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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        
  第一章 不眠之夜  
  隐藏的忧伤如熄火之炉,能使心烧成灰烬 —莎士比亚  
  一生之中,很多瞬间,经历的时候你不以为然,等过些日子转头,却发现这一天这一秒,赫然截开你的生活,做了那条清楚的分界线。  
  我离开Lim时候,记得清楚是三月的第一天,巴黎已经春天,我们两个一点也看不出来再也不会见面的样子,在机场喝咖啡的时候,我还因为小事情装着生气不理他。最后的那个告别吻一点也不深刻,浅浅的蝴蝶的翅膀一样,我在他的脸上亲亲。你快点来中国找我玩。我一定有这么说。  
  我转身,走进巴黎那个白色椭圆形宛如时光隧道的登机口。这样不以为然,甚至忘记回头对他微笑。12个小时的飞行早已习以为常,在飞机上看三张DVD,吃一次东西,闭上眼睛再睁开,就是另一个地方。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最勇敢的单身女郎,习惯离开习惯新的旅途,不会留恋只会往前看。  
  没有想到这个转身,会对我这样重要。  
  我叫苏珊,23岁的中国女子,172cm,55kg,头发颜色黄白蓝绿都试过之后,转回最稳妥的咖啡色,头发永远是中分,披散下来,有一点点挡住脸颊。  
  那个在戴高乐机场看我离开的男子,我叫他Lim。我想我是很爱他,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他分开,但是说先走的人是我。我为什么要走,我为什么要走,现在想回去会觉得奇怪。  
  总之我突然就说,我要回去中国了。突然就说,我要回去中国了。  
  “你回去做什么?”他问我。 “我是中国人啊,在外国我都可以找到工作。在中国,怎么会没有事情做?”我反问他。 “你说过下一辈子会疼我的噢。”我居然可以微笑。  
  他随即低了头去。“我们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去过?”  
  咖啡厅,酒吧,博物馆,好看的街道,电影院,我翻了一圈。“差不多了。”我答他。 “你总是在城里,我们去巴黎外面的城堡好不好。”  
  这样体贴关爱我的男子,可惜不能在一起。遗憾到没有力气去遗憾。但是只要他在旁边,我知我离不开。整个巴黎,点点滴滴都是我和他的照片回放。没有办法和别人约会。别人怎么可以和他比?只好发狠心走。我最喜欢的巴黎也不要了。  
  刚回来的时候,他会打电话给我,因此并没有觉得我们就此分开,只是觉得暂时不能在一起。  
  一次他打过来我在买衣服。他说:“下了很多天雨,外面很冷,我都不想出去。”我那时候正在买衣服,买一些实际的可以穿出来的衣服。离开他回来之后才发现,我的衣服太过派对风格,根本不适合日常生活。刚刚开始独立生活,又需要精简压缩。我被困在一个普通的服装店,买了一堆又便宜又普通的休闲装。  
  “我在买衣服。”我回答。  
  “不要乱花钱。”他知我的购物做派。  
  “怎么会,这次买的这堆衣服,加起来不过是一个头盘的价钱,你要是知道我现在多努力做人你会吓到的。”我一点点噘嘴,很受委屈的样子。  
  他最后一次打给我,是在巴黎机场。我说我要离开巴黎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开始卖车子卖房子,送床送地毯送灯送我成堆的衣服和书。我离开两个礼拜之后,他离开巴黎。  
  机场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迷茫极了:“你说我们以后会不会再回来这里?”  
  “当然会回来,我多爱巴黎,那么多开心的时候,等我们老了就住在这里,我不要住在Chelles啦,郊区的房子大,可是我们要那么大的房子也没用,我们住城里啦,小一点没有关系,下楼就是歌剧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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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        
  “你不在这里,我也不要在这里了。”  
  “你坐哪个国家的航班?”  
  “法航。”  
  “法航回来的飞机上,有一种Lancome的Mini组合装是店里买不到的,你记得买给我。”我突然想起来我回来的飞机上错过的。  
  “Susan, I love you.”  
  “Lim, I love you too.”  
  他有寄给我两次东西,一次是寄给我我们在巴黎拍的照片。一次是我生日,打开是一块坠子,很奇怪的质地,像我这般精通首饰的人也看不出来是用什么东西做的,长方形,有点像红色的玉,上面却密密麻麻布满了金色的亮点。  
  家人已经在巴黎见过他,全部以为我会留在那里和他结婚。这样贸然回国,完全不敢让他们知道。找个房子藏起来,北京蓬勃发展欣欣向荣,找工作非常容易,巴黎的硕士,又是奢侈品各大牌子的忠实拥趸,又写过几本书。写了一封信过去,上午寄出信,下午就被通知见面,然后通知如果愿意,次日就可以上班。时尚杂志的编辑。  
  虽然对自己有足够信心,但是依然被北京的工作频率和就业快捷惊呆。薪水虽然不多,但是平常花销只要不太过分也还可以支持。  
  民族风格继续强劲,裁剪精心更胜从前。民族趋势以热带岛屿(从加勒比海到夏威夷)拉丁美洲国家、非洲国家的风格为主。流行趋势重归经典的白色、黑色,肉色也是今年的主打。在做时尚杂志方面我是天才人士。一个月的工作,我有试过两天之内做完,但是故意做得很慢,因为不想新的工作找上我。生活非常简单,杂志社不用坐班,如果没有发布会或者其他活动,我通常是睡到下午两点,起床去公司,弄一弄,慢悠悠地在公司看时装杂志,看最近的娱乐八卦,两点多钟呆到六点多钟,打电话叫外卖,十点多找个地方自己或者约朋友喝东西。一天就这么结束了。  
  每天离开公司都是很晚,坐在深夜的出租车里,照例缩成一团,闭上眼睛,夜色中的北京,灯光闪烁,车水马龙。而我只是想念他,没有什么气力。  
  我如此想念他。  
  空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不可以晚上在家的。一定会胡思乱想到疯掉。  
  每天出去,在北京还没有那么多朋友可以轮班。幸好杂志社的工作,总是有很多名目繁多的Event,从中午的新闻发布会到下午的酒会,晚上的晚宴再晚一点有After party,于是我频繁得每天都出去——有的时候早上醒来自己都觉得过分。可是不 出去,做什么?  
  仿佛看魔镜一样地回看,镜子里面的那时候的自己——拿着机票站在戴高乐机场,又天真可爱又自以为是,因为怕陷在这里不能自拔,所以要自己抢先离开。  
  恋爱中的人,总是以为谁先离开,谁会好得快一点。  
  因为做了主动选择的一方,所以比较体面。其实,谁先离开的并不重要,最可怕的是千万不要以为你自己离开了,过了很久你才发现,你其实是留下的那一方。  
  别人对我们感兴趣,我们就对他们感兴趣。  
  记住自己有两只耳朵和一张嘴 —而不是一只耳朵和两张嘴!  
  一定要多和人联系!  
  你总会有时间准备好一幅面孔去面对你要见的那些人。  
  让微笑变成你的签名。  
  不管你认为自己能或者不能,你总是对的。  
  多数人都是想有多快乐,就会有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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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3)        
  —《思维导图磨砺社交技能的10种方法》  
  社交目录  
  如何迅速地,在一个新的城市,找到你的气味相投的同类,找到你的相关相属的圈子,找到你的,可以一起发牢骚的朋友,这是常理上新落脚居民的第一课。而起初的我,全然没有这个心思。出去参加活动,也不是为了认识什么人,英文有个词用得极好——Kill time……杀时间,杀时间。  
  情绪不平稳,而天生性格中倔强残忍的一面,内心无人倾诉的伤怀到了极限,反而变成锦衣夜行的派对动物。I don’t wanna die here, I don’t wanna die here。这句话提上纲领,我刻意寻找所有可能的娱乐节目。  
  全世界转得好好的,照样有时阳光有时下雨,照样有人中彩票有人跳楼,巴黎少了个我,北京多了个我,都是多么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啊。不需要空闲,不需要清醒,病态一样地把所有时间安排得满满的。城里大大小小的 EVENTS总是热闹的,各种酒会、品牌活动、俱乐部派对,每个周末排得满满的,睡觉十个小时,挑衣服四个小时,化妆两个小时,对着香槟杯子以及活动中认识的人大谈星座四个小时,结束后再回去楼下的酒吧,恶狠狠酒鬼一样地叫Dry matini杀掉四个小时,我美好的不用思想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  
  从巴黎回来,都不用买太多的衣服,我的裙子,足够出席足够的活动而不重复两次。城里的派对,来来去去都是那些面孔。社交编辑拉你拍照,然后慢慢就有杂志专门来拍我的衣橱,居然很严肃地给杂志写东西总结派对着装心得——生命不息,减肥不止,恋爱不止,派对不止。城市一片漆黑,而这些漂亮时髦的都市女人,看上去永远这样的旗帜明确,笑容肆意。  
  参加任何活动,穿衣打扮永远是第一位。如果真的是你在意的场合,请谨记衣不惊人死不休。穿得漂亮抢眼永远没有错,主办方会觉得你重视在意给活动添彩加色,熟识的朋友也会眼前一亮,乐意介绍你给他人,甚至陌生人,也会有意无意多看你两眼。  
  裙子越长越正式,如果不是非常隆重的晚宴,垂至脚踝的曳地晚礼服在北京会有点过分。私人经验我衣柜里的长款晚礼服回来北京之后,大小活动,一次都没有机会穿。而橱柜里的小晚礼服从来都是不可缺的一件。商业宴会,私人约会,甚至正式的晚会晚宴,只要搭配不同的首饰,披肩等配件,一件及膝裁减合身的小礼服大小通吃。所以花大价钱狠狠牙买回来一套非常CLASSIC的晚礼服,很有可能是常年冷宫的结果。虽然长款礼服是真的漂亮啊,抢眼的冲击力,流畅勾勒完美的曲线,但是请稍稍控制,转移目光,做些投资在小晚礼服上,你 会惊奇地发现它的上身频率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北京是很冷,但是一年四季,如果真的是派对,请露出你光滑的脚踝去踩高跟鞋。年轻美貌的时候,美丽的腿部曲线永远是风景。尤其是冬天,在多数人用靴子包得严严实实的时候,相信会有人注意到你漂亮的鞋子和脚链。  
  冬天随身带披肩一定没错。一条质地优良的披肩可以让你平淡的装束顿时改良,同时如果你到了场地才发现活动方有部分场地安排在室外,或者你的着装较之其他人太过暴露而你当晚恰恰不想太过性感抢眼,这条披肩这个时候就是救命的。  
  中国人比较重视首饰的保值性,所以总是选择白金,黄金,钻石。首饰设计也较为保守。实际上如果可以,如果能突破质地方面的限制,一套设计漂亮的首饰颇为添彩。珍珠永远不会出错,但是25岁以下慎重。年纪越大越需要真金实料,小一点的时候,可以戴一条白色羽毛耳环到处漂游,到了五十岁,白金羽毛状耳环吧。配套的首饰,耳环,项链,手链,戒指,会让他人觉得你深谙装饰心得,暗自为你加分。所有首饰中我放在第一位的是耳环,尤其是梳法国簪,一套合适的耳环会马上显得非常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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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4)        
  小饰品中要推荐的还有花朵,我喜欢花朵,你可以把它放在可以想到的任何地方,曾经戴一朵大的夸张的粉红色芙蓉花去参加酒会,花朵下面就是唇红齿白的笑容,百分百的回头率。  
  哪里看上去像是伤心的人哪,看上去永远是中了头奖一样,这才是我要的做派以及奋斗目标。不敢联络以前的朋友和家人,惨淡写在心里就够了,绝不可以允许我的世界清冷悲苦,于是努力认识陌生人。  
  穿着谈吐还算体面,微笑起来也不至于把别人吓跑,工作亦随时需要和各类时尚动态保持来往,北京这座可爱的到处是奇怪人的城市,温柔而飞快地纳我入怀,给了我一个超出预算的拥抱。  
  城里的活动无非如下:要么是各种俱乐部商会的活动,北京的四大俱乐部、郊区的马术俱乐部、高尔夫俱乐部、健身俱乐部、海龟俱乐部,美国商会、意大利商会……天知道北京怎么会有那么多组织?  
  要么就是各种品牌活动,LV又开新店或者Gucci的新款发布,Lancome的中国推广,Annie Sui的见面会 ……全世界都觉得北京奢侈品消费空前,欧洲人、美洲人甚至非洲人,全部鱼贯而入。  
  要么是时髦餐饮场所的开业派对或者主题派对,时下竞争激烈,又临近08奥运,大家都攒足了劲等着全世界的人来中国吃喝玩乐,北京每周必开五个新餐厅、五个新酒吧。生意也不好做,与时俱进,不停地想出来各种主题派对以及新鲜的dress code,从沙滩派对到唐装派对到睡衣派对到红领巾派对……不用请帖,大家在家新鲜打扮一下,拿着银子去就好了。  
  此外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品酒会,各种专业人士交流酒会,各种名目的拍卖慈善晚宴,不同小团体的聚会活动,到了最后细化到个人,至少还有朋友家的house party等你到来。  
  如何在正确的地方,认识正确的人?我的经验是晚上十点之前的场合,可以换名片,晚上十点之后的场合,讲你的英文名字就可以了(不需要讲family name,除非对方追问)。  
  想发展生意伙伴的,不用我讲,他们知道去自己该去的地方,想找男女朋友的,去去各种活动,只要换换卡片,之后找个借口出来吃饭,也多多少少成了一些。都市社交,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就是为了男女关系,当然,也有我这样的,出来杀夜晚的败类。  
  总之有一阵子,一定是非常忙就是了。但是说真的是去认识什么人,我其实也不太有这个心思。巴黎时代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情是开瓶粉红香槟当水喝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北京小小的公寓,冰箱永远是空的。每天不太吃什么东西,每天一餐,不是外公室的外卖,就是酒会上的香槟,这样的百分百的过一天是一天的日子,居然也没有死掉。  
  That’s Beijing! 路过三里屯总会看见That’sBeijing大大的广告悬挂在城市上空。That’s Beijing。只要你想,永远不会寂寞永远不怕没有节目的城市,永远一脸无辜等你深爱的城市,永远慈祥微笑,看你一边美丽一边心碎的城市。  
  友谊永远是一个甜蜜的责任,从来不是一种机会 —纪伯伦  
  安妮  
  出来参加活动,经常撞到各种女生。  
  首先是主办方或者公关公司的美女,这些人认识你,或者你认识她们,微笑认识,确定下次不要互相漏掉就好,你对她们来说是厚厚一沓名片中的一张,她们对你来说是下次活动的邀请函。真正成为朋友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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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5)        
  接下来就是非常职业,到处换发名片,第二天短信就会发来联络关系,看是否以后会有合作机会的公司高层女主管。我和她们相比自觉自己不够上进,自惭形秽地和她们的公文包保持距离。  
  出来最多的,都是一些派对俱乐部动物。有些气焰嚣张,从头到脚都是展示自己的购物新作,Proches的车钥匙吃饭的时候,看似不在意的,随手放到桌子上,攀谈起来,除了购物美容选男人心得,不见得再有别的内容——其实这些女生,如果你肯和她们说话,你会发现她们其实都是相当的平易近人,骄傲流行的外表下,比那些在办公室日日挣扎的白领金领钻石领,反而更加重视友谊以及其他感情附属——如果她们认可 你,她们会第二天马上打电话找你喝茶吃饭逛街,一遇到娱乐节目就想着你,一看到单身男朋友就叫你出来撞来看看,全身心地关心你——但是同时你也要忍受她们永远自我为中心,情绪化,神经质,半夜三更的电话,以及为一些无聊的事情讲一个下午。 锦衣夜行,珠宝闪烁,醉生梦死,我照样可以在冬天披着水貂外套,穿着镶钻的高跟鞋踩在雪地,一个礼拜七天我也可以全部跟下来,日日玩乐的日子,我不是没有过,但是醒来,便觉得内疚胜过头痛——每天宿醉每天狂欢的日子,我虽然此刻在其中,但是归根到底,这绝对不是我的理想生活。  
  因此,每次太过喧闹、焦点精彩的人物,我总是微笑保持距离。  
  这是京城最著名俱乐部之一,以其在长安大街上的会员俱乐部和东四环价值不菲的紫檀博物馆在北京社交界享有盛名,钱包里的一张会员卡除了需要交纳一年上万美金的会费,也是一部分人眼中上流社会芝麻开门的密码。他们的活动总监岳兰是个三十多岁的美女,微微有点发福,但是恰到好处地符合中年男人对福气美女的定义,职业女性短短的头发,除了参加活动之外,平时一概的职业套装。我曾经和她一起做过一个关于奢侈品的节目。  
  每年春天一次的紫檀博物馆展览,她们极为重视,早早就发了新闻稿过来,然后又邀请一定去参加。我对着镜子琢磨,选了一件黑色真丝露半个肩膀的裙子,腰间是夸张的中国刺绣腰带,意识到是户外活动,就带着一条披肩去了。  
  岳兰今天穿得极为鸟语花香,一件淡绿色的露背小礼服。  
  作为派对策划人的她站在门口,笑容嫣然而又小心谨慎。  
  看完珠宝首饰,看完宏大的博物馆,照例是创始人抱着孙子切蛋糕,每次都弄得全家寿筵一样——只是来了很多外人。  
  一成不变的中式派对,大家圆桌吃饭,中国人地坐稳了,然后寒暄一桌。  
  走去博物馆里面的时候,看到了她。  
  有些女子,到了什么地方,都会从人群中闪出来。并非是她容貌极致,也无需一定名牌手袋。站着的姿势,说话的做派,微笑的样子,一场酒会下来,比她精致的,比她手袋精致的,都模糊不见了,而她还在那里,越来越清楚,你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即使转过身去。  
  她和我年纪相仿的样子。并不过分打扮。穿绿色的棉质长袖衫,简单的黑色裤子,配一条花朵蔓延的丝巾,自然地垂下来摇曳在胸前。她不是最抢眼漂亮的女生,但是转了一圈眼睛会回到她这里。她就在那里,所有人都抢不走的注视。所有的女生都是长发,她的短发也成了风景,小巧的一张脸,大大的眼睛,她看上去是甜蜜的,含蓄的,温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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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6)        
  我们去看表演的时候站在一起,台上烟花散开的时候,我转过去对她微笑。Hey,我和她招呼。  
  她掉过头来,用另外一个微笑回应我。  
  她是上海人。毕业之后工作几年,然后去了英国,刚刚回来,到北京工作。一个伦敦,一个巴黎,都是刚刚回来中国,话题马上近了。  
  “你看上去就像巴黎回来的。我刚才一直都看到你。”她对我说。  
  “我也是。”我飞快地答道。  
  “我的梦想就是33岁退休,然后去巴黎,我最爱的地方,每天坐在街道上喝咖啡。”她继续讲。  
  “我33岁一定在工作,拼死命努力工作的那种。”我认真地说。  
  “为什么?”她笑。  
  “因为以前每天在街道上喝咖啡。 ”我答。于是我们都笑了。  
  圆桌会餐的时候也相当有趣。座位安排在露天,古色古香的园林花园里,我们坐在椅背上绑着蝴蝶结的座位上,七八人围着红色的红木桌子坐成一桌。大家自然地交换名片,交换彼此来历。天气好极了,草地泛青,春天的气息让身体都新鲜起来。在这个顶级俱乐部的草地露天派对上,所有的人脸上都看起来时髦而聪明,空气弥漫着中国式的喜气洋洋。  
  我们这桌我收到不同的名片,干练带着漂亮首饰的珠宝公司女总裁赵总,神情依然严肃的政府官员李明,投资公司的亚洲总裁万森以及他们公司的美国董事长丹尼尔,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夏总,以及我认识的朋友安妮和她的朋友格丽。  
  我们坐在一个桌子,大家自然地和旁边的人聊天,桌子上有人讲英文有人讲中文,格丽和安妮,正在和万森和丹尼尔讲话。  
  格丽是美国长大的华人,年纪应该和我们相仿,她说话的时候总是习惯性撅起一点点倔强的嘴唇,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点点桀骜肆意的味道。说话非常礼貌,但是讨论之中,思路清晰激烈。大家在讨论北京女人和上海女人的区别。  
  “北京女生哪,经常让人意外,我曾经和一个北京女生去吃饭,服务员服务得不好,于是她就把整个餐厅都买下来了,”亚洲脸孔的万森讲一口美式英文,他娴熟地吐出来一口雪茄烟雾,“这件事情让我印象深刻,于是在北京,遇到什么人我都在想,她随时把我的公司买下来好了。”  
  “上海女人非常善于包装自己。他可以把十美金的东西,打包成一千块给你。”他的老板丹尼尔插上来。  
  “在你最后发现你以为你的一千块实际只是十块钱的时候,你怎么做的?”格丽快快地接了上去。  
  “噢,太晚了!”丹尼尔把盘子里的水果拿起来,装作懊悔地叹息,美国式幽默地眨眨眼睛,“这十块钱已经拥有了我财产的一半。不过,我爱我那聪明非凡的妻子。”  
  “上海女生据说喜欢外国人,最大问题的是,她们喜欢的,好像不是说很好很好的,比如像对面的丹尼尔这样的,而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只要是外国人,就比中国人加十分。”万森不知道基于什么目的开始探讨目前已经成为话题的涉外婚恋,然后,他看了一眼安妮,笑笑地说,“对不起,安妮是上海人了。”  
  安妮对他笑笑,并不回答。  
  我坐在他们对面,看他们讨论。偶尔微笑,以及敏锐地察觉到,万森其实想接近安妮。她就是那样的女子,并不是最最抢风光的那个,但是最后,都会落在她身上。和她相比,格丽是天真的,直接的,善良的,孩子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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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7)        
  这看似平常的两男两女的五分钟谈话,已经像高空中的电视塔一样,发出了无数信号。安妮和格丽是陪他们的老板来的,她们分别从事制造业和娱乐业。丹尼尔和万森在一个公司,主业都是金融期货,生意往来这四个人不会有什么交集。  
  至于其他方面,丹尼尔已婚,出局。这两个女孩应该都是单身或者至少未婚。万森也应该是单身或未婚。这五分钟的谈话,我已经清晰感觉到,万森对安妮感兴趣。  
  旁观者已经心知肚明,而参与者,永远深陷其中。  
  都市女子,互相温暖也互相陪衬。她们全然不同,一个直接一个隐讳,一个凛冽一个温柔,一个灵动一个温婉,一个西化一个东方,或许这就是她们友谊的基点。她们爱的人,一定是不同的。爱她们的人,也一定是不同的。只是这次,万森是喜欢安妮的那种。  
  有些人最讨厌交际花女朋友,有些人却以此为荣,有些人对女强人避而远之,有些人却I am proud of you。有些人希望自己的伴侣飞得越高越好,有些人却不希望自己的伴侣发展得太好,结婚后有一份事情做过幸福的小日子就好了。有些人喜欢善良温和的女人,有些人,却偏偏喜欢精灵古怪玩死人不偿命的那种。一样聚会,两个女朋友遇到一个男人,此男只看到甲女,这种事情在派对屡屡发生。  
  故事书里最爱写的都是两个女生同时喜欢一个男生,男主角分身无术。我也有女朋友电话我,倾诉自己最近遇到一个人。  
  “我很好啊,我相貌也好,家庭也好,教育也好,工作也好。但是他却和另一个什么都不如我的女人来往,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  
  我解释给她:“如果有些事情你没有得到,有些人你错过了。不是说你不好,只能说,你最抢眼最好的品质,不是对方所最喜欢最需要的。而这种基本的需要,欣赏才能有一个幸福完美的故事。如果错过了,你不用遗憾(免得勉为其难更不开心),因为,总有一个地方,总有那一个人,在寻找像你这样一个人。”  
  果然,十分钟之后万森就换了座位,坐到安妮旁边,两个人面对面,开始讲话。格丽则开始和老丹尼尔聊高尔夫球。  
  酒会结束的时候,万森就提出再去Centro喝一杯。After party意味着更多的深入了解和感情交流。大家约好先回家换衣服,然后再出去。  
  换衣服重新出去和她们会合的路上,我心里非常清楚,我很愿意再看见她们。都说我花心,其实我最专情只是专的那个人,没人知道而已  
  —熙茜  
  熙茜  
  熙茜约了我去喝咖啡。  
  已经是春天,整个北京飞满了白色的柳絮。她站在街的那头,穿白色的连衣短裙,红色缎面绿色叶子的绣花鞋,头发黑而明亮,快垂到腰际。她的头发换过很多颜色,伤心的时候去染银白色,暴虐不安的时候试过金黄色,安定的时候是咖啡棕,然后这个春天,她跳回黑色。  
  “我小时候,有个从小认识的男朋友,后来,从去年开始,大家约定做好朋友。”她轻快地说,同时眼睛转了一下,不知道在看哪里,然后飞快地回来。右手合着店里的音乐轻轻叩打褐红色的木头桌子,涂着黑色指甲油的手修长漂亮。丝毫看不出伤心或者被抛弃的样子。  
  “接下来会怎么样?不知道。”她好像是在问别人,然后自己飞快地回答。她舔舔嘴唇,对这个答案好像很满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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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8)        
  但是,她笑出来:“我昨天去翻以前的东西,翻出来以前的信。我发现我们两年的六月七日,他写信给我,说:‘我们总是吵架,我很伤心。’Ha,但是现在,我真的已经想不起来,那一次,我们为什么吵架了。”  
  她接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肆无忌惮,无所谓的笑容。  
  座位那边的法国人看了过来,她随即回应一个眼神。理直气壮的,微微翘着下巴,眨一下眼睛,无辜的样子。那个棕色头发的男人随即笑了。  
  “最近有没有什么男人约会你?”我问。  
  “上周六和一个意大利人约会,先出去吃东西,然后开车去郊外兜风,老男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老男生喜欢我,不过最近刚刚出现一个美国小男生,做模特的,大我两岁,很好玩……”她又开始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样子,笑,眼睛眯成月牙状。她从来都是笑得很过分的样子。  
  “我自己都意外,我坚持了这么久。”她突然转折仿佛电视跳台,幽幽叹了口气,“我觉得我认识他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现在我都觉得我都快老了,我居然有时候还会想他,真是奇怪。”她语气黯淡下去,带着一种绝望的天真坐在我对面。  
  我不讲话坐在对面端详她。她总是这个样子,有的时候像个没有心事的孩子,可是下一秒,也许会突然沉默,然后整个人,仿佛在另外一个世界。谁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所以大家总是认为她多少有点奇怪。可是,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有些事情,永远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而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有一个自己的世界。  
  和熙茜认识在Valentino的Party。南池子里面,帝王脚下老城墙里的派对,主办方亦请了很多娱乐明星,仪式开始后最红的那个明星上台致演讲辞,这个中年影帝以隐忍高贵沉默的气质打动过很多人内心柔软的一页,这是一个照旧的繁华光彩的  
  夜晚,他低着头,被主办方介绍上台,配合这次商业出场行为。  
  拿着香槟杯子的人群安静下来,全部抬头看红地毯上灯光下的他,也都是见过些场面的人,有几个女生,还是切切地往前靠近了几步。我靠后几步,把前面的位子留给她们,转身看见前院吧台前面没有什么人,于是走去那里。  
  只有一个女生在那里,大家全部都在看明星,她自己在那里对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没有多少东西,三块简单的点心,她在那里对着点心指指点点,仿佛在策划一个很大的行动。  
  她长头发,染成当下最流行的蓝黑色,很黑很茂密的长发,一张小而乖巧的鸭蛋脸,无懈可击的妆容。穿一条绿色的吊带裙子,裙子设计新颖,裙摆好像是被剪碎了一样,长长短短,一走路刚好露出修长白皙的腿的轮廓。  
  大绿大红从来是美女穿的颜色,去派对最常见的事情之一就是放眼过去,满场的黑色晚礼服。  
  我们的目光对接,她看见有人看她,突然就笑了,露出贝壳一样一颗一颗的牙齿。Hi,她自然和我打招呼,好像认识我很久一样。  
  “我在想这三个甜点,哪个热量会少一点。”或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在常人眼中有异,她解释。她画很黑很黑的眼影,完全不用其他的任何颜色。眼睛一眨,黑夜中的她,散发着一种诡异神秘而明亮的光。  
  “你今天晚上有喝了几杯?”我问她。  
  “三杯香槟。”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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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9)        
  “那就不用选了。对你来讲,没什么区别了。”我笑了出来。  
  “对哦。”她仿佛刚刚明白过来一样,又开始笑,“你说得对。”她自己点点头,随便拿了一块放进去嘴巴。把盘子递过来给我,“你也来一块。”  
  我接过来,两个女生碰碰杯子。院子的一角是人头攒动星光闪耀,保镖和摄影记者用菲林不断打亮天空。院子的另外一个角落,两个女生站在一棵树下,对着对方微笑。  
  “你相信算命吗?”她找出来一个话题。  
  “有过一次,一个上海的八字大师,说我会一生不婚。但是老的时候,会有人陪我。”我回答她。  
  “另外我还会有个私生子。好不好玩,也不知道谁那么幸运。”我笑笑把这次占卜奇遇告诉她,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情。  
  “我前天见了一个人,他说我命太硬,或许会有一次婚姻,但是估计不长久,她说我身边所有的男人,都是来了又去,络绎不绝。”她不以为然地说,一点不烦恼的样子。  
  “我们两个半斤八两。”我笑。  
  “准吗?你身边很多男生吗?”我问。  
  她想一想的样子。“好像还真的不少哦。”她再次笑了, “不过我还在想我以前的男朋友,以前在一起八年啦。你哪,有没有男朋友?”  
  我摇摇头。  
  “在没有遇到正确的人之前,并不是说,我们不可以,和那些不正确的人一起出去哦。”她眨眨眼睛,及时行乐的样子。  
  “你不像土生的中国女生。这边的女生,不会这样不看明星不去社交却藏在树下发呆对着蛋糕的”,我对她讲。“你看那边,人家都是从头到尾保持着优雅不露破绽的微笑”。  
  “我生在英国,后来又去美国念书。但是我不喜欢伦敦。  
  欧洲我还是最喜欢巴黎。常常周末坐火车过去玩。跳舞到天亮的,跳到脚太痛,然后拎着高跟鞋走路回去。”  
  我笑了出来,以前的我们,哪一个不是这样的疯过。  
  “去Etata的人太老了,吃点东西可以,10点之后最好离开。Buddbar做前半场不错,但是后半场要跳舞那里还是有点闷,之后有很多选择,但是最好去Man ray,因为早上4点钟出来,你可以去对面的餐厅喝牛肉汤,巴黎24小时开的法国餐厅,而且有真的好吃的,凌晨四点的巴黎那里是第一选。”我看着她,闭着眼睛背书一样地对她说。这是我们巴黎时候的娱乐路线图。每个曾经跳舞到天亮的女生,都会知道的路线。  
  她拍着手跳了起来。“对哦对啊,天哪,好开心的,为什么我以前不认识你,我很少看到华人女生的,在那里。”  
  “我也是。 ”我笑笑答她。因为有着同样的回忆,去过同样的地方,吃过同样的东西,甚至,也许还给过同一个服务生小费,两个人顿时亲近起来。  
  “为什么来北京?”  
  “北京很好啊,全世界都在说北京,如果哪一天报纸上没有中国的新闻,那一定是不正常的。每天都听啊听啊,就想,来看看也好了。再加上在那边住蛮久的,想想换一种生活也好,于是就坐飞机来了。”她回答。  
  把盘子放在一边,两个人过去拿了一杯香槟,继续站在原地,零零碎碎,聊天说笑。  
  “我有个女朋友,喜欢一个男生。女生晚上做完工,半夜买了夜宵去看男生。男生却不开门。小的时候听这个故事,只觉得不可思议,觉得女生不自爱太Cheap,男生不爱她,是应该的。大了之后,才明白,原来感情两字,缠绕太多的欲念和幻觉,太多的自我控制之外的举止和情绪,旁边的人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我们都无权嘲笑。”她突然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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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0)        
  “恋爱时候你做过的最发疯的事情是什么?”我问她。  
  “自己太小还在念书,但是太想和男朋友在一起了,于是离家出走去找他,想要和他在一起。一年没有上学,和他在一起。”她大笑,“后来重归校园,补课补得很辛苦。”  
  “你哪?”她问我。  
  “我?”我低头想,“半夜跑步追汽车。”我突然想到了似的,“以前的事情,男朋友离开了,人家走的时候,我装作没事情的样子。车子启动五分钟之后,突然回光返照,鞋子也忘记穿了,跑去楼下,跑步追汽车。追了二十分钟之后,发现完全没有可能,然后站在马路中间发呆。”  
  我们一起笑出声音,这个女子,我认识她的第一夜,彼此之间就感受到信任和亲切,我看着她,仿佛看到曾经的自己。  
  这样的鲜活,肆无忌惮,轻佻美丽着。  
  不为任何人烦恼,不为任何事情困惑牵绊,无畏的,天真的,依旧有着新鲜澎湃的热情和随时离开的勇气。饱满而纯洁的感情,还未受到任何损伤。  
  夜色中此刻的她,和曾经的我一样,都是为爱而生的女子。  
  爱情是女人一生的历史,而只是男人一生中的一段插曲 —史达尔  
  女人之间的友谊  
  讲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倘若没有恋爱,这个世界多么无趣。年少时候,从来都是把男人视为外星人,从心理到生理都对他们一窍不通。也曾非常骄傲地把女首相的话视为名言——我嫁的男人配不上我,和所有女人一样。  
  女人从第一场恋爱开始真正感受了解男人,一路走来,修行到可以开班授课传道解惑,中间过程,不知道多少炮灰眼泪残痕。种种种种,又亲密又伤害。不可以想象这个世界没有对方,而对方却又总成为自己的心头痛喉中刺,哽在那里或者藏在角落,碰一下想一下就是无边的甜蜜辛酸眼泪。女人之间的友谊,就在于可以一起分享这些甜蜜辛酸眼泪,心头痛喉中刺。说女人的友谊,建立在谈论男人的基础上,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外企金领安妮果然开始和万森约会,空中飞人万森一个月在中国只呆五天。剩余的时间,全世界跑来跑去。  
  “我确定他对我感兴趣。”她对我说。  
  “我也确定。”我回答安妮。  
  “但是他从来没有进一步的表示。”  
  “他没有说过让你做他女朋友吗?”我问。  
  “没有,我们不谈这些问题。”  
  “拜托,一个月五天,也许他的女朋友全球范围分布,你不知道男人的理想之一就是一下飞机,就有一个当地情人在等待他吗?”  
  “Who knows,我从来不问的。”她看着我,一点点无奈一点点骄傲,“但是他有说‘安妮,I like you’and kiss my cheek。”  
  越喜欢越紧张的那个人,反而不随便约出来见面,在旁边打发时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而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并不清晰表态,而是高手推拳一样玩暧昧,看谁先掉下去。是说现在聪明人都流行这样的恋爱吗?  
  那个站在你家的楼下,拿一束花等你等到深夜的少年,全部统统一去不复返。  
  我不知道别人,但是我的女朋友安妮绝对是其中高手。有的时候我站在旁边看他们两个短信来短信去,彼此挑逗却又刻意疏远。她纵然一直在等他的短信,也从来不马上回复,一定要等时钟转过去两个钟头,然后再发出去那早已编排好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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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1)        
  一次万森要离开中国的前夜,她不安排任何节目,下班之后就整容待装,等待万森的约会。这等待一直持续到十二点。  
  午夜时候万森的短信来了,说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她恨恨地回答:“ Too late。”  
  事后她对我说,我最大的功力就是能忍。他不发给我不打给我不找我,我也不找他,我忍。忍到忍无可忍,吐血而亡,这个人就算了。  
  我在旁边看得牙根都着急发痒,她安慰我:“没关系, Good things need time。好东西都需要时间。”  
  “但是我也要承认,我也浪费了很多时间。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还有很多次,都那样僵持着。大家谁也不挑明,就那样耗着,浪费了很多时间。”她转而说。  
  “你可以问他啊,说,你有没有女朋友,或者,你喜不喜欢我。”我建议。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笑着看着我:“你杀了我吧。打死我也不会说这种话的。”  
  安妮就像一个幽雅名贵的明朝时代的瓷花瓶——当然她是个有用的花瓶——身为公司副总的她每日七点准时醒来,八点准时到公司,穿着讲究的套装,有条不紊地处理着一切工作琐事和爱情花絮。  
  所有的事情都在控制范围,不会冒一点点的风险。她不会当众失态哭泣,也不会肆无忌惮地大笑。总而言之,我不能想象一个不优雅的安妮,我不能想象一个失去控制的安妮,她的感情生活,也这样含糊不清地但是绝对安全地进展着。  
  熙茜是另外一个奇迹。我虽然第一次见她就大聊彼此命运、婚姻,但是我们并没有交换联络方式。  
  第二次遇到她是在Inner affair。这是一个靠近德国大使馆的酒吧,里面最抢眼的是一尊大佛,这让我想起巴黎的 Buddbar,同样的摩登都市里的鬼魅奇异色彩。  
  她和三个老外一起,站在靠里面的一个位置。她穿一身黑色,黑色直发。我们透过人群看到彼此,以及眼睛里面意外欢喜的光。那天她看起来分外天真甜美,后来我喜欢用一个词来形容她开心时候,就是欢喜雀跃。她是那种开心起来,整个人都会开花的那种,形容不出来的欢喜雀跃。  
  这次,我想也不想和她交换了电话,并且约彼此出来碰面聊天。  
  我和她第一次单独约会就让我大开眼界。我们约在嘉丽中心,见面聊些女生常聊的话题,彼此了解尝试交往。我们都并不是第一次约会就会把自己的全部告诉对方的人,但是这次却极为例外。  
  我们自然地谈起之前的教育背景,现在的工作生活,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奇怪的人。她家人在北京,她则从小在外国长大,现在回来中国工作。我们两个都是刚刚回来,都在北京没有太多朋友,对方的谈吐仪态,生活看法,都觉得顺眼亲近。  
  她极为繁忙,空下来就会回短信。后来,她对我说:“一会有人来,喜欢我的,你帮我看啦。”  
  然后这一来,就来了四个。四个全部是外国人,有在中国做模特的美国人,开经纪公司的美国人,穿着正式的英国人,以及一个不明来路的法国人。他们一个一个报到,而且熙茜毫不避嫌地把他们约在一起,我在沙发对面,看似礼貌地和每个人打招呼,实际却笑到肚痛。  
  整个晚上颇为有趣,四个人她轮换聊天,她和其中的一个聊,我和其中的一个人聊,剩下的两个男生,则自动组合为一组。然后过一阵子,九分钟约会一样的,大家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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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2)        
  “可以吗?你把他们约在一起,他们怎么想?”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问。  
  “I don’t care,”她直直地回答,“我只是不在乎。”  
  我看着她年轻肆意的脸孔,笑笑没有言语。她身上,经常迸发出一种无畏的可爱天真,有时候会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以及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个约会,约来四个男生。她完全不在乎对方怎么去看待评价自己,还有,也并不在乎对方的感受。非常任性,然而这任性仿佛也是她对我奇异吸引力的来源之一。  
  她是一个超级矛盾的组合。身上,一方面有着超乎年轻的心智和成熟,另外一面,又有着意想不到的具有极大蛊惑力的肆意天真。  
  后来亦慢慢知道,最初认识她的那次,她是刚回来北京,私人出来玩而已,根本不算公开社交。后来,她逐渐用公开身份,参加各种活动。  
  她背景其实不同于常人,家人是有超级背景权势的家族,她自己,也在北京的所谓上流权贵界有点名气。也开始见到她出席各种活动工作时候的状态,她自然地发光发亮,被众人簇拥,从整个人群中闪耀出来,照旧涂隆重而上翘的黑眼线,在相机菲林的闪亮中仪态镇定,从容微笑。  
  我们在有些公众场合并不过分亲昵,点头看看对方,然后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平时社交语言都是英文,我们却是发中文短信,“你嘛哪?”她总是以这句话开头,然后碰面喝东西聊天。  
  我们聊天,无聊的港式茶餐厅,我们两个一直从下午两点坐到晚上十点,她一直不肯去一个晚宴,两个女生留在那里,天马行空对着一杯茶水讲话。  
  她不喜欢亚洲人,坐在对面一面说起最近遇到的这些外来人士,一面委屈得像个孩子,“都说我花心,其实我最专情,只是专的那个人,没人知道而已。”  
  “我想念小洲。8年,我不知道我还可以那样地去爱谁。”她说,“至于剩下的人,我完全不在乎。完全不在乎。”她的语气,这样的决然寂寞。  
  依旧没有Lim的任何消息。总是记得最后一次他打给我时候的声音。  
  那是在巴黎机场,我离开后,他也回去新加坡。  
  “我们还会回来吗?”电话里他的声音迷惘极了。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我们从此,会完全不再见面。  
  北京的夏天,非常的炎热粗暴。我于是上午从不出门,把所有工作都安排到下午三点之后。开始大量和摄影师一起拍片子,经常去丽都的一个法国餐厅吃东西,之后会坐下来,喝杯东西。落地的玻璃窗深陷的沙发,路边卖彩色瓷器和古旧佛珠的的中年男子日日推着他的买卖路过,黄昏的空气清爽而温柔,很多鬼佬住在旁边的酒店,穿着旅游鞋,走走看看的样子。  
  老板是一个香港人阿荣和一个大连人。阿荣以前在香港做公务员,后来去美国工作,之后又过来北京,开了这个法国餐厅。  
  “北京还有很多机会。”他总是说。  
  大连已婚男人老赵爱上一个唱歌的女孩佳佳,于是离婚来到北京,开了这个餐厅。  
  东北女生佳佳短发,极其聪明,小小的脸庞小小的眼睛,眼睛随着话题转来转去,瘦小的身体也一动一动,有点男孩子的豪爽,经常会抱住某个男生的脖子,贴着身体和对方说话。  
  “苏珊啊,你真的单身吗?我帮你介绍。”她跳过来拍我的后背,大姐大一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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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3)        
  去的次数多了,开始加入他们的小团体。熙茜和安妮有时候也会过来找我,一起坐在窗边说说笑笑,喝酒聊天,日子仿佛就这样过去了。  
  没有一宗友情是地久天长的,人们在你的生活里来去如流 —索菲娅·罗兰  
  万圣节快乐  
  这日子一天一天,像沙子漏过无辜的指缝,转眼我就在一片沙漠之后了。  
  离开巴黎的时候,我是那个抢先离场的姿势骄傲的任性女子,口头禅是:我一定不后悔——即使后悔,也不会让你知道。  
  上一场爱情,没有哭,没有求,遇到觉得自己难以应对的问题,一走了之。如今回看,姿态高贵下其实是一颗不负责任的心。  
  我对我的朋友说,永远不要去嘲笑那些,在爱情中哭了又哭,求了又求的人。心碎是痛一下,之后就是清清楚楚的狼藉一片,当事人不堪回首不肯回首,空中反而大大的两个字拼成 “解脱”。而遗憾是关节痛,每个湿风下雨的夜,都浮现出来让你不通则痛。  
  这个看似没有任何不同的周三的黄昏,门铃不可思议地响个不停,几乎从来没有访客的我,光着脚小心翼翼地从探视孔看是谁。  
  三四个外国的白人小孩子,都是六七岁的光景,头上戴着黑色魔鬼的面具,手上分别拎抱着一个南瓜雕刻成的灯笼和几个大的黑色纸袋,站在门口敲门,我突然意识到今天是万圣节。  
  两千多年前,欧洲的天主教会把11月1日定为“天下圣徒之日”(All Hallows Day)。“Hallow”即圣徒之意。传说自公元前五百年,居住在爱尔兰、苏格兰等地的凯尔特人(Celts)把这节日往前移了一天,即10月31日。他们认为该日是夏天正式结束的日子,也就是新年伊始,严酷的冬季开始的一天。那时人们相信,故人的亡魂会在这一天回到故居地在活人身上找寻生灵,借此再生,而且这是人在死后能获得再生的唯一希望。而活着的人则惧怕死魂来夺生,于是人们就在这一天熄掉炉火、烛光,让死魂无法找寻活人,又把自己打扮成妖魔鬼怪把死人之魂灵吓走。之后,他们又会把火种烛光重新燃起,开始新的一年的生活。这是巫婆的扫帚、黑猫、咒语……都会出现的日子,而门口的小孩子,则是不给糖果就捣乱(西方叫 Trick or treat)的在节日里扮精灵的小孩子。  
  这些小孩子应该和我住在一个社区,我打开冰箱,仿佛从鱼的嘴巴里觅食,最后从最深处找出一盒巧克力来。然后我突然想起来,这是我回来北京八个月的纪念日。  
  八个月的这一天,我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时空隧道,好像是穿上一双高跟鞋就可以征服世界的麦当娜,从来不会为感情和男人烦恼。八个月后的这天,在这个昏暗的没有开窗帘的朝阳公园西门的小公寓里,我却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是空的。  
  在这个全部扮成鬼怪避免鬼怪入侵的日子,如果有什么亡魂要来入侵一具身体,我这具,应该是最容易的吧。我嘲讽地对自己讲,然后把唯一的一盒巧克力递到那个带头的棕色长发小女孩的手上。  
  她却垫起脚尖亲我的右脸颊。“Happy Halloween Day. thank you.”声音异常的清脆甜美。  
  过去的这几个月,Lim仿佛就地蒸发,我拿着放大镜也丝毫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个男子的痕迹,房子已经卖掉,法国、新加坡的电话不是被注销就是查无此人,我看着蓝色记事本上我记下来的一行行号码,看到眼睛发痛,这些数字全部变成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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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4)        
  醒醒,爱丽丝就从她的梦中醒来,成功逃脱了被砍头的命运,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突然变大或者变小。而我也仿佛做了一个色彩斑斓的梦。  
  在梦中我有过美得像钻石光芒一样闪烁耀眼的爱,我贪婪满足地看着这光环绕我全身,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到了最后,扑克牌王国的主人出现了,说:“这爱不是你的,是属于我们的世界的。 ”他们召来审判团要审判我偷取的快乐,我站在被告台上,因为知道自己随时有醒来的权利,所以聪明地大喊一声:“我不和你们玩了。”醒了过来,落地在一张北京东三环的床上。  
  而这里的世界多么无聊。  
  那样的光,让我觉得自己是最美最开心的女人,那样的光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而这样的光,曾经出现,终身难忘。  
  我知道被它照耀过的感觉。从心的最深处开出花来,快乐,如同一尾鱼在那里拍打着尾巴,整个人都温柔起来。世界是我的游乐场,是我的后花园。任何恐惧、疾病、伤害靠近我都会变成尘埃,于是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亦只是微笑。  
  我被这光照耀过。我被这光照耀过。于是其他的,昏暗摇曳的烛光,日光瓦斯灯泡,或者华丽水晶闪灯,都不能愚弄我的视觉和触觉。  
  就像喝酒的人,用过水晶杯子了,之后就不可以再用玻璃了。本来的欢愉碰杯,你只觉得这碰撞声如此刺耳丑陋。  
  我叹口气,打给熙茜。  
  “我过五分钟打给你。”她在那边公事公办地严肃地说,于是我就知道她在见人。  
  五分钟之后她的电话来了,声音一下子活力四射,双面人熙茜再次变身成功。对外她总是一丝不苟尊贵有礼,对内她却从来极为纵情肆意。  
  “我刚才在一个酒会上,他们居然刚刚有个节目,有人扮了恶魔出场,你猜配乐是什么?”  
  “居然配乐是一段多明戈的歌剧,真是有趣。难得他们想得出来。 ”不等我作答她已经抢先回答,并且咯咯地笑起来, “你晚点做什么,扮女恶魔吧你,头发披下来,穿条白裙子,不用别的道具你已经可以吓死人了。”  
  “是吗?”我有气没力地说,显然是没有什么兴致。  
  她听得出来我的异常:“怎么了你?”  
  “我讨厌节日。”我低低地说,“我希望每天都是简单的一天,可以快快地过去。我讨厌任何重大的值得纪念的日子,然后我就自然会回想上一个节日怎样度过。回忆是个糟糕的东西。糟糕的回忆自然是不愿意去回想,甜蜜的回忆让你觉得现在的自己这样的糟糕。”  
  “好了,放过你了,我不会问你上个万圣节和谁一起,怎么过的啦,我只问你,这个万圣节,我们怎么过?”她问我。  
  “开一个 ‘苏珊女朋友派对’怎么样?全部是女生,并且不可以带和自己见面的男生出来。一帮单身的美丽的可爱的女生,一起过这个万鬼出没的节日吧。”我想出一个新主意。  
  我们的派对场所,是家附近的一个地方。路边完全看不到任何招牌和路标指示,绕绕弯弯找到,沿着小小的楼梯走上去,小小的门口写着Suzie会员俱乐部。中式装修,清一色的仿制明清家私,一上去就看见烟黄色的丝帐轻笼着红色的床,破破烂烂旧旧老老的样子,反而因为大家全部追着时髦水晶灯去了,显出它的一派别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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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5)        
  它招牌小小,东拐西拐,地方不够宽敞气派,洗手间只有两个位子,让一堆女生在里面因为等位子吵架,沙发有破旧,吧台有疤痕。不过生意照样很好。相比于其他酒吧的成群结队,来这里很多的人,都是单独来。这是一个可以忘记单身的,寂寞的地方,一个异乡人的专场。没有中文名字,又加上那么香艳的名字,来的人多数是外国人,味道相同的人容易聚在一起,加之酒吧的经理是香港人,客人逐渐变成四种人,外国人,从外国回来的大陆人,香港人,喜欢外国人和香港人玩的大陆人。  
  节日的气氛已经足够,墙壁上挂满了恐怖的黑色面具,门口的服务生也妆容惨白,音乐和灯光更是鬼魅极了,大家各怀鬼胎,穿着各种奇怪的衣服亮相了。股东之一嫣姐在一上楼梯的那个圆的方桌前,她穿黑色的紧身裙子,却戴一个超大的炫目无比的军色硬翻边的军帽,上面红星闪闪,她小小的身体和超大的帽子非常不成比例,却有一种常人意料之外的让人惊叹的美。  
  香港人安鑫是这里的主管,没有人可以看出来他的年纪。  
  永远的35岁或者号称35岁。可以穿粉红色泡泡衬衫和紧身长裤整晚的嬉闹和调侃,可以脱掉上衣去桌子上跳舞,可以抱着陌生女孩子的脚做出亲吻的样子,严肃的话,却是从来没有的,在这个娱乐世界里他是不可或缺的明星和主角,帮别人消遣同时也被消遣,这是一个彼此娱乐的世界。  
  老板娘卓拉三十出头,短发,微圆甜美的笑脸下自有她的智慧和手腕。她的经典语句有两句:对男人,你对他好没问题,你就用喜欢就好了,说,我很喜欢你,但是永远不要说,我爱你;第二句是,亲爱的,永远要用粉红色的唇彩。粉红的,甜美的,青春的。  
  这城市一到深夜,就充满了具有蛊惑力的魔力,肆意地寻欢作乐的人群,美丽得让人绝望的脸颊,各种各样时尚漂亮的人就从各个角角落落钻了出来。到了十一点左右,近十位妙龄的单身的各种类型的美女已经到齐。  
  “男人难道都死光了吗?”我意外会有这么多女生,万圣节的时候完全没有节目。  
  “和什么人见面是一回事。带出来给全部的人看又是一回事。”第一个到场的艾丽丝回答。作为广告公司的总经理,这位拥有模特身材的长发美女,在我众多迟到半个小时和吃饭一样正常的女朋友里,她第一个如约十点半到场。  
  我们占一个位子,这阵容浩大的女生团不出意外地变成了最吸引眼球的一桌。  
  顶级油画经济人,以前住在巴黎的麦妮头发剪到不能再短,她刚刚和一个荷兰人谈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按中国属相,他是属虎的,我叫他‘我的Tiger’。我们两个,都说好了一起去领养一只老虎。Whatever,都过去了。”她无奈地耸耸肩膀。今天她很波希米亚地穿一件黑色披肩。  
  做电影导演的美女娜娜刚刚顺利地做完一个片子,拿到美国去参赛拿个新锐导演奖,她和现在在北京做老师的美籍华人薇薇安坐在一起。刘艳是个未婚妈妈,在和一个已婚之父拍拖了两年之后毅然生下了她的小宝贝。让我们跌破眼球的是,生完孩子,她就和那个男人分手了。  
  “这是我的孩子,不是吗?”她长着典型的中国人的脸庞,细长的单凤眼风情无限。  
  薇薇安生在美国,长到28岁不知道为什么来了中国,一边做老师一边做慈善,我的邮箱里,经常收到她寄来的孤苦儿童的要求募捐或者收养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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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6)        
  作模特的露丝和他们公司的几个模特,去了台子上面跳舞。她刚刚来北京三个月找到一份模特的工作,之前,她在湖北一个小城市做政府公务员。  
  “她刚刚和我说了一件好玩的事情。上个礼拜,突然有个男生,哦,不是男生了,一个老男人,以前在一起玩过几次,但是也不是很熟了。有一天我们在一起玩,他突然递给我一个信封。你猜打开是什么?两把钥匙。一把车子钥匙,一把房子钥匙,然后这个男人说,你能给我生个孩子吗?”  
  “你猜我做了什么?”她耸起嘴巴,脸上看起来又兴奋又无辜,“我手里拿着一杯酒,泼到他脸上,然后走出去了。”  
  “他平常说话很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这样。我当时觉得好生气,有点钱而已,凭什么就觉得他能买到一切。但是今天出门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他,觉得他其实也挺有诚意的,总比那些在外面想泡妞还赶时髦AA制的男生好多了。 ”她笑笑结束这个故事,转身去跳舞。  
  我介绍刚刚拖着行李从香港出差回来直接和我们会合的安妮和熙茜认识,然后就开始和刚刚在这里撞到的一个老朋友洁茜聊天。我 17岁的时候认识她的。那时候我还未成年,背着家里人偷偷出来和朋友一起装大人,买第一杯Pink Lady。  
  以前在北京一个酒吧做经理的她,递给我一张新的名片。  
  “哦,你现在做了自己牌子的衣服,可是,你会裁剪吗?”我有点惊讶,并且很不顾社交礼貌地直接问。  
  “我请了一个设计师。有空来看看。 ”对方依旧无懈可击的笑容,和当年我认识她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刹那,随着这宣泄迷乱的音乐,以及两杯我们为了好玩要来的一堆女生一饮而尽的深水炸弹。在这个万魔出动的晚上,看着这些精彩的时髦漂亮的女郎们,尤其是对面洁茜保养精致那张不见衰老的脸,我隐约地产生一种幻觉,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我依旧只是那个十六岁和朋友偷偷出来看这个世界的小女孩,一杯鸡尾酒之后就已经笑容满面地不分东南西北。  
  她永远高兴他能来,也不遗憾他离开 —苏珊  
  男女同化的时代  
  次日醒来的时候,我不在自己的房间。这样的事情第一次发生。  
  说没有喝醉过是假的,说喝醉了没有男生凑上来要送你回家也是假的。但是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真的是第一次。  
  这是一个新装修的五星级酒店,我在房间里面其中的一张床。我睁开眼睛,张大嘴巴,像个傻子一样地发了五分钟呆。  
  第一件想到的事情,并不是昨天晚上发生什么,马上反射到脑袋里面的,居然是不可以相信。  
  城市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我曾经有女朋友在夜店里认识陌生男子,被人骗走财物,也有朋友曾经莫名其妙地抽了人家的特制烟,捧着酒杯手脚打颤,也有一阵子到处传说 “西班牙苍蝇”,女生喝了会昏迷不醒,醒来什么都不记得。  
  可是,我不抽烟,也向来都是自己买东西给自己,从来不会喝陌生人的饮料。  
  旅行时候,曾经在阿姆斯特丹的咖啡店尝他们的最新树叶,我也没有什么反应,过去屡屡证明我对很多迷幻药品都有  
  抗药性。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完全失去知觉?  
  另外一张床上,躺着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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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7)        
  我是赤裸着的,衣服首饰在外面的沙发上。我的惊讶诧异仿佛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尖叫,到底怎么了!  
  蹑手蹑脚地穿上衣服,酒店的名字很熟悉,就在我工作的公司附近,我也认识他们这里的几个高管。一颗心放下来一半。酒店的书桌上摆着一台手提电脑,一堆日文书籍——我居然和一个日本人睡在一起!  
  一堆中文日文的名片,一个粉红色的日记本。日记本上封面上贴着一个短发女生的大头照——我居然被一个日本女人带回酒店!  
  情况慢慢明朗起来,洗手间里挂着性感内衣,台面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保养品。我的身体,也没有任何被侵犯的症状。  
  但是,我为什么会和一个日本女人一起回来她的酒店!?  
  顾不上去找床上那个睡得极为香甜的人问个清楚,我就像个犯了大错的孩子一样,一心一意想到的,就是逃离现场。我穿一条粉红色的露肩小裙子,却死活找不到我的腰带。于是我穿着这条美丽的粉红色睡裙,飞快地逃离现场。走的时候写下一张便条致谢:“Thanks for all。苏珊。”  
  路上我打给熙茜,“昨天晚上最后是怎么样的?”我问她。  
  “我想你可能看到一个以前的朋友,一个短发女生,你和她跳了一晚上的舞,走的时候,她说她送你。”熙茜在那边回答。  
  “我醒来之后和她在酒店。不过不像是临时开的房,这个女人,好像就是住在酒店的。”我对她讲发生了什么,“醒来在酒店,却完全不记得怎么回事。而且,完全没有过量酒精以及任何药物。我就是完全不记得。”  
  “我一定中了魔,我没喝什么东西的昨天。喝的东西,也都是自己的,没可能醉到这样啊?”我迷惑地解释。  
  “那就是万圣节你中魔了。我不知道,喝醉要么是特别开心,要么是特别不开心了。好了,我要出去参加一个活动了,晚点和你聊。”在熙茜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是可能的,她似乎并不觉得惊讶,挂上了电话。  
  下班时候的北京照旧堵得水泄不通,失去耐心的司机焦躁地按着喇叭,这拉长的嘟嘟声飘扬在都市上空,我回家换了一身衣服,出去赴阿曼达的约会。  
  阿曼达是我的模特朋友露丝昨天晚上带来的,在今天早上看到的五个未接电话六个未查短信中,她的短信简短而蕴含信息:“下午一起吃东西好吗?我想和你谈谈关于肯尼。我已经和他约会三个月了,但是我知道他最近在见你。”  
  肯尼是我回来中国,第一个约我出去的男人。  
  某一天出去吃饭,忘记了是谁介绍认识,总之他飞快给了我卡片。仔细看他一眼,瘦瘦的香港男子,发型打扮都算入时,讲普通话讲得很辛苦,于是我们讲英文。  
  他是做餐饮行业的,一家亚洲小有名气的餐饮娱乐集团的高管,自然懂得哪里吃东西喝东西讨女生欢心。第二日打给我:“你刚回来北京,我带你出去看看好不好?”  
  非常地难拒绝,于是和他见面。  
  他带我走马观花,一晚上两个人去了六七家夜店,每一家并不多呆,只是进去喝一杯就走,到第七家转到糖果。北京的夜生活之丰富让我再次瞠目结舌。在糖果完全迷路,未来世界的闪灯夹杂着铺天盖地的音乐,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安静一点的地方,打算喝一杯就走,于是要了Long island。  
  我们喝了一口,然后转过脸,四目相对,都知道对方的意思了——“That’s not island, that’s Coca Cola”,两个人,站在吧台对视笑到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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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8)        
  第二天他再次电话我,第三天照旧,我有点诧异这过高的见面频率,但是恰好当时的我,过去的朋友不知道我回来,新的朋友不认识,我是真的空着。于是我们连续两天一起晚饭,第三天吃完饭,他说:“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还没有来得及答应,就认识了阿曼达——这城里,难道过来过去就这么几个人吗?  
  她约我见面,两个人去闹哄哄的茶餐厅,对着水果沙拉,原本以为的一点点尴尬,到了此刻,才发现其实女生都全部比外表强悍。  
  她身材很好,外形漂亮,实在找不出来,这个男人花心的理由。可是他还是见别人,说,“我没有女朋友”。对两个女生说一样的话——“You are so beautiful”。  
  她说:“对不对,他也有对你说。”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点头。  
  我觉得滑稽胜过忐忑,毕竟刚刚认识,再开心再伤心都不会到哪里去。但阿曼达那边,说话的口吻已经变了,已经交往了一些日子,而且是严肃认真的,抱定结婚态度的。  
  旁边闹哄哄的,她间间断断,和我讲她的事情。  
  她来北京也有几年,做模特。有过一个男朋友,之前一直照顾她。后来分开了。模特不能做一辈子,她有想法转去别的工种,设计师或者别的,都没有定,一直在看。但是确定的事情是,开始想安定下来,遇到好的男子,拍拖结婚。  
  “他追我很久,最近一直问我,说,要不要结婚,一转头,又去约别的女生。这就是这个男人。”她摇头,再摇头。  
  “分啦,有什么可说的。也不英俊也不是很有钱,就是讨我欢心,现在连这个也没有,在一起做什么……”他的缺点被一条条地指出来,我坐在对面觉得窘迫起来。  
  我在他们的关系中,终究是个外人。我不该知道他的这么多缺点。也不觉得,女生贬低和自己约会过的男生,是个好主意。  
  “我不会再和他见面,我不知道,对不起。如果刚才我知道你对他这么认真,我和他出去过也不会告诉你的。 ”我真诚地解释。  
  她看似毫无留恋,绝然离开这段感情,但是骨子里潸然失落,我是看得见的。在这个匆忙而焦躁的城市,静下心来认真对待一段感情,已经是奢侈,这奢侈又给错了人。  
  每个女子,内心之间,清楚地会把和自己约会的男人,放在心里的不同房间。有些人,就是出来一顿饭的缘分,有些人,或许可以娱乐节目,有些人,她是想共建生活结婚生子的。最重要的那个房间放错了人,多么心碎难堪!  
  饭后她电话找节目,很快约定晚上出去娱乐狂欢,居然也约了个男生给我。工体区域是照旧的喧哗热闹,中间她去别的房间玩,回来的时候明显的精神涣散。我拉她出去吃东西醒酒,她醉极了,鼻孔末梢有白色的粉状物体,然后一直用纸巾擦鼻涕,显然她们除了喝酒之外,也玩别的花样。  
  “在北京,玩这个很流行啊?”我装出见惯不惯的样子,用食指按住一个鼻孔,问她。  
  “也不是了,不开心了。有人带了,我试试而已。”她再次拿起桌上的餐巾纸,用力地放在鼻子上,发上夸张的鼻涕声。  
  我沉默地喝完了我面前的皮蛋瘦肉粥,我能说什么哪。一切都是因为她的男朋友约我出去,我这个时候冲出来做林则徐,又有什么意义。  
  而我回来中国,第一个真真假假的约会,就是这样的Happy ending,让我更是觉得中国的男人,这样的生龙活虎,眼观六路,耳通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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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19)        
  回到家安妮打来电话,讲述她的最新进展,等电话的夜晚,以及照旧的欲说还休。  
  “今天晚上我觉得万森应该打给我,但是他没有。”她说。  
  “亲爱的,你有无觉得,有的时候,你拿他当女人好了。”我突然说。  
  “怎么解释?”她问。  
  “与其不停地挑剔埋怨,其实不妨把他当作女人看待,你心度他心。”我在电话那头微笑。  
  难道不是吗?这是一个男女同化的时代。一些女人的行为走向传统意义上的男性化,出手买单,同时约会多个异性,喜新厌旧,甩掉前任男友。同时男人们开始外表着装性感,责任感下降,追求个人安全保障自身欢愉第一。在这种前提下,女心度男心,变为可能。  
  你喜欢靓衫名装英俊容颜,他当然也喜欢甜美笑容完美身材,你想要衣食无忧嫁入豪门,何必嘲笑他娶个有钱人的梦想?你看到别的优秀男士真的百分百不会暗自荡漾?你有没有对不喜欢,或者喜欢的男人撒谎,瞒着他约会别人?有没有暗自计算你付过的账单?你是否百分百的忠诚相信于你的爱情,以及投入你全部精力进去?  
  这样一想,何必男朋友看看别的漂亮女生你已经恨死,何  
  必抱怨男人又撒谎又花心又小气?  
  尘世男女,一边本能地相爱,一边本能地爱护自己。男人如同女人一样,一样地怕被抛弃怕被伤害,怕寂寞也怕爱得浑身是伤。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理解男人一只脚踩两只船了。”安妮说。  
  “当然不是,只是好男人越来越少,最好降低期望。最好,有他们也可以,没有他们也可以。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对方要是让你失望,岂不是人生都散了。今天我见的这个女生,真的蛮伤心的。”我说。  
  “我最喜欢的那句话还是,她永远高兴他能来,也不遗憾他离开。”  
  “如果我是那个女生,我不会那么伤心的。如果我真的爱他的话,他和别人约会他开心,我会让他去的。如果他那么容易爱上另外一个人的话,他不值得我伤心。”我说。  
  “火星人的想法真是不一样,应该给你一个最佳情人奖。”安妮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  
  我宁可做人类中有梦想和有完成梦想的愿望的、最渺小的人而不愿做一个最伟大的、无梦想、无愿望的人  
  —纪伯伦  
  少年梦想  
  刚刚回来中国的时候,并不敢告诉父母。她们照旧打我巴黎的电话找我,全部转去留言,然后我会写Email给他们。  
  “我很好,天气很好,巴黎很好,吃得很好,睡得很好。”  
  以前的很久一段时间,我从来都觉得生养孩子是最吃力不讨好的一件事情,远远糟糕过于爱情。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从牵手到恋爱到吵架,即使不是互相对等的爱情,也远远强过于父母与孩子的不对等。  
  父母与他的孩子。最初十月怀胎时候的期待,漫长折磨的哺乳期和不自理不自知期,好不容易到了青春十几岁,又是叛逆岁月,等到放进去无数金钱精力,终于养得羽翼丰满可以离开家门,父母这边,依旧还不知辛苦死活,还是站在远方守候等待,明明丢掉的,就是自己最大的包袱和麻烦。  
  于是,从我十三岁开始,我就决定,如果可以,我终身不婚不育。  
  或许,是我亏欠父母太多。所以,实在畏惧,我的下一代这样对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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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0)        
  我的家庭,和所有中国家庭一样。也是一个长长的故事。  
  我从小没有见过姥姥姥爷,因为他们都去世很早。姥爷是解放初的大学校长,姥姥也是为数不多的识字念书的大家闺秀。我只见过他们的照片,黑白照片里的两个人,镶在框里挂在墙上,沉静地看着我。  
  “姥爷看上去居然很英俊。”我第一看见照片的时候心想。  
  姥爷四十多岁的时候,突然发现得了癌症,突然发生的事情,一点征兆没有。姥姥在姥爷过世后勉强撑了几年,也跟着走了。据说他们是非常恩爱。  
  妈妈有六个兄弟。最大的舅舅只好不念书去做工,最小的当时十几岁,长兄为父,长女为母,兄弟几个互相照顾,拉扯长大。我们全家那时候住在一个百货商店后面的院子里。  
  爸爸在百货商店做主管,妈妈做老师,我最小的舅舅在我们隔壁的印刷厂当工人,每天我会在晚饭的时候,跑去印刷厂找舅舅吃饭。  
  “我找我舅舅吃饭,你有看见他吗?”穿粉红裙子的小女孩,看见工厂的人就问。  
  小舅舅年轻的时候非常英俊的,去看我们小时候的照片。  
  在我们小小的四合院照的,我穿绿色的小西装,舅舅那时候还没有发胖,穿蓝色的衬衫站在中间,非常年轻英俊。以我现在的眼光,我也会在人群中多看他一眼的。  
  舅舅现在不比当初了。做为上市集团公司主席的他,已经有了每个人都看得到的身价和肚子。改革开放之后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十年之内,从全家人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到开始盖自己的工厂和办公大楼。舅舅和家里人联手开的集团公司,十年内飞速发展,从小城市到大城市到各个城市,甚至发展到了外国,不仅养活了无数员工,也改善了整个家族的生活。  
  而我,作为下一代孩子里最得宠的一个,聪明伶俐是公认的,学习成绩也是一直领先,从来不用太多心思在学习上,考试却从来让老师家长惊喜。再加上经常惹事生非又不好对付,想要什么从来都是招数用尽也要达到。所以当年,我说要去法国念书,从这个想法诞生到出现在巴黎,也就是一个月而已。  
  我们的上一代,是真的多少吃了苦的,到了我们这一代,如果可以,真的一点委屈都不会给我们。若非如此,我没有什么可能在私立商学院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和法国人比拼。而且,因为从小就看到很多奇迹发生在身边,小小的心里,从来就是觉得,没有任何不可能的事情。  
  上一代努力经营,赚得生活和下一代安稳,而下一代脑中则是另外一个世界。生活重心和努力方向都和上代不同。当生计不再变成一个问题的时候,对不可预知的未来则充满着非常美好的预期。  
  我的理想是什么,少女梦想,多数是王子和白马。但是我的人生理想里面,好像从来没有过男人。可能是因为,觉得这些东西,是逃不过一定会有的,所以,反而无足轻重。  
  我的梦想,就是可以去世界很多地方,拍照片,写东西。  
  世界这么大,我希望我可以看到这个世界。我曾经,想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  
  年幼,父母都在忙工作,没有别的消遣,唯有故事书作伴,后来从童话开始读言情,从言情开始读武侠,从武侠开始换到人文,从人文再转到历史。只觉得小小纸书,有数之不尽的精彩世界和奇幻人物,而书面上那个简单的名字,就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给他们灵魂给他们生命让他们微笑让他们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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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1)        
  同时,让捧着这本小书的我,在公园的角落,又哭又笑。  
  妈妈是老师,我认字非常早,又借助亲属关系,五岁就上了小学一年级,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我五岁、六岁的时候,居然知道拿一个词牌名来做填词游戏,小学二年级第一次投稿,就发表一篇文章在《小学生作文报》。小小的虚荣心,全部在每周的作文评奖课上,我永远是写得最好的那个。  
  自然也有别的发展机会,我相貌尚可,再加上父母在修饰女儿上的不惜工本,从小走到哪里都是要风光体面,漂漂亮亮。从小学起学校的各大活动晚会都少不了我主持或参与,少女时代,相貌姣好加上成绩领先,已经是傲人资本,再加上自己又肯出头露面来唱歌跳舞,我的成长岁月中,只要我在的地方,已经习惯每个人都认识我。即使离开母校已经很久,据说如今提起来我的名字,对学校的教授和小师妹师弟,也还算个小话题小花絮。  
  当年也有文工团和歌舞团和电影来选小童星,也有主持和编导电视的机会,但全部固执舍弃,只是觉得,我要去别的地方,看更多的东西。  
  小时候最好的女伴,是我家人世交的朋友刘阿姨的女儿英儿。人家看见我们,总是说,“这两个女孩子,双胞胎一样”。  
  可不是,同样高高瘦瘦的,长头发,瓜子脸,大眼睛樱桃嘴,因为喜欢的款式相同,有时候会去买一样的衣服,穿不同的颜色。  
  少女时代的我非常骄傲,很少和别的人交往,和闺中密友的谈话如下。  
  “英儿,我总是在想,什么样子的男人,才可以配和你在一起。”我说。  
  “大家都这么想,都看得见自己身边的女朋友的好,都在想,什么样子的人,才可以值得。”她答。  
  “我想我一辈子不结婚,没有实际经验,看书就够了,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都会弄女人伤心。我才不要伤心,我要他们伤心。”我信誓旦旦地说。  
  “我不知道,我想我是要结婚的,我妈不会让我不结婚的。”我最好的女朋友实事求是地回答。  
  我果然坚持了我的理想,16岁开始给杂志写专栏,开始和陌生人恋爱,第一次喝b52,去了我从小最爱的威尼斯,跑去巴黎念书,带着相机环游世界。亚洲,美洲,非洲,欧洲……20岁的时候,出版我的第一本摄影图文书,郑重地写“我只剩下一件行李和手提电脑,我可以去任何地方,爱上任何一个人,开始任何一种生活”。  
  而英儿那时候已经参加工作,遵从她的理想,变成了幼儿园的老师。每天对着单纯而顽皮的孩子——这都是小说和电视剧害的,有多少女主角都是代表着美丽和善良的幼儿园老师啊!  
  一年前,在巴黎通电话,已经听到她的婚讯。  
  “他是个警察。”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也许因为几千公里的海,显得一点渺茫。  
  “你确定吗?”我怀疑地问。  
  “应该不错吧。”她回答。  
  总而言之,我们都为了自己的梦想,闭着眼睛,跌跌撞撞地走了下去。至于走到什么程度,一半是努力,一半是运气。  
  午夜梦回,睡不过去的时候,会突然想起年少时候,手牵手的女伴,那样透明水晶一样的皮肤,那样天真纯美的模样,无端端地想起此时在她身边的男子,生怕他不懂得她的美好,生怕他看不到她的宝贵。  
  永远记得年少作文课堂,严肃认真写下来的“我的理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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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2)        
  又有几个人真的在残酷的成长人生中或者倔强或者任性地坚持了下来,曾经的作文题目,都像以前的年少美好一样变成翻过的日历,偶尔回看,最初还会遗憾疼痛,日子长了,也就淡了。一杯马提尼刚好,两杯太多,三杯则不够  
  寂寞的灵魂  
  那个神秘的带我回家的写日文日记的女人,我终于知道她  
  是谁。过了几天,神秘女郎终于打电话来约我吃东西。  
  原来她并不是日本人,她短头发,讲一口流利的北京话。 “我怎么会在你房间?”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她穿一件  
  草绿色的小毛衣配咖啡色的裙子,一双少见的大红色的长靴,配一个咖啡色的DOIR的当季新款大包,可爱抢眼而时髦。但她笑的时候,眼角旁边的纹路泄漏了她的年龄。  
  “我们起初在一起跳舞,后来就开始互相讲好玩的故事,然后你朋友慢慢散了,你还在讲故事,我就说去我酒店讲吧。  
  你就说‘好啊’。”她一副忍住笑的样子。  
  “我完全不记得,我怀疑我有间歇性失忆症。”我不好意思地说。 “到了酒店,我们还开了一瓶红酒。大家躺在沙发上聊  
  天,不过后来你吐了一次。”她笑得开心极了。 “我都忘记了, ”我有一点遗憾,“否则一定很好玩。” “你都忘记了才好玩,我应该拍你的裸照放去互联网。”  
  她说。  
  “我也有机会的,早上醒来的时候,你还在睡。钱包护照内衣都在桌上。”我对她挤挤眼睛。  
  虽然我和丽萨的相识鬼魅得像个幻觉。我需要她的描述帮我澄清曾经拥有的亲密,但是我们确实顺理成章地来往密切起来。  
  她是北京人,早年去了香港,然后去了日本。据她说她一直做地产生意,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曾经辛苦得每天工作很久,后来,慢慢轻松起来。  
  每个女人的故事里都概莫例外的有若干个男人。丽萨也不例外。只是她的恋爱史,就是一部终身与已婚男人的纠缠史。  
  “每一次遇到的,都是已婚男人。”她无能为力地笑了起来。  
  “或许你天生就不会喜欢小男孩的那种。”我说。  
  “爱上已婚男人那也没办法,我也和已婚男人交往过。”  
  我坦白自己的历史来拉近我们的友谊。女人总是因为彼此分享感情而变成好朋友。  
  “其实男人真的爱你,他会离婚。”这是在已婚男人身上经验丰富的丽萨的观点。  
  “什么家庭,孩子。他真的爱你,他会买房给你,他会离婚。这是我的实际经验。那些没有离婚的,是因为爱你爱得不够,或者,最初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是出来玩的。”她对我说。  
  在经验丰富的丽萨面前,我常常觉得我的那点恋爱小故事,实在是不值得拿出来讲。  
  刚刚从日本回来中国,打算定居国内的丽萨决定开个酒吧。她每天都在考察市场,空了没事,她就拉着我和她同行。  
  三里屯已经成了里程碑,几年光景,工体已经热火朝天,  
  他们无一例外地打着摩登时髦的牌子,不需要任何源远流长的解释和内涵。里面是无一例外的四方形的金属结构加上玻璃水晶的隔帘,大同小异,外面高耸入云的轩尼诗的广告裸露在空气中,经常变换着不同脸孔的标榜世界排名第几位的DJ大幅宣传画,各种牌照各种款式的私家车来来往往,不多的停车位里,车子因为不同的等级被赋予不同的位置。夜间时分,穿着清凉的时髦男女密集在那里,走来走去的踩着八公分金色高跟鞋的女子,门口打电话等着接人的穿黑色背心右耳戴闪亮小钻的脸上写着年轻的高大男生,蹲成一排坐在台阶上的染着各种头发的男男女女,着装统一的保安不耐烦地走来走去维护交通。门口的客人每走十步,就会因为走到另外一家的门口,耳边听到的音乐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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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3)        
  凌晨三点,依旧车水马龙来来往往,派对渐入高潮,旁边的夜宵铺子,满满的座位到处是鲜活不知疲惫的容颜,木质的桌子上,洒满红红白白吃不完的红豆冰。午夜时分,不夜城从不寂寞。  
  凌晨五六点,天色泛白,醉了的人被叫醒,大家鱼贯而出,站在门口拥抱告别,歪歪扭扭地走上不同的车子。  
  一天就这样结束了。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看到过很多景致,年轻英俊的男生肩膀,涂着黑色唇膏的穿黑色丝袜的性感小腿,看到过情侣亲热的旁若无人的拥抱,拉拉扭扭上同一辆车,也看到过他们吵架,女生走在前面飞快,男生箭步追上去拉住她的手臂,两个人站在马路中间,无视车流,扭打起来。  
  “爱到可以打起来,应该也是鲜活的深入的感情吧?”我对丽萨说。  
  “对,和解之后再小心翼翼红着眼睛彼此帮对方敷冰块。”她笑。  
  肿去的红色退去,人各不同,这样的事情在事后究竟是加分是减分也因人而异,因此,我虽然在旁边看得张口结舌,但是从来不觉得,自己有资格评价。  
  “真遗憾,我从来没有和男朋友吵过架。连吵架都没有,就分开了。我真是失败。”我想起什么似地对她说。  
  “最好不要,每吵架一次,感情伤去一分。说‘打是亲,骂是爱’的人,纯属有毛病。”她回答我。  
  也和她一起进去。第一次去BABYFACE就吓了一跳,但见昏黑的音乐下灯光乱闪,大家需附在对方耳边大声喊叫,才能勉强得到对方的信息。DJ台下面着装不同的男男女女随同音乐扭动身躯,俨然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呆了十分钟匆匆出来,到门口顿觉清凉。  
  我和她常去的酒吧,还是我们认识的地方。除了聪明的名字和装修之外,最聪明的是音乐,小小的空间,偏偏摆置的可以有清谈的空间,也离家又近,于是去哪里变得频繁起来,没有任何活动的时候,我和朋友,甚至自己一个人,会去那里喝一杯。  
  未来的酒吧业主丽萨到了哪里都是有不少朋友,她讲给我很多酒吧内幕,不要抽陌生人的烟不要喝陌生人的酒,最好通过朋友认识朋友。有不少单身男生出来是为了找艳遇,这样的女生也有。不过很多都是家里有男女朋友或者老公老婆。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在酒吧认识一个男生,交往几个月之后觉得不对,说分手,结果被这个男人冲到家里,拿刀砍了十几刀。”她对我说。  
  “另外,酒吧的一夜情事件,多是些青涩的生面孔,第一次来或者偶尔来一下,谁也不认识,谁也不在乎,才会放肆地四处放电以及随地割草。酒吧里经常去的,天天可以见到的,反而是规矩极了的,绝对不会发生他们带谁回家这样的事情,除非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因为这里,从服务生到老板人人认识你,大家每个人都看着,第二日来了,一定一边笑一边追问。所以,看起来出来的很多,到了那里大家都认识的人,实际上天天自己回家抱枕头,反而就是这些人。另外一方面,新的面孔新的血液,好的面孔好的血液,大家都站在楼梯口上夜夜地看夜夜地等。”  
  “那我算新鲜的面孔吗?”我好奇地问她。  
  “三个月前你算,现在,你已经是自己人了。”她回答我。  
  一杯马提尼刚好,两杯太多,三杯则不够。  
  可以在微醺之后,去DJ台前跳一曲舞,并不觉得吵闹无法忍受。是非常难把捏的那种刚刚好。也逐渐开始认识一些,和我一样,像吹过的蒲公英种子一样,随风落脚在这个城市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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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一章 不眠之夜(24)        
  DJ最早一个是光头,一笑露出憨憨的牙齿,一个很 MAN,高高大大,很酷的在DJ台上面摆个牌子——严禁点歌。  
  我看到后笑到肚痛。  
  胖胖的开日本料理的香港人,看似深沉不说话,好像社区老大一样可以信任,日子久了我发现他其实内藏色心,喜欢大力地拍打陌生女子,顺便抱着背搂个腰什么的。  
  此外还有看不出来路的每次出来都喜欢拍照,摆出风骚姿势的短发女子,没有讲过话,不知道哪里来的。天天混在这里的韩国小白脸,看到好看的女生就眼睛发亮,中文也开始说的好起来。胖胖的一笑眼睛眯成缝的在机场工作的新加坡人,有时候热闹极了,跳舞的时候完全看不见他的臃肿,整个人灵活得像条蛇,有时候又一晚上自己一个人坐在吧台扮忧郁。开保时捷的一个香港美国到处住的女生,没有人看出来她已经结婚八年了,她不说,我们都不说。满场子乱窜的一两个年轻男孩子,窜了几年已经开始懂得留小胡子。常来坐一进来楼梯门口的几个模特,熟的有两三个,一个总是想要去外国读服装设计,喜欢在头发戴一朵白色水仙,一个烫的满头金色卷发的,我意外发现她就住在我家对面,下楼买东西看到对方,点头笑了。一帮永远三五成群的香港男生周末一定在——此外省去无数奇怪目光焦灼的单身老外,以及众多像极了跳舞机器的不到 20岁的俄罗斯女生。  
  娱乐圈的人来的也不少,偶尔也有些明星,戴着墨镜拿一个杯子。一次有共同认识的人,拉我过去,说:“介绍一个男朋友给你,但是被人家伤了心,不要找我哦。”我于是过去,看了对方一分钟,然后说:“我15岁看过你演的戏。”——那时候他正当年,热播的电视,举国上下,赢得多少少女的心。 10年后,年龄将近不惑面容却依旧年轻,戴了墨镜一个人晚上出来混。  
  同时也发现,在一个场所里,一定有很多认识的熟面孔。  
  一点好玩的是:一点都不乱,绝对不是陌生人,都是认识的人互相介绍认识——虽然可能他们彼此认识也没有多久。  
  这些人,大家仿佛每天打卡上班,到了固定时段就会出现。白天上班的上班,睡觉的睡觉,晚上一定要互相道了日安才能晚安一样。  
  “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晚上出来?”我对丽萨说,“我是早早就知道,城市充满寂寞的灵魂。我只是没有想到,寂寞的灵魂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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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        
  第二章 爱情两面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她太美太女人。我也完全百分百地女性化。我们两个,怎么看也不像会是爱上同性的女子。她应该是要约会的男生站满楼梯,怎么会突然说喜欢我?  
  世界并不会在意你的自尊这世界指望你在自我感觉良好之前先要有所成就  
  The world won’t care about your self-esteem The world will expect you to accomplish something before you feel good about yourself  
  —比尔·盖茨  
  爱情玩家  
  人每年都会有进步,认识新的人,学到新的东西。回来中国的日子里,我同样认识了很多新的人,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比如我知道了喝多少杯可以喝醉,城里所有好玩的夜店,大多数男生都是同时约会两个女生以上,不要对每个人都讲真心话,还有,我终于学会了,什么是想念……  
  可是依旧有太多的时候与他有关,去任何一家漂亮好吃的餐厅,我都会想如果他来北京,我要定这里的桌子,去唱卡拉 OK,会想起来我们在巴黎,他辛辛苦苦陪我去找华人开的卡拉 OK,可是他什么都不会唱。每一首好听的中文歌,会让我想起,我不厌其烦把中文翻译成英文给他,为了让他知道我的中文歌世界。每一次工作上的进步或者失败,都让我想起,我考试失败,他会说:“没关系,你有一些更重要的东西,都做得很好。”  
  我只知道,以前,有这样一个人,他鼓励我,支持我,让我知道欣赏人生的很多细微美丽之处,我身穿华服他会说你漂亮惊艳,我一文不名,小乞丐的样子,他也会扶我起来,替我擦干脸上的脏东西,牵我的手带我离开。  
  工作依旧乏善可陈。工作重点研究奢侈品和女性吃喝玩乐,不用每天到公司,每天有各种请帖送上,坐在电脑前面排列组合文字游戏,而轻松地分析最新时尚潮流和男女情事,这是我最擅长的一面。  
  公司是新的,一本关于奢侈品的杂志。奢侈品的大举进驻中国,带动相关媒体产业发展。而我去杂志社做事,也不算毫无打算。读硕士的时候,写过一篇论文就是“如何在中国启动一本杂志”。写得颇为实际,从租用办公室的费用,到请编辑,到市场推广,内容定位,甚至,如何穿过众多关卡拿到刊号,全部坐在电脑前细细研究通宵用第二国语言写过。  
  大学时代就已经计划好,要办杂志要写小说。而有了很多很多钱之后,我要去做慈善,这就是我的终极理想。  
  主编是个三十出头的女子,消瘦而刻薄的脸颊和身材,一点点霸道。我总觉得她过于招摇来掩饰心虚。因为从专业文字角度来看,我曾经容易地从她的卷首语找出病句三处。但一个人能够在高位,就必定有她的过人之处。或者是勤奋,或者是做人手段,或者是其他。万事万物,存在即合理。  
  我最初很不习惯她的领导方式。非常的奇怪,公司几乎所有的编辑,都在她的斥责之下敢怒而不敢言。说出来一个选题,常常是没有理由不让通过,而且完全没有解释的机会(幸好我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  
  而之后,我去更有名的一个杂志社,第一次去见面就听见主编在房间里把三十多岁的编辑骂得一无是处。我坐在客厅想,不管多好的工作,如果我的上司这样不懂基本的尊重和礼貌,我一定转身就走。日后看到《穿Prada的恶魔》,我就想,是否在时尚杂志界,最出名的一本杂志主编做派如此,日后各位小编羽翼丰满,各地开花结果做主编之后,专业技能不得而知,这种气势却由来已久,深入人心,并且,大家以为,成功的主编,就一定是这个样子。  
  又或者,中国最不缺的人,就是人。你不喜欢,大可转身就走。在一些雇佣关系里,受薪者为了保持固定的收入,端茶倒水,笑脸相迎已经成了习惯。甚至,在非工作时间之外也要随叫随到。  
  当然也有快乐的时候。在工作领域方面的天分和专业知识,轻松自在地写出一篇专栏文章,或者突然想出一个麻辣火热的话题,找到一张充满冲击力的图片,提出一个快捷人心的口号,在工作领域的如鱼得水,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所知所能,快乐并且能够得到收入,已经是幸运和值得怀念珍惜。  
  另外的一些东西也同样让我大开眼界。所谓潮流时尚,被读者当成圣经的时尚杂志,自然也有做得好的。而做得不好的杂志,为了节约人员成本,自然请不到好的员工,于是本季是流行复古长裙还是迷你短裙,完全取决于这些编辑们的断章取义和心血来潮,甚至,最恶劣的是从几年前的外国杂志上,剪下图片为今日用。由于根本不是潮流中人和完全没有观点品位,只好抄袭其他人观点或扭曲本季潮流,而读者花钱购买的观点,不过是垃圾一堆,而且,还是有害的不可回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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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2)        
  服装方面也就罢了,最多不是当季潮流,漂亮的东西,穿出自己的风格就好,也不一定非要跟着巴黎最新动态。但是观点方面的东西,最是害人。  
  专题编辑做出例如叫“如何成功劈腿”的专题,全文讲述,一个女生应该如何同时和几个人交往,如何应对才能不被发现,如何周旋撒谎,或者大做关于“一夜情”的话题,描述在哪里可以找到合适的一夜情对象,要做何等准备工作,该说什么样的名字,以及事后在公众场合再次碰面如何应对……。  
  一段感情之中,完全给予的感情被认为不是最好选择,Be a smart girl,要聪明要掌握全局,要他爱你胜过你爱他,要稳稳地站于不败之地。  
  你进我退,冷三天热三天,永远不轻易说我爱你,怕对方失去兴趣怕对方骄傲。要手里掌握一堆候补,失去任何人也不可惜后悔,要让他为你付出,虽然付出不一定意味爱情,但是他会心疼自己的付出……  
  大家全被教会了如何做聪明的恋爱者。个个变成擅长太极的高手。当技巧可以得到爱情,当彼此较量彼此伤害反而成了证明爱情的方式。现代人的爱情智商……每当我看到这些,常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些东西,我15岁就在写给杂志了——而那时候的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情。我不知道这些文章的作者,他们是否懂得什么是爱情?要去爱的少男少女,满眼的都是这样的情感战术文章。看着这些战术文章成长的爱的候补人,如果开始恋爱,也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实践爱情。万一一次实践成功,更会被奉为爱情指南。  
  说他们不对吗?我没有资格。在遇到Lim之前,我难道不是同样的这些文章的撰写者以及拥趸吗?我难道不是同样的,一个讲究战术战略的爱情玩家吗?  
  永远不要皱眉,即使你不开心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谁会爱上你的笑容  
  Never frown, even when you are sad Because you never know who is falling in love with your smile  
  Lim Seng  
  20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知道爱情的全部了。  
  “你是一个爱情女巫,以及,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女人。”我的室友露露总是这么说。而我身边的朋友,也习惯来找我倾诉感情问题。在巴黎16区Victo Hugo大街25号的一个公寓里,一场陈述正在进行。  
  “你和他约会几次了?”我问露露。  
  “两次。”她正在描述最新认识的这个法国商人。露露刚刚到巴黎,之前她在巴黎旁边的一个小城市刚刚读完她的研究生预科,她准备到巴黎读研究生。  
  “Café的时候认识的,走过来和我说话,说注意我很久了,要认识我。”她说。  
  “不要太快全盘托出,女人一定要又独立又神秘。你们去哪里约会,约会地点可以看出来一个男人对你的态度。”我放下手头的电视遥控器,走过去打开窗户。  
  中午12点的样子,我刚刚起床,外面的钟声响个不停。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老房子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客厅的沙发里聊天,楼下的行人不多,刚刚是三月,空气弥漫着隔壁巴黎面包老店PAUL的面包香味,已经有女孩子穿了露肩带的衣服上街。我于是开冰箱抽出一瓶香槟来。  
  露露身高168cm,体重稍微有一点超重,脸上也带着20岁才有的一点婴儿肥。但是本质是个美女的事实多少掩盖了她的体重。她最漂亮的是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皮肤也好得惊人,杏仁白上有一些粉红。她自知身材有限,于是打扮路线走可爱型。但是她的身材在法国来讲,实在是正常的丰满体型,所以手里的约会也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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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3)        
  露露顾不上看窗外,“第一次在一个美国餐厅,第二次是去他家吃饭。”  
  “第一次去美国餐厅吃饭,一看就没有诚意。巴黎有好的美国餐厅吗?美国有什么好吃的菜?”我下结论。  
  “可能他们有时候也喜欢外国的东西啦,那家也不便宜的,他给了10欧小费的。”露露摇摇脑袋。  
  “他家住在那里?看一个男人不是看他的外套和皮夹,是看他住在哪里和去哪里度假。第二次约会就去他家吃饭,你有点过分噢。”我摇摇头。  
  “郊区的一个公寓里,还可以啦。不过我看到有小女孩子的照片。”  
  “已婚男人一定不能碰!”  
  “他说没有,以前的同居女友的。”  
  “法国同居两年就和结婚一样的,有什么区别?同居少交税也好啦。”  
  “他想和我上床。”露露躺在地毯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伸直身体。  
  “不要,这么快,前三次约会,一定不能上床。男人多花一点时间经历得到你,他会多珍惜你一点,亲一下就好了现在,不让他碰你,借口就说是Chinese style,没有这么快的,你说我才来巴黎两年而已。”我一边笑一边帮她想托辞。  
  “你说,什么时候,我们可以遇到正确的人。 ”露露喝了一杯就醉了的样子。  
  我拿一个黄色靠垫放在我心爱的印度手编地毯上,躺在她旁边。两个女生平排躺着。  
  “干杯,为了…… Right timing and right person。”我把杯子举在空中邀请露露,两个女生依旧平躺着,香槟杯子倾斜,粉红色冒着气泡的液体从喉管流下,抚慰两个充满梦想和爱情的身体。  
  刚刚在一个私立的商学院读完三年级课程的我,刚刚开始读研究生预科,如果顺利的话, 21岁我可以进入法国前十名的商学院开始我的硕士课程,23岁的时候毕业。我自问不是最好的学生,也没有决心一定要读到PHD,我只是喜欢巴黎。  
  一年四季各种名目的游行和罢工,看也看不完的博物馆,路边闲散的Café和夜色中拿着单支玫瑰的少女,灯火通明音乐诡异的各色酒吧,穿金色长裙拥吻的男人们,以及60岁还画得一丝不苟的老太太们,法国男人结合得非常之好的礼貌和轻佻……  
  我只是爱这个地方。于是一句法文不会讲就敢冲来法国。  
  公立学校自然申请不到,于是一直念英文授课的私立学校,好在巴黎的私立学校却是比公立学校金贵多的,又难考又昂贵。  
  出去外面讲自己的学校,倒也不算丢脸。  
  特别一点的就是我的华人身份,我是传媒班上唯一的华人。剩下的两张亚洲面孔一个是韩国人,一个是巴西和台湾的混血儿。  
  我母语不是法文,英文也是八岁才开始学,再好也好不过班上的美国人、英国人。再加上我又不是什么也不做全部就想着念书的那种,功课做梦也没有想要考第一。只是实际的想把 b-能够提高到a-就非常满足了。  
  我的偶像是班上的一个黑人女生,她来自美国附属岛的小国家,讲一口流利的美语,法文直接从一年级的班跳到三年级,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  
  作为唯一的华人,我自觉压力巨大。以貌取人是巴黎人的共性,而即使每天啃长条面包的法国年轻人,衣柜里也至少会有两身出席正式场合的行头。说这个城市美,除了城市本身延续散发的美之外,这里的人自己也爱美爱得要死。他们爱美,以及一切和美相关的东西。穿得好看就会被尊重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在这里,却体现得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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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4)        
  我学习成绩一般,唯一想到自己能做的,就是穿衣打扮。  
  用的东西,全部要精致漂亮。我这个中国人没用,念书不是第一名,但是至少穿的用的都不比那个欧洲小国的公主差,每天穿得画得漂漂亮亮去学校是一定的,我还觉得我的礼仪风度强过我们班很多西方女生。  
  对人礼貌是必须的,但是并不是一味的笑脸相迎,也曾经当众和数落我的英国教授吵架,敏感而爱国的小心脏总是觉得我不能丢中国人的脸,不可以被欺负,一点委屈都不可以受。  
  带着每天精心准备的漂亮外表和一颗敏感的小心脏,我在巴黎度过了最初的日子。  
  读到研究生第二学期的时候,功课已经稍微轻松一些,我终于拿到了第一个a-,选课我尽量选到下午,经常是下午三点才开始上课,两堂大课上到八九点刚好去吃晚饭,十一二点结束吃饭聊天接着可以出去喝一杯 ——我实在是没有什么理由不爱巴黎。  
  我开始策划一个以我名字命名的吃喝玩乐俱乐部。我和露露去很多网站发布信息招收会员。  
  我们的广告一直被放在首页。标题非常抢眼:探索巴黎。  
  女生一群去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有兴趣加入吗?  
  我们爱巴黎。购物,吃东西,跳舞,喝东西,旅行……年龄20岁到30岁。在巴黎念书的女生。  
  招收有同样爱好的女生加入我们。一群女孩子比较好玩。  
  我们了解巴黎所有娱乐场所,最好的买东西的地方,最好的餐厅,最好的Club。招收有同样爱好的人。所有消费AA。自己玩自己的也可以。  
  本周末我们会组织活动。 Dress code:漂亮,漂亮,再漂亮。  
  我们的广告被两万多次查阅,有三百多人回复英文,法文,中文帖子。收到很多信。 “很多男孩子也想和我们一起玩。”露露一边查信一边和我汇报。 “不要。我们只要女生,男生都很麻烦的。”我决定性地回答。 “一些华人男生写信来投诉,说为什么只有女生,他们觉得我们是要集体出去泡外国人的。 ”露露笑得气都喘不过来。  
  “那些华人男生都是心理变态的。我们只是消遣,亲爱的,所有的,都是消遣。但是如果遇到了,也没什么不好。多出去是对的。自己天天躲在家,王子从来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我不以为然地说。  
  九月的一个周末,我们约去协和广场旁边的Buddbar,那阵子巴黎最流行的一个地方之一。我的玩乐俱乐部已经初具规模,并且,成功地组织几次活动,并且新认识了很多同性朋友。  
  “巴黎最好看的华人女生今天晚上又要出去了。 ”我们每次出去,总是在网站上昭告天下,却从来不吸收男生参加。神神秘秘的样子,反而一直是那个网站点击率最高的贴子。  
  最主力的会员是四个女生。我,我的好朋友露露,新朋友德妮,和一起出来玩时候认识的凯蕊。  
  德妮是广西人,家人是做电力方面的工作。高中毕业就来这里读大学,娇弱美丽,深陷的眼圈,长发,说话也是浓浓软语。但是却在巴黎读机械制造,让人摸不着头脑。  
  凯蕊是广东人,瘦瘦小小,她的优点是特别会打扮自己。  
  虽然相貌身材都不算特别突出,但是她总是能够变出来非常抢眼别致金色耳环或者夸张的大珍珠项链来让我们眼前一亮。  
  那日德妮穿了一件珍珠白的连衣裙配黑色高跟鞋,披散着长发,天真纯美的样子。凯蕊则穿得非常隆重,头发盘起来配闪亮的钻石耳坠,穿粉红色的裙子配灰黑色的披肩。我则选了黑色露整个背的吊带上衣配黑色裤子,唯一出彩的是上衣前胸是整朵玫瑰。露露有别的约会,半路来电话说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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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5)        
  又有一些新的女生参加,六七个亚洲脸孔的妆容精致的女生浩浩荡荡地在Buddbar穿行,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自然有人过来搭讪,见惯不惯。喜欢的讲两句,喝一杯。不喜欢的,只是说声“借光”,就错身走过去。  
  因为周末经常过来这里,很快见到熟人。几个法国男生远远就和我打招呼。我看了一眼我的众多女友,用眼神问她们,觉得怎么样。  
  她们则默契地用眼神回答,Can do。  
  我忘记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非常地难以解释。我并没有喝很多酒。手里的第一杯马提尼都还没有结束。那夜的音乐诡异灯光迷幻,冥冥中一切都被安排好一样,被一群法国男孩子围簇着的我,突然看见一张亚洲男人的脸。  
  他是自己一个人。好像刚刚进来的样子,还没有要东西。  
  非常普通却永远不会出错的打扮。白色的衬衣蓝色的牛仔裤。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个子应该比我高三公分。戴眼镜,短短的头发贴在脑袋上。  
  他的表情漫不经心,或者可以说一点点失魂落魄。并不像其他的人一样,一进来就兴高采烈,东看西看。  
  周末的Buddbar,不到十一点就满是人。唯一的通路被挤得水泄不通,而他正要从我身边走过。  
  来这里很多次,很少看到亚洲男生。即使看到,也从来没有主动和他们讲过话。  
  突然之间,突然之间,没有缘由的,我居然看着他微笑,  
  然后做了举起左手说,“Hey……”  
  他当然可以看到我。我就在他右正前方。  
  他没有想到我会主动和他讲话。神情居然有点紧张,然后他回答我,“hello”。  
  “你是中国人吗?我很少见过中国男人在这里的?”我们讲英文。 “我是新加坡人。”他用英文作答。然后伸出右手,要和我握手的样子。  
  我笑了,然后低头看看我的左手右手。已经习惯被法国男人亲吻手背的我,现在已经很少伸手和人家行握手的礼节。  
  应该是故意的,我递出错误的左手给他。然后对我的女朋友们挤挤眼睛。  
  他微笑,然后还是接受。用他的右手紧紧地握了一下我的左手,他的握手短暂而有力。 “我叫林生。”他说。 “我是苏珊。”我摆我的招牌式微笑。每个女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在长久的对镜子练习中,每个女生都熟悉自己的眉眼嘴唇,知道什么样子的自己,分数可以更高一点。有的是皱眉的样子,有的是神情恍惚发呆的样子,有的是淘气地眨眼睛,有的是撒娇翘起嘴巴。但是微笑是永远不会出错的表情。  
  旁边已经坐着两个法国男生,他们停下来讲话,看我公然地把他们放在一边,和陌生的亚洲面孔讲话。而这个新认识的新加坡男人站在我的对面。  
  突然没有人讲话了。大家都安静地看着我们。  
  这样僵持了大概有五秒钟,情景有一点尴尬。我正在想怎么样把他留在我们的桌子,他却说:“很高兴认识你,我想我要先离开一下。”  
  我有点意外——21岁的我,明眸皓齿,微笑起来就是一朵玫瑰。  
  这是在巴黎。这里方圆十里,我不相信他可以找到比我更漂亮的亚洲女生。他居然可以从我身边走开!  
  我掩饰好我的失望,继续微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对他挥手说再见。  
  他走了之后,我突然变得很没有心情去继续应付那两个法国男生。他们一个在我左边,一个坐在我右边,继续叨叨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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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6)        
  十分钟之后我觉得不能忍耐。叫我的女朋友们过来。 “我们去找那个新加坡人玩好不好,这些人不好玩的。 ”  
  “你决定了,这些男生好无聊。”凯蕊已经不想和他们讲话了。  
  “抱歉啊,我们还有别的朋友在别的地方,她们一直在等我们,我们要先过去一下,晚点再回来。 ”我转头对那堆法国人说。神情镇定,一点都不像撒谎的样子。  
  带着无法解释的奇怪心情,我带着一堆女生在酒吧里追捕这个刚刚讲了一句话的陌生人。俱乐部会长的头衔使我有权力追捕这些我觉得会给我们的团队生活带来乐趣的人。每次出来总是我来组织或者突破局面,她们并不意外我这次的鬼主意。  
  我们一堆人,从楼上找到楼下,然后又回到楼上。整整找了两圈。而这个人,就像是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一样,我们找个半个小时依旧一无所获。  
  我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这个夜晚真是糟糕。我们回到吧台,打算再喝一杯就打道回府。  
  转过吧台的时候,我突然看见,那个人,那个叫林生的男人,原来站在角落。  
  我毫不犹豫,简直忘掉风度地挤过去。Hey,我拍他的肩膀。  
  他再次被我意外地叫醒。 “我找了你好久,你刚才去了那里?”我居然直直地问,  
  一点都不含蓄。 “就在这里啊。”他回答。  
  “你刚才干吗走开,都是华人啊。好不容易看到。你看看这个酒吧有几个华人?”我摆出理由来解释我的寻找。  
  他微笑不答,“你的朋友哪?。”  
  我这才反应过来。拖德妮和凯蕊这帮女友过来,一一介绍给他。 “我们去别的地方,不能在留在这里了。 ”我担心被那几个法国人发现我撒谎。 “我不仅舍不得整个森林,也不想因为一颗树木失去几棵树木。”我用中文对凯蕊和德妮讲。  
  她们哈哈地笑起来。 “我们去那里?”德妮问。 “跟我走就好了。”我巴黎尽在心中的样子。  
  “你们要去哪里?”他突然讲中文。  
  “你中文不错啊。”我意外他听懂我的普通话,之前我们一直讲英文。 “我妈妈是上海人。”他答。  
  “给我看看你左手。”我很快提出无理要求。  
  “做什么?”他一边笑一边拿出左手。以为我要看手相,把手心翻过来给我。  
  他的左手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戒指。我安下心来。  
  和Lim之间的感觉非常奇怪。周六的晚上,午夜的巴黎喧闹依旧,各种奇怪的人走来走去,热恋的情侣在拥吻,带着照相机的游客到处都是,路边的年轻人踩着滑板飞快地溜过。在这个秋天的晚上,当我们从协和广场旁边穿过一片小森林,走向灯火通明的香榭丽舍街时,我已经清晰地感受到他对我的吸引力。  
  在我一生之中,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我和他讲第三句话的时候,就知道,我要他。并且,要求看他的左手。这种欲望,仿佛小狗看见自己喜欢的领土,会撒尿绕一圈怕被别人抢走一样。  
  我奇怪我自己这种略带挑衅的占有欲,而我对他依旧全然一无所知,他的职业,爱好,年龄,一切的一切,而他的外表,斯文干净是有的,但怎么样也说不上英俊逼人,穿衣打扮,也完全说不上时髦漂亮。而21岁的我,身边充满了形形色色的追求者。这一切无法解释。  
  在走出酒店门口那一瞬间,我回头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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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7)        
  我坚持得好好的,继续不动声色的样子。从我发现我对他的欲望之后我就不再和他讲话,让他和我的朋友走在一起。凯蕊在一直和他说话,他们开始不停地讲法文。  
  爱情女巫从小就知道,如果你想让一个男人注意你,不妨试试远离他。不要走过去,但是你要让他知道,你快乐地在这里。  
  我走得很快,和德妮走在前面,并不加入他们。很快我们就隔了很远的距离。但是每到一个转弯处,我会停下来,转过脸对他微笑。等他们走过来,然后再继续。 “我们去吃冰淇淋好不好?”我脑子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女生们纷纷响应。  
  香榭丽舍上的哈根达斯开到早上三点。我们早上一点钟去买,却还需要排队等位子。他找位子安排我们坐下来,然后转过来:“你们出一个人和我去拿好不好?”  
  我正在想要不要回答,他的眼睛却看着我:“苏珊,你陪我去拿?”  
  我成功地争取到他的注意力。 “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冰淇淋了,我想大概有5年。”我们站在行列中,人群慢慢向前挪,他突然看着我说。 “那今天试试了,可惜不是冬天,我最喜欢的是在冬天吃。”我对他微笑,“偶尔过分一下的感觉,其实很开心。” “问题是你是不是经常很过分?”他笑。 “我和你很熟吗?”我笑着反问。  
  “你要哪一种?”他问。 “第二排从左数第三个。”我答。 “我和你要一样的。 ”他显然已经五年没有吃过冰淇淋。 “不要,你要第四个,也很好吃的,而且我们还可以吃两个口味的。”我建议。  
  我们像两个小孩子,站在冰淇淋的柜台前,心怀梦想,期待着我们的那份,白色的盒子里仿佛盛满的不是冰淇淋而是快乐,我自然去抢他的吃。  
  “给你看个东西。 ”他把刚刚装起来的皮夹又拿出来,打开,给我看一张照片。  
  这是一个大概五十多岁的女人照片,60年代流行的短烫发,头发花白已经,很慈祥地微笑着,看得出年轻时候应该是个美女。  
  “这是我妈妈。”他对我说,然后低头,突然很孩子气的样子,“我很想她。”  
  我微笑地回应,脑袋里的算盘飞快:如果要和他交往,他妈妈一定是个关键人物。而三十多岁的有恋母情节的男人,我心里的小鼓敲了一下。如果一个男人有一个完美的可以照顾他无微不至的母亲,另外一个女人想在他心里排第一位,这会是一场持久的战争。  
  对面的这个男人,哪里会想到我的算盘已经转了半天了,他只是低下头吃冰淇淋。  
  我们最后选定La paris,这是香榭丽舍上面,唯一一家音乐劲爆的Café。全部紫色的装修,门口喷出来诡异的白色烟雾,大家自然地聊着平常的话题。他国语并不是很好的样子,讲得很慢。  
  “我十几年前也在这里念书的。”他说,“后来再回去新加坡,工作了一阵子之后开始负责欧洲的项目,于是经常跑来跑去,我做科学研究方面的工作。”  
  “Wow,科学家…… ”我故意吁出声音。  
  “应该算是吧,我空闲的时候,会去看鸟。我很喜欢这些东西的。我明天早上,哦,不是了,一会就去,和一群年纪大一点的人在一起。这些鸟很聪明的,我们要藏在角落里,拿望远镜等三个小时它们才会出来吃东西。有一种嘴巴是红色的,我不知道中文叫什么,真的好漂亮好漂亮,从一种鸟的眼睛里,我们研究出了最新的一种望远镜的,大自然最奇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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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8)        
  “好奇怪,今天和你们出来,遇到你们之前,我有遇到三个外国女生,她们也叫我出来,我没有。”他笑,“还是华人亲切一点。”  
  “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走。最近很流行骗你出去,然后早上醒来,你自己躺在酒店浴室里,里面全部是冰,然后你发现你自己的肾不见了。”我说得煞有其事,好像我和他认识已经很久了。  
  他非常礼貌,照顾三个女生照顾得非常好。不知不觉已经  
  早上三点钟,凯蕊叫饿,于是我们叫了鹅肝酱。  
  “吃鹅肝酱最配什么?”我神秘兮兮地抖些花絮。 “白葡萄酒啊!”美女德妮抢答。 “错,吃鹅肝酱最配接吻,因为舌头的感受,这个时候是  
  最滑腻丰富的。”我装作很严肃的样子,接下来三个女生互相看对方一眼,然后大家笑成一团。  
  对面的Lim被三个女生的笑弄得不知所云,他好像很紧张,思索了一阵子之后,突然做了一件让我们每个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  
  他坐在我的对面。他放下他的刀叉,站起来。凑过他的脸,亲了一下我的嘴唇。  
  一切发生得非常突然,我没来及躲闪就发生了。我推开他,“你做什么?” “不是你们说的吗?你吃鹅肝酱要接吻。”他很无辜的样子,“我想不能给中国的女生笑话。” “我们没有说一定要接吻,我们说的是吃鹅肝酱最配接吻,可是没有说一定要的。”我被他的国语弄得哭笑不得。  
  他马上很尴尬的样子,“你们说得太快,就听见你说你吃鹅肝酱要接吻,我想不能给你们笑话。女人都说了,男人一定要做的。”他解释。  
  这是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我们三个女生坐在那里,笑得肚子都痛了。我对Lim的第一个印象是,这是一个痴呆的,傻乎乎的,容易被骗的,喜欢动物胜过女人的,不解风情的,三十多岁还和别人说想念妈妈的科研工作人员,以及,因为破烂的国语,经常闹出笑话的华人。  
  鸟儿的故事  
  年轻女子的爱情像杰克的豆杆一样,长得飞快一夜之间便可参天入云  
  —萨克雷  
  鸟儿的故事  
  二十出头的我,已经在给女性时尚杂志写爱情专栏。那时候的我,就已经冷静清楚地知道判定男人要去看他的袜子而不是外套,知道要赢得一个男人的注意和尊重,就是要让他知道,在你心里,有很多的其他事情,比他更重要。要知道适度的冷淡,而他看见你的时候,你永远是快乐的。  
  然而当一切都可以变成规则写下来,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屡试不爽的时候,怀疑爱情变成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  
  “他才开始总是对你很好是不是?”我问机械制造系的美女德妮。  
  “我没有爱他的时候,他对我很好,等我觉得他不错,对他很好的时候,反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德妮讲自己的体会。  
  “那个意大利人追我的时候非常紧张,最近反而是我开始找他了。”露露描述她的情况。  
  “我现在越来越不相信有永远的爱情。这个男人爱你,这一秒钟的时候,他是爱你的,可是过了这一秒钟,就没有了。  
  所以,这个男人说爱你永远的时候,也不要相信——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谎,在说一件自己也做不到的事情。”我冷酷地下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对一个刚刚成年,开始恋爱的女生来讲多么恐怖。  
  “但是真的,你和我说的每次都灵,我多爱他都没用,反而是我消失了,他会回来求我。”露露每次用“疏远术”从来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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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9)        
  “被爱是幸福的,爱人是痛苦的,童话永远都是写来骗人的。”我说。  
  “今天晚上是那个法国摄影师约你吗?”德妮问我。  
  “嗯,明天是上周末我们遇到的那个傻Lim。”想到他我不知不觉地笑了出来,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傻的男人。  
  “你知道他为什么约我吗?”我问德妮。  
  “为什么?”  
  “因为他太无聊了,一点趣味都没有的人。整晚上一句笑话都不会讲的人。而我们又漂亮又有趣,他怎么会不再想看到我?”我总结性地笑笑,“所以哪,亲爱的,等别人来爱你,求别人来爱你,是没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你要好好建设自己,又漂亮又有趣,怎么可能没有约会?”  
  “灰姑娘也是穿了水晶鞋才吸引了王子啊,她要是从一开始就是12点以后的样子,怎么会有这个故事?”我笑,“也就是说,第一你要漂亮,第二你要会打扮,如果你又不漂亮又不会打扮,那就让人觉得你识大体顾大局,温柔可人。”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Lim,是我过去的一个月内,觉得最好玩的一个。”我总结。  
  “比上一个韩国男生还好玩?”德妮问。  
  “不一样,一个是过去时,一个是现在进行时,怎么比啊?”我笑出来。  
  在Buddbar遇到他的三天之后,我的电话留言里,听到他的声音。  
  “你好,我是Lim。上个周末你们在酒吧遇到的那个新加坡人。我想,问你有没有空……明天和我见面?”他的国语结结巴巴,说话的语气也吞吞吐吐。  
  我回电话给他:“我明天有空,可以和你喝杯东西,但是你有好的节目给我吗,五年没有吃冰淇淋的人?”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很有信心的样子,在电话里回答我。  
  他约我在埃菲尔铁塔下面的金桥上见面。金桥上满是游客,我到了时候他已经在了,穿着旅行鞋,背着一个旅行书包,活像刚刚从旁边的旅行车上面下来的。  
  “你要介绍埃菲尔铁塔的历史还是要带我环游巴黎?”我看着他的打扮,笑了。 “跟我来,我带你去巴黎最漂亮的地方。”他说。  
  原来塞纳河真的有藏在角落的美丽。他娴熟地走下去坐在河边,选了一个靠近桥两百米的地方。“来这边坐。”他说。  
  我每次都是在桥上,从来没有来过桥下。河边没有什么游人,这样从下面看金桥和铁塔,藏在一个安静角落看热闹的感觉。  
  他放下背包,变魔术一样地从他的旅游书包里面拿出一瓶香槟和两个水晶香槟杯。 “我以为你会在河边放条绳子,然后从塞纳河拉出一瓶香槟来。”我笑。 “和我讲讲你。”他打开香槟,递了一杯给我。 “我,有什么可讲的。喜欢巴黎,就跑来巴黎念书,很开心,因为在这里女人很受宠。唯一的烦恼除了期末考试就是周末出去要穿什么。就此而已,你哪?”我反问他。  
  “我出生在新加坡,我妈妈是上海人,爸爸是福州人,大学来法国念书,然后回去新加坡做工,然后就开始两面跑,巴黎,新加坡,新加坡,巴黎……”  
  他看远处的流水。我则转过脸看他的侧面,不知道为什么,我从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心事重重的样子。周围都是漂亮体面的世界各地的时尚人群,而他不言不语地走进来,整晚地一个人拿着杯子,活在自己的世界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在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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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0)        
  明明很多人在你旁边,可是你好寂寞的样子。 ”我直直地把我的感觉告诉他。  
  “是吗?”他转过来看着我。  
  “和我讲讲你最开心的事情。”我想了一个好的话题。  
  “最开心的事情,第一件应该是我20岁的时候,拿到国家的奖学金,送我来巴黎念书。你知道吗,我以前考试,每次都考第一名的。”他想起开心的事情,脸上有了一丝笑意。  
  每次不知道说什么话题的时候,我会去问对方最开心的事情。这个话题永远是美好的。每个人,不管是尊贵还是卑微,白发或是黑发,都有自己最开心的事情吧。这些记忆,是我们最舍不得最宝贵最甜蜜的一章,偶尔拿出来回想一下,都仿佛能看到曾经的自己,那么样地成功或者美丽着。  
  “然后哪?”  
  “就很努力地念书,恋爱……”  
  “什么样的女生?”  
  “法国人,和我一个学校的,但是他的父母不同意。所以每次我们都只能偷偷见面。她家门口有一片森林,我就经常藏在那片森林里,等啊等,真的是,树叶落了,春天又来了长了新的,秋天来了又落了,也不知道等了多久,我也不能去找她,就是等啊等……”  
  “真的等了那么久吗?”我怀疑地问。  
  “真的,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了,走不了的,只好等啊等,不知道要等多久,只是走不了。”  
  “现代人不会等这么久的,Lim,你应该活在古代。”我突然感叹。  
  他不理会我的感叹,继续在自己的回忆里,“我成绩很好的,但是没有用,你看我,又不是很高,年轻的时候,又很穷,又不是法国人,她家人不赞成异族通婚的。”他摇头。  
  “个子高的男人很傻的,我从来不喜欢个子高的男人。 ”  
  我安慰他,“再说了,看看你,现在终于努力出成果了,可以去找她啊?”  
  “她已经结婚了,她是读医学的,做了医生已经。”  
  “人生是这样的,有的时候很多不好的事情,未必是坏事情。也许你留在法国和她顺利结婚,你现在就不会研究出你上次和我说的,那个什么,从鸟眼睛里研究出来的那种神秘雷达。”我说。  
  “难得你还记得。你哪,有没有男朋友?”他问我。  
  “约会很多,现在又不工作又没有生活压力,很多时候就是出去玩。但是现在恋爱的,真的没有。Lim,你相信爱情吗?”  
  “20多岁的女生,不相信爱情做什么?”他奇怪我的问题。  
  “我不知道,可能我看到的,让我对爱情没什么信心。我的表姐被男人抛弃,一个人辛辛苦苦地带着小孩子,我在北京最好的女朋友嫁去英国,过了两年带着一身伤回来,我在巴黎的女朋友个个聪明漂亮,可是男人带给她们的烦恼,好像永远比快乐多。”  
  “你是幸运还不知道,我很小就出去工作,哪里顾得上说什么爱情。8岁就帮着妈妈做零工赚钱,帮人家刷墙。中学时代我就开始做别人的家庭老师,因为我学习好,每次我都拿全奖,所以有很多人找我。和你讲一个考试的故事,有一次,我们换了一个新老师,她给我们下马威,全部用很难很难的题,我们全班同学都不及格,只有我考了80分。老师不相信,她说,你一定有抄袭,要不然不可能考80分的。”  
  “然后哪?”  
  “然后她就打我,用木板打我的手。我好委屈,哭了,我说,你去看看我的成绩单,80分是最低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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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1)        
  我看着他,日光回转,一个委屈的孩子,站在全班同学面前,因为成绩超出老师的意外。一边哭,一边挨打。  
  “我最穷的时候,是跑去苏格兰看我女朋友,她家人因为反对我们在一起,就把她转学去苏格兰,我没有钱坐飞机,只好坐船去。坐船要坐好久,买最便宜的舱位,在海上漂啊漂。  
  终于到了,和她呆了一个礼拜,回来的时候,没有钱了。我没有钱回法国了,幸亏在买票的时候,前面的一个好心人帮我买了票,我还记得是个英国中年男人。所以我现在,如果遇到人没有钱买车票,我一定帮他买的。”他讲完他的旅行故事。  
  这是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快看,好漂亮。 ”我拍打他的肩膀,兴奋地叫出声音。  
  桥上拥挤的人群仿佛没有台词的电影背景,而黄昏的塞纳河,对面的云朵排列成诡异华丽的形状,红色的雾气云朵,环绕在铁塔旁边。一切美得不可形容。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我真心地说。  
  “谢谢你陪我来这里,以前都是我一个人,自己一个人,一直坐到晚上,然后回家。”  
  “讲给你听最美的故事好不好。”他突然说。  
  “好。”我答。  
  “在新加坡的时候,我家里有养鸟的。才开始的时候,是一只鸟,孤孤单单的。后来,我又买了另外一只鸟陪它。后来,它们有了小鸟。孵蛋的时候,男的那个鸟。”  
  男的那个鸟,他的中文让我笑了出来。  
  “是的,男的那个鸟,每天自己用嘴巴喂给女的那个鸟。  
  他们有了小鸟,每天都很热闹的。我每天和它们说话。”  
  “后来,”他的语气黯淡下去,“女的那个鸟生病了,身上长满了白色的斑点,不知道为什么,我带去看医生,说是一种会传染的病,要把它和别的鸟分开,防止传染更多。我只好一边给它吃药,一边把它放去旁边的笼子。”  
  “然后它们每天都叫,男的鸟和女的鸟,隔着笼子,不停地叫。早上也叫,晚上也叫。”  
  “吵到了我妈妈,她把女的鸟,拿去放在别的房间,那天晚上,又听到它们叫。妈妈说:‘没事,明天他们看不到就不叫了,那个病的鸟可能要死了。你去买一只更漂亮的给活着的那个就好了。’”  
  “我一晚上没有睡好,第二天早上去看,结果,你猜怎么了?”  
  “怎么了?”我被他的语调感染,一颗心,悬了起来。  
  “那只生病的鸟,分开的第一天,马上就死掉了。”他的声音充满了内疚,仿佛死掉的不是鸟,是他自己。  
  “我于是买了一个更漂亮的女的鸟,放进去笼子,让它加入以前的鸟家庭。”  
  “谁知道。 ”他慢慢地说,眼睛看着我,“那个活着的没有传染上病的男的鸟,自从听不到另外一只鸟的叫声,就开始躲在笼子的一角,不动也不吃。我怎么样逗它都没有用。买了新的鸟,也是没用的。到最后我把笼子打开,它看着小门,往出走了两步,又回去缩在笼子一角,闭上了眼睛。”  
  “这样过了三天,它就死了。它死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好伤心好伤心。我一连几天不可以说话。”  
  他停下来不再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于是我们两个,非常安静地,坐在塞纳河边。游人照样络绎不绝,没有人看到,桥下有两个人,为两只鸟的故事,呆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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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2)        
  我侧过脸看他的轮廓,他并不英俊逼人,相信他也有为了生活,奔波辛劳的一面。而此刻,他愿意和我分享内心深藏的最温柔的一面,我亦是感谢并感动的。  
  而我,因为早聪早慧,看多了人类世界的恋爱游戏,突然听到一只鸟决然的爱情。人类枉然长了智慧,太多的选择充斥在生活中,忠诚和执着却被疏远遗忘在某个别的角落。  
  善于离开,永不受伤的一方变成了新时代的英雄,为爱而死,反而变成了一个笑话。  
  而在我遇到Lim之前短短的20岁的人生经验里,我看到的爱情,全部容易到来容易离去。看似热闹的约会生涯,实则把爱情变成笑话。为什么可以这么容易的就说爱,为什么这样清楚地把情欲写在脸上,为什么每一次爱情守则总是灵验,当一切变成可以操纵的有规律可循的游戏,刚刚成年的我,爱情这一面,已经被这个精彩的世界弄脏了。  
  夕阳中的塞纳河。河水一如既往,像我旁边这个有心事的男人一样,看上去缓缓流动,下面则有看不见的波涛汹涌。直觉告诉我,这个在喧闹人群中沉默的男子,定有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页。  
  一个从小就不会作弊的男子,一个可以等女朋友等到天亮的男子,一个心里藏着鸟的故事的男子,我开始想知道他更多的事情。  
  神秘女郎的秘诀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黄碧云  
  神秘女郎的秘诀  
  和安妮之间,一种奇怪的感情,宛如雨后的贴墙生长的绿色植物,钻出来新的枝叶,黑夜白日滋长蔓延。起初她只是一个我欣赏喜欢的女生,而这样的女生,虽然难得,却也绝非独一无二。不同的女子各有各的精彩颜色,在北京这个浩无边际的午夜花园,百合蔷薇玫瑰熏衣草各自风情。而她,什么时候开始走进我的心里,开始成为我暗自在意珍惜的那朵玫瑰哪。  
  加班的周六,她来我的办公室看我,穿一袭白色的连衣裙,外面配一个蓝色的牛仔坎肩,给我看她新剪的头发。她将头发剪得更短,齐齐地贴在脑袋上,更显得眼睛大大的。  
  我的办公桌上,从来都是买大束的百合,她递过去嗅,切切地笑:“谁送的,新的追求者?”  
  每周一对面花店送,自己定的。无聊繁琐的生活里,每周一的这一大束白色百合,是我鼓励自己努力工作生活的一点小礼物,也是,和另外一个自己的世界相联的小门窗。  
  我看得出她的喜欢。于是下周,我定半人高的,几十朵白色香水百合送去她的公司,买光了花店里所有的百合,因为它们着实开得极为繁盛漂亮,送花的少年去抱,只看见白色的花紫色的砂纸,看不见后面抱花的人。  
  中午的时候她电话打来,“整个公司的人都在看,偏偏我们公司装修,我们全部人现在在一起办公,全公司的人都有看到,是不是你?”  
  我笑却不答声,心里得意洋洋。  
  杂志出刊时候,有了两天假期。去她家住。她住在公司附近,亚运村一个高层住宅。脱了鞋子走进去,我自然地就倒在白色的沙发上开始打电话,仿佛这就是我家。白天突然全部停电,她去上班,我走在北京炎热的阳光之下,用手挡住阳光,像个过了冬的春天快要溶掉的雪人一样,去银行帮她买水卡。  
  我素来讨厌阳光。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一些人最爱的阳光沙滩浴,在我这里是最恨事之一。更不擅长水气电费,煤气暖气这些购买琐事。但顶着日晒为她去买电,却不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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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3)        
  她回来的时候,买了楼下的孔乙己回来给我吃。两个人,吃冰箱里冰好的半个西瓜,两个青菜。一日一餐,就这样打发过去。  
  夜间她找她的睡衣给我穿。  
  “天哪,”她看我从上到下,“身材真好,晚上自己睡自己的哦。”她预先警告我。  
  我们果真睡在一起。关了灯开窗户,看外面夜色星空。聊天,两个人都年纪轻轻,但是过去二十多年,多少也有点前尘往事,啼笑因缘。  
  她曾经喜欢英国时候的教授,课堂的时候去选他的课,永远第一排的女生。年轻肆意的开跑车来上课的英国教授,也曾经在学校的晚会上彼此撞见,四目相对,说:“好巧,你也在这里啊。”  
  隔了一层纱的感情,因为刚好控制在最美好的朦胧光线,一切都是好的,值得回忆的。而她惯用的手法是,停在这里。  
  两个人暧昧来暧昧去,终究没有一个人,大大地迈上一步。  
  “我从来不主动的。你以前说过,我的卖点是神秘,后来我想,真的是,他们从来不知道我想什么。我就在这里,不进也不退。”  
  从来不主动打电话,也没有主动约过谁,死都不肯。她只是在那里,温和地微笑。她或许平凡,却因为这必需的距离变得神秘动人起来。实际上她只是一个周末自己在家看书上网的女生,人生道路,也是自己考取一个又一个学位,走到如今。  
  但因为她的不谈论不发言,他们都在猜想她周末在做什么,在和什么人约会,背后有什么精彩的故事。  
  “告诉你两个秘诀。一个是,你可以对他说,我不是你的类型。注意哦,你说的是,我不是你的类型,而不是,你不是我的类型。男人都是这样的,你越这样讲,越勾起他的征服欲。他们不介意尝试新的类型,会答:‘你怎么知道你不是我的类型。’”她笑起来,好像有过成功的经验一样。  
  “第二,从不主动给电话,除了工作身上也不带名片。一个人开口和另外一个人要电话,谁主动谁被动的局势,是一开始就注定的。”  
  这就是她的作风。姿势优美地在那里,愿者上钩。即使上了钩,角色也不会互换,越是喜欢你,越是不会电话你。要你的付出和锲而不舍的追求来对这份情感添重加分。  
  而城市里大家都越来越自爱,哪里有那么多勇敢的人,愿意去做这样冒风险的事情。无所谓的登徒子倒是有,但是她喜欢的人自然不会是。都有着好好的身价名誉地位,享受一下这种若近若离的感受是好的,但是真的放下一切来追求你,这样的人在城市里同已经灭绝的珍稀动物一样难得。  
  “一定很多人要和你见面。”她突然说。  
  “才不是,看上去花枝招展的,所有人都以为约会满满的我,实际上绝少和人共同吃晚饭,至于约会,我想不起来我和什么人约会过。”  
  “如果一定一定要见面,我选择随便什么地方碰面喝一杯。”我告诉她这个秘密。借口是,“我不吃饭的,永远在减肥”。或者干脆借口都不要, “晚点好不好,我吃饭不方便”。  
  “为什么?”她追问。  
  “吃饭,从来都意味着严肃的交谈和清醒的思考。畏惧吃饭,畏惧空当里的沉默,畏惧我要寻找话题,畏惧我要回答问题,比如,我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在做什么样的工作,喜欢什么样的人,在寻找什么样的东西。我这样的畏惧,和你讲出我的真心话。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说些什么。 ”我认真地回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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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4)        
  我们就这样一直就着星光聊天,一直讲到两个人都想不到什么可讲的,才随着夜沉沉睡去。  
  或许因为不是自己的床,我整晚醒来多次。房间里安静极了,空调没有关,发出呼呼的排气声音。旁边是她紧闭的双眼和黑暗中依旧发光发亮的脸。我于是微笑起来。  
  不婚一族  
  哪里有没有爱情的婚姻,哪里就有不结婚的爱情 —富兰克林(美国)  
  不婚一族  
  那年的整个夏天,我一直都在听Lene Marlin。有的时候会自己一个人听到天亮,反反复复,不觉寂寞。迷上Lene Marlin的冷淡声音中的痴情,尤其是那首《My Love》。  
  Please, come and find me, my love/ I’m ready now, to come home / Please, come and find me, my love / Let’s leave this place, let’s leave no trace.  
  Can you hear me, my love, I’m shouting in the wind / Can you hear me / Can you see me, my love, I’m drawing in the sand / Can you see me / I hope that I’m still with you, as you are with me / You always will be……  
  后来给安妮听,她说是非常温暖的声音。可是我只觉得无限苍凉寂寞,无奈孤单。祈祷中,但是希望有没有,好像都不重要了。她的祈祷,是无望的事情,可是你真的不用替我心碎,我已经知道,并且不以为然,我只是自己在歌唱。这决然而并不在乎结果的态度,从来都是让人心碎而迷恋。  
  工作方面又有新进展,话题更加火辣。有女朋友连续遇到三个男人,约会几次就告知她,我终身不打算结婚。女朋友随即停止和这些人的约会,坚决地切掉了他们做男朋友的可能性。“人要有自知之明,遇到那么多女人,他们还是单身,可见不是没有遇到好女人,而是不愿意承担责任。凭什么我就觉得我一定能改变他们。我还是早早抽身为妙。”她说。  
  拿出来当做案例讨论,整个编辑组一拍即合,下期大专题定为不婚一族。展开调查之后,数据惊人。被问卷调查的城里一半以上的男子目前没有结婚打算,居然也有相当比例的人抱定终身不婚。  
  工作空隙打给熙茜,“有没有遇到过约会你,但是说‘亲爱的,我不打算结婚’的男人。”  
  “没有,我想他们知道我没有想过结婚,他们知道如果和我说结婚,我是转头就跑的那个。”她总是这样的精彩无限。  
  “如果我是男人,我也想不出一定要结婚的理由。可以约会可以恋爱,现代女性如此叫嚣独立,未婚生子都已经被她们广泛地探讨。我又有什么理由要结婚?约会多么浪漫。平白无故地把自己套进去,主动放弃和其他人约会恋爱的权力,所有财务平分一半不说,对方稳固了地位,会不会得宠则骄,逐渐视所有为所以然,到最后你的爱情也变成了重复生活,没了激情只剩习惯。你付出这么多,而最后也许连最初的支撑点都全部丧失。所以从一个恋爱感受者角度,结婚,永远是下下之策。”我对熙茜读出来我写下来的开篇,然后对她说,“周六我要开一个不婚派对。”  
  “什么是不婚派对?”她问。  
  “就是一堆不想结婚的男人和女人,以及,和这些不婚人士约会过的异性。”我一边告诉她,一边也被我想出来的这个精彩的主意打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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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5)        
  再打给安妮。接到我的电话,她的声音听起来是喜悦的,但是听到照片和言谈会上杂志,略微有些迟疑。最后,还是答应赴约。  
  男生这边就比较难,虽然不少都是抱定不婚打算,但是听到要上杂志,纷纷不肯露面。  
  女人是多么需要承诺的动物,而这个承诺,总要和一纸婚书联系在一起。女人还是要结婚的。她们畏惧变老畏惧孤单畏惧没有男人疼爱照顾。爱情是她们多数人的全部,是她们的生命是她们的事业,婚姻是她们的最后的去处和归宿。即使是多么独立时髦的新新女郎,对一个抱定不婚念头的男子,最初的新鲜过后也会退避三舍。  
  一个抱定不结婚的男子,脑袋上明明白白地放着只是过客,陪你一段而已,无论多么优秀罕有,也因为他身上缺乏的宿命感和归属感而大大贬值。  
  这些都市里的嘻皮雅皮金领小开名流们,大家都要顶着光鲜亮丽的外表出现,谁愿意自动曝光,结果连个约会都没有?  
  但是到了周六,不婚派对,还是约到三位终身决定不婚的男子,以及三位曾经和不婚男子约会过的女生。六个人刚好是杂志的一组访谈。  
  丽都的一个酒吧,黄昏时分,我们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聊天。  
  男甲是一家夜店的老板。三十多岁,在北京和外地都有自己的产业。男乙是有些小名气的歌手以及演员,正在筹备自己的新电影,刚刚开始新恋情的他,毫不犹豫地表明了自己的不婚态度。男丙从美国回来的 IT人士,婚一次,育有一女。 “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再结婚了。”他说。  
  女生分别是,曾经和已婚男生约会过的酒吧老板娘丽莎,外企高管安妮,以及我的模特女友露丝。露丝最近和一个已婚男人在约会。上一次见她刚刚告诉我拒绝了两串钥匙交换一个孩子的故事,这次不到一个月她就停止工作,搬到了另外一个已婚男人的公寓里面去了。原来城里真的是每天都有新事情发生。  
  自由谈话大家都在那边滔滔不绝。我穿一条绿色的裙子,一边做笔记一边做总结。  
  “经过男生的发言,”我开始总结,“抱定不婚的男子大概分为三种。第一种有心无力,他们并不是生下来就决定孤独终老的,只是生活非常现实,结婚意味着家庭压力下一代培养。他们所期望和他们所能支付的,不能成正比,所以索性放弃,只享受恋爱愉悦,逃过婚姻责任。”  
  “第二种曾经沧海,他们之前有过婚姻史甚至孩子,深知婚姻是什么样子,不想再被牵绊,而关于下一代,他们也没有太多遗憾。之后的感情生活只谈此时感情无关日后计划。”  
  “第三种天生恋爱,他们生来为了恋爱,多从事艺术行业,追求重视个人感受,容易恋爱,容易一次又一次的恋爱。  
  结婚意味着生生地绑住他们的翅膀。你让他们怎么结婚?头脑发热结了一次也会离掉。第二次,这个错误不会再犯了。”  
  阅人无数的丽萨接上去,她总是遇上不能与之修成正果的已婚男士,关于婚姻爱情颇有心得。“对于有心无力结婚的第一种,如果你财力精力都够,你大可以去爱,只要你不介意成为家庭的中流砥柱,你们还是有结婚的可能。”  
  “曾经沧海的第二种你大可以享受现在的美好恋情现在美好的他,但是如果你把后半身终身计划都和他挂钩,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无论你怎么努力,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都已经和别人分享,他亦没有后半生稳定关系打算,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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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6)        
  “第三种为恋爱而生的男人对我们来说更清楚,如今13岁的中学女生都可以分清楚情人和老公的不同。这种男人天生情人命,你想让他们做老公,不是求你放过他们,是求你放过你自己吧。注定一路提心吊胆,辛苦铲花锄草。除非你也是天生恋爱命,你们旗鼓相当,半斤八两,互不约束,天生一对。 ”  
  安妮穿印度绿上装,微笑发言:“其实不要结婚的男人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他们畏惧婚姻,是因为大多数女人索求婚姻。如果他们爱的这个女人,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非常富足,追求的只是恋爱,决口不提婚姻。然后比较容易爱上别人,比较容易先离开。我相信那个时候,比较不安的,会是这些男人。”  
  男人运颇好的露丝点头赞同:“多数情况下,女人靠男人的爱赢得婚姻。男人靠婚姻留住女人。”  
  “但是,一定记住。男人永远比他们的外表虚弱,女人永远比她们的外表无情。”丽萨总结性地来了一句,然后很自我认可的喝完了杯中的酒,“我说的这句话一定要写进去。”  
  三个抱定不婚的男人,和四个都市女侠,开心热情地照了集体照。拍照时候的我,一点点神思恍惚:结婚真的那么重要吗?  
  巴黎的时候,Lim总是说:“苏珊,下一辈子,我会好好爱你。”  
  其实,这一辈子,在巴黎的时候,他不是很好很好地爱着我吗?  
  只是因为定义中的完美爱情,就是两个人不离不弃,结婚生子。两个人,爱得多深多浓,戴上结婚戒指的那刻,才拥有神的祝福和法律的保护。这才是大众意义上的Happy ending。就像童话里,王子必须和公主婚礼三天三夜,故事才肯结束一样。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早知道我离开我们不会再见面,早知道最早说要离开的我,其实还留在原地,我肯不肯,把这些形式化的东西看成空气,神的祝福和法律的保护又有什么用,相爱的人,醒来侧过脸颊就可以看见对方的脸,才是最珍贵。  
  口口声声现代摩登,无所顾忌,很小就受西方教育,曾经那么轻佻肆意和各个国家男生约会的时髦女郎,突然意识到另外一个自己,张扬的行为之下,实际谨小慎微,传统保守的一面。  
  原来,我如此平凡,平凡到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想要一个稳定的公开的被祝福被保护的婚姻。而稳定,以及他人的看法,不是我一直以为自己完全不在乎的东西吗?  
  我又如此自爱和骄傲,发现事情的真相在我的能力之外,我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一走了之。我甚至求都不肯去求。  
  我又如此愚蠢,如果不是一走了之,事情不一定完全没有转机。  
  而我,却把一切,搞砸了。  
  她的爱  
  友谊有许多名字,然而一旦有青春和美貌介入友谊便被称作爱情,而且被神化为最美丽的天使  
  —克里索斯尔  
  她的爱  
  这个小小的不婚访谈到了十点暂告结束。大家刚刚熟悉,聊的话题又相当好玩和敏感,于是结束后众人一行,热热闹闹地去了燕莎附近的歌来美继续唱卡拉 OK。早已经有先遣部队在那里等待。  
  北京的夜晚,永远是晚上六点开始短信密集,只要你有足够精力,节目可以从晚餐地点一直持续到早上散场。很多女生因为节目太多,从来都是在这里停一个小时,又如同蝴蝶一样飞向下一个地点,行话叫“串场”。收到短信邀请的人带着各种朋友来了,到了后半场,常常是做局的主人,环顾一面房间,发觉这里,至少有一半人,他完全不认识。流水的节目不散的酒席。That’s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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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第二章 爱情两面(17)        
  我们所去的房间,组织者是个香港导演,所以这个房间里的人,多是演艺圈人士。走到哪里都会有认识的人,这就是小小的北京。或者,这些夜生活动物,出入场所,也大致雷同,认识的朋友,不是这些就是那些。  
  打过招呼之后,早有男生殷勤地拿来饮料。露丝很快加入他们,开始和旁边的男生划拳,她永远是受欢迎的。房间有一点闷热,她总是赢,面前的酒杯几乎没有动过,时常转过身来看我一眼,眨眨眼睛,聪明又骄傲的样子。我和安妮坐在一起,有男生过来和我们聊天,她淡淡应对,并不热情。我有一个月没有看到她,也想和她讲话。男生知趣地离开了。  
  女孩子认识的最初,一般都是谈衣服鞋子最近出去的地方。但是我和安妮飞快地跳过了这些程序。最近有看见什么好玩的人?反而是我们频繁使用的第一句话。  
  “最近有看见什么人?”她问我。  
  “一个美国人,小孩子的,21岁,来这里作交换学生。比我小三岁,周末约我出去,很英俊,我完全不知所措,和他出去我内心歉疚。”我开始讲。  
  “哪里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