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新概念作文十年精选·男版(第一部分)
第1节:出版前言        
  出版前言  
  1998年-2008年,整整十年,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至今已经完满地举办了十届。从当初的一个杂志社发起的作文赛事蹒跚起步,发展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作文大赛,在教育界及文学界具有深远影响。新概念的历程,见证了"80后"中国原创青春文学的发展与崛起。十年间,从新概念的获奖者中,闪现出无数文学新星。像韩寒、郭敬明、张悦然、刘嘉俊、李海洋、刘卫东、白雪这些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皆出自新概念。"新概念"因此成为青春文学的一种标志。  
  因为新概念作文大赛开办的时间--1998年,也因为新概念提倡的理念--新思维、新表达、真体验,使得新概念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一批作家有了不解之缘。这些年轻的作者通过新概念发现,在沉重的课堂之外,他们还可以按自己喜欢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而且能得到专家们的认可。这无疑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创造力与想象力的解放运动。这场解放运动过于盛大,以至于"80后"这个简单的标签,肯定是不能完全描述整个80年代出生的作家群体的创作特征的。在时代的烙印之外,我们发觉"80后"与"70后"、"60后"没什么两样,"人性"拥有的一切,他们都拥有。写作方式及创作思想的改变,使得他们的作品显得百花齐放、姹紫嫣红。写作在失去了其在课堂上的八股形式之后,向着"人的文学"和"人文的文学"回归。  
  以纪念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举办十届为契机,我们在十届获奖者众多的新作中,经过严格筛选,编辑出版了本书。本书的出版,是对获奖者的最新创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展示与总结。本书分为"男版小说典藏"和"女版小说典藏"两本,基本囊括了当代最活跃的"80后"作家,可以说是青春文学最强阵容的一次华丽现身。其文字或豪放或婉约,或华丽或质朴,在他们的笔下,青春与爱情、命运与理想,成为一场美不胜收的盛大的文字之旅。  
  在编辑过程中,李傻傻、金瑞锋是两个"非新概念"出身的作者。前者是80后实力派的代表性人物,以老到辛辣的语言着力书写流行之外的残酷但真实的青春著称;后者可能相对大家来说陌生了一些,他是所有青春文学中的异类,以一颗孤独鬼魅的心灵,默默地探索着文字与思想撞击的无限可能。两者在文字与思想表达上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代表着青春文学甚至是文学的某一个方向,这是编者将其破例入选的理由。至于对一个小说的选本,为什么要收入刘卫东的两篇散文,读者只要沉下心去读一下刘的作品,相信就能明白编者的坚持。以编者有限的阅读,是将刘卫东视为"80后"最有精神底气与文化底气的作者。因为他,"80后"这个群体,将显得更加灿烂夺目。  
  我们的青春文学,曾经受过强大的哈韩文化的侵袭,也曾沉迷在对历史的戏仿中不能自拔,这些难以言说的彷徨,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原创性的严重缺失。但在商业文学的大潮中,始终有一群单薄却坚定的身影,他们用自己的寂寞为文学证名,用自己的实力为青春放言,也用自己强大的思想为时代烙印。此书的出版,正是为以上精神留下文本的佐证,同时借此也向那些坚持本土的、原创的青春文学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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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李海洋:飞天(1)        
  李海洋  
  湖北人,网名死胖子,1985年生,第六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出版有长篇小说《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和《乱世之殇》。  
  ☆ 作者自述  
  写作是私人化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有时候我为什么要那么写,我的短篇小说构思都很奇怪。我比较自闭,习惯一个人独处,习惯一个人笑,习惯一个人的味道,很简单。所以幻想的东西居多。  
  ☆ 主编点评  
  李海洋携《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在《萌芽》杂志连载数月,声名鹊起,成为了2004年度"《萌芽》文坛"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其人气只有韩寒、郭敬明才能与之相比,他也成为了《萌芽》杂志当之无愧的新一代希望之星。  
  李海洋以鲜活有张力的文字,细腻深刻的心理描写,幽默搞笑甚至反讽的语调,真实地展现了青春的激情与热望、成长的叛逆与迷惘,让人在感受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的同时,还引人深思。他的成就不在于对校园和生活的如实书写或"原生态",而在于执著于对内心世界的独特感悟和思考,情趣盎然,曲折委婉,毫无滞碍的流畅与生动,袒露了他坚实的创作水平和潜力。  
  飞 天  
  "我想是这样的,那所谓的飞,只是一个过程而已。通过一个什么样的手段来实现这一个过程,那是怎样一个情形?我无从知晓,然而我却明白,那一片天,是那样一片美丽而孤独的天。"  
  S站在一个很暧昧的背景下,大言不惭地说完了这段煽情的话。她总是以各种这样那样的手段让我感到崩溃,在很久以前,我认为,我命中注定的克星不应该是这样的。S应该嚣张跋扈,走路的步子很大,穿着肥肥的裤子,双手放在口袋里,嘴里含着一支棒棒糖,用最不客气的语气和我说话。你明白了吧,我是一个天生的受虐变态狂。我和S说这话的时候,S会在我的怀里,抬起头来瞪着美丽的大眼睛看我,并狠狠地掐我一下。她一直不知道掐人有一个很厉害的方法,能在一个人身上留下很长时间的印记,刻骨铭心。  
  突然发现,我也变得煽情起来。这让人感到不可救药。幸好在S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里,我会和我的党羽一起抽烟喝酒打麻将,以避免被S完全地融化掉。被融化掉是很痛苦的,我的生活已经够痛苦的了。在我和S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我便开始计划未来。尽管未来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曾经这样许诺,在我们相识一年以后便带她回去见我的爸爸妈妈。要知道我的爸爸妈妈是很顽固的人,坚持认为我还处在早恋的年纪,因此这样的举动是冒着很大的危险的。我抱住S,告诉她为了她即使冒再大的危险也在所不惜。但S还是很踌躇,因为她怕不会讨得他们的欢心。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无聊,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是我,而不是我的父母。S,这个倔强的女人,用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拼命地摇头告诉我,她要让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觉得我们是最合适的一对。如此不可理喻的想法,真让我有些受不了。当然,我还受不了她很多地方。于是,我开始为我将来的生活暗暗担忧。在很小的时候,我的妈妈曾带我去算过命。没有文化的女人大多很迷信。也可以这样说,在很小的时候,我便已经非常聪明或者厚颜无耻。那个老头子拿出罗盘要了我的八字,捣鼓半天得出我命煞桃花。长久以来我认为这完全是扯淡,因为我极其地不讨女生喜欢,现在看来未必没有道理。其实什么事情都有道理,这可以表明我活着的态度中庸而没有个性。  
  据说女孩子在喜欢完帅哥后,认识到小白脸的不可靠性,就开始喜欢有个性的青年。帅哥也许会有个标准,但个性却五花八门没有依据。没有依据的东西其实也是不可靠的。这就像我说的废话,基本也是不靠谱的。而我又喜欢这个,S常说这样让她很没有安全感。然而我却觉得S是一个没有安全期的人,因为她从来不让我对她那个,对于青春年少的我们,是很郁闷的。每当我这样郁闷的时候,S就会对我恶声恶气起来,并说我恶俗。然后我就会生气,我生气的时候会不说话,甚至连一点声音也不会发出来。S于是就开始打我,打到我叫出声来为止。这很不公平,要知道,S生气的时候,我就会给她买果冻,很多很多的"亲亲"果冻。S一边吃一边计划她放假以后应该怎么样打发掉时间。  
  她摆出闲得发慌的无辜表情:好无聊哦。无聊可以有很多种解释,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这句话就是在表明我不能为S的生活带来乐趣,这未免让人感到沮丧。  
  然而,可能这也是事实。毕竟我不能天天陪着她,我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而每当我分身无术的时候,S会学起肥皂剧上的情景,在手机的另一边嘟哝着:你不爱我了。可以想象S这个时候一定是撅起嘴巴,紧蹙眉头,像病里的西施。我不说话,一任她这样对我哭闹。或者说,爱情本就是个习惯的东西,没有所以然。  
  这样想来,我和S已经有快一个星期没有见面了。在以往不能在一起的时候,S总会打电话来给我,问我有没有勾引别人家的姑娘。难以明白,已经这么久了,她还不了解我是没有勾引姑娘天分的。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我勾引到了S。每到一个时候,我会放下手边的一切事情,来等待S的电话。那是一个很让人犯困的时间点,但我们依然凭借着中国移动的网络花前月下。有时候S会很女人地叫,科技真是好先进哦!但我的生活费并没有进步,我和S这样说的时候,她就说我扫兴,不要和她提钱这样俗的话题。S就是这样的小孩子气,不知道过日子就是这个样子。过了不少年,如果S和我在一起的话,她会不会像我妈妈一样,从如花的身姿曼妙的少女变成腰围快要三尺的怨妇呢?到那个时候,我还会不会像现在一样爱着S呢?这么说来,我爱S的到底是什么呢,她的身体还是别的?我想应该是那样一个完整的人,完整的S。也许我们可以等待岁月的侵蚀,用天荒地老来证明我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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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李海洋:飞天(2)        
  等等。我叫道,紧紧地跟起S的步伐来,这女人动若脱兔,全然不顾身后的我。然后她的身影停在一簇草丛之中,那里有什么异样的景致,让她愣在那里一言不发起来?我走过去,从后面轻轻地抱住她,她回过头来,将食指放在唇边,示意我不要讲话。S雪白的脸上泛起一层润和浅绿的光芒,有些许的恐怖。这片光的来处是一片低矮的灌木,莹莹的光间歇不断地闪亮,S猫下腰来,蹑手蹑脚地向那片光的地方走去。那物什仿佛有生命一般,识到有人的靠近,光芒乍的一敛。S伸出手,轻轻地拨开草狭长的叶片--  
  那个小东西就那样安静地躺在草的中央,羞赧地收起周身的华彩,如突然进入沉睡一般。  
  哈。S笑得像个孩子。她拈起那个小东西,掬在手心的中央。还有热气呢!她说。她瞪着大眼睛,很仔细地端详起来。  
  那是一块半个拇指大小如玉石般通透的东西。我抬起头望向天空,它本来就应该属于那里吧。是什么原因,让它折断翅翼,坠落凡间?  
  这是我的。S天真地对我说。是的,我说,傻姑娘,没人和你抢。  
  我们把它带回去吧。S小心地把小东西放进口袋里。我挽起她的手,开始寻找下山的路。只是我没有看见,小东西落脚的地面,有灼烧的痕迹,顺着那痕,四周的草开始枯萎起来。  
  一如从前,我仍未看到那流星雨。但这一点已经变得不重要。  
  我们乘着夜色,急匆匆地下山。一路上S沉默不语,只是衣兜里的手把那小东西攥得紧紧的。我揽住她,怎么,这么高兴呢?  
  我那时候许了一个愿,要我们一生一世呢!S说。我俯下身来,亲了亲她的脸,这个小女人,也有让人觉得甜蜜的时候。一回到房子里边,S扯出一床小花被,然后把自己严严实实地罩在里边。神神秘秘的样子。这丫头简直是有病。我正准备问她干什么来着,她却叫了起来,快来看哦,它会发光的。我把头伸到被窝里边,S在那蜷曲着身子,那个小东西果然散发着绿色的光,在黑色的烘托下和谐无比,让人不能自拔。  
  这里边好像有什么。S的表情呆滞了一下,讨厌哦,居然看不清楚。她自言自语。  
  好啦,昨天晚上跑了一夜,你给我安静地休息。我在被子外面拍了拍她的头,她虽然躺了下来,但仍将头埋在被子里面,想必还在研究那小东西的本来面目。不过是一块荧石罢了,我笑了笑,估计她一会儿就能睡着了,我换了衣服,出门去了。  
  手机又开始振起来,是S。我看清楚了啦,她大叫着,这里边有连绵的山和澄澈的湖,好漂亮啊!  
  你疯了,那只是一块石头而已。我说。  
  不是啦,你过来看啦。S激动起来。我合上手机的盖子,这丫头是着了魔了。我一开门,S就把那小东西递到我的面前,你看嘛,这里边的确有啊!不可理喻,我耐住性子,每到S面前我便没有了脾气。可是我的确没有看出什么来,它也的确是一块从遥远的星际来的石头。顶多光滑会发光而已。  
  别傻了,我说,里边根本什么也没有。  
  就是有嘛。S撅起嘴巴,把眉毛拧了起来。  
  好啦,有的,有的。我抱住她,你该回学校了,我送你吧。  
  我想亲亲她,S却懒懒地推开我,我自己回去,你忙吧。她拢了一下头发,安静地退出门去,我有点想去追她,可仔细想来,S总是这样,动不动就使她的小性子,我一直在包容着她,希望她能够慢慢地改变,可是她一点也没有,她好像一直在挑战我的极限,让我再也受不了,好好地对她发一顿脾气。这样想来,S应该也有受虐狂的潜质。我站在那无所适从,我想我是生气了。我打开冰箱,拿出了一瓶啤酒,然后我很意外地醉了,接着就睡着了。我惊醒起来,是因为做了一个怪梦。可是努力地回忆,又不能找到头绪。我看了一下时间,是夜里十点三分,以往的这个时候,S总会打电话过来,我们讲一下各自一天的经历,亲热一下。可是今天什么也没有,手机很傻地躺在那。那上面有我和S的大头贴,我看着大头贴,想能等到S的电话,可是没有,然后我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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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李海洋:飞天(3)        
  第二天我发了一条短信给S,没有收到回复。于是在晚上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已经关机了。我有一些恐慌,这是从未出现的状况,一定有什么事发生了。然而今天我有些事要处理,只能隔天再去找S。但那恐慌的心情一直伴随着我,整整一天。  
  来到S的宿舍楼下的时候,正好遇到她同寝室的姑娘L。L姑娘是认识我的,我还没有开口,L已经叫了起来,你可来了,你们家S好奇怪啊!  
  怎么了?我焦虑地问。  
  前几天,她一回来,就一个人钻进了被窝,还在里边说一些奇怪的话,我们去叫她,她理都不理,我们掀开被子,她正抱着个小石头发呆,对我们翻白眼,说让我们走开,就继续盖上了被子。今天上午在课堂上,她一个人在那和那块小石头说话,结果被导师抓到,把那小石头给没收了。S大骂了导师,现在正在导师那和他闹着还她的石头呢!L的语气很急促,她到底怎么了?那石头是怎么来的啊?  
  S是个温顺的少女,尽管偶尔会发点小脾气,但也不至于大骂导师。事情越来越诡异了。我问好了导师的住处,去找S。  
  门是虚掩的,我推开来,就看见S站在那喘气,对面是一个头发微秃的老男人。  
  你把它还给我。S尖叫着。  
  老男人的手里拿着那块石头,表情很愤怒。看到我的到来,大声地问,你是谁?  
  你把那东西还给她。我说。我是她男朋友。  
  这块东西不属于她。老男人说,它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S突然扑了上去,刷一下夺过那块石头,然后丢下我和那男人,跑出门去。这丫头,居然没有顾我。我扭过身,追向S。S跑得很快,我追到她的时候,已经很远了。我把她扑倒在草丛上面,按住她的双手,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很暗淡。  
  你疯了!我叫道。  
  你是谁?也是来抢我的宝贝的吗?S恨恨地说。她居然不认得我了。  
  你着魔了啊!现在轮到我疯了。我放开她,她缩到一角,盯着那个小东西,发出一个邪邪的笑,你别怕,她抚摸着它说,宝贝,我在的。  
  小东西的光一闪一闪,像是在回应她的话。这简直像科幻小说,我是不会写科幻小说的。四周已经围了不少人,指指点点的。  
  S,我抱着她,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你不认识我了吗?你爱上这块石头了?  
  它不是,你看,你看,它在和我说话呢!S把小东西捧到我的面前,你听不到吗?它的声音,沙哑有力,你应该听得到的啊!  
  我咬了咬牙齿,一把夺过那石头,攥在手里。  
  啊!S叫起来,你果然是来抢我的宝贝的,你们都是。S指着周围所有的人,他们讪笑着像在看一个疯子。S跳起来,想从我手里抢过那块石头。我挣脱她,跑起来,想找个地方把这个见鬼的石头给扔掉。我拨开人群,转过一个角落,却和那个老男人不期而遇,而S正站在我后面,眈眈地看着我。  
  知道了吧,老男人苦笑着,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当人感到孤独的时候,它是让人产生依赖感的石头。  
  我扭过头,看着S。孤独感,S有孤独感,她不是一直有我在身边吗?  
  我认得你了,S说,你是K,我的男朋友。你真是我男朋友吗?  
  你在胡说什么?我对她叫道。  
  我有时候在怀疑,S冷冷地说,你整天就只是忙,忙啊忙。每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说不到一会儿,你就劝我乖,早点睡觉。我不想睡觉,我只想和你多说一会儿话而已,我曾经是那么爱你,可是你不能让我感受到一点你爱我!  
  我爱你。可是这话现在却很苍白无力。  
  是吗?你爱我吗?我知道我老在烦你,好了,以后我不会烦你了。你把那块石头给我,S伸出手。  
  我看了看手中的石头,摇了摇头。  
  好,S点点头,你不给我,我就撞死在这。S摆出一个造型。不要,我慌了,我给你。  
  从到我手中开始,那块石头就失去了光泽,直到现在才又活跃起来。它在空中划过一个弧,落在了S手里。  
  S抱住它,把它放在脸颊上蹭了几下。只有你是一直陪着我的,S说,我能感受到你的存在。他们,他们都是想抢走你的。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们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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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李海洋:飞天(4)        
  S呵呵地笑,我走上前去,想制止她。  
  你别过来,S说,你要过来抢走它吗?旁边的老男人也走了上来,让她远离那个东西。  
  于是我没有停下脚步。好,好,你们果然是来抢它的。S悲哀地说,不过你们永远抢不到。S握起那块石头,放在了嘴边,你们抢不到的。  
  不要啊。已经来不及了,S把它吞了下去。  
  这样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S说。然后一线光从她的身体里散发出来,刺亮周围的一切。接着她飘浮了起来,长长的头发四散开去。她要去哪,那块石头要带她去哪?  
  我上前抓住她的手,可是有一股巨大的力扯动着她。我是爱你的,S。我说。可是没有用了,她的手开始挣开我的束缚,我拉不住她,是因为它比我的手更温暖吧。  
  终于,我的指尖和她的指尖碰到了一起,很快就分离了。S的身体向天空升起,开始远离我。相信不一会儿,一切都将离她而去,我,大地,房屋,最后是地球。它将带她回到那孤独而冰冷的天空,那里只有她和它。S的眼睛睁开,看了我一眼,一滴泪落在我的手上,很快就挥发干掉了。  
  天色黑了下来,我就站在那,看着S的离去,她还在升,直到最后,变成了一点亮色,在黑色的天空下闪亮为一颗星。  
  现在我最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坐在屋顶上,看着那一颗星星,高悬夜空。我将这样一直看着她,相信她总有一天会知道我的守望,然后回到我的身边。  
  我就这样一直等,直到有一天,生命褪色,老死在屋顶之上。不过没有关系,我只想要结果,不会计较这夜夜寂寞的过程。  
  我记得,S曾经说过和此类似的话。不过是这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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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李海洋:杀手小马(1)        
  杀手小马  
  小马是一个杀手。关于对他生活描述的词汇,大抵逃不过悲惨,糜烂,刺激。实际上,在那个年代,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不过如此。悲惨是必然的。这从小马出生的那一刻已经决定。他生下来时腿就比别人短一截。简单地说他是个天生的瘸子,半个残废。养个儿子是很辛苦的,何况是个瘸子。于是他的爸爸妈妈就把他扔了。扔的地方是乱坟岗,小马父母的狠心可见一斑。四周黑漆漆的没有其他的杂色。树叶在风中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音。即使有月亮,可投下的影子只能让一切更加阴森恐怖。乱坟岗没有坟头,可你随便的落脚处,便有可能踩到死人的牙齿或者是骨头。腐烂了一半的尸体发出的恶臭,像幽灵般在空气中肆虐,缠绕着你榨出你内心最后的恐惧。借着月光,能看见白花花的蛆虫,已在尸身上做了窝安了家。噬尸的豺在林中游荡,双眼如灯,伴着磷磷的鬼火四出漂移。童年的小马在那度过了一生中最可怕的一个夜。他吓得甚至哭不出声来。黑色,只有向四周无限延伸的黑色。关于那个夜的记忆,小马在很久以后讲出来,只有一句话:我跑的时候突然忘记我是瘸的。想来真是讽刺。于是童年的小马开始没命地奔跑,如逃命般。他终于撞见一个夜行人。那夜行人背着一个巨大的袋子。听了小马的哭诉,嘿嘿地干笑起来,露出森森的白牙。接着那袋子就铺天盖地地罩过来,小马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倒霉的夜,而且一切只是开始。  
  回过神来的时间已是第二天的早上,小马发现自己背后插着草标,站在那。在那条街的拐角,有那么多和他一般的孩子,衣衫破烂,面有菜色。小孩子的背后还站着一些大人,狰狞的他们对着行人吆喝:快来看看,只要七十五个铜板。小马突然明白过来,他以前和妈妈上街的时候见过这种情形,妈妈紧牵着他的手,那的确是小马一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如流星般短暂,蝴蝶般脆弱。妈妈这样告诉小马:他们都是坏孩子,所以要被卖掉。可是啊,我也是坏小孩吗?小马悲哀地想着。第一天没有被卖出去,夜行人喝着二钱一斤的烧刀子喘着粗气骂道:你个死瘸子,没人要的贱东西。睡的时候,他把小马绑在床头,以免逃掉。他连水都没有给小马喝一口,小马竟然想撒尿,他不敢叫醒夜行人,以免再遭到他的毒打。他把尿尿在了裤裆里。那一夜很难受,风四处乱窜,行过他的裤裆,留下让人战栗的寒冷。  
  第二天还是那个样子。这是意料中的事,有钱的人家都想买个壮一点的小孩回家砍柴拉面端端洗脚水。没人愿意要个瘸子。街上的行人比昨天多一些。这个地方有一个习惯,分冷热集。乡下的人大多会在赶集的那一天进城来把自己织的布或者是柴禾卖掉好换一些日常的用品。小马在人群中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他的爸爸妈妈。小马的妈妈显然也看到了小马,眼中先是惊诧然后喜悦接踵而至。毕竟血浓于水。她正要开口叫出小马的名字,小马的爸爸在她的衣服上紧拉了一下,狠狠地瞪了他的女人一眼。小马的妈妈紧捂着嘴,忍住哭扭转头不愿再看过来。不解人情的小马,本能地大叫了一声:妈。可是这个声音刚出了一半,便被背后的夜行人一脚踹得咽了下去:你他妈的穷叫什么?男人的心通常要比女人狠一点。这是小马在这件事中得到的结论。简直是无比的正确。小马彻底地死了心,从他妈妈转身的那一刻,他告诉自己:你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求人不如求己,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中午的时候那个夜行人只给了小马一碗稀饭,像喂狗一样。如果我饿得很瘦,那就更没有人愿意买我了。童年的小马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夜行人觉得有道理,就又给了他半个馒头。冷得硬得如冬天的石头般。可小马必须把它吃下去,那样才有机会逃跑。小马开始酝酿自己的计划。这的确是伟大的计划。下午没有卖掉,晚上小马照例被绑了起来。小马偷偷地在绳子上抹了一些灯油。黄色的麻绳一下子被浸染得发黑。等夜行人睡去,小马就在四处搜寻,搜寻着他的救星。廉价的灯油在空气中散发出呛人的气味。小马的救星终于来了。这只老鼠显然没有精灵鼠小弟可爱。黑色的毛发杂乱地裹在身上,在月光下,发出滑溜溜的光泽。我们暂且称它为老鼠A。它刚和它的老婆交配完毕,身子正发着虚,鼻子在地上微微地嗅着。当然,它不是狗。但那灯油的味道A还是嗅到了。A知道这附近是没有猫的。人吃饭都是问题,何况是猫!而所幸A所在的种群是生存力极高的动物。于是A走起路来的模样像是要进餐馆,嚣张跋扈。它就停在小马的脚边,小马不怕老鼠,可它顺着小马的裤管往上爬的时候,他才知道老鼠是多么的讨厌,尖利的爪子划过皮肤,让人浑身发麻。可小马知道他不能动。A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怪的情形,绳子上竟然浸满灯油。它甚至怀疑这是一个陷阱。可它太饿了,如果你饿过,你会知道饥饿是多么强大的感情。于是它张开嘴开始咬起来。小马长舒了一口气,他知道他的计划成功了。A并没放过一丁点浸过油的绳子,它把它们化整为零,一点一点地吞下。贪婪的A甚至对小马手上的灯油也不放过。大口地咬下去,钻心的疼痛使小马顺势一抓,小马的手终于脱离了束缚。A也终于为贪婪付出代价。它感到五脏六腑被挤压在一起,窒息般难受。小马紧攥着老鼠A的一切,A胡乱地挣扎,发出唧唧的叫声。小马凑过去盯住A的眼睛。A也看到了小马的眼睛,然后它感到浑身释然,就掉到了地上。A打了一个骨碌跑掉了。这是我的恩人,我不能杀它。小马仁慈地想。A的老婆正在等A。其实它老婆已经怀孕几个星期了。惊魂未定的A觉得今天的事太奇妙了,于是就经常在其他老鼠面前大肆地吹嘘着自己的经历,可是没有老鼠信它。于是A决定讲给它未出生的孩子听。可惜这个计划没有实现,三天后,A死在捕鼠夹之下。  
  小马轻轻地打开门,蹑手蹑脚的。那道门没有如小马所愿无声地打开,厚重干涩的门板发出垂死的吱呀声,惊醒了夜行人。小马又开始没命地跑起来。一高一低的弱小的身影是那么的单薄无力。夜行人下午就觉得小马反常,睡得一直不安稳。现在终于抓住了这小子的现行。夜行人想,等我抓住了你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夜行人练过两年功夫,生命在于运动,功夫也是如此。虽然他这几年吃喝嫖赌的,但对一个孩子还是有十分的优势,况且还是个瘸子。死瘸子,你给我站住。夜行人大吼道。小马感到气息越来越不济。双腿却仍在不住地摆动,奔跑已经变成机械化的动作。所以当他撞到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双脚还在不住地乱踢。那个人扭过头来,先看了这个眼中满是惊慌恐惧乞怜的小孩一眼,接着就抬起头盯住夜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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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李海洋:杀手小马(2)        
  你叫谁死瘸子?声音尖锐如碎掉的玻璃。夜行人首先感到了压力。那双眼睛紧紧地盯在他身上。他这才发现这个人也是个瘸子。酒是壮胆之物,有时候也会害人。夜行人仗着自己身材高大和那烧刀子的力量,全然没有理他,昂然地伸出手去抓小马。突然间一股凌厉的杀气包围了他。本能使他急忙缩手,他的动作不慢,可是他依然感到手腕处一阵发凉--别离已经产生。夜行人的心像是被什么猛拽了一下,十指连心,急血上涌。哇……的一声长叫划破这宁静的夜。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那个人已经把兵器匿于无形。他没有再说话,把已经晕过去的小马扛在肩上,像小马那样一高一低地离去。  
  睡在街角的乞丐把舌头都咬破了,可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一幕对他来说无疑太恐怖了,他疯了一样地跑到了街的中心,张皇地叫:杀人了!!!迎接他的是一盆洗脚水。这是个冷漠的时代,我说过的。清晨时分,夜行人才醒过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他的断手。谁也没告诉他,有一只饿急了的野狗刚从这经过,它已经饿得发慌。夜行人扭曲着面孔,和他的伤口一样怪异。失去一只手的他,活下去都是问题。没多久,湖边多了一具泡得发白的尸体,有人看见他醉酒失足而死,乱坟岗的蛆虫又多了一顿美餐。有时候,死也许是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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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李海洋:决斗(1)        
  决 斗  
  有一个人必须死去。  
  小马抚摸着别在腰间的弧形剑,胸中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没有理由的。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把剑他也不知握过了多少遍。剑锷已被岁月消磨得光滑如明镜,手柄上缠着的白布业已破烂不堪。可是每当要杀人时,还是会不自觉地紧张起来。七年前他带着他的剑出现时,人们都嘲笑他。因为弧形剑是一门极难练的兵刃,练它的不是高手就是傻子。显然年轻的小马并不是高手,可他也绝不是傻子。他活了下来,这就是明证。  
  他喜欢抚摸他的剑,就像抚摸情人的身体一样。它已和小马的身体成为一体。就是走路吃饭甚至搂着女人睡觉时也会把剑带在身边。它是小马唯一能信赖和依靠的东西。记得有一次和一个叫小翠的妓女睡觉,那个女的是个雏,一摸起来就会咯咯地笑起来。可她浑身上下段段都是风骚,跟水做的似的,功夫也不错。她后来还是死了,原因是她动了小马的剑。当剑穿过她洁白坚挺的胸膛时,她还瞪着惊疑不定的眼睛。你为一把剑杀了我?她说。小马点点头。拔出剑的刹那鲜血开出一朵绚丽的花,她才像泥一般倒下来。没人能动我的剑,除非我死了。这是小马说的。可是听见过这句话的人都死了,因此它形同虚设。  
  小马并没有朋友。作为一个刺客是不能有朋友的。小马相信死人或者是畜生都比人值得信赖。所以他养过一条狗。黑色的毛如缎般光滑,像狼似的。最重要的是它忠心耿耿。不过它也死了。在一次刺杀的任务中,小马在一座屋檐下躲了三天三夜。他永远不会忘记那几个夜。流香浮动的黑暗下的屋檐狭小阴暗潮湿,小马在那一动不动地守着。吃着硬冷的干粮,只有蜘蛛和老鼠和他做伴,它们会发出唧唧的声音,像是在嘲笑他。甚至有胆大的老鼠曾嘶咬过他。可他知道他不能动。因为屋檐的下面有足够多的能杀死他的人。幸好他已习惯这样。终于那个肥得像猪一样的人抱着一个女人从外面走来。可是谁也不能小瞧这头猪。他的手是天下最有名的手。富贵神仙手,每一根手指都足以要一个人的命。所以小马从屋檐上一跃而下时,首先就削掉了他的手,然后剑仿佛毒蛇般钻进了那头猪的咽喉。等他赶回家里,那只狗--被他关在家里的狗已经死了。肚子干瘪如漏了气的球。旁边还有几堆老鼠毛。看来这家伙已经饿疯了。小马很伤心,在埋它的时候就发誓以后什么也不会养了。  
  刺客是最古老且回报优厚的职业。然而他们甚至不如妓女,是最见不得光的职业。小马认识一个叫小强的刺客。他想做出名的刺客,做梦时都在想。结果他的确办到了,他的尸体被人挂在城楼上三天且一丝不挂。他的肚皮上被人用刀刻着他的名字,那两个字大而鲜艳。那三天从城楼下走过的人都认识了他。  
  小马的客户会通过中间人和他联系。告诉那个人的姓名、年龄、住址、习惯和他在外面养了几个女人等等。而这一切的目的就是:要那个人死。他们会先付五分之一的定金。等收到那个人死的消息后再将剩下的部分存在江湖上最有信誉的票号"利源"。当然也有赖账的,不过还好他们也都死了。曾有个客户跪在那哆哆嗦嗦地掏出银票求小马不要杀他。你坏了规矩,小马说,做我们这行的最恨这个。说完这句话小马就杀了他。其实小马很讨厌那些叫中间人的东西,他们像跗骨之蛆一样吸着你拿命换来的钱。可是小马却不得不依靠他们才能找到生意。这是一种畸形的共生。  
  作为一个刺客的痛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也会像普通人一样去庙里求菩萨保佑那些他们刀下的亡魂不要在夜里来缠着他们。小马对此嗤之以鼻,他宁可认为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只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杀牛的情景,那头牛的血哗啦啦地流着,生命也随之失去。他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他决定以后杀人的时候一定要一剑给别人一个痛快。最紧张的却是出发前的那一刻,生死未卜。成与不成,难以揣测。很可能,这次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甚至于被抛尸荒野,尸骨无存。小马甚至听见过噬尸的野狼宽大的嘴里尖利的牙齿穿过他骨头的声音。"咔嚓!"小马很希望死后能有一个安静的埋身之处。想到这他又不禁用手摸了一下那维系他命脉的剑。他的剑只有一尺半长。薄而锋利,黑色的剑身,挥动起来无光无华。但谁也不能否认那是一把杀人的好剑。小马就把那剑别在腰间最容易拔出的地方。用宽大的衣袍遮住。他不喜欢大马金刀的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兵器展示给别人看。  
  今天他的对手用的是刀。可是他也不知道那刀是什么样子的。三天前小马收到一封短笺:三日后午时,村西三里小山坳。洗净你的脖子带上你的剑。小莫字写得很难看。小莫是新近崛起的刺客。出手狠辣已隐然有高手的风范。作为刺客,兵器绝对是最秘密的。但从他写字的运笔的情况看出这个人八成用的是刀。要想在这一行里混出名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小马也是一步步爬到今天这个差不多已经是顶点的位置的。他很能理解这些年轻人的心态,向小马这样的人挑战以博取更高的价钱。小马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胆识,但他却也不得不去应战。如果不去他就得在杀手界消失。已经走到了今天是没有理由放弃的。刺客间的搏杀是最诡秘也是最刺激的。因为无论如何必将有一个人死去。杀人者必死于刀下。小马在入行的时候就听过这句话。这么多年来能功成身退的寥寥可数。有些东西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来。  
  早上小马早早地起来准备好后,去村头的面馆吃了一碗牛肉面。那面香辣可口。老板自称是正宗的湖北人。他拉面的动作的确很娴熟。小马一直认为早上应该去吃一碗牛肉面,放上葱花。这会让你的神经高度紧张。面馆的桌子黑糊糊的粘满油污。有几只苍蝇停在上面,小马微微地一笑,眼睛眯了起来。这是他出剑前的习惯动作。悠然的一道黑色的闪电将苍蝇钉死在桌上。当时那里坐满了人,可是没有人看见小马出剑。当小马擦着嘴走出面馆的时候,店小二悄悄地对老板说我敢打赌,这个人要去杀人。老板瞪着眼睛问为什么?我当过兵。他说,每次上战场的时候,你知道,每个人的身上都布满了杀气。这个人,我感到他和我在战场上遇到的人一样,浑身都是杀气。当时我惊得汤都洒了,把我的手烫了一个大泡。说完他捋起袖子。他的手上真的有一个大泡。  
  路越来越崎岖起来。路面干燥而坚硬,石头透过鞋子把小马的脚硌得生疼。阳光从树杈间照射下来,投下斑驳的影子。一只乌鸦在他的头上盘旋了一下,便不见了。小马抬起头看向天边,离午时约莫还有一个时辰。这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小马想。他必须尽快赶到那,没人期望和小莫来一场公平的决斗。作为一个刺客,暗杀才是自己最擅长的。不必计较过程。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去言谈胜利。那个小山坳的地形小马并不熟悉。虽然说离他住的地方很近,但刺客是没有时间去欣赏风景的,只有杀人。熟悉地形对决斗是至关重要的。决斗比的并不一定是谁的武功高。就像当年的大剑侠尹天纵,较之小马他的剑法不知要高多少,却最终还是死在小马的剑下。大侠也有三急,小马躲在床下整整一天,在尹天纵坐上马桶的一刹那才出手。那也是小马最贴近死亡的一次,尹天纵不愧为传说中的高手,在那一刻出剑仍然能刺向小马的咽喉。可惜差了一寸。冰凉的剑锋擦着小马的脖子划过。那一刻他的剑已递进了尹天纵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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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李海洋:决斗(2)        
  小马终于看见了那个小山坳。低矮的黄土坡连绵起伏。站在通往那里的唯一的一条小路上,他的目光开始游移。让他失望的是四周光秃秃的使他想起一个叫老李的中间人。他的老婆很风骚,曾勾引过小马。暗杀最重要的是能有一个对手看不见的隐蔽的地方,在对手疏忽的一刹那,直击而下。如苍鹰扑兔,雷霆万钧。小马的脚步轻轻地移动着,握剑的手心也开始渗出冷汗。他将手放在衣服上擦了几下。他绝不能让任何东西影响他的决斗。喉头有点发热,他咳了一下,吐出了一口浓痰。他对自己说冷静,毕竟他把握了先机。他蹲下身,拾起了地上的一块土坯,使劲一捏,土坯在他手中散成细小的碎末。  
  突然他看见了两株大树。他站起身跑了过去,是两株长得很难看的树,怪异的树杈胡乱地伸向天空,枝叶倒是异常茂密,足够藏下小马那早已被性生活掏空的身躯。小马回过头,望向自己刚才站的地方,想象着小莫从路口出现的刹那。根据这么多年的经验,那将是一个人防备最差的时刻。也是杀人最好的时刻,小马的嘴角现出浅浅的笑,仿如小莫已经是个死人。他又不禁地想到了他最近的相好,杀了小莫后真应该去轻松一下。  
  小马的脚步开始移动到那棵树下,午前的阳光已然十分刺眼,树杈在他的眼中投下张牙舞爪的阴影。小马的身形一展,在树干上轻点几下,离那树丛没有多远了。小马不自觉地摸了摸腰间的弧形剑,剑是冰凉的。终于到了,小马暗自舒了一口气。突然他看到树丛后面那双黑色的眼睛,也是冰凉的。小莫!小马叫道。抓着弧形剑的手紧了一下,可惜已经晚了。小莫用的果然是刀。刀光惊鸿般的直击而下,如一条银练,刹那间在小马的身体上开出点点红色的花朵,如此诡异的美。小马一下子变成了两个,他的左眼就那样地看到了自己的右眼。它们在空中是那么准确地分成了两半,心肝脾肺还有肠子肮脏地洒了一地。再酷的杀手死的时候原来都是一样的难看。小莫轻蔑地看了小马的尸体一眼,黑色的眼睛眨了一下,手中的刀上的血汇成线往下滴。我的早到并没错,小莫想了想,残酷地笑着,反手将手中的刀在鞋底上一抹。那刀又变得雪亮,刀是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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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刘嘉俊:物理班(1)        
  刘嘉俊  
  1980年10月生。1999年获第一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免试直升进入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文科基地班。和陶磊合著《高三史记》(作家出版社2001年4月)。小说《物理班》被《小说月报》等广泛转载。  
  ☆ 作者自述  
  一个作者可以通过规划,来实现自己对于情节的安排,然后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一个个的情节段落上。而后,当情节段落的规划完成后,则可以将注意力放在构成情节段落的桥段上,随后是构成桥段的自然段,句子和词汇。而如果一个作者从大到小,从谋篇开始一直到具体的字词都能够比较完美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实现出来,那么,可以说这个作者也就臻于大成的境界了。  
  ☆ 主编点评  
  努力与天才,对于艺术来讲,天才更重要,在通往缪斯的途中,辛劳与汗水只是必要条件而远非充分条件。对于天才式的少年刘嘉俊来说,他创作的起点有点过于高了,这让他一下笔,就有别于以往所有的青春小说。那些枯燥无味的高考生活,经过他别具匠心、另辟蹊径的表述,变得意味深长而又趣味盎然。在他的笔下,那些干巴的学科知识,变成了一种另类的逻辑演绎。刘嘉俊的创作,无疑为中国本土的青春原创文学开拓了新的空间。  
  物理班  
  也许是因为一时的冲动,我进了物理班。可能我认为物理是我比较混得过去的一科吧。  
  然后,我的大脑开始向一种科学的方法进化,物理和数学逐渐成为条件反射而不是什么技能。在乘车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地对我的身体进行受力分析,特别是在转弯的时候,很多计算向心力的公式一下子充塞了我的大脑。看足球的时候,会自觉地通过平抛运动的计算方法结合相对运动去判断球传得是不是准确。玩篮球的时候,看着一道道弧线划过,大脑会分析这个弧线的数学方程。莫名其妙地看到一串数字,我会去思考是不是有这组数字的通项公式。至于语文课,根本就是用来补充晚上的睡眠不足,英语课始终是在因为疲劳过度而麻木地听与写中完成的。这几乎就是经过训练的我的样子。  
  这种痛苦的变化大概在开学后的两个月中完成,其间,我的学生手册上增加了许多不太光彩的记录,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有那么多不及格。甚至我和同桌的分数相加才能和最高分打成平手,或者我的分数是最高分的二十五分之八。母亲对我的教育也很让我难忘,我记得以前,她总是说要好好读书不然就去扫大街,现在她说如果你不好好读书将来就等着下岗吧,也许她也了解环卫局照样要求有学历了。不过母亲很舍得智力投资,我很早就了解了各种洋参丸中哪一种效果最好,不过DHA这种东西的效果还需要通过时间检验。  
  然后,我能说我充分地适应了高三的学习环境,然后我发觉班级里成员的改变"让我欢喜让我忧"。那么多的新面孔足以让我后悔当初的班级沙文主义让我少认识不少应该早点认识的人,那么多新的朋友或者勉强成为朋友的人让我的通讯录丰富了不少。物理班,男女生的比例大约是二点四六比一,女生资源的匮乏让整个教室不是太吵闹就是太沉闷,违反中国传统阴阳调和理论的结果我也很清楚地认识到了。反过来说,男生资源的过剩形成的男生贬值的效果我也很深刻地体会到了。  
  就在我整整半个月的长吁短叹中,我认识了莹。说认识,其实早就认识了,就是同班同学嘛,不过却从来没有想到她是这样的有意思。在开年级会的时候,她因为实在找不到地方,屈尊坐在我的边上。我说她屈尊是因为我这种因为住的地方不太敏感从而没有什么市容监督所以一直很幸运地没有被抓的人确实没有什么能吸引她的地方。当年级组长在那里长篇大论到"我们这届学生的水平总体还是不错的"的时候,她轻轻地接上"我们一直在努力",而老师说"希望所有的同学都能达到分数线"的时候,她说"我们会做得更好",都是广告词。我看了看她,而她只是一种对老师的说教不屑一顾的表情,耸耸肩。我认为班级里的女生都不太可爱的想法从此消失。  
  然后,有一次语文老师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在课堂上读了我的作文,说是写得很有新意。鬼才知道那是我早上起来发现作文没有写,在吃早餐的时候用了25分钟涂的,至今我还坚决不承认那是我真实水平的反映。下课以后,莹跑来问我那里面"引用"的名言是哪里看到的,谁说的,很有道理。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够出名的话,你说什么都能在前面加上"有位名人说过",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够有名至少可以这样安慰自己。她笑了。我从来没有看到那么明亮的笑容。  
  那天随后的时间,我有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万有引力的公式是错误的,因为虽然莹的体积与质量都不能和班主任相提并论,我却感到她的吸引力比班主任大,至少我的眼睛是这样感觉的。我很警惕这种危险的感觉,在我下决心前的一秒却想如果高三再不体验一下,这辈子就没有机会早恋了,那可亏大了。何况,我也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以我对自己的评价来说是这样。  
  高三就是高三,只要你上了其中任何一节课,就不会有任何怀疑。不过,可以选择上课的风格。如果选择认真,我能在两节课里从老师那里知道不少需要自己归纳的东西,减少了自己摸索需要的时间与努力。如果选择抓紧时间,我能在同样的时间里完成相当数量的习题,能得到的效果和上课差不多。不过,无论怎样,作业的数量是相同的,虽然你能选择做还是不做,或者抄,但是老师也可以选择放弃你,找你去办公室,点名批评或者通知你的家长。因为老师在选择的自由度上胜过我们,愿意以身试法的并不多。  
  我总是很认真地做作业,虽然效果相当有限。通常我会用不少的时间做题目,各种各样的,效果仍然有限。我记得雷锋说过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我觉得我在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题海战术中去。于是,我的学生手册上不再出现能让人惊讶的成绩,让人眼睛一亮的或者特别刺激神经的都没有。  
  在这个方面,莹和我有相当的共同语言。她可能比我稍微好一点,却比我更不在乎。有时候,她会拿着一点题目来问我,不是因为我很厉害,而是因为我很耐心,耐心到用笨拙的办法艰难地完成。或者,她觉得问高手她会有自卑感,而比我再不行的就没有利用价值了。而我,似乎很愿意被她打扰,有时候,我甚至会期盼她的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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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刘嘉俊:物理班(2)        
  测验在一次次地进行,而我的信心在一点一点地消失。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成绩不行而不自信,只是,我觉得我像是一台机器,每天吞吐着数量可怕的习题,所有的感觉就在这最强烈的感觉的阴影下渐渐麻木。测验时的心理状态根本不是问题,反而,我会想高考的时候那些因为心理状态不好的人怎么过的这一学年。而我看到的绝大部分的同学都是这样,教室里的生命气息真的是气若游丝。  
  这时候,莹就更加引人注目。在回答老师问题的时候,她的声音总是潇洒而自信,虽然不常正确。偶尔对了,她会在老师转身的一刹那,抬起手竖起代表胜利的两根手指,鼓励自己;错了,她会掩着嘴,做出无心之失的样子,老师也不会苛责。她是所有的同学中最有人缘的,像她这样的人,这似乎是很正常。  
  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有那么好的心情。  
  每天,一放学,我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塞好书包,冲出教室,骑上车回家,然后做作业复习。我一直认为学校里不适合考虑问题,尤其是数学和物理,我宁可一个人。有很多人喜欢在学校里做完作业再回家,他们总是相信互相帮助的效果。我知道波的干涉除了能相互加强以外也能够相互减弱,因为测验的时候我错了。  
  然而,当我知道莹每天做完作业回家而且她家到我家的位移相当有限以后,我也开始每天留下,不知道为什么。只有很少的几天,我和她同路,和她聊天,但是,聊天的主题不是将来的前途就是学习和考试,很少例外。不过有一天,她问我喜不喜欢梁咏琪的歌,我说听过但是那首《自由落体》里既没有加速度又没有高度或者末速度因此不知道她是不是和我同一个星球。她笑了,很透明的笑容。  
  说到流行音乐,可能已经是我们能享受到的不多的娱乐项目了。电脑被查封或者全家陪着不看电视或者临时没收所有"闲书"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而录音机因为英语学习的需要能幸存于我们手中。当我们把学校称为某某监狱,把班级称为某某劳改大队,把包括下课午休、体育课和广播操在内的所有能出教室的活动称为"放风",而把所有的办公室称为刑讯室的时候,我们的这一点享受就很举足轻重了。  
  期中考试用了两天时间,那是相对松弛的两天,尽管我知道那以后是可怕的。  
  发布成绩的那天,果然。  
  吃午饭的时候,我看到莹趴在课桌上。10分钟后我回到教室,她还是这样。教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过去问她。她眼睛红着,说她考得不好,我说我考糊了所以我们彼此彼此。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从来没有知道过。我只能词不达意地说了些无关痛痒的话,还好她很领情地心情变好了。而她终于没有吃午饭。  
  秋游就是两天以后。  
  可能是学校知道让这些深受迫害的考得好的要庆祝考得差的要发泄的学生在学校里发挥能量会给年纪比巴金还大的大楼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就法外施恩让我们出去疯。  
  我们事先说好要是谁敢带课本去就让他头顶着书游街加上做"喷气式飞机"加上"砸烂他的狗头",没有人不知趣。  
  然而,不是没有事故。  
  不知是哥们把我弄丢了还是我把他们弄丢了,反正我从WC出来就再也没有找到他们。但是我在四处乱转的时候碰到了莹,她说她把她们弄丢了。她还说既然你也是一个人那就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说得跟真的一样。我这样做了。  
  然后我给她拍了一胶卷个人写真,用我的Nikon,而我有了和莹的合影。  
  集合的时候我终于再次看见弄丢我的哥们和她弄丢的她们,我不知道如何解释会和莹在一起。莹很从容地说她拣到一个装备精良技术精湛的她的个人免费摄影师。  
  从那一天以后,我不是撞机会和莹同路,而是每天。  
  我问她,为什么她的心情总是比我好。  
  她说,比我心情好是应该的,看我哭丧着脸好像世界末日一样,在高三更要懂得放松自己的心情,用好的心情全力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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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刘嘉俊:物理班(3)        
  我问她,她将来想干什么。她说她要成为吟游诗人,重新创立这个浪漫的职业,周游世界。  
  我只想当个摄影记者,罗伯特·卡帕那样的。她说她不想看我拍的最后一张照片。  
  我们用"不要和化学班的讨论动量守衡"代替了成语"对牛弹琴",据说在历史班的版本是"不要和研究两个球怎么撞的人说农民起义"。  
  "不要推我"成了"不要对我做功","小心我把你扔出去"成了"小心我让你做平抛运动"……  
  其中有一半是莹的贡献。每个班级都会有这样能把学科特点联系到任何东西上的高手,物理班里是莹。  
  在我们结束解析几何部分的第二天,老师说学校有个捐助失学儿童的倡议。  
  放学的时候,我对莹说,要是那些可怜的孩子知道高三什么样,他们宁可失学。  
  莹笑着,认真而夸张地点了点头。  
  我知道有很多同学去弹子房真实地演示动量守衡或者到电脑房去体会战争的残酷。我的胆子不大,怕被老师抓,只能待在家里做考卷,一份接着一份。  
  突然我发觉,家里到处是各种各样的考卷,多得让我懊丧,我发觉这个学期已经过去了68%。考卷的总重量是11.35公斤,如果在赤道由于离地心较远会轻一点,这也是我弄错过的物理原理。  
  同时我发现,原来高三不需要书包,每天只要带老师要讲的试卷就可以了。我带文件夹上学,被老师训了,她说不管书包多空,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我不知道满的文件夹和空的书包里的东西有什么不同,但我知道老师很在乎我们的一举一动而且高三的老师不花时间解释道理。  
  为了迎接3 1考试的复习很早就开始了,整整一个月。也就是说是在圣诞节后一天开始的。我们很小地庆祝了一下圣诞就投入到热火朝天的复习中去了。  
  老师都忘了下课铃声是干什么的了,我可以理解;老师布置作业的时候忘了我们还要睡觉,我可以理解;老师对体育课后我们男生的满头大汗大发雷霆,我可以理解……我发现我对老师很体谅起来,因为我还不够体谅自己。  
  这个时候,语文老师布置的题目为"话说考试"的作文,这成为有史以来平均水平最高的作文。老师说我们很有真情实感。  
  我想到一句诗--"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稍微改一下就很能形容这样的情况。  
  在这样的环境里,莹和我还是经常在一起。不过,开始经常较量测验的成绩,经常一起复习。不同的局势,我们有不同方式的交流。因为我们的成绩都在上升,老师没有干涉。  
  显然,莹不如以前那么开朗了。很少,我能看到她透明的明亮的笑容。虽然她的苦笑仍然比任何人都甜蜜,我知道她的心里有了高三的烙印。  
  她解题的时候经常用手比划出函数图象或者左手定则和右手定则,动作舒展而优美。我总是在心里默想。她兴奋的时候或者生气的时候会拿书砸我。在这样的局势里,我不会生气了,也兴奋不起来。  
  这样,一直到3 1考试结束。  
  寒假,只有有限的几天,如果去除春节不得不到处转悠的那几天,和做寒假作业需要的时间。我和莹用了一天一起出去。这是我们有预谋的第一次"约会"。  
  在那个时候考试的成绩还不知道,感觉总是有的。成绩都写在我们脸上。相互看了一眼然后相视而笑。  
  莹的心情总是清楚地显示在她的一举一动中,她并不愉快。  
  我或者她,从来没有直接对对方有过什么直接的表示。这天,她褪下她手腕上的许愿砂,送给我;我,给她我脖子上的子弹坠。  
  在必胜客,我们享用我们的午餐。看着心形的心意匹萨放在面前,视觉效果就很好。她说下个学期惨了,必须非常拼命,不然只能读高四了。  
  我说,我也一样,差不多只能破釜沉舟了。  
  她说,我们分兵突进,各自为战,在大学会合。  
  我手中的餐刀自由落体。我看她,她是不得已的。我想我能理解。  
  我说,虽然路程不同,位移是一样的,可以。餐厅的背景音乐是《笨鸟先飞》,然后我注意到我面前的那块匹萨,被我消灭了很大一块。我知道,能在大学会合,已经不是加不加油的问题,而是加不加核燃料的问题。  
  下午,我们去看了日本电影《情书》,这是和物理无关的一天的最后议程。  
  我知道,现在是高三,我们在物理班。  
  事实就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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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刘嘉俊:海的女儿(1)        
  海的女儿  
  --写于安徒生诞辰200年之际  
  在进入安徒生的世界前,她被告知这样的角色信息:小公主是海王最小的女儿,14岁,距离15岁还有颇多日子。小公主生活在海底,受着鳏居的父亲和姐姐们的宠爱,有一片自己的花园。而最为重要的信息是,在这个世界中,她将爱上一个人。  
  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她沉迷于在自己的院子里玩弄海草和珊瑚。这是个极其漂亮的花园,距离海面大概有200多米,在天气比较好的时候,阳光筛洒在海面上,这片花园的上方就会聚集起一片金色的粼光。阳光会透过海水,直达她的花园。白色的沙子显得十分耀眼,红色白色的珊瑚仿佛披上了一层光晕,浓密的海草在洋流的激荡下轻轻摇摆,仿佛是天边的云彩,这些云彩不会挡住太阳,因为在这种强烈的阳光下,整个海面都在发亮,整个海面就像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太阳。她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恰好是这种天气,整个花园如同一个光的海洋,这一天,她彻底被征服了。她躺在海草堆里,将紫色的海草裹在身上,毕竟她还没有熟悉那种将整个身体暴露在水中的感觉,这毕竟不是洗澡,即使她在进入世界的第一分钟里就用海草做成内衣裹住了乳房,但她仍然无法习惯于那么暴露,于是,她的脸上一直带着掺杂着几分羞涩的红晕,红晕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好奇与兴奋。一群群的小鱼在花园里穿梭,黑色、明黄色和银色的身子显得那样精致。当鱼群整齐地一甩尾巴改变方向的时候,鳞片激起的反光让她瞬间失神了,这实在是个太过于美丽的世界。而她,虽然仍然不习惯于没有了双腿,总是摇摇摆摆有点不稳,但她已经爱上了在海中遨游。她的每一次转身都轻柔潇洒,她的任何行动都像是在漂浮。她开心地离开了海草堆,扑进了鱼群,鱼儿们环绕着她游着,长在一侧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她,看着这个世界的新来的人,和这片花园的主人,它们向这个美丽的主人示好,送上一片热吻。小公主被鱼群弄得有点痒,哈哈笑了起来。  
  第二天,海王带着她的姐姐们来看她了,他们在王国中心的广场上坐着,热烈地交谈。半打美丽的人鱼聚集在一起的情景足以让不慎路过的人失神,然后,轰地撞在墙上。那些墙全是用海草的汁液、海底那些贝壳的黏液和碾碎的贝壳还有珊瑚制作的,虽然海底没有人能行动得太快,不过撞上去应该还是很疼的。如果在原来那个现实世界里,用这种材料造房子,乃至建造出了一个城市,哪怕就是最有钱的比尔·盖茨都负担不起。而在这里,除了小公主,其他人显然都对此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任何奇怪。是啊,进入了这个世界,就不必为这个世界的规则而担忧了。她的那些姐姐们,现在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了相当久了,应该相当熟悉自己的角色了吧。她们之间很有共同语言,交流的都是一些关于海底生活的事情,姐姐们显然不吝啬于告诉她哪里有美丽的景观,哪里有好玩的地方,哪里可以找到鲨鱼们的老大,让鲨鱼们带着自己去狩猎,鲨鱼乖得简直像宠物了,对此小公主有点惊讶,但她的姐姐们则告诉了她更多更多让她更惊讶的事情。当然,她们默契地不谈她们来自的那个世界的任何事情。在这个美丽的优雅的环境里生活,她们显然不会觉得是离开了原来那个世界,而是觉得她们是被这个世界选择,在一个没人读童话的时代,生活在童话里。聪明的小公主可以从她的姐姐们的只言片语中,从她们用词的习惯和讲话的方式中大致猜到她们原来的身份和职业,但她同样聪明到不会拿她的猜测去核实任何东西。这又是一个愉快的日子。  
  老巫婆的来临让她的第三天有点郁闷。老巫婆是和她的祖母一起来的。老祖母的态度是和蔼的,她抚摸着小公主褐色的带着一点点卷曲的长发,凑在她耳边叮嘱着她,告诉她一些细小但重要的事情。不过,小公主没有将这些话听得太仔细,因为老巫婆一直在边上。这是她进入这个世界以来看到的最不漂亮的生物。她才来到这个世界没几天,不至于忘记那句极为经典的调侃:"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长得丑还要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小公主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触目所见,各种生物都是那么漂亮,这种反差就更加明显。巫婆的脸,显露着和周围环境完全不同的枯败,在这个大家都浸泡在水里过活的地方,这太触目惊心了。巫婆的鱼尾也不是小公主的父亲,姐姐们,还有这个老祖母一般的显眼的红色、蓝色或者橙色,而是铅灰色的,偏偏巫婆还披着铅灰色的袍子,拼命想要将自己的丑脸隐藏在帽兜的阴影里,那样的形象,显得诡谲阴森,绝不会讨人喜欢。祖母告诉小公主,巫婆的正式的职务是:祭司,因为哪怕海底的这些人民距离天国那么遥远,但敬畏神灵的心是不会改变的,祭司有神灵或者说是有神通的生物赋予的神奇的力量。但究竟这种神奇的力量是什么,祖母没有说,小公主知道,这并不是个适合询问这种事情的场合。老巫婆和祖母的到来之所以会让小公主觉得有点郁闷,是因为她们除了带来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和她们的问候之外,还带来了规矩。小公主不再有完全的自由。其实她从来没有拥有过完全的自由,只不过,在这些规矩跑进她的耳朵之前,她以为自己拥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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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刘嘉俊:海的女儿(2)        
  这些规矩中间,有一条是这样说的:在小公主满15岁之前,不能停留在海面上。  
  如果不知道这条规矩,她也未必会急着去海面上看看。在她现在生活着的这个世界里,这海面好像就是这个世界的天顶。这个天顶会准确而温和地将海面之上的天气报告给她们,用光线的明灭,用浪花和雨水的声音。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意识到,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有类似飞翔的手段,这种手段被称为游泳。祖母和巫婆离开之后,小公主就找了个舒适的海草垛子,坐了下来,呆呆望着她头顶的海面。海面的波光从正午的亮白色渐渐变成了黄昏时的金红色,当夜晚渐渐占领了整个天幕的时候,又变成了紫色,最后终于变成了深蓝色,更深的蓝色,和充满了虚无感的黑色。这个时候,小公主所拥有的海底花园里,只能靠来往游动着的一些特殊的鱼来照明了,它们的鳞片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小公主没有觉得不满,这个世界或许就是应该有这样的规则吧,但她终于第一次将自己埋在海草堆里,并不开心地睡去了。  
  小公主随后的几天一直忙着布置自己的花园,忙着和那些喜欢和她在一起的鱼群嬉闹,忙着让自己变得充实,充实到好不去想那些规则,没空带着贪恋和向往的目光仰望着仿佛触手可及的海面。她不知道,为什么,生活在美丽的海底,生活在富足的环境里,生活在一个美丽得让她自己都吃惊的躯体中,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不满。想要抛弃一切对自己的束缚?不是的,在任何世界里她都不会是那样一个有勇气的人,她都不会轻易作出这种似乎肯定会带来对自己的伤害的决定。那又是为什么呢?她希望自己忙得没有时间去想这个问题。  
  几天后,她的某个姐姐来了。小公主还没有来得及记清楚这个姐姐的名字,即使这个姐姐有着美丽的蓝色鱼尾,还系着几个牡蛎作为装饰,当初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用软软的声音叫着姐姐,而这位姐姐也没有问起小公主任何和自己姓名有关的问题。姐姐带着小公主来到距离她的花园颇有一段距离的一条海沟。海沟两侧的岩石高耸突兀,像是一片片的刀锋,整条海沟,看起来像是布满了利齿的巨兽的嘴。巨兽的嘴里,躺着一只船。小公主是第一次看到木质的船,她仍然记得以前电视里看到的赛艇之类的东西,一帮无聊的有钱人开着那种船满世界跑,比谁速度快。那些船和眼前的船相比,实在是太小了。船的三根桅杆折断了两根,剩下的一根看起来也是摇摇欲坠的样子,应该在风中鼓满的帆,现在变成了一坨坨破布。小公主注意到,在那正中的主帆上,印着一个气势磅礴的图案-- 一只抓着剑的狮鹫。小公主想,该是怎么巨大的力量才能让这样的巨舰沉入海底?自然永远是自然,只不过,在被人类部分征服前,自然似乎应该是那么可怕的。小公主沉默着,听着姐姐给她说着这只巨舰的事情,不外乎某天,倒霉的船碰上了飓风。溺死的船员们,已经被海王麾下的虾兵蟹将掩埋在不远处的墓地里了。他们是和海洋作战的勇士,即使战死了,这一点也不会改变。  
  姐姐将小公主留在沉船,自己先走了。小公主钻进了船里,抚摸着坚实的木料,抚摸着粗大的绳索和已经被磨得极为光滑的甲板。船舱里,她找到了很多很多好玩的小东西,有装满了红酒的玻璃瓶,有装着牛角骰子的皮囊,有装在木盒子里的烟叶,还有藏在枕头底下和一堆信件放在一起的十字架项链,虽然字迹已经被海水湮化开来,不再能被辨认,但那些信件里一定藏着一个故事。小公主将这些东西都带回了自己的花园。后来再次来到沉船,小公主甚至费了好大的工夫,将船首像拆了下来,安置在自己的花园里成为雕塑。船首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子,双手环抱在胸前,抱着一柄几乎和他一样高大的十字巨剑。战士的神情是那样安详,象牙色的木质让他的整张脸显得那样真实。自从这个雕塑树立在小公主的花园开始,小公主每天都会抽出老长的时间,盯着他看。除此之外,小公主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不良嗜好了。是啊,在这个世界里,当童话永远都是那么单纯的时代,要有一个不良嗜好还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抽烟?小公主现在倒是有烟叶,只不过现在这些烟叶看起来像是没有发好的霉干菜,似乎味道不会好的样子,而要在海底点燃这些烟草,让这些不太美观的固体变成干燥温暖的气体是不可能的。酗酒?小公主也曾打开那个装满了葡萄酒的玻璃瓶子,葡萄酒夹杂着气泡咕噜咕噜往上漂,小公主才想起来,酒精的比重比水轻啊,失策了失策了,浪费了好多好东西,搀了海水的葡萄酒,再也不是鲜亮诱人的深红色了。在这个美丽的海底世界,小公主至今唯一能接受的饮料是一种颜色古怪的海草汁--那甚至都不是鲜榨的。纵欲?她甚至都没弄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体构造还有没有那种功能。这个健康得让人发疯的世界里,生活是多么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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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刘嘉俊:海的女儿(3)        
  终于,小公主下定了决心,要去海面看看。也许在那波光的另一边,就是自己熟悉的世界。这个决心来得蹊跷,某一天,小公主躺在水草堆里看着海面的时候,金光灿灿的海面出现了很小一块阴影。想着心事的小公主其实没有那么敏锐,能够随时注意到那么一小块阴影,但是,那一小块阴影却好死不死正好从小公主的脸上掠过。小公主好奇地向海面游去。她不敢忤逆奶奶带来的规则,她停在了距离海面十来米的地方,仔细地看着这个现在看起来已经颇有一点体积的东西。这块阴影是一艘双桅帆船的船底,应该是有年头了吧,船底上长出了一层绒毛一般的褐绿色的海藻。  
  小公主好奇地看着船底。小小的帆船算不上壮观,但从这个角度看这么一艘船,真的是蛮特别的吧。试问,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曾经在这个角度看这么一艘船呢?虽然这样的角度并不美观,但小公主还是觉得很开心。她知道,在厚厚的木板之后,有和以前的她一模一样的人生活着。这小小的双桅帆船,记录着他们的动荡。小公主想看一看那些人,看一看在这个童话的世界里,他们是不是会有一些不同。她小心翼翼地靠近了海面,折射了的光线,摇荡着的海面都混淆着小公主的视线。小公主看到了一些模糊的人影,没有更多了。小公主斗争了半天,还是没敢浮上水面,她叹了口气,看着口中吐出的泡泡摇摆着浮上了水面,她放弃了,任凭重力将她扯回自己的花园。  
  小公主开始有意无意地注意起那些船只来。不时浮到距离海面不远的地方看看那些船只。两桅三桅的船实在是很多,大得有点吓人的卡拉克大帆船有时候也能看到。有一次,看到一艘崭新的卡拉克,小公主居然浮到船底,伸手摸了摸厚厚的漆。那些工匠们,在这显然不是用来看的地方仍然那么认真,光滑的漆层从头到尾,光滑平整。……  
  也正是某一艘卡拉克,让小公主第一次露出了海面。那是一次意外,那天,风和日丽,小公主以为在这晴朗平和的天气,一定可以看清楚水面上的那些人影,哪怕是透过折射。小公主伴着船缓缓游着,虽然没有能看清那些甲板上活跃着的年轻的生命,但她看清了主帆上红色的气势磅礴的纹章--她看到过的,那只握着十字巨剑的狮鹫。小公主愣了一下,就在那个时候,船上投下了几支鱼枪。小公主轻松转了个身,就让这些鱼枪落空了。但小公主还是有点恼火,这些人实在是有点无礼。一时冲动,小公主用力一挣,高高跃出水面……  
  那么多天以来,她第一次离开了水面,第一次用自己的身体感受着温和的阳光和湿润的空气,从海面的另一边看着蓝绸一般闪着光的海面,还有那些活生生的人。这些人是无礼的,或许只是过分好奇了。小公主也是好奇的,离开了人类的阵营才多久,她居然要对她曾经属于过的那个世界好奇了?小公主无法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自己的恼怒,留给那些船员的只有一个充满好奇的眼神和微微的美丽笑容。随即,她一头栽进了水里,姿势并不那么雅致。小公主留给船员们的是完完全全的震撼,她是他们航海生涯中永远磨灭不掉的奇迹,他们立刻就开始用华丽的辞藻形容,并传播着小公主的美丽,并为自己的冒失一遍一遍向各个神祇告解,祈求神灵的宽恕,当然,还有小公主的宽恕。小公主回到海面之下以后才意识到,除了自己尾巴上绑着的牡蛎壳和头上束着的珊瑚发环,她身上再无寸缕,想到刚才,自己居然冒冒失失冲出了海面,小公主的脸羞红了。她甚至都忘记了,冲出水面可能会受到的惩罚。  
  惩罚最终没有到来。  
  小公主的姐姐们挨个来问候了一遍,她们关心的是小公主有没有受伤乃至于有没有受到惊吓,后来,父亲也来看了小公主一次。总之,一圈人走下来,他们甚至都没有提起小公主冲出海面的事情。小公主反而觉得奇怪了。不过,既然他们不提,小公主自然也不会自己问出来,就装作大家都不知道吧。小公主想了想,突然发现,规则只是说不能停留在海面上,只要不是停留,应该算不上违反规则吧。这个时候,小公主不免坏坏地想,自己的父亲和姐姐们都不提这件事情,估计他们自己小时候打这种擦边球早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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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刘嘉俊:海的女儿(4)        
  小公主没有急着要再次到水面上去看看。她对水面拥有的并不是简单的好奇心,对她来说,她最熟悉的反而是水面之上的那个世界。她不能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回到水面上。她想,哪怕自己只能在水面上停留一刹那,那一刹那也应该是最美的,一如她现在对自己的评价。  
  小公主回想着在自己的世界里,跳水运动员们如何在跳台和跳板上跳出535D之类的华丽动作,怎么样将自己身上的每一分力气都变成华丽的颤动。小公主知道,她现在能做到那一切,她能将每次跃出水面变成耀眼的表演,也能将每次悄无声息的入水化做让人回味的隽永。于是,几天之后,小公主再次跃出了水面。  
  有了准备,小公主就多了那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时间去浏览周围的这个世界,这个需要用肺来呼吸的世界,这个能让阳光直接照在身上而不是让海水中的矿物漂染一次的世界,这个因为有风而有帆的世界……小公主被迷住了。就在这微不足道的刹那,小公主看着这个世界在她的周围翻腾摇滚动荡颤抖,看着远处的帆,看着身子底下凑热闹的飞鱼,看着浮在海面的海藻,看着又一艘帆上有狮鹫的大船安稳地行驶着,船首载着包着金箔的海神像。……直到她落回海里,任凭重力将她扯向海底。她的脑子里都是刚才一刹那里汇聚起来的景象,多得让她没有力气挣动一下身体。小公主没有满足,她想再看看。于是,她的身体又充满了力气,她又一次跃出水面。  
  那一天,她跃出水面39次之多。  
  没有人告状,没有人受惩罚。  
  小公主自己却忍不住了,她找到了她的父亲,海底的王,想要倾诉自己心里的激动。父亲将小公主慈爱地搂在身前,认真地听着她讲述自己看到的一切。小公主描述任何东西之前,都会在前面加上,我在书里看到……她撒谎了,父亲也知道,小公主羞红了脸,父亲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听着。  
  "为什么那船首的神像并不像你?"小公主问,她知道从古到今,这海底只有这一任王。这童话世界,只需要一任王。  
  "嗯,让我想想,"父亲的神情是那样鲜活而年轻,他说,"人类要用木头来表现我那么帅的人有难度,大概是退而求其次吧。"  
  小公主哈哈大笑,父亲的话让她想到了她所处的那个世界里,那些充满恶搞精神的人,那些可爱的人。  
  小公主舍不得反驳,许久之后,才说:"关于帅的问题,我们的审美观略有区别。……代沟啦,老爸。"  
  小公主让父亲吻了她的额头,然后回到了自己的花园,在牡蛎堆砌的床上躺下。她太兴奋了,很难睡着。  
  不久之后,小公主就能够向每个人讲述,海面上有多少船,有几种,那种最大的船有几桅几帆,有多少根缆绳,船首像是什么……那些美丽的船首像太吸引人了,她经常连着跃起几次,就为了看清一个美丽的船首像。那些不同年代雕凿的海神和海洋生物,那些伟大英雄,那些没有人曾真眼看到过的传说中的生物。年老的船首像上裂缝如同皱纹,诉说着英雄时代的故事。  
  王子落水的时候,小公主正在花园里收拾鱼群用食后留下的残渣。那是个狂暴的日子,海面上刮着狂风,让小公主不敢再跃出水面。风和雨点抽打在脸上是疼的。连绵不断的雷鸣压在海面上,强大的闪电不时照耀一下整个海底。小公主甚至不敢轻易抬头看海面,这暴虐的风与海并不是她喜欢的。  
  随后,小公主看到一个躯体沉了下来。那是个年轻的男子,金发,眼睛紧紧闭着,口中挪出一个又一个水泡,带着他肺里最后的一些空气不断离去。小公主急忙凑了上去,用自己柔软的唇将一口空气渡给了这个青年男子。这将是决定这个男子的生死存亡的一口气。然后,小公主看到男子身上的华丽服装,看到他肩膀上的饰带和胸前的纹章,这就是王子?小公主意识到了,这就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之一,将这个故事演下去……她都快忘记这件事情了。王子的皮肤因为海水的湛蓝而显得更苍白,小公主指挥着自己的鱼群朋友们将王子顶出了水面,慢慢靠近了,终于,在一块硕大的礁石上为王子找到了可以停留的地方。小公主看了看王子,王子的眼睛好像眨了一下。小公主叹气,对于她这个完全了解故事始末却又无力超脱的人来说,这个眨眼实在不是好事情。王子看到了她,却再也不会记得她。小公主再次将自己的唇凑上了王子的嘴,然后,悄然返回花园,她的心里不断提醒自己这是人工呼吸不是吻这是人工呼吸不是吻这是人工呼吸不是吻……可是,这似乎并不是个可以见仁见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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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刘嘉俊:海的女儿(5)        
  小公主回到海底花园之后,仔细考虑着自己目前的处境。假如要爱上一个人是自己内心的愿望而不是情节的安排,想来在这衣食无忧的童话世界里应该是一件美丽的事情。小公主还惦念着自己的"人工呼吸",惦念着漂亮的王子和冰冷的嘴唇。小公主想不出什么更多的了,任何一个陷入或即将陷入爱情的女子都不会有太多理性。小公主也知道,自己并没有选择的机会,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在伟大的童话创作者的控制下,她会出现在这个世界,她会看到落水的王子,乃至于她会在心里开始有了那个王子的影子,这些都是。当自己开始用鱼尾巴生活的那天起,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个阴谋。小公主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是一个什么样子,这种了然给了她更多的伤感。在这个世界的生活,或许真的就是一场梦,无论怎么选择,最终都要醒来的。按照着万能的安徒生的轨迹,自己将再次获得用两条腿走路的机会,能够在衣着华丽的人群中间显示一次或者几次自己的高贵优雅,具体的情节,她自然是无法记得清楚的。然后,她将生生目睹着王子将原本应该属于她的爱情交给另外一个女子。她不曾见到过那个女子,但那一定是个漂亮得近乎完美的女孩。那个女子,将听着王子对自己获救的经历的描述,将拯救王子的功劳安在了自己头上而不置一词……小公主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这些画面,每次以不同的角度。  
  假如不按照安徒生的轨迹呢?那会发生什么?自己将被逐出这个童话的世界?那好,在自己所生活的那个真实的世界里,自己应该也会活得有点意思吧。即使,稍稍有点遗憾,毕竟错过了一个王子对任何女孩子来说都会是一件蛮重大的事情。  
  不知不觉之间,小公主考虑这个问题就好多天了。在这些天里,将思考作为自己的日常必须之一的小公主没有注意到海面上的船只来往,没有注意到那些亲近她的小鱼因为她的不理不睬而有点生气,没有注意到花园里多了些疯长的海带,甚至没有注意到一个姐姐曾来告诉她,她已经满15岁了,她将可以浮出水面,停留在海面上看云彩与天空,看海鸥以凌厉的弧线划破长空,看飞鱼一次又一次跃出水面冲击它们似乎永远无法完整实现的飞翔的梦,看着渺小的海藻成千上万地聚集在一起宣示自己的存在……小公主浮上了海面,望着天空许久而没有人来追究她的时候,她才在艰难的回忆里想起来有过一个姐姐来告诉过她,15岁,每个海的女儿都要经历的她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也是无人打扰的最私密的时刻,就这样悄然过去了。小公主现在每天都会浮出水面,看着总是蓝色的天空,到了晚上,她会找一片靠近海岸的礁石,坐下来,看着点缀着漂亮的星星的天空。这天空,对于她而言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她知道,天空上的薄薄的云彩后面,这湛蓝的外壳后面,有一个撰写着童话的伟大的造物主。当每个生命都是他笔下的角色的时候,这个世界就这样形成了。这个世界里,有无数被掳掠来的灵魂在演绎着那些充满了真善美的故事,一遍又一遍。每个灵魂都留下了角色的名字,每个灵魂都将被忘记。  
  小公主想,这不会是命运。小公主回到了海底沉船那里,找了一枚银币。当一个问题只有两个解答,而这两个解答都指向一个结果的时候,这是个好的解决方法。小公主找了个晴朗的天气,在她有点贪恋的美丽的海底世界里游了一圈,然后就紧紧握着银币朝海面冲去。她从来没有跳得那么高过。在这个高度,她清晰看到了自己尾巴上闪亮的鳞片,看到自己发梢甩出的水珠,看到隔着海面,在水底下狐疑地看着自己的巫师,还有远处巨轮主帆上的狮鹫……她愤怒地将银币抛向天空,难道这个世界连一枚银币的正反几率都会干涉吗?她不知道自己这愤怒的一跃是何等壮观的姿态,却知道,这样的姿态不会在将来成为船首像,不会成为海边的铸铜像,最多也就是停留在某些人的心里。小公主看着银币落在了水里,看着银币沉了下去,小公主缓缓跟着银币朝着海底游去,最终,在洁白的沙砾上,那枚银币会停留下来,给她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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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刘卫东:锦瑟(1)        
  刘卫东  
  安徽人,1983年生,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第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代表作者,出版有散文集《指尖流水》。  
  ☆ 作者自述  
  写作对于我也是一种生活。每个人都在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我觉得这是许多选择中的一种。就像我看过的许多人类学电影所表达出的那种生活观念:生活、思考、劳动、工作、娱乐,它们其实是不能分割着思考的。  
  简单地说,就是你对自己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优点与缺点的判断、反思,这点我比较喜欢传统儒家的"慎思"。  
  我不喜欢比较作文和"写作",把这些放在一起比较只是媒体的惯用思维。这种批评显然欠缺犀利。  
  ☆ 主编点评  
  刘卫东凭着自己的散文创作,连续夺得了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刘卫东的散文,一直在农村、土地、语言、思维、自然、精神等方面精益求精,文字暗香,意境深厚,气势磅礴;出神入化的象征,变化万端的语言,有水的灵秀,有海的博大,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刘卫东很容易成为一代散文大师。  
  锦 瑟  
  深夜的时候,雨水从屋瓦和青草的缝隙里,顺着干枯的芦苇叶子滴下来,我在腾格尔无伴奏的清唱音乐里半睡半醒。读书和思考的最佳状态已经过去,疲劳的身体和迟钝的思绪此刻却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  
  记得小时候听古琴的声音,在月光下,那酸楚的音乐和父亲抽烟的时候那明亮的火花留在我的脑海里。顺着长满爬山虎的高高的土墙,风吹过来,尘土就簌簌地落在我的脸上,我看着星空,古琴的声音就从黑色的院落飘过来,把我拥抱起来。我边走边扯弄着墙上干燥粗糙的枯藤,朝着有灯光的地方走去。那是铁匠的家,铁的废墟和煤炭的残渣堆得高高的,几乎挡住了我的视线。失去了一条腿的铁匠就坐在苇席上,月光从破旧的窗户照过来,被他的身体挡住了,于是放大了的铁匠宽阔的身形印在了墙上。炉火把我的脸烤得通红,木柴在炉子里发出喊叫,整个屋子里弥漫着木头的陈香。  
  有时候是下雨天,我看着铁匠抡起大铁锤,赤裸着上身,满头大汗,狠狠地砸向通红的铁块。铁的颜色由红变青,最后变成黑色,那是农具的原始颜色。有时候是青色,凝固在火苗里,那是朴刀的颜色。然后打制好的铁器被丢进雨水里,那些铁就会在瞬间发出尖叫和咆哮,水气冲过来,堵住了门口。  
  从铁匠的家里回去,要经过一片坟墓。经过长长的土墙之后,黑森森的柏树林吞没了我,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月光冰冷地落在我的肩膀,回头可以看到那堵土墙在月光下溶化成了一条河流,漂浮着许多银色明亮的影子。  
  铁匠是一个强壮的蒙古族汉子,此刻却在南方的一个村落破旧的屋子里摆弄着他的鼻烟壶。那年春天我向他讲起北方的白杨树和草原上的事情,他抽着烟,眼睛里充满了惊讶的神色。炉子里的火依然很旺盛,就像人的肝火与脾气。木头有时候会"啪"的一声尖锐嘶哑地喊叫,然后像烟灰一样熄灭。沉默了很久,他终于放下烟袋,说,我给你唱些歌吧,好多年没唱过了。  
  如果记忆没有错误,那就是一张古琴。竟然是古琴,铁匠粗糙的手掌抚摩着琴体,却有一种想象不出的合适。黑色的古琴,残破而衰老的样子,用几根麻绳捆扎着开裂的地方,漆片已经开始剥落,像泥土一样松软,震荡一下,音乐和漆片就像浑水一样倾泻在地上。他的嗓音稍微有些颤抖,脸上有些焦虑。炉子里的火苗有节奏地跳动着。古琴的声音刚开始浸润着温暖的书香和木头的陈旧糜烂的气息。南国的雨水影响着铁匠的心情和思考,力度,呼吸,手指的劲道。琴,断裂的古琴,甘苦的生活,这是忧伤的全部。  
  铁匠大概是在1962年来到这里的。我只是听别人说过他是为了逃荒而来到这个村子的。他善良,憨厚,是典型的北方人。但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却是蒙古族的。我那时候时常将北方和蒙古,黄土高原联系在一起。据祖母说,在那些年经常有人向南方逃荒,饥饿促使他们离开北方的土地,去南方寻找一种能喂养身体的水稻。我在读大学的时候经常吃稻米,有时候乘坐火车,走到淮河附近的时候,车窗外可以看到许多排列整齐的稻田。村子里经常有人听到他在耕田的时候唱些古怪的歌谣,据说就是蒙语的古歌。把他比做理想主义者或者流浪者都是过于浅薄的事情。他仿佛除了劳动之外,就是唱歌了,那饥饿的歌声,激昂的情绪,常常会使失眠的我陷入沉默。离开家乡这么多年,我开始习惯似地想念铁匠的歌声,那是属于北方,蒙古高原的青草哺育出来的纯洁音乐,不为世俗的曲谱所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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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刘卫东:锦瑟(2)        
  在祖母居住过的那个大院里,有许多高大的梧桐树。南国的雨水打落梧桐树的叶子,雨后,祖母就一个人慢慢地打扫着。后来祖母去了,那些梧桐树似乎也在经历了岁月疯狂的扫荡之后渐渐干枯了。看着满院的落叶,寒风吹来,枯碎的月光淡淡地洒在院墙上,我有一种随风而去的茫然。祖父独自居住在这喧闹的世间,脸上也是不胜孤独的落寞。在许多的树木之中,我独独爱着孤独的梧桐树,每到寒秋,绿色的叶子变成灰色的碎片,那虫子叮咬的疤痕和鸟粪粘在一起,满是凄凉与辛酸。  
  我所有的爱与悲观,都与这古老的文字与草原有关。我是草原上悲观的黑骏马,等待着你回到我的世界。你是我艺术的主人,你是我文字的良心与健康,你是我孤单的灵魂,失去方向的悲壮的撞击大时代的干枯的河泽;你与我生死都在这高原上,你是我手掌里的雪水与阳光,是我奔跑的时候扬起的尘埃。  
  在庸俗的世间,只有这些乐器和我一起独享寂寞。也许,在真的艺术上,我也和那个铁匠一样孤单,愤慨,无奈,但是却无比骄傲。马头琴,二胡,古琴,还有竹笛,这是一颗残疾的心灵赖以生存下来的全部。蒙古民谣,高原的水土哺育出来的浩荡如远古的大河一样的乐曲,卷着青绿的牧草,将我对青春与音乐的理解打碎了。我只能在草原上顺手拣一些羊骨或者腐朽的碎片,抚摸着野马湿润的蹄印慢慢地向北方的雄伟山麓与浩荡的大河走去。青春的古老手卷和草原忧伤而明媚的爱情,逐渐在时光中磨损了光泽,只剩下我们年轻的时候写下的那些不老的情歌与古怪的字体,缭乱如这蒙古高原帐篷里凄凉的音乐。  
  我掌握了质地坚韧的异端的草原上奔腾的音乐的时候,我会逐渐对往事产生一种期待。红色刺绣的古卷,描摹着音乐与演奏的乐器之间另一种隐秘。龙凤纹路的古木,那是纯洁的音乐坚固的质地。乐器的设计与制作全部依靠手工完成,弦,弓,雕花,色彩都留有那双手的粗糙与野心。乐器放在书房或者城市的孤独阳台上,那音乐就喷泻出来,那双战栗的手和乐器已经没有任何界线,那手带着乐器古老的欲望,演奏着苍凉的年华故事,安抚着残疾的身体与冷漠的心灵。  
  什么是艺术?请你告诉我。  
  什么是青春?请你回答我。如果你不能,请你告诉我,什么是背叛与伤感。只是请你不要沉默,如果你不能理解我的质疑。  
  我用二十年的时间去理解你,我的生命与我的落寞时的犹豫与愤激。我在淮北平原上的村落里等待你的到来,你的音信。  
  那是音乐的力量,淹没了我一度不可节制的愤激情绪,让我冷静下来,暂时忘记了文学的残酷和艺术的伪善。青草味道的音乐渐渐改变着我的性情和思考的偏颇,让我能摆脱常识的局限,尝试着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青春的意义。这样的音乐关心着你个人的苦痛,你无法不理解它,无法不接纳它对你的影响。  
  记得我以前跟随音乐老师学音乐的时候,我们谈到了蒙古,谈到了那些草原上不死的精魂与骏马。  
  我静静地居住在平原上的一个村庄里。我时常想起那个已经失踪了的铁匠,蒙古人,坚强、健壮的蒙古人。会骑马会喝酒会打铁会制作乐器的蒙古男人。  
  游牧民族的古歌,总是那样低沉,充满神秘感,给你绵绵不绝的力量和感动,穿过我记忆里的月光和黑森森的树林来到我苦寒的世界。比如蒙古的长调,绵延无尽的力量就像永远不能烧死的野草,会在死寂冰冷的冬天之后,重新在我的世界焕发生机。那声响就像是远古山谷里用骨器、石刀敲击火石诞生的音乐,闪烁着惊人的火花,点燃你枯槁的牧场,在情感的流浪与迁移,不停的漂泊中永远为你所有。那些原始,孤立,分散的音符在草原的动荡中有种种神奇的组合和拆解,一切都按照神秘主义的唯美方式来完成。在一次次大的动荡和浩劫中,残留下来的音符记载着你新生的意义和异族文化的身份。没有规律和明显的趋向,只有血脉中不安的分子和季节的轮回,血液中激烈的执著的偏信。我只相信,这应该就是蒙昧的启蒙,伪善世界中的真知。它们是干旱的草原,荒漠中的绿洲,给你喘息的机会和余地。在污浊的世界中,它讲叙的是一种清高的坚实,有力的实践哲学。那些古老的年代里,在整个世界,游牧民族,半游牧民族不停地迁徙,流血,不知天命,不知疲倦。唯美的音乐充满着虔诚的宗教意识和教义的精神,破坏着也重建着文明的世界。这样的音乐不能用现代乐器里的吉他或者贝司来完成,钢琴也不能,包括大师和精英,它只能用信仰来完成。游牧民族的音乐排斥着世俗的乐器,警觉而敏锐地寻找着它在这个世界上的知音,也寻找着它的破坏者和对手。它们终于或者即将结束游荡的生活,终结一种漂泊的历史。学习这种音乐的精华,必须全心全力,艰苦顽强地实践它的精神。蒙古利亚,欧罗巴,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种种音乐在文明的进程中不断地混血,不断地渗入新的因子和新的精神。新的成分继续引导着欣赏者的审美和意识,与现世的世界紧紧缠绕,不断分化,凝结。我所说的爱情与艺术都在这浓密的语流与混血里得到了验证,你我终于在北方茫茫草原浩瀚苦海里相知相遇。从草原到荒漠,从金色的芦苇到锋芒不再,麻木的柴刀,隔着一种粗暴,疼痛感的文字。这样的文字我不愿意简单地称为文学,它应该是能为我感觉得到的批评和天籁之音的蒙古歌谣相联系起来。我不喜欢悲观,阴郁的文字,我喜欢在阳光下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让神圣的音乐把我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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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刘卫东:锦瑟(3)        
  夜色暗淡如水,如血液一样凝滞。凝脂的文字,泥泞不堪的笔墨,死灰一样的艺术与哲学,都比不上蒙古古歌的一个鲜活的音符。那么生动的艺术,如今我只能从民间老木匠的伤痕里去寻找,在他的整个六十年代的青春岁月里挖掘。那种艺术具有奇异的力度与韧劲,在严酷的精神折磨与身体的摧残下,像野种子一样遗留了下来,生活在他的伤口与血肉深处。梦魇与魔鬼一样的革命标语与口号无孔不入,那颗心也终于积满黑色的淤血,陷入痴狂的梦呓与风波的纠缠。活的种子却像病毒一样撕毁一张张的脸谱,像洪水一样肆虐,具有破坏力。鲜红的艺术血液,有毒的思想种子叛逆的天性,演绎着悲剧与壮烈的人生。那种斗志与血性,在如今的人群里已经罕见了。在充斥着种种虚假,欺诈,无耻与逢场作戏的时代,我已经很难找到一个这样的人生传奇故事。生活更多的是在时间的冲击下淤积的黑暗的色彩,让人在现实面前变得无知与凶残,缺少对爱与恨的真正理解。  
  我在乡下的书房简单,朴素,适合我这样的理想主义者。我在大量的体力劳动和各种耕作中解读我学习过的那些知识和功利主义与英雄的闹剧。理想主义的垂死挣扎原来只是一个瞬间的诅咒与怨恨,比不过这院子里的梧桐树这样具有忍耐风雨寒暑的天性。  
  书房里有一张老木匠打制的椅子。木匠打制的椅子结实而硬朗,仿佛就是他年轻的时候一贯的为人与原则。因为遭遇殴打而致残缺的身体和树木衰老的年轮,让我常常对文字的价值与力度产生颠覆性的怀疑与迷惑。当他在疯狂的人群中挣扎着爬着喊着,哭泣着,祈祷着,我感到了一种压力与精神上的折磨与恐惧。他每天孤单地坐在院墙下,像是绝望的基督,他的艺术与原则已经被钉死在唯美的十字架上,牺牲了自己的自由。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他只能坚持表示自己的骄傲与不满,然后每天看着时间和疾病的可怕病菌将自己折磨成怯懦的样子。在犬儒主义的艺术大行其道的时候,他平静得如死水一样,用沉默表示自己的轻蔑与不屑。木匠通晓一种山西的皮影戏,经常和我说起山西的晋商,买卖和钱庄的事情,晋中秧歌,那些民间的艺术,还有皮影戏里生、旦、净、末、丑各种角色,道白,还有戏剧上的花色脸谱,忠诚与奸邪之辈,都透过色彩涂满人的脸孔,他在山西漂泊过许多年,从内蒙古说到山西,他总会停下手中的活儿和我认真地描述。古史中的尧、舜、禹,都把国都分别建在了山西南部的平阳、蒲坂和安邑。这些地方他经常说到,但是我不大记得与这相关的事情了,只是看着那生动的木器,陶醉在木头的香气里。他的旧军装打了许多补丁,丢在院墙边的木箱子上。他有时候和那个蒙古的铁匠一样唱歌,只是我却听不懂那音乐的内容与意义。后来只记得那皮影戏里的木偶的玲珑,精巧,布满心机的设置。精致的木偶像是木偶被禁锢的巨兽,和老木匠一起挣扎着,在病苦中艰难地生活着。阴森的土墙、悲凉的歌调、伤残的心灵,再也不能用残损的手掌抚平这内心的一片荒凉和废墟。老木匠青春的血液已经在岁月中干枯了,他只是一个角儿一样的人,历史不会怜悯他,艺术也不会怜悯他的悲惨命运。  
  我在那长满爬山虎的土墙下和他一起唱歌,面对仓促的岁月,面对冷漠的土墙,也许沉默需要的是比咆哮更多的勇气。土墙的附近有一些杏树和桑树,也有矮小的梧桐树。我在黄昏的时候独自沿着那长长的土墙走了很久,春天的时候院墙上的草籽会开出鲜艳的花朵,粉白,湛蓝,赭石,还有我熟悉的牵牛花和丝瓜,死火一样破灭的文字与理想都只能默默地与这土墙独自对视,与这花朵的荣枯和憔悴对视。我看到面无表情的老木匠时常对着这墙发呆,混浊的眼睛里充满冷漠的泪水。光线刺激着他的眼睛,让他流下泪水,他却更加坚定娴熟地雕刻着他的花朵,那木头上的花朵,有着淡淡的清香。病苦与伤疤都只能增加他的耐心,让他郁结起孤傲的心性的火苗,烧焦这土墙与我忧郁的笔墨。木匠的手不知道接触了多少种树木,它谙熟水性,瘦弱却坚硬的骨头时常会在夕阳的梦境里击中我脆弱的心脏,让我面对这土墙和树木茂密的阴影颓然之后陷入激烈的情绪之中。那土墙上的野花开了又谢了,风吹来又闪过去,那尘土也一点点地落在老木匠斑白的发丝里。那风也有一种野性,不断地刺痛木匠发涩的眼睛,那精致的工艺和颓废的艺术轰然粉碎了,磨蚀了。木匠年轻的时候骑马在北方的草原上的照片我还保留着,银白色的马鞍和乌黑的牧人的鞭子似乎还在空气中发出几十年前的回响。迷茫中,我总担心那土墙有一天会倒掉,把他所有的心血与经营全部埋葬。那苍凉浑厚的歌子,激越昂扬,紧绷的琴弦,死寂中迸射的火光会在夕阳下显示出迷梦一样悠远的清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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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刘卫东:锦瑟(4)        
  1999年的时候我去西安,寻找黄土高原下埋葬的兵马俑。高原上有一条母亲河,洗净了我骨子里的肤浅和血脉里的病根。苍莽的黄河暴躁地奔流着,左右冲突,拖拉着泥沙和污浊,卷走了号叫与愤怒的声音。黄河的浑水哺育的铁锈一样色泽的野高粱,粗脖子的高粱,北方的气势全在这条河流的影子里了。我站在高原上孤单的小树下,看着河面蒸腾的烟雾,尚欠火候的文字在河流的冲刷下撞击、溃散、流逝,最后沉入水底。羊皮筒子并排捆扎在纵横交织的木架杆上制成的羊皮筏子,漂流在污浊的黄河水里。黄河,绳索,就在那个传说中以信义和气节发源的时代,黄土高原和北方的水土应和着汉字的结构,在对艺术的屠杀和犯罪中,保留着沉默与祭奠的悲切。野生的蜀黍,风流的史书,黑色的酱汁都在这母亲河里得到了化解,汉语的锁链沉重而铿锵地敲打,会粉碎虚假的灵魂的嘴脸,以告慰淳朴、健康、养我性命的忠勇汉字,艺术的良心。  
  我想起古筝,一种有骨骼和人格的乐器。那乐器的音质和阴骘的世相与演奏者的性情,为历史增加了许多悲凉慷慨的惊人变奏。低沉的音乐像黄河的愤怒卷向理想主义背信弃义的叛徒,在偏执的神经气质中,找到了宣泄的途径。腐败的木头打制的琴身,木匠的双手调制的琴弦,在乱世之中音质凝重,低缓。灵与肉的纠缠最能考验演奏者的心力,功底和耐性。沸腾的浊水带着高原的蛮力向山谷漫延,丝弦由平淡而归入浑厚,万马奔腾,翻江倒海,如泣如诉,惊涛骇浪一样。耻辱者的音乐与悲观之间隔着一层破纸,身处旷野被埋在地下的古琴,那音质究竟有着多大的魔性与阴暗、仇恨,又有多少失望与愤慨,只有这莽苍的河流来回答我。流水如烟雾一样漫延在你我的悲哀文字中间,彼此,已经用不着掩饰自己的肤浅与虚伪。  
  那年路过山西,我想起了老木匠和我所说的那些往事。我辗转一个星期,慢慢看完了五台佛光寺唐代壁画,平顺大云院五代壁画,高平开化寺宋代壁画。年代久远的壁画和高耸的木建佛塔,让我隐约意会到老木匠意味深长的话来。那艺术的终极应该是什么?是一座钱庄还是深山的佛寺?也许都不是,当一个人真的走投无路,那么要生存下来首先是要学会反抗与愤怒。后来也看过芮城永乐宫元代壁画以及娄睿墓北朝壁画,鲜活的人物与天真、古朴、粗糙的造型都被那墙缝里的虫子吞噬了,只留下空荡的寺院,一座空山,一条大河终年流淌着。  
  然而,我终于发现了一种世俗之外的音乐。  
  在那个仁、义、智、信在中原大地上萌芽并奠定文明的根基时,春秋时的楚国最早出现了绝美的乐器,那就是古代的箜篌。这种乐器的演奏技法和制作方式在经历了失传之后,重新被发掘出来。古老的时光沐浴着这质地坚硬的红木乐器,它与野兽派画家和印象式的音乐都有一种本质的不同。长形的共鸣箱像琵琶一样的制式,使用竹片拨奏或击奏,这便是传说中的卧箜篌。此外的一种被称为竖箜篌,这种古老的弦鸣乐器的音质奇异,与我所知道的骨笛、埙、陶笛不属于一路风格与血统。那优雅的乐器经波斯传入中亚和印度,带着一种野气和天生的混血儿的叛逆,将深沉浑厚的美的血液植入古代悲凉的西域,却被现代的文明人翻译成"竖琴"。但仍然没有奈良东大寺的正仓院中保存的唐代箜篌残品更有神韵。但是,日本的水墨一样的古建筑与这乐器有一种神合,就像金阁寺里那个僧人,那个有着纵火欲望的神经质。  
  翻阅辞书,知道了英文中的"Cank"、"Harp"和汉语言中的"箜篌",都只是同种乐器在不同地方的不同名称。古老的箜篌不属于奢靡的音乐,却有着异样的华丽。琴体往往装饰着凤凰的头像,就是那炼狱的金翅鸟、不死鸟。这样的形制直接改变了这乐器的隐秘的意味,加深着演奏者的高傲心性与不羁的血勇之气。我很难断定那为了这乐器而惨烈地牺牲的勇士,那种美的局限与辉煌。就像这琴首的凤凰,艳丽的色彩,透着凄厉的目光,寒光在深夜里泛起,艰难的阅读停止了,剩下的就是倾听这久违的乐曲。我神往的凤首箜篌,在东晋时自印度传入中原,明代后失传。而今的替代品雁柱箜篌不过是粗糙的音乐师的游戏。那凤凰的悲戚与美丽已经见不到了,它只属于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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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刘卫东:锦瑟(5)        
  谷雨,白露,然后是冬天的突然来临。很长一段时间乡下书斋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并不是我想得最多的问题。院子里的梧桐树吮吸着悲凉的雨水,片片落叶打在我的脸上。我只是对那失传的凤首箜篌感到不解与着迷。老木匠的歌声和蒙古男人的忧伤都不能解开我的迷津。他们一生漂泊,背井离乡,凭借手艺生活下来,却没有组成一个家庭。老木匠已经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在那堵土墙下孤单落寞的身影却时常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想起他雕刻的那些木器中,浸渍着他性格的木器,似乎就有这样的凤凰的木刻。那一身是病的老木匠完成了他的艺术,那是一只远古的凤凰,栖息在荒凉的人间冷漠的角落,潜伏在荒草蔓延的土墙脚下,一只受伤的惊魂落魄的鸟,号叫、嗥叫、流血。春天,水流花开,灰色的墙头草和爬山虎掩盖了它的光亮,老木匠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已经很模糊了。他年轻的时候穿过的草鞋和补丁衣服,丢弃在光线阴暗的房间里,木头箱子发出酸甜的气息,除了油纸,一双青灰色的布鞋,雕刻的朱红木器,脏乱的年历,樟脑丸的气味之外,还有一种令人失望的压抑与晦涩。  
  我在偶然的一次机会,回到我的老家,我的祖母居住的那个大院子,也感受到了这种压抑与惆怅,以致我看着院子里的梧桐树,想到不同的人生与不同的命运,我会有一种落叶归根的念头。那高傲的传说中的凤凰在南国的雨水中挣扎着不肯垂下高贵的头颅,而我面对满院的荒凉与梧桐树的落叶禁不住流泪了。祖母曾经很擅长一些针线活,在厢房的角落还有她留下的未完成的剪纸和用厚厚的布、用针线做的鞋子。常常以为,如果我能有敬爱的祖母一半的毅力与面对生活困苦的能力和勇气,那么我的艺术,我的文字将会像这南国雨水中凄凉的梧桐树一样坚强地成长起来,可以在孤单的人世间依靠自己的力量独自抵挡一面,可以为自己,为我的艺术增加新的生命力量。祖母留下的那些刺绣与针线品,用剪刀剪出的凤凰,还有那朴素的蓝格子衣装,风雨岁月,它们安静地躺在雨天潮湿的木箱里,只等我有一天能回到这里,与它们相遇。我一个人在茫茫世间不停地行走,不停地寻寻觅觅,和我的邻居老木匠,还有以前那个蒙古男人一样,需要独自去面对,去迎接生活中的种种伤害与伪善。他们漂泊在大千世界,走过无数个村庄,经历过太多风雨和人间的悲欢离合。最终回到这年代久远得已经模糊了的土墙下。老木匠的歌声我几乎淡忘了,但又似乎仍记得那旋律,低沉、回环、稳健,像大浪中一艘摇荡的小木舟。  
  这些音乐其实就是生活的全部。只有这些声音能将一个人的忧伤、愤怒、失意表达得淋漓尽致。走过那么多地方,我的肩上沾满泥土和尘埃,一路风尘仆仆,这音乐是我唯一的知音,是我在极端苦闷中唯一的牵挂。苦涩而芳香的泥土,是我年华似水的日子唯一可以信任的给我新的朝气与蔑视、仇恨、化解敌意的勇敢的心。乐音丝丝,艰难地与黑暗对抗、与虚无对抗,在温煦的水墨中分娩出悲悯的种子。弦乐有竹子的清脆悦耳,有雨水的阴柔与苦恨。  
  我突然在南国的淫雨天气里,感觉到自己灵魂深处的突然死亡。荒凉的世界,一片废墟被那北方的河水指引着流向远方的远方。也许我原本并不理解这些音乐的源流,世界之大,我所知道的觉察到的仅仅是世界某个角落的一些尘埃,一些微弱的光线。借着这些光线,我无法完整地向你描述这些音乐的诞生与历史。牧歌就像野草一样潮水般生生不息,不能被消灭,深深地根植于我的情感世界,我生命中的大陆。它不停地在燃烧中与我所处的世界决裂,决不妥协。但是它并不局限于思想的交流,它承担了你情感的重压,让你渺小的身躯不至于被黑暗的一部分压垮。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耐心和欣赏这种音乐的经验、体会,你不可能理解我所说的这些透露着神秘味道的音乐。但是更重要的是你看到了光,那些异质分子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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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刘卫东:锦瑟(6)        
  获得真正的音乐,必须经历一个辛苦的过程,其难度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无人区冒险穿越一样困难。我追求那种激烈的音乐,它却能给我冷静。最美的音乐可以成全你的贪婪,也可以毁灭你所有的审美直觉,把你抛入无边的旱海。语言从来不是真正的障碍,蒙古文也好,阿拉伯文字也好,你的真诚可以扫除一切障碍。它们只是剔除那些虚伪的爱好者的必要程序和形式。漂泊中的游牧民族的音乐根基就是这种坚定的信仰。它是对你自己的信仰,与你的苦痛有关,而不是不顾一切的牺牲和献身。你只有把握了这种音乐的本质,才可以下结论,才可以有所质疑,最后表达你的尊重和立场。这是自然界和文明史上原生的音乐,草木的精华,没有任何腐蚀作用。这音乐和汉字一样美得彻底,不留余地,直接阐述生存的意义和个人的情感。冷兵器时代的牧歌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流沙和塑料垃圾不能掩盖它的光芒。那漫漫寒夜里,老木匠和蒙古铁匠的音乐的价值也许就从这里开始影响了我的性格,穿过土墙和万水千山,在北方的土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蒙古高原。在草原上见到过自匈奴时代起就开始使用的蒙古包,是蒙古等游牧民族的传统住房。蒙古包呈圆形,四周的侧壁分成不等的几块,用条木编成网状,围成圆形,上方盖着伞骨形状的圆顶,巧妙地与侧壁连接起来。帐篷的顶端与四壁多用毛毡覆盖,用粗绳子固定。躺在蒙古包里,听着马头琴奏出的音乐,你已经接近了这种音乐最重要最隐秘的部分。  
  骑着黑色的骏马,配上结实的马鞍,甩响鞭子,我终于有机会伪装成一个牧人。我并非是一个蒙古人,不具备蒙古人的血统,我是汉语言文化哺育和塑造的一个沉迷古歌的孩子。有时候迫切地感到,血统成为理解和深入某种文明的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时,我却已经被这些神奇的音乐彻底俘获了。如今的世界,追求纯粹的语言和音乐一样变得不可能。歌谣的谱系,传承与知识的联结并非是一个对应的关系,许多错综复杂的大规模的混流使这种理解越来越困难,遭到不可逾越的障碍。我满腔怒火,不停地在原地徘徊。  
  见过蒙古刀,斑斓、细腻的花纹和质地都有一种沉稳、冷静的形式,应该可以一刀斩杀叛徒的虚伪形式和伪装的艺术。  
  马头琴和蒙古刀一样是重要的器物,是蒙古音乐中一种著名的乐器。琴弦由马尾和丝弦制成,有的是用草原上野生植物的根茎、纤维、动物的皮革、兽禽的腿腱筋。音质沉静、浑厚,呜咽的声音中有一种野性的气息。以前在新疆、青海也见过这种马头琴,成吉思汗时期,马头琴就开始以一种乐器的身份在蒙古草原流传。马头琴由共鸣箱、琴竿、弦轴以及弓子组成。共鸣箱用黑松木或者枫木组成,两面蒙上羊皮。琴竿用榆木或者紫檀木制作。草原的生活方式和积累的游牧经验是你进入一种古老的语言和音乐的必须。那些音乐的灵魂沉浸在草原的历史和生活习俗里,和血液混合在一起。  
  马头琴在东部蒙语称"潮尔",在西部蒙语称"莫林胡尔",音色柔和浑厚,婉转悠扬,比二胡这样的乐器混浊的音色多了青草的忧伤。马头琴沙哑、呜咽的声音和我所知道的江南的丝竹音乐有着本质的不同。野生植物的结实的根茎混杂制造的琴弦,浸染着艺人的心血和一门技艺的严格标准。它有着纯粹的游牧民族的文化血统,这种血统凝结了音乐的所有秘密,它和艺人们一起漂泊在草原的深处,远离世俗的恶毒腐蚀。孤傲凄苦的音色,放浪形骸的生存哲学,在游牧民族的世界将美的血统和不屈的性格继承了下来。  
  我只觉得与这种几乎孤僻、冷漠得有点压抑的音乐的本质最接近的只有古代的筝和筑。也许你会疑惑古筝和筑的差别。古筝,流水一样的曲子在夜色中凝滞了,僵硬了。音乐古雅的调子如响亮的箭簇。筝是拨弦乐器,而筑是击弦乐器,其实这也只是形式的区别。我所说的筝多取材于梧桐木,最早见于《史记·李斯列传》:"夫击瓮叩瓯弹筝搏髀,而歌乎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筝的音质铿锵有力,然而有清新之气。和马头琴一样不为世俗所容,于是音乐多为浊哑疾苦低沉的音调,节奏被控制在心力所能企及的范围内,反复弹奏。至于筑,它早已失传,无可凭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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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刘卫东:锦瑟(7)        
  只是,在古老的筑和传说中的箜篌被俗人废弃之后,我仍然发现了瑟。瑟仍然充满神秘主义色彩,形体奇异,音色缥缈,但是却有金石之音,有怨毒刻薄曲折的病梅寒性的清香。奇怪的乐器,诡谲的曲谱,将你对音乐的常识彻底打破。音乐使人感到孤独难忍、虚空、焦虑。一定源于汉语言文明的根基的农业文明哺育出来的音乐,黑色狰狞的音符在野花缠绕的双手下绽放,阴、冷、黑、沉、尖、辣、烈。像失控的一群野兽,轰鸣震荡的混音,金属的撞击声,和雨点交织在一起,令人沉浸在黑暗、压抑、迷茫、恐怖、绝望、死亡中不能醒来。它和读经的声音不同,与呢喃不同,它甚至是一种清澈的语言,是雨水的惊魂。  
  黄土高原衔接着晋陕山区,匈语胡乐越过山岭与中原的音乐混血之后,我们得到的是一种极端复杂的传承。深夜的时候,沉浸在唯美的音乐里,夜色沉静如水。一切都是那样的平静。骚动的世界终于肯稍微歇息。我寻觅着一种被遗弃、失传的音乐,或者说是一种野生的、有斗志的音乐,只有这样的音乐才能与我分享内心的焦虑。夜色里,我面对的是无形的音乐,它紧紧缠绕着我包围着我的身体。那些音乐从黑暗的角落迸发出来,从破碎的激情和消减的斗志里喷涌出来。我面对着这真诚的音乐,在远离了草原之后我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世界。  
  音乐如尘土,如冷却的死的火焰,在漫长的雨夜挣扎,遭遇蹂躏,这是瑟的本质。静夜里那弦乐五音变为凄厉,尖锐的青色烟柱。我看着时光和尘埃落在我的肩膀,我挥手扯断了紧绷的琴弦。它和我的语言一样在疲惫的折磨下,接近了自己的极限。击弦而歌,在黑夜的角落我看不到这乐器的形与姿色,只有绵延不绝的音乐进入我的世界。我分辨不出哪是丝弦,哪是发音的乐器,色彩混乱,光影朦胧。但是你可以感觉到它的激烈与力量、温度,所受的伤害和歧视、侮辱。瞬间,你能感觉到它的残骸怎样地裸露在尘土里,躯体上雕刻着花纹,面目狰狞,形容枯槁,如杂草一样,黑色的疤痕,惨淡的色彩,挣扎着奏出壮烈的音乐。但是节奏依然低缓,坚定。雨水洗去乐音中凄迷的部分,露出底色。音乐从虚无中发出,从夜色里消逝,心竭为止。凄凉如水的音乐,激荡着人的心境,如北方的野蔷薇一样爬满伤残的心间,由虚空转入浑厚悠扬的古乐,河水一样激荡着夜色与读书的心性。我的似水年华,在这奔腾不息的乐声中进入辽阔的草原,进入了北方的河谷与金色芦苇的生命里。  
  我在北方的平原上,遥想着黄土地上的那些干裂的梧桐树。雨水洒在贫瘠单薄的文字上,黑色的墨水氤氲着明亮的月光。君子以佩带玉石表示洁身自好,而今这样的传说已经和那高贵的凤凰一样湮灭了。它们在北方的苦涩雨水里,在这哀愁的夜色里和我的文字一起寂寞地燃烧,疯狂地挣扎,获得重生。夜雨扑面而来,温暖的玉石使得满室春色,残茶的孤独香味让我在古老的歌声中沉沦又重获新生命。  
  期待春天,老木匠和那个蒙古男人会唱起人世间最忧伤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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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刘卫东:焚烧家园(1)        
  焚烧家园  
  --《我的梦想在燃烧》系列之一  
  从高中入学我接触古代诗词开始,三年风雨过去,我最喜欢读的还是《诗经》和《楚辞》。那种阅读就像一个人不断地漂泊不断地寻找自己回家的路一样,那种乡愁的毒液像孤独的罂粟一样在血液里激荡着,刺激着人的身体永远不会平息。直到现在我一直很珍惜那种阅读带给我的珍贵体验,我觉得从那里我感觉到了为文的道理和书写的意义。三年真是不短的时间,然而它又很快过去了,留下歪歪斜斜的一些笔迹,恍若隔世。急风暴雨一样的文字垃圾像教科书里的革命潮水一样卷着梦想和欲望的旗帜在阴暗腐朽的废墟上,淹没了荒凉的大地和村庄,我看不到古典的烛光和1968年的红色火焰,不能拒绝远方的诱惑。  
  周策纵的《五四运动史》岳麓版中文译本著者自序写道:诗人疾之不能默,丘疾之不能伏。五四时期的文学已经不存在了么?那些青年的热血也被这冷漠的社会耗干了,骨子里的糜烂使我们不能再一次感受到青春的辉煌。晚清的文学革命与改良,维新派思想家以"开民智"为振兴国家的关键,那疾风暴雨一样的诗界、小说界、文界革命和白话文运动一起构成了令人骄傲的文学革命已灰飞烟灭,只留下干瘪的汉字,宋体字,印刷体残缺的生硬。网络时代的生存和技艺将文学的空间挤压得只剩下一个角落,我们已经失去了肥沃的土地失去了一种丰厚的滋养和哺乳。开始于1917年的文学革命早已结束,我们的理想已经冻结。梁启超的《论小说与群治的关系》阐述的小说的作用已经再也见不到了,小说从古代陈腐的泥淖里挣脱出来又重新沦为"小道"与"闲书",重复着缠绵与忧伤,冷然将谋生与技艺综合成最高的理想。我们需要真正意义上的"谴责小说",需要理解社会疾病与人的生存困境的小说与青春文学。只是年轻不应该成为写不出真正有分量作品的借口,年轻是我们最大的资本。  
  我们的文字是为了重建一个理想的年代而在这狼藉的土地上重生。就像恺撒大帝为了建立他的理想自由的罗马帝国在地中海的民主广场上面对罗马人演讲,宣布自己的信条一样。他充满激情,逻辑严密,理智冷静地阐述自己的信仰。就像卡夫卡之于他的布拉格,米兰·昆德拉批判的媚俗,米尔斯之于他对人性和知识分子的批判,我们离真正的文学依然很远。  
  大时代的场景和机遇无法再现,我们却俨然又回到了十九世纪的中国,同光体诗歌和鸳鸯蝴蝶派小说,色情文学充斥着我们的视野。旧课题和新词语交织在一起,混乱的话语使我们的理解变得晦涩、曲折,失去了痛快和沉着。重读陈独秀的《敬告青年》与《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那些批判奴隶道德,宣传人权与科学狂飙突起的气势在我们小说家的笔下丧失殆尽。我们在旧的文学世界昏睡,就像哈耶克所说,我们需要用观念战胜观念。当媒体所宣称的80后青年需要严肃考虑它自身面临的问题的时候,思考已经不能再局限于写作本身,而应该是生活本身,而不是全盘回到五四时代去克隆文学的理论概念。  
  我居住在一个普通的村子里,除了这里是我的出生地,最重要的是我爱这个地方。我在这个世界里完成我的启蒙,在简单繁琐的日常劳动中开始掌握了生存的意义。我习惯在这样偏僻的村庄里安静地生活,我需要的不仅仅是视野更需要的是被称为虚无的理想。我是一个依靠理想写文字的人,像依靠经验和感情一样,文字本身具有这些同样的意义。我知道那些不出门的秀才早已被淘汰出局,文字的睿智与功效,全在于书写者自己用心判断,不能机械地像重病的机器一样模拟,跌入命运的泥淖不能自拔,如困兽一样凶残地攫取食物。我仍然愿意去读五四时代作家的著作,图书馆里那些激情和光芒并没有完全成为绝响,它们或许在等待知音。1915年陈独秀在《现代欧洲文艺史谭》介绍了欧洲近代文艺思想流派并在《通信》中指出,吾国文艺今后当趋向写实主义。胡适在声称文学改良须从"八事入手","吾国近世文学之大病,在于言之无物","近世文人沾沾于声调字句之间,既无高远之思想,又无真挚之情感,文学之衰微,此其大因也",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1918年周作人发表了《人的文学》指出,我们现在应当提倡新文学。这个新的文学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关于人的文学,书写人的尊严与价值,是一种现实主义的精神。多元化的无中心的负面效应恶化着我们的文学空气,没有一个价值标准,流氓话语充斥着暴力和欲望。如今的上海或者北京,在这样的城市写文字只是一种谋生,一种技能的表达,一种弱势的身份和标签使一个个诗人醉倒在地铁车站和书斋里。劣质的啤酒制造着幻象和谎言,伪的艺术就这样使我们的青春变成绝望的纵欲和失去理智的自虐。文字是语言的残酷游戏,青春只是一个悲观或者乐观的选择。我们缺乏一种直面人生的现实精神和态度,母语已经不是游戏的规则,资本与商业、媒体、娱乐业、产业集团扮演着各种角色,生旦净丑,青衣或者红脸,你可以自己选择。李大钊的《什么是新文学》说"叙述点新人物,罗列点新名词也算不得新文学",这样简单朴实的概括依然没有人愿意理解。戴着面具写作的时候,你是后现代主义,是身体理论的大师,是码字工人,也是一个奴隶。做一个卫道者,或者保守派的极端分子,只是被剥夺了自由之后的苍凉与无奈。然而一切变得突兀而简单,你只需要狠下心丢下虚荣与脸皮,你就可以在语言游戏的最后角逐中获得胜利。道德与艺术之间不需要精美的辞藻注释,你只需要为自己写作,为你的自私和骄傲写作,为你破碎的家园写作,为了祭奠与追悼。  
  "五四"是一个充满革命的年代,理想与狂热的思潮总会鼓动一大批时代的青年为他们的人生而投入轰烈的社会实践。1921年文学研究会在北京成立。1月10日《小说月报》发表了《文学研究会宣言》,发起人署名有周作人、沈雁冰、郭绍虞、孙伏园、许地山等人。宣言中间有一条重要的意思就是,相信文学是一种工作,而且又是于人生切要的一种工作。当文学在我们的时代被压缩到社会边缘的时候,当文学几乎成为谋生和沽名钓誉的工具时,道德理想国覆灭之后,我们需要一场观念的革命。就像18世纪卢梭在从法兰西逃亡到瑞士之后依然坚持自己的观念和判断。古典的废墟如今成为后现代荒诞的戏剧和虚无主义者的舞台。如此滑稽的场景,被媒体语言装饰成一种伟大的艺术。我们是这些艺术的牺牲品,而不是创造者。我们需要鲁迅那种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那种融合了浪漫主义象征主义因素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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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刘卫东:焚烧家园(2)        
  那些理想的文字和歌谣在青春的废墟上终于被遗弃了,无论是误读的布拉格,还是被称为艺术家摇篮的纽约街头,拉美的种植园,如今只留下混乱的色彩,贪婪的线条和粗鄙的口语。我们无法像60年代的父辈们那样以一种政治理想和热情燃烧自己,无法了解现实主义和左翼文学的价值,没有任何终极的仪式和说明,青春的古典旧宫殿已经坍塌,片片瓦砾和灰烬在风中飘扬,依然是旗帜和口语一样的冷漠,自私而凄凉。红色的火苗和黑色的灰烬刺眼地搭配,衬托着青春的虚无背景和叛逆者绝望的矫情,我们已经无法像中世纪的知识分子那样做出高贵的选择,我们和荷尔德林一样无家可归。日暮乡关何处是,凄凉的大地上理想主义者被物质的枷锁和观念的监狱囚禁着,那种乡愁和寂寞最终都化为冷酷的火花,一切都在欲望的洪流中被埋葬。我们没有灵魂和旗帜,只剩下不死的欲望在世界的旋涡里挣扎着号叫着,发出与工业时代的机器一样陈旧而乏味的声音。乡愁成为邪恶的理念主宰着矫情造作的诗人书写着那丑陋的被侮辱和损害的家园。我们的眼睛没有泪水,只有愤怒和质疑,只有冷漠和野兽的孤独,没有选择的权利。我们如此浅薄,以致不肯自信。  
  我在漂泊的路上渴望一种永恒的苦难,那是我对青春的信仰与承担。我的家不在罗马民主广场,不在黑非洲,它在金色的麦地里,在长满土豆和向日葵的黄土地上。只是我对青春的理解依然不能和自由的血脉对接,我隔着一个时代的墙壁呼吸着肮脏的空气,听着父辈们讲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生活,还有更遥远的童话,权势和资本压迫下的君子与蓝领。  
  我终于成为一个浅薄的理想主义者。我是一个精神漫游的海盗,一个阅读红色书籍拥有蓝色理想技艺娴熟的海盗,沿着古代的水路和17世纪殖民者和传教士的路追寻一种逝去的价值。只是我的归途不是中世纪的城堡,它已经成为废墟而载入纪念册。我只是一个吉普赛人,乞讨、谋生,一个犬儒学派的诡辩者,为了自己的自由、臆想而甘心变成一个可怕的独裁者。我们依然不能生动地理解历史上那些苦难的价值和意义,无法消化生活乃至典籍抛弃给我们的遗产,所以农业学大寨,革命样板戏,那些为了捍卫自由而死的疯子对于我们依然是乌托邦的童话。我们的理解能力在萎缩,缺乏必要的常识和敏感。  
  写作对我来说既轻松又艰辛。在这漫长的路途上我无法像一个职业的水手那样将冒险精神与诗人的气质,甚至那种革命者的激情结合起来。我只是在思考这种技艺的可能性,毁灭或者生存,这个城市就是理想主义的巴士底狱。一个傲慢而自私的艺术家,一个骄傲目空一切的个人主义者在这精致华丽的监狱里醉心于文字游戏,他只能是一个建造自己巢穴的奴隶,一个知识贩子。而对于一个水手来说,整个世界都是他的家园,他的归宿,他将在漂泊的旅途中感受到那种来自内心的深沉的遥远的召唤。  
  如果我是在1968年的巴黎街头,我会为我的理想而投出一块启蒙的石头,它代表我的青春本身,为此我愿意称呼我的文字是旧时代的石器。如果我是"五四"街头上手持标语和旗帜的学生,我愿意牺牲我自己去换取微弱的革命意识,这种意识是直接针对自己的,是与自己的内心和糜烂的思想决裂的重生。这种观念是对自己人生和生活的理解,对艺术的真挚与虔诚,愿意承受现实的打击和折磨走向理想主义的彼岸。然而一切又都是现实的,能够感觉到压力和痛楚的过程。仿佛那真是一个漫漫长夜,饱受心灵的煎熬而不能入睡。  
  整个城市灯火通明,然而夜的本质依然是纯粹的黑。黑色的光泽和雨水凝聚在我的眼睛里,我能够从容地看清楚这黑色沉静的夜。我的阅读成为一种对青春的祭奠,残夜冰冷的寒光逼视着我,使我在垃圾一样堆积的知识世界陷入重重困境。颜色粗糙的向日葵和苍白失血的蔷薇在我这冰冷的雨夜里愤怒地开放。都市的灯火使我的脸上有一种滚烫的感觉,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被凶残的利刃割破了面具和伪善的语言,没有救赎的夜晚,墨水会渲染这悲伤的情绪使人崩溃找不到寄托和方向。只是在语言与技巧上,无论我走多远我仍然只是一个失败者。可以供我挥霍的自由与时间越来越少,我在虚假的空间里不停地厮杀、喊叫。语言也许可以代表一切,也许只是一个伤感的符号,或者虚空的骨架,我的血液在干耗,我中毒了。我所标榜的,所沉默的不想表达的都只是一种可能性而非真实。我们为什么受伤为什么孤独而愤怒,或者是因为自私、自怜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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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刘卫东:焚烧家园(3)        
  怀念五四时期的文学,漫长的黑夜里,他们是不灭的精神明亮的灯火。我们没有鲁迅的深刻,陈独秀的激烈,胡适的思想,没有徐志摩的唯美,在一个弥漫酒精、饥饿、疯狂和暴力的时代,纯粹的写作成为一种光荣的叛离。即使我使用的农具,燃烧的麦地,焦炽如火的向日葵仍然不能剥离我身上和血液里叛逆的种子的光泽。饥饿的嘴巴和肆虐的精神疾病像沉重的镣铐一样拖住舞蹈者的身体,我们的思考和麻木的肉体一样在秋天的空气里糜烂。我们缺乏左翼文学或者现实主义深刻的观察与分析的精神能力,只能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表面,像空气漂浮在思想的水面。我们脚下的这块土地太需要这种献身精神了,这种承担在我们今天的文学里依然极其罕见。读懂或者理解,这是不同的两个层次,这些文字和思想的真精神真正与我们血液融合在一起又是一个磨砺的艰辛过程。  
  韩东的《山民》我读过许多遍,我觉得我应该去看看大海,去看看浑浊的汨罗,带着这些残缺的经验,从昼夜奔流不息的流水中寻找有生机的文字的意义和青春的秘密。在穷苦的村落,掌握一门手艺是成长必须的一个过程。我至今仍能回味起那些穷苦的匠人去河畔伐木的情景。他们穿着青灰色的旧棉衣,泥浆沾满了衣服,手上有血痂和紫黑的伤痕、老茧。磨破的膝盖处变了颜色的棉花裸露在外面,满头大汗地用锋利的斧头砍伐造小渔船时需要的木头。木屑飞溅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随着我对艺术的理解和阅历的增加,我逐渐能感觉到那麦子、高粱还有向日葵灼烫的热量和光芒,我在贫瘠的土地上继续着永无止息的体力劳动,这像是一种基督对人的惩罚,却又像是一种青春的救赎。在安徽西北部我生活过的农村,我曾经在秋天的田野看到过农民用火柴点燃荒草,火苗把植物的根茎烧成灰烬。黄褐色的土地被烧得焦黑,玉米、高粱或者小麦的根茎被接下来的雨水蹂躏之后沉积在泥土里,成为丰厚的养分。焦黑的泥巴在火烧之后显得坚硬、阴冷,颜色凝滞、像黑铁一样生硬的色彩使秋后的土地和村庄更显得萧索、荒凉。土地和村庄在这种烧祭的仪式下,我能看到平时一贯老实巴交的农民眼里流露出一种鲜亮的神采。在一种接近原始的耕种方式背后,火种的光芒和种子冲破泥土发出耀眼的绿色成为这贫瘠的土地上唯一的信仰。如果我是一个佛教的信徒,那么在火光和烟雾缭绕的荒凉大地上,我会有随风而去的感觉,至于信仰只能像这粒种子一样抛弃在雨水里,期待下一年生长的轮回。我有时候怀疑土地旺盛的生殖力量会不会在一个瞬间消失、颓败。多年的辛劳耕作更像是神秘主义的布道,种子落在泥土里,落在身体已经衰退、骨骼萎缩的老人眼睛里。老人的手握着农具,心里却是疑惑和迷茫。香火繁盛的村庄与家族的历史就在老人的心里湮灭了,我借着烛光阅读这个村庄的历史,就像青灯之下,手卷已经泛黄,竹简已经残破,陷入虚空缥缈的文字和谱牍里。地方的官员和专家们偶尔能在一番宏大的规划和调查之后在野地里发掘出一些古钱、陶瓷,然而这些并不能说明这个村庄的历史,不能说明我在这里居住了十多年。这些陶瓷、竹简只能从一个侧面说明这块土地生殖力量迅猛而无声的衰退,挖掘出来的古钱和器皿已经没有光泽,失血的古董已经没有鲜活的血液。也许我记忆中的那个村庄已经消失了,我所看到的只是另一个世界。夜色如水的深秋,回头看到纤柔的笔墨线条,青春的华章在我书房的暗香里依旧残留着,弥漫着向周围散开。书卷、褐色的纸张、清癯的兵马俑的陶塑都沉浸在我内心的唯美与忧伤中。淳朴的文字卷着岁月的风尘在梧桐树下在雨水里洗净自己的肉身和灵魂。我时常会因为文字的疾苦而获得一种清新的健康的信念,那就是用文字去记录去见证我青春的心灵史。  
  60年代无法为我们提供知识和思想的启蒙,只有废墟冷漠的逼问,使我们慌张地上路了,只是一连串的打压常常令人难于喘过气来,让我对为人生的文学本身也产生疑惑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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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刘卫东:焚烧家园(4)        
  用受伤的手打开尘封的书卷,阅读古代这样的诗歌,需要一种感佩古人的心态。说的是敬重自然与人之间的那份久远的默契,以及有限的个体生命与身后寂寞万事的关系。我觉得这样的诗篇与酒精泡出来的文字相比,是何等的珍贵。或许这其中原本就没有可比性,荣与辱,高贵与下贱也不需要大张旗鼓地讨伐。梵·高的向日葵活在这个寂寞的世界上,阳光是它的血液和思想,它的汁液永远保持浓度,它是一个精神符号一幅素描。可以说在自然界严酷的生存环境里它最接近鲁迅先生的野草。只是在两种现实主义之间,我依然没有真正读懂鲁迅,这种尖刻的矛盾使我越来越陷入焦虑和自私的骄傲中去。  
  因为坚强,所以我能坚持到底。然而一切又似刚刚开始,需要我不停地向前走。我是在寻找那个时代丢失的迷路的左翼文学的真精神,它们关注底层与社会的变迁,一面要摆脱僵硬的政治话语,自由发挥的空间已经很小了。只是理想不死,也不会死去。那些为了尊严而拒绝妥协,为了信仰牺牲了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是自由灵魂的化身。  
  阅读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一个严肃的行为。翻开五四时代的那些作家的作品,不仅仅是一种敬佩,更有一种震撼和感慨。惊讶前辈们的创造能力,他们的身后是空荡荡的沙漠。因为暴戾的社会思潮和不断的革命已经摧毁了他们的精神家园和传统心理的经脉,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选择了无边的现实主义,不断地在创造中获得新的政治生命和艺术创造力。他们的创作如此艰难,需要面对无根的精神世界的拷问,需要面对畸变的社会混杂的人生,他们的能力在历史上得到了证明。他们已经不能后退,他们的家园已经展现在时代的车轮下,他们依靠马克思主义的艺术理论和批评理论,只能像罗曼·罗兰笔下的那个克利斯朵夫一样用创造的力量拯救自己,拯救苦难的心灵,批判阴暗的社会,保持对生活和社会的乐观积极信念。他们时常感受到背后的巨大压力和未来的虚无缥缈,承受着心灵的煎熬。  
  如果可能,请给我一个标签,说明我的偏执和立场。  
  只是我不愿意匆忙地模仿。我的文字本性清贫,引导着我苦寒的理想。北方的黄土高原依然在挽留我,我在粗糙的黄土里找到了金子吗?翻滚的土浪里,沙尘将我的理想全部覆盖,一切绿色和信心都被残酷的一个瞬间覆灭。黄土高原在塑造我的同时却将我的身躯锤炼得健康无比,使我心志如铁,誓不后退。这种切身的经验,将理想主义的孤独与美感,壮烈与天真都提升到危险而惊异的高度。疲倦的身体,陷进泥沙只能腐朽,而文字不能成为化石,我只能挣扎着走出青春的沼泽地。我以理想主义促狭的一面来面对我自己。我的自由与文字构成我的枷锁,在污浊的语言牢笼里我想象自己是一只雄鹰,在黄土高原上翱翔。当我被语言的箭头与锋芒、犀利的寒光击中,我忍痛保持飞翔的姿态。即使我将坠落在大地上,将被泥沙掩盖。我像是季节的候鸟,在天空中不停地飞翔,寻找我的家园,我将为我的家园而寻遍万水千山。  
  除了五四时期的文章之外,我依然是在以一种偏执的自信寻找所谓古代的华章。这些华章是指屈原的著作或者楚辞,燕歌,属于五四时期的热血文字还有30年代的左翼文学。笙歌四起,人容易感受到自己存在的荒谬与痛楚,理想的写作凭借善恶的判断,是是非非的纠缠,虚假与真实的欺骗,走到了绝地。那带着理想的火焰与混合了疾苦的经验元素的楚歌就会从内心慢慢升起,将你所有痛恨的诅咒都付之一炬。鲁迅在论述作家和革命、作家和大众之间的关系时候说:倘若不和实际的社会斗争接触,单关在玻璃窗内做文章,研究问题,那时无论怎样的激烈,"左",都是容易办到的,然而一碰到实际,便即刻要撞碎了。焚烧笔墨华章,黑色的文字,可耻的脸孔,狡诈阴险的叙事就在这瞬间做出了断。草木鱼虫,酒乐,都是这腐朽生命的牺牲品,残缺阴暗的文字再也不能复原,不能回到健全的形态,文字的筋骨肢体腐烂,只能作为油墨涂写无聊的书卷与青春,或者遥远的人生。我的一切的努力依然离真正的现实主义很远,我在这众多的辉煌标语和口号之上依然不能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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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刘卫东:焚烧家园(5)        
  不能否认,除此之外五年来一直是那个蒙古族歌手的音乐使我在被焦虑和疲惫袭击的时候能够挺直脊梁。音乐从夜色里弥漫过来,就像草原上的晨雾一样。生命中有了这种音乐你会发现无形中就有了一种支撑和动力,不会被累倒或者退缩。一个人顽强地用自己的文字建筑着自己的内心世界,跌落、受伤,是草原给了我休息的家。她和梵·高在阿尔的小房子一样,为残疾的心灵支撑起一片天空。茫茫的大草原,原来我们生命中还有这个美丽的约定,一刹那间我任随音乐把我拉扯着纠缠着,就像母亲看着摇篮里的孩子温和地微笑着,拨弄着。那千年不变的草原仍然是那样年轻,尽管沧桑,但是我感觉到了它的生命力和绵长的音律穿透了我的生活,给我无私的力量。那些生命中涌动的潮汐和爱就是这样包围着我,当写作与音乐进行到中途,身心疲惫,猛然停下来,我才发觉自己已经被这草原的音乐所湮没在茫茫的世间,没有什么能够伤害我。辽阔无垠的草原,它是我精神的那块牧场吗?我不是她的儿子,我只是一个热烈的追求者,我漂泊在她的怀里,我是一匹黑骏马,在春天的草原上奔跑着,体会着幸福的意义和生活的艰辛。在我了解她之后我更是爱上了她,草原的习俗和变迁都吸引着我,我跟随着她不停地流浪,不停地歌唱,忘却世间的寂寞。  
  我在我的城市、村庄里慢慢写着文字,在多元世界的一个角落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与面对残缺的态度。我是用一种曲折隐晦的语言来祭奠那些青春的文字,那些理想的先烈,绝望的浪子,露出狂态,醉态的张扬文字。有时候在雨中遥望城市,竹杖芒鞋或者少年轻狂,无法摆脱自己的羁绊。鲁迅说过,以为诗人或文学家高于一切人,他的工作比一切工作都高贵,也是不正确的观念。所谓为人生的文学,需要这样耐得住寂寞的精神和性子。  
  第一次见到一幅叫做《父亲》的油画的时候,我立即联想到韧性、汗水、青铜色这些无比感性的词汇。这些词汇直接与我们的身体和生存有关,其他的形容词我不用再作任何陈列。我觉得原始的艺术真知《诗经》和《楚辞》在于它尊重了这种现实的存在。对苦难以及贫瘠的任何浅薄认识都是犯罪。我从不认为贫穷是灵感的来源,贫穷只能异化人们对生活的真实感觉,消磨人的激情,抽空人的浪漫世界,迫使人屈服。手艺作为一种生存手段,已经背离了民间艺术传承的意义,沦为谋生的工具。生活的意义在这里已经不能用虚伪的朴素之类的词来形容。贫穷本身不可能产生理想和浪漫主义、铁骨铮铮的文字以及高贵的品格。我讨厌那些用贫穷造出的煽动人的华丽的句子。贫穷作为生存所需要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局中人的感受更是刻骨铭心。贫穷本身是一种从物质到精神的失败,它容易在外界的窥视下滋生谎言、歧视,被篡改成一种灵感或者一种品格。当我们虚伪地声明物质的匮乏并不可怕的时候,我们已经被它吞噬。  
  我无法把这样的劳动场景和《诗经》联系起来,这只是一种回忆、痛苦与寻找出路的感受。仅仅凭借单纯的气力无法打破这个枷锁,只能在损耗了全部的力气和精神之后绝望地陷入泥淖。更多的时候劳动是求生而不是抒情体验,充满了苦涩、压抑、磨损、挣扎、考验、扼杀。在这样的环境里语言就注定不可能轻松,语言无能,还是劳动拯救了人的肉体,使人在疾病、洪水、干旱的折磨下坚持下来。我这样磨砺了身心也得到了文字中健康并且有生命力的那一部分。像一个年迈的水手,从皲裂的高地和枯旱的沙漠遥望大海,让怒吼的波涛在幻想中把我带到南国的汨罗,一个真实的视听极限的世界里。  
  这是一个让你感到寂寞撩人、困惑、烂醉的语言世界,你说你没有感觉,这是实话。死水一样的语境里,渺小枯槁的人真能识破闹局看到黯淡的文字的斑斓光辉吗?妄想带着镣铐舞蹈的酒徒以及先锋主义萎靡的肉身有机会超越欲望吗?经验告诉我,哑然枯涩的沧浪之水就包含着这样一个艰深晦涩的谜语,自命不凡和出世的狡辩、立论。文字的死海到处是致命的旋涡,安身立命只是一个身后的寂寞闹剧,俗语霸占的世界里,也许只有这样溷浊嘶哑的水音才可以让我从南柯一梦中清醒过来,沧浪之水,满脸寂寞。五四时代的一页已经翻过,后来人不能去再现当年的历史和轮廓,只有在无尽的煎熬和思考中缓缓前行,寻找心灵的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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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刘卫东:焚烧家园(6)        
  阅读古代的文学和五四时期的作品那是一种难于言说的比较的过程。因为文字需要一种资格,或许不能全从人格的层次见出高下,应该考虑到背后喧哗的人群和张狂的病入膏肓的机器。拆除了精神家园,一切都在瞬间给割裂了,断裂了,巨大的空隙刺激着人的眼睛,使人不得不正视现实的严酷。  
  翻开厚厚的诗词集注的册子,用手指掸去书页里的尘灰,斜着眼睛,抚摩着尚还结实的书脊,古人仁人之心、骄傲与繁华、教化和落寞就全靠自己猜度领悟了。一连串的词牌名,陈词散曲,杂乱地堆砌在书斋灰暗的灯光下,读来心酸。记得《诗经》的作者多是民间的无名氏,他们默默酝酿了整个世代的精华,呈给我们这些后辈。南国丰沛的水域,起伏的地形,孕育着苦心的浪漫主义和天然的华章。湿热的空气里,河流、芳草弥散着南方特有的气味。酝酿了太久的历史和浑水搅乱了那些书房里天生的书虫呆子,他们张皇失措,不知所云,唯唯诺诺。文字依然见血,却是刺向古人的华章,于是后现代的实验开始了,先锋的陈词开始了。我突然觉得这不是我横插一脚的时候,我做不得诗人,也写不得长篇,只是希望能平静地叙述一些故事,从酒吧和迷人的圈子里撤退回老家,一路仓促,不沾上痞子和美女的皮相。  
  我曾经有一个电子邮箱,用户名就是freefreesea,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东方的大海充满幻想、猜测。那是一种神秘的诱惑,一如读屈子的华章一样,这份感情在净化,在沉淀,时而在猛烈的思想冲突中,浑浊不清,难于安宁。它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种涌动的情绪和语言,这种语言难以琢磨,粗糙、散漫、自由地流泻在纸张之上,承载我躁热的情绪和宣泄。慢慢地有机会在领悟中触摸那些天然文字的高大骨架,那一瞬间带来的震撼将是终身不会减灭。在泥沙俱下的语言和文字里挑剔地寻找那黄金般的字体,粗砺的沙石硌得人脚板出血,气短三分。我以为这种创造了奇迹的文字可以给人生存的勇气,并给人生存的原则和尊严。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国语言文学作为我穷尽青春之美的方向。语言,青春与浪漫,古文就是这样净化我的内心,洗濯我的文字。知耻而后勇,大海给予我的幻想和那些无畏的水手给予我的搏击的惨烈传闻,我都一一记下。我没有固守书本,我渴望着去汨罗、长沙,还有那条分隔了焦渴的北方和炽热南国的长江之畔。也许屈原的政治理想并不是我描述的这么简单,不是郭沫若在他的历史剧里写到的那样简单,但是我对文学的理解和思考确实是因此而变得成熟了。文字剥离釉彩和伪装,颠沛流离于岁月渺茫的涛声中,如浮萍忍受风吹浪打,积毁销骨,承载着破碎的山河,普渡着历史的肉身。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大义的文字,一个民族的价值观、生死观、荣辱观。历史海潮中集体大合唱的《大海航行靠舵手》,红色极具刺激神经的文字,饱满的力度,尖锐忧患的文字,文字销魂,名分峥嵘,这局苦心的博弈胜负可由心定。对吗?语言绝对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它像流水般无形;它像村庄一样朴素恪守秘密;它像旗帜与大地上的粮食一样与人息息相关,与大自然心心相通。一个写手,一个作者如果可以和自己的语言一起呼吸,那就是找到了自己内心的节奏。这样的书写是纯净的,是心灵年轻的表现,是灵性的有价值的抒写。  
  不知道父辈们怎么歌唱《大海航行靠舵手》了,马克思主义放之四海皆为准法,然而时代的海浪总是如此的汹涌澎湃,红色的潮水卷过,大地上满是灰烬和烟雾,我们的家园再一次遭到焚烧,火光冲天,被压抑的激烈和暴戾终于爆发了。  
  灰烬和余烟之后我依然在用沙哑的嗓子歌唱理想,只是我不是那五四时代的孩子了,我渴望成为大航海时代的水手,站在甲板上遥望远方的大陆和地平线上的苍茫云雾,我会为世界的辽阔和魅力征服。我那颗漂泊的心灵也因此而在沧桑的旅途中体会到幸福的滋味和人生的意义。我多么渴望自由的表达,我一直如此渴望着一种言语的自由,淤积的惰性和堆砌的词语真的已经让我感到不堪重负。是渴望大海本身吗?在那被浪漫主义者称为自由元素的大海我能做一个老练的合格水手吗?只是不同的时代和不同历史给予我不同的思考,我没有能力掌握这船舵,没有能力去钩沉五四时期那些大师们的思想世界。我得到的只是一张时代的地图,描绘着世界斑斓破碎的轮廓。但是我已经起航,我要寻找我的家园。须知大海行舟,要的是胆识和实力,能够敏捷地判断风向,躲避随时可能打击你的浪头。仿佛古代的汉语文言格律,形而下地束缚着人前进的勇气和决心,一旦走神便会被埋没在荒芜的废墟里,终了一生。犹如独木舟一样消失在大海里,最终的命运就是这样悲哀。一个孤独的水手,一个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舵手,一个落魄的英雄、弄潮儿,企图靠笔和桨板杀出心中摇摇的大海,杀出穷苦的知识界、凋敝的山沟和伪经。然而这不过是一个极端风险的、已经丧失可能的水手梦。这样的感觉使人太孤独,太容易伤心,甚至迷失方向;也会使人焦虑,缺乏摆脱沉浮规律的头脑、心境和眼界。在这样平民思考的尽头就必须破除大海的迷信,对知识和盗版地图展开质问,对五四文学和《楚辞》进行重新阅读,对孤舟重新补救,对大海开始新的理解。魏武帝的《观沧海》,写得慷慨悲凉,沧海一样汹涌的寂寞,内心的抱负,更加深了我的神往之情。百川东到海,我觉得文字所谓的突破首先就要有这样的精神和勇气。固然此二者并非问题的全部,却是成文的关键所在,文心可贵,急需一举击中。文字与人心的演义,难得就这样孤独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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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刘卫东:焚烧家园(7)        
  应该凝视鲁迅如炬的目光,思考我们背后的灰烬、苍凉、黑暗和自私。在艺术被作为政治斗争的武器的时候,艺术就成为危险的艺术,称为形式主义的工具。20世纪90年代以后喧哗的世界使这一切都似乎是在瞬间变得突兀起来,行程也变得艰险、困难。  
  如果真的有心,从高中的地理、历史课本上也可以窥伺到湘楚的秘密。群山万壑,水流似乎怀有一种压抑,蜿蜒在山林之中。楚地是典型的南方湿热气候,湘江流域,河流纵横,密度极大。屈原放逐此地,留下了耐人寻味的文章。浪漫主义与封建国家,个性与天然,生与死,王权与才华,痛苦与疯癫,这样的碰撞结果必定引人注目,也是典型的悲剧。奢谈也罢,冷眼相看,怎奈秃笔焦墨,这样的文字写出来,恐怕放到基督那里也会绝望。  
  在阅读进入角色以后,不放过一个词语、标点,我还是很难想象《涉江》里渔父的样子。是过客还是超然的渔人,我不是考据专家,没有说服性的证据。只有模糊的判断可以让我顺着一丝线索走下去。历代知识分子似乎传承着一种慨然但求一死的心理,这种心理直接燃起了内心的烈性,批评家誉之为节烈、节操。这种孤独求败的心态导致了众多的知识分子或者别的人效仿。  
  从书上理解他仅仅是一个渔人,或者推断他是一个平民。我以为他是一眼看透了屈原这样贵族知识分子的弱点的人。  
  我一直想试图证实这个武断的推测。  
  "沧浪之水清,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可以濯我足。"  
  读完这样的句子,我总觉得屈原应该回头,甚至我偏激地认为,他应该有正视身后废墟的勇气。我觉得这里有一个隐蔽的通病,因为历史本身有它非理性的残酷一面,天才也必须正视历史和事实。屈子半醉半醒,终于没有听取渔人的劝阻。屈子投身湘流,不肯蒙世俗之尘,结束了痛苦的流放,渔父莞尔一笑,最后的结果已是今人皆知。  
  我们首先还是应该追悼这样的文字,我丝毫不怀疑屈子华章的魅力,如此洁身自好不与俗流妥协,说是清高已是难得。然而我迫切想解释追问渔人的话语,那句话的意思是说圣人不凝滞于事物,所以能跟上时世的变化。我对这句话的深思已很久。这种类似平民的语言,我觉得并不难理解。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自有道理也是应该,然而当个人不但不被承认反而被治罪后产生的自绝心理,会使理想的人格变得畸形。我没有贬低屈原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当毁灭性的打击突然来临,我们应该有正视事实的能力,儒家还缺乏一种积极和浪漫的精神,这样的贵族知识分子容易走入精神传承的迷宫。我总觉得屈子应该回头,虽然这已经无关勇气,无关精神、人品或意志。  
  在晚清改良主义运动众多的知识分子中间,我唯一喜欢的只有谭嗣同,也许是他才能了解屈原,才能符合我心目中对理想主义偏执形象的理解。只是当我按照我的理解去理解"五四"的时候,我不能准确地把握这段历史的曲折和作家们笔下的隐讳。我出生于80年代,我无意划分年代之后武断地归纳每个年代的陈迹故事和狂热的诟病。和我的那些穷伙伴一样,我曾经在一个破旧的收音机里很偶然地听到过崔健有力的破嗓子。《红旗下的蛋》应该算是新一点的歌曲,专辑通红的封面和黑色的字体很容易刺激人的神经,让人兴奋起来。后来崔健年纪也有那么一大把了,说听众老了,还是诗人更直接:我他妈刚喊了一声,胡子就长了出来!再后来,那诗人就多了起来,艺术家也是,把变形了的大海用带有闪亮硬木柄的刀子涂抹在画布上,告诉我说大海就是这个样子了。现在我再说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已经毫无意义,就此打住,以免落得拾人牙慧。我所要说的也不仅仅是以前那个唱《大国民》和《水手》的郑智化的个人理想中的大海。想象中真正的大海已经被聪明的人类所污染,很难看到令自己激动的大浪,也许这只算是我杞人忧天的多虑。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大海,翻译过来的欧化诗歌里说破了就是政治的自由和个人的情感,高中课本配套的盗版地图册劣质的油墨就可以翻印无数个太平洋。文字也好,都逃脱不了名分的关子,文字本身无罪,罪孽来自于阴暗的酒吧、僵硬得已不再激动的舌头,来自机器的复制和粘贴,根源于人的肉身和狭窄的心胸。只是谭嗣同的形象在我的记忆里已经不能改变了,那种对文学和人生,对知识和仕途的理解和思考都足够让我学习一段。长久以来我就这样读着五四时期作家的文章,冥想着概念中的那个大海,我想应该在某个时候亲身站在沙滩上,寻找那种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岁月,海风猛烈地吹来,潮水瞬间吞没我涂抹在沙滩上的故作天真的文字和画像,消退的字迹会留给我有意义的思考。它应该和我的年龄一样有意义,对于我认识文字的本质有意义,能让我领会沧海,从浊哑的浪涛中领会自由的本义。无论是红色年代的"红宝书",还是被历史无情湮没的那些华章。我觉得文字应该追求这样一种沧海的气度。沉浸于这样的梦境,以掩饰自己那些瘦骨嶙峋的文字,像孤独的少年堆砌自己的迷宫。  
  青春的旧宫殿已经坍塌了,患了道德冷漠症的艺术家抛弃了左翼的旗帜,在虚无之海上逍遥地漂泊,追求着波希米亚人和布拉格情调的艺术。一个又一个的标签和商标衡量着青春的价值,五四时代的自由精神在这阴暗的废墟上面对人性的冷漠和残暴失去了它的意义。五四时代和红色革命年代的火光把我们的家园焚烧成灰烬,黑色的诅咒和厌恨的眼神像疾病一样蔓延,我们已经无家可归。我们没有根基地生活着,漂泊着,文明的快餐和机器喂养着我们的身体。  
  是的,上路吧,勇敢地上路吧!青春不死,理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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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杨哲:害怕爱了(1)        
  杨哲  
  曾获第二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出版有《放飞》、《没有翅膀的天使》和《杨哲"主义"》等书。  
  ☆ 作者自述  
  为什么写这部小说,大概是因为,我闲着,想赚钱。除了这个肤浅的理由,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似曾相识的经历,我们满怀着对爱情的理想,踏入了成人的天堂,却发现爱来爱去,不过是尔虞我诈,自欺欺人,或者是被迫接受命运的糊弄。  
  何必对爱情认真呢?可是除此以外,我们还能对什么认真呢?  
  ☆ 主编点评  
  杨哲的语言轻松俏皮,有点类似于"暖幽默"。或许作者正是要以这种轻松的方式,写出青春时代的爱情背后的残酷真相。"暖幽默"或许就是作者自我疗伤的方式,这让一般读者接受起来也更顺畅。只是我们在那一笑而过的段落中,却分明地感觉到作者内心隐隐的痛。  
  害怕爱了(节选)  
  第七章  
  我们学校实在小得可怜,操场就基本代替了整个校园。我站在操场中央,她就肯定逃不出我的视线。但是那天真的很奇怪,她们说她在操场上,我却怎么也找不到她。我坐在操场的长凳上发呆,想起来开学第一天晚上,我们两个就是在这条长凳上度过的。那天,她洗完澡,我们躲在小胡同里接吻,然后走回学校。那时候天气还有点热。她说宿舍的窗户很小,还锁着,密不透风,所以憋得她睡不着觉。就让我在操场上陪陪她。我问她,你要是睡着了的话怎么办?她说,那就在日出的时候叫醒我。我们可以一块看清晨天际边上的一缕红色。  
  我既然答应她一块陪她看日出,就不能食言。我知道一旦我也睡去,上课的铃声响起之前,谁也甭想叫醒我。所以为了能看那一抹天上的红色,我决定,一个晚上也不睡,苦熬。她睡得倒是很快,起初是靠在我的肩膀上,然后看似很自然的无意识的滑落,脑袋枕到了我大腿上。我用一只手捋着她的头发,看她安静的睡相。她翻了一下身,跟我说,你下边的东西太硬硌着我了。我脸一下就红了,18岁的处男被女人靠着难免会有点正常的生理反应。我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突然伸出一只手,摸向我裤裆,我紧张得不敢出声。她的手摸索着,渐渐靠近我裤兜,然后从我裤兜里掏出一串钥匙,随手给扔在了地上。  
  我无聊的时候便抬头,仰望星空。我突然发现,我们学校脑袋瓜子顶上的天空,颜色是紫红色的,像是凝固了的血痕。我在她耳边说,你睁开眼睛看看天空是什么颜色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因为我看到了紫红色的天空!  
  她一直没有睁开眼睛,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回了一声,紫红就紫红呗,怎么了?  
  的确也没什么,我只是感觉,我看见,天上有一道伤疤,从我胸膛这里,一直扩展到远处的天边。  
  我想我一直伪装得很坚强也许这是我的弱点,我改变不了的习惯逞能的孩子气的表现。这造成了她的误会,她以为我真的很坚强,所以伤不伤害也就无所谓了。  
  我问一对一直坐在操场凳子上的情侣,你们有没有见到一个女孩,她个子矮矮的,身子瘦瘦的,脸色苍白,头发短短的,她喝醉了。  
  他们说看见她了,她跟一个胖子说了些话,然后和胖子一块走了。  
  我奇怪怎么蹦出来一个胖子?于是又给她打手机,她刚才一直关机,现在终于开机了,但是她把我的电话给挂了。我又打,她又挂。我觉得我真是吃饱了撑的,干嘛这么关心一个根本不需要我去关心的女人。就让胖子去给她排忧解难吧。我这班长仁至义尽,回家睡觉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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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杨哲:害怕爱了(2)        
  我回到宿舍。听同屋的哥们说,有一个大胖子冲到我宿舍里,扬言要打我。而且文学女青年就站在大胖子身后。我非常奇怪,她男朋友传说中是挺胖的,可是应该不在北京啊?再说也不该是她男朋友来打我,怎么着也应该是我去找她男朋友干架啊?我是第一个跟她好的,她男朋友才应该算是第三者插足呢。而且我又没做伤害她的事情?明明是你们俩吵架,拿我来撒气干嘛?我被弄得晕头转向,最后决定在宿舍里等,等着那个大胖子的出现,或者等着那个大胖子身后的她出现。  
  快到晚上十点的时候,我表演系那个帮我递书的哥们给我发了条短信。他说,你管管你那位吧,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哥们跑来跟我诉苦,我终于知道这晚上文学女青年都干嘛了。这要先从她和她男朋友吵架讲起。他本来打保票说他会马上调来北京工作,可是公司就是迟迟没让他调走。他在电话里保证,他会在半年之后来北京,请她体谅他的工作。她说她体谅不了。你还是个男人呢,怎么着也该你体谅我吧,半年也就够了,现在让我孤房独处一年,作为一个正常的女人我也受不了啊!如果你无法在一个月内调来北京,我们只能选择分手。  
  文学女青年把话说绝了,她琢磨怎么着这男的也该着急了吧。没想到男人却真干脆,一口答应了下来。"那我们就分手吧!"说完就把电话给挂了。她怒了,开始砸电话,人家都拿手机往地上砸,出气。她拿她的手机往被子上摔,当然,摔了半天手机也没坏。她开始尝试往回打,可是她给那个男人打过去,男人的手机显示电话已关机。她突然着急了,因为她意识到,一个人可以说消失就消失。她老家的那座城市说大也没多大,至少比北京小,但毕竟不是一个村子,两个人一辈子见不着也就见不着了。她有点绝望,因为她发现她并非不可替代。  
  她很伤心的时候,想到了我,我是一个理想的做垫背的材料。她曾经夸过我乖。她牙疼的时候我就是牙膏,胃酸的时候我就是胃药,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就是眼药水,她眼泪哭干了,我也就被压榨干了,我只有在她眼球干涩得不能转动的时候才会被想起。  
  可是那天说来也巧。我就偏偏和一个女孩出去了。这话经过几个人传到她耳朵里就变味成为我出去和女孩约会了。好不容易我拎着一个大录音机回来以示清白,正好又被一帮美女包围了。她相信我终于想明白了打算移情别恋,抛弃她,投入美女的怀抱了。她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男人都不可靠,男人都是流氓。男人变成流氓的原因是因为有漂亮的女人,不漂亮的女人如果也想征服男人,只能变成女流氓。  
  文学女青年有一种特别的直觉,但她缺少实践动手能力。晚上她化了妆,踌躇满志地跑去了一个男人扎堆的地方--我们学校附近的酒吧一条街。每晚,街上都灯火辉煌,这里从来不缺旷男怨女。她靠甩钢镚的方法确定了一家酒吧,一头就钻了进去,先是点了一大杯扎啤,在昏暗的灯光下,隔着玻璃杯里泛起的黄色泡沫,她优雅地扫视了屋子里的所有男人,等着某个男流氓的涌现。结果,等了半天,也没个流氓的影子出来,反倒是一大杯扎啤给干了。于是她又要了两杯威士忌,继续等待流氓的出现。威士忌这种酒喝的时候不会有什么感觉,可是喝下去,她的健全的肝功能开始发挥作用。转眼,她两颊开始发烫,耳根子通红,眼神朦胧。酒吧男招待知道独自来喝酒的女人,不是被男人抛弃了,来这里找男人寻找安慰,就是被男人抛弃了,到这里寻衅滋事的。很明显,找不到安慰的就会寻衅滋事。于是他把文学女青年给搀扶到了靠近厕所一个没有人会注意的角落里,想让她安静地睡觉直到第二天早上关门。说来也怪,平时酒吧里的男人一个个都跟色狼似的两眼冒着贼光,这次碰到文学女青年,色狼们却齐刷刷地变成了正人君子,个个守身如玉,谁也没有打她的坏主意。可能文学女青年也没料到自己还有这么一个本领,可以净化男人邪恶的淫欲。总之,她在沙发上睡啊睡啊,谁也没理她,直到一个倒霉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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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杨哲:害怕爱了(3)        
  我这哥们是个好孩子,打小就是。他小时候打算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大了以后当科学家,为祖国四化做贡献。可惜由于长得太帅了上课的时候总是导致身边女同学无法认真听讲,所以高中的时候被踢到艺校去了。他在艺校待着的时候也没好好待着,据说艺校的小美女们没少给他递小条写情书,他倒还真是一条一条都给人家回了,每次都认真地把人家写的小条里的错别字挑出来,注明错在何处,还写上以后要加倍努力等勉励的话。不久,艺校的美女们就再也不纠缠他了。他也没有觉得咋样。他对艺校的小姑娘们本来不感冒。他觉得能配上他的必须得是一个才女。所以当他后来遇见了我,听说我们这个巴掌大点的学校里竟然还窝着一个精通史哲写过书的小姑娘,我这哥们一下心火被点燃了,老想让我给他们创造机会认识一下。我为了不让他失望,所以一直没介绍他们俩认识。怕她破坏了他心中对知识女青年的无限美好向往。可是命运对这孩子不公平,非要把美丽的东西打碎给人家看。  
  这天,他回学校的路上憋了一泡尿,马上就到学校门口了可说什么也憋不住了,所以他随便冲进一家酒吧直奔人家厕所。解决完问题正提着拉链往厕所外头走呢,忽然瞧见黑暗里,沙发上横躺着一个小姑娘,嘴里正流着哈喇子。他定睛一看,这不就是传说中著名的文学女青年吗?  
  我哥们那确实是一正人君子,最喜欢做好人好事。他看见女孩独自一人在酒吧里喝醉了不省人事,多担心啊。于是他想把她搀回学校去。可是她四肢一点也不合作。他情急之下只能把她背了起来。她脑袋搭在他肩上,蒙眬的睡眼里,只看到路灯下他坚毅的侧脸曲线,可能酒精也发挥了一点作用,总之,恍惚中,她似乎看到了一个英俊的王子,他正从他的那头高头大马上下来,卸下他的利剑,插入土壤,然后走向他的公主,把公主抱在了怀里。公主可能正被嫉恨她的人下了毒药,嘴里流出鲜血。王子用自己的手背抚去了公主嘴角上的血痕,把她搂得更紧。  
  后来据我哥们讲,文学女青年的口水流了一沙发,抱起她来的时候,口水都拉丝了。  
  文学女青年被我哥们背着。她觉得头晕脑涨,她觉得他背着她穿越了漫长的布满荆棘的道路,最后到了一座挂满灯笼的城堡。她使劲撑开眼睛,看见城堡门口挂了一个小牌子写着华凯宾馆。她尽管喝醉了也知道宾馆是干吗的,所以赶快又闭上眼睛,装睡,心理揣测着王子怎么这么着急啊。文学女青年还没镇定下来,王子忽然开始抚摸她的脸,王子手上的皮肤温暖、细腻,贴在她冰凉的脸上让她感觉心里头暖乎乎的。她感觉那只大手好像在慢慢撬她的嘴。她闭着眼睛也知道这是在大街上呢,别人看到多不好啊。王子真是厚脸皮啊。不过文学女青年最好这口,就等着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于是矜持了一下以后她张开了她的小口,一个硬硬的东西硬塞进了她的嘴里,她心想王子也太不怜香惜玉了。接着是一股清泉流淌在她的口腔里,酸酸甜甜,分明是掺了工业香料的味道。她睁开眼,发现她的王子正把一瓶绿茶往她嘴里罐呢。原来王子背着她千里迢迢就是为了寻找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卖部,最后终于在华凯宾馆门口找到了,于是买到了这瓶用来解酒的绿茶。  
  喝完绿茶,文学女青年立刻清醒了些许,可以直立行走了,但是还是必须得有人搀着,而且必须用搀女朋友的方式搀着她才能保证两腿不打弯。于是大晚上进出我们学校大门的人都看见了我哥们搀着一个亲密的女青年两个人紧紧依偎做亲密状,而且是从通向旅馆的路上归来。我哥们的名誉毁于一旦。  
  我哥们心想把文学女青年放到操场凳子上自己就可以抽身走人了吧,但文学女青年岂是那么好打发的人?他刚一抬屁股,文学女青年哇的一下哭了出来。黑夜里,一双双黑色的眼睛齐刷刷地把焦点集中在我哥们的屁股上。我哥们只能又坐下,他耳根子底下仿佛听到有人在小声议论,看,刚从旅馆干完那事回来转脸就要跟女孩分手,这龌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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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杨哲:害怕爱了(4)        
  我哥们故作镇定,说,我们聊聊天吧。我看看我有什么可以帮你分忧的。  
  他不知道他已经越陷越深,中了圈套。文学女青年突然不哭了,她第一步已经走完,已经把男人留了下来,接下一步就得琢磨怎么征服男人。她想想待会儿聊什么呢?聊自己刚被一个男人甩了,紧接着又被一个曾经缠着自己的男人给抛了,这讲出来多掉价啊。于是她咂了咂舌头,啥也没说。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她忽然抬头说,你陪我一块看星星吧?  
  可是那天乌云密布,连个星星的影子都找不着。两人抬头维持这个姿势几十秒以后,她突然下手,她问他,你有女朋友吗?我哥们中学时候参加过辩论比赛,反应敏捷,他说,有了。她说,那情人呢?我哥们看出了她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于是他说,这倒没有。不过……她抓住话茬问,不过什么?不要说你正经得不想找情人吧?我哥们说,不过,我发现我对女人不感兴趣,我还是对男人更感兴趣一些。  
  我哥们自己说完了自己都想吐,为了拒绝文学女青年连这种狠话都能编出来,我哥们心想这次也算是为文学献身了。  
  文学女青年沉默了,看来她深受打击,鼻子哼哼了两下,像是要哭,血盆大口刚刚张开,还没有哭出来呢,反倒是一下子吐了。而且晚饭刚吞下去的面条还没消化都给吐出来了,吐了我哥们一身。我哥们心想你这必杀技也太狠了!我哥们正手忙脚乱地把面条从身上往下甩呢,文学女青年突然把她的黑手伸向了我哥们。抓着他不放,非要他把衣服脱下来,她说要拿回去洗。我哥们就穿了一件衣服,里边是中空,扒了还不就成裸男了?我哥们长这么大也没想过要深夜在学校操场上裸奔啊。当然他是宁死也拽着衣服不放。于是漆黑的操场上上演了特殊的一幕,一个女人在扒一个男人的衣服,男人大喊着"不要,不要",边喊边用手护着胸部的扣子。最后,我哥们一使劲,挣脱了魔掌,衬衫上的扣子掉了两颗,但人还健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哥们撒丫子跑得无影无踪。文学女青年就给扔在凳子上了,我哥们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敢。  
  文学女青年在长椅上小憩了一会儿,醒来,发现手里握着两粒扣子。刚才的事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她只是模糊地记得,有一个男人,一个大帅哥,轻轻地抱着她,把她抱到了学校的长椅上,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全都记不得了。总之,那个男人临走之前,留下了两颗扣子作为纪念。一个灰姑娘的玻璃舞鞋的故事马上就要诞生了,可是一个大胖子打破了她的沉思。大胖子说,你坐在了我的位置上。从开学到现在,每晚我都是坐在这个位置上望着女生宿舍的。一个我心爱的姑娘就住在椅子正对的那扇窗户里边。  
  文学女青年突然心动了,她对这种不着边的浪漫爱情故事总是特感兴趣。她让他坐在她旁边,给她讲述一下他的爱情故事。大胖子倒是很乐于讲述一下,于是坐在了文学女青年旁边,只是坐下的时候屁股有点凉,感觉椅子有点湿,不过大黑天的,他也没多在意。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这世界上总有这么多烦恼的事情发生,譬如丑男爱上了美女,譬如公主爱上了农夫,还譬如一个胖子爱上了一个瘦子。胖子是在军训的时候爱上这名瘦子的。胖子虽然很胖,但是手指头很纤巧。瘦子军训的时候,由于太瘦,裤子总是容易脱落。我们也发军用皮带了,但是坐下去的时候军用皮带太硌人,所以大家都不系军用皮带。军裤的腰围上有一排扣子,大家用扣子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对瘦子而言,最紧的一个扣子还是太松了。于是胖子勇挑重负,用了一个中午的休息时间,跑到军营小卖部买了针线,解决了拆下一个扣子又缝上一个扣子的问题,同时还问明白了瘦子的名字电话生辰八字。女孩尽管很瘦,但是两门牙外翻,中间的缝隙很宽,导致的结果就是吃饭的时候放进嘴里的饭菜总掉出来。瘦子平常不敢轻易张嘴笑。直到他们关系发展到最后一步的时候,胖子说,你是不是和我在一起一点也不开心啊?瘦子说,没有啊。胖子说,那为什么从来看不到你开心的笑呢?瘦子说,你答应我,你看见我笑的时候不能笑啊?胖子点了点头。于是瘦子咧开嘴笑了。瘦子第一次,对着别人,放开约束,张开嘴,尽情地笑着。胖子觉得瘦子笑起来真美,她看上去那么漂亮,尽管他也注意到那两颗外翻的门牙,但在他眼里,那只是两个小标志,更衬托出她的可爱。胖子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天下最幸福的男人。于是他也不知不觉地咧开嘴笑了。瘦子突然闭上了嘴,她认为胖子是在嘲笑她的门牙,所以瘦子再也没有笑过。她闭上了她的大门,所以他只能每晚望着她的窗户,企望她哪天从窗户上捎下一根绳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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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杨哲:害怕爱了(5)        
  文学女青年也很瘦,但是她没有外翻的门牙。她有一个平整的胸部。在上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坐在床上,她让我解开她后背上胸罩的扣子。她说,你打开胸罩不许笑啊?结果我绷着呼吸,解了半天也没解开那扣子。最后还是靠她自己给解开了。我看了真面目以后,把所有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扔在床上的胸罩上,这东西是怎么能把那么小的东西撑得鼓鼓的呢?原来里边还有层垫子。人家想得真周到啊,难怪这么贵呢!我摸着这高科技的玩意会心一笑。这一刹那的笑容被她捕捉到了,一脚就把我踢下床去了。  
  此时,她又想起了我,我这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欺骗她的感情,明明说了等着她,愿意等到海枯石烂,但没过几个月呢就去找漂亮小美眉们寻开心去了!她越想越火,突然就哭了出来。她越哭越伤心,她也不知道眼泪是从哪里流出来的,反正是源源不断的。身边的大胖子觉得逮着机会了可以好好表现一下了,于是站出来大吼一声,小妹,谁欺负你了?跟哥说。她琢磨了一下,眼前这个笨蛋应该挺好利用的,反正不用白不用呗。她要报复那些让她感到难堪的男人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