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偷心(2)
只不过,人学会一样本领总是难以藏拙。比如武侠小说里武功高手总是目光炯炯,太阳穴鼓出--直到现在,她百无聊赖点一根烟,一对眼睛宝光闪烁,加上一脸倦极神情,坐不多久,总是有陌生男子上来搭讪。胡至昕笑她"千军万马里取上将首级如入无人之地。"
她只懒懒应一句:"要看该上将帅不帅,有无权,有无钱。"
--但沈鹃最爱的、这么多年忘不了的还是那帮穷而有才情的音乐人。只是年纪渐长,她忽然醒悟才华不能当饭吃,甚至--也不能让他们对自己稍微好一些。男人们的爱情只是锦上添花,功能却还不如一件保暖内衣。而房子、车子--自己提前把爱情功课做完了,人生的其他部分却都还长呢。
现在她能不化妆就不化,反而愈显清秀。
至此,胡至昕与她,才可以长长一个晚上坐在一起,对着一壶茶叙谈良久。早一些时,她们不会是朋友。再晚一些,也不成。
三
至昕到沈鹃编辑部领稿费。
进去看见,诺大编辑部里,编辑们齐齐在吃着泡面。
这么一群打扮得耀眼夺目的,身上至少穿着一个月的薪水的美女集体吃泡面的场面,颇为壮观也十分怪异。
至昕见多不怪,只是,年轻时喝点水也可以上山打老虎。老了呢?
她想恐怕自己真是老了,老是没着没落的乱想。
沈鹃说,至昕你帮我到大山子去采访一个人好不好。
是一个行为艺术家,资料呆会发你邮箱里。这个稿子越快越好,最好今天采,明天给。
至昕做友邦诧异状:"你当我是立等可取?还有,大山子是什么地方,农村?"
沈鹃面无表情,像六亲不认之小人,"4000字,因为是加急件,稿费千字500。"
呵千字500。卫生间三分之一的瓷砖。"没问题。我写。"
两人对视一眼,呵呵大笑。
大山子当然不是农村,只是离胡至昕住处极远。
以前是工厂聚集地,现在被许多小资及艺术家购买了厂房,改造成继三里屯、后海之后的又一时尚据点。
"你大山子了吗?"是2002年末、03年初准艺术家群里最时髦的一句问候语。
在至昕看来,艺术家有两种,一种是卖艺,一种是卖身。今天采访的这位是后者。他的做派、言语--让我来告诉你,小贫乍富的艺术家最可怕,他瞧不起比自己穷的也鄙视比自己富的。至于艺术--谁能告诉我卖身算不算一种艺术?
采访完至昕打开手机,看到有顾俨的短信。
问她在哪里,他来接她吃饭。
至昕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了个电话:"恩,我在大山子呢。挺远的,改天吧?好吧"……他还是要来。从认识到现在,胡至昕发现只要他想做的事,就一定能做成。不管当中经过多少改变,自己有什么异议,或者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对。他不在乎。
真可怕。
可是自己,是不是,有点喜欢,这样的男人呢?
她的心忽然紧一阵慢一阵扑腾了一下。待见了顾俨正经八百的面孔,又骂自己自乱阵脚。真的,他是太镇静了,老让至昕疑心,是不是自己自做多情。也许人家只是有两个闲钱闲功夫,想找个女孩陪着吃吃饭,自己就惊得满心脏都是鸽子扑腾。至于吗?
可是暮色四合里,看着那辆车朝自己缓缓驶来,一张温和的面孔,至昕还是攥紧了拳头。一阵钻心的温柔刺得她眼睛生疼。她说,不许哭。不许哭。
至昕1号编辑部的女上司,李力跑到法国去参加春夏时装发布,顺带玩了个乐不思蜀,老板让胡至昕顶做代理编辑部主任。半个月后,李力载着巴黎店LV小包归来,至昕即刻成她眼中刺梁。胡至昕半数稿子被毙,刚申辩一句,被李力一巴掌拍在会议桌上怒喝:"你什么态度?"
至昕面无表情。
下午,跑去为2号编辑部采访一名海归艺术家,前后聊了7小时,熬了两个通宵写完,面色灰败地挣扎着上班、交稿,然后伏在办公桌上睡得人事不醒。
然该艺术家不喜。找人另写一篇,直接交到男上司处。至昕看一看,跟沈鹃在QQ上刻薄:"我用脚指头都比他写的好。"
上司说考虑考虑用哪一篇。
回到家里,至昕看到主编邮件,漫不经心说稿子还是用别人那篇罢,从结构角度那篇更优……
至昕看了良久。忽然一口气憋得嗓子剧疼。她大哭。
房里很安静,窗户外有几颗星星。
为这个辞职?好象也不值得。好像也太矫情。可是至昕明白这件事对自己至关重要。习惯了,是不是就可以学沈鹃批发出售。麻木了,是不是就可以不闻不问不哭不笑?
"我为我的心。"至昕只怕自己会把心渐渐磨损的极其卑微,渐找不见。
睡着后,至昕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她背着一个沉沉的东西赶路,天很黑,看不清路,忽然有人说:你背上的婴儿已经死了你都不知道?至昕放下背上的东西,果然是个死的婴儿。
经过这一晚,至昕心里某部位变得僵硬。
周末跟沈鹃在"仙踪林"喝茶,胡至昕讲这些给她听,一边讲,一边仍是动了真气,七情上面。沈鹃懒懒一笑:"老胡,你只管看李力笑话,这个女人无智又无识,我猜她今年就会走人;还有,你咬定你的商品是用了心的,那又怎么样,就不是商品?胡至昕,睁大你的单眼皮,你我都是要靠自己讨生活的,说是底层也差不多。工作只是工作,商品就是商品。还有,别叫我朋友,如果我真是你朋友,早一把揪住老男人领子,质问他对你是何居心。"说到后来,终于还是面有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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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偷心(3)
两人谈会儿,笑一会儿,胡至昕总觉沈鹃有些心不在焉。从"仙踪林"出来时,外面刮好大的风,沈鹃说了一句什么,风太大,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结婚拉!"沈鹃大声说,拉起风帽,只留一对眼睛寒星一般。至昕呆立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是谁?怎么没听你说过,什么时候结婚?"
顿一顿,方才悲喜交集地"啊"了一声,"你瞒得好紧。"
"是个再普通不过的设计师,不帅,也没钱。我们已经领证,过两天到海南玩一玩就算。"
沈鹃去过许多地方,欧洲自不必说,连到阿拉斯加看极光的节目都有人替她安排妥当管接管送。这次结婚,却只是去海南一趟就算蜜月旅行,又是那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设计师。
至昕想,可见真是修到了。
沈鹃走到地铁口,风发狂一般地掀起她的风帽,露出她暗白色脸:"别说没告诉你,我到今天也才回过神来。--可我们的毛病是想得太多,想来想去--想得多了就不想结了。可我不想到老还在谈恋爱。"
至昕呆在原地,想,为什么要结婚的人,反而看起来并不快乐。如果不快乐,又为什么要结婚?
这北京的风啊。
四:
上帝啊,赐予我力量吧,我是胡至昕!
每日起床,胡至昕都要搞一些类似巫术的仪式,继而大喝一声,一个"旱地拔葱",才能把懒惰如加菲猫的肉体拔出被窝。
"我不都是为了你?不是你要吃饭,要穿衣服,要住房子?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不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发觉自己又在自言自语,至昕给了自己一个小嘴巴。明摆着人格分裂早期症状。
收了几封邮件,正洗澡,电话响了,至昕囫囵裹一条浴巾,慌得救火般奔将出来,险些还摔了个仰八叉。当然是顾俨。这主儿真有意思,吃个午饭,也要驱车二十几公里跑过来找至昕,待见了面--他又变木头了,只说些生意上的话。至昕恨不得扒开他心脏看看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消遣老娘。
"你要过来?我急着上班……你已经在楼下?"
至昕挂掉电话,头上还滴滴答答落着水珠,在地板上积了薄薄一层水泽。她面露恍惚笑容往外走,不留神绊着电话线差点又摔个跟头。
走到浴室里,站在喷头下面老半天,才发觉自己忘了开水龙头--女人真可怜,男人给个眉眼就找不着北了。至昕笑话自己,可是,她哼着小曲。
是来约至昕周末一起露营,跟上次那帮绿野的爬山队伍一起。
这是2003年的四月,关于SARS的传言已经悄悄来到北京他们的身边。人们略微有些忧心忡忡,但生活秩序并未打破。只是最时尚的活动,渐渐变成野外运动。
周末,露营黄草梁。沈鹃去了海南,发短信说海水甚暖,已可游泳。
晚上吃烧烤大餐,胡至昕负责扇火,烤完一抬头,整个脸一道道黑印儿,像灰头土脸的三毛流浪记。众人大笑。顾俨拿出一张湿纸巾,至昕刚要接过,他却径自伸手擦了过来。至昕一时呆住,脸挣得通红,惊觉出脸红,愈发连脖子都粗了。顾俨却妄自不觉。
待到晚上,他径直拎过至昕睡袋,往自己帐篷一丢--至昕直冒冷汗,"这下不是引狼入室?"--以前也露营过,也与旁的男子搭伴睡过帐篷,都没有这一次让她双脚发软。
胆战之下,硬在外面赖了好久,跟人喝了许多白酒壮胆。到篝火边已经没什么人,带队的人示意要熄灭篝火好睡了,至昕别别扭扭跟顾俨一起钻进帐篷。
叠好毛衣外套,悉悉梭梭钻进睡袋,至昕总觉如芒在背,担心自己睡着会不会打呼,又愁他若来非礼可怎么办,辗转反侧,把新买的睡袋险些磨穿了。正愁肠百结时,忽听到一种怪异声音,似吟似啸,似风吹草丛,似惊雷过阵--老天爷,她这边磨睡袋,那边顾俨早早打起鼾来。胡至昕啼笑皆非,恨不能把他掴醒,跟自己分解分解这算怎么回事。一边想,一边也就睡着了。
是被清晨鸟鸣叫醒的。发觉顾俨睡得燥热,一只手臂挣出睡袋,搭在自己身旁。她侧身细细看他,她很少看到熟睡时的男人,原来眉毛是这样的,原来嘴巴是这样的,原来耳朵是这样的……至昕忽然心里一软。"糟糕,还是中计了。"
百里长堤,决于蚁穴。她听到自己心里接二连三、流星赶月一般飞奔溃败的壁垒,她笑了,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顾俨醒来就看到一对眼睛目不转睛盯着自己。他莫名想起大学时喜欢的一首歌:"乌溜溜的黑眼珠……"他看得出那个女孩的不自然,尴尬,欲言又至。他只是说:"别人都没起床啊,我们上山走走?"
胡至昕对那天的风景都记忆模糊,只记得自己忽然像坏掉的水龙头,滔滔跟他说起自己的过去,李力、海归艺术家,摄影师--她停不下来的说,对方只是默默听,偶尔应答一声。直到至昕感觉已经把自己过去几年如数托出--她嘘出一口气。那就像,那就像把自己托付给一个人。
两人并行走,顾俨有意无意握她的手,至昕躲开。又来,再躲。
顾俨有些失望,面上没有表露。
他哪知道至昕这会儿子心里像过电似,来回想,"恐怕现在快活,日后要用眼泪加倍偿还。"可是,口干舌燥,又哪里顾得了那么多。
又一次他碰到她的手,至昕不再躲闪,两人的手握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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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偷心(4)
至昕挣了一下,觉察他握得很紧,也就放弃,只是一路跟他走了上去。顾俨握住了手,又好象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只是握着不放,口中却仍说些平常的话。到半山调个头,两人就这么又像僵持,又像甜蜜地连着往下走。已经听到扎营地点的人声,这时天光放亮,小鸟醒了吵闹,树枝一颗饱满露珠滴落坠地。至昕轻轻说:"顾俨,你亲亲我。"说完羞得拔腿就走。顾俨拉住她,拉回自己身边,一时并没有动作,只是好整以暇地用手给她理了理头发。然后,轻轻吻了下来。
至昕不知道,胸腔里头这颗心,从此易主。
下
五
十二月的北京很冷,风刮得脸都要裂成两瓣。从上海托运回来的行李到了,搬运工运到我寄居的小窝,仔细点点,一套茶具碎了。还有饮水机的外壳也四分五裂。
以为这次是真的定居了,连饮水机都买了。谁知道还得一五一十地扛回来。我笑自己,总想在无常的活着里寻摸点静定。
手机响了,是胡至昕。只有她还有我上海的电话,而这个号码,过一天,我也就要注销了。--我跟她,倒是真的比较有缘分。
晚上,我先到现代城"阿健火锅",左等右等,老胡是从来不叫人等的女子,我惊奇万分,掏出手机给她电话。刚拨通,便听那边角落里也有人手机响,不由多看一眼,那女人也朝我望--我忽然意识到她就是胡至昕。是"意识",不是认出。我从来不认识这么臃肿憔悴的女人,头发该剪不剪生生在头顶变做一顶鹰翅。看在旁人眼里,只觉油腻不洁。
我迟疑:"老胡?"
忽然心里像有颗刺扎了一下。老天也没放过她。这就是那个活在半山腰云彩眼儿里的胡至昕?28岁还不懂得菜市场怎么走,更不懂哪里的房价最便宜实惠,要不是我连推带拉,恐怕她80岁也不懂买房子。
我离开时她刚跟一个老男人好上,高兴的三句不离老顾,周末打她电话,不是在学做饭就是在煲汤。看她那样,我也有几分羡慕,乖乖去了上海--不过6个月,我固然是灰头土脸地跑回来,怎么老胡也一副--一副失恋相?
至昕说,她跟顾俨分手了。
我"恩"了一声。这有什么奇怪,灵长动物也能看出来至昕喜滋滋望住顾俨时,那位老大眼神心思只往自己身上招呼的德行。自顾自的男人我又不是没见过。天塌下来,先让身边女人顶着。他责任重大,重于泰山,却是死不得的。可惜这些话,说给至昕时,她总含情脉脉地说:"我不为他,我为我的心。什么时候不爱了,我掉头就走,那时他是谁跟我有什么相干。"女人昏了头时总是嘴巴硬的像石头,心呢,嘿,嘿。
一阵厌倦漫上来,我止住自己四处乱奔的头脑,对老胡说:"我在一个论坛里写你跟顾俨的故事,你跟他好上后我就去了上海,后来是怎么回事?"
后来经常吵架。为什么?"他总是加班。又不耐烦我粘住他。"
"那你就不要粘住他啊,给我打电话,我不在北京你还有大把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狗男女叫出来玩,你干啥要天天等一个人回家。"我开始动气,耳朵后面青筋一蹦一蹦的疼。
至昕看见顾俨跟一个女孩吃饭,那女孩干净秀气,像是学生模样。她一阵乱走,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等顾俨回来问,又说是加班。至昕这时已觉心死,不觉声音就带了一点无所谓。"今天是八月十五,你同事都没家人吗?"
顾俨是极为聪明的人,当下老实无辜道:"今天加班是我跟一个北电学生谈公司的宣传片,晚上请她吃了个饭。早早就回来了"
眼前老胡拼命撕着餐巾纸,发狠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当初看他不是忠厚塌实的?男人为什么要了别人的心,又不要了乱扔。"
我呵呵笑得两声,心里却觉此事甚惨。老胡本来是情场上新手上路,遇到这样个偷心老手,才会懂得,许多男人根本不打算对手中捕获猎物负责终老,猎到了,欢呼一声,进行下一场更有刺激、更血脉喷张的狩猎。
他们这对不一个重量级的恋爱选手,终以胡至昕看到他肩膀上两个牙印告终。该先生浑圆肥嫩的双肩上,一边一个,极其对称的印了两个完整的牙齿痕迹。后来我跟老胡在影院看《手机》,看到范冰冰美女在葛优脊背留下"到此一游"痕迹,观众大笑,老胡大哭。
--话说回来,胡至昕看到那对牙齿印,目瞪口呆,不得不问。
该君亦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答:"你我不都是自由身?做些什么,不也很正常?"--我听到这里,险些捏碎了手里的杯子。
老胡倾吐完毕,才想到问我:"沈鹃,你是到北京出差?"
对。我就是沈鹃,我的故事很短。那位上海籍设计师要跟我掰,我只好打回原形,滚回北京。出机场那一瞬真是,真是恍如隔世。
面对老胡文学青年的好奇心,我只得说:"因为他配不上我。他也知道这一点。这就没办法了。男人有吹弹可破的自尊心。"--我有什么损失?我损失了对普通男人的兴趣。我被有才华的男人、有钱有势的男人都伤害过,现在这个黑名单里又加上了不如我的男人。我顿时感觉自己有单身终老的前景。
胡至昕喃喃:"怪不得,一开始也没认出你,你瘦得厉害……"我笑:"失恋老女人,惟一的消遣就是去健身房一跑大半夜,以前吃巨昂贵减肥药都没这么灵。赶明儿咱们一起买健身卡去,不准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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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偷心(5)
那天出来时,天空正下着雪,我跟老胡喝了点酒,有点醺醺的,走起路来一腿高一腿低。我们走了很远的路,后来跌到雪地里,试了几下没爬起来,两人哈哈大笑。天上繁星明净,一闪一闪。
六
顾俨带林朗参加北京新春后第一个慈善晚会。林朗就是他身上两个牙齿印儿的主人,北电研究生。--老实说顾俨算不上花心。他不乱搞,怕爱滋病。
他喜欢追逐的过程,他收藏每一个女孩脸红的瞬间,怦然心动的瞬间,举手投降时的无依无助,他迷恋年轻女孩仰脸看人时的信赖与天真,欲拒还迎时的哀伤与渴望,眼睛里的惊慌失措。他只收集那些干净的,真正的爱情。每一个女孩,他都用情相处,但绝不伤心。分手的,他通常给付一个房子首期,算是两不相欠。胡至昕离开时他也想这样炮制,被她迎面吐了一脸唾沫"你当老子是什么,是,你够大方,连分手礼物都早早备好了,可惜老子瞧不上你这惠而不费的破玩意儿,过两年还不定谁比谁更牛逼呢,老子要你的东西?"
她拉着箱子怒冲冲走了。泪都没掉一滴。顾俨还是头一次见这样的女人,倒惋惜了好久。
鸡尾酒会,捐助失学儿童,义卖……一项项有条不紊进行。林朗忽然瞪大眼:"叶世荣又有新女朋友啦?!"--顺着她眼睛看出去,顾俨第一个看到胡至昕,穿一件黑白格子礼服,瘦了许多,眼睛倒是比以前显得大了。第二眼才看到她身边男子,本市最大钻石王老五,叶世荣,地产界新贵,家产逾亿。"那女孩是谁?以前从来没见过的!"林朗声音里掩不住妒意,大概王老五有了女朋友,但却不是自己,是个漂亮些的女孩都要感觉失落吧。"啊,那女孩穿今年CHANEL最新款,拿的是DIOR在巴黎发布会上新推出的手包,我还没在王府或者国贸见到有卖呢--可惜她长的实在平常。"
老实说,林朗这几话说的都是实情。顾俨听在耳里却说不出的刺耳。
"快,真快。自己竟小看她了。"顾俨想丢在一边不去想,眼睛却忍不住烦恼地老往那边跑。到餐桌拿酒时,顾俨寻个机会跟胡至昕碰在一起,跟她打招呼,至昕抬头,好像想了一想才反应得到:"是你。"转过头介绍:"顾俨,叶世荣。"
叶世荣伸出巨灵掌重重一握,顾俨满腹的草稿却泻了气,讪讪地走到一边,整个晚上,不再言语。
PARTY散了以后,叶世荣跟胡至昕往外走,至昕忽然停住,在人堆儿里就那么蹲了下去,用湿纸巾把他鞋面上的一点蛋糕渍细细擦掉。一半腰倒都露在外面,她全无所觉般。看起来却只觉亲昵,不显失态。到这时,顾俨才觉嘴里像被人整个塞进去一个拳头,动弹不得。这只能是胡至昕,对人好时全不顾别人怎么看,眼睛里只有那个人。他呆呆看着至昕跟别人走了出去,上了别人的车,离他远去。
七
那个PARTY巧遇是我策划的。
至昕跟我去健身,汗出如浆,晚上就不再失眠。可是她睡着睡着会惊醒,哭着叫顾俨的名字。我把她叫醒,她却拒绝承认。
也许吧,还有爱。故此她恨他。要毁灭一切的恨。她真的整天整天的想怎么雇人收拾他,"我只要他一条胳膊,他要我一颗心,我很便宜他了。"
经过这些疯疯癫癫,她好歹沉静了些,我不敢让她看见任何电视电影。凡是谈情说爱的她都会哭。凡是开心的她都会哭,凡是伤心的她都要哭。
我说,老胡,你想要什么?他回头也是你不要的人了。不如我替你报复他。
我当然不能找人要他一条胳膊,我认识叶世荣,他想让我去他的地产公司做公关经理,我只说至昕想去名流聚会上玩玩。衣服是至昕白天拍服装大片从CHANEL店里借的,包是我们杂志拍舒淇从香港DIOR店里调来的新款。
至昕是白天就要打回原形的灰姑娘。
八
叶世荣送至昕回家,停在她家对面,至昕刚要下车,听到他问:"值得吗?"
什么?什么值得?至昕装糊涂,心里却"刷"的明白,被他看穿了。
"为个男人演这出戏,值得吗?"车里没有灯,叶世荣的眼睛微微发亮,看向至昕。至昕想,恐怕是门口低身擦鞋那段,让他一时有点含糊想法。
"天还早,我们到别处转转?"又来了。至昕笑笑,这些花花公子迷起人来,恐怕自己也意识不到是积习所然,入戏太深。至昕却已经不会动心了。原本会疼会跳动会温柔的地方,现在被硬邦邦一块东西代替。
她很快跳下车,回家去了。身后,叶公子的车灯还白花花地一路照着,一直照到自己反身关门。
走廊灯5秒即熄灭。至昕靠在黑漆漆门上,问自己:值得吗?高兴吗?痛快吗?--当看到顾俨站在人群里微微失望的神色,她几乎站不起身。反复想的,是最开始欲拒还迎时,到最后欲断难断时,她都来回问自己:你有什么好损失?--另一个至昕呜咽道:"我只怕我的心从此再不完整"……总有人窃取别人爱情滋养他干枯心脏。他们施施然闯到别人心里,予取予求,要来便来要走就走。到最后弄砸了,还可以躲到自己貌似慷慨的手段中,用钱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来保护自己。
至昕不受控制想起顾俨坐在自己家沙发上,看自己忙里忙外像个笨蛋小妻子,他忽然满脸满眼都是明亮的笑。至昕眼泪受惊一般地涌。她上楼的步子太轻,声控灯寂静地熄灭着。她在黑暗中穿行。
九
苏珊邀请至昕参加她的画展开幕酒会--此苏珊即前面提过的海归艺术家,在北京策划了一场女性主题画展,颇有些借助于至昕,来拉拢些媒体朋友。至昕也没料到,自己与她一见面,竟然谈笑风生,言谈甚欢--终于批发了,她感叹。
没有哪些人值得老死不往来,只要相互有价值,便可你好我好大家好。
开幕当天,至昕在办公室忙到6点种才想起还有约会,抓起包就走,到了才觉自己穿着上班穿惯的烟灰色半透明套头衫,牛仔裤。幸亏不间断锻炼,身材说得过去,这样穿也算是风格了。
苏珊穿得花色斑斓,美洲大蝴蝶般扑上来拥抱她,只差热情到一口咬在至昕脖子上。又介绍一众客人给她认识,交出去一堆名片,换回来一堆名片。
微笑一圈,她端杯水,静静浏览墙上作品。
人群忽然有轻微骚动,至昕侧头,看见一名眉目俏丽女子谈笑风生,一路给人做向导介绍墙壁上画,身边有人窃窃:"美女画家果然名不虚传。"
"谁?"至昕职业病上来,立刻从尖刻旁观者变为嗅觉灵敏狗仔队。
"20岁的美女画家,人比画美,手腕更强。"
恩,又是个卖身的艺术家了。但这世界够大,各有各路,如今的胡至昕不觉有什么不好。
她细细看了美女几眼,判断一两年内她将红极一时,成为时尚杂志宠儿风光无限也有可能,但,也仅此而已。
而已。
胡至昕又笑自己老朽,或许别人并不要流芳百世,而只想借一时的红,一时的风,上一上青云罢了。
她略向后站站,给那帮喧哗人群让出走道。
这个时候,她看见顾俨。
走在美女画家身边,眉眼里有些殷勤,或许外人看不出什么,至昕却一看而知他们正处在:他追求她,她有些接受,却不欲为外人知道。于是两人之间尽是暧昧与尴尬。
顾俨以前穿得很是正统,这次许是为了讨20岁女子欢心,衬衫颜色十分花俏,款式又肉紧,箍在肚子上动弹不得。越显得面色老颓,大势已去。
呀。
至昕第一反应是躲到暗处,祈祷不要让他看见自己。又觉得羞愧:自己竟曾喜欢这样男人,还为他演出一场大戏白白娱乐众人。脑子再转一圈,才感到悲哀。
她同情他。这么大年纪,像个过气歌星,在不属于自己的舞台上费力演出,变成丑角而不自知。
尤其男人,到一定年龄,若仍不能凭气质与内在的凝定取胜,这辈子也活该他现眼丢人。
至昕静静离开会场。
那天,我和至昕在最贵的日本料理吃了一顿晚餐,至昕付单,说庆祝自己虎口脱险,我不懂她什么意思,我当然没想到事隔半年她还在耿耿于怀直到重逢将她开脱;那天,我们喝光了一大瓶清酒,走出料理店时都有些醺醺,至昕口齿不清地说"我住在自己买的房子里,脚下每一块瓷砖每一块地板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赚回来的,我真骄傲,我不怕小偷,也不要赐予。沈鹃,我的心又回来了。"
--我们都曾被小偷光顾,偷去身边财产或胸中心脏,一度令我们重创倒地,扑跌不起。风水轮流转,只要你抱紧自己再站起来,很快能看到当初令我们受伤的人他亦会有报应,而且,来得极快。
我们踉跄而行,唱着歌不管路人眼光,风打在脸上,像情人手指轻轻抚摸。
PART 4 第二次恋爱已经过于苍老
在烈日与暴风雨下
导语
我们急吼吼要得到一件事物时不过是跟自己当即的欲望做斗争,那件东西是什么,买到以后该怎么用,其实都不重要。就像爱书的人最钟爱的其实是那个买书的过程,电影青年喜滋滋的是买碟的过程,猎艳高手追到一个女人后就进行下一场狩猎--那么我买一对4000块的鞋子而又不穿,又比他们更加罪大恶极吗?
若不是我爱过又把你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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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李小路(1)
一 李小路
1 晚上
27岁那年,我好像特别疲倦。一大早上班,好几次在出租车的后座上睡过去。中午吃着饭困意就上来了,要赶紧连冲两杯咖啡才能盯完整个下午。
可气的是咖啡灌了一肚子,晚上倒发挥作用,躺在床上翻煎饼一样来回煎。
如果你也曾失眠,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长久到好像要一生一世下去,然后上线,发现MSN上,BBS里,睡不着的人大把大把,你才发现睡不着而看到别人也睡不着,是多么值得欣慰。
睡不着的晚上,先是听觉神经炼得发达,分辨出九里之外一只老鼠飞速跑过,楼底下,那个发神经的老头又拿棍子拍打着电线杆"笃、笃、笃"地经过,偶尔会有醉汉,在无人的街头嘶吼着无来由的悲愤,再最后,一辆车不知为何凄厉地响起警报,却仿佛所有人商量好了要妥协一状罪行般不予理会,但是最后,连它也安静了。
几点了?这时绝对不能看表,被失眠拉锯满是缺口的神经一定会崩溃。这时也不用再假装睡觉,眼睛到处看,卧室门的玻璃上有一股若有若无的白气,仔细盯一眼还微微变幻。失眠久了,我知道那是天亮之前的预兆,不是天光,不是白雾,只是诡异莫名,引诱失眠人的心魔于此时破窍而出,狂性大发。
到底几点了?我最后的意志就是控制着不去看表,不过也没安静多久,什么人在街道上小手小脚地走动,然后,出早点摊的小贩两口"叮叮光光"推着车经过、上早自习的学生"嗒嗒嗒"无精打采的脚步、遛狗的人气喘吁吁被狗遛着,还有,那个奇怪的老头又一路打着电线杆"笃、笃、笃"地走过来,隔壁的人为什么大清早就去洗澡,水花"哗啦啦"打着地面瓷砖,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我恼怒地睁开眼,窗外,已是天色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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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李小路(2)
……
当中或许能眯上几个小时,或许幸运地,这个晚上不失眠,不过,正常的睡眠渐渐像彩票,要撞中,才能好彩。
我的夜晚就是这个样子。
2 白天
办公室永远是一派兵荒马乱,任何时候广告客户都在放火,广告部都在尖叫,编辑部都忙着救火,文件在低空飞行,电话铃尖声嘶叫,间或和女同事交换一下本周服装流行趋势,跟男同事过招若干色情段子--哦对了,在编辑部没有做淑女的可能性,无论多高段位的段子,你都得接住,见招拆招--就像老板抱怨我们去发布会穿得不够耀眼,那么下一次,你要考虑低胸晚装一样,性别在此没有意义,只有专业态度。
下午有发布会的时候,除了脸上糊一层彩色面具外,出门会挑件裙子穿,下面罗罗嗦嗦穿一套紧身裤袜、长靴,麻烦的要死,可你敢不化妆穿休闲装去上班?被老板瞪一眼,半个月薪水就没了。
真不知时尚编辑有什么好羡慕的。还总有人希望我引荐入行--在我看来,她们做的那些行业才值得羡慕:会计,天,越老越吃香,等她年老色衰胸部下垂再也撑不起晚礼服的时候会发现会计这种技术活是多么牢靠;还有,做电视的--我不知道她干嘛要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仅仅因为这个火坑看起来比较光鲜时髦?
所有的发布会都会在一个暖气过度的房间里举行,灯光半熄半明地亮着,人们半推半就地坐在一起,靠着舒服的椅子,我的眼皮舒舒服服地找到了彼此,互诉衷肠,表示爱慕……我在一个个发布会的现场里睡着,到散场的时候被吵醒,自动离席,排队拿车马费资料袋或者空手而归……因为我做文化,恩,时尚杂志里的文化像妓院里弹琴的,人人都知道到妓院是干嘛的,可是又不能没这么个弹琴的,这是VOGUE的主编说的。作为一名在时尚杂志里做文化的、众所周知的帮闲身份,我参加的发布会都是除了大牌子的化妆品和大牌子的服装奢侈品之外,一些乱七八糟的活动,比如某名女人又出了本书,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名女人除去化妆去Party根本没时间写书,所有人都知道她是用枪手--呃,她毕竟没有伪造美国常青藤大学的博士证书对不对。
在这些乱七八糟的场合,只要你不是存心艳惊四座或什么,不坐在灯光最亮的第一排时时举手提问,躲在后面的泯然大众里,就算你鼾声如雷都没人注意。只有在这些昏暗的乱糟糟的场合,我才能顶着化过妆的一张脸安然入睡,一个梦也没有,就到了灯亮人散……
我27岁时白天就是这个样子。
3 我的样子
有天下午,在最后一排正睡着,眼前闪过一道白光。第一反应是已经开始狂拍明星拉?睁眼见前面一排,一个小个子男人回转身半跪在椅子上,笑眯眯举相机对准我,意犹未尽还想再拍几张的样子,我愤怒地瞪回去,企图用眼神让他的镜头片片破碎。我又不是伊莎贝拉·阿佳妮,小个子只是收起相机,却仍很有乐趣地看着我,右手在口袋里摸摸索索--摸出来张名片:小武影象工作室。
你一定遇到过一种人,从小走路摔交长大还是走路摔交,小时候鞋带搭拉地上长大了鞋带还是搭拉地上。他们脸上老有股小心谨慎的神气,潜意识里在预防自己不要又有哪里不对劲。可是易碎东西到他手上一定会落地上摔碎、椅子好好的他坐上去一定会压垮,玻璃门伫立千年他一定会硬碰硬用头去撞,还包括结帐时大伙乱成一团,他一定是奋勇得手回家被老婆骂"又是你买单"的那个,也一定不是最风光最大哥样的那个。小武就很像这一国的。
小武戴黑边眼镜,背个破军挎,头发很长,笑容有点像张乐平漫画里的三毛。
如果你经常跑发布会,就能看到相同的一群摄影师--请让我提醒你,摄影师与摄影师并不相同,有一张照片2千也有一张3百,还有一些是跑现场的摄影师,拍一场下来,运气好、明星多的时候能卖掉十几张照片挣几百块,如果没有明星、也就说杂志对照片没有需要时,也就混一顿午饭。
我慢吞吞还他一张名片。这圈子就是这么势力,没名气的摄影师追着大牌杂志,大牌杂志追着更大牌的摄影师;小明星追着杂志,杂志追着大明星--有时我怀疑整个秀场不过是一个小狗追着自己尾巴逗着玩的过程。不过规则定下来,不玩就更加自讨没趣。
"李小路?"他拿着我名片,念一遍我名字笑了"某个女明星?"看我眼神不善,又讪讪地补一句:"挺别致的。"如果告诉他我真名叫李娟他不要笑疯了。我移开视线,表示谈话结束。
散场的时候大家排队领取资料袋,心照不宣,那里面应该有200-300块的车马费,刚入行时,我简直不知道拿这个红包怎么办,想一想都令人面红耳赤:现场不敢动,办公室更不合适,出租车上好像也很匪夷所思,实在忍不住了会躲到洗手间里看看,是200呢还是300,或者索性没有!经常也会遇到没有的时候,后来,我越来越理直气壮地当场打开,如果没有红包是一定要问清楚的--好多次,问了就有,不问就没有。更坚定了我成为泼妇的决心。
我睇一眼后边的小武,他拿到的是冰清玉洁的透明资料袋,很明显没有红包。他愣怔一下打算走开。我拍他肩膀:喂,他们忘记装车马费。他转身,笑容里有些尴尬:"联络表上写的是编辑的名字,我又没有杂志社名片。"这么一阻,后边已经有人望过来--看什么看,我可不会因为被人看就"嘤咛"一声昏过去,我大声:"你们不给摄影师车马费的?"穿旗袍的小姐不知所措,如企鹅般"刷"地摆头望向旁边一壮汉,那人比我高出一个肩膀,倨傲地俯瞰下来,脸上满满都是对提到钱的不屑与厌恶:"什么车马费?"废话。"他拍的图片会分别发在两到三家媒体上,你们竟然没有车马费?我可以问问负责人这是什么规矩吗?"我仰着头,恶狠狠地答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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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李小路(3)
高个子有点吃不准,给小姐丢了个厌恶的眼风:"给她。赶紧给她。"
"不是我,是摄影师,看清楚好不好。"我用力把小武推到风口浪尖,自己沾沾自喜地扬长而去。
易怒,泼辣,强悍(我敢肯定我的荷尔蒙比小武的还多些),为一些琐碎利益拼个刺刀见红,这就是27岁时,我的样子。
4 小武
出门时发现下雨了,砸到脸上有点疼的意思。许多淑女躲回大厅,打电话叫车。我看看鞋,看看衣服,好象没有什么好损失。--我有什么好损失?恋爱以前,我动辄说自己烂命一条,这么天不收地不收的竟然也遇到克星,被杨祖容看着眼睛说一句"你不是烂命,"妈的温柔的要死,一下就真以为自己不是烂命。而恋爱之后……爱过之后,我越来越习惯说"我有什么好损失?"、或、"那又怎样?"
我们彼此深爱,只是他还没准备好跟我结婚;老板很喜欢我,但是今年加薪名额里没有我;我老婆很好,只是根本不了解我;我不是故意伤害他……等等等等,世上每个人都有两难境地,无穷借口与金刚理由,我统统只反问回去:"那又怎样?"而人们倾诉衷肠,不过想找个回音壁听听,得些心理安慰,被我这么冷冰冰地反问回去,心里一凉,渐渐我落了更多的冷漠名声,没人再向我倾吐心事。
渐渐我没有什么朋友。
叶田说我,以前不过是随性任意,现在却变得冷酷。我瞪她,也只剩这一个老朋友,4年前认识,见过我眼神清澈神情温和的样子,也见着我现在这副泼皮相。
我大步走到雨地里,想走到那边大街上去拦车,头上忽然暗了一下,是小武。他脱下他的外套罩到我头上给我蔽雨。时至今日,男人的作用虽然已经退化萎缩,但有,总比没有强。我叹口气。
如果这时我能娇呼一声跌倒,他高举的双手就可就势放下拥我入怀,至少不会像现在那么傻,而且,说不定我们可以开始点什么。可是?我瞥他一眼,这家伙的肩膀还未必有我强壮,跌倒时不定谁扶谁呢。省省吧,李小路。心里的那个声音及时响起--简直像一部二流电影的三流配音一样准时。
我并不想变得冷酷。可是叶田是天上来的人,她20岁认识现在老公,26岁结婚,她从小到大最挫折不过是考北大被调剂到北师大--被她一说说八年。她知道什么人间疾苦?
如果你忽然发现,这个世界,只有你自己,从头到尾,从生到死,灵魂或物质全靠你一人来搭救自己--难道我们可以选择?可以选择的,就不叫做命运。
小武的命运呢?为什么要安排这个跟我差不多高的男人,在我耳边讲着他最喜欢的乐队是U2和酷玩,在这样下着雨的天气。
认识了以后,经常会在发布会见到小武,他总是兴冲冲背着破书包,穿着大一码的对襟装,从这个会场冲到那个会场。我是小编辑,他是小摄影师,有时我顺他一段路,有时他搭我一段车,有时我请他吃个羊肉串有时他请我吃个大碗面,他不出名,我没有钱。想到这里我忽然愤怒:难道我跟他才是一国的?
难道我直到60岁都要弯着腰,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眯着老花眼分辨迎面来的是一块二的夏利还是一块六的富康,难道到胸部下垂以后也得穿着晚装脸上一层粉给老板当流动广告牌,难道我永远都要做明星化妆时半蹲半跪在旁边采访的小编辑?--可是这一切难道不是我自己选的?不是我自己从一个国企跑出来,跑几千里跑到北京,选了一个没有养老金、竞争激烈、胸部下垂以后就自动消失的行当,不是我自己拒绝了成为会计、律师、老总秘书的种种可能性,选了现在的职业?我有什么可抱怨的?
没有。
没有。
小武透过牛肉面的味道,看我一眼,"小路为什么你总是这么焦虑?"
"请问三流摄影师为什么你总是这么高兴?有什么可高兴的,你讲给我听听。"我对他从来就不客气,难道他,一个跑现场的摄影师不是三流的?难道他27、8还在跑现场,没有杂志请他拍封面、服装大片、明星、人物--显然还没有杂志认为他有这个能力--他怎么高兴得起来?我一脸严肃地瞪着他。
"我喜欢摄影,我在做我喜欢的事情。"
"难道你30、40岁还能一天跑两个现场,拍是人都能拍的片子?你不想干些有分量的,只有你能干得了的活?"我谆谆诱导--务必要把他变得跟我一样焦虑和不开心才满意。
"谁说我30岁还会跑现场,我们有更大的事情要做!"
"那你首先要给自己一个定位,小武,你不能再每天跑现场拍烂留念照,你得提高价钱,至少要300块钱一张片子,--但我希望你能提到500,你的水准值这个价钱。高的价钱能维持你的水准,重要的是它把你从小摄影师里坚决地划分出来!最重要,你得跟编辑摆谱,你得有性格,别让狗屁不懂的三流编辑随便摆布你--听他们的,只会拍的狗屁不是,你放心,他们一定把所有责任都推你头上,跟三流编辑拍片,你一定要让他们知道片场谁是老大。小武,你不能老这么笑眯眯的无所谓,做个烂好人。"我看着对面这个吃牛肉面的,眼睛圆圆充满好奇的小个子男人,被自己要打造一个金牌摄影师的愿望打动的焦躁不安,"你穿对襟装,很好,你还需要更多的符号特征,比如,抽雪茄、任何时候戴帽子--啊对了!你可以考虑每次都牵一条狗进摄影棚,很快它会让你出名!"
小武的眼睛更溜园了,他以为我拿他开心,可是看我脸上颜色又实在不像。"不开玩笑,你以为王家卫为什么24小时戴副墨镜!你以为一张封面卖2万块钱那个摄影师比你多什么?技巧?狗屁,他就是逮谁骂谁,时尚圈就是一个犯贱过程,你强硬,别人就软弱。"
小武手机响了。仿佛为我们的谈话做为典型案例,我听他说着:"周三王力宏唱片发布会?在哪儿,"我伸脚在桌子底下踹他,用眼神尖叫:"不许去,不许去。"他捂住电话,跟我说:"是叶田。"叶田是《娱乐周刊》的编辑,我仍发疯般用力摇头,"不许去,不许去。"他只好抱歉地说:"周三我有事,恩,对不起,下次吧,好的。白白。"
这个人,总是充满内疚,总是想让别人满意、欢喜--因为我离他近,所以他首先想让我,这个看起来狂燥不安的疯子满意起来。他无辜地把手机放到桌上,眼睛里开始有了忧愁。
"小路,你说的都对,可是要慢慢来啊,一下都推了,我靠什么吃饭?"
"您多大了?20?还有大把时间让您慢慢来?对,我的建议的惟一问题就是,它可能会让你饿肚子,会让你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活干、没有编辑跟你约稿、甚至从此没有编辑跟你约稿--你靠什么吃饭,你靠你的水准不比那些大师差,你靠你对人性的理解,如果你连这段时间都撑不住熬不住,不如早点滚回老家。"
我忽然一下子闭嘴,我又想起来杨祖容说我的话来:"李小路,你就是控制欲太强,你想控制身边的任何人任何事,你让我紧张。"我攥紧了手指,等我清醒时,我在小武的怀里,他用力抱住我,小声而焦急地叫我:小路,你怎么了,小路,是我。旁边吃面吃到一头汗的男人们仰长了脖子看戏。
我冷冷看着他。他说我忽然用力撞墙,头颅在水泥墙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我冷漠地看着他,觉得很疲惫。
"现在你知道,其实我有间歇性癫狂。其实我根本都不正常,所以你离我远点。"我打掉他不自觉还抱在我肩膀上的双手,走出去,打一辆车,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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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Alice
二 Alice
杨祖容从客厅走进来,皱眉看看我和电脑:还在写你那些小说?
对,这是另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我叫Alice,29岁。我知道我们曾分手,现在我们又在一起。当中有段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试图追回这段回忆。
回忆只到我们分手为止,仿佛沉入一段黑暗的河流,再有光亮时,我已经住在我的新家,衣橱里都是我们俩的衣服,我去了一个新的编辑部,头衔换成了编辑部主任--这一切都像初中时候黑板上的数学方程式,我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那个"X"是怎么代入的。
好像一个从沉睡中猛然醒来的人,我发现自己的生活非常陌生,但又习惯适应。
我适应我的衣橱里挂满了香奈儿和Prada,不知道曾经我那么多旧而温柔的灰蓝调的衣服到哪里去了;我适应晚上临睡的时候虔诚如宗教般选择第二天要穿的衣服,而不是读一段吴尔夫;我找不到我的俄罗斯白银时代的诗集到哪里去了,但我翻出至少3个以上美容院的美容卡;我习惯了每周一游泳、每周三健身,每周末在家做瑜珈;我查了自己的工资卡,竟然比以前每月多入4000千!这让我喜到发疯;我又查了查自己的银行帐单,原来那么多昂贵的衣服都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这又让我惊吓到发狂!
这就是说,我的体内同时存在两个女人,她们相互之间缺乏沟通。每个出现的时候就会惊吓到另一个。
如果记忆不想留住的,一定有它的道理。但我还是--我还是试图寻回那一部分,哪怕它糟糕透顶。
那么就从27岁,我记得,我在每个发布会现场睡着的狼狈和悲伤,我记得我失眠,我记得我万事万物都失去兴趣。然后我想,应该会有一个男人出现。于是小武出现;我想,他或许是我的同行,于是小武成为摄影师。我每天写一段,有的线索里,我发现自己患了狂燥抑郁症;有的素材里,我发现自己既强悍又脆弱,既冷漠又焦渴。我看着这些陌生凌乱的素材,每一个都不相同,但是,我知道它们是各种真实的可能性:我只是想回溯,像寻着一条不存在的河流,寻找不存在的记忆。
在Alice的世界里,没有叶田。这是最让我奇怪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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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Ferregamo
三 Ferregamo
叶田打电话约我去逛街,她们不用坐班。我看看灰色办公室,悄悄翘班走人。想不到这一年的霉运还没走完,叶田见到我时,我傻傻地站在地铁出口处,跟她说:钱包丢了。
"请你吃冰淇淋好不好?"她哄我。
"不好。我想买东西。"我心情坏起来时,就只想买上次我见到那个Ferregamo的银灰色小羊皮高跟鞋。
叶田看看我脸色,小心翼翼地:"就算钱包没丢,你的现金也不够的呀,我请你吃小火锅好不好?"
"不好,我可以刷卡,但是连卡一起丢了。"我固执地发着脾气,又哭不出来,格外暴躁。
叶田在做《娱乐周刊》之前也是时尚杂志中的同人,她英语八级行事果断潇洒,只因为不满老板要求他们冬天不能穿秋裤而辞职。"老板说,冬天也要照顾到自己的形象,因为你们的形象就是杂志的形象,那我老年得关节炎有个狗屁形象了?老子立刻就不干了。"
她从此不再去时尚杂志,一口咬定时尚职业是个阴谋。
叶田是射手座,比我更有控制欲,这会儿她断然否决了我今天买任何东西的想法,因为穷人丢了一笔钱,肯定会花更大一笔钱来平衡自己。她喋喋不休地对着我喊:"你已经是一头业主了,你没有资格再买一百元钱以上的东西了!"
我们吃了个小火锅,一起坐地铁回家。我比她早下一站,站在人群里,我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啊,我的脚比我更知道,它带着我坐了回程地铁,我知道我今天是必须要买些东西了。
挎包里还有几张散钱,是我留着应急的。顾不了那么多,我口干舌燥火烧眉毛地跑进国贸,几张散钱只够去晨曦百货买件内衣,可是我只站在Ferregamo的店门外,头顶着冰凉的玻璃做出一个祈祷的姿势。我几乎要绝望地给叶田打电话,接受她的讽刺,卑微地让她回来给我送钱了,这时我看见旁边的店里有个背破书包的人出来,头发长长的,笑容很像张乐平画的三毛--我一把揪住小武,像麻风病人抓住耶稣,毫不犹豫地说:借给我钱,我要买东西。
小武刚开始以为有人抢劫面露惊恐之色,发现是我后又眼睛一亮,没等他寒暄天气说近来怎么样等等,我又毫不留情地重复一遍:我要借钱,快点。
他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拿出一个信封:他一定是刚刚在旁边拍了一个新店开张,里面装了500块钱。不,不够的,我一定要今天把那只Ferregamo的银灰色软羊皮的高跟鞋买回去,那双鞋要4000多,我被自己吓住,却仍然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温柔地说:不够!我要买Ferregamo的鞋,你知道吗,他们家的鞋子是他们的主打产品,摸上去软软的,穿上去还会飞。
我知道自己表情很可怕。
小武还是没有迟疑,把钱包拿出来,点点所有的现金:1200,他抬头无声询问:够不够?
我大声:不够的!那双鞋要4000块啊。
他明显吃了一惊,迅速转过身走开了,我站在无边无垠的人群里,感到心里的欲望难以忍受。小武迅速又回来了,手里是刚刚取出来的一叠钱,他全部给我,然后才跟我说今天的第一句话:买完鞋子,我能陪你到旁边坐坐吗?你脸色很坏。
我顾不得答应,飞也似地跑过去买那双鞋去了,后来这双鞋因为跟太高鞋底太薄,只适合在有地毯的高贵场所出现,而不适合我一双铁脚走遍天下的职业要求,被我放在书桌上瞻仰了三个月后……就忘记了。
我们急吼吼要得到一件事物时不过是跟自己当即的欲望做斗争,那件东西是什么,买到以后该怎么用,其实都不重要。就像爱书的人最钟爱的其实是那个买书的过程,电影青年喜滋滋的是买碟的过程,猎艳高手追到一个女人后就进行下一场狩猎--那么我买一对4000块的鞋子而又不穿,又比他们更加罪大恶极吗?
但至少那会儿我平静了。一平静下来,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在打摆子般微微发抖,我摸摸额头,在发烧。
小武要送我回家,我恶狠狠地说:我不要你管,我不回家,回家也是成夜睡不着,我死也要死在人堆儿里,你别管我。
我紧紧抱着新买的鞋子,身子缩成一团坐在石头台阶上,一边瑟瑟发抖一边胡言乱语,浑身的皮肤都像烧焦的土地,冷风吹过像刀锋割过一样疼。我最后一点意识是小武蹲下来说:我送你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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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向上,向上,再向上
四 向上,向上,再向上
我在27岁的故事里没少发牢骚,想不到过了两年,我的牢骚虽然升级,但终究还是恁地多。比如,团队里新人老人不合,要我来摆平;比如,我手下的一个帅哥恃着自己美色无敌频频直接与我女老板沟通……我更渐渐摸清楚,在新的编辑部里,我的女老板是个老好人,她挖我过来,是希望我跟她像前锋中场一样联手,我做恶人,她唱白脸,我们把这个小而险恶的江湖捍卫到底。
弄清楚这一点,我觉得脊背凉飕飕的。
但既然李小路已经上了贼船,我只能同她硬撑到底。我每天在办公室做到脊背断开,晚上十一点钟关灯、关咖啡机、关空调,关门,穿过北京城的夜晚回家。很早以前,有个诗人说,这个城市是蓝色的,他穿过弥漫淡蓝大雾的北京,去走向自己成为数盲或老大哥的命运。
我生活的年代没有诗人,没有诗歌。但是,允许我试着描述,当某日夜雨刚住,地上湿辘辘如走在镜子小径,通往另一个幽浮花园;或者,深夜出写字楼,漫天大雪下的正紧,路灯下看的真切,亿万个碎片从无垠处掉落,仿佛天空裂开,落向无垠……
我的新家在四环之外,楼外壁刷了橘红、橙黄的明亮颜色,还有一家"青鸟健身"分号开在这里,周围买房时是空地的地方,正在兴建另一个高尚小区,白天看来是一派"向上,向上,再向上"的意气风发。住在这里的人都很安静,指甲缝里绝无灰尘,通晓领带的33种系法,通晓文明社会一切的礼仪及冷淡。
晚上回家,走在刷成一片银白亮色的走廊或电梯里,总感觉是走向一个未来世界。但我曾一连几夜听对面的楼上有人放陈升的"魔鬼的情诗"那张唱片,经过几层墙壁、几层静夜,听起来竟然分外动人。
这样一个有情调的小区需要我每月还贷款2000元,交通电话水电杂费吃饭要用掉3000,还有一笔让我自己也不敢正视的衣服开销,看起来,过去的两年里我不但没有存下钱,未来的10年里我也不会存下来钱。
每次想到这里就很恐惧,为了对抗恐惧,我只能买更多的衣服,更鲜艳的颜色:粉红、亮黄、橘红、橙黄、翠绿,一排排在身上披挂出去,每天都像孔雀开屏。杨祖容说这样像某人的网络签名:我羞愧,因为我酗酒;我酗酒,因为我羞愧。
我一羞愧,就要买更多衣服。
他现在每个周末过来,一起吃晚饭,睡觉,客厅麻白色沙发上被他坐出一个坑来,他来了就坐那里看电视、看笔记本电脑、打游戏,玩。
他又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要替我关掉电脑:"明天给你买个液晶的再写,今天不写了,好不好。"他哄我。
我摇头,"不好。"
"那你的故事里有我吗?"他坐到床边,很有兴趣地看着我的电脑。我索性拿个本子哗地挡住,蛮横地推他:"你在我身边了,我还写你干嘛?"
"那谁不在你身边了?"他饶我。我对他这套老男人的城府开始觉得腻歪。
当然,我习惯周末有个固定的男人来跟我一起过夜,一起出去吃饭,我出差他接送飞机,情人节他送束花来应景。还有什么?我对男人并没有更多幻想。
但为什么,我总觉得应该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我们的感情生活不应该是这样……具体如何,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出来。
所以我又回到电脑前,写我的故事。
五 小武
冬至那天我在医院打点滴,小武送我回家时,整个楼道里都是剁饺子馅的声音。我虚弱地牵住小武的衣角,每抬一步都不情不愿。我不想独自回到家里,永远没有人,永远的夜里三点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可以这样寂寞,有时会打开手机,把里面上百个电话翻一遍,有时深夜会翻出电话本,从头到尾,上千个电话,心里也知道,没有一个人可以在这个时候打。加谬说,当我想自杀时发现没有一个电话可以打,我知道我没有朋友了。有次急了打到家里,那边正在搓麻将,妈喜气洋洋地问春节几号回去。她急着回到牌桌,我默然。这是我的选择,我本来也可以在那一桌人当中,热气腾腾地活着;或者约几个酒朋歌友,去喝个烂醉唱个通宵,可是我怕天亮时大家憔悴的嘴脸在散场时突然显出,仿佛每一根愁苦皱纹都在叫喊:我不回家。
我们把自己连根拔起,却无法找到落脚之地。旧的家园已失去,新的硬壳尚未生成。身上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原有准则都在剥落都在疼痛,满地碎片。
脚下一虚,我依到墙上靠一会儿,小武回过头问"你没事吧,我们休息一下?"楼道里灯黑了,外面淡淡的天光透进来,有一种什么都抓不住的感觉。他的面容全都隐没在暗处,只有一对眼睛亮着,像两盏小小的炉火苗。这一幕好生熟悉,我隐隐觉得头疼,他迟疑了一下,没有动,没有进一步也没有退半步,我觉得头疼欲裂,杨祖容的脸忽然显现,像蜡烛在昏暗的房间点亮,就是这样的冬天,送我回家到这里,他忽然停住脚步,眼睛在黑暗里像动物般发光,然后他推我到墙上,吻我。
有人从电梯出来,一跺脚,灯光大亮,剩下两个人相对,惊疑不定,我手里还揪着他棉袄角。我叹口气。我总是喜欢那些霸道的、有侵略性的,心里有大块黑暗区域的男人,如果小武这时候吻我,我会爱上他;他没有,我知道我们从此只是兄弟。
六 没时间
在27岁时,我活得像一个狼狈不堪的刺猬,外表扎手,内心却随时可以轰然破碎。叶田说,那是因为还没有完全接受自己的命运。
我的命运在我成为Alice之后渐渐向我展现。我去华尔街学英语,听听力听的耳朵都要聋了;我办一张10万块的长安俱乐部的年卡,没事就去游泳、健身什么的;我坐飞机只坐头等舱;我积极参加城中名女人、名男人举办的各种Party,整晚端杯酸溜溜的红酒端得手腕子都要掉了,也不放过一个跟人寒暄的机会;我买最热门的畅销书,随时准备10个以上社交话题让人觉得我可爱有趣,不乏天真。在我身上再也找不到那个外冷内热,易碎易怒的史前动物李小路,天,她那么难伺候,若生在古代还可以对着白海棠念诗,可是谁喜欢去伺候一个额头上注明要"小心谨慎,轻拿轻放"的女人?有天在镜子里发现,我的笑容越来越像我的顶头上司Tina刘时,我忽然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冷战--她笑的时候嘴巴咧到耳根,她模仿朱丽亚·罗伯茨,我模仿她--职场上的仿生学永远是你去模仿地位比你高,权力比你大的那个家伙。
我有了很多朋友,他们又为我带来更多朋友,有时我真觉得,你走进一个Party,每个人都跟你微笑拥抱的感觉真好,同时我知道这并不比我是名小编时混的那批朋友更好--转过身,同样的寂寞,同样的凄清,每个人不过是他自己。但是,谁要转过身?我们7点钟下班,8点钟碰头,凌晨仍在跳舞喝酒,生活对我们来说,像一个大Party,有人来,有人去,但是,永不结束。
永不结束,不散场,不再见,不寂寞。
我们几乎没有睡觉的时间,我们要去最新开的餐厅吃饭,要去最热门的俱乐部,最好的咖啡馆,你不能不知道这些,否则你就OUT了而这比死更可怕;没时间,我们有那么多潮流要赶,那么多工作要做,要维护人脉,每个月给你的10位亲密朋友打一次电话约一次吃饭,每三个月给你的20名较为亲密朋友打一次电话,我只是没时间再去想爱不爱的问题,杨祖容留下来,或是分手,我都不再有感觉,可是为什么我还在深夜,在卸掉妆,一脸疲倦的此刻,写我成为Alice之前,那个不合适宜到一碰就碎的李小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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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爱
那就像时至今日,我未进化彻底的那一条阑尾。
七 爱
27岁时,我住在西二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一栋老楼里,这是一个庞大的小区,一共有8、9栋建筑,每个建筑都是庞然大物,清晨和黄昏,楼道里总是有满满的人声,我曾经很讨厌那种嘈杂,但当我住到一个全是白领的高尚小区后,当我清晨和深夜总像走在寂静原始森林,走向未来世界的幻像一再出现时,我又开始深深怀念那片喧嚣的人声,它们每天齐心合力嚷嚷着写着一本在人间的书。
狭窄漆黑的走廊里是声控灯,我高兴的时候吹声口哨它就亮了,沮丧的时候跺跺脚它也亮。过道里堆放着自行车,大白菜,墙皮上有陈年旧灰,阳台窗户下是一个烤羊肉串的,夏天的时候经常有人彻夜乘凉,喝着啤酒,吃着烤串,牛皮吹的山响,这一切都符合我那时的心境,像厨房里用久的抹布,有种灰仆仆的邋遢和温柔。
冬至那天,小武送我回家。我很怕闭上眼睛睡觉,像小时候生病怕黑一样,我东拉西扯地找话说,怕他忽然间就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当我说的口干舌燥、再也没有任何废话可以闲扯时,我说,"我可不可以说说我的前男友?"
小武好像有些困了,闭上眼睛,但声音清晰地说:"我想听。"
"所有人问为什么分手,我从来没有说出来的原因是,他不肯结婚,他说他是单身主义;我们分手半年,所有人以为我痊愈,但是我恨他,"我停下来。这可是个又长又老套的故事,小武,你确定你要听下去?
小武给我倒杯水,看我喝下去,摸摸我额角,答非所问地说:"烧退些了。"
"开始时我还经常哭。工作不顺利、烧水烫到手,人群里,开会时……我随时随地会眼泪直淌。渐渐失眠问题大过一切。我一天天瘦下去,必须重买所有衣服。
有一天,早上洗脸时我无意抬头看见镜子--透过灰尘跟牙膏沫,我看见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我试着笑一下,或者哭一下,都不能够,后来我一掌掌打自己,左手打左脸,右手击右脸,声音听上去像毛巾用力摔打在石头上。还是什么都没有,没有哭,没有笑,没有出血,我沉默地擦干脸去上班。路上脸渐渐肿了起来,没到办公室,就肿得眼睛都睁不开。我打电话请假,然后回家。
日子过的真慢。是不是?"
我不确定小武还在听,他沉默半晌,说:"你吃过药了吧?吃了消炎药会好的快一些。"
我们俩简直是在鸡同鸭讲。
可是这么冷的夜晚,找到这么个木讷的人听我唠叨,也比一个人睁大眼睛彻夜失眠的强啊,我继续往下说:"我的生活也是一团糟,我想辞职想的发疯,叶田说,这是因为我还没有彻底接受我的命运。她说我应该跟文艺青年李小路一刀两断,做一个强势女人--可是,我对做强势女人没兴趣,人有活得像一张日程表的权利,也有浪费自己为没有指望的感情烂到底的权利,不对吗?"
小武又沉默半天,忽然,老天,他忽然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话了,"你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你,在一个发布会现场睡觉,我抓起相机就拍下来你睡着的样子?"我点头。
"我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见过那样的脸,很多女孩睡着了会像天使一样可爱温顺,你不是,小路,你不知道你睡着了有多吓人,眼睫毛神经质地抖,颧骨周围的皮肤都紧紧地绷着,像有一团火从你心里往外烧着,像随时能把你烧干,烧成灰,烧成烟,而你只是手指攥得发白地睡着,我从来没见过谁睡得像你这样吃重。我立刻拍了下来。"
"我想,这会是个有着怎样生命的女人,可是你醒来后,直到现在,清醒时的李小路再也没让我吃惊过,她总是为一些琐碎利益计较,而且面无表情抱怨不休,我不相信她还爱什么东西,她对万事万物失去了任何兴趣,可是睡着的她,她一定狂热爱着某样东西。"
"我该走了。"小武要走。
我一把抓住他衣裳角,"你怎么知道我不爱任何事情?"
"你爱什么?"小武没有表情看我。
16岁时我爱呼啸山庄和牛虻,20岁时爱陈升与黄舒俊,24岁爱大卫里恩的电影,29岁时我爱权力爱物质爱荣耀,27岁,我患上重度厌食症,对万事万物失去兴趣。小武好象一拳打到我心窝上,我闭嘴,松开手。
小武走到门口时,我绝望说:"杨祖容"。
他回头,我吃力说:"我还爱杨祖容,这是不是很可笑?"
小武摇摇头,走回来,坐在沙发上,温和说:"跟我讲讲他。"
"有一种恐龙的反射弧很长,割伤了脚,要过半个月才感觉到疼。我觉得我就像那种恐龙,我把他赶走了,扔掉了他的衣服,我试图忘了他,重新回到一个人的状态,可是小武,你知道有一种女人极蠢极笨,她要么不爱,爱了就是宗教,而宗教怎么能够轻易放弃,说忘就忘?"
在杨祖容之前,我从来不相信我可以和一个人如此亲近而不觉不堪,但是他来了。他胜利了。他走了。
我什么也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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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 不爱
八 不爱
"Alice,这次去上海拍张曼玉你打算用哪个摄影师?"老板问我。
我报了三个名字,全是当下最好的,风格略有不同,主要是让老板确定最后的封面基调。老板沉吟一下,"为什么要从北京带摄影师过去?上海呢,能不能找到一个拍封面的?"
"上海统共只有一本世界时装之苑,缺乏产生封面摄影师的大环境。"老板就是老板,连一张飞机票都要省。
"你知道上海最近出来一个摄影师叫小武?ELLE最新一期封面是他拍的,你看过没有?"
"是舒淇那一期?刚拿到还没细看,我还以为这一期是香港摄影师拍的呢,华丽中个人风格仍十分明显,他拍她快要闭上眼睛一瞬间的柔和与颓废,我觉得很有力,画面也够漂亮。"
"好,这次试试他?"
我立刻打听上海的小武是何许人,(竟然跟我小说里的男一号重名,重职业),找到他电话,约下周三见面详谈,然后,打点行李。
隆冬的上海,我穿着黑大衣,浑身带着北京的寒冷气息,坐在"小城故事"里等一个和我小说里男人同名同职业的人,身边有几个老外和一个系红围巾的中国女人,我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透过玻璃慷慨地温暖每个人,每张脸。
一个背破书包的人走过来,头发长长的,笑起来很像张乐平画的三毛。我张大了嘴,像个十足赤金的傻子般地说不出话。
"小路,好长时间不见了"。
……
我竟然还能不动声色地微笑,但是忽然我伸出手去摸到他的脸:手指触到他肌肤的温度,和从外面进来未褪尽的寒冷。
我迅速收回手,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原来你是真的。原来你真的存在,小武。"
小武看我做这一切,我总觉他笑意里有些哀伤。
我点点头,拿出资料夹,开始跟他讨论封面方案,及预算经费。他静静听,只在必要的时候对答一两句,但已能听出他也做了充分准备。我很满意。
九 春雨
记忆里,我跟小武的最后一次见面是两年前。
那个冬天以每个晚上跟小武通一个电话结束,通常说的口干舌燥,喝了几次水,然后连自己正在看什么电视都说一遍,才挂掉。奇怪的是,我挂掉电话后可以沉睡。
脸上失眠的铁灰色渐渐消失,但我还是没有表情,哭或笑都不能够。
冬天快过去时,楼顶的鸽子也开始活动起来,清晨或黄昏,总听到它们集体出动或回家的呼噜呼噜声。整个冬天,我都在担心它们,它们睡在楼顶,会不会冻死,会不会饿死。
叶田约我吃饭,听我又在牢骚她苦笑一下,"李小路,你给自己的失恋娇纵期也太长了,你没有发现吗,我已经很久不牢骚我老板,因为我辞职已经有一个半月;你没有发现,小武越来越瘦,因为他听你的建议,要做一个伟大的摄影师,现在已经不拍现场只疯狂拍人物了。还有,他越来越沉默,对你越来越好,你却什么都感觉不到,你用自怜跟自恋搭一层硬壳,住在里面一个劲的牢骚,对别人的感受却无动于衷--您失恋了,我们都愿意包容你,但大家都是成年人,谁要容忍谁一辈子?"
她起身走了,帐结过了,我呆呆坐在原地。
我给小武打电话--我不痛快、不高兴的时候总给他打电话,约他吃饭,喝酒,不怕他看我喝得乱七八糟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在他面前,我总是很放松,我想,因为我不在乎他。
小武在电话里有些支支吾吾,"我还有个活要明天交,今天得呆在家里修片。"
"那我去你家,带饭给你吃。"我不让步。
他沉默了一会,说,好吧。
到小武家开始跟他一起吃东西时,我偷偷端详他,果然瘦了,以前充满好奇劲头的圆眼睛现在有了焦灼。他不快乐。我笑了一下,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我是爱别离,他是求不得,没有人幸福。
我去厨房帮他冲咖啡的时候,小武在客厅说:"……去世了。"
什么?我大声问
"我妈妈去世了。"他仍然轻声说。
我沾了一手咖啡粉跑回来,看他若无其事的脸,若无其事的像说别人的事情,我伸出手,跟他隔了一大段空气,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她不让家里人告诉我,说我在外面挣钱辛苦,跑一趟太累。我出来四年,没给她买过任何东西,春节身上总是只有一张回家的车票钱,她体谅我辛苦,每次给我做一大包腊肠咸肉要我带,我不拿她会发脾气;我从17岁开始留长头发,所有亲戚都说这孩子大了是流氓,她让我留,每次回家,她都烧一壶开水,给我洗头发,梳头发,我一直记得,厨房灶里煮着粥,她坐在窗户边,趁着暮色里的天光,给我一遍遍梳着头发……"小武眼睛里干干的一点眼泪也没有,我轻轻抱住他,他继续含糊不清地说着:"我离开家的时候,所有亲戚都骂我不可救药,她说,我等你回来给咱家盖大房子。可是一连四年,我回家连一百块钱都没拿回去过……"
我抱紧他,仿佛抱住这不可安慰的人生,我们活着,仅此而已。有时你会抬头希望上面有人为活着的一切痛苦和混乱负责,为一切想要美好却终于不堪的现实负责。我抬头,窗外,一声紧一声,是今年第一场春雨,第一场春雷。
十 最后一次见面
"所以那次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然后你就来了上海,对不对?"谈完公事,阳光还好,我给小武倒满茶,开始叙旧。
小武看看我,"你不记得了吗?最后一次见面,你把所有东西都摔了,小路。"
我张大嘴巴再次露出蠢相:"我有吗?为什么,什么时候?"
四月里一天,我喝醉了给小武打电话,小武赶到时我已经吐过两次了,坐在马路边正喃喃自语,小武铁青着脸把我抗上出租车,问跟我一起喝酒的朋友:"为什么让一个女孩醉成这样?你们干嘛没在地上打滚痛哭?"朋友甲一脸无辜地说:"今天她一来就是想喝醉的架势,到最后完全是抢酒喝,我们把她的酒全换成水还被她骂。"
"我把你抗到你家刚打算走,你一骨碌从床上摔到地上,脸正磕在床头柜的角上,我想给你帖创口帖,你疯了一样地来回滚啊,喊啊,说张国荣死的时候你好伤心啊……"
"呃……说简单点,不重要的不用说。"我脸皮再厚也架不住听一个男人描述我的醉后丑态。
"那天你知道杨祖容订婚,跟一个刚从英国回来的女孩,她才21岁已经是公司董事长,被媒体传为商界奇才。你狂喊:我哪里不够好。我哪里不够好……你这么喊的时候开始摔杯子,摔了一个后大概感觉甚好,就摔了所有的杯子、化妆瓶、电话、香水瓶、地上全是玻璃碴和水,你赤着脚在上面走来走去,脚上扎了玻璃馇你也毫无察觉。你力气太大,我根本拉不住你,你还拿手机摔我,让我滚,让你死……说真的,我听了那句话真想走。我开门要走,你更愤怒,拔下钥匙摔出窗口,说为什么连我都不明白你,你又开始用力撞墙,头磕上去闷闷做响。我试图抱住你,后来你安静下来,被你摔坏的饮水机"咝咝"往外滋着热水……我永远记得你坐在地上,你身边的饮水机咝咝地溅出来一地水,你喃喃自语,像念经一样有节奏,我仔细听,原来你不停说:"小路别怕,我来照顾你,小路别怕,我来照顾你"。"
"完了?"
"恩,那天之后,你像变了一个人,你开始孜孜向上,向上,再向上,你开始向一个强势女人转变,你寻找一切能帮助你的机会,为了跳到一个更好职位请一切能帮忙的人吃饭,跟原来老板决裂,叶田开始帮助你,后来她终于也放手,她请你吃了一次饭,跟你说你们的友谊到此为止。"
"还有呢?"
"我在那之前就离开了北京,妈妈去世了,我快30了还穷的可耻,我觉得你是对的,我要更努力地赚钱,我去美国呆了一年,回来后,换一个城市,有人开始愿意给我更多的机会,让我尝试。现在我是一个摄影师,如你所建议。"
"还有呢?"
小武从自己硕大背包里拿出一本硬壳相册,第一张,是我的照片,睡着了,皮肤紧绷绷地绷在眼睛周围,被失眠侵蚀的脸上每一寸皮肤都是焦躁不安,仿佛内里有一把火,烧到外边,点亮了我,也烧干了我。
我拿过照片,头也没抬,说:"明天中午1点摄影棚见,晚上再通个电话,确定道具都准备好了,合作愉快。"
他起身,门响了一声,又归于安静。我哭了,发现我哭了我又笑,一时间我弄不清楚现在我体内的是Alice还是李小路,不管是谁,这是她们三年来头一次流泪。我被这种混乱弄得几乎发疯。一分钟后,我抹干净脸,开始给服装编辑打电话。
十一 冬至
冬至那天,我和小武谈论爱情。我说,爱情就是宗教,不可放弃。
那一晚,破天荒的,我在12点之前睡着了,睡的很塌实。早上一睁眼,小武居然在我床前的椅子上盹着了,他一夜没走,脸上有点灰仆仆的疲倦。我看着他,他忽然睁开眼,先笑起来:"你虎视眈眈看我干嘛?"我清清嗓子,柔声说:"怎么不回家睡?"
"因为你临睡前让我别走,你害怕一个人会睡不着。"
"我有说吗?"我反问。
窗外,一夜之间竟然下了一场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