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散文新势力·风华(第二部分)
第46节:一代词宗(3)        
  那濡湿的道路,恰逢的梅雨季节,踩在滑滑的地面上,什么感觉也没有,可是就是心胸畅达,就是舒坦,因为那地面是历史的见证,从柳永之后,朱熹、王夫之、林则徐都走过,留下的,是一声长叹,带走的,是一片孤高。  
  而中国文化正需要这种孤高,只有这种孤高,才能体现中国文化的真正价值。  
  三  
  那是一条比较短的道路,从一个美术馆进去,叫做武夷宫,是宋代的建筑,可惜设计者不懂宋代建筑的格局,不管怎么看都像是明清的建筑。  
  没见过古建筑的人,看见明清灰墙都会兴奋不已,看惯了古建筑的人,看见这种有些做作的东西就很不能适应,但是好在知道前面有一个柳永纪念馆,就在那个纪念馆里,柳永曾小住过一段时间。  
  1027年,柳永从舟山回了武夷山,他是被作为昌国州晓峰盐场大使这个职务派回的,这个职务在历史上似乎不可考,用我们现在的话说,相当于一个盐场的经理,不是国家的正式行政职务。正是在这一任职期间,柳永留有一诗一词。这为舟山海洋历史文化添上了浓厚的一笔。诗名《煮海歌》,是柳永为数不多的诗中最有名的一首。词便是《留客住》,是一首慢词,内容是描写舟山风光与抒写旅中情怀:  
  偶登眺。凭小阑、艳阳时节,乍晴天气,是处闲花芳草。遥山万叠云散,涨海千里,潮平波浩渺。烟村院落,是谁家绿树,数声啼鸟。  
  旅情悄。远信沉沉,离魂杳杳。对景伤怀,度日无言谁表。惆怅旧欢何处,后约难凭,看看春又老。盈盈泪眼,望仙乡,隐隐断霞残照。  
  正是这首词,柳永成功地把小调变成慢词,这不能不说柳永的高明和他的睿智,在宋代之前,诗歌和辞赋一直缺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纯正的心理独白,这个环节对于文学创作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小说散文。在宋代,出现了一个柳永,呼啦拉的就把这个关键点补上去了,画龙点睛,就在这一笔。  
  福建于是在柳永之后就开始了文化的复兴,福建不是海南岛,也不是西伯利亚,海南岛好在还有椰树海滩,西伯利亚好在还有银妆素裹,福建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海,只有一座山,登山望海,没什么隔阂。  
  柳永会去登那座山,但是,未必能望见那片海。  
  隔了一千年,浙江省的一个盐业管理委员会出了一本关于中国海洋渔业历史的书,就叫《煮海歌》,如今的海,未必是当年柳永之海,但是煮海之声,虽不如黄钟大吕,但仍可以振聋发聩。  
  柳永到了最后还是被招回了开封,那个城市似乎容不下柳永。柳永就整日混迹于妓院酒楼之中,奉旨填词显然不够他挥霍的,没钱了他就只有卖字画赚钱,他不是杜牧,没有樊川别墅,他也不是王维,右丞这个职务的俸禄可以让他吃一辈子,他是柳永,是一个流犯的儿子,他注定死后出名。  
  1048年,卧病多日的柳永终于决定离开汴京,他并不是发迹于这个地方,在他离开的时候,只有一个曾经和他交好的妓女来送别他,并为他叫了马车,在送别的时候,颤颤微微的柳永终于从干瘪的嘴唇里挤出这样几句话: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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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一代词宗(4)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这首词让世人记住了柳永,凭借一首词或是一本书立身的作家似乎是凤毛麟角,有人写了千百册书都不出名。比如说兴办汉堡民族剧院的罗文,他却让后来的莱辛出了名,再比如说拉罗什福科,一本《道德箴言录》也让他享誉全球,可是谁又能像柳永这样大名鼎鼎呢?就是这样一首百来字的《雨霖铃》,让他成为了宋词的泰山北斗,文学的扛鼎拔山之圭臬大师。  
  柳永这次去了福建,去了武夷山,六年后,他死在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四  
  我从那条石道原路返回,依旧在下雨。  
  在雨中似乎重新认识了一个伟大的人物,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沉稳。  
  宋代是一个黑色的时代,黑色是那个时代的流行颜色,这大概和易经里面的相生相克有关,但是这种颜色,却是和整个时代的基调相吻合的。  
  黑色是墨的颜色,注定了宋代的书法诗词要繁荣,就在柳永那个时代,毕升发明了活字印刷,北宋四大家的书法开始名誉神州,各种文论思想、创作精义,都像风起云涌一般在整个大时代里云蒸霞蔚。黑色的文化不是黑暗的文化,但是在黑色中的一身白袍,却是一种别样风格。  
  我低头看看地面,也是黑色的。  
  黑色是山海的颜色,福建本身就是一个山海的去处,生于福建的柳永指点了中国文化的发展脉络,生于福建的朱熹创立了中国文化的根本要义,而另一个福建生人林则徐则发出了中国文化最关键的呼喊。在这些人里面,柳永最为飘逸,终生不仕,生的沧桑,死的壮美。  
  可惜,是我读不懂柳永。  
  不知多少年后,还会有多少人,走到这里,指点着柳永的诗词,踏着黑色的石板路,雨点敲打着在他们身上,那也是一种自由,一种随意。  
  或许,他们会有读的懂的时候罢。  
  唐颂,本名张龙,写诗时笔名谷雨,1980年3月生于江苏徐州,现居杭州。已出版有长篇小说《我们都是害虫》,诗集《南方词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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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我的居住指南        
  我的居住指南  
  (一)内心的极简  
  坦白地说,我是一个极简主义者,信奉少即是多(less is more),在简洁利落的形式之上传达沉稳、内敛的情感指向。恰如一广告词所言:简约而不简单。无论是具象还是抽象的事物,无论是内在的还在外在的事物,皆应删繁就简,因为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在不断地重复自身,并在一些琐碎和繁忙中无力脱身。  
  在我看来,舍弃是一门艺术,极简主义者往往更注重于对一些细节的选择和沉淀,选择高尚优雅的生活品质和简约实用的生活方式,沉淀下来的便是内心的极简,那种宁静、淡泊和坦然,比如安之若素,比如随遇而安。  
  根据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空白和间隙,而布置自己的房间,构置的物质空间,疏朗恰恰回归至精神空间的极简和自我满足。我不喜欢在房间里放置一些不必要的,甚至是毫无用处的东西,既占空间,亦不雅观。  
  总的说来,极简主义是在早期结构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最初主要是通过绘画和雕塑作品来表现,后来逐渐渗透到建筑、家具、室内设计、服装、文学、包装和摄影等众多领域。  
  从极简主义到后极简主义,似乎迈开了更深层次的一步,即不再是表现方法上的少,而是注重得更多的是对内在精神空间的真实的克制,拨开世俗的纠缠和纷扰,摈弃对物欲的追逐和贪婪,在更加灵活的形式之上,闪烁更多的理性的光辉。倘若请物质后退一步,那么我们广袤的精神空间便在无意中前进了一大步。  
  (二)住宅的标准  
  按照勒·柯布西耶的理解,标准的住宅应该是:  
  一所住宅:是一个防热、防冷、防雨、防贼、防冒失鬼的掩蔽体。光线和阳光接受器。一些房间用来烹饪、工作和过私密生活。  
  一间卧室:一个可以走动的面积,一张可以躺下的床,供休息和工作用的扶手椅,工作台,一些带格子的架子以便迅速把各种东西放到它的正确的位置上去。  
  房间数量:一间厨房、一间餐厅,一间工作室,一间浴室和一间睡觉用的卧室。  
  其实这已经够了,正如刘太格先生所说的,住宅是住人的,是长期的家,不要片面追求标新立异,做太多太花哨的东西。信然。现在流行的欧陆风情、主题公园,以及豪华的公寓、写字楼和别墅,却在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在他们看来,似乎只有这样豪华的建筑才能凸显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尊贵,孰不知,我们需要的建筑不可能像家具那样,用来欣赏和摆设,而是真正大众化的,关注和面向更多的普通人的住宅,只要能够给我们带来安全,温暖,和尊严,这就够了。  
  柯布西耶说,建筑跟风格无关。路易十五、十六、十四式或者哥特式,对建筑来说,不过是插在妇女头上的一根羽毛;它有时漂亮,有时并不漂亮,如此而已。的确,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其他的价值和意义。  
  事实上,我们有哪一点真正做到了呢?现在不断地有人在喊诚信,但是越喊诚信就越是表明我们目前的状态确实存在很大的隐患。比如质量问题,烂尾楼问题,让人忧虑的价格问题。说起价格,我们唏嘘不已。  
  我们需要的往往不是一种奢侈和豪华,而是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家园,关注环保,崇尚自然。想起1999年末,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协作网络在北京成立,沈阳华新国际集团的总裁卢铿首次提出"新住宅运动"这一概念,在业内掀起了不小的风波,并于2000年初,邀请了国内知名的建筑师在深圳召开了"新住宅运动"的预备会,从建筑本题的角度进一步勾勒了未来建筑的大致轮廓。  
  对此,北大文学博士尹昌龙也在其《我们没有改变什么》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正因为中国人把住宅视为一种"宏伟叙事"来建构,所以,从他们对于住宅的一生的奋斗中,似乎很难找到一种很轻松的闲适,宅居成了生活中无法承受又必须承受的重量。  
  (三)我的居住指南  
  要有一间客厅,一间卧室,一间工作室,一间卫生间(包括浴室),一间餐厅和厨房,一个可以看得见风景的阳台。  
  要有一些宽敞明亮的窗户,吸收着充分的空气、风和阳光。  
  要有光滑的墙壁,墙壁上装有一些绘画,或其他简单的修饰物,让我在面对墙壁的时候,感觉不再冰冷。  
  要有一些放置衣服的壁橱或家具。不要装饰性的,要实用的。  
  要有一个地下车库,即使用来放置自行车和摩托车。  
  去掉一些花里胡哨的粉饰,去掉豪华和奢侈,那些虚假的风格。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厨房和卫生间分开得更远一些,至少要离卧室远一些,两者之间要远一些。  
  要保持地面的干净。不用那些软绵绵的地毯。  
  窗户外面要有一些树和树阴。当然,我指的是居住区域内环境的绿化和整顿,使之更符合生态和科学。  
  要有一个游泳池,在居住的区域,要有一间K歌房,要有一些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我们的要求仅仅是,居住的亲切、和谐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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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肖水:啤酒一样的眼神        
  肖水:啤酒一样的眼神  
  前几天,你来天赐良园找我。我们是兄弟,我们一起喝酒。但是,我没有注意到,你的眼中偶然闪过一丝忧郁。小腰说,肖水有着啤酒一样的眼神。当然,我不认识小腰,但是我喜欢她说的这句话。恰如其分。或许,我们都有苦衷。尽管你在我面前展现的总是你的乐观和热情,但从和你的谈话中,我还是能够听到你的烦躁、忧虑、苦闷和不安。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在一起交谈,谈起各自身边的生活。  
  直到昨天晚上,我们再次说到米沃什,一个刚刚去世的老人,声音里满是遗憾和怀念。你说,谷雨,其实,我觉得有时候我很自卑,尽管现在在物质方面我过得很充裕。所以我总是说到米沃什,他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仍然这样说:我永远保持着一个小地方来的人的谨慎和自卑。我就是这样。  
  我一时无话可说。尽管我一直都在说一些安慰的话,安慰他内心的忧虑和苦闷,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我们都处在一个十字路口,有点茫然和不知所措。当然,我们有了不同的选择。我已经开始了漂泊,而你则继续去那个叫上海的城市里去读书。对你来说,这是好的。也知道你最近几天就要走了,我可能也没机会去送你,但是,我仍然在这里祝福着你,每天都要多开心一些,事情总会过去的。我们要温暖而幸福地活着。  
  在马格里奇的《二十世纪的圣经》中读到:回忆旧日生活,对我触动最大的是,当时看上去十分重要、十分吸引人的事,现在看来微不足道,荒唐可笑。比方,各种各样的成功、名气和赞誉;得到金钱或吸引女人后的欢愉;旅行,像撒旦那样上下沉浮,经历着浮华世界里的一切。  
  其实,说到现在,我们的旅行才刚刚开始。我们经历过的,和将要经历的,都会成为一段故事和传说。在我们各自身边的生活中,也会不断涌现虚构和重复的可能。那些看不见的事情,我们且放下吧。比如忧虑、归属、苦闷,和孤独。写到这里,我突然笑了,因为我又想起了你那啤酒一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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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        
  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  
  我想写一本书,名字就叫《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我想这会消耗我很多的时间。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一些东西,到夜里两点三点,最晚的几次睡觉的时候天都亮了。但我不觉得疲惫,毕竟,这些时间并没有被我给荒废掉。但是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时间走得太快,我还是可以多做一些事情的。为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必须尽快赶路。就像一只蚂蚁那样,带着仅有的一点干粮,不断往返于行走和搬运的途中。  
  说起蚂蚁,我自然而然地就会想起那个非常注重内心感受的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他的小说可以让你完全相信,不被感受的世界与不存在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人活在自己的感受之中,而不是别的任何一个地方。而且,每一个人的感受也各不相同。这个世界充满了异议与纷争。这在他的小说《阿根廷蚂蚁》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在一个蚂蚁成灾的小镇,由于不同的人的感受不同,也就决定了每一个人对小镇的态度、乃至对个人命运的认知与评判的不同。  
  现在,我离所谓的乡村小镇已经越来越远,当然,更多的还是距离上的。印象中诗人杨炼好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因离开了太久,而忘记了故乡。这跟我多有不同。我不过是刚刚离开,在这里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很多人都渐渐地离我远去了,他们去了别处,一些潮湿的地方,一只蚂蚁刚刚离开的地方。  
  外面的天空阴沉着,似乎要下雨的样子。飞机从上面飞过。屋檐上停着几只灰色的鸽子。我独自在房间里坐着,窗外的天空空如也。有人在背后喊我,谷雨,谷雨,下雨的时候别忘了喊我。我回头报之一笑。  
  我们继续前行。在天黑的地方停了下来。那时,我漂亮的妻子啊,你会轻轻地告诉我:亲爱的,如果夜深了,你累了,那就不如早点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吧。但是,我们不要去碰他,那在神的位置上慢慢移动的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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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音乐情圣:古典与流行并拥        
  姜鸥,女,1983年出生于北京,法律新闻双学士,现任新浪网资深文化编辑。  
  音乐情圣:古典与流行并拥  
  最近和个把忘年交聊天时发现,他们都喜爱古典音乐。我琢磨了一下,音乐其实是没有高雅与低俗之分的,只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喜欢某一类音乐的人总会有自圆其说的套词。  
  简单说说我的爱好。  
  就我个人而言,对于古典音乐,我比较喜欢门德尔松的作品,他的《仲夏夜之梦》、《婚礼进行曲》都是小精灵般的梦境曲调,可能和我的年纪有关,我喜欢童话、浪漫的氛围。巴赫的《平均律》和《勃兰登堡》也很棒,音节干净、整齐、跳跃。还有维瓦尔第的《四季》,其中《冬》《夏》两章是我最爱,冬天的凛冽、夏天的明媚被表达得清晰真实。  
  指挥家中我喜欢帕尔曼,他虽然身体不健康,但是人格魅力是无法言表的,从他出现在人们视野的瞬间开始,涌向他的都是爱戴、尊重的目光。  
  较之古典我更爱歌剧和音乐剧,比如《猫》《歌剧魅影》《贝隆夫人》等,还有几年前在人民大会堂纪念韦伯的音乐剧晚会,那一次,我爱上了费翔,他在唱歌的时候简直把我迷倒了,而且倒的时候还口水吧嗒……太帅了太魅力了太让人春心荡漾了。  
  男高音我喜欢安德烈波切尼,他与莎拉布莱曼合唱的《The time to say goodbye》让人无法忘怀。  
  我最爱弦乐,最喜欢的小提琴家是帕格尼尼(男)、马友友(男)和穆特(女),在所有乐器中,我对弦乐是情有独钟的,虽然我小时候学的是钢琴,但对钢琴的喜欢远不及带弦的东西。帕格尼尼的《魔鬼颤音》能让人爽到极致,一开始可能会觉得很混乱,但当你融入作品时,你会找到难得的快感。那是一种跳跃在心尖上的愉悦。马友友把提琴融到拉丁曲风中,让单调的弦音增加了丰富的异域情感。穆特的《卡门》,听过才知道什么是经典。有人说喜欢弦乐的人容易受到伤害,也许就像音符一样,太单一,就缺少抵抗外力的能量。  
  听音乐应该有自己欣赏的类别,但多听各类好玩的曲子一定会有惊喜。交响乐和流行乐一定要换着听,这样人格才完善。  
  古典音乐是"美丽不沾风尘",流行乐是"风尘",两个都拥有,那才是情圣之道,就好似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所喻之意。  
  黄金、白金和银子  
  银子是简单随意的,通灵。  
  白金是高贵时尚的,伪装。  
  黄金是大气沉稳的,霸道。  
  每次去商场看首饰,都喜欢看银饰和白金。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银白色。但细细比较会发现,白金比银子亮,而且这种亮是长久的,不像银子,需要人天天戴,如果放置几天,它就像个怄气的孩子,氧化变黑了,需要你精心擦拭才能恢复本色。白金很省心,戴与不戴都是那个样子,所以对于爱臭美的又需要装范儿的女人来说,白金是首选,它代表高贵、时尚,又省心。但是喜欢"意义感"的人,多会选择银子,因为银子能通灵性。  
  黄金大不同于白金和银子。黄金的霸气不是属于所有人的。品质的粗细、分量的多少呈现的霸气是不同的。就拿我来说,当我带上金子的时候,会有一种感觉:我被它打败了,完全衬不起来那种霸气。所以带黄金的多数是中老年人,他们岁月的经历能承担起黄金的力量。而这些是青年人不足以承担的。在黄金面前,阅历的深邃与肤浅被比较得淋漓尽致!  
  所以我说黄金像旧社会家庭中的大太太,无论男人的爱与不爱,她的地位是不变的,尊贵。而白金像小老婆们,一个个美丽如花,深藏心计,讨男人们的欢心,但在大太太面前只能低头。银子像丫鬟们,她们远离大小夫人间的明争暗斗,有自己小小的自由和欢喜,一颦一笑轻巧可爱,通灵性,往往更能吸引男人的侧目。  
  哎,女人们啊。一辈子都在干嘛啊!  
  "物质"的人  
  很多人在形容女孩子时,喜欢用"物质"这个词,一个"物质的女孩"不是好女孩。我的理解,这句话是说女孩子太过于拜金不好养活。没思想没涵养还能把她老公累死。  
  人为什么会"物质"呢?  
  其实谁又能离开物质呢?  
  人的情感、记忆总会依附在某一样东西上才能长久。我很喜欢逛旧货市场,很喜欢看旧旧的东西,比如那种雕花的木窗门、可能是祖辈流传下来的古旧戒指、一把满面疮痍的手风琴、咿咿呀呀唱出暧昧小调的老式唱片机、一块被带得发黄渗进汗液的翡翠玉镯……它们承载了太多的故事,仿佛能听到它们喃喃自语的诉说。但是我从来不敢买这些旧货,尤其是首饰。记得一个小店老板曾告诫我:旧东西收藏可以,但是不要自己戴。此话一出,正好应了我的第六感,这些东西已付上了主人的灵魂和气场,和其他人的相斥。  
  很多人家中有祖传之宝,这些宝贝不一定值钱,但之所以被珍视为"宝"是因为其中有家人的身影,每一次翻阅仿佛就见到了那些未曾谋面过的祖辈。如果祖传之宝丢了,那种失落是说不出的,空荡荡的,丢失了穿越时空的钥匙。  
  这就是物质的力量。"物质的人"其实是过于热爱生活的人,他们想记住太多的东西,只有把记忆放在一件件东西上,才能知道自己的快乐。往往他们对自我是陌生的,就像喜欢照镜子的自恋的人一样,自恋的背后其实是对自己的陌生,需要借助另一个途径,问: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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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沉默的舞者(1)        
  呢喃的火花,原名陈晓明,男,1982年生,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毕业。在各类报刊发表小说诗画上百篇。2005年《花溪》小说大赛最佳新人奖,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白金创意大赛入选奖,2005年5月于福州举办个人作品展《童心未泯》,2006年5月于福州举办个人画展《燃烧的花朵》。著有《月光走失在午夜》,《这只是一次飞翔》,《燃烧的花朵》。  
  沉默的舞者  
  你见过这么完美的骨架吗?    
  她就坐在那里,坐在那一排的矮柜上,下面有一个柜门开着,里面是一双破旧发黄的舞鞋。她脸颊绯红,汗水从她的发根淌下来。她低头抽着香烟,中南海的那种,有着白色的过滤头。湿润的头发贴在急剧起伏的胸脯上,烟头在她纤长的手指间明明灭灭,烟雾寂寞地缠绕着她,依依不舍地淡去。  
  她把孤独种在唇间。  
  明天就要上晚会了,她对自己排的这个舞蹈还觉得不够完美,她想要改掉几个动作,让整个舞蹈更流畅些。这里是音乐系的练功房,铺着光滑的拼木地板,有着占满整堵墙的落地镜,很适合他们,在他们排练过无数次这段舞蹈之后,他们终于找一一个真正的用来跳舞的地方。现在,他们累了,音乐突然间停了下来,整个空间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这种空虚藏在他们的耳中,然后迅速地膨胀,膨胀成一种无法言说的寂寞。他们各自回到属于自己的角落。  
  他们是七个人,但她却是唯一的一个。  
  他们,那三个沉默的男孩。一个坐在压腿用的栏杆上,手里提着一瓶矿泉水,阳光打在他的身上,没有影子落下来。一个用手撑着,坐在地板上,闭着眼睛两腿伸直,小山羊胡子上还闪着几滴水珠。最后一个,对着镜子整理他那长长的头发,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还有她们,另外的那三个女孩,挤在那架钢琴前,弹出单调的音符。  
  右边是一扇大大的窗户,可以看见一个屋顶,上面长着青苔和一些杂草,窗户旁边伸过来几根榕树枝,叶子很绿。阳光进来。  
  是的,阳光,这里充满了温暖的阳光,但这种空间的宿命是为着音乐而存在的,她不能容忍这种没有音乐的光线,她用指尖轻轻地按开CD,这是好音乐,《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她就是这么一朵血红的、野气的、自由的玫瑰。她需要在阳光里尽情地舞蹈,她是一个孤独的领舞者,她的疯狂,她的高傲,让人对她产生不可触及的感觉。她只有在不断的舞蹈中才能找到自己,才能真正到达自己的心底。  
  他们看着她,他们明白,这么大的空间只属于她一个人,这是她的旷野,荒凉的旷野,她生命中所有的狂热和刺痛都在舞蹈时随着她手上的烟雾燃烧。  
  这诡秘的环境音乐,她抬起纤细修长的手臂,轻轻地抖动每一个骨节。她手腕上的那根红绳子被汗浸透了,像要绽开一朵血花,她是一个来自神秘田野的吉普赛女郎,她的身后停着那辆绿色的漫车,她手上的烟雾迷漫着她,那片山村和苍茫的天空,她跳的是流浪的舞蹈。她徐徐地挥动手臂,仿佛这白皙的手臂要变成一对天使的翅膀,她从小跟着父母在不同的城市间迁移,在不同的学校上学,匆匆地认识一些人然后匆匆的分开,她没有朋友,她只有对着镜子,通过肢体与另一个自己交流,她懂得天使的快乐和悲伤。阳光打在她身上,她灵巧的脚在寻找一种节奏,青春的躯体在摇摆,她在享受这音乐给她带来的寂寞时光,她就像一朵独自生长在野地里的有刺的柔嫩的鲜花,在风中肆意地接受阳光的亲吻。  
  狂放的重金属,起初,潜藏在她的肢体动作中,现在,在她的节拍中突然盛开,变得越来越高昂。她的动作变快了,变得有力了,像一阵激情的波浪。她半蹲的身体迅速站起,向后仰头,甩动黑色的头发,眼神狂乱迷离。她用力舞了一下右手臂,要去抓住失去的生活中的碎片。她要摆脱孤独,她去不同的城市跳舞,十六岁啊,她需要生活,需要金钱和光怪陆离的诱惑,是的,她需要诱惑,她要摆脱束缚,那时她跳的舞蹈是在钢管上缠绕的噬人心灵的毒蛇,她和阴影一起跳舞,放肆地挥霍着青春和善良。她踢腿,弯腰,扭转整个身躯,头发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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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沉默的舞者(2)        
  她手腕上的血花滴了下来,渐渐地,她的动作慢了下来,随着音乐中电子工业的闷响 ,她的动作也变得机械,扭曲,冰冷。她跳的是爱情。她手指上的红色烟火,是伤心,等待的眼睛。当那个爱她的男孩转过身背对她只剩下背影的时候,她抽着烟哭泣,那是她的错,是的,她的错,她的叛逆伤了他的心。她伸出双手,要抚摩他的脸庞,她多想亲吻他,让他的眼泪流进自己的嘴里。她收回双手捂住眼睛,她是一朵孤独的红玫瑰,她愿意把自己的失落与悲伤都交给他。爱人啊,求求你抱着我,抱着我。  
  音乐变得平易了,她轻轻地摆动脊椎和盆骨。她的身子缓缓地蹲下,然后慢慢地抖动双臂抱住膝盖,她要拥抱的是爱,一切的爱。她是一个还待在母亲子宫里的胎儿,妈妈啊妈妈,那时我就跟着你一起舞蹈,我的身上流动的是你舞蹈的血液。我是一株被施了魔法的植物,在风中不断地舞蹈,你知道我的躁动和不安,你不让我跳舞,你害怕舞蹈会伤害了我,她原本就伤害了你。啊,妈妈,原谅我,女儿正在长大,我已经从错误的旋律中跳出,女儿已经向你证明,女儿不仅仅只会跳舞。啊,妈妈,请你相信我,来看一次女儿的舞蹈吧,让女儿在你眼里尽情地舞蹈,为爱舞蹈。让女儿告诉你,这是多么大的一种魔力啊,在这里,它牵引着我,让我是这么的优秀和高贵!  
  优秀让她远离人群。  
  音乐停了,她抱着的身躯渐渐地停止颤抖,一切归于平静。阳光照在她的背上,如同一张寂寞的剪影,她手指间的烟燃尽了,一段灰烬断了,掉了下来。  
  音乐系的学生来上课了。他们收拾好东西走了出来,她回头看了一下,那些人沉默地单脚立着,把另一个腿架在那压腿用的栏杆上,一下,一下,像孤独的孩子,充满困惑,一声不响。她们的眼睛看着她,保持着缄默。  
  她转过身,那六个人已经从她面前离去,脚步声在草地里变得轻微。她屏住呼吸,倾听阳光的呼吸,迎面飘过来一阵风,温煦而宁静,是熟睡的孩子的呼吸。远处响起时间爆裂的声音,榕树的叶子在她的头顶沙沙作响。  
  终于,一片叶子从她的面前落了下来,在风中舞蹈,飘到初秋的草地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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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母亲的笑容        
  母亲的笑容  
  我不曾想过我会如此地憎恨我的母亲。    
  我本来想好好和母亲交流的。    
  专业考试马上就要开始,我不想我一年的努力付之流水,可我不明白,为何我母亲老是阻挠我,迟迟不肯让我走--我已经忍了好多天了。当我来到田间的时候,母亲正躬着身子在劳作--午后有点发黄的阳光斜射在她身上,映出了一轮淡淡的光晕,我看着她时,却觉得那光有点刺眼。    
  "妈!"我喊了一声,也许她没有听到,于是我走得更近一点,在离她最近的田埂上立定,我很小心了,黑糊糊的泥浆还是让我觉得恶心,"妈!"我又喊了一声,这回妈分明听见了,却仍躬着身子在劳作,不答话,我心底生起一股无名火,可我还是忍了忍,"妈,马上就要考试了。"    
  "哦?什么时候?"她有点漫不经心地回答我。    
  "下月十八号!"我带着重重的鼻音回答她。    
  这回妈总算把身子直了起来,"那……还有一个月多呢!"她靠着锄把掰着手指头在算日子。    
  看到她这样子,我再也忍不住了,"……"我火气越来越大,"……"我感觉到她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但我还是很不礼貌地冲着她发了一通火,"……"母亲只把眼光抬了抬,没说话。我知道我眼角有泪光闪烁,我只好往家里跑去,这时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好几次我把黑糊糊的泥浆踩得四处飞溅。    
  我好恨,我清楚地记得,以前的母亲常常说,就是当乞丐讨饭也要供我们上大学的,可是现在,她却一直不肯拿钱让我到北京去学画。而且我还想起,去年我偷偷跑去北京时收到过她的一封信:"明儿,我无知的顽孩,我很恨自己,不能让自己的孩儿安心读书,可是妈妈真的已经无能为力了……"那封信除了让我重温了一次流泪的滋味,最终没能给异乡的我足够的生活费。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烦的时候,总会靠着自家二楼平台上的那根粗糙的水泥柱子想心事,我一直以为,母亲是我的最爱,也是最爱我的……我看到路上有放学的学生经过,便微微笑了--仍然有点涩涩的,我想到了我小时候,家里兄弟仨,我排行老三,当然是最皮的一个。学校就在我家前面,可是每次放学我总会背了书包绕了一大圈,到队办铸造厂那间简陋的办公室里找母亲,去的时候,母亲总会给我一些饼干,然后让我在她身边做作业,我常常会偷空抬头看母亲,总会发觉母亲微笑地看着我,那牙齿像石膏做的一样白。等到母亲下了班,我便和母亲在夕阳中赛跑着回家,开始的时候,我很努力的跑着,可是总追不上我的母亲,那时我觉得母亲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我停下来喘气的当儿,母亲便回到我身边,这时候我便耍着赖皮,不肯再走,母亲总会躬着身子让我跳上她的背。真的很喜欢那种感觉,摸着母亲的头发,我发觉虽然不是很多,但总是乌黑乌黑的,有时候,在夕阳中还会闪着金光……回家的路不过两三百米,但我总会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害怕夜,又很喜欢夜,因为我从小胆子小,怕黑,但我高兴的是这样就可以托词和母亲睡在一起了,就这样子到了十七岁。小的时候,喜欢看着母亲的石膏一样白的牙齿和乌黑乌黑的头发,那是怎样分明的一种对比呀,可是只到我十一岁。我爷爷和我的那个双胞胎哥哥相继过世,母亲的嘴巴便抿上了,很少见到她露出牙齿。我就看到我母亲的头上渐渐有了白发。    
  母亲是个要强的人,很少求人,我明白因为舅舅的事,她没日没夜地干活,她要偿还我父亲--凭着她的努力,特别是铸造厂倒闭以后,想到这,我有了更多的不自在……月牙儿已经很高了,母亲还没有归来,我不禁为自己日间在田间的幼稚而感到懊恼。    
  我刚要出门找她的时候,她回来了,一把把我拉进里屋,"明儿,我想了,还是要让你去考的……你知道咱们家欠人很多的钱,尤其是青水阿玉他们一家子……我……这是从青水那里借来的钱,两千块,你省着点用吧……我再想想法子,过些时候给你寄过去……"她说完,笑了一下,露出了石膏一样白的牙齿--我的心里一阵发酸,我知道那是什么,未过半百的母亲去年就掉光了牙齿,还是我陪着她做了石膏假牙。    
  第二天黄昏将临时,我提了行囊要去福州,经过田间时,母亲停下手里的活,"现在就走?"我用果决的眼光回答她,她从田间走出来:"身上零钱够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便摇了摇头。"要不……阿玉那天向我借了十块,我去讨来给你?"我知道阿玉一家子一向看我们家不起,现在又向他们借了这么多钱,所以很坚决地阻止母亲。看到我这样子,母亲便决意要送我了,我只好让她跟着。    
  路过阿玉家时,母亲让我停下来,我知道她要做什么,也知道我阻止不了,只好随她去。她走得很慢,让我明显地看到她的老态,在上台阶的时候,母亲滑了一下,但还是站稳了。她在门口停了一会,把双手在裤管上擦了擦,推开那扇小红门进了屋。    
  母亲是握着一张二十块的钞票出来的,把钱塞在我裤兜的时候,她说:"她没有10块的,我就和她要了这张二十块的,说好明天还她十块。你先拿这当路费到省城,那些大钱要小心!"我张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母亲把我推上了一辆停在旁边的"小蹦蹦"。    
  车子动了,我看见夕阳下的母亲举着手挥了挥,微微地笑了笑,露出了那石膏一样白的牙齿--其实就是石膏做的,她的几络白发在阳光里折射出刺眼的光,我抽了抽鼻子,抬眼看她身后的壶公山。    
  车子渐行渐远,我发觉母亲那极渺茫极渺茫的笑容,慢慢地隐在了落日的群岚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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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逃不掉的时间        
  逃不掉的时间  
  少年是有忧愁的,特别在这样的季节里。叶子从开始注意的时候就一片一片地飘落着,是金黄的颜色,从羞涩到成熟,转眼就是一个季节。  
  站住了,突然感到清风拂面,然后就看到一片,两片的叶子,轻巧地旋转,从发梢眉梢悄悄飘落,落在脚边,落在墙头,或者落在单车的车篮子里,进行一次新的旅程。  
  场景是美的,像淡淡的水彩,像悠悠的歌谣,而我,是从这里走过的一个身影,一个又寂寞又自由的身影,可以随时因为某些细节引发的无边联想而欣喜,而忧愁。但这些情感都是懒散悠闲的,是嘴角不被觉察的一丝微笑,是眼神里不经意流露出的一点落寞。总归,我是幸福的,一片叶子也有自己的情趣。而我,也给了自己足够的发呆时间,一些飘渺的思绪,像春天里的阳光一样零星,随意地落在我的身前身后,额头肩上,或者在眼睫毛抖动的瞬间,忽悠就钻到瞳眸中去。  
  突然发现,春天的阳光已经俯拾皆是了。  
  有人和我打招呼,很轻的一声"Hi"。这时我正在看落叶下的一些蚂蚁,它们像达利的画一样,总能引起我对时光和秘密的想象。抬头看到很温暖的微笑,是大四的学长,想起已经好久不见了,彼此微笑着说了一些问好的话语,原来他们一直在做毕业创作,眼看,就要离开这个学校了,对时间也格外珍惜,说着对未来的一些期许,但言语间总流露出些微的不舍。  
  想起,自己的大三也快过完了。手上还捏着一片榕树的落叶,叶中的脉络清晰可见,神情却开始有了轻微的恍惚。  
  转眼,已经又到了季节的更替。年年岁岁,岁岁年年,总是在与时间并肩前进。  
  有孩提时的玩伴打来电话,告诉我她的婚期在即。甜蜜的声音让我想起小时候奶奶高高藏着的一个掉了漆的牙杯,里面是我用收集了好久的牙膏壳从货郎那里换来的麦芽糖,为了那一根筷子的甜蜜,我要装上好久的乖巧,也盼着自己能快快长大,不用凳子,一伸手就能抱住所有的甜蜜。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把长大当成了一种秘密,放在自以为最保险的抽屉里。  
  那时候我们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我们都是麦芽糖,又黏又甜,一起光着身子,站在大大的洗澡盆里,把水拨成夕阳里的点点霞光。  
  她的声音一直没变,她说,还有小时候的一些玩伴都会回去,然后说起童年里的一些趣事,她笑,我也笑。我说着祝福之类的话语,她连连说着谢谢,那边一定是一脸的幸福。又有一片树叶飘落,想起在那没有停止过的年月里,我们一起聆听和倾诉过的寂寞和活跃,快乐和忧伤。  
  在心里想着。  
  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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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指间少年        
  指间少年  
  最近我已经习惯了早起,这似乎是个好现象,什么都能慢慢转变的,这也将成为我的习惯,而不会过度的沉迷在网络里。  
  宿舍里不适合我这样的人生活,太吵,但我挺喜欢这里的环境。这里是我们学校的人民武装学院,但是管理松散。有很大的操场,很高的树。我坐在围墙上头,这围墙很高,砌成一个一个回字的形状。全部由青石条砌成,看起来很牢固和伟大。  
  我坐在这里,看下面的人在打篮球。和经过身边的几个朋友打打招呼,说说笑话。天气很好,昨天刚下了一场暴雨,石头上的青苔显得特别的绿。  
  他们在下面打着球,大声叫喊,很青春很热情。我想起几天前我在这里和朋友打球,累了就直接躺在操场上,看着天空,很蓝很高很大,朵朵白云都像棉花糖。  
  这里遥远而空阔,我在这个空间里,而蚂蚁在我的身边爬来爬去。  
  不知道我面对这些的意义,不知道我在为什么而努力。    
  我总是有着一些小孩子的心情,敏感而脆弱。  
  有时候看起来很坚强,因为小小的自恋。  
  收到了一本样刊,这是一个纯文学杂志,算起来这也应该是我在媒体上发表的处女作,只是这么久了才收到。当时还是满心喜悦的,想和人分享,可是想着第一个时间让她知道的那个人不在QQ上,只好到论坛里去给她留言,其实也就是希望她能够看到,没有回复也罢。  
  突然明白,收到一本有自己文字的书永远没有被一个人理解和分享来的快乐,甚至因为先前的快乐而变得更加的不快乐起来。  
  我有点惆怅,我站着看天空,假装严肃和认真。当一朵白云从我的眼睛里消失的时候,太阳也变得温柔了,很多时候,我看着云朵,很美好的东西,却开始伤感。  
  蓝天很白,阳光明媚灼人,我的身边有一个沙堆,想起童年常玩的游戏,我双手合拢,捧起一些沙子,阳光下,它们很干净,有着淡黄的光泽,细细潺潺地从我的指间流落到地面,有风吹过,轻轻地晃动,是很好看的弧线。  
  微笑中,那些年华就像沙子一样在我指缝间流失。  
  现在我的身边很安静,没有声音是最美的,这样很温柔,像她细长的手指,曾经拂过我的脸,我的青春。  
  这时候有音乐轻轻响起,女孩沙哑的歌声像树叶飘零的声音,她黑色的长发,她白色的衣裙,旋转,飘起,飘起……  
  我一直微笑着,想起自己像个小孩子,小孩子容易哄人开心,也容易被别人哄得开心,但我从来没有拒绝过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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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寂寞的时钟        
  寂寞的时钟  
  (一)  
  常常记起这样的一个场景,充满阳光的房间,窗台一个透明的鱼缸,一只大眼睛吐泡泡的红尾金鱼,一本半打开的什么内容也没有的书,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一面古老的时钟,一个人站在下面,仰起头静静聆听,一寸一寸的光阴被埋在一格一格的坟墓里,像火车一节一节地开过,消失的心跳,对着呼啸的风呐喊,歇斯底里。  
  于是开始诅咒,发明时钟的人是最伟大也最无聊的人。他希望全世界的人跟着他一起听着空洞的心跳,一起像鱼缸里的鱼一样,呼吸着寂寞。  
  不停地诅咒生命,像心跳一样不肯停息。  
  我诅咒的时候,十指紧扣,低着头,闭着眼,像在做一次祈祷。  
  一次又一次,请求宽恕。  
  我从来不戴手表,在夜里把闹钟的电池拿掉,安静的时候,我怕听到那滴答,滴答,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着我,微笑。  
  我害怕这样见证一场谋杀。她说,你有权保持沉默。  
  夜幕早早地降临,这个冬天一开始,就在我的体内变得很阴晦。跟血一样慢慢流淌,一样浓稠,一样冻结。  
  我经常用自己的手捂住脸,不知道哪个温度更高,可以用来温暖另外一方。  
  (二)  
  我想离开,我只是累了,可是走的路太长,我必须学会停留。  
  然后很多东西开始涌现,那一片一片坚硬而脆弱的落叶,那一个个熟悉的苍白的笑脸,轮廓越来越清晰,寂寞越来越近。风景靠得很后,乃至虚幻掉。  
  一阵风把我的闹钟吹落在地上,秒针断了,再也没有声音,这样很好,我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时间开始变得缓慢。  
  不说告别不说再见不说怀念,时间停止的时候,该去的还是去了,该来的终究要来,带着眼泪带着欢笑走入一座无人把守的城。狮子开口说话的时候,世界就寂静无声。  
  它们说,欢迎光临,请把你的记忆打包通过这个电子探测器,为的是防止恐怖活动。我二十二年的时光全部被消毒。  
  我偷偷在眼角处藏了一滴眼泪。狮子张开大嘴,我把头伸进去。看清楚吧,这只是我忧伤的一粒痣。  
  这不是我的城,我是这个城里走过的一个客。我伸出右手,想有人能牵着我走,来来往往的人迅速将我淹没。  
  这只是空无一人的城。  
  城市广场上有一座尖顶的钟楼,一个控制时间的丑陋怪人,一个控制男人的美丽女子。  
  我只是走过的一个客,抬着头,聆听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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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青云慕花飞        
  邓芷辛,原名蒋离子,1985年生,新锐少女作家,19岁混迹文坛, 20岁出版长篇小说《俯仰之间》,《情流感》,著有短篇集《赤裸裸》,长篇《我家有女初长成》、《鱼嗜水之欢》等。现为某女性时尚杂志编辑。  
  青云慕花飞  
  陪妈妈去逛街,她买了一套漂亮的新衣服……我想起前阵子给她买的羽绒大衣,红色的,长及膝下,配上靴子刚刚够靓又够暖,哪里想到她一直不肯穿。花了那么多钱给她买的衣服,她不穿,我心里难免不太爽。后来她说是因为穿着那衣服不自在……到了她这样的年纪,穿什么最要紧的是舒服。  
  我买了一条裤子,尺寸比原来又小了一点,这个冬天我没有发胖,体重仍处于下降阶段。这一点,倒是我比较满意的。  
  要买一对大红灯笼的,挂在大门上,添一点喜庆。  
  买了糖果,还有很多吃的喝的。我还一口气买了五瓶葡糖糖注射液,我不是拿来注射的,而是直接喝下去。低血糖,这个最管用。免除了注射的皮肉之苦,而且那注射液喝起来甜甜的。这个习惯,是跟小白学的。小白会批发一箱,然后当饮料喝。喝这个比喝可乐好,尽管我疯狂喜欢百事。上了二十岁,多少要为自己的身体考虑一下。  
  很久没出去逛了,看着人群汹涌的街道,他们个个都带着喜气--忙一年了,是该开心一把了。在街上走着,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我记不得他是谁,可是觉得我们是认识的。我大概变太多了,虽然穿的是一年前的皮衣,可是头发很长,戴了眼镜,也瘦了许多。他不太敢认我,就这样笑了笑。他没怎么改变,照例是斯文,脸上黄黄的,如同一个重病人。  
  我想了很长时间,终于在记忆的垃圾堆里拣到了他的名字。可是,我知道我们不会再遇见。少年时代,我们牵着手,逛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然而,那时候,我就预料到,我们迟早会放弃对方。是的,我们不够勇敢。  
  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场婚礼,新娘和新郎在江边的小花园里拍照,他们的亲戚朋友在旁边看他们。新娘的礼服自然是白色的,可是不够好看,冬天太冷了,她的长裤在婚纱底下露出了一截。新郎很瘦,撑不起那套西装。可是毕竟,这是他们一生中相当重要的日子。  
  戏剧化地,我们还看到一场葬礼,死的大概是某位官大人,排场很大。器乐班的几个男人坐在一辆小货车上,嘻皮笑脸地鼓捣着各自的乐器。那个吹唢呐的憋红了脸,应该是又卖力演奏又在尽力收住笑容的。为什么会这么好笑?谁知道呢?万一我死了,坚决不请这帮人来演奏,简直不成体统的。一辆白色的车子里,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个穿孝服的孩子。孩子歪着脑袋,一直朝着窗外看。我想起那年外公死了,我怎么也哭不出,跪在外公遗体旁边,我拧了自己一把,才落了泪。  
  我不够心软?或者,我总是扮演不好应该扮演的角色。我这样想,人死了,活着的人不需要哭,也没必要笑。我们除了继续活着,没有任何选择。当年可以更换的话,我愿意死的是我,让我的外公活着。一年前爷爷去世,我也这样想过。而我,终归是没有死。  
  2006年来了,那些我忘记了名字的人,忘记了我名字的人,死了的亲友,活着的亲友……或者那些我的前任男友们,还有我的现任男友小恩……所有的人--我希望所有人都好。我是个经常给你们添麻烦的人,为这个,我想说声对不起。  
  灯笼挂起来,煮上各种菜肴,倒上各色美酒,说着各样祝福,这个年,也会很快乐。懂事一点,宽容一点,在新年的烟花里,我也许就能领悟什么叫成长。为了我这个成长过程的完美,我和我周围的人,都辛苦无比。人是个体的,但是人作为个体存在是凄凉的。我愿意为了周围的亲人和朋友而改变--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抽烟--当然,还有很多别的缺点。我要祝福你们,祝福家人身体健康,祝福几位好姐妹都生活惬意,好哥们都财色兼收(远在北京的几个哥们,你们该回家乡过年了,我希望你们旅途愉快)……一堆祝福呢……  
  琐碎的话总是太多,我很罗嗦。昨天半夜,我想好了一副春联,要请君妹来写。她那一手毛笔字,不能够荒废。  
  春联是这样的:娇娥挥笔笑,须眉羡才高;灵犬迎新乐,青云慕花飞。  
  横批:雪絮雕章。  
  不知道别人看不看得懂,红纸黑字挂在大铁门两侧,图的是热闹,谁管春联的含义嘛。  
  我爱你们,这是真格的。我爱家人,爱朋友们,爱小恩。我也爱一直关心着我的很多没有见过面的朋友,还有我的读者。我爱指导我走上写作道路的一些大哥大姐,叔叔阿姨。总之,这时候,我心里充满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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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初恋的小母狗(1)        
  初恋的小母狗  
  我养有一只小母狗,它的名字叫不不。金黄色的皮毛,发育完全的时候十斤左右,尾巴很大,耳朵活像两把低垂的蒲扇。损失过一个牙齿,很快长出了新牙。它的眼睛是荧光红的,黑暗里闪着诡异的色彩。不不跳得很高,可以直立行走数十秒,还能学着加菲猫那样跳舞。这个冬天,它迅速发胖,虽然不过是胖到十斤,但身材矮小的它显得臃肿。可是没有影响它的魅力,它发育成熟,来例假之后,吸引了附近所有的公狗。它左挑右选,选了一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流浪狗,并开始它生命里第一次恋爱。我想,这是它的初恋。我把流浪狗取名为昵昵,并且决定收留昵昵。昵昵是只小小的巴哥犬,鼻子黑得出奇,毛色干枯发黄,模样丑陋。不要怀疑不不的择偶能力,它喜欢的是昵昵的内涵呢。  
  这不是我第一次养狗,算起来,不不应该是我养的第五只狗。之前养过的那些,死去的死去,送人的送人,给我一些生离死别的感伤。不要觉得"感伤"用在狗这样的畜生上显得非常之矫情,大凡是养过宠物的人,都能明白我的感受。那一份拥有到失去,失去再拥有的承担,并不亚于亲情之厚重,或者爱情之浓烈。  
  喜欢狗,没有原因,当我抚摩着它们小小头颅之时,内心可以喷发出快乐的荷尔蒙。  
  不不的家乡是山东济南,那里也曾经是我客居之地。第一次在宠物市场看到它,惊讶它异于其他小狗崽的活泼。它的品种是台湾小绣球,个头很小,眼睛在阳光或者灯光下,会发出血红的光芒来。我迅速掏钱买下它,抱着它回到家,才知道它的性别是女。  
  当时我们都在济南,这是我所喜欢的一座城市。它洋溢着朴实和厚道,和一个结实雪白的大馒头一样,吃一个就很饱。同时,我爱上了这里的羊肉串、大明湖和趵突泉。我在这里住了一年,闲步在城市的街道和小巷,渐渐已经能听得懂济南方言,并且认识了许多诚实率性的济南人。  
  要离开济南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不舍得。那时候,不不到我身边不过两个月。它生过病,拒绝吃东西,老是发出婴儿般的啼哭。楼下好心的大妈推荐给不不一种糖浆,大抵是抗病毒的。她一再表示那种糖浆的神奇功效,这一点,她养的两只健康的小狗可以证明。再者,糖浆很甜,不不应该会喜欢。  
  然而不不是只倔强的小母狗,它不能够理解我们的苦心。它一直躲着我,除了啼哭就是睡觉。我决定来硬的,撬开它的嘴巴喂它喝糖浆。为了不弄脏它的皮毛,我还拿块毛巾围在它的胸口,再用小勺子,一小口一小口灌糖浆给它喝。我用热水给它洗澡,洗完后用电吹风吃干它的皮毛,它就裹着毯子睡上一下午。  
  不到一星期,我们的不不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养方式。除了喝糖浆,它还喝起了米汤,当然,米汤里必须先放一勺白糖(千万别给幼犬喝牛奶,我以前养过的一只贵妃犬就是喝奶致死的……)。  
  便是这样,不满一斤的不不活了下来。带它回到浙江的时候,它的体重是三斤。  
  家人并不看好它,觉得它早早晚晚会死,和我以前养着的狗们一样,都是薄命。这是我固执地要带不不回浙江的原因,我就是要让它好好活下来,就是要让它一辈子都陪在我身边。它的存在,让我不愿意再流浪。  
  我真的把它当成女儿来养,所以看到现在的它谈起了恋爱,有了很合自己心意的男朋友,我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大半。另外,我还希望它可以做母亲,生儿育女。  
  把一只狗从山东带回浙江,并不容易。首先坐飞机坐火车是绝对带不走不不的,只好选择了汽车。我查阅了大量资料,看到有带狗旅行,给狗吃安眠药的方法。我觉得可以尝试,但有一定风险。但是为着不和它分开,我还是去买了安眠药。  
  出发前的那个晚上,先给它吃了一颗,做个小实验。没想到,这颗安眠药反而像是兴奋剂,不不到处乱窜,活像个"人来疯"。我一狠心,告诉母亲,第二天出发时候,必须给不不吃四颗,甚至更多。  
  很遗憾,我没能参与父母和不不的这次返乡,而是去了北京。现在想起来,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去北京,那一年里,我似乎频繁地前往北京。是为了做什么呢?是为了谁去的呢?对不起,我都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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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初恋的小母狗(2)        
  我所记得的是母亲后来告诉我的一些关于不不在旅途中的故事。  
  吃了安眠药的不不被安置在一个小纸箱里,它睡着了,醒来,很努力地张开双眼,又不得以地合上双眼。夜里,药效已经过去,它在箱子里闹起来,开始了啼哭。父母把不不从箱子里拿出,轮流抚摩它的身体,它才安静下来。不不从父亲腿上交换到母亲腿上,又从母亲腿交换到上父亲腿上,他们就这样哄了它一整夜。  
  不不从我父母那里得到的安抚超过了我从父母那里得到的安抚,我是说,幼年时代的我,并没得到过这样优渥的待遇。  
  在不不身上,我可以看到父母对我的宽容。他们努力补偿我,照顾着我的不不。不得不承认,不不的存在是我和父母的一条纽带,联系着迟到的亲情。  
  我渴望了二十年的爱,终于来了。  
  搬到新家,有了一个不小的庭院。花坛里种了无华果、月季、杜鹃、仙人掌……围着花坛的是许多盘盘罐罐的我叫不出名字的花草。祖父去世已经一年,祖母从悲伤里走出来,专心种着这些花草。我们一家五口人,祖母、父亲、母亲、不不和我,平和地住到了一起。庭院里有很充足的阳光,祖母在躺椅上微笑,不不就乖巧地蹲在她的身旁。母亲给许多亲戚朋友织围巾,我在一边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父亲则忙上忙下地准备着晚饭,时而插上一两句话。  
  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听到家人朗朗的笑声,好像在谈论不不。我蹭地从床上爬出,一手抓住睡袍,一手拨弄着头发,匆匆跑到庭院。母亲说:"恭喜恭喜,你女儿长大了!"她指着庭院瓷砖上的鲜红色血滴,笑得不可抑止。  
  我的不不,它来例假了。  
  这是个多么伟大的早晨,不不迎接来了作为一只成熟母狗的第一天。  
  几天后,附近的公狗开始来骚扰不不。我尤其喜欢一只白色的西施犬,它长得很英俊,也够威风,我叫它白马王子。还有几只体积庞大的狼狗也要来凑热闹,它们似乎要踩烂我家的门槛。就在这样的时候,流浪狗昵昵出现了。父亲说昵昵有点像非洲难民,长得真抽象。不过昵昵还有点艺术家的风范呢,毛发长长,眼神深邃。  
  再过上几日,公狗们的战争分出了第一次胜负,白马王子和昵昵取得了胜利。这得益于它们两个的团结一致,它们总是守在我家的大门口,左右一只,虎势眈眈地藐视群雄。那些狗也是知难而退,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不不,它静默地观察着一切,躲在大铁门的细缝里看热闹。到后来,不不接受了这个结果,开始和白马王子以及昵昵约会。  
  忠实的昵昵,它很尊重不不。在白马王子带不不去河边散步谈心的时候,昵昵还是蹲在我家门口,等待不不回来。每次白马王子送不不回家,不不看着门口的昵昵,总是感动地去舔它的小鼻子。白马王子发出"哼哼"的声音,骄傲地离开。昵昵并不急着回应不不的热情抚慰,而是眼神幽怨地注视着不不。它要用眼神博取不不的心(一颗刚刚学习怎么去爱的心)。  
  昵昵守侯着不不,在我的家门口,不分昼夜守护了好几天。我给它东西吃,它总是不肯要。似乎要表明,在没有彻底得到不不的芳心之前,它是不会吃不不家的食物的。我故意打开铁门,放昵昵进来过夜。我怕夜晚太冷,霜露很重,昵昵会生病。但是昵昵在庭院里和不不闹了一小会,就会很自然地离开。它是只流浪狗,还没学会怎么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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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初恋的小母狗(3)        
  昵昵的行为感动了我们一家人,当然,首先感动的是不不。它们俨然已经是一对夫妻,一起在附近跑动,和刚放学回家的邻近的孩子们耍闹。而白马王子再也没出现过,它没有昵昵的坚强和勇气,缺乏一种毅力。  
  没有问题的话,不不过不久后就会当上母亲了,昵昵会成为一个父亲。看看它们是怎么养育孩子,该是很开心的事情吧。这对年轻的狗爸狗妈,会不会比它们的孩子还贪玩呢?  
  我很担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不知道昵昵什么时候会离开,它离开后,不不又该怎么办?看到过一个故事,当一只母狗出车祸被撞死后,它的伴侣守着它的尸体一天一夜,不肯离开。在许多时候,动物的爱情比人更真实,更简单,更纯净。  
  不不的初恋,选择了一只流浪的公狗昵昵。它们是一对般配的爱侣,奔跑在冬天的草地上,躺在庭院里沐浴阳光。  
  常常听到"畜生不如"四个字,这是人类很实在的话语。在很多事情上,我们的确比不上畜生。  
  我是不会孤独的,我看见过爱情了,所以我已经满足。这一生,有了狗们的陪伴,有了快乐的缘由,我还要奢望什么呢?爱情与我无关,它发生在我养的小母狗不不身上,又与我有了关联。我相信爱情,可是我不大相信人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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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打不死的泼妇        
  打不死的泼妇  
  小年前,一个女人给我打来电话:"呀,你知道我是谁嘛?你猜猜……"明显这家伙是要考验我的不仅仅是记忆力,我沉思了几秒,干巴巴地笑着,她没有让我继续难堪下去:"我们是小学同学……"  
  这时,关于这个女人的种种才模糊地涌现出来。我准确地叫出了她的名字,随后她马上说到:"我正月初八要结婚了……过几天,我给你送喜帖来……我挺着大肚子呢,你别笑话我……"  
  差不多十年前,我们以好姐妹相称,她暗恋着一个几乎全体女生都暗恋的男孩。彼时,我们不过是十一岁或者十二岁。那男孩和别人单挑,她义无反顾从家里偷出两把宝剑。他们人手一把,活脱脱一对江湖侠侣。而他,始终没有感激过她。  
  我们念了不同的初中,我跑去她的学校看她。她一袭白色长裙,媚眼如丝,举手投足间已蜕变成俏丽女子。听闻了很多她的恋爱故事,而这一次,她是要结婚了。我等她给我送喜帖,等到了过年,等到了正月初八,她到底没有兑现诺言。后来有人证实,她确实是结婚了。至于她为什么不邀请我,我没想通。  
  小学同学中,她不算是最勇敢的女子。大概是她向来勇敢,反而不会带给大家惊讶了。倒是另外有个乖乖女,斯文缄默,不声不响就当了未婚妈妈。还有一个年年是三好学生的女孩,考取了很好的大学,她读了几天毅然退学,回来念复习班。辗转中得知,她是为了心仪的男孩--他们没能考到同一所大学,她决定放下身段,再考一次,考到他的身边,考出一段爱情佳话来。当然,她成功了。目前为止,她的理想都逐一实现了。  
  我没有她们勇敢,念书的时候我虽然打过架,扯烂过男生的白衬衣,踢破过课桌椅,用报纸包了砍刀去寻仇家,上课开小差,怂恿男生把大蚂蚱放到老师屁股后面,去影印室偷过试卷,躲到角落里学人家抽烟,穿拖鞋去教室,将男生的课本藏到女厕所,把男女厕所的指示牌换掉,和政教处主任吵架,气哭过几个年轻的女老师……人人觉得我坚不可摧,不是省油的灯。  
  而我最后笃定要做个温柔顺从的女子,慢慢开始了自己有规有矩的生活。不敢爱,不敢被爱,不敢恨,却惟恐被恨。遮掩着,躲避着,逃窜着。大街上遇到过初恋情人,我一手拿着烤羊肉串,一手拿着烤牛肉串,他和一个女孩子远远走来,我匆忙把双手藏到背后,露出自信而优雅的笑容来。他略点头,身旁拥着一个真正柔和的女孩。在他看来,我是不怕受伤害的。他对我没有歉意,他以为我没心没肺。他走远了,我扔掉肉串,戴上墨镜,维持着最后一点雍容,渐行渐远。  
  过了二十岁,我照旧不太爱哭,时常摆出泼妇的架势,叼着烟,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偶尔拨打1860,和移动公司的客服小姐吵架,为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费要个说法。从散漫的自由人变成了杂志社编辑,早起乘公车去上班,漠然地坐在后排,摊出无聊的杂志和报纸。和做美编的男同事吵架,放话出去我是个女权主义者。踏着高跟鞋,穿了小西装,却还是搭配着牛仔裤。有时戴一只硕大的耳环,烫黄了的小卷发荡在脖子两边,自以为野性美。四月三十日买了两双Daphne新款凉鞋,五月一日Daphne就搞起了全场打折活动。我立在Daphne门口,看着不断涌入的女人,我顿觉委屈。偏偏身边有个杀千刀的朋友,他添油加醋说我笨得像猪--五一几乎所有商家都打折的,这是个常识。他说我不像女人,如果我足够像女人,就不该横眉毛竖眼睛,把自己弄成女张飞。我露出甜润的笑容,趁他疑惑之际,狠狠踹了他一脚--用我的Daphne细高跟凉鞋。  
  没有人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鞋子藏在衣橱下面。那是一双咖啡色棉鞋,不是名牌,款式和祖母们常穿的那种很相似。十七岁的冬天,圣诞节,一个瘦瘦的男生递给我一个盒子。打开,看到了这双有点搞笑的棉鞋。后来,他和他的棉鞋温暖了我整个冬天。几年后,母亲整理旧物,翻出了它。我一把抢过来,穿到脚上,蹦跳着跑进房间。后来,我好像哭了,可是没有泪水,于是我滴了眼药水,对着镜子,看着透明的眼药水顺着眼角滑落下来。类似文艺片的情境,而观众也只有我一个人。  
  在办公室却哭过一回,和朋友在MSN上聊天,她说:"你挺不容易的……"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行字,敲了个笑脸来回应她。但是一瞬间,我泪如雨下。慌忙中,我拿起眼药水,使劲往眼睛里灌。泪水和眼药水混合着淌在脸上,弄花了我精致的妆容。我俯到办公桌上,不愿意发出呜咽声,咬住嘴唇,双手攥在一起,指甲插进手心,疼痛到无以名状。  
  有同事招呼我,该是时候去食堂吃午饭了。我拿纸巾擦了泪,收拾好稍显凌乱的头发,快步前往食堂。还好赶得急,菜还挺多,我还有得选有得挑有得拣。吃饭时,我想到了减肥,想到了同事新买的漂亮的江南布衣长裙,想到了珍藏着的应急补水草本面膜,想到了家里闹皮肤过敏的狗,想到了母亲送给我的眼霜,想到了父亲做的鱼头豆腐……  
  吃完了饭,我问同事:"是不是快发工资了?"  
  得了银子,先去趟美容院。当然,我早已经笑容满面,把哭鼻子那挡子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朋友们打电话给我,表示很愿意邀请我共进晚餐。晚餐很丰盛,席间我吃了一碗酒酿丸子。便是这样,我居然醉了。我跟他们吹牛,我一再重申:"我很强悍的,我是打不死的!"他们没表示支持或者反对,其中有个朋友说:"没人想打死你,你又不是苍蝇!"  
  那我是什么呢?整个晚上我都思考着,沉默着。后半夜,打雷接着下雨,我起来关窗户,风沙迷了眼,有液体从眼里溢出。这次,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哭泣了。单身公寓里年轻的单身女子,抱着一床棉被,泪雨婆娑。二十岁刚出头,可是梳妆台上种类繁多的化妆品告诉别人,我已经衰败了。  
  衰败归衰败,认识我的人无一不说我勇敢。除了勇敢,他们还夸奖我坚韧,坚强,坚定,坚硬。我不揭穿他们善意的谎言,继续朝着无坚不催的道路前行。走累了,趴到地上歇着;歇饱了,站起来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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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白狐        
  寇洵,1981年5月生,河南卢氏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大学期间开始写作,在各种文学刊物诗歌、小说百余首(篇),作品散见《星星》诗刊、《敦煌》诗刊、《短篇小说》、《小小说月刊》、《百花园》等刊物。现为《东京文学》杂志社编辑。  
  白 狐  
  我后来才意识到,白狐只存在于我的想象,那个在雪地中奔跑的精灵,我并不曾真的见过。但我却吃过白狐的肉。那时候,每年冬天,村里都会有人上山去捉白狐,据说,白狐的皮很值钱,很多人都是冲着这个去的。自然,很多时候,他们都不会空着手回来。捉到了白狐,他们将皮剥下来留着换钱,剩下肉,自己留着慢慢享用。有时,他们也会给邻居送一点。我就是在那时候,吃到了白狐肉。  
  母亲把邻居送来的一小块肉切成丁拌在卤面里。那种味道,多少年以后,我都不曾忘记。  
  白狐在我们那里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白妹子"。我一直不知道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但它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很好。"白妹子",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啊,它所散发的气息一度令我着迷。那些年的冬天,我凭窗而坐,眼前总是闪过一个美丽的女子,她一身白衣,在洁白的雪地上踽踽独行。我不知道她要去哪里,很多时候,我的心跟着她在屋外的雪地上飘呀飘。很久以后,我终于知道她是我乡间的妹子,她是我的白狐。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我到底没有见过白狐。它长什么样,我想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但是那些上山捉白狐的人一定知道,他们是见过白狐的。他们会循着白狐的足迹,找到白狐藏身的山洞。然后,堵着洞口,找一堆柴火,点着了,用烟熏。浓烟翻滚着进入洞中,躲在里面的白狐就待不住了。它们通常会铤而走险,不顾一切地往洞外窜。但它们很少有逃脱的,洞口早被把的严严实实,它们一窜到洞口就被人捉了。我曾听从山上回来的人说,很多时候,白狐宁愿被熏死也不出洞。我想象不出它们被活活熏死是什么感觉,我总觉得,这有点太过残忍。  
  在我的感觉里,白狐是属于冬天的。其他季节,我从未听人说起过它。只有到了冬天,积雪覆盖山野的时候,它才又一次回到人们的记忆中。就好像一个消失了很久的东西,又忽然回来了。我有时候会想,其他时候,它们都在哪里,但没有人告诉我。  
  村子西头有一户姓莫的人家,莫家父子俩人每年冬天都要进山,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白狐。从我记事起,我经常看见他们顶风冒雪地出去,又顶风冒雪地回来。村里一般人是吃了这种苦的,再说,也没有他们的体力。这父子俩人多年在雪里摸爬滚打,体力和耐力都非村里一般人可比。据说,他们还能识别各种动物的粪便,能灵敏地嗅到各种动物的气息,然后根据气息找到它们的藏身之所。这种能耐,恐怕一般人是不具备的。  
  那些年里,他们总共猎到多少只白狐,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清。我想,他们自己也不会记得。但村里不少人都记得,他们家的饭桌上时常飘来的肉香味。村里的狗说不定也会记得,它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在莫家门前拣到一根骨头,那是一根多好的骨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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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黄鼠狼        
  黄鼠狼  
  我经常听人说:黄鼠狼给鸡拜年。听得多了,我就在想,黄鼠狼到底怎么给鸡拜年的,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当然,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大家都知道,但大家有谁见过,真的黄鼠狼到底怎么给鸡拜年?  
  我就觉得,当初发明这句话或者说歇后语的人还真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个人还真是幽默。这多么像一个谎言呀,但它又多么具有讽刺意味,而且又能讽刺得这么含蓄,实属少见。  
  少见的何止这些。黄鼠狼到底长什么样,我一直没见过。传闻它体长肢短,一身黄毛,拖一条毛茸茸的尾巴。这么说来,它应该并不难看。但我就不明白了,它为什么老躲着人。它对我是神秘的,我甚至连它藏身的地方都不知道。传闻还说,它他放的屁臭气薰天。当然了,我没有闻过,不知道有多臭。我还听说,黄鼠狼喜欢偷鸡,你说它给鸡拜年也罢,我觉得这很不好。人家养鸡是给自己养的,不是给你黄鼠狼养的,你这么做就有点太不道德了。你还偷,你这不找着让人看不起你黄鼠狼吗?黄鼠狼呀,黄鼠狼,人家又没有惹你,你怎么尽干这些缺德事呢?  
  我这么批评黄鼠狼可能有点不对。黄鼠狼喜欢偷鸡,这是它的本性。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么说,黄鼠狼偷鸡也是情非得已。它可能潜意识里也不愿意这么做,但谁叫它是黄鼠狼呢?是黄鼠狼就要偷鸡。黄鼠狼也知道,偷鸡是一项冒险的行动,弄不好要掉脑袋。你想了,人家辛辛苦苦养大的鸡,能让你黄鼠狼白白钓走吗?这赔本的买卖谁愿意干,谁愿意干谁干去?  
  冒险归冒险,还是要去偷。我是谁呀,我是黄鼠狼。我黄鼠狼一旦认定的事,绝不会轻易罢手。"不成功则成仁",黄鼠狼我今天豁出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砍头不过头点地,死就死了,怕根毛,十八年后又是一条黄鼠狼。黄鼠狼这么一想,就又潜入了人家的鸡舍。  
  黄鼠狼已经潜进鸡舍里。鸡们睡得正死,一点也没有发觉。黄鼠狼一阵高兴。黄鼠狼一高兴就忍不住朝身后看了一眼,这次黄鼠狼只看见月黑风高。黄鼠狼想,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有一段,我们家的鸡经常丢,连根鸡毛都找不见。母亲刚开始怀疑是贼,但贼不可能一次只偷一只,况且,鸡舍的门锁好好的。几乎在同时,母亲又听说邻居家也丢了鸡,而且有人白天发现了黄鼠狼躲在鸡舍附近。我母亲就怀疑我们家的鸡也是黄鼠狼捣的鬼。我母亲一面让父亲加固鸡舍,一面偷偷观察。我母亲在观察的同时,又有点疑惑。她一直想不明白,黄鼠狼是怎么潜入我家鸡舍的。我家的鸡舍在院子西南角,紧靠柴房。鸡舍是父亲用泥和砖垒起来的。父亲还专门做了两扇小木门,装在鸡舍上。母亲每天晚上都要按时上锁。奇怪,黄鼠狼是怎么钻进去的。母亲观察了几天,终有一天恍然大悟。原来,黄鼠狼是从鸡舍后面的通风口钻进的。那个通风口只有小孩拳头般大小,母亲没想到也给黄鼠狼钻了空子。  
  母亲曾想着定一个严密的计划,诱杀黄鼠狼。但奇怪的是,母亲的计划还没有想好,黄鼠狼却好像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黄鼠狼偷了我们家两只鸡后,一下子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这是母亲和我都没有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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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乌鸦        
  乌 鸦  
  一想到乌鸦,我首先想到的是乌鸦和狐狸的故事。在那则故事里,乌鸦是愚笨的。它不但愚笨,还爱慕虚荣。经不得狐狸几句花言巧语就飘飘然。这倒好,眼看到嘴的肉,一转眼,就到了狐狸嘴里。你说乌鸦笨不笨。不过,乌鸦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笨,恐怕谁也说不清。  
  且不乌鸦到底是不是愚笨,先来说说乌鸦身上的优点。其实,在我看来,乌鸦身上是有很多优点的。先来看乌鸦的身体,它的羽毛由黑白两色组成。这是多么美丽的搭配。它不像麻雀黑不黑,白不白,灰不灰的,也不像啄木鸟花里胡哨的,更不像老鹰,毛里还掺和着杂色。它是美丽的,黑白搭配让你无可挑剔。再来看它的歌喉,乌鸦有一副好嗓子,在前面那则故事里,我们已经见识过了。如果不是乌鸦爱慕虚荣,在狐狸面前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那块肉也不会到狐狸嘴里。但这只能说明乌鸦爱慕虚荣。相反,连狐狸这么聪明、骄傲的家伙,都夸乌鸦的嗓子好,那乌鸦有一副好嗓子看来是不会错了。  
  事实上也是,乌鸦的确有一副好嗓子。它是动物界天生的高音歌唱家。乌鸦声音洪亮、高亢,很有震撼力和穿透力。凡是听过乌鸦声音的,普遍都会感到心颤。想想那声音,难道你不觉得它的嗓子很好?但人们似乎并不喜欢乌鸦的声音,它空有一副美妙地歌喉,只能去给它的同类们展示了。这不,它刚刚还在狐狸面前展示过呢。  
  人们常说,乌鸦嘴,意思是说,从它嘴里吐出来的就没有好话。乌鸦叫,一般被人预示着不祥。但也有些地方例外,比如在西藏,乌鸦就被叫做神鹰,它的叫声在当地人认为,暗示着吉祥。我至今没有到过西藏,我在书上看到这种说法时,感到很诧异,怎么差别会这么大?老实说,乌鸦的叫声,究竟在向人们暗示什么,我想,没有人能够说清。但有一点,我深信不疑,乌鸦是天生的预言家。它的叫声,一定包含着很丰富的内容,绝不单纯是人们以为的吉祥或不详。  
  我从没见过一种鸟,能像乌鸦那么完美。它躯体玲珑,曲线有致,她如果是女人,也一定是最性感的女人,能令所有男人意乱情迷,魂牵梦绕,令他们为它生,为它死。它光洁的额头,还有它黑亮的眼睛,那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迷人。  
  我有时候会想,乌鸦仿佛是神派来人间的。它是神的使者,基督教说,神爱世人。乌鸦是神的使者,它也一定是爱世人的。神派它来到人间,就是要它来向人们传达神的旨意。年复一年,乌鸦栖息在乡村的树上,像一个黑色的幽灵,更像是一个谎言,受上帝溺爱,"当他展示起源的神奇时,他往往会指给乌鸦美丽的事物,并让它观看。他们是不可摧毁的鸟类,他们遭受所有一切,又仿佛没经历过什么……"(休斯语)乌鸦默默地注视着乡村的一切。它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然后回去向神汇报。我不知道,在乡下,为什么人们总以为乌鸦的叫声预示着不详。难道它向人们什么报告即将发生的事情也有错吗?它或许只是在提醒人们注意,希望它们能够趋吉避凶,也未可知。如果真是这样,乌鸦就可能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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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老鹰        
  老 鹰  
  老鹰就在我们头顶,在村庄的上空,在蓝天白云下。飞翔或盘旋。我很少见它落下来,它似乎更喜欢高处。这没有什么不好,人还往高处走呢,更何况老鹰。  
  老鹰在村庄上空盘旋的时候,我一直在仰头看它。它站得那么高,我相信它看到的东西一定不少。我有时候也想象它一样站得高一点,再高一点,但我也只能想想,谁叫我没有一双翅膀呢?  
  老鹰站在高处,我知道它把村庄里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它比我更了解村庄的外貌。我就不行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绕着村庄转圈。我偶尔也会到外面去,但不管我走多远,转着转着就又回来了。我走了多少路,连我自己也不记得了,但当我回过头的时候却发现,我仍然在绕着村庄转圈。这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我硬是没转出去。我有时候又想,我连一只老鹰都不如,老鹰尚且走过那么多地方,而我却一直走不出村庄。  
  我一直以为老鹰是走过很多地方的,它们是目标远大的动物,绝不会像我一样守着一个村庄过活。它们会从一个村庄上空,飞到另一个村庄上空,也许,它们还会飞到更远的地方。这谁知道呢,它们在天上。而我在地上,地上的人有几个知道天上的事情?  
  我不知道老鹰都到过哪里。我想象,它飞过的村庄也像我的村庄一样,被绿树包着,被庄稼围着;我想象,那里的天空下,也有无数的烟囱,每天黄昏向空中喷吐着烟雾;我想象,那里的人们,也像我一样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想象,它在那片天空盘旋的时候,也一定有一个人像我一样站在村庄里抬头仰望;我还想象……我想象像它一样飞起来,我总是想像它一样飞起来。  
  我也不知道老鹰的巢都筑在哪里。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老鹰的巢。我总觉得,它们是没有巢的。如果说它们有巢,那也是居无定所。它们不像人一样喜欢过安稳的生活,它们更喜欢漂泊。虽然,它们对自己的前途也无法预料,但它们似乎更愿意在途中。  
  有一次,我在村庄里碰到一只老鹰。它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飞回来。飞到这里的时候,它已经筋疲力尽。它可能想停下来歇会,它也可能是想补充一点营养,长途跋涉,使得它的体力消耗巨大,它急需要补充点食物。它可能是看中了我家一群鸡。我家的鸡那时候就喜欢到野地里去逛游。它们吃饱了、喝足了,就到野地里去逛游,晃动着自己肥大的身子。那只老鹰在经过村庄上空的时候,很有可能一眼就看见了晃动在野地里的一群鸡。它可能也在心里想过,这送上门的食物不拿白不拿。所以,它瞧准机会,就扑了下来。我们知道,老鹰的速度是很快的。它像射出的箭一样,一个俯冲,就下来了。我们还知道,老鹰一般是很少扑空的。它有一双锐利眼睛,它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凭借这两种武器,它们很少会有扑空的时候。这一次,老鹰自然也没有扑空,它很轻易地就饱餐了一顿。等到我母亲发现的时候,就剩几根鸡毛了。老鹰是吃饱了,可把母亲给心疼坏了。  
  我后来想想,老鹰有时候也是贪得无厌的,像我们有些人一样。它可能觉得我们村庄里的鸡好捉,就留下来不走了。有一段时间,它天天村庄的上空盘旋,在短短几天内连做数案,几乎每一次都大获成功。村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就有人悄悄在一只快死的鸡身上下了药。老鹰果然就上当了,又有一天,我在野地里看到一只老鹰的尸体。它翅膀摊开,直挺挺地躺在那儿,像是死了很久了。不知怎么,我忽然有点同情它。它也许还有很远的路要赶呢,却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错。这一次,它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它会永远地远离了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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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冰冷的黄河(1)        
  南山雪,本名周箫,1986年5月出生于陕西西安,现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电视与新闻学院2004级媒体创意专业。曾获第二届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写作大赛评委奖,其文化大散文创作得到名家余秋雨、曹文轩等的关注和好评。作品曾在《中华文学选刊》等杂志进行专栏介绍,并入编《生于80年代》,《告别80年代》等文集。著有长《照妖镜的碎片》、《神圣谱系》、《重雨初临》、《我的精神病史》等。  
  冰冷的黄河  
  在寂静中走完这段并不平坦的路,拭干眼角莫名其妙掉下的泪,回眸看时,尽皆沧桑。我也许打扰了它们古老的沉睡,但我只愿这样仔细端详它们的面庞:有岁月留下的伤痕,有人工雕凿的遗迹,有满布皱纹,有白发苍苍。它们中的一部分被写入历史,一部分被埋没于历史,写入历史的斑驳着,残缺着,被践踏了,被呵护着;埋没于历史的寂寞着,孤独着,吝惜于残破的肉身,缺少承载的灵魂。  
  有时荒凉,有时华美,有时凄凉,有时繁复。  
  苍风无悔,我亦无悔。  
  (一)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追赶阳光坠落的方向,感觉到温度的散失及风的培生。似乎天地间接壤的范围总被涂抹得愁云惨淡,凄厉的暗红与昏黄笼罩了我的四周,使我感觉到被崇敬紧紧包裹的心跳,因为接近文史之乡而躁动不已砰砰不停。我是去参拜的,虽然知道在日暮后的冷清中站在它的面前是对我参拜的它的大不敬,没有焚香,或许是亵渎;我是去瞻仰的,一种红色涌流的所在,一处凭高生叹的所在,飘扬的旗帜与一片洁白。它们紧握着手,并不拒绝对方陌生的眼神贴近,它们为一种力量让出了位置,黄土地的脉流最最苍劲的力量。在期待得见那种力量在形式上的诠释之前,心中摸索着它的流经,它的停驻,它的涌动,以及那令人血脉奔腾的壮阔。最近一次感受它是在宁夏的沙坡头,我像一只羽毛深黄的鸟从它头顶飞翔而过,盘旋的涡流使我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却不敢睁开沉默之眼,不敢直面心灵的恐怖。因为知晓"黄河之水天上来",遂怕触犯天怒,五雷轰顶。但它浮着于地表的凹陷无法改变人们俯视的角度,这令参拜变成了端详,奇怪却又无可奈何的角度制造了难以弥补的遗憾。以往与黄河的擦肩,远远地便可以感受到它的存在,但今日,却发觉微弱的气息,从我接近的方向袭来。我似乎早应有预料,从断壁残垣埋没于村落巷陌的魏长城起始,我便应知这一路是从繁华到腐朽,绝地的苍凉。  
  "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  
  空荡荡黄土高原的边缘,苍穹浸染,如一位老者蜡黄的面庞。这是冬末,更是初春。带走的是上天的疑惑,带来的是人间的希望,也许。惊诧,那涌动的脉流失去了自己本真的颜色,连搏动,都不尽力道,老者蜡黄的脸庞也走向更令人难以理解的苍白。脚下的土地袒露着黄沙的肌肤,而黄河,正在受着严寒冰封之痛。虽说这应是恬静的北国风光,但我分明听到被压迫的呼吼与嘶哑的咆哮从这银白的飘带下喷薄而出。这不是汉唐宫楼中舞女随身条扭动的衣带,飘拂得毫无道理。她的屈辱,达到了极限,她的冰冷,达到了极限。我不知该去参拜或是同情这位看似气息奄奄无力回天的老祖先,"目尽青天怀今古",眼界的尽头,尽头的尽头,应是那般力量的源泉。她从更冷漠更荒僻的地域流来,也许她的肌肤因此而冰冷,也许她在这过程中已埋没了自己的本色。为何?"天意从来高难问",结束这样漫无目的的猜想,暂时理解上天对黄河莫名其妙的凝冻。更快乐地想象趴伏在地表的巨龙在挣脱枷锁前的一声山崩地裂的怒吼,穿透耳膜的一瞬,惊叹与声张同时迸进这幅画面。是对这不经意的思考的解脱,更可以倾听,黄河的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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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冰冷的黄河(2)        
  "饮马度秋水,水寒风似刀。"  
  1937年8月至10月,中国共产党的三支红色力量:115师、120师、129师先后由这里,陕西韩城芝川口东渡黄河,开赴抗日前线。夏秋交际的时光,正应是大雨倾盆不休之季。开国先辈们顶着肆狂的暴雨,渡河的船只在风雨中颠簸着,那时或许会有令人心惊胆战的巨浪,伴随着那股力量于内表潜在的爆发。革命洗礼过的大地,包括黄河,也应为被鲜血染成的红星而骄傲。站在高岗上,俯瞰河滩上大大小小的长臂机车,身后是八路军东渡黄河纪念碑,不忍再细想英雄在此深陷的足迹,因为眼前黄河的惨状令我心痛。很痛,很痛。轮渡在哪里?难道闲置在河沙之上,任时光将它废弛?它会回想些什么?朱德、邓小平、任弼时、左权的英姿飒爽,八路军战士不畏风雨的雄壮气概,还是曾经承载自己的河水由盛而衰的凄凉故事?仅仅几十载岁月,我们便看不见、听不到了它的呐喊与呼号。死一般的寂静令人心虚地构造着对它的描摹,当我的手开始颤抖时,革命的精神似乎就快在民众的头脑中被洗去了。是黄河老了吗?还是革命的热情已经苍老。  
  "今来古往,物是人非,天地里,惟有江山不老。"  
  (二)  
  《三秦记》云:"龙门水悬船而行,而旁有山,水陆不通,龟鱼集龙门下数千,不得上,上则为龙,故云暴鳃点额龙门下。"  
  从我脑中搜索这样一个传说并不困难,尽管关于它我已省略了太多似乎很必要的神秘感,关于这个词汇人们已赋予它太多本不占有的含义。但当它的原形,打破传说似的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又想起了它:"鲤鱼跳龙门。"帮助我恢复记忆的是那面庞刻满伤痕的山丘,旁观并陪衬着传说的演绎。令人相信它的真实,怀疑它的虚假。真实是耳边呼啸的风,吹动着挣扎似的长发,这是阳光不会退却的时刻。老人们说龙门是"一年一场风",无论春夏秋冬,那时而激动、时而温柔的风都无可争议、无可厚非、无可挑剔地履行着自己吹皱枯朽、吹干泪水、吹灭腐朽的职责。与其说这样凌厉的风是在变相地促使生命之河停止流动,不如说它表征了天地的速度,使生命的新陈代谢加快。空气中弥漫着沙砾的味道,天地灰蒙蒙地分辨不清脸色,似乎这都是为了加重历史的分量,历史的底蕴。风守护着龙门,隐秘地保存着传说的残骸。这时的河水令人意外地竟有些清澈,上游未化尽的冰雪块顺流而下,在青黄不接的主旋律中开辟自己的乐章。这种色彩的调配实在低劣,令人产生味觉上的不适。但我更想象的,是冰雪化尽后河水的温度,那一定是刺骨的冰冷,黄河中的鲤鱼们,你们身在何方?你们是否还有纵身一跃的勇气与毅力?你们是否还有传说护体的外衣?那外衣,能抵御这未知何时消释的冰冷吗?  
  也许在这里,时间并不流动,它封存着历史一瞬的停留,永远也不延伸。  
  《括地志》云:"龙门山在同州韩城县北五十里。"李奇云:"禹凿通河水处,广八十步。"  
  看见龙门,我想起了都江堰的宝瓶口。李冰修建都江堰是为了造福黎民,润泽巴蜀,宝瓶口虽狭窄,却是整座工程的关键;大禹凿开龙门是为了拯救黎民,他"伤先人父功之不成受诛刀劳身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而忘私"。李冰为治水走入蛮荒,走入不解、走入繁琐;大禹为治水忘记父仇、忘记族恨、忘记挚爱。他们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治水者,我们难于想象没有他们的勤力,古蜀国受灾的民众和龙门外泛滥的河水,在古中国的记忆里又会留下多少悲怆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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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冰冷的黄河(3)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对于正义的冲击,中庸的势力总是摇摆不定。龙门山阻挡住黄河,任它在自己领域外肆狂,自己却仅安于享受被善意折磨的快感,若没有大禹的第一斧,恐怕它还能安逸地存在更多日子。本来囤积在山下的龟鱼们也可能因为有了这惊天动地的声响而纷纷探出头来,暗暗地鼓劲。一种旷世的理想总难以逃避艰难的考验,但不顾一切地艰难作战却是理想实践中的必经阶段。大禹十三年的努力不仅为他换来帝位,更为他赢来千秋美名。时间是会流逝的,消磨在时间中的每个人的脸庞也总会消失的,唯一留存着并被人惦记、被人尊敬的是光荣的名字。真正的伟人不计较名利,况且名利往往在他们生后才与他们构成实在的对应,于是,面对龙门,让我们记住那挥汗如雨的劳动场景,那板斧与铁锹叮叮当当地敲击石壁,那戴着斗笠、指挥若定的背影。也许仅是背影,便能带给我们最大限度的无止境感动。中华大地需要这样的背影,四千年前如此,现在更是如此。他代表了凝炼的平民精神,代表了伟岸的民族气节,作为史诗,他与传说一起存在,我们不但要吟诵,更应铭记。在我们还未被时间之首掩埋之前。  
  韩城东两公里黄河边周原村,有一座建于大德五年,中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大禹庙。大禹的圣驾在这里安歇,因为他的灵魂离不开黄河。后人读懂他的智慧,疏导而非堵塞。于是,大禹庙见不得拥挤,宽敞、简易、并不寒酸。帝王出身乡野,帝王的举手投足溢满泥土的芳香,也许只有农民朴素勤劳精神的蕴含,才能支撑着大禹"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功成不亚于黄帝一统天下的伟业。但大禹又是权力欲在原始社会末期的最初代表,说起来可笑,这并不是他的过错。他将帝位传于益,益却推辞不就复传给禹的儿子启,这当中自然有益资历尚浅、无力就职的缘故,但更预示着以美好道德及优良素质为考量标准的禅让制走到了历史尽头。中国由原始社会昂首迈入了奴隶社会,虽然对于人民这变化更加残酷,却巧合历史的循规蹈矩。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农业文明,从这时破壳而出,显露出完整的雏形。大禹的造像总是农民打扮,就是在时时暗示后世:中华民族的精魂在于乡间,美德在于乡间,帝王尚且不忘自己的出身,子孙后代又怎能忘记了?如在城市的牢笼中困乏日久,走回乡野,除感受自己的渺小、神圣的隐藏外,还有伟人的呼唤以及对根的追索。何乐而不为?  
  "岁暮阴阳催短景,天涯霜雪霁寒霄。"  
  (三)  
  "无奈归心,暗随流水到天涯。"  
  喜欢一个名字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呀!需要吗?不需要呀……"风陵渡",这个名字让我产生了许多奇妙的联想。这是四天里第三次看见黄河,与那被冰封的、残缺的黄河不同,这里的黄河凸显着自己倔强的本色。中国是世界上黄皮肤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与黄河千万年的浸润似乎难脱干系。血性、豪爽,见于壶口的飞瀑,却也在这天寒地冻的时刻收敛了不少;阳刚、壮阔,见于东营的口岸,东流的目的是为了入海,冲向蔚蓝冲向莫测似乎也意味着民族本真与世界渊源的本类融合。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中国人的身影,在那些黑白分明的区域,黄皮肤的中国人作为一种力量的代言,独立地存在着。即使面容沧桑、乡音已改,黄河留在我们难以逆转的身体造型上的标志总成为毋庸置疑的中国代码。即使在同我们有几分相似的日本人面前,吉鸿昌若不在胸前立牌加以标示,他的气节,他的身板,不是也可不言而明黄河游子的身份?即使从这已经萎靡的河口走向天涯海角,游子的归心不也时时在他乡明月下映照幽蓝的天空。人,可以掩饰自己的面容、身影、语言、行动,却总难以掩饰自己的心灵。而最销魂的,莫过于游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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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冰冷的黄河(4)        
  风陵渡是否是众多黄河古渡的一处,从杳无踪迹的摆渡人那里,我无从查证。河水在这里开始湍急,不知怎地,携带着挣脱困缚的力量,黄河开始那么无所畏惧。寥廓江天,也笼上了一层不知是忠是奸、是阴是阳的迷雾,令人在它的包围中分辨不清虚实。只觉得遥远的绝响似乎仅从现在开始,而它的尽头,是否隐着那份"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倔强,我似乎感受得到,又似乎差得很远。  
  "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  
  如关中汉子身材般魁伟的黄河大桥连接着秦晋,连接着两岸同样空荡的山林,我始终相信在那份空荡中有可供倾听的悦耳鸟语,只是因为对黄河自古而来的畏惧而隐没了自己的身影。"高天滚滚寒流急,"它不得不如此这般,因为黄河非比长江。长江沾染了胭脂香气和玲珑的情致,尽管同样浑浊,但中下游的阴柔水乡变了不少调调;黄河却是这平地里慨然有声的一吼,雄壮过甚,却更显出悲怆。长江虽也有意外的乐章使人闻之一震,却没有黄河那一声吼跌宕壮阔。婉转并没有什么不好,但两种迥然声线的并存,代表了母亲的威严与父亲的谦恭,似乎也是绝世的反比例创作。黄河在这里拒绝困顿,拒绝婉转,却难以战胜阴晴难测的天气,在寒冷与温暖的边缘徘徊不定。躁动难耐,这不正深切中国女人体内天生的母性?风陵渡上的渔家,是否也看透了这天地的玄机,收起渔网远走天涯?时间是无上的君王,残酷地否决别人,甚至连自己也不放过。明年今日,说不定黄河还将凝冻。  
  行路难,"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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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不屈的灵魂(1)        
  不屈的灵魂  
  (一)  
  "三春白雪归青冢,万里黄河绕黑山。"  
  沿着参差不齐高低起伏的台阶,我明确了敬拜的意图。他是一位饱受磨难的执笔者,他是正义道场的布道者,他是王权淫威下的受害者,他是使历史回归本位的恢复者。他用自己身体的残缺换来对历史真实的描述,他忍受了无法忍受的丧失男性尊严的屈辱和帝王目光中的阴冷。他屹立在中国史学家的最前列,他,就是司马迁。他在险恶地牢中苦著《史记》的经历甚至使我们忘记他是主持改革夏历(即农历)的人,想一想,除了墨香的浸泽,他竟让乡野人家享受他不经意的留世之笔,那些斗笠下被皱纹堆积的眼神中充满向往。伟大的意义在于"最",在于纯粹,在于压制另一种同样不朽的伟大。他的坟墓,静静地坐落在黄河与群山的环绕之中,他的身躯早已腐朽,但他的灵魂,却在《史记》的字里行间赤裸裸地袒露给读者,令人明晓那份挣扎,那份苦痛,那份抉择。  
  挣扎使他最终站在了真实这一边,拒绝虚伪的蛊惑。  
  苦痛炼就了他坚韧的品格,使笔下的纸页漫溢着坚实的力度。  
  抉择成为了他悲剧命运的开始,放弃了做男人的资格,过着阴阳不分的生活,承担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当世人明白这份不公时,他已被草草地葬在黄河岸上一个无名的小山丘上,他失落地闭上眼睛却并不意味着屈服,相反,他留下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让后人为他不安,为他啜泣,为他翻案,为他平反,为他明白生命的意义:在于升华而非贪生,在于执着而非疑惑,在于承担而非退缩。  
  "重要的不在于表达什么时代的历史,而在于什么时代的人表达。" --克罗齐  
  汉武帝的时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很难在中国古代史中找到将这么多光荣的名字如此密集地排列在一起:汉赋大家司马相如与卓文君夫妇;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的张骞;飞将军李广;抗击匈奴的卫青、霍去病叔侄;经学大师孔安国及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智圣"东方朔,等等。他沿袭了中国古代史上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将汉朝的统治推上了极致。他以强硬姿态面对匈奴的侵扰,但同时,他的人格却也因此变得复杂,他的性情也开始难以捉摸。他身为九五之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动着臣子的神经,他造就了很多遗憾,比如一世未封侯的功勋将领李广;他造就了很多不平,为了自己统治的稳固,残忍地关闭了中国人积极活跃的思想之门,为以后的君王树立了惯性的坐标,将儒家的中庸之道推向了历史的前台;他更造就了很多惊世冤屈,其中最令人叹惋的便是司马迁。他为大将李陵败匈奴之事而辩护,触怒了汉武帝,而被施以宫刑。他更因为秉笔直书,在《史记》中评述君王功过而被官场彻底遗弃,自古官场就是绞杀人性的机器,没有泯没良知的人得不到补偿,唯有痛苦,使其打上一生的烙印。司马迁生逢盛世,按说不该遭受这样的"礼遇",但气量狭小的汉武帝不会同情他,尽管《史记》是伟大的,但在之前的岁月中帝王习惯地得过且过和迂腐无能难以接受这样尖锐的批驳;尽管批驳是无误的,是公正的,但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故事不在少数,君王是神圣的代表,而神圣,往往在这样的时刻等同于卑微和渺小。  
  司马迁表达的历史,超越了时代的认可范围,他的悲剧,是真实造就的悲剧。  
  "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虚"。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中国名利场中郁郁不得志的司马迁与寒冷和不公相依为命的生活;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在无数个深夜里他枕边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的泪渍被他以一腔冷墨倔强地洗去;我们完全可以理解,尘埃落定的仕途挫败使司马迁在《史记》中倾注了怎样的心血。相传他将《史记》呈于汉武帝时,汉武帝将手稿立刻付之一炬,幸亏司马迁早知会如此,命女儿抄下了副本,命孙儿背熟了全文,《史记》才得以留存。君王的器量完全在臣子的预料之中,不知这该欣喜还是嘲笑。这是对圣明汉武的讽刺,这位英烈的君王,在此时,竟作为一种大智慧的陪衬,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地唏嘘不已。司马迁的品格,作为中国文人品格的代表,他的经历向世人宣称:让文学回归本真,即使会有牺牲,也要万死不辞。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似乎更需要如此不屈的灵魂的存在,这样,便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荒谬的错误。  
  班固有言曰:"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捍其后事,讫于天汉。""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司马迁"世之宏才",他用对各类史书的融合贯通与重新诠释来加深《史记》的厚重色彩,这是对时代不公的回击,只有如此,才对得起自己的付出,才消解得了心中的哀愁,才能对似水年华的黯淡,无声地控诉。他"自成一家",开辟了史学研究的新道路,在品格与创作两个领域成为世人敬仰的典范、膜拜的对象。我汇入这股敬仰与膜拜的浪潮之中,期待能在冥冥中得到指点,获得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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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不屈的灵魂(2)        
  回首时,"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史记》白质璞玉,司马迁青史留名。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记:"永嘉四年,汉阳太守殷济瞻仰遗文,大其功德,遂建石室,立碑树桓。"太史公祠墓得以修建与维护,西晋殷济功劳不小。如今的司马迁祠墓松柏森森、碑坊耸立,肃穆中隐隐透着悲壮。殷济倾慕司马迁的才华,同情他的遭遇,崇拜他的品质与气节。他的义举为后世完整地呈现太史公永驻之地,若没有他恐怕黄河上猎猎雄风早将太史公坟头的沙砾吹散,碑上的字迹也早已模糊不清。精神的剥除虽不在于他的外表,深入骨髓的虽仅在于他的核心,但精神依托于肉体,依托于存在。没有庄严的例证难以承继太史公的精魂。后世沿袭着殷济的做法,如今镜头中墓碑上的字迹是清朝的镌刻,对伟人的尊敬成为一种定势时,尊敬便不会死板,而是充满活力的延续。圣人需要理解,哪怕是生前身后的知音,只要存在,精神便不会全然废弛。  
  看时,"夕阳依旧垒";听时,"寒磬满空林"。  
  (二)  
  "冥冥,车轮落日,散绮余霞,渐都迷患景。"  
  因为黑夜的降临,晚霞更珍惜留存的瞬间,凄美的血光,在霞的尾部像玫瑰花瓣般姹放着,似乎预示着人间悲剧,也似乎迷恋着剩余的光阴。黑幕盖上了古城最后一丝光明,全城的精灵等待着下一次光明的降临。巍山,在大地上投下自己名如形般的黑影,似乎阴冷潮湿的山间,斑驳的绿色,渲染着正义与邪恶交锋时怆然的气氛。树丛间沙沙的响声,夹杂有壮士的悲嚎,有婴儿的啼哭,有飞舞的乱剑,有隐匿的脚步。有匆忙、有慌张,并不同于以往,也不一定在此地发生,但故事真实地发生在这里。转动的车轮碾压着落日的长影,避难,隐藏,复仇的旋律从这里缓缓流出,穿透了土地的经脉。  
  《赵氏孤儿》,中国十大古典悲剧之一。巍山又称"救郎山",是赵氏孤儿隐匿之所,位于韩城西南部。  
  公元前597年,晋国景公当政。忠良赵朔遭大夫屠岸贾迫害,全家灭门,独剩其妻与腹中遗子,匿于景公宫中。贾闻知搜宫,义士程婴与公孙杵臼共谋,程婴决意以其子易之。后公孙杵臼及婴子皆被杀害。程婴将赵氏真孤匿于家乡巍山寄养。十五年华逝去,大臣韩厥告景公以赵氏实情,景公大为感动,遂召赵氏孤儿赵武入宫,复臣位,反攻屠岸贾,灭其族。赵武成人理事后,程婴为报杵臼而自殁。赵武后被封为赵文子,乃赵国之宗。世代供奉程婴及公孙杵臼。  
  韩城西南10公里,高门原堡安村东南古寨,系赵武、程婴、公孙杵臼之墓,故名"三义墓"。《赵氏孤儿》是最早介绍到西方的中国戏剧作品,曾引起海内外不小轰动。  
  有人说《赵氏孤儿》是中国的《哈姆雷特》,细细想来,却真有几分相似之处,它们都以复仇为主线,矛盾冲突十分尖锐,充满了权势与爱恨、正义与邪恶的纠葛。程婴舍子救忠良的故事,乍听起来十分残忍,却也是在历史舞台与戏剧作品中不可避免的循环结果。他深信自己没有做错,认定苍天有眼,忠良终会沉冤昭雪;公孙杵臼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赌的是赵氏孤儿的明天,而今天的自己,已死于乱剑之下;程婴之子嗷嗷待哺,生死不知,啼哭停止的时候,尸首已模糊不清,他是无辜的,他不懂得正义与邪恶。从人道意义上来讲,他的死令人愤怒,什么都不知道的他成为正义的牺牲品,剧场里却还有人在鼓掌,这是历史与剧情的逼迫,不得而已的举动,不知外国人看到此幕有何想法,他们所谓人道主义的良心是否为之颤抖?他们对中国人"舍子救孤"的做法是否不解与厌恶?还是他们在中国人的一片掌声中叹息、啜泣、并最终拍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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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不屈的灵魂(3)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归时方始休。"  
  《赵氏孤儿》以屠岸贾的满门抄斩,程婴的以死殉义,赵武的复归卿位而结束。这中间过程中的残暴血腥都被铺天盖地的正义所掩盖。屠岸贾怨恨赵朔,灭了赵氏;赵武为父报仇、灭了贾家。单向的仇恨竟需要两家的全部生命来承担,这是中国式的悲哀,也是历史中任意翻阅便发现绝非偶然的情节。中国悲剧的症结在于凸显个人与英雄,而对整体或集合的忽略,庞大的殉难者与单纯甚至幼稚的目的往往形成强烈的反差。中国人关于"根"的情结太浓,没有利刃刺破解不开纠结,总以"斩草除根"为报复的最终目的;中国人报仇的心理太阴暗,否则便不会引起更大的屠戮,在这一层面上,中国人似乎失去了谦谦君子的风度及宽厚的本色。"儒"与"仁"化作过眼云烟为了复仇,红了眼眶的刀枪下难管老弱妇孺,而更可怕的是,我们竟为这屠杀叫好,感到爽快。鲁迅先生所谓的"看客心理"在这一幕幕的悲剧中得到了形象的阐示。《赵氏孤儿》赚尽了观众的眼泪,但愿他们脑中仅存着屠岸贾的丑恶与程婴、公孙杵臼的义举,此外,他们还看到了什么便不是创作者的安排或历史的铺垫。我们常常渴求真实,但有时真实的残酷也令我们瞠目结舌。艺术与人性似乎在此时难以达成必要的统一。  
  但愿我们仅记得,面对权势、金钱与邪恶,程婴等人的不屈灵魂。  
  岁月似乎在引领我们,去为我们揭示不应知道的事物,岁月似乎又在拒绝我们的追忆,剥除历史的真实,蒙住我们看见血腥场面时茫然无措的眼睛。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  
  (三)  
  "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烛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  
  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  
  --(明)于谦《咏煤炭》  
  康乾盛世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盛世,虽然相对于风生云起的资本主义工业化改造,这已是极其微渺,完全出自中国人固有的盲目自大与一厢情愿。但它毕竟存在过,而且留下了数不清道不尽的传奇。影视作者不厌其烦地对它美化或改编,有时甚至是荒谬的离奇故事,却令无数观众津津有味地看着、笑着、品着。这样的行为,隐瞒了历史无数的真实,对帝王的崇拜也有了翻案之嫌。剧目中,帝王总是圣明、果断、风流,奸臣总是丑陋、阴险、毒辣,良臣总是机智、聪慧、受害。这样思维的定式令人惋惜。翻开《清史稿》,偶尔跳出几个极为熟悉的名字,细细读来,与那样深深印在脑海里的君王、臣子的形象相去甚远。刘墉远没有《宰相刘罗锅》中那样卖笑耍宝,纪晓岚远没有《铁齿铜牙纪晓岚》中那样风度翩翩、口齿伶俐,和珅也没有《日落紫禁城》中那样满脸横肉、木讷愚蠢;乾隆更不像《戏说乾隆》中那样左右逢源、能打能杀。你能接受他们真实的形象吗?在你还没有准备好之前,我先说一个相对陌生的名字,来缓解你心中的疑虑;尽管他在历史上的份量并不亚于刘墉、纪昀、和珅中的任何一个人。告诉你他的真实,关于乾隆王朝的一个背影。  
  "王杰,字伟人,陕西韩城人。" "乾隆二十六年,成进士,殿试进呈卷列第三。" "高宗熟视字体如素识,以昔为尹继善缮疏,曾邀寰赏,询知人品,即拔置第一。即引见,风度凝然,上益喜。又以陕人本朝百余年无大魁者,时值西陲戡定,魁选适得西人,御制诗以纪其事。""五十二年,拜东阁大学士,管理礼部。""台湾、廓尔咯先后平,两次图形紫光阁,加太子太保。""杰体不逾中人,和蔼近情,而恃守刚正,历事两朝,以忠直结主知。""杰于仁宗十年正月,卒于京邸。上悼惜,赐金治丧,赠太子太师,祀贤良祠,谥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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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不屈的灵魂(4)        
  王杰被乾隆帝拔为状元,从此仕途生涯,时起时伏。做得嘉庆帝的老师,乾隆退位后,与嘉庆"语如家人。"千古陕人,独此一位,在帝王的面前如此有份量。陕人刚直淳厚,这造就了王杰公允秉直不卑不亢的性格。我们习惯了刘罗锅与纪晓岚同和珅的斗智斗勇,且不说年代是否吻合,记叙是否得体,单就一些编造成分的夸张程度,便有误导观众、歪曲历史之嫌。戏说风之盛,不是历史的焕发青春,而是真实的死寂,确凿的毁灭。史书中的人物被错误地解读,虚假地包装。而令那些真实存在的,青史留名的人物,却有了不可理解的忽略,这是不可容忍的,甚至,令人微微地心酸。  
  其实,与古今难见的大贪官和珅真正棋逢对手的,是阿桂和王杰。阿桂年老体迈,从心理和生理上难以抵御和珅党派的攻击与诽谤,他的据理力争的手脚刚刚触及和珅贪污腐败的皮毛,便离开了人世。而王杰,却目睹了和珅势力由弱到强,由小打小闹到一手遮天的全过程;维护了乾隆王朝局部意义的完整,不至于被强大的金钱利益所侵蚀;参与了推翻和珅党派,审结和珅案的过程。王杰乾隆二十六年入朝为官,和珅乾隆三十四年才是个三等轻车都尉;和珅因"善和高宗意",口齿伶俐,能说会道,结党营私,以诬谤和攻击不利己者而排挤掉朝中不少良臣从而平步青云,王杰却一直不与之苟同。《清史稿》中记载:"杰在枢廷十余年,事有可否,未尝不委屈陈奏。和珅事方赫,事多擅决同列隐忍不言,杰遇有不可, 力争。上知之深,和珅虽厌之而不能去。"王杰作为清廉臣子的一份子,为正义在朝廷中留一席位,他从不取财要物,有诗曰:"直道一身立廊庙,清风两袖返韩城。"说的便是他荣归故里时两袖清风的干净。与他同朝为官的,刘墉胆小怕事,纪晓岚只知修书,当和珅势力渐渐遮盖乾隆王朝本已不再幽蓝的天际时,是王杰一次次地用利剑戳穿这张肮脏的幕布,并最终凭众忠臣之力将其完全撕裂。  
  晚年的乾隆,现出贪图享乐及软弱糊涂的老态;正值壮年的和珅在乾隆那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中的奥秘如秦二世身边的赵高,唐玄宗身边的杨国忠,宋高宗身边的秦桧,懂得逢迎拍马,钻帝王心窍的空子。那时的和珅,从皇宫里进进出出如入无人之境,受贿不眨眼,双手沾满了异己的鲜血。虽说他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奸臣,他也并没有鳌拜那样强烈的篡权谋反之意,他对乾隆王朝的残阳斜照是添进了些许色彩而不至于使它彻底淡漠的。他只是爱"钱",他对金钱的迷恋达到了古代官员的顶峰,"皇家官库银垒银,不值和珅半库银。"王杰曾与他有这样一段对话耐人寻味:"一日,和珅执其手戏曰:"何柔荑乃尔?"杰正色曰:"王杰手虽好,但不能要钱耳!"和珅赧然。"消瘦的王杰没有让和珅抓住任何的把柄,却在暗中积累和珅欺骗圣上、结党营私、仿制皇宫等罪状。在乾隆在位时,他已知此时不是扳倒和珅的最佳机会,他苦心积虑地等待,那最致命的一剑刺入腐败的心脏。  
  "未忍无声委地,将低重又飞还。"  
  他将希望寄托在乾隆之子嘉庆的身上,作为太子的老师,他给嘉庆早早便灌输抵制腐败才得以维护王权的思想。他将和珅的罪恶一点一滴地告诉给嘉庆,给嘉庆树立危机意识,"这个无恶不作的蛀虫将来会是你统治的最大威胁!"应该说,作为康乾盛世的继承人,嘉庆在执政头脑与理事能力上比先王差出很多,若没有王杰的监督与指点,他很可能和晚年的乾隆一样,对和珅的胡作非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千古帝王普遍缺乏忧患意识或过度持有忧患意识,后者如杀尽开国元勋的朱元璋,前者便是清朝乾隆以后的统治者。慈禧掌控朝廷大权的时候,为办寿而不管前线将士死活,让李鸿章背了个难以负担的大黑锅,由此可见一斑。"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可怜老臣王杰无力为已呈颓势的大清王朝扭转危局。嘉庆十年正月,他在没有停休的政治斗争中逝去,清王朝倒下了一面正义的旗帜,引起的是恶势力抬头后的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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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不屈的灵魂(5)        
  "收将十分春恨,做一天愁影绕云山"。  
  王杰是一个符号,和珅是一个现象。清朝自乾隆后的腐败,已经由政治相对清明的建朝初期的个体行为,无法遏止地转化或发展成阶层性、团队性的活动。朝中大小集团林立,多方利益冲突下,和珅的"一马当先"及王杰等人的"徐图挽救",构成了相对稳定的统治秩序。而这种看似矛盾冲突十分尖锐的秩序精神,竟将庞大的官僚系统织成一张统一的网,谁都无法逃脱,谁都无法避免。尽管这张网有时会有松脱的迹象,但在没有出现更强大的势力以前,它依旧会维持它的完整,并强调其在腐朽管制下的可能。从有官的那一天起,便有了腐败,积少成多,由小到大,当封建统治步入晚年并与死神垂死挣扎之时,它竟达到了顶峰。这加剧了封建统治的毁灭,这并不是打倒一两个人或成就一两个人能够改变得了的现实,这是群体性的茫然与堕落。王杰作为其中的一员,无可避免地钻入了这个漩涡。更因此空耗了毕生的心血。  
  王杰八十寿辰时,嘉庆御笔两方寿匾以赐。一方以"福绥燕喜"四字赐之,另一方以诗赐之,诗云:"辉腾紫气耀韩城,海屋筹添鹤算赢,地近西池增福禄,星明南斗灿晶莹;两朝调鼎文恩被,八秩齐眉寿域宏,德业久敷俾戬谷,期颐双庆衍长庚。"  
  王杰,康乾盛世最后的正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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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旷世隐者(1)        
  旷世隐者  
  一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没有青藤,没有春寒料峭,甚至没有斑驳;有生存的活力而不是死寂,有生活的真实而不是矫饰,有淳朴忠厚的民风,有慈祥的笑容和善意的指引。没有遗址的伤感,但有缺失的遗憾,有因为生计的改建与补救,有青灰色中缺憾似的色彩。有隐者的天分,有旷世的理由。  
  党家村,老韩城的缩影,中国北方典型的传统民居村落,它的隐秘与庞大,超出了我的想象。我冒昧地踏入这方土地,没有熟悉的目光,只有从未有过的新鲜在眼中蔓延。太阳挂在天空却不称职,在这样民俗气息浓厚的氛围中,我觉察不到一丝寒冷。也许是党家村处于东西走向的沟谷之中,笼住了不少残余的阳光的温存,漏过的温度恰恰维持我被裹的衣服。在平地上,它沉浮于地平线之下,我直来直往的视线在与它第一眼的接触时感觉到了晕眩。由上而下,有俯冲或急速坠落之感。毫不颠簸的路途虽然少了几分韵味,但与它的对视也弥补了这样那样的缺憾。它是那样具有亲和力,这在法国电影中出现的名词在它的身上得到了完好的诠释。令我不解的是,我的脑中竟浮现出"家"的词汇。这在我挚爱的旅途中还是不常见的。  
  二  
  "梧桐相待老,鸳鸯会双死。贞妇贵殉夫,舍生亦如此。波澜誓不起,妾心古井水。" --《唐》孟郊《列妇操》  
  党家村的开头有些寒意。但伟大作品的开头似乎总是悲情,对于一座完整的建筑群落,普通的是它整体的宏伟气势,而特别的,却在于传说、故事及其他枝节。尽管真正高水准的民居群落足以吸引观者的眼球,但正如火锅缺少辅料,再怎样鲜美入口也没有个辣味一样,历久弥新的民居需要传说的陪衬。党家村的几处景致,透露出亘古的平凡,从它诞生(1331年)到现在,不变的色彩,尽管年代有先后,家族有盛衰,最终留下的,却是全村的财产,共有的分享。  
  节孝碑是党家村保存最为完整的碑雕,它是游客的第一站,对具现代意识的人们,这样的点题有些沉重,渲染的色调有些冷淡。尽管贞烈是封建社会衡量好女人的重要标准,苏州虎丘的烈女亭,皖南古村落的贞节牌坊,都令人感到心头难以舒解的压抑。历代正史,也总有关于烈女的记载,甚至是大篇幅、大段落地详尽描述。当中国女子为痴物,为工具,为宣传渠道,其中的"佼佼者"为楷模、为榜样,为正确的表现。中国修史者内心深处男性的卑微显露无遗。他们可以左拥右抱,对爱情的不专一成为一种社会惯性,"白头偕老"似乎是虚假的谎言,困缚与紧锁构成了丈夫对妻子的掌控。而中国女子长久地缺乏摆脱的勇气,无力的挣扎变得荒唐,休夫的故事也当作了传说甚至笑话。剥夺了女性追求爱情自由的权利。甚至《水浒传》这样的伟大作品,都难以摆脱这样的桎梏:潘金莲不喜欢丑陋的武大郎而喜欢英俊的西门庆有罪吗?作者心虚地设置了潘金莲杀夫的结局,为她与西门庆的死找了个好借口,但难以掩盖的,是作者对妇女追求爱情的诋毁与排斥。节孝碑作为这种自由精神的对立面,简直是一座座单纯明净灵魂的监狱。在"巾帼芳型"的塑造下,在精心雕琢的造就下,将妇女贞节的美德肆意发挥到了极致。锁住了,逃不出来。那位痴情的妇女,用一生换来一块碑石,上面没有记载她在漫漫守寡路上究竟做了什么,只是关心她的那份"坚持",时间越久越能体现出"价值"。  
  党家村的这个头开得不好,因为太早进入了伤感的范畴。这个头又开得好,因为这是中国农村中妇女普遍的悲哀。告诉游客们总比刻意掩盖好出许多,无意,或是有意。久远,不会发生。  
  三  
  "小院回廊春寂寂,山桃溪杏两三栽,为谁零落为谁开?"  
  想象中村中那几株抽芽的柳树拂弄着风的心弦,想象中那柳树旁的桃树上的桃花纯真的笑脸。想象的错觉没有阻碍我与初春的党家村沟通。尽管我喜欢恬静淡泊、依水为生的水乡生活,但面对干枯却不干涸的北方气象,在这一片一片消沉或陨落的时间里,我仍无法避免为这些有时寂静有时喧闹的院落倾注一些真情。对建筑风格极其完整的叙说已不重要了,对于如此大规模的存在,可能仅是偶然,但我们无须用建筑学家挑剔的眼光来审视这件旷世的艺术品,那是对农民智慧的不公正待遇。我曾质疑它的翻新,原始的古老内核被现代的油漆包裹在肉体的深处,动弹不得。但它们的存在,依然是时间机器中的遗址,即使它们被改头换面,粉饰一新,也依然是历史的碎片。一代代的党家村人从这里远游,任凭门前山桃溪杏开开败败,仍执著于商业的可能性。他们冒险性质的赌博,使茫茫商海中多了一支陕军的力量,黄土高原的淳厚民风吹过秦岭、吹过黄河,落户之所,天涯为家。  
  "到此因念,绣阁轻抛,浪萍难驻。"  
  商人原始的本性在于流浪,无论是出使西域的张骞丝绸路上的驼铃,还是远赴重洋的马可o波罗传奇迷上了的东方,更不必说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国租界里的欧美商贾。在封建"重儒抑商"的传统观念中,商人乃至巨商的命运都与他们的地位一样制造出强烈对比,令人疑惑。他们中的一份子用辛苦挣来的钱孝敬官府,捐得六、七品的官职,洋洋自喜地"有帽无翎"地炫耀着;他们中的另一份子经过艰苦的资本积累,在商场中获得了一定的权力与地位,便倾心与此,不知退缩;他们中还有一份子在外闯荡些许年后,想念家中妻儿与熟悉的乡音,或独自一人,或三三两两(可能性不高,因为陕西人生、冷、蹭、倔的性格)返回乡里。将搏击商海后的成果绝大部分贴补家用、买地盖房,另一部分回报乡里,救济贫困。党家村先辈中的绝大多数都属于第三者,这注定了党家村的规模,也注定了党家村的格调。历史与光阴抹去了这些斑点似的记忆,但那些"轻抛绣阁"、"浪萍难驻"的片段后终究是栖身,是归隐。昔时搏杀商场的岁月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闲适并不等同于懒散,有时甚至美好如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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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旷世隐者(2)        
  四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轻轻地推开屋门,青砖缝内散发的泥土香扑面而来,有的院落已无人居住,于是,墙身显露出黄土草扎的本色,木柱也刻上了一道道记忆的伤痕,体现了岁月无穷的魔力。韩城民居中的"三雕俱全"在这里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家门外有上马石、栓马桩、栓马环、门枕;门内照壁中间,象征富贵、长寿、安乐的砖雕字画,仙鹤青松、月桂金钟;门楣、屏风、檐枋木,题字苍劲有力,雕画栩栩如生。踏进每一户家门,重复着照壁-四合院-阁楼的顺序,严整而不紊乱。建筑艺术的集大成者往往在于对物质的感知和把握能力,将雕刻充分地呈现而不见繁琐,每一锤都体现了淳厚的民风,给人端正实诚的感觉。整体性的成就是党家村成为"民居瑰宝"的物质基础,但作为一个至今仍有活力而不似周边废弛的村落,我更在意党家村人的文化修养及道德品格。因为我始终认为使历史凝固的是人文精神的力量,而历史在未来的颓废也意味着人文精神的堕落。  
  党家村中,即使再不起眼的人家,在儒雅之士的面前,也丝毫不露怯,最能说明问题的是门楣上的题字。题字中蕴含的潜在意义早已超越了书法艺术的本身,有时,这是身份的显赫象征,笔端的凌厉与霸气是可以感觉出来的;有时是家庭的优劣象征,农家与儒士便有了界限与鸿沟。比如"太史第",标志着翰林中有此一位;比如"诒谋燕翼",表明该家的事业造福于后代子孙;比如"耕读"多为寒苦人家,以耕地为主,读书为辅;有时是品格与经营的象征,代表了全村人的首肯,有时是荣耀的瞬间的象征,代表了一飞冲天的喜悦。比如"忠厚",该家品格一目了然,做起生意一定有人缘;比如"明经",打起算盘精明,读起经文不糊涂,十分靠得住;比如"登科",榜上有名的狂喜以红艳衬底留在了门楣上,抬头低头,晚暮岁月,也仿佛能回到那一刻的辉煌。宰相王杰由于有亲戚在此也留下了澄黄的"墨宝","安详恭敬"这四个字写得舒展、恬淡,似乎更像形容他自己在波澜壮阔的反腐斗争中屹立不摇的秘诀。我不禁想起了"心若冰清,天塌不惊。"来自《风云》。  
  相比较门楣,我更看重的是门庭内砖雕的门庭家训,家家户户中似乎都有这样或警训或激励的字语刻在随处可见的门庭内。照壁旁,阁楼外,都可见这一笔一画,十足用心的镌刻。这样的言语警示着自己,也监督着子孙,我能想象在一些繁星如梦的夜里,父子、祖孙坐在苍穹底下,父辈们随意中透着严苟的话语在子孙心目中的份量。但他们似乎仍不放心,于是刻在墙壁上以期待永远的尊敬。只要屋未易主、根未绝、墙未倒、字未毁,这些言语就仍如鞭策声声在耳:"富时不俭贫时悔,见时不学用时悔,醉后失言醒时悔,健不保养病时悔。""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富有得,息有养,瞬有存。""心欲小,志欲大,志欲圆,行欲方,能欲多,事欲鲜。""友贵淡交,须从淡中交得去;人原难做,仍自难处做将来。""志欲光前,惟以诗书为先务,心存欲后,莫如勤俭作家风。""无益之书勿读,无益之话勿说,无益之事勿为,无益之人勿亲。""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从日常行为、理想志向、性格品行上,先辈都为子孙定下了大大小小的规矩,虽说不乏教条式的说教。但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就是这样奇怪,紧绷与懒散之间找不到中点,容易走向两个极端。相比较规矩的教条,品行不端、生性懒散对于普通的农户人家来说更是罪过。村中的看家楼似乎更像在检阅子孙的行为,恰好俯瞰全村。而浸润在党家村朴素人生哲理中的子弟们,每年科考之前,都要到村东角的文昌阁中去祭拜文昌星君,以祈求笔下生花,科考中第。在他们身后,是家人深切的目光。"鲤鱼跳龙门"的故事似乎应用在这里,因为这个村落的半数人家在明清两代都取得了功名。更荣耀全村的是慈禧赐予进士党蒙的"福"字手书,这位背上千古骂名的皇太后在信息闭塞的乡村中竟成了人们尊敬的对象,因为她那把高高在上的凤椅还未被纯朴善良的农人们一脚踢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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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旷世隐者(3)        
  五  
  党家村的发现要感谢学风严谨的日本客人,他们在1988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上宣读了考察党家村的文章。其中一位年老体迈的学者竟因为考察过后的极度兴奋病逝于韩城宾馆。这出人意料的悲剧折射出党家村的未来与前途。当越来越多的外来游客涌入党家村的时候,它是否仍会保持那份隐逸的状态与纯朴的民风。我不能不为此担忧,因为我已分明看见街巷边的旅游纪念品商柜和食宿的"宾馆"。对旅游资源的利用永远是个悖论,永远。令我不解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为这悖论加重砝码,总有一天,它会失衡。  
  那就让我的眼睛在有限的时间里再仔细端详这位旷世隐者吧,我感受不到落魄的寒冷,兴许那是往未来开去的列车,党家村仅是停留的一站。但没有它倔强的存在,历史与我们之间便会出现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或是我们难以联结先民的精神、品格与智慧。体会,在云淡风清的街道,残阳下,沁阳堡(党家村的一部分)徐徐地关上了城门。  
  "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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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疯人磁场        
  疯人磁场  
  漫卷西风的金秋,有些冷清的街道,川流着毫无生命的钢铁和气息微弱的精灵。睁不开朦朦胧胧的睡眼,清楚地记得睁开后也是迷离。并不想执著睡去,带着寒意的窗外,一派枯黄的风景。由情入景,情怯,虽不近乡,但,乡关何处?年岁的痕迹还不至于染白乌发,但乌发间,凄厉的呼号,已被寂寥,悉数带走。而寂寥,萦萦绕绕,一直未走。有人说世界是冒险家的乐园,抛弃前人的繁杂经验,全新体味生命的激情,是最流行的活法。但城市或乡村的某个陌生角落,一盏昏黄但决不昏暗的灯光下,在朗朗的读书声中,灯光下的影正浸润在文史哲的世界里。忽而,眉头一锁,身旁几张已不太干净的稿纸上,落下几行字;随后,影会心地一笑。类似事件重叠或交合在一段段历史的剪辑中,呈献出一篇篇开头结尾不尽相同的梦文。梦醒之后的影们,被周围的旁观者冠上一些不大动听的名字。执笔的我,也难以逃脱,所以眼中总存在幻灭的世界。这是些疯话,如果您的眼中满溢不屑,别人将我与我的那些不知名的朋友归类,扣上了一个个足以使邻人难堪的帽子。我们对视并交换着坚定的眼神,信念是不能够被轻易摧垮的,尽管我们都是疯子。    
  我们从荒芜和浑沌中走来,接触到中国汉字的时间也与同龄人大抵相同。我不愿说到天性,因为那是唯心主义者的道,现世的我们做不到。但,冥冥中的邪念让我们痴情地爱上了汉字这种世上最难懂的文字,于是,在外人眼中的"悲剧"便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我们身上。其实我们虽然了解到这很矛盾,却依旧难以捅破它。我们能够唤醒一些正在遗忘优秀传统文化的人的良知,甚至拯救他们的心灵。但在人生的某个分岔口前,我们却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分岔口的指示牌上标着的文字我们读不懂,但我们并不是白痴。我们凌驾不在社会之上,任何一个冷眼或恶意中伤都可能掀翻我们纯洁的创作动机。我们眼中的世界,明亮中掺着灰暗,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征程。至少在踏出第一步时,我们都未曾想过逃亡。我们更透彻地理解生命,尤其当我们面对死亡。死亡何惧?不过是变相的投降。    
  现实很难为我们这群疯子挤出一条路,我们被误解成空想家和骚文人,跟我们接近会酸蚀别人的风骨。我们冤屈,嘶哑的喉咙放不出声音,我们不平,却被千万双莫名其妙的脚踏平。我们的存在让一些人惶恐,让一些人妒忌,让一些人愤恨。我们是天上的彩虹,每次出现都很让人惊艳。但我们没有洁白的翅膀,即使有也满是油污。我们勇敢地孤军奋斗,希望在现实中踩出一条自己的路,但那路,千年前光彩异常,如今,却隐没在无影无踪中。耳畔轰隆隆铁轨上的黑烟正朝我们袭来,连带着压碎我们引以为傲的,真正有生命力度的篇章。路上的柏油,涂抹上了惹花人眼的条纹,和那暂时失明的灯光烛火以及纷至沓来的"昆虫";"昆虫"们嘶鸣着,扯开了一幅浑然天成的图画,硬生生地塞进去一些冰冷的、毫无感情的钢铁;凝固着,孤零零地守望。那源头在黑夜的交织成的网,笼着我们澎湃的心潮,框住我们自在的呼吸。我们囚禁在自己人修建的牢中,由于身处其中会被异化掉,我们都成为别人眼中的疯人。我们雀跃的舞蹈,只是一曲远未成调的孤单芭蕾。或许会有引路者,但那只能是我们自己。    
  连片的渔火忽闪忽闪,似水乡挥桨的女孩一双渴求的眼,明澈着,点燃秋叶凋零时重生的希望。在文字的海洋中,也只有这些渔火下游弋的鱼儿懂得用情,用真性情,这些鱼儿,就是我们,而我们,正是这天地间存活的视纸笔为生命的疯人。如果我们是一些鱼,便会在最宽广的大洋中摆尾;如果我们是一群鹰,便会在最蔚蓝的天空下振翅;如果我们是一头骆驼,便会在最澄黄的流沙上前行。这鱼,这鹰,这骆驼,并不是世间最美丽、最摄人心魄的生灵。但它们的精神,它们对自由的向往,恰恰符合我们寻路的标准,所以,我们尊敬它们,而对墙头草、寄生蟹,只能抱以遗憾的一笑,对不起,我们鄙视你们。    
  也许唤醒耳朵的是音乐,例如一段简单的,遗忘了曲名、作者的钢琴曲,只要在演奏者的手指间流淌,十指爱抚着琴键,柔美却令人感同身受,便不失为好音乐;也许唤醒眼睛的是绘画,例如一幅淡雅地、只有被观察者浅浅一笑的油画,丝毫不加修饰的写意,只要那画家眼中的微笑符合美感的起码标准,能给观者清新的感受,便不失为一幅好画;也许被赋予唤醒心灵的最大职能的作品便是文学,例如一首很短的、只有四五行字的小诗,透过诗人的视角,捉摸不定的交错纷杂的情感世界便不会因过多的碰撞而迷乱,读者在体味那淡淡的苦或微微的甜的同时,浸润在美妙的顺滑的波光中,泛起丝丝的愁和绵绵的恨,便不失为一首好诗。好音乐需要灵敏的耳朵,好画需要明澈的眼睛,而好文学,需要一颗一尘不染的心灵。我们摸爬滚打在凡尘中太久,这样的心灵也只有置身事外的人用尽全力去寻找才找得到,所以,我们中的一份子远离了凡尘,远离了烦嚣,远离了那悬挂在利益顶端无情的剑,远离了亲情与友谊,远离了初恋和婚契,甚至,远离了自己。他们终归是勇敢的,但他们的举动,在好事的人眼中,是悲壮。他们把疯狂的期限拉长,在生命的旅程上加注,在灵魂的炼狱中得到轮回和永生。他们不值得我们效仿,因为,我们虽然疯,但起码身陷世俗的清醒,还是有的。而他们,却早已超拔于尘世,在旷远的只属于个人的孤单的路程上,执著地坚实地守护着单纯的洁白的理想和愿望。这便是不为人所倡导的极端的守望。原来,守望音乐,守望艺术,都是可以由时间的顺流逆流而决定的,但守望心灵,守望脆弱的为情所动的挚爱文学的心灵,确是难上加难。并不是世间万事万物的逼迫,凡此种种,都是可以由时间画上惊叹号或省略号的。只是由于个人境界的超脱,这份守望,便承担了更多的诚恳,承担了更多的决定,承担了更多的执著。    
  终于,不堪被紧锁的灵感跃然纸上。奔涌而出的如瀑口炸裂一般,倾斜而出的如银河倒挂一般,这瀑口,这银河,被系上心灵的纽扣,镶嵌在合身的风衣上,摆动着,飘逸着,随着瑟瑟秋风中呼吸的韵律。灵感是世间最难将息和捕捉的东西,它从擦出火花到熄灭往往只是一瞬,却为每部作品的完整构造定下了基调。一部没有灵感的平庸作品是对文字的亵渎,是对心灵源头的亵渎,它再用严整和完美去掩饰这些瑕疵,越是南辕北辙。灵感便要像脱缰野马、离弦之箭一样,难以驯服。享受驯服灵感的过程是一位写者最大的快乐。于是,残存着春的气息的孤山独岭,残存着夏的炙热的戈壁沙漠,残存着秋的温存的老街小巷,残存着冬的寒冷的雪原冰川,便多了一群寻找灵感的写者,他们的足印后,即使没有尾随者,对他们,也是莫大的荣耀和欢愉。因为,灵感与他们同在,或者说,灵感潜伏在他们体内,等待着迸发的时机。    
  命运,路,唤醒的责任,执著与灵感之间的作用,是一种磨合与个性化并存的过程。它们的交合,山崩地裂,他们的分散,石破天惊。这俨然是一种极富创造性与想象力的构建,我这个粗浅的文字开拓者,称之为"疯人磁场"。其实我们并没有"疯",只是周围不疯的人太多,也便凸现了我们的"疯"。我们不懂耕耘与开垦,我们不懂解析与锻造,我们只懂,对文学执著地守望,会练就我们坚强的心脏,永远不息地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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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严禁殴打凤凰(1)        
  米米七月,原名黄菲,1986年生于湖南张家界,土家族姑娘。2005年出版长篇小说《他们叫我小妖精》,2007年出版长篇小说《小手河》,被誉为17岁的杜拉斯,中国最具名著气质的少女作家。  
  严禁殴打凤凰  
  我隔凤凰三个小时的汽车、两个小时的火车,或者一个薄薄的梦境。早该去的,真感叹文学的力量,文字们让人魂牵梦绕。《边城》里,岸上的水手用口哨声操纵船上歌妓的琴声。点满火把的端午节的晚上,一半是水一半是火光的城墙脚,那个捉鸭子总是捉得最多的勇敢的年轻人到底是不够勇气。那些白塔、碾坊、水车,那个明天就会赶回来或者永世无归的情人。  
  实际上沈从文的边城早就和我们失散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为湘西人的缘故,我的眼光显得穷酸、敌对、不屑、小气、不怀好意。听见国际上对凤凰的夸奖,就像听见法国人夸奖吕燕如何美,敢情不是一种作弄。在湘西,很多自然的人文的景观,仅仅是靠装疯卖傻倚老哭穷而得以发扬的。  
  临近沱江的吊脚楼,楼阁伸到沱江上空,沱江水浅而脏,长满了比河水还要深得多的水草,水草都朝着河流的方向漂,如果都赌气地朝天生长,估计能长几米高,长成森林也是有可能。水草绿得很老练,让我想起一些绝情的故事:女的一生不被男的爱,不服气,死后化作水草来纠缠在水里游泳的男的,那男人不得摆脱,淹死了。可是男的死都死得很漫不经心,吊儿郎当,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你把他弄死了他也不会放你在心上。水草翻滚着,看得见好多失手掉进河里的玻璃瓶子和铁丝衣架,因为水流动着,打磨着,衣架明晃晃的,不肯生锈。衣架生前,淹死前,它们身上穿着什么样子什么颜色的衣服?衣服早被水冲走了,或者它们是光着身子掉进河水里的。老板清早起来洗拖把,在二楼、三楼,用粗绳子捆住拖把,吊到河里甩,老远还以为是在洗一只毛笔;或者吊一桶水上来,冲洗地板。靠江的房价比较贵,但是愿意住的人也多,老板一点不担心生意,你参观了不住,他们也不责怪,等下一次客人找上门开,他们不拉客,不耐烦主动招呼客人和讨价还价。  
  我们住在城墙内侧的民家里,女老板当家,挺能干,能热心的,房间里的镜子烂了,我们只好跑到别的房间里照,来的时候太匆忙,没带梳子,老板找来一塑料梳子,颜色太妖艳,不太敢梳,虽然不是白雪公主,还是害怕这样的梳子,插进头发就使人昏迷。我们买了柚子,太沉重,俩胳膊都提酸了,吃饭的时候手都在发抖,要一只手抓住稳住另一只手。没有刀子割开,老板借我们一把刀子,样式过于古老,害的我们以为是秦朝的。柚子本来打算剥完整的,然后晒干了做东西装东西,被小赵割坏了,遭到我的毒打。老板真客气,走的那天下了暴雨,不买她的伞,她也没变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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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严禁殴打凤凰(2)        
  平淡的双人间,看一个王姬演的片子《危险旅程》,演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她显得有些老,我一直喜欢她、她的《雷雨》。只是她在金鹰奖颁奖仪式上唱的歌上气不接下气,太难听,体态也不美。我觉得小赵跟她的眉眼有些像,都跟桃花有关。让人想起格非的《人面桃花》。电视里头刚好为了宣传《金锁记》而讲张爱玲生平,中国导演糟蹋名著的胆色倒是大得很。讲她家庭、婚姻,她勇嫁汉奸有妇之夫胡兰成,在大街上遭到胡的发妻的奚落还能忍能挺,她和她姑姑联手,连看望来的弟弟的一顿午餐都不留,她的尖酸刻薄,她在感情上的勇气和做法,她的再次婚姻。天底下的男人为什么这么自卑,这么犯贱?主讲人的口气略带嘲讽,有些取悦大众的意思,拿天才来说事,她真不知道,张爱玲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都是一种对她的抬举。我有些生气,想张爱玲在感情上遭受的苦,想起自己,天才都如此,何况我这样的凡人呢?想起从前那些感情上的委屈和纠葛,竟然也渐渐地不太怪小赵了。我有些恨主讲人,看见我来凤凰了看边城了,她怎么不给我讲沈从文?看见张爱玲弟弟张子静的回忆录字幕,这个因为家长的冷漠、忽视和家庭的衰落,一辈子连婚都没结的老人,曾经有过一次机会结婚的,却买不起女方要求的一块手表而吹了。他在照片上扎三个辫子,他的回忆录写的儿童样子。句句话都可有可无的。不公道,同一个妈生的,容颜上的不公平,才华上的不公平,为什么一个平庸而死,为什么一个永垂不朽?回忆录里写到了这么一个词:白云苍狗,这个词现在很流行,一个朋友跟我说了好几回,白云变牛做马的,又扮成一只狗,比沧海桑田还杀伤。  
  小赵在沱江捉了一只螃蟹,很老的,很健全。捉它的时候它还舍不得自断双臂逃生。它当时正在沱江玩,在水底晒太阳,一时大意,被我们捉起来了,一大把年纪了,一家老小还等着爷爷散步散回去吃饭的,也想不到有今天,谁叫它碰到了我家歹毒的小赵。他脱了一只鞋子一只袜子,脚踏两只船的舷捉住了它。我们不敢走一个城门口。昨天答应一个阿姨要去坐她的游船的,阿姨姓姚,她大声的说姚文元的姚,文化大革命那个,和沈真同仇敌忾。我们突然又觉得贵了,因为有了一些比较,不太想坐她的了,正不知道如何交代。恐怕她早以忘记我们了,不认得我们了。凤凰人都显得有文化,我记得有个搬迁的房子上有幅对联,上联是:世上若无天理,下联是:要命又有何用。横批是:还我公道。政府六千块钱收缴了他的房子,这带房子很值钱,随便卖点什么东西,都发财。肯定不止六千块。这个房主是地主的后人,房子是祖传的,他的什么奶奶是解放前明记米铺老板的女儿,让我想起苏童的《米》。  
  一个地名叫做水打田,真是个很奇怪美妙的名字,不晓得究竟在哪里,是个什么鬼地方,我还喜欢的一个地名,虹桥,因为我喜欢虹影。她真勇敢,连自己的姓氏都抛弃。虹桥是这里很常见的风雨桥,在古代究竟是躲避风雨的还是赶集聚会的?小赵家乡附近也有,而且还是世界上最大最长的。世界上别的地区不允许也不需要有这种东西,也更不会为了攀比而专门修建这种建筑,所以很多世界第一根本不希奇。那种有些像泰坦里克号的桥墩,细浪和风,听他说他高考的失利,高考前一天,他带领一群孩子去下河游泳,那个一声不响被淹死的短命同学,他们本来分在一个考场,他就分在他的前一个座位上,不太熟悉,一起游泳是为了提前联络下感情,他的座位一直空下去,整个考场。那时候听他这么说,真有一生一世的感觉,人间的风雨,淋着我们,吹着我们,那些磨难,谁为我们遮风挡雨?若不能,起码还是同风共雨。想着这个人,他的美丽和脆弱,他的责难,觉得爱他一辈子也不为过,要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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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严禁殴打凤凰(3)        
  买了一些手镯,不是纯银的,是镀的银水,把银子融化了,浇在首饰上。几圈几十圈的绕在手臂上,给每个室友带一只,她们的上面有小铃铛,有的戴在脚上,像奔走的小狗那么响亮。我想万一我出名了,我要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妖颜惑众,我要带那种银子的项圈,雕刻着荷花和茶花,大把大把的珠链,错综复杂,坦胸露乳,惊若天人。项圈要沉重到别人宴请我时,我吃饭都成困难,还要拨开它们。  
  围墙上常常看到这样的一个字:傩,标明了拼音。这个字我看边城的时候查了无数次字典,总是一合上字典就又神经错乱地忘记它的读音,念成"阳",这个字简直像一个水鬼。我发觉每户人家都有个钩子,看来我该主持下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节目,钩子到底用做什么。雨天用来挂伞,用来挂羊头卖狗肉什么的。这关于凤凰的特产。姜糖。整个青石街上都弥散着一种辣而甜的味道。用红糖或者白糖高温熬制的粘稠的糖,一锅一锅的,泡了生姜水,捞起来,一爪一爪的,一道一道的,在人们手里操纵着,往钩子上一搭,拉扯起来,小姑娘半天没拉扯出模样,被大人呵斥开了。白糖做的姜糖有银子样的光泽,熠熠生光,红糖做的颜色要暗淡些,像铜的颜色,而且更加辛辣。等它们冷却下来,来不及凝固的时候,用剪子,用刀,剪或者割成一小段一小段,像木渣子似的,大袋子或者小袋子的开始包装。我几天下来吃了好几袋,又带走了一大包,吃得不能咬牙切齿。牙齿一碰到了都疼。街边所有的店子,出售的最多的是蜡染,钱包,披肩,风衣,对襟,头巾,鞋子,护腕、鞋垫等等,连小孩子们的校服都做成苗装,大摆手,大摆脚,绣满了花,让我想起少年润土。我见过一个女孩子,她的脖子腰上都扣着绣满花朵的带子,得意地走过去,挺好看,可惜人不够美。城门口,胖胖的苗家老人偷偷的拉你的衣袖,喊你穿她的苗服拍照,苗服做得很粗糙俗气,不如她自己身上的素布衣服真。还有几个人,穿着盔甲,打扮成看守城门的士兵,俩人拿着戟拼杀,那盔甲像一块块金砖,有些金戈铁马的意思。  
  傍晚到沈从文的家门口,不能不来看看。想起沈小时候也是顽皮过头了的,老是下水游泳,老师防止,在他们手心里写了很多红字,无法擦,要是中午吃饭回来红字不见了,就要拿戒尺打,他们只好把双手举过头顶,不淹没红字地游。到处骗人家的蝈蝈,看别人杀猪,扎纸人纸马。普普通通的门户,平平淡淡的孩子,偏偏是生在这一家,为什么不是隔壁那家或者另条胡同里?这就是造化。我的责编在我去的时候告诉我一些她的策划,她希望我尽量往沈从文靠,做年份对照表,寻求相同之处。我只恨自己不姓沈,好沾他的光。后来还是千辛万苦地找出来一些相似之处,他出生在这个叫做凤凰的地方,而我一天到晚就想飞上枝头变凤凰。还有估计看他房子的摆设布置,家境不怎么样,我家境更不怎么样。其实古镇上很多已经不古了,民风,建筑,连城墙都是后来修砌的,房子猛看起来统一整体得很,都是一块块的青砖,摸摸看,都是水泥房子,青砖是用白线画出来的假相。这扇沉默不语的门,在那些民众的门里面格外高大,有分量,因为这里面吐出来的人,洞穿了岁月河山,造福了日后的左邻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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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严禁殴打凤凰(4)        
  夜深下去,去北城门看河景,放河灯。小孩子把废旧的课本染红了,折成河灯,大的卖一块钱一只,小的卖五毛一个。小赵说他小时候也时常不放过别人的旧课本,他们用本子折成一种垫子,互相扇打,垫子有两面,如果一直朝下的那面被打翻过来,就输了,小赵赢光了孩子们所有的垫子,害得他们把新课本也拿来折了垫子,还是输,折了一个巨大的垫子,还是被我小赵轻薄的垫子打败了,哭得死去活来,我家小赵向来缺德。河灯上粘着手指一个关节长的短细蜡烛,点燃了,轻轻往河里推送,常常一个河湾都是那些密密麻麻的灯光,像手指一样。渐渐地,河灯吸饱了水,被浸失了,沉没下去,蜡烛一翻身,滚落进沱江。那些被江水打湿、翻落进河水里的心愿,可曾如愿以偿?白天走过的木桥、河墩,晚上更多人冒险去走,都是两搭,河墩是一高一矮,方便让路。小赵用一根木头撬开一个水闸,河水被放进来,欢快地推起水车来,两个水车,被水流试探地笑呵呵地推搡着,瘦一点的那架水车终于忍不住了,转动起来。几个老人在岸上的空地上玩一种游戏,用一块光洋追赶另一块光洋,一回可以赢五毛钱,根本看不懂规则。一个女孩子,里面的休闲衣服从外面的苗服里探出身来,她穿着高跟鞋子在石板路上走那么快,原来是在游船上表演鼓的姑娘,急着去表演。我们随便拐进一条人少的巷子,一个人被我们惊到了,一转身就跑开了,大家都是人,有什么吓人的?真大惊小怪,我们再怎么样也不想打劫的,正不服气着,看见刚才那人站的地方,剩下一滩温热的水渍,不觉相视一笑。有个小姑娘,带着从教室里拿来的粉笔,在城门固执地写一个人的名字:藤榕。应该是个女孩子的名字,也许是她自己的名字,也许是她情敌的,也许是班长的名字,周围有很多扇木门,不知道是从哪里拆除的,放倒在地上,无声无息地睡着了。  
  临走的那个晚上,那些道路似乎都有些熟悉了,看见高大的城墙,就想对着它说一句我们家小赵的坏话,不利的话。小赵说你说吧,那我说了,结果我说了。我说小赵我爱你。然后对着路灯又说,爱,对着每扇门也说,爱,对着每一个信箱说,爱,对着爱人说爱,对着爱情说爱。车子从坡上慢慢滑下去,因为暴雨,我们都有些湿润,模模糊糊地看到沱江,吊脚楼,船只,游客,有有点陌生。觉得凤凰古镇上的那么一丁点儿繁华,像一点淤泥、一些淤血,转身转眼就又通畅了。还是不如我出生的地方张家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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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谁能养育这样的女儿        
  谁能养育这样的女儿  
  听外婆说,她从小就倔,还是做姑娘、还需要将就大人的时候,有一次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跟外婆怄气,吃着家里的饭,却有本事大半年不跟外婆说话。  
  她高中毕业,什么都不会,跟外公到建筑工地上抬预制板,两个人一口气能抬到三楼去。  
  除了我爸爸,她还处过一个对象,那人在电厂里工作,现在退休了,在一个我们经常路过的巷子里卖米。要是跟他结婚,他能帮她安排进电厂里工作。那个人老实巴交,有些驼。开始一点事情都没,叫那个人欢喜了很久。要知道她年轻的时候长得脸庞秀气、身材结实,在照片里看起来有些像宋祖英。后来有媒人到她家,向她讲了我爸爸。当时我爸爸是个游手好闲的大龄青年,当时街道很窄,人很稀。她早早听说过街上有我爸爸这么个人,刚好听来人一说,也不知道见没见过,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下来。后来她到湘潭的一个叔叔家,躲了半个月这个卖米的人。想来罪过,年轻的时候,谁没叫谁痛不欲生?我有点庆幸,万一我要遗传成一个驼背,我还要不要做人?  
  生我的时候,她一餐要吃一只鸡,我奶奶在送鸡的路上,与熟人讲话去了,送迟了,鸡肉冷了,她哭得死去活来,无法安慰。那一年的年饭,唯一一次不是她亲手做的,因为是冬天,她刚生完我,下不得地,我爸爸做了四个怪模怪样的菜,就直接摆在被子上。    
  她一辈子没有过正式的工作。她在一家"四海春"的旅社里做过服务员,负责打开水。她到医院里做过清洁工,我顺便出生在那家医院里。她到一家私人开的幼儿园里做保幼员,给小孩子们端屎接尿,我在那个幼儿园里旁听。她到一家食品厂里做月饼,我就守在那里吃月饼,月饼里有冰糖和腊肉。她在一家早餐店子里帮忙煮面条,把每天清早那碗免费的三鲜米粉省给我。她继承她婆婆的事业,到居委会帮忙,发放计划生育的传单或者老鼠药。别人邀她给红百事帮厨,三天一百块,凌晨四点就要步行到河对门,没有车也舍不得坐。  
  她一辈子难得享过福,难得买过一件新衣服,我已经读大学了,她还穿我初中时期的衣服。给她买的衣服,她觉得领子太下,不敢穿。她多年来少有的积蓄,全给我交了十几年的学费。我爸爸年轻时嗜赌而又高傲,中年不得志、性情暴躁,晚年病怏怏,他们曾经打架,操过刀,打滚到菜地里,现在他们老了,心善了,感情安好。  
  我恨她,恨她没能耐,恨她不优雅,恨我生下来就比别人站得低,仿佛站在坑里,比别人缺少太多。我从不肯陪她,只要我稍稍挨她坐着,她都觉得惊喜。  
  这个夏天过于热,我闯了祸,使她疯掉了。她陪我四处拜访人,有时候总是神圣地脱掉鞋,怕踩脏别人的地盘。有时候干脆不进去,蹲在大门口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等我出来。有时候进去了,死活不肯叫东西吃,因为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些场合。  
  她买错菜,认不出朝夕相对的婆婆。她夜不能寐,让我想起小时候学的蒲松龄《聊斋》的"一狼假寐",可她是娘。有人凑过来说能帮她忙,她就从袜子里掏钱给人家。为了在窗子外面瞪那些污蔑我的人们,她翻了一天的白眼,导致面部扭曲几天不能恢复。她走在街上,流言四起,几个陌生人说她养了祸害、养了妖孽,嫁人都成问题。又说,她们一家人已经反目成仇,该送去参加湖南经视《寻情记》。她来不及争辩,当场就落泪。  
  小时候,见过老鹰捉小鸡,那时候还没有高楼。小鸡玩耍,老鹰来袭。惊慌的小鸡躲到母鸡翅膀下面,像孩子躲进大人的军大衣里。母鸡本身也是害怕的,因为有小鸡在,就有责任在,它索性忘记了害怕。它被抓到半空中,飞了几个屋顶远,众人的吼叫声,吓得老鹰把它丢下来。母鸡如此,何况母亲?她的女儿,年纪轻轻,长在身上的不管是刺还是翎,都被人恶狠狠地拔去,她却无能为力,她怎么不着急?  
  爸爸总是说,总是说,世界十谜之一,你妈妈怎么生了你?她蠢得像液体。  
  她在火车站接我,总是提前一个小时,我告诉她火车向来只晚不早,她从来听不进去。我坐在开向她的火车里,突然觉得自己也如同一列火车,经过乱坟岗、暴雨、玉米地、树、塔、山坡、河流、黑洞、荷塘、烟雾。满眼都是黑,也满眼都是绿。  
  妈妈,如你认为的,女儿懒,不能干。不能干点别的什么,所以她继续写,写小说。这么多年来,她吃了你那么多饭,伤了你那么多心,添了你那么多乱。她什么不都怕,只是怕随时随地随随便便死了,不能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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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素手金边(1)        
  素手金边  
  去张家界,得捎上二伯。三十年前,他在相邻的袁家界当知青,垦荒打猎打渔,像一头英俊饱满的野兽在这些山之间纵来跃去,倒也不觉得苦。堂姐半夜出生在返城山路的板车上,她有另一个名字,不常叫,峻生,崇山峻岭生。不能遗忘那个晚上的月光和雾,这山,于我们,是身世,是往事,是一些丝绸。  
  我想,家乡的风景或者大多处的风景,都是以山取胜以水取悦的,山是用来奠基,是脊梁骨,水是用来助兴,是张灯结彩。这水有,这山不常常有。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得罪了水?水也是有宗族有支脉的,我还不会游泳,哪天不幸落到水的手里,会不会计怪?  
  只看了几眼山,就决定放弃爬了,山一批批,粗壮如斜塔,被远古巨人穿行时不慎带倒或示威拔起,随时有倒塌压我于身下的可能。我属于弱小,二伯属于病残,纷纷选择了水路线。  
  初次听说金鞭溪,我才几岁,年纪太小认字太少,一切从简,都往同音字身上靠,误以为"鞭"同"边"。那时候我想,一定是溪流沿岸,水草、碎石做陪,水拐到哪里,追随到哪里。水草哪怕天生是绿的,长时间踩在水里,也就渐渐泡成枯黄,被山里的气骚一浆,硬了起来,有了光泽。石头也许是青的褐的,老浸在水中,推搡着摩挲着,就泛起黄来,像牙齿变黄一样,有了金属色,如某些矿。久而久之,就自发地给溪水镀了金边,镶得齐攒,镶得良苦用心,比缝纫机踩出来的还专业,像一条古代土家王者的金腰带,担在山肩。等我看了金鞭岩、神鹰护鞭才觉悟,此"鞭"非此"边",是个多年的白字,我却懒得纠正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神,有自己的眼神,看风景是为了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我们都要最真心的风景,不要随从的风景。境由心造,大家只会看到由衷的风景以至于感叹万千。至于谁究竟看出什么来,真的无关紧要也无伤大雅,让我继续守着这个白字好了。  
  在金鞭溪,最让我开怀的就是有猴子出没,让我们的观光不再静默。它们已经不仅仅是出没,而是挑衅、出乖露丑、甚至打劫,让我们哭笑不得。我妈妈因为披片掉块、大包小包,不太严紧,被猴子钻了空子。猴子很势利,难怪有说"沐猴而冠",猴子能通过人的衣着分辨人的身份,一眼就看出我妈妈是无知妇孺好欺负。一群人谁都没下手,就是动了她。尾随其后,把她装满水果的塑料袋子拍打几下,一把抓破,水果滚了一地。十几只猴子一瞬间在地上滚过,把水果一扫而光,纷纷跳上了树。橙子皮那么厚,虽然它们剥得有技巧,难保不涩到口,它们大概是闲得无聊想挑逗下游客。一只年老色衰的母猴,坐在一个伸出来的岩石上带儿子,儿子双眼紧闭,双臂勾在她胸前苦苦吃奶,把她乳头扯得好长好长。我只是好奇,怕她疼,就这么看了一眼,没有丝毫恶意,她立刻就翻脸了,眼神朝我袭来,嘴巴嘟囔嘟囔着,翻译过来,骂的应该是穷凶极恶的话,好像要吃了我。我也不敢惹它,绕着人走开了,心里觉得那个窝囊、那个冤枉啊。对岸一只猴子,表现欲太强,他长得不够帅,伙伴太多得不到关注、没被拍照有些懊恼,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想了半天,一头扎进水里。还是初夏,水凉沁沁的,掬把水洗脸都要缩回,它倒好,在水里高一脚低一脚,扑腾了好半天,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一身皮毛浇湿,还反复下水,我真担心它感冒,想来猴子也是蠢,要表现自己也该有个度,适可而止,不过猴子要是知道这个,它怎么叫猴子呢,就该和我们称兄道弟了。二伯说他们那个时候,猴子不是什么稀物,不当好的搞,经常有饥饿的猴子到民家偷玉米吃,吃饱了就捣乱,被农民拿铲子打死在菜地里。他们还捉过猴子吃,猴子跟人相近,剥它的皮、敲破它的脑壳是件棘手的事情,它的尖叫让每个参与吃它的人钻心。这就是过去猴子的际遇,听起来跟旧社会似的,荒蛮残忍的年代,人们饿而且心烦意乱。现在猴子这么有恃无恐,也是怜爱使然。要是可以认养一只猴子就好了,就像认养一棵小树来爱惜,可是猴子那么爱跑,漫山遍野地猖,估计,有生之年,你只能见同一只猴子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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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素手金边(2)        
  走到紫藻潭才折回来,记忆中前面还有个叫水绕四门的,本想到那里去,沿途风景绰绰,对于土生土长的人,觉得有些习惯了,继续走,于我们的意义不大。潭不大,是一块完整的巨石被金鞭溪拱破表层,哪怕是表层,就花费了若干年。在景区就是这样,恢弘的、气贯长虹的值得你敬畏,细微的、貌不惊人的更值得你敬畏。它们同样经过了亿万个夜晚,力不一样、手法不一样、伤势不一样,可是岁月不减、辈分不减、恒心不减。潭呈紫色,因为太透彻,看起来不觉得深。可二伯说,别小看这水,他年轻时候太莽撞,跟人打赌跳进去,深得要死险些窒息。许多人信奉这水,用硬币许愿,硬币现在不流通了却还有着许愿的功用。投掷了好多进去,满潭子银色的眼光流转,像满坛子的光洋,无法收敛要溢出。等到和阳光一接头,更刺眼。鱼背脊有白线,生长在水流冲刷之下,溪流对于它来说,相当于瀑布。刀锋的身形,凛冽得很,密集如刺,一看就有上好的口感。二伯说过去如何对付这些硬币:傍晚拿一坨磁铁,磁铁要面积大,用绳子系紧,从桥上垂下去,滑进水底,不知用了多长的绳子。第二天一大早拔出,沉了许多,拉上来一看,吸附满了硬币,一角的两角的磁铁看不上吸不上,专吸五毛的带点铜的那种,还有一块的。好几十块呢,也算一天的收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也许只是二伯对这些硬币束手无措的幻想。顽皮的二伯,让我的旅行充满幽默感。  
  发现一只银色的蜥蜴,像一只尖飕飕的幼小的银靴子,或者一根玉簪,跌落在草间。自作聪明,以为自己的保护色开展得多么高明,实际上早就看穿它了,它却不自觉,继续一动不动,深呼吸着。它深深懂得,这些山水,从未被干涉,它也将,绝不被打扰。看了半天,拿它没办法,难道丢个石头过去砸它?还有蜻蜓,精致得像糖衣炮弹里的糖衣,无忧无虑在草上一踮一踮,我捉了一秒又立刻放,生怕捏碎。  
  很久没见着它们了,大约在小学,整个城市还很阡陌交通的时候,随处可见蝴蝶。当时,从我们家到二伯家,有无数条小路连着,串门可以有挑选的走。到最后,就只剩一条大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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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纯美时光(1)        
  李萌,女,1985年3月生于山西太原,华中师范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毕业。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曾获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等多项文学奖项。著有《行走季节》《青春河湮没花朵》等。  
  纯美时光  
  我常常在想,当我白发苍苍时,坐在摇椅上看着树叶片片掉落,该是怎样的欣慰和坦然--  
  从小我就生长在这座碧草茵茵的大学校园里。爸爸妈妈曾经是这里的学生。他们在这里恋爱,结婚,然后有了我。后来他们留校了,留下了他们的整个青春,也留下了我所有的回忆与爱恋。    
  那个恬静安然的大学校园包裹着我的整个童年,我一直认为我很幸运能够在这里度过我的孩童时光。那些当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开始上演的友情,那些我的幼儿园我的小学,以及现在在everywhere的朋友,那些和我一起爬树,和泥巴,吵架和过家家的小伙伴们,我很珍惜他们。我们孩子气地相亲相爱,也可以翻脸翻得一塌糊涂。不必要背负太多的志同道合,只是很自然地将童年交给彼此。放学回家的路上又一次路过小学母校的校园。夕阳下我不自觉地频频回望,斑驳的老楼以它静默的姿态诉说着时光的流转,诉说着孩子们美丽的梦。于是发现自己又无法自拔地回到那段久远的岁月。    
  小的时候学校种着两排很高很粗的泡桐树。一到春天它就开出满树满树的小花儿。紫色的可爱的小花儿,像喇叭一样。然后它就落下来,落得遍地都是一片紫色。我一直认为那是校园一年中最漂亮的时候。我们就高兴地叫着去拾它们,拾来一大捧一大捧的泡桐花儿。淡淡的香味包围着我们,我们觉得自己像花仙子一样轻盈地在人间漫步。  
  可是很快就上课了,我们舍不得把它们藏在桌斗里蔫掉,于是就很大方地摆在桌上。一大片一大片的花儿遮住了我们因为兴奋涨得通红的小脸。老师瞪着眼睛惊讶地看我们,我们就咯咯地笑,因为很快乐。很久很久了,那些画面一直清晰又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以至于在春天的小路上一看到那些紫色的小精灵时我都会停下脚步怜爱地拾起它们。心头一阵一阵地颤动,我就很努力地去回忆那些日子里我们有多么快乐。    
  秋天的时候有很多很多的树叶都落了。嘉嘉一个人跑去找好多的叶子,都是绿中带着黄色的那种,有清晰的叶的脉络。她一脸神秘地摇着头说你们知道吗,这叫生命的痕迹。我一直不知道小时候她从哪里学来这种可笑的深沉,只是当时的确把我们唬住了。我们就傻傻地用很崇拜的眼睛看着她。她拿出五颜六色的水彩笔来说把你们的秘密和愿望都写在上面吧。我们觉得这实在是个浪漫的好主意。就很认真地冥思苦想然后写下我们美丽的心愿。小叶子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稚嫩的字体,很灿烂,像一张一张精致的心型的小卡片。我们小心地捧着,捧着我们的秘密和愿望。嘉嘉带我们到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她说我们把这些小叶子埋起来吧,让它们永远永远都不会丢掉。我们简直对眼前这个浪漫的女孩子崇拜得一塌糊涂。就用劲地挖了一个一个的洞洞把我们的小叶子埋进去。嘉嘉托着下巴脸上写满了憧憬,她说风吹过这里的时候它会不会知道在这里埋着我们的秘密和心愿呢。  
  后来就这样长大了。我还是喜欢在秋天的时候去找那些绿中带着黄色有清晰的脉络的叶子,在上面写各种各样的字。小小的叶子带着一点点沧桑和怀旧我喜欢那种感觉。有时候我会把它们寄给那些小伙伴们,告诉他们在一个地方还埋着我们的秘密呢,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看看它们。    
  那些快乐遥远的日子啊。一直到现在,当我很疲惫很迷茫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儿,它们就那样细腻地感动着我,把心情渲染得明媚快乐。  
  我们的脚印遍布了这座大学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知道好多好多关于每一个地方的传奇的故事,讲起来绘声绘色,很投入的样子。我们跑去偷看情侣们卿卿我我,使一些很烂的小伎俩破坏意境,然后疯狂地逃跑然后得意地窃笑。我们在小花园的树林里藏猫猫在凉亭里过家家给假山上的每一块大石头起名字,摘漂亮的花朵绑成花环戴上然后满足地摇着头觉得很美丽。我的朋友们,他们都是很善良很单纯的孩子,他们毫不吝啬地告诉我新发现的秘密通道,用他们很少的零花钱请我一毛钱一支的小豆冰棒。他们教我爬树,摘很甜很甜的花蜜给我吃。我的朋友们,现在正在各个小小的角落里埋头奋斗的朋友们,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记得这些,记不记得有个很霸道的小丫头一直一直都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那时的孩子们是无所顾忌的,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做梦。我们约定好将来买一幢大大的别墅,里面有吃不完的冰激凌。我们带我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让他们像兄弟姐妹一样的亲密。我们永远永远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掉,死去……说这些的时候我们一脸的虔诚和信誓旦旦,所以我就很认真地记着它一直到今天。下课的时候和同桌聊天,她问我你想象过将来的生活吗?我告诉她和我的朋友们生活在一幢大大的别墅里,里面有吃不完的冰激凌。我们带我们的孩子在一起玩,让他们像兄弟姐妹一样的亲密。我们永远永远生活在一起,一直到老掉,死去……然后我看到同桌用很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她说你的想象力好丰富还这么具体。那一刻我的眼眶突然很热,我说你知道吗这不是我的想象,这是我们的一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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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纯美时光(2)        
  于是在有空的时候我就爱翻开影集去看小时候的照片,因为那上面有我透明的童年和红扑扑的笑脸。我们总是在骄傲地甜蜜地笑着,虽然我已经记不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快乐。我会很小心地拭去上面细细的尘土,因为我知道时间无法把它们尘封。    
  照片里一次一次地出现着一张笑脸,那是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在小学的时候。她有圆圆的脸,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和洋娃娃一样。那时她家离学校很远,每天下课后要一个人等爸爸来接她回家。她觉得闷于是我就很慷慨地留下来陪她。放学后空空的校园里我俩坐在操场高高的双杠上。她翻开口袋,里面有花花绿绿的糖果。她就拿出来给我吃,然后她笑,很像洋娃娃。初夏的微风吹呀吹呀,掀起她小碎花的白裙子,露出胖嘟嘟的小腿。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延续多久,她就随爸爸妈妈去加拿大了。要走的时候,她紧紧抓着我的手,哽咽着,小小的通红的脸上淌满了泪水。她一直一直重复着你一定要常常写信给我。我郑重地点点头。    
  走得很远了她还在和我挥手,我就伤心地哭了。    
  然后我就认真地给她写信,一笔一画地,有时候还夹杂着拼音,告诉她我的一切,再把它们送进邮筒。于是我有了一封又一封异国回信,还有一大堆漂亮的邮票。她说那里的学习很轻松,四年级了才做5×6,所以她数学成绩一直是最棒的。我就很羡慕她。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写信就少了。孩子总归是健忘的。所以很长的时间我都无法知道她的那些令人羡慕的生活。再后来就上了初中,随着她的几次搬家易址,我们最终断掉了联系。  
  我有些遗憾和愧疚,但是我很忙已经没有什么时间去想起她。直到不久前一封来自加拿大的航空信寄到我的手里。我很吃惊,因为还能依稀地辨认出她从前字体的痕迹。她说她不知道我的地址,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打听到。她说这么长时间了你还好吗,是不是要把我忘了,她说你这个坏家伙这些年来你一直都说话不算数。看到这些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因为那一刻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因为她不允许我忘记。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无法言喻。这份没有承诺和责任的友情,我却从不怀疑它的真实和永恒。所以即使因为我们各自的忙碌很久很久都无法见面,甚至没有一点点的音讯,我都会感觉他们就在我身边,不曾远离。就像十六岁生日的晚上,一个将近四年没有联系的朋友打来电话祝我生日快乐。可是那时我已经辨认不出他的声音了。他大笑,你终于忙得把我忘了。我猛地一惊,多么久远的又熟悉的笑声!我紧抓听筒声音很急促,我叫着天哪真的是你吗?他说他刚刚下课,走在大街上突然想起我的生日就打来电话了。他说你过得快乐吗,然后就大声地唱起祝你生日快乐。唱完他说好了我不唱了,大街上好多人把我当神经病来看但我还是希望你快乐。他兴奋地大叫着,如同过去一样的无所顾忌,却不知道电话这头的我早已泪盈满眶甚至连一个谢字都说不出来。但我知道他不需要,他只要我快乐。  
  所以我一直坚持着一些孩子气的东西,因为我相信那时的友谊可以维系我的一生。虽然现在依然有很多很多的朋友--我是一个善于交际的孩子--但我发现在这个省重点班中竞争很难和友谊同在。虽然我知道我的同学都是很优秀很好的同学,只是竞争给了我们太大的压力和责任。他们善良但不再纯真,他们正直却很少快乐。他们都有理想有抱负,他们都很勤奋,他们能在学习上帮我很大的忙,他们能清楚地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