悲哀’。”芳华的声音里带点哭音,我怀疑她流泪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好好的,不把自己弄哭了,是不行的。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会受不了的。所以我打算换换气氛。
“我们单位有个男的,好容易娶了一个老婆,按他们那儿的规矩,结婚三天,新娘子要回娘家,这叫回门子。这个男的一个人呆着没事,就上街闲逛,逛着逛着就有人叫他‘大格’,他一看是一只‘鸡’,一琢磨老婆也不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就把‘鸡’带回家了,结果这对野鸳鸯正搞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新媳妇拿钥匙开门进来了,原先预备给老公一个惊喜,结果老公给她一个惊讶!”
“无耻!”芳华“呸”了一声:“结婚才三天,太不要脸了。”
“呵呵”,我干笑起来。
“你笑什么?”
“这事儿我给好多人讲过,我发现凡是女的听了这个事都说‘无耻’‘不要脸’。”
“那男的呢?男的怎么说?”
“男的都说‘傻逼’,‘哪能带回家呀’!”
芳华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她对我说:“在办公室也成啊,不过应该插上门,别以为下班了就肯定没人来。”
我假装没有听懂。我知道那件事情对她的伤害。温秀玉那时候在卖保险,她在下班后到了我办公室,她说要跟我谈谈买保险的事情,关于那件事情,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能说什么呢?要我说有什么教训,我只能说我没有经验,我应该事先把门插上,这样就不会让朱芳华撞见了。我太粗心了,可是我怎么能想到朱芳华就在那天下午查出了怀孕?在那天之前,我们吵了架,她把我轰出来,说要离婚,要分手,反正她每次都搞得特别夸张,我已经忘记那次吵架的原因,因为那段时间我们总在吵架。我只记得当时心情极其郁闷,正好温秀玉来找我,就是这么回事。在我印象中,每次我和芳华吵架,都是我找她承认错误,请求原谅,她从来不找我,我怎么可能想到,她居然会跑到我的办公室来?她原本是要告诉我怀孕的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2
回来的路上,丁蔓最初一句话也不说,心事重重。
我问她谈得怎么样?
她说:“我恨我自己,为什么生病的不是我?我他妈的体壮如牛,还穿得臭美臭美的,能让人同情吗?”
我无声的乐了。丁蔓急吃白咧地跟我嚷嚷:“你乐什么?你傻乐什么?”
“嘿嘿,干什么呢?跟我嚷嚷什么劲的,谁惹了你你找谁去啊。拿我撒什么筏子啊!”
丁蔓用手捶着我:“就拿你撒筏子就拿你撒筏子!”
“行行,等我把车靠路边成吗?”
丁蔓安静下来。过了一阵子,她问我:“你说胡高对朱芳华是不是就是同情、怜悯还有一点点感激、舍不得,不忍心?那玩意能叫爱情吗?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我心说,什么叫爱情?爱要是不包含同情、怜悯、感激、舍不得、不忍心,那还叫爱吗?你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天天俩人叠一块,大呼小叫高潮迭起?那就做爱。你还可怜别人,小姐,可怜可怜自己吧!
“胡高跟我说,芳华下个疗程比较短,只有三天,是一个巩固疗程,现在病情比较稳定,大夫都很有信心,说打完巩固疗程,就可以观察了。”丁蔓一旦开始说话,就跟娱乐节目主持人似的,不懂得停下来。
“那你岂不是很惨?”我嘲笑她。对丁蔓这样的姑娘,你千万不能盲目同情。她们其实特懂得怎么把自己先弄合适。
“我问了他,我们俩怎么办?”
“哦?他说什么?”
“他说我年轻、健康、聪明、漂亮、人见人爱,我怕什么呀?我失去他,只是失去锁链,而得到的则是全世界。他说芳华不一样,芳华已经快34岁了,而且又得了这么一个病,即使不打化疗,也得观察,这种病一旦复发是很可怕的。他说芳华现在只能匍匐前进,她的头上布满了铁丝网,只要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送了性命。她只能爬,至少要爬两年,才能爬出危险区。他说他不能丢下芳华。”
“听起来蛮感人的。”
“狗屁!我跟他说芳华根本不爱他,芳华心里真正喜欢的人叫许一军,我跟他说他用不着有那么大的使命感,我还答应他,只要他肯和我在一起,我同意继续照顾朱芳华,把她当我妈照顾,给她养老送终。我跟他说,人的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你为什么要把你的一生浪费在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身上?”
“你这么说,他没有给你一个大嘴巴?”
“没有。他说我不了解他。”
“你觉得你了解他吗?”
“我太了解他了。”
“你既然这么了解他,为什么还在他那儿碰了钉子?我告诉你,你压根就不该找他,你应该等着他来找你。”我教训丁蔓,口气巨得意。
“我压根就没想着一次解决问题。你知道我是做销售出身的,没有几个销售是一次成功的,你得不停地说服,用你的产品你的服务你的实力你的诚意打动你的客户。”
“成,你就把胡高当做你的客户,看你怎么把他从朱芳华那儿抢过来。”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3
我们一回到城里,小西就打过来电话,说晚上闷得慌,想出来混混。
吕西安的酒吧,我们到的时候,小西正一个人绕着台球案子打黑八呢。他是越来越胖了,小鲔鱼肚已初具规模,像有五六个月的身孕。我过去拍拍他,跟他说:“你该减肥了,估计洗澡的时候都看不见自己的脚了吧?”
“是该减了,洗澡的时候看不见脚问题不大,办事的时候不方便倒是真的。碰上丁蔓这样的还行,个子高,腿长,人瘦;要是碰一个也特壮特胖肚子圆圆的,那就累了。”小西对丁蔓进行“口头性骚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小西,你也老大不小了。给你说个媳妇吧,看你这样,要自己找还真困难。”丁蔓还挺善解人意的。
“那敢情好。”小西重新开了一局。
“你要什么条件的?”丁蔓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
“一定得选最有身份的,怎么也得美国正经学校硕士毕业;找老婆嘛,找就找最漂亮最有身段儿的,在学校就是校花,身高最少也得一米七零,什么钢琴呀,弗拉明戈舞呀,卡拉OK什么的,一般人能会的全会;还得特有气质特有个性,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每天得早上5:00起床准备早餐,晚上还得早早回来做饭,做好饭就站楼门口,扎围裙,特恭敬那种,等我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我说:‘May
I help you dear
(我能为您作点什么吗?)一口地道的英国伦敦腔儿,倍儿有面子。我们俩,有事没事的就出去玩,住总统套房,一年光住HOTEL(宾馆)就几万美金,她怎么也得有几千万的身家吧?要不我娶她干什么呢?夫妻过日子,这排场那应酬的,一天二十四小时花钱,就是一个字儿——贵!现在都这行市,我不这么着我被人瞧不起。看咱周围的哥们儿都找什么样的女朋友?光香水儿就得花个万八千的。咱周围的邻居不是泡影星就是彪歌星,我要是找一日本妞呀,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我呸,你打一辈子光棍去吧!谁家的女孩这么贱,非找你!”我和丁蔓集体反对。
“你们同情同情我,我找不着媳妇,自己过过干瘾还不成吗?”小西笑嘻嘻的。
“成,不就是痛快痛快嘴吗?有什么不成的?”话音未落,一杆进洞。
小西打算再开一局,丁蔓接了一个电话,说不玩了,要早点回去睡觉。小西顿时觉得特扫兴,他可怜巴巴略带点浅醋意,对我说:“就剩咱哥俩,还混什么呀?你们公司有没有靓妹,找出来玩玩。”
丁蔓收拾东西迅速撤退,我最恨丁蔓这种姑娘——她找你的时候,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你乐意不乐意手头有事没事,总之她找你就是“9·11”;等她有自己安排的时候,拔腿就走,跟美国从伊拉克撤军似的,它把你弄个稀里哗啦,完后说走就走,你自己看着办吧。你能说什么?什么也不能说,自己慢慢对付着来吧。
“慢点,丁蔓。你不再上个洗手间补了妆什么的再走?那么急着是要睡觉去吗?跟谁睡去?”
“反正不是你。”丁蔓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和小西顿觉兴味索然,有那么一阵,我觉得自己挺不着调的。后来小西说他可能要去趟加拿大,让我给他温秀玉的联系办法。我说没带在身边,回去找着给他。小西说是他前妻要去加拿大拍一个戏,让他跟着帮点忙。我说这不挺好,还不趁机死灰复燃?小西叹了一口气,他头一次问我:“你和朱芳华到底还有戏吗?”
我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两个男人如果坐在一起,既不谈生意也不谈国际大事,而是谈儿女情长,那种感觉是很怪的。我们又枯坐了5分钟,各自找了一个理由作鸟兽散。
我洗了澡,吹干头发,躺在床上,正打算做点“睡前阅读”,电话响了,是小西,他问我:“温秀玉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说:“几点了,明天给你成不成?”
小西那头儿有点腼腆,他一腼腆我立刻意识到他在和“花痴王婆钱美丽”鬼混。这还没去加拿大呢,就开始“热身”了。不过,我一向“与人为善”,所以我马上改口说:“我这就给你找,你等着。”
小西拿了电话,跟我心不在焉地胡扯了两句闲天,我善解人意,知道他其实是急于挂断电话展开新一轮攻击,所以我说:有事明儿再说吧。
小西求之不得,欢天喜地挂断电话。
我静静的把电话放回座机上,又一次想到“芳华”。难怪小西会问我和芳华是否有戏!我发现小西人很怪,他和任何一个女人风流,恨不能撒传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不觉得丢人难堪有什么不好意思,惟独是钱美丽,他去她那里,永远是偷偷摸摸,生怕别人知道。在人前人后谈到钱美丽,往往很不在乎,充满不屑,好像那是一只破鞋,让听的人直替他庆幸——幸亏早扔掉了!可是钱美丽一有什么事儿找到他,立刻三孙子似的,给人家提鞋也乐意。唉,一物降一物!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4
小西让我给温秀玉打一个电话,说说他们要去加拿大的事。他们想在当地找一个翻译,再找一个跑腿的,对路况什么都比较熟的,问问温秀玉有没有物美价廉的劳动力可以推荐。我现在还不想把温秀玉的事儿,闹得尽人皆知,那对我没什么好处。不过,我是真不想跟她有什么来往,温秀玉那种女人,你给她一个梯子,她立马往上爬,属猴的。
原来,我想就把温秀玉当一“台湾问题”,先搁着,将来时机成熟了再说。这种处理问
题的方法,比“苏联解体”要强多了。像我和朱芳华就属于“苏联解体”,有什么矛盾不能说呢?暂时解决不了,先放一放。想起朱芳华,我就又气又恨——就算我一时冲动和其他的女子做了苟且之事,但难道你朱芳华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如果你不是动不动就和我吵架,一天到晚说要离婚,我会吗?如果在发生事情之后,你肯听我解释,肯给我个台阶,而不是在暴雨之中光着脚披头散发边哭边跑,咱们何至于在24小时之内就办了离婚?现在,后悔了吧?你又想吃回头草?天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我恨恨地想。我想起自己在风雨中笨拙地追赶朱芳华,我想起朱芳华哇哇的哭声和锐利的尖叫——一只母狼坠下悬崖也就不过发出那样的叫声吧——
“你毁了我!你毁了我!!”母狼似的嚎叫再一次潮水般袭来。
我一跃而起,抓住桌上的电话就打了过去。我不能想起那一段,过去几年,我用来对付“朱芳华”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不理会“她”,一旦“她”从记忆深处冒出来,我就立刻用现实生活将她打压下去。
一个极温柔的女声,我很少听温秀玉用这样的音调说话。我们双双都迟疑了几秒,很快她恢复了,我也恢复了。
“怎么想起打电话了,有空?”温秀玉换了寻常的语调,显然那个极温柔的女声不是给我准备的。现在她的声音是我熟悉的“老婆腔”,与方才比,少了许多妩媚,就像一道汤,忘了搁味精。其实,不搁味精也没什么,只是如果一旦知道她给别人的汤是有味精的,心里就不舒服了。
“小西找你了吗?”我公事公办,不但没有味精,连盐都省了。
“找了,说了一个大概其。他原来的意思是找我帮忙,我没答应。”
不用问为什么没答应,到那个时候,她应该快要临盆了吧?
“哦,你给他找找人,小西是第一次去加拿大。”我轻描淡写,故意不点破。
“这没问题。”她将计就计,也不多说。
“还有事吗?”我问她,我希望她先说。
“你呢?”她不接招。好,到时候可别怪我没给过你机会。我咬牙切齿地想,但说出来的却是:“那先这么着,有空多打打电话,别老发邮件,有辐射。”
“知道了。”
“挂了?”
“挂了。”
我相信温秀玉一定已经知道我知道了,但是她就是不肯说。这样也好,都是成年人了,都理智了,要过就好好过,过不下去也不必闹得跟庸俗电视剧似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没有必要,该离就离。我拿起桌上一份财经报纸翻了翻,随即笑了——这家报纸的口号是——理性建设性。
我建议以后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地方,也挂这么一条幅——理性建设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5
丁蔓有事没事儿会给我打个电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知道她是用这种方式摆脱掉自己想给胡高打电话的念头。她故意不给胡高打电话,故意很坚强,一来是维持自己的自尊心,二来也是为着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她要做到这点不是那么容易,毕竟年轻,毕竟不甘心。我能体谅她,不过,我觉得她这么着不是个事儿。
我又想起朱芳华,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现在我也能体谅到她了,我们每次为一点鸡毛
蒜皮的小破烂事儿拌嘴,每次她都要生气,有几次,她生气我甚至没有察觉到,当然这铸成了更大的错误。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连呼机也是刚刚流行。我们单位给我发了一个,我别在腰上可神气了,芳华还差一年毕业,她是一穷学生,什么都没有。她住在宿舍,整个女生宿舍楼只有一部电话,那部电话估计是全北京市最热的热线。她呼我,呼我之后就要等,至少要等半个小时,这还是运气好的。因为我接到传呼以后,首先要找一部公共电话——那段时间我的工作经常要出外勤;等我找到公共电话,她那边又疯狂占线,惟一的侥幸,是前一个刚挂断电话,后一个还没有及时拿起。这种间隔稍纵即逝,可遇不可求,我猜测我后来一直没有中彩票的运气,和那几年我浪费了太多的侥幸有关——那时候,我总是盼望着打通一个这样的电话,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
有一次,为了给朱芳华回一个电话,我一路找电话,每见一个公共电话亭,我就排队打一个,没有一个是通的。一直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最后我发现已经到了校门口,这个时候她又呼我——我的呼机是数字的,我飞奔进校园,在她们女生楼门口,我眼见芳华上了一辆桑塔纳。我想喊她,可是我的喉咙是干的。那辆桑塔纳徐徐开动,等我缓过神儿来,我像做了一场噩梦。
“天还是天,哦,云还是云,只是我的眼中不再有你……”
正好是校园广播时间,正好是孟庭玮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正好飘过来一朵云,正好下了一场雨,我没处躲没处藏,像一条可怜的丧家狗。后来我就想起了王小西,他当时不服从分配,死活要留在学校,借住在电子系单身教师的宿舍里。我跟一个游魂似的找到王小西,身上全被雨淋湿了。他们宿舍乌烟瘴气,一堆人坐那儿撮麻,我刚一进去差点被熏一个跟头,眼泪马上就冒出来了。小西光着个膀子,歪着嘴叼着烟,他已经练就了“盲打”的硬工夫,挨在他身边的一个姑娘,大热天的在屋里还戴一帽子,那姑娘就是钱美丽。他们据说是在托福班认识的,认识以后,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俩人外语没什么长进,一天到晚腻鼓在一起——这俩都特别善于异想天开——一会儿说要组建一个乐队,忙一阵,没影儿了;一会儿又说要写歌出唱片,忙一阵,又没影儿了;他们干过的事儿可多了——编书、写剧本、搞创作、开酒吧、卖书,几乎是每样事都轰轰烈烈开始,虎头蛇尾告终。就跟夏天的雷阵雨似的,“哗”的一阵子,来得快,“刷”的一阵子,又停了。有的时候,他们也会找我帮个忙,让我给找找人什么的,我这儿还没启动,他们已经又干别的了。
芳华跟他们不是一路人,当然,芳华跟谁都很难成为一路人。
古人云:“自古圣贤皆寂寞,何况我辈孤且直。”倘若芳华是一代美女,王昭君那样的,用来出塞倒是满适合的——又有姿色、又有文化、闲来弄琴、在茫茫草原抱着琵琶怀念长安,
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可是谁都又想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单于老了,她是惟一的宠爱,在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也没有更貌美的女子和她争风吃醋,她来自大汉,这使她具备地理优势,地理优势很快转成心理优势,这使她不需要搭理任何人,逢迎任何事,而任何人任何事却都不能不考虑她的存在。她是天然的中心,所以她尽管自顾自地落落寡合,自有人在意她的每一滴眼泪每一种闲愁。
可惜,我不是老单于,我还没有到人生的暮年,并不懂得年轻女子的心。即使懂得,也未必肯浪费我的青春。我是宁肯要酒林肉池的。我相信每个女人都有过一个“青楼声妓”的梦——“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那是怎样的骄傲;其实,每个男人也都有过一个“浪荡公子”的想法——“腰缠十万贯,乘鹤下扬州”,这又是何等的风流!
悲剧在于,我没有“十万贯”的资本,而芳华也没有“秋娘妒”的容颜,我们是寻常的男女,恋爱中的男女,在堕入爱河的一瞬,我是她眼中的“牛郎”,她是我心中的“灰姑娘”,我们错就错在,她不是织女,而我不是王子。如果她是织女,绫罗绸缎夜断十匹,我还用跟贩夫走卒似的一天到晚挣命吗?那还不是她要怎样浪漫,我们就怎样浪漫——她要裸体洗浴,咱就包下天池;她要鸳鸯戏水,咱就舍命奉陪;做一对神仙眷属,只要她有神仙那两下子,还不容易吗?话说回来,如果我是王子,家有富甲天下的国王父亲和王后母亲,她也不必怨恨我不肯花时间陪她,我愿意,为了她放弃江山我也不觉得可惜。假如我是王子,放弃江山对于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不是王子,没有一个江山等我放弃——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除了我一文不值的心肝肺,那是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有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所以也就不显得珍贵了。
我在那间满是烟味臭气熏天的单身汉宿舍站着呆了一会儿,耳边充斥着“哗啦”“哗啦”的声音,间或有“糊”了,“我碰”这些简单短语。我被雨淋湿了,湿衣服粘在身上很不舒服,房间里又闷,没有空调,我就在那样一种糟糕的环境里第一次对我和芳华的关系有了糟糕的认识——非常糟糕。
再后来,我就走了,一个人。我半夜才回到家,进门老妈对我说:“芳华找过你,她说呼了你好多遍,你也不回电话,你干什么去了?”
我胡乱编了一个理由,倒头就睡了。半夜,我起来上厕所,再躺到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后来我就流了眼泪,满脸都是泪水,怎么也擦不干,我使劲咬着嘴唇,不愿意哭出声儿来,那种滋味比我头一次阳痿还难受。阳痿的阴影随着下一次的成功,很快就烟消云散不留痕迹,而那种滋味却是一种钝刀割肉的纠缠,想起来就难过,想起来就难过,每次难过之后,就会留一个印记,日积月累,心就硬了。
关于这件事情,我一直没有跟芳华说起过。后来我们结婚,我也没有说过;再后来我们离婚,我也没有说过。我从来没有跟芳华说,我那天看见你上了一辆桑塔纳。有什么好说的呢?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沟通——如果一个女人决意要骗你,你就是把她捉奸在床,她还可以说我们只是盖着被子聊天。
女人有一个愚蠢的习惯,她们越爱一个人,就越要装做不在意他,折磨他,冷落他。芳华在这方面简直愚蠢得无以复加,她居然会以为如果引入“竞争机制”,将使自己更加“奇货可居”。她故意在没有我的日子里,更加快乐,她故意在对我不满意的时候,大谈其他男人对她殷情备至。她不知道,她的这些行为取得的结果适得其反——我只有“一次”,是和温秀玉,那一次既有好奇、也有复仇,朱芳华在那一场三人话剧中扮演的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温秀玉恨她,温秀玉那时在卖保险,她厌恶朱芳华总是摆一副“王昭君”的谱,相信在其他女人眼里,王昭君是绝对靶子,相信在汉朝的后宫,王昭君连一个朋友都没有;而我,我也恨她——我就是那个宫廷画师,我恨王昭君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一直认为,在汉朝,最爱王昭君的人就是那个画师,他爱她,爱她的方式就是画丑她。我相信汉朝皇帝之所以后来诛杀了那个不幸的画师,并不是真的计较他把一个美人画丑了,而是在计较另一件事。
对于“温秀玉事件”,我从来没有真正忏悔过,我甚至认为这没有什么对不起朱芳华的,不过是偶尔的一次,何况那几天,我和她正在吵架,是她提出来的分手,她说她后悔嫁给了我,她还说她瞎了眼睛。我只好跟一条狗似的在单位呆着,每天晚上都在想,怎么混过这一晚,跟谁混?怎么混?或者像以前似的,特鼠辈地回到我们的小地下室,特鼠辈地对芳华说:“我错了,我爱你?”我就在琢磨这些事儿的时候,温秀玉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一听说我在办公室,就立刻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上班?
我一听,觉得特对路子。我太需要关心了,温秀玉简直是雪中送炭。我说:“我在加班。”
温秀玉说:“肯定是和朱芳华吵架了!我来看看你吧,我正好在附近。”
能怪谁呢?芳华,你听过我的解释吗?
我们那段时间只要见面就要争吵,我们有无数不愉快的事情——说来说去,最经常的也不过是她认为我太热衷于“革命事业”,从早到晚地忙,和她说话少了,寡趣了,不那么爱她了;而我则烦她动不动就跟我说,她今天见了哪个名人,明天要见哪个大款。那时候她一边读研究生,一边在电视台打杂,那活儿根本就不是人干的——天天打电话,说服人家到台里来做嘉宾,还得站台门口等人,外地请来的,还得上机场接站,还得安排宾馆,陪着吃饭,提行李。那活儿要我说,连晴雯这等丫鬟都未必肯干,她却以为人家当她是“央视公主”,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排队等着中央台的召唤,她要不给人家打电话,人家深夜都要哭醒好几回。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6
小西说要走,我和丁蔓给他饯行。丁蔓穿了件玫瑰图案雪纺背心,配珍珠灰色碎花雪纺迷你裙,踢拉一双金属外壳的无跟拖鞋,粘了几对超长的深蓝色假睫毛,弯弯的,长长的,俏俏的,挎一个手绣的伞型包,小手指上套一指环,上面趴着一只黑蜘蛛。小西见了,嘲笑她:“这么快,就决意独身了?不再多考虑考虑?”
丁蔓情绪不高,我们吃饭的时候,她不停的接手机,像在开电话会议。有的时候,拿着
手机长时间不说话,像钓鱼;有的时候,则兴高采烈说笑不停,像表演单口相声。我心里对她多了点同情,不过,同情的念头刚一冒出来,我就刹住了——我同情她,谁同情我呀?谁的事不得自己扛?我们的肩膀也就是借给她靠一靠,等她小伤口一愈合,立马数落你肩膀不够宽广,胸口不够温暖,就连你的雪中送炭也被她说成趁人之危,何苦?
小西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人在对未来有憧憬的时候都这样。他问我要不要给温秀玉带什么东西,我说不用了。他就批评我,说对女人不能这么马虎。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我说那你就替我送一鸡毛掸子。
事实证明,他的加拿大之行,是事业爱情两丰收。他和钱美丽重逢于人生的中年,在异国他乡,忽然了然人生真谛——双双皈依了基督,在教堂“第二次握手”;而且在钱美丽的帮助之下,他捡起了做了一半的电影,剪辑完成居然在加拿大获了一个电影奖,被誉为“沙滩之子”——SON
OF
BEACH——他喜欢把自己描绘成是在人生的沙滩上捡贝壳的浪子。有一次,我看他的电视访谈,当那个主持人介绍他时,是这样说的:“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王小西导演,他在加拿大电影节上获得了一项重要荣誉——‘SON
OF BITCH’,接下来我们请‘SON OF BITCH’来给我们讲讲他的婚姻和爱情故事。”
据说,这一访谈播出以后,王小西四处遭人耻笑,不过,他心理素质多好?他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狗娘养的(SON OF
BITCH)多了,但我却是最优秀的一个狗娘养的。”
他和钱美丽重新拍了婚纱,照片发布于各大媒体娱乐版。不过,在这些报道中,虽然大家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但角度不同——一种角度比较恶毒,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全没找到更好的;还有一种则比较善意,也是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但发现最好的就是原来的。对于小西来说,他当然更喜欢后一个版本。其实,要我说,这两个版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屡败屡战”和“屡战屡败”的差别而已。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7
小西去加拿大以后,丁蔓也开始忙起来,不过,我看她是故意使自己特别忙。因为她居然到北大报了一个班,去学什么MBA。20几万的学费,学什么去了?我猜她是上那儿钓“金龟”去了。芳华的化疗全部结束,大夫说好好养一养,只要控制住,2年之内不出现反复,这条命就算捡回来了。我的生活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也尽量学着不去抱怨,有什么好抱怨的?温秀玉要生孩子,孩子不是我的,那就不是我的呗,这种事情古代帝王都避免不了,何况是我?公司高层人事变动,山雨欲来风满楼,急有什么用?我稳坐钓鱼台,
我想虽然小西那200万投资打了水漂,可是做投资的,有谁能保证一辈子只赚不赔?想想我做成的并购,那是多大一单生意?翠西似乎很紧张,她这样的中层当然紧张了,她这个年纪,也快30岁了吧?连个男朋友也没有,高不成低不就,咬着牙全靠一双手脚打拼天下,也够苦的。倒是查尔斯每天笑嘻嘻的,照样风流快活。有的时候,在电梯里碰到,还会开开玩笑。其实,我知道嘴上说不在乎,那绝对是假的,我和他暗中都较着小劲儿呢。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8
“你不必陪着我,你也可以走。”天已经黑了,房间里却没有开灯。一男一女坐拥着说话,如果不听他们说的内容,你会觉得他们一定在谈论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走到哪里去?”男的闷闷的说。
“那我走好了,反正是一样的。”女的说,故意淡淡的语气。
“你和谁走?去哪儿?”
“我能和谁走?!还不是一个人!也好,一个人去哪里都好,没有牵挂。”还是淡淡的语气,很刻意的平淡。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男的有些生气了。
“要换做是你,你怎么想?”女的挑衅似的问。
“好好生活啊,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男的说。
“和谁做呢?如果我喜欢的事情是打乒乓球,我总不能一个人打吧?”
“我可以陪着你打,只要你喜欢。”
“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愿意拖累你。”
“你已经拖累我了。再说,如果是我生病了,你是不是扭头就走,把我一个人撇下?”
“还真有可能。我挺自私的,我属于那种一听说船要沉了,立刻就去找船长,申请第一个上救生艇的人。”女的说着就笑了。
男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逗她:“怎么这么坏呢?”
“就是这么坏。”
芳华有事没事儿就要胡高陪着说话,两个人有的时候说着说着就会伤感起来。有一次,芳华望着胡高,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总在想,你对我的耐心是不是快用完了?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
“那你就省着用。”胡高对芳华的这些垃圾情绪从来是采取简单直截的方法,否则就该没完没了了。胡高知道芳华总是容易想起一些伤心事。以前芳华的朋友多多啊,每个人对她都极有耐心,由着她发脾气,由着她疯疯癫癫,什么都由着她,还尽说没关系没关系,性情中人嘛!她是电视台的主持人,老公又做着一间赚钱的买卖,她性情就性情一些,没有人和她计较。她说这几天没空,那就这几天没空,那些想和她见面说两句话的人,就得等着,一个约会临时取消,就临时取消,空等一场的人还得特有耐心的跟她另约时间。大家都知道——您是大主持,您没空,正常!而芳华那脾气,也是喜欢的人就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非要一起不可,她是不肯花时间陪他们的。
胡高曾经无数次的劝过芳华,不必太在意人情冷暖——谁手头不是一摊子事儿?家里要照顾,工作要抓住,还得盯牢每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就很不容易了,如果是到病房来,那简直是“活雷锋”。对人不能太苛刻!
但芳华是一个“苛刻”的人,她总是对那些爱她的人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这一点,使讨厌她的人,对她越发讨厌。比如丁蔓。上面的这些对话一半是丁蔓想象出来的,一半是胡高跟丁蔓叨唠的,无论是哪一半,都让丁蔓怒不可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9
我不知道胡高和丁蔓之间的最后谈话,但我从丁蔓激动的情绪中可以猜出个大概其来。否则,天上掉馅饼的大美事儿,何至于让丁蔓差点精神崩溃?她万分冲动,语无伦次,不停的说:“太狠了,太狠了!”
我等丁蔓安静了以后,耐心开导她,接受胡高的条件——这个条件对她太划算了。胡高打算卖掉房子带着芳华去云南,那里的天气和环境都适合芳华养身体,给丁蔓的条件是送她
一个赢利的公司,近千万的资产啊!
丁蔓怒火万丈,根本听不进去我的分析,她一门心思地愤怒,完全不理会她自己是最大的赢家。
“一定是芳华逼着胡高这么做的,她一定可怜兮兮地跟胡高说,你愿意陪着我吗?就两年,如果我只有两年的生命,两年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死而无憾;如果两年以后我活下来了,那时你想做什么也不迟,我不会拦着你的。就是你想离开我,我也没有怨恨。我要你陪我两年,什么都不做,在云南,我们找一个地方,丽江那样的地方,我们住在那儿,烦了就四处转转,像凤凰呀,阳朔呀,我都想去,我们一起去旅行好不好?她这么说,胡高能不答应她吗?这个女人太歹毒了!”丁蔓一面说一面故意学着芳华的神情,别说,还真有点像。
“就算是芳华逼着胡高答应的,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是夫妻,再说,不是还送了你一个公司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就是渔翁啊!要我说你该感谢芳华才是。”
“我感谢她个屁,她毁了胡高你懂不懂?就跟虞姬毁了项羽一样。我特别替胡高不值,项羽毁在虞姬手里,那是一个大美人啊!她朱芳华是个什么东西,丑八怪,而且还是一个病丑八怪。她说只要胡高两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两年?她要是要你的两年,你给她吗?”
“不给,就是半年都不给。”
“就是的呀,给了她半年,半年以后她死了,你找谁去呀?人生的机会就那么几个,一错过,这辈子就歇了!我觉得你应该劝劝胡高,他太傻了。现在软件市场特别好,尤其是做学习软件,火极了,这种机会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几个,他别说离开两年,就是离开半年,软件市场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我不劝,我劝他干什么呀?我劝劝你得了。你说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坐在家里,天上掉一公司搁她手心里?而且人家创业时候的苦都吃完了,正是收获的时候,你说这样的大美事儿落上了,不偷着一边乐去,不是有病吗?我劝胡高,他万一后悔,你落着什么了?我明告诉你,胡高就是正经跟芳华离婚,他的公司还得分一半给芳华呢。你得到的将比现在的少多了,你算过帐了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丁蔓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我是个怪物。
“我是为你好。”我趁热打铁。其实我明白我去劝胡高,是没戏的事儿。再说,这种事情不是小事,胡高也不是三岁小孩,不可能脑子一热就做出决定。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胡高求之不得的结果——与其说是芳华逼着他做出决定,不如说是他逼着芳华逼着他——他愿意让芳华需要他,这使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这样,那个时候,如果要我为朱芳华去死,我毫不犹豫,并且会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
“你说我该怎么办?”丁蔓被我说动了。人啊,都是这样的,我当年也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温秀玉说动的——谁不为自己活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趁他没有改变主意以前,让他马上办手续,我可以给你做律师,完全免费分文不取。”
“你倒是乐于助人!”丁蔓冷冷的讽刺我,我摊一摊手,手心向上,我不在乎。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0
交割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只是房子一时找不到买主。我建议胡高索性把房子租出去,权当一项投资,胡高说好是好,可是很麻烦。我说也不算麻烦,你委托给丁蔓,丁蔓把房租定期给你打到你的卡里,不就齐了。胡高就拿眼睛看着丁蔓,丁蔓抿着嘴,不坑声。我说要不交给我来办吧,我有个朋友在房屋银行工作,算他多一项业务。丁蔓插进来:“房屋银行骗子最多了,卷款逃了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我在心里笑了,我知道丁蔓一定会自己住里面,她才舍不得让别人住在那里呢。事实也是如此,丁蔓每月给胡高支付巨额房租,使他和朱芳华完全不必为钱发愁。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胡高和芳华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很心安理得。
小西从加拿大回来以后,我们曾经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小西深情地对丁蔓说:“你别傻等着了,芳华没那么容易死,耗来耗去,没准儿你还死她前边。再说,好男人那么多,你偏吊死在胡高那棵树上干什么?”
丁蔓嘴硬:“我情愿的。”
她一情愿,就情愿了一辈子。丁蔓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把钱看得比命重,另一种人相反,她认为我和小西都是前一种人。小西当即叫起来:“当然钱比命重了,有钱能买来命,有命却不一定能换来钱。比如说,朱芳华这病吧,她要是没钱,谁给她治?”
“可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有钱人也不免一死呢?钱再多也不如一条命珍贵。”丁蔓反驳。
“丁蔓你没事儿说这些干什么?累不累呀?”
“我是说我要找一个人,能把我的生命看得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宝贵。”
“你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人?你找一个能过到一块儿的不就得了?”我和小西同时劝她,哪里又劝得动。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想不到丁蔓居然是这么倔的一个女子。在我印象里,她只有过一次特别伤心的大哭,就是那天胡高跟我们办完交割手续,我当时提议大家去吃一顿饭,边吃边聊,胡高说不行不行,后天的机票,他得赶紧回家准备去。我说不差这一顿饭的工夫,你是怕芳华一个人在家不放心吧?
胡高说:“这么着,后天我们走,明天晚上到我们那儿一起吃一个告别餐,都去,行吧?”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胡高上了电梯,我看着丁蔓丢了魂似的,故意喊了她一句:“丁总。”
她竟然哭了,扑在我怀里,哭得完全像一个小可怜——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数年后,丁蔓成为业界精英,我再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见过她的“背心装”,她永远穿夏奈尔套装,冬季是无领粗花呢套装,织满拜占庭色彩的图案,夏季是贴身黑色连身裙,别一枚本色山茶花胸针,永远的双色镶拼皮鞋。她成为时尚媒体追逐的采访对象,但她却有一个著名的习惯——不回答任何提问。我想那是因为有一个问题她永远无法回答吧?而这个问题又是记者通常最喜欢问的——您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
她不能说,她也不会说。如果她肯说,我相信她会说——“如果那一桶金能换成一茶杯爱,我宁愿挑选那只茶杯。”当然,我相信她如果这么说,必然有人不以为然——“那是因为你有了钱,所以你可以说不在乎钱。”
所以,我想她不回答问题的习惯非常好。而且,这样使她更有神秘感。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1
“也许你不需要原谅,但我还是决定原谅你,你可以保存这份原谅,免得日后需要的时候,再向我申请。我是很容易反复的,万一那时后悔了,不肯给你,岂不遗憾?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结束,但此时此刻,当我决定原谅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再见面,我们就是朋友了,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当然,我无法完全忘记我们的过去,即使是今天,即使是在写这封短信的时刻,就在刚才,我写下‘朋友’两个字的那一分钟,
我犹豫再三,因为我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人世间真正的朋友像钻石一样稀少,而一般的朋友则像秋天的落叶一般,多得不计其数。
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来送行,所以这封信是我早早写好的。我早就知道丁蔓一定会来告别,所以我早就决定这封信由她带给你最为妥帖。该说的都说了,我们走了,这是我没有预期过的结局,但确实比以前设想得要好。谢谢你,你知道我谢的是什么。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抱怨命运,现在我不抱怨了。也许上天是在给我一个机会,我不能再错了。过去的几个月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对不起。胡高对我说——人生就像一场篮球赛,分上半场和下半场,除非是天才可以打满全场,每一分钟都精神饱满体力充沛,他说你是上半场的选手,他是下半场的,他原本也为此愤愤不平,但现在无所谓了——总比做替补队员强吧?感谢上天,没有让他一直做替补队员,否则,我人生的这场篮球赛该输得多么惨?平心而论,你的开场打得不错,但后来表现越来越糟糕。不能怨你,你不是乔丹,要怨只能怨我自己,我以为你是职业NBA,你在开场的一个三分球使我产生了错觉。”
我尽量保持心平气和,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芳华的口气,芳华的姿态,我了解她,一件事情,一定要她说结束,才是真的结束。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应该生活在古代,最好去做王昭君。
我把芳华给我的信放到一边,继续写我的“辞职申请”——和做事的人在一起有很多乐趣,但有一项痛苦则很难避免,或者说迟早总会遇到,那就是一旦他发现你不是他所需要的那块材料,你最好立刻消失,因为再呆下去就属于自取其辱。我们公司高层人事变动,新来的上司就是一个“做事的人”,看得出来,他像一个长久以来饱受便秘之苦的患者,这回总算是吃对了泻药,可以痛快一回了!其实,我的“辞职申请”只需要四个字——恕不奉陪,但为了说好这四个字,我需要颇费周章。毕竟这是我的一个工作积累,也许将来我还用得着,再说,何必为了工作伤感情?当然我们这样人的感情也是不值钱的,倘若明天我做了美国总统,那个吃了泻药的小子不见得怎样来巴结我!不过,能维系还是得维系好,场面上的事。
但是,我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字。
索性关了电脑,到卫生间冲了一个澡。我心里竟然有些怨恨朱芳华,我认为她是一个扫把星。
现在房间里的温度是18度,我穿了一件纯白色毛巾浴袍,窗帘紧闭着,厚厚的巨大的落地式的,屋子里的光线很暗,手机关了,电话拔了。我靠在沙发上,吸着我最喜欢的古巴雪茄,这是我在巴黎机场买的,我去过很多国际大都市,但我只熟悉那些个地方的机场免税店。卖得都是些大同小异的东西,初次出国的人,会买好些破烂,但像我这样的,则只挑一两样自己喜欢的,比如雪茄。
你放心,我不会做任何蠢事。我才不自杀呢,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我不过是有些想不开而已,是呀,这么事儿赶事儿的,搁谁身上能受得了?——王小西还恰好去了加拿大,我连一个酒肉朋友都找不到!我为什么这么倒霉?老婆给安一顶绿帽子、公司又来一个讨厌的顶头上司、而且还有朱芳华,她嫌我不够心烦,还托丁蔓给我带来一封“精神休书”。我这是怎么了?运交华盖?也许你会说我需要一个心理医生?呸,我自己就可以做自己的心理医生,而且我这个心理医生还很“优秀”哩,这么些年来,每当有什么排遣不开的事,跟自己个儿聊聊,就差不多了,但愿这次也是一样。
“说吧,许一军。”
我在黑暗之中和自己说话,没有声音,但每一句都很分明。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
“好象是。”
“芳华是那样宝贵的东西吗?”
“不完全是。”
“你并没有为芳华放弃任何东西,你是不是为这一点觉得自己不够好?”
“有一点。”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假如有一个天平,左边是1000万现金,右边是你所说的宝贵东西,你拿走了左边的现金,就会永远失去右边的宝贵东西;你拿了右边的宝贵东西,你就会失去左边的现金,这架天平假设悬在万丈深渊之上,而你被悬吊在直升机外,你无法同时拿两样东西,你只有一次机会,只能挑一样,而让另一样永远堕入深渊。你会选择哪一样?”
“我不知道天平的右边是什么宝贵东西?”
“我也不知道,你可以自己设想,当右边是什么的时候,你会舍弃左边的1000万现金?”
“除非是一张一个亿的支票,或者美国总统的职位也可以了,要不就是贝克汉姆那样的名人,马马虎虎吧,让我成为比尔·盖茨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
“所以对你的选择,你没有什么好后悔的。这个天平也在胡高面前出现过,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他心软了,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芳华堕入深渊。这只是你们两个人的选择不同,你不用内疚,这说明你更成熟,因为你认为每个人都是要死的,人生短暂如同烟花绽放,芳华要死,不是你的责任,因为不是你把她放到那架天平上的。是命运把她放到了那架天平上,她让你做选择是她的问题,你怎么样选择是你的事情,你不必觉得对不起她。因为你最宝贵的东西里面原本就没有她,所以她是不能怨恨你的。她如果要怨恨,那是她的错不是你的错。对你来说,能和1000万匹敌的只有1个亿或者权力地位名气等等东西,这是因为你认为当你拥有了这些东西以后,你自然拥有朋友和女人,或者说友谊和爱情,反正对你来说是差不多的,不过是用词不一样而已。”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烟,感觉好多了。烟一点点升起,在头顶上方弥散开来,像另一个人。他悲哀的注视我,听我和我自己的谈话。
“如果有一架天平,摆在芳华面前,她会做什么选择?”
“她做什么选择和你没有关系,一军,你不要为她苦恼,她是一个和你没有关系的人。而实际上,她早就和你没有关系了,除非有一天,她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或者你得了绝症垂垂老矣,你们之间才可能有什么关系。也只有那个时候,你们才有可能建立新的关系。如果是前者,你会需要她的名气,就像胡兰成晚年要翻扯出他和张爱玲的旧事,弄一个《今生今世》一样;如果是后者,那么你和她会因为同病相怜,而惺惺相惜。也许真到那个时候,你会要她原谅呢。还好,她已经给你预付了原谅,所以你不必担心。”
“我感觉又不好了。”
“你得这么想,如果让你换胡高,你会感觉更加不好。你现在的感觉不好一会儿就会过去,只要你有了新的工作,马上就会好的。你不要以为你的沮丧是因为朱芳华给你写了那样一封信,跟那封信其实没有一点关系,你沮丧是因为你的事业停滞,一旦你的事业再度辉煌,你就好了,所以你应该做的事情是抽完这枝烟,好好睡一觉。在写好辞职书之前,想好自己下一步的人生计划,也许是到你该自己找合伙人开律师楼的那一天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放不下,我觉得芳华实际上是知道丁蔓和胡高的事情的。”
“当然知道。她早就知道,否则,当初她是不会来找你的,她当时希望在你这里住半年,给胡高一个抛弃她的理由,她是一个矫情的女子,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她希望人家抛弃她的理由是她选定的认可的,因为她最不能接受的理由就是胡高见异思迁,她不愿意,她宁肯要胡高以为她心里从来没有过他,她宁肯自己做那个旧情复发的女人,也不愿意胡高做忘恩负义的男人。她不愿意胡高对她有所歉疚。她好强,好强的女人都这样,自己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那么胡高知道这些吗?”
“他现在应该知道了吧?这种事情除非心甘情愿,否则很难——你想你会为一个女人放弃蒸蒸日上的前程,卖了房子送了产业去陪她四海为家吗?”
“我不会。所以我不值得女人去爱。一想到这一点,我就不自在。”
“再重新回到那架天平上,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你会选择一个值得爱的女人,还是选择1000万?你是愿意要1000万做一个你认为的不值得女人去爱的男人,还是愿意做一个值得女人爱的男人但一文不名?”
“我还是要选择1000万。没有女人值得我为她一文不名,我讨厌让我做出牺牲的女人。”
“那你还有什么不自在的呢?”
“没有了!”
是卡耐基说过吧?一个人只有内心存在强大动力,他才有获得成功的可能。内心的强大动力从哪里来?我告诉你,就是像我这样——开始我也为自己做的一些事情感到羞愧,但经过扪心自问,我就不羞愧了——有什么好羞愧的?英国首相布莱尔就伊拉克战争问题受到质问的时候,他羞愧了吗?他没有,他是怎么说的——他说:“我只是做了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也一样,我只是做了“我认为正确的事情”,哪怕这件事情全世界都反对。再说,如果我真有1000万,怎么会被全世界反对?这个世界对于有钱的人总是格外宽容和有耐心的。亲爱的芳华,我不能为了你一个人,而抛弃整个世界。正如我们在念书的时候,读到过的一句格言:“我们不能为了一片树叶而放弃整座森林”,你记得吗?那时候我们一起读过泰戈尔的诗,他说:“如果你为失去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你说:“既然我失去了月亮,那么群星对于我还有什么意义?”芳华,那时你是那么地固执,固执地可爱!芳华,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有的时候我们是不得已,我们热爱月亮,但却只能拥有群星,这就是生活;而至于你哭泣或者欢乐,那取决于你对生活的态度。过去你一直在哭泣,但愿从今以后,你能快乐起来,这是我真心的祝愿,愿灿烂的星光照亮你的每一个夜晚。这是我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给你写的一封信,不知道你读到她会是在什么时候?也许还需要十年?或者一生?或者永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一封我永远不会封口的信,我将把她和你的那些照片存放在一起,你记得那些照片吗?我们曾经争论过,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的合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你最喜欢的是另一张——“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在那张照片背后书写了一首你最喜欢的诗歌——我还记得,我现在背给你听——桃叶映红花
/ 无风自婀娜 / 春花映何限 / 感郎独采我……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2
你曾经跟我说你有一个梦想
我曾经答应你一起去流浪
我们一起唱着歌
说着我们的永远
你说我们会历经磨难
我说我们会海枯石烂
岁月如歌
青春的恋人
原谅我
我只能这样
原谅我
我不肯为你战死情场
……
地下通道里,一个流浪歌手自弹自唱。翠西走过去,又掉转身,给了他一张钞票。哦,现在她是我妻子,我叫她崔蕙。
“伤彼蕙兰花
含英扬光辉
过时而不采
将随秋草萎”
她喜欢别人问她的名字,喜欢别人问她是哪个“蕙”。她在人前人后为我骄傲,我确实值得她骄傲啊——她等了多少年,终于等到了我。和她周围所能够得到的男人相比,我还真算是不错的。
我曾经跟她讲我和芳华的事情,她说:“不怨你。”
对我,她永远是“不怨你。”
我接着问她:“如果有一天你得了绝症,你要我陪你慢慢去死,而我不肯,你会怨我吗?”
“我不会提这种要求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怨恨你。”
我拉起她的手,再一次想起了芳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想起在一个薄雾的清晨,我拉起芳华的手,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拉起一个陌生女子的手,那种温暖而又冰凉的感觉!
“为什么是我?”她问。
“因为你是我生命中最好的那一个。”我答。
“如果还有更好的呢?”她忧心忡忡。
“不会有更好的了。”我斩钉截铁。
从那一天起,芳华的心中就充满忧伤——她说我不懂得珍惜,她说我从来就没有珍惜过她,她说珍惜不是指珍惜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珍惜是因为原本不好,所以才要格外爱惜加倍小心。是的,芳华,我的确不懂得珍惜,谢天谢地,老天让我成功地失去一切,只有那一刻,我才懂得当初对你有多么不好!对不起。
“和从前的女人比,我是你遇到的最好的一个吗?”崔蕙问我。是女人总会这么问。
“我不知道。我想你会是我最珍惜的一个。”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N CALL HIM A MAN?
YES AND HOW MANY MANY SEAS MUST THE WHITE DOVE SAIL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
是谁在秋天里唱着忧伤的歌?
一个男人到底要走多少路,你才能称他作“一个男人”?
一只鸽子要在海上飞多久,她才能找到停歇的沙洲?
芳华,你知道我还记得你翻译过的每一首歌吗?我真的记得,我在你以为我忘记了以后才想起我原是记得的,那些歌就在我的心中,一直在我的心中,就像往事在岁月的心中,水草在河流的心中。就像离离的草,春风一吹漫山遍野。芳华,你知道吗?我今天伤心了,因为我想起了很多歌,很多事,和你有关的歌,和你有关的事。另一个女人靠在我胸前,她说她真幸运,尽管她可能不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但却是我最珍惜的。我想跟她说,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是你,不是现在的你,是永恒的你,那时你只有17岁,你永远的17岁,不可替代的17岁。对不起,我一直以来,只爱最好的你,最完美的你,最青春的你,对不起,你听得见我的道歉吗?你说你在云南,窗子对面是一座青山,山上有一树一树的花,天很高,一层一层的云,你每天就坐在窗前看那些云,如同绸缎一般的云,太阳穿过她们,将她们的影子落在山坡上,如重逢时的忧伤。芳华,今天你会在那些忧伤中,看到我的忧伤,看到你想看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忧伤,那是我的忧伤和你的忧伤相逢时的忧伤,那是我们的忧伤共同的忧伤永远的忧伤…
在你所有的记忆里,有一段
已经失去,已经远不可及;
谁也不会见到你走下那处泉水
无论是朗朗白日还是黄金的圆月
你的嗓音将无法重复 波斯人
用他飞鸟与玫瑰的语言讲述的事物。
当你在日落之际,在流散的光前,
渴望说出难以忘怀的事情。
芳华,你曾经对我说,博尔赫斯是你最喜欢的诗人,我问你他写过什么,你说好多。就在图书馆前的长椅上,就在一个春天的午后,我送给了你一本博尔赫斯,你十七岁的礼物,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不要书,你要我读给你听。我不好意思,后来是你读给我听的。
无穷无尽的罗纳河和湖泊啊,
如今我俯身其上的全部昨天呢?
它们将无影无踪,就像伽太基
拉丁人已用火与盐将它抹去。
在黎明我仿佛听见了一阵繁忙的
喃喃之声,那是远去的人群;
他们曾经热爱我,又遗忘了我;
此刻空间,时间和博尔赫斯正将我离弃。
十七年前,你希望我读而我没有读出来的诗句,今天我读出来了;
芳华,假如我能再有一次青春,假如我们能回到十七年前,你还会要我给你读博尔赫斯吗?假如你要,我还会因为羞怯而难以启齿吗?
今天我想起十七年前的那个下午,想起你的语气和神情,那种青春的庄重!你对我说,有一天你可以忘记我,可以忘记我对你的爱,但是你不可以忘记博尔赫斯,你不可以忘记他的诗。我想对你说,我从来就不知道谁是博尔赫斯,在你之前在你之后,我没有读过他写的任何一个字,但是我想对你说,我今天热泪盈眶,因为我忽然记起那个久违的名字——就像忽然记起一段久违的感情——只有你对我说过的名字,只有你念给我听过的诗句——我想对你说,无论你同意或不同意,我都要说,博尔赫斯对我无关紧要,我记住他是因为想起了你,想起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事情——我是多么渴望说出它们啊,在日落之际,在流散的光前,我是多么渴望啊,但是谁肯听呢?谁会在意呢?(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