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飞扬(第一部分)
第1节:作者简介(1)        
  作者简介  
  金子棋,1989年生,是与双子速配的天秤座。喜欢的作家有泰戈尔、杜拉斯、顾城、郭小四。喜欢J加美少年,并有轻微正太控。现在上海念高三。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张炎佳,女。自述:没有过人的天资,但有不懈的执著;没有理科生的全才全能,但有自己不凡的追求;没有文科生的华丽浪漫,但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高三生的紧迫气息,却亦肩负着高三生的坎坷沟壑;总是在奔跑,奔跑中寻找着自己的梦想;确又总是停止,停止中搜索着美丽的景致;更是在被牵绊,牵绊中历经着磨难和艰辛。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丁玫,1989年2月生,湖北人,喜欢美食和音乐。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龙,1988年8月生于安徽淮南,现就读于厦门大学。性格里有夏天的热情与不安分。喜欢走路与写作,热爱一个人静静地思考。曾经想去流浪,现在正在流离。每天醒来与睡去都会悄悄告诉自己:可以经常失望,但不能绝望。喜爱"等待"这个词,默默等待千里之外的那个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晨,5月22日生于杭州。作品曾发表在《最小说》《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佳音,女,1989年6月生,山西太原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靳星,类猫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喜书,嗜睡,好美食,爱逛街。笑容甜美且狡黠。长期表情茫然无辜状态,但某时也异常清醒,且兼备感性与理性思维。目前为全方面发展而努力,对于未来,希冀多多。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马玲,笔名黑猫不睡,因为喜欢张悦然所以以她的一篇文章题目为笔名。喜欢奶茶,猫,张悦然,读,写,音乐,动漫。双子座最后一天生(6月21日),风向性格。理想: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属于自己温馨的家,身边的人都能快乐地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怡然,女,1993年6月6日生,祖籍福建。现就读于深圳中学亚迪学校。典型双子座双重性格。相信灵魂的存在,坚信文字中需要倾注真实澄澈的情感才能立体地存活,并且在能解读她的人们内心里找到被诠释的归宿。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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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作者简介(2)        
  刘禹婷,90后人,就读于四川某平凡小城的传统高中,嗜辣,天性开朗。寒窗苦读,功名未取;而文海初行,众赏喜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青慧雯,成都人。自述:1991年出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既没有母亲的贤淑善良,也没有父亲的机智明达。不过自以为是有点小聪明和奇思妙想的,所以也就成了如今的我。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曹兮,笔名朝夕,网名Asher,1991年6月生于江苏徐州市,双子座。梦想的生活方式是:在舒服的床上睡觉,睡醒后写点梦里的东西,接着再睡,直到写不出东西。最喜欢的一句话:一个人哭喊,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的人哭喊,你就要做很多事情。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筱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获第六、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周悟拿,女,1991年3月22日生,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0509班学生。有文章七十余篇发表在各类报刊上,《散文诗》2005年第7期作专题介绍,广州《中学生报》文学版专栏作者,《小溪流》杂志专栏作者。曾与他人一起出版小说合集《花开的声音》,另一本与他人合著的小说合集《就让记忆盛开如花》将于2008年5月出版,湖南省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吴如功,男,1990年出生于内蒙古。现就读于海拉尔第二中学。喜欢对历史细节的探索和无止境的战略游戏。因为之前的生活使自己的思想像北方的天气一样直接而寒冷,所以希望以后可以在南方寻找温暖。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焕文,男,江苏徐州人,英文名Al Chan,天枰座。性格内敛淡定,不善于交际。写作方面个人风格浓厚。写作专一并且持久。坚信读者可以带来默契。坚信自己可以给读者带来默契。崇尚顺应宿命,现实安好,做琐碎之事亦可以获得内心的丰腴和满足。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1章 青葱岁月  
  她觉得似乎有一只潜伏在暗处的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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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1)        
  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  
  莫小月是个极其癫狂的女人。这表现在她刚看到我写完开头的这句话后就愤慨地冲了过来。不顾自己还被织布营养面膜绷住的脸,大嚷大叫道:"本姑娘永远十八岁,什么女人不女人的,我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说完还不忘给我的后脑勺来上温柔一拳。  
  这还表现在她几乎能在一个礼拜内花光一整个月的生活费。包括从原版碟市场杠回一麻袋一麻袋的摇滚CD,有一次我很好奇就随手拿了一张看了一下。然后非常心痛地发现自己的英文成绩肯定退步了,整张CD上的英文字母都以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我无比悲伤地轻叹了一句:"我怎么都看不懂啊!"莫小月立马接口说:"那是希伯来文。"  
  其实原版碟还是小Case,如果你看见莫小月走进恒隆和九光时通红的眼睛,你一定能对她的癫狂有进一步的了解。只是莫小月从来不买那些俗气的超短裙和高跟鞋,她的美不需要装点。她只买些叮叮当当的小配件,只是这些小配件前还有两个定语就是"根本没用"和"近乎天价"。到目前为止莫小月已经从Vivienne Westwood的专卖店里扛回十几把花色各异品种不同的雨伞,她还迷恋Anna Sui奇形怪状的香水瓶。当她把整套度假洋娃娃系列全部扛回家的时候,我顿时傻了眼。而当她把那套香水美美地摆在玻璃柜里并且打算让它们在木质的隔层里永垂不朽的时候,我承认那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用网球拍打她的脸。  
  莫小月的癫狂之处还表现在她极其变幻莫测和飘忽不定的行事作风上。她会半夜三更看一些已经作古的黑白电影,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看一些纯爱恋的文艺片。她经常会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地板上。一支一支地抽中南海,或者听椎名林檎,听着耳机里嘈杂混乱的声响,一夜天亮。  
  莫小月很美,虽然她总是穿着有洞的牛仔裤和肮脏的帆布鞋,无所顾忌地到处乱晃。她那一头瀑布般浅褐色的卷发永远不加修饰地散满整个背脊。可是当你看见她在剔透的阳光下温柔绽放的如同马蹄莲般清澈的笑容,当你看见她睡着时像猫一般安稳的姿态。当你看见她在灯光明灭的舞台上唱出鬼魅般的歌声,她的眼睛却像孩子一样纯澈。你将无法回避也不能自持地认定她是个天使。翅膀还沾着水珠的,笑容像是最柔软的一片云层的天使。  
  陆子夏也不能幸免。当他在BBF看见莫小月那张樱花般的脸,躲在酒精弥漫的瓶瓶罐罐后面,眼睑低垂,睫毛上像是沾着颤落的泪滴。陆子夏很不确定,他看见的究竟是幻象还是真实。PUB里的光线仿佛有了身体,暧昧地穿梭于人群之间。陆子夏绕过喧闹的舞池,他想找到那个有着天使般神态的女子。可是他失败了,莫小月消失了。他们的第一次遇见,莫小月像昼伏夜出的鬼魅一般在人间走失。  
  鬼魅是醉了的天使。  
  陆子夏握了握拳,掌心里是细密的汗。  
  连续数日陆子夏在BBF里等,他在和自己打一个胜算渺茫的赌,如果那个女孩再次造访人间,那么他要去捕获她。陆子夏对自己有十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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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2)        
  然而爱情根本不需要什么信心。只要考验。  
  爱情给陆子夏的考验就是他不能轻易找到她。本来像莫小月那样的女子与BBF这样的PUB之间没有丝毫归属感。莫小月属于一尘不染的天堂。  
  四月过去了,陆子夏再也没有见过莫小月。他开始循规蹈矩地每天去画室画一整天的画,晚上早早就回家休息。他开始相信莫小月只是一个美梦,一个幻觉。天使又怎会染指人间?然而当他终于放弃找寻的时候,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他不知道这是上天的赏赐还是劫难。  
  哥早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床上滚来滚去享受清梦。莫小月倒是早早就起床了,她在给新种的玫瑰浇水,顺便再迷茫地望两眼天空。  
  都说了,她是个癫狂的女人。  
  哥说:"你晚上和小月一起来吃饭吧。"  
  我说:"要吃你们俩吃,我就不当灯泡了。"  
  哥说:"不是,我想给你们介绍个朋友,挺不错的一个人,一起来吧。"  
  我勉强"嗯"了一声。末了又关键性地问了一句:"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吧?"  
  哥给了我个爆炸性的答案。他说:"小丫头片子,越来越聪明了嘛。"  
  我说:"你去死。"  
  莫小月在知道今晚的饭局是为了给我找对象之后,就特别兴奋。又是帮我化妆,又是帮我弄头发。在她拿电发棒给我卷了个洋娃娃般的发型之后,她的癫狂本性又显露了出来。  
  她拿出她那条压箱底的粉色Prada的豹纹小裙衫和鞋跟10厘米的LV的鹿皮靴,笑得跟朵花似的说:"穿这条吧,姐姐赔了老本也要给你找到男朋友。"  
  我说:"你疯了吧。有穿这样去大排挡吃饭的吗?"  
  她立马反驳得我哑口无言。  
  她说:"今天咱们去帕兰朵吃。"  
  我在心里暗想,这两人太癫狂了。我的人生就这样毁在他们俩手上了。  
  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镜子里的莫小月,还是穿着她的破牛仔裤和匡威的帆布鞋。她的衬衣还是我哥的,G-STAR的旧款。她用一根细皮带把过长的部分束起来,看起来就比先前有味道得多。衬衫是暖黄色的,像是在阳光里晒久了。  
  我怀着颤颤巍巍的心走进帕兰朵,一路上不停地祈祷着,不要是麻子脸啊,不要满口黄牙啊。不会是香港脚吧?如果是这样那就让这辆车直接出车祸算了。  
  我发现和莫小月待久了,我的思维也变得癫狂起来。  
  但是看见陆子夏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英俊得超乎了我的想象。微长的头发,眼神干净得像是在森林里受伤的小兽,可是笑容却很神秘。他有点像我喜欢的小田彻让,只是比他高出许多。  
  陆子夏至少有一米八五。  
  陆子夏和我哥坐在一起简直可以去组个男子组合,靠脸皮出唱片,一定卖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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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3)        
  我和莫小月走到桌前,打算在我哥的介绍下和他打个招呼。可是这小子在看到我们时居然愣住了。我心里暗想,莫小月这次真是功不可没啊,把我打扮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连百年难遇的大帅哥都被我迷住了。  
  在凝神了片刻后,陆子夏把手伸向我,很绅士地弯了弯腰,他说:"你是深深吧,我是你哥工作室的合作伙伴,我叫陆子夏。"  
  随即他又朝莫小月礼貌地微笑了一下。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陆子夏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给我们讲他去老挝时遇到的劫匪,讲得跟好莱坞大片似的。他还说他去丽江的时候遇见了一位非常神奇的老伯,摸着他掌心的纹路就说出了他的前世今生。那个老伯说,他这辈子将遭遇一个像天使般的女孩,并且在劫难逃。  
  我哥就问他:"那你觉得我妹像天使吗?"  
  几杯红酒下肚的陆子夏,眯着微醺的眼,脸上挂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他说:"怎么不像。简直是天使在世。"说完便爽朗地笑了起来。我被说得脸红,心想回去一定得好好犒赏莫小月。  
  莫小月坐在我身边,一语不发。她总是这样,在见到生人时就变得安静而又恬淡。仿佛迷了路般,有些谨慎而又妥协的眼神。  
  那天结束之后,哥硬是把我托付给子夏,自己去跟莫小月风流快活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问陆子夏:"你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我是深深的?"  
  他只是笑而不答。可是有他一个笑容就好啦。  
  我大概是醉了。  
  陆子夏在那夜重遇了莫小月之后。他的心逐渐沉入谷底。他想就这样一觉睡过去不要醒过来了吧。心心念念的莫小月竟是挚友的女人。他开始麻痹自己,那天在BBF遇见的不是莫小月,那根本就是一个不真的幻象。不是莫小月,不是莫小月。  
  陆子夏依旧每天作画。他开始在画室的墙壁上涂涂抹抹,一门心思只想完成这幅画,他几乎忘了时间的流逝。不停歇地操纵着挚着画笔的手。他的眼睛里是兽一般的坚定。  
  我经常去画室里看陆子夏,可是他一看见我来总是要把墙壁上的幕帘拉起来。我总是笑他玩神秘。  
  那天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算是确定了下来。只是我也不敢断言,因为子夏从来没有给过什么诺言。可是对我来说这已经不重要了。我愿意拿我自己赌一把,我不知道,我已经走上了子夏当初万劫不复的道路。  
  我去画室的时候,莫小月也会一起来。她总是带许多自制的蓝莓蛋糕,给子夏还有我哥吃。  
  每次哥都会吃得心满意足。其实我知道,哥一点也不喜欢甜食。我看着哥幸福的笑脸,心中再一次确定了爱情强大的力量。  
  足以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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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4)        
  莫小月最近开始频繁地彻夜不睡。她整夜整夜听Placebo的摇滚乐。我从不轻易听他们,他们的音乐会让人坠入深渊。莫小月的中南海越抽越凶,好几次我起床之后,发现她的身边都是散落的烟头。而她就赤着脚在这一片狼藉中睡着。  
  莫小月开始打扮自己。她化很浓的烟熏妆,穿起细带子的高跟鞋。以前那些破牛仔裤和旧T-shirt她再也不碰。  
  我觉得莫小月有些反常,就问她怎么了。  
  她说:"没怎么,钱不够用。我要去BBF当PUB女郎。"  
  我说:"你买那么多昂贵的裙子,怎么会够用?"  
  我说:"小月你还是别去了。问我哥要吧,他什么都会给你。"  
  莫小月突然不再说话,她用很可怖的眼神望着我。她张了张嘴巴,却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她拎过一只艳丽的Lesportac的包包,扬长而去。  
  我知道她是去BBF,她会在舞池里跳妖媚的舞,然后跟许多男人调笑。那样老板才会开心,才会给她许多钱。  
  我打电话给我哥,叫他去管管莫小月。可是哥实在是太爱莫小月了。  
  哥说:"我不能束缚住小月,我没有这个权力。"  
  那么我是不是也不能束缚住陆子夏呢?我更没有这个权力。  
  明媚而又流转的生活开始驶向歧途。  
  到了半夜莫小月才回来,她满身酒气,妆已经花了。可是她还是很美。她纯净的眼睛不管多脏的污秽都无法掩盖。她就像是一个折断翅膀楚楚可怜的天使。  
  我突然于心不忍。我说:"小月,你究竟是怎么了?告诉我好吗?"  
  莫小月在黑暗中坐了很久。她似乎在哭。但是她极力忍住抽泣的声音。  
  我走过去在黑暗中轻轻抱住她。  
  莫小月开始断断续续地说:"深深,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有一个很爱很爱我的男人。他几乎给我我想要的一切。可是我却害死了他。她的妻子知道他和我在一起之后,就自杀了。他有个三岁的女儿。没有妈妈。没有妈妈了。"  
  我知道莫小月也从小就没有妈妈,她曾经为此甚至一度崩溃。她深知这其中的痛。所以莫小月一定极度地自责。  
  我摸着莫小月柔软的头发,我说:"小月,别哭了。没事的,没事的。现在已经没事了,不是吗?"  
  莫小月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她不断擦着脸上的泪水,然后用一种几乎快要把自己消耗尽的方式哭泣。  
  莫小月说:"深深,对不起。"  
  陆子夏在BBF里又一次看见了莫小月。  
  他看见她在迷幻的灯影里扭动着她天使般柔弱的身躯,眼睛上涂抹着妖娆魅惑的眼影。她的睫毛还是闪闪发亮,像是哭过一样。    
  陆子夏走过去,他用最大的音量想盖过PUB里快要爆棚的音乐,他对着莫小月喊:"走,我请你喝酒。"说着就拉住她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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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5)        
  莫小月甩开了他的手,她说:"你走开。"  
  "他很担心你,深深也很担心你。回去了,好不好?"  
  莫小月突然停下了动作,她看着陆子夏,仿佛一个世纪这么久。  
  她问他:"那你呢?担不担心我?"  
  陆子夏不说话。  
  他还是拉住她,想把她拉出这个地狱。她不属于这里。  
  可是莫小月根本不听他的话。莫小月倔犟地想要挣脱他。  
  光焰迷乱,人影攒动。四周涌动出黯红的流光,酒精在空气里缓慢蒸发。世界已辨识不出真伪。撒旦派出巡逻的小恶魔,住进子夏的身体。  
  陆子夏揽过莫小月的肩膀,狠狠地吻了下去  
  我去画室找子夏。  
  我推开门发现画室里空无一人。  
  遮住壁画的幕帘有一角松动了。我走上前去想把它拉平整,可是一不小心,整块幕帘都掉了下来。  
  从无边遥远的宇宙传来的光热洗劫了整面墙。那么明亮而又美好的,仿佛从天而降落入人间。那幅画散发出的光焰,几乎要把我灼伤。  
  我捂住嘴巴,无法置信地睁大双眼。  
  莫小月是一个极其癫狂的女人。她喜欢名牌,见异思迁。她抢走了我最爱的陆子夏,还把我最亲爱的哥哥弄得伤痕累累。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我要记录她最可恶的罪行。  
  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从一开始陆子夏生命中的天使就不是我,而是莫小月。她光着脚,满眼明媚的光点。她朝陆子夏走去,这一次相遇,就是在劫难逃。  
  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只是写下来。因为我忍不下心去伤害她。莫小月是从天堂落入凡间的天使。她来到我身边,就是一种恩赐。  
  爱是拥有,爱也是成全。  
  有一个叫做莫小月的天使。她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人都不见了。她想不起来昨夜她究竟做了些什么。她很仔细地回想,可是脑海里仍旧是空白的画面。  
  她依稀记得她好像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但是没关系,她是天堂里最美好的天使,所有人都会宽恕她。她决定去祈求上帝的原谅。  
  她来到上帝的家门前,可是上帝好像不在他的宝座上。上帝太爱偷懒啦。莫小月心想。  
  莫小月发现上帝的宝座后面似乎藏了一幅壁画。她走上前去,把遮挡的猩红色幕帘拉下来。  
  她用她天真的眼睛发现这幅壁画画的不正是她吗?可是这画上的人似乎比她还美。  
  画上的她像一朵初生的马蹄莲。所有的光芒都聚焦在她的眼睛里。她正无所顾忌地微笑着。仿佛这个世上没有任何灾难和污损。  
  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因为这里是天堂。  
  莫小月回过头去,发现陆子夏就在自己身后。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对她说,你太坏了,莫小月,你怎么可以偷看上帝的情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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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镜中花 文/张炎佳(1)        
  镜中花  
  文/张炎佳  
  傍晚,临近夜色。昏黄的月亮在天上挂着,月光也如水。如水的月光照着水色的湖面。  
  街影,也彷徨。  
  只不过是一个人工湖,在学校里面。草场在前面遮挡着,一般人是看不见这个湖的。湖很浅,很浅。浅得能看见湖底的石台。石台上面有斑斑痕迹,似乎是铁锈的。也好似是石灰粉结成的硬状不明物。总归能看到好多我不想看到的东西。不想看到的东西。  
  我不知道我们学校的这个湖是因为美化环境而建,还是用以养我们这些为挤一条独木桥的苦命学子们的眼而建。总归它是建了。也或许是修学校搞地基的时候不小心弄了个大坑还是怎的。反正里面的水不及一半。是个死湖。  
  湖旁边是用土铺成的路。有人偶尔从上面走过,尘土飞扬。卷起漫天飞沙,迷人眼睛倒是常事。所以这里一般很少人来,只是饭空时间有到这打羽毛球的。打半个小时,大汗淋漓地兴致而归。  
  我的高一生涯是后半部。打羽毛球,但不在湖边,我不喜欢那里。所以教学楼前经常是我们的训练场,业余选手的训练场。每次陪我打的人都不一样,而我是每天必打的。或许今天是小童,或许明天还是她,又或许后天也是她。但她陪我打是有目的的,她要减肥。其实我打也是有目的的,我也要减肥。我认为减肥是为了更自信,为了可以在某人面前傲然而视。现在想想我当时真卑鄙,但在某人面前我还是很真诚的,最起码她比我卑鄙,比我虚伪。这是事实。  
  我仍旧每天下午打球,持续了一个夏天。小童没见瘦下来多少,因为她打完球还要吃饭。我也没有瘦多少,因为我晚上回宿舍还要和她们聚餐。我想我一夏天的球是白打了。而那个卑鄙的人越来越瘦,瘦得夺目,夺人眼球。  
  "夹子,作业本……快拿来我抄抄……"铃铛粗粗的嗓音冲我喊道。  
  "来了!"我随手扔过去,我刚抄完别人的。继续埋头于我的方便面热气轰隆隆中。  
  "哎呀!谁呀,缺德!!!"卑鄙的声音。  
  天哪!我在双眼被热气熏得满目流光之时,听到如此让我动彻心扉的软软之声。两侧的腮部顿时被方便面烫得不知什么感觉,哗啦啦的一阵乱吐。一碗方便面被卑鄙之人给毁了。我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幕。  
  我的作业本从她的不光洁的,被覆盖了很厚很厚的头发,深陷的眼窝之上,像极了的类人猿的头部滑落到她的手里。一声很清脆的声音,哧啦……  
  我什么都没说。我没有必要说。倒是铃铛不愿意了,粗粗的嗓音骂着我听不懂的东平话。脸憋得通红气呼呼的不情愿地坐下后,嘴里还说着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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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镜中花 文/张炎佳(2)        
  我再没有听卑鄙说那些抱歉的话。假的感觉就是一篮开得妖娆的鲜花里面掺了一朵绢做的牡丹花,比鲜花开得还芬芳。最后那碗方便面被我糊里糊涂地倒掉了。因为里面是被我吐得杂秽,一节一节的方便面碎段,在又红又黄的褐色液体里面膨胀,越泡越大。像操场后面那个湖里的塑料袋一样,飘在水面上。有时候风来了,它就随着飘动,比方便面可灵活多了。  
  日子仍在黑板上方老师头顶上的那个钟表里面划过。我从入学的九月一直像滑冰一样滑到了十一月,接近寒冬了。  
  这个冬季里。我的脸一直是青灰色的。我既没有减下肥来,也没有寻到靠山。要找靠山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在我看到卑鄙越发猖狂的脸上,我寻思着。必须要找到一个靠山,要找到比卑鄙认的哥还要强大的靠山,这样她才会软下来。我就是从那时起发现原来我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功利性真强。一定都不随我妈。其实我也不是那种特功利的人,也可能对卑鄙是真逼到份上了。下策也只得这么出了。  
  十一月仍在慢慢地向前进着。我有时候会走在操场后面的那片空地上。这里有人种菜。种了好多好多,有胡萝卜,白菜,棉花,葱,韭菜,扁豆,辣椒。我和铃铛就曾经偷过地瓜,这里的地瓜所占范围最大。整片地瓜地长10米宽8米,虽然比起铃铛家里那三块长宽都是100米的豪产大地是没法比,但在这里已经很让我开眼了。在铃铛的解说下,又在我的诱逼下,我们终于忍不住了。趁其不备,用手连挖带刨地弄出两块大地瓜。后来还不敢走正门,从篮球场那儿的小低门里,也就到我一半高,钻了出来。两人像揣着炮弹似的,脸红得跟猴腚似的。一步还三回头,生怕人家老头追来。屁颠屁颠地跑回教室。  
  我记得那次的地瓜,把铃铛的分了。难吃得要死。嚼在嘴里像柴火,干干的,蜡蜡的,就和嚼蜡一样,但我没有嚼过蜡。本想把我的带回家煮煮来着,在吃完铃铛那个以后,我的想法立即打消了。三天后,地瓜不知所踪。  
  十一月终于在卑鄙的摇摆爱现中过去了。卑鄙与异性同胞们打得火热的态势有增无减。那纤腰不知要媚死多少人呢,毛衣永远只到肚脐,腰带永远会露出来,多冷的天永远只穿一个毛衣。这点我就很佩服。尽管冻得栗栗发抖,也还是那永远的永远。再加上她永远对别人的微笑和对我的冷漠。  
  有一天我郁闷了。一直从那个微笑到来就开始想,我一直想啊想啊,想得都瘦了一斤。我终于找到减肥的捷径了。  
  那天是这样的:我在我们教室外的窗户前久站。晚自习前,风很大,我开着窗,让风吹进来。灌进我的脖子,虽然它很想,但是我没让它得逞,因为我有戴围巾。就在我洋洋得意的时候。我感到周围一阵冷风直接就穿过我的围巾,到达喉咙了。如此的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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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镜中花 文/张炎佳(3)        
  回头,侧脸,咯噔。  
  我仿佛看到湖里面的塑料袋,飘得四零八散,七零八落的。在湖这面大镜子里,像花一样绽放着。诡异的假象。  
  卑鄙那种对着我永远冷漠的脸,我都记得它的角度是平面180度,就是直直板板的。但现在,180度变成了60度角的微笑,胜似平常的招牌笑容。我霎时愣住,风渐渐从喉咙到达胃,我不知道胃能否消化风。如果能的话就太好了,就不用我这么绞尽脑汁地想了。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停止眼神交流的,也可能是她走了,也可能是我走了。不过我估计是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当时的腿没有任何可以支配它的。大脑都停滞了。像久年不用的连带齿轮,转不起来。因为是连带的。  
  我就那样想了三天。想那个镜子里面虚幻的花,真漂亮。绢做的牡丹变成了塑料的香水百合,一样好看,但是假的。后来我在瘦了一斤后终于停止了思索。我害怕我会瘦到皮包骨。那还不如现在的三角粽。  
  从那以后。卑鄙常常对我笑。我也渐渐习惯了那个60度角的上扬弧度。也开始由青灰色的脸慢慢地对她展露粉彩。  
  从那以后,我去死湖的次数更多了,往往都是自己去。我就一动不动地站在湖边看里面漂着的塑料袋。唯一与前段时间不同的是,现在的塑料袋被冻住了。冻得是如此的瓷实。那朵花的纹迹也越发的清晰,一动不动,就像湖边的我一样。我总觉得卑鄙的笑容和这朵花如此的相似。都是一动不动,都是循序渐进,都是让我感到诡异。都是都是……  
  一月了,更冷了。北风呼呼地吹,卑鄙依然是往日的装扮。我看的也不是那么不顺眼了。有时候她穿白色毛衣,泡泡袖的,上面有大红色的圆圈和大红色的蝴蝶结,我觉得挺漂亮的。但我同时又对自己产生了恶心感。也可能是我的阴阳眼看到的东西总是不同的吧。  
  更冷的一月。我在,卑鄙在。都在。看。  
  好像天冷了,老师都不愿意讲课了。我整天趴在桌子上看小说,要么就是睡觉,但睡觉是不常有的,因为睁眼起来的时候会很冷。我认为像我皮下脂肪稍厚的人应该会比较不怕冷,但没曾想我却是最怕冷的人。我裹着大衣终日幻想着哪天能换位子我就挨着暖气。那感觉,一个字,真好。异想天开过后,继续过一月寒冷的日子。  
  幸好我还有暖水袋,一天换好多次水,有时甚至一节课换一次,用以维持我那偏低的体温。  
  不过卑鄙好像很不怕冷,这点虽说我早就领教过了,但我现在又有了更新的感触。她简直就是一个强人,不怕飓冷的强人。这么冷的天里,我们偶尔打照面,她的笑容还是60度。不带一丝的增添或缺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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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镜中花 文/张炎佳(4)        
  我有时候会看见卑鄙和鑫一起走。卑鄙对鑫很好很好,好到不能再好了,这是一个我不得不折服的地方。实话说,我做梦都梦不到卑鄙会对一个人如此好。同性的,比对她的那些异性朋友好千倍万倍。卑鄙和鑫一起上下学,一起回宿舍,一起吃周日爸妈看望时带的饭菜,一起提水,一起去站队,一起坐在一起。一起,一起下去……  
  我也是有人陪的,虽然还是没有找到靠山。但我觉得靠山找不找得到已经无所谓了,有铃铛陪着我。我已经很久都不去湖边了,因为铃铛陪着,我不想也让她去。害怕她会想得更多,说不定她会想到湖底有湖怪之类的。无稽之谈。  
  一月已经过去大半了,怎么会这么长。长得只有头没有尾,像断尾的壁虎,但最起码它还有能长出尾巴看到尾巴的希望。可我却是没有任何希望。在没有希望快要绝望的时候,我会想起花,想湖面上冻结住的花。现在还在吗?是否还是那个姿态?那个走向?抑或是改变了,变得我找不到了,认不出了。我想着,哪天我一定要再去看一次。  
  我瘦了,瘦了好多,是因为我不吃饭的原因。我发现人只要一吃多了就会胖,只要不吃饭,就会瘦得哗哗的。比读课文都快。我有点高兴。其实坦诚讲不是有点,我是很高兴的。虽然我觉得可能不用和卑鄙较量了,但毕竟漂亮衣服还是我向往的。我在高兴了很多天以后,终于想起了我还有一件重要事情没有办,湖边。  
  今天是一月三十一,一月的最后一天。我为了纪念这最寒冷的时节,今天来到了湖边。塑料花依然还在,只不过脏了许多。上面覆盖上了好多我看不清楚的东西,我也不想看清楚。它不是白色的了,现在是杂种的。有好多基因性控制着它,让它不知所措,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我有点扫兴。我以为寒冷会使它更清丽。但却带来了污秽。我在湖边坐下。边上的石头是很凉的,我没坐。我坐的是杂草,不暖和但很软和。我把腿盘起来,分别别在大腿上,像打坐的,手里拿着根地上的杂草,晃过来晃过去。眼睛随着它摆动,头晕了,眼疼了。要回去了,太阳都快落山了。临走我再看一眼花,还是那么真实。夜幕很快降临了。  
  今晚的晚自习是语文和英语。语文自己看卷子,月考的试卷。无聊的时光,我一般是用看小说来打发的,有的同学会传纸条,有的会发短信,还有的就是做听话的好孩子,老实地看卷子。看着看着,我眼睛就疼了。趴下,想休息一会儿。可这一休息我就给睡着了,还做梦了。  
  我梦见卑鄙了。我梦见她,手里拿着纸,眼神流露出空洞和无辜的神情。  
  叮零零……下课了,我马上就梦到那张纸了。真是扫兴,我就幻想着下节课能接着做梦。老天助我,英语老师没有来,自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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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镜中花 文/张炎佳(5)        
  我趴下试着能不能回到刚刚那个梦境。  
  纸条,进去了。  
  卑鄙看完以后把纸攥成团,向窗外狠狠一扔。我看到似乎是向湖的方向落去……  
  我跑向湖边,看到那团纸正巧落到花上。我找来树枝和挂衣钩,连接在一起。伸长手去够那团纸,终于拿上来了。我打开,上面写着:  
  菲:  
  我讨厌黄,我烦她虚伪,假……  
  署名是--鑫。  
  卑鄙姓黄。  
  我顿时明白了。  
  对于鑫而言,卑鄙是镜中花,菲不是。  
  对于卑鄙而言,鑫不是镜中花,菲也不是。而我是。  
  对于我而言,卑鄙是镜中花,鑫--我不知道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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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1)        
  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  
  莽城的阳光在傍晚的时候就会变得犀利起来。刺眼而锐利的阳光仿佛可以撕裂莽城里每一个人的背影。  
  而在那犀利之后,它们便会消失得毫无踪影。  
  黑暗迅速来临。  
  或许,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在它快要消失的时候,它会突然变得盛大而且猛烈。  
  又或者说,它并不想消失,不想离开。  
  A 城南  
  我一直住在城南。  
  我喜欢我住的地方,房子虽然很小而且破旧,但是,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花园。里面种满了岩蔷薇。我不知道这些岩蔷薇是谁种的,似乎在我刚搬到这里来的时候,它们就存在了。  
  每年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它们就会疯狂地盛开。往往在某场暴雨过后,白色细小的花瓣散落一地。花朵里的汁液和雨水混在一起,在空气中缓慢蒸发着生命的余味。  
  它们就这样迅速而猛烈地死去。  
  死亡像场表演。生是愚昧的看客。  
  平常,我和姆妈生活在一起。姆妈不是我的母亲,也和我无任何血缘关系。只是,似乎从我出生开始,她就像母亲一样照顾我,负责我的一日三餐。她也会在我调皮的时候责备我。在我身边,她一直扮演着一个太过母性而又陌生的角色。  
  姆妈告诉我,我的父母一直在东南亚做生意,在炎热的国度,他们就像异域来的淘金者。所以,他们使生命保持着诸多可能。他们在我两岁的时候曾经回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从来没有来过电话和信件。只是每年都按时汇钱过来。  
  我也时常想,他们现在究竟在哪里呢。往往就是这样一个毫无答案可寻的问题之后,在岩蔷薇清冷的香味中,我睡了过去。  
  岩蔷薇。我想说岩蔷薇。  
  因为岩蔷薇,我认识了深音。  
  深音是莽城里的妓女。  
  在莽城里,她是肮脏的象征。可是,仍旧有很多男人喜欢她。喜欢她的容颜,喜欢她细如线,微微上扬的眼睛,喜欢她天生的傲慢,喜欢她不轻浮的笑颜。  
  喜欢她赤裸着身子在陌生男人面前,仍旧冷漠而坚毅的神情。  
  在我和姆妈搬到这里住之前,深音一直住在这里。她住在二楼。在花园里,我偶尔能看到她在晾衣服。而我们,是从来不交谈的。因为,姆妈曾经警告过我,别和楼上那个妓女有任何来往。她多么肮脏,多么令人恶心。姆妈说她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不屑的轻蔑。似乎莽城里的每一个女人都瞧不起她,甚至鄙视她。  
  因为,深音从事着这种极度卑微的职业。  
  那个雷雨过后的傍晚,我坐在花园里看书。  
  岩蔷薇已经凋零了一些,棕色的泥土上镶嵌着支离破碎的花朵。  
  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喂。小鬼。  
  我循着声音的方向抬起头,我看见了深音。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披散着头发。我有一点惊讶,这是她第一次向我打招呼。  
  你看看那里是什么在动?她指了指花园里的岩蔷薇丛。  
  我看了看岩蔷薇,又疑惑地抬起头,向她摇了摇头。  
  就是那里,木竿旁的蜘蛛网上,有东西在动。她又说。  
  在密密麻麻的岩蔷薇上,我看到了一张不怎么起眼的蜘蛛网,一只微小的黄色蜘蛛在上面匍匐。一只蝴蝶被粘黏在蜘蛛网上,正在艰难地蠕动,很落魄的样子。  
  哦,是蝴蝶。一只蝴蝶。我抬起头,对楼上的深音说。  
  蝴蝶?深音叫了起来。把她从蜘蛛网上弄下来好吗?  
  我朝她点点头,然后捡起地上的枝干,拨弄着蜘蛛网。可是,蝴蝶却已不再蠕动,她的翅膀有点僵直,身体还黏附在网上。我用枝干碰了她一下,没反应。再一下,没反应。再一下,仍旧没反应。一直没有反应。  
  哦,她死了,蝴蝶死了。我扔下枝干对深音说。  
  死了?深音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僵硬。  
  她不再说什么话,朝房间里面走去。  
  过了一会儿,她又走了出来。  
  对我说,你说,那会是一只殉情的蝴蝶吗?    
  B 城北  
  我在城北的学校读书。  
  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经常遇见深音。  
  她常常在城北的市场买一些鲜花。每次我骑着单车经过她的时候,她都会笑着说,嘿,小鬼。你带我一程吧。  
  我通常老实地点点头,把书包从后座挪开。她会敏捷地跳上来,坐在上面。手里还抱着蓝色的马蹄莲。  
  然后,我摇摇晃晃地骑着单车,离开城北。  
  她问我,你知道岩蔷薇的花语是什么吗?  
  我疑惑地摇摇头。  
  她说,岩蔷薇的汁液有毒。稍微触碰之后就会皮肤红肿。  
  所以,岩蔷薇的花语是--拒绝。  
  拒绝?我有些疑惑。  
  那应该是一种极度任性而且冷漠的花。庆幸的是,我从未触碰过岩蔷薇。也许,是因为她的枝干上有刺。也许,是因为她生长在沉溺的土壤里。也许,是因为她周围始终潮湿的空气。而这些,我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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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2)        
  很多时候,我是一个渴望阳光的孩子。  
  我不喜欢阴天,不喜欢潮湿的空气,不喜欢冰冷的拒绝。  
  那些东西,让我想起我寒冷而没有触觉的童年。  
  A 城南  
  城南有一条河,河的两旁有繁茂的芦苇丛。  
  若是冲进去,就会扬起白色的芦花,能在空中盘旋好久。  
  偶尔在放学后,我会去那里。把单车横倒在河边,然后,自己一个人躺在芦苇丛中。闭上眼睛。恍惚地睡去。  
  会做梦吗?那么,梦里会有什么?  
  会是一条河,还是一片海。或者,是一条灰暗的公路,没有人,两边有冰冷的电线杆。我拿着指南针一直往下走。只是,没有明晰的轮廓和尽头。  
  喂,小鬼。喂,你在干吗?  
  迷蒙之中,我听到深音的声音。我恍惚地睁开眼睛,前面有女子模糊的脸。犀利的阳光从芦苇的缝隙里影射下来,眼睛有些微疼。  
  哎,睡着了。我揉揉眼睛说。  
  怎么可以睡在这里呢?我看到了你的单车才走了过来。深音说。  
  我立起身子,爬了起来。被压倒的芦苇发出清脆的摩擦声。  
  你经常来这里吗?深音问我。  
  嗯。我轻声的回答。  
  我看到深音转过身,用手轻轻抚摸胸前的芦苇。轻轻地拍打,芦花盘旋起来。  
  有一阵风吹过来,它们飞得很高。一直在向上飞,好像不会坠落。  
  它们真的会飞起来。深音说。  
  之后,我和深音经常去那里。  
  往往要到黄昏结束的时候,我才会回家,深音依旧是坐在后座后面,有时,手里会抱着折下来的芦苇。一路上,我的单车依旧是摇摇晃晃。  
  我们常常坐在河边或是芦苇丛里。深音经常会给我讲一些笑话。很多时候,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也会大笑。自己也会肆无忌惮地朝河里扔石子,自己也会对着天空大声地骂脏话。  
  那次,深音说,最近老感觉心口疼。有时,会突然喘不过气来。她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突然,惊讶地对我说,小鬼,你听听,我的心跳得特别快。  
  我有些犹豫地低下头,把脸缓缓地靠近她的胸口。  
  听到了,我听到了深音心脏清晰的跳动声。  
  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咕咚。  
  那应该是蝴蝶扑动翅膀时的振动吧。  
  那快速的扑动,是蝴蝶隐忍的挣扎。  
  深音在陌生男人的身下挣扎。  
  深音在人类导演的愚蠢剧目里挣扎。  
  深音痛得死去活来。  
  B 城北  
  你应该一直记得,你在城北的童年。  
  记忆像潮水一样漫过。  
  --脑海里涌过的,是父亲喝醉酒打母亲时的那张不动声色、麻木不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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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3)        
  --父亲踩烂你养在盒子的蝴蝶。  
  --蝴蝶的翅膀,被粘得粉碎。肢体和翅膀杂糅在一起,分解不开。  
  --父亲嫌母亲菜做得不好,用筷子狠狠地敲母亲的头。  
  还有,还有。  
  --那天下过暴雨的夜晚,父亲喝醉酒之后,到你的房间,粗暴地脱光你的衣服,要强奸你。他也许要成为你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你顽强地挣脱,拼命地叫喊,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  
  --你仿佛看见前面有光。明亮刺眼的光。蝴蝶,即将在那片光中毫无尊严地死去。  
  --然而,母亲刺向父亲的那一刀结束了这一切。  
  --蝴蝶,从鲜血里挣脱开来,却发现,翅膀上残留的血腥再也洗不掉了。  
  时间像场大火,无情地在生命里焚烧。  
  毫不理会人们无助而苍白的脸。  
  --最终,母亲因为杀死父亲被判了无期徒刑。在法庭上,你看到母亲对你展开一个从未有过的微笑,是那么轻松。你和母亲都坦然接受了这一切。  
  --在你和母亲的最后一面里,母亲对你说,不管怎么样,用什么样的方式,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你答应了母亲这个卑微的要求。  
  --母亲在你离开的那个晚上。在监狱里自杀。  
  A 城南  
  摄影师埃里克达到莽城是在即将入夏的某一天。  
  气温已经有些炎热,白日的阳光也很猛烈。  
  可是,他却发现这座城在早晨的时候总有像是散不开的雾气。  
  它们一团一团地包裹着这座城,包裹着莽城里每一个人的秘密。  
  埃里克在城南拍摄的时候,偶然发觉许多角落里莫名其妙地生长出来蔷薇花,还有围绕着蔷薇的蝴蝶。她们有漂亮的翅膀,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眩目的光晕。  
  可是,当他用相机拍下她们的时候,却发现,在照片里,根本找不到他真实感觉到的那种美。  
  或许,那种美有特殊的存在意义,任何的纪录都是一种亵渎。  
  也根本无法被纪录,就像时光。  
  B 城北  
  深音说,埃里克把她比做岩蔷薇。没有理由。  
  不过,他错了。深音说。没有什么是没有理由的。我们不曾保存前世的记忆,于是今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理由,都是决定。只是,有些人,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埃里克是一个四处流浪的摄影家。他走不同的地方,拍不同的东西。没有人知道他是游历了多少地方才到莽城的。而当他到达莽城之后,就一直住在城北。在深音工作的那家酒吧旁边,他开了一间工作室。  
  深音不知道他是游历四方的摄影师。  
  当然,埃里克也不会知道她是一个妓女。  
  她是因为好奇才走进了埃里克的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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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4)        
  工作室很小,只有两个房间,一间作为暗房。  
  进门之后,深音无意发现了遗落在地板上的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繁盛的花朵。也许是阳光太过猛烈,照片的一个角落被完全曝光,留下惨烈的白。花朵的轮廓也变得模糊不清。  
  这是什么花?深音把照片放在胸前问埃里克。  
  哦,我也不太清楚,也忘记了在哪里拍到它。埃里克如实回答。  
  但愿它是岩蔷薇。深音说。  
  岩蔷薇?  
  是。岩蔷薇,一种会拒绝的花。  
  A 城南  
  我不知道深音是否爱上了埃里克。  
  她离开了她工作的酒吧,不再做妓女。她住到了埃里克的工作室,帮助埃里克拍照片,做着琐碎的工作。  
  所以,花园上面的阳台看不见深音白色的身影。  
  也没有人来欣赏这一院子繁盛的岩蔷薇了。  
  不过,在城南,我再一次遇见了深音。  
  她画了很淡的眼影,很漂亮。像是扑朔着银色翅膀的蝴蝶。  
  我叫住她,深音,深音。  
  她回过头,依旧是熟悉的微笑,嘿,小鬼。  
  我说,你和那个摄影师在一起吗?  
  她说,是。我现在迷上了拍照片,我们一起拍。  
  你爱他,是吗?  
  她突然大笑起来,摸摸我的头。小傻瓜,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深音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一个有风的夜晚。  
  她再一次赤裸地躺在了男人的床上。只不过,这个男人她不再陌生。她是埃里克,一个愿意为她拍照片的男人。  
  埃里克说,你的身体太美。应该把她拍下来。  
  我从来没有拍过照。深音侧着身子对她说。  
  我想把你拍下来,用黑白的胶片。你知道吗,只有美的东西才可以用黑白来表达。  
  在那个深夜,他给她拍了她的第一张照片。  
  她的身体就像深夜里盛开的昙花。太过绚烂,又太脆弱。会在阳光来临之前死去。  
  可是,她太美。就像黑暗里的蝴蝶。虽然没有光线,但仍能认清方向。会扑朔着翅膀,抵达充满温暖的地方。  
  她紧紧地握着手里的照片,突然,她转过身对埃里克说。  
  知道吗?这是一个证据。一个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过的证据。  
  B 城北  
  深音在城北生活了将近一个月。  
  她始终和埃里克生活在一起。  
  埃里克在深夜里抱着深音的身体,不断地问深音,你爱我吗?你爱我吗?  
  而深音的回答始终是,不,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像一株倔犟的岩蔷薇,她一直拒绝。没有理由。  
  又或许是内心里有太多的伤口。它们都太过丑陋。所以,害怕那些伤口被别人看到。也害怕别人的伤害。因为,自己本身就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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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城之南,城之北 文/陈晨(5)        
  埃里克在两个月后离开了莽城。他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他的心也不可能一直归属在这里。  
  深音没有和他走。  
  他离开后,留给深音的唯一一件东西,就是那张深音裸体的黑白照片。  
  他说,这是你存在过的证据。也是,我存在过的证据。  
  A 城南  
  深音又回到了城南。  
  她又开始当妓女。每天用身体赚钱,养活自己,使自己活下去。  
  我又可以看到深音在阳台上活动的身影了。  
  姆妈很是懊恼。不停地念叨,那个不要脸的妓女怎么又住回来了。出去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又住回来了。  
  她又开始和同一楼道的邻居咒骂着深音。  
  和很多中年妇女一样,在深音从身边经过后,不屑地往后看,时不时往地上吐一口口水。  
  姆妈还是一次次警告我,她禁止我和我深音接触。她害怕我沉迷于深音这样的女子。尽管,在她和深音眼里,我还是个孩子,是个小鬼。  
  今年夏天的岩蔷薇不知为什么开得特别好。  
  花团锦簇,一叠一叠,一层一层。空气中都弥漫着它们清冷的味道。在黄昏阳光最犀利的时候,我和深音都会一起观看这场盛大的演出。  
  日复一日,岩蔷薇开了又谢了,却始终保持饱满而且盛大的姿势。  
  我开始有了一些关于父母的消息。姆妈说他们在太平洋的一个岛国发了大财,有可能要把我们接到那里去。并准备开始办移民手续。我终于可以和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只不过,我的童年已经过去,我那些需要爱的日子也已经过去。  
  B 城北  
  姆妈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就要开始入夏。气温将明显上升,近来的暴雨也会增多。  
  我打开门,走到院子里,岩蔷薇依旧很是繁盛。  
  我抬了抬头,深音没有在阳台上。  
  她在城北吗?  
  那个入夏的夜晚,莽城突如其来一场暴雨。  
  奇怪的是,暴雨的时间特别长,足足持续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的早晨,当我推开院子的门的时候,我惊呆了。  
  岩蔷薇的花朵已经全部被摧毁,就连枝干都被暴雨弄倒。花园里一片狼藉。白色的花瓣和泥土混在一起,变质成恶心的黯黄色。  
  盛大的表演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死亡突如其来。  
  A 城南  
  第二天的晚报刊登了一则短小的社会新闻:  
  昨晚,一女子在城南被卡车撞倒,后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女子手中紧紧握着一张已经模糊不清的照片。据说是因为捡它,才致使自己与迎面而来的客车相撞。  
  C Ending  
  花园里的岩蔷薇真的没有再长起来。  
  它们也许彻底地死去了。  
  姆妈也未再提起过深音。  
  或许,她知道,岩蔷薇不开。  
  蝴蝶,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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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为了忘记的日记 文/郭佳音(1)        
  第2章 边走边唱  
  世上最美的爱情,不过是两人完美演技下的瞒天骗局。  
  为了忘记的日记  
  文/郭佳音  
  我又开始记下一些给你的话。  
  因为,我是那么想忘掉你。  
  其实类似的东西已经写过不少了,但是不过自己骗自己,记忆是越翻阅越清晰的东西。我这样话少的人不可能把一切都讲出来给别人听,而且我得承认,是很珍惜这种能够用第二人称来称呼你的机会,尽管永远不会拿出来给你看。  
  终于有一天发现看你和我过去女朋友的照片已经可以笑一笑了。虽然还是很勉强。  
  照片上的你们靠得很紧,女孩子烫过的辫子乖乖挽好成一个小小的髻,额头光洁,大眼睛映着街上的霓虹灯光。依稀有过去的模样。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鼻子酸了一下,没道理并且没脸面。  
  因为看到她身旁的你在淡淡地笑着。我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你笑了。  
  你是帅气的男生。记得以前一起念高中的日子里我总是反复跟人说我兄弟是个很好看的男孩。后来我想过是不是因为你太好看,我的女朋友才几乎毫不犹豫地离开我,去接受你的拥抱。  
  认为我帅的人也多,但是不如你的多。以前我们经常做的无聊游戏是到圣诞节数各自收到的贺卡,生日时数各自收到的礼物,然后两个人比。  
  很巧合,每年,我都会比你少一张贺卡,两个礼物。  
  虽然我从来没有生气,从来没有把这个看做什么输赢。  
  现在的我,应该每年会比你少三张贺卡,四个礼物了吧。以前天天缠着我冲我甜甜笑的姑娘,把对我的感情轻轻易易转移到了你身上。  
  这是不是就应当算一场输赢了呢。  
  想起的时候是那么寂寞,我知道不全是因为她的离去。  
  我越来越习惯一个人打球,而且突然很沉默。你应该还记得当初我就是因为总是在打球的时候大声吆喝骂骂咧咧而惹起了队长的愤怒,彻底把我赶出篮球队。  
  下午的阳光耀眼,我把东西都收拢到斜挎包里,拎着刚换下的球鞋,慢慢走出大家的视线。我正在想自己的形象是不是很悲凉而不是希望中的很悲壮,就听到身后你沉沉的嗓音。  
  队长,我也不打了,没他我不想呆在队里。  
  一个月之内我们没有碰篮球。我是不想碰,你是陪着我不碰。  
  再之后我们重返球场,专拣人多的时候,你穿亮橘黄夹克,我穿紫色套头衫,疯狂扣篮。不穿那套傻乎乎但是看上去很专业的队服,不用顾及和队里人的合作,你说你打得痛快。仅仅是表演性质,报复性地吸引所有围观者的视线,我知道你一定像我一样觉得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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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为了忘记的日记 文/郭佳音(2)        
  那个时候你好心故作的坚强和无所谓,那个时候无论怎样都陪着我安慰我的温情,在现在的你脸上,再也找不到。  
  都到哪里去了。  
  因为女朋友的问题你离开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你这个背叛友情的人和她那个背叛爱情的人并没有什么难过的样子,所有人都只是看到我的闷闷不乐。  
  而且,只是闷闷不乐而已。我生活里最贴近的两个人同时离开我,或者说,丢弃我,似乎我理应勃然大怒然后把你们两个就地正法。  
  可是,我没有。  
  已经很累了。没有力气了。这个令人同情的境况砸在我身上,我用尽全力,也不过只能扛起来一点,而不能把它挪走。  
  何况我想,你们心里也会难过的吧,就算是偶尔地难过小小的一下。何必再去惩罚。  
  你们两个都曾经是我最最在意的人。  
  曾经有人开我们两个的玩笑,说我们像情侣一样。一起吃饭,一起打球,一起学习,干很多像闺密小女孩一样一起干的事情,呈形影不离状。  
  直到我碰见她,很怯生生地扯扯我的衣角说同学那本书我够不到,帮帮忙好不好。那个时候女孩眼睛单纯到透明,额头像现在一样光光洁洁,是可以捧在心里的孩子。所以后来看到照片上的她把头发烫成大波浪,觉得很美丽,但是陌生。  
  也难怪,她现在是你的。我本来就应该陌生一点才好。  
  想起那个时候,我们很少三个人一起出去玩。我总是专心把她哄好,再和你一起出去玩个痛快。现在想想,当年你们碰面的机会还是很少的。我不知道那有限的几次怎么能让你爱她爱得那么深,深到你舍得从我手里抢。  
  你第一次避开我眼神的倔犟表情让我心里凉到透。连一点愧疚都没有吗。  
  大学我们考到不同的城市,她去英国,但就算同样不在身边,她还是坚持着你们的感情。后来我就想,是不是我错了。可以这样好好相爱的两个人,被我分开好久还扣上骂名。  
  犯错的应该是我吧。  
  记得当时填志愿,你刻意把所有志愿都填在和我不同的城市。你握着笔趴在桌上填志愿的样子还是能记得清楚。仍旧好看的侧脸。嘴角向下抿着,终于有点难过似的。  
  其实不会太过怪罪你,只是你自己想要避开我吧。  
  可是还是不愿意相信。说过没有我的地方你不想待着的。  
  放假回母校转转,拿了篮球去。边拍边四处走。  
  现在都不会扣篮了,觉得跳不了那么高。太久没好好锻炼的缘故。在大学从来都是一个人,在最角落的一个球场上投投,要不了多久就索然无味。  
  去看望过去的班主任,看望其他任课老师,觉得还是有很亲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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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为了忘记的日记 文/郭佳音(3)        
  走在校园里竟然还有小女孩会指指点点地说,哎,这不是……  
  突然想起过去学校里面的人都是很把我们当作风云人物的,而且一直把我们并称。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到原地回忆怀念,你的陪伴,都已经变成奢侈。  
  球击地空空荡荡的声音响在这个熟悉的校园。这个楼梯拐角我们靠在这里聊过很久。这家烧饼店我们曾经一起买烧饼然后面对面飞快吃掉。这个天台我们在晚自习后总是一起来吹风。走到曾经我们固定打球的球场,投篮,想到你总是在跳起投出球落地之后,用双手撑着膝盖微微喘着休息。在退出篮球队之后你总穿褪色的纯蓝仔裤,一点不嫌紧的臭美样子。你穿亮色衣服和牛仔裤,微弓腰喘息的图画在我脑子里从来抹不去,之后也再没见过相似画面。  
  发现男孩记男孩也可以这么深刻清楚。  
  窘迫得难过。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当女孩一脸犯错神情坐在我面前,纤细的手指握着我的手说,发现你比我更适合她。  
  大概是三月份。高三的下半学期。因为我记得当时她的手还很凉,而且身上穿着红色的薄毛线衣。身形单薄,肩膀有点颤抖。我惶惶地有点想最后拥抱她一下,但是心里转了半天最终只是轻轻握了握她的肩膀,说孩子随便你,要好好的。把我的大手非常坚决地从她手指间抽出来,天黑,所以我能显得很坚强很绝情。  
  在阅读你的博客的时候才意识到那天你也是在场的。躲在我看不见的街角,甚至都不像她能够站出来和我说句话。  
  事实上从那晚,你就几乎一句话都不跟我说了。  
  无论我难过,高兴。无论你难过,高兴。  
  就这样开始毫无关联地活着,除了同学聚会的时候能够看到你。  
  但也只能远远地看一眼。抓住不会撞到你眼神的机会默默注视,看着变得越来越英气逼人的你,和越来越沉默的我渐渐形成鲜明对比。连胡子都懒得刮,话都懒得讲,朋友都懒得交的颓废范儿。相信你看了也不会喜欢的吧。  
  你还是那样干干净净一副脸孔,脱下那段陪着我张扬的时候常穿的亮色衣服,白色细条衬衣被你穿得很挺拔。  
  时光倒流般年轻的样子,让我怀念起高中的岁月来。  
  你总是和我的过去系在一起,  
  却不屈不挠地深深影响着我的现在。  
  我的兄弟。  
  其实今天写这个的直接原因是看到你竟然开通了QQ空间。  
  点开一看,就有点愣神。  
  不是因为文字或者照片。那些别人认为我看了一定会大受刺激的你们的合照和甜言蜜语,我都已经在别的地方看了无数遍。  
  而是音乐。  
  背景的歌叫做《小丑鱼》,是我无意告诉你可以听听看的。本来在我心目里很平常的一首不错的歌。直到你有一天跟我说这首歌简直唱出了你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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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为了忘记的日记 文/郭佳音(4)        
  当时我还笑你怎么这样,看上哪个有夫之妇了,哥去帮你给抢过来。  
  我在你身边游来游去 我不敢出声  
  看着他亲吻你 眼不能闭  
  那片海眼看就要让我越来越远 回不来  
  从此你的不愉快 那么遥远  
  谁听你埋怨  
  我输得彻底 把脸深埋在水里面  
  却还要演好这一场戏  
  尽力不去感觉和想象歌词里蕴含的意思,只是听到这个后来一直避免听到的旋律,一瞬间很丢人地心痛许久。这是多久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你生命里还留着有关我的痕迹。  
  你最后一条给我的短信是毕业联欢之后发来的。你说,别怪我。后来我依你的性格推测了一下,觉得那条信息之后你肯定顺手删掉我的号码,再用熟悉的动作把手机放回裤袋,因为你那条牛仔裤有一点点紧,还应该略微弓了一下身子。  
  呵呵。不怪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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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给我的她 文/马玲        
  给我的她  
  文/马玲  
  北方小城,二月,雪在下。冷风,刮,像是永远要将这素白隽刻在回眸的一刹。美好在这冰封的季节凝固在微湿的空气中,一滴一滴,坚硬,锋利,闪出深刻的棱角,从心的更深处探出头来。撕烂,划破,可以嗅得到湿滑甜腻中隐隐透出的殷红。血也会凝固,一粒一粒的,和这白,一起葬在行道树下。没有痛亦不会有泪,一切显得如此静谧、自然。就像此刻的我,静默地被裹上八角形的雪瓣。目光终不知留在哪里,合上双眼。多想,就这样老去。  
  我想,如果是你在,我不会这样感伤的。你定会扬起你葵花般清澈的笑让我的心在阳光那橘色汁液中浸透,毫不犹豫的,会拉着我的手侃侃而谈。指间的36℃会让我感觉很暖很亲很近,像浓浓的巧克力在舌间熔化然后流淌,醇香无与伦比。你会说,姑娘不可以这么忧伤。你会说,傻丫头要开心啊,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可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一个人走着,哈出白白的雾气来暖和僵硬的手指。一个人喝着,我们最爱的统一奶茶。没有人跟我争到底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不会有人跟我争到底谁高谁矮,没有人可以在我失落无助时抱我,不会有人再和我分享那指间的36℃。从此,一个人了。  
  雪还是会静静地下,伴着这小城里罕见的满是水气的微潮的风。回忆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但终不能随这落雪在风中飘散。电话中你的声音依旧爽朗、明亮,可以想象线那头的你正用右手将遮住眼的刘海拨到一旁时那自然地甩头。在公车的相遇,你紧抓着我的手可却对我说,不要拉着我的手,让我们走得更洒脱些。总会忆起你压低声音在老班的课上唱的《红颜》还有你最喜欢的westlife。也许你不知道,自从见不到你我开始讨厌身边的人与我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厌恶,憎恨,终不能习惯。看毕业照上的大家,还是会酸楚,看眼前的景,还是会想到初三那场雪和当时你们在教室里喝酒打闹的场面,一幕幕。  
  有人说,水只有收到美丽的祝福才会凝结成雪。记得去年六月在歌莱美聚会时,一进房间就看见你。后来你被叫去拼酒,我坐在外间沙发上用一根长长的吸管缓缓地吸桌子上淡绿的果汁隔着木制的格子窗看昏暗吧台前打在你身上暗红色的顶灯。冷气开的很足,耳边的音乐吵的厉害,外边下着即将是夏至的雨,淅淅沥沥的。不动,精致如达芬奇油画中静止的蒙娜丽莎。  
  终不知如何收尾,于是只有祝福了。雪还在下,希望可以将时间凝固,至于要葬在哪里,就葬在我那被撕裂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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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如人饮水 文/青慧雯(1)        
  如人饮水  
  文/青慧雯  
  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我才明白,所谓爱情,也不过如人饮水而已。  
  一  
  我轻轻地飘在空中,俯视着一屋子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在思忖心事,整间屋子很安静。  
  有个相貌清秀的年轻人"噔--"地站了起来,"我认为这次的图文小说应该使用我的人物图。"  
  "John,别急,先坐下。"一个看起来颇有气质的女孩子摆了摆手,"这次会议正是要告诉你,你的任务组图已经通过议案了。"  
  "呼……这样就好。" John的面色缓和下来。  
  "不过……"那女孩子拉长了声音,"我们需要你对你的组图给点诠释,说明白点,希望你用你的图再现次故事。"  
  "没问题。"John满脸自信地把数据线接上了他的笔记本电脑。灯光关闭后,会议室的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幅优雅的仕女图。  
  只见那女子眉清目秀,天真烂漫,一副少女的可爱情态。  
  John清了清嗓子,"正如大家所知,这便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虞姬。"  
  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眼前一下子明晃晃的一片白,我在空中差点昏厥了过去。  
  虞姬,虞姬,我,虞姬……  
  二  
  二世元年七月,襄城。  
  爹爹用破缸死死地抵住了大门,然后回到床边,缓缓地将我身上的被褥理好。  
  "小虞,你的烧还没退下去,好好休息,别担心。"爹爹一边低声安慰,一边再用那床薄得只像件单衣的被子裹好了我的身体。  
  "爹爹,外面的战况……怎么样了?"我艰难地发出声音。  
  "别怕,小虞,很快就结束了。"爹爹慈祥地抚着我的头。  
  "嗯。"我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再去想什么。  
  听受伤的士兵说,带兵攻打襄城的是一个骁勇善战的少年……一位少年,当真能统率三军,打赢叛徒秦嘉手下的叛军吗?城已经被围数日,伤亡也越来越多,粮食和水几乎已经断绝,也不知像自己一样的平民的日子会有怎么样的改变?  
  我感觉身体像有一团火在燃烧,眼前竟出现了斑斓的云霞,时间忽快忽慢,身子也一会儿上升一会儿下沉。总觉得耳畔边回响着妇孺的哭喊,战士的殇歌,进攻的号角,还有爹爹的声声哀伤而急切的呼唤:"小虞,小虞……"    
  三  
  "John,你为什么要极力渲染这场襄城之战呢?要知道在项羽戎马一生中,这场战太过微小了。"那个女孩子突然发问。  
  John按下暂停键,"这里是那段倾城之恋的开始,不是吗?项羽从慌乱的人群中救出了虞姬,两人一见倾心。如此唯美的开头,怎能不用浓墨重彩?"  
  "不错嘛。"女孩子甜甜一笑,"继续吧。"  
  John可以瞧出满屋子对他赞扬的表情,心满意足地按下放映键。  
  另一张仕女图出现了,只闻得人群中一阵惊叹。  
  "怨不得项羽对他一往情深……""是啊!这哪是凡人能有的容貌啊!""不止容貌,身材、气质简直太完美了!"  
  John的声音晃悠悠地从下方飘来,"这便是十六岁的虞姬。她便是以这副容貌伴项羽走过他辉煌的一生。"  
  然后John换了很多张图,衣饰、动作、表情虽有所不同,可画中的"我"无疑是幸福的。  
  我冰冷的手指滑过我依旧光洁的脸,自顾自地流下了眼泪。  
  我可真有那么幸福过?  
  四  
  我一人独身坐在营帐中,蜡烛静静地燃着,形成了一幅孤单的图景。  
  外人只道项王对我情深意重,只有我知道,他所爱的,是我为他带来的虚荣与占有的满足。一个全天下都想得到的美人常伴左右,还有什么能让他感到更为满足?  
  外人怎么会明白,怎么会明白?  
  襄城之战,他破城后杀尽了守城将士,打听到我的住处,很顺利地掳走了我。我当时高烧昏迷,何来抵抗之力?可怜的爹爹硬是追着大军跑了十多里,想讨回他的女儿。项王怒目一瞪,路边就只不过多了具流民的尸体罢了。  
  他便是如此轻易拥有了我,天下第一美女--虞姬。  
  沉重的脚步伴着浑浊的呼吸,他进帐了。  
  我收拾起倦容,笑迎迎地相迎。  
  "大王久不至,让贱妾好等。"我故作娇嗔状。  
  他一把揽住我,满脸得意的笑意,"汝为孤最得意的战利品。"  
  ……  
  夜半惊醒,看着身边沉沉睡去的这位英雄,内心淌满了泪。  
  若是我们彼此间有点爱意,也许就真的是完美的爱情了。可惜爹爹是被他戕害致死,怎么能去爱他?然而,为什么连恨也无从寻觅?  
  我知道,我们是世上最好的演员,他在天下的舞台上英姿飒爽地扮着英雄,而我,就是他怀里只为他绽开笑颜的美姬。  
  我们是相互依赖的,可却相互不爱。  
  世上最美的爱情,不过是两人完美演技下的瞒天骗局。  
  五  
  屏幕上突然出现了我身穿鲜红朱绫,拔剑起舞的样子,我沉默地看着,什么也没想。  
  "John,这幅我很喜欢!虞姬最后这曲剑舞,真的很感人。"那女子眨眨水汪汪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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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如人饮水 文/青慧雯(2)        
  "是啊,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John声音低了几度。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看啊,我们的表演是多么的完美,骗过了当时的人,连后世的人亦没有发现我们这场伟大爱情下掩埋的骗局。他们依旧为我们的故事流着泪,反复传唱着,永无止息……  
  若是他们知道真相,又会有怎样的表情?    
  六  
  汉王五年,垓下。  
  我撑开帏帐,进了大营。  
  "大王,您找我。"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镇定些,把士兵刚刚报告的楚军溃退的消息抛诸脑后。  
  "孤想再看你剑舞一曲。"说完,他温和地递上他的配剑。  
  我有点诧异,他是从不会这样放低姿态请我为他做事的,以前他也让我舞过几次剑,可每次都把剑直直地丢在地上,然后就自顾自地喝起酒来。  
  今天,是怎么了?  
  我突然想起了营帐外的楚歌,那凄凉哀婉的歌声总让我想到襄城,想到死去的爹爹,然后就止不住地心酸。  
  也许被这种情绪感染,我接过剑,竟问了句:"虞姬是大王的什么人呢?"  
  "战利品。"他僵硬地转身,似乎不愿让我窥见他的表情,"楚军大势已去,孤怕已经无法保护你了。舞完这曲剑,你就离开吧。你只是个女人,没有过错……况且天下人都艳慕你的美色,他们会善待你的。"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我举剑,旋转。  
  这一次的回旋舞步怕是我有生以来转得最好的一次。一切在生命的流逝中显得华美非常。  
  他听懂了我的话,却来不及转身打落我手中的剑,可却偏偏接住了我倒下的身子。  
  他只是看着我,却迟迟不肯说一个字。  
  "这样子……虞姬就完成了她所有的表演,这样子,大王就会喜欢吧……大王和虞姬……我……"  
  我本想把一长段话说完,然而眼前那张英武的脸却渐渐模糊了起来,再想努力凝视,却是漆黑一片。  
  我觉得有些水滴落到了我的脸上,请原谅我,就让我以为那是他项羽的泪吧。  
  原来,他也会为我流泪。  
  ……  
  次日,项羽为虞姬举行了风光大葬,并追封虞姬为昭容王后。  
  项羽和虞姬的故事渐传渐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千百年后或许有人会忘记了项羽的功勋,却绝不会忘记他和虞姬的爱情。  
  不过我知道,即使我或许会因为爱恨交织改变故事的真实内容,不过,相比那些为我和他杜撰故事的人,总会好那么一点。  
  七  
  会议室的图片已播放完毕,人们商讨一阵后也就离开了。  
  我跟着那个女孩子回了家。  
  她快睡熟时,我轻轻问了句:"为什么那么喜欢虞姬?"  
  她甜甜地笑了笑,像在梦呓,"希望能有虞姬那样美好的爱情。"  
  我楞在了半空中。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我才明白,所谓爱情,也不过如人饮水而已。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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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九叔 文/曹兮(1)        
  第3章 传奇·故事  
  他确定,那不是他的幻觉。一定不是。  
  九叔  
  文/曹兮  
  我们村里有一条没有名字的河。  
  村里老一辈的人都说它有名字,只不过一直都没有固定的名字,一年四季,这河就有四个名字。  
  第一个名字好像是叫酒输,据说唐朝以前,进贡的酒都要经过进过这条河,那时便传下来了这个名字。  
  对了,我的侄子也叫这个名字,不过被村里人改了,成了九叔。  
  九叔是我们村里妇孺皆知的疯子。  
  他并不是因为排行老九才叫的九叔,是他名字里有"酒输"两个字,村里人才叫他九叔。我还比他大一辈,可他要比我大上很多。  
  九叔原本并不疯,我记事时,他还是正常,仗着祖上留下的积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在我们村那种穷乡僻壤的不毛之地,他那种生活就算是很奢侈了。  
  村口的多嘴婆娘们说,谁家姑娘要是能嫁到他家,几辈子都不愁吃喝,后来这话被大爷听了去,他愤愤的蹲在土屋的门槛上使劲的磕着烟袋锅子,"他娘的!老祖宗的那点玩意都叫那狗娘养的给抢了。"  
  我不清楚家里上辈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后来问了父亲才知道,祖上原是万恶旧社会时人人痛恨的大财主,辉煌一时,最后,农民革命,分了家,我的爷爷带着家眷来到了村里,过了十几年安分日子,然后爷爷死了,二爷又提出来分家,大爷因早年犯了事,只分到了一点财产和家里的破屋,而二爷,也就是九叔的爷爷,却得了大部分的财产。  
  父亲是家里最小的,文革时才出生,而那时九叔都脱了开裆裤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比九叔还要大上一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名字的原因,九叔嗜酒如命,而且还滥赌。  
  他家婆娘天天唠叨他,那一副粗嗓门,号一嗓子,连村口都听得见。即使这样九叔还是好赌成瘾。  
  别看他这败家子样的行为,他倒是很义气,听说村里的一家老字号酒楼要关门大吉,酒楼老板上门哀求,他二话不说,将酒楼买下后又将酒楼赠给了老板,分文未取,还每月补贴了很多钱,结果村中老人就咒骂:九叔那丫的,明年就得穷的脱裤子当钱。  
  九叔不以为然,依旧打他的酒,赌他的牌。  
  村里人都不喜欢他,躲他就像躲瘟神似的,小孩和赌坊的人都很喜欢他--小孩有果子和糖吃,赌坊有大把的票子可以赚。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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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九叔 文/曹兮(2)        
  九叔好赌,但不论输或赢都不发脾气,也不拿小孩和婆娘出气,而是买很多的甜果子分给河岸边嬉戏的小孩们吃,我也是小孩里的一分子,但我对九叔的果子基本都不感兴趣,尤其是他常买的蜜三刀。  
  蜜三刀是我们村里不常见的甜品,只有在春节时各家才会买一点给小孩香香嘴,在那时候蜜三刀很贵,贵就贵在裹在表面的一层桂花酱和蜂蜜,咬一口,那个香甜,那种感觉就是拿一百块来换这口蜜三刀都不换…不过这种感觉我也只是从别的小孩身上看到的,我是从不吃那么甜的东西,一是吃不惯,二是由于父亲给我灌输的思想,他总是哄我说甜蜜永远是罗刹的陷阱。  
  九叔喜欢看我们这群乳干未臭的小屁孩吃完蜜三刀后,还贪婪的舔着手指上沾着的蜂蜜的痴样,他每一次看,每一次都要"嘿嘿"坏笑,我不喜欢那个样的九叔,给我一种他不是好人的错觉。  
  每一次发果子时他都会忽略我,因为我总是会蹲在半截石碑上和九叔一样看那些小孩饿鬼般的啃食果子。但时间一长,他还是发现了我。  
  那一次,他分给那些小孩一人一袋蜜三刀,那些家伙从未被分到如此多的果子,都疯也似地回了家准备给自家大人尝尝,这样,空旷的河岸,没了小孩的遮挡,我所在的那半截石碑简直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哟,今天还少买了,缺了一个。"他走过来蹲在石碑下,卷起裤腿,"小子,吃果果了吗?"  
  "我不是小子,我比你大一辈,要喊叔。"辈分观念在村里是每个人根深蒂固的,从出生就融进骨子里的,所以在我们村里喊人从来是不能喊错的。  
  九叔皱着眉上下打量我,抬手要打,我机灵的一跳,他狠狠的拍在磨光了的石碑上。  
  "嘿!你小子!"  
  "我大爷说了,你就得喊我叔!我爹和你爷爷是一辈!"我掸了掸身上的泥土,不服气的说。  
  "哦……小三爷爷家的孩子……"九叔脸上的怒气消了,招着手唤我过来,"来来,做侄子的错了,哪天给你买两包蜜三刀做赔礼。"  
  "不用,蜜三刀,甜,齁死人。"我渐渐靠近,他就抱起我把我放在石碑上,  
  "人小!事儿挺多!"他放下裤腿,一脸要走的样子,"想吃什么,下次赢钱我给买,算是孝敬您老了。"九叔一脸的笑意。  
  我想了想村里的果子店,去年还路过一次,母亲想给我买一些带回家吃,结果发现根本就没有咸果子,都是甜的,最后一问卖果子的老奶奶才知道我们村是属于偏南的地方,所以很少会有咸果子……这样来讲让九叔给我买果子吃是不可能了。  
  "不知道。"我极无奈的对九叔讲,九叔听后怔了怔,随即笑了,露出一排黄板和两颗明显的虎牙。但九叔还是给我留了一包江米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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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九叔 文/曹兮(3)        
  我不想动,因为甜的东西在嘴里过了味后,不出多久就会变苦……等我回到老屋,大爷一听这江米条是九叔的,阴的在一旁抽烟袋,其实我想大爷是很想吃的,虽然年轻时过着富家少爷的生活,可自从分家后,他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很少能有闲钱买这些果子吃。  
  二  
  我还是常到河岸边和那些小孩玩,打泥仗,爬树,摸鱼,逮萤火虫,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逮萤火虫,放猪尿泡里,晚上拴在腰间,逛荡来逛荡去,远远就能看见一团绿盈盈的蹦来蹦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鬼火,但我们村里有个规矩,萤火虫逮了不过夜,所以我们小孩逮了萤火虫不出多时便要放掉,其实放进猪尿泡里当灯笼玩还不是最好看的,九叔说,盛夏的时候,河道两岸聚满了萤火虫,将整条河都照成了绿色,比天上的银河还要漂亮,但九叔从不让我们多看,因为那小暑时的河道也被老一辈人叫做"虫坟子滩"。  
  六岁时的夏,我跟着大部队泡在一条小溪里,享受着清凉。  
  日过晌午,我们这些被大人遗忘的猴孙子的肚子开始搞革命了,但都有不想回家,都等着九叔带果子来,我倒想着他能带些饭来。  
  正想着,九叔背着渗了油的纸包裹,满脸汗水的跑了过来,"哎哟我的叔,可跑死我了。"他慌忙的分发果子,那些饿狼们散去,又只剩我一个空着双手。  
  "我的……"  
  "嘿嘿,别急……"九叔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个铝罐罐,没回乡下时我见过这东西,听父亲讲是啤酒,同样父亲也是不让喝的,他说和白酒一样,都不是好东西。"给你整个洋乎的,咱爷俩尝尝?"说完,"砰"的一声,他给打开了,吓的我躲在石碑后面,散开的小孩们聚了过来,抢过九叔手中的罐子喝了一口,接着又吐了出来,大骂晦气,一股怪味。  
  九叔洋洋得意,但抿过一口后也是叫怪连连…我虽然对父亲的警告有所顾忌,但是好奇心是大于一切的存在,我接过九叔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黄黄的液体流进嘴里,先苦后甜。  
  "挺好喝的,又苦又甜。"  
  九叔又愣在原地,拍了下我的头,"家里怎么出了你这么个怪物?"  
  "没大没小!"  
  "嘿!我这爆脾气!"他举手要打,我便抱着那一罐啤酒,蹲在石碑上慢慢的喝酒。  
  那是……他是第一次给我带东西,也最后一次给我们买果子吃。  
  后来,他家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他的婆娘给他生了个小子后便流血过多死了,又因为他长时间的好赌,家里的积蓄终于让他给赌的差不多了,生下的小子也有问题,是个哑巴,但能听懂人说话,父亲给他看过说是大脑皮层里的某处坏掉了,天生的,治不好,九叔也不强求了,给他起了个名叫福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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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九叔 文/曹兮(4)        
  去酒馆的路上就多了个小孩的身影,少了个大人的笑声。  
  三  
  立秋后,那条河会迎来一年一度的旱期。  
  如果每天在河边走几圈会找到很多搁浅的鱼,被晒的直吐泡泡,一般村里人都会把鱼放回去,但也有几个贪心的婆娘会抱着鱼迈着碎步往家跑,自以为没人看见却让在河边发愣的我看的真真的。  
  "那群八婆,迟早让河神老爷带去当老妈子使唤。"  
  那年的立秋我又见到了九叔,蜷着身子,腰里别着锃光瓦亮的水烟壶,拎着葫芦酒壶,像是个七十岁的老者,而他不过就四十岁出头,而我还不满十岁。  
  "为什么不常出来了?"我说。  
  场景仿佛还是在昨天,我仍蹲在那半截石碑上,只是他已日渐苍老,掏出水烟壶长一口短一口的吸着,过一会面猛烈的咳嗽,脸憋得通红,快咳不出气了,又突然吸一口气接着再缓缓的咳嗽。  
  "病了。"他又没命撮着水烟壶,似乎一句闲话也不想多说。  
  我也没想再问下去,这破天气虽是立了秋却还在三伏天里的,穿的再薄都觉得厚了。从村口吹来的风都是热的,整个大地就像是跟个煎锅样。  
  "他叔,你说……"他又咳了两声,蹲下身,"过这条河的船有多少条?我算是数了大半辈子了也没个头。"  
  忽然想起父亲曾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至于里面都有些什么人我也忘了,但和他问的很相似。  
  "两条。"  
  "小叔又在哄人玩了。"我突然看见九叔穿着很厚的黑棉袄,左边破了个洞。  
  "一条叫做名,一条叫做利。"我扇着自己的薄衣,轻轻的答道。  
  九叔怔在原地,水烟壶从他手里滑落,惊恐万分的盯着我。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将头拧向一边,找了个碎石子在石碑上乱划。  
  从此后,九叔就越来越沉默了,而见到他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那年立秋,奶奶病死了。  
  我又见到了九叔,缩在角落里默默的抽烟,大爷则叉着腰指着他向吊丧的亲戚们数落二爷的不是,说二爷是怎样如此这般的窃取了别人的财产,振振有词,完全掩盖了自己年轻时的过错,什么过错?就是年轻时一时酒后失控,强暴村里的姑娘,要是按当时为了面子娶过来做个偏房也就没什么太大的错了,但大爷不许,最后逼的那家姑娘想不开投井自尽。  
  福桂睁大双眼挡在九叔面前,推着大爷的胳膊想让他别再说了。谁知大爷更加愤怒,一巴掌打在福桂脸上,在堂的亲戚一下子都愣了,谁能想训着训着话就打起人来了。  
  我刚想上前拦住大爷,父亲一把拽过我,我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父亲,铁青着脸,眉头紧锁,惨白的孝帽戴在头上,简直就像是个勾人魂魄的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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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九叔 文/曹兮(5)        
  "打人上外面去,这是灵堂。"  
  父亲折起一叠纸钱,扔进火盆里。他的话震住了大爷,大爷也自明今儿不是个算总帐的日子,恶狠狠的叫九叔给奶奶的灵位磕头,又朝着九叔的屁股踱了一脚,将他踹出了老屋。  
  "你他娘的要是再敢来!我不活扒了你的皮!"  
  我不明白大爷何来的怒气,平时好端端的笑眯眯的一个老人如今见了自己的孙侄竟压不住火,似乎将多年前的恼怒都一股的发在了九叔身上。  
  其实,都是钱闹腾的。  
  听说九叔回去后害了场大病,总是可以看到福桂的身影在路上匆匆的奔波着。像是立秋时随处可见的搁浅了的鱼。  
  对了,我曾从奔丧的亲戚那里知道立秋时的那条河被叫做"死人沟",老人嫌说着不吉利,从不跟小孩讲。  
  四  
  惊蛰栽完稻子后隔壁家的婶婶总会来大爷家嚼些舌根,每到惊蛰那条河会泛上一股潮味,村里打渔的,这个时候都闲在了家里,偶尔也会来大爷家找大爷打牌。  
  一日,我正仰躺在自家后院,远远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就听见有人破门而入,我起了身进了大堂,一满身汗水的村民气喘吁吁的进来了。  
  "出事了!快去看看吧,村长。"村长也就是大爷。  
  那人带着大爷一路小跑,我没跟去,父亲把我拦在家里示意我莫管闲事。  
  夜深后,大爷抽着烟袋回了家,他的脸上满面红光,他也没说什么拉着父亲进了祠堂,我伏在门外听了些,说是什么死,福桂之类的话,我暗想福桂不会是死了吧。  
  趁着夜黑,我打着手电筒朝九叔家走。  
  还没进巷口,人群就堵住了入口,我挤了挤硬是到了人群最里面。福桂浑身湿透,躺在地上,面无血色,手里还攥着九叔的酒葫芦,九叔跪在福桂身边,一句话不讲,他显得更老了,像是个干枯的槐树墩杵在黄土上,只有那个水烟壶在夜幕下闪闪发亮。  
  九叔的眼圈都红透了,满眼的血丝,他硬是忍着没哭出来。还有人在旁边冷嘲热讽,说他不积德,好赌嗜酒,活该绝了后。  
  后面的大人戳了戳我,想让我起哄,我懊恼的打掉那人的手,发了狠。  
  "给我闭嘴!积点口德能死呀你!"我想我是继承了大爷的怒气,我早已讨厌村里人对有钱人那种无名的怨恨,现在,九叔已穷的剩不下什么了,唯一的孩子也死了,而那些嫉妒的家伙居然还不放过他。  
  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些,看热闹的大人都冷冷的看着我。这些人都是和九叔同辈的,也就是说我比他们都大上一辈,或许是出于辈分的考虑,他们没有还嘴,都气呼呼离开了,我不想离开,想问问九叔,但却被赶来的母亲拉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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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九叔 文/曹兮(6)        
  自从福桂死后,九叔便变的疯疯癫癫,头发散乱着,每天盯着福桂的坟头发笑,指着房门前的一排枯死的杨树嘟囔。  
  至于他后来怎么样,我所知道的也是几年以后的事了。十岁的时候,我随了父亲去了城里读书,后来父亲又从县医院调到省医院,我从此也就远离了村子,过上了城市生活。  
  五  
  岁月荏苒,当我上了高中时,父亲提出回老家给奶奶上坟。  
  上坟时,我见到了趴在福桂坟上的"嘿嘿"傻笑的九叔,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亮闪闪的刀子,我拽了拽大爷的袖子,指了指九叔。  
  "又给他放出来了!"大爷招呼几个亲戚,拾了段枯木冲了过去,打掉九叔手里的刀子,九叔被吓着了,依依呀呀的举着手乱跑,他身上的棉袄破了个洞,棉絮随着风一点点的掉出来。"逮着他!给我狠揍!"大爷似乎仍未消气,而九叔只在原地跑了一会,就被按在地下,他仍"嘿嘿"的傻笑,两只手乱扑棱,满脸黄土,手上划的都是血道子,大爷举起棒子照着他的后背猛的击一下,九叔老实了,"哇"的一声跟小孩似的哭了,正当大爷准备再打的时候,从坟间窜出来一只黄狗,冲着大爷一阵咆哮,众人当时吓了一跳,压住九叔的人也吓的松开了手。  
  九叔朝我冲了过来,紧紧的抓住我的手臂不停的摇晃。  
  "你是佛!你是佛!"他又转过头看了一眼大爷,"嘿嘿,渡我,别渡他们,嘿嘿……"他松开了手,风也似地跑远了,那只黄狗也不知何时跑走了。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恍如一场梦一般。  
  连父亲在内的大人们都去追九叔了,剩下我一个人背着上坟用的包。  
  我缓了口气,往那条河的方向走,在岸边,他们又将九叔按在了地下。  
  你是佛!  
  他的话使我脑子里突然明朗了起来。  
  我不是佛,或许我小时候是佛,但我现在不是,或许生命之初就已决定了我们将成为佛,只是我们从不知晓,随着在路上的走远,我们将生命所给的一件件的丢弃,自以为脱胎换骨,却没想到是一场堕落,待年华逝去,已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又妄想转过身来循着来时路,一点点的拾遗,最后回到终点,抱着满怀生命所赋予的,又开始行走……如此往复……  
  路过河岸边,瞥见儿时曾待过的半截石碑。  
  我如此喜爱过那带有阴气的地方,现今,我只能远远的张望。就像是不属于我的世界,那个地方给我一种不可侵犯的警戒,我明白自己的堕落,因为我知道自己已成长,知道了失去的一切都只是曾经。  
  九叔会成佛,他不知道什么是现在,过去,将来,他所存在的世界,是我们所不知的,但为了掩盖我们的无知,他被定义为了疯子。  
  但……我也承认……他是个疯子……  
  背包有些重,被九叔抓过的地方隐隐的发疼。  
  "喂,你想成佛吗?"  
  我害怕的环顾四周,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蹲在半截石碑上,散乱的头发盖住脸,只露出一只明亮的眼睛,像是恶狼盯住猎物般盯着我。  
  忽然想起,我认识他……他是儿时的我。  
  身体开始不由自主,本想拒绝,脑袋却在不住的点。  
  我看见了……他发丝下的笑,僵硬的像是佛像上的笑容,沧海散尽,唯有它千年不变一般……他展开了双臂,唤我过来。  
  "陪我玩吧!"  
  我想我不会答应他的,因为这句话过后,他已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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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无人喝彩 文/徐筱雅(1)        
  无人喝彩  
  文/徐筱雅  
  一  
  民国十八年的时候,我们戏园老板,芮砚秋的戏园子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它似乎是先知一般,预料到了多年以后动荡的必然状况。因是,它在这层动荡还未大张旗鼓地侵袭而来时,就已经提早向所有的人们做出了预告,如同地震仪一般有着精妙的准确度。  
  芮砚秋靠着这个戏园子养活着一大家子人:老太太,傻了的妹妹,以及在法汉中学念书的女儿芮喜玉。喜玉从小就学戏,有着一副好嗓子。但她没拜师父。戏园子里有花旦练嗓子,她就跟着人家唱,时间不长就把许多经典的剧目都拿了下来,伶俐得很。戏园子里的老少爷们都听过她的戏。喜玉一亮嗓子,园子里的爷们都丢下手里的活计,跑到离她不远的地方去听戏。她的声音,就如同入了冰的水,让人感觉通体顺畅。喜玉唱的《黛玉葬花》,能把人的眼泪硬生生地从眼眶里给拽出来。芮老板嫌戏子身份太低,属下九流,怕以后姑娘被别人瞧不起,死活也不肯让喜玉接着唱戏了。于是,他花了好几十现大洋,托了一位法租界的朋友,把喜玉送进了法汉中学。  
  这一进中学可了不得了。喜玉又是学文明戏,又是跟着学校里的男同学到街上贴标语喊口号,人一下子野了。芮老板那个悔呀,念叨着还不如让她在戏园子里唱戏,还能收收心。况且,百年之后,这戏园子也是她的财产,到时她也能算得上是位老板,地位多少得比戏子高。喜玉这一进了学校,就如同强风里的风筝。芮老板倒是想把她给拽回来,但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呀。风筝在风里绷得倍儿紧,一用蛮力,那线立马得断了。这线一断,风筝再也收不回来了。芮老板左右揣度,觉得新学里虽然人多事杂,但比上戏园子,也许是一片净土。  
  您也许会说,戏园子有什么呀,不就一听戏唱戏的地界儿么。您那肯定是不常到戏园子里来。您是不知道,戏园子里有这么一个众人皆知的现象。许多有姿色的女旦最后都成了权贵老爷家里的姨奶奶。虽说是富贵人家的姨奶奶,感觉上地位就上升了一层,其实这些女人们着实没落什么好。这些人家里的正房太太,在当初,那都是有钱有势的小姐,男人们要是真做了什么出格的,她们有的是办法收拾他。他们要是真不想升官发财了,那就跟太太们对着干。您别说,还真有一位这样的。当年把我们戏园子里当红的花旦小黄玉给接走了的张瑞祥张将军,是发了狠心要和太太离婚的。可是这状态也没持续多久。张将军的太太也不是位好惹的主儿,她一发起火来,摔碟子砸碗的,这是小事;她更擅长的是给别人施加压力。于是,朋友、家庭、上级三方面的压力,就如同三座大山一般死死压在他的肩上,为的就是让他知道,是你先不仁的,那就休怪我不义了。到了最后,张将军还是乖乖地回到家里低头认错,保证不再犯。还算他有良心,在西街边上给小黄玉买了一幢外宅,一年也来不上两三次,钱都掌握在太太手里,这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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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无人喝彩 文/徐筱雅(2)        
  谁也不是二傻子。  
  这些如同小黄玉一般的女人,在最美的瞬间绽放,昙花一现,又在最灿烂的瞬间被毁灭。可怜她们,到后来一个个都成了怨妇,抽大烟酗酒吃喝玩乐,生活里尽是靡乱。只是偶尔清晨起来看见晨曦在院子里洒下一抹润红,于是亮一嗓子,眼泪跟着扑簌簌地流下。  
  芮砚秋这事见得多了,自然不愿女儿有一天也趟入这趟浑水。然而,面对着日益萧条的戏园子,芮老板急得红了眼。他前前后后往梨园行里跑,愣是没挑着一个合适的人选。戏园子里那些唱旦角的角儿们,多数跟着老爷军官们走了。剩下的那几个,唱得不怎么火。还有一个唱生角的,名叫胡蒙春,年纪和喜玉一边大。现在还在热情捧场的,多数是女眷,也都是冲着胡蒙春来的。如果再多一个能唱红的旦角,那就是两全其美了。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了喜玉的身上。  
  二  
  袁四爷的老娘过七十大寿,要在袁府办堂会,让芮老板带着戏班子去,老太太也不知道听了谁说,点了名儿让喜玉唱虞姬。袁四爷在天津港是场面上的人物,下面人得罪不起。老太太过生日,这活儿不敢不接。既然接了,就得唱得圆满,让袁四爷脸上有面子。自打接了这场堂会,芮老板天天地提醒着喜玉,免得她在学校里弄场文明戏,回头把堂会的事儿全给忘了。谁知道,到了老太太过寿那天,全戏班子都准备好了,就等喜玉一人。左等右等,喜玉还是没回来。芮老板这下可急了,立马把我叫到跟前,说:"四儿,你去中学里把喜玉找回来,赶紧的!"  
  我不敢怠慢,赶紧往喜玉的学校里赶。只要是芮老板吩咐的,我都老老实实去做。当年我爹妈逃难来到天津港,饿得不行了,倒在了芮老板门前,临终前把我托给了芮老板。芮老板好心肠,当时芮太太也没生下喜玉,就把我收了当干儿子。私下里我叫他爹,场面上随着别人叫芮老板。这一点,连喜玉也不知道。  
  刚出了戏园子,没走上多远,我就看见喜玉远远地走过来,她后头还跟着一个男学生。这男的叫赵宝成,自喜玉打进法汉中学的那天起,他就跟苍蝇似的跟着喜玉,喜玉倒是想甩开他,可也得有法子才行。  
  "喜玉,喜玉,你慢着点儿!我话还没说完呢。"赵宝成在喜玉后面一边追着一边喊。赵宝成是附近出了名的浪荡公子,专找漂亮女孩搭嘎,喜玉刚进到学校,赵宝成一眼就瞅上了,于是就每天地跟着喜玉跑。法汉中学里的学生有两类,一类是富家的子弟,进了学校能使家族锦上添花;另一类就是像我们芮老板,家境不怎么样的,把孩子送到法汉中学,是为了日后能出人头地,改变家庭现状。赵宝成自然属于前者。赵宝成他爹赵之康是日本在天津港什么办事处的官员,说白了,就是个汉奸。他在日本人眼前低头哈腰,跟哈巴狗似的,但是一到了中国人面前,他就撑直了腰了,神气绷得比谁都足。有这么一个爹,赵宝成当然学不着好,赵之康的那一套处事原则他学得比谁都利索。喜玉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从来不搭理他。倒是这赵宝成,喜玉赶苍蝇似地轰他,他也不烦,一冲着喜玉,脸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要多讨人厌有多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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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无人喝彩 文/徐筱雅(3)        
  "喜玉!"赵宝砚一把拉住了喜玉的袖子,他力气大,一把将喜玉给拽住了。  
  喜玉很不高兴,使劲甩开他的手,不客气地说:"有事儿你说事儿,你拉着我做嘛?"  
  赵宝成赶紧陪上笑,说:"喜玉,你要是能把我的话听完了,我还用得着拉你吗?"  
  喜玉翻了赵宝成一个白眼,说:"那你赶紧的,我还得回戏园子,我有事儿。"  
  赵宝成听喜玉这么一说,像是捡了个便宜:"喜玉,我请你到英租界看电影,怎么样?"  
  喜玉不耐烦地挥挥手,说:"不看,没空。袁四爷今儿摆堂会,我得回去唱堂会。"  
  赵宝成说:"你拿我找乐?哪有这么巧的事情,我请你看电影了,袁四爷也摆堂会了?"  
  我见状,赶紧走到喜玉跟前去,说:"喜玉,芮老板跟家里等着你呢。你赶紧的,戏班子老少都等你一人了。"  
  喜玉见我来了,叫了声"四哥",感觉像是找着救星了,一把拽住我,然后转了个脑袋对赵宝成说:"你瞅见了吧?这回没说的了?"  
  赵宝成一脸的不甘心,还想说些什么,我看着势头不对,赶紧一把拽了喜玉往戏园子里赶。喜玉跟着我一边走, 一边捂嘴偷着乐。赵宝成落在我们身后,气得直跺脚。  
  袁四爷家里那叫一个热闹。院子里搭了台子,台子底下摆满了桌子,我们到的那会儿已经坐了不少人了。袁四爷看到我们来迟了,略微有些不快,但今天终究是老娘生日,也忍着没说。袁四爷指了指台子后面,说:"芮老板,你们请便。"  
  芮老板一面抹着额上的汗,一面对袁四爷不断地作揖:"袁四爷,实在对不住,路上又些事儿耽搁了。您千万见谅,见谅。"  
  袁四爷也没再说什么,点了点头,背着手向袁老太太的位置走了过去。芮老板狠狠剜了喜玉一眼,带着戏班子朝台子后头走去。戏班里的老少开始给戏做准备,前几出自然要热闹一些,唱几出贺寿的戏,到了人们开始乏的时候,再上一出《霸王别姬》,让整个堂会掀起一个高潮。  
  前几出戏都一一过去了,喜玉也上好了妆,就差没穿上行头。她掀开帘子,朝外面瞅着。她看着,突然缩了个头回来,脸朝向芮老板,说:"爸,怎么袁四爷和日本人也有关系啊?"  
  芮老板一惊,立刻训了一句:"不许胡说!"训罢也凑到帘子前往外看。我跟着芮老板一块儿凑上前去,看见台子下头的前排坐上,分明地坐了一个日本军官。前排可都是重要人物的座儿,这小日本究竟跟袁四爷有些什么关系,让袁四爷能把他安排到前排去?  
  喜玉不满意地撇了撇嘴,说:"我当袁四爷是个人物,没想到也和小日本一块儿厮混!"  
  芮老板听了这话,赶紧打手势,说:"喜玉,不知道言多必失呀?给我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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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无人喝彩 文/徐筱雅(4)        
  给喜玉唱霸王的胡蒙春凑上前去,掀帘子瞅了一眼,缩回头来,说:"小人,无耻。"  
  芮老板瞪了胡蒙春一眼,说:"谁也没把你当哑巴。你二位能不能闭嘴?"  
  喜玉冲胡蒙春做了个鬼脸,戴头饰去了。胡蒙春也冲她嘿嘿一笑。他的脸上抹着黑白分明的油彩,咧嘴一笑,露出两排耀人眼的白牙。  
  胡蒙春是芮老板戏班里的角儿,人长得精神,走起路来脚带着风。戏班里常来的许多太太小姐,大齐上都是来看胡蒙春的。不到他唱戏的时候,他绝少出现在戏班子里,只要一有他的戏,他肯定早早地到戏场里来,穿行头,描花脸,做得一丝不苟。喜玉和胡蒙春,一人撑起了戏班的一边儿天。芮老板总觉得,自从他给喜玉唱了几回霸王,这喜玉和他两人互相瞅着,眼神儿都不对了。芮老板觉得,虽然自己的家境不怎么好,但是再让闺女嫁个戏子,他实在不乐意。他这不是嫌弃胡蒙春,都是下九流,谁还能嫌弃谁?他这都是想着喜玉好。  
  自打芮太太生下喜玉来,身子骨着实的不太好,喜玉还没过周岁,就撒手人寰了。芮老板看着这闺女,怎么看怎么像她妈,看着就心疼。喜玉从小一点儿委屈没受过,要是她想要个什么,能满足的,芮老板都满足。当初把她送进法汉中学,也是为了她好。进了法汉中学,就能把自我的生活境地给转了,等毕业出来,喜玉也不用待在下九流这位置上了,能过得好。芮老板就这么一点儿心愿。可要是这回真和胡蒙春对上眼儿了,等于说,芮老板所有的心血都白费了。更让他担心的是,有一回他听见戏班里几个跑龙套的小徒弟偷偷地讨论,说胡蒙春是个地下的共产党。芮老板表面上把几个多嘴的小徒弟骂了一顿,但心里可慌了神了。这事儿没确定,谁也不好开口问。更何况,怎么开口问呢?于是,芮老板就让我暗中地盯着,以免两人做了什么坏规矩的事儿。  
  "虞姬,虞姬上场了。"一个小徒弟掀了帘子进来,冲着喜玉喊。  
  喜玉抻了抻衣服,掀起帘子走了出去,台下立马响起了一片叫好声。  
  堂会唱完的时候,袁四爷走到后台来,脸上泛着红光,看样子就知道特别满意。这还用说?喜玉在台上唱虞姬的时候,老太太坐在当中间,一个劲儿地叫"赏",特别高兴。袁四爷是个大孝子,没有什么能比老太太高兴更让他觉得舒心的了。袁四爷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对着芮老板、喜玉和胡蒙春说:"三位请坐。"  
  芮老板脸上陪着笑容,拉着喜玉往后退了一步,说:"不敢,不敢。"  
  袁四爷点了点头,说:"芮小姐这戏唱得不错,老太太特别喜欢。还有这位,"袁四爷把目光转向了胡蒙春,接着说,"贵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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