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一部分)

引子
  假如人的一生是一部50集电视连续剧,你愿意在第一集就碰到一个女人,然后你们分开,在以后的49集中,你都在思恋她、爱她、为她痛苦为她伤心为她夜不能寐为她茶饭无思为她不顾一切为她抛家舍业为她——直到生命最后的那一刻——你愿意这样度过你的一生吗?有女人值得你这样做吗?用你的一生证明你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恨这样的女人!
  还在我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曾经幻想着自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骑士,为了一个女人,付出我高贵的生命。我将长眠于青山绿水之间,而女人将泪洒于我的墓前,岁岁年年。
  荒唐吗?
  别轻易下结论,我没有成为那个少时理想中的男人,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没有那样的女人——我是说,没有几个女人看重我这条烂命——如果我对女人说:“我爱你愿意为你去死”,女人眼里的光亮还不如我送给她一管幻彩口红;她们并不需要男人的生命,她们常常会说:“你死了,我找谁去?”
  她们要你活着,因为你活着,她们才能向你提各种要求……
  我见识过很多女人,无论是美的,还是不美的,聪明的,还是愚蠢的,她们以各种方式各种语言要求同样的东西——幸福。
  知道女人怎么理解幸福吗?
  和男人如何理解“成功”类似——“仅有我自己的成功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别人的失败做陪衬”,对于女人来说也是一样,仅仅她自己的好感觉是不够的,还必须配合别人的羡慕,至少是引起别人的议论或关注。
  当女人说自己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实际上的意思是说,她们感到了幸福,或者得到了一种幸福的保证;当她们说不爱某个人的时候,往往是因为这个男人不符合她们的幸福标准;而当她们伤心哭泣指责男人欺骗了她们的感情,那种痛苦和买股票赔本是大同小异的,原本她们以为自己买的股票是会升值的,但她们错了,她们轻信了,她们悔恨交加,她们痛不欲生……
  自从我意识到我的生命对于渴望幸福的女人无足轻重以后,我就开始追求成功,无情地追求,残酷地追求,就像非洲草原上一只天分不太高的豹子,竭尽全力穷追不舍,他的目标是一头漂亮的健壮的奔跑速度接近风速的羚羊——我对成功的渴望就像那只豹子,虽然我不能确定自己最终是否得手,但我不肯放弃……
  知道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有几个男人一辈子喜欢做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我宁肯我所爱的女人为我流尽最后一滴眼泪,而我只是用我修长的手指划过她消瘦的下颌,对她说:“我将爱你,今生今世;我将想你,每时每刻”,然后打马扬鞭绝尘而去……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个故事,那些渴望爱情的人,就是一些渴望故事的人。我要给你讲的不是爱情,我这样的人不配讲“爱情”,我给你讲的是故事,我自己的和别人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0
  朱芳华为什么要找我?
  我们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然后我们分开,整整十年没有任何联系。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和以前一样,说话的语气态度腔调完全像我们几天前刚刚见过面,随随便便亲切自然,她说:“一军,我是芳华,你今天晚上有安排吗?我找你有点事 
儿。”
  “什么事儿?”
  “见面说怎么样?”
  “你在哪儿?”
  “在你楼下。”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
  我,许一军,35岁。
  在我这个年纪,混成我这样应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吧?结了两次婚,换了三辆车,置备了四处房子,跳了五次槽,中外的墨水都尝过一遍,目前在洋鬼子的公司做首席法律顾问,活儿不算累,职位不算低,钱包打开一排信用卡,每张的数目都足够在五星级酒店住上一个晚上外加返程机票。几个月前,老婆带着孩子移民去了加拿大,一周我们通一次电话发若 
干次e---mail;父亲早年去世,家中仅存寡母一位,年事渐高但身子骨硬朗,她以我为此生的终极自豪,在她眼里,我算成功人士,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感觉——虽然时不时地也会产生一些心理医生所讲的“不良情绪”,比如说莫名其妙的厌倦,但很快就能排解。毕竟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虽然只是一个“业余初段”的成功人士,和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比,我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不是有很多像于连这样的更年轻一辈把我这样的生活,定位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人生目标”吗?
  我忘了给你介绍于连了,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刘阿姨的孩子,研究生毕业,25岁,眼高手低,换了好几个工作,不是人家炒他,就是他炒人家。最近他常带着他的女朋友来找我,希望我能给那个小家碧玉找个“每天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的工作。他的女朋友叫什么来着,是露西还是莎莉,我没记住,总之是一个娇滴滴把自己特当宝贝的那种姑娘,她款款落座,一招一式都训练有素,她微笑莞尔,用一双自己知道自己很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看。说老实话,我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兴趣,她太浅了,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出身于小门小户不是她的错,但问题是她不该模仿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模仿得还那么糟糕。她这样的女孩子不明白一个道理,鸡窝里虽然可以飞出金凤凰,但不是她那样一个“飞”法儿。她以为自己很有魅力,但又豁不出去;她觉得自己很独特,其实却又很平常。她以为她在我这样的“寂寞中年”面前笑一笑坐一坐,我就会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呵护她照顾她做她的糖心干爹为她铺平人生的道路,想法太天真了!我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到加拿大让人家教育去,哪有工夫给她做人生的导师?
  我已经35岁了,我见识过女人,我已经能做到“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从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她并不属于名贵花种,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她的不幸,这种不幸将伴随她的一生,如果她不能及时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像一棵玉米一样快活而充实地活着。
  当然,我不会对眼前这个小家碧玉说出我的这些想法,首先我犯不着,她没准儿会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爱上她了,然后拼命地顺杆爬,我还想清净点,我惹不起;其次,现在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却建议她像一棵玉米一样活着,那不等于杀了她?
  TIME WILL DO 
EVERYTHING。我将看着她到死都是一个怨妇,永远顾影自怜,永远感慨世事沧桑,永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永远都是生活对不起她。她将无休止地抱怨人生,她自信心的惟一来源将只是她的高度自恋。可怜的女人!还好,她现在还拥有青春,这使她有资格娇滴滴羞答答拿着天真当可爱,并且还可以仗着这些资本,混上几年,但最辉煌的成果也就是在她的电话本里多添几个低端“成功人士”的名字而已,其实,认识我们这些低端的“成功人士”有什么意义呢?我看不出来。至少我是绝不会买她这样姑娘的帐的。我真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从此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知道,就这点而言,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但我要为自己辩护的是,我之所以这么没劲,是因为我见得多了,尤其是这类女孩子,从我十七岁起一直到现在,我见多了,她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无情,指的就是对她们无情。
  我跟于连他们客套了两句,然后就不做声了。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如果要礼貌而周到地打发你的客人,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说,等他们说累了,他们就会告辞。
  平心而论,那个姑娘说话的声音轻柔婉转,但是我却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她的轻柔婉转是为了迎合我,我能猜得出来,她在于连面前一定不这样拿腔做调。她把自己扭捏得像一朵水莲花,嘟着小嘴唇羞答答的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但我可以学,我会学得很快的。”
  我靠!这他妈的是找工作的态度吗?!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撒娇。
  幸好,这个时候朱芳华打来电话,这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借口,使我可以礼貌周到地打发这对欢喜冤家。后来我常常想,假如那天不是我急于脱身,我会那么爽快地答应朱芳华,让她到我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怪。我会忽然不耐烦,沉默不语一言不发,而且常常无缘无故地心神不宁,像地震前的猫狗,表现反常。有的时候,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一个PARTY,但是走到中途却忽然改变主意。我这是怎么了?这是不是人们所谓的“中年危机”?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会不寒而栗,有一种“完了”的感觉,并且会连续几天情绪不高喜怒无常。有一次,我陪着一帮朋友去打高尔夫,一种庸俗无聊的感觉几乎是瞬间占有了我的全部心智,我问自己,难道就这样,甘于做一个平凡普通庸庸碌碌最低级别的“成功人士”,并为此沾沾自喜心满 
意足?难道就这样听任自己大踏步地迈入四十岁的行列?然后,五十,六十,七十,一直到死?那一刻,我难以平静。从此之后,我一直失眠,而且每天一到快下班的时候,我就容易感到心烦意乱——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毫无悬念,琐碎忙碌、虚假繁荣!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
  朱芳华的电话恰巧打在我的“软肋”上。
  我已经说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感觉下班前的那十几分钟是最煎熬最脆弱的,遇上周末则感觉加倍——我没有家,家里空无一人,而我的工作又不需要更多的投入,何况我们洋鬼子的公司根本不鼓励加班,如果你要加班,就如同向所有人大声宣布——我是一个笨蛋,我什么也干不好!
  我是这样一个人,一般来说,比较被动,如果那天不是朱芳华来找我,也许我就会跟于连他们混到下班,然后他们就会说,今天是周末,你要没什么安排,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而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尤其在周末的时候,没准儿就答应了,但是心里却悔恨交加。我自认为喜欢独处,但却总受不了热闹的诱惑。我总幻想着在外面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也许就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其实,狗屁新鲜的都没有。
  我猜想那天于连那对狗男女一定已经计划好“宰杀”我这个冤大头,我已经无数次上了他们的“贼船”,他们非常善于倚小卖小,他们会像天真的孩子似的,在快下班的时候,混到我的办公室来,借口很多,比如正好在附近买东西,或者像这次这样,说想和我谈谈未来的生活,然后,下班时间到,大家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边吃边聊,而我是他们的长辈,所以肯定是我买单,请他们吃西餐喝红酒再去酒吧坐坐,如果凑巧有朋友给我打电话邀我去俱乐部,他们就跟着去,以为自己非常受欢迎。天哪,饶了我吧!我还没有惨到要自己花钱买几个人陪着我吃喝玩乐,就是真到那个份儿上,我也不会买他们这两个白痴。
  哈哈,朱芳华的电话彻底粉碎了于连之流的阴谋,使他们的计划完全泡汤。我看着他们的离开,看着他们的那点小心计落空,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4
  实际上,电话响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我的老妈,她每天的这个时间,也就是我最烦躁不安的时候,都会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回家吃饭。我每次都很难拒绝,赶上周末就更难拒绝。但是如果答应,就意味着我要在下班的洪流中跋涉一个半小时,才能喝到她做的小米稀饭;而且还意味着我要在饭后负责擦桌子洗碗以及听她叨唠,一直到八点半左右,她才能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电视台的那些悲欢离合的烂电视剧中。我一般要陪她看上一阵,听她对剧中人的评论,她从来不会认识到那些剧中人的愚蠢实际上是应该由导演负责的,她往往 
会叹息不已,像自言自语般地对我说:“你看你看,怎么会这样?你们年轻人都这样吗?”
  老妈年纪大了,她在我这个年纪就已经失去丈夫,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适应一个人过日子。但是,我适应了吗?我觉得我的生活越来越失去主动性,我正变成我年轻时所讨厌的那种纭纭众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老妈的电话终于来了,在朱芳华进门的时候。这使我只好一手握着话筒,一手指指靠门的沙发。老妈和朱芳华就是一对天敌,过去是,现在还是。假如老妈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儿的真实原因,一定会从电话线那端飞身过来,扑到朱芳华面前大吼一声:“你这个妖精,你还有脸来找我的儿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
  世界安静了。
  没有电话,没有不相干的人,周末的晚上,该走的都走了,成双成对的;该约的都约过了,这个时候如果还没有人约你,一般就不会再有人约你了。我是一个已婚但享受未婚待遇的男人,而于连则是未婚享受已婚待遇,我们谁更幸福一些谁更不幸一些,不知道。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这里只有我和朱芳华,她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楚楚动人。我忽然意识到,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在盼望着这一天。十年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电话也不打一个,我们似乎一直在刻意躲着对方,我们像两个有案底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那段历史彻底清扫出自己的生命,不让它影响日常的生活。而这也是心理医生所提倡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6
  “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这不应该是她的风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婉约派的。
  我的前妻,一个给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创伤的女人,她居然像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说出“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流着眼泪,在风雨中疯狂地奔跑,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愤怒地寻死觅活,对我说:我恨你,我恨你,你毁了我!
  那一切像从未发生一样,她就像我的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她对我说:“我想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后来想,这么多年我疯狂的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难道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她面前,在这个女人面前,平静而自信地说:“我能帮你什么?”否则,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还有我一辆一辆地换的车子,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华时代”,我是那么贫穷,以至于我心中充满愤怒,以至于我经常指责朱芳华,指责她虚荣,指责她野心勃勃,指责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女孩,因为我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梦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责她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伤害,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我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某一天,我成了一个成功人士,这一天最好赶在我还没有歇顶之前,而她则被丈夫抛弃,我们在街上遇到,我给她一大笔钱,带她去最好的西餐厅,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对她说:假如当年我们没有分手!
  我以为我已经把过去的生活完全忘记了,我以为这个女人对我来说再也不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在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想起过她,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用最快速度忘掉。有一次,去电视台办事儿,刚巧碰上大学同学王小西,他跟我说要不要见一见朱芳华?她正在里面录节目。我说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儿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她变样儿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现在可是一副当家花旦的做派——雷厉风行风风火火。我从电视监控器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了。而且那天离开电视台以后,我就把那张无懈可击的“电视脸”给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更可恶的是,我再也无法在记忆中还原朱芳华原来的样子,一个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来她长得什么样儿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或者说,根本不用相认。我们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亏我不知道。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
  我,一点没含糊,直截了当:“行,没问题。你要住多长时间?”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妈妈的,至少我应该先问她打算住多长时间,然后再问一个“为什么”。这是一个技巧,我在她面前总是缺乏技巧。我应该好好练习,否则还会吃亏。
  “三个月或半年,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你去哪儿?”
  “还没想好。”
  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曾经遇上过这么一件麻烦事,那会儿王小西刚来北京混的时候,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让他走,他自己也不张罗这事儿,后来幸亏他发了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这才算搬出我们家。为此我老婆温秀玉常常挤兑我,说万一王小西没有发财,我看你只好把他当你儿子养。
  朱芳华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种一切了然于心的笑容。说老实话,我最受不了她这种笑,因为这种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好像被她窥见了我皮袍下的“小”。
  “你放心,我不会在你那里长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怎么忽然会想起到我这儿住,有什么事儿而吗?”
  “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我往椅子后背靠了靠,仔细端详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肤有些黑,精神头儿看上去不错,但略带憔悴。
  “没发现?”我的前妻表情中带着一丝顽皮,那不是装出来的顽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几乎重新爱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传记《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华有许多缺点,比如虚荣比如矫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这个时代的缺点。 
我想假如那个时候我能像现在这样,成熟成功豁达有责任心并且肯花时间陪她,也许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种种好处,也许我们就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像时尚杂志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们分手,也不会像当初那样,闹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给对方留下一点尊严。有一段时间,我们沉醉于互相侮辱、仇恨、诋毁、热衷于彼此伤害,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折磨对方,给对方难堪,我们都有那种血战到底的决心和一将剩勇追穷寇的气魄。
  我叹了口气,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叹气的时候,不禁吓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叹气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头,而朱芳华对这一点是最敏感的。她把我这一习惯理解为对她的厌恶,在我们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皱眉头,她就怒火万丈,质问我到底为什么?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她?是不是讨厌她?想离开她逃避她?
  我刚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马上着手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着打扮上,脸上也迅速多云转晴,做出一幅很乐意继续我们交谈的样子。但是一切已经晚了。
  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静冷言冷语,要搁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摆什么小姐架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图兰朵公主吗?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等着你给他们出最难猜的迷,一旦猜错,放弃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华小姐!哦,不对,现在得称朱芳华女士。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十年的时间,已经对我有所改变。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了。顺便说一句,老话儿讲“好男不跟女斗”,活到我这个岁数,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谛——一个男人跟女人斗,无论结果怎样,过程都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如果要从始至终地保持“好男”形象,最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一旦发现对手过于恋战或者有“持久战”的趋势,那么一定要及时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的策略,一走了之。就像我当年离开朱芳华一样,干净利索一刀两断,什么也不解释。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
  我帮着朱芳华把她随身带的一套小旅行箱放进汽车后备箱,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就这么一个小包?跟去泰国七日游似的。”
  “我这不是去泰国,是去你家。要去泰国我还真得带一个比这大的包。”
  朱芳华说话就这样,她喜欢跟你呛着说,而不是像温秀玉似的,什么事情都有商有量有 
理有力有节。所以温秀玉能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并且能带着儿子过上稳定安心的日子。而朱芳华则会在离婚十年以后,莫名其妙地来找前夫。她要干什么?她不会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不肯来找我的。我没有逼着她讲出来,也是照顾她的自尊心。好吧,不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嘛,让她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
  我在城市的东边有一套一室一厅,原来是给我妈买的,离我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七八分钟也就到了。但是老太太不肯搬过来,她说她在南城住习惯了,再说街坊邻居都熟,搬到东边来,一个熟人也没有,太冷清。现在,正好给朱芳华住,我们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住在一个地下室里,说心里话,她跟着我,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不过,她离开我,就过上好日子了吗?至少应该是有过一段理想生活的吧?我好象听说她很快跟了一个挺有钱的小伙子,年少多金,部队大院的孩子,我还听说她是我们这些人中间最早一个开上桑塔纳的。 
后来,我就懒得听说她的事儿了,反正是越来越好。王小西去美国商务考察的时候,在纽约第五大街上一头撞见她,只见异国他乡的朱芳华一身名牌,珠光宝气,浑身上下,富贵逼人。小西问她干什么来了,她说随便逛逛,那口气好像两个人是在王府井大街上遇到。王小西有一次酒喝高了,跟我说:“朱芳华那种女人,你幸亏踹得早,要不留在手里,早晚是个祸害。她就是那种女人,给你戴一摞绿帽子,她还觉得自己个儿委屈。老觉得你娶了她是捡了一个大便宜,真没法儿要!”
  我当时要不是因为王小西正为他老婆的事儿郁闷,我就大嘴巴抽他了。朱芳华虽然不是省油的灯,可是她和王小西的老婆还是有天壤之别的。王小西的老婆——钱美丽,那是一个逢“公”不过的主儿,而且不知道她哪儿来的那么好的自我感觉,她的一句名言居然是:“是男人就想跟我上床,凡是不想跟我上床的都不是男人”。我们私下里都管她叫“花痴王婆”,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后来一传十十穿百,让她知道了,她还怪美的,好象这是一个荣誉称号似的。也许她小的时候受过什么刺激,谁知道呢!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0
  “这是卧室,电源在台灯后面,有宽带可以上网,电视在厅里,餐桌在厨房,反正你就一个人,在厨房吃行吧?要不,就再买一张大一点的餐桌,搁厅里。洗衣机在阳台,这个晾衣架是可以升降的。”
  “哦,你别喝自动饮水机里的东西,我打电话让他们送。这水都不知道是哪年的。”
  “别开了,冰箱里没有东西,有也腐败变质了。一会儿我打电话叫个披萨,顺便让他们再带几听可乐什么的。你看缺什么,明天到楼下超市买,今天就别折腾了,先凑合一晚上行吗?”
  朱芳华始终没说话。她就是那么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女人,十年前就这样,她如果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就自己闷着头,一言不发。你不劝她,她就生你的气,而且早晚这个气会发到你身上,说你不关心她;如果你劝她,她也不一定领情,因为她会认为是你先招惹的她。过去,我最怕她这样,现在稍微好一点,也许是因为我现在不像以前那么在乎她了。当然,所有的问题都有很多解释,如果友好一点,不那么恶毒的话,可以解释为我已经是个35岁有10年婚史的男人,我对女人已经有所了解,她们中至少有一部分是青少年时期受过《红楼梦》的毒害,总把自己照着林黛玉想,以为这个世界上的爱只有一种,就是像那个花痴贾宝玉似的,每天林妹妹长林妹妹短,林妹妹不拿两句硬话顶他他就不爽。问题是,贾宝玉有万贯家财,不用为上班打卡闹心,他是个少爷,有的是时间琢磨林妹妹的心思,咱一般男人哪行啊?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
  纯净水送来了,披萨也送来了,还有可乐。我招呼朱芳华吃,她就默默地吃了。吃完以后,朱芳华去了卫生间,一会儿她出来问,你的热水器在哪儿?
  “哦,没热水器。我这儿是24小时热水。你要用浴缸得先刷一遍,好久没有人用了,积了好多灰。要不,你就用淋浴吧,明天找个小时工给收拾一遍。今儿太晚了,你收拾收拾早点睡,我先走了,明天我再过来。”
  “你去哪儿?”
  “我上我自己那边去,平常这儿没人住,就王小西借住过半年。”
  “我不想一个人住。”
  “芳华,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说出这句话以后,就把眼睛往别处看,我知道她在瞪我,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男人,我可不想这么快就穿上旧鞋,稀里糊涂地走回头路,回到过去的那个悲惨世界中去。
  “我不想一个人住,我就是不想一个人住。”
  我闭上眼睛,皱紧眉头。往事历历在目。
  “芳华,别耍小孩子脾气。要不,我多陪你一会儿?要不,你打电话找一个好朋友来陪你?”
  “算了,你走吧。”
  “你没事吧?”
  “我有事儿你能留下来吗?”
  我不敢接她的话茬儿,前面说过,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就是这么没劲,有的时候,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前怕狼后怕虎的,不知道怕的是什么。其实,我真留下来能怎么样?会怎么样?我能吃什么大亏?但是我还是讪讪的走了,几乎像一个贼一样溜走了。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给小西打了一个电话,他说他正在朝阳门的钱柜唱歌,问我去不去,我说马上过去。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
  “不知道你现在好不好,偶尔是不是也会有烦恼?”
  我进门的时候,王小西正在唱罗大佑的经典老歌《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那一刻,我几乎潸然泪下。幸好,我是有自尊心的,所以也就是零点零零一秒的工夫,我就调整出我的年度最佳表情——一张符合国际标准的“加分面孔”——类似《时尚·男人》的内页广告。
  “怎么样?感动了吧?”小西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他一手举着麦克,一手搭在他身边一个姑娘的腰上,那姑娘真是细腰,不堪一握。
  “西哥,能不能以后不要唱这么老的歌!SHOW YOUR AGE(泄露年龄)。”“小细腰”婉转娥眉。
  包间里有六七个人,王小西是娘子军代表,被一群小姑娘围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王小西总是会喜欢一些年纪比自己小一半的女孩子,而且他还喜欢让那些女孩子叫他“干爹”或者“西哥”,乱七八糟的一通胡喊,跟乱伦似的。当然,我更不明白的是这帮姑娘,一个个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条有身条,为什么会喜欢跟一个矮胖矮胖啤酒筒似的男人混呢?
  我还没坐稳当,小西就指着离我最近的两个女孩说:“丁蔓,青青,替我照顾好咱们的大律师。”那两个女孩子,都二十四五的模样,个子高挑,丰乳肥臀,一个长发及腰,一个短发齐耳,不过她们的脸始终有一半遮在头发里面,让人看不清楚眉眼。
  那个“长发及腰”给我递过歌本,我立刻把头埋进去。小西好像兴致很高,他大声招呼着,点名让每个姑娘为她唱一首歌。轮到“短发齐耳”,她唱了《哭砂》——“你是我最苦涩的等待,让我欢喜又让我悲哀……”
  那种幽怨的调子,忽然让我想起朱芳华,想起我今天离开她的时候,她的那种刻骨铭心的幽怨。我一直走到门边,她还呆坐在沙发上,像一尊忧伤的石膏像,什么都不说,目光游离,仿佛整个人要崩溃一样。我知道她在假装坚强,她就是那么一个女人,心里有天大的苦天大的委屈,但嘴上就是不说。她在这一点上绝不如温秀玉,和温秀玉生活久了,就发现她根本不像她表现的那么脆弱那么顺从,而是非常有主意,懂策略,而且还有自己的手段。不过,温秀玉非常善于掌握局面,比如说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发多大的脾气,知道什么时候该退一步,而什么时候可以得寸进尺。
  “青青,你怎么回事,让你照顾许老板,你是怎么照顾的?”
  那个“长发及腰”立刻反驳:“你的许老板有心事。”
  我赶紧说没有没有,我就是觉得有点闷,我到外面透透气。
  “青青,陪陪许老板。”
  尽管我一再说“不用不用”,青青还是跟了出来。她穿着最新一期时装杂志上的推荐服装,滚着边镶着流苏,长的地方长,短的地方短,腰上系了一块按常规应该围在肩上的深色印花绸巾,很是风情,这样的姑娘看看也养眼,何况还那么懂事。
  “你和小西是朋友?”
  “我是他朋友的朋友。”
  “哦。你朋友是做什么的?”
  “就是刚才唱《哭砂》的那个女孩子。她叫丁蔓,刚失恋,我陪她出来散心,西哥也知道,所以就带我们出来一起唱唱歌。”
  “是初恋?”我问。
  “这有什么重要?”她反问。
  “一般来说初恋比较有杀伤力。”
  “不见得吧。”青青表示质疑。
  “为什么这么说?”我掉过脑袋看她。
  “我在这方面有点经验。”她脸不变色心不跳。
  “很丰富吗?”我觉得这个女孩有点意思。
  “还可以吧。”她还真有点当代姑娘那种当仁不让的劲头儿。
  说实话,青青是那种很容易交往的女孩子,跟她在一起不用刻意去找话题,你们总会有的聊的。
  “那么,依着你的经验,他们还有挽回的余地吗?”我接着问她。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挽回的余地,而在于想不想挽回。是丁蔓自己要吹的,人家那边还在穷追猛打呢。”
  “既然两个人都这么痛苦,为什么还要分手?”
  “闲的。”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解释真是“高明”,听起来让人耳目一新。
  “你笑什么?”青青用手拂开落下来的头发,做明知故问状。
  “没笑什么。你自己是闲还是忙呢?大周末的又陪失恋的女友散心,又陪朋友的哥们透气?”
  “我?我是撑的。”
  我忽然懂得为什么小西愿意跟这些生于80年代的姑娘来往了,她们的确挺好玩的,我是说在好玩这个层面上,她们没有那么累,不会跟你死缠烂打,不会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而且她们既懂事又不懂事,既是女孩又是女人,或者说既不是女孩也不是女人,正好是一种处于女孩与女人之间的状态。跟她们在一起,高兴就是高兴,不高兴就是不高兴,一清二楚,不会像我和朱芳华那样,也不会像我和温秀玉那样,我们都是那种把“爱”“婚姻”当做一样正经事儿来办的人,不像她们玩着就把“事儿”给办了。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3
  歌唱到一半,小西借着出来上厕所的机会跟我商量,他想带一个姑娘去我那儿,我说不行。他说你东边的那房子不是空着吗?我撒了一个谎,说来了一个远房亲戚。小西盯着我的脸,看了一阵,然后说:“一军,你别介意,我觉得青青不错,你看咱们这样行不行,一会儿大家一起去吃一点东西,我请客。然后上你家打牌。我说的是你自己的家,温秀玉也不在家,完后,我和丁蔓睡客房,你跟青青……”
  “一军,我今天心情不好,再说,我对青青没有那种想法。”
  “你不会是想跟她保持纯洁的友谊?特校园特纯洁特柏拉图的那种?”
  “要不这样,今天就先散了吧,一会儿我买单,你要不尽兴,我接着请客,洗桑拿怎么样?”
  “你有心事?”
  “没有,就是心情不好。”
  “一军,我跟你说,什么心情好,心情不好,都是自找的,找个姑娘,聊聊玩玩再睡一大觉,你就放松了。不信你就听我一回,试试,屡试不爽。”
  “那要睡完一觉,心情还不好怎么办?”
  “那就换个姑娘,再来一遍。”
  “嗨,你们说什么‘再来一遍’?”
  一回身,发现丁蔓跟青青就在我们后面。我赶紧说:“嘿,你们怎么在这儿?”
  “先交代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们刚从厕所出来。”
  “你们是同性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要不是同性恋,你们为什么去厕所那么长时间,而且出来的时候还说‘再来一遍’?”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4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我凌晨四点半回到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我才猛然想起来,昨天答应过朱芳华,我今儿一早就过去,给她找个小时工,再帮她去超市买点洗衣粉沐浴露什么的。糟糕!
  我赶紧给她打电话,心里急速想着怎么跟她解释。电话铃声响了七八遍,没有人接。会去哪儿呢?也许出去了?不会啊,昨天我走得急,连钥匙都没有给她留下,她要是出去,可怎么回来?或者是她负气故意不接电话?或者是她又跑了,并且十年不肯再理我?
  我一边洗澡,一边这么瞎琢磨。到最后,到底是拗不过自己,我换上干净衬衣决定上朱芳华那边看看。就算她不是我前妻,她也毕竟是我的客人,她不是住在我的房子里嘛。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5
  敲门,没人答应。我掏出钥匙开了门,天哪,房间里像施了魔法——鲜花盛开,音乐和啤酒,飘起的窗纱和干净的空气,处处洋溢着一种令人心醉的浪漫。
  我的前妻,云鬓斜簪,冰肌胜雪,罩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衣,几乎通体透明,像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哗哗地流淌,流淌过她身体的每一寸,还有她那镶满蕾丝花边的丝质文胸,还有那炫丽浮华的绣花内裤,全是粉红色,像春日的樱花,轻柔精致,触动人心底最脆弱的那 
一部分。
  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说过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我最没劲的地方就在于我是一个没有勇气行动的男人。当然,我之所以缺乏勇气,是因为我丧失了热情,就是那种年轻时代一时冲动热血沸腾的热情。不是说我现在的血就不会热,会热的,但我会一直等到它慢慢冷下来。看啊,岁月把我变成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为自己感到羞耻,但有的时候想一想,这不就是一个好男人应该做的吗?尊重女性,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
  所以——
  我在门口站了一阵,很快就由心潮起伏过度到心如止水——我自己都佩服自己——我居然表现得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客房服务生。
  我说:“对不起,我刚才敲过门,我以为你不在里面。”
  “不,我在里面,我是故意脱成这样勾引你的。”我的前妻面带讥讽。她不但不赶紧找个什么东西披上,反而变本加厉,就势摆了个玉体横陈的姿势。
  “芳华,别这样。万一我经不起考验。”
  “我求之不得。”
  “要不,我先出去。”说着,我赶紧往后退。
  “你先给我把门关上,你就不怕让邻居看见。”她一声令下,我恭敬不如从命。
  关上门,顺手从门后拿一件西服外套丢给朱芳华,我以一种不伤她自尊的方式劝她罩上。我说:“窗户开着呢,小心冻着。”
  “那就把窗户关上。”
  “听话,别耍小孩脾气。”
  她总算收起了她的“粉红色”武器,随随便便地套上我丢过去的外套,那是一件质地优秀的深色休闲西服,裹在她身上,不知道为什么,反而给我一种“春风浩荡”“满园春色关不住”的感觉。
  “你来干什么?”
  “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再说,昨天忘了把钥匙留给你。”
  “这儿的钥匙都谁有?”
  “过去王小西有,现在就我有。”
  “可是,我手里也有一套。”
  朱芳华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套钥匙,还有一个留言。上面写着:“亲爱的,钥匙给你留在信封里了,我走了。别找我。”没有落款,没有日期。妈的,一定是王小西,我记得他欠我一套钥匙,他说丢了,找不着了,这个孙子!
  我把钥匙拿出来放到桌子上,把信封和留言塞进裤兜,然后对朱芳华说:“你别那么看着我,这套钥匙留给你,以后你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从里面把门插上,你要是实在没安全感,咱就找人换个锁,你要不嫌麻烦,换个防盗门也行。”
  “许一军,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比如这十年过得怎么样,为什么忽然要来找你,还要住在你这儿?”
  是摊牌的时候了!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我害怕过去,也害怕未来。我不能让局面失控,我虽然讨厌每天的生活井然有序一成不变,但是我更讨厌纠缠不清狼狈不堪。从本质上说,我不是王小西,他对待生活的办法往往是“以毒攻毒”“以暴制暴”“大乱之后大治”,而我则是典型的“惹不起还躲不起”“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那一类。我不想招惹朱芳华,并不是因为她青春已逝,而是因为我自己的心老了,我不想再折腾,也折腾不起了。
  “芳华,咱们毕竟做过夫妻,过去的事情是我不好,但是我不想再重新伤害你,伤害我们。你知道,我结婚了,有了一个儿子,今年十岁。我希望你过得比我好,我希望假如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愿意,我希望能补偿你,但是,你不要为难我,我不愿意节外生枝。”我磕磕绊绊结结巴巴总算把这些话说完整了。
  “好吧,前夫。我懂你的意思,你是说无论我发生什么事情,遇到什么问题,都跟你没有关系了。如果你肯帮助我,也仅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援助,是一种慈善行为,而不代表任何其他的意思。对不对?”朱芳华略带挑衅,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但我知道她这是外强中干色厉内荏。
  “你不要老跟自己过不去,好不好?你这样子,会让我心里难受的。”
  “那么我什么样子,你会心里好受些?”
  “正常一点。”
  “我哪里不正常?”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不知道。”
  “芳华,我们在十年前就结束了。”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没有回头路了。”
  “谁说要回头了?”
  “是我说要回头的,好了吧?”
  那天剩下的时间,我陪着朱芳华去丽都吃了牛排,之所以去那个地方,是因为很少有我的朋友会去那儿,尤其是在星期六下午,哪里想到一进门就看见站在大厅里的青青,一副亭亭玉立等人的模样。这次她的头发没有遮在脸上,而是用一枚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发卡别住,露出整张脸。和昨天晚上的“波西米亚”打扮完全不同,她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朴素的“学生妹”——瘦瘦窄窄的白衬衣,简简单单的牛仔裙,脖子上挂一个银质的十字链,一个浅棕色帆布包左斜右挎松松垮垮地搭在腰上,衬着身材更好了,我是说该突出的地方更突出了。她并没有装着不认识我,或者大喊一声扑过来,而是在第一时间绽放了笑容,唇红齿白。在我们走得更近一点的时候,她率先跟我打了一个招呼:“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
  “是呀是呀,你在等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点不自然。
  “我在等几个朋友。”青青一面说,一面看了一眼站在我旁边的朱芳华。她这么一看,不知道为什么搞得我很是尴尬。我几乎有点慌慌张张的说:“哦,我和朋友到这儿来吃点东西,我们先走了啊。”
  “那就不耽误你的宝贵时间了。拜拜。”青青笑着跟我摆摆手,那笑容仿佛另有深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6
  “那女的是谁?”菜一点好,还没来得及让我喘口气,朱芳华就单刀直入的追问我。我窝着一肚子火,心说:“你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有资格打听那么多吗?”但终归没有说出来,我不想把一顿好好的牛排给搅和了。
  对话好于对抗,我开始尝试着和这个曾与我有着深厚情感的女人沟通。
  “哪个女的?”我故意往四周扫了扫。
  “就是刚才站在大厅里,搔首弄姿的那个。”我的前妻直截了当,这几乎成了她的风格。
  “哦,我昨天才认识的。”
  “她叫什么?”
  “青青。”
  “这像一个艺名。她没有姓?”
  “我怎么知道?!她没告诉我。”
  “你们怎么认识的?在酒店大堂里?”
  “昨天小西叫我去唱歌,她也在,我们就认识了,没想到今儿在这儿又碰上了。”
  “我怎么觉得她像一只‘鸡’?”
  “哦,我倒是觉得她没准儿长着长着就长成一只金凤凰了。”
  朱芳华朗声大笑。过去她不这样笑的,过去她总是笑得很甜美,很安静。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着两个小刷子,一左一右,怯生生的。我的脑子里闪过她少女时候的模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那模样变成特写拉近的时候,却成了青青的脸——很好的皮肤,白里透红,吹寒欲破,仿佛罩着一层光华。那是青春的光华,而现在,坐在我的对面的朱芳华,已是美人迟暮,虽然她还不能算老,而且在她这个岁数,能保持到现在这样,如果不是太挑剔的话,也算是不错了。
  “你是说那小野鸡长着长着就长成金凤凰了?你们男人是更喜欢‘野鸡’呢还是更喜欢‘凤凰’?”朱芳华问我。
  我喝了一口红酒,做深思状。说老实话,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尤其不想和朱芳华继续这个话题。我真实的想法是,假如我要“金屋藏娇”,我一定要藏一个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看着赏心悦目,聊起来轻松愉快,性格又好,善解人意,没有攻击性,带出去还体面,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也高兴扮演这样的角色。我凭本能就能猜到青青的状态,她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大世面,只要有一个足够实力的男人,带她进入她梦想中的圈子,她很快就会安静下来,并且知足。
  “你为什么不说话啊?”朱芳华索性点燃一根烟。她就不知道怎么讨男人喜欢!过去是,现在还是,将来肯定也一样。性格即命运,女人的一生!
  “没有,我在想——假如你是一个男人,你会喜欢野鸡还是喜欢凤凰。”我以攻为守,这一招很重要,可惜我年轻的时候并不懂得使用这类技巧。
  “我?那要看我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假如我是一个有俩臭钱但不多还挺有紧迫感的男人,我就喜欢小野鸡,因为那让我有成就感,小野鸡的愿望都特单纯,好满足,一个男人只要有钱,肯在小野鸡身上花点儿,就能得到成倍的回馈,觉得被人家需要,一下子就找到自信了,自我感觉特好。你说一个男人为什么要争取权势?不就是为了被人尊重。如果花两个钱就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为什么不呢?我要是男人,我就觉得这个钱花得值。”
  “那什么样的男人喜欢凤凰呢?”
  “实际上没有男人真心喜欢凤凰。凤凰好象生来就是为了涅磐,她一出世的目的就是为了历经磨难,浴火重生。”
  “那么你们女人愿意做小野鸡还是金凤凰呢?”
  “我们女人?我们女人?”朱芳华的语调里添了一种自暴自弃,她把烟头按掉,然后缓缓地说:“你知道每个野鸡都以为自己能变成凤凰,就像每只丑小鸭都以为自己能成为天鹅。”
  哈哈,这次轮到我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朱芳华脸上带着明显的蕴怒。
  “我刚才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变成凤凰?”
  “如果生命足够长的话。”
  “要多长?”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许多丑小鸭,如果他们及早地放弃掉白天鹅的梦想,原本是可以像一只普通鸭子那样度过平稳安逸的一生,每天带着小鸭子到河里游游泳,隔三差五地生两鸭蛋,并且为此得到主人的宠爱与饲养。可是,他们总是想飞到天上去,既不肯下蛋,也不肯生小鸭子,每天只练习拍打小翅膀,结果弄来弄去,还没等到翅膀进化完全,就被人家搞去做了果木烤鸭。”
  “你说着说着怎么说到‘烤鸭’了?”我打断朱芳华,暗示她该结束了。
  “我是想说,只有凤凰才能浴火重生,而一般的小野鸡,搁火上一烤就成烧鸡了。”朱芳华铁青着脸,恨恨地说。
  我发现她变得怨毒了,以前她不这样,即使在我们闹得最凶的时候,她也不这样。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来没有过类似的表情,她哭过、闹过、嚷嚷过、摔过东西、甚至扑上来和我拼过命,但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怨毒”——眼睛中没有一滴眼泪,而胸中似乎隐藏着上千年的委屈。这些委屈就像蕴藏在地球深处的天然气,一旦见到明火就会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我准备好听她的委屈了吗?没有;假如她哭的话,我准备好为她擦干眼泪了吗?更没有!既然都没有,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招惹她。
  所以,我没有接她的话茬。
  我小心翼翼的差开话题,问她一会儿有什么打算,她说没什么特别的打算,想去超市买点东西。我说行,等你抽完这枝烟。
  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我原本想问她这个问题,但怕多事,就忍住了。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7
  没想到朱芳华一进家乐福就大包小包的往购物车上装,连咖啡壶都新买了一个。我几次想制止她,但后来想一想,算了。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买东西,就让她买吧——买吧买吧女人购物不是错——我倒有一点咬牙切齿地希望,她朱芳华最好狠狠地买,拼命地买,怀着刻骨仇恨地买,反正我已经打定主意决不介入她的心情,我决不会劝她安慰她让她把头靠在我温暖的胸膛,轻声软语地对她说:“我是你一生的情人”。我根本不想这样做——为什么我要为她的坏心情负责?一个前妻!我宁肯付钱,为她付钱,钱是没有感情的,所以 
钱可以用来了断感情。
  不过到了结帐的时候,我还是大吃了一惊!居然要3000多元。太过火了!朱芳华盯着我结帐,完全无动于衷,好像这些事就该是我做!至少她应该说一声谢谢吧?我不过是她的前夫,我没有这个义务的!
  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不可能跟她在楼下说再见。我意识到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让我给她提上去,她怕寂寞,她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唉,她这点小心眼儿,小花招儿。
  好人做到底。如果好人不能做到底,那跟一个贞妇守了一辈子活寡晚年一不留神失节有什么两样?古人说得好:“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所以,我一声不响地充当苦力。其实,我是没有必要在朱芳华面前保这个“晚节”的。在她眼里,我早就是一个失足青年。那么,我为什么还要那么卖力?这或许说明我还是在乎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让心理学家研究人的这种复杂心理吧,幸亏我是学法律的,重事实讲证据,坚决杜绝无端猜测——哪怕只是猜测自己的心理,也杜绝。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8
  屋里一片漆黑,所有的灯都不亮。拉开冰箱,里面也是死寂沉沉的。
  “停电了?”
  “不可能,为什么楼道里有灯?”
  “是保险丝坏了?”
  “是忘了买电了。”我发现电表上的字已经走完。
  “幸好我买了蜡烛。”朱芳华几乎有点高兴起来。
  她让我用打火机为她照亮,她从我提上来的大包小包中找到一盒香蜡和一个漂亮的透明沙拉碗。几分钟以后,我们的厅里就被布置得像要吃烛光晚餐一样——沙拉碗里装着清水,五颜六色的蜡烛浮在水面,水上还洒了几朵玫瑰花瓣,深红色的。朱芳华做这些事和十年前一样在行,她是一个追求浪漫的女子,这一点也许到死都改不掉。
  她嘴上哼着王菲的歌——“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温暖我心房”;手上不停地忙,像变魔术一样,把我们从家乐福买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放在她认为最合适的地方。在这方面,她有惊人的天分,我不得不承认,她应该改行做室内设计。
  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些新添的杯垫、桌布、小毯子、小花瓶、纸巾盒以及全套咖啡用具,什么也说不出来。我能说什么?我不愿意扫她的兴。再说这是一个没有电的晚上,我好歹要等她收拾踏实了再离开吧?
  她给我端过来一盘新鲜草莓,那草莓不但是她刚刚在超市买的,而且就连盛草莓的容器也是才买的!我本来想说我不吃,可是不吃又干什么呢?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她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哗哗的水声!妈的,这个娘们儿,欺人太甚!我一边心不在焉地吃着草莓,一边琢磨着等她一出来就跟她告辞。过了一会儿,水声小了,再过一会儿,我听到朱芳华喊我。我没动地方,问她什么事。她说她忘了把浴袍拿进来了,就在床上。
  我觉得很撮火,几乎要暴跳如雷。可是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我能破口大骂义正词严像庸俗电视剧中的那些古代书生击案叫骂——骂她无耻、不要脸、勾引人家老公?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了。再说,她毕竟只是让我递进去一件浴袍。我强压怒火,故意用轻松幽默的语气说:“我怎么给你呢?”说到底,我不想激化矛盾,而且我也不愿意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个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第一没有必要;第二尤其没有必要在朱芳华面前,她知道我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走到床边,拿起来;然后再走到浴缸边,递给我。”朱芳华语气欢快。
  “你不会告我非礼吧?”我一边照她说的办,一边忍不住揶揄她一句。
  “假如你不赶紧照我的意思办,我就要告你违背妇女意志。”她开始蹬鼻子上脸。我说过,她骨子里有一种顽皮的东西,那是她的天性,稍不小心就会流露出来。可惜她遇人不淑,在少女时代遇到我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少年,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可爱。如今回头替她想想,真为她不值。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9
  浴室的门居然是完全敞开的!
  朱芳华泡在浴缸里,新换的浴帘像一方童话中的星空,温暖而有质感。童话中的公主,动作轻柔地拨开浴帘,我看到她伏在浴缸边缘,像一条只露出肩膀的美人鱼,空气中弥漫着迷人的香气。
  “我给你挂在门后,你自己起来拿吧。”我伸进一只胳膊往门后一面挂浴袍,一面顺手就想把门带上。
  “别关门,我讨厌被关在小黑屋里。”屋里没有电,惟一的光源是厅里的那只沙拉碗,那只透明的飘着花瓣和香蜡的沙拉碗。
  “你不会说要我给你穿上吧?”
  “如果我说了,你会照办吗?”
  黑暗仿佛和芳华有默契,她像露出水面的小美人鱼,我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是我能听到她的声音,那之中似乎有深深的恳求,这种恳求让我不能拒绝。我了解芳华,她的确是一个怕黑的女人,在十年前就是,她害怕一个人走夜路,害怕在雨夜一个人睡觉,记得有一次我们大吵一架,她一个人冲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只过了一会儿,她就像只猫似的溜了回来,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抽抽嗒嗒哭天抹泪。我过去问她,她一头扎到我怀里,一面捶打我一面哭,泣不成声地说:“我怕黑。”唉,她曾经是那么一个小可怜儿。
  我走过去,蹲在浴缸边上。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
  我和她对视了一分钟,我真的有一种想吻她的冲动,此时此刻。
  就在这一触即发的危情时刻,我的手机莫名其妙地响起来,几乎出于一种本能,我一把将浴袍塞到她手里,脚不点地的奔了出去。
  “老公,你这两天怎么都不在家?”是温秀玉的长途。
  “哦,昨天和小西玩到半夜,回来就把电话关了。你,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事,你还没上网吧?”
  “怎么了?”
  “我给你发了几张照片,是咱儿子的。”
  “我回去就收。”
  “我想给他起个英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是彼特还是约翰?”
  “都不好,太一般了。”
  “那你给起一个。”
  “为什么要起英文名?”
  “老公,这是在加拿大。”
  “那你起英文名了吗?”
  “我们语言学校的老师给我起了一个。”
  “别告诉我叫MARY(玛丽)。”
  “哈哈,叫BLOOD-MARY(血玛丽)。”
  “你们老师是个杀人狂?”
  “开玩笑的,我们老师给我起的名字叫ROSEMARY(玫瑰玛丽或迷迭香),你觉得怎么样?”
  “像酒的名字。”
  “就是酒的名字。我们老师说好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就像不可多得的美酒,会让男人沉醉其中。”
  “你们老师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啦,是个老太太。”
  “哦,那你也回赠她一个中文名。”
  “叫什么?”
  “小二。”
  “什么什么?”
  我忽然意识到温秀玉未必知道“小二”就是一种小包装的二锅头,一般只有酒鬼才会喝,而且一般只有北京的小酒馆才会提供这种两块钱一瓶的“贱货”。
  “什么‘小二’?”温秀玉在电话那边一个劲儿追问。
  “我手机快没电了。回家以后发邮件再跟你细细汇报。”我赶紧结束通话,因为我看见朱芳华已经穿着浴袍施施然从我面前走过了。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月光下的一树梨花。
  “芳华,我得回家了。”
  没有回答,我的话像在空气中融化了一样。
  “芳华,你别这样,咱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已经是成年人了。”
  还是没有回答,她坐在我的身边,静悄悄的,像春天的积雪。她穿着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一树寂寞的梨花。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自顾自地试着开一瓶洋酒,十二年的芝华士。水晶烟缸,整齐的烟叶,还有两只水晶高脚杯。我想起温秀玉刚才在电话里提到的,女人就像酒,好的女人就像好的美酒,是要让男人沉醉其中的。
  我从芳华手里接过芝华士,我想对她说:“你就是我的芝华士,我的十二年的芝华士。”我的眼睛有点湿润,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我应该愤怒吗?是对眼前的女人还是对手中的美酒?
  芳华开始默默地卷烟,她的手指纤细灵巧,在烛光中看她卷烟,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烟卷好以后,我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她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点烟的手背上,迟疑了一分钟,才把小脑袋凑过来。我知道她想起了什么,她一定是想起了我们初恋的时候,她常常为我点烟,在黄昏的小树林里,在月光下的铁门前,她为我点火,而我把手轻轻地搭在她点烟的手背上。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她觉得我们之间的那个动作,非常浪漫,非常亲密,非常私人。她曾经非常迷恋这个点烟的过程,而我为了满足她的迷恋,迅速堕落为一个烟鬼。
  烛光摇曳,青烟缭绕,美酒在手,而曾经心爱的女人就在我的身边。我还在等什么呢?她默默地抽着烟,一口一口地吐着烟圈。她仰起她的小脸蛋,眼睛中似乎有点点泪光,寂寞的眼,寂寞的心,寂寞的女人。
  我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正人君子,如果身边的女子不是朱芳华而是其他的什么王芳华或者李芳华,随便是谁都可以,只要不是她,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但恰恰是朱芳华,我们有四年恋情一年婚史无数不堪回首的往事和狼狈不堪的过去。我们在最后分手以前,吵了又好,好了又吵,我们这样循环往复以至超过正常人所能忍受的最大限度,准确的说,我们都很疯狂,疯狂到几乎要把对方杀了然后自杀。现在,十年以后,所有那些破碎伤心混乱不堪充满痛苦的往事过去十年以后,我还有勇气一脚踏回过去吗?——一举打开手中的这瓶十二年芝华士并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一饮而尽?我没有那么勇敢。可是,我又怎么能离开这个怕黑的女人?即使她与我已毫无关系,但是我能把她扔下置之不理吗?我还真没那么狠心。
  朱芳华有很出色的耐心,在很久以前,她是没有耐心的。但是现在她学会了等待,学会了沉默是金。不过,这十多年,我也没有虚度年华。用脚后跟想想,我就能想明白在这样一个没有电的夜晚一男一女在一间屋子里干耗下去是不行的,打持久战对我来说,毫无胜算。一旦局面失去控制,我不知道朱芳华会怎么样。所以我决定和她先随便聊聊,这也算是缓兵之计。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而且我还是一个法律顾问,无论做什么事情,我都先把最坏的境况考虑清楚,在我的职业习惯里,每个人都可能撒谎,每件事都可能藏有阴谋,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风险将到最低,即使出了问题,我们也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逃之夭夭的借口。法律是为那些不懂得法律不会利用法律的蠢人准备的,而不是给我们这些聪明人准备的。对于我们来说,法律就是解决争端让事物向着有利于我们方向发展的一样手段,而不是正义的武器或公正的准绳。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一点,就匆匆忙忙跑去打官司,依我看简直是本末倒置。
  “芳华,你是不是和你老公吵架了?”我的开场白像一个温厚的长辈。
  “和你有什么相干?”
  “你别有什么误会。我觉得你心情不好。”
  “没有,挺好的。”
  “你今天早些时候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不打听你这十年都干了什么,为什么要到我这儿来,我不是不关心这些事情,我是想等到你自己想说的时候,你自然会跟我说。我怕你不愿意说,我问了反而不好。”
  “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说。”
  “芳华,咱们做过夫妻,我对你多少还知道一点吧?”
  “那你猜猜我为什么要上你这儿来?”
  “你一定是躲什么人。”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勾引你?”
  我尴尬了,我没有料到朱芳华能如此直截了当。
  “也许,你是要报复你老公。”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理由。
  “那么十年前,你和温秀玉在办公室通奸,也是为了报复我吗?”
  “砰”的一声,我把洋酒瓶墩在茶几上。
  我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而朱芳华却依然脸不变色心不跳,她微微侧过脸,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对我说:“SORRY,没想到过去了十年的事情,再说出来,你还会有这么大反应。我以为你早就百炼成钢,八风不动了呢!”
  “芳华,有些事情是一百年也过不去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其他的人似的,他们分了手,但还是朋友,有事还可以互相帮个忙,像王小西和他的前妻钱美丽,不就处得很好吗?”
  “你是说小西和那个‘花痴王婆’?他们几时离的婚?”
  “跟咱们前后脚。”
  “那他们现在处得怎么好了?想睡一觉就睡一觉,不想睡就再见亦是朋友?”
  “怎么什么事情让你一说就那么难听?”
  “你说个好听的给我听听。”
  “他们两个人在经过友好协商以后,达成离婚协议。但是他们一直在保持来往,还常常一起吃饭喝酒谈事儿,现在小西一天到晚张罗着拍电视拍电影,还不是因为他那个‘花痴王婆’在一个什么影视公司任总监?”
  “他们打算拍什么?拿一个DV,就拍他们俩的那点‘破鞋’,足够剪成40集电视连续剧,十五人看半拉月没任何问题。”
  “人家那叫生活。”
  “那咱们的叫什么?”朱芳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攻击我的时机,好在我是做法律顾问这一行的,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就玩一个“有权保持沉默”。
  那天一直到很晚,我们谁也没有再去开那瓶芝华士。她缺乏兴致,我没有勇气。
  星期一上午,我一到办公室,翠西就跟我说已经有好几个电话找我。
  “是一个男的,他打了好几遍,我让他留下他的电话和名字,他都不肯。他问你几点上班,在不在国内。”
  “你说了实话?”
  “您教导过我们,没必要撒谎的事情就应该实话实说。”小姑娘伶牙俐齿,她是一把好锥子,等着被一个好伯乐放到布袋子里去。
  “要我给你端杯咖啡吗?”翠西离开前笑盈盈地问我。
  “不用放糖,不用伴侣,浓一点。”我一边把公文包放下,一边说。
  翠西出去了,轻轻的带上门。她是一个很职业的女孩子,很好的大学毕业,很好的风度,可惜大学上的是历史系,不好找工作,家境又不富裕,没什么背景,父母好像都是中学老师,所以只好明珠暗投到我们这里做个小秘书,不过我很欣赏她随遇而安处变不惊的态度。她不会像于连的女朋友,薄有几分姿色,就自己宝贝自己得不得了,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干什么都怕委屈了自己,总以为所有的上司,只要是男的就对她有企图,只要是女的就妒忌她,一天到晚跟一个娇宝贝似的。
  翠西不这样,她原本的名字叫崔蕙,第一天来上班,查尔斯问她:“NAME?”查尔斯是香港人,中文名极其恶俗,好像是什么金贵之类,四十几岁还没结婚,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极喜欢卖弄。我凭直觉就知道他对翠西这样的女孩子感兴趣。
  “崔蕙。”
  “哦,是‘惠而不费’的惠还是‘秀外慧中’的慧?”查尔斯开始卖弄,口气略带轻浮。
  “是‘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的蕙。”
  “哦,哦。”查尔斯开始支吾。我猜他根本就不知道中国字里还有这么一个“蕙”字。
  “崔小姐,你到我们这样的公司做事,最好要有一个英文名,这样大家方便,而且称呼起来也比较国际化,你看怎么样?”
  “您的意思是如果我有了英文名,就可以按国际薪酬标准给我发工资了?”
  “哈哈,崔小姐好幽默啊!我给你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名字,叫翠西,你看怎么样?你的LAST NAME正好是崔,谐音呢。”
  从此,崔蕙就被叫做翠西。没有人再征求她的意见,所以也无从知道她是否真心满意喜欢这个名字。不过,如果你要觉得她是一个任人摆布百依百顺的小姑娘,你就错了。她不过是不张扬,但绝不懦弱。她是有原则的,她既不想着投机取巧,也不会眼巴巴地等着天上掉给她一个大馅饼。总之,该做的事不论贵贱都努力做到最好,不该做的事你就是许她一座金山她也要三思而后行。比如,她对查尔斯的垂涎三尺总是能做到大大方方,既给对方保全脸面又让对方知难而退。
  有一次,查尔斯走过翠西的办公桌,特意停下来说:“翠西,你笑得真好看,你自己知道吗?”
  “您过奖了,也就是马马虎虎过得去。跟梅艳芳比差得远了。”
  “梅艳芳?全世界有几个梅艳芳?”
  “是呀是呀,所以人怕比啊。您还有什么事吗?”
  “翠西,你为什么不笑了?”
  “因为您觉得我笑得好,所以我要省着点。否则笑多了,不值钱。”
  “翠西,做秘书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老板高兴,这是你的职责。从这点上说,你觉得你是一个好秘书吗?”
  “我是不是一个好秘书,这不由我说了算。”
  “那由谁?”
  “当然是由老板了。”
  我得说我很钦佩翠西,在她之前,我们的办公环境完全被那个香港公驴搞得一塌糊涂。他是一只典型的吃窝边草的兔子,而且更让人厌恶的是,有那么多“窝边草”居然甘愿投怀送抱,拼命往他嘴里送。最可笑的是,这些“窝边草”之间还互相炫耀,你争我斗,真是眼界太浅了——你说你争的是康熙也行,不过就是一个生于香港中下阶级的打工仔。
  “您找谁呀?”我听到翠西问。
  “我找许一军先生。”是一个男的声音。
  “您早上来过电话对吧?”翠西有一双好耳朵。
  “哦,对。是您接的吧?”看来,那个男的耳朵也不坏。
  “您在这里稍微等一下好吗?您贵姓?”
  “许先生已经来了吧?”
  “我们九点才上班,现在只有八点四十五分钟。”翠西的回答真是无懈可击,她没有说假话,但是也没有透露我到底来没有来。既给自己留了余地,也给别人留了台阶。我们以前那个秘书就没这点机灵劲,动不动就问人家:“你有预约吗?我们老板很忙的。”或者说“我看看他的SCHEDULE,对不起,您不在他的日程表上。”结果,经常耽误了人家重要的约会,搞得民怨沸腾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0
  咖啡端上来了。
  翠西小声跟我说:“有位姓胡的先生找您,就是一早打了好几个电话的那个男的。”
  “让他进来吧。”
  “需要不需要十五分钟后,我来通知您开会?”
  “不用,不过记得20分钟后给我打个电话。”
  这是我们的默契,如果有不喜欢的客人,翠西就会用喊我开会的方法来救我于水火。但这种策略对付于连他们这种狗男女就很失败。因为他们会说:“你开会吧,我们反正没什么事,就在你这里等等你。”有一次,把我搞得极其狼狈,只好自己到电梯口吸了一根烟又上了一趟厕所,然后谎称会开完了。所以,对不知道根底的客人,我一般让翠西给我打一个电话,如果不是不喜欢的客人,那么就说:“谢谢,知道了”;如果是特别难缠的对象,那么我就会说:“告诉他们,我5分钟之后给他打过去。”然后我会煞有介事放下电话,跟人家解释说:“不好意思,咱们以后再谈,我们美国总部有急事,我得赶紧处理一下。”这个时候,翠西就会推门进来,急火火地说:“许先生,查尔斯在2号线上,他急着要跟您谈3号计划。”我于是一面拿电话一面对翠西说不好意思,您替我送送XX先生或XX小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1
  “我叫胡高,是朱芳华的丈夫。您知道她现在的下落吗?”翠西刚一离开,胡先生就以分秒必争的架势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和到访的目的,一点儿没有客套,真是一个有效率的人。
  “您是她的现任丈夫?”
  “对。”
  “我是她的前任。”
  “您是说您不知道她在哪儿?”
  “我是说您不应该来问我您老婆在哪儿。”
  胡高听我这话,就像放下一颗悬着的心似的。他穿着牛仔裤,T恤衫,外罩一件休闲夹克,外型英俊,属于给人优秀第一印象的那类人。他沉默了几分钟,顺手从兜里掏出香烟,做出要递过来一根的姿势。我赶紧让他打住:“对不起,我们这里不许抽烟。”
  “是不许我抽烟吧?”胡高并不缺乏幽默,不过我觉得他的幽默用的不是地方,毕竟这儿是我的地盘。
  “我不是来跟你找茬的,我找芳华找了两天三夜,从星期五晚上开始找到今天早上,能去的地方都去了,后来我想她可能来找过你。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她的亲人并不多,尤其在她身患绝症以后。”胡高完全无视我的“戒烟令”,一边自顾自的抽起烟,一边对我说了上面这些话。
  “她得了绝症?”我如同晴天霹雳。
  “对。大夫说如果她不做化疗,最长只有半年时间。”
  电话响了,是翠西。“查尔斯在2号线上。”
  “对不起,翠西。我有事。”
  电话刚挂断,翠西又打过来:“查尔斯真的在2号线上,他有急事。”
  “告诉他我现在不在座位上。”
  再挂断,手机又响起来。实在躲不过去,我接了电话。无聊,这个查尔斯不过是下午要从香港飞过来,问我北京天气怎么样。我在电话里跟他嚷嚷:“喂,我什么时候成了公司的气象顾问?”
  “不是啦,我要和美利莎一起过来,她要我问问北京的气候怎样,女孩子要根据天气穿衣服的啦。”
  如果我有时间或者有心情,我一定跟查尔斯在电话里多说两句,但是现在胡高坐在我对面,而且朱芳华还得了绝症。
  我挂断电话,从抽屉里拿出一包香烟。对面伸过来一只打火机,ZIPPO的牌子。
  “你需要我做什么?”我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妈的,我真是不争气。这么快就妥协。
  “我知道你一定知道芳华在哪里。”
  “为什么?”
  “如果你不知道芳华在哪里,你一定不是现在这样的表现。”胡高可以做特工。
  我不置可否,我说过,在法庭上,当情况对你不利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
  “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你要知道,她只有半年的生命,甚至更短。你自己想吧。见到芳华告诉她,要她珍惜生命,不要放弃。她应该学会为自己活了,虽然她一直都在宣扬自己是在为自己活。”胡高把烟熄了,留下一张自己的名片,扬长而去。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2
  我完全没有心情上班。顺手给王小西打了一个电话,他还在迷迷糊糊睡着呢。
  “许一军,你神经病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
  “小西,我问你,你知道朱芳华得了绝症吗?”
  “好像听说了,听台里的人说起过,怎么了?”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以为你早知道了。”
  “我怎么可能知道!”
  “也就是最近的事儿。”
  “她老公是干什么的?”
  “一科技民工,听说自己有一个软件公司。”
  “你接着睡吧。”
  “别别,一军,你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跟朱芳华见一见?我早说过,你们没必要弄得跟仇人似的。”
  “小西,你别瞎操心了。睡你的吧。还有这两天别给我打电话,我要去趟香港。”我信口胡驺了几句,挂断电话。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3
  捡起写字台上的名片,上面印着“胡高 软件工程师”。
  “胡高吗?我是许一军。”
  “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你的电话。”
  “能和你谈谈吗?”没工夫跟他锱铢必较,我单刀直入。
  “谈吧。”他无所谓的口气。
  “我的意思是,咱们坐下好好谈谈行吗?”
  “行。”
  “你现在人在哪儿?我过去找你。”
  “不会这么急吧?我在去北戴河的路上。”
  “你去那儿干什么?”
  “那儿有一个活儿。”
  “什么时候回来?”
  “快的话,明天晚上回来。我回来就给你打电话,行吧?”
  我怒火中烧,朱芳华是他老婆又不是我老婆,他居然在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车去北戴河搞个什么活儿。王八蛋,一个具体的王八蛋。我在心里暗暗地骂。朱芳华真是瞎了狗眼,活该!
  “噢,对了,这两天你劝劝芳华,没准儿她听你的。让她别任性,她已经做了一次化疗,如果不继续做,那么就可能半途而废,永远失去时机。”胡高对我说,好像我笃定会替他干这件事似的。
  “什么时机?”我追问。
  “治疗时机。化疗不能想做就做,想停就停,否则一旦产生耐药性,后果不堪设想。”
  “她上次是什么时候做的?”
  “上个月中。”
  “按规矩这次该什么时候做?”
  “后天。化疗中间间隔是17天。”
  “拖一两天问题大吗?”
  “不能超过21天。”
  “时间这么紧,你为什么现在才说?”
  “早说?你没有给我机会。”胡高似乎要把他早上在我这儿受的窝囊气全找回来。几乎是一种本能,我讨厌胡高,尤其讨厌他的那样一种流氓腔调。他好像稳操胜券似的——既然我知道他老婆在哪儿,所以索性这一切就都应该由我负责。他还就不着急了!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4
  门打开的时候,我看见朱芳华猝不及防的惊恐表情。显然她吃了一惊,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她在听一首乱糟糟的曲子,房间和她听的曲子一样,乱糟糟的。杯盘狼藉,被翻红浪。
  我在路上,想了很多遍见到芳华该说些什么,怎么说,要不要告诉她胡高来过的事情,怎么劝她后天去做化疗。我在肚子里打了一遍又一遍的草稿,但是,等真见了她,又不知道 
从哪里说起。
  “你中午吃什么?”我找了一句最平淡无奇的话作为开头。
  “现在到中午了吗?”她所答非所问。
  “快了。”
  “你平常中午吃什么?”
  “我?在公司吃盒饭。有的时候跟同事出去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叫乱七八糟的东西?”
  “比如说《不见不散》的套餐,什么海南鸡饭呀,铁板牛排。”
  “哦。”芳华点点头,不说话了。
  我自己到了一杯水,拿在手上又放下。芳华径直走到卧室,打开衣柜门,一件一件地挑衣服。过一会儿,她穿好了,是一款湖绿色的绣花旗袍,脖子上套一件式样简单的坠子,腕子上拎一个织锦段的小包,膀子上搭一条鹅黄色透明的轻纱,亭亭玉立,袅袅动人。
  “你请我出去吃好不好?”
  “好,好,不过你穿得这么正式……”
  “怎么了?”
  “我是说万一被你老公或者什么其他的人撞见怎么办?”
  “我老公?他今天不在北京。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在京沈高速路上,正朝着北戴河方向狂奔。”
  “你怎么知道的?”
  “他几天前就定下来的事情。”
  我意识到,也许朱芳华就是为这件事情才跟她老公吵翻。我能想象出朱芳华的愤怒,换了我,也会愤怒——如果我是一个得了绝症的女人,如果我马上就要做下一个疗程的化疗,而我的老公居然告诉我要到外地去做一个活儿!什么活儿比自己老婆的生命更重要?
  当然,话说回来,也要分是什么样的活儿和什么样的老婆。像我,在北京CBD的一幢写字楼里上班,老婆在温哥华的一栋房子里生活,孰轻孰重,清楚得很。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5
  芳华说想吃日餐。她说建国门那儿有一家日餐不错,人少,环境也好。不过,她没有把停车问题考虑进去。所以我们到了地方,花了很长时间找车位。最后,索性钻到赛特大厦地下。真还不如打车出来方便。
  一出电梯,又是青青。不过,这次她看起来像一个帅男孩——圆领白衬衫,紧紧窄窄的珠灰色西服小上衣,简简单单地敞着,里面是一件深V型领的黑色粗纺连衣裙,裙摆很短,也 
就是勉勉强强过了大腿根,黑色透明丝袜,一直到膝盖的长筒单靴,脖子上打着一根效果夸张的黑领带,领带夹的位置很高,起着强烈的装饰作用。头发服服帖帖的梳在脑袋后面,一张脸干干净净的露在前面,深色眼影深色唇膏。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只喊了一声“青青”就傻站在她面前。
  那笑容好自然啊!像一朵冉冉开放的芙蓉。
  “怎么又碰上你了?”青青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成语“胸无城府”。我也是活到现在这个岁数,才明白什么叫“胸无城府”,这个词包含着有城府的人对无城府的人的羡慕。我知道我已经是一个有城府的人,了以自慰的是,我的城府仅限于“自卫”,不像有的人的城府,主要用于“侵略”。跟那些“侵略型”的人交往起来,就像在布满地雷的丛林中散步,你得时刻警惕着,稍微不慎,就是掉胳膊掉腿掉脑袋。我这么多年,混迹于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放眼望去——单位就像一座猴山,从上往下看,全是笑脸;从下往上看,全是屁股;左右一看,全是耳目——我虽然可以算是初步掌握了“排雷技巧”的工兵,但是我还是厌倦这种无休止的人际纷争。
  我知道有很多人是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的,我在二十多岁的年纪,也讨厌青青这样的女孩子,认为她们野心勃勃,但现在想一想,她们最多只能算得上是有心计,但心计和城府怎么能是一回事呢?心计就像一个人在下棋,他只要是移动棋子,就在琢磨着怎么赢对方,是一种比智商的游戏;但城府不是,城府是坐山观虎斗,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斗心眼的人比的是谁更狡猾;而玩城府的人比的往往是谁更无耻。朱芳华在这一点上,跟我意见一致,她也同意青青这样的女孩子最多只是攻于心计,想趁着年轻貌美捞世界,玩得起也输得起,愿赌服输;和另一些“城府深深深几许”的女人比起来,她们真的是“要得不多”。我知道朱芳华指的另一些女人是谁,她是在说温秀玉。的确,温秀玉是另一些女人,她们不是以强势出场,她们有耐心,她们善于步步为营,为了达到目的,她们可以等,哪怕是十年,就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十年。唉,我为朱芳华叹息。她在人生的第一场战役中,属于战败国。
  “晚上有空吗?”青青是一个好相处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不会冷场。她善于开始,善于过度,还善于很好的谢幕。唉,我真希望朱芳华在这方面有青青的一半儿也好,和朱芳华在一起就像在健身房练举重,百上加斤,太沉重,而且稍有不慎,就容易肌肉拉伤。
  “今天晚上有个大‘啪儿’,一起去吧?”青青管“PARTY”叫“啪儿”。
  “哦,我约了朋友。”我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不,不,我们可以一起去。”朱芳华没头没脑地插进来。
  “好啊,7点。在吕西安的酒吧。你知道怎么走吧?”
  “吕西安?哪个吕西安?”
  “就是那个陕西农民,有艺术理想的艺术青年,追求艺术没追求上,改追了美院教授的女儿。”
  青青一面说一面往电梯里走一面做出可爱的拜拜姿势,那是她完美的“谢幕”。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青青的这种“谢幕”风格,而不喜欢所谓“苍凉的手势华丽的背影”。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朱芳华钟情于后者,她总希望人家能把她留在记忆深处,最好是用一个水晶瓶装起来,看的时候捧在掌心里,一面看一面泪盈于睫。我甚至认为正是她对感情的这种唯美主义的要求,直接导致了我们的分崩离析。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我宁肯要你一辈子想我想得心痛,也不愿意就这么和你庸俗琐碎地过日子。”其实,何苦呢?不知道这么多年,她有没有为此后悔过?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6
  我是不喜欢日餐的,但也不讨厌。王小西最怕陪女孩去吃日餐,他有一次开玩笑说:“‘日’我所欲也,‘餐’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餐而取日也。”他说在所有的“餐”中,唯日餐最为头痛,形式大于内容,吃起来太累,得端着;喜欢日餐的女孩也一样,往往太重视形式,总拿着个劲儿,一到关键时候,就玩“顾左右而言他”那一套,装小女生,好像你约她出来,就是为了跟她吃生鱼片。聊起天来也累,她们的话题表面上听起来很丰富,有点像日餐馆品种繁多的寿司,其实没有什么新鲜的,哪家日餐馆没有几十种乃至上百种 
寿司,还不都差不多?弄点生鱼弄点饭团弄点紫菜,卷吧卷吧,放在旋转台上转来转去,让你很有食欲,其实吃到嘴里还不是差不多的东西?王小西给那些喜欢旋转寿司的女孩儿归了一个类,叫“虚假繁荣”,还真有点传神。
  “你想什么呢?”朱芳华坐在我对面,冷冰冰的问我。她那模样做派,跟日本绿芥末还蛮搭调的。
  “没想什么。”我赶紧正襟危坐。
  “我真希望我能像青青那样。”她多心了,其实我并没有在想青青,我是在想她,想她朱芳华为什么会喜欢日餐。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心说:“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朱芳华眼睛从我脸上扫过去,像刀子一样的眼神。
  “我想什么了?说出来听听。”
  “你在想‘你又不是没有年轻过’。”她慢吞吞地丢过来这么一句。真是厉害。男女之间处到这个份儿上,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芳华,你怎么还那么多愁善感?”
  “一军,你不是也还这么铁石心肠?”
  “唉,芳华,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往事不要再提?”
  “我倒是记得有人曾经弹着吉他在校园的草坪上给我唱了一个夏天的——模范情书。”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7
  我劝芳华晚上不要去吕西安的酒吧,她倒是来了劲:“为什么?难道你有更好的主意?”
  我能有什么主意?我不过是想赶紧找时间劝劝她后天上医院做化疗。可是一直到结了帐出来,我发现自己还是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我缺少这方面的经验。唉,我他妈的还是一个靠嘴吃饭的主儿!我垂头丧气的跟着芳华在街上走,正是午后,天气很好,街上人不多, 
走过来走过去都是闲人。
  “接下来你有什么想法?”芳华问我。
  “听你的。”
  “我想去美容院,晚上有PARTY。”芳华在一间美容院门口停下来。
  “芳华,我是请假出来的,你不会让我跟一条丧家狗似的蹲在美容院门口狂等你好几个小时吧?”
  “你是说你的时间很宝贵?你不愿意把宝贵的时间花在等一个不相干的女人身上?”
  “我没说你不相干。谁的时间都很宝贵。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图财害命,小学老师没教过你?”
  “没有。我们老师就教过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所以——我要我的每一分钟都按照我的意愿度过。”她恶狠狠的说。
  “也包括我的每一分钟吗?”我真想站在大街上对她大呼小叫一番,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你没有权利这么做!可是转念一想,她已经身怀绝症,我还能说什么呢?如果她的时间只剩下半年。
  芳华进了美容院,我坐在星巴克喝咖啡。我想如果很多年前,我有这么好的耐心,愿意平白无故地等她好几个小时,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分开?是谁说的,爱是恒久的忍耐。而那个时候,我们偏偏缺乏耐心?
  星巴克有许多免费杂志,我随手拿过来一本,上面大字标题写着——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我忍不住在心里笑起来,难道年纪大了,就一定懂爱?别逗了!我换了一份财经报纸。
  很久了,没有这样的下午,坐在一个咖啡座里,手里翻一摞财经新闻,什么事情都没有,任凭思绪飞啊飞,飞啊飞,想到哪就是哪。真是享受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怀旧,想到了我的朱芳华时代。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两个小刷子,总是把一大抱书抱在胸前,走到哪儿抱到哪。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图书馆,她和温秀玉为了一个座位在吵架,大概意思好象是温秀玉要朱芳华帮着给占一个座位,交换条件是她帮着朱芳华打开水,可是等温秀玉打完开水搞完后勤来到图书馆,发现朱芳华并没有给她占座位,朱芳华的理由是她来的时候,这里就剩这么一个座位了。她们争吵的声音不很大,但似乎两个人都动了脾气,温秀玉说朱芳华自私,朱芳华赌气说今天不喝开水了。最后,朱芳华站起来,把一大摞书本抱在怀里,气哼哼地说:“不就一个座位吗,让给你好了。”“什么叫让?”温秀玉不依不饶。
  我当时恰巧坐在那个惹是生非的座位旁边,正是青春不解风情的年纪,看两个豆蔻梢头的女孩子为一个图书馆的座位拌嘴,觉得蛮有趣。其实,她们统共只争执了几分钟,问题就解决了。朱芳华抱着书走了,温秀玉坐了下来。这就像是一个预言,我们三个人的预言。从这个预言看,朱芳华是一个习惯放弃的人,而温秀玉则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朱芳华留给我一个翩翩的背影,瘦瘦小小的,多愁善感的;温秀玉在我对面坐下来,没有半点愧疚,她心怀坦荡,翻开笔记本,一张大脸写满“志在必得”的表情。我本能的同情芳华,虽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是她的名字;我很快地收拾书本离开了图书馆,坐在那张温式大脸的对面,听着她翻书本做笔记的声音,我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这是我早年最不喜欢的一种女人类型,但是世事难料,她和我生活的年头要远远长于朱芳华,这说明什么?
  爱是一样充满偶然而又复杂的事物,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