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8
“你的双眼潜藏了某种别人无法洞悉的玄秘;你热烈地追求友谊,却又要给自己一片孤独的天空。你是天生的叛徒……”
我们找到青青的时候,她正在听一个大胡子给她下“面相鉴定”。她的头发披散下来,染得花花绿绿的头发;一对假睫毛又长又弯,像芭比娃娃;红艳艳的嘴唇,嘴角装饰了一小粒深蓝色的美人痣,眼眶周围布置着一些星星点点的亮片,单侧耳朵带着一个硕大无朋的堇
色耳环,一件低胸的PARTY装,整个后背都可以免费参观。标准的PARTY
GIRL,浑身上下,琳琅满目,像富人家的圣诞树。她看到我们,马上站起来,很显然,她被大胡子缠得够戗。
“看见吕西安了吗?他刚才还在这儿。”青青问我们,好像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认识吕西安似的。
“今天晚上是什么主题?”我环顾四周,发现这拨人挺杂。
“预祝吕西安个人画展成功开幕暨圆满结束。”
我们一边说一边找了一张安静的桌子,刚坐下没多久,那个大胡子就跟了过来。明摆着,他对青青很有意思。青青一看他过来,就找了个借口离开。大胡子讨得个没趣,开始跟我和朱芳华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他先说他是一个画家,然后迅速转入“愤怒中年”——抱怨社会抱怨人生抱怨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虚荣势利,总之他一直在抱怨。不知道为什么,朱芳华居然聊性大发,还就跟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大胡子一拍即和打得火热。他们你一杯我一杯地喝着兑了橙汁儿的伏特加,有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思。我知道朱芳华是怎么想的,她是想激怒我,她就是想激怒我,她这个女人就是这样,从年轻时就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样,她就没有一点新鲜的,狗改不了吃屎。朱芳华开始跟大胡子打情骂悄,这对失意的狗男女!我几乎要怒发冲冠了。还是歇会儿吧,朱芳华跟我已经没有关系了。我闷着头不坑声儿,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他妈的成熟了!
我在那个“愤怒中年”讲到自己的第五任情人的时候,悄悄的起身,离开了。这种男人也他妈的是男人,比我还没劲。我很后悔来这种地方,我是一个专业人士,有高尚的职业和成功的生活,我犯不着和他们混在一起,愤世嫉俗醉生梦死。我不喜欢投机,也不必要投机;我无须到这种地方找女人,女人哪里没有?我就是真想找一个女人共度良宵,也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方式。我虽然也胸中有伤,心中有泪,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有什么好抱怨?不就是卖画没有卖出天价来?那也犯不着贬低索斯比拍卖行的眼光啊!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搔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的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的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的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的结婚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的跟温秀玉调情,当时我正跟另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公司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的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不过,温秀玉就这一点好,她后来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当然,这可能跟那个“关系暧昧”很快就换了另一份工作有关系。临走的时候,“关系暧昧”跟我说:“你老婆真怀孕了?”我说:“没有。”她很聪明的一笑:“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问她两个人还能不能再接着来往,她说她看了我在老婆面前的模范丈夫形象,忽然明白了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把自己当做皇帝,内心里立一个女人为皇后,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后是不会被废掉的,但你们要到其他女人那里找乐子,满足你们作为男人的征服欲。你们男人不是喜欢把女人比做衣服吗?老婆就是你们的礼服,重大场合用用,平常的时候就挂在柜子里。做不起礼服的男人,至少也要置备一身走亲戚的行头,否则让人看不起。至于其他的女人,就是内衣呀,领带呀,衬衫呀,想换就换了。”我本来想劝劝她,说不是这样的,但还没容得我劝,她就又接着说:“其实,如果女人也把男人当做衣服,你知道一个女人一生需要多少衣服?”她叨叨唠唠地掰着手指头数落:“得有内衣型的男人,就像好的内裤,无论你大起大落,总是包容你;还得有晚礼服型的男人,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出席个正式场合尊贵得体;还得有羊毛披肩真丝围巾这种温暖型男人,要不女人会很寂寞的。我觉得最好嫁给一个晚礼服型的丈夫,取得做一个夫人的合法资格,就是那种“骄傲高贵”的权利;再有一个温暖型的男人做情人,体贴浪漫;内裤型的男人最好做关系暧昧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越多越好。”我耐心听完她的高论,一点劝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让我说什么?难道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内裤?或者你的吊带背心?脏了就洗,旧了就扔?我还真没那么贱,再说就她,值吗?我就是真要犯贱想扑通一声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得挑一件,不能满大街见一条裙子就膝关节发软吧?
“一军,你怎么来了?”有人拍我肩膀,一回头,是“花痴王婆”,王小西的前妻钱美丽。
“哦,青青请我过来的。”
“我就说嘛,你跟这个圈子不熟的。”“花痴王婆”吃吃的笑,浑身上下花枝乱颤。“咦,青青呢?她怎么留你一个人在这儿傻站着?”
“哦,她刚才还在这儿。”我轻描淡写,希望赶紧结束这场无聊的谈话。我讨厌“花痴王婆”的声线,太尖太高还有太多的欲望,就是那种女人极力想控制男人的欲望。
“你听说朱芳华的事儿了吗?”“花痴王婆”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什么事儿?”
“小西没告诉你?”
“哦,对,小西呢,他怎么没来?”我不想和这个女人谈论朱芳华。
“他一会儿来。”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9
小西来的时候,正赶上我一拳擂在那个狗屎画家的脑袋上,他像一个娘们儿一样尖着嗓子喊叫:“你怎么打人啊?”
周围的人迅速把我们分开,“怎么了?怎么了?”不停的有人这样问。
“没什么没什么,喝多了。”青青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挡在我和大胡子中间。大胡子这 下可像委屈的孩子见了娘,喃喃不休的说:“我坐在这儿好好的,他过来就打我!”
小西是处理这种场面的高手,他吩咐青青坐在画家大叔的身边,温言软语地劝他,又用手按住跃跃欲试的我,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坐在朱芳华的边上,他自己则策略性地坐在我的另一边。
“咳,芳华,少见呀!”他伸过头跟朱芳华打招呼。
明显的,朱芳华已经喝多了,她的眼睛眯成一条细长的缝儿,傻傻的乐。坐在这种地方,和一群这样的人坐在一起,我觉得耻辱。我腾地站起来,一把拉起芳华。
“噢!”正准备安静下来的人群中爆发出一片起哄的浪潮,他们似乎在嘲笑我:原来就是为一个女人啊!
芳华像一跟妄图保持尊严的细面条,软软的站起来,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直立行走。我浑身热血沸腾,这是一个女人,一个我不愿亲眼看着她被众人羞辱的女人,我一只胳臂绕过她的后腰,紧紧的搂住她,让她靠着我,我们一起离开。
“噢!”
“哈哈!”
“操!”
我们经过的每一张桌子都有人起哄,还有人高喊着:“嘿!领哪儿去啊?!”
“就这么带回家了!哥们儿,真他妈牛逼!!”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我像一个携得美人凯旋而归的英雄,我将另一只手臂高高举起,一边走一边向众人致意:“这是我媳妇儿,我要把她带回家去!”
我这一辈子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夜晚就是这个夜晚——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一个走路动摇西晃如风摆杨柳的姑娘并肩而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我的心中无限畅快。在离开酒吧的最后几步,朱芳华几乎完全靠在我的身上,我担心她会随时瘫软在地,像一滩烂泥,为了对得起现场的全体观众,我在一片欢呼声中,一把将身边的女人抱在胸前,感谢上帝,朱芳华真是一样完美绝伦的道具,刹那间,青丝委地,玉体横陈,嘴上喃喃的说:“老公,带我回家!”
午夜两点,吕西安的酒吧,高潮迭起。起哄的,喝彩的,鼓掌的,热泪盈眶的。
几天以后,青青告诉我,她真希望那天醉倒在我怀里的女人是她!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0
我把朱芳华塞进汽车,她已经人事不省。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1
车开到半道儿,车门忽然开了。幸亏是深夜,后面没有车。我一脚踩死刹车,朱芳华一骨碌就从车里滚到了马路中间。我赶紧打开双蹦儿,下车去拉她。她像一头盛装的死猪一样,倒在地上,嘴里哼哼唧唧的。任凭我怎么鼓捣,她就是不上车,弄上去又掉下来,弄上去又掉下来。我跟她说:“这是午夜两点四十分的四环路,小姐。一会儿警察来了,我说都说不清楚。拜托你了,合作一点。”
“你别管我,老公,你就让我在这儿睡,我难受!”
“那哪儿成啊,我让你在这儿睡,一会儿过来车把你压死了,我不是成了谋杀犯。”
“你别管我,我就要躺在这儿。”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朱芳华弄到后座上,两边的门我都上了儿童锁,就是那种里面打不开,只能从外面开的车锁。谁他妈发明的?真牛逼。要没这种锁,我他妈的死定了。说老实话,我不说“他妈的”已经很多年了,自从我接受了洋教育,我早把“他妈的”改成“FUCK”和“SHIT”了。妈的,我是这么了,我好像又退步了!我一沾朱芳华就退步。
朱芳华吐了一路,我的车啊!我心疼得要命。妈的,真他妈的!
到了家门口,电梯关了。妈的,我们家可在11层。我把朱芳华鼓捣下来,开始我打算把她背上去,可是她总是像一根泥鳅似的滑落,如果抱在胸前,我走不了一层,胳臂就全酸了。最后我只好把她扛在肩上,反正她也吐得差不多了,不至于再吐了。
这只盛装的猪,丢人显眼的东西。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2
一进家门,手机就不停的响。是青青。
她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没事儿。她说她挺抱歉的,没有招待好我。我们客气了几句,挂了电话。
接着是王小西的电话,他好像也有点喝高了,说话舌头不太利落。他问我:“你把朱芳 华带哪儿去了?他老公可到处找她呢!”
“我告诉你啊,朱芳华这样的女人你少招,一身的病,别的人躲还来不及呢。她没告诉你她是什么毛病吧?”
“你怎么不说话啊?你想找姑娘,哥们儿这儿多的是,给你发一打儿过去,两天一个,保证你一个月不重样。”
我一声不吭,等丫王小西说累了,自己挂了电话我才关了手机。
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晚上!我对自己说,许一军啊许一军,你都多大了,还为女人打架!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3
活到35岁,我只为女人打过两次架,这两次还都是为了同一个女人——朱芳华。
我记得温秀玉曾经揶揄过我,说朱芳华就是那种喜欢男人为她打得头破血流的女人,而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该出手时不出手,所以我们不可能地久天长。
我还记得温秀玉跟我说过——那个时候,我的朱芳华时代已近尾声,一直伺机而动的温
秀玉胆大心细四两千斤,一举成功终结朱芳华时代,并顺手开启了自己的新纪元——温秀玉当时跟我说:我要是真爱一个男人,我就不会让他为我打架,我不会让他为我冒任何风险。男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做武力炫耀的。
温秀玉是一个有城府的姑娘,她是一个天生的胸有城府的女人。她早就把朱芳华盯死了,从图书馆那个该死的座位开始,她就下定决心。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女人,但不急于求成。可怜的芳华,居然随随便便地就在一个夏天的早晨给自己树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更糟糕的是,她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后,才晓得。有一段时间,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每次我都在噩梦中听到温秀玉对我说:“我之所以要和你上床,是因为我恨芳华,而这,是最解恨的方法。”
时光流转,我仿佛回到从前。
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腼腆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我暗恋芳华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束手无策。我每天都一早起来,睁开眼端起脸盆就到水房洗脸,我一般会洗很长时间,我可不愿意拉里邋遢地碰见朱芳华,我猜想她那样一个文静瘦弱的小样儿,应该喜欢斯斯文文的男人。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她喜欢高大英俊的。有一次,我在厕所站着小便,无意中扭头往窗外看了一眼,正看着朱芳华抱着一大摞书沿着楼下的那条林荫道走过来,我激动地扑到窗前,结果,不但自己裤子湿了,还殃及了站在旁边的一个兄弟,我们二话没说,扑做一团。这个兄弟就是王小西,这是我为朱芳华打的一架,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打架,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斯文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斯文的孩子,我比一般斯文的女孩子还要斯文很多,以至我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担心我长大了会娶个厉害媳妇,从此饱受娘们儿的欺负。
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并没有喝很多酒啊。也许是到了该回忆的岁数?这些个念头一闪而过,马上打住。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回忆。我认为回忆对于一个人是危险的——幸亏这么多年,生孩子、留学、上外企、升职、买房、换车、打高尔夫球、结识达观显贵,忙得没有功夫去想过去的事情,这样也好——“想过去干嘛?那不等于是瞎耽误工夫?过去再好,也不能时光倒转;过去不好,更应该放眼未来”。这是我老婆温秀玉的名言,她常常挂在嘴边,以此激励我也激励她自己。说句心里话,我应该感激温秀玉,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她简直是我的贴身“激励大师”,她改变了我,不停地为我设计人生的目标,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一项投资,几年来,她持之不懈的做着的一件事情就是使我“增值”,她从来不让我停下来,我像她玩的一个大富豪游戏中的一枚棋子。当然,我不能抱怨她,人们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她的女人,但是你知道为什么男人成功以后,他们大多数会倾向于换掉那个一直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不是男人没有良心,是他不再愿意做一枚棋子或者一个提线木偶,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喜欢做女人手中的“有价证券”,替她赚取人生的红利。
假设我和朱芳华没有离婚?这个假设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就像法国人假设拿破仑没有兵败滑铁卢。我摇摇头,点上一枝烟。
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在我把朱芳华移到床上之后冒出来的,它们像精灵一样一个一个地往外冒,而朱芳华则一直浑然不省人事。不过,她始终用手紧紧的抓着我。我几次想抽身离开,都没有成功,她拼命地抓着我,不让我走。
忽然,我的心软了——刹那间泪盈于睫——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那五年,是我生命中最色彩斑斓的五年,是我的爱与哀愁的五年,我全部的忧伤全部的喜悦所开始的五年,那五年,我的情感世界炮火纷飞,悲喜交集。我和朱芳华时而如阵前相遇的对手,双双使出浑身解数,欲置对方于死地;时而又如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并肩作战同仇敌忾,即使为对方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我的朱芳华时代,我和她就像生活在春秋战国的各路诸侯,我们激烈而真实的活着,她希望将我统一,我希望将她收编,我们一会儿修边和好,一会儿又干戈相向,无休无止,豪情万丈,如三国开篇所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如果那个时候我能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们越爱一个男人,就越要与之计较——那么朱芳华就是这样一种女人——我至今依然相信,至少在我们那五年的相处中,无论我们发生过什么,她从内心深处是喜欢我的,她爱我,只是她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男人,如何让所爱的男人幸福。
我的伤痕累累的朱芳华时代!我误了她,她也伤了我。我们两败俱伤,就此学会永不言败。
“年轻没有失败”,是哪个浪子的歌?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4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昏昏沉沉的刚睡着,就听见朱芳华哼哼唧唧的喊渴。我摇她,她似醒非醒地看了我一眼。我说你喝多了。她居然嘿嘿嘿地傻乐起来,整个一没心没肺没皮没脸。再问她好点了吗?她说头痛,口渴,要喝水。我弄了水来,她一饮而尽;我又弄了一杯,她一仰脖,又干了。
“还喝吗?”
“不了。”
朱芳华摇摇头,挣扎着下地。
我说:“祖宗,您别再摔着,您老要什么,您说话,我给您办。”
“我上厕所。”
“哦,这事儿得亲自。”
她扑哧一声笑了。
摇摇晃晃的下了地,摇摇晃晃的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扑通”一声闷响,我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她倒在地上,衣冠不整。我过去扶她,她不肯起来,眼泪流了一脸。我把她抱在怀里,像哄一个小孩儿似的哄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你来找我的原因,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你。”我说的时候,心如刀割。
“你为什么不肯先问我呢?为什么不肯先答应我,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我。”朱芳华到底是朱芳华,她哭成了泪人,还不肯服软。
“好,好,我先问你,我答应你,你说吧!”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肉麻。
“我想重新和你在一起。”她大哭特哭。
“芳华,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肯说实话,不肯告诉我你得了绝症,而且你已经做了一次化疗,很快就要做第二次?”
更大的哭声。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5
哭累了,我们洗了澡,赤条条的躺到床上。
她枕着我的手臂,我们很快入睡,我们睡得很纯洁,就像池塘里的两朵睡莲。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6
这一觉好踏实,一口气睡到十一点多。醒来的时候,发现芳华就躺在我的身边,浑身上下软软的,暖暖的,像在做一个甜美的梦。我想轻轻的下床,刚一翻身,她就醒了。
她立刻伸手抓住我:“你去哪儿?”
“我哪儿也不去,我得给单位打一个电话,请个假,你再睡一会儿。”
“不,我要你陪我睡。”朱芳华拿出粘人的本领。
她大概以为我还爱着她,像她的十七岁。唉,怎么可能呢,我不过是爱着我自己的青春岁月罢了。有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段是不同的人,就像演员一样,在这部戏里是个痴情的公子,在另一部戏里是一个混蛋。我就是这样的人,昨天晚上我演的是一个痴情公子,现在是早晨了,太阳都升得老高了,还不醒醒,想什么呢?真把自己当林妹妹了?!我觉得林黛玉也是欠,偶感风寒就人参鹿茸的喝着,丫鬟老妈子伺候着,老太太老夫人关心着,还有一个怡红公子见天陪着诉衷肠,还要哭还要流那么多眼泪——枉凝眉,都是闲的。看看人家秋香,一个丫鬟,混着混着混成唐伯虎的第十几位小妾,不是也兴高采烈心满意足的?
所以这人,尤其是女人,不能太惯着,惯着惯着就惯出小姐脾气,你怎么对她好,她也还是觉得自己“凄凄惨惨戚戚”。当然,我这种混蛋逻辑是为我即将要扮演的混蛋角色做理论依据的,就跟美国人要打伊拉克,他们不是也得找点理论武器,比如说反恐怖呀什么的,总不能跟街头混混儿似的,一句“打你丫的”就冲过去。
我翻过身,脸对着芳华,正式进入我的“混蛋角色”。一个男人如何放弃一个女人是一门艺术,放弃得不好,水平不高,那是会伤了人家的心的——女人的心是玻璃做的,心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我不打算伤害朱芳华,她还重症在身呢。所以我很温柔,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
首先,我腾出一只手拍拍芳华的脸蛋,然后,再拍拍她的手背,趁她精神松弛,轻轻放开她抓紧我的手,同时就势下地,然后边穿衣服边把手机打开。这一套动作要做得纯熟自然圆通无碍,不能有半点牵强,否则你的麻烦大了。小西跟我说,他并不想当混蛋,但问题往往出在他溜下床到穿衣服的这一段时间,仍然滞留在床上的女人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哭泣或者大怒,甚至还有个别人骂他“流氓”,或者“臭流氓,办完事就走,没劲”。小西不知道是真委屈还是假委屈,他跟我说:“废话,办完事不走还干什么?给她们丫钱?那不成了嫖娼,我又不真是流氓。我就喜欢那种简洁利索的,打炮就是打炮,打完就完,爽,咱有下回,不爽,就这一锤子。”
我猜小西要么是大脑有问题,要么是小脑不发达。这套动作多练几遍,做的时候力争心底无私美观大方,怎么可能被人家骂“臭流氓”?像我现在不仅成功地从朱芳华身边溜下床,而且直到把裤子拉链拉好,她都没有过激反应。不过,我还不能骄傲,这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还得成功地溜出门去,再成功的把朱芳华转交给她的现任老公。我心里清楚明白得很,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人总会有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但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梦只能留给黑夜,我在白天是一名蒸蒸日上前程远大的有为中青年,开帕萨特用万事达卡有年假能熟练使用英美语言的全球化专业人才。我振作精神,清清嗓子,用最短时间浏览了未接短信,哈,居然有这么多是翠西发过来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7
“翠西,是我。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哦,查尔斯找了你很多遍,他说下午临时要开一个会,公司总部的人过来谈并购的事情。”
“什么并购?原来定的不是下半年吗?”
“提前了。”
我最怕这种事情——我这个工作,平常的时候,优哉游哉,一到并购,那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整天开会,早上提出一个计划,下午就推翻了。不停地写计划书,不停的做法律文件,不停的争吵,不停的咨询,一遍一遍打电话,女的都当男的使,男的都当牲口使,一场并购下来,别管结果怎么样,全他妈的累得跟驴孙子似的。
我握着电话,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朱芳华悄没声的爬起来,顺手套上我的一件大T恤,小小的身子在大大的衣服里面逛荡,有种“春风十里”的意思。
“喂,喂。”翠西在电话那边提醒我。
“哦,我听着呢。”
“你还来吗?”
“来,来,我一会儿过来。告诉查尔斯把文件先交给你,你帮我看看,做一个摘要,我中午到。”我挂了电话,朱芳华面如土色,木着一张脸,欲哭无泪的表情。她那小小的身子,我那大大的衣服,几分钟前还是“春风复多情”,几分钟后就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一派肃杀。
我坐到她身边,故意含情脉脉地看着她,逗她,她理都不理我。我叹口气,对她说:“芳华,你老公在到处找你,今天晚上他就从北戴河回来,他会接你回家的。你别那么任性,都不小了。有病慢慢治,别赌气。”
“我就知道他找过你!”
“他找过好多人,昨天才找到我。你别误会。他让我劝你别着急,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了病要有积极的心态,好好治。”
“你上班去吧。”
“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走?”
“你要我怎么样?微笑着,像日本老婆似的,把你的公文包给你备好,再跪在地上给你穿好皮鞋,把你送到楼门口,再鞠上一躬,说‘您走好’?”她恢复了那种冷嘲热讽的腔调,让人放心多了。毕竟也一把岁数了,她总不好意思还动不动就哭吧?何况我现在只是她的前夫,不仅在法律上和她没有责任与义务的关系,而且在感情上,我们也早已两不相欠。
“你别搞得那么夸张好不好?我可没指望你做我的日本媳妇,再吓着我。”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往厨房走:“饿了吧?我给你煮碗面。”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8
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晚上七点,惟一的成果是建立了一个特别并购小组,直接对公司总部负责,我当仁不让成了组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英明果断——如果我不能及时扔下朱芳华,这个组长还会是我吗?虽说我不当组长也没什么,但如果让查尔斯当了组长,我可就有什么了。要我向他汇报工作,要我听他说“YES
OR NO”,杀了我先!
我从会议室出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翠西到我的办公室来。我要谢她,我对她说:“如 果不是你早上帮我做文件,我下午可能真要演砸了。”
“您是大演员,我不过是个提词儿的。”翠西可爱就可爱在这儿,她没有那么浮躁,不像有的女孩子,帮人家一点忙,恨不得让人家没齿不忘。时不时就要拿出来,抖落抖落,就像我妈似的,总要不停地对我说:“是我养了你,你懂不懂!”她这句话几乎是我记得的第一句人话,那个时候我有几岁?蹒跚学步呀呀学语?真难为她,一辈子为我做了这么一件事,而且是在完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做的,结果叨唠了几十年,好像是我欠了她似的。
“翠西,你不会一辈子都只想在办公室给别人端咖啡吧?”我盯着她的脸,期待她的反应。她的眼神毫不躲闪,好个不卑不亢的女孩儿,有前途。
“我做梦都在想‘有那么一天’。”她微笑着说。
“你是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
“不。我是说,有人问我是不是打算给人端一辈子咖啡的那一天。”
“那你准备好答案了?”
“时刻准备着。”
我上任之后的第一件事是任命翠西为我的个人助理。我对她说这个位置可以给她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她借助这个平台,不仅可以展现自己的才华,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她听了以后,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声谢谢。接下来就问我她以后在哪里办公?谁将接替她坐在公司前台接电话端茶递水收发传真?
我想了一分钟,想到于连的女朋友。当然我会为此后悔,因为她迅速就和查尔斯混到一起。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9
大约晚上八点钟左右,我接到我“前任妻子之现任老公”胡高的电话,他说已经从北戴河回来,问我有没有空。我哪里有什么空?明天一大早还要开会。我只巴望着他赶紧把朱芳华接回家去。我把他约到我们家楼下的一个茶餐厅,他到的时候,我正在吃云吞面。他坐下来,立刻也要了一份,一面吃一面对我说:“这他妈的什么日子,混到这会儿才吃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把碗筷推到一边。
“你才为食亡呢!”胡高是那种典型的自来熟,这种属性对于商人,就像导电对于金属,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但我偏偏不很喜欢这种属性,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好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喜欢半导体。
“朱芳华得的是什么病?”我问。
“绒癌。你听说过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你有兴趣知道得更多吗?”胡高边吃边说,嘴里稀里胡噜的。
“那要看你有没有兴趣讲了。”我不想和他耽误功夫。
“这样吧,你明天陪芳华去医院,大夫能给你讲得特明白特专业,你要好奇心特强,还可以去图书馆借一本肿瘤教科书。”
“芳华并没有答应我明天去医院。”
“啊!”胡高呆住了。他高估了我的责任心。可是我凭什么要对他的女人负责?他以为我会守在朱芳华身边,苦口婆心地劝她珍惜生命,一直劝到她点头为止?想什么呢!我好歹也是搞法律的,打听打听,像我这种身价的人,说一句话值多少钱!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0
吃面之前,我是打算和胡高好好谈一谈的,但面一吃完,我就失去了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下午刚被委任为并购小组的组长?也许是我开了一下午的会太疲倦?直到几天以后,当我指责胡高自私,不负责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天我之所以忽然失去和胡高交谈的兴趣,是因为我不想对朱芳华负责,我不想过多地卷入这件事情。朱芳华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她应该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她有了麻烦,那是她的麻烦;最多是她和胡高的麻烦,跟我有什么相干?一个人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别人的麻烦事,像我们做法律顾问的,为什么要给人家当
顾问?难道真的是因为我们有正义感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这一点。我们不过是顺便维持正义罢了,或者更确切的说,我们不过是把我们维持的称做正义。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1
吃完东西,我带着胡高上我们家去,打开门,房间里黑着灯,芳华没有在。打她手机,关了。会去哪儿呢?是不是回自己家了?血往上涌,“她不会自杀吧?”
我赶紧拉开衣柜,属于她的衣服一件也没有。
“她的旅行箱呢?”
“不在了。”
“不会,如果她要自杀,她不会把东西收拾好的,对于一个要死的人,一切都是身外之物。”
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嘴里在说什么,总之我一直在说,既是安慰胡高也是宽自己的心。这么多年,经手这么多事,明枪暗箭,风风雨雨,甚至做假文件出假证明,我从来没有慌过神,可是那一刻我却乱了阵脚,像做了伪证被抓个正着的证人,心里那个后悔啊——本来没有自己什么事儿,到头来,想跑都跑不掉。
胡高开始打电话,问所有的人见到朱芳华没有。回答一律是没有。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紧张得我胸口一阵一阵发闷。胡高掉头就往外走,我像着了魔似的跟着他,他说:“我给家里打了电话,保姆说没人。”
“你现在去哪?你想想芳华还有没有别的朋友?”
“我想也许她在我乡下的别墅,那儿刚装修完,还没入住。”
我坐上胡高的车,大切诺基,风驰电掣一路狂奔。
那是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典型“豪宅”——血统纯正系出名门——完全由欧洲设计师设计——车库在地下一层,足够停放三辆卡迪拉克;栅栏、草坪、楼顶露台、门廊、风雨廊、坡屋顶、私家花园、甚至大门上的杂色花环和苏格兰风铃,该有的都有,一样不缺。
一进门是一个过渡性的前厅,柔曼丝的壁布,樱桃木的地板,随随便便的几样铁艺,以及一个懒洋洋的摇椅和藤编的杂志筐。我几乎在一瞬间产生一种幻觉,芳华正坐在那把摇椅上,一边摇一边向窗外张望。
我们找遍了两层楼以及地下室,每一个角落,都没有。
“要不要报警?”胡高问我。
“一般要失踪24小时以后,人家才受理。”
“那我们就在这儿等,一直到满24小时?”
胡高家的阳光厨房足有七八十平米,操作台设计得像一个小岛,孤独地悬在房间中央。所有的光源都来自操作台上面的一圈吊灯,那些吊灯设计得很古怪,不是那种齐刷刷等距离的悬挂方式,而是像自由生长的植物,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看得出来每盏灯都经过精心挑选,有的像一只闪着荧光的宝葫芦,有的像一个倒扣的酒杯,还有的像会旋转的八音盒。所有的灯都打开以后,仿佛置身于童话世界。
“要听音乐吗?”胡高问我。
我这才注意到胡高家的家庭影院居然设置在厨房,一整面墙的音响设备,配合着平面直角等离子电视以及硕大无朋的音箱,甚至还有一架老式唱机,既传统又现代。
谁会这样设计?
“这里的一切都是朱芳华一手操办的,花了300万。她说她要一个这样的厨房,请客人来开PARTY的时候,操作台就可以当吧台了。沙发摆在角落里,从房顶上垂下纱缦,你注意到沙发的颜色了吗?是红的,和纱缦是一套色系。她说她喜欢红色,红色既能让人感觉热烈,又能让人感觉糜烂……,你好像有点心不在焉?我猜你心里一直想问我——你们是不是相爱,或者现在是否还相爱。她为什么会离开我。我现在就回答你这些个问题,你听好了。”
胡高按下了PLAY键,是肯尼G的《回家》。
“她很爱我,也许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不像你们刚结婚的时候那么相爱,但我可以告诉你,她越来越爱我。她不是负气离开我的,她对我说她不愿意牵累我。她说她不值得我对她这么好,所以她要离开我,她对我说她应该嫁给一个她最恨的人,折磨他,一直到她死,死后变成厉鬼还要找他清算。”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2
朱芳华是有资格恨我的。
我没有好好珍惜她,我没有兑现我许给她的诺言,我伤害她,一而再再而三,但这一切又怎么能都怨我呢?我那个时候年轻,我自尊敏感虚荣不愿在女人面前唯唯诺诺整天做白日梦希望飞黄腾达一步登天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追求这个梦想,假如她当时能理解我,假如她肯退让几步,我们也许不会反目为仇,以至整整十年都毫无来往并且互相防范讳莫如深。
当然,年轻不是借口,这我也知道,如今我已经三十五岁了,可是我不是照样会伤害别人的感情?不是照样不愿意陪伴朱芳华?即使在刚一知道她身怀绝症的时候,我曾奋不顾身地请了假飞奔到她身边,但是一觉醒来,我不是又把她一个人丢下,去谈什么并购?我难道不知道那等于把她推向绝望的深渊吗?我是知道的,只是我假装自己不知道这一点,好让自己少一点内疚。我就是这么一个没劲的人,我知道我是——我很混蛋,所不同的是,我是有文化有理想有素质的混蛋,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其实你不懂我的心,谁也不懂我的心,连我自己在内。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3
我们在午夜一点回到灯火通明的城市中心。胡高和我饿坏了,见到一家门面热闹的餐馆立刻停了车,一脚迈进去二话不说一人吃了一碗牛丸面,他说他一路从北戴河赶回来,又脏又累,要去洗个桑拿,问我要不要同去,他请客。我不想和他混得太熟,就推说第二天还要早起,算了吧。我们分别的时候,谁都没有再提报警的事,只是说谁有芳华的消息都向对方通报一声。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4
我打了车,心里空落落的。我空落落的时候,就喜欢给王小西打电话。温秀玉顶不喜欢王小西,她看不惯他那种“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的德行。我也不是很喜欢王小西,但是人是需要酒肉朋友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辛苦了,再交几个“诤友”,每天像一面照妖镜一样,让你“皮袍下的小”没处躲没处藏的,算了吧。我想我和朱芳华之所以没有可能在离婚后成为朋友,大概是我们都讨厌“诤友”。王小西就这点好,你在他面前,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无耻。
电话响了很多遍,小西才接起来。吵得要死,一听就知道是在歌厅。
“一军吧?你过来吗?我们在钱柜。青青她们都在。”
“我明儿一早还得开会呢。”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看你干嘛呢!”
“哎,你别挂,青青刚从外面进来,让她跟你说两句。”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怨。你现在是不是特郁闷?”是青青的声音,又欢快又俏皮。
“你说什么呢?谁是爱人?谁不见了?”我喜欢和青青逗贫嘴。
“就是昨天你从酒吧拖走的那个。她是你什么人?老情人?”
“前妻。”
“她今儿可能又得喝醉。不知道等着谁认领呢。”
“她在哪儿?”
“刚才我过来,路过一包间,正巧服务生往里送一大瓶红酒,我探头看了一眼,你前妻一个人躺在沙发上,跟杨贵妃似的,拿着个话筒在唱歌。那姿势绝对——‘寂寞难耐’。”
“青青,帮帮忙。我马上到,你上那包间门口帮我看着她点。别跟小西他们说,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你成熟点。她等的人肯定不是你,你别回头又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给人一顿烂捶。你不见得每次打架都能碰见打不还手的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5
我到的时候,青青还真老老实实的呆在芳华的包间门口。看不出来,她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姑娘。不过,这不是磨嘴皮的时候,我只是简单地问了一句“在里面吗?”“在。”“一个人?”“一个人。”
我推门就冲了进去,大步流星。芳华喝得面若桃李,目光迷离。没想到,她居然在唱F4的歌——流星花园——“带你去看流星雨落在这地球上,让你的泪落在我肩膀”;而且还唱
得那么百婉千啭,催人泪下。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6
出乎我的意料,芳华根本没有任何坚持就跟着我回家了。好像她就是在这儿坐着等我把她领回去似的。到了家,她也没有再和我有任何对峙摩擦,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就睡着了。倒是我,进退两难。是留下?是走?是给胡高打电话?他一定还在桑拿房,手机根本没有人接。后来我决定像一个正人君子似的,抱一个枕头去沙发上睡。枕头拿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信封。信封里有一套钥匙,这是我当初给芳华的;还有一封短信,这是她临走前留给我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7
“我想也许老天是爱我的,让我早早的离开人世,我永远也不会老态龙钟。你曾经说过,要爱我的每一根皱纹,你食言了。我恨你,我不原谅你,无论是我生前还是死后。”
这封信既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寥寥数语。想到芳华写这几行字时的绝望,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像被针扎了似的,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泪盈于睫,心如刀割。
她睡着了吗?我猜她一定没有睡着,或者她在哭着睡、睡着哭。芳华,你要我怎么办?要我重新爱上你吗?你为什么要做一件难度这么大的事?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只剩下半年,这个人是不是会神经错乱,以至做出正常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做的事情?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8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一男一女,同撑着一把伞,他们沿着校园的跑道,并肩而行。跑道400米一圈,他们从黄昏走到半夜。天上下着雨,那是幸福的毛毛雨,自天而降。滋润着他们心中的爱,那爱像春雨中的草,芳草萋萋郁郁葱葱。
那个男的是我,19岁;那个女的是朱芳华,17岁。我们说过的那些话,在风中,在雨中,在黄昏的校园,在空无一人的操场,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们都说过什么?我记得我们是谈过理想的,也是谈过人生的,虽然那些傻话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但是我记住了她曾经跟我说过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两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做一个黑帮大姐大那样的人物;第二个梦想是成为黑帮老大的“马子”。她的第二个梦想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为了接近她的“梦中情人”,我在那一年特意选修了摔交,而她,则令人难以置信地选修了跆拳道。她瘦瘦小小,杨柳细腰,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气势汹汹,杀气腾腾,以为自己是红颜杀手,其实最多就是一卡通射雕。
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
学校离圆明园不远,曾经有一阵,我们常常到那儿去,找一块空地切磋“武艺”。冬天,圆明园没什么人。我们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像两只大企鹅。比赛规则是朱芳华定的,她可以使用任何方式进攻,因为她的专业是跆拳道,所以拳打脚踢怎么都可以,但我因为学的是摔交,所以除了抱住她把她摔倒以外,其他一切动作都是犯规。
尽管没有观众,但是朱芳华善于把气氛搞得极其热烈,她首先用树枝在地上画一个圈,当做场地,然后我们双双退到场外15米处,排成一字纵队,她在前面我在后面,接着,她嘴上喊一声“现在请运动员入场”,之后立刻举起双臂,跑进场地,仿佛有成千上百人欢呼她似的,特像回事的向所有方向招手致意,精神饱满神采奕奕;我这个时候依然站在场外,担任现场解说的任务——我得说:“刚才出场的是索命鸳鸯朱十三娘,这是她的第十场卫冕冠军赛”。等她风光够了,站到一边,我略为羞涩地举起一侧手臂,跑进场内,做场外解说的朱芳华这个时候往往会信口胡驺几句:“现在出场的是螳臂挡车许大麻子,观众在喝倒彩,‘下去波’的呼声不绝于耳。”再然后,往往是我还没站稳,她就穷凶极恶地扑过来,还真别说,有模有样,有点侠女十三妹的范儿。左一个饿虎扑食,右一个黑虎掏心,两只胳臂跟吒咤脚上踩的风火轮似的,呼啦啦的,嘴上还不闲着,不停的说“不许用拳头,你犯规了,扣十分”;“好,踢中对手膝盖,加十分”;“打中对方肘关节,得分!”反正得分加分都是她,眼看她越战越勇手脚并用,我瞅准工夫,一把将她凌空托起,就地旋转,这个时候,四周就会响起她的大呼小叫,好象毛片中的高潮,方圆十公里的乌鸦都被惊得振翅高飞,空气中到处是翅膀的声音和“呱呱呱”的老鸦叫。
“说,服不服?要不给你扔出去了!”我高度亢奋,仿佛自己是一个力大无边的圣斗士。
“不要啊,不要啊!”朱芳华叫得像头发情的小野猫,声情并茂天衣无缝。
我听了她的求饶,更要多转几圈,以寻求更大的刺激。现在回忆起来,好奇怪,为什么冬季的圆明园没有一个人?我想朱芳华那种掺杂着高度兴奋、无比夸张的求饶声至少能传出好几十里,怎么没有人跑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任凭我们在那些冬季的午后尽情挥洒我们的青葱岁月?
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
夏天的傍晚,朱芳华喜欢拉我到图书馆前的长椅上坐着。那里环境幽雅,草长莺飞,四周树木环绕,蚊虫飞舞。几张有限的长椅,一到夏季就供不应求。为了满足朱芳华对浪漫的需要,我往往要在同学们都拥挤到食堂吃饭的时候,揣上两个干馒头就屁颠屁颠地跑去占那些空出来的椅子。我一个星期总要有几个晚上这么做,只要那几个下午朱芳华去洗澡。我们学校的澡堂在一座两层楼上,男生在一层,女生在二层。夏天的时候,女生洗澡的队伍常常从楼上排到楼下再沿着一层转好几个圈,有的时候,甚至会转到门外。所以,一般女生洗一次澡光排队就要30分钟。夏天洗澡对于女生来说是一项大工程,朱芳华每次去洗澡,我也会去,可是每次都是我完事出来了,她还在排队。我们学校好些男生给自己女朋友献殷勤的重要一项内容就是伺候女朋友吃饭,尤其是女朋友因为洗澡耽误了去食堂,身为她们的男朋友就要早早地到食堂排队,再把饭菜端到宿舍里等女朋友出浴之后共进晚餐。我不这样,朱芳华也不喜欢这一套,她宁肯我在别人都蜂拥到食堂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早早地去占图书馆前的那些长椅。
那些寂寞的青春时光,我独自坐在夏季黄昏的校园,等待我青春的恋人。
大多数时候我一边等一边看武侠故事,当字迹渐渐模糊,我就会抬头,当我抬头,我就能远远地看见朱芳华,她瘦瘦小小的,胸前抱着一摞书,白衣飘飘,在夕阳的余辉中,向我款款走来。我喜欢她走过来的样子,至今想起来依然砰然心动。她走到我身边,长椅足够两个人保持距离地坐下,但是我们往往会拥挤在椅子的一端,而将另一端完全空出来,很奢侈的任一些书本散落其上。朱芳华有的时候会依偎着坐在我的怀里,有的时候则平躺着头枕在我的膝盖上,她梳着长长的头发,刚刚洗过的头发,像丝一样垂着。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让我给她打理那些头发,有一次,我正缠缠绵绵的摆弄她的那些头发,恰巧她的班主任骑车路过,当即,那家伙一声断喝从车上跳下,吓得我七荤八素魂飞魄散。但朱芳华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依然将身子伏在我的双膝上,以手支颐,偏过脑袋,镇定地看着她的班主任,眼睛骨碌碌地转着,像白水银里养着两丸黑水银——“宿昔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当她的班主任厉声质问她干什么呢,她平静地背诵了四句乐府。她真是顽皮,那是她天性中的顽皮,略带几分叛逆,我喜欢并且欣赏,我不乏幽默感,但是我更喜欢她的那种顽皮——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味道。我那个时候迷恋这种味道,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因为她把我的这种迷恋当做一种“理所当然”,一旦有一天我稍微怠慢了一点,或者没有注意到她的可爱,她就要不高兴生闷气认为我不爱她了,凡此种种,不可理喻。不过,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图书馆的黄昏,黄昏中的长椅,我们有无数的亲吻和缠绵。
朱芳华爱吃东西,无论是什么,只要是吃,她就会双眼炯炯,兴趣盎然。我们两个公开出双入对以后,就很少再参加“集体活动”。我退出了文学社,我参加这个社团原意是打发寂寞的大学时光,并且暗中盼望能邂逅一个才貌双全的美才女,就像徐志摩早年所喜欢的林徽因一样,但是我很快就失望了。也许因为我不是徐志摩吧?所以我没有在文学社发现什么让我心仪的“林徽因”;当然我后来知道,如今有钱有教养人家的女孩子已经不像民国时期的那些女学生,会喜欢诗与文学,这些东西已经留给了出身寒门而野心勃勃的年轻姑娘,她们掀起了一轮又一轮身体写作的新高潮,我太没必要用自己的身体丰富她们的性经验。朱芳华原本报名参加了“学生剧社”,但只去过一两次,就没了兴趣。她讨厌扮演别人,尤其是讨厌按照别人的要求来扮演别人。我们原本是因为寂寞,所以热爱;但热爱使我们更加寂寞。我们远离人群,只盼望着两个人在一起。开始的时候,在一起不是问题,慢慢的我们就发现我们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在一起就会吵架。我们尝试过80年代所有的校园恋人能做的一切事情,除了上床。关于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听我想多说几句——我们,主要是朱芳华受的教育使她谈性色变,视“婚前性行为”为洪水猛兽,我们为此争论过,但是每当我说服她放弃她的想法时,她就会虎视眈眈的盯住我,一字一句地问我:“你是为了性才和我在一起的吗?”这个问题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当然不是问题,可我认识朱芳华的时候,我才19岁,那个时候,每当她严肃认真板起面孔问我这个问题,我都羞愧难当。我不能说“YES”,因为这样的回答等于说我是一个流氓;我只能说“NO”,惟有这样,才能表明我对她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脱离低级趣味的。而我一旦说了“NO”,那么就意味着我不能要求她什么了。现在想想,假如我们当初在一起,能更多更自由地从事各种级别的性活动,我们也许就不必煞费苦心的在爱河中一边奋力游泳一边拼命回避某些“泳姿”,也就不必费尽心机的寻找一些所谓的“积极有益”的活动来丰富我们的热恋生活。现在想想,一对热恋中的男女要为两个人在一起做什么而发愁,说出来真有点荒唐可笑——我们是一对热恋的男女,我们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们就要想方设法在一起,我们不能忍受分离,哪怕是很短的一节课的间隔,都让我们感到痛苦,为此我们尽量选相同的选修课;可是我们在一起以后,除了搂搂抱抱以外,根本不敢涉足更深的范围。这使我痛苦,我只好提议去做一些共同有兴趣的事情,同时又是积极向上的,符合我们学生身份的。我们尝试过一起去听讲座,但大部分讲座无聊透顶;我们去看展览,冷冷清清的展览馆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很是无趣;去看电影是最普通的选择,但很快我就发现朱芳华的兴趣和我的相去甚远,她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就是那种有点伤感,模糊,王家卫式的电影,从电影院暗灯开始一直到曲终人散,始终看不清演员的正脸,镜头摇晃,台词含糊不清,剧终的时候总以为还有下半场,不过,我们最严重的分歧不在这里,我能凑合着喜欢她的品味,但问题是她无法迁就我的——她拒绝看一切凶杀、暴力、恐怖、刺激的片子。我曾经试着跟她商量,但她认为这事儿没商量。我们摸索了很久,才找到共同感兴趣的东西——食物。很少有女生能像她那样,公开的毫无顾忌的展示自己对食物的热爱,夏天的时候,衣衫单薄,她吃完像涮羊肉这类大餐之后,小腹凸起,完全像里面包着一只被屠宰的小羊羔。我在和温秀玉结婚以后,才发现朱芳华的爱好真是最经济实惠的爱好——她不喜欢购物,连商店都不愿意逛,她进购物中心的最大享受就是坐在那些卖卤煮火烧的地方吃吃喝喝;她也不喜欢珠宝,结婚之后我曾经送过她一根金项链,她只戴过一个晚上,就再也找不到了,她根本就没有花时间找过,那个时候我们住在地下室里,她说反正没有丢到外面去,总会找到。当然,后来在人去楼空以后,搬家的时候,我看见了那根夹在床缝间的金项链。那时候,她已经离开我很久了,她并不知道那根项链我一直保留着;朱芳华还不喜欢化妆,有一次我们走在繁华的商业街上,迎面来一个大嫂,当场指出朱芳华的脸上有雀斑,她殷勤的给朱芳华一张打折卡,说保证能给她一张白璧无瑕的面孔。朱芳华居然恬不知耻地跟人家大嫂说:“我比较喜欢有星空的夜晚,那些雀斑是我的挚爱。”搞得人家张口结舌背过身去骂她有病。你大概齐应该明白朱芳华是一个什么样的姑娘了吧?她是一个很好饲养的女朋友,经济实惠,很容易就露出她那心满意足的小虎牙,随便吃个煎饼果子就行,如果是肯德基,那就更好了——她的笑容将长时间的凝结在我的眼中,直到我在她黑亮的眸子里看到自己的笑容。她是一个物质要求不高的姑娘,她很容易感到高兴,只要我带她去吃东西,而且是吃那些很贱的东西。有一年寒假,她住在学校,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个煤油炉,兴奋得一塌糊涂。那个时候我们学校附近还有自由市场,自由市场的鸡蛋还允许用粮票换,对于朱芳华来说,她认为粮票根本就不值钱,她手里有大把的粮票。我们一起去找农民换鸡蛋,讨价还价,然后骑着一辆自行车返回,鸡蛋挂在车把上,她坐在车的后座上,双手搂着我的后腰,我通常单手扶把,腾出一只手搂住她挨上来的小肩膀。那些快乐的时光,像自行车的铃声一样清脆悦耳。我们在空空荡荡的楼道里点燃煤油炉,煮方便面,卧两个鸡蛋,香味四溢的时候,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像黑暗中宝石的光辉,她会吧嗒着小馋嘴,一只手含在嘴里,做出一副“馋逼痨”的样子,有的时候,她还会吸溜吸溜地说:“好香哦,香香的。”这个时候,我往往就会表现得像个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的粗鲁男人,我呵斥她,要她滚一边去或者把饭盆拿过来:“快点!要不,不给你吃了!”朱芳华哧溜一声就忙着按我的吩咐屁颠屁颠地照办,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好怕哦,好怕哦。”特象一个小可怜儿,一个小要饭的,生怕我不给她吃方便面似的。
我们真的是有过快乐时光的。那些黑暗的走廊和那些温暖的煤油味儿。
朱芳华喜欢撒娇,尤其喜欢说“恼了”。她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特别有意思,往往拖着长音,并且配合着一点面部的“小幽怨”。她会说——“恼了——”,重音全部压在“了”字上,并且一拖拖出二里地去。有的时候,她还会称自己为“小恼逼”或者“小恼儿”,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一旦我们意见不合她就会说——“恼了——”或者“恼恼的”或者“小恼逼不高兴了”,妄图以此引起我的注意。最经常的,比如她说要看电影,我说不,她就会赌一口气坐在一边不声响,如果我在三分钟之内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话,她就开始了——“人家恼了”;如果还没有人搭理,就从“人家恼了”升级到“恼恼的”,我一般要等她升级到“小恼逼不高兴了”,才会过去逗她,不能真让她摔东西啊!即使她摔的不过是书啊本啊这类不容易摔坏的东西。记得有一次,我看足球,她非要看《大话西游》,号称是跟人家借的,第二天就得还,烦得我要命。我在那儿看球,她就在边儿上“得得得”的叨个不停,我大喝一声“滚”,她先是吓得呆住了,缓过神儿来,就开始收拾东西。我不搭理她,看她收拾,她他妈的收拾到最后让我起来,说要把床单也带走,那是她买的。行,拿走。哥们儿站着看。最后她收拾了两个大整理箱,家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了,我们刚结婚没两天,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我知道她在等我劝她,我才不呢!我今儿还就看球儿了!她坐在整理箱上开始哭,我心一横——随便,不能惯她这毛病。接着她开始拿出电话本给人打电话,用她所能装出的最甜美的声音给人家打电话——“喂,我是朱芳华啊,你在北京吗?你现在干嘛呢?没事儿,我就是想让你给我帮个忙,算了,你在深圳就算了。噢,明天就回来啊?明天?我看看吧,要是今天能找着别人我明天就不麻烦你了。”中国队踢得太他妈的臭了,我躺在没有床单的床上,连枕头都被收走了,一边接着看我的电视一边全神贯注的听朱芳华的“示威”电话——“喂,还记得我吗?嘻嘻,好久没联系了。对,我前一阵忙。你现在有空吗?哦,家里来朋友了?要我过来?干什么?搓麻?不行不行,今天晚上不行。过两天再说吧。我找你没什么事,随便聊聊,看看你忙什么呢。”
终于终场的哨声响了,真臭!我把电视关了,躺在床上满不在乎的哼小曲。
“许一军!”凌空一声断喝,我知道朱芳华已经黔驴技穷——哈哈,终于憋不住了。我心花怒放——不过,我也是有斗争经验的,越在这个时候,越要稳住阵脚,我得巩固胜利果实,哪能随随便便让她一声“许一军”我就浑身骨头发酥?
“你给我把这两个箱子搬出去。我不跟你过了!”朱芳华坚持她那愚蠢而顽固的立场,让她逞强——叫骂由她叫骂,我自岿然不动。
见我还不理她,朱芳华忍不住了,冲上来就拽我,我一把将她甩开,接着哼我的小曲儿——“我站在城头观山景……”
“你等着,我找人来搬。”
这次她来真的了。她开始拨电话了。而且开门见山,上来就问人家能不能马上打车过来一趟,还问人家能不能在什么地方借宿。我不能让她这么丢人现眼。我一个翻身,顺手按了她的电话,接着下地边哼着“智斗”边给她把那两个大整理箱给搬到了门口,她呆在屋子中央,说不出一句话来。
“小恼儿,你要去哪儿啊?还用我送吗?省得到了地方没人帮你搬进屋。”我已经胜券在握,索性再逗逗她。
她“哇”的一声,一咧嘴就哭了。那架式极具舞台效果,到底在“学生剧社”混过两天,还真像那么回事。雷声大雨点小,一面哭哭啼啼一面摔摔打打:“你欺负人,我可真走了,别拦着我,谁也别拦着我。”但脚底下一点儿不动窝。我走到她身后,一面把她往外推一面说:“没人拦着你,赶紧的。”她忽然耍起无赖来,就势拽着我的胳臂,使出浑身的劲儿,一面往屋里推我一面大声喧哗像个泼皮破落户:“你别拦我,你拽我干什么啊?我真走了,你别拽我。”几分钟前还是一出挪拉出走的悲情剧,转眼就成了插科打诨的港台闹剧。
“谁拽你了?明明是你拽着我,你松手,我不拦你,你不是要走吗?怎么还不走?东西都给你搬门口了。”我知道危险已经过了,干脆再逗逗她,大多数时候,朱芳华都挺好玩的,我说过她天性中有顽皮的东西。
“恼了——;你还不赶紧求我别走?快点着,求我一个,要不,我真的走了!”朱芳华假装恼恼的,她这个时候可爱极了。
“你走吧,我不拦着你,我是一个穷光蛋,没资格拦你,你刚才不是给人打电话了吗?都是大款吧?有几千万没处花的那种?”我故意逗她。
“几千万谁稀罕。你太小看我了!我要一个亿的男人!”
“一个亿?天哪!中国人口才多少?你要一个亿的男人,你那小身子骨行吗?”
“讨厌,人家是在说资产一个亿!”朱芳华趁机扑过来,一通捶捶打打。我一面做出“怕了你了”的架势一面继续跟她“舌战”。我们的声浪几乎要冲破屋顶,让满天的星光挤进我们中间。
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那些搬到门口的箱子又搬了回来,那些撤掉的床单枕套重新铺上,然后我们搂着一同看了《大话西游》,我们是有过快乐时光的,真的是有过的。即使在地下室里,即使只有一台电视,即使刚刚吵过一架。
山有木兮木有枝,我悦君兮君不知。芳华,我知道你的心意,即使我们已经分手20年,我还是知道。你是在等着我拦你,劝你,开导你,把你搂到怀里,哄你逗你,对你说一切都已经过去,我们依然相爱。你希望在你最后的日子里,和我重温我们曾经有过的美好生活,我知道,我真的知道,但我没有办法,不要怨我无情,芳华,不要怨我,我只是一个小人物,在命运的长河中随波逐流,趋利弊害,我已经没有勇气和命运抗争,我已经过了与命运叫板的岁数——我只是想活得容易些,你知道这有多难!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9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现朱芳华居然睁着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腾地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来。
“怎么了?”我问她。
“你昨天晚上为什么去找我?”
为了不让她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我故意以随便的口气说:“我正好和青青去玩,看见你一个人,怕你出事儿。”
“我出事儿,能出什么事儿?”
“给你老公打一个电话,他挺着急的。”
“他要是真着急,他就能找到我。”
“芳华,你不能这样折腾人,既然能给他打一个电话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非要让他满世界忙活?”
“我就这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知道,这不是咱们——所以分手了吗?我是怕你重蹈覆辙。”我有点语无伦次。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当年我肯改改脾气,咱们就能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她惯于防守反击。
“你怎么又绕到这上头来了!”
“你不愿意面对这个问题,不愿意面对我,不愿意面对咱们曾经有过的感情,对不对?”芳华情绪陡变,这让我心下大骇,差点当即给她扑通一声跪下:“姑奶奶,我的祖宗,您说怎么办?我许一军他妈的就是一个王八蛋,我不配你记着。我得上班,我得并购,我得给我的孩子交学费,我还得养我娘,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跟你朱芳华再有感情,能怎么办?咱们就不能相互让一步吗?你为什么要步步紧逼?”
我垂头丧气,心烦意乱。再这样下去我会疯的——我不能在内心深处,在回忆的某个角落,依然爱着芳华,爱着她的青春年少,爱着她和我的共同岁月;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当她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又希望摆脱她离开她或者至少是正常一点,不要再跟她有任何的感情纠葛。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复杂?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得听得到我们的叹息。
“芳华,你听着,无论过去我们发生过什么,我们曾经是恋人或者是仇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现在是一个病人,你需要去做化疗,我希望你去,希望你好好地活着,你答应我好吗?”
这些话是从我心底里流淌出来的,她和我的眼泪芳华的眼泪一同流淌出来,我听到了我自己发自肺腑的语言,从我24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对谁都没有说过。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0
我陪着芳华到医院的时候,胡高已经办好了所有的住院手续,率领两个护工站在住院处入口做翘首以待状。那两个护工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都特有“眼力见儿”,两人一同迎上来,一个搀着芳华,手里拿着病号服;一个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小包。我们一行五个人上了电梯,直奔化疗病房门口。那是一扇大铁门,灰色的,关着。门口拥着好多人,他们目光呆滞神情复杂,其中还有一个女孩子一面哭一面给家里打手机:“大夫刚才下了病危通知书,让家里赶紧来人,你们什么时候来?化疗已经停了,怕出意外。”对于我来说,这样的地
方太陌生了,那么多不幸的人聚在一起,我在写字楼里呆久了,应付这种局面完全没有经验。
两个护工,一个姓刘,叫刘姐;一个姓李,叫李姐。说好白天由刘姐负责,晚上换成李姐,白天晚上都是100元,先预付每人100元,如果朱芳华临时要买什么东西,就由她们先去买,花完了再给,护理费到这个疗程结束,出院的时候一并付清。这些琐碎的事情,胡高办得很好,既周到又分明。医院的规定,家属只能在下午三点以后探视,别的时候,除了请护工,谁也不许在病房里陪着。
朱芳华到了那个大铁门的门边,忽然又说不进去了。那哪成啊?我们按了门铃,一个小护士开了门,板着脸:“想好没有?这可不是商量事儿的地方。想好了再来!”砰,门关上了。两个护工左右开弓地劝,胡高耐下性子和颜悦色地哄,并且许诺下午三点一定过来看她。芳华还是不依不饶,最后胡高说:“一军跟我商量过了,我们轮着来看你,他一天我一天,我们排一个班;要么我每天下午三点过来,他下了班来接我班儿,我们换防,你看成吗?”
妈的,我什么时候跟他商量过了?
再按门铃,一直到门铃响得不耐烦了,那个板着脸的护士才出来把门开开:“想好了?签字,保证不外出。我告诉你,这可是做化疗,不是闹着玩的,不能想进来进来想出去出去。签好了?我告诉你啊,要是擅自出去就算自动终止治疗,住院押金概不退还,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成了,家属回去吧,下午三点以后过来。”
门“匡当”一声,关上了。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1
“一军,不好意思呵。你看你能不能天天过来一趟?医生说病人的情绪挺重要的。”我们一起上停车场取车,胡高边走边跟我说,语气诚恳,他似乎想跟我做一番深谈。
“我尽量吧。最近公司特忙,我还得赶着去开会呢!”这他妈的叫什么事儿!他老婆生病,我天天探望!我估计那俩护工一准儿在心里犯嘀咕,一个女的生病两个男的陪床,让她们琢磨去吧。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2
又开了一天的会,昏天黑地,头晕脑涨。
上市、价格、股权置换、包装、底线,我的脑袋瓜儿嗡嗡做响,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每个人的方案在别人看来都有天大的漏洞,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按照自己制定的方案开展业务,他们互相攻击别人的方案,拼命推广自己的方案,这就是令人兴奋又激动人心的高尚工作。我是这个项目组的组长,我需要做的事情,并不是把这个并购案做得天衣无缝史
无前例,而是要协调所有人的利益,让每个人都感觉到这件事情对他们有利可图,否则,你的计划做得再好,没有人给你执行,或者你在前面做,后面一群人在后面给你拆台,还有人看你热闹,你能干好才怪!就算你单刀独枪的把事儿办了,你也就是一个孤胆英雄,最后你在公司里失去人缘,每天上班下班就感觉背后有无数小暗箭,冷飕飕的,你还会有什么发展?那属于典型的“赢得战争失去和平”,我才不呢!
我看了大家一眼,快5点了。说了5个小时,该累了吧?我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说话:“这样,我们先不急于做方案。”
“怎么能不急?总部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查尔斯公开叫板,我们一向处得不错,但自从他有几起“性骚扰”的投诉以后,失去了总部的信任,虽然那些事情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毕竟也不全是空穴来风。我怀疑他认定我窃取了本来属于他的项目,他一直认为如果我们两个人之间需要汇报工作,应该是我向他汇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提供方案,我来说“YES
OR NO”。
“对,正因为我们的时间不多,所以才不能急。欲速则不达。”收拾他还不容易!小菜一碟。搞搞清楚,谁是头儿!我觉得爽极了,权力真是一个好东西,谁要说他不喜欢权力,要么他是从来没有得到过权力,要么他是虚伪!想一想,就在不久前,查尔斯竟然跟我说:“许,你要学会服从!”那次我们为一个方案争执不下,他眼看不能说服我,居然就直截了当让我学会服从,凭什么要我学会服从,不是你这个狗娘养的白痴学会服从?
我清清嗓子:“翠西为我们制定了一个时间表,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个时间表的进度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许再多给一点时间讨论,再多花一点时间调研,再多给我们几个月几个星期,我们还能做得更好,但是时间不由我们说了算,我们只能在给定的时间内做得最好,我们不能在时间到了的时候,说等一等我们还没有完。”这些煞有介事听上去很有说服力的话,我也会说,而且一套一套的,根本不必MBA培训。
最后,我做了决定——我认为当务之急是确定时间表,接着,我制定了计划方针策略并且要求所有人按照我的时间表推进。没有方案一,方案二或者方案三;没有计划A或计划B计划C,只有一个方案,一个计划,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完善执行这一个方案计划,而不是百花齐放,每人都提出自己的设想。要不,要组长做什么?
事后,翠西跟我说,她觉得我有一点点强硬,她说她从来没有见过我这种作风。我当时火急火了地要往医院赶,没顾上跟她多说,只是敷衍她几句,跟她说:“所以需要你做我的助理,你来协调嘛!看你的了。”我就差像日本电视剧里的上班族那样,给她来一句“加油啊!”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3
我踏进病房的一刹那,几乎惊呆了。朱芳华,从早上分别到晚上再见,统共有几个小时?她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她当时正趴在床边大声呕吐,那种声音之大之恐怖,近乎于哀号,两根麻花辫子乱蓬蓬的耷拉着,完全没有光泽,李姐看见我进来,对我说:“一天没吃东西了,什么也吃不下,吐的全是黄水。”
这是一个大病房,一共有五张床,每张床上都躺着一个活死尸一样的人,除了芳华以外 ,全没有头发。我忽然意识到,芳华也将像她们一样,终有一天将失去所有的头发。
守在病床边上的,只有一张椅子上坐的是一个脸上还有些光彩的年轻小伙子,看样子病床上躺的是他的未婚妻或者新媳妇;其他几张椅子上坐的全是愁眉苦脸的中年男子或者老年妇女,他们全是病人的父母。可怜天下父母心呐。一旦病了,真心疼的还是自己的爹娘。朱芳华住院后没几天,从她们那栋楼上跳下了一个得乳腺癌的年轻女子,据说是因为她老公要她签字,如果一年之内不能康复,就自愿解除婚约。听护工之间咬舌根子,尽是哪个女人的老公“真德性”,老婆生病还对着脸骂
“你怎么不早点死”;哪个女人的丈夫“特混蛋”,把老婆往医院一扔,就失踪了,要手术没人签字,押金花完了找不着人续。李姐跟我说:“像我们女人,老伴要是病了,我们一天24小时心思都得在这个事儿上,哪像男人,老婆病了,自己该忙什么忙什么。”我不知道她这么说是为什么,也许她错认为我和朱芳华有特殊的关系,比如说我是朱芳华的娘家大哥,她希望由我来给胡高施加压力,让他在病房的时间更多一些?
其实,在病房陪床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情,首先病房很拥挤,没有足够的椅子,一张病床只配备一张陪床的椅子,而且规定不允许家属坐在病床上,所以我到了那里,如果我坐下,护工就得站着;第二,病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如果不在睡觉就在呕吐或者哭闹,陪床的人完全是爱莫能助,相当于陪绑,精神备受折磨;第三,病房里空气沉闷,环境嘈杂,而且最要命的是永远有一股难闻的味道——来苏水混合着福尔马林以及排泄物呕吐物不一而足,那种味道让人感到绝望和腐朽。我常常是在朱芳华的床前站一会儿,如果她睡着了,我就嘱咐护工,等她醒来,再到走廊里找我,我宁肯在走廊里等着,坐在冰凉的公共塑料靠椅上,也不爱在病房里呆着。当然,胡高也这样。我去医院的时候,常常看见他在走廊里打手机或者看报纸,他一看到我来了,就赶紧向我解释,说他刚离开,或者说朱芳华刚睡着,其实,他没必要对我解释,他用不着心虚,他对朱芳华好或者坏,与我并不相干,他也不必向我做出汇报——至少在“朱芳华项目”上,我不是他的领导。看得出来,好几次他都想跟我好好谈谈,但是每次话到了嘴边,他又都咽回去了,或者绕一个弯,拐到别的的话题上。比如他会跟我说:“我刚从里面出来,芳华还没醒,要不咱们先上什么地方坐一坐?”我说就这儿坐坐吧,别走远了。他于是连声说“对对”。再过一会儿,他会给我递过一张报纸:“你看过今天的晚报了吗?”
“有什么新闻吗?”
“哦,没什么。”他又没话了,但很明显他是要说什么的。
我翻他给我的报纸,还真是没什么新闻。不过,读报是很好的伪装,至少可以伪装成专心读报,否则和胡高一起坐在医院的走廊里,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你挺忙的吧?”胡高没话找话的能力太差,我只需要点点头就可以完成他的问题。
“你刚才路上过来的时候堵车吗?”
“还行。”
“我怕赶上晚高峰,干脆在这儿多呆一会儿。”
“也是,多呆一会儿,也没人收你场地费。”我虽然不打算跟胡高深交,但也不愿意让他觉得我是故意晾着他。
“对对,不过我的车在下面,一个小时五块钱呢。人呆着不收费,车呆着可得交钱。你说这医院也真够孙子的,光停车费他们一年都收多少。”胡高明显想制造一种谈话的氛围,我尽量配合他,因为我也希望他能打开窗户说亮话,但是他就是“小曲好唱口难开”。有一次,我们坐在医院的走廊里长达40分钟,他好容易讲到:“你每天都来看芳华,不麻烦吧?”我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就当加班了。”原本我以为他要切到实质性内容上来,比如跟我谈谈芳华的病,谈谈他的打算,再谈谈对我的希望,总而言之,我认为他至少应该问问我,问问我和朱芳华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想干什么,或者他想干什么,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没有,胡高就像一个打擦边球的高手,他总是擦着那些我们所共同关心的话题的边儿,并不深入,就那么擦过去了!也许,他是等着我来谈那些敏感的部分吧?还真有几次,我想如果他不肯正面接触这些敏感问题,那么不如由我来说,可是我发现真到要说的时候,还真有那么点难度。我说过我是一个律师,我习惯于没有十足的把握,宁肯暂时保持沉默。我想就这么着吧——他下午三点来探视,一直到我过来接班,我有的时候到得早,六点半左右;有的时候晚,七点半左右;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如果我来得晚,我也会心怀内疚,也得跟胡高东拉西扯两句,什么堵车呀,临时接了一个大尾巴电话啦。胡高从来都特哥们儿的拍拍我的肩膀,那动作含义复杂,不过我向来只理解其中最简单的一层含义——啥都别说了,理解万岁。
芳华的化疗是7天为一个疗程,每天化疗时间在8至10个小时之间,一般来说,我到的时候,她都是刚巧结束化疗,一副刚上过大刑的样子,惨不忍睹。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躺在床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她没有一天不吐,她的那种吐法儿和一般的吐完全不一样,她是要把五脏六腑全呕出来,呕到没有东西可以呕,她还要趴在床边继续呕,那是真正的披肝沥胆呕心沥血的“呕”,黄水呕干了,呕苦水,再呕血,就这么一直呕到大夫过来强行给注射安定。我发现我去的全部作用就是坐在她边上,拍拍她的后背,然后想办法分散她的注意力,胡高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回避,总是我刚一来他就撤退,芳华也从来没有留过他,似乎我们三个人有什么默契。
芳华化疗第3天的时候,已经掉了十斤肉,人瘦了好几圈。胡高跟我面前自言自语的嘀咕,说化疗虽然是一天比一天难,其实从感觉上说,第4天最关键。因为病人这个时候的忍受力已经接近极限,经过前面3天的折磨,很难再继续承受下去,尤其是很多病人一想,这才第4天,后面还有3天,意志薄弱一点的就会放弃。我当时领会他的意图,是希望我第二天早点来,帮助芳华度过难关。可是,偏巧第二天,我们并购小组开紧急会议,从早上九点吵到晚上7点,一帮人还如火如荼争执不休,我想也好,索性就好好吵一吵,争论虽然不解决问题,但争论可以暴露矛盾。
可是从7点15分以后,每过一刻钟,胡高就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过来。在他打到第三次的时候,我几乎有点愤怒了,我毫不客气地对他说:“今天我不过来了,单位有事儿!”
说完我“啪”的一声关掉手机,所有在场的人,包括查尔斯在内都吓了一跳,他们识时务地闭了嘴,会场一片静默。我不知道静默了到底多长时间,我只知道连我自己也被自己的失态吓着了。幸好翠西善解人意,她看了看手表,小心翼翼地说:“我约了9点谈一个事儿,我能请个假吗?现在8点多了,要不,我就得给人家打电话说取消约会。”
“不用取消,你去吧。今天的会先到这儿,明天我们继续讨论。”我就坡下驴,第一个站起来走出会议室。
我在医院的走廊迎面撞上胡高,他一把拉住我,语气诚恳的对我说:“芳华哭了好几个小时,刚睡着。”
“怎么啦?今天反应特别大是吗?”
“她从早上一直吐到晚上,连口水都喝不进去。到晚上拔了针,她就盼着你来,我怎么劝她都没有用,偏要出院,说不打化疗了,可是她哪儿还有下地的力气?她就摔东西,拿到什么东西就往地上摔,闹得特别凶。”
“我今天班上特别忙,实在不好意思。”
“别说了,我明白。可是芳华是个病人……”胡高欲言又止。
我们两个大男人在走廊里猛猛地吸烟,直到再也没有烟,我们继续干耗,谁也不先说话。最后,还是我耗不下去了,拔脚往病房里走,胡高跟在我后面。
芳华躺在床上,盖着被子,那被子就像盖在一片树叶上一样,几乎没有起伏。她已经瘦得不成样子,3天掉了10斤。我轻轻地走过去,李姐一见我就站起来给我让座位,我忙制止她。不是跟她客气,是怕弄出动静来。
芳华还是醒了,她一见我,就流下眼泪,我一见她的眼泪,也忍不住一腔热泪夺眶而出。我真的想扑过去,把她从床上抱起来,我真的想结束这噩梦一样的化疗,我甚至希望她能像以前一样指着我的鼻子骂我王八蛋,或者像个泼妇一样摔摔打打,只要她不要就那样躺在被子下面,哭得浑身颤抖而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走过去,俯下身子,轻轻的给她擦掉眼泪,我擦了又擦,擦了又擦,但那些眼泪就像一汪汩汩流淌的泉水,不停的从眼睛里流出来,流出来,无论怎样都擦不干净。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4
一直到护士进来熄灯,我才和芳华告别,一直到我和她告别,她还在哭。我硬着心肠安慰她,对她说保证第二天一到探视时间就来看她,她抽抽嗒嗒的摇着头,边哭边说:“你骗人,你今天本来就不想来,你不想来就不要来,何必这么勉强?”
“你别哭了,今天公司确实开会,再说,今天已经过去了,你看我明天的表现好不好?”我强颜欢笑,其实我心里也难受。我虽然是个混蛋,一个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的混蛋,但我
也会难过。我想我之所以不愿意跟朱芳华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也是害怕自己难过。就像我一直不肯养宠物一样,不是不喜欢它们,是怕它们会生病会死,我不喜欢让自己难过。
“成了成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这是病房,别人还要休息。”护士小姐已经等得不耐烦。
我实在不忍心就这么扔下芳华,可是我又不能不走,最后,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吻了芳华的额头——她哭得满头是汗。我吻了她的额头,对她说:“好好的,明天我一定第一个过来。”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5
胡高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来回溜达,我们互相点了一个头。
他问我:“怎么样?”
我说:“护士把我轰出来了。”
“芳华还在哭吗?”
“估计好点了吧。”
我们俩一边说一边往停车场走,都有点没话找话。其实,我们都希望赶快钻进自己的车里,一溜烟开走,一个芳华已经让我们穷于应付,我们不能再给自己找麻烦了。
白天停得满满的停车场,这会儿就剩下屈指可数的几辆车子。我和胡高的车只差几个车位,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要礼貌的站在我的车边,让我先走。我开始以为他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可是我摇下玻璃,发现他并没有要跟我搭讪的意思,他只是给我做一个“您先请”的手势。我心说,这又不是胡同里,这么大一个停车场,谁也碍不着谁,用得着这么客气吗?我往后倒车,摆正车头,向胡高按了按喇叭,表示先走一步,他这才急匆匆的往自己的切诺基那儿去。
出收费口的时候,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进门时候给的停车卡,停车交费找钱,忙活一溜够,正准备起步给油,不经意间从后视镜里看到胡高跟上来的车,让我吃了一惊——他的驾驶副座上竟然坐着一个女孩子,短发齐耳,额头有一缕头发搭下来,遮住半张脸。虽然看不清具体眉眼,但我总觉得可能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且,应该和胡高的关系不一般,看得出来,女孩在胡高的车里呆了很长时间,她脸上的妆已经有点脏了。我按了按喇叭,示意胡高我要走了,胡高也回按了几声——他并没有要给我介绍那个女孩的意思。
出了医院大门,我一路走,一路琢磨这事儿,忽然我想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上卑鄙的人并不是我一个,他胡高早已经选好“备用文件”!我说他怎么鼓励我和芳华来往,世界上哪有这样的老公,自己往自己脑袋上按绿帽子?我说芳华怎么会来找我,原来她竟然是如此遇人不淑!那一刻,我几乎出离愤怒,如果胡高现在站在我跟前,我猜我肯定会暴揍他一顿。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6
刚一进家门,温秀玉的电话就追了进来。我跟她说最近特别忙,因为在做一样并购的项目。温秀玉马上说:“你又瞎忙,让查尔斯自己忙去,你敲敲边鼓就成了。”我说这个项目是我负责,查尔斯得听我的。温秀玉立刻高兴起来,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就像快乐的打击乐,咚咚的。我知道她为什么快乐,她的快乐就像一个买股票的老太太听说自己的股票要上涨一样,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我们随便扯了两句就挂了。其实,我和温秀玉很久以来就没有什么话了,她关心我的,也就是我的前程;我关心她的,也就是她的儿子。
我居然累得失眠,躺在床上烦得要死要活。明天还要开会,下午还要看朱芳华,还有那个胡高,他身边的那个女子是谁?我又说服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管那个女人是谁?胡高年少多金,前程似锦,朱芳华重病缠身,红颜渐衰,从某个角度上说,胡高能做到现在这样也就不错了,还能要求他什么?人只有一辈子,不是有个什么哲学家说过:“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既然这样,还能指责胡高什么呢?
就在我几乎要睡着的时候,电话再一次响起来。
“喂,好久不联系了。”是一个俏皮的声音。
“谁呀?”我最讨厌这样的电话。
“打扰你了吗?我是青青。你还欠我一顿饭呢。”我立刻怒气顿消,青青,可爱的女孩子。
“不打扰不打扰,你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不能打电话吗?”
“能,能。”
“你想出来吗?我们在吕西安的酒吧。”
“现在?太晚了,明天我还得开会呢。”
“你真不来?”
“都有谁啊?”
“有谁你会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西他们在吗?”
“你来了不就知道了吗?”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十一点了。明天还得开会,而且又是一场激烈的角斗。不过,反正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不如索性去酒吧坐坐,再说,我也不愿意生硬的拒绝青青。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7
“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洗刷刷,洗刷刷呀洗刷刷,洗刷刷呀洗刷刷”,我到的时候,青青正在跟人家划拳。
这种拳非常适合青青这样的女孩子,年轻貌美,十指修长。在预备阶段,双方齐齐的喊:“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洗刷刷”,接着开始出拳,从一个手指到五个手指,五压四、四压三、三压二、二压一、一压五,一边出拳一边嘴里有节奏的喊:“洗刷刷呀洗刷刷”;“洗
刷刷呀洗刷刷”;直到有一方输掉。青青喜欢把手挡在脸上,一面说“洗刷刷”一面徐徐移动自己出拳的手,于是一张曼妙的脸随着手指的移动款款展露,但是还没等你看清楚,再一“洗刷刷”,又被下一拳挡住。
青青看到我来了,马上跳起来,把我拉过去,特自豪的跟在场的人介绍:“我男朋友,许一军。”
我分不清楚形势,只好“将计就计”,准备上演一场“英雄救美”。因为灯光的关系,在场的人全都模糊不清。大家彼此寒暄了一番,我就坐下了,不过,我凭直觉就感到气氛不对。青青挨着我坐好,问对面的一个男的,是不是应该把刚才这一局“洗刷刷”完成。那个男的长发飘飘,一看就是一个艺术青年,而且还是那种特楞的。他斜了我一眼,挑衅的说“好啊,没问题”。
“你的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我给你洗刷刷呀”,“长发飘飘”忽然即兴发挥。
“啪”一个耳光,青青手起掌落。
酒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迅速走向混乱。我拖起青青就走,那个“长发飘飘”被几个哥们儿拦在里面,叫骂之声不绝于耳。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8
车开出500多米,我才问青青去哪儿。青青说:“随便。”
现在的女孩儿怎么都这么开放?不过人家越是随便咱越不能随便,否则,等人家不想随便的时候,咱麻烦就大了。我一边不动声色的开着车,一边心里琢磨着拿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怎么办。青青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我猜她今天打电话叫我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要出手给那个男的一个大耳帖子,她不过是希望我在场,以保证自己不至于吃亏。可为什么偏偏选中
我?难道我还不够烦吗?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青青从小背包里掏出一包烟,弹出一支,点上。她好像一点也不着急,一边吸烟一边转头看窗外的风景。
“你打的那个男的是谁?”我问她。
“你不认识。”我发现青青有一个特点,凡是她不想告诉你的事情,你休想从她那里问出来。她告诉你的,都是她想让你知道的。
“我今天要没来,你还会抽他吗?”
“你说呢?”她反问。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
“许一军,你自我感觉太好了吧?在场那么多男人,总会有几个肯帮我的吧?”青青被我点破心事,急了。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
“那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而且我一来,你就说我是你男朋友?”
“那怎么啦?我就是那么随便一说。”
车子在三环上转了一圈,青青还不肯告诉我她家在哪儿。我他妈的还从来没有这么点儿背过,这叫什么事儿啊?我把车靠在路边,跟青青推心置腹,话说了一大箩筐,她始终神情怪怪的,最后她对我说:“你不用绕那么大一个弯子,我知道你就是怕我赖你手上。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的。你送我回家吧,我家在丽晶国际公寓。”
我差点疯掉。丽晶国际公寓?我不会听错吧?那是著名的天价公寓!据说每平米的价格绝对不输于纽约的曼哈顿。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9
青青的房子要比胡高的不知豪华多少倍。一进门,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厅,所有的家具都像是从路易十四的皇宫里直接搬来的,厅呈一个半球型,巨大的玻璃幕墙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上,半透明镶满繁复蕾丝花边的窗纱如瀑布般飞流直下,窗外夜色正浓。一道螺旋式的雕花楼梯沿着厅的里侧,像彗星的尾巴一样哗啦甩下,说不出的奢侈。头顶上,一盏巨型花枝吊灯几乎占了一层楼高,那么高的房子!那么大的厅!有一种辽阔得想翩翩起舞的感觉。
青青坐在长沙发上,笑眯眯的看着我:“你心中有一千个问题对吧?”
我从来不问与自己不相干的问题,我是一个律师,我知道一个道理——有的时候知道得越少反而越好。
“小西知道你住这儿吗?”我弹开关键问题。
“几乎没有人知道。而事实上,我曾经借住过你的房子。”
“我望京的房子?我只借给过王小西,而且是好多年以前。”
“是好多年以前,当时我还在上大学。”
“你后来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房子?”
“我有随便翻人家东西的习惯。你的床下面有两个抽屉,在抽屉的最里端有一些你以前的东西,情书啊影集啊什么的,你不会忘了吧?我看过你和你前妻的合影,你们似乎有一个习惯,每一张照片,你们都要给它起个标题,或者写几句话——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我记得青青说的这张照片,那是年轻时的朱芳华,她在一片桃花丛中喜笑宴宴。我们那个时候贫穷、年轻,我们最奢侈的一项乐趣就是摄影——省吃俭用,以摄影的名义去不远不近的地方旅行,回来以后,来不及睡觉就迫不及待地把照片冲洗出来,然后在那些照片背后共同写上一些文字。我记得那张照片,我记得那四句古诗,我记得朱芳华当时一个字一个字把这首诗写到照片背后的每一个细节,我还记得她对我说这首诗的名字叫“桃叶歌”,是她最喜欢的——
桃叶映红花
无风自婀娜。
春花映何限,
感郎独采我。
“感郎独采我。一片深情啊!”青青的感慨在这么空旷的大厅里听起来,仿佛山谷回音。
我不禁无言——“还有一张照片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是你们在一起,你的手穿过她的长发,那张照片是自拍的吧?”
对,那张照片是自拍的,是在一段残垣破壁之下。胡风春夏起,吹我罗裳开。我清晰的记起那是一个起风的日子,我们一路唱着罗大佑的歌——“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双眼的我的眼,如此这般的深情依然难改变,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
当年的歌,当年的风,当年的城墙,而我和朱芳华已经是沧海桑田。
记得这一切又有什么用?
“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回到现实之中——我是一个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我懂得如何切中问题的要害,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懂得在对话中,保持心理优势的重要性。即使是面对青青这样的女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在没有吃准她的目的之前,千万不能被她牵住鼻子。
“我?不过是想和你随便聊聊。”她也懂得避实就虚,看来我过去看轻她了。
“那我得告辞了,我明天一早要开会,下午还得去医院,你大概还不知道我的前妻,就是照片中的女孩,她病了吧?”
“我还真知道。王小西告诉我的。他跟我说了好些你们的事情。”
“那些照片小西也看过?”
“没有,这种偷偷翻人家东西的习惯怎么能让王小西知道?”
我头一次发现,和青青在一起居然也会感到不自在,她不说话我就会没有话说。
“你不想随便翻翻我的东西?你对我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就没有一点好奇心?”青青不会让我们长时间陷入尴尬,她有这个本事,有的女人天生就有这种本事,而芳华却天生没有这种本事——和芳华在一起只有两种极端,一种是说不完的话;一种是一句话都没有;芳华是典型的那种“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们热恋的时候是“千杯少”,分手以后就是“半句多”。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在想这个青青原来是一个傍大款的!”青青冲我扬扬下巴颏。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可能是一个公主,有着富可敌国的国王父亲和王后母亲。”我忍不住揶揄她。
“哈,这才是你许一军说的话。”
“公主殿下,有何吩咐?”
“你真把我当公主?”青青美目流盼,脸上桃花一点,胸前乃光一闪。
“你又把我当什么呢?”我知道要玩感情游戏,青青是最佳排挡。
“我把你当成我的王子。”果然不出我的所料,青青好不俗套的台词。
“我能有幸知道有多少王子已经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摸摸底。
“我没给过别人机会。”
“那我应该感到荣幸了?”我说完这话的时候,我们的距离已经近得像电影海报中的郝思嘉与白瑞德。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60
就让我相信青青是“因为爱所以爱”——就让我相信她所说的她在很多年前借住在我那套房子里的时候,就已经默默地爱上了我,正是因为她默默地爱上了我,所以她当年离开了王小西;就让我相信她在酒吧里看着我带着醉态百出的朱芳华回家的时候,心动不已感到对我的渴望与日俱增直到无法抗拒;就让我相信,我是她少女时代的梦想,我是她青春年华的偶像,我是她心中的爱,是她的神,是她的英雄。
赵本山说“谁也禁不住忽悠”,我当然也不例外。她让我相信了我是一个值得爱的人,为此我将原谅我自己,也将原谅我和她的关系——无论我和青青发生了什么,我将永远原谅我自己。尽管我已经35岁,尽管我已经有了老婆孩子,尽管我前妻还住在医院,尽管我还常常缅怀和她的美好岁月,尽管我看不起王小西,尽管我明知道青青曾经和小西一起睡在我的床上肩并肩头并头,尽管我还有缠手的工作,尽管我知道查尔斯在不停的找我的麻烦,尽管尽管尽管有无穷无尽的尽管,我只能原谅我自己,我和青青从有距离接触到零距离再到负距离,我们一气呵成,我们在一个夜晚完成的事情,比我和朱芳华一年做得都多。事后想一想,我认为朱芳华和青青相比,实在是太失败了。朱芳华太纠缠于一些所谓的“核心问题”而不是“关键问题”,她一定要时时刻刻搞清楚我和她的感情究竟是不是“爱”,是哪一种“爱”,因此我们很累,我们常常是高高兴兴聚到一起,但三言两语就争论起来,最后落实到“我们之间是否相爱”这一核心问题上,一到这一层面,两个人就像开学术研讨会上狭路相逢的对手,为了一个抽象的命题,不惜针锋相对唇枪舌剑,双双都抱定真理,并决心为之牺牲,只可惜真理是相对的,我们浪费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但青青不一样,她从来不关心男女之间的“核心问题”,她只重视“关键问题”——两个人只要感觉好就好,管它什么叫爱。她从来不问我是不是爱她,有一次我们看了一个什么烂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说:“你是我想要的女人,是我从一生下来就想要的女人”,青青要我也对她说这句台词,我不肯。她揶揄我,笑我,拍着手戳着我的脑门儿说:“你真呆,说说也不要紧的,我也不会当真,你又没有损失什么。”
我当时很吃惊,因为换做朱芳华,不要说我不肯说,就是我肯说,但速度稍微慢一点,语气稍微差一点,她都会真哭真闹。可对于青青,她完全无所谓,她要我说,不过是为了制造气氛,制造感觉;我不肯说,她也不会就此认为我不爱她,不喜欢她,不重视她。或者,我爱她喜欢她重视她与否对她而言都不重要?总之,青青是一个优秀的情人,她不需要我的承诺,又很容易快乐,她就像那些讨人喜欢的小宠物狗,你只要对她好,她就高兴;你冷落她,她虽然忧伤,但只要你稍微一改变态度,她马上就又雀跃起来,完全不记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