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我蓄意谋杀是可以的……呃?蓄意谋杀?”话出了口,霁华才反应过来,用瞪大的双眼紧瞅着他。她指指自己,再指指他,“你要告我蓄意谋杀?”
看见她震惊的眼神,他有一种扳回本的成就感,心情大好,连带着身体也不痛了。冲着她点点头,他的口气非常坚决,“我就是要告你蓄意谋杀!”
“哦!”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低下头寻思了起来,“蓄意谋杀……蓄意谋杀这个罪不太好成立啊!我主要学的是经济法,对刑事官司还不是很熟悉。”
广泽以为她怕了,顿时得意了起来,“你先想好到了法庭上,你该怎么解释这一切吧!”
霁华已经开始全面考虑这一问题了,“现在情况是这样的,你听仔细了,我只说一遍。”
她开始陈述,“你要告我蓄意谋杀,那么我是被告,你是原告。你代表公司参加了这场酒会,然后又在酒会所在的停车场受伤,算起来也是因公受伤。而我作为‘DRAGON’旗下手机公司的法律顾问,你作为原告的这场官司属于我的工作范围,也就是说我将作为原告律师出现在法庭上。可我认为我既然是个律师就有权为自己辩护,所以作为被告,我也可以是自己的律师。也就是说这场官司我既是被告,也是原告律师,还是被告律师——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这都是什么对什么啊?听得广泽全身的汗毛孔都竖了起来,原本他的脑子就受到了震荡,现下可就更晕了。
摆摆手,他示意她出去,“我要休息!我要休息!”
“你听我说完了,你再休息啊!”霁华坐到他床边,硬是把他拉了起来,明摆着不让他拥有安静。
“这个问题很严重的!如果我是被告,我就不能做你的原告律师;如果我是被告律师,我也不能做你的原告律师;如果我是原告律师,我就不能做被告律师,我就不能为自己辩护。可如果我不做原告律师,我就违反了我的工作合同,到时候你就有权开除我。那我岂不是得不偿失?还有,如果我做你的律师,我就得为你打这场官司,那就意味着我得把我自己送进监狱,这对我很不公平耶!还有!还有!我是打经济官司的,现在转刑事官司,我可就没什么把握了,你如果输了,不能……”
什么什么律师,什么什么官司,她那一套一套的,说得广泽昏昏沉沉的脑袋有千斤之重。他只觉得她快速翻动的嘴皮子像一台不停运转的搅拌机,将他的脑浆都打碎了。他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拉过她的身体,他狠狠地吻上她喋喋不休的暖唇。
在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乱了!全都乱了!
医院事件发生后的一天,东施公寓的阳台上刮起了一阵爱情风暴。
“我是骚动,我是爱情的暴风,爱主动不习惯被动……要定你爱定你……我决定爱到底……”
俗妞儿温霁华一边拿着竹剪刀修剪花草,一边哼着爱情歌曲,愉快的心情不言而喻。
胖妹妹樊落星瞅着她足足瞅了一个小时,就看她唱啊笑啊,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她捣捣身边的丑丫头,神秘兮兮地问道,“你说霁华这是怎么了?傻笑些什么呢?”
暖日撑着额头一副很痛苦的样子,也是啊!任谁被这种歌声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想不痛苦也难。
“我哪儿知道她在笑些什么?我只知道她的某根神经或者某块面部肌肉一定出了问题。”
两个人同时向阳台望去,只见霁华有节奏地舞动着双手,哼唱起另一首歌,“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落星满脸困惑地瞅着她,时不时问问暖日,“你说她真的真的真的很爱谁啊?”
“你去问她啊!”其实暖日自己也很想知道。
落星端着一杯有安定神经功效的薰衣草茶走向了阳台,胖乎乎的手向霁华挥了挥,“霁华,先喝杯茶吧!先喝杯茶咱们再摆弄这些花草。”
“哦!”霁华答应着,走进了客厅。接过落星手上的薰衣草茶,她咕噜噜灌了几大口,可神经系统还是处于极度兴奋状态。
落星和暖日互相使了一个眼色,两个人一边一个将霁华包围了起来。由暖日先开口,“霁华,今天你的心情好像很好,是吧?”
“对啊!”她点点头,连嘴角都是向上翘的。
轮到落星了,她瞅着霁华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那你因为什么心情不错呢?是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现在连霁华的眉眼都笑开了,“你怎么知道?”
“废话!看你笑得跟花痴似的,我想不知道帮难。”暖日暗地里嘀咕。拉拉霁华的手臂,她接下去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好事呢?”
霁华看看暖日,又瞧瞧落星,“你们很好奇?”
两个女生对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她们不仅好奇,还好奇得要死啊!
她倒也大方,深吸了一口气,她决定将这件好事告诉她的好姐妹,“那好!我告诉你们,你们附耳过来。”
“有这么神秘吗?”落星虽然狐疑,倒也乖乖地把耳朵交给了她。三个女生的头颅凑到一处,看上去,像在密谋什么大事。
“我告诉你们哦!”说到关键处,霁华又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嘻嘻!郗伟广泽他吻我了!嘿嘿!”
落星先是一愣,然后不知该如何是好地回望着暖日。暖日咬住大拇指,半晌也不吭声,像是在极力思考着什么。
霁华完全不被她们的情绪所影响,一个人在那儿快乐地做着美梦,“原来他是喜欢我的!我还一直以为他讨厌我呢!真想不到,郗伟广泽他居然喜欢我……嘻嘻广
“是想不到。”暖日出神地思考着,她总觉得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可这问题在哪儿,又该怎么解决呢?
落星将薰衣草茶再递到霁华的手上,不停催促着,“霁华,来多喝一点!多喝一点对你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的神经充分冷静下来。端起自己手中的茶杯,落星也灌了一大口,同样地,她也需要冷静一下。
暖日双手捧着茶杯,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霁华,郗伟广泽他……亲口说他喜欢你?”
“他吻我了!这还不足以说明什么吗?”霁华依旧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如果他不喜欢我,他干吗要吻我?”
“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落星小小声地询问着,就怕有什么问题让霁华白高兴了一场。不是她杞人忧天,那个会咬人的老总和霁华放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像啊!
霁华却一点也不担心,“不会的!不会有什么误会的,你们就放心吧!要是这事发生在我们家乡,就说明他想娶我了!”
“可这不是在你们家乡!”暖日不知道该怎么跟霁华说,她对郗伟广泽的了解不算深但也不浅。她很清楚,这个男人绝对不是这么容易就臣服在爱的脚下,尤其是这么一个跟他所要求的气质高雅完全不相符的俗妞儿。
坐到她的身边,暖日轻拍她的肩膀,“霁华,告诉我,你喜不喜欢郗伟广泽——我是说,如果他不吻你,你会对他有感觉吗?”
霁华的脸微微泛起红晕,低着头玩着自己的手指,她讷讷地说着,“我……我也不知道耶!他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类型,我以为我会找一个简简单单的男子,平平淡淡地过着一般的婚姻生活。可他……不是我想要的那种——你们知道的,他很注意自己的气质、风度,可我不是!我只是花农的女儿,我只是一个俗妞儿。即使我受过高等教育,即使我成为一个上流社会的法律顾问,我和他依然不是一类人。本来我从未想过我们之间会怎样怎样的,可……”她垂着头说不下去了。
“可他这一吻,却将你潜在的感觉给吻出来了,对吧?”暖日帮她把话说了出来。
霁华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当那一吻结束,我离开他回来的路上,突然之间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为什么总是针对他,我为什么总是找机会气他,我为什么不主动去关心他,我为什么老是想证明给他看我不比那些气质型美女差……一切的一切映在我的脑海中,只告诉我一个答案——我在乎他,出乎我所能控制地在乎。我想我喜欢他,或许比喜欢的感情还多一些。这一点我不需要否认,我也否认不了!”
“我明白了!你要好好把握自己的感情,知道吗?”暖日了解她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也同样存在于她的身上。她知道自己对那个狂傲不羁的男人无力抗拒,她也不想再作抗拒。爱就是爱,你可以否定一切,你可以欺骗一切,惟独对自己的心——无能为力!
三个女生你挨着我,我靠着你,肩并肩坐在沙发上,有着这样的倚靠,东施也能找到自己的爱情与幸福。
“好了!”霁华站起身时,又恢复成那个浸渍在爱情里的快乐女孩,“我现在去修剪花草,周一的时候我还有一盆花要送给郗伟广泽呢!”
没过多长时间,阳台上再一次传来了阵阵歌声——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沉浸在歌声中,暖日的眼神扑朔迷离。落星瞧着不对,伸出肉乎乎的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暖日,你在想什么呢?”
长吁一声,暖日的神情淡淡的,“‘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下一句歌词是:‘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而这首歌最后一句歌词是:‘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
落星的手突地一晃,空气中蒸发出的都是薰衣草的气息……
第七章
当电梯门拉开的时候,郗伟广泽抬起公事包挡住自己大半张脸。整个身体处于高度戒备状态,他亦步亦趋地向总裁办公室移去。忐忑的心情一如他脚下的步伐,他甚至希望自己有移步换形的本领,眨眼间就能坐在总裁的皮椅里。
问他怕什么?他还能怕什么,当然是怕那个俗妞儿!他后悔啊!他悔不当初啊!他已经想了三十个小时,可还是没能想明白,他为什么要吻那个俗妞儿?究竟是为什么?这不是没事找事嘛!他吻了她之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就跑开了。现在他倒是反应过来了,他该用怎样的心情和表情面对她,他又该怎样解释自己的行为?
他不敢想她的反应,她对他的评价会不会在虚伪的基础上再加一条老色鬼?或者,她对那一吻完全不放在心上?她是俗妞儿嘛!自然不会太在意,对吧?可万一她不仅在意,还非常非常地在意,将他的丑行告诉所有的公司同事,那他可就丑大了!
不能想!不能想!他是越想越烦,还是躲一阵是一阵吧!
一路安全过关,他的确没有瞥见她的身影。走到总裁办公室的门口,他首先看到的是高秘书。
“郗总……”她似乎有话要对他说,可广泽显然不想给她这个机会。
“嘘!”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除了杜宇声副总和柳燕脂助理以外,任何人都不准进我办公室。记住了!”
高秘书记了下来,“我知道了,可是……”
“有什么事待会儿到我办公室再说。”先躲为上!广泽身形一晃,晃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他还不忘将门反锁起来。
靠着门,他总算是舒了—口气。警报解除,他的心情都跟着轻松了起来。一抬眼,他看见了桌上放着一盆……蒲公英?
他的办公室里只摆放插花、决不放花盆。因为有了花盆就有泥土,有泥土就会有灰尘和蚂蚁,而灰尘和蚂蚁都是他决不允许存在于他身边的东西。
那么,是谁将蒲公英放在他桌上?谁干的?丢掉!
他的手还没伸出去,蒲公英的后面探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郗伟广泽,你来了?”
如果不是他注重自己的气质和形象,他恐怕早就尖叫出声了——温霁华——她来了!她早就来了!她就待在他的办公室里,就坐在他的总裁皮椅中!
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惊讶,广泽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面对她,他惟有扬起不怎么真也不怎么假的微笑,“你……你怎么会在我办公室里?”声音里有着紧绷的恐惧。
将他的问题放在一边,她浑身上下地打量着他,“你的伤都好了吗?”
“好……好了!一切都好!”他转了一圈给她看,现在只要她能从他的视野里消失,要他像花样滑冰运动员那样在空中转个四周半都没问题。
“你的身体都好了,我也就放心了。”霁华将他拉到办公桌前,指了指桌上的蒲公英,“这是我送你的蒲公英,即使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它也能很好地成长。你要好好照顾它,因为它象征着我们纷飞、繁茂的爱情!”
“爱……爱情?”完了!完了!这下子全完了!她的反应全然不在他的计算之中,只比他预计的更糟糕。不停搓着双手,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解释这一切。“霁华,其实……其实那天我……”
“你什么也不用说。”她一双眼全集中到了蒲公英的身上,“我知道你的感觉,我也是从那一刻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是喜欢你的。”
她的话让广泽在刹那间瞪大了双眼,他不知所措地指指自己,再指指她,无半点形象可言,“你……你你你……喜欢……我?”
“你很惊讶是不是?其实我也很惊讶。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之所以会老是跟你吵,老是气你,都是因为我喜欢你的缘故,我想引起你的注意嘛!”她回望着他,眼里带着笑,“你呢?你不也是这样嘛!要不然你为什么总是围着我打转,总是挑我的刺,总是特别注意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你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你想整我;要么,就是你早就喜欢上了我!我很聪明,是不是?一猜就中!”
他该说什么?他还能说什么?他只觉得原本受创的脑袋又昏了起来,不行了!不行了!还是让他昏倒吧!
可惜天不从人愿,他依然健在,他眼前的蒲公英依旧长存,他还是得面对那个喜欢上他的俗妞儿。
“霁华,你听我说,那时候我……”
“你不用解释。”她将他的话堵了回去,“你什么也不用解释,我们家乡的小伙子喜欢上哪家的姑娘也会用这种方式来求亲。我明白,我都明白!虽然你这个人有点自以为是,而且自大又自恋,不过我勉强可以接受。”
这叫什么话?她在赞他呢,还是骂他呢?
什么明白?你不明白!你什么也不明白!广泽却无法将她不明白的事给她解释清楚,他只能跟她这样说,“我不会养花,我这儿也养不了花。你把它拿走,好不好?”顺道也把你的感情从我这儿拿走。
她为桌上的蒲公英喷了点水,随口丢出一句,“做花农的女婿怎能不会养花呢!”
“轰——”他的心乱成了一锅粥,什么什么?花农的女婿?还要娶她?不过是一个吻而已,不需要把他这一辈子都赔进去吧?这么不划算的买卖,他堂堂一个公司的总裁才不会做呢!
上前一步,他打算将一切解释个清楚,“那天在医院,我……”
“好了!工作的时间到了,我该走了。记得照顾桌上的蒲公英哦!”她向他挥了挥手,这就跑了出去,速度之快,简直出乎他的想象。
他惟有望“门”兴叹了!
跌坐在皮椅里,迎面相对的就是那盆生机勃勃的蒲公英。或许是生长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已入六月的它仍只是抽了一些花茎。
离那为爱纷飞的日子还远着呢!
将最后一份企划书交到助理柳燕脂手上,郗伟广泽也随之松了一口气,“好了,所有的事已经定了下来,燕脂你去办吧!”
“该浇水了。”
柳燕脂没头没脑地冒了一句,弄得广泽不知所措地看着她,“什么?你说什么?”
“蒲公英——该浇水了。”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盆蒲公英身上。
广泽总算是明白了过来,他随便应了一声,“一会儿高秘书进来的时候会浇水的。”现在这盆蒲公英已经成为高秘书的责任了。
“可我想霁华更希望你亲自来照顾这盆蒲公英,这不就是她将它送给你的目的嘛!”她双手环胸,若有深意的望着他。
广泽微微愣住了,“你怎么知道这盆蒲公英是她送我的?”
柳燕脂一一分析起来,“整个公司只有她将鲜活的植物养在办公室里,总裁你的办公室最多只有一瓶插花应应景,起到欢迎来访者的作用。现在你的办公桌上突然多出了一盆植物,它还不是什么名贵的鲜花品种,只是一盆蒲公英,我想它只会是霁华送你的——我猜的,对吗?”
广泽微笑着点了点头,“燕脂啊!以后哪个男人遇上你,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是啊!是不太轻松。”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那张沉醉了八年的嬉皮笑脸的面容,他过的的确不轻松,这条路她又走得何尝如意?
收回思绪,她的眼里只有这盆再简单不过的蒲公英,“郗总,既然你觉得这盆蒲公英是个麻烦,干吗还要留着它?直接还给它的主人不就好了,在那里它能够得到最好的照顾,或许可以找个新主人,一个懂得它、在意它的主人。”
说完了该说的与不该说的,柳燕脂这就退了下去。临走前,她再一次看了一眼那盆蒲公英,如果它象征着纷飞、繁茂的爱,可不可以……可不可以把她的爱带给他?告诉他,其实她是爱他的。
随着关门声,广泽更加清晰地感觉出柳燕脂的话外之音,她说得没错!他根本无心于那个俗妞儿,这样一味地拖下去,对她而言极不公平,也极不恰当。可他该怎么开这个口呢?直接地告诉她?她万一不听怎么办?托人告诉她?他不想节外生枝。找个最不伤害她的方法来解释一切吧!
拿起电话,他的手握紧了再又松开,松开了又再握紧,几番之后他按下了霁华办公室的电话号码。电话接通了,话筒里清楚地传出她的声音,“哪位?”
“是我。”他咬紧了下唇,不知道该如何开这个口。
霁华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找我有事?”她连声音里都融合了笑意。
“嗯……也没什么要紧事,你……晚上有空吗?”
她爽快地应了下来,“有啊!你要约我吃饭吗?”
既然她都猜出来了,他也不好再支支吾吾的了,“上次我们俩去的那家西餐厅,还记得吧?晚上八点整,我在那里等你。”
“一定得去那家西餐厅吃晚饭吗?”她的声音里有些不情愿,可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好吧!好吧!晚上八点,我记住了。”
“那……那就这样,咱们晚上见面再说。”他不想在她身上多作停留,是害怕吧!他自己也说不清。
“等等!”就在他挂电话的前一秒钟,霁华阻止了他,“我还有话没说呢!”
“什么?”没听见她的回答,他又问了一声,“你想说什么?”
从话筒中传来她吸气的声音,之后才听见她开口,“蒲公英……蒲公英怎么样了?”
广泽的眼睛不自觉地瞟了一眼桌上那盆萎靡不振的植物,眉头不觉皱了起来,“还好!它还好!”
回答她的时候,他的手竟有些抖。端起自己的咖啡杯,他也不管里面盛放的是什么水,就给泼了进去。看见泥土变黑,他这才想起那是精致的蓝山咖啡。他想补救,却只觉得无力。
霁华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沉吟了片刻,讷讷地说道:“如果你不喜欢它,可以直接告诉我,将它还给我。”
有那么一瞬间,广泽几乎就要开口了,但那不是气质高雅的人所做的事,他知道那样做他所维系的风度将在她心中荡然无存。终于,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面对他的无语,霁华暗暗叹了一口气,“好吧!就这样,咱们晚上见面再说。”
“好!”一切等到晚上就都清楚了。
挂上电话,霁华并没有觉得轻松。她发现他根本无力种植蒲公英,他只能将剪好的香水百合插在水晶花瓶里。也许,暖日说得对,这里和她的家乡根本就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
虚拟城市、虚拟爱情、虚拟人生——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拟的。
而另一头,广泽手中的电话并没有放下来,按下另一串电话号码,他的脸上扬起一抹看上去很优雅的微笑——
“喂!我找孙助理……是蓓蕾吗?我是郗伟广泽……”
晚上八点整的时候,温霁华穿着一身鹅黄色的小洋装出现在西餐厅里。如果注意看你会发现,她脚上的鞋子还是一双休闲鞋。侍应生礼貌地询问道:“小姐,请问有预约吗?”
“我和郗伟广泽先生有约,他已经定了位子。”霁华克制着自己不要四下张望,暖日说在这种地方一言一行都得谨慎小心。
侍应生扫了她一眼,随即想起了半个小时前就已经来到这儿的那位先生正是叫郗伟广泽。“小姐,这边请。”他将她领了过去。
越是临近那处预约的位子,霁华越是觉得紧张,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正等着她,可会是什么呢?
近了近了!她已经看见他的背影了,走到他的跟前,她顿时愣住了一还有一位小姐在座!她认识她,那天在酒会上与郗伟广泽有说有笑的那位气质型美女。为什么她会在这儿?是巧遇还是有人刻意安排?
面对她置疑的眼神,广泽的神情倒是很自然,站起身,他亲自为她拉开椅子,“坐啊!”
霁华呆愣了片刻,最后还是坐了下来。静静地打量着对面那位气质型美女,她发现人家也正在注视着她。
广泽招呼侍应生上菜,趁这工夫他为她们彼此介绍了起来,“这位是孙蓓蕾小姐,孙家与郗家是世交,蓓蕾的父母都在大学任教,她现在就职于‘DRAGON’集团下属的另一家公司,任总裁助理。这位是温霁华小姐,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
孙蓓蕾优雅地朝霁华点了点头,就算是见过了。随后,她又和广泽攀谈了起来,两个人坐得很近,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就像一对情侣。霁华插不上嘴,只能静静地看着,静静地听着,静静地沉思着。
突然,广泽和孙蓓蕾不知道说起了什么问题,两个人暖昧地看着彼此。然后,广泽倾身向前,蜻蜓点水似的吻上了孙蓓蕾的唇——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霁华甚至来不及反应,一切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中,抹都抹不去。
仿巴洛克式的西餐厅内灯火辉煌,小提琴奏响的旋律惟美得有些虚幻。霁华环绕着四周,想要找出些什么……找出些什么是她所喜欢的,是她所熟悉的,是她所能感知、所能把握的东西。可惜没有!什么也投有!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她的世界。
霁华突然明白了过来,她明白了他为什么请她吃饭,为什么选择这里作为用餐的地点,为什么请上孙蓓蕾,为什么当着她的面吻那位气质型美女——她明白了!通通都明白了!
他在告诉她!告诉她,他们的世界有多大的区别;告诉她,他是气质高雅的绅士,而她只是个出生花农世家的俗妞儿;告诉她,他的选择只会是同样气质型的美女;告诉她,那一吻在他心目中根本就不算什么,他可以随时随地吻任何一个他想吻的人……
够了!真的够了!
她明白的,如果他肯亲口告诉她,她会明白的。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看起来最优雅,却是最残忍的一种方式来告诉她——这是最不可原谅的地方。
该离开这个不属于她的地方吗?该将这么高雅的地方留给这一对似乎很高雅的人吗?该吗?
不!不该!
霁华心里有了主意,看上去她像是有些不耐烦,好在可以吃的东西就此时上来了。就像广泽教给她的那样,头盘是一道沙律,她才不管什么餐具从外向内用的原则呢!拿起一把大叉子,她狠狠地叉着餐盘里的蔬菜,再狠狠地嚼着,时不时地发出牙齿摩擦的声音。
广泽一边和孙蓓蕾聊着,一边抽空看看霁华的情形。如果她不像叉仇人一样叉着盘子里的蔬菜,他会觉得她的神情非常正常,一点异端也没有。
解决完盘子里的沙律,霁华开始大声催促侍应生上第一道菜。临桌的客人开始将视线望向他们,那些看起来气质非凡的人似乎在等着看好戏。
第一道菜上来了,看上去像是鱼肉,至于是什么鱼,霁华也弄不明白。她只是高举着刀叉,机械地解剖着鱼体。刀叉碰上誓盘的声音清脆得有些刺耳,她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仍是切着、吃着。解决完了餐盘里的鱼肉,她还打了一个很响亮的饱嗝。
广泽斜斜地瞄着她,他总觉得她的神情平静得有些不正常,可究竟是哪里不正常,他又说不真切。
正当他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霁华突然高高地叫嚷了起来,“侍应生,我要一杯贝林格酒庄的‘北海岸金粉黛红酒’。”
侍应生恭敬地立在一边,“小姐,北海岸金粉黛红酒与您的餐食不相配,还是用桌上这瓶吧!”
“我就要北海岸金粉黛红酒!”她还较起真来。
侍应生看了看她身边的郗伟广泽,这种二百八十美元一杯的酒可不便宜,还是问买单的人吧!
广泽朝侍应生点了点头,既然她要,他会买给她的。
霁华接过侍应生递来的酒,拉开椅子站起身。晃啊晃,阿,晃到了广泽的身边,“这杯酒很贵,是吧?来!我就用这么贵的酒——敬你!”
她抓着酒杯高举过他的头顶,手一斜,二百八十美元从他的头顶顺势流淌了下来——一滴不漏!四周一片哗然。广泽却只是呆呆的,呆呆地瞧着一直微笑着的霁华,他彻底地沉默了。所有的优雅已经不复存在,他有的只是满脸满身满心的狼狈。
一旁的孙蓓蕾一边拿着面纸为他擦拭着,一边指责着霁华,“你也太没教养,太没气质了吧!居然做出这种事来!”
“我就是没气质!”霁华依然是微笑着的,“我是俗妞儿嘛!我怎么会有气质?我当然和你们这些自认为气质高雅的人不一样,所以我才用这么显身份的高贵的酒来敬他啊!”
孙蓓蕾一时也忘记了形象,在大庭广众之下骂了出来,“你……你简直无耻!”
“我的牙齿很周全。”霁华还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大门牙,凝望着静坐在一边的广泽,她的眼里有着与脸上的笑容不符的伤庸,“我是俗,可我会将心中的感情真实地表白出来。可你呢?你以为你的气质高雅、你的风度翩翩,你就可以随意伤害别人吗?你错了!在感情里,你才是真正的大俗人!”
转过身,她走得异常潇洒,不带任何的留恋——再无留恋。
远远地望着她的背影,广泽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挣扎,他想拉住她,他想道歉,他想……最终,他只是站起了身,丢出一句,“我去洗手间。”
需要清洗的不仅是他的衣服,还有他那颗烦乱的心!
将孙蓓蕾送上计程车,郗伟广泽马不停蹄地开着车来到了东施公寓。他越想越不对,要是不跟那个俗妞儿把话说清楚,他会整夜睡不着的。
等不及电梯,他一口气爬上七层楼,按下了门铃。来开门的是丑丫头沐暖日,今晚落星去医院当班,只有她一个人留守在家中。她已经连续工作了差不多四十个小时,脑袋昏昏,她的身体也发出了预警,开始出现持续性低热。
看见广泽,她强打起精神,“你不是和霁华出去吃晚餐了嘛!怎么又跑来这里?”
听见她的话,广泽先慌了,“这么说霁华还没回来?”
暖日打量着他染了红色污渍的衬衣,顿时明白了过来,将他让进屋,她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你怎么惹霁华了?”看见他低头不语的闪躲神色,她又猜到了几分。“你不好意思说,我代你说吧!你是不是找了一个气质型美女作陪,而且还当着霁华的面,吻了那位气质型美女?”
广泽一愣,心想她怎么会知道?难道霁华回来了?
“不用看了,霁华根本就没回来,所有的事都是我猜的。”暖日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我了解霁华,我知道她不会因为你拒绝她的感情就拿酒泼你。那么肯定就是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气得她失去了理智。我对学长你多少也有些了解,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坦率地拒绝她,为了顾及自己的气质和形象,你一定会用另一种看起来很礼貌,其实很伤人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既然你们之间的问题是因为一吻开始,那你能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用另一个吻来告诉霁华,一切都没什么,只是一场玩笑罢了——我猜得对吧?”
广泽无奈地摇了摇头,“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简直让人觉得可怕。我真奇怪大学的时候我怎么会对你感兴趣?”他甚至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了解这个丑丫头,最终还是徒劳无功。
“或许就是因为我够聪明啊!聪明地知道你不是一个可以让人轻易接近的男人。”她话中有话,“可是霁华显然不够聪明,她主动去接近你,而且是义无返顾地接近你。最终,换来的只有伤害。”
面对她的指责,广泽更加惭愧,他只想替自己找个摆脱的借口,“可是感情的事是不能勉强的。”
“没有人在勉强你,是你在自己勉强你自己。”沐暖日就是沐暖日,一语道破他的心机,“是你先做出出格的事,是你先去招惹霁华。现在还是你在伤害她、伤害你自己。”
他沉默了,所有的话都给她说出了口,他惟有沉默地面对自己的心。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什么?”广泽一愣,“你说什么?”
暖日瞟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歌词——我说的是霁华这几天经常哼唱的一首歌的歌词——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她沉静地看着他,想从他的眼底找出一些爱的痕迹。
广泽却垂下了眼,所有的表情被他努力维持的高雅气质所湮灭,一点蛛丝马迹也没留下。
为了朋友,暖日再一次多嘴,“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她的问题,他无力回答,也无法回答。二十七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带着那张气质铸成的面具,突然拿开、让真实的表情和心意面对阳光,他将无法呼吸。
“提醒你一句,霁华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一旦她决定放手,你就是再怎么努力也挽回不了她的心。”感觉到了他的逃避,暖日无法再相逼。她惟有起身送客,“话已至此,所有的一切还是由你自己决定吧!”
沉默地点了点头,广泽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坐在车上,他竟不知道该将车开向哪个方向。心中有个小小的声音告诉他,去找霁华,去找那个俗妞儿,一定要找到她——可找到她又能怎样?另一个声音又升了起来。
两相挣扎,他转动了方向盘。去看看那株蒲公英吧!那一刻,他突然很想见到那盆俗不可耐的植物。
第八章
郗伟广泽迎着明月来到了公司,走出电梯,他向自己的办公室迈去。远远地,他看见了从办公室里微微透出的光芒。
有贼?
他轻轻地向自己的办公室移去,门没有关,敞开了一大半。让身体贴着墙壁,他小心翼翼地向里面望去——是她!是那个俗妞儿!那个失去踪影的俗妞儿竟待在他的办公室里。
远远地,他看着她,就连呼吸也放轻了。
只见她光着脚丫子踩在他的皮椅里,半蹲着身子,修剪着桌上的那盆蒲公英。整个空间只亮了桌上的一盏灯,淡淡的光芒照着那株瘦弱的蒲公英,那株她悉心呵护却被他糟蹋的蒲公英。
月光从她身后的窗户里倾泻进来,为她的身体镀了一层柔和的黄晕,她就像一轮映在人间的明月,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妙。
那一刻她不再是俗妞儿,她是最妩媚的月光,用她的柔和与包容温暖着他的世界。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以为付出了一切就非得有意义,一身的伤痛,委屈的痕迹,在你防备的眼神里……都是零!”
“她所做的一切你都用心看了吗?在你眼里,她除了是个俗妞儿,她还是什么?你为什么不睁开眼好好看一看?对你来说,一个人的气质、风度就决定一切了吗?”
沐暖日的质疑就在他的耳边,霁华的感情就在他的心底。可他呢?他又做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他按照父亲的要求做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男人,他的人生似乎就围绕着这一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努力读书,拥有高雅的内涵;学习礼仪,塑造不凡的举止;讲究衣着,成就优雅的外表…… 所有的一切像一个巨大的套子将他的人生整个包裹了起来。他就是一个蜗牛,躲在这个壳中看着眼前的世界,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离开了那个壳,他又该怎么办?
他不想他从来也不想这个问题,是因为害怕吧!
他不敢做回他自己,他不敢将真实的感情表露出来,他也不敢去爱这个俗妞儿。他害怕别人鄙视的目光,他害怕别人像看小丑一样地看着他。
多少年了,他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父亲带着他和母亲去别人家拜访。母亲不会吃西餐,在座所有的客人都用嘲笑的眼光俯视着她。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父亲又在做些什么?他只是隐约记得父亲将脸转了过去,那种眼神比所有人的鄙夷加在一起还叫母亲难堪。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母亲就离他而去了。此生,他再无母爱!
读大学以后,每周他会去西餐厅一次。口袋里没有太多的钱,他也不点太多的东西,往往是一杯咖啡。他会在那种高级的西餐厅里坐上一个下午。他用眼睛注视着周围的上层社会,注视着他们的礼仪、风度、气质和教养,并将所有的一切一点一点印在了心里。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甚至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做到了对自己的承诺!大学毕业以后,他顺利进入了现在的这家公司,从一般的管理人员开始做起,他一步一步登上了现在的总裁位置,成为年轻而有成就的实业家。他的名字出现在财金新闻和风云人物的字里行间,他成功地步人了上流社会。越是如此,他对自己的气质就越是有着严格的要求。
这样的生活一天天继续着,他以为所有的付出与要求都是最正确的,他以为此生他都会以气质为衡量自己和他人的最高标准,直到金迷秦先生出卖公司利益的那件事情发生,他开始检视自己,倏地发现:他的世界早已脱离了原本的轨道,他成了“气质”的俘虏,而他的内心还充满了心甘情愿的奴性。
回想往事……多久了,他已经不知道秉着自己的心意大笑或大骂的滋味——直到她的出现。
这个俗妞儿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前到后……所有的地方都和他构成两个完全相反的极端。
她可以不顾衣着,只要舒服就好;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跑跳,甚至趴在地上,只因为她想这么做;她可以用最直接的方式去亲近自然,只因为她喜欢充满生命的花草;她可以吃着东西跟你说话,让你看见她嘴里的食物,她可以张着嘴巴大笑,露出后排的智齿,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一切事,只因为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个“俗妞儿”!
她不在乎这个称呼,她甚至引以为豪。因为她知道,像他们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其实……过得很虚伪,很矛盾,很累。
回想他们一路走来这种种——她老是跟他吵,老是气他,其实是因为她喜欢他,她想引起他的注意。而他呢?他也是这样!他总是围着她打转,总是挑她的刺,总是特别注意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正像她说的那样,他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他找茬想整她;要么,就是他早就喜欢上了那个俗妞儿!
答案是哪一个,其实早已不言而喻了,不是吗?否则,他们之间不会有这么多的交集,他不会吻她,也不会惹出这么多事来。
可走到这一步,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谁也不能告诉他,谁也不能!
一道门将他们隔在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走进去是被月光触摸的温和,站在这里是被黑暗笼罩的冰冷。然而,他却无力踏出这一步,仅仅只是这一步!
公司的午休时分,温霁华的办公室还是一样的热闹非凡。小小的空间里各色鲜活的植物散发着生命的魅力,大家围坐在一起或是说笑,或是喝茶,好不畅快。
郗伟广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他本该去茶水间为自己泡杯咖啡的,可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她的办公室门口。立在门外,他无心踏足其中。总觉得,他这个总裁一旦现了身,就会破坏那分美好,就会把那分真实完完全全地给撕毁。他的脚步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不进亦不退,就定在门的外面,感受着门内的欢乐。
“这是我爸妈给你们的礼物。”霁华将一包包的东西拿出来,送给各位同事,“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不过挺有用的。”
高秘书摊开纸包,“这都是什么啊?”
霁华指给她看,“花茶啊!正宗的花茶,就是你上次说很喜欢的那种花茶,有美容祛毒的作用哦!”
大家纷纷笑着道谢,“代我们谢谢伯父、伯母。”
“没什么,没什么!”霁华不在意地摆摆手,“这都是我家乡的一些特产,不过倒是挺出名的。”
一位年轻的秘书眼中闪过梦幻般的神采,“你的家乡一定很美吧!”
“嗯!”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开始描述那个美丽的地方,“那里大部分的人家都是以种花为生,鲜花可以卖给城市里的鲜花供应商,做成的干花可以卖给一些艺术巾场,还有一些花就是用来做花茶的。我们家就是一个很大的花茶制造厂,到了鲜花收获的季节,就连空气里也是四溢的花香。那里的人种花、采花、弄花,人人都跟花有着最密切的关系。乡里乡亲间彼此都认识,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我记得我考上东方学院离开家的那天,几乎所有的乡亲都来送我,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热闹得不得了。”
“有机会真想去你的家乡看一看。”一位年纪稍长的部门经理感叹了起来,“每天生活在这种都市生活里,人都变成了都市的味道,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
高秘书笑了起来,“白经理,你说的这叫什么话?什么叫每天生活在都市里都找不到做人的感觉了?我们不在做人,难道在做动物吗?”
正经理摇了摇头,“像我们跟人家谈业务、约定时间,见了面之后开始为双方公司的利益谈判。在这过程中,虚伪的谎言、无法兑现的诺言、编派同类公司的重言——也不知道说了多少。然后开始签合约、定计划……表面上看起来,我们好像挺风光的,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没于豪华的餐厅、咖啡厅,其实呢!我们就像一个陀螺,一刻也不能停,稍有闪失我们就会停下来,那个时候这枚陀螺可就完全没用了。”
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感慨万千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啊!都市人的生活!看上去五光十色、美不胜收,其实是空虚又空洞。”
“别说得这么沮丧啊!”霁华仍旧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在都市生活也有都市生活的好处,我到这里后见到很多以前我没见过的新奇玩意儿。像什么游乐场、植物园……还有,还有西餐厅……”说到最后,她不禁沉默了下来。垂着头,她捧着手里的花茶,将所有的感觉浸泡在淡淡的香气中,她不让自己想得太多。
门外的广泽将双手握得紧紧的,无论愿意与否,他都已经伤害到了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就在广泽自责的时候,有双手碰触到了他的肩膀。猛地回过头,看见来人他尴尬的别过了脸,也离开了那扇门。两个人走到楼层的中堂处,停了下来。
“干吗不进去?”柳燕脂双手抱怀静静地看着他,眉宇间有着些许揣摩的意味。
在沉默中,广泽的双手相互交叉,支撑着他的头。许久,无法言语。面对这个跟了他四年的下属兼朋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描述自己内心的挣扎。
柳燕脂隐约了解他内心的复杂感受,将这所有的一切丢在一边,她找他有正事呢!“你父亲来了。”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丢在了广泽的心中,自从他考上东方学院就离开了那栋郗家祖宅。九年来,除非逢年过节或一些非常特殊的日子他决不回去,父亲也很少来找他。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现在在哪儿?”
柳燕脂用眼神示意楼下,“在一楼的服务台呢!”
广泽走进电梯,按下了去一层的符号。在电梯里,他下意识地收拾起自己的领带和衬衫,每次面对父亲他都有一种去觐见国家元首的感觉。
这就是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那种气质不凡、高贵得体,却缺乏真情实感的关系!
“父亲。”
见到父亲,郗伟广泽完全没有轻松,他毕恭毕敬地站在离父亲两米远的地方,低低地唤了一声。
郗老先生年近六十,身体仍是笔挺而坚硬,从上到下都显示出他不凡的气势。回望着儿子,他仔细打量了一番,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很好!不愧是他的儿子,举止得体、气质高雅、风度翩翩。
广泽亡前两步,立在了父亲的跟前,“您找我有事?”
“咱们去你办公室谈吧!”郗老先生先一步走进了电梯,广泽跟着进去。
小小的电梯空间只有父子两人,郗老先生再没什么好顾及的,随即将来意说了出来,“我听说你最近跟一个不三不四的姑娘走得很近,有这回事吗?”
广泽立刻明白了过来,父亲口中那个“不三不四”的姑娘指的是霁华,而告诉父亲这个消息的人,不用说,准是孙蓓蕾。看上去是个气质型美女,想不到竟是个喜欢在人背后嚼舌根的泼妇。
广泽深吸了一口气,沉沉地说道:“她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姑娘,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毕业于东方学院法律专业,是一个非常能干、非常有才情、非常吸引人的女孩。请父亲不要随便侮辱人家!”
郗老先生也随之沉下了脸,“看样子,你是真的喜欢上人家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跟我说话?”
“我只是实话实说,还请父亲见谅。”话是这么说,可他的声音没有丝毫的放松。
郗老先生还想说什么,偏偏电梯停了下来。广泽抢先一步走了出去,“咱们还是去我办公室再谈吧!”
郗老先生一路走一路说着,“我不管你喜欢上的姑娘是好是坏,在我心目中只承认蓓蕾那孩子做我们家的媳妇。她出生书香门第,受过良好的教育,家教又严,为人得体,与你再般配不过。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等再过两年,你的事业完全稳定下来,就把她娶过来吧!”他曾经答应过一个人,一定要让广泽成为最高雅的人,他不能失约。
“父亲,还是进来再说吧!”广泽拉开办公室的大门把父亲让进去。
郗老先生正想说些什么,他的视线一扫,触及到了桌上的那盆蒲公英,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突然间,他呆住了。
“广泽,这是……这是什么?”
“这是蒲公英啊!”广泽发现父亲的神色极端不正常,“有什么问题吗?”
郗老先生眼神有些古怪,他抓住儿子的手追问着,“你从哪里弄来的这种东西?现在都已经入夏了,为什么它才开花?”
“这是人家送的,因为种植在中央空调的环境下,所以开花的季节与一般室外生长的蒲公英不太一样。”父亲的反应太奇怪了,广泽忍不住生疑,“父亲,您不喜欢蒲公英吗?”
郗老先生跌坐在椅子里,嘴里喃喃念叨着,“蒲公英……蒲公英……爱的纷飞,爱都纷飞了……没有了,死了……”
广泽倒了一杯水递给他,“父亲……您怎么了?”好像中了咒似的,神情恍恍惚惚。
郗老先生握着杯子的手不停地在颤抖,水点点地洒了出来,破坏了他一向注重的气质与修养。拉着儿子,他像是在害怕什么,又像是在逃避着什么。
“广泽……广泽啊!你……你怎么会种植这种蒲公英?你……你不是不喜欢植物的吗?”
他越是这样,广泽的疑惑就越大,“父亲,这株蒲公英有什么不对吗?”
郗老先生长叹了一声,决定将事情的始末告诉儿子,“你……你的母亲很喜欢蒲公英,她每年都喜欢在院子里种一株蒲公英。她曾经说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
站起身,他蹒跚的步伐再无往常的坚定,走到那盆蒲公英的旁边,他的手抚上了它,“她是那么喜欢蒲公英!那么喜欢它啊!”
这是一个久远故事的开始,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了敲门声,伴随而至的还有一道清脆的声音,“郗总,我是温霁华。我找你有事,可以进来吗?”
郗伟广泽看了看父亲,又瞧了瞧办公室的门,最终他拉开了门。凝望着面前的俗妞儿,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表情面对她,“你……你找我有事?”
“事情很简单,一会儿就好,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的。”此刻的霁华面对他就是单纯地面对自己的上司,不卑不亢,也再无多余的表情。
感觉出她的冷淡与那声“郗总”刻意拉开的距离,他不觉向后退了一步。“什么事?你说吧!”
迎视着他气度不凡的容颜,霁华用最平稳最有力的声音告诉他,“我要拿回那盆蒲公英,你不会种它,也不想种它,我觉得它还是回到我身边更合适一些。”
她来收回的不仅是那盆蒲公英,还有她所付出的感情。沐暖日果然没有说错,俗妞儿不是那种拿得起、放不下的女孩,她已经决定放手了吗?太快了!真的是太快了!他还没来得及把一切想清楚,她就已经收回了这纷飞、繁茂的爱情。
“霁华,我觉得……”
没等广泽说出个所以然来,郗老先生突然插了进来,“你就是送他蒲公英的人?我可以称呼你‘温小姐’吗?”他在打量着她,用最苛刻的眼光打量着她。
霁华没有逃避,任他的眼神围着她打转。而她只需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不用说,这个老人一定是郗伟广泽的父亲。父子两人都有那种自恃甚高的气势,所以绝对错不了。
她用同样的语气问他,“你就是郗总的父亲?”
郗老先生点了点头,这个女生外表看起来俗俗的,气度上却隐约有着大气魄。收回自己的探究,他指了指桌上的蒲公英,“这株蒲公英是你的?”
“是!”她迎视着他的目光,毫无退却,“所以,我现在来要回。”
“你懂蒲公英吗?我是说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吗?”凝望着眼前的俗姐儿,郗老先生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又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霁华双手抱怀把头昂得高高的,“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出生花农世家,从小就在妈妈、外婆的怀抱里听着各种花的故事,听着每种花所诉说的语言,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郗老先生急急地追问,“那这蒲公英代表着什么?”
睇了他一眼,霁华把头扬得更高了,“我干吗要告诉你?”
郗老先生显得很失望,他的神情让广泽不明白了,“父亲,你好好地怎么想起来了解蒲公英的花语?这跟母亲究竟有什么关系?”
“原来蒲公英让你想起你那个死去的夫人啊!”霁华心直口快地说了出来,可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赶紧用手捂着嘴巴不停摇着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什么都没说!”
抚弄着这株蒲公英,郗老先生像是抚弄着一片圣洁,“能在这个地方见到这位小姐种植的蒲公英,或许是上天的一种安排吧!也许……也许是你母亲在天之灵要将一切揭开。既然如此,我就不妨将所有的一切都说出来。或许,温小姐会愿意告诉我蒲公英的花语究竟是什么。”
坐在蒲公英的旁边,郗老先生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
“就像广泽你知道的那样,我和你母亲阿英是被你爷爷硬撮合到一起的。我不喜欢她,我总认为想我一介才子竟然要娶这么个村妇为妻,这简直是种天大的侮辱。阿英她心里也明白这一点,但她依然很爱我,对我也非常的好。后来我们有了你,她非常疼爱你,几乎将你当成了她所有的寄托。可我不准她这么宠着你,我总认为她会把你宠坏,而且我觉得她粗俗不堪,会把你给带坏了。所以从你很小的时候起我就让你跟着我,我要你完全像我,一丁点也不能遗传她的‘俗’。”
对小时候的这些事,广泽记忆犹新。有时候母亲紧紧抱着他,父亲却强行将他拉走的画面还是会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那也只是一些片段,他越来越觉得模糊了。
郗老先生缓缓地说下去,“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你七岁,后来,我认识了一位很有才气的汪女士,她和阿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她才气横溢、气质优雅、谈吐不俗,简直就是为我而来的女神。”
霁华的那张利嘴实在是忍不住了,“你们父子俩真不愧是父子俩,儿子自以为是,老子自命不凡——简直一对活宝!”
“霁华……”广泽不想她惹父亲不高兴,他总觉得或许在未来他们之间会有交集,所以她还是少惹些麻烦为妙。
郗老先生反而不甚在意,“温小姐说得没错,我的确太自命不凡了。我以为世间只有这样的女子能配得上我,也只有我这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我和那位汪女士每日谈论学问,她俨然成了我所有的精神支柱。可我在表面上却依然得维系原有的婚姻关系,我得顾及到我的名誉、郗家的名誉,我不能背负上背信弃义的坏名声。但我不服!我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如果我早一点遇到那位汪女士,那我的人生将是多么幸福。我觉得我所有的幸福和人生的快乐都毁在了阿英的手上。”
“所以你就把所有的气都撒在了母亲身上。”虽然年幼,但广泽对母亲的境遇依稀有些记忆。尤其是父亲在家里发过火后挥袖而去,母亲总是对着父亲的书桌暗自流泪。
而郗老先生显然没料到年幼的儿子将这一切都记了下来,而且至今仍无法忘记。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下去。
“你说的没错,我的确做了那些残忍的事情。祖宅的后面有一片很大的院子,阿英将南面一隅清理了出来,每年种上一株新的蒲公英,旧的蒲公英又将种子撒在四周,所以几年的工夫那里已经是一片蒲公英的海洋了。一次我又将火发在阿英的身上,气恼之余,我想去毁了那片蒲公英。我真的去做了,无论阿英她怎么哀求,怎么哭泣,我都没有松手,就这样一把火烧了那片蒲公英的园地。阿英她跪在地上,对着那些黑色的焦灰不停地哭着、说着些什么。等我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了。”
广泽望着那株蒲公英,低沉的声音再度响起,“然后母亲她进了医院,被诊断出患了肝癌,从此后再也没有回家。”那是一段久远而痛苦的记忆,此生他终难忘记。
“她就这样……就这样死了?”霁华简直不敢相信,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有了。她这一生究竟拥有过什么?荣华富贵,甜蜜爱情,还是幸福家庭?她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曾拥有过。世上竟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属于她的,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
往事的伤痛摧毁着郗老先生所有的神经,就连他说话的声音也是颤抖着的,“她处于昏迷的时候曾经断断续续地告诉我,蒲公英可以寄托她所有的愿望,所以她每年种一株让它们来实现她的愿望,可她一直没有告诉我她的愿望到底是什么。在阿英弥留之际,她交代我一定要将广泽培养成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绝对不能像她那样被人看不起。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蒲公英……纷飞的爱……’”话到此处,他已是老泪纵横。
办公室里的三个人围绕着一株蒲公英静静待着,沉重的气氛将他们团团围住,逃都逃不开。
郗老先生抹去眼泪,抖着双手述说着,“直到我永远地失去了她,我才明白,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爱上了她。只是我顾着自己的面子不肯承认,不肯承认我这个自恃甚高的人竟爱上了一个村妇。我后悔啊!后悔没在她活着的时候好好爱她、好好疼她。我站在那片化为灰烬的蒲公英园里,满眼全是她的身影。我拼命地种啊种啊,想恢复那片蒲公英园原有的风貌,可是无论我怎么种,蒲公英就是活不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亲手毁了她的蒲公英,上天就惩罚我永远欠着这笔债。蒲公英……纷飞的爱……阿英死的时候已经不再爱我了,她的爱飞走了。”
“不是这样的!”霁华猛地站了起来,“不是这样的!蒲公英的花语是‘纷飞、繁茂的爱情’。它的意思是让爱纷飞,将爱带到遥远的地方,带到有希望的地方,让它繁茂地生长起来。我想伯母最后的意思是,她希望自己的爱纷飞在人间,在伯父你能触摸到的地方繁茂地成长起来——她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是这样吗?真的是这样吗?”郗老先生紧握住霁华的手,像在凝听神谕,“阿英至死仍爱着我吗?她不恨我?不怨我?”
霁华反握住他的手,肯定地告诉他,“如果她恨你、怨你,就不会在临终前说那句话了。”
凝望着面前的蒲公英,广泽反复地念叨着,“蒲公英的花语——纷飞、繁茂的爱情!蒲公英的花语……”
他猛地转过头,恰巧对上霁华的眼,四目相对。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过来,明白了自己不能放弃、必须监守的那分感情。
被他炙热的眼神燃烧着,霁华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猛一转身,她忙无措地向外奔跑。
广泽一愣,伸出手想要抓住她。她穿着休闲鞋的脚显然比他的运动反应快了许多,先一步,她逃出了他的挟制。
“去追她吧!”郗老先生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像我那样悔恨终生,我知道她是你想要的那个人。我答应过阿英要让你成为一个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人,但我想她更希望你爱上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
一个懂得蒲公英花语的女孩——广泽的唇角微微勾起,一个箭步他追了出去。
第九章
“霁华!”郗伟广泽毕竟是个男人,身高腿长,速度也快了许多,他在楼层的中堂追上了那个俗妞儿,“霁华,你等等我!”
温霁华拼命地想挣脱他的禁锢,她甚至都不敢多看他一眼,“我还要去工作,你陪着伯父吧!等他走了,你再把那盆蒲公英还给我。”
“我不会把那盆蒲公英还给你的!”广泽大声地喊着。第一次,他可以将什么狗屁气质、风度、形象全都丢在一边,将自己的心声喊出来,“既然你把它送给了我,你就不能收回去!”
霁华的火气一瞬间被他点燃了,“哪有这种道理?我送给你的东西,我就不能要回来了?那是你们这些气质高雅的人的规矩,我是俗妞儿,我就是不遵守,我就是要要回来!”
“你要不回来了!它已经种在了我的心里,你要不回来了!”他将她拉到自己的怀抱中,用那分温暖困住她的手脚。
“放开我,放开我!”霁华不停地挣扎着,想要离开他的怀抱,“说什么气质高雅、风度翩翩,你根本就是一个野蛮人!”
她越是挣扎,他抓得越紧。比韧性,他绝对不比她差。“除非你不要回那株蒲公英,否则说什么我也不放。”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她火气更旺,“你以为蒲公英是什么?可以任你想要的时候养两天,不想要的时候就丢弃在一边?我不是你的玩具,你去找那个气质型美女孙蓓蕾吧!她跟你倒是蛮般配的,化妆舞会里的王子与公主!”
听出她口气中的怨怼成分,广泽微微叹了口气,语气也跟着松了下来,“我知道我做错了,我知道我伤害了你,我知道我很虚伪。可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这么多年来,我习惯了那么骄傲的自己,对于改变我需要了解、需要挣扎、需要适应,你就不能用养一株花的耐性容忍我的过错?”
“可惜你不是花!”霁华凝望着他,眼底有着淡淡的忧伤,“我想再给你一次机会,我想相信你一定会为我而改变,变得真实,变得自然,变得平俗——可你真的会变吗?我出生在一个花农的家庭里,我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粗俗而简单的。即使今天我从高等学府毕业,在这么现代化的公司里做着白领,可骨子里我依然有着农家的本性。我无法站在你的身旁出席那些风光体面的上流社交,我只会招来嘲笑,只会让你陷入万般尴尬的境地。”
她终于将一直不愿意承认的差距说了出来,即使这对于她来说很难很难。
“可你不同!你出生世家,有着高贵的背景、高贵的礼仪、高贵的风度、高贵的气质……虽说这个社会不再说什么门当户对了,可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活价值观怎么融合在一起?你父母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即使相爱,他们之间依然是个悲剧。也许……也许现在你真的是爱我的,可以后呢?等日常的琐碎与差距磨光了所有的爱,你还能给我什么?伤害、鄙夷,还是彼此之间的憎恨?这些问题你可曾想过?你又可曾想过要怎样才能解决这所有的差距?”
广泽茫然的眼神告诉她,他从未想过这些潜在的危机。他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追到了她的身边,因为爱把他推了过来。
面对他的沉默,霁华已经无力再多说些什么,从他的臂弯中抽出自己的双手,她知道自己已经选择了放手。
感觉臂弯中突然变得空荡荡的,广泽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像是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即将消失,而且永不复见。他只想将理智放在一边,只想在这一刻留住那弥足珍贵的东西。
他真的这样去做了!一个收手,将她带入自己的怀抱,他用最炙热的吻熨烫着她的心。
或许是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过迅速,霁华只能呆呆地任他的气息包围着自己,沉醉在那份爱意中,她忘了所有的原则。
“这一次……代表我真的爱你……”
他用他的吻证明所有的感情,没有迷乱,没有彷徨,他只想好好地爱她。
爱?他爱她,那她呢?她是否爱他,她是否能爱他?这一个个的问题像一连串的音符敲打着她的心。猛然间,霁华清醒了过来,她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他,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刹那,迅速地向反方向奔跑,一直地跑。
望着她逃离的背影,广泽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竟是这么无用,连自己的感情都抓不住。他双臂撑着头蹲在了地上,想要找到一个支撑点,摆脱所有的失望与自责。
一阵掌声平空爆发了出来,广泽缓缓地转过头,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柳燕脂和杜宇声。
“你们看戏看得愉快啊!”他带点自嘲的声音闪烁着危险的气息。
杜宇声赶忙摆手,一脸无辜的样子,“你可别误会,我和柳助理送令尊大人离开,怎知恰好撞上如此精彩的一幕。我要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势必会影响到你的爱情表白,所以我只好勉为其难地在这儿待上一会儿。”他说得很委屈,一副万般无奈的样子。
“我就更不是有心的啦!”柳燕脂清澈的眼神比杜宇声看起来还纯洁,“霁华送了我一包花茶,我还没去谢谢她,我送走你郗总的父亲大人,就想趁最后一点午休时间向霁华道个谢、表个情。怎么知道郗总你先霸住了人家,我只好站在这里等你用完了人家再借我用喽!”
广泽不屑地翻了一个白眼,“行了行了!我们认识又不是第一天了,你们两个人是好是坏,是忠是奸,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杜宇声将眉角挑得高高的,一脸学者迷茫的感觉,“那你说我们到底是好是坏,是忠是奸呢?”
“你们不坏——是特坏,你们不奸——是大奸!”广泽连说话的口气都是冲冲的,谁让他们要趁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出来招惹他。
柳燕脂双手抱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郗总,本来我还有一个消息要告诉你的,既然你说我特坏又大奸,我还是不告诉你好了。”
广泽眼一斜,斜上了天:不告诉就不告诉,了不起!
杜宇声趴到他的肩膀上,故作神秘地说着,“跟刚刚丢下你跑掉的那个人有关哦!”
“什么事?快说!”广泽立刻端出总裁的架势逼供起来。
柳燕脂决定不再逗他,“我从霁华的秘书那里知道,咱们的易日晞董事约了霁华周六晚上在落夕湖畔的‘WISH’咖啡屋见面——郗总你说,这件事情究竟是大是小,是好是坏呢?”
广泽微微地垂下了头,他的额头上隐约沁出汗珠。
“老兄,你还是好自为之吧!”杜宇声拍拍他的肩膀,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走了两步他突然回过头,喊了一句,“喂!郗伟广泽——”
听见杜宇声叫他的全名,广泽木木地抬起头迎上他的视线,“什么?”
“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刚刚做的事最有气质、最有风度!”杜宇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我也这么认为。”柳燕脂回眸一笑,将所有的一切丢给广泽自己去思量。
郗伟广泽最大的灾难降临了——什么什么?易日晞董事对俗妞儿的约会邀请?不是这件事啦!还没轮到易日晞那个老色鬼出场呢!
那是什么?
是——那株蒲公英啦!
端坐在他办公桌上的蒲公英明明已经开花,渐趋成熟,可这一天它突然蔫了,无精打彩的,好像要死了一样。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一直生长在中央空调环境下的缘故,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惊慌失措地查找起各类花卉书籍,可这也没找到可以治疗它的方法。万般无奈之下,他决定趁着清晨去找它的原主人想想办法。
再一次,他来到了东施公寓的楼下。毕竟公寓里住的都是女性,他也不敢就这样贸然闯入。抱着那株蒲公英,他遥遥地向七楼的阳台望去,想要找寻那抹熟悉的身影。
风轻轻地飘过,蒲公英白色的种子缓缓地扬起,离开了母亲,它们将去找寻自己的生命地。这就是纷飞、繁茂的爱情!
伸出手,他想将那些白色的小伞网罗到掌中,可惜,天不从人愿,他无法收住这纷飞的希望。一种没来由的沮丧从心底应运而生,他惟有收紧双手,紧紧地抱着怀中的那株蒲公英。
“你在这儿做什么?”
一道熟悉的声音窜进了他的耳膜,猛地转过身,他惊奇地发现了俗妞儿的身影。她拎着装早点的纸袋,看样子是去买早点刚回来。寻觅了半天不得见,不想她竟出现在他的身后,这是否就是他们之间的缘分呢?
有些尴尬地耙了耙头发,他不自觉地扯了扯衣角。他一向注重外表,昨天被这株蒲公英折腾了一天,今早又赶早来到这里,他穿的还是昨天的衬衫。这对他这么注重气质、形象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无法容忍的错误。
“我……我是来找你的。”
“废话!”霁华翻了一个白眼,他来这里,手里又抱着这株蒲公英,不是来找她的,会是来找谁的?“我是问你大清早抱着这株蒲公英来到我家楼下做什么?要还我,在公司里还就可以了,用得着这么一大早送过来吗?”
经她提醒,他方才想起他此行的目的,“我不是来把它还给你的,我是来让你救救它,它好像快死了。”
霁华只是简单地扫了一眼,“蒲公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多年生草本植物?虽然它一直生长在二十五摄氏度左右,可它最终的命运就是让生命飞翔,这有什么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它真的快死了?”广泽紧张地瞅着手里的蒲公英,像检视着自己的生命一样。
霁华不想再跟他继续纠缠下去,他那种失望的神情让她忍不下心来断绝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而她一向不喜欢拖泥带水,那会让她失去自我——她不要!
甩甩头,她甩掉这些无谓的纷扰,“我不跟你在这儿发神经了!今天轮到我买早点,我还得赶快上去呢!”
“这不是发神经!”广泽再也受不了地叫喊了出来,“我这不是发神经,我紧张的不是一株蒲公英,而是我们之间的感情!你到底明不明白?”
她明白!就是因为她明白,所以才要逃开。
广泽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她的跟前,他不要她回避他的眼神。
“你所说的那一切,我都仔细地想过了。正像你说的那样,我们之间的确有许多差距、许多克服不了的差距。可我们为什么非得要有一方改变,从而来适应另一方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只做我们自己呢?在外面,我还是那个代表公司气质的郗总,可是在你面前,我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郗伟广泽。你不喜欢那些社交场合你就不去,我会尽量陪着你,若是一些非出席不可的宴会,我就一个人前往。我相信我能做到!因为……因为我是真的爱你,用所有的力量和信心在爱着你。”
霁华将早点袋抱在怀中,紧紧地抱着。她背对着他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他的话就这么一路走下去。
而广泽却无法忍受这种沉默炼制的酷刑,扳过她的身子,他强迫她看着自己,“霁华,你究竟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为什么连试一下都不愿意呢?为什么?”
“你不要问我这些连我自己都无法回答的问题!”越过他的身体,她直直地跑进了楼。那种匆忙不是在逃避他,而是在逃避她自己的犹豫。
风,将广泽手中的蒲公英种子一点一点带走。他的希望是就此飘散,还是在那不知名的远方继续繁茂的盛开,谁又知道呢?
一口气冲进电梯,温霁华仍旧紧紧地抱着早点袋,丝毫不在乎那可能沁出来的油渍脏了她的衣服。她的脑子里乱极了,像有几千几万个声音在呼喊着她似的。她不停地眨着眼睛,想将那些声音通通都眨掉,可是不行!她越是努力地想甩掉反而越是弄得一团乱。
好不容易离开了那狭小的电梯空间,霁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凉凉的空气一直进到她的肺里。借着这份感觉,她想将所有的一切理出一个头绪来。没料到头一抬,她撞见了两堵人墙,正堵在她面前呢!
“哈!你倒是回来了,那个傻瓜还站在下面呢!”丑丫头沐暖日毫不客气地讽刺着楼下那个抱着蒲公英的傻瓜。其实广泽一来到楼下,她就瞧见了。当然,她也看见了这两个人彼此间的挣扎与纠缠——没办法,谁让她房间的窗户朝着楼下呢!
“他还没走?”霁华的脑子又乱了起来。
胖妹妹樊落星可就顾不了这些了,把两个同屋拉进餐厅内,她马不停蹄地从早点袋里拿出煲好的粥,先喝上两口,这才有机会开口,“听暖日胡说,她那是想看看你反应呢!大概在你的电梯到达五层的时候,他抱着蒲公英离开了。”
“要不然我们怎么舍得丢下那么好看的戏,跑出来迎接你呢!”暖日也不客气,拿起她喜欢的鸡肉粥喝了起来。
霁华的眼睛时不时地向楼下瞥了瞥,确定没看见那方身影,她显得有些失望。
“你不吃吗?快吃!快吃!”落星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是一味地招呼着她解决民生大计。
在这方面暖日可就聪明多了,“我说霁华啊!你可想清楚了,今天人家是抱着多大的决心来找你,别怪我没提醒你,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喽!”
霁华把嘴巴噘得老高,“错过这个村没有这个店,说不定还有其他店呢!”
“话不能这么说,你想想落星和隔壁那只‘老母鸡’!”暖日一边说还一边用眼神比划着,“那时候落星多坚持她的‘兄妹论’啊!最后还不是怕人家不要她怕得要死,现在呢!出双入对,幸福每一天!”
“怎么好好地说到我头上来了?”落星吃东西吃得正开心,却被暖日这一声“老母鸡”给叫了暂停,“说她就说她,别扯上我。你要是需要打比方的例子,就拿你们家‘索命狂客’做模板。”她用一大勺的粥堵住了暖日的嘴。
她们说的什么“索命狂客”、“老母鸡”都是一些很特殊的人物。“索命狂客”是她们对暖日那一位的别名,“老母鸡”自然就是落星那一位的爱称喽!
看她们笑着玩着,霁华不禁长叹了一声,“你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看样子我是天煞孤星,注定苦命了!”
暖日一脸受不了地拍拍她,“行了!行了!你就是想天煞孤星也要问人家‘伊面’同意不同意啊!我看你还是好好想想你和那个郗伟广泽的事情比较实际一点。”
“啊呀!烦死了!”霁华趴在餐桌上的样子就像一条正在歇夏的老狗,就差没把舌头吐出来了。
落星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用胖嘟嘟的手将霁华的身体拉直。望着她的双眼,她大力地拍着她的脊背,“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只要你认真去爱了,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她用手中的勺子不停地搅拌着碗里的粥,顺道将沉静的心也给搅乱了。
“我那时候也很担心,担心我和沧浪之间的差距,担心我们的爱情走不到头,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好像所有的一切都乱了。可后来我才明白,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事情没有发生,与其在这里无聊地担心一切,还不如想想怎么样让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能多得到一些幸福。那样,即使有一天不得不分开,也可以好好地说声再见,也可以感谢着……感谢着彼此所给予的那分快乐。这不是很好吗?”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抛开一切,去尝试着爱他吗?霁华也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暖日挨着她坐着,“霁华,懂得怎样保护自己是一件好事,但不要让这种保护捆住了你的手脚。在爱里,有获得就必定会付出代价,这是准也无法改变的公平守则。要想完全地不受伤害,除非你放弃爱,可是放弃了爱,也同样放弃了世间最美的幸福颜色。你那么聪明,—定明白这个道理的,对吧?”
霁华重重地点了点头,她明白,只是她自私地想做一件不公平的交易。她像一个放高利贷的商人,放出一点点的资本,却想收回数也数不清的利息。在爱里,这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她想换回的是更多更大的伤害。
“霁华,你看看我们三个!”落星眨着星子般的眼眸环绕着四周,“暖日是‘日’;你是霁华,是‘月’;我是落星,也就是‘星’——我们加起来就是日月星,那是世间最不平凡的光华。我相信,上苍会善待我们的!”
“是啊!”暖日的脸上有着如沐暖日的笑容,“我们组成了东施公寓,既然上苍没有给我们女孩所注重的容貌、气质和身材,他一定用另外一种形式、另外一种体验给了我们幸福和……爱!”
清晨的朝阳一点点升了上来,在那初初的明媚中,三个女生肩并肩地守在了一起:她们的心中,蕴藏着这样一句话——上帝是公平的!他给了她们彼此间的友情,让三个在世俗的眼中各有残缺的女孩真正地走到了—起。
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只是,这需要用你的眼睛去看,去发现,去收获。
周六很快就到了,按照约定的时间,温霁华向“WISH”咖啡屋走去,在那里易日晞董事正等着和她的约会。
过了马路,她发现身后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跟着她。她快走了两步,那人走了一大步;她将脚步放慢成小碎步,那人走了一小步;她气恼地停下来,来个猛回头——那人也停住了脚步(被她吓的)。
“郗伟广泽,你老跟着我干什么?”
“我哪有跟着你?”他显得有些委屈,双手插在口袋里,他的头低低的。
霁华仔细打量着面前的他,像是第一次见到他似的——平时看惯了他西装革履的样子,乍看见他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和休闲鞋,她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看着他像个小媳妇似的耷拉着脑袋,她的语气也跟着松了下来,“不跟着我,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条路又没标明只有你能走,我为什么不能走到这里?”小媳妇偏着脑袋,一副很跩的样子。
这样子的他不似平常高高在上,一言一行都讲究气质、风度的郗大总裁,倒像是个刚出社会没多久的大学生。面对这样的郗伟广泽,霁华反而不知所措了。
她学着他的样子,头一撇丢下一句,“随便你!爱跟不跟!”
两个人还是像刚才那样一前一后地走着,她快他快,她慢他慢,她停下来他望风景。保持着这样的行为一直到“WISH”咖啡屋的门口,霁华再一次地忍不住了。
抬起高傲的下巴,即使在身高上她比不了他,也得在气势上先把他压倒,“我到达目的地了,我看你往哪儿跟!哼!”
广泽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长臂越过她的身体,他先一步进了咖啡屋。这下子,霁华彻底地愣住了,“喂!喂!你……你究竟要干吗?”
冲进“WISH”咖啡屋,霁华一抬眼瞧见了易日晞董事,她不好意思地向他笑了一下,伸出小手私下里拉了拉广泽的衣角。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她恶狠狠地命令道:“你给我出去!出去!”
他不仅不动,还大步向易日晞走去,大方地打起了招呼,“易先生!”
霁华还一个劲地在后面扯着他的衣角,“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皮厚,人家约了我,你跟过来做什么?”
易日晞冲着霁华微微一笑,解释起来,“我昨晚打电话给郗先生,我也约了他。事先没跟你说,真是抱歉。”
“呃?”霁华呆呆地看看易日晞,又瞅瞅广泽。
广泽双手插在口袋里,带着一点戏谑的笑容瞧着她,得意之色溢于言表。什么气质高雅、风度翩翩都摆在家里晒太阳呢!
霁华终于明白了过来,这一路上他根本就在耍她嘛!气恼地抬起脚,她狠狠地向他的小腿踹去,毫不留情地踹去。
“嗷!”广泽抱着疼痛的小腿,带着那张想咬人的表情啐道,“你这个俗妞儿!”
霁华双手叉腰瞪着他,“我就俗!我就俗怎么样?你咬我!你咬我啊!”
看着他们俩虎视眈耽的样子,易日晞忍不住大笑了起来,“行了行了!过来坐吧!”
三个人在一处较为安静的地方坐了下来,霁华赶忙凑到易日晞的耳边“大声”地问道,“您今年贵庚啊?”
贵庚?我还古来稀呢!
广泽翻了一个白眼,“问人家年龄——你真没气质!”
“你有气质!你有气质你这样说我?”得!两个人又杠上了。霁华将脸转向战地,“我说易日晞面容很年轻,不超过三十岁。你非说人家前额银丝、内心狡诈,绝对是四十好几的老色鬼一个。哦!我问问都不行啊?”
上帝啊!你杀了我吧!
他郗伟广泽粗活了二十七年,从来没觉得像现在这么丢脸。
对他们的问题,易日晞尽量保持严肃的表情,凑到他们俩跟前,他招了招手。等三颗头颅凑到一起之后,他小小声地说道:“我告诉你们,我啊!是不死之身,虽然看得挺年轻,其实好几百岁了呢!”
呃?
广泽和霁华的呆滞与易日晞的得意形成鲜明的对比。谁说易董事沉稳内敛?谁说的?谁?
如此尴尬又有趣的气氛没能维持多久,侍应生端着三杯特色咖啡过来了,他分别介绍起来,“小姐面前的这杯咖啡叫Moon(月亮),先生面前的是Eclipse(月蚀),易先生还是老规矩——St. Luke’s Summer(秋日艳阳天)。”
霁华好奇地看着眼前的咖啡,“这些咖啡看上去差不多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广泽用咖啡勺依顺时针搅拌着那杯Eclipse,“‘WISH’咖啡屋里各式咖啡均是以各种气象景观命名的,口味也因各种气象给人的感觉而各有特色,在这东方学院附近非常有名。我久闻大名却一直无缘一尝其味,今日也算有幸。以前我读大学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好的地方,否则我一定经常来坐坐。”
抿上一口,他立刻赞不绝口,“好咖啡!以Napoletana(那不列塔那)咖啡为原料,加上咖啡师特别的调制,让它的口感更加圆润顺口。能泡制出这样的咖啡,一定是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郗伟广泽果然是个注重气质,懂得欣赏气质的人。”一杯小小的咖啡,他都能发出如此的感叹,难怪易日晞会这样说他。转过头,易日晞发现霁华一直望着面前的咖啡出神。“霁华,快喝啊!你这样看着它,又不会变出两杯来。”
霁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不懂咖啡的,这么好的咖啡给我喝糟蹋了。”
“这说的是什么话?”易日晞佯装生气的样子,“你可知道,这杯咖啡可是这家咖啡屋的老板特意为你调制的。”
霁华不好再推辞,尝上一口,她连叫,“好喝好喝!跟一般苦苦的咖啡不一样。”
“那当然!”易日晞显得很骄傲的样子,“这杯‘月’和郗伟广泽的那杯‘月蚀’,可是那位老板特意为你们俩而泡的。”
月和月蚀,一明一暗,一显一隐,广泽顿时反应了过来,“易先生,刚刚在来的路上我还在想,你今天的邀请对我而言究竟是鸿门宴还是决战书,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是什么?”易日晞双眼含笑地瞅着他。
广泽看了一眼咖啡屋的店名,随口说道,“现在看来真的是Wish啊!”
两个人男人相视而笑,所有的隔阂就此解开。他们笑得畅快,霁华却是一头雾水,“你们俩在傻笑些什么啊?古古怪怪的!”
易日晞收回笑意,又恢复了习惯的沉稳和内敛,“霁华,我上次不是说要把我太太介绍给你认识嘛!今天我请你来,就是冲着这个目的的哦!”
“你太太?”霁华一听要认识新朋友,顿时来了劲,“你太太在哪里?快带我见见她啊!”
“我就在这里。”随着声音的传出,从后台的操作间里走出一道纤细的身影。
霁华和广泽的目光都被那淡然而舒服的声音吸引了去——
她的发很长,束了一个松松的髻,倾泄至背脊。看着看着,温霁华和郗伟广泽的目光同时落在了来者的右袖上——长袖内空荡荡的!她的右手臂……
易日晞站起身,亲自为太太拉开坐椅,并介绍了起来,“这位就是我太太,也是这家咖啡屋的老板,她姓‘邺’,你们可以像所有的客人一样叫她‘朝露’。”
朝露在打量着丈夫口中这对活宝的同时,霁华和广泽也在打量着她。她的长相很平凡,算不上好看,顶多也只能勉强算是清秀,再加上她缺少的右臂,实在是与易日晞这个大集团的董事极不相配。
广泽注意着她的笑容,她笑得很浅很淡,却让人觉得很舒服。以他凭气质衡量一个人的标准,她绝对算得上顶尖的气质佳人。
霁华的注意点却和他不一样,她发现,易太太的左手一直被易日晞双手握在掌中。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充分告诉俗妞儿,他真的很爱她。
气氛显得有些怪异,朝露用主人的身份招呼了起来,“今天请你们来有三件事——其一,尝尝我特意为你们俩泡制的‘月’和‘月蚀’这两杯咖啡;其二,让我认识认识日晞常常挂在嘴边的霁华——我可以这么称呼你吧?现在前两件事都做完了,咱们就来做这‘其三’吧!”
“这‘其三’也是我请你郗伟广泽来的目的啊!”易日晞一边说一边从身后取出一本相册递到广泽的手中,“打开来看看吧!”
广泽翻开了相册,一旁的霁华瞥了一眼,顿时叫了起来,“这是丑丫头暖日和那个索狂客!”
照片上的索狂客正紧闭着双眼,两手环胸,倚靠着椅背浅眠,而他的对面暖日正摊着速写本,一笔一笔地画着他浅眠的样子。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他们之间宁静得就像一弯湖水,容不得任何人的涉足。
“你认识索狂客?”朝露淡淡的表情里溶入了一些惊讶。索狂客大学的时候一直在这家咖啡屋做侍应生,所以她对他很熟悉,没想到霁华也认识他。
霁华一边点头一边看着那张照片,“照片上的那个丑丫头是我的同屋,她和索狂客下个月要订婚了。”
广泽不禁感慨了起来,“没想到沐暖日最后竟然嫁给了这么狂傲不羁的男人。”
霁华凑近他,不怀好意地问道:“我怎么觉得你的口气有点惋惜的感觉啊?”
“我哪有?”这种事情可是千万不能开玩笑的,广泽一脸的认真。
“这么紧张干什么?作贼心虚!”霁华白了他一眼,继续翻看着照片。
他们一边看,易日晞一边解释了起来,“这些照片都是一个叫黄永磊的摄影师无意中拍下来的。对了!我和朝露的婚纱照也是他拍的。上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拿着照相机东拍西拍,现在已经成为专业摄影师了。不过他还和以前一样,喜欢背着照相机将一些沉醉在爱情里的情侣间的小动作给拍下来。”
他话还没说完,霁华又叫了起来,“快看!快看!这是胖妹妹落星和‘老母鸡’海沧浪!”
广泽看了一眼,果然是她同屋中的那个胖妹妹。照片里的男子走在前面,他的右手却落在后面,紧紧地牵着他的胖妹妹,女孩的脸上扬着甜蜜的笑容——很甜!
是爱!将外形、气质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用彼此的手臂连接到了一起。
易日晞没想到黄永磊的照片竟记录下这么多熟识的爱情片段,他笑看着一张张照片继续说下去,“他拍这些照片的时候不是用眼睛,而是用心!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将局内人没有感觉到的真情给记录下来。昨天他到我这儿来,边喝咖啡边拣选照片,我觉得这些照片挺真挚的,便借了下来看几天。看着看着,我看到了这张照片……”
他翻开那张照片摊在他们面前,霁华和广泽顿时呆住了。
是那天的情景!霁华怀里抱着早点静静地站在原地,两米外是抱着蒲公英的郗伟广泽,风吹起,他怀中的蒲公英是长了翅膀的希望,纷飞在他们的上空。
朝露看着这张照片,淡淡地笑了,“黄永磊用心记录下了这一切,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两个人的眼中分明都饱含着对彼此浓浓的爱意。那么,他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在一起呢?”
面对着这张照片,所有的差距、原则、理由……都失去了借口,在爱面前失去了借口。
或许是这一切来得太迅速,来得太直接。霁华竟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承受,猛地站起身,她的动作大到让桌上的咖啡都溢了出来。
“我……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我……我先走一步。”
易日晞不动声色地冒出一句,“郗伟广泽,黄永磊说如果抱早点的那位女孩和抱蒲公英的这位男士找他拍婚纱照,他义不容辞。”
广泽不等他把话说完,一扎头冲了出去!
朝露的左手抚了抚丈夫的掌心,“你觉得他们会走到一起吗?”
易日晞望着太太说了意味深长的一句话,“俗妞儿的‘俗’——也是一种独特的气质嘛!”
郗伟广泽没有辜负易日晞和朝露的一番撮合,今天穿着休闲鞋的他跑起来一点也不比俗妞儿慢,三下两下就将她抓到了自己怀里。
“你真的很能跑啊!想让我追你也不是用这种方法吧!”
“我又没要你追我,是你自己跑出来的。”明明心里得意得要命,温霁华嘴上还要拿乔。
广泽紧抓着她的手不放,以防趁他不注意她又来个无影无踪,“今天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再逃走了。”
“我哪有逃?我说了我有事要离开,你追出来做什么?”偏着头,她瞪着他,“没被我踹够是不是?或者,你想咬我?”
广泽笑了起来,“你啊!你不仅是个俗姐儿,还是个野蛮女友!”
“我哪里野蛮了?我哪里野蛮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野蛮了?”她不高兴地噘起嘴巴,“就算我是野蛮女友,你也不是车太贤那么优秀的新好男人啊!”
广泽的嘴一下子咧到了耳根,“这么说你承认是我的女友喽?”
她的嘴巴依然像煮熟的鸭子,“我哪有?我哪有承认?你臭美吧你!”
其实,早在风带走蒲公英的那一刻,就让他们的爱纷飞了起来,现在……该长成繁茂的幸福了吧!
不过作为一个俗妞儿,她当然得把本性发挥一下,小小地和他玩上一票,才对得起自己俗妞儿的名号嘛!谁让他找来那个什么气质型美女孙蓓蕾欺负她,此仇不报,她就不是东施公寓出产的盛品!
广泽也不着急,他多的是办法让她承认,就是此刻还没想到。先把姿态放低了再说,这是昨晚父亲打电话来问他的爱情战果时,特意传授的一招。他和父亲之间一直有着一层无形的隔阂,没想到因为这场征服俗妞儿的战争,他们竟成了和谐的上阵父子兵。
“好吧!好吧!你说,我该怎么做,做什么,你才会承认。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做到。”
“这可是你说的!”她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广泽一脸即将上战场的大义凛然,“是我说的,有什么难题你尽管放马过来。”注重气质、形象和礼仪的他也说起了老粗话。
“好!”霁华点点头,此刻她异常满意,“等我想到再告诉你。”
她根本就是阴奉阳违嘛!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喂!你太过分了吧!”
“干什么?”她的脸比他拉得还长,“你咬我啊?”
伴着落夕湖畔夏夜的凉风,一长一短两个身影吵吵闹闹一路行去。究竟谁咬了准,究竟谁是月谁是蚀,又有谁说得清呢?
只是,月亮心里明白:俗妞儿俗得惹人爱啊!
尾声
“这就是你的难题?”
郗伟广泽埋首在炙热的阳光下,恨恨地看着面前得意洋洋的俗妞儿。现在,他真的恨不得咬她一口——解气!
“你鬼叫什么鬼叫?”
你狠?我比你更狠!这就是温霁华找出的对付这个自以为是男人的办法。“不就是要你来帮忙收花嘛,有什么好叫的?我都已经答应帮你老爸种蒲公英了,你就不能帮我爸妈收收花?”
他的鼻孔都快喷火了,“这不是能不能的问题!”她根本就是找理由!
他们俩说好同时向公司告假出来度假的,结果度着度着,就度到了她的家乡来。这也没什么,他正好借机拜望一下她的父母,套套近乎,后面才好办事嘛!当他牵着霁华的手,出现在他们全家二十七口人的面前,大家什么都没说,然后……居然有人称呼他“姑爷”?!
饭桌上他介绍了一下身家背景,就快谈到婚事上了,她却一口气把他拉了出来,一直拉到这花田里来。她拣了一个最累的收花的工作给他也就算了,还让其他的收花工都到一旁歇着——这不明摆着整他嘛!
努力平息着体内的怒火,他尽可能平心静气地跟她谈,“霁华,你到底想怎样?我累一点没关系,可你知道我根本不会这种工作,丢脸事小,破坏了伯父、伯母一年的辛劳事大,你到底明不明白?”
“明白!我当然明白!”她有着更高明的见解,“可我从小就答应过爸妈,要找个能帮他们干活的人做老公,如果你做不好这些工作,你可没有资格做一个花农世家的女婿哦!”
广泽这下可乐了,“这么说你是同意我的提议,咱们和暖日、索狂客,还有落星、海沧浪他们两对一起结婚喽?”
“哈!你想得美哦!要是你连这些花都收不了,怎么收下我这么大一轮明月?”
“这个不难,你做示范,我跟着学。想我郗伟广泽聪明机智、风流倜傥,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只不过速度上慢一些,可以克服的!可以克服的嘛!”心情放轻松,他自以为是的毛病又冒出来了。
霁华决定不再难为他,为他做了几下收花、剪枝的示范,这就丢下他跑到一边玩去了。
广泽倒也认命,一个人徜徉在烈日下收起花来。如果他以为考验就到这里,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
霁华埋着头努力寻找了一番,然后带着她的战利品悄悄来到他的身边,小小声地说了一句,“有蚂蚁嗳!”
蚂蚁?这个词到了广泽的耳朵里就成了“炸弹”,他一蹦老高,做出最没气质的事,“蚂蚁啊!有蚂蚁啊——”
霁华受不了地捂住耳朵,看他平时一副气质高雅、风度翩翩的样子,没想到鬼叫起来比女生被偷窥的分贝还高。
“你怎么这么没用,不过是几只蚂蚁而已!难怪狄先生说,要是看你不顺眼就拿些蚂蚁之类的小玩意哄哄你,绝对比糖衣炮弹管用多了。”她凑过去,十分得意的样子,“他还说,你要是在自己生存的地盘上见到蚂蚁之类的小玩意,会手持灭虫喷雾器将它们一举消灭干净,若是小虫多于五只以上,你还会找来专业灭虫部队,真的假的?这么夸张!”
想到那个狄南浦将他的这些丑事全部告诉霁华,广泽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想咬人的表情,他真恨不得咬死他啊!
“其实,是这样的!”他想着该怎样告诉她,会不那么丢面子,“我们家是祖宅嘛!房子老就会有一些蚂蚁啊蟑螂啊之类的小虫。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后面院子里玩,被一只蚂蚁咬了一口,全身长满了红色的小点,从那以后我对蚂蚁之类的小虫就特别的反感。”
霁华双手抱怀,笑笑地看着他,“是恐惧吧!”
他懊恼地挺起腰杆,“哪有?我哪有恐惧?”
他越是这样她笑得越欢,知道如此在乎气质的人有这么没气质的丑事,真是人生一大快事!够她长笑三声的了。
“以后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拿十只……不!一百只的蚂蚁放到你的枕头边吓死你!哈哈哈——”
广泽恨恨地咬着牙,心里想着:笑吧!笑吧!你尽情地笑吧!明天我就去看心理医生。
察觉他的神色不对,霁华挨到他的身边,用手肘捣捣他,“不是吧!这么点小事就生气了。你不是气质高雅、气度不凡嘛!不会这么小家子气的哦!”
什么叫又气又恨,广泽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他作势卷起袖子,一副要扁她的模样,“你等着,看我怎么教训你!”
他话一出口,她先跑了起来,“来啊!来啊!有本事来追我啊!”
“追就追!谁怕谁?”
满园花丛,两个追逐嬉笑的身影穿梭其中。在那遥远的天边,蒲公英正带着所有纷飞的爱,长成繁茂的幸福之花!
一全书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