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我们的八十年代(4)
听北大人如数家珍地说,他们校园里那个工商银行储蓄所,里面一半的钱都是王力老师的——《古代汉语》给他挣的稿费,那真是一个人文主义的传奇。我们学古代汉语用的也是这套四本一套的教材——那时候特别羡慕所谓的签名本,就产生了一个自力更生的灵感,比如这套书,我就在扉页上写下了“老六先生雅正”,落款是努力模仿的魏碑体“王力敬献”。
玩笑归玩笑,崇敬归崇敬,但这门课实在是没意思,把文学和文字弄得跟搞科研一样。高考时我一门心思要考中文系,开始学这门课后才忍不住后怕起来。
幸亏可以逃课,老师也高抬贵手,才没有把古代汉语学得那么精细。
王力老师,对不起了,我失去的是古代汉语那门课的“优”,进而失去了当选优秀毕业生的资格,进而失去了分配到比较好的单位。但是在这门课结束后,我得以真正享受起古色古香的国语,并没有被拆成一个个的使动用法、语气助词和平仄,我看《诗经》也没什么磕绊,也才发现《史记》居然是那么伟大的一部著作。
可以不读书,从更深的意义上说,绝对是一个时代的进步,也是八十年代真正的魅力——你可以被允许进行相反方面的选择了。
是的,我可以热爱读书,也应该可以不读书;我可以说“是”,也应该可以说“不”;我最好是走直路,但也可以走弯路;我应该认真地过每一分钟,但也可以度过一段毫无意义的时光;我可以成就一番大事业,但如果碌碌无为过一辈子的话,也犯不着觉得对不起谁。
我被要求加入到你的行列里来一起建设,也应允许我进行一番破坏;你希望我赞成你,你也应允许我对你质疑和反对;我可以对你充满敬意,但你也要接受我对你产生疏离和背弃。
在那个时代,你不用承受那么多“必须”,甚至,你的勇气与出格还得到鼓励和赞赏。
正如美国法学界进行的那番争论,公民焚烧国旗犯不犯法?——“如果一个国家连焚烧国旗的自由都给你,那这个国家还不足够你来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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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我们的八十年代(5)
这种弹性和宽松度,比起萨达姆在只有他一人候选的总统选举中还要弄出个近乎百分百的支持率来,比起中央电视台鼓吹自己的春节联欢晚会有百分之九十几的观众好评如潮来,要人道得多了。
让我们把这种“不读书主义”发扬光大:
姑娘,我向你求爱,你可以点头,是我莫大的幸福,但是,我也能接受你的拒绝。
哥们,我们的交情是一辈子的,但是,如果你有新的,新的彼岸,就可以离开我。我同样也可以。
亲爱的,我知道你希望我爱你十足十,但是,也请允许我,爱你只有六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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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1)
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让我继续歌唱八十年代。
那个年代,百废待兴之际,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把失去的时间夺回来”。失血过久的肌体突然恢复了正常的血液循环,难免会兴奋异常,流动加速。人们的读书热情就像六年不让泡妞的拉塞尔·克罗被突然扔在梅格·瑞安面前一样,怎能不荷尔之大蒙?
拿电影来说吧。1985年,北京举行法国影展,一部反映原始人生活的艺术影片《火之战》,因为据说“里面的演员都不穿衣服”而便得格外走俏,电影票被炒到了七十元一张,而那时我上寄宿高中一个月的生活费是十五元,这张票够生活一个学期——这部片子如今出了DVD,可以用六块钱买张D5,约等于一个麦香鱼;1989年,《走出非洲》在武汉的一家音像资料馆放映,大屏幕投影,画质模糊得如同气象云图,配音糟糕得如同街女拉客,但仍是万人空巷,成为那两个星期内恋人之间的最佳礼物,文化人之间的最佳话题,多少人如醉如痴,感慨奥斯卡是多么实至名归——十五年后,当年那个连看三遍的汉子与我一同走在北京的大街上,突然停下脚步,揪住街边小店飘出的一缕音乐——“听,《走出非洲》!”
拿书来说吧。看过憋到极限的山洪喷薄而出的情景,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一本《红与黑》能让那么多人看得泪如雨下;你就能理解《日瓦格医生》的出版是比如今美国攻打伊拉克更让人们奔走相告的消息;你就能理解一个其姑妈是书店员工的同学能得到多少人的献媚;你就能理解一个姑娘为什么能让你像个疯子一样寤寐思服心旌摇荡——在十几年后的这个春夜,你仍能想起她捧读《天使,望故乡》的样子:头发枯黄,脑袋埋在书里像个虾米,戴着大大的眼镜,嘴出神地抿紧,两条长长的腿紧张地交结在一起,浑然不知世界的转动,还有你的存在。
中断的时间链条被重新接上,不管新的,还是旧的,在你眼中都是簇新的。你既在争夺失去的时间,又在与世界一同前行,你既在温故,又在知新,那时候的中国,比谁都丰富,我们在用一天走别人几年的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与师兄师姐们相比,我们这一代生逢其时,没有被失去太多的时间,反倒是别人被压缩的时间也释放到我们的校园。知识大潮涌来的时候,正值消化力和吸收力最旺盛的青春期。在自己最能读书的年龄,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读书,有大把的书可以读,有大把的人可以一起读,世上还有比这更让人愉快的事情吗?
孟德斑鸠说:没有。
至今想起来,仍是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
从初中时看到浙江文艺出版社的三册删节本《飘》,知道这是生活方式腐朽没落的江青最爱看的外国小说,惊诧于书中“郝思嘉”、“卫希礼”的译名开始,我就开始了寻宝之旅。就像段誉被乔峰带到丐帮,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四周高手如云,每一个人面前都要抱拳作揖,而我在书海里,见到每一本书都要说一声“久仰”、“与君相见,幸何如哉”,然后一见如故,联榻抵足而眠。
啊,我的勃兰兑斯,我的威廉·曼彻斯特,我的《流放者归来》,我的《伊甸园之门》,到买到十二本全套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选集,整整半年沉浸其中,看得手心冒汗体似筛糠时,这种探宝旅程达到了高潮。看到拉斯柯尼科夫走在广场上,突然想俯下身亲吻那片肮脏土地的时候,正是深夜,我趴在被窝里,赤身裸体,泣不成声。
我的八十年代。
1991年,我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是一百二十元,所以大家都哭着喊着要上夜班,这样每月可以有五十元的夜班补助,很大一笔钱耶。
汇报这个帐目不是为了哭穷,而是为了显富——两年后,国家普调工资,我一个月的收入突然成了六七百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工资是六七百元,可那会儿的书还是按照人们一二百元的工资水平定的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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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2)
这是我另一处生逢其时的幸福生涯,并且更愉快的是,此时的我恰如其分地失恋了,不用把钱捐给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真是——从来没这么款过。
中华书局二十册一套的《资治通鉴》是58.2元,精装的《剑桥中国史》全部九本才一百多块,《中国人史纲》两本一套才8.45元,而两本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对不起,猜错了,是三元整。
你觊觎许久的美书(有人反对我创造出这个词吗?),终于可以被你如愿以偿地搬回家了。记得那时总是哥几个一块去书店,分头觅食,那厮喊道:“老六,我看到了一本浅蓝色的书。”
“你大爷的!”我的色盲并不怕人笑话,可毕竟书店里有那么多人,如果让我循色找去,结果捧着红宝书回家,岂不污了读书人的名头?
“是左琴科的《一部浅蓝色的书》。”
“哦。”我的脸羞得连自己都知道那是红色了,“帮我暖住!”
“暖”是我们之间发明的淘书专用词,类似抱窝的母鸡孵小鸡,要将其牢牢地摁在自己身下,迈克尔·泰森来抢都不给。
抱着一大堆书到结帐处,一边从口袋里排出几张大钞付帐,一边吩咐人将书用牛皮纸捆扎起来,那种感觉跟二奶押着大款席卷燕莎赛特没什么两样。
迫不及待回到宿舍,打开纸包,一本本书拿出来,捧在手中,许多还是老相识,当年在图书馆就一见倾心,却直到现在才真正属于自己,平展的页面,整齐的切割,把鼻子凑近,嗅一下诱人的芳香。
你怎能不幸福得直哼哼?
如今有个字眼叫“物流”。应该说,当年的物流是很不发达的,这是市场经济不完善的症结,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一桩好事——你到任何一家书店,都忍不住进去看看,并且总能发现在别处找不到的美书。美书就像美女,不能太容易得手。
每到一个城市,去考察一下当地的书店,像燕子积巢一样往家里搬书,这是一个多会过日子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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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3)
1993年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是我第一次去这个繁华的都市。住了两天组委会给安排的豪华所在,心疼得不行,就跟另一个朋友搬出银星宾馆,住到了旁边的交大招待所,然后,他去淘碟,我去买书。
让出租车拉到一条书店云集的街上,一家家店逛起,到得傍晚,落日熔金,拎着两大包书走到街边,正要拦手招出租车,却又停下,咬咬牙冲进书店,将刚才犹豫半天的《经史百家杂抄》暖住,才心满意足地回到住处。为了弥补开销,只好和室友食红烧牛肉面两碗——真是好吃。
室友买回一大堆老电影VCD,后来他转战“东方时空”,与战友们攒出流芳一时的《分家在十月》,而我也得到了莫大的欣慰——这套曾国藩攒的《经史百家杂抄》再也没见在江湖上出现过。
朋友是用来喝酒灌醉的,但用来买书也挺好。我和分居北京的斌斌小强经常相互为对方买书。说实话,北京人当时生在福中不知福,逛书店反倒没有我这个出差到京的人勤。那次在商务印书馆,看到大学时让我们秉烛夜读传诵一时的《光荣与梦想》,狂喜莫名,怒买三套,分送两人。天可怜见,这套书再没重版过,据说是因为版权问题。
他们感动之余,看到好书也经常为我暖住。一次到得北京,先和斌斌去吃朝鲜冷面,饭桌上掏出准备敬献给对方的书,居然都是《停滞的帝国》。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尽管这一境界没有达到,但到我结婚时,人生理想还是实现了一部分——依靠多年来的辛勤积累和多方采购,我终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一伸手就能拿到书的环境,从床到沙发,从厕所到饭桌,俯仰皆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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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幸福的感觉涌遍全身(4)
不能像奥利弗一样看詹尼的腿,但可以看男人的毛腿。一起看书的,是加我在内的三个男人,三人均已婚,都设有高大的书架——出自同一个设计师之手;三家的藏书大致相同——基本上都是一块买的;书的摆放也基本一致——全是采用我的编目法。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饭后一人抱着一大桶可乐,相互炫耀自己读过的书。背是背不下来的,但可以从书架上取下书,掰到那一页,然后念起来,要掰不着,就要被嘲笑一通。憋得熟了,三人一起去撒尿,三股水柱一起射入马桶。
三人读书,相互印证,彼此发现,是比一人效率高些。那天我看了余华首发在《收获》上的《活着》,觉得好得不得了。正巧中午另一头猪来我家吃炸酱之面。饭后我向伊推荐这篇小说,冷冷地说句:“快,看。”——注意,吃过蒜之后,跟朋友说话一定要多用爆破音,最大限度地喷发,将其熏晕。然后,我去午休。
春梦做至六成,被吵醒。
是那厮如同牛吼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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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1)
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
最近生活中发生了一桩小小的笑话。一位朋友在英国,某一天逛了伦敦的书店一条街——查令十字街,为我买了一本期待已久的书《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然后寄往北京,还兴冲冲地先用数码相机将书拍了照mail过来,让我预热一下。结果,不幸的很,这本书在大英帝国的邮政系统兜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朋友的手上——她将收件人与寄件人的位置弄颠倒了。
其实以我的英文修养,肯定啃不动原版书,但对于这本书,还是希望能保留一本,因为它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
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纽约爱书人通过书信往来在伦敦一家古旧书店(书名即是这家书店的地址)淘书并建立深厚友谊的故事。来往的书信被她汇集成此书,成为读书人的掌上明珠。刚被台湾翻译出版,译者便是一位古旧书店的工作人员。
不管是原版还是中文版,得到这本书都并非易事。好在,根据原著拍摄的同名电影已经有DVD出售,约在半年前,我买到了。该片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1986年拍就,片长一百分钟,担纲主演的是演技派演员安妮·班克劳夫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拍得真是无可挑剔。后来查资料得知,该书还曾被BBC于七十年代拍过一个电视电影。
且慢高兴,我敢担保,即使你看到这张影碟,最大的可能也是与其失之交臂,因为,影碟被碟商译成了一个耸人听闻的动作片名字——《迷阵血影》。
所以,你也许注定与查令十字街84号无缘了。
所以,请允许我复述一遍这个非常简单的故事。
穷困的女作家海伦受不了纽约昂贵庸俗的古旧书店,便按照《书评周刊》上的地址,给位于伦敦查令十字街84号的马克书店(后来被海伦派去伦敦侦察的好友形容成一家“狄更斯时代的书店”)写了一封信,求购一些绝版图书。这一天是1949年10月5日。
很快,回信和她要的书就来了,那些书令海伦的书架相形见绌。双方的信任和欣喜很快达成,除了海伦有一点点麻烦,她是个连付帐和找零都搞不清楚的女人,更不用说将英镑换算成美元了。马克书店的经理弗兰克除了满足她购书的要求外,还给她准备了英镑和美元两种发票。
温暖的相知借助娓娓道来的书信,很块就俘获了远隔重洋的海伦和弗兰克。
五十年代初期的英国百废待兴,物资实行配给制。海伦就从美国给书店的店员们寄来火腿鸡蛋和香肠,让他们吃到很久没有见过的“完整而大块”的肉。而弗兰克并不是不知感恩的人,他开始在英国各地奔波,出入豪宅,为存货不多的书店添置新品,踏破铁鞋,为她寻觅难得一见的珍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书信成为他们平静流淌的生活中无时不在的旁白。
海伦不是没想过去伦敦看看书店看看弗兰克。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积蓄,而英女王的登基又使得赴英的费用打了折。眼看可以成行,但她的牙逼着她留在了纽约。她只好给弗兰克写信:“我陪着我的牙,而牙医却在渡蜜月,他的结婚费用是我出的……”
弗兰克只好为她和刚刚登基的伊莉莎白女王祝福。
书照买,信照写。
到了这一天,海伦的信三个月后才接到回音,她被告知:弗兰克于1968年12月22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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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2)
海伦马上赶到查令十字街84号。走进即将被拆迁的马克书店时,距离她第一次给这里写信,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她笑着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我来了,弗兰克,我终于来了。”
影片让我对原著更加渴望,因为通过胶片来诉说图书的故事,总显得不太解气。不过,看平静的生活围绕着他们的讨书买书谈书一幕幕展开,仿佛将惟一彩色的道具放在黑白环境里,使原本素朴的书本也显得绚丽,一如荒漠甘泉。
事关读书的故事总是令人解颐。
海伦对一本英文版《圣经》极为不满,在给弗兰克的信中说英文翻译简直是想毁掉这本世界上“最美的散文”,建议拿拉丁文版对照来读,才不致暴殄天物,并出卖了她的七大姑八大姨的说法加以佐证。可爱的女人,总是将自己试图保守的机密在另一种心情下泄露无遗。
弗兰克看到纽曼的《大学宣道集》,写信问海伦:“有兴趣买初版的吗?”同时叮嘱店员为她留下来。镜头马上从伦敦切到纽约,海伦对着空气质问:“你有初版的《大学宣道集》,只要六美元,居然还傻傻地问我‘你要吗’?”“亲爱的弗兰克:是的,我要。我本不在乎是不是初版,可这本书的初版!……”
等她收到这本有百年历史的初版书后,写信对他说:“我占有它有一种罪恶感,那么漂亮的封面和烫金,它理应属于某个英语国家的图书馆才对。”
“这是个堕落颓废的年代,他们居然把漂亮的旧书页撕下来当包装纸。上面描述的是一场战役的中段,但我已经看不出是哪场战役了……”海伦在信中抱怨,又该可怜的弗兰克忙活了。
在一家豪宅,弗兰克见到了帮海伦遍寻不着的伊莉莎白一世时期的情诗集,以书店全体员工的名义寄给她。“你们相信它是在我生日那天寄达的吗?这是我拥有的第一本镶金边的书。可惜你们太客气了,将字句写在卡片上,而非扉页上。你们全都是爱书人,惟恐会减损书的价值,其实你们已经为书的主人甚至书未来的主人提升了它的价值。”海伦在回执中兴奋地絮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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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3)
……
1969年1月8日,海伦收到马克书店通报弗兰克的死讯,那封信的最后一句是:
“你还要我们寻找你所订的书吗?”
该说说海伦和弗兰克之间的事儿了。
海伦的爱人死于二战,她终身未嫁。弗兰克则有妻子和两个女儿。一大两小三个女人会收到海伦寄自美国的尼龙袜,弗兰克的太太也和海伦雅谑几句:“弗兰克给你的照片够难看的,但他狡辩说本人比照片帅多了,我们就让他臭美去吧。”
一切看来都那么正常,正常到两人相识二十年却缘悭一面,正常到两人通信数百封而未涉一个“爱”字。
但是,弗兰克死后,他的太太写信给海伦说:“不怕你见笑,有时候我还会嫉妒你。”
马克书店的店员们把海伦想像成一个“年轻,成熟,时髦”的女人,海伦老实告诉他们,自己“和百老汇的乞丐一样时髦”。就是这样一个执拗邋遢的女人,将骄蛮趣致的女性一面全都呈现给弗兰克,她会为一本欺世盗名的书而冲弗兰克发飙,将满腔怨气倾泄到打字机上,然后突然收起霸道,对着空气娇媚地笑了:“弗兰克,你是唯一了解我的人。”
独身的海伦是自由的,而弗兰克眼前连这团自由的空气也没有。他只能努力让自己正常地度过二十年的光阴,只是在某一刻,他会注意到书店中驻足的一个女子,大概就是他想像中那个女人的模样?她说她来自美国,他的眼光一下子变得热切,却又不是,他好像习惯了这种失望和等待。电视机里在转播纽约元旦嘉年华的情景,广场上人多如织,他的眼睛在搜寻什么?
只是到了打烊的时候,书店里再没有别人,最柔软的情思才在这一刻展开,他会让自己的眼睛盯住某一处,款款道来。此刻,那个女人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身罩破旧的睡衣,翻看着他抚摩过的书,点燃一支烟,不时发出一声声咳嗽。
弗兰克死后,海伦来到查令十字街84号,站立的地方,正是他深情凝视的所在。
经过了二十年岁月的打磨,他们的眼神都那么一致。
海伦所推崇的英国玄学诗人、散文家多恩(John Donne;片中译成邓恩)有一句话:“全体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
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
还有一位,名叫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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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不读书主义(1)
不读书主义
关于读书,有一些迥异于社会主流道德的价值判断。比如偷书,在读书人看来并不羞耻,反倒是一种荣光。三七就写过一篇《偷书者说》,文尾说自己“还有些道德上的自责,为了解决良心上的问题,我偷了一些伦理学的书”。
但坦白地说,我尽管干过假冒签名本的事儿,但偷书的义举,并没有足够的胆子参与。只是有一次……
那年,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由译林出版社翻译出版,这绝对是一件盛事,我当然不能错过。但纳闷的是,这套书洋洋七卷,我去的那家书店却只有前三册,不知道是出版社陆续推出,还是由于物流不畅。又过了半年多,才买到后三册,独缺第四。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和师弟在中华书局读者服务部看到全套的《追忆似水年华》,长出一口气,抽出老四,记得还有一本汪荣祖的《史传通说》,一块到付款台交钱。普老四却被服务员甩回,说是不拆开单卖。
“可我原来就是拆开单买的呀。”我急道。
服务员却很文静地对我说,拆开了别人要买整套的可怎么办,也该为书店想想啊。
我的头马上大也,想原是从另两家书店买了普氏六兄弟,那本老四,还不得流落到天涯海角?
这时师弟拉了拉我。我完全知道他的意思: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而大兵——哪怕是横扫伊拉克如卷云的美国大兵,如果遇见中国的售货员,也是有苦难辩的。
走出书店,寒风呼啸,想到从此普氏不团圆,几欲放声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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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不读书主义(2)
又走了几步,师弟挤挤我的肩膀,然后掀起自己的军大衣,从里面掏出一本散发着他体温的书。
《索多姆和戈摩尔》——《追忆似水年华》第四卷!
我只觉风也轻柔。
七卷《追忆似水年华》被我庄重地堆在床头,精装,书脊有道道金光,好不体面;挺括,味道如同沤烂的麦秸垛,好不幽香。
有朋自远方来,看到后,做大惊小怪状:“哇,你居然有这种书,一共才印了三千五百七十五套耶。”
我心中暗笑,又来了一个版本学家、印数学家。
他开始炫耀自己的学问:“这可是现代主义文学的开山鼻祖。”
我并没有被他唬住,马上见招拆招:“是的,写得优雅极了,精致极了。这种书在一间充满阳光的屋子里读起来,感觉非常好。”
“对,再放点儿肯德基的萨克斯风《Going home》,真是enjoy。”娘的,他居然吐出了洋字码。
所幸我不是匹诺曹,所以尽管这套书一年多以来只看过前言和六七页正文,但我的鼻子软软的,短短的,一切还正常。
我俩头头是道地谈着,兴高采烈地附和着,相见恨晚地对夸着,寒舍中顿时飘满了高雅无比又虚无缥缈的书卷气。
嗟乎天,嗟乎天!我悲哀地发现,终于让自己生活在一个伸手就能拿到书的地方后,读书的巅峰状态却已经过去。像《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重体力活,要不趁着年富力强的时候啃下来,就一辈子也看不动了。
原来读书也分青春期和更年期的,一个人要是在青春期不抓紧干活,等到了更年期,就会跟才娶得起媳妇的老光棍一样,对书的那种渴望已经力不从心,纵使有欲望,也显得有些勉强。
我确实地知道,自己老了。
后来看到一个词儿叫“功能性文盲”,意即一个人先期储存的见识往往会成为后来吸收新东西的障碍。那些事情那些人那些书,使你成为现在的你,于是你就有了成见,再读书,就不是一张白纸任意描画,而是顺我者昌逆我者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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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不读书主义(3)
是啊,读了这么些年书,也该歇歇啦。
但是,十几年来养成的惯性,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之间培育出的亲情,尽管激情不再,却又实在想不出还能干点儿别的什么,所以还是继续把书买下去,读下去。
这时的我,已经能够比较超脱地看待读书这件骚事了,更愿意用后现代的眼光来消解它,将其视为一桩行为艺术:款哥可以用纯毛地毯原木地板来装修房子,更款的哥可以用鳄鱼的阴茎皮来装修自己的卧室门扶手,穷哥们的屋子也不能闲着啊。而装修我们房子的最合适的材料,就是书。它不仅价廉,而且高雅,还免了一步到位然后日益破败的尴尬,可以时买时新,还可以愈老愈香。套用钱钟书的话,款哥的装修就像女人,老了就不值钱,穷哥们的装修就像酒,越老越值钱。
我开始向周围的猪头灌输我的这一理论,一些从骨子里透着高雅的人对我嗤之以鼻,但我反驳道,你买书就全是为了读并且都能读完?你读完这些书再拉住一个姑娘向人家孔雀开屏不也是一种虚荣?都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用不着这么精巧的不老实。
是的,就要理直气壮地接受这门学问并付诸实施,哪怕你买回书来束之高阁纯粹就是当成装饰材料来用,也没什么好丢人的。你总比花几千块买身假冒名牌西装的人要务实;你总比花掉几万块公款吃一桌豪门盛筵的人要道德;你总比买一个岁数比他女儿还小的姑娘挎在身边的人要高尚;你至少不像那些在大街上手持大哥大指手划脚的人那样阻塞交通扰人视听——我进行这番辩论的时候,马路边停下自行车打手机的人正大行其道。
确是没什么好丢人的。其实你看看那些广征博引的学问家写的东西,如果你能翻出原著的话,我可以打赌,他们引用的段落绝对不会超出那本书的前六页——没准儿还就是内容提要上的几句话呢。
这种行为艺术进行得最兴奋的时候,我恨不得写一本《书籍装修美学》,和那些美化生活的书摆在一起,肯定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虚荣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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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不读书主义(4)
虽然书没出,但至少,我那点儿少得都发愁怎么花出去的钱有了合适的用武之地。
如果你接受我的观点,请听我絮叨一下我的书籍装修美学六大要点:
一,质地。你大概会说,既然不是为了读,那还不如直接买一些空书皮搁那儿省钱又省事,没准儿你还灵机一动准备印一些俨然摆放整齐的书脊的墙纸来申请专利大发其财。——快收回这个念头吧!聪明往前多走一步,就成了小聪明。真正的贵族一定要用最地道的材料,哪怕在寻找地道材料的征途中累死。你可不能像那些喝杯卡布其诺咖啡就以为自己是上等人的人那样,睡觉前连牙都不刷。
二,高雅。像那些《情书大全》、《如何成为百万富翁》之类,赶快扔掉;像那些他老人家自掏腰包出版的个人文集或诗集,比如这本《记忆碎片》,赶快扔掉,尽管这些书印数极低堪称孤本,并谦恭地写着让你老人家斧正;像那些色情小说或情色小说,赶快扔掉——不!赶快扔给我,要实在舍不得,也一定要塞到床底下。
三,孤僻。要注意收购一些很难见到又确实不俗的书,印数是你选择的第一参考。看叶兆言的一篇文章,说自己买范烟桥的《茶烟歇》,只印了一千多本,“记得我当时买一本,完全冲着印数低。”说得真老实。别人家看不到的书在你处比比皆是,既能让人惊讶赞叹一番,又可以让一位姑娘有理由向你借书——这个借口是那么充分,因为那些书是那么难得一见。
四,配套。这并不是说你要买那些整套的书,比如一套三十多本的随笔丛书,你若照单全买只能证明你的恶俗,但要是只挑一两本买反倒显得你眼光精到口味奇刁。我所说的配套,是指藏书要成系统,如钱穆黄仁宇唐德刚,他们的著作一开始不是由一家出版社出的,一定要收集个全,包括他们的夫人和弟子的书,包括评价纪念他们的书,这样不仅显得你苦心孤诣学有所成,更可以让那位姑娘有理由经常不断地找你,免得借了一本书便续不上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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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不读书主义(5)
五,陈旧。要尽可能买一些老版本的书,不仅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中国的图书涨价的速度比电视机降价的速度还快,难怪那么多人投入了电视的怀抱,而且更能装点门面。假如你手头有一本商务印书馆1974年出版的黑格尔《逻辑学》(精装本定价两元六角),别人看了准会对你赞叹不已:“你三十年前就开始研究老黑了?!”你高深莫测地点点头,尽管那会儿你正呀呀学语。
六,干净。你千万不要有那种在书上勾勾画画的毛病。假如你有一千本书,其实你这种业余选手充其量只能看完六十本,要是涂抹一番,别人马上就能对比出来:“你有这么多书,怎么就看了这么点儿啊?”但如果你的手不至于那么多事的话,你尽可以拿出一本崭新的书说:“写得真他娘好,我都看了六遍!”
就这样,我迈步进入了“新不读书主义”的时代。
《萧十一郎》中,萧十一郎和美女沈璧君看到一个栩栩如生的缩微世界,里面挂着一幅对联:“常未饮酒而醉,以不读书为通”。
写到这里,古龙忍不住赞道:“这是何等意境?何等洒脱!”
是的,不读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那些拿书混饭吃的人来说,读书没什么可夸耀的。我有个朋友是北大哲学系的博士生,研究维特根斯坦,对我说国内能跟他对上话的人不超过六个,如今他已经负笈远游,去维氏的故乡德国寻找共鸣去了。在我看来,他的读书境界宛如凭力气吃饭的蓝领工人,和飞速准确清点钞票的银行工作人员没什么两样,都是自己的手艺活儿。
不靠书吃饭的人,多是想从书中得到温暖和指点。温暖这一项,我们后面单说,而对于那些想通过读书获得启迪学以致用的人来说,其实人生的道理就那么多,几句话足够,根本不用看什么书。
大学毕业几年后,我的弟弟也考入同一所大学。我送他去学校报到,先在一家韩国烧烤店痛吃一顿。他像所有步入人生旅途的毛头小伙子一样踌躇满志,还向我讨教人生真谛。那天我高兴得喝多了,脑子格外好使,人生的一幕幕情景如电光火石般一一闪过,就对他说:“咱娘经常说,‘力气不用也是闲着’,‘少说两句,别人不会拿你当哑巴卖了’。这两句话,就够用了。”
家母只有小学四年级水平,她活得踏踏实实的,这两句话,也让我们兄弟受用不尽,比别的话都管用。
看许多读书多的人,那一肚子学问,只不过保证了他们说话写文章显得更漂亮更有理有据,做事情更能给自己找借口下台阶。他们的人生道理,并不是用来指导,只是用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事实上许多做出义薄云天之事的人,跟读书多否没什么干系。那些丧尽天良的人,也多不是文盲。
把几本书垫在脚下,确能显得比别人高些。但你真正的高度,还是取决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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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1)
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1997年,我离开生活战斗六年之久的石家庄,来到北京,开始了职场漂泊。当时心中是很兴奋的,那种既冲破牢笼又投入熔炉的感觉。
进驻北京后的一段日子新鲜而刺激,干的活经常能传诵一时,口袋里的钱经常是厚厚的一摞,同饭局的吃货经常是名动天下的大佬,真的是既有里子又有面子。
但是,但是,缺了什么呢?
在那三年多的时间里,换了四五处住所,从地下室到合租户,也借宿过别人的办公室,必须在别人上班前离开及人家下班后潜入。这些并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但一个人扛着自己的小包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委实可怜,经常感到是个不完整的自己,像玩具风筝在空中飘来飘去。
为什么会有这种心里没底儿的感觉呢?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没有陈寅恪先生那样照相机般的记忆力,在读书的过程中,早已将一些思想、记忆、感觉甚至自我转移到了书内,好让脑子不致那么拥挤。那些读过的书也已经成为大脑沟回的延伸、小件行李寄存处、谋生手段的一部分。这时的我,已不单纯是一具身高一米七十体重六十六公斤的肉体,把那些读过的书、写过的字都算进来,才是整个的我。但那一部分,却被丢在了石家庄家里的书架上。
当那些书不在你身边,不能让你随时掰开引证一番时,你的思想是不完整的,记忆是不完整的,灵魂是不完整的,自己也是不完整的。于是那段北漂的日子里,我经常急得一脑门汗,把手伸出去,也是没抓没挠的。有人能身作浮云常傍日,有人能处处无家处处家,有人能将异乡当作故乡,有人能将流放当作远航,但我,却连那一堆书都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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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2)
朋友,在我死后,如果是你来处理我的遗像,一定记着,除了这张肉包骨头的脸,还要把我身后的那个书架也取进画框。
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
信投进信箱,默默地站一会儿
风中打量着行人,毫无顾忌
留意着霓虹灯闪烁的橱窗
电话间里投进一枚硬币
向桥下钓鱼的老头要支香烟
河上的轮船拉响了空旷的汽笛
在剧场门口幽暗的穿衣镜前
透过烟雾凝视着自己
当窗帘隔绝了星海的喧嚣
灯下翻开褪色的照片和字迹
这首诗名叫《日子》,作者北岛,描募的正是我最愿意过的一种生活。当我一往无前地扎到北京怀抱里的时候,却完全没有想到,事实上自己就是在远离那样的状态。
如今流行用许多指数来量化一些东西,如恩格尔指数、GDP什么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指数来统计这样一个时间比重——在你一天醒着的时间里,有多少是为了温饱而奔波?姑且称为“温时指数”吧,我相信这是衡量一个人或一个城市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北京无疑是全中国“温时指数”最高的城市。
在北京,每天醒着的时间至少有十三个小时——这首先是一个必须要保证的时间数,其中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耗在路上,交通问题是北京最可诅咒的地方;大约有三个小时需要安排各种饭局,饭店老板是北京最可羡慕的职业;大约需要跑三个地方来办各种事儿,这里净是些没多大必要但你又不得不办的事儿;大约能接到三个能挣钱的订单,最好一个也别推掉,因为打车吃饭租房喝酒买书看演出都需要钱,别人还羡慕你有这么多挣钱的机会呢;白天跑完了,晚上需要坐在电脑前处理接到的那些订单;一天跑完了,临睡前躺在床上,还需要拿出三分钟把第二天要做的事情和要走的路设计好……
坐在马桶上的时间大约是十三分钟,因为这是一天中惟一可以看会儿书的时间;偶尔有点儿闲空,会拿出三秒种的时间同情一下自己,看我像一个蚂蚁一样在骨灰盒般的高楼大厦中穿梭,这里居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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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3)
北京不是我想像的黄金天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
但我还是来到了北京,然后继续怀疑这样的生活。陈寅恪总结王国维的自杀,说是因为他已经被那种文化所化,我也已经被北京文化所化吧。
我为自己抵抗不住这种选择而沮丧。也许,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坚定的人。
如果不是二十八岁那么年轻,我大概就不会选择漂泊北京了。
石家庄那样的中等城市,待着好舒服啊,“温时指数”好低啊。在那里,我发明了许多睡觉的方式,如“头碰头”,即从晚上十一点睡到第二天上午十一点,或“头盖头”,可以从凌晨两点睡到第二天下午四点,直到睡得睡不着为止;兴之所至下,我可以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溜达到朋友家里找他聊会儿天(那个城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五元,两公里,我所需要的路程多在这个里程之内);在那里生活实在不需要许多钱的,哥几个去吃次火锅,饱得直哼哼,算下账来,七个人花了六十元,我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交给单位不到六千元就算自己的了……在那样的一个城市里,每天只需拿出几个小时应付一下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温饱,剩下的时间和空间全是自己的:用各种姿势躺在床上看书,跑遍整座城市去寻觅一张影碟,打麻将和拖拉机的战士更是随叫随到……
我们往往是抱着学以致用的态度来看书,在悠闲的地方读书,再去忙碌的城市里施展,被那里吸干你的精血后,然后无聊地老去。我就是这样甘心把自己交给了一个吸血鬼。
像我比较佩服的两个人,李皖和三七。李皖在武汉,当年的一帮媒体精英纷纷到了北京或广州或外国,做成了一些看起来很大的成就,李皖还守望在武汉。这几年过去后,大家升官发财泡妞离婚买车买房,李皖却听者有心,听了那么多的歌,写出了那么好的文章。几个当年的酒友聊起故事,比较一致的结论是,也只有武汉那种寂寞平静的生活,才能让李皖修炼成那样。
当然,不成就什么事业也行,就像三七那样,我曾经这样写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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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都市里没有当初我的梦想(4)
我们在这世上活一遭,总是需要些证明的,有人用学问,有人用才气,有人用金钱,有人用不金钱,有人用某种级别,有人用某个类别,有人用发表的若干万字,有人用阴茎勃起的若干分钟。
但有一种人,活得很沉默,很市井,很没劲。
因为他实在懒得跟别人说些什么。
因为他实在不需要什么身份来装点门面。
因为他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劲来跟这世界较真。
也只有在石家庄那样的城市,才能包容三七这样的活法。而在北京,哪怕你的不作为,都像是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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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1)
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
2000年的某一天,我从北京回到石家庄。尽管此前也是频繁往来于这两座城市,但这一次,却是怀揣若干份调动文件,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搬走。
下了大巴,再打车往家赶。出租车驰过的地方,育才街那个电线杆子还躺在路边,哥几个曾经穿着大裤衩坐在上面探讨人生,美女一个个地从身边滑过;科技馆礼堂如今改成了家具店,而此前这里周而复始地放着老电影,永远是固定的搭配,《罗马假日》配《鸳梦重温》,《出水芙蓉》配《魂断蓝桥》,哦,还有我不朽的《野鹅敢死队》;梆子剧院门口烤羊肉串的小摊依然香烟缭绕,盛夏的傍晚,几个人将其包下来,躲在阿凯的吉普车后面,光着膀子,喝着冰凉的啤酒……那真是神仙般的日子。
流浪的脚步何时能停?我分明感到一种惆怅。
档案、户口、工资单、保险、住房公积金……一个个公章盖下来,一张张脸浮现在眼前,一顿酒接着下一顿酒。去保卫处退自行车存车牌(国家事业单位就有这种福利)时,和小李互道珍重。当年单位搬进新办公楼,淘汰下许多旧家具,我瞄上两个书架,就想随风潜入夜,运物细无声。那两个书架是六十年代产物——用《U-571》中美国兵的那句话夸一下它:“德国佬造的东西真他妈结实”,我根本移之不动,就去传达室叫了小李来帮忙(那时还不知道他姓什么),才搬到宿舍里。因为这次监守自盗,小李与我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又去阅览室还书,有若干本实在不愿意还了,老着脸说扣我钱吧。钱倒是其次,像《宋诗选注》才七毛三,就是按照规定罚十倍也没多少——其实这本书已经出了新版的,但我一来喜欢那种小三十二便携式开本,二来重印次数多的书字体发虚——我是怕被别的借书人骂。但阅览室的人们说,不用罚钱了,去给我们买些雪糕吧,反正这些书搁回来也没人看。我忙不迭地下楼,心里哼着小曲。
拿着保卫处、总务处、阅览室等一大堆部门盖过的章,表示都结清了账,我才得以将调动手续办完。
再回来,这里也是异乡了。
石家庄有几家书店,几年来,我见证了他们的创业、兴盛或衰败,也与那些老板有了不大不小的交情。这次告别,也包括他们。
青园街一家小店,门脸不大,却颇有品相,老板下一手好围棋,是这个城市里众多读书人的经常光顾之地。几年前,我在这里发生过一段故事。
有天中午,我踱进书店,店中没有几个人。我注意到老板脸上的表情有些异样。注意一看,原来正在选书的顾客中有一个人是这个城市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我们经常要在电视上见到的。
我挑了两本书,然后去结帐。由于我是常客,所以老板拿出计算器来算一下,要给我打一个折扣。这大概需要一段时间,我便在旁边等着,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将几本书压在老板的计算器上:“来,先给算一下。”
我扭头一看,书记正往书店外面走,结帐的看样子是他的秘书或司机之类。
老板只好将我的帐目先销掉,然后开始打他们的帐。
大概是天热影响情绪,或是出于对秘书这一人种的天生反感,一贯被人加塞惯了的我这次爆脾气发作,用手拍了一下已经挤在我前面的这个人的肩膀:“唉,怎么回事?”
“怎么了?”那人很奇怪地看着我。
“有没有一点读书人的样子?”
“老赵有急事。”那人说。书记姓赵。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急事?”我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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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2)
已经走到外面的书记听到动静,返身走回来,用眼光发出询问。
“该我先结帐。”我说。
“你这是怎么回事?!”书记对那个人说道。
老板先把我的帐结了。
从那以后,老板给我打的折扣更低,有了好书还先给暖住。我也很得意于他对我的刮目相看,将这段一共进行了六句的对话对周围的知识分子复述了六次。
与老板告别,告诉他以后不用给我留书了,他又提起这段故事。我笑了一下,对他说,如今再有人夸我,我就会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这种话的权利。”
老板大笑。是的,以后我不再拿这种轻飘飘的荣光说事儿了。我确是曾经勇敢过,但也怯懦过,我牛逼过,但也操蛋过。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彷徨、犹豫、分裂和挣扎,连我自己也看不清。
再也没有什么字眼可以概括一个活生生的人,我就是这么泥沙俱下良莠不齐。
然后,要把这个家搬到北京了。
除了太太的钢琴和我的“黑格尔”电脑,就是那些书。我拿着角尺和计算器,仔细计算了一下这些书的总体积,然后得出一个结论:要把这些书装在纸箱里迁移,共需要五六十个容积为零点四立方米的纸箱。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走遍城市,终于找到一个纸箱厂。与厂家一番交涉,发现适合我用的纸箱只有一种,箱外印的字是“梦中情人超级保险套”,四百磅黑体字,加粗三级,右倾二十五度,阳字立体,格外有气势,看了就让人性起。
站在高大的厂房里(得有四层楼高),看着一垛垛的纸箱平放着堆到房顶,不得不感慨国人对其需求量之大。我当时脑子飞速地运算了一下,平均每一秒中,这世界上有多少对男女在做爱?天,我居然产生了一些诗意,诗风恰似里尔克。
将六十个纸箱运回家,开始装箱、编号、用胶带封好。战斗了整整一天,排满一堵墙的书架终于空了。当年一起往马桶里撒尿的另两头男人,一个已经离婚,一个已经离了两次婚,他们的书架早不知失散到何处,我家这块最后的风景,也在时间的河中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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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3)
清晨,石家庄的一家搬家公司将这些箱子搬到朋友提供的货车上,一路飞奔,到达北京,然后是北京的一家搬家公司守侯在新家的楼下,两位朋友也应召而来。
当那些“梦中情人”的超级纸箱被堆在楼门口时,邻居全侧目相看,过往少妇全饶有兴趣地盯着俺们的裆部,我们的脸迅速羞红。
把纸箱一个个拆开,将一摞摞书摆到书架上,顺便掸掉上面的灰尘,偶尔翻几页,忆起当初买它读它时的情景,发觉这次搬家还是挺好的。
书来了,家才家。
在北京安顿下来后,我发现了自己的贱:石家庄的家很小,却能很舒服地躺着看书,北京的家宽敞了许多,却经常是一个人躲在最角落的阳台上,呆呆地思考人生,不知所终。难道真的是越空的地方,人就越虚?
不管怎么说,书还是要读的。印地安纳·琼斯系列的《圣战奇兵》一集,琼斯父子被德国兵抓住。一个德国军官轻佻地用手里的一枝钢笔抽打着老琼斯的脸,老琼斯忍无可忍,猛地将其手中的钢笔夺下来,瞪着他狠狠地说:“你要多读两年书,就不会这样了!”老琼斯由肖恩·康纳利饰演,气度威严,那厮灰溜溜地收回了手,脸上的肌肉群组成“尴尬”两个字。
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时间献给了影碟,但对书还是有特殊感情的。《星际迷航》中有一集,敌人攻上了“企业号”飞船,船长带着一个美女东躲西藏的,最后进了图书馆。只见他拿出一个芯片,说是一部什么小说,然后插进去,偌大的图书馆马上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电影世界,演绎着小说中的故事,他们得以混迹其中。这一段看得我很是气闷——难道未来文明高度发达后,所谓的读书就是看电影?他们难道就不知道文字的魅力和多义性是任何图象都取代不了的吗?他们难道就不担心将小说拍成电影的导演是张艺谋或张纪中吗?娘的!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也骂上自己一句,我是在写读书的事儿啊,怎么列举的例证都是电影他们家的?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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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4)
我转过头,眼光投向身后的书架,心中突然涌起很久没有涌起的渴望。
读书吧,从三十四岁开始。
这个记忆碎片,拉拉杂杂写了快一个月,一边越拖越长越写越多恨自己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一边不时思考着用什么话来收尾。
再三思量,俺确定了三个结尾。
结尾A(摘自三七《重温》一文):
重温是我的乐趣,并不只是新书中才有新的东西。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写成的,它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这样的书是一个老友,与你一同成长,分享你的秘密,预见你将要经历的一些事情,并用他的故事来安慰你、引导你,允许你享用他的头脑和经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对这样的一本书,假如我们也会遗忘,那只是因为我们遗忘了曾经的情感经历,遗忘了我们拥有过的一些东西,正如我们通常遗忘贫贱之交一样。
重温,我们会吗?我们不会的。除非到了人生的终点,在那个挂钟不停地计算我们的时间的夜晚,那个不再有早晨的夜晚,我们也许会被内心的冲动从梦中惊醒,打开手电,来到放杂物的屋子。我们在找什么?在尘土和蛛网下有一本书。当僵直的手指翻开那些发黄的书页时,我们的热泪会夺眶而出吗?
结尾B(摘自俺曾经写过的一个贴子):
我是相信年龄这种东西的,现在的我,就是一个三十四岁男人的心态。
二十四岁的我,喝酒是为了以后喝更好的酒,读书是为了以后自己个儿写书,交朋友是为了以后有更有面子的朋友,和女孩交往是为了以后能跟她做一辈子这样的事情。
但是,如今的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喝酒就是因为喝酒的感觉挺好我就想喝,读书就是因为那本书闯入我的眼帘我就想读它,交朋友是因为那个人让我想跟他在一块坐会儿,和女孩套磁是因为我想看到她的笑脸,哪怕只是现在,一个略显长久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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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5)
我要的生活已经就在我的眼前。我眼前的种种不再是途中的凉亭,过往的街道,甚至就可以做为我死前的风景,死后的坟茔。
在上天结束我的生命之前,让我能看多少就是多少,即使不能把手头的这一本书读完。
结尾C(为满足某种带有强迫症的习惯,凑六句):
这时的我,从事的职业就是出版,深深知道自己造了多少垃圾。每年的全国图书订货会,到处都是“做”出来的书,挂羊头卖狗肉,扯虎皮做大旗,为婊子树牌坊,拿肉麻当有趣。透过那些五花八门的书,我看到的是被造成纸浆的小树苗们在呻吟在哭泣。
这时的我,不再吹嘘某本书很久以前就读过,那就像六岁就开始睡童养媳的阔少爷一样,不具实质内容。
这时的我,不再将一些门面书“漫不经心”地扔在床上,证明着我的口味。对那些难于理解的读物,我要表示出躲之惟恐不及的敬意。
这时的我,不再追求什么印数低的偏门书。其实人这一辈子读不了几本书的,与其把力气用在那些旁门左道上,还不如规规矩矩看完几本口碑相传的名著有用。
这时的我,经常不忍心去逛中国书店。看到那些簇新的旧书,才知道人类的文明成果并没有多少被认真吸收,要不这世界也不至于混蛋成这样。
这时的我,开始打心眼里相信,读书是世界上最不坏的事情。
胡斐的这一刀,到底是劈向结尾A、结尾B,还是结尾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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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
关于泡妞的记忆碎片
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
一
这是非典时期的一个下午,只有真正的朋友才聚在一起,所以,见招拆招是你的朋友。
你打了一辆出租车,去接上他,然后奔赴另一个人家中,你们要打麻将,将这又一个不需要上班的日子消耗掉。
到了目的地,下车。你们要穿过一个地下通道,走到马路对面,钻进一座居民楼,那里有一百三十六张麻将牌,被堆在沾满烟灰的麻毯上,等待着你们的爱抚。见招拆招永远不能懂得打麻将一定要半推半就的道理,所以总是非常主动地张罗,一副急色的样子,冲在你的前面。
走进地下通道,你的眼睛一时间不能适应黑暗,前面见招拆招佝偻的身影显得模糊,你的心情也一下子恍惚起来。幽暗的通道,阴冷的空气,影影绰绰的人影,这些客观存在的物质构成一种熟悉的感觉,从你接触在地面的大脚趾头处弥漫开来,混杂在你的触觉、嗅觉、视觉、味觉中,将你定在那里,迈不开脚步。
那是一股扑鼻而来的记忆:你突然在黑暗的地下通道里抱住她,她挣了一下,暗示前面有人。你飞快地吻上她的嘴,将她口中的口香糖抢走。
你呆了一个瞬间,这个瞬间漫长到见招拆招觉察到异样。当他扭头看你时,你已重新开步走,但就在这短暂的一个瞬间,你想起了她的那么多,那么多。
一个长长的慢动作。
接下来的时间似乎过得快了些。你上楼;你主持抓风;你发现没烟了;你建议先去把烟备齐,见招拆招却拒绝下楼买烟,还吹嘘自己已经成功戒烟两年多;你就自己去买;你开始打牌;你发出去的一张六饼被张员外逮住一个大炮,是上两楼的门清一条龙;你被大家纵声嘲笑,尤以老董的笑声最为恶俗;又他妈不是他和的牌,你恨不得一拳擂在他那软塌塌的鼻子上让丫闭嘴。
但这些你都无动于衷。你的眼前全是她:她在食堂里静静地排队;她去澡堂时拎的那只红色的塑料桶;她和刘萍搭伙两人只吃一份菜,为了省出钱来买支口红;她在剧院里扭头跑开,全然不知你打的那次架就为惹起她的注意;她和室友交头接耳,可爱又调皮,你以为是在笑你,过后问她,其实不是;她穿着脱了一处丝的劣质丝袜;她故作镇定地踱进你设计好的小屋,看你手忙脚乱地在她身上折腾;她挡住你伸向她胸前的手:“我很美,你会受不了的”;在弥漫着脚臭的宿舍里,他们拷问你和她的进展情况,打死你也不说,却在嘴边挂着比白痴还僵硬的傻笑……
你的脑门竟出汗了。
这又让他们羞辱一番:是不是还惦记着那张六饼的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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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
你永远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想起她。
那么多你以为自己会痛不欲生的日子里,你都能挺过来;那么多次听到她的人生动向和情场遭际,你都能让自己保持温厚的表情;那么多长夜难熬的夜晚,你为了应付自己的寂寞而想起她,却也没有这一次,这样突如其来,这样铺天盖地,这样百味莫辨,这样去如抽丝。
你在麻桌上完全招架不住了,可你心中,却涌动着一股许久不见的柔情,痛得很过瘾。
其实就连你和她最后的分手都是你愿意看到的。所以当你在那次失恋后例行公事地去借酒浇愁,却被刘老五痛骂一顿。从那天起,你知道了原来自己那么虚伪,矫情,你以为自己从此不会再那么夸张地想起她。
可就在这一天,她不由分说地闯进你的记忆,就连你进卫生间想洗洗手气时都不放过。你一边洗手一边想起她,左手握着右手,仿佛你的手握着她的手。她的小手,在北方肃杀的冬天里冻得像几根胡萝卜。她总是喜欢把两只手插进你的袖口,感受你的热度。
她说,以后要嫁给你可就麻烦了,要是冬天结婚,买的戒指肯定大,可要是春天结婚,戒指在冬天就戴不了了。
你说,没关系,我跟你去南方,让南方天空飘着北方的雪。
我们那里可不像北京这样喜欢打麻将。她说,你会舍得离开你的哥们儿吗?
你说,谁也挡不住我们在一起。
你冲出卫生间,走到麻桌旁。烟雾缭绕,魅影婆娑,还是当年那几头老麻杆,见招拆招喜欢和对倒,一边收钱一边得理不饶人地叨叨;张员外总是在战局初期势不可当,三圈过后就不提当年勇;老董只要一听牌手就开始哆嗦,人称“麻金森综合症”;连一些麻将术语都是十几年前的校园黑话,什么都没变。
而她,却不再和你在一起。不在你打麻将的时候,为你从食堂把饭端到男生宿舍;不在你听牌的时候,跃跃欲试地帮你抓牌,正是你要的那张,就得意地摇头晃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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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3)
是不是这样的夜晚,你也会这样地想起我?
你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你失去了她,是一件永远不能修复的瓷器,是一阕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曲,是一副听了豪华七对却被劫和的牌局。
你终于坚持不住了:“哥几个,我已经被扒光,散了吧。”
你的伯父迅速被其余三人安排了几次一厢情愿的同性肉体关系,老董还数出一叠钱,让你空手扎蛤蟆。但你干笑着摇了摇头。
见招拆招尽管是色盲,却有一双善于察言观色的八卦眼:“你丫的脸色怎么这样?俺请你吃东方萨拉伯尔还不行吗?”
你继续干笑着摇头,嗓子堵堵的说不出话来。是啊,没有人知道你的沮丧颓唐是为了什么,你的彷徨无依是在想着谁。
你把自己年老德韶的伯父留给张员外和老董蹂躏,拉着见招拆招跑下楼,坐上出租车。
五彩辉煌的夜晚……不会迷失在走过的天桥上。赢了钱的见招拆招骚兴大发。
还记得咱们上学时创作的歌吗?你问。
当然记得。他淫贱地笑了。我随便找地儿撒尿,我随便拉人睡觉。他用摇滚的节奏唱道。
靠,不是这首。你懒得理他。
漫不经心往前走,装模作样骗姑娘,受骗之后她离开我,唉,我比姑娘更悲伤。这是你在自己的青春期写的歌。
也许过了这个夜晚,你将不再想起她,不再有这样长长的慢镜头,不再有这种过瘾的痛。想到这里,你让出租车停下来,冲进路边的小店,拎了两瓶二锅头出来。
去你家吧。你对见招拆招说。你知道他在非典期间把老婆打发回了娘家,而你的妻如玉女如花,也知道你今天晚上将打一个通宵的麻将。
见招拆招点头,我就知道你输了钱心里不痛快。
你丫真是一个俗人。你骂道,跟他一起摸进家门。见招拆招去厨房捣腾了一会儿,端出一碟火腿肠,又在鼻子底下嗅嗅:放心吃吧,毫无异味。
说说当年泡妞的事儿吧。
你说,拧开一瓶二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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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4)
二
泡妞?见招拆招马上恢复了道貌岸然的样子,这个字眼可真难听,俺好歹也算是个德艺双馨的知识分子。
你也太拿自己当人看了。你马上问候了他的伯父。难怪说你是一个独特的人——全球有六十多亿人,却独独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自己还是个知识分子。
见招拆招喝下一口酒,脸皮厚得丝毫不露声色。
泡妞,是一种美德。你开宗明义地说。
前几年,我的表妹大学毕业,分配到一家单位。一个刚刚毕业报到的大学生,是很能激起同事们的好奇心和斗志的。好奇心就是,你有男朋友了吗?斗志就是,你要是还处于寡居状态,他们就要给你撮合成一对,而你要是有了心上人,他们就要通过散布小道消息来拆散你们。
而我的表妹,当时正好单身ing,于是同科室的人都动员起来,要给她介绍对象。她此后一年的日程都给迅速安排满了。
其中有一个人,是这样介绍自己手头囤积的尖货的:“人家那小伙子,特纯洁,没谈过对象,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这条供货信息不幸传到我姑妈耳朵里,她老人家马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撺掇表妹迅速安排召见。
正巧我那天在她家蹭饭,听得此言,当即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我问表妹,那小伙子多大了?
可能是二十六岁吧。
都二十六岁的男人了,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拉过。这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不想拉女孩子的手,这样的男人不是太监是什么?另一种可能是,他想拉女孩子的手却没有得逞,这样的男人不是彻底的失败者又是什么?所以啊,找对象就要找唐璜那样的。我建议你问对方的第一个问题是,泡过妞吗?没泡过?免谈。
我把表妹说得连连点头,冷不防姑妈冒出忍无可忍的一句:我今天的茴香馅饺子真是喂狗吃了!
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见招拆招目光炯炯。按照你的说法,性经验是检验男人的惟一标准,那么根据布鲁斯·坎格尔的社会进化论观点,需求决定了进化方向,以后人类就会在脸上长出类似树木年轮的东西,我们姑且称之为“性轮”吧。每增加一次性经历就多一圈皱纹,结果那些脸上如同大陆架地图的人反倒魅力十足,而拥有一张平滑舒展面孔的男人反倒没人来爱。只有你这样的大麻子,才能想出这种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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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5)
你轻蔑地“切”了一声。我知道你在情场上特失败,就开始鄙视人家那些收成好的人。你这条可怜虫,人家甩掉的女孩比你喜欢上的都多。
我不得不承认,凡是夸夸其谈泡妞的人,多是患有语言虚妄症。正因为做不到,才喜欢说那么多,用语言来弥补行动的亏空。而像俺这样的,嘿嘿……咬人的狗不叫。见招拆招肉烂嘴不烂。
去你的,连五台山的和尚都知道你泡妞没本事。
见招拆招让自己的神情严肃了一些。其实我反对你这种说法的真正原因是,任何人的泡妞历程,都是从无到有,由简入繁的。不幸的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最应该泡妞的年龄,却存天理灭人欲地将自己的心灵捆绑住,只敢偷偷看一眼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为什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还要故意对她做出爱谁谁对爱情不屑一顾的样子。而我们最喜欢的意境竟然是,向天空大声地呼唤,说声我爱你;向那流浪的白云,说声我想你。说完之后,站在自己心爱的姑娘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好不容易憋出一句也是,原来你喜欢格里高利·派克啊,我也喜欢耶。就这样鼓励自己心爱的姑娘去爱别人。
所以,我们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你就不要再用“性轮”这种指标来让我们自卑了。
还有一点需要提请对方辩友注意。见招拆招说发了性,一时间谁也拦不住了。其实泡妞这个动词永远只有被动用法:不管你怎么去泡妞,其实最后都是被那个妞泡ed,to be or not to be。
一边说着,见招拆招走进他故意弄得凌乱不堪好显得宛如辛勤笔耕的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掰持了一会儿,继续开讲。《水浒传》中,且看王阿姨向欲泡潘金之莲的西门之庆面授泡妞秘笈:“你便买一匹白绫,一匹蓝绣,一匹白绢,再用十两好绵,都把来与老身。我却走过去,问她讨个茶吃,却与这雌儿说道:‘有个施主官人与我一套送终衣料,特来借历头。央及娘子与老身拣个好日,去请个裁缝来做。’她若见我这般说,不睬我时,此事便休了。她若说,‘我替你做,’不要我叫裁缝时,这便有一分光了。我便请她家来做。她若说,‘将来我家里做,’不肯过来,此事便休了。她若欢天喜地地说,‘我来做,就替你裁。’这光便有二分了。若是肯来我这里做时,却要安排些酒食点心请她。第一日,你也不要来。第二日,她若说不便当时,定要将家去做,此事便休了。她若依前肯过我家做时,这光便有三分了。这一日,你也不要来。到第三日晌午前后,你整整齐齐打扮了来,咳嗽为号。你便在门前说道:‘怎地连日不见王乾娘?’我便出来,请你入房里来。若是她见你来,便起身跑了归去,难道我拖住她?此事便休了。她若见你入来,不动身时,这光便有四分了。坐下时,便对雌儿说道:‘这个便是与我衣料的施主官人,亏杀他!’我夸大官人许多好处,你便卖弄她的针线。若是她不来兜揽答应,此事便休了。她若口里答应说话时,这光便有五分了。我却说道:‘难得这个娘子与我作成出手做。亏杀你两个施主:一个出钱的,一个出力的。不是老身路歧相央,难得这个娘子在这里,官人好做个主人,替老身与娘子浇手。’你便取出银子来央我买。若是她抽身便走时,不成扯住她?此事便休了。她若是不动身时,这光便有六分了。我却拿了银子,临出门,对她道:‘有劳娘子相待大官人坐一坐。’她若也起身走了家去时,我也难道阻挡她?此事便休了。若是她不起身走动时,此事又好了,这光便有七分了。等我买得东西来,摆在桌上时,我便道:‘娘子且收拾生活,吃一杯儿,难得这位官人坏钞。’她若不肯和你同桌吃时,走了回去,此事便休了。若是她只口里说要去,却不动身,这事又好了。这光便有八分了。待她吃的酒浓时,正说得入港,我便推道没了酒,再叫你买,你便又央我去买。我只做去买酒,把门拽上,关你和她两个在里面。她若焦躁,跑了归去,此事便休了。她若由我拽上门,不焦躁时,这光便有九分了。——只欠一分光了便完就。这一分倒难。大官人,你在房里,着几句甜净的话说将入去;你却不可躁暴;便去动手动脚,打搅了事,那时我不管你。先假做把袖子在桌上拂落一双箸去,你只做去地下拾箸,将手去她脚上捏一捏。她若闹将起来,我自来搭救,此事也便休了,再也难得成。若是她不做声时,这是十分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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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6)
阿庆照计行事。王阿姨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事情完全执行的是她设计好的程序,最终两个人“脱衣解带,无所不至”。
不过看阿莲容他这样一分热一分光地发展下去,进展到十分光时,“便笑将起来,说道:‘官人,休要罗唣!你真个要勾搭我?’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这不由得不让人产生怀疑:你说是西门之庆胜利地泡了潘金之莲,还是潘金之莲省力地泡了西门之庆?
让俺说一句很女权的话:男人总是喜欢猎艳,最终却无一例外地成为猎物。
泡妞?——呸!
好吧好吧,算我用词不当。你开始识趣地退却,因为你清楚地知道,这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容质疑不许反驳不能招惹,一种是老婆对自己身材的美好描述,另一种是见招拆招自创的人生格言。
用词?——呸呸!见招拆招丝毫不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继续就着酒劲开练。
我觉得吧哈,爱情被文字谋杀了,世间的一切东西都让文字给谋杀了。你习惯了用最乏味的词来概括最丰富的感觉,比如“动人”,比如“风情”,比如“甜蜜”,比如“销魂”,其实,只要随便从你的口腔中拎出一段感觉,都比这些单调的字眼要来得实在,来得地道,因为真正的感觉是根本不能用语言来替代的。而你,偏偏被语言消磨了你最本真的感受,甚至削足适履地用语言来规范你的感觉,全然不顾先来后到的顺序。
在你包皮还没割的时候,你就开始接受语言的异化,于是你对女人、对爱情的观念全被灌输得机械又古板。你以为女人就要肌肤胜雪,于是见到你心爱的女孩腿上被蚊子叮了一个包,你都会有不适的反应;你以为美女就是丰乳肥臀,于是在你兴致勃勃地剥开她的衣服,见到她小小的乳房时,你的性趣就开始消退;你受不了她脚上有死皮,你受不了她胸脯有雀斑,你觉得做爱时她不叫床就不对劲,你以为所谓的高潮就是飞翔在云端,这时只要感觉自己还是在床上,就跟对不起这次房事一样……因为,书上的女人和爱情不是这样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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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7)
见招拆招咽下一片有些发馊的火腿肠。其实我们做为一个男人,也被文字给规范了。我们要有古铜色的皮肤,其实脸上全是螨虫和暗疮;我们要有标枪般挺立的身躯,其实我们除了一个丰腴的肚子外,身体完全像个保龄球;对了,我们还应该金枪不倒床上功夫非比寻常,其实……唉!
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就这样一边爱着,一边被死气沉沉的文字鄙视着。
你为什么就不能谈一次现实主义的恋爱?我鄙视你,鄙视泡妞这个字眼。
在见招拆招兴奋得呼哧带喘、休息片刻的当儿,你趁机插了一句话。
你刚才说,随便从口腔中拎出一段感觉。我就有这样的时候,好像不是从什么心灵深处,也不是在什么左小叶脑的第二沟回,而只是从你的舌底泛起一股味道,似乎是第六学生食堂的猪肉白菜馅包子的味儿,让你迅速想起了一个女人。
你复述了从下午到晚上,她对你记忆的突然袭击。你的语气如窗外的月色一般温柔,仿佛眼前不再是见招拆招那张油腻的脸。
难怪你丫输了那么多钱。看来麻经应该重写了,谁说情场失意赌场就要发飙来着?
你不理他的胡说八道,而是端起酒杯。输钱倒无所谓,主要是今天晚上这种感觉太好了,有人能跟你分享一种心情。你与他碰了一下杯,然后喝下一大口酒。
分享?见招拆招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切”。
你的眼前一黑,知道自己情深意长的抒情又要被这小子糟蹋了。
果然,他又开始反驳,不过这次用的却是沉痛的口气。原来我也是这么认为,故事和心情就是用来分享的。但现在我已经开始怀疑一切用文字表达的东西,我觉得文字是一种让真相走样的东西。比如你和她的故事,一旦你把它说出来,一旦我把它转述出来,也许就已经不是你和她,还不如说是张茄子和李玫瑰的故事。对不起,让我说一句格言:文字所营造的,只是真相的标本,而不是真相本身。
你终于受不了见招拆招的絮叨,急忙跑进厕所,干呕了一会儿。你又想起了她,姑娘,我们之间什么都没了吗?只剩下一具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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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8)
你不愿再想下去,只有走出你不想离开的厕所,继续喝酒。
祖国啊,我表达的钥匙丢了。见招拆招痛不欲生地开始写诗。所以,你的上联是“泡妞”,我的下联就是——“扯蛋”。
你喝下一口酒,懒得跟明显喝多的见招拆招较真。
那就让我们遵循这一原则,进入创作状态吧。我要把我们的谈话整理一下,写成《关于泡妞的记忆碎片》,那一定是一部不朽的作品,能给俺带来多少年轻的喝彩呀。
看到见招拆招跃跃欲试的样子,你的心中涌出一种说不出的厌恶。你丫会几门外语?
如果不算河北话和武汉话,我就会一种英语。
建议你快去学学瑞典语。你讥诮地说。
见招拆招将一双本来就大而无当的眼睛睁得更加茫然。你是什么意思?
等到你去领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三
爱情,被采用最多的字眼就是“浪漫”。请看这个浪漫的故事。见招拆招进入创作状态。
每年毕业班要毕业时,都会有一些用人单位来学校要人,还在公告牌上张贴着单位简介之类——多是些大家不太愿意去的差单位,好单位压根就用不着这么做。赵黄瓜和张豆角哥俩这天饭后一块在公告牌前闲逛——只是闲逛而已,他们学的专业特热门,根本不愁找不到好工作。赵黄瓜无意中瞥了一眼——一个浪漫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赵黄瓜看到的是西南地区一个军工企业的宣传海报,那上面有设备齐全的生活设施之类的介绍,其中有一张厂办医院的照片,剥落的墙皮,生锈的铁管床,床单倒还干净,上面躺着一个年轻的女病人。“你看这女的,真漂亮。”赵黄瓜对张豆角说。张豆角看了看,点了点头,然后接着往前走,走了几步回头一看,赵黄瓜还在那里盯着看。
到了晚上,赵黄瓜辗转反侧,终于挤到张豆角的床上:“那女孩真漂亮。”
张豆角惦记着明天跟法律系约好的那场球,顾不上搭理赵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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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9)
第二天早上,赵黄瓜告诉张豆角:“我要去那家单位,找那个姑娘。”
张豆角白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最终,赵黄瓜被分配到了这家企业,在四川的深山里面。
赵黄瓜是咱们母校九八届的毕业生,故事真的是这么发生的。至少在传到我的耳朵里时,这还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是听当年与赵黄瓜同届的一个师弟说起,惊得差点儿把下巴掉到裤裆里。
按照怀疑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再往下传,就肯定要走样了。见招拆招发动你,一起把这个故事续下去。
一,按照表现主义的创作原则,那个夜晚不应该是那么平实的几句话,接下来还应该有这样饶舌的对白——张豆角:“认真地想一下,你真的爱上她了吗?你真的要为爱走天涯吗?”赵黄瓜做深刻思考状:“我也害怕答案是这样。”张豆角:“那就行了,睡觉去吧,明天跟法律系还有场球呢。”赵黄瓜却又说:“我更害怕答案不是这样。”张豆角呆在那里。
二,按照浪漫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的善良结局是这样的:2001年5月,赵黄瓜回到北京,拜见分别两年的同学张豆角,身边的女友就是那个美丽的姑娘。
三,按照写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赵黄瓜到京后的情景是这样的:张豆角邀请这一对甜蜜的恋人去三里屯酒吧小坐,赵黄瓜的眼睛顿时不够用了,这儿的美女才叫美女呀,那样的眉毛那样的嘴,那样的胸脯那样的腿……他正兀自失落,女友伸手拉住他的胳膊:“你怎么了?”他看到她脸上的化妆很是粗陋,闻到她身上的低档香水味,想到她连衣裙的样式跟酒吧服务员差不多,体会到她面对这花花世界的怯怯眼神,然后淡淡地说:“没什么。来,走掉这一扎。”他将扎啤端向张豆角。
四,按照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他们俩回到山沟沟里以后的情景是这样的:赵黄瓜总是琢磨着怎么把两人去北京的往返火车票给报销了,她则开始鄙视他这种算计样儿。终于有一天,她加班很晚才回家,他只顾看球没有做饭,她饿着肚子看着冷冷的灶台,两人爆发了第一次吵架。然后,她越看倒卖军火的厂长儿子越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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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0)
五,按照经验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的可怕结局是这样的:赵黄瓜到单位报到后,先伺机让自己生了一场病,然后潜入厂医院,上穷碧落下黄泉,寻找到那个女孩,结果发现照片上的她搞得跟婚纱摄影似的,而真实的她则让赵黄瓜想起学校里经常用到的那个词儿:“贝多芬”——背后看起来是多么芬芳。
六,按照后现代主义的创作原则,这个故事还有一个更悲惨的结局:赵黄瓜惨叫一声,成了蔫黄瓜。等他晃晃悠悠地走出医院,发现厂区的小道上有六十六个年轻人在晃晃悠悠地徘徊、怀疑人生,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顶级浪漫分子,全被那张照片骗了来。该厂因为这一丰盛收获而荣登中国企业浪漫排行榜Top 10之首。
而这个故事的真正结果是:无结果。你冷冷地说。一走了之,做鸟兽散,没有人再去关心赵黄瓜的泡妞结果。在他自己看来惊心动魄决定终生命运的抉择,只不过是这尘世中的一粒尘沙,只不过是相熟又不相知的人的一则谈资。
也不能这么说。见招拆招接嘴。这个故事产生的一个结果是,我弟弟当时还在咱们学校上九七级。我马上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并警告他,不要这么卤莽,否则就别想从我这里拿到生活费。
哦,我见过你弟弟。难怪我见他的眼中总是饱含泪水,原来他不幸有你这么个哥哥。
见招拆招急忙为自己辩解。其实我也很喜欢赵黄瓜这样的。我的想法是,如果我是我,我会像赵黄瓜这样做,如果我是我弟弟,我就不会让我这样做。
什么如果我是我,什么如果我是我弟弟。你们这些穷酸文人除了玩弄这些绕口令一样的文字游戏,还有什么用处?
你别老把我说得这么难听!你不也是个青年作家吗?见招拆招有些气急败坏。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我自己可以那么做,但我不愿意让我弟弟承担那种危险。
是吗?是吗?你连连冷笑。你敢那么做吗?你什么时候是处在“如果我是我”的状态下?什么时候以“我是我”的状态做出过什么决定,干成过什么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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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1)
见招拆招张了张嘴,但除了亮一下他那口糟烂的牙外,没发出任何声响。他闷头喝了一口酒,又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啊,我们一直嚷嚷着要成为“我”,结果却概莫能外地成为了“我弟弟”。
你突然不忍再嘲笑见招拆招,而是打心眼里涌起一阵伤痛。你与他碰了碰杯,喝下一大口酒。为什么我们的身边,包括我们自己的心中,总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亲人?他们慈祥地向我们的异端思想冲杀过来,兵强马壮,盔甲鲜明,八杆护背旗迎风飘扬,上面掐金边走银线,还绣着八个斗大的字——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见招拆招干笑了一下。我觉得应该是另外八个字——不能没有对你的爱。要不,就显不出我的作用了,就没人来感恩了,就没人可以控制了。
我恨你们这些文人。面对见招拆招卖弄他的浅薄灵感,你开始反戈一击。你们把一些字眼的门槛设计得那么高,非得怎么着怎么着才够得上,其实,看看你们自己那份儿可怜样吧!
像“浪漫”这个词儿,没有你们规定的那种层次那种模样,难道就不是了吗?当然,你们把握着话语权,尽管你们文若泉涌,尽管你们年老色衰,尽管你们有贼心没贼胆,尽管你们意淫的次数比手淫还多,手淫的次数比做爱还多。
就拿吴紫菜和钱丁香来说吧,丁香小姐对着身边的一堆男人媚眼横流,指东打西,独独对吴紫菜那小子横挑鼻子竖挑脸,就连紫菜放个屁,都嫌人家的烟台口音不好听。吴紫菜自己个儿怎么也想不明白,就趁只有两个人饭局的时候腆着脸问丁香,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才这么摧残我。你怎么现在才回过味儿来?丁香小姐长出一口气,把原来送给那些男人的媚眼以“满天花雨”的手法一股脑全甩给吴紫菜,吴紫菜的脸顿时兴奋得比紫菜还紫……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周蘑菇和陈百合来说吧,两人经过漫长的考验与等待,终于要去办结婚证了。一系列手续办下来,蘑菇与百合成为法律承认的夫妻。总得庆祝一点儿什么吧。蘑菇问百合有什么心愿,百合说,咱们去吃陕西凉皮吧。两人就以两份凉皮结束了这一天的战斗,然后蘑菇动情地吻了百合,两人的嘴里全是凉皮、面筋、辣椒和蒜汁的味道……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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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2)
就拿孙玉米和钱牡丹来说吧,玉米老弟是个老实人,尽管喜欢钱牡丹好长时间了,但就是爱她在心口难开。某一次聚会,牡丹旁边坐了几个文化人,纷纷鼓动如簧之舌向她发出求偶之声,玉米这才急了。人一急喝酒就疯,玉米迅速把自己喝高,然后越看牡丹越美丽,越看牡丹底气越足。他终于当着一众傻蛋的面,将牡丹叫到外面。夜色阑珊,他告诉她,他喜欢她,又问她,她喜欢他吗?牡丹小姐说,不,我喜欢你是第二位的。玉米的心马上从酒窖转到了冰窖。牡丹继续说,我第一喜欢的是酒,因为是它帮你喜欢我的。玉米又急忙伸手往冰窖里一抄,把自己的心捞回到酒窖……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就拿李韭菜和王兰草来说吧,两人终于有机会肉帛相见,做了一次充分饱满的爱。王兰草浑身瘫软地躺在那里,喘匀气儿后骂了一句:“做爱,真他妈好!”见惯兰草淑女形象的李韭菜顿时变成了李黄瓜……难道这不是浪漫吗?
你越说越过瘾,茄子豆角西红柿们的所有风流韵事都被你编排出来。
对啊,对啊,这就是浪漫,浪漫就在你身边。见招拆招搬出本《现代汉语词典》,一边查词,一边抒发人生格言。也许,当你发觉自己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地爱上她时,就已经是浪漫了。
操。你暗骂一声,又让这小子占了先。
四
妞。
这个词儿,让人想起小鸟依人,想起可爱可怜,反正,是一种柔弱又怜惜的触动。但在一个男人还长着青春痘的春心中,往往迷恋的是成熟的女性,来包容他们年轻懵懂的情与欲。
杨蒜苗大学毕业后,来到被分配的单位。就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一边怯怯地熟悉新单位的章程,一边色迷迷地打量新单位的女同事,好憧憬自己以后的艳遇。跟几个同年分来的哥们儿在办公楼下徜徉的时候,黄红梅出现在他眼前——用两个庸俗的形容词吧——身材高挑,成熟美艳。杨蒜苗一下子就被她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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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3)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此时的运镜一定是这样的:镜头围着杨蒜苗痴呆的脸做三百六十五度旋转;所有背景都成为模糊的一团,除了黄红梅;柔情的音乐同时响起,像淌在每一个人的心头;黄红梅嫣然一笑,用慢动作翩然转身……到这个节骨眼上,只要稍微看过一两部爱情片的人都知道,两人来电了,两人有戏了。
但在那一天,既没有慢动作,也没有轻音乐,甚至,杨蒜苗连多看黄红梅一眼都不敢,脸上更不敢有任何痴呆的表情,造物主的镜头根本没有给他来什么大特写。至于黄红梅,也只是扫了这几个毛头小伙子一眼。
住进集体宿舍后,哥几个把那些女同事迅速扫描一遍,定出一个排行榜,作为以后自己泡妞的根据。许多人都把黄红梅列到榜首,杨蒜苗也随声附和着。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黄红梅依然是导致他们流哈喇子的招牌菜,杨蒜苗也慢慢知道了,她在市场部,已经结婚。但,结婚算什么呢?并不妨碍大家在聊天时赞美她啊,也不妨碍蒜苗有事没事的时候想起她啊,包括在楼道里大声说话,也是为了能让她听到。
上岗培训和思想教育结束后,人事处要把他们分到各部门,杨蒜苗不露声色地说,他喜欢去市场部。没有人知道他去大家都不爱去的市场部是为了什么,经常要出差,干一些杂碎事儿,还要承担很大的指标压力。蒜苗自己也不愿意承认,就是为了黄红梅。
如同所有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一样,杨蒜苗的第一天上班去得特别早。他把市场部办公室的地拖了一遍,打量了一下那几张办公桌,很遗憾,黄红梅的桌上没有摆她的照片。他又把所有的暖瓶都打上水——那年头还没有饮水机,做这些事儿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种隐隐的兴奋的。
提着几个灌满热水的暖瓶,用脚踢开办公室的门后,他看到,黄红梅已经来了,把包挂在椅子上,正转身出门。“早啊。哈,你真勤快。”她冲他说。他笑了一下,侧身让她走过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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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4)
“等等。”她让他站住,伸出手,整了整他的T恤领子,“恩。”
他觉得自己几乎要炸了。
那一天真过瘾啊,只要没有人注意,他就可以充分看着她,她从鼻子到嘴角的两道浅浅的笑纹;她被头发盖住的耳垂;她挺一下身子,双手伸到后面,揉一下纤纤的背;她在办公室走来走去,短裙下两条长长的腿在他眼前晃动,不太高的高跟鞋踩得他头皮痒酥酥的。偶尔闲下来,她会跟他聊几句天。哦,她大概是戴着隐型眼镜吧。等挣了第一个月工资,也该换个眼镜了。
整整那一天,他都忍不住要放声歌唱,歌唱莫名其妙的电话,歌唱单位为他印的新名片,歌唱食堂的蒜苔炒肉,歌唱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歌唱马路上汽车的嘈杂和油炸臭豆腐的香气,歌唱沾在脚上的甘蔗渣,歌唱一切能看到的东西。
那一天,是1988年9月27日。
如果把这个故事拍成电影,那杨蒜苗和黄红梅肯定是男女主角。根据明星制,一号角色肯定要找一线明星来演,比如布拉德·彼特演杨蒜苗,而演配角的就是那些二线演员,比如,丹尼斯·奎德吧。观众看这部电影,就会觉得布拉德·彼特对黄红梅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而丹尼斯·奎德,怎么看他跟黄红梅在一起都别扭。所以,拥有两千万美金片酬的布拉德·彼特横刀夺爱就显得那么顺理成章,而两百万片酬的丹尼斯·奎德,哪怕他是合法丈夫,也只有乖乖出让老婆的份儿。而对于看多了爱情电影的观众来说,只要看一眼演员表,就知道该谁跟谁好了。
电影的结局是这样的,布拉德·彼特勇敢地向黄红梅表达了他不由自主(或可替换为:不能自已/不由分说/不假思索/不管不顾/不哼不哈/不可救药/不可思议/不可开交/不可收拾/不成体统/不知进退/不自量力/不遗余力)的爱,黄红梅投怀送抱,两人幸福地拥吻在一起,全世界的灯火都为他们闪亮。至于丹尼斯·奎德,谁他妈管他呢?
可惜,生活永远不是电影,杨蒜苗也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理所当然的男主角,周围也没有人觉得该他俩天经地义在一起。接下来的日子像缎子一样滑溜:两年后,黄红梅怀孕生子,杨蒜苗经过几次相亲(其中黄红梅还给介绍过两次)和恋爱后,也和康乃馨小姐结了婚,被人们视为郎才女貌的一对。并且,他也真的是爱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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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5)
当年那些年轻人,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大家纷纷恋爱、结婚、离婚,美女排行榜上,也逐渐换成了更年轻美丽的女孩。随着头发的稀疏和肚子的隆起,他们的性趣所在,也由成熟风韵的女人转移到活泼天真的少女身上。
身边的人事变幻不停,杨蒜苗和黄红梅,始终还在一个部门,黄红梅逐渐成了部门主管,杨蒜苗有几次换部门的机会,甚至朋友撺掇他辞职南下,去干一番属于男人的伟大挣钱事业,也被他拒绝了。慢慢的,他们成为市场部相识时间最长的同事,最亲近的朋友。
他们中午在一起吃饭,然后一起打拖拉机,两人永远是拍档,她的牌技很差,经常一上手就知道往死里吊主,其实就是最傻的瓜也看出大王在杨蒜苗手里,但他很少发脾气,而原来他在学校打拖拉机时是经常气得摔牌的。
在办公室闲下来的光景,两人就唠家常,永远是最琐碎的事儿,她跟丈夫闹了别扭,她对弟弟的女朋友很不满意,她的学历不好所以评职称总是不太如意,有时候她会叹口气,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就要离婚……他总是耐心地听着,并且很是津津有味。他并没有意识到,妻子康乃馨的这些话,他是不耐烦听的。
她爱看那些软绵绵的女性杂志,于是他每次骑车去报刊亭,除了电影画报和《兵器知识》外,又多了《知音》、《家庭》和《女友》。那些杂志真肉麻啊,除了充满用各种名牌(最好直接用外文原称)装饰起来的情调和身份外,然后就是:“我转过身,这时已是泪流满面”。但是,她喜欢。
下雨了,他会飞奔回宿舍,再拿上雨伞给她送到办公室。她说“倒霉”了,他就去食堂帮她把饭买回办公室,或骑自行车跑两站地,拎回一兜她爱吃的蟹黄汤包。他和她共同征战商界,他为她挡酒,挡那些不坏好意的男人对她的骚扰,最终变成她为他挡酒……
她生孩子时,他去看坐月子的她,她喂奶,当着他的面,她的妈妈端来一盆鲫鱼汤,她会跟他解释,这是下奶的;他婚后,康乃馨一次宫外孕,她到医院照顾了他妻子两天,还毫不避讳地说,她也经过这么一遭,流了许多血,差点儿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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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6)
有时候,她会走到他面前,再转过身,让他帮她整理后背的束带;有时候,他会故意逗她生气,她笑着打他;有时候,他会拉着她的胳膊求她什么事儿,感受她的柔软和滑腻;有时候,他没有心情和妻子做爱,就会幻想是她……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杨蒜苗并不是没有性冲动的柳下惠,或只愿意给陈圆圆挑粪种花的胡逸之,他也幻想过很多次与黄红梅上床,甚至还精心设计过这样的机会,但当机会真的来临时,他总觉得跟趁火打劫似的,于是结果无一例外,他灰溜溜地闭上了自己的嘴巴和心思。
终于有一次,他和她一起去无锡出差。这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和她成为同事好些年了,均分别出差无数,这次却是第一次同时有他和她,并且也只有他和她。所以在去无锡的火车上,他就开始憧憬那一幕的情景了:在宾馆,他到她的房间,坐到深夜,要回自己房间的当儿,他站起身,突然抱住她,两人如干柴烈火般动情不已,迫不及待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然后喘息着滚倒在床上……
到达无锡,与合作单位吃过饭,好在无锡人的酒风比较绵软,也不强灌人,所以他和她均得以保持清醒头脑。这样最好,他可不想在跟她第一次上床时醉醺醺的。
回到宾馆,在自己的房间洗完澡,然后他敲响了她的房门。她开门,放他进来。她也已经洗过,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他们分别坐在两张床边,聊着天。他频繁地用眼瞄她,她裸露在睡衣外的肌肤泛着一种光洁的色泽,一笑起来,脚弯成一种很动人的弧度。用句鸳鸯蝴蝶的笔法吧——他的心弦拨动着幸福的颤音。
终于,夜深了,终于,她在看表了。他站起身来要走,她也站起身来送他。他一下子抱着她,用一个想像了千百次的动作。她挣了一下,然后也环抱住他。
进展到这里,情节还跟他设想的一样,但就在她回抱他的那一刹那,他顿时头晕目眩,原本设计的迫不及待地撕扯对方衣服的程序也忘得一干二净。他只是和她拥抱在那里,两人均一言不发,时间过了那么长,那么长,他觉得她比他还小,让他怜惜,他觉得自己拥有的幸福足以傲视整个世界,他觉得地毯柔软,灯光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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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7)
他凑过去亲她,手也开始摸索,但都被她身体的扭动制止了。她说:“你该回去了。”他说:“让我不走吧。”她摇摇头。
“好吧。”他亲了一下她的脸,离开她的房间。
接下来在无锡的几天,他和她看了锡惠山的杜鹃花,饱览了太湖秀色,在灵山大佛前许了愿,寻找段誉和乔峰“剧饮千杯男儿事”的松鹤楼未果,晚上到了宾馆,他仍是洗过澡后去她的房间,聊天,欣赏她的身体,起身告别时拥抱在一起,求她别让他走,灰溜溜地回自己房间。
如果他再坚持一下,如果他用些蛮力,如果他的脸皮再厚些……但是,没有如果。那些情色、色情小说的作者,那些情色、色情电影的导演,他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泡过妞,或者,他们是用虚构的热辣场面来弥补自己的失败?他将那些人的三代直系女眷问候了一遍,以消解自己被误导的性爱方式。
他只能让自己独自上床,脸上带着空落落的笑意。而那些被他惦记着扯坏的衣服,全都得以保全。
离开无锡后,他和她坐在火车上,他悄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渐渐变得温热。他不知道自己的心中是满足还是缺失,是幸福还是痛楚?
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杨蒜苗和黄红梅仍然像从前一样,同事。只是在没有旁人的时候,蒜苗才用渴慕的眼神看着黄红梅,身体依然是不动声色。
只是在那一个夜晚,他第一次为她流泪,尽管这世界上却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泪水是为了谁。
康乃馨要去新加坡工作,那天是大家为她饯行,喝得不亦乐乎,包括黄红梅一家三口。耳花眼热后,意气素霓生,大家又去歌厅卡拉OK。在酒精的作用下,杨蒜苗的眼神变得像蒜苗一样火辣辣,也狂放起来,和黄红梅的儿子争夺着话筒。最终,他向大家展露了一手深藏不露的手艺:居然会唱京剧,铜锤花脸。
他唱的是《铡美案》中的一段散板。民女秦香莲被她丈夫的公主二奶和皇帝的老婆宣召上堂,她哪儿见过这等世面?包拯便拍着胸脯唱了几句来为她鼓劲,特别是最后一句“天塌地陷有老包”,格外声情并茂,浑厚悠长。康乃馨明显被感动了,动情地搂住他的肩头,当作是他的临别决心。而他,却借着酒劲痴痴地看着黄红梅,想到她正在为老公的婚外恋伤心,想到她还要努力装作生活圆满的样子,想到她正遭到与她竞聘副总经理的男人排挤。“天塌地陷有老包”,这句话让他豪情万丈。我会和你在一起,不让你受委屈。他心里在说,又痛又怜,眼中有泪光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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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8)
“唱得真有气势。”黄红梅攥着儿子的手鼓掌,然后对康乃馨说,“我还老想他是当年那个小伙子的样子,其实人家都是个大男人了,让人靠得住。”
康乃馨骄傲地看着蒜苗。
妻子走了,日子继续一天天地过去。
经过康乃馨两年的艰苦打拼,杨蒜苗也可以移民新加坡了。他来北京办签证的时候,黄红梅正巧也在北京,给在医院治病的老母亲陪床。
接到他的电话,黄红梅马上从医院跑了出来,两人得以在北京相聚。
“那里还好吧?”饭桌上沉默了许久,她才问他。其实这个问题她早就问过了,在他去新加坡探过一次亲之后。
“还好吧,我对那个规规矩矩的国家很是喜欢,也喜欢河以南的‘老巴刹’,跟咱们的大排档一样,全是各种好吃的。”他答道,也跟以前的答案一样。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哦,用新加坡式华语,‘不知道’要说‘不懂’。”他笑着说。
“好吧,我不懂你。”
他的心颤了一下。
吃过饭,他和她坐上一辆出租车,先奔向他住的宾馆。他产生了一个淡淡的想法,希望能和她有最后一夜。到了宾馆,她却要接着走,说母亲还在医院。他握住她的手,扭头看她,脸色劳顿。他和她一起来到医院,看了她的母亲。
他执意让她去宾馆住一晚,他来陪床。两人又打车,他送她回宾馆。
他领她进了房间,然后要返回医院。
两人的眼光交织在一起。他摊开手,她走过来,贴在他身上。他合上双手,将她拥在怀里,爱抚着她几天没洗的头发。
他突然想到,她原来已经四十二岁了。
你的故事讲到这里,看到见招拆招脸上挂了两行泪。
杨蒜苗然后去了医院,陪了一夜床,等到第二天上午,黄红梅来接他的班。然后,他就去了新加坡。两个人的肉体接触,就以在无锡的一个拥抱为起点,在北京的拥抱为终点,故事就是这样。
如果让你们这些文人来写,这肯定是个凄凉的调子,但我看蒜苗和红梅都挺开心的。这世界很不公平,大家都在泡妞,却只有文人的泡妞历程才被记录下来,并且因为文人那种得蜀望陇的不知足心理,所以还总带有深深的怨妇情结,好像谁都对不起他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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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19)
见招拆招长出了一口气,不再反驳你。
杨蒜苗跟我说起他的故事的时候,是那种很幸福又留恋的神情,天高云淡。他在那个单位上了十五年班,也就是和黄红梅在一起待了十五年。他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为爱黄红梅而成了劳模,大概黄红梅也是吧。一个人每天醒着的时间大概也就是十来个小时,而在这十几个小时中,他却有八个多小时和她在一起;一个人生命的黄金岁月也就是二三十年,他却有十五年的时间和她在一起——老天实在是太仁慈了。所以,这不应该是个忧伤的故事,你看你都没出息地哭了,真让俺鄙视你。
我想起我心爱的姑娘曾经问,你痛苦吗?
有一个人可以喜欢,怎么会痛苦呢?
五
两瓶二锅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被干掉,这时不到凌晨三点,你和见招拆招酒兴大发,都不想就此打住。见招拆招去厨房翻箱倒柜,试图挖掘出珍藏的陈酒。
泰戈尔说:“天空中没有留下我的痕迹,但我曾经飞过。”
“我从天空中飞过,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悲观主义者将这两句诗颠倒了一下,以抒胸臆。
在泡妞这桩行为艺术上,你是泰戈尔,还是悲歌尔?你喃喃地说。
见招拆招终于翻出一瓶酒,重新归位,将其打开。我发现泡妞就像烤红薯,吃着不如闻着香。至少写起来,泡不着的泡妞过程更好看。或者,我们现在老了。年轻时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现在却成了“重要的是参与”;年轻时的泡妞奥运会恨不得一年开四届,现在能四年开一届就不错了。
重要的是参与,重要的是过程,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你说。
见招拆招点头称是。就像我们看的那些电影,一个女孩险些被一个歹徒强迫上了床,幸有英雄救美,最后女孩就跟英雄上了床。早知道是这个结局,还不如一开始就从了。
但真不能这样说,泡妞嘛,一定要把过程弄得患得患失些,若即若离些。要不,岂不是太不好玩了?其实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在中间那个过程上玩花样,并且看谁玩得有趣,玩得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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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0)
好吧,那就让我们说点儿不太伤感的泡不着的故事,缓和一下被你这头猪弄得抑郁起来的气氛。见招拆招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世上的泡妞千万种,却只有作家们的泡妞被讴歌得最多。其中最常见的段落——至少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常见段落是,某作家在火车上,邻座有个美丽的女孩,丁香一样结着愁怨,手里拿着一本书,正是这位作家的大作。作家与那女孩做一席谈,帮助那女孩鼓起生活的风帆,最后那女孩会给他留一个写着地址、电话、mail、QQ号和个人主页的纸条,两人从此就搭鼓上了。
孙冬瓜对这样的泡妞方式充满艳羡,因为,其一,尽管他不是个作家,但也算是个记者,这年头记者出的书比作家都多;其二,他经常坐火车出差采访,有充足的平台让他结识那些丁香姑娘。
但说来奇怪,他坐火车无数次,邻座及对座却全是散发着汗臭、打开一袋花生米和一瓶桔子罐头,然后用粗大的手指顶开一瓶啤酒的男人,留着猪鬃一样的胡子。只要他用眼一瞟,对方的话就会紧紧跟进,与他称兄道弟起来。每次坐火车,都是这样。他一方面怀疑中国人口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方面因为满腔的春心得不到发泄,而让自己结了一身丁香般的愁怨。
命运终于等到了转机。这次,孙冬瓜由北京去上海出差,往返于两个中国最繁华时髦的都市,怎么着也得换换手气吧。
果然不错,从北京去上海的火车上,孙冬瓜的身边是一位老太太。
孙冬瓜已经很满意了。老太太就老太太吧,他坐火车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跟一位异性比邻而坐。
采访结束后,要从上海返回北京。孙冬瓜这次长了个心眼,委托《新民晚报》的朋友给买了张软卧车票。单独一个车厢,一位从上海去北京的美女与他连榻而卧,雍容又华贵,时髦又大方。上海人在北京办事可不是很方便呀,他可以为她提供有私的帮助……
孙冬瓜就带着这样美好的憧憬来到车站。走进属于他的车厢,张眼一瞧,他不禁满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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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1)
——是两个老太太。
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做怪,一个青春期的小男人,往往把自己的泡妞行为弄得很不痛快。比如吧,你把枪口瞄向了陈月季,但如果这会儿旁边有人来欣赏你的枪法,你就会说:“看我要向李芍药开枪了。让你开开眼,哥们儿的枪法真如神。”
王土豆就犯这毛病。他们宿舍跟邻校的一个女生宿舍结成友好邻邦,经过一两次香山秋游和紫竹院划船后,他暗暗喜欢上了对方的陈月季。但不知怎么搞的,跟同宿舍的哥几个汇报起心得来,他却不绝口地夸起李芍药来,芍药的嘴啊,就像糖葫芦串,真诱人啊。不仅如此,他还口是心非地贬起陈月季来,月季的嘴啊,就像烤羊肉串,真没劲啊。
没有人知道他喜欢烤羊肉串胜过糖葫芦串。
接下来,他与陈月季书信往来,暗度陈仓,表面上,他却在宿舍里散布着谣言,说自己喜欢李芍药,不得了呀不得了。
当他跟陈月季的感情已逐渐酝酿成熟并有过几次成功幽会时,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已经知道,他喜欢上了一个叫李芍药的女孩,又甜又酸的嘴就像糖葫芦串。
不幸的时刻终于来了。这一天,陈月季来学校找他,被拦在楼下传达室,而此时王土豆的宿舍里正在激战拖拉机,土豆手攥一套隐藏很深的拖拉机,准备抠底。对讲机呼唤土豆楼下有人找时,这个年轻贪玩的男人正在酝酿将对手搞得惨叫不止的盛况,便央求对门宿舍的吴番茄替他下楼接人。
当貌美如花的陈月季出现在吴番茄面前时,他口干舌燥,内心涌起要为哥们两肋插刀成全其美事儿的无限冲动。他清了清嗓子,用邱岳峰对简爱的口吻说道:“芍药小姐?真的是你?可把我们土豆兄弟想死了,他一直念叨你来着,还为你写了许多情深意长的诗,像什么‘小嘴又甜又酸,就像糖葫芦串’,把我们给感动坏了。”
七年后,韩青椒出差去南方那个小城,终于见到了毕业后就一直没有见过的大学同学周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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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2)
“芭蕉吗?”找到周芭蕉所在的当地广播电视局,韩青椒拨通了她的电话。
“青椒吗?”周芭蕉问。
韩青椒有些失望,他本来要让她根据声音辨认一下他是谁的。他努力控制了一下情绪,想用若无其事的口吻说,你猜我在哪里,我就在你们单位门口啊,哈哈没想到吧。
“你是不是来我们这儿了?”芭蕉却说。
韩青椒计划中的话都没说出来,差点儿把自己呛死。
周芭蕉迅速出现在他的眼前。她真的没有七年前年轻了,听说孩子都已经三岁。韩青椒想。
轻轻地打过招呼,两人去吃饭。开始喝酒,开始神思恍惚,开始意乱情迷。周芭蕉说,我有一种预感,是你来了。韩青椒看着眼前的周芭蕉,想起毕业前的那一幕。
那天的散伙饭吃完后,全班人在马路上开始高歌,明天,就有同学陆续要走,从此天各一方。忘了是谁第一个哭的,然后就是泪水交织在一起。大家不再拘谨,一边唱着不成腔调的歌,一边开始相互拥抱。当陈青椒拥抱到周芭蕉时,正唱到一句“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他的嗓子一堵,顿时像个迷途羔羊一样鼻涕眼泪全下来了。其实,他是一直喜欢她的,即使在她跟金融系的蔡苦瓜恋爱后,即使在她跟蔡苦瓜分手后。
周芭蕉环抱着他的胳膊的力度明显超出了同学的界限。他期待着她有所表示,而她果然说:“我后天走,你来送我吧。”
陈青椒顿时幸福得几乎晕眩。那一夜,他都没有睡好。
我离校那天你为什么没来送我呢?周芭蕉问,将陈青椒的回忆拉回到现实中。
如果我说实话,你能相信吗?陈青椒说。
周芭蕉静静地看着他。
第二天,我嘴上突然长了个口疮,特别难看。所以我不好意思去送你,怕万一要跟你亲吻,太丢人了。
周芭蕉低下头,不说话。
你能相信是这个理由吗?陈青椒苦笑了一下,但当时就是这样的。
周芭蕉将一杯酒安静地喝完,然后,抬起眼,扭头望着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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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3)
饭后,周芭蕉向丈夫和孩子请了假,又陪他来到一家酒吧,两人继续相对无言。
新一阕音乐响起的时候,陈青椒拉着周芭蕉踏进舞池。
他感觉到她的腰身不再纤细,眼角也有细细的皱纹。而他自己,也是脚气口臭牙松动。当年那个体态挺拔眉清目朗,为了一个口疮都要坚持自己完美形象的少年,再也没有了。
芭蕉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头发蹭了一下他的下巴。他忽然又想起那句歌词。
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
这里躺着一个生病的学生,
他的命运已不可变更。
请把所有的药都拿走吧,
爱情的病是不治之症。
普希金有诗吟道。
李萝卜就得了这样的不治之症,他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美丽的同事张文竹。文竹小姐漂亮又能干,经营业绩是全公司最好的,买车买房是全公司最早的。文竹小姐潮流又时尚,是这个城市里最骄傲的女子,永远被数不清的人和事充实着纠缠着。这样的美女,李萝卜能不喜欢吗?
李萝卜的身边不是没有旁观者清的朋友,纷纷劝他,你丫也不看看你口袋里趁几个钱,连房租都快交不起了。为了断绝他的念想,他们用了一个很恶毒的字眼来形容张文竹:势利眼。——人家也能看上你?
爱情这种事情,道理人人都懂,做来个个不同。李萝卜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不喜欢她,于是就只能无能为力地喜欢着她:陪她去豪华商场逛街,听她吐出他永远不知道的洋字码品牌;陪她去音乐厅看演出,培育出了自己对古典音乐的浓厚兴趣;她喜欢喝豆汁,他就也逼着自己咽下那中人欲呕的淡绿色液体,还对她保持这样大雅大俗的生活习性暗自欣赏;她说要去远方,他就买下一身行头跟她去了西藏,被那里的天和云把心都溶化了……
两年下来,李萝卜觉得时机日益成熟,就在一次应酬酒会之后,他和张文竹去宾馆大堂的咖啡厅里醒酒时,向她吐露了心声。
文竹小姐却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这样想的,我没有这种心理准备,我一直以为我们只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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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4)
李萝卜一下子僵在那里。
因为知道要喝酒,所以张文竹没开车。两人沉默地坐了一会儿,一块打车回公司。出租车里正在播放单田芳的评书,李萝卜听到单先生暗哑的嗓子里吐出一个词儿叫“烧鸡大窝脖”,不禁哑然失笑。你怎么会看不出我一直对你很有意思呢?你怎么会没有这种心理准备呢?难道你跟卫生部长张文康真是一家子,就知道睁着眼说瞎话吗?
“你听到那个词儿了吗?烧鸡大窝脖。”他问她。
“我不喜欢听评书,我的车里从来不放这个。”文竹轻淡地说。
是啊,也许,他和她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他在心中深深,深深地叹了口气。
到了公司,张文竹看他脸色不好,关切地问他怎么了。他摇摇头。文竹提议去顶层的咖啡厅继续醒醒酒。他想拒绝,却说不出口。
公司的这栋楼处于东二环的边上。坐在顶楼鸟瞰这座城市,李萝卜发现他们所处的位置正是一个三岔口,一条通向CBD商务中心,那里是文竹小姐实现经济理想的地方;一条通向使馆区,那里是文竹小姐实现社交梦想的地方;而他,只能陪她去簋街吃吃羊蝎子、酸汤鱼和麻辣小龙虾。原来,他只是与三分之一的她同行了两年。
张文竹搅拌着咖啡,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的脸色“自迷惘而羞愧,自激动而凝定,却不知他所思何事”。
李萝卜搅拌着咖啡,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的眼睛不管是不是势利的,但至少是美丽的。这双美丽的势利眼,曾经在他的身上驻足过,也应该值得感谢吧。他在心中暗暗抱了抱拳,似乎是向那个美丽的身影珍重道别,还有那遥远的过去,未曾实现的梦。
“你怎么了?”张文竹问。
“挺好的。”李萝卜站起身,神清气爽地说,“我该去上班了。”
“在北京的东边通县的西边有一群蓝精灵,他们活泼又聪明,他们调皮又色情……”还记得这首脍炙人口的歌吗?描述的就是北京这个文化之都里的一些文化之人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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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5)
刘芹菜无疑是这群蓝精灵中的佼佼者。首先,他的泡妞成功率无比之高,凡是被他瞄上的妞基本上无一漏网;其次,他的泡妞速度无比之高,这年头一个非典隔离者还需要半个月的观察期,他却能在半个月内至少将两个妞泡到手;再次,他的泡妞档次都无比之高,不是艺青,就是文青,不是愤青,就是颓青,反正也算是能在媒体上频频露面的社会名流了;再再次,他的泡妞技术不仅体现在能把那些妞成功地泡到手,更体现在能把那些泡到手的妞成功安全地甩掉,而不留下什么仇恨或谴责的种子。
有了被泡之妞的理解和捧场,刘芹菜也就不再讳言自己的泡妞爱好和良好胃口。长此以往,通过媒体的报道和打造,他成为北京文化名流圈里的泡妞明星。甚至,人们已经忘记了他的本来身份,他是个画家、作家、音乐家,还是个行为艺术家来着?没有人再关心。
刘芹菜继续高歌猛进,不知疲倦。
经过他的肉体经营和媒体炒作,刘芹菜的公共形象更上一层楼:凡是被他泡上的妞,都是上得了娱乐版面的角色,都是有档次的美女。反过来说,一个女人如果想上得了娱乐版,成为有档次的美女,最佳捷径就是让芹菜泡上一泡——刘芹菜无疑成了行业标准,许多想成为艺青、文青、愤青、颓青的女人,都欲让他泡之而后快。
刘芹菜继续高歌猛进,不死不散。
这一天,一个欲投身模特界的高挑女孩成功地让刘芹菜泡了。《欲望都市》一集中有一个花花公子,总是跟超级名模上床。萨曼莎心里不服气,就跟这哥们上了床,好证明自己具备超级名模的素质。当刘芹菜在床上高歌猛进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原来也只是一个被引用的定理。
一夜情后,女孩从他的床上离开,连个离别之吻都免了。刘芹菜可不是傻子,他马上得出结论:按照这个女孩的明快作风,很快就可以成为超级名模。
唉,一个人要成为超级名模真不容易啊,要跟那么多男人睡觉。刘芹菜想,揉了揉酸痛的腰,又想自己也真不容易啊,要跟跟那么多男人睡觉的女人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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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6)
接下来,刘芹菜做了件很丢人的事儿:他为自己以及那些曾为之勃起过的女人哭了。
刘芹菜深深知道,在这座城市里,情场中的泪水是最被人鄙视的东西。但他就是他娘的忍不住,于是为了免遭鄙视,他只有退出情场。
从此,刘芹菜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半年后,那个女孩成为超级名模,名利双收,出书成了业余爱好。发行商为她的书制定的推广策略是:情场浪子刘芹菜最后喜欢的女人。
六
咦?
你喝断见招拆招,怎么说着说着又颓唐起来了?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其实我是努力想证明泡妞也可以泡成喜剧的,哪怕是分手,也不该是伤别离。你若无心我便休啊。见招拆招说。没想到聊着聊着,又绕到了分别和放弃。
贱啊。你说。
对了,记得大学的时候你发明出一种“拍桌子”的理论。见招拆招说。
是的,是的。你想起那一幕,你与她的那一幕。
那一天,在后海的湖边,她提出要分手。然后,你和她之间出现了一段长长的沉默,天地一下子寂静下来。——那时候的后海,还没有成为北京的一大恶俗去处,访者寥寥。
你还有些不甘心。两人分手的理由并不充分,但相处的理由也同样不充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天色也阴沉下来,远处传来几声闷雷。
“其实你这一辈子应该和谁在一起,你并不知道。”你对她说。
她点点头。不知道她能不能想起你与她相恋之初曾经兴奋地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遭遇,又会有什么样的邂逅呢?
“可上帝知道。”你说,“他没事就俯瞰人间,见到应该在一起的人走在了一起,他就高兴,乐出声来;见到本来有缘分的人擦肩而过,可当事人并不知道错过了最不该错过的,上帝就着急,急得直拍桌子。”我们是该擦肩而过呢,还是驻足停留?你想,继续说,“你听,现在上帝就急了,他看到我们要分手。那雷声,就是他老人家拍桌子的声音。他说:‘真他娘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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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7)
她低下头。
那时天上飘下了如织的细雨。
“你看,上帝急得都哭了。”你突然笑了。
“咱还是别让他拍桌子了。”她轻声说。
但最终,你还是与她擦肩而过。你沮丧地想。
如今雨水已经很少了,雷声更是遥不可闻。原来我们一直以为活的是未来,以为能不离不弃,以为能长相厮守,其实现在才知道,拥有的只有记忆。见招拆招向你端起酒杯,长出一口气,在这个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季节,让我们想想我们心爱的女人吧。然后,他喝下一大口酒。
把酒咽下,你突然有一种倾诉的冲动。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想起她吗?是因为我发现,我连记忆都没有办法保留。
怎么了?见招拆招酒后浑浊的八卦眼迅速亮了一下。
她的日记被她老公发现了,上面有我们的记录,所以吵得不可开交。
靠!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见招拆招骂道。那哥们应该感谢你啊,是你与她曾经的相爱,让她变成一个这么好的女人,这么值得他爱的。
你说得跟诗似的,但她老公确实很受不了,她确是不快活。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你又能怎么做呢?见招拆招说。
你知道他是在开导你,这样的话你又何尝没有对自己说过,但在这样的时刻,你只想一拳抡到见招拆招的脸上。
好好,当我没说。见招拆招明显感觉到了你眼中的怒火,急忙举手撇清自己。
你死死地咬住嘴唇。是的,我又能怎么做呢?过了这一夜,我不会再说这些了。
一个人怎么会没有记忆呢?只有你这样的傻瓜才会说什么“过了这一晚,再也不会想起她”。见招拆招长长地打了个哈欠,我去换一下睡裤,然后咱们接着喝。然后走进卧室。
难道我们真的连记忆都不该留下吗?你问。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但你不是在写你的记忆碎片吗?我们只能让自己活在记忆里。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把碎片整理完毕呢?……其实我看你的生活也真是够没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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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8)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你的现在更可怜,不是活在自己的生活里,而是生活在别人的生活里。
是啊。见招拆招在卧室说。
你看书,把别人的思想注入你自己的脑中;你看碟,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你上班,尽管烦死了上司和同事,但那是你的饭碗,你就让自己乖乖就范;你动情,然后想到“又能怎么样呢”,就让自己静下心来,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你兴致盎然地偷窥着明星的绯闻,你津津有味地传播着朋友的八卦;你该学车买车了,因为再打车奔赴饭局,就显得跟你的身份不相衬;你甚至开始翻高尔夫杂志,想步入更高一层的别人的生活;你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你刻意地追求一种纯自然;你知道怎么合适地表现你的智商学识,你知道什么样的谈吐是礼仪和个性之间的黄金分割点;你成功着别人眼中的成功,你中产着社会规定的中产,你批判着安全第一的批判,你放荡着规规矩矩的放荡……你有劲吗?你这样活着很有劲吗?在随酒而高的智商的催化下,你对见招拆招发出连珠炮般的追问。
是啊,是啊。见招拆招不停地在卧室说。
你说,你是不是活在别人的生活里?
不等见招拆招再答出没原则的“是啊”,你就冲进卧室,想揪住他的衣领,用喷着酒气的大嘴向他发出灵魂的拷问。
卧室里,见招拆招已经手脚朝天地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嘴角是一滩口水,却能不时发出“是啊”“是啊”的声音,来配合你的慷慨陈词。
你狠狠地甩了一下门,然后一头栽倒在客厅的沙发上。
记忆。这个词令人忧伤。
你的记忆在哪里呢?在你的脑海里,即使说梦话,你都不会进行真实的表达;在你的酒后疯话里,这时的倾诉是一种自说自话,没有人能记住你的心声,包括你自己;在你与他或她的倾心长谈里,这时的倾诉与倾听都成为一种交换,他的倾听是为了能够同样向你倾诉。对了,记忆还在你不再坚持的日记里,在你不再手写的信里,在你已经被删掉的手机通话记录里,在你不停变换密码的电子信箱里,在你莫名其妙冒出一股熟悉味道的嘴里,在你突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失语空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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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宝贝,天下之大,大不过我对你的思念(29)
等你死了,这些就都不再存在。所有的一切就那么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你一切的挽留都是徒劳,你一切的心血都化为乌有。你将无声无息地在这个世界上走过,没有人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你做了些什么,你做的那些傻事儿又是为了什么。可怕的是你自己也不再存在了,连痛惜一下的心情都无从依归。
不管做什么,你都摆脱不了这个绝望的宿命。
于是,你现在就开始绝望,躺在一个陌生的沙发上,坠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与恐惧中。隔壁,鼾声如雷。
你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死亡。张国荣从楼上跃身一跳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想像一下吧。人永远是脚踏大地头望蓝天,但只有像他那样时,低一下头却看到,双脚能踩在蓝天上。
想像一下吧,你下落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强劲的风扑在你的脸上,在你落地前,就已经窒息。呼————
你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来。
你从见招拆招家里逃脱出来,走在已经天色放亮的大街上。
你知道自己没有喝醉,是的,手机在左边的裤兜里,钥匙在右边的裤兜里,这些能证明你没有喝醉。你知道自己有一只鞋没有把鞋带系好,因为你弯腰时间一长就忍不住要吐,你清楚地知道,是右脚的鞋没有系鞋带,这些能证明你没有喝醉。
大街上怎么没有一个人、一辆车?北京是永远不会平静的,即使在最黑的夜晚。对了,现在是非典时期,所以才这么空旷,像一座死城。你想,这些判断证明你没有喝醉。
你只好让自己一步步走回家中。你没有喝醉,因为你还知道回家的路。
她又占据了你的脑海。亲爱的,你知道吗?我也是个独特的人。全世界有六十多亿人,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是那么的好。
长的街,冷的夜,交错纠缠的时间空间,没有感觉的感觉。宝贝,如果你在我身边,我会为你歌唱。但是,没有了你,没有了你,生命的路就显得太长了些。
你想躺在马路上,你就躺下去了。整整一条路,整整一座静静的城市,整个世界的寂寞,都是你的。
你躺在马路中间,感觉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你知道自己没有喝醉,因为刚才跟见招拆招的对话你还记得。见招拆招说,我们一直以为活的是未来,其实拥有的只有回忆。亲爱的,我没有未来,也不能保有记忆,而现在,也将转瞬即逝。明天,我将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你把头歪过去,看着竖起来的世界。是的,你失去了她,是一件永远不能修复的瓷器,是一阕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曲,是一副听了豪华七对却被劫和的牌局。
上帝是在拍桌子吗?为什么会有轰鸣声?
你知道,是终于有车碾了过来。你是要避让的,但你根本抬不起沉重的身体,只好把自己的双腿抬起来,想让自己躺到马路的中线。
顺着双腿,你看到蓝天,真的被你踩在了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