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摩客·第三辑(第二部分)
第1节:曾经·舞者(1)        
  曾经·舞者  
  文/胡芮菡  
  我是一个资深的舞者,而且,还是曾经的职业舞者。对舞蹈的痴迷简直深入骨髓。具体到什么程度?无法用语言表述。假如一天没有练舞的话,我就会全身不舒服;只要音乐一响,身体就会情不自禁地随之起舞……嘿嘿,告诉你个小秘密,我还是学校的舞蹈皇后呢!  
  OH,忘了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国标舞者。国标嘛,顾名思义,国际标准舞是也,也就是舞林大会里面那些明星们吭哧吭哧跳的那种,分为摩登舞和拉丁舞两种。我主攻拉丁舞,就是Rumba、Chachacha. Samba、Jive和Paso Double(伦巴、恰恰、桑巴、牛仔和斗牛)。这是一种非常性感非常妖娆的舞蹈,哈哈。o(∩_∩)o  
  初 识  
  最开始接触拉丁舞,是在学校的体育舞蹈课上,当老师说男生女生要手拉手的时候,大家就好像炸了窝一样:"啊……还要手拉手啊?"老师满脸黑线:"你们不知道跳舞是男生女生一起跳的吗?"  
  结果大家还是把手拉起来了,一对一对的。当时我的脸肯定红得和胡萝卜一样。虽然自己看不到,但是,我注意观察了其他女生,一个个都是脸红红的,低着头,连舞伴都不敢看。我就这样红着脸低着头开始了和拉丁舞的缘分,也慢慢发现了自己在舞蹈上的天赋。从喜欢变成深爱,从深爱转为痴迷,当年我就拿到了学校拉丁舞比赛的冠军。但我并没有就此满足,"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我逐渐让自己的舞步迈向了更大的舞台……  
  相 爱  
  后来,迷上拉丁舞的我越来越不能满足业余培训的成果,于是开始找专业老师学习拉丁舞,这是我舞蹈道路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那是一段快乐而艰苦的日子,作为职业的舞蹈选手,我们每天训练6个小时以上。拉丁舞鞋的鞋跟只有铅笔粗,并且有3寸高,女生的舞蹈中有很多复杂的舞步,包括旋转、跳跃。因此舞蹈过程中,女生的稳定性就显得尤其重要,在训练时,老师也会专门对女生有更高的要求。  
  比如伦巴的基本步--Rumba Walk,为了训练舞蹈的姿态,老师让我在练习的时候双手往两边打开,手上各端一碗水,头上还顶着一碗,是满满的一碗水哦,不知道的人肯定还以为我在练杂技呢。我就要在这样的状态下跟随音乐走步,起舞,当然,身体会不由自主地保持挺拔和直立,要知道洒出一滴水就会挨一下打呢。  
  那时的我们经常累得站都站不稳,脚磨出了泡,泡磨出了血,膝盖跪青了,手举软了……但哪怕累得连步子都迈不开,只要音乐一响,就必须以十二万分的精神投入到舞蹈之中--野性的桑巴,俏皮的恰恰,豪迈的斗牛士……音乐不停,舞步不停。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2节:曾经·舞者(2)        
  拉丁舞不是一个人的舞蹈,是基本的舞步加上男女之间默契的配合。当然,舞伴之间肯定是会有分歧的,这点毋庸置疑。我们会因为一个步子的节拍或者力度或者姿势而产生不同的意见,从讨论到争吵,甚至气急败坏,互不理睬,但最终都会言归于好。毕竟,大家的目的都是希望双方可以更快地进步,双方的配合可以更加默契,舞蹈可以跳得更加漂亮。  
  说了这么多舞台生活,再谈谈生活中的我吧。其实舞台下的我是一个"淑女 野人"的复合体,喜欢看书、绘画(国画哦)、做设计,也喜欢打球、攀岩和徒步远足,偶尔还喜欢穿着奇装异服上街计算路人的回头率。  
  嘿嘿,再告诉你一个秘密:都说歌舞是一家,我唱歌却是相当地烂啊,简直烂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境界……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你一跳。  
  很多人都说我在舞台上和舞台下完全是两个人。我想,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另外一个自己,而拉丁舞,就是让我看清另一个自己的一面镜子。  
  告 别  
  我职业生涯中参加的最后一场比赛是在云南昆明举办的一个国际邀请赛。在这之前我已经取得了很多不菲的成绩,包括四川省体育舞蹈公开赛的冠军以及全国大学生体育舞蹈比赛的亚军。  
  最后一场比赛我几乎是流着泪跳完的。当全场的灯光打开,选手们进场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不要哭,要把笑容定格在我挚爱的舞台上。但是,当音乐响起时,舞台上的我百感交集。与拉丁舞相识相爱的一幕幕往事如潮水般涌现在脑海,赛场上的我,终于泣不成声。  
  结 语  
  我的青春,因舞蹈而绚丽,我的舞姿因青春而曼妙!  
  飞扬的青春,激情的舞步。永远都不会停止。  
  曾经,我是一个舞者。    
  姓名:胡芮菡  
  艺名:妖妖  
  性别:女  
  爱好:舞蹈、瑜伽、旅游  
  舞龄:四年  
  喜欢的明星:卡门、乔安娜  
  喜欢的动画:《凡尔赛玫瑰》、《奥尔菲斯之窗》  
  最尴尬的事:认错人  
  最难忘的事:站上全国比赛的领奖台  
  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加菲猫  
  最喜欢的食物:螃蟹  
  最喜欢的游戏:暗黑破坏神  
  「青春波若蜜」百变青春大征集  
  百变青春,百变色彩,你的青春属于哪种颜色?  
  赶快加入"青春波若蜜",秀出你独特的青春炫彩,分享你动人的成长故事。个性十足的你,马上跟我们取得联系吧!  
  只要你的年龄在15-25岁,有相对特别的爱好和生活方式(比如:街舞、蹦极、涂鸦……);只要你认为自己的青春够特别,马上联系我们,小编夭夭随时恭候!  
  QQ:157748704(注明"波若蜜")  
  TEL:028-87767006-83(小编夭夭随时恭候)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3节:迷路(1)        
  迷 路  
  文/刘 瑜  
  曾有同学跟我说伦敦像北京,别的不知道,拐个弯就让人迷路,倒是真像。  
  在曼哈顿住了六年,习惯了那种横平竖直的马路,横的叫street,竖的叫avenue,越往北(或者西)数字越大,越往南(或者东)数字越小。走在路上打个电话,你在哪儿呢?57街第9大道啊。多清楚,智商60都知道在哪儿。  
  就这样我还迷路呢。有一回遥遥到纽约玩,吃完饭出来,要去某地,人家是客人,我是主人,只好由我来指示方向。但见我站在马路中间,左比划,右比划,跟个交警似的,一会儿仰天冥想,一会儿念念有词,最后一拍遥遥的肩膀,知道了,往那!结果走到一个街区,还是错了。  
  遥遥大笑不止。不识路不奇怪,奇怪的是明明不识路,还弄得那么煞有介事。  
  我承认,在方向感方面,我智商16;在一猜就错方面,我已经成了概率史上的奇迹。  
  北京就更不用说了。有时候也问人家住哪儿,人家说"五棵松"或者"左家庄"或者"玉泉路",我点头做若有所悟状,但实际上对我来说,我听到的只是"%%#*"或者"×◎%"或者"%!@"而已。  
  在北京住了八年,临走那年才搞清楚西单是在天安门往西的方向。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安贞桥、安定桥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一定要我猜,我就猜是表兄弟关系。  
  我的问题在于,第一次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前方一定是北边,而且一旦形成了这个错误概念,就无论如何都纠正不过来。比如在人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是从东门往西门走,因此无可救药地得出了西门在北边的结论,接下来的八年都没有扭转过来。从理智上讲,我知道西门在西边,但是从情感上讲,我始终认为西门在北边。理智和情感冲突得非常严重,当它们扭作一团的时候,我脑子里所有的方向就糊成了一团,于是北京在我记忆里的形状,就是一个转动着的漩涡。公主坟、车公庄、知春路什么的,在我头脑中,全都有腿,还健步如飞,我紧赶慢赶都赶不上。  
  伦敦就更不用说了,它甚至不像北京还有个二环、三环、四环,在你找不着北的时候帮你重新定位。据我从地图上观察,伦敦的主要大道好像都是斜线,有的45度,有的20度,有的75度,无规则地拧成一团,像那些后现代画家的"泼墨"作品。纽约因为历史短,典故少,所以干脆所有的大街按数字排,简单省事。伦敦就不一样了,历史长,典故多,街道都不够用,为了公平分配,只好一条街这段叫这个,下一段叫那个,再下一段又换一名字。这还是大街呢,大街的框架下还有无数支离破碎的小街、小小街,完全是一盘散沙。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4节:迷路(2)        
  于是我在伦敦的那段时间,伦敦街头就多了一个人,战战兢兢地捧着一张地图,每拐一个弯,就端起地图,嘴里念念有词,眼里充满了解三元二次方程的困惑。  
  要不怎么说我适合小国寡民的农业社会呢?只能记住从大院到玉米地的路,左手边,翠华家,穿过两个路口,经过旺才家,走100米,绕过村口那棵大柳树,往下走,就到了。  
  再远就不认路了。  
  有时候干脆自暴自弃,迷路就迷路呗,迷到哪算哪,反正我对"名胜古迹"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干脆将自己的"迷路症"美化成一种小资情调,想象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片沼泽,每一个人走着走着都将沦陷在它的腹地。别人的旅行是去发现,而我的"旅行",是去消失。  
  我想,一个文艺女青年不识方向,就像一个科学家不会做饭一样,是可原谅,甚至是可炫耀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中学地理学得很好,老考第一。有一次上地理课的时候,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老师点我起来回答各国首都的名称,我一个不差地答了出来,至今记得老师当年的赞美:漂亮。我想她应该也问了英国的首都,我想我应该也回答了:伦敦。  
  当时回答问题的小姑娘,完全不曾想到有一天自己将周游世界,更不曾想到她周游了世界之后,还是想回到她自己的小村庄。  
  (作者系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博士后)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5节:奇遇        
  奇 遇  
  文/朱 婧  
  当时我正陪N小姐在Teenie Weenie专柜买衣服,N小姐非要试一件浅粉细格的小翻领衬衣,她拽着衣服直奔试衣间。其实那件衣服和她完全不搭调--她在政府机关工作,身边的同事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年女性。  
  我在外面百无聊赖地等她。  
  Teenie Weenie专柜的展示设计很有风格,一只巨无霸的棕色毛绒熊在中心位置,并标有"不可拍照"的告示牌。蓝色布艺沙发静穆在角落里,上面是白色搁板,搁板上是木质的熊雕塑,栩栩如生。沙发上坐着一个皮肤黝黑相貌普通的男人,他也一脸的百无聊赖,我猜想,他一定在等他的女朋友。我有意无意看了他两眼,他也有意无意看了我两眼。然后各自把眼光转移了。  
  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木头熊玩,N小姐忽然喊我,我手一缩,回头看她。无意间把木头熊碰落下来,恰好,砸在了正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的头上。  
  我听到一声惨叫,回头看时,才意识到这件事情。  
  那个男人捂着脑门很痛苦的样子,我很惊愕,觉得像做梦一样。  
  专柜的小姐,N小姐,周围逛的人,他的女朋友,都围了过来。他松开手,脑门上赫然一个青色的大包。"怎么样?"他的女朋友一边问他,一边把敌视的目光投向我。她是个有些丰满的小个子女人,穿黑色透视装。  
  他没有看她,却把目光直直地投向我。我想,完了,他要骂我了。N小姐这时赶紧跳出来做和事佬:"她不是故意的,大家别生气,我赔钱,我赔钱。"  
  我知道N小姐有的是钱。就像我有的是时间、空虚、无聊、发呆。  
  他却一直看着我,目光里很委屈,像个小孩子,很久才忽然说了一句:"我被别人砸到了。"口气中带有十足的撒娇意味。"你怎么不管我啊?我被别人砸到头了!"他继续说着,就走过来,拿起我的手摸他的额头。我非常惊愕。  
  "真倒霉,我们回家,给我涂点药膏吧。"他径自上前,拉起我的手。这时,他的女朋友跑到他面前响亮地给了他一个巴掌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一脸惊愕地对我说:"今天怎么这么倒霉,你看,又被不认识的人打。"    
  我虽然紧张,但很快思路清晰地分析出了整个事件:他的头被熊砸了,他失忆了,他把我当成他女朋友了。  
  N小姐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不知所措。  
  我向她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就跟着男人一起走了。  
  初夏的风温柔而舒服。陌生男人带着我走在路上。他的手是温热的,手心微潮。路灯下我们的影子斜斜的,长长的。某一瞬间我真以为我在一场恋爱中,尽管上一场恋爱已经是距离我很遥远的事情,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爱着一个人时的情绪。  
  "我和你认识的时候也是初夏,在我们的大学。"男人的声音沉静,"我们都很普通,可是我们相爱,这足够了。大学的四年,我们很开心。"  
  "后来我们毕业了,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我们的工作都很一般,也没有太多钱,我们住在便宜的出租屋里,可是我们是相爱的,那也足够了。"  
  "后来,我们工作的景况慢慢好起来。我们的积蓄也多了起来。我已经可以带你买一些你向往很久的名牌衣服了,尽管我们还住在出租屋里,可是已经有勇气憧憬漂亮的大房子了。"  
  "我们认识已经很多年了,我们相爱很久了,我们的话越来越少,看到对方的小毛病越来越多。"  
  "有时,你坐在我的身边看电视,我会以为是个陌生人。其实这么多年,我还是并不清楚你心里在想些什么。相爱热烈的时候,我们蒙蔽了自己。某个时刻,我发现,我居然那么不了解你。"  
  "我们每天一起吃饭,去上班,回来吃饭,睡觉。日子单调重复。"  
  "也许很多人就这么结婚了,可是我感到了恐惧。"  
  男人松开我的手,转过头来和我说:"对不起,我只是想和我的女朋友分手。"然后就走了。  
  他真的很普通,放在人群里很容易被淹没,我很快忘记了他的样子。  
  可是,这是我遇到的最不普通的分手事件。        
◇BOOK.HQDOOR.COM◇欢◇迎访◇问◇  
第6节:在夜里说说真心话吧(1)        
  在夜里说说真心话吧  
  文/颜 歌  
  那一天晚上,在府南河边朋友的酒吧,我们好多人喝着啤酒,看着外面凄凉的风雨,摇摇欲坠的柳树。朋友养的萨摩耶温顺地在我脚下睡着了,CD里似乎在放一首梵文似的歌。  
  前半夜我们很无聊地玩了花样百出的大冒险,但现在是后半夜了。有一个朋友说:"后半夜了,改说真心话吧。"  
  我们就开始来说真心话。我想到我五一回成都之前,在北京的最后一个晚上,也是在一个酒吧,一群人里面就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立刻就有人说:"不要玩,我们是不会说真心话的。"--于是一群人频频点头以示赞成。  
  他们这样说了,我就有点惊讶。为什么不说真心话?其实你说出来的假话也好,真心话也好,假装出来的你也好,真实的你也好,对旁人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区别。  
  我一直中情于说真心话,虽然达到的常常是反效果,那是因为其他人根本不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以为我只是在说一个冷笑话--但我觉得无妨,你有什么反应,如何看我这个人,我是不在乎的。  
  好些日子以来,我都认为祥林嫂给了所有人一个隐喻,那就是真理重复一千次就成为了谎言,痛苦亦然。曾做过的心理测试问:"你有朋友知道你全部的秘密吗?"  
  我的答案是:"我至少有十五个以上这样的朋友。"  
  有一年我们很多人在四姑娘山,我就用真心话大冒险让一个外表彪悍的男人夺路而逃了。他为什么不说真心话?其实你说出来,我们没有人会记得,你只是说给你自己听而已。  
  我想他一定是连自己都不想听。  
  不说这些了,继续说我们讲真心话的那个晚上,有一个我现在忘记了是谁的人,说到他有一天在公共汽车上遇见一个大屁股女人,这个大屁股女人撅起屁股在他面前捡了一个东西,很可能那个屁股当时就离他只有0.01米,他说:"我当时想:"哇!""--这件事情,我笑了好久。  
  过了几分钟,隔桌的一个英格兰人醉醺醺地过来和我们一起玩,他醉得说话都有些大舌头了,摇摇晃晃地就像吵架一样大声说话,他说自己爱上了一个中国姑娘。后来他站起来,到河边撒尿去了。  
  我们继续聊了好几分钟,突然有一个人说:"这么大的雨,他会不会掉到河里去?"--还好他立刻回来了,坐在一边,用很蹩脚的中文叫:"啤酒!啤酒!"  
  那些朋友里面有一个我认识七年了,另外四个之前只见过一次面,还有三个我根本就不知道是谁,我们一直说到凌晨五点钟,说到有一个人曾经暗恋了很久却什么也没有发生的女孩,雨终于小了。  
  我们走出门要回家了,站在马路边,有好几个很猥琐的人在路对面看着我们,好像要走过来。我们和他们对视了一会,有一个偷偷说:"是干什么的呀?"另外的人说:"总不可能是要问路吧。"我们中间有一个男的张嘴就要骂了,结果他们还是走了过来,居然真的是问路。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7节:在夜里说说真心话吧(2)        
  我们惊疑不定地走到路口去打车,走在后面的一个朋友突然大笑起来,晨夜特别静,我们都吓了一跳,回头问他:"怎么了?"  
  他笑得喘不上气,指着我们说:"你看我们原来也是一样猥琐嘛!"--天气很冷,天空飘着小雨,又刮着大风,我们每个人都缩起来走路,头发又乱又湿,看起来果然很猥琐。  
  我们就这样站在路边打车,一对一对,或一个一个,都陆续离开了。  
  我坐在出租车里,觉得有些头晕,埋着头很想睡觉。出租车司机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问我:"怎么现在才回家啊?喝什么酒了?我告诉你有一种酒特别好喝……"  
  我微笑着发出语气词,听他聊了一路,终于到家了,我站在楼下,看见整个大楼的灯几乎都灭了,只有一户还亮着,整个小区的上空都是嗡嗡的空调声。我望着那个窗口,突然想到:  
  原来有时候,不是我们不讲真心话,而是夜还不够深。  
  可能真的是这样。        
◇WWW.HQDOOR.COM◇欢◇迎访◇问◇  
第8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1)        
  遇见一场盛夏光年  
  文/树婴lxy 图/小暴鱼工作室    
  与其将来让她漫长地等待,不如我用遥望的方式沉默地转身。我如何忍心让她用半生的寂寞来祭奠我短暂的快乐。  
  SIDE A    
  上海,圣诞节的气氛浓郁。穿着林安给我买的红皮鞋,牵着他的手,逛街。他是我在大学四年感情空白后的第一个男朋友。微笑温暖,发丝干净,唇红齿白。每天穿梭于高档写字楼,朝九晚五,作息时间规律,拿着不错的薪水,生活优越而且安定。这样的男子是不是楚一所说的好好先生呢?    
  楚一说,你将来的男朋友要好好地把你捧在手心,他一定要是一个称职的好好先生。否则,做大哥的怎么可以放心。    
  那年盛夏,我们站在学校里的老树下,大风吹呀吹,流光似水。  
  楚一,你知道么,你笑起来的样子,嘴角微微上翘,像极了我喜欢的那个歌手。记住你的样子,而那个微笑,我用了多久才忘掉。忘记了时间。  
  街上人潮涌动,车辆川流不息。我和林安走进音像店,店面宽敞,服务周到。我取出一张CD,放入试听机中。硕大的玻璃窗户,匆匆来去的人群。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林安把耳机从我的耳朵上取下来拿去听,皱了皱眉,摇滚吗?好嘈杂的样子。    
  这是我喜欢的歌手,他唱歌的时候会汗流浃背,汗从他两边的鬓角流下来。    
  那场盛夏的狂欢,如果不遇见,或许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SIDE B    
  北京的圣诞节,一个人走在街上,感觉格外的冷。迎面走来一个旧时的校友,彼此问好。那人的打扮与过去大不一样,旁边还牵着一个娇小的女孩子。  
  她唤我学长。  
  哦?我们认识?    
  是啊,你忘记了么?我比你小一届,哦,对了,我是和莲生一个系的呢,她是我学姐。你们认识么?  
  莲生。名字在心中默念一遍,心中便翻起了排山倒海的巨浪。  
  莲生,莲生,莲生。那么熟悉。  
  时光不再。好久不见。    
  还记得那年盛夏初见她的样子,她以与世隔绝的姿态站在人群里,格外的安静和孤寂。她不和任何人搭讪,眼光里满是防备。这样的女孩子,让人心疼,好像不看住她,就会像泡沫一般立即消失掉。  
  我的嘴唇发紫,不是因为天气寒冷,而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生下来的时候医生对我的父母说,这孩子遗传了你们家族的心脏病,活不久。幸而,他们呵护有加,我现在还活着。但有一次去青岛旅游,吹风过多,回来发了寒热,后来又得了哮喘。    
  去报亭里买了本杂志,有莲生写的专栏。她在上海安好。这是我圣诞节最好的礼物。    
  莲生,你要记住,你一定要幸福。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SIDE A    
  周围有很多人都说从上海去北京读书是遥远且累人的事。然而六月考试的分数出乎意料地高。于是那个遥远的百年名校就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之下把录取通知书寄了过来。这是不是叫做弄巧成拙呢?意料之外的事情。    
  爸爸看着电视,手里拿着录取通知书,喜忧参半。莲生,那里会刮沙尘暴呢,空气质量不怎么好啊,你一个人住在那里习惯吗?真是叫人不放心。    
  可是上海也没能好到哪里去,是不是?就冲着学校的名气,也得去。    
  荒唐的理由,被宠坏的任性。    
  坐两个小时的飞机就能到,或许并不算遥远。人长大了,读书,在哪不是一样的读。  
  我开始慢慢进入大学的状态,硕大无比的校园,人头攒动,夹杂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和方言。有意思的大学生活,每个人的方式不同。    
  我走路的时候常常戴着耳机,听着喜欢的摇滚,整天泡在图书馆里。不参加任何社团,亦不参加任何活动。    
  杂志社的编辑来催稿。于是就去教室自习,带上笔记本,最后一排,一个人。扬声器里会传出嚣张跋扈的摇滚乐。那个男人的嗓音在高潮处撕心裂肺,让人有畅快淋漓的感觉。    
  北京的天气太过干燥。我开始怀念上海雨季空气里的湿润以及弄堂拐角墙壁上的苔藓,偶尔觉得也许黄梅天亦不是那么惹人讨厌。    
  我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突然发觉已经在北京待了两年,时间过得那么快,转眼到了盛夏,我的生日也快到来。    
  SIDE B    
  考大学的时候爸妈没有担心过。我的成绩,他们从来不用操心。所以考进这座城市最好的大学是理所应当的。这样的结果,波澜不惊,如同我的生活,没有潮起潮落。          
BOOK.HQDOOR.COM←红←桥书←吧←  
第9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2)        
  每天清晨起床,抬头就看见卫生间里,妈妈挤好了牙膏的牙刷安静地架在暗紫色的马克杯上。水是温热的,这是医生叮嘱的。桌子上的早餐热气腾腾,一周七天,花样翻新。因为哮喘不可以吃海鲜,所以家中的饭菜已将近十年没有出现过此类菜肴。他们为我牺牲了很多。    
  坐地铁去学校,脑海里是出门时妈妈的嘱咐,要好好照顾自己。二十年不变的话。    
  解开衬衣的第一粒纽扣,露出重金属项链,上星期新剪的头发,有了鬓角,耳朵里塞上耳机,除了摇滚,还是摇滚。只有那样强烈的节奏,才可以让我在这个死寂的清晨醒过来。  
  我的大学有着硕大无比的校园,人头攒动,夹杂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和方言。有意思的大学生活,每个人的方式不同。    
  和志同道合的人组了乐队,我是主唱。这样的社团活动是瞒着爸妈的。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样的音乐其激烈程度早已超出了我心脏的负荷能力,他们一定会说,天哪,那么嘈杂的声音,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  
  我在学校各个晚会上表演,看见那些为摇滚而疯狂的人,我唱得汗流浃背,高潮的地方简直是撕心裂肺,汗从我两边的鬓角流下来。台下有女孩子的尖叫声,挥舞着荧光棒,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好?像我这种出生时就被医生下了判决书的人。如此的场景不过是昙花一现,过去或是未来,我只要现在就好。    
  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大学待了两年,时光流逝,转眼就是盛夏,那是我出生的季节。    
  SIDE A    
  一直在想,出生在盛夏一定是件非常糟糕的事情,那时很热,还没有空调。    
  记忆里上海的盛夏,梧桐树枝繁叶茂,挡住了太阳。我喜欢茂密的梧桐林,掩映着整条道路,空气似乎也随之清新起来。在我离开家的好一阵子常常梦到这样的街道,那里有一幢一幢红色的法式建筑,是这座城市多年前的记忆。    
  北京的盛夏有着明晃晃的太阳,和上海的不一样,却说不出哪里不一样,又或许只是感觉罢了。    
  生日那天,拉拉说,今晚礼堂里有表演,是我们学校自己学生的乐队,超棒!而且主唱很帅哦。一起去看吧,以示庆祝。    
  不太想去。    
  可是,那个乐队是唱摇滚的耶。而且,那个主唱擅长唱你喜欢的歌。    
  嗯,那好吧。去看看。    
  SIDE B    
  妈妈内疚了二十年的事,是当初在盛夏把儿子生下来。明明晓得会有遗传的危险,但还是非常想要一个孩子。    
  我不怪她,无法怪她,怎么可以怪她。北京的夏天,那么炎热。那天是她的受难日,她曾经给我看过那条留在肚子上的伤疤,褐色,一辈子也没有办法抹去的。我只能说,他们是伟大的父母。          
BOOK.HQDOOR.COM▲红桥▲书吧▲  
第10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3)        
  北京的夏天是那么的热,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瞒着爸妈和同学去游泳,哮喘发作,把家人吓得要死。后来,就再也没有男孩子敢来找我玩了。他们说,楚一,你生病了,要在家好好休息。    
  我忘记是什么时候习惯一个人的。做梦,梦见一个人背了个大旅行包,行走,不停地行走,没有目的。然后,我就这样长大了。    
  生日那天,乐队的吉他手对我讲,今晚学校礼堂有表演。    
  嗯,几点?    
  老时间。下午先排一下,别忘记了。    
  好。    
  SIDE A    
  那天晚上的人很多。大家使劲往前挤。我就在人流涌动中莫名其妙地被推到了前排。聚光灯下,他唱:我骄傲的破坏,我痛恨的平凡,才想起那些是我最爱。他唱:让盛夏去贪玩,把残酷的未来,狂放到光年外。他唱:而现在,放弃规则,放纵去爱,放肆自己,放空未来。气氛极具感染力,那么多人和他一起喊: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我看见汗水大滴大滴沿着他两边的鬓角流下来,看见他脸色苍白的样子。    
  乐队的主唱像极了我喜欢的歌手,高潮处他们撕心裂肺,让人有畅快淋漓的感觉。舞台下,女生高分贝的尖叫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断断续续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但不是很真切。    
  很多人跟着他一起哼唱那首叫作《盛夏光年》的歌曲。她们之中有多少人是真的喜欢,抑或只是凑个热闹?而我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冷眼旁观。    
  曲毕,他停下来说,请问,今天有人过生日吗?    
  拉拉扯了扯我的衣角:上去啊上去啊,傻瓜,今天你过生日呢。    
  摇摇头。本来就是过客,本能地拒绝投入这个本不属于我的世界。    
  然后他继续说,嗯,今天是我生日呢,我把这首歌送给今天和我一起过生日的朋友。他说话的时候往我们这里看了看。嘴角上翘,面带微笑。  
  糟了,一定是我的话被他听到了,一定是的。拉拉自言自语。有时候她确实是个麻烦的家伙。    
  还是无动于衷。我还有事,先走了。    
  身后的礼堂依然灯火通明,那些不间断的歌声和尖叫声渐行渐远。塞上耳机,是那首歌,那个男人唱着,我不转弯,我不转弯。现在,他只属于我一个人。    
  生日快乐。    
  SIDE B    
  那天晚上的风很大,路上,耳机里传出那首《盛夏光年》。那个歌手唱,我不转弯,我不转弯。有时候觉得自己会很像他,一样的任性和固执,一样的坚持与倔强。留了和他一样的鬓角,唱歌唱到高潮处就会汗流浃背。    
  到了礼堂,看见其他组员在准备调试乐器,彼此打完招呼,我突然对队长说,我必须临时换歌。换成《盛夏光年》。          
BOOK.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11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4)        
  啊?为什么?    
  因为今天我生日。我就这样脱口而出,没有经过什么思考。这个理由令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好,没问题。队长带头鼓了掌。他们是不是对我这样的人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既然认识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从台上往下看,今天的晚会人好多,人潮涌动。以前不喜欢唱歌的时候台下有人尖叫,若是这样,人来疯的我就会唱得更加疯狂,好像是台上台下的一场竞赛。后来开始习惯,习惯这样的气氛和环境,让我可以High到极点,那是否也是一种释放?    
  看见那个女孩子,留着齐肩的长头发,她穿着JOJO的黑色T恤,以与世隔绝的姿态站在人群里,满眼冷漠的样子。这样的女孩子,从来处于防备的位置,很好地保护自己,没有广阔的社交圈,特立独行地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逸生活。    
  停下来的时候我问,今天有谁过生日吗?我注意到她的同伴扯了扯她的衣角,然后她只是微笑着摇摇头。    
  我说,嗯,今天是我生日呢,我把这首歌送给今天和我一起过生日的朋友。    
  如果她上来,我一定会说是送给她的,可是她没有。看见她们有些惊愕的样子,我微笑。曾经有人对我说过,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优等生,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坏坏的感觉。不知道,她有没有被我吓到,也许吧。后来,她一个人走了。    
  生日快乐。    
  SIDE A    
  楚一那天穿的是黑色的T恤。他背着一个包在人群中行走,背影有点寂寞。我不晓得他是不是常常喜欢一个人在地铁里闲逛,反正我是。我喜欢地底下迎面而来的风,那种风有一股地下停车场的味道,带有迷幻的色彩。那风是这个城市的伤口。地道里,人潮拥挤,却互不相识。于是想起庞德在《地铁车站》里的那句话:"人群中这些脸庞的闪现,湿漉漉黑树枝上的花瓣。"有意思的旅行。    
  听见有人叫我:同学,你的笔记本。回头,竟看见楚一手里提着我的电脑。    
  我总是拉着拉环摇摇晃晃地坐过了站或者把东西遗忘在地铁的车厢里,损失惨重却从来不懂得吸取教训。后来楚一说,你这个得了健忘症的小朋友,将来一定要找个细心的男朋友,帮你看管东西。     
  谢谢。你好。    
  不客气。我们见过。我叫楚一。    
  嗯,楚楚可怜的楚?一无所有的一?    
  不。是楚国的楚,一帆风顺的一。    
  我笑。有意思。我叫莲生。    
  回学校吗?    
  是的。    
  我也是。一起走吧。    
  SIDE B    
  我在地铁的车厢里看见莲生,那天她穿着黑色的棉布衣服,耳朵里塞着耳机,安静地坐着。她听歌的时候一脸平静表情,没有任何起伏,我猜测她的耳机里是不是那些激烈吵闹的音乐,那种肃静会不会只是为了掩盖内部的震撼和激情。如我。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12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5)        
  常常一个人坐地铁,喜欢这样的人来人往,和陌生人擦肩而过的感觉。那个庞然大物漠然地在这座城市下面来回穿梭,悄然无声。人们蜷缩在它的体内,像一群寄生虫。窗户外面,看不见的尽头,光与速的交融,带来迎面呼啸的风,从头顶掠过。    
  她下车的时候,把电脑留在了旁边的位子上。粗心的小孩。    
  我跟着下车,叫了她两遍,她才回头,惊异地拿下了耳机。什么,噢,我又忘记了,谢谢你。我再一次确定,那副耳机里一定是摇滚,感觉强烈而肯定。    
  莲生。没有含义。她不喜欢说为什么。只是微笑,姿态依旧防备。一起回学校,沿路给她买了串糖葫芦。她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妈妈不让我吃这种东西,她有洁癖。    
  看她的样子,手里拿着那串被她誉为像珊瑚一样漂亮的糖葫芦一蹦一跳欢快地走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她把耳机挂在脖子上,我看见她的耳朵上有两粒漂亮的珍珠耳环,乌黑的头发就这样柔顺地垂在后边。我说,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莲生抬头,用奇怪的眼神看我。    
  没什么意思。只是看见你的耳环,想起了一部电影的名字。    
  哦,没看过。很好看吗?    
  SIDE A    
  回寝室的那个晚上,等到灯光全部都暗去,一个人看了那部《戴珍珠耳环的少女》,异常喜欢。一看就知道是欧洲人拍的镜头,温暖而隽永。从大门里望进去,阳光透过窗户的玻璃安静地倾泻在少女的手上,刀板上的橄榄菜被整齐地切碎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却无比鲜艳。那幅画上,少女的回眸明亮透彻,耳朵上的珍珠耳环由画家亲手打洞并为她穿入。    
  一直在想她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是那个明朗的午后么?他推开窗子,问她:"窗外的云是什么颜色呢?"她怔怔地看了一下说:"白色。"然后想了想又说,不对,是灰色、红色或是蓝色。    
  忘记是多久以后,我在MSN上遇见楚一,我说:可是他们不能相爱,那幅画成了传世名作,而那份爱却随风飘逝了。    
  是,他们不能相爱。爱的最高境界也许不是两个人常相厮守,如果放手可以让对方幸福,为什么不?    
  后来再碰见楚一,他的签名就改成了: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样玩世不恭的样子,符合楚一的作风,他向来是什么都不在乎的。    
  见了面,我们也只是互相打一声招呼便开始沉默,像这个学校任何两个普通的男女学生一样,认识于一场莫名的舞会,然后又成为两条平行线,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然而,我发现我再也无法一个人去地铁站闲晃,我再也不会一个人走在路上听那首叫做《盛夏光年》的歌。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13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6)        
  SIDE B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天莲生回去后看了那部电影。我们都非常喜欢它。画家和少女,他们不能相爱。她在MSN上对我说话的时候,有着淡淡的忧伤和无奈。    
  有时候,不是不想相爱,而是相爱会给对方带来更多的痛苦和负担,于是只好作罢。    
  有一阵子不想上网,因为怕遇见莲生,不晓得说些什么好。只是觉得心里隐隐作痛,如同当时看那部电影的感觉。    
  后来把签名给改了,源于庄子的一个寓言:水井要干涸,一群鱼儿聚集在一起,相濡以沫。庄子看见了,便说,与其割舍不开坐以待毙,还不如各分东西,相忘于江湖吧。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潇洒得很。哥们儿看到了,说,楚一就是楚一。连感情的事也那么干脆。    
  我一直记得那个画家看少女的眼神,是爱,不能言语的爱,无法表达的爱。不是每份爱情都可以得到祝福的,不是么?他们的爱如同画家的画,被晾在了阁楼的窗户前,接受阳光的照射。等到慢慢风干的时候,那份爱也就结束了。    
  SIDE A    
  我拼命地写东西,一篇接着一篇,编辑觉得意外,最近很空么,灵感很多么?那是一家杂志社,我定期写专栏给她们。有一次,送给楚一一本,我说,上面有我的专栏。他说好,我知道了。然后放在一边,专心打他的电子游戏。    
  他不会看的。只是安慰而已。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他和我一样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他喜欢背个大大的包一个人行走于地铁之间,他微笑的时候嘴角上扬,他会给我买漂亮的糖葫芦,那是一串耀眼的珊瑚。     
  我写,我喜欢的男子像极了那个我喜欢的歌手,他们唱歌的时候会汗流浃背,汗从他们两边的鬓角流下来。可是,他的面目苍白,很累。让人心疼。     
  我写,可是那个男子从不知道我喜欢他,他不知道我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喜欢上了他。他总是和我开玩笑说,你一定是爱屋及乌才对我这么友好。    
  不是。我爱你。却没有办法说出口。    
  曾经对失恋的朋友说,遗忘,很简单。睡一觉,吃顿大餐,人生还要继续。其实不然。我再也无法回到那个与世隔绝的状态。如果心里住了一个人,那应该怎么抹去?他早已扎了根开了花,肆无忌惮地生长着,而我却无能为力。    
  楚一还是不断和乐队在外面表演。他在台上越来越疯癫,好像要把自己的力气统统用掉。唱完全场,他站在那里,像是喘不过气来。我就这样在底下看着他,楚一明明晓得我在看他却从不转过身来,为什么?    
  于是,我只好转身走掉。    
  SIDE B    
  去医院检查,听见医生对妈妈讲,还是要小心,他的先天性心脏病再加上后来的哮喘,一定不要让他太累了,药要按时吃,注意身体。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14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7)        
  我是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控的人,又如何给别人幸福?这是命中注定,在劫难逃。    
  手里拿着莲生给我的那本杂志,干净的封面。看见她写的文字泪流满面。对不起,我爱你。只是,也同样没有办法说出口,不可以说出口。    
  不断和乐队出去演出,拼命地吼叫,癫狂性地发作。这样的发泄到头来让我觉得漠然,她给我留言,你的头发长了,该去剪了。还有唱歌的时候不要这个样子,我会很难过。    
  不是没有看见她的背影。转身离去,毅然决然,如此寂寞。    
  常常想真正的爱要怎样才算幸福,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厮守,还是只让她幸福就好?    
  如果有人可以让她常常微笑;如果有人可以为她买有漂亮外衣的糖果;如果有人可以在她坐地铁的时候提醒她不要迷迷糊糊地坐过站;如果有人情愿帮她提那台很容易弄丢的笔记本电脑……那么也许我就真的可以放心。与其将来让她漫长地等待,不如我用遥望的方式沉默地转身。我如何忍心让她用半生的寂寞来祭奠我短暂的快乐。    
  莲生,你要乖,等毕业了回到上海,你就一定不会再记得北京这该死的夏天了。    
  莲生,这是我的爱,你不必明了也无需知晓。来不及给你的拥抱,下辈子一定会有个华丽的转身,现在,请你把它忘掉。    
  SIDE A    
  大学里的最后一个生日我们站在学校里的老树下。我说,楚一,我要留下来考研。    
  不可以,你一定要回上海,北京不适合你。楚一急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脸红的样子。认真和我较起劲来,很可爱。    
  骗你的,时间早过了,大白痴。    
  他这才舒了口气,对哦,我怎么就没想到!让你趁机戏弄了一番。    
  然后,我们很快毕业。两个小时的飞机,我回到了上海。四年如此之快,光阴似箭。我和北京,和学校说再见,包括楚一。你是我这些岁月的闪光点,从第一眼开始。我知道我爱你,可是却要和你道别了。    
  楚一说,地球是圆的,以后会再见的啊。我知道他是在说假话,他说谎的时候不敢看我,眼睛看着地底下,手插在口袋里。这样的场景,也许有生之年再也不会遇见,宛如做了一场樱花雨般的梦。    
  老歌里唱道,相见不如怀念。    
  我在上海生活安好,继续写我的专栏。我写,这里的夏天有记忆里成片的梧桐树,这里的地铁安稳不会再如北京那边摇晃不堪,这里我可以重新开始--工作优越,还有一个如他所说的男朋友。    
  如果可以我要告诉你,我从来就不曾后悔在那年盛夏的相遇,这是我青春光年中最好的纪念。即使没有结果,依然刻骨铭心。楚一,你可以不爱我,你可以看不见我的爱。爱情本来就是条单行道。那些岁月收藏起来,埋在心灵的最深处,随着时间慢慢沉淀,是否会在墙上开出我紫色的忧伤?我要和你说再见。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15节:遇见一场盛夏光年(8)        
  你好吗,我很好。    
  SIDE B    
  莲生对我说她要留下来。她的表情那么认真。那天是我们在大学里的最后一个生日,学校的老树下,我把她喜欢的歌手的CD递给她。阳光星星点点地撒下来,在她细白的皮肤上投下好看的图案。    
  不可以。我的坚定是不是把她吓到了。我从来不对她那么大声。北京不适合你。你要回去,必须回家。像你这种小孩子,没有人看住一定会把自己弄丢。你将来的男朋友要好好地把你捧在手心里。他一定要是一个称职的好好先生。否则,做大哥的怎么可以放心。    
  失望的神情在她的脸上浮现。莲生,你要原谅我的自私。好不容易,才忍住要对你说的话,我担心如果你再在我身边待上两年,我就会不顾一切。    
  还记得以前我们一起打游戏。游戏里,我死了,于是,我对她说,没事,你还可以再找别人继续玩下去。你还会遇到其他人。    
  屏幕上沉默许久之后出现她的字:可是我却无法从别人身上找到你。然后,她下线了,消失不见了 。  
  我怎么可以让这种状况发生在现实里面?莲生从来就是那么固执而倔强,与其给她一丝希望让她等待,不如我们擦肩而过。这样的结局于她于我都是再好不过。    
  然后,很快,我们毕业。    
  我看着那架飞机轰鸣而去,我知道她再也回不来了。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16节:你是我的一场病症(1)        
  你是我的一场病症  
  文/紫苏卡卡 图/小暴鱼工作室    
  他在第一张便条纸的反面写上:后会无期。  
  从此没有眼泪。只有告别。  
  突如其来的感冒。在听旧唱片时她不可扼制地咳嗽,陈绮贞的《吉他手》。  
  她把头靠在车窗上,好让听觉更靠近一些。感冒的病菌侵蚀着她的听觉,渐渐模糊的听觉。阳光很烈,窗外是七月的炎夏。  
  她在终点站下了车,身边都是庞大的双层巴士,散发出浓重的漆皮与汽油的气味。她皱眉,从包里找出伞,然后听到有人拍打车窗的声音。  
  穿深色T恤的男生,手里拿着她的CD盒,敲着厚厚的空调车车窗,向她喊话。  
  "苏小绮?"他这样念她写在CD盒便条贴上的名字,语气有些不确定。  
  她笑,不说话。看着他递过来的失物。手指修长且白净。  
  "你可以叫我……阿沛。"他突然把CD盒拿回去,写上自己的名字,字小小的,很方正,排在她的名字下方。他有些迟疑,最后写上那一刻的时间。  
  她仍然不说话,只是微笑。微风吹起她的红色裙角。她眯起眼睛看了看时间,对他点点头表示谢意,然后转身走开。新进站的车,隔开了他与她的视线。  
  透过轰鸣的发动机声和下车的脚步声,他什么都听不见,却听到她的咳嗽声,小声地,克制地,仿佛看得到她瘦弱的锁骨和红肿的眼睛。因为感冒,她的眼睛肿而清亮,带有明显的倦意。  
  从她上车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她。嘴角紧闭的女孩子。穿红色的裙和白色的T恤,旧的球鞋,脚踝有浅色的淤青。她和那些穿着校服打着瞌睡坐公车的女孩不一样,她简单而充满故事,身体像一个孩子,眼神却像一个遁世者。  
  阿沛站在那里,听着这咳嗽声远去,觉得自己无聊,又悔恨自己刚才为什么没有写上自己的电话号码。他每天都乘这班车来这个车站,再转车去上班,对着电脑七小时,画建筑图纸,设计方案。  
  他来自一个家教严格品格端正的家庭,最大的娱乐是边做功课边听古典音乐。  
  他说,我是个沉闷的人,会在地铁里边吃汉堡边看书,从不下错站也从不与陌生人搭讪。可是,他很不自然地看了看别处继续道,可是,我却在你的东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很离谱,我也想不到自己会这样。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写下的话。  
  还是这一班车。她看到他的时候,眼神是高兴的,随即在他身边坐下。  
  他笑。感觉到她坐在身边。仍然穿着旧的球鞋。她不做指甲也不染头发,保持着一种自我的、原生态的洁净美态。  
  上次谢谢你,阿沛。她递过来一张便条纸。还是咳嗽,嗓子喑哑而疲惫。  
  他后来一直留着这张淡黄色普通的便条纸,然后写上他们相遇的时刻。她的句子很简短,让他觉得难以琢磨,好似刻意保持着一种距离感,不肯轻易表露心迹。但是,他心想,开口总好过不开口,遇到过总好过一直在错过。  
  他在她的挎包一侧,看到了别在上面的校徽,她笑他歪着头努力辨认的样子。她笑的时候像个很小很小的孩子,沉默时又像是顿悟了某种很深的道理。她充满矛盾,写下电话号码后又重重地划掉,可是,他已经记住了。  
  在爱人的时候,心便不再是纯粹的肌体,它敏感、多情,充满记忆的纹路。  
  阿沛突然提醒自己,我是在爱她吗?应该不是,这太不理智。她只是同一班车上掉了CD盒的女学生,沉默而孤单。  
  他觉得懊恼,一整个上午都在想这个问题。做出设计图又删掉重新再做,挑着无关紧要的毛病,找不出正中要害的问题。阿沛反复听着iPod里陈绮贞的歌,不断地问自己,我怎么会这样?他的脑袋在发烧,听觉在失效。  
  他是这样简单的男生,从小到大被母亲教育要以学业为重。初中的时候喜欢一个隔壁班的女生,还没来得及表白,那个女生就随父母出国了。他并不难过,只是觉得遗憾,内心的秘密还未盛开就已凋谢。在阿沛的心里,从未有过强烈的情感上的波折,或者说依赖。他理智,学有所成,不会和其他男生一样,失恋了就整夜整夜地喝酒和说疯话。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17节:你是我的一场病症(2)        
  他常常在没有她的公车上,怔怔地想,这个叫苏小绮的女孩子,是他的一场病症,颠覆且充满破坏性,让他有幻觉般的新生。  
  夏天接近尾声的时候,她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  
  看着马路上人来人往,炎热的夏季暴躁的雨。要不要给她发短信?他心里想。  
  下雨的时候他又想,会不会走在天桥下就看到她在躲雨,瘦瘦的身体,微湿的黑发,白色耳机。  
  阿沛突然有了一个理由写封简讯,但是又觉得唐突,他坐在电脑前看着要做的工程资料,拿起手机,一字一字输入:下雨了,你的感冒好了吗?  
  又删掉。仿佛看到了她圆而平静的眼睛,警惕地望着他。  
  他坐在那里望着繁琐的资料和数字,整个脑子都是她的电话号码,一个一个往外跳,再怎么打乱都能准确排列好。  
  不断有电话打进来,他频频地纠正自己因心不在焉而犯的用词错误。午饭的时候阿沛去楼下便利店买了一罐啤酒,空调温度很低,可是他拿手机的手却在发烫,甚至,在他按下发送键的时候觉得自己整个身体都在发烫。  
  你可以叫我阿沛。我可以问你感冒好了吗?  
  发送成功。  
  五分钟后,震动,一条新信息:已经好了,谢谢。我是苏小绮。  
  他坐在座椅上喝啤酒,金属壳反射出他微笑的嘴角。  
  可是遇见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一个星期都看不到她的裙角和旧球鞋。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没表情地看着路上各色各样的行人。车经过她的高中,大门紧锁,正门校牌上的字铮铮发亮,很是耀眼。  
  他突然很难过,她离他这样遥远,虽然会同时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段路线,被同一班公车载着旅行。可她是一个高中生,他已经大学毕业一年有半。她的心智也许很成熟但终究是一个孩子,穿球鞋的脚踝细瘦有力,她有更多的路要走,更多的人要遇。而他只是在那一瞬间被这样一个女孩子吸引了、打乱了。他的心,之前一直被理智牵制着,此刻却在受这个女孩的控制,哪怕她是无心的。  
  车在她高中附近的那一站停下。车门打开了又关上,没有人上车。他有些发烧,上班时间晚了半个钟头。这个时间,她不可能出现。  
  他有些瞌睡地把头靠在车窗边,药物的作用使他眼皮沉重。  
  他看着静止的大门,静止的字体,静止的一切。红色的教学楼,郁郁葱葱的树冠。  
  看到她和一个穿校服的男孩子从车下缓缓走过的时候,他猛然惊醒,盯住她的背、她的黑色头发、她的身影。  
  那是一个身形高大,戴着眼镜的男孩子,拉着她的手,一直在和她交谈。她微笑,一直。  
  阿沛黑洞般的心里燃烧起一片火焰,巨大的火势快要把他吞噬掉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18节:你是我的一场病症(3)        
  输入她的电话号码,却迟迟不按呼叫键。现在阿沛觉得这些号码,每一个数字都是对他的嘲讽。  
  一直到这一天工作结束,他还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灯已经熄了,屏幕发出淡蓝色的光。  
  他拨下了那一串电话号码。  
  她很快把电话掐掉了。手机机械地响起:您拨叫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候再拨。  
  如此反复了三次。他恼怒,难过。很想把手机摔了。  
  因为这样一个女孩子,他理智与风度全失,如同困在牢笼里的猛兽,挣扎而害怕。  
  我不能说话。我是哑巴。她的信息这样说。  
  他看着这行字,像是一个走进了奇幻电影的小孩,目瞪口呆地惊讶。  
  她这九个字,每一笔每一画都让人心疼。如此美好的十七岁女孩子,却只能是沉默的倾听者。一个无法开口的人,即使听见了另一个人因她而汹涌的心跳,又能怎样呢?  
  她在纸上这样写,很激烈的动作,写得很快,然后把便条纸很重地贴在他的肩膀上,踮起脚尖。他看到她的眼泪,无声地滑落。  
  是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她的学校外等她。放学的时候女孩子和男孩子成群结队地说笑。单车和人群之间,他看到她。唯一一个没有穿校服的女孩子,和那个穿校服的男生在一起。男生很小心地拉着她的手,他们没有交谈,却很默契。  
  她看见他,表情是僵硬的。她看了看穿校服的男生,然后对他笑笑,走向阿沛。  
  阿沛穿着深色的POLO衫,经过的女学生都在好奇地看着他。  
  苏小绮站在他面前,洁净的脸上没有表情。她低垂着头,仿佛在等他开口,因为她无法做主动的那一颗棋,这盘棋,注定是残局。  
  我喜欢你。  
  阿沛这样说着,并低头看着她瘦弱的肩,她在阳光下略显褐色的发,和她垂下的睫毛。  
  也不介意你是不是可以说话,他继续说。  
  人群很吵,太阳很烈。刺耳的铃声汇聚在耳边。他听见她的啜泣声,轻轻的。  
  只是不希望你和他在一起。因为我喜欢你。  
  他看着站在不远处穿校服的男生。阿沛的声音一字一句,很完整地钻入了苏小绮的心。  
  你可以叫我阿沛,我想问你,你可以接受我吗?他看着她沉默的脸庞说。  
  她突然哭了起来,眼里噙着泪,飞快地拿笔在纸上写下一句话。  
  她跑得很快,裙子被风吹得簌簌响,脊背的轮廓很明显。  
  他看着她写下的这句话:一个无法开口的人,即使听见了另一个人因她而汹涌的心跳,又能怎样呢?  
  他不再去那个公车站了,也许她也不会再去了,他想。只好去搭地铁。再过两年他就可以买辆车,之后就是买房,结婚,生子。他觉得可怕,这滚雪球式的被逼迫的人生模式。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19节:你是我的一场病症(4)        
  在地铁里,他听着iPod里陈绮贞的歌声:"我总是忽冷又忽热/隐藏我的感受/只是我爱你的心被你看透。"他传染了她的感冒,她的沉默,甚至她的抗拒。  
  尽管他只是想忘记她,却这样突兀又刻骨地想念着。  
  他在心里一遍遍催眠自己,她只是一个路人,他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更谈不上所谓的结束。  
  然而他总是想起她的眼睛,清亮的眼神,哭的时候睫毛上的泪水,很用力地克制着不让它滴落。  
  阿沛把纸条都放进一件旧衬衫的口袋,没原因的。那些他们坐在一起时候写过的有趣纸条,就是他们说过的全部言语,胜过任何一次有声的问答,虽然不曾有过。他总是习惯在纸条上写上当天的日期。那一整个炎夏,两个月里不到十次的字句交换,她在第六张纸条上画笑脸,写着:你好像,从不迟到。  
  连同最后那张她很潦草写下的纸条,他都把它们收好。  
  第八张纸条上写着:怎么我们一直在写来写去?你是不爱说话的小孩。你想和我说的,我都听到了。  
  他看着她的字哭了,那些隐忍的字词。她的心里当时在想什么呢?她会觉得倾听他的心跳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吗?她甚至没有回应的资格?她为什么在那么长时间里都刻意地隐瞒着她的病症呢?她也曾这样狂热地想念过他吗?  
  这些答案都无处可寻。公车不知道,窗外的艳阳不知道,错开的路线也不知道。  
  在同一个城市里,他们毫无交集地生活着,没有再遇到也没有再联系。  
  电话号码还留着,可是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问候电话的那一边。  
  他开始抽烟,也在夜里偶尔去酒吧玩,像个正常的二十三岁男生一样。有陌生的女孩过来搭讪,涂着金色的眼影,喝威士忌加冰。  
  她在做什么呢?高考了吗?是否还留在这个城市?他偶尔会这样想。他在心里懊恼,揉烂手上的纸,她的微笑,却又浮现出来。  
  已经整整一年了。  
  夏天又重新来了。天气预报里提醒大家注意流行感冒。  
  那个叫苏小绮的女孩子什么都未留下,甚至带着点伤人的冷漠。可是他却会记得她,不受控制的。记得她的红裙子、她的脚踝、她的眼泪,像记得一个与他朝夕相处很长时间的恋人一样。因为心是在爱的,所以长长短短的时间都在被拉扯,被铭记,被美化。  
  他和她在一年以后一个夏夜里的七点钟,站在同一个广场的巨大电子屏幕前,看着屏幕里播陈绮贞的演唱会,弹着吉他的陈绮贞在舞台上唱:  
  "短短一秒钟/就算是短短一秒钟/就像是握住他的手/就像是亲口对他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用尽所有美好梦想。"  
  夜色把人群淹没,人群把他和她隔开。        
▲BOOK.HQDOOR.COM▲虫工▲木桥▲书吧▲  
第20节:你是我的一场病症(5)        
  他没有看见她,只是盯着屏幕想起上个夏天丢了CD盒的女孩子的长发和锁骨,想起她微笑的样子。  
  她看到了他,可是无法叫出他的名字。叫我阿沛,他曾经这样说过,可是也许永远都没有办法听到。  
  她很专注地看着他,尽管那里人头攒动,屏幕里刺眼的红色字体也在不断地变化,她还是看见了他。  
  他没有变。头发似乎短了些,手指间夹着烟,还未点燃。  
  她很想告诉他,她也一直很喜欢他。那个穿校服的男生,是她的弟弟,他那一年要高考,她总是去他的学校等他,坐在学校的花园里看书和听歌。她喜欢学校,却因为身体的缺陷不被正规学校接受。她的缺陷,无论多刻意的掩饰,都是她被人群隔离的理由,犹如一场病症,始终是要被孤立出来,自生自灭。  
  她的眼里全是泪水,看不清楚屏幕上的字,看不清广场的时钟,也看不清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身影。  
  他站着发呆,手心都是汗,这是他最后一次听陈绮贞的歌。  
  他把关于她的一切都清空了。不管是不是出于刻意。  
  他在第一张便条纸的反面写上:后会无期。  
  从此没有眼泪。只有告别。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21节:鸽子之舞(上)(1)        
  鸽子之舞(上)  
  文/H君 图/猫猫小花鱼    
  你说,会不会有种可能让我们不再身负恩仇或者悲欢,回到曾经的尚城,然后为了自己的梦想奋不顾身?抑或来生我们可彼此更换身份,你变成我,我变成你,于不同的时地,以不同的表情,让我们再次相见。也许结果陡然相反,也许痛和恨都只是一种对生命的承载和经营。  
  所有的记忆,我只求重新来过。  
  one 回归尚城2005  
  2005年3月,雁过无痕,花影擦肩。  
  身穿印着"尚城玩具厂"字样的的深蓝色破旧工作服,蓬头垢面的秦小迁徘徊在梧桐树下,依然单薄的身体,却多了沧桑而淡泊的表情,犹豫了一会儿后,终于决定转身上楼,敲响我家的门。  
  她还在翩翩起舞吗?尚城的青石路上,我仍然在希望可以遇上从她发梢拂过的南风。是的,尚城曾经就是她的天堂,煦然说她要永远住在那里的时候,我正在高楼北面的落地窗前看着她。她和尚城一起长大的日夜里,梦魇折射出遥远的光,照在她莹白的指甲上。她一直就是一个迷恋城市的女子,她说每个人脚下都有一片只对自己维系感情的土地。尚城就是我们埋下骨血的地方。这是她和我相爱时告诉我的。  
  很久以后,煦然,她是否依旧在那片土地等着我呢?三年,或者五年之后,尚城已是面目全非,但我肯定会记得煦然,记得她藏青色的布裙,记得她轻灵的身姿,记得她做舞蹈家的梦想。我一直都在想象她如同精灵一般住在尚城唯一的欧式教堂里,一束雪白的光照下来,照着她的笑颜。唱诗班上课的时候,我等待着她清澈的瞳仁变成一对鸽子,从幽谷的钟声里飞出来。  
  煦然,她是否会接受我在教堂里为她戴上戒指时的想象呢?等她额角上的伤好了,我们就要变成一双鸽子,再不分离,不是吗?  
  我一次次把自己关闭在房间里忏悔并追溯着美好的曾经。我想这也是我能给予煦然的最后的一些纪念和温暖。  
  我坐在三楼家里的窗户旁边,父亲推门进来,说,小迁来了。  
  对不起,唐袭。我没能兑现承诺。秦小迁一见面就告诉我。  
  two 尚城走失的光  
  记忆里的天空猝然阴霾。我希望自己的想象可以重新来过,但一切只是徒劳。尚城已经沧桑,这是她曾经最不愿意看到的景象,而她就像我家门口梧桐树上越冬的叶子,终于不堪寒冷消失在了这片石头森林的某个角落。三年后的天空落下了灰尘凝成的雾,即便我抬头找寻,也看不见,属于她的光。  
  落地窗前,时光锋利的牙齿,咬碎了所有年少的梦和曾经的坚持。  
  小迁一脸愧疚,低头坐在我身后。他依然是安静而隐忍的邻家男子,他说他的生活依然清苦,甚至更加困顿。在我离开的这三年里,秦小迁在坚持缝补我留在尚城残缺的爱,是他一针一线铺开了我回到这里的轨道。  
  你不要说对不起,小迁。你和我同样深爱着煦然。我叹了口气,勉强一笑,避开他灰暗的表情。  
  这些,还给你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叠贴着彩色邮票印满尚城邮戳的信封,递给我。我犹疑了一下,双手接过来。我们一共来回写了97封信,他补充道,我想煦然是愿意把这些归还到你手中的。信笺上的字迹仿佛还未风干,那个写信的少年也仿佛就在眼前。我颤抖着双手,把它们一一拆开:  
  我已经忘记了我们曾经在幸福的庇荫下是如何叱咤人世的,并且我更不愿记起。因为缅怀过去,等于无法重生。但是我会反复地告诉你,也告诉自己,这将是另一个崭新的开始。煦然,你认为呢?  
  你知道吗?西藏的三月同样适合你古典的舞姿和素净的绘画。煦然,你看,这里也有高耸的梧桐树为你发出了新的绿芽,一如你茂密的长发,盛开生命的华美与活力。树木底下铺上了一层影影绰绰的光,照出一地温暖,我想那应该就是你曾经等候过我的地方。尚城依旧美好吗?可惜我身边没有你。  
  坐在落地窗前,这样一封封重新阅读我曾经认真写给她的文字,不免有种隔世迷离的错觉,眼前的窗口割出了这座城市的伤疤。我再次想起了煦然,那个喜欢在尚城暮色里踮脚舞蹈的女子。想起她曾对我说她将是尚城唯一的牧师,保佑我,保佑所有人。可是快乐简单的她保佑了尚城和城里的所有人之后,却忘记了保佑自己。  
  她坠落了,从我的手掌心坠落下去,永远消失。我不相信,她成了流浪的鬼魅。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22节:鸽子之舞(上)(2)        
  你听到了吗?煦然。我的脚步,一声声。我回来了。我已经回来。  
  忽然我听到了她的声音:唐袭,你知道吗?这里就是我们的根,总有一天我们会长成秋天最翠绿的梧桐叶,挺立在尚城的高空。  
  是的,我看到她了,煦然轻柔的舞姿,在落日下屋檐的影子里,仿若娉婷在水上的仙子。小迁,你看,煦然回来了。我失态地指着楼下被南风吹动的梧桐叶子,叫小迁看。  
  three 蓝墨记忆的初始  
  2003年3月,飞絮空城,鸢尾破梦。  
  煦然,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忽然迷失在尚城林立的高楼中间。就像电影《恋爱中的宝贝》里一样,四周皆是平地而起的大厦还有闪烁如妖精眼睛般的霓虹,令人惊愕。我不知道那只凶煞的黑猫到底是我的劫难还是救赎,可是我清楚地看到自己跌倒在尚城尘埃的漩涡中,错综冗长的路让我的奔跑苍白无力。我想这是一种不安的征兆。想要逃,因为我担心自己会永远被困,没有出口。  
  信件如同被遗忘的日记,读起来忽然有熟悉的味道:记忆里她的笑颜,如同向晚时天边的霞,在尚城每一栋房子的阳台上游动,把我们的光阴染红。尚城是个生长着的孩子。我和她刚相识的时候她就对我说。这座城市的变化令人措手不及,但我会坚持自己的信仰。  
  记忆开始于高二的时候,我们心怀着青涩梦想穿梭在尚城一中。冗繁的学习任务,每天夜里都会遭遇各种令人心悸的梦魇,无法脱身。认识煦然是偶然在学校的画室,一间常年背光的教室里。后来我想如果真的可以重新来过,我希望与她只是擦肩而过,即使这也是一个会让人后悔的选择。煦然是一只会舞的鸟,我一直这么认为,她是流星陨落时从火焰里逃出来的鸟,落在了她心爱的尚城。  
  第一次看到她,她拘谨地伸出染满蓝墨水的手指,很庄重地对我说:很高兴见到你。那时,画室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我无比惊讶她这样的郑重其事。我和她的相识以及之后彼此相爱并将生死作为两个人共同的命题写在彼此心中,都缘于我开口向她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的她正坐在画室北面的窗户旁边,我出神地望着,黄昏时渐渐昏暗的光通过玻璃的折射轻轻笼罩着她的侧面,这样一个恬静温婉的女子,让我想起深秋季节树林里寂静生长的植物,仿佛一个墨绿的生命正在我的怀里延续。忽然之间我产生了一种冲动,想要用手拨开她额前的刘海去捕捉她眼睛里的温暖。但我只是静静看着她,脱口而出:"等一下,我看到你眼睛里面有一只鸽子正要飞出来,你不要动,我要把它画出来。"煦然用她蓝色的手指拂了一下刘海然后揉着眼睛说:"是吗,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幻觉?"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23节:鸽子之舞(上)(3)        
  我迅速拿出画板,坐在她面前,示意她别动,微笑着把她的眼睛以及鸽子画出来。天光逐渐黯淡,同学们都陆续回家了。画室的门来回晃动了十多次之后,我对她说:"鸽子同学,这是我幻觉中的你。"我把最终完成的画稿放到她面前的桌子上,然后凝视着她一直隐晦的表情。她忽然大笑:"你分明就是把我画成了一个鸟类,你这家伙太坏了,不行,为了表示我的愤怒,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生日、家庭住址都写在后面,作为惩罚。快点!"  
  "鸽子同学,你的额头上怎么了?有两块淤青,受伤了吗?"在用炭笔描摹她额头的时候,我再次认定自己想拨开她刘海的冲动是有缘由的,因为我惊奇地发现在她额角有两块似乎出现很久了的淤青,这样的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笑着对她说完,想要伸出手去拨开她的刘海。  
  她用力打开我的手:"可恶的家伙,不要碰我!"  
  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相见的回忆。第一次生命的交叠便是以一张把她画成鸽子的简笔画作为开端。至今我都记得,她郑重地把那张背面写着我详细信息的画稿夹在她的背包里,愤怒地挡开我的手之后,走到画室门口又快速地对我说:"很高兴见到你,唐袭,我是宋煦然,女,17岁,生于1986年3月3日,家庭住址保密,呵呵。"转身然后消失在校园的夜色中。  
  从此,我们手心里的生命线和感情线都交错在了一起,连同我们最后的那一段校园记忆,都被我一刀一刀雕刻在青春的年轮上。  
  我和她在同一个美术老师的指导下学习素描和水彩,原来她是一个一不小心就会让蓝墨水染满手指,额角上常年有两块淤青的女子,即便粗心,也总会博得同学们对她美术天赋的赞赏。她善于用粗细不同的铅笔画鸟羽、梧桐叶,以及古老教堂尖尖的屋顶。我们一起在阴暗的画室练习,每天都是最后完成作业的两个人,在天空洒下黑影的黄昏时分,我叫着她鸽子同学,她追赶着我推开画室的门,一起回家。  
  那是我最为甜蜜和清澈的一段记忆。她曾煽情地对我说,唐袭,你是我最亲密的人,从第一次见到你开始,我就预感你将要陪伴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而我一直是在安静地倾听她的讲述,关于她的梦想,关于她的幸福,关于她的爱。她说过她要亲自绘制一张自己心目中的尚城地图,她要亲自设计一座古典欧式教堂,把它建在城市的中心,教堂深处有暮钟的袅袅余音,四壁挂满她画的琳琅景物。然后她要成为教堂的牧师,虔诚地保佑前来祈祷的人们。她迷恋着自己的这些梦想,而我因为爱她也迷恋着她的这些梦想。  
  对了,唐袭,我们要一起住在教堂,将来我依然是你的鸽子,甘心在你眼睛的囚牢里把幸福捎给人间。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24节:鸽子之舞(上)(4)        
  煦然,我一直想问你,到底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时手指都会被蓝墨水染满颜色,还有你的额头,怎么一直有两块淤青没有消散呢?  
  呵呵,我说了你也不相信。蓝墨水是我不小心打翻的,淤青是我伏在桌子上睡觉磕的。  
  我笑着抚摸着她的刘海,你又骗我。  
  然而,我从未预感她将要从我的手心坠落。在我还不能带她远走的年纪,她决绝地关上了我们为爱许誓的门。  
  煦然说过,她其实至爱的并不是美术,而是舞蹈,那才是她生命永恒的方向。可是,当我回来,她的舞姿还会在吗?那一丛明黄的火焰,是不是再也无法给她重生?我明白,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她在我面前踮脚舞蹈,这是要给我最好的回忆。我上楼回家,打开北面的落地窗,看着她如同跳跃在画纸上的舞姿,有一片梧桐叶落在她的肩头,她说她要回家了。她用蓝色的手指捂着额角上的伤,离开了我家门口的梧桐树,我只能再一次拿出她写满了蓝色文字的梧桐叶:  
  唐袭,我每天都要路过你家门口,所以我不允许你送我回家。我跳舞给你看,在你家门口的梧桐树下,我留给你入睡前最美好的回忆。但我们之间,可以命名为爱情吗?  
  煦然,你不记得了?第一次我在你的画纸背面写的我家地址,其实是假的,你却从未提及,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对我家了如指掌。而你从没有告诉过我你家的地址,你总是让我在你曼妙的舞蹈中幻想通往你家门口的路途。看来你是不记得了,昨天我在你蓝色的手指上吻过的温度,我说过我们之间,要为爱情正名。  
  而今,呃,亲爱的你已不在尚城。我又回到了这里,来看你,来等你看我。  
  four 鸽子的喧嚣华年  
  过洞庭。断影人。颜逝。  
  你肯定是不记得了,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段路,如今已消失在尚城楼群的尽头。煦然,来,你来告诉我,我一个人该怎么走,是从尚城的桥北走,还是从曾经的步行街走,才能找到你家。找不到了,因为这里再也没有青石路,再也没有随你指尖一起翩飞的蝴蝶。到处都是柏油路,是公车站。我看不见这个城市的水蓝天空,如同看不见你。  
  煦然。我感觉得到,你的歌声是这个城市的心跳,是这个春天最恢宏的欢乐颂。我后悔那样一个决定,而我却依然天真地在幻想着开始,或者重新来过。  
  这是我回到尚城后写给煦然的最后一封信,因为时间,却一直被我耽搁在抽屉里。我对小迁说。虽然字数很少,但当我搁笔时内心早已惶恐不安,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到煦然和我们高中时代的尚城一样,不复存在。  
  小迁一直在沉默,他不需要抱歉,但我一直以为他偏执地在向我抱歉。一切都不再是客观的美好人生,只若初见的记忆还在让我缅怀。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25节:鸽子之舞(上)(5)        
  那是我和煦然最为无忧无虑的一段时光,好像精心编织的一张芦苇席,光滑并散发着草的清香。  
  在没有喧嚣的晚自习后,陪她一起在月光涟涟的晚上偷偷躲在滨江路的草垛上聆听整个城市的梦呓。在文学社联谊活动的聚会上,我们假装模范情侣在空阔的草坪上跳华尔兹。在美术优秀作业展上我把我的作品全部署名为鸽子同学,我们快乐地在教室里大喊,谁是鸽子同学。在到处充满酱板鸭味道的小吃街上,她为了躲开初中暗恋她三年的男生第一次把脸埋在我的怀里,我呵呵地笑她揩我的油。在八月炎热的天气里,她因为连衣裙领子上掉了一颗纽扣命令我在画室找了一个下午,最后她却说,领子本来就只有一颗纽扣,然后我愤怒地抢走了她整个下午的练习完成稿,扔进了垃圾桶,她竟然被我气哭。在高三开学之前,她终于答应帮我洗了三个月没有洗过的校服,我感动地画了七只鸽子给她。并对她说,七只鸽子等于一只凤凰。  
  后来,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在意,我握着她的手,用买来的矿泉水为她洗掉蓝墨水的印迹,一次次轻轻抚摸她额角上的淤伤。在跳舞时凉鞋箍伤了她的脚踝,我给她涂活络油时把油弄进了自己的眼睛,为她流泪一个下午。  
  后来她主动说起那个经过她身旁的暗恋她的男生,其实他已经认出躲在我怀里的煦然,是她假装没看见他。  
  那个身材单薄的男生和她从小一起长大。他是一个孤儿,住在她家附近,从小学一直到中考前一个月,他们都是形影不离的朋友,互相照顾关爱。直到有一天晚上一起复习数学的时候,她向他请教函数题,他却忽然在她面前宣布了一个决定,说要她答应嫁给他,不然不教她做题。当时她是如此愤怒这种乘人之危的要求。她说她自己也想不到当时竟然把数学书一扔,果断地离开了他,不是短暂的离开,而是再也没有搭理过他。尽管后来他一次次寻找机会想表白真心,她都决然地远离了。  
  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下晚自习后她突然跟我讲了那么多关于那个男生的故事。现在回想,其实她同样也一直在暗中关注着他,她对他的善良和爱深知于心。她说我是她生命中第二个为她洗手指上蓝墨水的男生,那么他肯定是第一个;她说那件连衣裙是她初三的时候一个男生送的,那么他肯定就是那个男生;她说她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和一个男生在音乐室偷学华尔兹舞蹈,那么他肯定是她最初的舞伴;她说因为她曾经为一个男生洗了三年校服,那么他的校服现在肯定还有她手指的味道。  
  到此为止,煦然那么多对他的絮叨,都从未引起我的嫉妒或者在乎,但我还是对她说了句:反正你不能嫁给他。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26节:鸽子之舞(上)(6)        
  后来她拉住我的手,不让我走。她说,我会忘了他,和你在一起。  
  接下来她对我说了一句天下最孩子气也是最离谱的话。她是那样深情并无知地央求我说:我的小唐鸽子,我们回家都跟父母商量,我们重读一年高二吧,高三的生活太累了,我想把高二那些快乐时光重新再过一遍。她就拉着我的手等我答应,我大笑着拒绝了她之后忽然看到她眼睛里折翼的鸽子狠狠地坠落下来,碰碎了我内心的一角。后来我想,如果换成是他,肯定就答应了。  
  煦然,我们都是好孩子,所以你要一直是好孩子,知道吗?我抚摸着她的刘海,只是这样解释。  
  她落寞地点了点头。似乎在预示这一切从此都要不可逆转地结束了。  
  煦然,三年了,你额角上的伤应该好了吧。  
  five 遗落就是遗落  
  2005年我怀着对美好过去的追溯从西藏回来,父亲说,作为历史老师,在西藏执教三年已经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了。  
  楼下那棵梧桐树竟然还在,叶子飞舞起来,很像她跳舞时婉约的轮廓。  
  闭上眼睛,落满灰尘的落地窗已经暗淡,依稀的光透过雕花玻璃,宛若晨雾轻轻覆盖我的眼睛。瞬间,我看到暗红的血,我没有骗你,真的。血渐渐从窗框的裂缝里晕染开来……    
  我突然感到胸腔涌起空前的痛。  
  父亲看到我这样,终于松口了:"唐袭,你在尚城一中复读吧,如果你不想再回西藏念书。"他知道我一直想有朝一日能够回到尚城,继续我的梦想,而不是在西藏大学念佛经学终其一生。  
  可是,我找不到我的鸽子了。我该从哪个地方开始,重新开始我的生活。耳边忽然响起煦然曾经的声音:我们再读一年高二吧。难道这都是注定,我需要重复某一段岁月,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我还没有答应父亲,因为我还在我的落地窗外寻找我的鸽子。我觉得自己真是好笑,一个人陷入太深难以自拔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如精神分裂一般。  
  听说我回来了,小迁就来找我,因为小迁,我们的故事似乎逐渐经历一个陡然的转折,是吧?煦然在高三开学前一天跑到梧桐树下,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要和小迁一起离开了。"  
  谁是小迁?她从没有向我提起。不对,应该是被我忽略了吧。  
  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真正知道,煦然的手指为什么总是被蓝墨水染色,她的额角为什么总是有两块淤伤。这是我认识小迁后他对我说过的让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句话。  
  six 戛然而止的蓝墨印记  
  实际上我和秦小迁相识不过两个星期的时间,那是我失去了煦然消息之后最为痛苦的一段记忆。秦小迁,也许该说一声抱歉的人是我,因为,你对她的爱远胜于我,我却一直忽略。        
虫工木桥◇WWW.HQDOOR.COM◇欢◇迎访◇问◇  
第27节:鸽子之舞(上)(7)        
  高三开学第一周,校园里关于援藏的新闻甚嚣尘上。煦然没来上学,更没有去画室练习。因为一直是在画室见面,她没告诉我她家的地址,所以只能束手等待。  
  校门口终于炸开了锅,人群围绕着门口的宣传栏。是援藏的公告,学校作出了派遣教师前往西藏地区支教的最终决定。宣传栏上公布援藏教师的名单,一眼扫过去,顺数第三个,省高级历史教师,唐柏生。我顿时被这个名字震撼,站在人群中,瞬间感觉世界错位。为什么会有我父亲的名字?我的心里发出了焦虑的疑问。  
  "因为这是上天的注定。"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左边传来。我转过头去惊诧又陌生地看着他,一时无法从记忆里搜索出关于他的信息。  
  "你是谁?"我质问他。但他并没有理我,眼睛看着宣传栏里对于援藏教师的待遇规定,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着:"你难道才知道这个消息吗?未免也太晚了吧。这不是你所希望发生的吗?本校援藏教师原则上是夫妻子女一同搬迁,西藏执教至少三年,子女为应届高考的公费保送西藏大学,非应届高考的本校高中毕业后直接就读西藏大学。"  
  "一切都完美无缺,不是吗?未来的西藏大学生,唐袭。"他的声音冰冷而坚定。  
  说完,他转身迅速往校门外走去。我慌忙赶上去,紧跟在他身后。你到底是谁?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站住!我知道他一定是煦然带给我的一条线索,只是我忘记了她曾经告诉我解开这条线索的方法。  
  我发现他走的刚好是我回家的路。在第一个转弯的路口,他停下了脚步,快速说道:"难道煦然就没跟你提起过我?"骤然,记忆如同开闸之后的洪水哗哗地倾泻到了眼前:蓝手指、华尔兹、滨江路、小吃街、连衣裙,每一个关于她的角落,我都看到了他的影子,像她的守护神埋伏在她的身上。  
  "你是煦然所说的小迁?"我又想起开学前一天她在楼下大喊着说要和小迁离开的情景。她说对不起,可是她知道我根本不会接受。"等你最后决定是否去西藏以后,我会带你去见煦然的。"他冷冷丢下一句话之后,转身向左走。  
  可是,你现在不能带我找到她吗?  
  他边走边摇头。  
  可是,我怎么找你,你在哪所学校?  
  我叫秦小迁,没念书了,我家住在尚城老区101号,你去我家找我就好。  
  我从他眼睛里看到了他对煦然笃重的爱,广袤无边。  
  煦然,当我见到小迁以后,我就明白了,她曾经提出那个荒诞要求的缘由仅仅是要挽留我一年的时间,那样我就不会作为应届考生被送到遥远的西藏,也许重读一年高二,所有的现实都会成为虚设,时光的轨道也许会带我们去往幸福的未来。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28节:鸽子之舞(上)(8)        
  可是她难道会因为这个决定不再与我相见,不再来上学了?小迁并没有给我这个问题的答案。  
  seven 他的记忆同样有蓝色的忧伤  
  煦然,你说你小时候和小迁说得最多的梦想就是可以来到洞庭湖,来看娥皇女英千年的坟冢。小迁一直没有带你去,所以离开之前,我嘱咐了小迁,一定要他带你去。尚城其实离洞庭很近,可是你不曾离开尚城,你在画纸上画了一个头上插着芦苇的女子,然后说,洞庭湖就是我的镜子,在我的画稿中映出了所有人毕生的繁华和荒芜。  
  信又被我往后翻了一页。  
  小迁在我们彼此静默对峙了近一个小时之后,悄然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听到他对客厅里的父亲说,我还是住在尚城老区101号,您让唐袭来我家找我就好。  
  我把手心中摊开的信纸又一封封折好放回信封。准备跟出去送他,不小心撞到刚才小迁坐过的椅子,信纸洒了一地,这是他走前留下来的。捡起来,密密麻麻的蓝墨水文字,一共有十多页。我才知道,这是小迁亲自写的,不是煦然遗留给我的,因为字体和他寄给我的信上的字体一模一样:  
  我想在三十年之后,写一封离开你的情书,以赞美你所有的缺陷。然后带着你给我的全部冰凉记忆,奔入时光的泱泱水火。  
  这是小迁留给煦然的,文字的开端。隐匿着所有爱与不爱的界限与真相,来证实这样的一次告别。他说,以后,彼此不再相见。小迁很想告诉我,他曾经努力地想要离开煦然,让我们继续走下去。  
  小迁走后,父亲似乎又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他坐在客厅里说:"唐袭,既然你对这里已经绝望,那么你应该回到西藏把大学读完,听我的,好吗?"我默默点头。  
  其实我父亲一直是慈善至极的一个人,他不曾过问我和煦然,即便他知道也不曾干涉或者斥责,他以一个父亲的大度和理解尊重我的感情和生命,正因为这样,他在西藏执教满三年后还没等我开口便毅然决然带我回到尚城。我心里的秘密,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回来半个月了,不见你开心过,老区101号,你去找小迁聊聊天吧。"第二天父亲对我说。  
  我再次默默点头。回到房间,把小迁代替煦然写给我的信都拿上,虽然我没有任何资格从小迁那里索取什么,但潜意识里我仍然在奢望能从他那里得到所有答案。  
  下楼路过门前接近枯死的梧桐树,被虫子蛀满眼的叶子让南风抖了一地。我低头无语地看着。煦然说过,每个人脚下都有一片只对自己维系感情的土地。这,还是尚城的土地吗?  
  记忆忽然如此清醒地把我送了回去,想从往事中抽离却无比艰难。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29节:鸽子之舞(上)(9)        
  三年前那次同样也是去往小迁家里的路上,带着忐忑的心情。  
  父亲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家中作了最终的决定:下周日的火车,我们一起,不要分离。我知道,这是必然的结局。但我更知道,作出抗争的必要。我想在尚城读高三,我不走。父亲顿时脸色阴沉,望着我,然后又望向母亲。"唐袭,我们离不开你,你也离不开我们,我们一家人要始终一起,懂吗?"他忍住脾气一直在规劝我。不要任性了,生活不能感情用事。父亲知道我内心的想法,试图掐灭我任何的希望。我不能激怒他,不能伤害我的父亲,这也是我最终的决定。  
  已经是晚上八点半,我落魄而哀伤地跑出家门。尚城老区101,秦小迁,你告诉我,这样可以吗?  
  那日小迁说等我最后决定是否去西藏以后,他会带我去见她的。因为可以见到消失了一周的煦然,我眼前充满各种美妙的幻象。  
  一口气跑到了他家门前。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样陈旧而破败的居民区,小迁的房屋更加破败不堪,被匕首刻出101三个数字的木门,磨出坑来的水泥门阶,屋檐上落满灰尘的蛛网,还有胶绳上晾挂的两套校服,一件上面写着尚城小仓中学的拼音,那是附近的一所初中,另一件写着尚城一中。迟疑了片刻,我敲响木门。三下之后,一脸狼狈的小迁开门并惊讶地看着我。"你怎么来了?"他用手捂住脸颊上还在渗血的伤口。  
  "你怎么了?"他的手臂,脖子以及脸上都布满了鲜红的伤口。"出什么事了?"我很震惊。  
  "没事,刚刚打了一架。"他一边抹嘴角的血迹,一边笑着回答。屋子里很黑,尽管点了60瓦的灯泡。四周都是破旧而凌乱的家具,没叠被子的床,断了一根木条的洗脸架,老鼠咬出了洞的红漆柜子,大堆没洗的衣服。我左右张望。他仍然是一边在用毛巾敷手臂上的伤口,一边回答我的疑问:"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住,和煦然吵了一架。"当时我惊惶地以为他莫非是和煦然打了一架。"你放心,我打的是跟在煦然身后的流氓。"他又笑了。他单薄的身体,干净的笑容,友好的话语,证实了煦然说他是善良的,不是流氓的话。  
  "呵呵,你一定是带着大堆问题来找我的吧。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真正知道,煦然的手指为什么总是被蓝墨水染色,她的额角为什么总是有两块淤伤。"他说。  
  他用碘酒给伤口消毒,用纱布止血,动作那么熟练,似乎这是家常便饭。"好了,现在我就来告诉你真相。"伤口处理好后,他示意我坐到床上。  
  等一下,你不是说要带我去见煦然吗?我已经决定了,服从我的父亲,去西藏。对,我知道你要去西藏。你先听我说出所有事以后,再决定你是否还见她吧。这也是煦然要我代为传达的。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30节:鸽子之舞(上)(10)        
  我有些心慌地点点头。  
  实话跟你说,我和煦然是住在一个家里的。我们的母亲,在煦然开学的前天被我赶出去了。  
  接下来便是小迁和煦然那段被浸泡在悲伤之中的故事。对于小迁,我深深记得三年前他以记忆的方式给的我真相。因为他的记忆同样泛着蓝色的忧伤:  
  他最后一次孤儿院见到煦然是在一个秋天的夜色中,她穿深蓝色的粗布裤子,起皱的旧衬衫。她坐在孤儿院门口的石头台阶上,望着他。她手上的桔梗花已经揉碎,七零八落,安静地铺在她脚下。那一天,他和她在孤儿院一起的生活从此结束了。据孤儿院的阿婆说,他们俩都是一岁多一点就被遗弃在了孤儿院的门口,然后他们从可以走路起就一直相伴,因为相互爱护,他们7岁之前的童年从不寂寞。  
  说起来真是好笑,小迁对我说,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起这些。三年前的他似乎不愿把自己的金色童年展示到我面前。但他依然默默讲述。  
  在孤儿院的那段时光,煦然告诉他,只要有了桔梗花,就会有人愿意带她离开。被领养的前两天,她去后山的水潭对岸折了一把桔梗花,后来就有人把桔梗花和她一起带走了。  
  阿婆说,他们在孤儿院一起生活了六年。天真的煦然在后山的小路上双手举着一把桔梗花,跟着一个陌生男人离开,把他一个人留在了孤儿院。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段彩虹般的童年。他和她一起脱光衣服在荷塘水底偷莲藕被院长教训时的快乐;他和她轮流采大把大把的桔梗花在火车到来前插在铁轨上的游戏;他和她顶着烈日光脚走到小仓小学和上学的哥哥姐姐捉迷藏;他和她装成黑白无常藏在阿婆的柜子里面捣乱她和情人的约会;他和她手挽手在西红柿园子里奔跑被锋利的草叶划伤腿肚子的甜蜜疼痛。这一切,在他以后的生命里都不曾有过。他们开始长大,这个一直被他们忽略的现实,在煦然被带走那一刻开始深深地提醒了他。  
  那些鸿毛一般轻薄的幸福,飞向了尚城的高空。原来他以为伸出双手,就可以抓住。现实却相反。她把胸前残破而染满手指血迹的桔梗花递给他一把,双手紧紧把伤口掖住,眉宇紧锁。她说:"小迁哥哥,有了这个,我们就会有爸爸妈妈了。你相信我。"跟从一个陌生人,以一把桔梗花就换取了另一个全新的世界,自由成长,有了爱的维持,她将不再孤独。当时她走了以后,他只好默默地祝福着她,羡慕着她。  
  后来他就一直孤独地成长。终于再次找到了煦然,带她离开的男人姓宋,因此她在小学里的姓名叫宋煦然。他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得知她的消息的了。阿婆在小迁的百般乞求下终于答应把他从孤儿院的小学转到了煦然所在的小仓小学。后来他还知道了她其实就住在距离孤儿院不远的老区101号。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31节:鸽子之舞(上)(11)        
  于是,他们鬼使神差地又走到了一起,呵呵。他都觉得这世界真好笑,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将他们俩牵扯。尽管很幼稚,但他真的相信。  
  后来就有了煦然对我所说的小迁和她的小学生活。  
  放学回家的路上,煦然一边帮他系红领巾,一边跟她说起了那个姓宋的男人,小迁哥哥,爸爸带我走之后,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她爸爸说,她是漂亮女孩,他喜欢举一把桔梗花的女孩。他对她很好,在他去世前只打过她一次。煦然的爸爸是搞美术设计的,在尚城的剧场工作。他对她说,他会用他赚的钱,供她上学,然后学美术,他希望她成为成功的美术家。然而那样安宁祥和的生活在那个女人住进来以后被终结了。有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他要帮她找一个妈妈,一起爱她。没等她明白,第二天,他就把那个女人领回了家--也就是他们现在的母亲。  
  小迁哥哥,你知道吗?都是因为那个扫把星女人,她和爸爸结婚以后,爸爸就患上了肝病,直到五年级的一个晚上,爸爸把我和那个女人叫到他跟前,断断续续地说:"煦然,以后你要好好跟你的妈妈过,我的积蓄以你的帐户名存入银行了,可以供你上大学学美术。"  
  年少无知的煦然第二天还在小迁的唆使下一起跑到小学音乐室偷学华尔兹,他们是跳着华尔兹的时候接到她爸爸过世的消息的。煦然忘了哭泣,她站在爸爸的尸体前竟然还在数她所谓的妈妈猫哭耗子的次数。爸爸过世之后她第一次在小迁面前哭是在她妈妈打了她之后。她的妈妈一边抽她,一边说:"要不是银行里的那些钱,鬼才理你!反正我和你爸爸没领结婚证的,我没任何义务。"  
  小迁为了表示安慰,买了一只小黄猫送给她,她终于喜笑颜开。在小黄猫的伴随下,他们小学毕业了。孤儿院也终于要被解散了,阿婆为难地对小迁说,她要和她的情人走。他假装开心地告诉她:"阿婆,你走吧,煦然她妈妈答应我住过去了。以后我会去看你的。"  
  就这样,他没有征得煦然母亲的同意便搬进了煦然的房间。妈妈第一次见到他出现在煦然的房间里竟然莫名其妙地拉着他的手,甚是欣喜的表情,笑着说:"这下好了,我们煦然从此有个伴了,我也省心多了。"然而这只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短暂和平。他和煦然的床本来是用一块布帘隔开的,后来干脆被发疯的他们扯掉了,尚未发育的他们相拥而睡,彼此关爱。  
  初一开学前一天晚上,不幸终于要被妈妈挑起。从银行取回学费后,妈妈单独找他谈话,小迁,妈妈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只要你懂事,我就会对你和煦然都好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十余岁的他根本无法和圆滑世故的女人过招。女人清了清嗓子,终于对他提出要求:如果你还想继续和煦然同住,那么你的学费表面上是由她爸留在银行的钱在负担,我会把它取出来,而实际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他困难地理解着她言语中的玄机,而内心仅仅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和煦然分离。"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但我不怎么明白你的话。"他眼盯着她阴晴不定的神色回答她。"我的意思就是要打破银行和她爸的协定,我要每个月从银行多取出一些钱,你去跟煦然说,她会答应用这些钱来交你的学费的。"她的企图一目了然。他笑着说:"也就是说,我的学费,自己负责。"女人露出虎牙笑出声来。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32节:鸽子之舞(上)(12)        
  他从衬衣的里子底下摸出阿婆留给他的钱,交清了初中三年的学费。女人在他们面前的行为越来越猖獗。她很少过问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她唯一打发时光的活动便是整日整夜地打麻将,输光了煦然爸爸的钱之后,又相继卖掉了家中的电视机、洗衣机甚至电风扇。后来有更加龌龊的现象发生,女人开始带各种肥胖邋遢的中年男人回来,在她阴暗的房间里做肮脏的交易,用身体换取赌博的资本。  
  家里日夜暗淡无光,墙灰落了一层又一层,但他和煦然的情谊一直坚固得就像门口的水泥门阶。然而他不知道,门阶上什么时候已经被磨出了一个大坑。  
  中考前一个月,他们床铺之间的布帘再次被她挂上,她再也不答应帮他洗校服,她不穿他送给她的连衣裙。那个女人开始喋喋不休地骂着他们不知廉耻,骂着他们好吃懒做,直到一天晚上,煦然掀起布帘问他函数题目。他竟然说:除非你让我娶你,否则我就不教。说完他伸出手企图抱住她。那女人刚打麻将回来,听到他的话又开始破口大骂:你们这两个不要脸、上辈子没积德的,尽让我在外面被人闲话,养了你们不说,反过来伤风败俗,真是作孽啊!煦然把数学书扔在地上,冲了出去。内心的一角却被撕出一片血来。  
  直到中考后,煦然从冷漠中冰释。掀起布帘,她扬起饱满的嘴唇说:"秦小迁,你和那女人一样,一个贪图我的钱,一个贪图我的人。不是吗?你们都是一群功利的动物。"  
  小迁落下眼泪,哽咽着说:"煦然那么容易就误会我了,无论我怎样认错,她都不肯原谅。"  
  "唐袭,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比我更爱她,包括你。"小迁抚摸着自己额角上的伤,说。  
  太晚了,你回去吧。  
  (未完待续)        
※BOOK.HQDOOR.COM※虫 工 木 桥 虹※桥书※吧※  
第33节:流离殇(1)        
  流 离 殇  
  文/婴 宁 图/小暴鱼工作室  
  "倘若我是许仙,定不舍让素贞被独困雷峰塔,我会守在这里,日夜陪伴。"她微怒,但依旧报以微笑:"可惜我是小青,你终究找错人了。"  
  她叫苏蓉嫣,不是绝美,但足够漂亮。眼角有泪痣,神情淡漠。长发乌黑,倾城倾国。她喜欢用倾城倾国来形容头发而不是脸。  
  喜欢她的人极少。也许是因为她太过喜怒无常,她亦不会因讨谁喜欢而刻意装饰自己。她就是这样的女子,朋友称她妖女。这令她想起绾绾,《大唐双龙传》里那个敢爱敢恨的绾绾,那个亦正亦邪同样也被称为妖女的绾绾,注定不被理解不被爱。但她比绾绾多一份安静。后来陆之天告诉她,其实绾绾安静起来,胜过师妃暄。绾绾只是不被爱,所以她用无所谓的态度来敷衍心里的伤痕。倘若她是被爱着的,她也会有安详的微笑,也可以静若莲花。  
  她看着陆之天,轻启朱唇:"可惜,徐子陵爱的到底是师妃暄,那个出自名门正派的圣女师妃暄。"陆之天皱眉:"蓉嫣,你听我说,徐子陵不是不爱绾绾,只是……""只是师妃暄先入为主是么?"她打断他的话,转过头,不想再继续。陆之天亦明白,叹口气,起身离去。  
  她站在窗边,看着陆之天的车远去,努力忍住泪水。三个月前,他们在西湖边相遇,细雨纷飞,她撑着油纸伞,在湖边安静地走着,心如西湖,波澜不惊。陆之天上前搭讪,她并不理会。一向不喜欢太过聒噪的男子,对油腔滑调的男人,更是厌恶至极。陆之天并没有放弃,一直尾随其后,甚是殷勤。雷峰塔下,陆之天突然不由分说地一把拉住她的手,"倘若我是许仙,定不舍让素贞被独困雷峰塔,我会守在这里,日夜陪伴。"她微怒,但依旧报以微笑,"可惜我是小青,你终究找错人了。"他困惑,"你到底是怎样的女子,如此难以捉摸。"她挣脱他的手,我是千年妖女,在西湖边修炼,你莫要扰了我的修行。  
  陆之天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衣袂飘飘,神情淡漠,果然不似人间女子。之后,他便没再见着她。  
  陆之天做梦也没想到,三个月后会再次看见令他魂牵梦绕的苏蓉嫣。只是,这次她是以他表弟的女朋友身份出现的。原来,她就是表弟口中常提起的女友,这般女子,难怪表弟如此念念不忘。言枫向苏蓉嫣介绍:"嫣儿,这是我表哥陆之天,这是我表嫂柳若眉,这是我爸妈。"苏蓉嫣下意识地看了柳若眉一眼,果然人如其名,典型的江南女子,安静乖巧,很温柔的样子。看见陆之天时,她微怔,陆之天亦看着她,困惑溢出眼角。言枫咳嗽了一声,陆之天尴尬地笑着圆场:"都坐吧,弟妹,你也坐吧。"  
  言枫是苏蓉嫣的未婚夫,他们准备三个月后结婚。苏蓉嫣之所以会嫁给言枫,只因为他叫言枫。她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他。爱,或许她早已不会,她的爱,已随着十五岁时那场车祸一起碾碎,亦或是被带走,被那个有着清澈眼神,干净笑容的言枫带去了天堂。人们不能理解为什么苏蓉嫣会对言枫如此念念不忘,她亦不曾说什么,思念和爱都只属于她自己,倘若她和言枫相遇注定只是一场悲剧,那么,剩下的思念和回忆都将由她一个人来完成。很多年以后,她开始庆幸活下来的是自己,因为她终于明白,活着的那个,才是最痛苦的。  
  苏蓉嫣是个孤儿,从小寄人篱下。她出奇的聪明,十几岁时,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才女。但是她没有朋友,男孩子嫌弃她,女孩子妒忌她,他们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去辱骂她。十五岁,养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她终于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孤儿。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静地写字看书,不理会身边那些幸灾乐祸的讥笑。她一直是一个人,她从没觉得那有什么不好。从未有人关心过她,她亦不知道何为关心。她靠写字和做零碎的杂活养活自己。她想,生命就是这样吧,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天堂,一个人的地老天荒。直到他的出现。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34节:流离殇(2)        
  那日,夕阳西下,他站在教室门口,对她说,你好我叫言枫,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她看着他,手中的书散落在地。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在黄昏下,他们就这样对视着,只那么一瞬,便是今生今世。天色终于黯淡下去,她的眼泪就那么毫无预兆地落下,砸在言枫的手心里,天地瞬间失色。  
  从那以后,她便知道,自己不再是一个人。言枫有好看的容颜,清澈的眼神,温暖的笑容。他是个极其健康阳光的男孩子。从小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生命里没有任何阴影。他带她回家,他的父母很和善地待她,心疼她。那是心疼,不是同情。  
  他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她,从此她也有了自己的朋友,她知道原来也有人喜欢她,一直一直喜欢着她,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的安静。她也开始试着去微笑,是由衷地笑而不是笑给别人看。言枫一直守着她,疼着她,宠着她,那是从未有过的幸福,以及温暖。  
  全世界,只有他,不嫌弃她。  
  全世界,只有他,爱她。  
  他们一起计划将来:去一个很贫穷的地方支教,安静地生活。他一直是个那么善良的孩子,他说以后要领养一个孩子,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微笑,如此安详。那一刻,她没觉得自己是个孤儿。  
  他带她去看不同的日出日落,如此执迷。他们去海边,去农村,去高山,看不同的日出日落。他骑着单车带她去。她坐在后面,双手环住他的腰,笑颜如花。  
  她喜欢问他不同的问题,他的答案永远是独一无二的。  
  经过河边,她问他,如果我掉了下去,你怎么办?他刮刮她的鼻子,我也和你一起跳下去,傻瓜。很多年后,她看见电视中的李逍遥刮赵灵儿的鼻子时,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掉个不停。她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像言枫那般爱她了。  
  她曾听说,每个男孩都会有个属于自己的天使,来到他的身边守候他的寂寞,带给他温暖和希望。她想,自己也许就是言枫的那个天使,因为爱他,所以来到他身边。言枫把她当宝贝一样疼着,在他的心里,她是最完美的天使。不管别人怎么说她,怎么诽谤她,他依旧这么认为,她的美好,他看得见。  
  她曾问他:"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怎么办?"  
  "那我就去找你啊。"  
  "如果找不到呢?"  
  "那我就一直找,直到找到你为止。"  
  "如果我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呢?"  
  "那我就和你一起消失。"  
  她心满意足。有这样的承诺,她不再惧怕什么。她坚信,他们会一直在一起,完成他们的童话。她以为她用十五年的痛楚换来了一生的幸福,她以为从此以后她的世界里就只剩下幸福。不想一场车祸,彻底终结了她的童话。        
◇欢◇迎访◇问◇BOOK.HQDOOR.COM◇  
第35节:流离殇(3)        
  临死前,他都在守护着她。没有语言,没有最后的告别,从此她再也看不见世界。她想这也许是好的,没有了言枫,她看不看得见这个世界已不重要。可是天意弄人,四次手术后,她的眼睛奇迹般复明。只是,她已心如死灰。  
  她游走在城市之间,做一些文字类的工作维持生计。她从未想过轻生,因为她知道,她的生命是言枫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她一直好好地活着。脸上总写着无所谓的表情,没有人知道她无所谓后面的痛楚,她亦不需要谁的理解。  
  曾有人问她:"姐姐,为什么你总是在不停地行走,停下来安静地生活不是很好么?"她不言语,停下来?她根本没有可以停下来的地方。其实她一直在寻找,寻找一种安定,直到遇见言枫。同样是黄昏,他站在出版社大楼下对她说,你好,我叫言枫,久仰你大名,我想和你做个朋友。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她看着他,他看着她,时间在那一刹那定格,凝固,倒转,回到她的十五岁,一样的场景,一样的对话,却是不一样的面孔。她的眼泪滴落下来,砸在他的心上,如此沉重。夕阳轰然陷落,黑暗铺天盖地。  
  他们很快结识交往然后谈婚论嫁。她心如止水,没有幸福,但是至少她找到了安定下来的理由。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吧,她想,又有几人能嫁给自己真正爱的人呢。她并不奢求什么,能安静生活即可。  
  可是陆之天的出现让她有些不安。她有预感,他定会打乱她的宁静。果然,陆之天一次次地出现在她面前,表达他的爱意。陆之天算是优秀的男人,成熟稳重,年轻有为,苏蓉嫣再明白不过,他之所以如此锲而不舍地追求只是因为自己没有被他所俘虏。他是个骄傲的男人,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孩被他所征服,苏蓉嫣的冷淡相对必然使他心有不甘。陆之天反复强调,他是爱她的。她冷笑,不以为然。蓉嫣,你为何就不肯相信我。他问。  
  相信?她觉得有些讽刺。陆之天好像忘了自己是他表弟即将过门的妻子,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他家里那位温柔贤淑的妻子。她决定不再理他,刻意回避着他。  
  一切都很顺利,新房已经装修好,雍容华贵的样子。她微皱眉,言枫问:"怎么,不喜欢吗?"  
  "没有啊,倒不是不喜欢,不过,我更喜欢简洁些。"  
  言枫环住她的腰:"我怎么舍得让你委屈,况且结婚这样大的事,岂能随便?"  
  她轻笑,突然问他:"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怎么办?  
  言枫微怔,即而答到:"那我就去找你啊。"  
  "如果找不到呢?"  
  "那我就一直找,直到找到为止。"  
  "如果我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呢?"  
  "那我就和你一起消失。"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36节:流离殇(4)        
  她闭上眼睛,足够了,这就足够了。  
  不料那夜,喝得酩酊大醉的陆之天闯进她的房间,嘴里胡乱叫着苏蓉嫣的名字。苏蓉嫣扶着他:"陆之天,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陆之天推开她,大叫:"我没醉,我清醒得很,蓉嫣,你不要嫁给他好不好。蓉嫣我带你走,你不要嫁,你不准嫁。"说着,欺身过来,苏蓉嫣大惊,避之不及,被陆之天压倒在床……  
  次日清早,陆之天醒来,不见了苏蓉嫣,他急忙四处寻找,却在一家婚纱店看见身着洁白婚纱的她,宛若天使。他走进去,她坦然微笑,仿佛昨夜不曾发生什么。他张张嘴,却看见言枫从另一端过来:"哥,你也来了。"陆之天不露声色地看了苏蓉嫣一眼,对言枫说:"刚好路过,看见你们,就进来了。弟妹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啊。"言枫看着苏蓉嫣,一脸幸福的样子。陆之天说:"你们忙,我还有事,先走了。"经过苏蓉嫣的时候陆之天轻声说:"嫁给我吧,我可以和若眉离婚的。"  
  陆之天找过苏蓉嫣好几次,表示只要她愿意嫁给他,他就马上和柳若眉离婚。苏蓉嫣只是沉默,并不回答,如此反复,陆之天终于失去了耐心。他说,既然如此,我祝你们幸福。她抬头,微笑,谢谢。他叹气,转身,离开。  
  "就这样吧,不要再发生什么了,我真的只想安静地生活。"苏蓉嫣祈祷。她什么都可以承受,只求一份宁静。  
  她告诉所有认识的人即将结婚的消息,微笑着接受他们的祝福。她从未想过,原来自己也可以笑得这样安详。身边的人都说她变了,和以前判若两人。言枫刮着她的鼻子笑,"傻瓜,恋爱中的女人,当然不一样啦。"她顿时愣住,恋爱?是吗?她在爱吗?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爱上别的男子。  
  或者,真的是爱呢。苏蓉嫣看着言枫好看的脸,这个把她捧在手心里当宝一样的男人,这个与自己朝夕相伴的男人,或者自己,真的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呢。  
  言枫用手指划过她的脸庞,"傻瓜,又在想什么?"  
  苏蓉嫣轻笑着摇头,"没有啊,哪有啊。"  
  是夜,苏蓉嫣失眠了,辗转反侧。  
  从未想过,自己还会爱上别人。因为一直坚信,再找不到比言枫更爱自己的人。可是,那个她将嫁的男人,对她也是百般宠爱。  
  不想那么多了吧。敲敲自己的头。起身,喝了杯牛奶,看了会儿书,沉沉睡去。  
  清早,言枫已等在门外:"蓉嫣,我们一起去选一些茶具什么的吧。你喜欢什么样的?"  
  苏蓉嫣笑:"随便吧。"  
  "不能随便的。"言枫像个孩子一样歪着头道,"怎么能随便呢,我呢,一切都听老婆大人的。"        
◇BOOK.HQDOOR.COM◇欢◇迎访◇问◇  
第37节:流离殇(5)        
  听到老婆大人这几个字,苏蓉嫣突然觉得心口涌起一股暖流。那是许久未曾有过的感觉。她看着言枫认真的表情,道:"好吧,我们一起去看看。"    
  走进一家茶店。言枫说:"蓉嫣,你先进去,我接个电话,马上回来。"  
  这是家古色古香的茶店,卖的都是上好的茶叶,以及很名贵的茶具。老板静静地坐一旁看书,任客人自己挑选。苏蓉嫣慢慢地挑选,在一套紫砂茶具面前停下脚步,很好看呢,简单、干净、古朴。心里想着,便回头想看言枫进来没有,却透过玻璃门看到路上聚集了一群人,她的心猛地一紧,手一松,一只杯子落到地上,粉碎。老板抬起头,放下书,朝她走来。  
  苏蓉嫣呆呆地看着人群,完全听不到老板在和她说什么,她发了疯般冲出去,正好撞在言枫怀里。苏蓉嫣抬起头,泪水滴下。言枫说:"你现在不要出去,那里出了车祸,你还是不要看见的好,很吓人的。"  
  苏蓉嫣哭着抱紧言枫:"你吓死我了。"  
  言枫吻着她的泪水:"傻瓜,我不会离开你的。"  
  那一刻,苏蓉嫣明确地知道,她爱这个男人。  
  或者,之前的那么多磨难,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幸福的来临呢。苏蓉嫣想,或者,是真的都过去了,接下来,就应该是满满的幸福了吧。  
  然而老天到底不肯就此放过她。该来的还是来了。苏蓉嫣最害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天,她只觉头晕,昏了过去。好几日了,她身体一直不是很舒服,但一直不曾在意,不想晕倒在路边,被一位老太太送去医院。医生告诉她,她有了身孕。简单的一句话,却如同晴天霹雳,震碎了她的五脏六腑。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医院的。世界,就这样黑掉了。她并不奢求什么,她只想有个自己的家,安安静静地生活。可是,就这么简单,却如此之难。  
  或许,这就是命吧。  
  她终于相信宿命。  
  看着镜中的自己,洁白的婚纱,乌黑的长发,眼角的泪痣,淡漠的神情,一点不似待嫁的新娘。或许就是命该如此吧,骨子里向往安静却注定漂泊。  
  她轻轻放下手中的桃木梳,转身,朝医院走去。到达医院门口时,她却犹豫了,真的,要杀掉这个孩子么?虽然,对他的父亲恨之入骨。可是,孩子到底是无辜的。并且,这也是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苏蓉嫣摸摸自己的肚子,神情困惑。有个人陪着自己,至少,不会孤单。她这样安慰着自己,转身离开医院朝机场走去。  
  飞机向着城市的上空爬升、爬升……这个她以为会给她一个家的城市,这个有她所爱和所恨的城市,就这样在她的视线里渐行渐远,如一场深沉的梦,初醒的苏蓉嫣疲倦地靠在椅背,她知道,她将永远离开,但是,她亦知道,她将不会再流离失所。  
  飞机着陆的瞬间,她的内心无比地塌实……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38节:莲子清如水(1)        
  莲子清如水  
  文/十二弦    
  「江南可采莲」  
  我随父母来到江南小城的时候,江南的莲花正开得像天上的星星那样雪亮。父亲在别人的介绍下租到邻水木屋上的一层阁楼,预备开一间茶楼。母亲说,江南可采莲,我们的茶楼就叫莲子。谁曾料到,莲子开张的前一天,一对携带着包裹的陌生母女踏门而入,一脸惊讶地望着被我们收拾成茶楼的阁楼。  
  房子是我租的,为什么你们会在这里?那位母亲焦急地从包里翻出来一把钥匙,钥匙插进门锁之内,居然应声将锁打开了。两家人都是一脸惊愕……  
  后来我们真切地听到了男女房东激烈的争吵。原来即将离婚的两人,竟然以自己的名义各自将房子租给了不同的两家……直到深夜,房东夫妇的战火因女房东的摔门而去戛然而止。而我们两家沉默之后终于也达成了一致,我们让出其中的一间房子给蓝阿姨母女,等到任何一方有机会租了房子再商量搬出去。  
  「君子之交淡如水」  
  几周之后男房东将租金各自退还一半给我们。言语之间透露家事已经解决完毕--多年的夫妻在儿子十多岁的时候劳燕分飞,儿子也从居住多年的外婆家里被接到了这个小城。大人们叹着气,彼此寒暄着,空气里莫名地有些伤感的味道,与我年纪相仿的蓝莓噔噔噔地跑进了房间,我也独自走到了外面。  
  楼梯的拐角处,居然直直地站立着一个影子。当看到那个矮个子男生有些脏兮兮的小衫,额头的粉刺灼灼闪光的时候,虽是出乎意料,我还是见怪不怪地笑笑。他却警戒地看着我,皱紧了两条乱七八糟的眉毛。我想此前的他一定因为这样颜色浑浊的衣服和满脸粉刺而遭受过许多不怀好意的注视。  
  "你是林小秋吧,我在二中念书,听你爸爸说你也转到那里了,是吧?我是你邻居,你放心吧,以后我们都会照顾你……"我站在高他一级的楼梯上凝视着他,他低着头一言不发地望着地面,表情拘谨得过于直白,以至于我突然开始深信,这应该是失去一方亲情的孤僻孩子最惯常的反应。我想起了蓝莓,那也是一个习惯对别人冷眼而热衷于盯着地面看的女孩子,听母亲说蓝莓也是没有父亲的……  
  往后很长一段时间,林小秋跟我的交往都很平淡。除了有时被蓝阿姨或我母亲叫来吃饭洗衣服,顺便跟茶楼里呆坐着的我进行片言只语的对话,别的时候他都是在家与学校之间来去匆匆,落寞的身影让人唏嘘……偶尔听母亲说起来,某夜林小秋在没有开灯的黑夜里下床喝水,咕噜咕噜地喝了冰箱里的绿豆汤,早上起来居然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霉。我听完这样颇具传奇的故事哈哈大笑,至此,林小秋的形象在我心里愈发神秘莫测了起来……        
BOOK.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39节:莲子清如水(2)        
  「伊人成正果」  
  入秋的时候,蓝莓一家依旧住在茶楼靠里的房间里,蓝阿姨温柔贤良,对所有人都是低眉浅笑,跟大家相处甚欢。而她的女儿蓝莓依旧对我们一家冷眼相待。  
  我跟林小秋在同一个班,矮个子的林小秋坐在我的前面,衣服颜色依旧浑浊,脸上的粉刺仍在。而我总是偷偷地注视着他的侧影感叹:如果林小秋有一日穿了明媚干净的衣服,脸上没有了烦人的粉刺,该是如何的秀气,如漫画里的美少年……后来,跟他熟悉之后想找他说话时,我便老借故借铅笔和课本,林小秋总是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你整天上课都在睡觉,要课本干什么?  
  按理说我根本用不着课本,可是瞌睡虫还缺少一个枕头!我小声地嘟噜着,看着他瞪得像灯泡的眼睛,突然有了听课的精神……  
  某天下晚自习的时候,我如往常一样冲上去把茶楼的点心塞给他。林小秋只是低着头,依旧不好意思地连声谢谢都没说就开始写笔记……教室里的几个男生又起哄地笑,我撇撇嘴巴回到了座位。妈妈每天早上都会让我带来一份点心给林小秋,我早已习惯了如此的种种……  
  回去的路上我走在他的后面,半路上我悄悄地迈上去,将他的袖子一扯,"林小秋,你,你听说了没?好多同学都知道了我们两家住在一起,他们还笑我们。你前面的那个小狐狸居然跟别人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来着!哼,我才不在乎呢……"  
  "怎么?难道你有想法?"林小秋对我翻着我有生以来遭遇的第一个白眼,我抬腿便是一脚踹了过去。然后,我的心居然以莫名的速度跳跃了起来,怎么,我有想法么?我使劲地拍拍自己的脑袋,猛地停下来,把旁边的林小秋惊得站在了原地……  
  「玫瑰空余恨」  
  中秋那天正是周末,早早起来便看到林小秋在阁楼下面神秘地向我招手。直到拉着我走到小桥边才支支吾吾地问我:"今天想送人礼物,不知什么可以用来代表……代表最真诚的心……"话还没说完,林小秋的脸早已绯红一片。  
  "最真诚的心?干脆下水里去采莲蓬吧,送新鲜的莲蓬,冰糖莲子多好吃……"我边说边舔着自己的嘴唇。  
  "那,那怎么能行,这次对我,对我很重要呢。"半天,林小秋唯唯诺诺地说。  
  我的眼睛一眨,神秘兮兮地凑上去:"谁?女的?"林小秋若有若无地点了一下头。我突然就来了精神:"你们很熟么?"林小秋又傻傻地点头。我的一双眼睛骨碌一转,故作神秘地问:"林小秋你买礼物要送给一个跟你朝夕相处的异性对不对?你有事或者感激的话要对她说,可是从来都不敢开口对不对……"我摇头晃脑的样子着实让自己也吓了一跳。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COM  
第40节:莲子清如水(3)        
  而连续的几个对不对之后,看到林小秋都是在点头,我想也不想就拍着手惊呼:"那就去买玫瑰,玫瑰代表真诚的心!"林小秋一脸狐疑地看我,犹豫着转身走了。"中秋是良辰美景,收到礼物的人真幸福哦……"我对着林小秋的背影意犹未尽地大呼小叫着。然后,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遐想--上学这么久以来,林小秋身边与之朝夕相对的异性同学除了我还能有谁!除了我每月如一日地顺着母亲的心意关注他,还能有谁是他一定要感激的!哦,还有蓝莓一家,不过蓝莓终究跟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这样想完以后我心满意足地溜回了阁楼,心里窃喜不已……  
  天快黑的时候,蓝阿姨跟蓝莓走出来坐在我家茶楼看月亮,我跟母亲在客人之间奔走着,不时东张西望地向外瞅了又瞅。就在我准备将目光收回的时候,林小秋抱着红艳艳的一怀玫瑰花走了上来!我的心跳又一次以不正常的频率加速,我暗暗地惊叫:天呀,天呀,其实应该告诉他我更希望他送我莲蓬呀!还有,天呀,我怎么能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收到有生以来的第一束玫瑰呢!  
  虽然如此,我还是努力镇静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小秋翩翩而来。  
  可是一眨眼的功夫,林小秋已经拐向了蓝莓的身边。紧接着,轻轻地,他将花放到了蓝阿姨和蓝莓桌上。茶楼的客人们盯着他,他有些慌乱地傻站在那里。许久才说:"蓝阿姨,蓝莓,你……我爸爸说祝你们中秋快乐。"  
  蓝阿姨显然是被这始料不及的情景惊到了,蓝莓愣了一下之后笑意盈盈地站了起来:"林小秋,一起来吃月饼哦。"  
  "蓝阿姨你真漂亮,你家蓝莓好看的酒窝就是遗传了你的。"我在不远处听到平日沉默得像是木头一样的林小秋扬着脑袋对蓝阿姨和蓝莓赞不绝口。我震惊得呆若木鸡,怔怔地看着笑靥如花的三个人,我的眼睛里净是白花花的月光。  
  我想,林小秋的花,其实醉翁之意不在蓝阿姨,在于蓝莓那样长相单薄,表情神秘的女孩子。以前林小秋对蓝莓和蓝阿姨的关怀历历地浮现在我眼前,那些被我以为是跟没有父亲的蓝莓之间的同病相怜,而今想来皆是别有用心。林小秋往日所有为了一个女孩子的良苦用心,终于在今天水落石出了……  
  刹那间,我的眼睛竟然有泪水涌上来。谁知道呢,我曾在早上梦想着收到代表真诚的玫瑰,那些淡淡的情绪与细节向我袭来,而所有的绚烂却在林小秋走向蓝莓时戛然而止。这样想的时候,我愤怒地转身,手里的茶壶却"嗵"地掉在地上,我尖叫一声蹲在了地上。  
  至此,我期待中的良辰美景已变得凄凄惨惨……  
  「少年早识愁滋味」  
  一阵慌乱之后,背我回房间的是林小秋。我坐在床沿上大哭着,撕心裂肺的哭声让所有人都把眼睛盯着我的脚,疑心我的脚是否还能走路。其实谁知道呢,脚只是烫破了一点皮,我的哭声与此几乎无关……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COM  
第41节:莲子清如水(4)        
  母亲将我的脚包好之后,大人们拍着我的头去了外面的茶楼坐着,唯有林小秋站在门边上没有挪动步子。我对着他翻了几个莫名其妙的白眼之后,冲着他吼:"你这个虚情假意、忘恩负义的坏蛋,你干吗还站在这里,蓝莓在外面等着你呢!还有蓝阿姨,你那么会讨她欢心,她一开心肯定会把她的好女儿嫁给你!"  
  林小秋的脸苍白,愣愣地看着我,许久都不作声。我张了张嘴巴,正想继续说点什么,他突然冲着我叫,"你干吗这样想,跟蓝莓没关系。蓝阿姨多好,我喜欢她!我多希望她成为我的妈妈,蓝莓不是也没爸爸么,我爸爸是好人!……"  
  他语气很硬,夹杂着哽咽,说话间眼泪已经顺着鼻头那颗亮亮的粉刺流了下来。就在我愣住的时候,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对着他的背影突然想流泪,此刻我那么真切地想起来那个曾经被我哈哈大笑过的场景--黑暗里的林小秋不小心将发霉的绿豆汤喝了下去,那样涩口的味道该是让他独自饮泪吧。还有那些衣服颜色混浊,天凉依旧穿小衫的日子……那些没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嘘寒问暖的日子,该是让小小少年熟识着愁滋味。原来,长久以来,他竟一直敏感于缺失的亲情,渴望用自己少年的真诚来收获一份与母爱有关的真情,为了自己,就如他说的,也为了爸爸……  
  「莲子清如水」  
  林小秋消失了半小时之后,我不顾烫伤的脚背撒腿跑向外面。一路上叫了一万次林小秋的名字,都不见人影。一直奔到小城外的罗星湖时,湖边整齐地放着一双鞋子,正是林小秋那双已破了三个洞的球鞋。举目四望,四周平静如画,空无一人。我的心猛烈地跳着,我开始放声大叫他的名字,却只有风声回应着我……  
  面对这样突然的意外,所有的前尘旧事,所有的爱恨瞬间瓦解。我终于忍不住对着湖水号啕大哭,"林小秋,对不起,我错怪了你!"闻声而来的林叔叔惊慌失措地叫着林小秋的名字,扑通一声跳进了罗星湖……  
  许久,我正哭得天昏地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从背后弱弱地叫我:"洛雪,洛雪,你怎么了?"泪眼婆娑里回头,居然看到林小秋好端端地站在我的背后,一双赤脚上沾满了水草,怀里捧着三两只翠翠的莲蓬。  
  "呀?你,真的是你么?林小秋你从哪里来?"我声音依旧颤抖着。  
  喏……他侧身指着我后面的湖水。阳光下他脸上的粉刺生动无比,让我疑心是否在梦里。  
  "你真的还活着,你没有跳水么?"我带着哭腔冲向了湿漉漉的林小秋。  
  "洛雪,难道你以为我殉情了?"林小秋在秋天的凉风里刷地红了脸。他把手里的莲蓬递给我,"不是你自己说冰糖莲子好吃,今天收到礼物的人会很幸福么?所以,所以我"……话没说完他指了指湖又指了指我红肿的眼睛,我难为情地把目光移到了月光撒满的湖面。  
  低头望莲子,莲子清如水。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42节:额上盛开的野姜花(1)        
  额上盛开的野姜花  
  文/苏枕书  
  作为一个从小体弱多病的孩子,我的童年岁月充满与年龄不相符的敏感与忧郁。当其他孩子在晨初清脆的鸟鸣中欢欢喜喜上学时,我却蜷在被窝里昏昏沉沉发着高烧。母亲取出我腋下的体温计,对着窗外仔细查看那缕细若蚊足的水银柱。它正指向一个危险诡异的新高度,把我身体此刻所受的煎熬外化。母亲望着我,不容分说抱我冲向医院。我被裹成一个只露眼鼻的球,穿过小镇蜿蜒的街道,去往枇杷树掩映的古老医院。  
  这座医院的主人曾是一位远渡重洋来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典雅的建筑风格遗留着属于过去那个时代的风情与气氛,也增添了许多庄重神圣的色彩。风雨沧桑岁月更迭,医院顽强地保存下来。一些缠绵坚韧的植物亦紧紧依附其生长,不离不弃。如爬山虎、常春藤、紫藤、凌霄。  
  滨江小镇特有的潮湿空气在植物葱茏的医院里缓慢游走。行动迟缓的医生例行公事般为我检查一番,然后埋头开药方,吩咐肥胖的护士取器材准备为我挂水。我坚决拒绝打针。幼年时,我即对这种需要暴露过多私密地带皮肤的事件怀有强烈的羞耻与抗拒,我宁愿让笨拙的护士捏紧我细瘦的手腕,一遍遍尝试寻找隐匿的血管,并一次次扎错位置,或者干脆把针刺入我头部的血管。我一脸悲壮地躺在那里,安静地凝视一点一滴悠然落下的药水,刻意磨练自己脆弱的耐心。古老的医院有花纹繁复的屋顶,有斑驳销蚀的窗台。病中的我百无聊赖,拥有充足时间去观察这些细节,并试图在内心记住它们的纹路与走向。  
  一个平凡的暮春黄昏,我再次住进这间古老幽暗的病房。母亲在我床头留下新鲜水果与零食,把我托付给相熟的医生,便去忙自己的事。我以一个孩童的自尊心与虚荣心忍住身体的疼痛,默默倚于床头心不在焉地看一本教科书。旁人遂将我当成教育孩子的榜样。我不动声色,心安理得地接受她们的盛情赞扬。暮气仿佛凝了水色,沉沉如坠。蓦然间,一声遥远却绕耳的叹息和着悠悠胡琴缓缓檀板漫过来。我刹那间怔住,情不自禁攀住窗台,茫然搜索这美丽叹息的来源。紧接着,哀楚之至的唱腔应着节拍,如流水般漫漶,将我包围沉浸。  
  我恍惚看见,缠绵的青柳在晚风里婀娜飘摇。一个穿青布薄衫的小镇女子抱着琵琶,细细调弦,将脸微微贴在妩媚玲珑的琵琶上,轻拨轻弹。先是宛如和风轻拂,只是在低音区缠绵回转。又如柳荫间宿鸟交颈而眠,喁喁私语。这缠绵一路攀高,渐成百鸟啁啾水出山涧,嘈嘈切切错综缤纷。绚烂之音齐齐奔涌而至,仿佛荷叶之上的晶莹水珠齐齐滚入水中,绽放无数剔透娇小的花朵。我在自己的想象里几乎透不过气来时,那女子柔若无骨的手指又缓然轻弹,水已入清池,文静舒缓荡漾着浅浅涟漪。群鸟已入山林,只留几痕飞羽翩翩坠落。她优雅地一揉一弹,弦亦优雅灵性地一拨一放。琴懂得她的心思,亦懂得我的意思。        
WWW.HQDOOR.COM←虫←工←桥书←吧←  
第43节:额上盛开的野姜花(2)        
  我的幻觉随枇杷枝上的晚风一路摇曳,掠过小镇纤瘦绵长的青石板路,抵达一片旷远的无人之境,欣喜直至潸然泪落。回过神时,夜幕已重重合上,楼下医生们在吃晚饭,菜饭里的猪油香混着来苏水的气息,把我从幻想中拉回。这种熟腻温暖的气味使我骤然清醒,并且开始感觉饥饿。看看时间,妈妈还没有下班。于是我文雅地剥开一只石榴,细抿石榴籽饱满酸甜的汁水。我多么想于无人处将整把的石榴籽丢入口大嚼大啖,而心里又强烈鄙夷这样的行为。那般年纪,已懂得虚伪的克制与掩藏。我再次为自己感到羞耻。石榴起到非常好的开胃效果,我又撕开一袋饼干,小心地吃着,努力不发出任何不雅的声音,不洒落一点碎屑。  
  妈妈终于来了,水也挂完,护士拔掉针头,要我拿药棉压住渗血的针眼。我就在微微地眩晕里跟妈妈一起走过长长的楼道。初开的丁香与栀子在夜气里散发出浓烈颓败的馥郁香气,植物异常繁盛,雨水充沛的小镇即将进入梅雨季节。燕子低低飞过,我侧头,仔细搜寻那缠绵的唱腔与琴音。哦,又来了,似乎是一个女子千愁万恨地唱:那长眉大仙愁着我,他愁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佛前灯做不得洞房花烛,香积橱做不得玳筵东阁。钟鼓楼做不得望夫台,草蒲团当不得芙蓉软褥。奴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汉,为何腰系黄绦、身穿直裰?见人家夫妻们一对对着锦穿罗,啊呀天啊!不由人心热如火!  
  一字一句,清清楚楚送往我的耳际。檀板、笛、笙、琵琶一起缭绕摇曳,轻盈袅娜,缓急顿挫。我霎时痴了,呆立原地一动不动。《虎丘记》里所说"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便是如此吧。墙外有一瓣眉月,润着淡红,仿佛开在蔷薇花里。沁凉的石板路上飘散着流水般的曲音,庸常平静的小镇就在这一唱三叹如泣如诉里有了古典的诗意。母亲笑着告诉我:"镇上来了一个剧团,正在老戏台上表演昆曲,现在天色太晚,下次再带你去看。"  
  那一晚,我躺在自己小小的床内,看被月色浸湿的素纱蚊帐。用一个孩子所能有的丰富想象回味那些宛如天籁的曲子。我梦见檀香木色的古老屏风,镶嵌了精致的螺钿和珠玉。屏风上绘了盛开的芙蓉与芍药。身披绸缎戏衣的女子或嗔或喜或悲或欢或恨或爱,轻移莲步,慢甩水袖,不急不徐绽放兰花指,一点一点打开描金扇,眉眼玲珑,身段婀娜。红漆廊柱下是一盏盏蒙了厚绵纸的灯笼。烛光将绵纸上描画的花草投影在水磨青砖地上。笛声箫声不绝如缕,湿漉漉缠绕住虚渺的光线。我梦见自己在长长的弄堂里奔跑,来到临水的戏台。台下就我一人,我吃着酸溜溜的青梅子,听那盛装的旦角曼声吟唱。我甚至可以看见她罗裙的褶皱,看见她裙角刺绣蝴蝶的触须,看见她修长手指的一点蔻丹,看见她微启朱唇,叹息着:"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妩媚至极,婉转欲死。"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44节:额上盛开的野姜花(3)        
  我梦见天色渐沉,辽阔空旷的黑夜没有边际。台上乐音已停,女子一人兀自清唱。渐渐地,她收了腔,把水袖轻轻搭在手背上,风拂起她云霞练鹊花纹褙子的一角,那满头珠翠亦微微颤动。她对我笑了,眼神无比清澈。小束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额头白净饱满,宛如盛开了一朵清香皎洁的野姜花。这个绮丽芬芳的梦给了我极大的慰藉与陶醉,我细细体味梦境里的细节,深深沉迷。  
  一个盛夏的黄昏,我因期末考试未能考到满分而恨恨不已,满腹惆怅,于是暗地给自己一些惩罚。我在小镇中学的操场上一圈圈奔跑,晚霞流动,倦鸟投林,我窒息般上气不接下气,以惩罚自己的身体为代价,可以消减我内心的愧疚与忧虑。我给自己定下的要求是跑完十圈,我知自己身体孱弱,一圈下来已气喘异常。我依旧用力奔跑,双腿绵软失去知觉,胸口沉沉如坠巨石,眼泪就要迸出,但还是走了下来,我跟自己打赌,一定要走下来,如果走不下来,就说明你的懦弱。我含泪在自己的暗示里完成了对自己的惩罚,停顿下来,泪落如雨。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在狭窄的弄堂里扶墙行走,内心充满属于少年的懵懂孤独,不知这忧伤的来源,亦不知如何开解。刹那间,那抑扬宛转的流水唱腔再次滑入我耳中,我循声而去,终于在曲折回环的弄堂那端,看见了古老破败的小镇戏台。台上的杜丽娘缓然转身,裙摆如绽,喟然长叹。我挤进人群,我要离戏台近一些,再近一些,仿佛接近那个绮丽芬芳的梦境。而我看见了戏台残损衰老风霜满面的细节,看见了杜丽娘额角水粉难掩的皱纹,看见了单薄戏衣上来历不明的污渍,看见了旧红地毯上烟头烫出的伤痕,看见了琴师们倦怠疲惫的神色。我惊慌失措,倒退了几步。发现观众寥寥,多是年老的婆婆。她们静静听着,看这窄小凋敝的戏台演绎着遥远年代的风花雪月,沟壑纵横的脸上有着某种神圣的表情。  
  我又后退了几步,不小心碰到了一个竹篮。卖栀子花的婆婆小声问我要不要花,五角钱两朵。我买了两朵,别在衣裳前襟的第二粒纽扣上,微微低头就可以被馥郁香气包围。再看台上,哀怨的丽娘温柔吐词,唤气,低眉,回身,一颦,一笑,一嗔,一怨,不尽的青山隐隐绿水幽幽,内心豁然清凉。有卖水煮花生与香茶豆干的婆婆自人群间无声走过。月光皎洁,我折一枝紫薇,默默将花瓣扯了满地。  
  落幕了,台下依旧是安静的,小镇的观众沉醉在这繁华落尽、锦绣韶华里。过了好久才各自散开。我却跑到后台,要寻找杜丽娘。  
  她坐在一张旧椅子上,对着一面很小的镜子卸妆。四周嘈杂,空气里有浑浊不堪的脂粉与油彩味道。混乱的戏衣随便搭在竹制衣架上。演员们挤来挤去,这个说找不到外衣,那个说弄丢了手表,而她是安静的。虽然环境恶劣,她依旧是要端出架子来的。她一丝不苟地将繁复粗糙的头饰取下,放进铁皮盒子里,又小心松开箍头的头巾,原本斜挑的俊俏眉眼一下子懈怠了,那不过是一张长期被劣质粉底蹂躏的平凡脸蛋,并且,已然老去。她从镜子里看见我,竟温和一笑。我走上前,隔着一些距离细细看她。她神态从容,继续忙自己的事。我再次看到与梦境里契合的景象。这的确是一个风韵流转的女子,她就是杜丽娘。小束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额头白净饱满,宛如盛开了一朵清香皎洁的野姜花。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45节:额上盛开的野姜花(4)        
  以后,凡是有她的戏,我定要去看,有些唱腔甚至自己都已记下。于无人处,我会小心地,害羞地,学着她的模样温柔吟唱。这才知昆曲的玄妙精深,太难了,不要说唱出来,就是做身段都那么难,门外人根本难得它的神韵气质,于是只好作罢。后来看书,知道张兆和的四姊妹全是会唱昆曲的苏州小姐,不禁满心崇拜。  
  再过一些年,小剧团因为入不敷出而举步维艰。后来,再不见戏台上有表演,一问才知剧团已自行解散。我站在空落落爬满藤蔓的台下,内心一阵寂寥。  
  那么杜丽娘呢,她去了哪里?一次生病去医院拿药,转身时看到一个相貌平凡的女人。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安静的眼神,那种蕴涵了千愁万恨却不露其外的美丽眼神。我觉得她有些面熟,但却记不起她究竟是谁。护士们聚在一起笑嘻嘻说闲话,我跟她们都很熟,也顺便聊聊天,张三李四,东家西家。说话间,女人已悄然离开。这时有护士说:"哎呀,那个女的就是以前那个唱戏的呀!"  
  我这才回过神,而她已消失在草木葱茏的围墙外。又有护士说:"她嫁了个老师,小孩都蛮大了,可惜丈夫得病死了。哎呀,人到底是老了,没台上的漂亮啊。"  
  我心头掠过隐秘的疼。少年时那个绮丽芬芳的梦再次重现。正是那个梦,给了我繁复丰美的幻想与记忆,填充了我孤寂忧郁的少年岁月。而华丽锦绣的后面,总是那些沉痛,微茫与黯然的缅怀。  
  周晓枫说,谁的告别,拉下丝绒帷幕?谁的道具箱打开,收拾浮华而廉价的珠翠?谁的装容,被泪水和寂静冲洗?谁的身体,从台词中蝉蜕?  
  我一路来到戏台下。凉风吹拂我发烧的身体,使我有短暂的眩晕。就是这短暂的恍惚,我看见她盛装而来,凡俗的眉眼被吊高,妩媚风情。她执扇,搭水袖,在陈旧的戏台上慢移莲步。尘埃飞扬,她叹息着: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绵丽缠绕,听得我眼角滚落一滴泪。小束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额头白净饱满,宛如盛开了一朵清香皎洁的野姜花。  
  而台上并没有她,幻景消失,我在轻微的眩晕里离开戏台,回家去。湿润的夜风捎来清凉温和的香气--野姜花的香。人间阔大薄凉,喜悦哀矜,这些许温情的花香,将我的整个梦境与记忆温暖。        
WWW.HQDOOR.COM▲虹▲QIAO书吧▲  
第46节:月光光,照半城(1)        
  月光光,照半城  
  文/碧水灵儿  
  伟大的事做过了,  
  卑微的事也做过了,  
  现在是看着别人的团圆,  
  我祝福然后告别。  
  这个城市一贯流行着寂寞与苍凉,而我习惯披上大大的披风,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行走如风。想家的时候,我会站在街边的IC话机边,给家里拨一个电话,然后喋喋不休地编许多快乐的事情。只是放下电话,再一转身,泪就汹涌而出。    
  闲暇的时候,我会很乐意在网吧寻一个角落,将耳机开到最大听某首歌曲,再开一个QQ,或者进入一叫"红叶"的BBS打一些与爱情有染的文字。偶尔,有回帖人成了Q友,对我说一些体贴的话语,稍一接近心事,泪又汹涌而出。    
  哭得最凶的时候,QQ上有人打来一句话:你是个内心汹涌的孩子。    
  我对着那句话,沉默半晌,然后点击回复:我是个泪水汹涌的女人。而后下线。    
  我有一个手机,从来不让它欠费,也不曾把手机号告诉谁。对我来说,它只有一个用途,很重要,因为它关系着另一个女孩的幸福。而那个女孩的幸福就在这个城市,他叫袁木。他们相爱五年,半年前女孩被诊断患有重病,出国治疗前央求我帮她照料爱情,我欣然而应,只身来到这个城市。    
  这半年来,我每天清晨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发消息给他,说许多柔软的话,从不重复。开始,他会不停地发消息询问我是谁,或是打电话来。我每次都沉默着听他大声呼唤那个女孩的名字,然后挂断。后来,他就不再回消息,也不打电话。猜想着,是平静了。只是见面时,他眉间不变的忧愁透露着他的心思。    
  袁木会买许多丝质的裙装送我,那些裙装无一例外的地清爽靓丽,只是我不曾穿过其中任何一件,因为他买的尺码皆属于那幸福的女孩,微胖的我是万万衬托不起的。可我还是每次都欣喜着接受,然后把它们很郑重地珍藏起来。袁木从来不问我为什么不穿的问题,他只是想起来就买,买了就送,似乎成了一种习惯。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个城市。我的眼中,它是阴暗潮湿的,偶尔的明媚也都沾染了伤感。它于我,太过陌生,唯一熟悉的人和物加在一起也只有一个袁木。    
  而他住城东,我住城西。    
  周六的清晨通常都是在睡眠中度过的,但还是不忘在闹钟响起后先发了条短信,再继续。意外地,袁木竟然回了消息。    
  "亲爱的,你再不出现我就结婚了。今天正午2点,春意大酒店。你若爱我,请一定要来。"    
  我呆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女孩去国外并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只是说一年后若她不寻我,请我停止对她爱情的照料。    
  我无措地爬起来,不解一直未再恋爱的袁木为何突然说要结婚。我感觉自己有短暂的崩溃,飞快地爬起,暗想该以怎样的姿态去阻止袁木。门铃响了,我开了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袁木!    
  "袁……袁……袁木你怎么会来?"我张口结舌。    
  "秋水,你得帮我一个忙。"说话的袁木两眼发亮,似乎对一件事情充满了希望:"我感觉她在我身边,就在这个城市。我告诉她我要结婚,请你,假扮我的新娘。"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47节:月光光,照半城(2)        
  脑袋里轰的一声,原来是这样。在他的计划中,女孩会出现,会代替假冒新娘的我在这一天成为真正的新娘。    
  我明明知道袁木期待的是一个不可能发生的奇迹,可我还笑着陪在他身边,看他认真地策划着每一个步骤,并让我穿上了大多数人一辈子可能只穿一次的婚纱。心里不是不难受,只是必须掩饰起来。袁木攥我手的手心一直湿湿的,而且很用力,我的手生硬地疼着。    
  直到深夜,他期待的人都没有出现,朋友们气馁着离开,只有他,蹲在地上以手掩面。我悄悄地走近他,抱着他低垂的头,轻声安慰着。    
  "她会回来的,只是今天不是一个天时地利的日子。袁木,求你不要悲伤。"    
  终于,在他喝得七荤八素倒下去后,我把他送回了家。看着他躺在床上安稳地睡去,我拭了把脸上遍布的泪水,为他弄平掀起的被角,手被他一把抓住。他喊着女孩的名字,亲吻了我,我不知所措又泪流满面地离开。    
  回家的路上,我站在IC话机边,抱着"嘟嘟"作响的话机说了许多话。躺在床上,看着透过窗帘缝隙洒进的缠绵的月光,一夜无眠。    
  天未亮,我简单清洗后去了网吧,点一首听过千百遍的歌曲,反复地播放。闭了眼睛,想很多片段。干净的男生,明媚的容颜,清越的笑音,彼此交织着,像一张大网,套住了我,我在网中央,深深地哭泣。    
  离开网吧的时候天已近黑,有点自嘲自己的莫名黯淡。我在附近的超市买了桶装方便面,走到家门口时看见袁木。他依着门边缘而坐,竟然熟睡。扶他起来,才看清他手上提了大大小小的包,全是从超市买的熟食和蔬菜。    
  "秋水,你总算回来了,我等你一天了,刚买了些吃的,回去加工下吧。"    
  我下意识地将手中提着的塑料袋向后缩了缩,尴尬地开了门。    
  袁木在厨房忙碌,我就取了两个小盘将熟食腾出,然后守着厨房门口看着他的背影。这座小城是我离开家乡的第一站栖息地,在来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离开家乡,独自漂泊。只是,生命中太多事情都无可预料,就像我无法预料我一心暗恋的男人,会在这个阴冷的小城为我煮上一餐饭。    
  袁木,这个我高中就开始喜欢的男子,一直活在我的世界中,却将我抛在他的世界之外,我千方百计,才接近了他生活的边缘,却是以他未婚妻朋友的身份。不可否认,我对他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不是说上帝会垂怜执着的人吗?    
  "袁木,如果半年后她不回来,我们结婚好吗?"    
  说完这句话,我就开始后悔。我看到他的身体明显地一僵,他转身看我,很认真的表情。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48节:月光光,照半城(3)        
  "好。"    
  他说完这一个字就回转了身,继续手上未完的工作,似乎答应的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我从他的表情读出了他的绝望,那段爱情太深,消失得又太神秘,消耗了他所有的热情。如果新娘不是那个女孩,婚姻对他是可有可无的。    
  我开始深深地失望,并且对自己深恶痛绝。这个清晨我故意没有先给他发消息,并且在回给他的消息中冷冰冰地打了几个字:到此为止。    
  我开始减肥,为了穿上那些精致美丽的裙装。    
  每天在该发短信的时间起床,却不发短信。号码换了,却没有办停,只是收进抽屉里。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行为很卑劣,却停不下来,太想拥有这份爱情,突然变得奋不顾身。    
  再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一只手抱着手机,躺在床上,另一只手还拨弄着电视遥控器。我告诉妈妈我明年要结婚,妈妈只是担心地问我男方如何如何,我说男方人很好,现在在这个城市,互相照顾很快乐。妈妈最后也说了一句,一切顺心。    
  减肥自然是艰辛的,我却都忍了下来,只为了心里一个关于爱情的信念。每天晚上,用新换的号给袁木发消息,却不敢再说那些柔软的话。我清晰地了解,我所谓的爱情只是我对他的,而不包括他对我。然而我又是那么容易满足,只一个晚安我就能笑个半宿。    
  转天上班时,我迟到了。原因是我着了新装行到半路却又回房换回,我只是突然担心,仰赖爱情而生的蝴蝶会被自己所伤。我不想袁木看到我,再想到她。我心里是愿意做第二个她,但那是取代,而不是顶替。    
  爱情是一顶太好的帽子,戴在一方的头上,就遮住了另一方的表情。可我绝对不能忽视袁木的表情。我太卑微,再输不起。    
  再见袁木的时候,我特意打扮了自己,使自己看起来是个窈窕淑女,袁木只是轻描淡写地夸了一句很漂亮。我有些泄气,女为悦己者容,我连自己都取悦不了,又如何取悦别人。    
  吃了袁木做的午饭,我们去网吧。隔了几个人,我悄悄地望过去,看到袁木对着显示器抽烟,烟雾一圈一圈,模糊了我的视线。    
  QQ上有头像跳动的时候,我点开,发来消息的人叫"爱上泪水汹涌的女人"。他说你好,我说我是内心汹涌的孩子,他嘿嘿地干笑,再发消息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变成了"爱上内心汹涌的孩子"。我没有再回话,但他依然顽强地发来了信息。他说,我们一起喝下午茶好吗?我正想拒绝,肩膀被人拍打,我回头,看见袁木靠得很近的脸,他身上的味道挣脱网吧所有的嘈杂,一丝丝渗入我心底。袁木来告诉我他有事,要先走,并且指着QQ上的消息说你也有约会啊,那一起走吧。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49节:月光光,照半城(4)        
  我留下手机号给QQ上的人,作出很开心的样子和袁木出了网吧。有太阳,微微地热,我用右手环他左臂,他抬起左手作挡太阳状,我失落着收回尴尬的右手,却又被他落下的左手牵住。心忐忑,一辆小车贴面而过,我们的手随之松开。那一瞬间的温热突然就蔓延开,我故意走慢看他的背影,思量着这个我深爱的人的点点滴滴。    
  过了马路,他举手拦车,我看见他后背落了一根头发,正要去捡落,手机却突兀地响起,是"爱上"打来的。袁木听着我们约好了地点,因为同路,他说要捎我一截。这一下,不去也不行。    
  "爱上"其实是一位可爱的大男生,头发微卷,穿干净的白衬衣黑裤子,像许多年前被我暗恋的袁木一样,阳光得叫人睁不开眼。我点了杯咖啡,他要了杯绿茶。他说他叫马达,我想到那些古旧的机器上叮当发响的东西,嘿嘿地笑,他也笑,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马达是小城土生土长的居民,和我说了很多小城的趣事,这使我对这个小城突然就消除了厌恶。告别的时候,还微有不舍,这样的放松对我来说是一种快乐的奢侈,绝无贬义。    
  这一夜降了大雨,我打电话给袁木。袁木的声音透着睡意,却在说了两句后笑了起来,我不知道是我的笑话好笑,还是他真的快乐,但是挂电话的时候,他说谢谢你我很快乐。我于是安心地睡去,但愿明天是一个好天气。    
  认识马达绝对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他会在清晨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会在深夜发信息鼓励我第二天要争取快乐,会在我闲暇的时候以请我喝茶为名带我游览小城。我突然就从辗转于爱情的繁复中走了出来,只用剩余的一点点时间来想念袁木。然而我又是那么用力地使用着那一点点时间。    
  我是突然失业的,事前没有一点征兆。我继续努力地寻找工作,却不断地碰钉子。马达依然乐观地鼓励并且支持我,可我没有告诉他我失业,关心是要得起的,恩惠却是万万受不起的。当我找到我在这个小城的第二份工作的时候,突然记起有太久没见到袁木。    
  我在袁木的小屋门口听见屋内放出了巨大的音乐声,曲调熟悉,忧伤缠绵,正是我听了千百遍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的心中突然涌起一阵奇怪的感觉,想要把这个爱了多年的男人搂在怀里。我敲门,看见开门的袁木,什么都没有说,就扑进他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袁木的身体僵硬着,有熟悉的女声突然响起。    
  "秋水?是你吗?"    
  我只觉自己的体温突然降到了冰点,抬首寻声望去,有点颤抖地叫着女孩的名字:"伊伊,你,你回来了。"    
  再坐进袁木的客厅,我极力掩饰着自己的尴尬,看女孩幸福快乐地微笑言语,看袁木散尽忧愁后阳光漫溢的笑脸,我终于在心里插入一把刀,硬生生斩断了繁衍无数的爱情。          
WWW.HQDOOR.COM§虹§桥 虫 工 木 桥 书§吧§  
第50节:月光光,照半城(5)        
  伟大的事做过了,卑微的事也做过了,现在是看着别人的团圆,我祝福然后告别。    
  伊伊换了音乐,放起钢琴曲,袁木开始张罗晚饭,我慌张着起身告辞,见留我不住,伊伊就让袁木送我搭车。    
  袁木说伊伊突然就出现了,告诉他所有的原委。袁木说谢谢你秋水,要不是你的短信我也许就永远沉沦在悲哀里然后离开。袁木接着说,遗憾的是半年后你不能做我的新娘了,我希望你幸福。我看着他的眼睛,眼泪又一次汹涌地滴落。    
  这个男人的心里眼里都看不到我的影子,可我为他傻傻苦守了我所有的青春时光。他其实早就知道我是爱他的,却一直无声地把我排除在他爱情之外。我的执着,带给我的只是莫大的悲哀,伊伊肯定是知道我的用心也知道他的用心,所以才放心地任由我厮守她的爱情。伊伊也是那么善良,她曾经一心一意地想要禅让她的爱情给我,庆幸的是她抵抗了病魔,又收回了她的禅让。    
  从今天起,我对袁木完全死心,即使爱着,也只会在在记忆中爱恋。    
  袁木看我擦净了泪水,为我拦下一辆车,然后塞了张喜帖给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到。我微笑着点头,摆手说再见。    
  回到家,鬼使神差换上了那张最初的电话卡,滴滴声立刻响起。只是这三天的短信,全是袁木发来。他说,伊伊你快回来,我真的好想好好爱你。是他的爱,唤回了伊伊。    
  夜里,又靠在IC话机边给家里去了电话,我说妈妈我的婚期要推后,也许会一直推后。妈妈沉默着,然后告诉我,乖女儿,别累坏自己。    
  袁木和伊伊的婚礼依然在春意大酒店举行,相同的场景,相同的新郎,只是不相同的气氛,不相同的新娘。    
  我是和马达一起参加的,我送的贺礼是一对价格不菲的精致娃娃,伊伊说将来要摆在客厅最显眼的位置,我笑着说好,袁木却一直看着有点点胖又穿着纱裙的女娃娃,若有所思。    
  婚礼还没有结束我就离开了,我要赶两个小时后的火车。马达在我身边,替我提着背包。    
  "秋水,难道不可以留下吗?"    
  "我要去寻找我的梦想,我的幸福。"    
  "为什么不看身边?"    
  我停下,认真地看着这个充满阳光的男生半晌,没有说话。检票口开了,人潮拥挤。我从他的手中拿过背包,挥手说再见,义无返顾地离开了这个曾给我希望的小城。马达在身后喊着,记得联系,记得啊。我回身又看他,看见人头攒动中他眼中飞跃的悲伤。    
  火车离开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只掉了两滴眼泪。一滴用来纪念,一滴用来遗忘。  
  我回到家乡只呆了几日,就又去了另一个城市,我曾经在帖文中写过,我向往一个拥有和煦的阳光,温柔的海风,灿烂的朝霞的城市,我终于找到那样一个地方。        
▲虹▲桥▲书▲吧▲BOOK.HQDOOR.COM  
第51节:月光光,照半城(6)        
  再次上网时QQ乱跳,点开了全是马达发的消息,有很多思念的话语。看到最后心惊得很,他竟然也来到这个城市。这个男生像阳光一般灿烂,却也心细如发,他竟能料到我的下一站。  
  马达说我那天喝醉了,曾经说了一句话,关于月光。我突然记起,发牢骚一样说过的话。袁木在城东,我在城西,为什么月光光,却只照半城。马达说,因为月光是偏着照下来,照亮了袁木,照亮了我,同时把袁木的影子打到了我所在的半城之上,所以我的城里一直住着半个袁木。马达还说,他会住进我的半城,整个人都住进,让我们拥有同样的一个半城。  
  我开始遐想,他一个半城,我一个半城,是不是就能围成一个完整的城。        
WWW.HQDOOR.COM←虹←桥书←吧←  
第52节:草莓多多(1)        
  草莓多多  
  文/天涯蝴蝶浪子  
  如你所见,我的童年是在金星度过的,之后又分别在木星、火星和土星读完了小学、初中和高中。马上我就要被送到月亮上读大学了。这一切都是父母的安排,他们也不管我是否情愿。    
  如果要我选择,我真希望一辈子都呆在地球上,因为那里有草莓。我说的这个草莓不是吃的,当然我倒真希望她能让我咬一口。她是一个人,全名叫草莓多多,我已经有五千多年没见过她了。    
  那还是在我两千多岁的时候,要知道我是金星人,两千多岁的我还没有摩托车高,说话奶声奶气的。草莓家的飞船飞到我们家附近的时候我正在院子里摆积木。其实我不喜欢玩积木,我宁愿去背四库全书或本草纲目。可是爸爸说小孩子就是要玩积木,小孩子就该干小孩子该干的事儿。什么应该不应该的,我才懒得听,我在乎的是听他们的话有冰激凌吃。若论应该不应该,那么他们大人干的不应该的事儿可多了。总之那天下午爸爸妈妈出差到水星去了,留我一个人在家,食物吃完之后我只好把门牙砸下来吃了。我们这个星球不长庄稼,但是我们这里矿藏丰富,而且有一些别的星球没有的奇特景致,当时草莓的爸爸就是带着食品来找我们交换矿石的。    
  当时我正坐在院子中间摆弄积木,心里盘算着晚上是不是把剩下的几颗牙也砸下来吃了。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然后就听见邻居刘婶的叫喊:小天涯啊,地球人来了,快拿矿石出来换点吃的吧。    
  一听这话我立刻来劲儿了,我知道我们家的矿石藏在哪儿,我常拿一些小矿石和小朋友们换玩具。可是换食物要用大矿石,大矿石我拿不动。等我用锤子把大矿石砸小,抱在怀里跑到街上的时候,地球人已经在收拾摊子准备走了,他们带的食物已经全换成了矿石。下次来恐怕又得几千年。    
  我感到无比的沮丧,大家都抱着各自喜爱的食物兴高采烈地往家走,唯独我还抱着一堆不能吃的矿石。因为心情不好我走得很慢,走着走着我甚至停下了脚步,抬头仰望天空,泪流满面(其实这个角度看天看久了会脖子疼,我更喜欢躺在地上看天)。    
  突然我听到身后有人用蹩脚的金星语说:"那个小孩儿,你等一等。"    
  我回头,看到一个个头儿和我差不多的小女孩儿,她说:"你没有换到吃的么?我口袋里还有几颗草莓,本来是打算在回家的途中吃的,你要是饿的话就给你好啦。"    
  天啊!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草莓,没等她递过来我嘴巴就扑上去了,还好门牙已经没了,没咬伤她的手。    
  她一边喂我吃,一边继续用蹩脚的金星语说:"我不想要矿石,矿石都是爸爸要的。我想要一份特别的礼物,你能给我么?"    
  我一边狂吞草莓一边想,这个地球小姑娘长得可真解馋。你看那手臂,藕一样一节节鲜嫩饱满。你看那耳朵,晶莹剔透好像切开后冰镇过的雪梨。再看那嘴巴,红得好像熟透了的西红柿。    
  可惜像归像,终究不能吃。吃完她的草莓,我开始想礼物。想着想着我就哭了,因为我一无所有。看到我哭了,她也红了眼。叹了口气说:"乖,拿不出礼物就算了,欢迎你到地球来玩。"说完她就踏上飞船走了,临走也没告诉我她的名字,我想到她的草莓挺多的,就决定叫她草莓多多。    
  草莓多多走后,我开始变得忧郁了,因为听说地球上的姑娘都喜欢忧郁的人。我的忧郁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表现得极其严重。饭菜塞到鼻孔里是常有的事儿,晚上要么睡不着要么就做很多稀奇古怪的梦。我常常在半夜里爬到房顶看远方那颗蔚蓝色的星球,我想我应该准备一份特别的礼物,再见到她的时候送给她。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我又走神儿,塞了几次都没把饭塞到嘴里。爸妈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说没有。然后叹了口气,埋头吃饭,吃完饭继续到院子里摆积木。    
  我听到妈妈在屋子里小声对爸爸说:"孩子是不是病了,怎么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爸爸说:"你懂什么,这叫忧郁,是一种高贵的气质,在地球上,只有艺术家才有这样的气质。"    
  听到这话我连忙放下积木跑到屋子里问爸爸:"什么是艺术家啊?"    
  爸爸说:"就是写诗写小说画画的人。"    
  我问:"那您看我不是有做艺术家的天赋?"    
  爸爸说:"切,我看你这傻样儿倒挺有我当年的神韵。做艺术家是要饿肚子的,你最怕饿肚子了,怎么能当艺术家呢?你还是像爸爸这样做个老实厚道的商人吧。"    
  我说:"您别废话了,我决定了,马上动身去地球学艺术,您给我钱吧!"    
  爸爸说:"地球的消费水平太高了,你还是先去木星火星和土星学一些基础的文化知识吧。多游历几个星球,有助于你以后创造出更好的作品来。"    
  从此,我踏上了艰苦的游学历程。          
§虹§桥书§吧§WWW.HQDOOR.COM  
第53节:草莓多多(2)        
  在木星上,我认识了一个叫香草薇儿的同学,她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会说全宇宙各个星球的方言。她家境好,出手阔绰,和她一起逛街我从来不带钱包,带了也用不上。她就喜欢付钱,估计是上辈子伺候少爷伺候惯了。    
  香草还喜欢纹身,木星的整容纹身技术是其他星球无法比拟的。常有犯了罪的外星人来木星整容或干脆变性,然后再回到自己的星球。香草不喜欢纹人物或动物。她只纹热带雨林里那些有毒的花,叫不出名字,看上去很诡异。    
  每次纹完身她就跑来找我,掀开衣服给我看。我总觉得看着不过瘾,伸手摸吧,她又怕痒。好在故事发生在童年,我们都不觉得脸红。她换纹身的频率特别高。很久以后,我问她是否还记得那些曾经在她身体上绽放过的花,她说大都不记得了。我就想,不记得了,是否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幸好我还记得草莓多多。    
  除了向老师学习那些枯燥无味的文化基础知识外,私下里我让香草教我说地球的语言。我要了解地球,争取做地球人的女婿。    
  香草嘴巴里的地球比我想象的糟糕多了,空气污染,气候变暖,冰山融化,海水上涨,森林起火,大地干裂,狂风暴雨,大自然像发了疯,地球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折腾。    
  可是怕什么呢?只要草莓多多在那里,就是"亚非北南美,南极欧大洋"全沉到海里了,我也得去。    
  在木星学习期满后我就被送到了火星,火星人性格狂傲。我在那里没交到一个朋友,整天像坐牢一样待在教室里。他们排斥外星人,不让我参与他们的活动。我变得更加忧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