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花火之森(1)
花火之森
文/知名不具
"在浓雾弥漫的森林深处,有一座被许多结界守护的小村庄。它的名字叫做神之村。"奶奶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眼镜,接过孙女递来的针。
"那神之村里住着神仙们吗?"小孙女趴在奶奶膝头问。
"是啊,还会变法术,能从手里变出水和火来呢!"奶奶再次把滑下来的眼镜往上推了推。
"乱说什么呢!那不是妖怪吗!?"从里屋走出来的爷爷打断奶奶的话,皱着眉头把小孙女拉开,警告她不许走到森林深处去。
one
浓雾弥漫的森林--神之村。
"哇!""哇!"
绯色的火苗从男孩手中突地腾起,慢慢地燃烧起来。一旁的女孩止不住地惊叹。两个孩子完全沉浸在初次使用法术的喜悦里,一点也没注意到路旁的高大身影。
"哇--"
火苗烧到了过路人白色衣袍的袖角。
男孩才刚刚"啊"了一声,就被一只大手揪住衣领拎了起来--闯祸了。
"小心点。"
过路的少年皱起眉毛,淡金色的头发像苇叶一样垂散在额前,眼睛里似乎带着怒气。
"即使学会了法术也不能随便乱用啊。"少年轻松地拎着那可怜兮兮的小男孩,另一只手搭在髋骨上,摆出长辈的气势,一边的小女孩紧张得不知所措。
"一旦使用错误……"少年心痛地将烧黑的袖角举到小男孩眼前,"……我唯一一件好衣服,就会变成这样。"
"对不起……"小男孩的眼泪已经流出一滴挂在眼角了。
少年将小男孩放下来,依然用长者的语气训导说:"清楚了吗?那么下次使用法术时可要留意周围的情况喔。"
两张仰起的小馒头脸忙不迭地答道:"好!""是!"
少年咧开嘴角,微风拂起他淡金色的发梢,现出深褐色的温柔眼眸。
以前的人,曾经把这一类型的人称为神或者妖怪吧。看着跑远的两个小小身影,少年想。
"哈哈……如果是以前,我实在想象不出荻会说这种话。"
少年抬起眼角回过头去。青色衣衫的少女一手叉腰站在高高的天穹下,满脸笑容。
荻垂下半边眼睑:"原来是你啊,银杏。"
"过分,你就那么不想见到我吗?"银杏有些恼怒地用手指戳戳荻的胸口,"注意你的修辞。"
荻瞪着眼有些无奈地避开银杏的攻击,转过身去辩解说:"过分的是你,我说出这种话有什么好奇怪,每个人都会成长嘛。"
"哦,是吗?"银杏带着促狭的笑容靠过来。
"银杏,你是故意来找我吵架的吗?"荻敛起眉头,瞪着她。
银杏摊摊手,故作正经地说:"怎么可能,我可没那种闲工夫。是村长让我传话给你,他希望你和露草去一趟村里的神社 。"
"怎么样?现在要出发去接她吗?"银杏盯住荻的脸问。
"啊啊…… "荻还在迟疑,银杏已经斩钉截铁地丢下一句:"果然还是小孩子!"
少年愕然。
two
荻沿着森林里那条长长的走道慢慢走着,这条走道是神之村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路两边的树干上贴满了封印,高大浓密的树冠遮天蔽日。
银杏那家伙突然发脾气走掉了。荻垂着眼想起刚才的情景。四周都是静默的树林,厚重的翠绿色仿佛贴着皮肤,发出沁凉的气味来。
突然又想起银杏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就是因为你老是黏在她身边,所以才一直没有成长,如果你不好好守护她,遭遇不幸的或许是你。
荻的心不由紧缩了一下。
不幸……
那家伙也就是随便说说吧,能有什么事呢?荻已经走到林道尽头,再往前便是一片不大的开阔地。
不会发生那种事情的。
从荻深褐色的瞳孔里看过去,鹦鹉拍打着洁白的翅膀,轻盈地落在穿着紫色裙衫少女纤细的手指上,细细的发丝直垂到腰际,清淡的眉眼,白皙的肌肤,上方伸出的枝蔓在头顶和肩上投下淡淡的阴影,呈现出半透明的质感。
不会发生那种事情的。因为,她是我目前拥有的全部……全部。荻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荻?"少女转过脸来,鸟儿扑扑翅膀飞开了,落下几根羽毛,飘过少女琥珀色的眼眸。
荻脸上满是爱惜的笑容。
"我们只能来到结界的边缘,不能再走到更外面了。"荻环视了一下,围在四周的粗草绳上挂着白色幡条,长长的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而且,你要小心哦,露草。"荻说着抬起头,露草跟着他的视线一起看向头顶上方高高的崖壁,"这里经常发生岩石崩塌的事件,你下次来的时候记得要我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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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花火之森(2)
风吹过石头的罅隙,发出轻微的声响。
"村长在找我们呢,回去吧。"荻牵起露草的手。
比自己低了整整一个头的少女,静静地走在身边。左边的空气有时会飘过来一丝若有似无的清香,手心里握住的依然是微凉柔软的感觉。
一直没有变。
像这样陪伴着露草,是自己孩提时代就开始的功课。
身边的少女微微笑起来:"银杏说你还和小时候一样。"
"是啊,那时侯我们也经常像这样在森林里散步。"荻轻轻握紧了掌心。
每天、每天--就只有你。
多年以前。
寂静无人的林道。愤懑的男孩抬起脚往路边的草丛里踢踹,叶片四散飞扬,男孩深褐色的双眼瞪着徐徐落下的树叶,快落到自己手掌里时,却瞬间被腾起的火焰吞噬。
还是控制不了。
控制不了身体里的那种力量。巨大的力量把所有的东西都包围起来,燃烧殆尽。
男孩痛苦地抱住头蹲下来。
"荻……"一个软软的声线唤他的名字,抬起泪眼,撞见一双琥珀色的眼睛。
女孩微微弓下身来,双手撑着膝盖,偏头看着他轻声说:"虽然学校被烧掉了,但是没有小朋友受伤。所以,你不要这么在意好吗?"
男孩垂下头。
"大家都很担心你呢……"女孩伸出手去,"荻……"
"不要碰我!"男孩大声喊,声音有些颤抖,"不然,你也会被烧掉的!"
女孩的手没有迟疑,温柔地抚上男孩的脸庞,触碰到那淡金色的发梢:"荻……你仔细听好。猛烈的火焰虽然可怕……但是温暖的火柱里飞散出来的火花,却是非常美丽的。"
女孩的手有种冰凉的奇异触感。男孩瞪大眼,看着自己手里奔腾而出的大片火焰忽然破碎开来,化成一星一簇的红色火苗,升上半空后再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
"就像降了一场花火之雨。"
女孩笑弯了眉眼。
three
那是荻第一次和露草说话。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村里的大人觉得露草水的性质能抑制火,所以让她来到自己的身边,但是,荻却觉得从那一刻开始,心里面被点亮了一盏灯--那是为了露草而降下的花火之雨。
荻突发奇想,大声提议说:"好!我们来赛跑看谁最快回到村里!"
"咦?等等……"露草面对突发状况反应迟钝起来。荻伸出一根手指正儿八经地对她说:"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情。""狡猾!你居然已经开始跑了!"露草忙追着跑起来。
神之村的神社里,荻和露草坐在村长面前。比赛结果自然是荻赢了。
"不好意思啊,要你们专程过来一趟。"村长说。他是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不苟言笑,仪态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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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花火之森(3)
"没、没关系。"荻和露草两个人都上气不接下气--跑得太过火了。
"其实,只是要告诉你们,最近村子附近有奇怪的人在徘徊……"村长神色凝重,"你们两个经常跑到村子的边界去吧?有没有见过这些人?"
荻摇摇头:"不,我没有见过。那家伙很危险吗?"
"这个还不清楚。"村长回答。
"露草有没有见过?"荻转过头。
少女短暂的沉默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如果真有外人进来,您打算怎么处置他呢?"露草问道。
"施法消除他的记忆,让他不能够再来这里。"村长的口吻不容质疑,"虽然这座村庄名叫神之村,但其实根本没有能被称为神的人。在这里只有一些能够操纵水、火或者风之类自然力量的人,但这些能力是不会被外面的人所接受的。我不能让他破坏村子几百年来的平静。"
流水潺潺。
荻蹲在河边,看着河面上自己的倒影,不说话。只要把视线稍微往上移一点,就可以看见站在自己身后的露草的倒影。清澈的水面映出少女神思恍惚的脸,从神社出来后她就一直沉默不语。
荻觉得空气压抑难安。他捡起一粒小石子投进河水中,石子在水面上接连蹦跳了几下,小水漂搅乱了水中的倒影。
"喂。"荻盯着泛起阵阵涟漪的水面,开口打破沉默,"关于刚才打赌的那件事……"
"嗯?"少女应了一声。
"你就负责我今天的晚餐,如何?"荻提高了声音说。
"嗯。"
"啊……还是改为三天的煮饭洗衣服好了。"荻又说。
"嗯。"
"……"
"嗯。"
"你在听吗?"
"嗯。"露草答应着。
河边的风有些大,荻觉得自己的耳朵被吹动的头发摩挲得有点发烫了。
"不如改为你要永远和我在一起吧……"
风力似乎又大了些,呼呼地灌进耳朵里,似乎听不清少女的回答。
"嗯。"
"喂!"荻终于忍不住回转身来,冲着露草喊起来,"你清醒一下!"
露草惊愕地回过神来。
"听完村长的话后,你就一直很奇怪。" 荻涨红着脸,神色无比严肃地看着她说,"不要有事隐瞒我。难道我看起来很不可靠吗?"
露草愣愣地看着荻受伤的神情。
"你可以依靠我的!"荻大声说。
露草的眼神黯淡下来,低下头去:"荻,对不起……对不起。"
荻愣住了。
four
露草还是没有告诉荻任何事情,只是一味地道歉。到目前为止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荻郁闷地想,反正睡不着,索性伸伸胳膊,整理起烦恼的思绪来……
"露草是从听了村长的话后变得奇怪起来的,她知道徘徊在村子附近那个人的事情吧?为什么要隐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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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花火之森(4)
窗外有细微的响动。少女纤细的身影一闪而过。
露草?荻迅速坐起身来。这么晚了她想到哪里去?
难道……是想去森林里吗?
荻没有多想,趿上草屐悄悄跟在后面。
露草没有察觉。
已经接近结界边缘了。荻站在树木的阴影里,视线紧紧追随着前方不远处的背影。
她还要往哪儿走?
万籁俱寂的春天的夜晚,星斗像钻石一样把暗蓝的天空镶得满满的。
一时冲动就追了出来。无论怎么样,跟踪别人总是不好的吧?荻靠在树干上,抬头看着夜风拂动的树顶,有些不安地想:深夜里偷偷到树林里来,摆明了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苦衷。我这样窥视别人的秘密好吗?如果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是直接问她比较妥当吧……
荻越想越觉得不安。
还是回去吧--
荻回转身正准备离开,结束这可笑的跟踪之旅。
"露草!"陌生男子的声音。
荻听到这一声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陌生的男子,和他怀里的熟悉的露草的脸。
那个时候,不知为什么,荻突然想起了银杏说的那句话--
"遭遇不幸的或许是你!"
不幸的是你!
看见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荻头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到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猛地涌出,整个身体都燃烧起来。
露草和那个陌生男子也看到了荻,露草惊慌地跑过来拉住他的手喊:"荻!快住手!你会烧伤他的!"荻第一次发现弱不禁风的露草居然有这么大的力气,他的手腕被她拉得生疼。
荻觉得心里的那盏灯倒了,火花四散。
five
露草缠上最后一圈纱布,打上结绑好。
"痛……"戴着眼镜的陌生男子皱了下眉。
荻坐在墙边看着那两人,慢慢地擦着刚才被露草施法淋湿的头发。
原来露草一直偷偷地在和这个家伙见面。她一直在林道那里等待的并不是自己。
荻打量着男子,他看起来很是文弱,一副靠不住的模样。
"村长所说的就是这个家伙吧!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见面的?"荻皱起眉头问,然后又补了一句,"居然是这样的家伙。"
露草居然生气了:"请你不要用这种口气说话。杜氏先生并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他为了进行植物学的研究,才来到这片森林。"
荻撇过头去。
露草这才告诉他,她和这位杜氏先生第一次见面是在两年前。这个男子不小心从结界的破口闯入,与刚好经过的露草撞见了。在花开的季节,恋爱的花儿也在瞬间悄悄地绽放……这两年来,男子一直在那个危险的崖底进进出出……
--那么,我呢……我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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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花火之森(5)
"露草,你打算怎么办?如果任由他继续呆在这里,很快就会被村里人发现的。"荻听着自己发出的声音,忽然觉得陌生而遥远。
"那时候谁也救不了他。"
--明明我遇见你比他早,早了那么多年。
"所以,在这之前……"
--我不行吗?
"……请他立即离开这里。"
"我明白了……"男子站起身来,和露草道别,"那么……我以后再过来。"
荻尽量不去看他们紧紧扣在一起的手指。
"路上小心……"露草依依不舍地松开手。
男子的身影很快隐没在夜色中。
"露草,"荻唤回少女依恋的视线,轻声问,"你想和那家伙一起离开村庄吗?"
"嗯。"露草垂下眼帘。
"即使不能再次回到这里也不后悔?"
"嗯。"露草抬起眼望着荻。
"拥有力量的我们很难被外面的世界接受,你或许会因此而受伤……"荻觉得自己都快说不下去了。
"嗯。即使如此,我还是想跟他一起走……"露草看着荻的眼睛说,"我不能再看着他默默地等待下去。我想和他手拉着手一起走。"
荻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诉说心声的少女,略带苍白的面颊上浮着一抹红晕,那坚定的眼神让她琥珀色的双眸呈现出彩虹般的色泽。
那一刻的露草,异常的美丽。
"即使我不在身边也没关系吗?"荻默默地伸出手臂,围住露草的肩膀,轻轻地抱住她。
--因为心里已经点燃了一把温暖的火。
"荻。"露草抬起头。
--要熄灭这把火。
"我会很寂寞的。"荻在露草的耳边低声说。
--我,做不到。
荻松开露草,说:"那么,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你赶快去收拾行李吧。"
少女跑出几步,想起什么又停下来,回过脸来说:"……荻,谢谢你。"
少年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满脸爱惜的笑容。
夜色下奔跑的少女,亚麻色细细飞扬的发丝,紫色的裙衫下是纤细的脚踝--荻眼中露草的背影单薄而柔弱,却有股说不出的坚定力量。
是因为她明白此刻的方向吧,荻想。
再见。
如果我仍然有权力拜托你做一件事的话--请你一定要使自己幸福。
six
"喂,荻。"
银杏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少年身后,拍拍他的肩膀。
荻回过头去。
"这种时候你在干什么啊?村里因为有外人侵入,已经乱成一团了。"银杏焦急地说,"现在可不是玩花火游戏的时候。"
"所以,我才这样。"荻微笑着伸出手--
夺目的赤红色在轻轻展开的手掌上蒸腾,从每一条深刻的掌纹里积聚起来,凝结到指端,幻化为燃烧的火焰,呼啦啦腾空而起连成一片,向着黛色的天幕飞升而去。火焰把夜晚的黑暗染成一片赤红;在夜空中飘零落下的金色的火星,宛若从天而降的细碎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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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花火之森(6)
"入侵者俘虏了公主,现在正在逃亡中。"少年转头对银杏温柔地一笑。
"所以,我用花火为他们送行。"
"……"银杏仰着头静静看着这场花火之雨,"好漂亮。"
"你准备怎样向村长和大家解释?"银杏问道。
"我追到崖边就失去了他们的行踪。"荻平静地说出一早就想好了的理由。
两个人默默地仰望着。
我在想,你有在看着吗……荻注视着半空中舞蹈的火焰,想到此刻正和杜氏先生牵手离开的露草。忽然,有什么闪着淡淡光芒的东西从燃烧的空隙中坠落下来,砸在少年的脸颊上。
"啊,下雨了。"荻自言自语地说。水珠沿着脸颊滑落下来,流过嘴角,流过下颌,滴进脖子里。
"原来,火能够呼唤雨的来临。"
大雨倾盆落下。
seven
荻的供词使大家打消了搜索两人的念头。不久,村里起了谣言,说那两人因为大雨而被卷入了山崖崩塌的泥石流里……
在村子里,知道真相的只有荻和银杏。
"你是笨蛋啊。"银杏一副恨铁不成刚的无奈表情,"如果你真的喜欢她的话抢过来不就行了吗?"
"你这家伙,就没有普通人的那种欲望吗?"银杏凑近荻的脸怀疑地问。
"欲望?我有啊。"荻支着头,笑着看了一眼银杏,站起身来说,"我也是普通人,所以也有非常希望实现的愿望。"
"什么样愿望啊?"银杏伸着脖子追问。
"就是那个啊。"少年抬起眼,大声说,"……命运的邂逅。"
银杏一愣:"什么啊,居然是这种愿望!"
"这次我绝对要捉住它。"荻咧着嘴哈哈地笑着走了出去。
山樱树开满了连绵的花朵,繁盛而轻盈地堆在枝头。柔柔的风吹过,送来若有似无的甜香。
少年仰起头,飘落的花朵温柔地覆盖上他闭起的眼。
在心里点燃的那盏火红的温暖的光……
淡粉色的花瓣,细柔的花萼,拈在指上仿佛是蝴蝶透明的羽翼。
如果再有这种邂逅,我一定要好好捉住它……
少年将花朵紧紧握在手心,举到唇边,闭上眼。
一定,不再放手……
(本文改编自青山和希短篇漫画《花雨飘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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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风华记(1)
风华记
文/乔 夕 图/卡漫淇
■■[楔子]
她死于风雨飘摇的长安。
那天,有很浓的陈酒香味飘在城墙上空。据母亲讲,那是天堂的气息,尘归尘,土归土。母亲又说,你现在该相信我的话了--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
多年之后的某个早晨,她看到李益谦卑的脸,如一颗俗厌的金子。她再没有任何话说。她曾是,长安城人尽皆知的才女。
■■[一]
母亲说,二十年前,天下还属于旧主唐玄宗。你的父亲,是宗室霍王爷。而我是跳舞的女子。我们的家族,像鲜艳的彩纸,光彩夺目。
后来呢?
后来,就像史书上记载的那样,有了安史之乱,有了先主长达数年的逃亡,有了霍家的衰败。
有了你。
母亲已经老了,少女却风华正茂。她俯在长安的城墙上遥望,像迷途的鸟寻找归路。
母亲说,你是我精心培植的毒药。你跟我一样,迎风招摆。
不是。
是。
不是。
她们不停地为同一件事情争吵。
那时,长安的教坊多如牛毛。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总有一个人在什么地方等着我。我们会天长地久,一生一世。
母亲冷笑,总有一天,你会相信我的话--世情凉薄,恩爱如纸,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
母亲,你老了。
母亲也曾年轻过。她的美貌,为她带来光鲜的生活。而命中注定,她会因此失去自己的爱情。她成了霍王的第十三妾,出身低贱,遭人排挤。
爱是穿肠的毒。一旦侵蚀,无药可救。
■■[二]
李益出现的那个下午,城门外正挂着一具冰凉的尸体。围观的人说,是刺客。入宫行刺大唐皇帝的突厥人。满脸胡子,身上被剑刺中无数,血已风干。老百姓不停朝尸体丢鸡蛋、烂菜叶和石头,昭示他们对大唐无比坚贞的赤子之心。
她抬起头,看到天空排列成队的鸽群。夕阳在头顶,殷红似血。远行的客商,正赶着马奔赴异地。花枝招展的姑娘,忙着频送秋波。然后,她转过身,见到一张英俊的脸庞。
小姐有礼。
公子有礼,我是霍小玉。
一场才子佳人的爱情,便从这里开始--在日渐衰败的大唐,在森凉凄惨的城门,在面目模糊的异地刺客的尸体前。
■■[三]
那是冬天。诗人们各尽笔墨,描绘光怪陆离的奇象,描绘长安城无处不在的风花雪月。他在她的屋内做诗赏花,满屋便是她的世界。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她为他缝衣,磨墨,做饭。她为他弹琴,吟歌,跳舞。
他陷在万丈柔情中,蜜语甜誓。他说,若有一天我负了你,必遭天谴。
霍小玉只笑,并不阻止那些歹毒的誓言自他口中说出。在她看来,最美的爱,是需要依托这些苍白华丽的誓词的。
那时,正值李益状元及第。这样一个举国皆知的才子,无疑是所有女人梦中的白马。
上元灯节,长安城上空焰火满天。各门各户的千金公子皆携灯相会。郎情,妾意。李益在小摊上买了两张昆仑奴面具。
他说,昆仑奴在他们郑县,代表着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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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风华记(2)
他们各戴一张,混杂在最平常的百姓里,感受着来自大唐长安最温暖,也最炽烈的气息。
人潮渐次拥挤。忽然,就走散了。
她看着很多戴昆仑奴面具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却没有一张脸是李益。
她站在原地,等了五个时辰。
她以为,他会回来找她。却料不到,来寻的人,是母亲。
母亲说,女儿,别再等了。李益不会来。
她不知道,此时的李益,正躺在另一个女人的温柔乡里。
母亲说,我在抱月楼的花灯下见到了李益。他搂着花弄月,亲密无间。
霍小玉看着母亲愤怒而担忧的脸,寂静下来。她说,不可能,他不会这么做。今天早上他还对我吟诗诵词。不过短短五个时辰,我们只是走散了。更何况,花弄月怎能与我比?
母亲不无疼惜。她说,他不会带给你爱情,相信我。
■■[四]
花弄月是一个美貌的女子,肌肤洁白,眉眼如丝。
抱月楼的卖笑头牌。她出现在霍小玉的珠帘内,是一个春日的清晨。鸟跃雀鸣。春暖花开。
她无疑是勇敢的。爱给了她勇气。只是,她还稚嫩,还没学会圆滑。她直截了当地说,李益现在和我在一起。适合他的女子是我而不是你。你看,他送了我长安最美最贵的镯子。
霍小玉泼了一杯水,看着水珠从花弄月脸上流到干涸的地面。
明知自己不该与她生气,却抑止不住:"你给我滚。"面对男人的背叛,女人总以为,伤害自己的,是另一个女人。
"若你想证明他到底爱谁,很容易,我们都把脸划破,看他愿意留在谁身边就知道了。"
原以为花弄月会拒绝。谁知,她一声不响地捡起地上碎掉的破璃片,划到脸上。
瞬间,那张白晳的面孔上,流出暗红的血。她怀着可笑的信仰,相信男人爱着自己的灵魂。
势逼之下,霍小玉不甘被比下去。
两张淌着血渍的脸,毫无美感地泛出凄凉的光泽。
彼此都惊恐也后怕。两人之中,势必有一人注定失望。
只是,没料到,失望的,是两个人。
李益选择了离开。谁都不选。回郑县迎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女子。他对她们说,把我当作与你们有过交往的普通客人就好。
绝情寡义的男人,自以为没带走一片云彩,却不知无形中已留下一地尘埃。等着爱他的人忘记,恨他的人想念。
只是,霍小玉不要想念。她选择了毁灭。当着李益的面,她泼水于地。她说,我死之后,必化作厉鬼,使君妻妾,终生不得安宁。
这样决绝忠贞的爱,并没能换得情人的眼泪与悔悟。这之后,李益又在长安城娶了卢氏为妻,负心又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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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风华记(3)
文人一旦变心,比将军、武夫更令人齿冷。
大历八年,霍小玉病逝。
■■[五]
我来长安时,是大历十年,与香娘一起。
我是抱月楼中倚楼卖笑的女子,无人不知的红牌姑娘--秦胭凉。
看尽底下,风流嘴脸,世薄情凉。我笑,天下情痴皆傻瓜。拿爱情当面包,拿欺骗当信仰,拿背叛当忠贞。
我只知道,一个人的身体,永远不会专属于另一个人。香娘说,不要尝试爱上男人。你唯一要做的,就是让天下间的男人,疯狂地爱你、宠你。你却不爱他们。
如此,张三、李四、王五,统统成了裙下之臣,捧了玉簪,捧了珠宝,捧了鲜花,苍蝇般在我身边来去。常常有怨妇般的女子,携了侍女武夫来,耀武扬威地骂我是狐狸精,是不要脸的、媚惑人心的妖精,要我远离她们的相公。
我觉得好笑。女人在面临危机时,总以为伤害自己的,是另一个女人。
李益出现在抱月楼时,我正依在一个肥胖男人的怀里,听他口若悬河地讲起家里一群毫无姿色的蠢女人。
我的眼,直直地盯到李益身上。
香娘将他带到我面前,朝他说,公子,这就是我们抱月楼的头牌--秦胭凉。不知合不合公子的意?
李益盯着我,眼神犀利。这双眼,一定曾打量过无数的女人。
他无疑是深情而俊朗的。他说,他始终无法忘怀霍小玉。他说,即便你有她那样的美貌,也不会有她那般的灵气。
他说得对。
我只有惊人的美。香娘说,男人需要一个女人,并不需要她们的灵气,只要惊艳貌美。
我对香娘说,李益是爱霍小玉的。
香娘取下头纱,露出脸上一块惨淡的疤。她没有出声。
■■[六]
从此,李益在抱月楼中流连忘返。
他说,我喜欢这里的香气。这里的檀木,发出陈旧而熟悉的气味,像一个女人身上的脂粉,弥漫在空气中。
公子,那你爱我吗?
他把我的手捏进他的掌心,直接而肯定地说:"爱。"
他说,我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说爱。以前不说,是总觉得没有遇到最合适的。可是,直到彻底失去后,我才知道,能够爱一个人,并不是随时都能发生的事。现在,我不想再让自己遗憾。
我不知道他的爱是短暂虚幻的,还是真实而执着的。现实里,演绎了太多与爱有关的悲欢离合。我不想成为其中之一。
或者说,我的爱,早已倾注在另一个人身上。
可是,李益似乎动了真情。他整日守在我身边,不许别的男人接近我。有时我劝他把心思放在朝中事务上,放在家里的妻妾身上。
他不肯。他说,除非你答应我帮你赎身。如果你不介意做妾,我将迎你进门,只宠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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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风华记(4)
多么动听的话。
也许我该庆幸,他把另一个女人永远也奢求不到的爱与关怀,全都给了我。
■■[七]
那夜,我在长街上,又见到了花弄月。她拖着病躯,衣裳五颜六色,鲜亮得耀眼。其时,她不过二十五岁。
她的脸,是岁月雕刻过的沧桑。细长疤痕,直到嘴角。
她以为挤走霍小玉,便能得到李益。以为证明的是爱情,到头来,却是彻头彻尾的伤痛。
无论她,还是霍小玉,都不过是李益的风花雪月。春梦过后了无痕,谁都可以被辜负。
霍小玉选择了永不原谅,以死相抗。而她,还继续苛延残喘地活着。仅仅是活着。当年那场风波中,世人皆同情坚贞的霍小玉,把她看成最不知廉耻、丑恶卑鄙的坏女人。却不知,她也是那场争夺里的牺牲品。爱情没了,生路也没了。抱月楼赶走了她。于是,她只能日复一日地站在街头,这是每个年老色衰的风尘女子终老的归宿。
站在我身边的李益已认不得她。
倒是花弄月,不管不顾地给了他一耳光。她说,当年为什么要骗我?我本可以嫁得良人,无论好坏,都比现在要强。为什么要让我成为你背信负义的参与者?为什么要骗我说你爱的人只有我?
李益一愣,后来,也许是见到花弄月手腕上的玉镯子。他送给她的玉镯子。
你是弄月?花弄月?
原本泼辣凶悍的女子,听到李益叫出她的名字,却突然把手缩回去,埋着脸,哭了起来。
尽管多年怨恨,多年不甘,她依旧爱他。尽管,从不曾得到他的爱。
她是爱他的。
爱成痛,爱成怨,爱成痴。
■■[八]
不久,花弄月死了。服毒自杀。她苛活着,只是为了证实李益是否记得住她的名字。仅此而已。
李益没有丝毫悲伤,他不会为陈年旧事里的风流债难过。至多,他的诗句中,又多出一首凄美的爱情诗。
我讲花弄月的事给香娘听。我说,那样一个女子,原是为李益而活的。
那天,香娘少有的沉静。
她说,她是个好姑娘。若是没遇到李益,她定会觅得良人,有个安稳的归宿。她最美的年华,全用来想念与怨恨一个男人。
■■[九]
李益说,胭凉,我没有你不行。
他说得很真。也许,他对每个女子的甜言蜜语都是真的,只是无法永恒。
没多久,李益真的休了卢氏。他眉开眼笑地向我道明。他说,胭凉,我们择日成亲吧。
我却突然对他冷淡下来。
我说,我现在又看上了别的男人。你瞧,楼下那个白衣男子。他长得很年轻,很帅,是不是?
李益顺着我手指的方向望去,眼神中杀气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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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风华记(5)
他恨恨道,你是说我不年轻了?他的手指隔着我的白衫,恨不得掐到肉里去。
我说,是。尔后,我在他的注视里,走向那白衣男子,耳鬓厮磨,笑声浪语。
香娘走到李益身边时,他丝毫没有察觉。他完全被嫉妒冲昏了头。香娘说,公子,你不快乐,是不是?你终于尝到了背叛的滋味,很痛苦吧?
她诡异地微笑着,复又隐入人来人往的大殿中。她的眉眼很清秀,脸很小。尽管用紫纱蒙着脸,我依旧知道,她笑得很开心。
只要她开心,我所做的一切,都值得。
只,要,她,开,心。
■■[十]
李益再没光顾抱月楼。不停从市井过客们的口中传来消息,他一再地娶妻休妻。娶回去的女子,大多不得善终。
他嫉妒成性,不信任何人,总疑虑妻妾对他不忠。
香娘把那些街井传闻,一笔一笔地记在纸上。
我想带她离开,回到我生活千年的老林。她不肯。
即便李益江郎才尽,愤世怨人,即便他辜负了她一生。可是,看着他落魄潦倒的样子,她依旧心生不忍。
她为他送衣,缝被,煎药。
她对他说,我是霍小玉。即使你已经不记得我的样子。即使我成了孤魂野鬼,我依旧是爱你的。
中年的李益,脸上全无神采。
不得志的生活,将他消磨得与大街上任何一张脸毫无差别。
我说,小玉,你的报复已经实现。现在,你该离开他,离开长安。我们去哪里都可以。我会把你带在身边,即便成不了仙,我也要与你在一起,我不会让你魂飞魄散。
她不愿意。
她宁肯把不多的时日,放到一个叫李益的男人那里。
甚至,她决定嫁给他。
■■[十一]
霍小玉牵着李益的手,淡出抱月楼时,我流下了平生第一滴泪。姥姥曾说,我们的眼泪,是稀有的珍品,不能白流。
我那么爱霍小玉,不惜一切,帮她报仇。可结果……情何以堪?
她说,来,你敬李郎一杯。情满意真。
好。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李益只是看着我。我莞尔一笑,为何不饮?怕有毒不成?
我知道他愣神的不是酒毒,而是此刻我的出现。
我想,只要他一饮,霍小玉与他,就能有个了断。
我没想到,霍小玉会将酒杯接了过去。她说,我饮。
她说,胭凉,这一杯后,我们互不相欠。
我把酒抢了过来。
酒,是穿肠的毒。同爱情一样。
我喝的,是自己亲手酿制的剧毒。我想用它来毒杀李益,没料到,杀的却是自己。
想不到,霍小玉会再次为李益飞蛾扑火,以身试毒。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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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风华记(6)
我本是深山中修行千年的狐狸。若没有那次夜游,若没有遇见霍小玉,也许,我已得道成仙,住在天宫,无悲无忧。
那天是妖界的大喜日子--树妖迎亲。所有的妖精都去庆贺。唯独我留下当值。隐约间,我听到女子的哭声。
哀婉、痴怨、缠绵。
我知道,又是一个不甘下地狱的孤魂野鬼。在这片老林里,常常会遇见这样的鬼魂。姥姥常说,妖是妖,鬼是鬼。各不相关。她不许我过问与妖界无关的任何事。
我本来要离开。可是,那个女人说话了。她问,你能帮我吗?能不能帮我?
声音纤细。在妖界中,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我突然就软了脚步。
我看到一张惨白的脸。她说,我临死前发过毒誓,要令他的妻妾永生永世不得安宁。爱有原谅与永不原谅,我宁愿选择后者。他不该负我。
她没日没夜地跟我讲那个叫李益的男人,不厌其烦。即使她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么怨恨,她依旧是爱他的。我知道。爱有多深,恨便有多深。
只是,她不知道,在这种不知不觉中,我爱上了她。我甘愿为她做任何事。我把她的魂魄藏在树洞里,藏在石头间,藏在小溪流中,藏在我的皮毛下。
我不要她离开。
姥姥说,我们若行错一步,便万劫不复。我听不进去。
只要霍小玉对我说,帮帮我。求你。
我就软在她柔软脆弱的声音里。
我把她带到长安。我说,你放心,我会帮你。我们会看着李益如何变成一个可怜人。
■■[十二]
霍小玉对我说,你可以不喝。你甚至可以将酒杯打翻。为什么不这么做?
然后呢?然后,你还是会与李益双宿双飞,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是不是?
我来不及告诉她,李益对霍小玉念念不忘,皆因他对她的怨。他怨她,身为青楼女子,却妄想飞上枝头。他怨她,不该以绝决的方式,让他背上负义的罪名。
他并不是真的爱霍小玉。
我没有告诉霍小玉。我怕她绝望。
我拼尽最后的力气,在还没有变成一只狐狸时,吻了她的唇。那时,我的眼角,一直流泪,一直流。
■■[十三]
霍小玉死在风雨飘摇的长安。那天,有很浓的酒香,吹拂在长安城的上空。她的魂魄,七窍流血。一个年老的道士,手执长须。他说,冤魂索命,尘归尘,土归土。
他是李益请来除妖的斩妖师。
他说,她是一只怨鬼,是来向我寻仇的。
他说,大师,请你置她于死地。最好令她魂飞魄散,这样,才不会有再害人的机会。
霍小玉在那一瞬间,看见母亲的脸。她说,孩子,我是来带你走的。你现在该相信我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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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风华记(7)
春日早晨,一抹最明亮的阳光,照在李益的脸上。她突然一阵眩晕,恶心。
道士说,她似乎怀了孩子。是否还要继续用照妖镜?
李益头也不抬,当然。他怯懦得如同秋日的枯树老藤。
霍小玉对这张脸终于死心。她说,不用费力了。我自己来。
她把一枚有毒的簪子,放到水杯中。
她说,公子,你看着,你看着我是怎么死的。若之前我的毒誓是化作厉鬼,让你永生不得安宁。那么现在,我只是希望,永生永世,不再与你相见。我突然多么怀念胭凉。
你知不知道,胭凉最后吻我时,还骗我说你是个好男人。她是真的希望我幸福。现在我终于明白,扑火的飞蛾迎不来真正的光明。胭凉把体内唯一能够还阳的夜明珠给了我,该是早已料到我现在的下场。
那天,所有在场的人,都哭了。长安城刮起一场从未见过的巨风。人们听到狐狸的哭泣,由远而近,由近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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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安静的过客
安静的过客
文/隐身女子
某一天你听朋友提起一个名字,当时并未在意。但是过了许多年之后你遇见他,然后爱上他。你恍然,当时怎么没留意过他?当时怎么也没想到会爱上这个人啊!
这是张小娴说过的一句话,我有同感。
这个世界上故事太多,所以它们大都有相似之处。而我一直都是个倾听者,我是个没有故事的女子。
我喜欢关于风花雪月的幻想,但并不沉迷。知道要把自己放在什么位置,这样才不会让现实和幻想往两个极端发展。
在这个看起来漠然的石头森林里,我常常哭泣,但是并不是不可收拾。我只觉得哭泣是一种情绪发泄,并不要因为什么事。小时候我就喜欢笑,只为同桌对我说过一句,"我喜欢看你的笑容,暖暖的。"长大后却喜欢上哭泣,流泪是一件自然的事,很轻易很简单很纯粹。我只是要哭,需要哭,因为我的眼睛蒙了太多灰尘。我给自己这样的理由,自己觉得很充分所以哭得很满足。
用满足来形容哭泣,是不是不妥?但是也许不用顾忌那么多,就像睡觉和吃饭,可以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哭泣,对我来说也许真的是一种心理需求。它可以不受外界的干扰和刺激,它完全是我自己内心发生的情绪,和任何人都无关。
每个人都有感性的时候,说出的话难免忧伤,而情绪是可以保存的,文字只是符号,却可以贮存情绪和思想。这是多么美好的方式!我敲击键盘保存自己的状态以及听歌的心情。有多少是和别人有关,有多少完全是自己的?这样说似乎太矛盾,但是矛盾本来就存在于万千事物之中。
谁说简单不可以让人开心?我一个人的时候会做些让自己开心的事,但不外乎是看看天空之类。我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子,内心阴暗的念头只存在于我的幻想,更多时候风轻云淡。
偶尔坐在三十三层大楼边缘看夕阳,不知道为什么站得越高反而觉得越不真实,似乎天空都是假的。
也许天空并不存在,因为它是空的。
某天,我一个人去了城市的最边缘,走过许多钢筋水泥店,路过很朴实的矮房子,遇见很陌生的面孔。突然想起一句话: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都不会受到挫折。因为我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看过的,当时并没有太在意,而现在发现同样能找到一点痕迹,或许更多的是安慰。
既然做个安静的过客,也就不存在什么了!
希望爱上一个人,一度是我的愿望。而今,看书看别人的故事,听歌听别人的心情。偶尔内心涌起一些感伤,只有那感伤是属于自己的。
某一天,遇见一个很久以前听朋友说起的人。看见他,爱上他。
似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却又仿佛是昨天,遥远的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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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遥远的日子
遥远的日子
文/RH
小学、初中、高中的三张毕业照上,我笑得满脸的灿烂。身边的同学们亦是如此。看着这些熟悉而遥远的面孔,我思绪万千。
小学时,我会因为同桌的小男孩过了"三八线"而与他大打出手,也会因为偶尔的一次偷懒没有完成作业而在第二天课堂上假装胃疼被不知情的老师亲自送回家。这是一个天真可爱的我。小学的生活单纯得令人羡慕。虽然现在还会听到生气的老师说"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啊?回小学再蹲两年"之类的话,但我们都不可能再回去了,留给我们的只有一些模糊的回忆。
初中时,我一直处于一种低迷的状态。每天背着双肩包跟几个固定的同学一起上学放学。下午放学的时候总喜欢留在教室里写作业写到太阳落山,然后在暮色中匆匆地往家赶。有时离开学校的时间太晚,会被门卫抓到,一个劲地问我们刚才在教室里做什么。
我对初中的大部分同学印象都很模糊。我有一个"老公"和一个"姐姐",几个小女生的交情特别好。但是现在我们因为高中时不在同一所学校而变得感情冷漠。我知道有些人总会离开。在他们离开的时候,我试着保持平静。
初中有一个交往最好的同学,每天放学都和她一起回家。我还很明白地告诉过我妈:"如果她是个男生,我一定会嫁给她。"我妈也一直对她很欣赏,听完我的话后,开玩笑地说:"其实你们发展一下同性恋关系也不错啊!"我喜欢叫她"哥哥",喜欢在她面前无拘无束的感觉。她非常疼爱我,到现在也是如此。
初中的我乖得像一只小绵羊,与高中三年的我相比,有着天壤之别。高中是一个几乎令人窒息的时代。需要说明的是,每年高考各地区重点分数线的高低与该地区学生管理的严格程度是成正比的。山东的分数线最高。而我,在山东读书。
那时候的我几乎每天都是5点钟爬起来,匆匆吃上几口饭就往学校赶。在冬天的时候,一抬头就会看到黎明时分的启明星。它那么闪亮,又那么孤独。每天上很多节课,看着不同老师的面孔,漂亮的或者不漂亮的。有淘气的同学不知疲倦地画着漫画。将胖的老师画成猪,将瘦的老师画成猴。看后最令人难忘的是它们的尾巴。猪的尾巴短而粗,猴的尾巴细而长,但每一条尾巴都翘上了天,一副骄傲自得的样子。
每天傍晚时的心情尤其难过,因为看见了日薄西山的景象。有暗黄的阳光射入教室,给整个教室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忧愁。那一天,我看见自己喜欢的一个同学孤独地站在夕阳中,突然想到未来,突然感到难过。很多很多次,我都认真地思考,我这么卖力地学习,这么勇敢地面对压力,到底是为了什么?一个美好的大学么?问过很多同学,他们表情冷漠地回答:是。我想大学一直是我和同学们不愿意触及的话题,所有的人都会冷漠而盲目。因为那个时候,我们没有资格去谈论大学。
恍惚记得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深情地朗诵她自己喜欢的余秋雨的散文,恍惚记得班主任在我们"临刑"之前拼命为我们打气而使我们斗志昂扬,也恍惚记得周围有同学们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选择离开,我一个人沉默地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天空……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恍惚记得。我们收起我们尖锐的刺,无论愿不愿意,全都老老实实地坐在教室里上课,听老师们喋喋不休地说教,憧憬美好的未来。
18岁,在我经历了高考的风风雨雨之后,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停地翻看着三张毕业照片。所有的面孔,熟悉而又陌生。
一切都恍然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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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结识"坏孩子"
结识"坏孩子"
文/亦 幻
不热衷聊QQ,但习惯了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找QQ上不认识的好友倾诉,在他们面前我就是我,或愤怒,或厌恶,或痛苦,我无需掩饰,无需顾忌他们是什么人,会怎样地看我。那些陌生人是我择友观里不可接近的朋友,他们抽烟喝酒泡迪厅酒吧,是别人眼里的坏孩子,但最近我发现,这帮"坏孩子"其实很可爱!
September
他是学校QQ群里的一位同学,平时在QQ群里很少发言。忘了哪一天,他突然发了消息给我,才发现他其实挺能吹,虽然我们的话全不着边际。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甚至没有把他加为好友,每次都是随缘,每次都是不着边际地聊天,每次他找我的时候都一定先发过来一支凋谢的玫瑰图片。
他说他还不大习惯跟陌生人谈心。他说他跟家人关系不是很好。他说他的心情常常莫名地就郁闷起来。他说自己越来越不喜欢说话了……其实我也会这样,突然不想说话,因为某些时候别人的反应令我感到不适,于是我就会选择另一种方式去表达,去倾诉,例如现在。
一天晚上,我正在看小说,突然QQ收到了他的那张特别的玫瑰图片,有点惊喜,他几天没上了。接着我们的聊天依然是不着边际--"悟空,你不爱我了!"(我说我在增肥,于是他认定我是一个奇瘦的女孩,叫我悟空--我发誓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他心情不是很好,他说突然感觉内心很沉重,最近亲眼目睹这个社会上生存着一批为生活所迫过着自己所不喜欢的生活的人。
"生活本来就这样,当你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你就要接受它,即使到最后你厌倦了。"
"眼睛,用来偷偷认输,成就坚强的痛苦。"
"其实我们都寂寞,都脆弱……其实我们都是个孩子。"
……
我知道,那一刻,我们都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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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戎烟"的洋葱
"戎烟"的洋葱
洋葱--一个在QQ里加了很久的师兄,但几乎没有讲过话。这个学期,因为相似的遭遇(他女友回到了前男友身边,我跟我的男友也分分合合着),于是我们开始联系起来。虽说他是师兄,但我一直没大没小地叫他"洋葱"(因为他名字里有个"聪"字)。
一天,在QQ上看到每天要抽一包烟的他的签名却写着:"有型还是没型不是由一支烟决定的,戎!"难得看到此瘾君子有戒烟的决心,作为朋友的我深感高兴,他终于要"回头是岸"了。刚想发条消息去祝贺和支持一下,就突然发现最后面那字是"戎"而非"戒",莫非打错字了?
问他,他的解释居然是:"是"戎"不是"戒",因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戒得了。"服了!现在的他依然吞云吐雾,即使口袋里只有几元钱依然是买烟优先。
他酷爱拍照,是一个可以在凌晨5点多拍月亮,蹲在垃圾桶上拍夜景的人……他拥有一部和我一样的佳能A530相机,成像效果一般,我总是拍不出好的照片,但他却能把佳能的手动功能发挥到极限,拍出很不错的照片。我常纳闷,是不是我的行货抵不过他的港货?
迪厅以往在我的印象就是一群疯狂的人聚在一起疯狂跳舞的地方,充斥着暴力与色情的气氛。所以我认定喜欢蹦迪的都是坏孩子。洋葱酷爱蹦迪,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发歌给我,大多数也都是Disco music。他说自己不开心的时候喜欢去迪厅,伴着节奏强劲的音乐舞动一番心情就会好起来。
我想我这一辈子也未必会在不开心的时候去迪厅,但因为他,我知道那里面疯狂的人群里并不全都是"坏孩子"。
来自"黑社会"的老鼠
老鼠是我在QQ群里推销啤酒时认识的。据说他曾有过跟"大佬"的经历。
他是一个浪漫而又多情的人,是迪厅和酒吧的常客,在那里他遭遇了他的第一次爱情(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爱)。他说,曾经为了求得她的原谅,他就在她家楼下从晚上7点站到第二天早上7点。电视里很老土的情节,我却在现实当中真切地听到了!那段始于酒吧的爱情三个月以后宣告结束。
他很喜欢午夜。看他Q-ZONE上的日志大多是凌晨时候写的。他说那时候最适合思考,说他喜欢在深夜点燃一支烟的感觉。我失眠的时候发信息给他,他一定很快就会回复。我不知道他每天晚上一个人望着寂静的夜空时,心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我说过,热衷迪厅和酒吧的都不是好孩子,但老鼠这个"坏孩子"却做着一份我觉得只有好孩子才会去做的兼职--家教,并且和那些孩子相处得很好。
我知道,或许我们只有在需要倾诉或发泄的时候才会想起彼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做真正的朋友,毕竟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但我们仰头望到的却是同样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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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天灰灰
天 灰 灰
文/云飞扬
秋天之后就是冬天。
重庆似乎不是这样的,夏天过后,就直接抵达寒冷的冬天了。
习惯抬头看天。
降温了,于是我知道,要等到明年的夏,才能再次看到灼眼的阳光。
出门的时候,天,灰灰的,看不到任何光亮。
细细的雨,落下,打在身上,变成大小不一的水珠,滑落,留下些大小不一的水渍。
它来过。它留下了脚印。
我是一个不喜欢打雨伞的人。
我又是一个极其怕麻烦的人。
还记得读大学的时候,面对下课后突然而至的倾盆大雨,我和一个女生不顾所有人诧异的表情,从雨中跑回了寝室。那是最开心的一次奔跑,也是最惬意的一次淋雨。
只是现在,我知道,我不会再有那样的举动了。
曾经的年少轻狂,已被岁月消耗得无影无踪。
人在不同的阶段会做不同的事情。
有些事情,可以跨过年龄的界限。有些事情,却怎么也迈不过去了。
那些遥远而一直没有丢失的记忆,就在心房里生长成大片大片的苔藓,成了心里最为柔软的部分。
站在立交桥上的时候,向下张望,来来往往的行人,以及他们颜色各异的雨伞。
一切如画。
我喜欢这样的风景。它像一幅年代久远的画,画里的人不断变换着,但画里的场景却一如从前。
想起那些独自行走的日子。抬头看天,那是属于一个人的清冷和寂寥。
真奇怪啊,为什么一抬头看天,内心就会渴望安静而灿然的天空呢?
每天,我都会在清晨挤公交车,和大多数赶着去上班的人一起,睡眼惺忪地开始一天的繁忙。夜晚的华灯下,再拖着疲惫坐最后一班车回家。
一天一天的叠加,喜怒哀乐的轮回,我们都围着命运的轴承在行走,不曾间断。
我喜欢靠着车窗的座位,那里可以透过窗看见夜幕下的行人。每个人都急急忙忙地回家,每张脸上都写着不同的表情。我看不见车窗玻璃里映出的自己是什么表情。我想象,那种表情或许是繁华之后的平淡。
生活,总是奔波,日复一日。
从菜园坝去两路口,每次我都会独自爬一段长长的石阶,又长又陡,很少有人从身边走过,仿佛只有我一个人。沿着石阶自下而上,我喜欢一步一步地数,只是那么多次了,却从来没有数完它到底有多少级。
很多东西,开始的时候总是一直期待着结果,在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之后,那份期待也就淡忘了,而当初希求的那个结果也渐渐地不了了之。
想起那些日子里抬头看过的天空,脑海里只想到一个词:支离破碎。现在想想,也许太过苍凉而偏执。
是啊,因为那个时候的心境,天空也被我连累了。
心境是可以改变的。
前几天,朋友给我发来信息,说我的文字和第一次认识我的时候,已经完全不同了。
第一次看到我的文字时,她说,你的心里承载着满满的伤。文字是作者对自己灵魂的解剖,你的文字里都是些透明的伤口,让人看了心疼。
现在,她说我的文字变了,变得宁静澄澈,虽然伤痕并没有消失。
现在文章里的感情,已经渐渐安静,不再张扬不再刻意,开始慢慢暖和起来。
我说,那不是很好吗?这样的安静,是我一直所期待的。于是每一天,我都在做同样的事情--沉淀。
当很多的繁杂被沉淀之后,再回头看时,会发现它已经没有了初时的张扬。
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仅仅只是一个过程。
现在,我每天如常,静静地演着一个人的舞台剧。
是否盛大,与我无关。
是否好评,与我无关。
只要心是安静的,那么,足够了。
天灰灰。
一切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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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忘川(1)
忘 川
文/林培源
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
在我的回忆里,祖父陈年是以一个屠宰户的形象出现的。
那个时候,我的祖父还是乡村远近闻名的屠宰户。他身强体壮,下刀又快又准,经手的猪没有缺斤少两的。熊腰虎背的祖父手持杀猪刀站在一堆血淋淋的猪的尸体中,夕照琥珀色的光掠过屠宰场的竹窗,照在他刀削斧砍般坚毅的脸上。他赤裸着上身,被猪血溅红的身子闪着金属一样耀眼而诡异的质感。有的血已经凝固了,贴在身上像一幅斑点模糊的抽象画。
祖父似乎一生下来就有做屠户的天赋。据我父亲回忆,祖父曾经拿着刀砍下别人的一只耳朵。那是1937年,受害者是我们宝月镇雄霸一方的大地主。地主名叫铁祝,乡里人都在背后喊他铁公鸡。他霸占了远近相邻的土地,是我们镇的首富,镇上的人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铁祝左拥右抱着新娶来的媳妇招摇过市。他手上的纯金戒指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那时候,还没有踏进屠宰行的祖父还只是一介农夫,他租用了铁祝的土地耕种,整日扛着锄头在田地里出没,他年轻的背脊被阳光烤成褚赫色,远远望去像一块厚实的猪肝。
临近除夕的时候,铁祝来到祖屋收田租。那是一间位于宝月镇西南面的土房子。我们陈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那里,到祖父那一代,老屋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衰老征象--屋顶的瓦片在萧瑟的寒风中发出呜咽的声响。铁祝的丝绸长袍与身体摩擦,发出细微而华丽的声响,与祖父家土灰色的基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铁祝叉着双手环视祖父家一贫如洗的屋子,第一眼就看到了蹲在地上淘洗花生的陈宝月,陈宝月是祖父的妹妹,虽然生在贫农家庭,衣着朴素,但仍然掩盖不了她是一个美人胚子的事实。铁祝作为一个善于发现美挖掘美的有识之士,他的这次造访使得陈宝月在往后的岁月中,一直作为我们宝月镇的一代美女而名扬后世。许多年后,我还经常听到年迈的老人坐在院子里聊起那些遥远的往事而黯然神伤,他们说起我那已经死去的老姑婆,说起她白皙的皮肤如何像豆腐一样吹弹可破,说起她水灵的眼睛如何像一湾秋水波动,说起街坊邻里如何艳羡我的家族拥有这么美丽的女子,末了,仍然少不了补上一句沉重的叹息,可惜哟,死得冤枉……
小的时候,我最关心的问题不是陈宝月的死,而是她作为宝月镇的一代美人究竟与宝月镇这个名字有着多大的联系。我不明白宝月镇为什么会叫宝月镇,难道是为了纪念一个过早死去的灵魂,抑或只是一种巧合。
人们说,铁祝看到陈宝月玲珑的身材时两眼放光。他的突然出现吓坏了陈宝月,以致她顾不得手上沾满的新鲜泥土,一转身就逃回了屋里。
谁也说不清那个时候铁祝是不是玷污了我的老姑婆。人们只记得,那个除夕来临之前的日子,陈宝月的尖叫声像针一样刺穿了宝月镇的宁静,惊醒了鸡埘上那群酣睡的母鸡。它们扑闪着笨重的翅膀从鸡埘上跌落下来,抖落一地的灰尘。
我的祖父那时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十几年的相依为命让他对这个善良却又软弱的妹妹时时放不下心。或许是有所预感,祖父在黄昏时从地里赶回家。他一路狂奔一路喘着气,因为跑得太快,鞋子落下了一只。他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一样赶回了家,院子里散落一地的花生让他萌生了不祥的预感。当他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家门时,出现在眼前的是妹妹陈宝月凌乱的头发和空洞的眼神,一如多年前他的母亲,那个死于瘟疫的女人临死前混乱的表情。陈宝月把头埋在屈起来的膝盖上,因为冷,她浑身瑟瑟发抖,低低的啜泣声从捂住的嘴里传出,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小猫。祖父脱下身上的短棉褂盖在妹妹身上。
一滴眼泪从陈宝月的眼里流出来,落在屋里的土地上,很快就被吸干。
陈宝月望着窗外灰色的天空嘴巴一张一翕,声音像被捂住一样含糊不清,可是祖父却听得分明,"铁祝"两个字在祖父咬牙切齿的叫喊声中成为了一个饱含仇恨的字眼,谁也不知道那一刻祖父的愤怒达到了怎样的程度。他的壮举后来在人们的争相传颂中成了英雄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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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忘川(2)
当失魂落魄的铁祝从自家的床头跌落下来时,人们听见他家传出了撕心裂肺的叫声。那声凄厉的叫喊穿过窗棂,越过厅堂,最终重重地落在陈宝月悲伤的眼眸里,化作两行清泪,悄然落下。
那个除夕之夜,祖父在万家灯火的辉煌中破门而入,直奔铁府的厢房。他手上的尖刀磨得锋利,在除夕之夜闪着幽幽的寒光。我想,铁祝是命中注定要在除夕这一天遭遇血光之灾的,对下人从来吝啬刻薄的铁祝在除夕这一天心情大好,他给宅里老老少少的下人都放了假,准他们回家过年。下人对主人这一反常的行为甚为惊讶,都说铁公鸡这次肯定又走了桃花运。
事实证明他们的猜测完全正确。那一晚,铁府的幽深大院里,铁祝的云雨之声惊动了厨房里偷食的老鼠,同时也为手提尖刀的祖父提供了下手的捷径。
就在铁祝抱着小妾湘云的胴体一边缠绵一边想象陈宝月泪流满面的表情时,祖父的黑影遮住了他充满幻想的眼睛,他于黑暗中察觉到事态的严重,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光着身子从床上跌落下来,小妾湘云吓得裹在被窝里一直哆嗦,房间里充满了阴冷的气息。铁祝抱着自己的头蜷缩在地上,他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祖父手里尖刀散发出来的仇恨和愤怒。在他还来不及做出反抗的时候,祖父一把揪起他的耳朵,"唰"的一声,手起刀落,一只血淋淋的耳朵就这么脱离了寄生数十年的脑袋。整个过程除了铁祝那声撕心裂肺的叫声之外再无其他声音。祖父提着铁祝的耳朵缓缓步出大门,走上了除夕人来人往的街道。除夕夜的风从四面八方吹来,祖父手里的尖刀还沾着血。他的眼里噙满不可名状的泪水,胸口剧烈起伏,像一面脆弱的牛皮鼓。走过三水街的时候,铁祝的耳朵被祖父顺手抛出,成功地与阴沟里的污秽物同流合污。
祖父是在1937年的春节开始他的逃亡生涯的。恼羞成怒的铁祝带着一帮打手来到了我的祖屋。那时候祖父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自己的举动必定会遭来铁祝的报复。他开始后悔自己的疯狂行为了,他闯了祸可以一个人逃,可是妹妹怎么办?这样的抉择让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后来他决定孤注一掷--背着妹妹来到了村长家里,跪在村长面前求他照顾自己的妹妹,村长平时对他们兄妹很是照顾,可是这次祖父的要求却让他觉得有些为难,毕竟要托付的不是一个小孩子。村长看着祖父满眼的泪水,心里满是悲凉,他看着陈宝月苍白的表情,摆摆手示意祖父赶快离开。祖父知道村长答应了,于是重重地磕了个响头。他说,村长,这次一走不知何时才回,妹妹托付给您我就放心了。然后就背着包袱离开了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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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忘川(3)
祖父就这样在宝月镇消失了。铁祝因为找不到人,满腔怒火地点燃了我的祖屋。人们可以在除夕之夜看到,宝月镇的西南面燃起了熊熊的火焰,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哪里兴起了新鲜的过年仪式,都纷纷从家里赶出来看个究竟。当好奇的人们发现原来是铁祝蓄意纵火之后,纷纷表示出不同程度的鄙夷和咒骂。
宝月镇1938年的春节就是在一场熊熊大火中降临的,那场大火还连带烧掉了祖屋附近的龙眼林。成片的龙眼林在干燥阴冷的冬季烧成气势逼人的火海,树枝和枯叶发出哔哔剥剥的声音,火光冲天,照亮了宝月镇大半个天空,同时也映红了铁祝那只幸存的耳朵。
这些遥远的往事穿过岁月的尘埃映射在我懵懂的瞳仁里。它们像是一张看不见的网,当我充满好奇地想要探索这座北回归线上的平凡小镇所发生的往事时,抛给我的是错综复杂的表象。据年迈的祖父回忆,他离开后,村长收留了他的妹妹陈宝月。那个除夕夜注定要闹得满镇风雨。铁祝后来带着一帮人来到了村长家,逼他交出陈宝月,不然不会就此罢休。村长说,铁祝,你不要欺人太甚。
铁祝看着村长瘦削的身子,捂着自己的左边脑袋狠狠地说,今天如果不把陈宝月交出来我就让贵府鸡犬不宁。村长看着铁祝那个缺了一只耳朵的脑袋陷入了两难之中,孩子躲在他的身后一个劲地哭,哭声与外面嘈杂的烟火声极不相称。村长夫人拉了拉他的袖子,没有出声,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和铁祝较劲。
村长叹了一口气。他对铁祝说,铁祝,如果你真要我交出陈宝月,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铁祝知道村长妥协了,于是咧开嘴笑笑说,村长尽管吩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村长说,那好,你娶陈宝月,要热热闹闹的,让全镇都知道陈宝月是你明媒正娶的!
村长的话让铁祝脸露难色,宝月镇的人都知道,铁祝家里有只母老虎。只要她在,没有哪个女人敢名正言顺踏进铁府。铁祝那些三妻四妾,都是他金屋藏娇的辉煌成果。因为正妻王氏这些年患了一种罕见的病,只能整天卧病在床,和铁祝成婚到现在整整十年,却没有给他生下一子一嗣。可是,尽管如此,铁祝还是不敢休了王氏,毕竟铁祝是靠王氏的父亲一手扶持上来的,铁祝再怎么猖狂也不敢走到过河拆桥的地步。
就这样沉默地对峙了许久,后来铁祝狠下心,咬咬牙说道,好!我答应你!
当铁祝背着昏睡的陈宝月走出村长家门口时,村长跪了下来,从来不流泪的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罪过,他对着天喊,陈兄弟,我对不住你啊!
时至今日,老人们一旦谈起我的家族,还是不忘将陈宝月出嫁时的光鲜亮丽进行一番添枝加叶的描绘,人们可以在老人们绘声绘色的描绘中身临其境感受那场宝月镇有史以来最为气派的婚礼。那一年铁祝刚过不惑之年,面色红润,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气宇轩昂地跨过宝月镇的主道。八抬大轿紧随其后,绫罗绸缎光鲜夺目,羡煞旁人,敲锣打鼓的下人们仿佛要把整个宝月镇都给掀翻了,欢快的曲调弥漫了整个街区。路旁站满了看热闹的男女老少,有人欢呼,有人起哄。对于这场婚事的实质,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没有谁会为了一个柔弱女子的悲惨命运落泪,哪怕只是略表同情。在那个物资极为匮乏的年代,人的同情心被油盐酱醋茶和一日三餐消磨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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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忘川(4)
这些都是后来人们转述给我祖父的,再经由祖父的口讲述给我。祖父的苍老伴随故事的进行日益增加。故事中那些模糊不清的画面被岁月的流水反复冲洗,到达我这里已经出现了明显的颓唐。你一定无法知道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是如何对上一辈人的恩怨情仇如此着迷,当别的孩子还在玩官兵抓贼的游戏时,他早已不满足于这些简单的娱乐方式,他对故事本身的着迷超乎了人们的想象。所以尽管老眼昏花,祖父还是乐意在日渐淡薄的回忆中拼凑自己的盛年往事,于彼于此,都是一件极为畅快的事,只是,我还是会在祖父的讲述中察觉到一丝悲凉而又仓惶的愁绪,像是老屋逐渐剥落的墙灰,飘零中带着无法挽留的叹息。
你是知道的,我的老姑婆死得冤枉。当祖父以一种陌生的口吻向我讲述陈宝月的死时,两行浊泪从他眼里坠落,宛若天边殒落的流星,洇湿了他沟壑纵横的脸庞。
尽管陈宝月做了垂死挣扎,可是铁祝的淫威还是压倒了一个弱女子的负隅顽抗。陈宝月的心死了。祖父说,她的心死了,活着也就没有什么盼头了。1938年的正月,当铁祝还在宴请四方宾客觥筹交错,仆人安顺在后院的井里发现了陈宝月的尸体。铁祝脸色苍白地赶到后院时,被打捞上来的陈宝月已经断了气。她浑身水淋淋地躺在后院的水井旁边,水浸湿了铁府的地砖,像一幅诡异的画。铁祝面对这突如其来又意料之中的变故镇定自若。仆人安顺在铁祝的命令下连夜将陈宝月运到镇外的竹林里秘密埋葬。安顺后来回忆说,那一晚竹林的冷风吹得他直打哆嗦,竹林下的宝月湾波光潋滟,陈宝月的眼睛始终没有闭上。
安顺走后,铁祝整理了衣冠,继续回到宴会。人们并不知道铁祝的短暂消失又随后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依旧一杯接一杯,一醉方休。
这是祖父对陈宝月之死的描述。后来,我在翻阅旧乡志的时候,一个和祖父同辈的老人对我说,其实陈宝月是被王氏叫人扔进井里的!老人的话让我震惊。可是,直到祖父病入膏肓垂垂老矣时,我都没有把真相说给他老人家听。我想,我不应该把仇恨的种子栽进一个垂死老人千疮百孔的心上。
祖父向我讲述故事时,其实已经得了老年痴呆症。他的话常常带着跳跃性。可是,对于那些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他记得清清楚楚,仿佛他的记忆已经在潜意识里学会了选择性遗忘。那是在夏天,祖父坐在藤椅上看着满院晾晒的稻谷神态安祥,母亲赤着双脚在灼热的地上翻晒稻谷,父亲站在烈日下擦汗,随口吐出的烟圈在空气中慢慢扩散,然后,消失不见。我端着把矮凳坐在祖父身边。他干瘦的手掌抚过我稚嫩的脸,皱皱的皮肤很像一张柔软的宣纸。这些场景至今仍在我的记忆里,仿佛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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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忘川(5)
那一年,祖父在逃亡过程中加入了一支国民党军,那时候他还分不清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的区别,他一听到参军有饭吃,顾不上黑白是非就加入其中,成为了千千万万个士兵中平凡的一员。他随军队辗转南方诸省,部队的脚步踏遍了无数的山川和乡镇,却始终没有遭遇任何一场实质性的战争。于是祖父开始怀疑他作为一个士兵的身份。在一次行军中,祖父策划了他生命里最为辉煌的逃亡。他借口运粮来到了码头,然后躲在船舱里,凭借自己的匹夫之勇成功地逃离了军队。
这是一场怎样的逃亡?时至今日,祖父也难以向我准确表达期间遭遇的种种苦难,仿佛那是一个不可触碰的伤口。一旦揭开,记忆里深藏的苦痛和泪水会因此浸润一个老人日渐苍老的心。
父亲告诉我说,你的祖父就是因为这个污点,在"文革"中被人揪了出来。
他们没有向我描述祖父是怎样被批斗的,我只能依靠自己对过往的模糊想象去复原那一段灰暗的历史。我可以看到祖父被关在牛棚里衣衫褴褛的样子,可以听到他沉重的叹息声掠过暗夜的栅栏,可以闻到他身上因为许久不曾清洗而散发的烟与汗水混合而成的气味。
我凭借自己单薄的想象承受一场遥远的灾难,能够想象的是那些真实或者模糊的场景,无法模拟的却是那段历史对一个人心灵的压迫。
祖父在离开部队之后搭乘当时潮汕地区的"红头船"(一种船头和桅杆都漆成红色的商船)漂洋过海来到暹逻(即今泰国)。暹逻灼热的阳光照得祖父的皮肤呈现出金属一样的质感,栗色成了祖父往后一生的标志。在生活极为艰苦的岁月,祖父作为一个异乡人,品尝了背井离乡的艰辛。父亲说,祖父曾经因为找不到工作整日露宿街头,实在饿得没办法了,就去拣泔水里的剩菜吃。所以在我年幼的时候,父亲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读书,不然将来会喝泔水。我没有喝过泔水,可是我知道那必定很难喝。祖父从来不向我说这些伤心的过往,他喜欢在故事中标榜自己的辉煌。我想,这是每一个男人一生的梦想吧,一个成熟的男人必定像一座山一样恢宏,像山一样可靠。
异乡的漂泊无疑铸造了祖父身上大地一样宽广和坚毅的胸怀。所以,在祖父往后的一生中,即使遇到再怎么艰难的情况,祖父都可以撑过去。祖父说,只要生活还没有惨到要喝泔水的地步,他就不会倒下。
祖父至今都记得他从暹逻风尘仆仆回到宝月镇的情景,那时候已经是1956年了,全国完成了土改,收回地主土地分给贫下中农。铁祝作为宝月镇第一大地主,已变得非常落魄。
在宝月湾那片竹林里,祖父长跪不起。低矮的坟堆荒草丛生,如果不是安顺的指引,谁也不会发现这个坟墓下安睡的魂灵。竹林在风中颤抖,像是祖父无法抑制的呜咽。妹妹在天之灵会原谅自己曾经的鲁莽么?男人的悔恨被草长莺飞的季节里流动的浮云带走,成了生命里时时难以抹去的影像,似乎一抬头就可以看见死去亡灵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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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忘川(6)
如今,每年的清明节,我都会给沉睡在宝月湾竹林下那个遥远的亡灵上坟。祖父在世时就曾将坟墓修葺一新,他说,人死了,再穷也不能穷坟墓。我给我死去的老姑婆倒下一杯酒,希望她泉下有知可以安心。风吹动竹林发出哗哗的声响,让我想起了陈宝月的婚礼。
1960年,祖父掌管了屠宰场。他袒露着胸膛出没于鲜血之中,一边杀猪一边和几个同人一起谈论女人。同人说,还不结婚呢,是不是那个地方不行?他们的话激怒了祖父,在人群的笑声响起时,祖父割下一只公猪的阳物,一把扔给了那个同人,然后拍拍身子,一言不发离开了屠宰场。
祖父想要娶媳妇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宝月镇,三村六里的媒婆将我们祖屋的门槛都踏破了。她们介绍的姑娘像是如今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转季货物一样物美价廉,她们喋喋不休的话语让祖父感到烦透了。祖父像撵苍蝇一样,将这群三姑六婆赶出了祖屋。
至于我的祖父是如何看上当时并非出身豪门的祖母,于我还是一个未解之迷。长大后我读到徐志摩的一首诗,诗里是这样描述一个女孩子的美丽的,他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从祖母的遗像中我可以猜测出祖父爱情萌发时的情境。
闭上眼睛就可以想象熊腰虎背的祖父是如何在众人的怂恿下抱起娇小的新娘的,而他身上经年无法洗去的血腥味又是如何熏得我的祖母在洞房时狠狠掐了他一把。那晚让乡里人想起了铁祝迎娶陈宝月的情景,欢天喜地,物是人非。
生者长劳劳,死者何依依。
祖父作为宝月镇远近闻名的屠户,他的一生沾满了血汗。那些黯淡的往事在我回望的时候不断地剥落,被时光碾作脚下卑微的尘土。关于祖父的一生,或许只是一场太久才醒来的梦。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到了语言的贫乏。我行走在宝月镇的大街小巷中,试图寻找遗忘与铭记之间的契合点,如果你在黄昏或者夜晚的街道看到一个孤独少年瘦削的身影,请不要怀疑,那个人一定是我。
如今祖父平静地躺在后山的大榕树下,真正进入了梦乡。我在想,那些属于一个屠户的故事会不会随着时间逐渐尘封,祖父走过奈何桥上的时候会不会微笑着喝下一碗孟婆汤,然后吟一声:
忘川河,千年舍,人面不识徒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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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唱一首歌给你听(1)
唱一首歌给你听
文/林培源
你看,很快我就退去了白昼的色彩,夜的无尽的黑暗即将袭来。我总是无法适应那些变迁带来的纷扰。就像此刻,我将更换了的博客模板又换了回来一样。我还是习惯于先前这个绿色的天地。爬山虎。绿色会让我安静。
他们说我是个习惯安静的人,可是灵魂的躁动不安又何尝会游离于文字或者笔端。最近我总是处于狂躁之中,一个人的性情会随着所经历的事情而逐渐向着不同的轨迹延伸。你所熟知的那张面孔,尽管总是那么灿烂。你以为他还是当初那个模样,可是你不知道,某些隐藏于内心深处的暗流正在汹涌的流动着,它向着你所不曾预见的方向永无止境地流动。
渐渐地上升,随着天空悠远的浮云远离朴实的大地。
然后人会升入虚空之中。庸庸碌碌的血流,浸润着烦躁不安的生活之路。
我不停地在QQ签名上将自己瞬息变迁的小情绪粘贴出来。
喜。怒。悲。欢。
他们说,你太情绪化。她说,这么大的人了,可不可以不要太孩子气。
可你知道,我无法改变。驻扎于自己生命里的某些隐秘部分无法改变,他们跟随着季节的潮汐如此霸道地撞击我的胸膛。当我浑身湿漉漉地站在你面前,你是否感觉到那些咸咸的海的味道?
最近总是让自己处于一种疲惫不堪的状态,妈妈说,你要注意休息。
可是我总是如此害怕空白的生活,总是找寻更多的图案来弥补空缺。寻寻觅觅,让很多朴实的或者虚幻的梦境走进现实。空下来的时候便打开电脑上网,看电影。
《这个杀手不太冷》、《猜火车》、《天堂电影院》、《四月物语》、《燕尾蝶》、《花与爱丽丝》、《大鸿米店》、《那个傻瓜爱过你》、《罗拉快跑》、《萤火虫之墓》、《夜上海》……这些都是这个暑假以来看过的电影,曾经有过的感动或者震撼都已经渐渐模糊。记住了一些演员的名字,记住了一些场景,一些对话。窝在电脑前一个人看电影,不知道是不是也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
最近,隔天晚上就会去给补习班上作文课,都是即将升上初三的孩子们,我习惯这样称呼他们:20世纪90年代出生的孩子。他们的生命懵懵懂懂,对于未来,或许也跟当时的自己一样,有着美好的憧憬和希冀。焕文说,你别用自己的思想去荼毒青少年。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对着屏幕笑了。我想作为一个行为端正思想纯洁(至少我是如此认为)的准青年人,这样有悖做人原则的事情是不会去做的。给他们讲的都是应试作文,尽管自己曾经如此厌恶应试作文,但还是要为这群即将升上初三的孩子们铺好一条道路。
8月1号晚上上了第一节课,两个钟头,在镇上一个活动中心的一层。活动中心有个很响亮的名字:"学吧"。
之前和负责人,也是我的一个邻居姐姐商量了很久,早敲定的事情却迟迟没有去办。
之前的一个多月,一直在深圳飘,心情也处于无法平静的状态。有些颓废,不想去做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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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唱一首歌给你听(2)
写着言不由衷的文字,每天浑浑噩噩。
后来,回到家里,真的想寻找一种充实的感觉了,终于决定去给补习班当一次临时教师。
第一节课没有怎么准备,开始的时候有些紧张。后来越讲越顺利,哗啦啦讲了一大堆。下课的时候我妹妹的一个同学告诉我说,下次可不可以弄个板书?
后来我真的学着老师的模样给他们用word文档编辑了一些讲课的资料,配上一些范文进行讲解。
发现这样的效果不错,只是苦了自己要上网去查找资料和编排。我尽量让课上得生动有趣。
发现自己竟然也能引经据典信手拈来了,许许多多原先没有准备的东西总是能在上课的过程中突然冒出来,两个小时的课程居然也讲得满满的。8月3号第二节课的时候讲得实在太激情,忘了给他们课间休息,之后受到了善意的指责。
也有过小小的幽默,尝试到了那种哄堂大笑的感觉,很有成就感,发现自己的口才其实不错。
逐渐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韩愈的《师说》让我有了更深的责任感。我想,倘若自己能给他们打开一扇通向文字的窗户,也许就无愧无悔了。不能说我自己有多么伟大,至少可以让他们拓宽一下视野。在讲课的过程中,发现他们的阅读范围实在有限得可怜。许多许多司空见惯的名词或者成语总是一无所知,需要自己耐心地去解释。
而我也终于庆幸于自己年幼时所得到的那些有关文字的得天独厚的条件。
庆幸自己年少时候所阅读过的那些杂志或者书籍。我给他们讲海子,讲李清照。第三节课的时候还当堂朗诵了海子的诗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渐渐喜欢被他们用一种崇拜而羡慕的眼神所看着的感觉,我也逐渐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
这些是这段日子以来的生活点滴。十节课的时间要上到19号,然后就要真真正正去投入到自己的大学生活中去了。现在在补习班当一个老师,或许可以算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至少在我回首自己的高三暑假时可以有更多厚实而非混乱的回忆。
仿佛又回到了在学校的日子,生活有规律,总有一些事情等着让你去完成,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发信息给我高三的语文老师,我说我也开始做老师了!终于体会到了当老师的辛苦,因为要备课,还要给他们批改作文。老师回信息说这样不错嘛。
然后自己看着手机屏幕笑了。
下学期他就要转到顺德一中去教书了。听到这个消息有些失落,我还想着回澄中的时候去看看他。很怀念高三,怀念语文课,怀念可亲可敬的语文老师。
虽然我知道有些东西过了就不会再回去,而我也不能总是去迷恋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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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唱一首歌给你听(3)
可是,有些习惯你无法更改。他们带着你生命的烙印随着你不断地成长。
最近我疯狂地去写字。从《半夏》到《杨柳镇往事》,从《流逝时光里的纸飞机》一直到《秦歌》,有时候也说不清自己究竟为何而写。记得一个朋友说,如果你要让自己的文字去温暖别人,那至少你要摸清楚自己的温度。
他们说我勤奋,说我笔耕不辍。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路还很长。一个人的写作总会在渐入佳境的同时走上另一段迷途,这个时候需要别人来指正你所走的道路,并且你应该有将自己打碎之后再重新塑造的勇气。
你看,我又再一次将自己的情绪粘贴到了这里。
我无法摆脱这种个性。霜霜看了《秦歌》,说我一定隐藏了什么东西,或许吧。有些时候文字只是用来给自己疗伤的,夜里总是很晚才入睡,一万字的《秦歌》写了两天,7月31号晚上写到两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疯狂。第二天写到下午四点多才结束。后来迫不及待地发给好友,让他们帮我提意见,又反复修改了一些细节,结尾也重新写了。
每次写完东西都会有一种被掏空了的感觉,终于也知道了构建文字需要付出的耐心以及一些技巧。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靠着所谓的灵感在写作,如此马不停蹄,如此一往无前。
虽然是完全虚构的文字,但毕竟融进了自己的感情。霜霜发了一首诗给我:
是谁的歌未央,
是我的寂寞开始吟唱。
唱尽了岁月的萧瑟,
于是,一切都已不在,
一切从头再来……
我还是走我的路,
路上风雨同途的,
是寂寞,我发现寂寞有个国度,
来自九月、来自纯白,
原来,我们都是一样的孩子。
将微笑遗失在了街角,我们是在寻找,那属于我们聆听的--歌谣。
他在唱着的,是我的寂寞国度,
在这里,是在这里,
是我们每个人都曾来过,来过这九月深白……
天南地北的朋友,从未谋面,却总是关心着我,内心的感动无从诉说。我只知道自己会一直写下去。如果有一天,文字背离了自己的内心,或许,我会放弃。毕竟写字是一件多么孤独的事情。如果不是为自己的内心在写,那么文字或许就会失去其全部意义,变成空洞的躯体。
我总是太关注自己的内心。我不知道自己何时变成了这副模样。对某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漠不关心,不管周遭的人如何谈论得热火朝天。我总是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身上的棱角总是无意间就伤害到别人。
他们说,你讲话太尖锐。
他们说,其实你很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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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唱一首歌给你听(4)
我说,其实我什么也不是。
只因暂时脱离了某些熟知的环境,所以像失去了根系的植物,躺在大太阳底下奄奄一息。
我每天的生活范围不超过10公里。在这个狭窄的世界里,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情始终会告别的,告别一些曾经缠绕着你生命的过往。不管这个过程如何有拉扯的疼痛感,决意离开的时候谁也无法阻拦。有些人总会形同陌路,有些人总会消失不见。
而所有这些,关于年轻,关于未来,关于朋友,关于悲喜的文字,都是我唱给你的一首歌。
希望你喜欢。希望你快乐。
林培源小档案
20世纪80年代末出生,广东人。非典型射手座男生,生活在一个有着凤凰花和木棉树的海滨城市,喜欢一切温暖美好的文字。崇尚真实。拥有灿烂笑容,偶尔悲春伤秋,文字风格多变。擅长乡村和青春题材。第九届、第十届新概念作文比赛一等奖得主。常常在失眠的夜里敲击键盘,试图以文字温暖更多的人。
姓名:林培源 昵称:地瓜
生日:12月8日 身高:175cm
体重:55kg 星座:射手座
血型:B 就读学校:深圳大学
专业:汉语言文学 爱好:写作、上网、听音乐、发呆。
喜欢的颜色:天蓝色 喜欢的电影:《关于莉莉周的一切》、《伤城》
人生信条:即使生活让你一千次落泪,你也要找到第一千零一次微笑的理由。
博客地址:http://aishangmaoerdedigua.blogcn.com/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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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飞羽天下(1)
飞羽天下
文/步非烟 图/猫薄荷
第五章 灵彩七瑞催寒芒
邪妹固执地摇了摇头,她秀气的两支眉毛翘了起来:"不……我分明听到一个声音!"
她的眼神有一点迷离,那声音似乎是一声钟音,将她的心波荡开:"我听到它在叫我的名字……"
刚说完,她又用力地摇了摇头,道:"不是!它叫的不是我的名字!它在叫龙薇儿、龙薇儿……"
她的脸色有点苍白,似乎这个名字给了她很大的冲击,眼睛直直地盯着陆飞羽,道:"龙薇儿是谁?为什么要对着我叫她的名字?"
陆飞羽本以为她只是幻听,并没有在意,但越听越不像,难道这山洞中隐伏着邪派高手,正在施展魔音唤魂的邪术么?但又有些不像,这等邪术,多呼喊对方的名字,绝不会用别的名字代替。邪妹眉头越皱越深,道:"不行!我要去看看!"
她举步向那山洞中冲去。陆飞羽吃了一惊,还未来得及阻拦,邪妹已经冲了进去!他急忙纵起丹心剑追赶,就见邪妹怔怔地站在洞里,满脸都是奇怪的表情。
陆飞羽按下剑光,柔声道:"怎么了?"
邪妹摇了摇头,道:"不知怎的,一进了这洞,那声音就没有了。"
陆飞羽笑道:"你看,我说你是听错了吧。哪能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了呢。"
邪妹不答,凝神又倾听了一会,果然再也听不到了。只是不知怎么的,一颗心就被这呼唤声悬了起来,老是觉得心中有什么事放不下,但就是想不起来是什么事情,抓耳挠腮的,却是挠不着痒处。
陆飞羽笑道:"山洞狭窄,风火之声回荡,难免会像是人声。我辈行走江湖,哪里见不到些怪异的事情?见怪不怪,灵心自寂,便可以了。"邪妹点了点头。
陆飞羽虽如此说,但心中却绝不敢轻视。天邪老人乃是邪派有名的高手,实力更在灵鬼门九灵祖师之上。这次来到他的根本要地,吉凶祸福,当真是难说的紧。方才的呼声,未必不是天邪用来护洞的秘法!
这就意味着,天邪已经发现了他们,也意味着,他们此行,必将充满了艰险危难!
两人徐徐前行,都是全神戒备。外面火势熊熊,几燎苍天,但被那块巨石隔断,在洞内并不是很热。只是阴沉沉的,见不到边际。再走了些时,眼前突然一阔,显出数十条歧路来。
每一条路都一样,没有什么标牌,也没有什么景物,全都黑沉沉地通向遥远的无极处,无法分辨哪条是正路。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是走错了,就只能死!
陆飞羽停了下来,他的神情极为凝重。这显然是一种阵法,但他却完全看不出端倪来。
看不出来就只有死,因为他不能后退!
陆飞羽额头沁出了冷汗。
邪妹忽然指着左边第七条路道:"走这条。"
她的眼中洋溢着一股狂热与冷酷混杂的表情,看得陆飞羽一惊。邪妹忽然提高了嗓音,尖声道:"走这条!"
她的神情,竟似已入了魔一般。陆飞羽心头更惊。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衣袂破风,邪妹已经掠了出去。
她掠向的,正是左边第七条路。
陆飞羽无法阻挡,只好跟着飞掠。邪妹走得极快,那条路很短,片刻功夫,就走到了尽头。
尽头仍然是几十条一模一样的道路,没有标识,没有景物,灰沉沉的,每一条都像是巨蟒的口,择人而噬。邪妹呆呆地看着,突然之间,她仿佛感受到了什么一般,又再飞掠进入其中一条。
如此连进了十几层,邪妹的身形终于停住了。
这是个黑黝黝的圆室,黑沉沉的,并没什么东西,前面也再没有歧路。
这,似乎就是洞的尽头。邪妹皱起了眉头,喃喃道:"怎么会什么都没有?怎么会什么都没有?"
陆飞羽一声轻啸,香棣清华缓缓从他胸前升起,七道彩光如同涟漪般从花心中绽放出来,将那圆室照得一片雪亮。他的脸色忽然变了:"二师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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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飞羽天下(2)
圆室空无一物,只在室顶吊了个铁笼,笼里面用手腕粗的铁索锁着一人,赫然就是峨眉七子中的第二位:铁脚道人!他的身上全都是血迹,见了陆飞羽,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只剩下睁了睁眼睛的力气!
陆飞羽目眦欲裂,丹心剑飞出,化作一道赤红,围着那铁笼一卷,漫天碎屑中,那铁笼被迸为碎片,丹心剑托着铁脚道人,缓缓飞回。
铁脚道人的心口深深地钉了七枚白骨钉,每一枚上都画了恶龙的形状,龙舌化作钉头,深深嵌进他的心口,饮饱了他体内的鲜血。这是七煞镇魂钉,配合钉在脑后百会穴上的三枚枉死牌,将人的三魂六魄一齐镇住,当真是通天本领,也施展不开。这类邪法若是不由施术人亲自破解,则七钉三牌一齐炸开,登时将人的形神炸成飞灰。所以陆飞羽虽然心中激愤,却也不敢贸然动手。
铁脚道人脸上尽是干结了的血痂,见陆飞羽痛苦难过,吃力地伸出手,抚着他道:"不必……不必这样。我辈……锄强扶弱,行侠仗义,本就凭着一腔肝胆,受些怨苦,算得了什么?"
他舌尖吐出,上面结了一朵小小的青玉莲花,一离了他的舌头,立即涨大,化作一朵径尺的青色莲花,二十三瓣层层张开,旋空而立。莲花下点着三片叶子,也如青玉雕成,上面还结着几颗露珠,盈盈欲滴。清香辽远,沁人心脾。铁脚道人弱声道:"师伯快不行了,这朵青玉红妍,就交给你了。峨眉派人,务须行侠仗义,不可仗势欺人,你要切切记住了。"
陆飞羽哽咽答应,那朵青玉红妍慢慢变小,终于贴在了陆飞羽的脸颊,就如一朵压鬓的玉坠一般。铁脚道人脸上显出一股满意的笑容,鼻中两根玉筋垂下,就此坐化。
陆飞羽伏在地上,良久良久,仍无法抬头。他的眼睛被血丝布满,竟变成一片赤红之色,与先前的文雅风流全然不同。他咬牙道:"天邪老人!"猛然站起!
面前陡地一阵狂风吹起,一位枯瘦的老人忽然在圆室中出现,指着陆飞羽道:"你这小辈,方才之事我都看得甚真,难道你还想向我讨甚公道么?识相的,快将那枚青玉红妍交给我,否则……"
他指手画脚地还在陈述,陆飞羽猛地一声大喝:"天邪!"
这一声犹如晴天打了个霹雳,震得圆室轰隆直响!这喝声中贯满了陆飞羽的真气,当真如同天威怒啸,凌厉凶霸无比。天邪老人虽然是邪道健者,但向来自高自大,以为不必出手,单凭名头就可以将陆飞羽吓得屁滚尿流,赶紧将青玉红妍双手送上,所以,几乎没施展什么护身的法宝。而陆飞羽乃是年轻一代有名的高手,其功力之精纯,直追他的七师伯松鹤道长。这一下悲极而发,威力更是强猛无比,天邪老人这一大意,可就吃足了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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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飞羽天下(3)
那喝声宛如一柄巨槌,狠狠地敲在天邪的胸口。天邪一声怒啸,尖尖鬼爪扬起,向陆飞羽抓了过来。喝声所凝聚起的元气之团立时被他一爪撕破,向着陆飞羽面门迫来!
陆飞羽双肩一摇,红光满室,丹心剑龙吟飞起。登时大片的红芒朱霞暴起,那丹心剑就仿佛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一般,带着熊熊火焰,山崩一般压了下来。天邪老人只凭一只鬼爪哪里抵挡得了?才一相接,立时就被丹心剑的森森剑气所伤。那剑气透骨而入,锁定天邪老人的命脉,务求一击毙命!
峨眉派的功夫虽然讲求祥和深蕴,但对敌时最是精稳快狠。陆飞羽对天邪老人恨之入骨,这一招当然不留任何余地。天邪老人没奈何,只好自断一指,施展滴血分身的邪派法术,立即一溜火光从他手上腾起,轰然炸开,将丹心剑的剑光推开半尺,天邪老人尖啸声中,已脱开了陆飞羽剑光的笼罩!
陆飞羽身形一动不动,断喝道:"天邪!"
一抹清光淡淡地闪了闪,如同情人那忧伤的眸子。世界纷繁芜杂,她只看向你。无论天长地久,沧海变易,这抹眼光都会在你面前出现,仿佛是永恒,但却真实的只是一瞬。
刻骨铭心的一瞬。
天邪老人身形暴退,胸口鲜血喷出。陆飞羽手持刹那芬芳,优昙那素净的花瓣,正缓缓合上。
只在刹那中的芬芳,杀死人的美丽。
天邪老人的怒啸却更为凌厉,身子一闪,退进了圆室周围那浓浓的黑雾中。
黑雾立即翻涌起来!
大片的黑雾翻卷成亭台楼阁的样子,缓缓成形,矗立在两人身侧。渐渐那黑雾越凝越小,也越凝越精,形成无数的细小人物,在楼阁集市中穿梭着。那似乎是个很繁华的城市,人烟辐凑,物业丰阜,各种买卖杂耍、贩行旅住、九流三教、渔樵耕读,全都应有尽有,各司其职,就仿佛看了一场极大的皮影戏一般。只是所有的东西都雾蒙蒙的,而且细小之极,看去极为怪异。
渐渐楼台越来越高,越来越大,上面聚满了人,将陆飞羽与邪妹的一切去路,全都挡住。耳听天邪老人冷笑道:"我这小极乐天锁神大法,连大罗金仙都困得住,就不信你小小的一个后辈,能够破得了!受死吧!"
陆飞羽挥挥手,冷香幽云的万瓣银丝将他与邪妹一齐护住,先摆了个万邪不侵的架势。定睛看时,就见那黑雾中的小人,一个个眉目宛然,似乎是黑雾凝成的,又似乎不是。每个人都在忙碌地操作着,只是神情呆滞,极为显眼。陆飞羽心念电转,怒喝道:"无耻妖孽!你为练这等魔阵,究竟伤害了多少性命!"
天邪老人哈哈大笑道:"你也看出来了?我这极乐大阵中的每一个小人,便是一具生魂。你若是为了破阵,杀了他们,那就等于杀死了一条性命。你们正道中人不是要济世救人么?我倒要看看你这伪君子能不能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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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飞羽天下(4)
陆飞羽怒道:"妖孽!你不知慎戒天命,必会死无葬身之所!"
天邪老人冷笑道:"你知道慎戒天命,下场又会如何?还不是成了我这极乐大阵中的一具生魂?空说什么大话!"
陆飞羽也哈哈笑道:"妖孽,你以为这等阵法就可以困住我么?看好了!"
他双手的食指虚指眉心,长吟道:"浮生每作无常住,来去仙莲渡玉舟。"随着这声吟哦,他的身上忽然闪起了一阵明灭的幽光,如同呼吸一般,点点隐现流飞,渐渐化作七丛光点,在他的身前布开。每一个光点,就是一朵花,合起来,就是峨眉派的七极瑞:桐君花涟、青玉红妍、刹那芳华、绛葩仙蚨、香棣清华、冷香幽云,以及先前赠给邪妹的牧灵花符。
七极瑞各放出一段光芒,一种异香,缓缓盘旋着,互相挤靠在一起。陆飞羽的脸色越来越郑重,那七极瑞的七朵花慢慢嵌在一处,而碧绿的叶子,也交缠在一起。
通天震地的心跳声响起。
七极瑞渐渐合成了一颗心的形状,一颗七窍的灵心,勃勃跃动。
这本是天下最强的法宝,九灵祖师的灵心宝印,就是仿的这颗灵彩七瑞心。
瞬间灵心成形,陆飞羽心头却忽然涌起了一阵伤感。
灵心宝印的汇聚,本不是为天邪老人,而是为了击杀他的师父。
关于这颗法宝的一切,本是他师父教授于他了。而现在物是人非,他即将拿着这最强的法宝,去结束自己师父罪恶的生命。
师徒相残。
陆飞羽甩甩头,将这些想法从脑海中驱除出去,灵彩七瑞心的光芒登时又强了一倍。通天彻地的心跳声也强了一倍。
那黑雾中细小的生魂们,同时抬起了头,茫然地看着头顶上荧荧旋转着的这颗灵心,仿佛是地狱中的恶鬼,第一次见到太阳一般。灵心柔和的光芒,也照亮了他们那湿冷的心底,他们的脸上,有什么东西融化了。
天邪老人脸上闪过一阵惊恐,自他这小极乐天锁神大阵练成之后,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三万六千名生魂被他用自己的心镇锁在阵法中,从没有任何一名逃离过自己的控制!
但现在,在灵心的照耀下,他们竟似想起了过去一般。生的欢乐重新在他们那干枯的心房中滋生,使他们暂时忘记了阵法的束缚。
当忘记成为真实时,那就是摆脱。这也是天邪老人最害怕的!
陆飞羽指挥着灵彩七瑞心在极乐大阵中缓缓绕行着,七瑞心宛如太阳一般,每照到一处,那些生魂们身上就一阵温暖,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膜拜起来。黑雾中阵阵雷鸣之声隐隐回响,那黑雾也被照得越来越淡!
这灵彩七瑞心,似乎正是这等邪法的克星,专从它们禁锢的生魂入手,破解这些邪阵!它借一股纯阳之气,直接超度那些生魂。生魂超度完了,自然阵法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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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飞羽天下(5)
灵彩隐隐,缓缓地将一片楼阁夷为平地,还它黑雾本来的面貌。再向前推行,到了一所深宅大院中。遥遥地,似乎这大院中有很多人,很多房,很多器具。陆飞羽催动灵心,将他们尽皆超度掉。转瞬就到了大院的最深处。那里正在欢宴,一人手举酒杯,正在悠然自饮。灵彩七瑞心的光芒照在他身上,那人的神色却丝毫不变!
陆飞羽的心动了动,那人的眼睛霍然张开,正是天邪老人!
他的眸子中射出一片涟涟彩光,笼住灵彩七瑞心。陆飞羽就觉那彩光中隐含绝大的力量,竟似乎将自己的身躯一齐定住!
天邪老人眉头一皱,几根长眉倏然化作寒星,电射而出!
陆飞羽的身子在灵彩七瑞心的笼罩下,万邪不侵,他所取的目标,是邪妹!
这是天邪老人专门练来渡劫的法宝,共有九根,号称九命灵毛,这次一出手,就是三根!
陆飞羽知道邪妹绝对挡不住九命灵毛,他想都不想,身子立即后退,挡在了邪妹的面前!
情势太急,灵彩七瑞心又被天邪老人禁住,他匆遽后退,身子便没有了防护。三根九命灵毛,一齐插在了他的心口。
波的一声轻响,他的心,被震得粉碎!
第六章 锁神极乐修罗场
峨眉派的修炼以心为主,陆飞羽的心破之后,他的真气立即涣散,灵彩七瑞心失去了指挥,光芒登时被天邪老人压了下去。一丝鲜血在陆飞羽苍白的嘴角出现。
邪妹登时慌了神,急忙扶住陆飞羽几乎摔倒的身体,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陆飞羽慢慢沁出一丝微笑,似乎想安慰她,但他的嘴里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手抬起,却又虚弱地缓缓垂落!
生命跟着垂落。
邪妹失声痛哭起来。
哭声苍凉、凄苦,邪妹看着身边唯一可依仗的人慢慢死去,一颗心难受得阵阵紧缩,几乎就要吐了出来。
她抱紧陆飞羽,嘶声大叫起来:"出来啊,你!你不是一直在叫我么,为什么却不出来!出来救救他!"
她仍然执着地相信有人在呼唤着她,当此彷徨无助之时,便忍不住向他求救起来。但这次她失望了,并没有人回应她。
邪妹又叫了几声,声音已然撕裂。光芒划动,天邪老人闪到两人面前,狞笑道:"你也不必叫了,我这就送你一起去!"
一道极细的乌光从他的眉尖飞起,直射向邪妹的心房。谁来替她格挡这一招?
陆飞羽。
他运足残存的劲力,踊身跃起,这一枚灵毛,直没入他的体内。真气冰寒如丝,瞬间将他的四肢百骸完全冻住!陆飞羽仰天后跌,所有的生机都被这一击破碎!
只剩下那最后一丝关怀的眼神,凝固在邪妹的脸上。他最后还是挂着那该死的嘲讽一样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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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飞羽天下(6)
邪妹怔怔地盯着他的眼,一时只觉大脑中空空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这一瞬,仿佛天地都凝结了,不再转动。
终于,她放声大哭起来:"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傻!你为什么要替我挡!"
一霎时间,往昔的光阴在眼前一闪而过,他带着一丝轻佻的笑容将牧灵花符交到她手上,他带着她在九天之上商量用浮空石建一座宫阙……难道情愫就在这不经意的瞬间生出?
邪妹大哭。
天邪老人却咯咯笑了起来,他似乎很兴奋,笑得都快喘不过气来:"你想救活他?那你怎么不将自己的心给他?"
只是一句戏言,哪知邪妹脸上忽然露出倔强的神色,一张手,五根尖尖的手指从胸口直插了进去!
汩汩鲜血立即从她的胸膛中流了出来。邪妹俯下身子,长长的秀发将陆飞羽整个人都遮住,鲜血从她丰腴的胸口流下,流进陆飞羽残破的伤口。
那里有他已碎的心。
邪妹轻轻道:"我的心虽然不能给你,那就让它一起破碎吧。"
她猛一咬牙,就要运用真气将自己的心房震碎,跟陆飞羽的混在一起。哪知陆飞羽的眼睛忽然睁开,一伸手,抓住了她的手!
邪妹一惊,转瞬喜道:"你……你没死?!"
陆飞羽没有说话,他的眼睛深深盯着邪妹,然后缓缓抬起。他的胸膛中有心跳的声音缓缓响起。
他的目光盯在灵彩七瑞心上。他的心跳,竟然与那灵彩七瑞心的跳声完全一样。
一股浩大的锋芒以陆飞羽为中心,逼迫开来。他竟似完全变了个样子。
天邪老人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怪叫一声,小极乐天锁神大阵再度全力运行,立时黑雾弥漫,生魂网罗,将整个圆室围得水泄不通!
陆飞羽却连看也不看天邪,他胸膛中的心跳声越来越响,仿佛大锤一般敲击着整个世间。灵彩七瑞心随着心跳声缓缓降低,最后落在了他的胸膛内。被九命灵毛裂碎的胸膛竟然缓缓融合,长出了鲜嫩的肌肤。他就如从未受过伤一般。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皮肤肌肉仿佛变得透明了,能够清晰地看见那颗七瑞之心在他左胸口强劲有力地跃动着,上面均匀地点了七个孔窍。七窍灵心。
陆飞羽仰天叹了口气,缓缓道:"原来这才是灵彩七瑞心的真实面目。"
他凝视着邪妹,道:"只有甘为灵心主人死去的人的心血,才能真正引发它。我应该谢谢你。"
邪妹宛然一笑,眼中还挂着一点泪滴:"不用谢我,你狠狠地揍他一顿就可以了。"
陆飞羽笑道:"那并不难。七瑞心化为七窍灵心之后,它蕴蓄的所有灵力全都化为我的修为,那绝不是天邪老人能比得上的!"
天邪老人哈哈大笑道:"你们峨眉派的人就是能胡吹大气!我倒要看看,没有了七瑞心,你还怎么破我这锁神大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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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飞羽天下(7)
陆飞羽的眸子宛如两团彩光涟涟的深潭,淡淡道:"你以三万生魂护身,以为就能天下无敌了么?至少还有一件东西,能够破你的阵法,那就是:天谴!"
他的双手猛然抬起,仰首望天,那两团彩光便照在锁神大阵的乌雾上。陆飞羽猛一提气,七窍灵心上的每一窍都喷出一道彩光,急速旋转起来。他体内的真气刹那间宛如山崩海啸般轰然上涨,到了圆室能够承受的极限!
七窍灵心所操纵的真气就如无休无止一般,依旧以极高的速度盘旋上扬。整座佛云山都受了它的振荡,发出巨大的轰响,连环颤动了起来!
天邪老人虽然魔功高强,但也禁不住心头震骇。突然,遥远的天际传来一声隐约的呜啸声。
天邪老人脸色一变,呜啸声却急速增强,宛如万千甲兵,向这边冲了过来!
天邪老人惊呼道:"天劫!"
陆飞羽目中神芒一长,道:"不错!我这般强提真气,就是为了引动天劫。你的锁神大阵将我紧紧围住,天劫第一个要轰的就是你!只是不知道你能不能挡得住!"
天邪老人脸色惨变,那呜啸声却已变得惨烈无比,瞬间就扫到了面前!
那是天界的殄异之风,威力之大,更在九天罡风之上。轰然扫来,佛云山立即被吹出巨大的一个口子来,无比强猛的殄异之风就顺着这条口子,鼓涌而入!
天邪老人脸上神色一阵变幻,身上飞起一道青光,连人带锁神大阵罩了起来。那风吹到青光上,劲力极为强猛,仿佛巨鼓狂催,天神行法,冲激之声震得人耳朵几乎聋了。
天邪老人脸色阴沉之极,那青光被击得摇摆不定,似乎随时都能熄灭。天邪老人禁不住向陆飞羽这边看了一眼。
陆飞羽淡淡道:"只要你敢撤走锁神大阵,我保证你马上死。"
天邪老人身子颤了颤,心神才一分,那道青光被殄异之风一阵猛吹,差点便碎裂了!天邪老人一咬牙,身子纵起,跟那青光合而为一,登时光芒大长,揭天而起,将殄异之风从那道口子中压了回去。
殄异之风一退,立即就消散于无形。天邪老人的身形也显出,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陆飞羽微笑道:"才第一重天劫,你就累成这个样子,我看你还能撑多久?"
天邪老人恨恨地看了他一眼,还没来得及说话,那天际却又发出一阵怪响,比起先前的殄异之风,更多了惨烈与杀伐之音。天邪老人全神戒备,猛地咔啦啦一声响,一道巨大的雷火从天上直劈下来,瞬间击到了天邪老人的头上!天邪老人猝不及防,被击得一个跟头向后翻了出去。那雷火聚而不散,刹那间在圆室中凝成一个巨大的赤白之球,然后猛力爆开!
陆飞羽跟邪妹虽在锁神大阵之内,犹自被震得头昏眼花,天邪老人就更加狼狈了,刚刚站起来,又被震跌!这怒雷更比殄异之风凌厉,直有横扫一切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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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飞羽天下(8)
接着又是一枚巨雷落下,强烈的赤白雷气流电一般闪烁,在圆室中啪啪乱响。眼看着巨雷形成的光团越来越大,几乎将整个圆室涨满,然后再震天动地般炸开。
两三个怒雷之后,天邪老人头昏眼花,几乎连手都抬不起来了。这种暴虐之力几乎非人类所能抗,无论怎么高明的修真之人,都难逃其三五下轰击。
眼看着又一个怒雷成形,天邪老人叹了口气,眉头皱了皱,终于发出了一枚九命灵毛。
那枚眉针才刺入,那怒雷就如皮球破了个孔一般,慢慢地消瘪了下去,并不像原来那样爆开。天邪老人专为渡劫而炼的灵针,当真有匪夷所思的功效。天邪老人趁着那怒雷瘪软的一刻,一声暴喝,玄功运处,将那枚怒雷直轰上九天,然后插在上面的九命灵毛猛地爆开!
这一爆,集合了天雷与天邪老人三十余年的辛勤修炼,威力当真惊人。漫天的云雾,就被这一爆完全轰散,显出一片湛蓝的天宇来。
时当夜晚,天空青碧如洗,正显出一轮明月,虚荡荡地悬在中天之上。银辉万点,将整个世界照得一片雪亮。什么声音都没有,人的心也就显得格外地宁静。天邪老人呼了口气,想寻一块石头坐下,暂时歇一口气。
他的心中突然一痛,左臂猛地爆了开来!他实在没有想到,天劫的第三劫--天魔之劫,竟会这么快就来到,还已悄悄地钻入了他的身体之中!
天邪老人也是魔道健者,情知着了道子,却并不慌乱,一提真气,在体内交漩成涡,将一点灵台方寸地护住,然后运转真气,将入体的天魔向外推去。哪知那天魔变化无形,功力通玄,哪里是那么简单对付的?只觉一道冰寒的真气从经脉中侵入,疾走向心房,以他深湛的修为,也仅是堪堪抵住!
天邪大惊,就在这瞬间,陆飞羽的身子霍然闪动,抓住了天邪与天魔对抗时真气凝滞的瞬间,飘然从锁神大阵中脱了出去!
他一扬手,道:"天邪!这就是你的报应!"
立即一团彩光扯丝般投下,将天邪连同那魔头一齐网住,然后猛力向中间收缩而去。他此时的修为连天劫都能引动,又岂可小看?这一收束,天邪老人全身骨骼咯咯作响,被他收得越来越小,终至于化为一点血珠!
陆飞羽笑道:"天邪,你不要怪我,你生前罪孽至重,我用此等酷刑对你,也是为你减罪。留你一条元神,赶紧投胎去吧。"
从那血珠中飞出一个小小的红人,向陆飞羽点了点头,化作一溜红光,向天外飞去。一道青光跟着飞去,也要追了他而去。陆飞羽一声大喝:"天魔!你往哪里去!"手一指,万点彩辉照耀,那天魔发出一声极为痛楚的嘶吟,在他手中化成了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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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飞羽天下(9)
陆飞羽这才舒了口气,慢慢坐下。邪妹也挨着他坐了下来,道:"这些生魂可怎么处置?"
陆飞羽也怔住了,他使劲想了想,道:"没有办法,我只有超度他们了。"
他站了起来,双手在胸前结了个法印,身子袅袅升起。那些生魂便随着他手印的吸引,排成了一队,向他身上飞去。每一条生魂都合到他身上,然后透体而过。那些生魂本是淡淡的,仿佛由雾气凝成的一般,但过了他的身体之后,便变得亮晶晶的了,个个脸上都带着欣喜的表情,被太阳一照,都缓缓地消散了。
但每一条生魂过后,陆飞羽的脸色便黑一分,他的神情也更痛苦一分。终于,两个时辰之后,三万六千条生魂全都从他身体中经过,陆飞羽再也经受不住,扑通一声倒了下去。
邪妹急忙跑过去将他搀了起来,触手冰寒,陆飞羽的身体竟像是冰雕成的一般,直透骨髓的冰凉。他全身都变成了诡异的黑色,只隐约可看到灵彩七瑞心化成的七窍玲珑灵心在缓缓地吐出七彩的元气,充进他的身体里面。
邪妹道:"你……你这是用自己的元气,来超度那些生魂?"
陆飞羽道:"谁叫只有灵彩七瑞心能超度他们,而七瑞心又化为我的心房了呢。我就只好让他们跟我暂时合体,从七瑞心中吸食了足够的元气,然后重入轮回,再世为人。"
邪妹道:"你……你怎么这么傻!他们是生魂,活该受苦,你为什么要将元气给他们!"
陆飞羽道:"我不但将元气给他们,还将他们原来的罪孽都接了过来,好让他们能够投生平常人的家庭,不必背负前世的债。"
邪妹气结,道:"那也就是说,你反而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了?"
陆飞羽苦笑道:"我大约背负了一万多条的命案,八万多条的劫案,两万多条的贪墨……"
邪妹气都气不出来了:"我的天!这可要等什么时候才能还完啊!"
陆飞羽笑了笑,道:"不用急,反正我是个浪子,你没听说过,好人不长命,祸害留千年么?一千年,够我还完的了。"
他嬉皮笑脸的,又恢复了原来的吊儿郎当。邪妹哼了一声,不去理他。遥天之上,却袅袅地传来了一阵细乐。
那是种非常好听的乐声,隐隐约约、轻轻淡淡,仿佛在心底深处响起。所有的梦想,都在听完这一曲之后,达到圆满与谅解。它仿佛微风,将所有的伤痛抚平,又仿佛细雨,将幸福与安乐滋润。
一驾九匹马驾的金车,从云端缓缓驶下。那马身上全都生满了龙鳞,而车的两侧,有巨大的羽翼飞舞。车上含笑站立着一位峨冠博带的仙人,手中捧着一匣太府仙诏,飘然而下。
仙人身上的云光将陆飞羽罩住,陆飞羽身上的黑色与冰寒丝丝消散,重新充满了活力。那仙人稽首道:"小司景天宫灵宝太尉霜宸鄂,恭迎法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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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飞羽天下(10)
陆飞羽莫名其妙,道:"什么法驾?是我么?"
仙人霜宸鄂含笑点了点头,道:"阁下以大智慧大忍力一举超度了三万六千生魂,古往今来善行从无如此巨大者,更难得的是不欲其报而行善,因此,天帝特擢君为正一品大罗金仙,命小司带九龙羽车来迎。"
他手一指,玉匣打开,那封太府仙诏缓缓陈开,霜宸鄂诵道:"皇明太极旷圣慈仁紫府元成大君玉皇大帝诏曰--"
他的身后突然显出一个黑影子,一扬手,一片黑光罩下,就连这已经位列仙班的景天宫灵宝太尉霜宸鄂,竟然也抵挡不住这片黑光,被一下子连太府仙诏齐齐罩住了,黑光立时化作一团透明的玉石,将他生生地凝在了里面!
(未完待续)
步非烟: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在《今古传奇》《武侠故事》《新武侠》上已总共发表作品上百万字,受到读者的广泛认同和追捧,是近年来最具实力和号召力的新锐青春偶像作家。曾获"2004年温瑞安神州奇侠奖"、"全国大学生武侠小说征文比赛二等奖"、"2005年黄易武侠文学奖"、"2006年黄易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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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聆听自然,心灵去旅行(1)
聆听自然,心灵去旅行!
文/阡 陌
如果你曾在午夜时分放纵自己的思绪,去追忆那些久远的往事;如果你曾在无边的暗夜点燃一支烟,感受自己的呼吸和心跳,那么你该会同意,其实真正的寂静,并非是全然无声的。夜晚的寂静,是由一种如泡沫般细腻、如薄纱般轻柔的声响所编织成的。它随着空气存在,无色无味,比醇酒更迷人,比鲜花更芳香……
这就是班得瑞(BANDARI)的声音。它来自自然,它营造自然,它像一件宽大而舒适的袍子,在你真正面对自己的时候,包裹着你,温暖着你,承托着你……当缓缓的音乐声响起,飘进心里的不只是音符,那是一种近乎天籁之音的神韵,是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
没有古典音乐的造作,没有流行音乐的谄媚,没有摇滚乐的喧哗,充满其间的,是耐人寻味的清新与放开怀抱的自在,没有任何的压力和束缚,让心灵和身体一起飞翔。
班得瑞来自瑞士,它是由一群年轻作曲家、演奏家及音源采样工程师所组成的一个乐团,团长奥利佛·史瓦兹(Oliver Schwarz)是一位多才多艺的音乐人,不但专长多种乐器,更熟稔先进的录音工程,曾与为莎拉·布莱曼制作《Time To Say Goodbye》的天王制作人阿历克斯·克里斯坦森合作,制作过不少专辑,但挚爱NEW AGE音乐的他,最终选择了将一身才华奉献给瑞士山林。被称为"世界花园"的瑞士,宛如是造物者从地球彼端分离出来,用以向世人揭示仙境的风光。那像极了童话中的一草一木,一景一物,围篱着人间难得纯粹的圣地。
从瑞士的大地怀抱里,孕生出BANDARI这个梦幻的抒情演奏乐团,将属于瑞士的湖光山色,在音乐中予以唯美地具象,每一个音符,都代表层层压缩到内心里的感动。虽然听似天籁般遥远,却点点滴滴敲击着心门,就像久违的老朋友,仅隔一壶茶,交换着你的故事和他的故事。奇妙的是,在你们之间几乎没有语言的隔阂,有时连音乐本身,也经常被遗忘在你们心的共鸣背后,当演奏声响起,四周空间里的一切便随着你的心事起伏微妙地变化。空气变轻了,往事变近了,长久贴在心上的埋怨也烟消云散了。你的世界渐渐地只剩下风清云淡……
班得瑞就是这样一群生活在瑞士山林中的音乐精灵。他们从不愿在媒体曝光,一旦开始执行音乐制作,便深居在阿尔卑斯山林中,直到母带成品完成。置身在自然山野中,让班得瑞乐团拥有源源不绝的创作灵感,也拥有最自然脱俗的音乐风格。每一声虫鸣、流水,都是深入瑞士山林、湖泊,走访瑞士的阿尔卑斯山、罗春湖畔、玫瑰峰山麓等地记录下来的。为了采集自然界音效,上山下海、甚至露宿山林,对班得瑞来说算是家常便饭。团员们必须熟知每一种候鸟的季节性与飞行路径,为了数分钟的音效,往往守候数月之久;他们常举着比人身更长的录音架往峡谷中央采集风声,整个过程险象环生,但也因为如此,班得瑞乐团才能将这些音效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专辑里。
班得瑞的音乐强调轻柔的绝对性,没有艰涩难懂的曲风,没有生硬的个人风格,奥利弗·史瓦兹展现他独特的编曲手法,以清爽的配器构架出没有压力、没有负担的乐曲,加上高超的录音技术,使得音乐具有空灵感,溶入耳朵的是空灵而清新的音乐珍品。奥利弗·史瓦兹说:"我的音乐是兼具视觉、触觉与听觉的,从大自然所得到的创作灵感将一直延续到世界各地听众的心中。它不只是新世纪音乐,更是取自大自然的心灵营养剂……"
音乐,不仅仅是一种音与韵,更重要的是聆听者用心聆听时,能够真实地享受音乐给自己带来的那份美丽心境。
只有把自己的心真实地融入音乐,体验与琢磨音乐所表达的思想、内涵、心情,才能真切地感受那无影无形的魅力。有的音乐,的确可以承载俗世的人走向那心灵纯净的圣地。
专辑盘点
班得瑞正版专辑(11张)
1、《仙境》
2、《寂静山林》
3、《春野》
4、《蓝色天际》
5、《迷雾森林》
6、《日光海岸》
7、《梦花园》
8、《琉璃湖畔》
9、《微风山谷》
10、《月光水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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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聆听自然,心灵去旅行(2)
11、《雾色山脉》(2006年1月12日出版)
非班得瑞制作精选集(3张)
1、《莱茵河波影》
2、《阿尔卑斯巡礼》
3、《维也纳森林》
专辑介绍
《仙境》是班得瑞首张音乐巨献,简单流畅的旋律,加上大自然意向与流行元素,使人悠然神往。
从《WIND OF CHANGE》这首曲子,你可以听到呼啸的风声和排笛交错出现,感觉非常飘渺浪漫;在《ANNIE"S SONG》中,你也可以感受到钢琴与长笛所营造的空灵意境,14首充满新世纪风格的作品,予人身处仙境的感受!
《寂静山林》中,除了可以重温优美的《雄鹰之歌》、《寂静的声音》、《烈火战车》等名曲,你还可以听到采自阿尔卑斯山原始森林的鸟鸣,以及罗亚尔河的溪流声,带给你置身山林的新听觉享受,沉浸溪湍鸟鸣的原始天籁。
《蓝色天际》不只是营造空灵的NEW AGE音乐,14首属于云端的心情故事,呈现一场真实的天空历程,不论是音场的宽度还是录音的质感,《蓝色天际》都堪称是NEW AGE音乐15年来绝无仅有的一块瑰宝,它将带你以全新的角度俯瞰大地,进入自在的飞翔之旅。
第一首《印地安之梦》为专辑揭开序幕,将聆赏的境界从地平线爬升到云端之上,让你感觉有如鹰一般轻盈,随着排笛声滑翔在饱满的弦乐中,像置身云间享受漂浮的乐趣。紧接而来的《奇幻之风》,一登场就以立体感十足的钟琴震憾你,钢琴则像隐藏在云层背后的谜,和你的想像力一路追逐嬉戏。另外值得向你推荐的是《雨后》这首情感丰富的曲子,从呼啸的风中传来的钢琴声,带出一串排笛与黑管的吹奏,彷佛呢喃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孤独。
《迷雾森林》中,班得瑞乐团以超广角音场、逼真的音效采集技术、空灵缥缈的编曲,呈现一尘不染的新世纪音乐。在白霭霭的雾色中,享受万籁俱寂的宁静时刻。《迷雾森林》的录音技术突破以往,你能体验到呈现完美颗粒的音质,全无漏接的音频效果,此外更有班得瑞乐团亲赴阿尔卑斯山现场采集的自然音效,你应该放松心情,找张最舒服的椅子,好好欣赏这张空灵幽深的杰作。
第一首《金色的风》由风声中飘扬的黑管开场,与横笛交叠出梦幻般的空间,四周不时响起的风铃声和远处隐约朦胧的弦乐,像夏季降下湖畔的晨雾,浑身清凉却又暖在心头。第二首《Neptune》由感情丰富的钢琴铺阵通往回忆的长廊,伴随薄脆清亮的钟琴音色,回荡在深远辽阔的音场中,彷佛海王星一般深邃和多愁善感,留下心中满满的感谢和追忆。
《日光海岸》以透明的音乐质感,配合浪潮般律动的编曲,呈现出抚慰心灵的听觉效果,仿佛置身在阳光下,独自悠闲地漫游海岸,享受难能可贵的恬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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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聆听自然,心灵去旅行(3)
专辑中除了收录大卫·费德曼1999年最畅销的钢琴成名曲《林区之夜》柔情演绎版之外,更赋予NEW AGE名曲《CHILDHOOD MEMORY》更加空灵悠远的全新面貌。
班得瑞第七张专辑《梦花园》中,邀集当代最具代表性的NEW AGE名作,卸去繁复的商业编曲,还以创作大师最纯净的原色,14首曲子洋溢着花香般的优雅芬芳,包括苏珊希雅妮与齐豫合作的空灵名曲《旋转》,喜多郎为电影《宋家王朝》制作的配乐《姐妹之歌》,以及日本配乐之神--神思者(S.E.N.S),乔治·温斯顿、范吉利斯、尚马龙、雅尼等,为新世纪乐坛开启。
NEW AGE
NEW AGE也被翻译为新世纪音乐、新时代音乐,是一种宁静、安逸、闲息的音乐,纯音乐作品占的比重较多,有歌唱的部分较少。NEW AGE可以是纯ACOUSTIC(即传统自发声乐器演奏)的,也可以是很电子化的,重点是营造出大自然平静的气氛或宇宙浩瀚的感觉,洗涤听者的心灵,令人心平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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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温柔的毛姆(1)
爱读书
温柔的毛姆
文/林 欢
威廉·萨墨赛·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是二十世纪上叶最成功、最流行的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他1874年出生于巴黎。父亲是律师,当时在英国驻法使馆供职。毛姆童年时期父母双亡,由一个没有孩子的当教区牧师的伯父把他接回英国,在坎特伯雷寄宿学校读书。
1892年初,毛姆去德国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一年。同年返回英国,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学医。为期五年的习医生涯,不仅使他有机会了解到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使他学会用解剖刀一样冷峻、犀利的目光来剖视人生和社会。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895年),描写伦敦贫民区一个年轻女工的悲惨命运,正是根据他在医院实习时的所见所闻写成。
弃医从文的最初几年,毛姆的小说创作始终处于低谷,他一度转向戏剧创作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伦敦舞台曾同时上演他的四个剧本,其第十个剧本《弗雷德里克夫人》更连续上演达一年之久。据说,这种空前的盛况只有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才能与之比肩。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毛姆先是在法国和比利时开急救车和护理伤员,后进入英国情报部门工作,先后到过瑞士和俄国,这段经历为他后来写间谍小说《阿申登故事》(1938年)提供了素材。
1921年,毛姆以南太平洋为背景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叶之震颤》发表并引起轰动。毛姆一生写了一百多篇短篇作品,结构严谨,语言简洁,叙述娓娓动听,隐隐闪现出通达与睿智,所以,与他那些探讨人性与理想的颇为沉重的长篇小说相比,很多人更钟爱他的短篇。由于毛姆曾多次到远东游历,他写了一系列以南太平洋、东南亚和远东为背景的短篇小说,塑造了栩栩如生的白人官员、传教士和种植园主形象,生动地展现了大英帝国东方殖民地的绚丽与浮华。
在毛姆的长篇小说中,《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和《寻欢作乐》等是目前我们可以在国内找到的较为精彩的代表作,也是本期要向大家极力推荐的。
《人生的枷锁》创作于1915年,是毛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以长篇小说形式一炮打响的成名作。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原本是一个有理想的青年,童年和青年时代受到不合理的教育和宗教思想影响,长大后爱情又遭遇不幸,于是理想破灭了。他得出结论:追求美和正义的一切意图都是毫无意义的。生活,无非就像那条波斯地毯一般,毫无意义。幸运或不幸,都不过让毯子的花样更复杂罢了,毯子的制造工艺是一成不变的,并没有由于你而得到颠覆。任何人在织布工匠面前,都是一样的毯子。书中的一句话道出了全部秘密:整个世界像是座病房,里面的一切皆莫名其妙--充满颓唐、沮丧和少年人(理想主义者)第一次面对现实的绝望。英国著名的批评家西里尔·柯诺利在1966年把《人生的枷锁》列入"现代文学运动巨著一百种",由此可见这部长篇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总的来说,毛姆在这部作品中确立了他温柔、絮叨又不失机锋的文笔,对理想与现实,对世相百态都有不少精妙的议论。不过,也许因为这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也许因为书中的部分情节有他自己生活的影子,《人生的枷锁》显得有些拉杂,不如《刀锋》等作品酣畅爽利。建议大家先读他后面的作品,对其风格与思想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再来捧读这本书。
《月亮和六便士》出版于1919年,关于小说的名字还有一段趣事:《人生的枷锁》出版后,有评论家说小说的主人公与许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决定用《月亮和六便士》作为下一本小说的书名。
这部小说以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描写事业小有成就的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在进入中年后突然听从内心的呼唤,投入到狂热的绘画生涯中去。他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在旁人无法理解的目光中走完了自己多舛的一生,创作出许多超卓一时的艺术杰作。小说描述了偏离人们日常生活轨道的艺术家,以幽默机智的笔触形象地展现了围绕在主人公周围的各色人物,探讨了个性与群体,艺术与生活,毁灭与妥协等意义重大的问题。毛姆说故事的高超本领加上横跨半球的异国风情,为小说增添了阅读的乐趣。
《刀锋》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一次遭遇战中,他的好友为了救他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开始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以无所事事的"晃膀子"的方式对抗世俗社会的惯常轨道。如果说,《人生的枷锁》是一个人30岁前对世俗生活的挣扎与思考;《月亮和六便士》中,克兰德在艺术和世俗生活之间选择了心中的理想;《刀锋》中,主人公则再次延续了对理想和现实的追问,一心奔向了自己的世界。妙的是,毛姆对这些追求理想、探寻人生意义的家伙态度非常暧昧,既非赞颂也非讽刺,在描写其寻觅与思考的同时,他塑造了另一朵开放于尘世的玫瑰--故事的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她完全清楚自己的归属和道路,毫不掩饰自己对物质生活的热爱,因此,她没有拉里的徘徊、犹疑和痛苦;她是那样酣畅淋漓,那样真实而充满血肉。不能不说,伊莎贝尔和拉里奔走在两条平行线上,无所谓高低,无所谓善恶,由于他们面对内心召唤时的坦诚与执着,两人都显出同样动人的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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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节:温柔的毛姆(2)
《寻欢作乐》是毛姆本人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小说以爱慕者的身份追忆一个美丽女人的一生。大作家德里菲尔德去世后,他妻子请人为他立传。小说的叙述者阿申登被传记作者请来回忆当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开,在阿申登的记忆深处,我们发现了作家的前妻罗西,生性风流,处处留情,却不失坦诚与可爱……
书名《寻欢作乐》(Coked and Ale)取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这句话很能代表毛姆对生活的看法,基本上,他站在道德化与世俗化的平衡点上。他总是以一种睿智而温和的态度为我们讲述那些超凡脱俗甚至有点疯的人(克兰德、拉里、罗西)的故事;他赞赏为追求真理和道德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同时又深刻地看出了其中的虚妄与逃避;他以宽容的心接纳那些深陷尘世、追求物质和享乐的灵魂,同时又以幽默、戏谑的笔触描画出浮华背后可笑、可鄙的暗面。
在风格上,毛姆的机智、洞察、博学与深刻让人有重遇钱钟书的错觉,然而,他比钱钟书更温和,对世事人生抱有更大的悲悯。在《寻欢作乐》中阿申登与罗西幽会的一段,我们简直看到了孩子般纯真温柔的灵魂。
毛姆是温柔毛姆,是一位结合了法国浪漫气质与英国绅士态度的风流大叔。
1946年,毛姆回到法国里维埃拉,1948年写出最后一部小说《卡塔丽娜》。此后,仅限于写作回忆录和文艺评论,同时对自己的旧作进行整理。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女王授予他"骑士"称号。同年1月25日,英国著名的嘉里克文学俱乐部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英国文学史上受到这种礼遇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1961年,他的母校,德国海德堡大学,授予他名誉校董称号。
1965年12月15日,毛姆在法国里维埃拉去世,享年91岁。骨灰安葬在坎特伯雷皇家公学内。他死后,美国著名的耶鲁大学为其建立了档案馆以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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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节:带一本毛姆去英国
带一本毛姆去英国
文/Drunk Piano
上飞机前,想着应该塞一本小说到行李里,巡视了一遍我的书架,看到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想,就是他了。
我去的是英国,读一个英国小说家的作品,正合适。而且是短篇小说集,随时端起放下,对于旅行者正合适。
事实证明,这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天,在三一学院阴森庄严的教堂式房间里的沙发上,在伦敦青年旅舍的上铺床位上,在路边的小咖啡馆里,在来回的飞机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伦敦刚刚认识的一些地名,屡屡在他的小说中出现,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为对毛姆的阅读,具有了一种亲切感。更重要的是,参观一个城市的名胜古迹容易,了解它的气质却不那么容易。读毛姆的小说,算是深入这个城市的一条羊肠小道。他笔下的旧伦敦,繁华、虚荣、伤感,是个迟暮的美人。
毛姆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温暖。和很多19世纪后半期、20世纪上半期小说家鲜明的"实验文风"特征不同,他的语言非常平实、家常,甚至有些唠叨。读他的小说,很像和一个普通老头子喝茶,边喝边听他讲自己身边的琐事。
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很多评论家视他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说里,技巧性、创新性的东西太少了,留给评论家去"诠释"、去"解密"、去炫耀他们的理解力的东西太少了。但对我来说,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什么尤利西斯、普鲁斯特、卡夫卡之类的"大师",我根本读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状。总觉得那些"实验性"小说写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识太强烈了,总是要从文字中伸出一只手来,使劲摇晃着一面旗帜,上面飘扬着两个大字--"个性",与其说我们在读一个故事,不如说在观赏一个作家的行为艺术表演。
毛姆不一样,他隐藏在故事的深处,满足于一个不动声色的叙述者的角色,决不让自己的声调、语气去抢故事本身的风头。我想他可能本来就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小说家,仅仅是乐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得文学史上的一个位置,而是他对面那个喝茶的朋友的一声叹息。
毛姆一生周游列国,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空间上的游荡和时代上的变迁注定了他身边的人都是"故事的矿藏"。这本厚厚的小说集里,他写的多是那些英国绅士、商人在没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爱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轻情人甩了的中年女人,梦想成为钢琴家的贵族少年,酗酒自杀的殖民地商人……结局经常是某个人的死亡(这一点和柳叶刀有点像),但是死亡在他笔下是如此漫不经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树叶的坠落更有重量。毫无疑问,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悲悯之心是他写作的驱动力,但也和很多优秀的作家一样,他能够将悲悯之心隐藏得不露痕迹,使它看上去几乎像是冷漠无情。
对我来说,读他的小说格外感到亲切的,是他笔下那些"没有故乡的人"。他写一个人在异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从异域返回本土时同样强烈的隔阂感,非常细腻,简直可以搬来描述今天的中国"海归"。空间的游移,加上时代的沧海桑田,使得那种无家可归感有了双重含义。所以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生活在强烈的逃避感当中,但却不知道逃向哪里。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发现他从小是孤儿,个子矮小、双性恋、口吃……一个男人的细腻必须通过这些得到解释吗?敏感就不能够是一种健康的力量?这些陈腐的逻辑真叫人扫兴,仿佛一切艺术上的想象力,表达的最终都是对自我的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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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Levi’s 501&我的初恋(1)
爱品牌
编者按:
如果非要说时尚里有什么服装必不可少,那么牛仔裤一定是其中之一。牛仔裤从来没有脱离过时尚装扮的主角,它一直是百变混搭的"万金油",具有令人惊叹的时尚张力。在这个追求个性、张扬自我的年代,它强烈地表达着一种颠覆与解构的原始诱惑。
Levi"s 501&我的初恋
文/刘 涛
我初中时的梦想之一,便是拥有一条牛仔裤。这大抵是受了电影《蛊惑仔》的影响,陈浩南、山鸡等人的装扮一时间成为街头装的标杆,超酷!那时候也不知道什么酷不酷的,只知道他们穿牛仔裤,还是破的,这样就酷毙了!
想要一条牛仔裤其实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本人十分懒惰,不勤洗衣服(男孩子都这样)。我从初中住校起,每次回家或者上学都要背一大包衣服,知道为什么吗?在学校,学习累,作业多,哪有什么时间洗衣服呀。再说,天天洗衣服,咱爷们不和女生一个德性了么?还有,在那个每天必须拼命抢饭的"苍蝇"食堂,汤汤水水油油色色的,不管你会飞檐走壁还是凌波微步,衣服都难逃厄运。所以衣服多,好处多,脏了往包里一塞就搞定!如果所有的都脏了,就重新掏出来,挑那些看上去还算干净的换。后来,听说牛仔裤可以不洗而且越脏越旧越有个性,苍天啊,它就是我的梦想啦!
穿第一条牛仔裤已是初三。我在街边地摊上花了60多块买了一条最潮流的牛仔裤(当时流行喇叭裤)。穿到学校的第一天,我就在班上极力炫耀新裤子。现在真不好意思回忆当时那得意的小样儿……不过,那时候所有的同伴,追求的都仅仅是一种从电视上看来的时尚潮流的感觉罢了。
上大学后,对于时尚也没进一步的追求。男人嘛,怎么打扮都一样。于是依旧还买打折的牛仔裤,省洗又很便宜--这就是我当时对牛仔裤的诠释。这种生活在大二时结束了,感谢上帝!我遇到了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儿。爱情,让我开始注重形象,其实,是要面子,这以后慢慢有了品牌意识,开始买贵一点的牛仔裤,但也只是喜欢那种"贵"所带给虚荣心的满足,省洗又很便宜还是我对牛仔裤内涵的认识。
2005年的那个情人节,我带着女友一起去Levi"s专卖店买了两条牛仔裤,别问我哪来这么多钱,当时,我们希望爱情也可以像牛仔裤一样,经得起岁月的考验,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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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Levi’s 501&我的初恋(2)
那时候对Levi"s没有一点了解,唯一的印象就是贵。听人说它就是最好的"牛"。不过,它乍眼看过去,和普通的"牛"也没有什么区别,而且颜色大多不怎么好看,有些灰暗,感觉比我小时候穿的那种改装裤还土气。它这么贵,让人以为面料用的是金线,口袋等处的铜钉是金钉,但经本人用放大镜认真翻看后,发现真的和普通牛仔裤完全一样~OMG!我不禁有些失望,什么"经典501"啊,这次亏惨了。
因为不了解Levi"s 501,我觉得自己亏了;也因为不了解女友,我最终失去了她。分手是小说里的那种结局……只是我从未想过,它会那么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上。毕业了,她哭着告诉了我她的决定……我知道,我只有年轻而无力的承诺……
在火车站分手后回学校的路上,我喝了很多酒,不小心掉进了马路旁边的臭水沟。那条Levi"s 501洗了就再没穿过。我想我也不会再穿它了。她走了,我不再相信爱情。Levi"s 501对于我来说已经变成了青春最痛的记忆。
牛仔裤的原始诱惑
大家可千万别小看了牛仔裤,特别是蓝色牛仔裤,它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代表美国文化的符号。
十九世纪初,美国西进运动的人们在加利福尼亚发现了金矿,由此引发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淘金热"。剧烈的淘金劳动使得衣服极易磨损,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于是设计了一种用帆布做的"牛仔裤"。它具有牢固耐穿、防水耐脏、不易变形等优点,迅速风行天下。
几经完善后的牛仔裤在好莱坞一代影帝詹姆斯·迪恩的《无端的反抗》中走红银幕,一身牛仔装的他当时被誉为了"全世界少女的梦中情人"。从那以后,好莱坞明星、摇滚乐手都喜欢穿牛仔裤,其反传统的勇气很大程度上吸引了年轻一代。当时,在美国社会出现了对现实不满,要与传统和古板的社会决裂的"垮掉的一代",牛仔裤就成了这些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年轻人反叛的象征。
20世纪60年代,针对约翰·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的两次刺杀行动震惊了全世界,也惊醒了"民有、民治、民享"的美国梦;越战中,五万多年轻人惨死热带丛林,原有的观念系统和人生模式终于土崩瓦解,美国年轻一代的反战,乃至反体制、反都会、反文明("嬉皮士"Hippy文化),为牛仔装增加了新的精神内涵。反抗浪潮后来波及到欧洲和整个西方社会,成就了历史上著名的"年轻风暴"。
在这场改变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的风暴中,牛仔装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其间,结合粗旷与激情,紧绷中不乏细腻的牛仔裤被年轻人们用来宣告独立,炫耀青春,表现自我。牛仔文化从此正式成为现代青年标榜自我的中介物。
20世纪70年代,"猫王"艾尔维斯·普雷斯利和马龙·白兰度等明星以及当时风起云涌的朋克(Punk)风潮,让牛仔裤转为摇滚、叛逆、独立和自由的象征。牛仔裤的风格也开始出现多元化、艺术化。尤其在朋克盛行的年代,破破烂烂的款式没道理地开始流行。直至80年代中期,以Levi"s 501为代表的直筒型牛仔裤又再度风行。
一条简单粗放的牛仔裤是率性而为的先锋,也意味着平淡与朴直。或许正是这种兼顾了前卫意识与平民精神的美感定位,使得牛仔裤经历150年的变迁,其湛蓝色风暴至今保持着强劲的生命力和诱惑力!
品牌牛市
源于1853年的牛仔经典--Levi"s
Levi"s不仅仅是牛仔裤发明者,同时也是各个时代中牛仔潮流的引领者。
1853年李维·斯特劳斯(Levi Strauss)在旧金山成立李维斯公司,用帆布制成了第一条牛仔裤。
1873年Levi"s注册了第一条用撞钉固定裤袋缝口的裤子,从此"牛仔裤"这个词就被用来称呼斜纹布制作的长裤了。腰间皮章、后裤袋的双弧线、作为品牌LOGO的红色小旗标,这些都是Levi"s的首创。
1890年Levi"s公司首次将牛仔裤编码,举世闻名的501就是Levi"s首条牛仔裤型号。1974年推出水洗系列牛仔裤;1986年开始生产预先穿洞、破烂的牛仔裤。
Levi"s一词从此成为了牛仔裤的代名词。
Levi"s选牛攻略
1.传统的Levi"s牛仔裤的后兜都是燕型线。
2.后兜的侧旗有两个Levi"s,一正一反,e为小写(早期的一些为大写)。
3.口袋等处的铜钉应有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