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1)
关于评书的记忆碎片
有井水处,皆听评书
凡是能够跟俺完成一次非正式场合交往的人,都就不再叫俺大名,而是直接以“老六”称之。俺为什么叫老六?那可不单单只是因为俺在大学宿舍里排行第六——中国有多少间大学宿舍,就有过多少一茬又一茬的老六。之所以对这个数字情有独钟,还是得从评书说起。
一,《隋唐演义》,瓦岗寨三十六条好汉中的老六是王伯当,他是众帅哥中排行最高的。老大魏征、老三徐茂功是道士,没劲;老二秦琼假惺惺的像个娘们,一张黄脸像得了肝炎,没劲;老四程咬金、老五单雄信都是红胡子蓝靛脸,长得不好脾气还挺爆,也没劲;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白马白袍,刀法绝伦,占山为王,义薄云天。
二,还是《隋唐演义》,十三杰中排行老六的是伍云召,将门虎子,忠良之后,忍无可忍,揭竿而出,俺喜欢。看他前面那几位,老大李元霸是个白痴;老二宇文成都长得不好看,还老被老三裴元庆欺负;老三裴元庆模样功夫都要得,可他姐姐被大老粗程咬金先奸后娶,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归顺了人家;老四雄阔海是个太行山的强盗;老五伍天锡虽排名高过老六,但他不是老伍家的嫡系子孙,所以还得归老六管;也就排到人家老六那儿,还像那么回事儿。
三,《水浒传》,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的老六是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的作用很重要,很重要呀很重要,他的牛逼不须表,不须表呀不须表。
四,《杨家将》,请看杨六郎在《辕门斩子》中的血泪控诉:“我大哥替了宋王死,二哥替了赵德芳,三哥马踩如泥酱,四哥八弟失落番邦,五哥出家当了和尚,七弟又被那仁美伤,只剩下我沙里淘金的杨六郎”。
五,还是《杨家将》,大郎之妻张金定,二郎之妻李翠萍,三郎之妻花似玉,四郎之妻云赛英,五郎之妻罗刹女,六郎之妻柴郡平,七郎之妻杜金娥,八郎之妻肖金蓉,数人家老六的媳妇最漂亮,出身也好,八贤王的妹子,羡煞其它哥几个。对了,他还有一个妻子,大刀王兰英,武功了得,帮他消灭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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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2)
六,综上所述,老六最好,所以俺让自己叫老六。
俺是想借机说说评书的事儿。
如今有一家电台中午十二点半开始,连播起了刘兰芳的《岳飞传》。俺有一天坐在出租车里,突然听到了收音机里那熟悉的激越入云的刘氏评书,顿时被搞得五迷三道的。车到目的地,这一回还没说完,恨不得路途再远些。
俺这天听的是岳飞在八盘山第一次跟金兵交锋一段,岳飞出阵后,敌阵大郎主粘罕麾下枭将金牙忽主动请缨。听多评书的人都知道,这肯定属于犯贱受死的角色。
好玩的是刘兰芳的艺术表达方法。她先说金牙忽身高顶丈膀大腰圆,使用的又是重兵器,说这样膂力过人的战士千万不要跟他硬碰硬,要不兵器非被磕飞不可。
然后开打,岳飞偏跟人家来了个硬碰硬,结果被磕飞兵刃的却是可怜的金牙忽……未过一个照面,就将金牙忽毙于马下。多么棒的烘衬!文学创作字典中将这种说法称为“拽泻”。
然后他的弟弟银牙忽哭着喊着就上来了……偏偏他们的父母亲还特别能生养,铁牙忽和铜牙忽也在后头等着呢。
八盘山一役是岳飞初试发硎之作,这时的他银鞍照白马,不惭世上英。刘兰芳用“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来形容这位首次出现在不可一世的完颜部落番兵面前的年轻将军。请注意,“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这个形容词在整个上部《岳飞传》中只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献给我们的传主,一次是献给如流星般划过的盖世英雄高宠。
八盘山,青龙山,爱华山,牛头山,几个山头搞下来,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说“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在上部《岳飞传》中出现过两次,绝非信口开河,而是俺在最迷评书时的精确统计。那会儿,仅仅能把八大锤的锤名背出来,或学没鼻子军师哈迷蚩叫两声“郎主”,只能算小意思。疯狂如我,几乎能将整本的《岳飞传》全部复述下来,并沉浸在其中搞起科研来。
比如岳云的锤到底有多重?刘兰芳并没有明说,但银弹子的锤重三百斤,金弹子的锤重三百五十斤,而综合岳云在这两个对手面前的表现,可以知道他的锤的分量就在这两个数字之间。又比如,整套《岳飞传》中名字最长的兵器是什么?告诉你,是秦桧的外甥王大鹏的“锯齿飞镰合扇板门刀”,有九个字,排第二的是嫁给四公子岳霖的苗王李述甫的女儿云霞公主,她用“九耳八环独龙宝铲”力毙不可一世的蛮将赤利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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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3)
别怪俺这么变态,那年头,戏匣子是中国老百姓唯一的娱乐工具,除了听评书,我们还能干什么?
在俺的记忆中,刘兰芳是第一个在电台连播传统评书的(好像是安徽人民广播电台),那也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中午放学后用比罗纳尔多还快的速度跑回家,听完一个台再转到另一个台,端着饭碗,直把脖子听歪。如果放学较晚,就不用着急疯跑,因为家家传出的,都是刘兰芳的声音,慢慢走过,一句都不带落的。她的评书,可是滋养了整整一个国家的人。
刘兰芳当年火到什么地步?她到天津演出,人群把周围的民居压塌好几间。鞍山市公安局把她评为社会治安模范,因为播她评书的时候交通事故和犯罪率都很低,奖品是一个暖水瓶。
该说说高宠了。
高宠,这位生如烟花之灿烂,死如流星之迅忽的英雄,只在钱彩的《说岳全传》中占了两回,只在刘兰芳的《岳飞传》中连播了三天,却以至尊无上的气概,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
在牛皋押解粮草去牛头山的路上,一位头戴金盔,身穿金甲,跨下黄骠马,掌中一杆虎头錾金枪的将军拦住去路,轻轻松松地将郑怀、张奎、牛皋拿下,然后再告诉他们这是一个玩笑。
他就是高宠,开平王高怀德之后,家传的枪法,满腔的忠义,百步的威风,万丈的煞气。
一个闪亮而轻巧的出场后,高宠与三人结为兄弟,催兵前进,望牛头山进发。
在马踏连营的战斗中,高宠如虎趟羊群一般,枪挑金花骨都,鞭打银花骨都,箭射铜花骨都,摔死铁花骨都,然后,就到了让俺说起来就眼圈发红的挑滑车一段,他连挑八辆滑车,不管宋军,还是番兵,都对他暗挑大指,然后,第九辆滑车冲下山来,高将军连翻了两次腕子,都没能挑动,然后,负责滑车的那个傻逼金将哈铁龙命令将第十辆滑车放下……
……说不下去了。
刘兰芳讲到这一段时,用沉痛的口吻念了一首歪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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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4)
为国捐躯赴战场,
丹心可并日增光。
滑车虽破身已死,
可惜将军马不良。
可惜将军马不良。是啊,俺恨不能变成一匹像石头一样坚硬的马,不出汗,不腿软,不发瘫,与高将军一起,将万斤重的铁滑车顶住,顶到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那一刻。
高宠惨死时,牛皋大叫一声,当即哭得昏了过去。“哭昏”这一动作发生在粗犷憨直的牛皋将军身上,更显得其情可鉴,天日可昭。当时俺听到这一段时正在吃午饭,当即哽住,泣不成声。
“哭昏”在上部《岳飞传》中出现过三次,一次如上,一次是时任金兀术干儿子的康王赵构在完颜家祭祖时想到自己的列祖列宗而哭,一次是双枪将陆文龙将岳飞的发小汤怀刺死后,岳飞昏倒在了沙场上。到了下部《岳飞传》,昏君误国,奸臣当道,山河沦丧,英雄末路,满部书都要被哭昏。
就像《帝国反击战》是《星球大战》系列、《魔宫传奇》是印第安纳·琼斯系列中最黑暗的一集,下部《岳飞传》也是所有传统评书中最黑暗的一部,连岳飞麾下的大将施全在众安桥行刺秦桧,都要被秦府的一个狗奴才坏了好事。
银瓶小姐是岳飞的女儿、张宪的妻子,父亲和丈夫被害后,她随全家被发配到云南,又遭到解差的调戏,银瓶小姐愤而自尽。当俺听到这一节时,已经有了要窒息的感觉。
也就是在这一回中,刘兰芳粗浅地分析了一下,说杀害岳飞的真正凶手是高宗赵构。因为是他不希望岳飞连连得胜并将二帝接归来,那样他就没了帝位。刘兰芳的原话是“高宗赵构也留了个心眼儿”,俺认为批判力度是很不够的。事实上在她进行这番分析之前,俺就已经看出了其中的端倪。可叹刘兰芳,没将个中蹊跷深入挖掘下去。
《岳飞传》下部中还有一回,牛皋的儿子、“金毛太岁”牛通夜探秦府,准备刺杀秦桧,结果在凤凰亭遇见了秦府的管家秦禄和秦桧的二太太美娘私会。按照阶级分析的观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赞成,而按照人性解放的观点,这也是一对追求自由爱情的男女,但在刘兰芳的嘴下,这二人却成了奸夫淫妇,被牛通毫不眨眼地杀死了。这也是俺对刘兰芳产生腹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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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5)
但是,无论如何,俺是要向刘兰芳女士表示敬意和谢意的。
《岳飞传》之后,刘兰芳说起了《杨家将》,而与她同属鞍山市曲艺团的单田芳则向中国百姓端出了他的饕餮大餐——《隋唐演义》。
按照某种说法,“单田芳”三个字的繁体写法暗含了十二张口,单老师也确实能说。尽管没有详细统计,但他是说书人中最高产的,这一点应该没有异议。但是,俺不太喜欢单老师说的书,这主要也是他的第一部《隋唐演义》坏了俺的胃口。
这部书中遭人诟病最多的是把英雄按照本事高低都排好名次,然后排名靠后的就只有挨前面人揍的份儿了(老二宇文成都和老三裴元庆这一对冤家除外),这种做法尽管一目了然,也算费厄泼赖的一种,但毫无波澜和悬念可言,显得很乏味。
更要命的是,《隋唐演义》中有许多让人不可理解的地方。俺觉得吧哈,对待任何文艺作品,观众的欣赏底线是:你可以犯不可笑的错误,但不可以犯可笑的错误。问题就是这里,《隋唐演义》充斥的都是这种低于一般人智商的错误。比如程咬金将皇帝的位子让给李密这个小白脸,而瓦岗寨的众弟兄又对李唐王朝俯首贴耳,甚至不惜兄弟反目成仇。当俺听到单雄信被昔日贾家楼的拜把子兄弟拿下问斩时,心中的郁闷达到了极点。
尽管如此,单先生的烟酒嗓还是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欢乐。像他说到大汉吃饭必是“甩开腮帮子、抡开大槽牙”,说到罗成必是“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等等,尽管语言单调,但重复也是一种美。
李元霸攻打十八路诸侯的联军时,和瓦岗寨的人说好:瓦岗寨的将领都插一小旗,到时候假装打一下就放跑。结果雄阔海老人家浑身上下包括坐骑都插满了小旗子,还威风凛凛地向李元霸叫阵,看得白痴李元霸都笑了;单雄信和李家是世仇,谁劝也不听,偏不插旗子,要拼死一战,李元霸不明就里,但在下杀手的一刹那发现单雄信的马尾巴上插着一个小旗子,马上停手,不知是哪位兄弟救了老单一命;秦琼想摆个架势,无奈武功差得太远,铁枪被金锤砸得曲曲弯弯,李元霸有些过意不去,过去把铁枪用手一捋,铁枪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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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6)
在俺的心目中,稳坐中国评书界第一把交椅的,绝对是袁阔成先生。
袁老师是评书世家,其伯父袁杰亭、袁杰英,父亲袁杰武,合称“袁氏三杰”,其大伯父袁杰亭更被称为“说书的梅兰芳”。袁阔成是第九代评书先生,是当代评书界辈分最高的,从五十年代初开始说新书,是说新书的第一人,评书界有“无派不宗袁”之说。
袁阔成老师的评书真是没的说,俺母亲文化程度不高,但她老人家当年听袁阔成讲诸葛亮舌战群儒一段,也听得津津有味。唱戏的人女怕《思凡》男怕《夜奔》,说书的人恐怕最怕舌战群儒这段文戏了。袁老师能说的那么深入浅出有张有弛,不是一般战士能做得到的。《三国演义》后半部赵云去世,袁阔成用了整整一回的篇幅来回顾赵云将军光辉而伟大的一生,堪称一部很完整的赵云评传。
关于对袁老师的赞美,实在是太多了,如有人总结他的评书有“漂、俏、帅、脆”的特点;有人用“语断昆山分石玉,言倾沧海鉴鱼龙”来评价他说的书;有人说得更直接:“听袁先生的说书,真好似看一部电影,一场话剧。”
其实在演说传统评书之前,袁老师就播讲了大量“红色评书”《烈火金刚》、《红岩》、《赤胆忠心》、《林海雪原》、《暴风骤雨》等,像一些经典段子如《许云峰赴宴》、《肖飞买药》、《江姐上船》等,更是脍炙人口。
但在俺心目中,袁老师最伟大的作品则是《水泊梁山》及其续集《神州擂》。
当年俺听《水泊梁山》,无比震撼。因为它的情节将施耐庵的《水浒传》完全颠覆,偏又比《水浒传》扣人心弦得多,跌宕起伏得多,传奇得多,解气得多。像小李广花荣的三枝雁尾蛇锋箭在《水浒传》中是找不到的,但在袁阔成的评书《水泊梁山》中,绝对是最具传奇色彩的一笔,竟牵扯到了后羿射日,一箭定江山。在金庸和梁羽生之前,他老人家已经让我们领略了武侠与江湖。
在俺看来,《水泊梁山》比《水浒传》伟大在以下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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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7)
一,前者中的梁山好汉是人间的欢乐英雄,后者中的梁山好汉是阴阳界里的魔头。
二,前者融合了武侠小说的若干因素,所以更江湖,更符合老百姓的审美需求,而后者基本上是符合朝廷的政治需求的。
三,前者着力塑造了一批出身市井的平民英雄,如矮脚虎王英、神算子蒋敬、摸着天杜迁等,每人有每人的本事,每人有每人的个性,特别是鼓上蚤时迁,从夜盗紫金八宝夜光壶开始,带动了整部《水泊梁山》的情节发展,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而这些人在后者中除了几句开场诗之外基本上是没什么戏份的,后者把篇幅全部献给了优良品种出身的王侯将相。尽管时迁盗了一次甲,戴敦邦还在他的一百零八幅绣像中将人家画成了半个身子。
四,前者对梁山的对立面给予了足够的尊重,像大名府的梁中书、祝家庄的祝朝奉、江湖四大怪杰等,也是个顶个的牛人。增加了对手的难度,才有征服的快感。后者中的反面角色几乎千篇一律地成为梁山好汉成就功名的垫脚石,毫无特点,毫无闪光点。
五,前者将女人当人看,特别是对一丈青扈三娘和矮脚虎王英的爱情描写,比后者要高明不知道多少倍(因为后者简直没有爱情可言,只是将扈三娘作为宋江兑现诺言的工具赏给了色鬼王英,分母为零,所以这个比数没有意义)。中国好多文人不知道是吃过女人的亏还是受过女人的气,做了许多混帐事,像施耐庵把扈三娘嫁给王英,许仲琳把邓蝉玉这朵鲜花插给了土行孙这个孙子。娘的,要让俺来写,怎么着也应该是高大威猛的杨戬杨二哥,或是与阳光少年那吒来一段姐弟恋啊。
六,综上所述,《水泊梁山》比《水浒传》伟大。
袁阔成的书不仅沉稳大气,而且还很有趣,以下是俺整理出来的他说书中六块比较有意思的碎片。
一,蒋干盗书一段,群英会上周瑜像老六一样酒风浩荡,其他人都替他担心,袁阔成就来了一段书中暗表,说他们喝酒用的是转心壶,可怜的蒋干喝的是烈性酒,而周都督喝的——“跟现在的麦乳精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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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8)
二,某酒楼上,几个色鬼正要调戏一个卖唱的女子,忽听得楼下传来一声断喝:“住手!”然后就听得楼梯响,一个人走上楼来。奇怪的是,此人的脚步声并不像我们走路那么匀称,而是忽快忽慢有高有低,细细一品,竟是《将军令》的旋律。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便是矮脚虎王英,由于腿脚不利索,所以他走路都跟演奏民乐似的。
三,小霸王周通抢亲,不花的和尚鲁智深替美女顶缸。周通跟山贼兄弟喝完酒后直奔洞房,嘴里一边叨逼叨,一边色迷迷地往销金帐里摸,这时,“从帐中突然飞出一只船来,将周通踢翻在地——那哪儿是船啊?那是鲁大智深的一只脚!”
四,美男子玉幡竿孟康在某山寨做客时,被寨主的妹妹看上了。这是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姑娘,怎么个大法?请看这位大小姐穿的那双绣花鞋,楞是从一字长蛇、二龙戏珠到十面埋伏,十个超级阵型全给绣上去了。
五,《水浒传》中戴宗的甲马属于怪乱力神的东西,而在《水泊梁山》中,他赖以成为神行太保的是一头介于马、骡子和驴之间的牲口,跑得飞快。黑旋风李逵特眼馋,却又老是犯小错误,戴宗就治了他一下。原来这头牲口跟正常坐骑相反,说“驾”它就停,喊“吁”它就玩命跑,结果把黑旋风给折腾的。不过到了《神州擂》,宋江有一次派戴宗出差,竟提到了“你的甲马能绑四个就绑四个,能绑六个就绑六个,越快越好”,与《水泊梁山》有前后矛盾之处,算是这套书的一个小小的bug。
六,综上所述,袁阔成的评书是很有趣的。
刘兰芳、单田芳、袁阔成,在他们温暖的声音中,俺度过了自己的少年时代。
其实评书听多了,会发现其中的套路和模式化,如每部书中都会有一个傻乎乎的福将,像《岳飞传》中的牛皋、《杨家将》中的孟良、《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他们的好运气如果搁到现代,绝对能中彩票大奖,而他们的记性普遍不好,练武都是好几年下来只会有限几招,而就这几招已足够他们行走江湖无往不利,其中最好听的是孟良那几招:劈脑门儿、扎眼仁儿、剔排骨、砍肉槌儿,成心欺负不会说儿化音的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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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有井水处,皆听评书(9)
传统评书中人物的名字,也很有脸谱化的倾向,许多人一听名字,就知道他是好坏人。最不堪的是秦桧家的八大家将:长尾巴狗、短尾巴狼、铁笊篱、不漏汤、钟不响、铁铃铛、胎里坏、一包脓,不但集天下贬义词之大成,还充分揭示了其罪恶又不幸的命运。
而在所有的评书中最让俺纳闷的,是关羽关老爷的血脉之强,不管传多少代,遗传基因都不带变的,像《岳飞传》中的关铃、《杨家将》中的花刀太岁岳胜、《隋唐演义》中的大刀王君可、《水泊梁山》中的大刀关胜,不管是嫡系还是旁支,全是清一色的卧蚕眉丹凤目面如重枣,让人不由得不佩服其DNA之优秀。并且,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是千秋万代永相传:胯下赤兔胭脂马,掌中青龙偃月刀。每当看到这样的角色出场,俺都要在心中非常欣慰地慨叹:关老爷的忠义精神万古长青。
而他们的评书给我们的真正滋养,是那种非常中国的侠烈风范和英雄主义精神,它支撑起了一个小男人的精神世界,就像杨过在危城襄阳里的幡然醒悟——“霎时之间,幼时黄蓉在桃花岛上教他读书,那些‘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语句,在脑海间变得清晰异常,不由得又是汗颜无地,又是志气高昂。眼见强敌来袭,生死存亡系于一线,许多平时从来没想到、从来不理会的念头,这时突然间领悟得透彻无比。他心志一高,似乎全身都高大起来,脸上神采焕发,宛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在这篇文章结束时,让俺评出传统评书中的十大英雄场面——
高宠挑滑车,盖世英雄悲失路;
梁红玉擂鼓战金山,一声鼙鼓震高樯,十万雄兵战大江;
赵云长坂坡救阿斗,杀得曹兵个个愁;
杨七郎幽州解困,威风八面力杀四门;
杨六郎大战韩昌韩延寿,两人惺惺相惜,只要六郎在,不再犯边关;
岳飞出世,河南农家子枪挑没落贵族小梁王;
岳雷扫北,鞭敲金蹬响,旗唱凯歌还,实现了历史中从未实现的梦想;
小李广花荣三枝雁尾蛇锋箭箭射天下,祝家庄阖庄变色;
八大锤大闹朱仙镇,关铃大破一字长蛇阵;
花枪将罗松,一枪解开李元霸与罗士信的生死扣,一绝一雄一杰完成了唯一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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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电影是每秒二十四格的真理
关于电影的记忆碎片
电影是每秒二十四格的真理
周伯通是《射雕英雄传》中最讨人喜欢的一个角色,许多人也认为这个丑角似的人物最有趣,我却觉得他没趣得紧。请看黄蓉背着负了伤的郭靖和周伯通一块找地方疗伤,来到了牛家村。黄蓉停下脚步,说就住在此处,老顽童问为何要在这里,黄蓉说这里美得好像一幅画似的。
“像一幅画又怎的?”周伯通反问道。
黄蓉反倒答不上话来。——书中这么写道。
是啊,遇到这样实在的人,你又能说出什么呢?
一个哥们儿偕太太要到我家玩,我事先精心设计了各种娱乐项目,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备了几张影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片子。
吃完饭后,我邀请他们看影碟。他太太却执意要回家。
“看会儿电影吧,多好的片子。”朋友眼巴巴地看着那些影碟。
“有什么好看的?反正都是编的!”他太太说。
我的眼前一黑——反倒答不上话来。或者,就像《天堂电影院》中那些小镇居民一样,看到恐怖镜头,便“哎呀”一声,全部捂住自己的眼睛。
但是,但是,许多人对电影,不是这样的态度。
尽管,尽管,它们的确都是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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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1)
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
《列宁在十月》
《阳光灿烂的日子》中,一群小孩坐在露天影院的银幕下,一边看《列宁在十月》,一边帮影片中的角色提词。一部影片就这样给整个中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七岁时,我有一次被父亲带着去文化馆,居然在垃圾池中看到一截电影胶片,急忙拣过来,珍而重之地收藏好。这段胶片便是《列宁在十月》中的一段,十几帧画面基本相同,所以也分给好友一两片。
那时候的小孩子,迷恋一切跟电影有关的东西。有一天的夜晚,隔着屋里的灯光,我看到一户人家的窗纸隐约有胶片的痕迹,不禁恨这家人暴殄天物。趁没人时,潜入那家的院子,准备将用来糊窗户的胶片揭走。靠近才发觉,不是胶片,而是边上带孔的那种打印纸,两张纸的重叠部分,就形成了一条类似电影胶片的黑条。我悻悻地收回手,至今想起来才有些后怕,幸亏不是,才让我幸免了一次做贼的机会。
2002年,斯皮尔伯格发行他的《外星人》DVD,据说在限量珍藏版中,每套DVD中夹了一帧电影胶片作为额外附赠。——老斯真是想影迷所想啊。
《简爱》
这应该算是最有名的译制片了,唯一需要考较的,是我们对其台词的背诵程度。经常和一个朋友提到这部电影,然后感慨一会儿那些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
为罗切斯特配音的邱岳峰,从1953年开始,全家七口搬进了上海南昌路一条弄堂里,栖身在十七平米的房间里。进厂到去世,工资没调过,一直是一百零三元。这不算特别,很多上海人都这么住,很多中国人都这么过。他还可以做点工匠活,曾经把人家做钟座余下来的三角边料,一块块拼成精致的五斗橱。但是他同时还是罗切斯特,那个“十年以前带着股怨气跑遍了整个欧洲”的英国乡绅,在岛国的阴郁天空之下,他经常纵马驰过荒郊。
骑马披斗篷出门兜风的罗切斯特,骑自行车上街买菜的邱岳峰,他们在不同的时光隧道里穿行,望得见对方的身影吗?
“文革”结束后,人们首先从那些经过配音的译制片中,知道了什么叫爱,什么叫有趣,什么叫智慧,什么叫高贵,什么叫男人和女人。
“好日子快来了。”“歌里唱的。”
“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我经过坟墓将同样站在上帝面前!”
“你不喜欢孩子?”“喜欢。可是,七个?……”
“小姐,你是不是打算每天晚餐时都让我们经历一次别开生面的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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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2)
“往前看,多么蓝的天哪!走过去,你就会融化在蓝天里。”
“飞蛾、还有各式各样的小虫子都爱围着蜡烛转,蜡烛有什么办法?”
“为了爱你,我可以牺牲别人的一切。”
“卡罗,怎么你哭了?”“不,眼泪是什么,爸爸没教过我。”
“你不许爱他,这是命令。”“可是爸爸,爱情没法命令。”
“你就是给我毒药,我也喝下去。小辣椒。”
……
“文革”结束后,这部当年作为“内参片”被译制出来的电影公映。邱岳峰的声音飘荡在每个影迷的心中,而就在1980年3月29日,他一路走,一路买安眠药片。回到家里,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后,五十九岁的邱岳峰永远地睡去……
“对过去的那些坚实的,饱满的,精雕细刻的金石之音,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曾经有过一些堪称刻骨铭心的记忆,而那些记忆正在慢慢地,无可奈何地被现实锈蚀。我们哀叹过文字的凋零,我们正在哀叹语音的凋零。可我还是想守着我那些记忆中的美好的声音,做一个过气的语音中心主义者。”严锋在《好音》一文中这样写道。
《少林寺》
用“万人空巷”来形容这部电影当时上映时的盛况绝不过分。作为小学生,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些大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不计较钱包里的钱,走后门托关系来搞到《少林寺》的票。而我们也有足够的底气伸手向他们要钱,将这部看了好几遍的电影再看一遍,以印证觉远和尚在一年四季的操练场上,分别耍的是什么兵器。
从这部电影开始,那个叫李连杰的北京市井少年走上了国际巨星的道路,他此后主演的任何一部电影都让我趋之若骛。其实在《少林寺》中为他配音的,是有着金石般铿锵飘逸的声音的童自荣。
“尽形寿,不近色,汝今能持否?”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觉远在一句紧似一句的逼问下,那一声声在压抑中颤抖的回答:“能持。”
而当时,只有成长而没有长成的我们,却被卷入由《少林寺》掀起的武打片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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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3)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个小城镇拥挤嘈杂的街道,地上混杂着甘蔗渣和瓜子皮,路边混杂着自行车和摩托车,人们的脸上混杂着茫然和憧憬。脑筋灵活的人引进各种新鲜事物,比如冰淇淋机,此前老百姓只能吃到硬梆梆的冰棍或冰砖(听这些豪爽的名字),如今也可以吃到腻得糇嗓子的奶油冰淇淋了;还有啤酒机,此前老百姓只能喝上高粱白酒,如今也可以拎一个暖水瓶,打上一暖壶冰凉的啤酒,或直接在机器旁边就着水煮花生米、拍黄瓜与凉拌腐竹喝个酒饱;另外一项,就是录象机了。
让这些录象机派上用场并赚上大钱的,是录象厅。录象厅往往是跟当地的文化馆联系在一起。门口竖一个牌子,或是红底白字,或是黄纸黑字,先是一行“香港最新武打片”,下面是片名,导演主演什么的没人感兴趣。牌子旁边是个桌子,有售票的人守在那里,桌子上是票据和卖票人的大搪瓷缸,桌子旁是把声音开到巨大的大喇叭。喇叭与录象厅里正在播放的片子相连,片中的音响远播到大街上:男主人公那低沉冰冷的嗓音,会突然被一段恐怖的音乐盖住,女主角的声音尖利刺耳,带有一种蛮不讲理的霸道。当然,更多的是“嘿嘿哈哈”的打斗声和“嗖嗖锵锵”的刀剑棍棒声。
那些“嘿嘿哈哈”和“嗖嗖锵锵”,让你忍不住停下脚步,从补丁摞补丁的衣服里凑出一块几毛钱,买一张印刷低劣宛如食堂饭票的票,然后在黑暗中摸进录象厅。里面视规模大小,有一个或几个电视机,放着那些最新涌入的老式香港武打片,屏幕上是那些装模作样的男女主角,完成一段肯定能完成的复仇大业,或粉碎一个小学生就能看穿的阴谋。经常会有故障发生,或是画面突然变得糟烂不堪,或是声音突然消失,或是画面与声音全部变得不正常,大家发出“嘿嘿哈哈”的声音,让相关人员来鼓捣一下,然后继续看下去。
《忠烈千秋》
当年,遍布城乡各地的露天电影,放映过许多戏曲影片,《忠烈千秋》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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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4)
这出戏根据保定老调传统剧目《砸宫门》重新编剧,演的是“呼延庆上坟”的宋代故事。该剧为保定地区老调剧团排演,为久演不衰的代表剧目,又被拍成电影。忠良呼延丕显被权奸庞文父女所害,十几年后,呼门遗孤呼延庆偷偷上坟祭祖,被奸党察觉。为救忠良遗孤,佘太君被法场问斩,王延龄金殿触柱而死,老寇准亦遭贬。包拯冒死闯宫砸殿,力逼宋仁宗赦免了呼、杨两家。在王延龄灵堂上,庞文欲反,大宋忠臣良将趁机除掉了权奸。
俺之所以提到这部片子,不是因为这个善恶有报的俗套故事,而是因为其中奸臣庞文的女儿、皇帝的西宫娘娘,风骚迷人,媚态横流,看得俺口干舌燥,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第一次知道了女人的美与媚。如今将这部尘封的老电影打开,聊以纪念让我第一次产生性悸动的电影。你的呢?
《罗马假日》
有谁不知道这部电影呢?有谁不喜欢奥黛丽·赫本呢?没有一位演员像她一样,不仅被异性追捧,也被同性赞叹。“你记得她春山如黛,是写意山水天人合一状态下最饱满的那一划,眼目澄明,黑白片时代永恒的衿记。一袭小小黑裙是永恒的经典,包裹着窄细腰身,带动整个五十年代的骨感。”
我从大学开始看这部电影,一直看到现在。我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旁边有一个天堂电影院,是省科技馆的礼堂,放映的全是老片子,搭配都很固定,《罗马假日》配《魂断蓝桥》,《鸳梦重温》配《出水芙蓉》,《简爱》配《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等,一轮过后就重新放映,将周围大学里的学生们滋养得浪漫无比。我坐在里面,听那些年轻人发出与俺当年一样的赞叹,仿佛在反刍自己的青春。
该片由长春电影制片厂译配,著名翻译家申葆青先生的翻译堪称完美,像其中“替身”的双关语,“墙头马上”的典故。遗憾的是,金毅为安妮公主配的音太过甜嫩了些,女孩味很浓,若干年后我看了原版电影,听到奥黛丽·赫本的声音,才领略到一种介于女孩与女人之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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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5)
1993年,奥黛丽·赫本辞世,天使回到了她的故乡;2003年,格里高利·派克与她重逢在天堂,此时距离他们拍摄《罗马假日》,恰恰过去了半个世纪。在岁月的淘洗下,这部黑白影片愈发焕发出美得令人眩目的质感。
《野鹅敢死队》
野鹅,我心目中不朽的杰作,1978年由华纳兄弟影片公司出品,国内公映时已是1986年,那年我上高二。看了第一遍之后,我急忙走出影院,买了下一场的票。那会儿不兴循环场,观者依然云集。看了第二遍之后,我飞也似的回到学校,几乎喜欢电影的人马上就都知道了:电影院里正在放一部不可不看的片子。
怎么形容我对这部影片的热爱呢?等到北京上大学,学校专门为新闻系的学生宿舍订了几份报纸,最受欢迎的是《北京日报》,我们都抢着看上面的影院消息,只要看到有地方放野鹅,就要赶过去。就这样,在大学期间,又看了有六七场。
这个只要有机会就去看野鹅的小团体计有五个人之多,毕业工作后,我借单位旁边的天堂电影院之利,将其他哥几个甩开二十几遍之多,他们就只剩下望鹅兴叹的份儿了。
大约是1996年,小强在北京打电话给我,说看到北展剧场要放野鹅,并且片名下还加了一道红线。一问,这道红线表示该片的中国放映版权快要到期,这是最后一次公映,然后就要封存拷贝。他忙不迭地打电话给我,我忙不迭地赶到北平,完成了与野鹅的最后一晤。坐在一起,看一行野鹅从非洲枷锁般的地图上掠过,Joan Armatrading忧伤的歌曲在黑漆漆的影院里响起,昔日的老战士百感交集。
在这道红线之前,与我相爱过的每一个女孩,都有与我同看野鹅的经历,然后忍受着我的嘿嘿傻笑、啧啧赞叹、汪汪泪眼和夸夸其谈,最后一个成了我的太太。
这是一部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偶像的电影,从翻译到配音到录音剪辑均无可挑剔,配音更是集中了上译厂的精华。让我们来重温那些铭刻在心中的台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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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铭刻在俺记忆中的六部电影(6)
“难道你要我们走出非洲吗?”“那你就跑吧。”
“你的名气太大,只好住这种下等旅馆了。”
“小偷小摸只是业余爱好。”
“你这是从飞机上往下跳,不是从妓院的窗户往下跳!”
“别抱这么紧,小心挤坏了我的钱包。”
“让我去哪个国家都行,只要不是瑞士,那里干净得让人拉不出屎来。”
“对不起长官,我要发火了。——让你的钱去擦屁股吧!我喜欢我训练出来的这帮混球,你要不让我跟他们在一起,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造反!”
“我不会向你屈服的!谁让我们都是狗娘养的硬汉子?”
“上星期妈妈来看我,还带了一个男人。同学们说她是妓女,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跟他们一起笑。”“孩子,不管他们说什么,你和我都知道,你妈妈是个好女人。”
其实,就连肖恩中尉那个在赌场工作的女友,为掩护男友被打得鼻青脸肿,肖恩抱着她心如刀绞,这姑娘艰难地微笑,说了十个字:“你带来欢笑,我有幸得到。”谦卑的口气里有最高贵的伤感和不甘。
影片最后,福克纳上校从非洲死里逃生,找到老冤家爱德华爵士算总账。爱德华爵士发出威胁:“我这房子里有六个保安。”
“我还以为有十六个呢。”福克纳上校做出回答。
最酷的是,他在回答这句话的时候,连脸上的一丝冷笑都不屑于给人家爱德华老头一下。这么硬气的话英雄片中屡见不鲜,像《第一滴血》中小镇警长执意要率领大部队去捉拿兰博,兰博的老上级阿尔特上校就在一旁冷笑:“你去抓他可以,但别忘了带上东西。”“什么东西?”“足够的棺材。”上校回答,警长悻悻而去。说实话,我特可怜这个叫蒂索的警长。要是俺碰见上校这种老牛逼,就绝对不跟他搭腔,因为肯定是被羞臊一番,还不如耳根清净地被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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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让俺哭得最凶的六部电影(1)
让俺哭得最凶的六部电影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不一定是你认为的好片子,只不过是在你想哭的时间,想哭的地点,让你看到了这部影片。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在你泪如雨下后,连自己个儿也说不清楚,甚至惊讶自己为何如此管不住自己。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别人不一定哭,甚至会哈哈大笑。然后你和那个人一起感谢电影,让你们如此不一致,如此相互不同意。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往往跟片子之外的一段心情一段遭际有关。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可能敌不过那些只是让你眼圈发红或一红都不红的片子。
让你哭得最凶的片子,你如今还记得吗?
《英雄本色》
这部片子,哭点很多。俺第一次哭,是小马哥最后的慷慨赴义;第二次哭,是宋子豪出狱后,见到瘸着腿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小马,他只说了一句:“小马,你在信中,不是这么说的……”;第三次哭,是小马站在西门町的天桥上,决绝地甩掉烟头,像甩掉自己的命运,一张报纸像孤魂一样飘落在地;第四次哭,是宋子豪被自己的弟弟逼着叫“警官”,据说粤语版更煽情,为此俺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北京城的录象厅,终于听到,然后哭也;第五次哭,是续集中宋子杰被打死,几大豪杰准备血洗敌巢,此时主题歌响起:“别问我今天的事,不愿知也没有意义,有意义没意义怎么来判?不想不问不解释……”;第六次哭,俺也奇怪,那是十年后重温本片,看到片头那段两兄弟相互打闹的情景,俺居然,就他娘哭了。
《妈妈,再爱我一次》
不好意思,这部片子可能让很多人嗤之以鼻,但俺就是没办法不想起它。通过这部影片,俺知道了自己是多么脆弱——当别人还没开始热泪盈眶的时候,俺就已经达到高潮,并一直持续到最后。通过这部影片,俺知道那些貌似粗糙的男人他们的坚硬是多么靠不住,俺跟一头猪打赌,他死活不相信自己会哭,结果一进影院,他就哭得跟头牛似的。通过这部影片,俺知道哭是一种好事,俺跟另一头猪在西单影院再看此片时,后排坐的是外事职高的几个女生,影片快结束时,一个清醒的人提醒大家该走了,要不赶不上上课,然后俺听到一个抽泣的声音说:“让我再看会儿,再哭会儿,真过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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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让俺哭得最凶的六部电影(2)
《阿郎的故事》
这部影片俺看到之前,已经听一个影友念叨了六万遍,说大学时他抓住一切能看到该片的机会来看之,看一遍哭一遍。俺就留了心,后来买了一盘录象带叫《再见阿郎》,以为是《阿郎的故事》续集,便忍住没看,苦等正集。被人纠正后,羞愤欲死,这种心态使俺仓促上阵,没来得及大哭,倒是与俺共同观影的师弟把自己的脸哭得稀烂,俺用堵堵的嗓子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鸟粪”,意即他脸上的泪痕。几年后,再听到《你的样子》,那句“是否来迟了命运的渊源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身影”,让俺潸然泪下,且像陈年老酒,历时弥浓。原来泪水也可以转成定期存款。
《怀恋的冬夜》
电影是需要相互传染的,这部影片就是这样。俺看它时,是在北大礼堂里,这是一部苏联电影,一个暮年踢踏舞演员贝格洛夫边回忆边走完自己的人生,其中有一段是回忆年轻英俊的他与可爱的小女儿舞出火花,是压抑已久的影片最华彩的一段。俺听到邻座传来压抑的哭声,顿时自己个儿也扛不住了。《野鹅敢死队》中,理查·伯顿饰演的福克纳少校为自己设想了这样的结局:喝得烂醉如泥,在大街上冻饿而死。俺没有这么潇洒,但那时俺设想了俺的老年:孤独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佝偻着身体,想着曾经美好的爱情和友情,穿着寒碜的衣服……于是哭得更凶。这部影片看过的人不多(导演:K.沙赫纳扎洛夫,主演:E. 叶夫斯洛涅夫),都怪那会儿的好苏联电影太多了。
《天国逆子》
一个有私情的母亲,串通奸夫害死了老公,然后两人开始生活。她的儿子长大后,把母亲送上法庭。据说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导演严浩。整部片子都很平静,到最后,母亲要进刑场,儿子突然叫了一声“妈”,将嘴唇死死咬住,眼泪却没法咬住,庹宗华真是个很好的演员。我当时也泪飞顿做倾盆雨,因为已经憋了许久了。我在为我们的父辈而哭,他们能温饱无忧临死不为医疗费发愁地活下来就不错了,爱情?许多人恐怕想一下都觉得承受不起。俺曾经跟俺爹极端对立,但从某一天开始,俺坐在马路边看着芸芸众生,开始运气,想怎么都是这么一帮俗人?!突然想到,也许同时在另一个街道,俺那骑着自行车拎着快到保质期的降价火腿往家里赶的老爹,可能也正被另一个愤怒青年鄙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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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让俺哭得最凶的六部电影(3)
《钟馗》
这是一部戏剧影片,河北梆子,由杰出的表演艺术家裴艳玲主演。钟馗嫁妹的故事谁都知道,但就看谁演了。钟馗被毁容后,神情凄楚地送自己的妹妹出嫁,为妹妹的归宿高兴,却又怕自己的丑陋吓着妹子,陪伴他的是只是一群处于边缘世界的小妖。“夜色净,寂无声,故园热土一望中,物是人非倍伤情。来到家门前,门前多凄冷,有心把门叫,又恐妹受惊。”裴艳玲越唱越低,渐至哽咽无语,俺的眼泪就再没止住。
说到裴艳玲,俺必须得多说几句,这是俺见过的在世的最伟大的表演艺术家,唱念作打、文武昆乱不挡,她演的昆曲《夜奔》俺认为是可以打满分的。我曾经与她当面恳谈,才知道什么叫“英气”。她说,只有男人才知道女人什么样子最美,所以梅兰芳百媚俱生,而她做为一个女人,才知道男人怎么才最帅。我信,信她的惊才绝艳。她去新马港台演出,那些女戏迷把她迷得,像自己内心最深处的一个梦境。
更令人感慨的是,提到她主演的戏曲电影《宝莲灯》、《哪吒》、《钟馗》,以及她的舞台录象,她说,那些影视录象,我从来不看。我也不希望别人为我录象,后人再看这些录象,说这就是京剧,这就是裴艳玲。那根本不是裴艳玲。你要喜欢我的戏,就来现场看。要还喜欢,下一场接着来。过去了也就过去了,你要赶不上看,也就赶不上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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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让俺笑得最惨的六部电影(1)
让俺笑得最惨的六部电影
列举让你笑得最惨的片子,难度要远远大于说出那些让你痛哭的电影,并且那些让你发笑的电影多是你的早期体验、幼年时的观影经历。
这实在是件有意思的发现:年轻时单纯的快乐与忧愁,让你那么容易被喜剧片感染,而随着人的长大,笑变成一件越来越难的事儿,这时最能引起你的情感共鸣的电影,是那些催人泪下的苦情片,而纵情开怀的大笑,已变得遥不可闻。
《上帝也疯狂》
2003年7月份,俺在一家海外电影杂志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了一则讣告——二十多年前因主演《上帝也疯狂》两集喜剧片而大受欢迎的非洲原住民演员历苏(N!Xau)去世了。
此前一个月,他被发现在家乡纳米比亚的一片田野上暴毙,经检验后确认他是在离家抬木头时自然死亡,虽然真实年龄不详,但普遍认为他享年约为五十九岁。
是的,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甚至他死亡的消息也是那么不起眼。
谁会记住他呢?在拍电影前,他只是一个非洲猎人,基本没有接触过城市,接触过的白人只有三个,更不用说摄影机了。1980年,《上帝也疯狂》一片选中他担任主演,将文明人扔到部落里的一个可乐瓶归还给他们,让全世界结结实实笑了一回,并获得法国恺撒奖最佳外语片提名。1989年,《上帝也疯狂》开拍续集,他的片酬上升到八十万美元。
但是,我相信许多中国观众会记得他,因为两集《上帝也疯狂》十年前曾在国内公映过,分别译作《逃脱死亡》和《绝境逢生》。译名尽管俗气,电影却着实精彩,讲述的是发生在非洲大草原上土著人(他们的语言总像抗战期间的更夫在敲梆子)和现代都市人之间的故事,各种笑料和包袱被抖得大巧不工,从容不迫,现代人像呆头鹅一样,总是被宠辱不惊的土著人搭救。两片中均有女主角适当裸露胴体的养眼镜头,《逃脱死亡》一片中还有精彩的动物演出。有许多电影,所谓的“好看”只是口口相传,往往让你一边夸一边心里还不服气,而这套片子,看过的人尽管不多,但都是发自内心地笑着说好。
《虎口脱险》
这是一部当年让全中国人笑翻的片子。你要让一个三十岁以上的中国人说出最逗乐的电影,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说出这一部。
我是想念叨一下我的大学同学托托(这是他的笔名,来自《天堂电影院》中那个被电影滋养大的小孩)的事迹了:前些年电视台播出了《虎口脱险》,画面质量上乘,但新的配音让人无法卒听,他便想办法找来1982年由上影厂尚华、于鼎配音的那个电影版本,用新版本的图象和旧版本的声音,一句话一句话地重新制作在一起,加上与其中音乐、音响天衣无缝的组合,个中辛苦不必细说,但他干得乐在其中。那一年,我得到了一份奇特的生日礼物——“托托版”《虎口脱险》的VCD——他用Bate带转成VCD,再刻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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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让俺笑得最惨的六部电影(2)
电影《不道德的交易》中,罗伯特·雷德福等一帮有钱人在参加慈善拍卖,当他们把价码加到五万元的时候,响起一个声音:“一百万元”,穷小子伍迪·哈里森从人群中走出来。全是掌声,包括罗伯特·雷德福。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也为鼓掌的罗伯特·雷德福鼓了掌。他可以随便拿出一百万,但这一百万是伍迪·哈里森的全部家当,而他是拿不出来的,但是他懂伍迪·哈里森。
托托就是把自己的所有都拿出来热爱电影,对于喜欢电影的人来说,即使不是像他这样,但至少也能懂得他。
《白头神探》
许多电影中,男主角抱得美人归,都让你替那美女叫屈,直呼鲜花插在牛粪上。但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白头翁莱斯利·尼尔森,尽管每次他赢得芳心的美女那么迷人,岁数又足以做他的孙女,但我都认为那是他理当得到的花红——他的《白头神探》系列以及《绝命错杀令》、《非常凸务》、《太空凸槌》等,都能让人笑得只恨自己肺活量太小。
据说这类片子专门有一种说法,叫“spoof comedy”,意即通过夸张的模仿来讽刺某些电影的喜剧片。这类片子也可视为影迷的段位测试题——看你博览群影的程度有多深,像这几年比较著名的《恐怖电影》系列,据说总共spoof了二十六部电影和五部电视剧,乖乖龙的东。
《真实的谎言》
随着你对喜剧片的免疫力的提高,一部事先声明是搞笑片的电影很难让你发出笑声,而往往是那些不先入为主的其他类型的片子让你忍俊不禁,不如印第安纳·琼斯三部曲,尽管分类表上说这是探险动作片,但许多人从中得到的笑声,比挠你胳肢窝的喜剧片还多。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将《真实的谎言》当作搞笑片来看,反正我是结结实实被逗笑了,从庞大的施瓦辛格牵着一条娇小的宠物狗走在风雨中,到最后恐怖头子挂在炸弹上的死法,我的笑声一直就没有断过。当然最牛逼的还是那一幕:几头坏蛋坐在汽车里,经过不断的调整姿势,终于让搭在断桥上的汽车稳下来,几位大爷展颜一笑,这时,一只鹳鸟落在了车头……还有一部喜剧片叫《四仔旅行团》中也有这一幕:一辆汽车在一座破木桥上好不容易稳住,结果桥旁边一哥们准确地往上面吐了一口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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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让俺笑得最惨的六部电影(3)
《办公室的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所谓“英国式”幽默让我根本幽默不起来——如果英国式幽默指的是《憨豆先生》和《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话。相反,我最认同的是伟大的俄罗斯民族的幽默,尤以梁赞诺夫同志的喜剧片为最,如《战地浪漫曲》、《办公室的故事》、《两个人的车站》、《命运的捉弄》等,其中的对白已经成为一些影迷炫耀记忆力的考题。在那个年代,有苏联的电影可看,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奇怪的是,写作此文时,我脑海中浮现的倒不是“你说我干巴巴的?”“不,您湿漉漉的。”这样的台词,而是另一部《意大利人在俄罗斯的奇遇》中的那头狮子——它在深夜追赶几个偷走珠宝的人,那几头人慌不择路,而这位狮子,却乖乖地在红灯前面停下。
《顽主》
八十年代末期有四部根据王朔的小说拍摄的电影:《轮回》、《大喘气》、《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以及这部让电影院的笑声始终没有停息的《顽主》(许多人不得不为此多看好几遍以听清其中的台词),不过片中时装表演一段移植的是徐星小说《无主题变奏》中的情节。王朔的电影后来又有了《无人喝彩》、《永失我爱》等等,但我坚持认为《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姜文的而不是王朔的,有人同意我的说法吗?
许多人会因为《顽主》这部电影记住葛优、梁天、张国立,事实上真正牛逼的是导演米家山。该片惟一的遗憾也发生在他身上——起用了他当时妻子潘虹饰演丁小鲁,她的演技与这部片子是那么不搭调——使得该片只差一步成不朽。这部电影给我们带来的笑声犹在耳畔,我们却已身处在一个新的世纪,新的年龄,新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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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记忆中最酷的六句台词(1)
记忆中最酷的六句台词
“你会成功的,但你与谁分享呢?”
此语出自一部中法合拍影片《花轿泪》(国内公映时改名为《闺阁情怨》),讲述旅法女钢琴家周勤丽的生平。老年钢琴家由秦怡饰演,非常够老。演青年钢琴家的演员叫屠洁青,非常够好,在影坛惊鸿一现,然后再也没有踪影。年轻时的她自命不凡,天生反叛,与她认为庸俗软弱的父亲决裂。父亲(姜文饰演)就对她说了这么一句话,可惜她没听进去,一走了之,相隔参商,几十年后才又捡起父女亲情。
之所以想起这句话,是因为俺刚与两个老哥们分享了许多心情,当年形影不离的哥仨,如今有人风尘困顿,有人无限风光,却都发现,哪怕不要成功没有荣耀,只要有人与你相互拍着对方的毛腿,絮叨着什么,就是好的。年轻的时候,往前奔得太急,忽略了许多东西,“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如今好了,老了。
“我爱你。”
“我知道。”
《星球大战:帝国反击战》中,哈里森·福特饰演的“千年隼号”宇宙飞船船长韩素罗被敌人抓住,要被做成碳化固体来把他囚禁。他与莉亚公主从第一集开始就一直脉脉含情间,却都盈盈不得语。如今生离死别,莉亚公主忍不住说出“我爱你”,老韩却极酷地扯了一下嘴唇,说“我知道”。据说乔治·卢卡斯原来的剧本中,他的答话是俗套的“我也爱你”,但被哈福灵机一动,改成了这个,顿时成为不朽。爱一个人是美好的,更美好的是爱他,并且他知道,就像《鼓手》中张国荣与周秀兰的顺势一吻,《暗战》中蒙嘉慧往刘德华肩头的轻轻一靠。
而《星球大战:克隆人的进攻》一片的一大主题是禁忌的爱情。阿米达拉一直对安纳金的爱意若即若离,直到两人在创世星被擒,要送到斗兽场送死,进场前阿米达拉突然说:“自从你回到我身边,我的心便一天天死去。”俺看到这里,心为之一颤。她一直说承认爱情就得生活在谎言中,其实不承认爱情又何尝不是在谎言中沉沦?好在生死关头她终于承认了,然后两人拥吻着进入斗兽场,阳光满眼,爱情与勇气如水般将死亡淹没。约翰·威廉姆斯为本片所做的音乐有一两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柔美,以配合这段重压下更加凄美的爱情。
这个进场是俺见过的最荡气回肠的电影场景之一。极众与极寡、极强与极弱、极丑陋与极美丽、极暴力与极温情、极生与极死,我喜欢这种落差很大的对比。
“你这么爱他,那他一定有许多优点了?”
“不。他爱我,只有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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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记忆中最酷的六句台词(2)
“那未免太少了。”
“所以可贵。”
这是根据俄罗斯另一位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剧《大雷雨》拍摄成的影片《没有嫁妆的新娘》中的几句对白。美丽的穷女孩拉丽萨嫁给一个小公务员,惹得对她垂涎的贵族老爷非常郁闷,贵族就跟她进行了这样几句对话。说得挺感人,也朗朗上口,话锋尖锐。但生活毕竟不是几句解气的话就能够应付的,最后的结局是这样的:拉丽萨成了一个商人的小妾,并惨死在争风吃醋的火并中。我忽然发现写这个帖子是如此虚妄,爱情居然敌不过日子。玫瑰需要金钱灌溉,并被金钱毁灭。
“是的,我‘一度’对她动了心。”
“‘一度’?”
“三十七亿分之一秒。”
“哦。”
“可您知道吗?三十七亿分之一秒,对一个电脑人而言,这已经是地久天长。”
这段对话出自《星际迷航》系列电影中的一集《First Contect》(有译作《星空第一击》),“企业号”的电脑人“数据”(这个一直梦想拥有人类感情的机器人也是该剧中家喻户晓的角色之一)在机器人女王死了之后,感到一丝难过,然后与船长进行了这样一番对话。如果爱因斯坦在世,会从中发现相对论的真谛;如果歌德还活着,也就不用为女人的欢聚和离弃而神伤。写到这里,我的脸一下子僵住,心突然像被刺了一下,也就三十七分之一秒的时间,比地久天长差一亿倍。
“斯大林得知卓娅被残酷处死的消息后,对西方面军部队发出命令,遇到第332步兵团的德国官兵,就地枪毙,绝不接受他们的投降!”
苏联电影《莫斯科保卫战》长达五六个小时,重复的战争场面看得人昏昏欲睡,但每次演到这里,女英雄卓娅被处死在绞刑架上,苍茫落日中,激愤的旁白这样念道,然后便是全电影院的掌声雷鸣。
在苏联浩大的战争电影中,斯大林留下了许多掷地有声的语言,像他对苏联人民这样鼓劲:“好吧,既然德国人想得到歼灭战,那他们就一定能得到歼灭战。”他拒绝将被德军俘虏的儿子交换回来时这样说:“我不会用一个士兵来交换一个元帅。”但是,如果了解了历史的真相,你便会不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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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记忆中最酷的六句台词(3)
苏德战争前,在斯大林发起的肃反中(就是让保尔·柯察金无比兴奋又投入的那场运动),五个苏联元帅中有三个被诬陷为“人民的敌人”而遭处决,16位司令员中的14人、67位军团长中的60人、199位师长中的136人、全部副国防人民委员(11人)、最高军事委员会80人中的75位都被枪毙了。另外还有三万多名团级军官被处死。希特勒高兴地说:“他们没有好的统帅”,然后发动战争,然后是苏军卫国战争初期的大溃败。
但这些电影毕竟还是我们的童年烙印。那个年代,我们没有任何渠道知道上面这些信息,所以我们由衷地相信电影中的一切都是真的,并相信了那么多年。
如今重温这些电影,还能看到什么呢?看苏联人民吧。他们钢铁般的战斗意志、农民似的敦实和善良、博大的幽默感、忧伤的战地浪漫曲……脏屋子里住着的高贵用户。
“海明威说:‘这世界是美好的,值得我们为之奋斗。’——我相信后半句。”
大卫·芬查的《七宗罪》是一部让人很绝望的影片。片子临了,摩根·弗里曼饰演的老警察看七宗罪一一兑现,不管好人还是坏人,都不可避免地堕入灵魂的深渊,于是老弗里曼冒出这么一句,影片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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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为龙套唱赞歌(1)
为龙套唱赞歌
所谓龙套,连配角也不是,有的连台词也没有,只在荧屏上一闪而过,来如流水兮去如风。他们的角色没有名字,他们自己在演职员名单上也没有名字(至多在群众演员的庞大名单中逗留一下)。但是,电影没了他们,也不行。比如,香港枪战片中那些被周润发刘德华李修贤等好汉如同割稻子一样击毙的黑社会马仔们,如果你看多了这类片子,便会发现有几个相貌俊秀、留着中分发型的人经常出现,其唯一的戏份就是四肢抽搐面孔扭曲地死去。正是他们,完成了你对周润发刘德华李修贤的赞美和崇拜。
龙套往往留不在我们的记忆中,但能在你观影时轻轻敲击一下你的心灵,并在别人谈及时让你张嘴轻轻一“喔”,瞬间闯入你的脑海。
俺试着提几个龙套,看看你是否记得。
很久以前,俺就萌生了为龙套做赞的念头,其由头就是《大话西游》。看片子时我曾经感慨,绞刑架上那两个小妖是电影史上最节烈的龙套。一部《大话西游》三个多小时,角色不下几十个,全都在忍受着唐僧的叨逼叨,却只有这两个小妖,振臂高呼“我受不了啦”,然后慷慨就义,谱写了一曲用生命追求耳根清净的自由颂歌。特别是第二个小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往自己脖子上套绳子,一定要赶在唐僧的人生哲理出口前把自己搞死,端的令人敬佩。
陈寅恪先生说,这是有“自由之意志”的人,大写的人。
当然,最有名的龙套是“如花”,周星驰电影中那位满脸胡子茬爱挖鼻毛总是一脸憨厚媚笑的美女。在他之前,没有一个演员演的角色比其名字还让人熟知,而那些角色还仅仅是个龙套,于是他拥有了无数的fans,包括我。
如花这个名字出现在《九品芝麻官》中,她承担向白面包青天借种的重任,此人还是《国产零零漆》中性价比严重不符的当地头牌妓女、《唐伯虎点秋香》中抗暴跳河不愧贞的烈女、《大内密探零零发》中令皇帝潸然泪下的后宫佳丽、《少林足球》中把赵薇收拾得乱七八糟的美容店女老板、《食神》中的学生妹、《算死草》中的阿仁、《行运一条龙》中的小丸子、《百变星君》中的王小虎……
他叫李健仁。
像李健仁这样靠演龙套而出名的演员少之又少,而出名演员演过龙套的却是多之又多,如周星弛饰演的《射雕英雄传》中的宋兵乙,这个角色已经成为人们的励志经典。成龙在李翰祥导演的《金瓶双艳》扮演卖梨的郓哥,不是龙套而是配角,但他对这一段经历却一直讳莫如深,想是怕这部被称为港台风月片鼻祖的《金瓶双艳》玷污了自己名声的缘故吧?
这方面我知道的还有迪卡普里奥,当年看茱丽·巴瑞摩尔演的《欲海潮》,片尾出字幕时,我在cast中蓦地看到了Leonardo DiCaprio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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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为龙套唱赞歌(2)
我眼前一亮,迅速又暗淡下来,没记得片子中有迪卡呀。
当时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牛脾气一发作,就耐心寻找起来。终于,在一个镜头中找到了《泰坦尼克号》中的熟悉身影——镜头里是巴瑞摩尔和她的闺中密友从教室里走出来,这时有一个男生在镜头前从左闪入从右闪出。用慢进看看,就是他!
这个只在全片中出现了不到两秒钟的龙套,三年后主演了一部俺至今挚爱的电影《篮球日记》,至于其后的大红大紫,就非俺一枝秃笔所能尽述了。
成名后的周星弛拍了《喜剧之王》,讲述一个龙套演员的艺术生涯,他很庄重地对别人说:“请不要叫我跑龙套的,其实——我是一个演员。如果一定要叫的话,请不要在前面加个‘死’字。”
第一次产生“龙套”这种感触,是看《第一滴血》时。一群民兵将兰博围在了坑道里,其中一人劝兰博投降,就是他,头戴迷彩钢盔身披防雨斗篷,由童自荣配音,一声色厉内荏的“强(念jiang)——兰博!”,就让人忍不住要笑。
这个民兵好像是个小卖部的老板,农忙的时候还惦记着收麦子,让他们这样的业余选手来对付游击专家兰博,演员是龙套,角色也注定是龙套。看到这里,俺不禁想,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做得很专业很职业啊,要不,就只有做龙套的份儿了。
且慢,就是这个龙套,奋起一记榴弹炮,将兰博赶进了老鼠洞里。看他们兴冲冲地站在坑道的废墟前合影留念,看他们乐孜孜地回家种田,而另一边,发动了一场战争并所向披靡的强·兰博却哭得稀里哗啦的。
龙套也有龙套的尊严和快乐啊。
说说俺最尊敬的一个龙套。
《美国往事》,意大利导演塞尔乔·莱昂内的伟大的生命史诗中,有一个司机,他为黑社会老大“面条”开车。
“面条”请他打小就深爱的女孩黛博拉度过了一个豪华的夜晚,第二天,她就要离开这个肮脏血腥的街区,去好莱坞寻找梦想。随着夜深及离别的临近,诗意逐渐演化成兽行,在车上,“面条”绝望地强奸了这个喜欢他却注定不属于他的女人。强奸正在进行时,车突然停下,司机下车,猛地拉开后排车门,站在门口。
“面条”狼狈地下车。司机递给黛博拉一件衣服,遮盖她裸露的身体,然后站在“面条”身边,不发一言。
过了一会儿,“面条”终于对他说:“你送她回家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厚叠钞票,数出两张递向他。
这位司机,冷冷地看了一眼“面条”的脸,扭身上车,开车走人。那两张钱,他连看都没看。整个过程中,他的胳膊、肩和脖子耸成一个骄傲的弧度,让俺五体投地。
“面条”颓然地站在那里,黑社会老大的不可一世被身后的蓝天和稻田重重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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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记得当时年纪小
十三岁的美国小姑娘罗伦和妈妈来到法国,遇见了能在海德格尔方面与她进行对话的法国小男孩丹尼尔后,两人顿生知音之感,迅速坠入情网。
罗伦的妈妈意识到这不是个事儿,准备调回美国工作。罗伦知道,两个月后,她就不能跟她的爱人在一起了。这时她听到一种说法,她最崇拜的诗人布朗宁夫人住在威尼斯时,在落日时分,当全城的钟声瞧响,她与爱人在“叹息桥”下吻在一起,神迹就会降临,保佑他们相爱到永远。
她对爱人说,要去威尼斯。
……在所有的困难面前,罗伦只是说:“我要去威尼斯。”
……终于,他们在水城的叹息桥下,忘情地吻在一起,这时,整个城市的钟声都为他们敲响,全世界的夕阳都为他们照耀。
罗伦要去美国了。丹尼尔站在林荫道旁,看他的爱人远行。
她走上前,对他说:“我会每天给你写信的。等到假期,我会跟同学们一起来法国,来看你。”
“我不希望你跟他们一起来。我不喜欢你成为跟他们一样的人。”
罗伦笑了:“对啊,我们是多么特别的人!”
一部爱情电影,《小小罗曼史》,我更喜欢另一个译名:《情定日落桥》。据说它改编自克劳德·克鲁兹的小说《E=mc2》。就是爱因斯坦的那个能量公式。爱情的能量,年纪越小,能量越大?
演罗伦的是戴安·莱恩,我还是更喜欢将她写作黛安莲,这是她的第一部电影作品,1979年,她十四岁。
而我看到她的第一部片子是2002年的《不忠》,所有的宣传都津津乐道于其中的激情戏,黛安莲饰演的纽约Soho区中产少妇外表冷漠内心狂热,在与陌生人做爱前几乎不发一言。然后,我看到了寻觅良久的《情定日落桥》,片中的她,为躲避别人的追赶,被丹尼尔带到一家成人影院,银幕上的情景让她顿时捂住了脸,然后逃出去。
时间就是这样刻画一个女人的,特别是两部片子按照我这样的顺序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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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像做爱一样乏味
像做爱一样乏味
中国与美国是有时差的,彼处的人老珠黄,到了这里,就是风姿无限。
城市里流行N种性,身为女人,要敢做敢爱敢做爱。而在美国,第六季已经成为她们的告别演出。当都市里的小资和艺术青年看着《欲望城市》,正食髓知味乐此不疲的时候,大洋彼岸的女主演萨拉已经厌倦了欲望,开始相夫教子,并甘之如饴。
当年,《欲望城市》也是有过一段激情燃烧岁月的,1998年第一季开播伊始,这部“纽约性生活大观兼指南”迅速震晕了所有的美国人,时装商把剧组的门槛都踩烂,只为让剧中的四位美女能在做爱的前后穿上他们的产品。这些脱卸方便的衣服使四位主演实现了所有女人内心最深处的愿望——永远不会穿同一件时装出现在不同的时间和情场。
性生活也是生活啊,谁能离得了呢?在这样的城市里,像凯瑞、萨曼莎、米兰达、夏洛特这样的女人,有那么多词儿让她们享用:美丽、性感、多金、知性(“白领”这种词儿就太低级了),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除了呻吟和高潮?
而那些男人们,大家都体健貌端,都受过高等教育,都收入颇丰,都有房有车,都婚否不限,都热爱生活和艺术。满眼望去,有什么差别?于是和谁上床也是上床,性能力便是唯一的考察指标。无鱼,肉也可,无爱,做也可。
就像米兰达结识了一个酒吧侍者,几个闺中密友聊起这事儿,第一个问题就由萨曼莎问出:“他床上的表现怎么样?”
米兰达无限陶醉地说:“没的说。”
“那你还图什么?”夏洛特接腔。
瞄准下三路,革命无不胜。凯瑞她们在纽约各种各样的床上无往而不利,享受着男人们各式的技巧和讨好手段,陶醉于自己的尖叫和表情。但她们并不快活,天亮了,多是一个人从梦中醒来,无论男人对她们做什么,也不会伤心或生气;夜深了,她们很轻易地找到一起上床的人,却依然是一个人回家,男人偶尔送她们到楼下,也舍不得走下出租车。一旦有人说要与她结婚,尽管明知是个误会,也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是的,在活色生香的欲望城市,“你可以假装性高潮,但你装不出亲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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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哦,高潮
哦,高潮
我很奇怪,那些说《迷失东京》是王家卫式电影的人,他们是不是真的看了这部电影。尽管索菲娅·科波拉在奥斯卡颁奖礼上向王家卫致了敬,但,温瑞安还向金庸致过敬呢。
那就从温瑞安的小说说起吧。纵有千般不是,但总有一种境界是其他武侠小说作者无法比拟的,就是“求不得”。比如萧秋水与唐方,匆匆一遇,付出是一生的留恋;比如方振眉与岳飞,他离他最近的时候,都能听到他说话的声音,却最终没能看到岳元帅一眼。这就不是金庸那种“两人鸳盟虽谐,可称无憾”的大团圆结局了。
《迷失东京》渲染的也是“求不得”。但求不得之后,就不是王家卫那种小家子气,一个大男人家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像个没头苍蝇一样满世界转悠,直恨自己为什么学不会遗忘只学会了嫉妒。东京的酒店里,她早晨敲开他的门,看到一个女人在他那里过夜,也只是问候了一声,连配合着笑一下表示大度都不用。这一场景要搁王家卫身上,不来一长段旁白才怪。
另一点与王家卫不同的是,索菲娅·科波拉是个女人而不是男人。不要小看这种性别的不同,王家卫的电影从来都是从情感、精神方面的伴侣降格到肉体的占有上,得不到就开始念旁白。而女人,她们心中的满足显然比男人要高贵。有一部电影叫《停机四十天》,片中宣布禁欲四十天的男人给憋得险些当了恐怖分子,而那个女孩,只需要男人用一朵玫瑰轻抚她的身体,就达到了高潮。
这是对男权最大的讥诮和疏落。
回过头来看《迷失东京》,索菲娅·科波拉,这位才女编导,向人们展示了她心目中真正动人心弦的高潮:她和他躺在他的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他很自然地攥了一下她的脚,然后松开手,继续说着。
这样就可以了。去他的王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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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远离真相
远离真相
《重生》是一部乏味透顶的电影。妮可·基德曼演一个美丽的少妇,丈夫暴毙,她用了十年的时间才养好伤口,准备投入新男人的怀抱。而事实上,已故的老公却与她的好友有私情。这个秘密被一个小男孩知道,就冒充妮可的亡夫,开始了乱七八糟的打抱不平。
片子唯一的可取之处是对所谓爱情和婚姻的拷问。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所有的感情都禁不起推敲,更不能承受真相之重。妮可对亡夫念念不忘,由于永失我爱,十年都缓不过劲来,残酷的事实却是,丈夫在天国等待的是另一个有夫之妇。片子结尾,妮可和新丈夫举行婚礼时,跑到海边痛哭流涕。她也许是为爱情的不可信任而绝望,无论将她拥在怀里、对她呢喃说出“我爱你”的男人是谁。
所以我说,那个小男孩不怀好意。他要真的喜欢妮可,就应该滚得远远的,而不是把没意义的人生撕破给她看。
同样是揭示真相,《偷心》就比《重生》好看许多。片中两对男女彼此都有了关系,然后就对自己的爱人进行毫不虚饰的坦白,连做爱的过程都事无巨细。那些香艳的偷情场景,经当事人讲述出来,却残酷得近乎刺耳。老实了吧?所以不敢靠真相太近。
我操办过一份娱乐报纸,每次评报会,大家都说,八卦些,再八卦些。为什么我们对其他人动荡的隐私那么热衷?或许只是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勇气探究自己的生活。夜深时分,他突然接到一个手机短信,打开后对身边的你念道:“妈的,又是‘本公司有大量走私车待售’”,你有兴趣趴过去看一眼那短信的真实内容是什么吗?情人节,他贱忒兮兮地向你献媚,你宁愿相信吧,那是属于你的唯一一朵玫瑰。再看看你自己,又能好到哪儿去?即使与他两情相悦时分,你都会被另一个突然浮现在脑海中的名字刺痛;你微笑着接受他爱与被爱的馈赠,笑得连隐藏的遗憾,都那么的明显。
我们只能远离真相,在别人的故事里咀嚼着人间永恒的悲欢与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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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婚外情教科书
婚外情教科书
人为什么看电影?我想其中有一个缘故应该是,从电影中学习一些招牌式的动作、表情和反应,以备自己生活中的不时之需。
这年头,关于爱情的离弃,婚姻的背叛,已经屡见不鲜。但那被离弃、被背叛的一方,当伤痕突然迸裂在自己面前,最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就那样活生生的出现,你可怎么办呢?
让我们从法国电影中学两招吧。
《我要留下来》由大美女苏菲·玛索主演。片子的开头是,苏菲开车,载着儿子,为酷爱自行车运动的丈夫A保驾护航,等A累得像个死猪一样到达目的地,就把车停下来,把果汁和做好的三明治提供给丈夫。
苏菲越来越不能容忍和A之间平淡乏味的生活,就和另一个男人B好上。接下来该我们好好学习了:当A知道这桩事儿后,并没有生太多的气,反而登门拜访横刀夺爱的B,两人还酒风浩荡地走了几杯红的。一来二去,A和B成了好朋友。苏菲搬去和B同住,A去看他们,反倒跟B聊得极投缘,相较之下,苏菲又成了外人。
就这样鼓捣来鼓捣去,片子到了结尾:A依然骑着他的自行车,依然有一辆汽车为他保驾护航,车上依然有他的儿子,不过开车的人已经由他的妻子,换成了夺去他妻子的B。还没到达目的地,有一辆车拦住他们的去路,A和B停下来,看到他们都深爱过的美丽的苏菲从车上下来,旁边是她新爱上的男人C。
看到了吧,作为婚外情中的被遗弃一方,应该学会这种非暴力不抵抗的合作态度。我们老是敬佩地说法国人优雅又浪漫,而所谓“优雅”,就是体现在这方面吧。而有了另外一方的优雅态度为前提,也才能产生那么多的浪漫。
另一部法国影片《偷情桥》,卡洛尔·布盖演的妻子有了新欢,大鼻子杰拉尔·德帕迪约演建筑工人丈夫。他跟踪妻子,看妻子去到一栋楼里,他站在窗下,听着里面传来男欢女爱的声音。然后妻子下楼,他攥着粗大的手说:“我连把你的脑袋拧下来的心都有。”然后平静地离开。
看到了吧,学着点儿,这才叫风度,这才叫以不变应万变。
《偷情桥》整部片子都很平静,大鼻子甚至为老婆张罗离开家的行李,还为她找了个搬家公司。只是到了影片最后,他一个人坐在家里,面对来安慰他的友人,突然流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是怀念她,我是怀念她在家时的那种温暖。”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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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满世界都是路(1)
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满世界都是路
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时代:一,对前途不可把握;二,生活越来越没有新意。
关于第一点,不是我论述的重点。你只需想想,你现在这副傻样子,是六年前的你、六个月前的你、六天前的你、六小时前的你曾经预料到的吗?……所以,未来会怎样,究竟有谁会知道?所以,今天的你不要贱乎乎地张罗,替明天的你做主设计什么事情(念到此处停一停,可能有掌声)。
打着“读书”这个附庸风雅的旗号,我来着重谈谈第二个问题。
诚如鲁迅先生所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格言曾有效地鼓动起多少人的热情和勇气。但鲁迅就那么对吗?事实上不是这样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啊踩出多少路,早已没有一块地方是没被人走过的。
你想走出一条新路吗?
你的脚下早已是脚印杂沓,阡陌纵横,前见古人,后有来者。
读书、写字,更是这样。几千年的文明堆积下来,早已穷尽了文字组合的一切变化,故事情节的一切跌宕,食色性也的一切哲理。
满世界都是路。
在全民族集体发昏的年代,几亿人喊出的一句共同心声是“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句话从虚无主义怀疑论者的角度来分析有一定道理,读书越多,的确更容易让你灰心绝望。
比如吧,你的朋友喝得醉醺醺的来你家借宿,你一边忍耐着心中的厌恶,一边帮他擦拭吐到地上或床上的污物,还得扶他起来喝晾好了的浓茶。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你总得给自己戴顶高帽呀,于是你对柳眉倒竖的太太和追悔莫及的朋友说,没关系没关系……接下来,你要用一句话来说明你对友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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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满世界都是路(2)
A 如果你是个文化人,你会引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来表达自己的心意。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而与你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B 如果你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你会说一句:“朋友来了,怎么折腾都是应该的”,然后很酷地告诉她和他,是兰姆说的,语见《伊利亚随笔选》中文版第116页、英文版第166页。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来历偏僻的格言而对你产生了浓厚的敬意。
C 如果你是个很有个性的文化人,你会避开孔夫子和兰姆的格言,而采取百分百原创:“你能来俺家,是俺的面子。”这有可能产生三种结果——
a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这句没有来历的话而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为什么不用一句人家孔先生的话呢,‘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丫真没文化。”
b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因你说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你丫真操蛋,拿俺们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俺们,还说是自产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c 你的太太和朋友会感动,并认为这是句原创的话而对你产生了少许的钦佩,然后把你这句话广为传播,没想到被一个博览群书的大学问家听到,并对你产生了深刻的鄙夷:“丫真操蛋,拿老百姓没看过的书上的格言来蒙人家,还说是自产的。这明明是《吉尔·布拉斯》里的一句话嘛,详见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实在是可怜极了,里外不是人,动辄得咎。一切都是在落人窠臼拾人牙慧,永远不要再指望能有什么新的发明了。
在我的眼中,人类的文明成果就像个高耸入云的专利局大楼,里面是一个个房间,堆放着前人的智慧结晶,并义正词严地告诉你,版权所有,盗版必究。
你想独出机杼别出心裁吗?可怜的人类,几千年间除了将刻甲骨文的石刀变成计算机上的键盘外,智商没有任何提高。黑格尔申请了大小逻辑的专利,过了这么多年,都没人向他挑战成功。人家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比你早生几百年,先在茅坑里占了个位子,后来者只有居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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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满世界都是路(3)
你想避免盗版嫌疑吗?那你总得先把已经申请专利的东西过一下眼吧。可怜那些东西,你就是花六辈子的时间都看不完的,更不用说挤出时间生产自己的专利了。你想伟大,就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巨人们的肩膀早已昆仑巍峨高不可攀。
你想破罐子破摔吗?于是你厚着脸皮说无知者无畏,我是流氓我怕谁。你对那幢高楼视而不见,对那些专利产品根本不屑于研究。可这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呀,别人的眼可盯着你呢。你刚说出句自以为是原创的话,写出篇完全自产的文章,就有大学问家们向你竖起义愤填膺的中指:“丫在盗版!丫在盗版!!”
我们活得真是越来越没有理由。
回过头来再看鲁迅那句话,不得不承认他是为古人预备的。活到我们这份儿上,灵感越来越没有新意。
于是你尴尬成这样,写篇文章,要不引用点古人的格言掉会儿书袋,就没人信服。
于是你沮丧成这样,读本书,就像去逛那个专利局,读得越多,你知道属于你发挥的空间就越小。
“满世界都是路,你只有来选择自己的脚步。”
在你还没有把所有的书翻遍,还不知道此前有哪位先哲创造了这句格言之前,就把这句话算成是我说的吧。
当我边吃担担面边对一个朋友说要写篇《关于读书的记忆碎片》时,他那比瞳孔还小的鼻孔里发出一声“嗤”。微言大义,我完全能明白他的轻蔑。
是啊,这小子读的黄色书籍都比我看的所有颜色的书加起来还要多,说什么读书,没的笑掉天下读书人的黄牙。
但是,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你不过是比俺多逛了几个专利局的房间而已,不过是比俺多知道几条挂着“此路不通”牌子的专利小马路而已。
在写作本文之前,我一再告诫自己尽量不去招惹专利局里那些产品,但写到这里,还是忍不住引用简爱小姐的那句话来反驳一下自鸣得意自命不凡的读书人:“越过坟墓,我们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引用别人的格言,就是有说服力。走现成的路,就是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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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不致敬也是可以的(1)
不致敬也是可以的
俄罗斯电影大师塔科夫斯基在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就给他读《战争与和平》,从此以后,他“再也无法阅读垃圾”。
可惜我像老塔那么大的时候没有《战争与和平》可读,并且按照合乎逻辑的推断,即使《战争与和平》放在那时的我面前,恐怕也看不出什么好来。
我读到的第一本书是《民兵训练手册》,非常喜欢里面粗糙的工笔插图,“立七坐五盘三半”(人体素描口诀)之类,还拿较薄的白纸描募了一些。认识的字就从这本书开始,第一页是“提高警惕,保卫祖国”,第二页是“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做毛主席的好战士”。这本书的主人是我小舅。他神秘地告诉我,第二页上的话是林彪说的,并叮嘱千万不要说给别人听,因为林彪当时已经“黑”了,按照规定,他的照片和语录是要被从书上撕去的。
童年时代文化生活的贫乏已经被许多人津津乐道过了,诸如如饥似渴地阅读能看到的每一份革命大批判报纸,《解放军画报》、《人民画报》是难得一见的珍馐,《小朋友》、《红小兵》、《儿童时代》等适龄彩色杂志更是只闻其名出现在梦中……我记忆中最有文化的游戏是背诵毛主席语录,有一个小哥们能一口气地连背三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招致一片惊叹。
上学后,苦难的读书生涯开始了。毫不夸张地说,从小学到中学,语文课本里的文章多是垃圾,成心将我们往沟里带。不是垃圾的东西,也被他们有本事弄成垃圾式教法。这方面所受的精神虐待,不说也罢。反正那时老师对学生的要求是“多看课外书”,而对看多了课外书的学生又进行劝阻,怕影响课内的学业,由此可以鲜明地看出语文教学与文学审美和阅读需求之间的严重对立。
当我长大成人后,看到了郑渊洁的皮皮鲁系列,顿生无限感慨,恨自己童年时没有遇到这样的读物,并从此打心眼里认为老郑是中国最伟大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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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不致敬也是可以的(2)
有人与我看法相同吗?
这世界上有一种贱人,叫嚷着苦难是什么财富,并对可怜的成长历程感激涕零,似乎只有在荒漠上才能知道水的可贵,才能充分吸收水的养分,让自己长得有个人样。如果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就会拿水当毒药,渴死都不带喝的。
他们以为今天混得不错都是沙漠给的,他们以为这么爱书都是没书的年代给逼的,然后对现如今的孩子们能够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遨游感到忧心忡忡不可理喻。我也喜欢这样,显得自己的少年时光不至于真的那么可悲,而只是——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可悲而已。
我们总有一种错误的想像,觉得自己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副样子(而这副样子又是最好的),是唯一的可能性。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我,连制造苦难的人,也因此捎带着被感谢。仿佛童年时要过的是好日子,现在就会变成个二流子,或是个二傻子,至少也是个二楞子,绝对不会这样既知书又达理既文明又文化。
曾经看苏童评张爱玲,说《对照记》发表时配了一张她穿旗袍的照片,张爱玲对这件并不是很合身的旗袍做了很认真的解释,说是继母送的。“料子很好”,“领口都磨破了”——前一句话是继母说的,后一句话是张爱玲补充的。她记住了别人的恩惠,也记住了那恩惠的瑕疵。“她向现实生活致敬,同时对他人说,不致敬也是可以的。”
苏童的这句评点可以视作对我们的童年时代的结语。
读书有一种真正可怜可悲的境地,我将在下次碎片中集中论述。相较而言,没什么书可读、以及读的书垃圾居多,这两种遭际还不算最惨。无书可读使我们更善于精读,读些垃圾书,也使我们不至于偏食,更知道好粮食的可贵——在垃圾场里长出的庄稼自有其茁壮之处。
其实世界上最不人道的事儿就是向别人转述自己读过的书。但在那个贫瘠的年代,几乎整整一个国家的人读的都是同样的书。这种共同的阅读经历使我有理由来回忆一些雕刻在少年时光里的记忆,因为那是我们共同的基因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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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不致敬也是可以的(3)
《动脑筋爷爷》,那一年,我和父亲一起拉煤回家准备过冬。他突然叫我看住煤车,等他一会儿,说去书店给我买两本书。这可是几乎让我晕眩的幸福。父亲问是要《动脑筋爷爷》还是《算得快》,我知道他没足够的钱两样都买,就权衡了一下,说出前者的名字。事实上觊觎那套书良久,对其馋得不行。父亲没有食言,过了一会儿给我买回来,共是四本,全彩印刷。我猜他心里应该有些后悔答应了我的要求,因为相较而言《算得快》要便宜得多。这套书成为我的珍藏,看了不知多少遍,书中传授的科学知识早就烂熟于胸,小天真和小问号的幸福生活也让我艳羡不已。后来这套书又出了第五册,但我忍着没要父亲买回来凑齐,因为老是见他和母亲为钱发愁。
《小灵通漫游未来》,这大概是高产作家叶永烈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了——除了该书,他还有以金明、戈亮为主人公的科学福尔摩斯系列传世,以及后来充满对话的政治人物传记,好像他当时就带了个录音机在人家身边似的。对了,他还是《十万个为什么》的骨干作者。前两年看到有人不无醋意地说老叶挣了多少多少稿费,我倒觉得他拿多少钱都是理所应该的。《小灵通漫游未来》开启了我们童年时的科学幻想之门,不过如今看来,那些幻想太傻大憨粗了一些,特别是“农厂”里高耸入云的向日葵,还有切开后有桌面那么大的西瓜,几头人才吃掉一个角,剩下的就浪费了。这属于穷惯了的人的科学幻想。
《红旗飘飘》,这是个系列丛书,由一段段革命传统故事组成。当时喜欢它,一是因为规模大,共有几十本,看着解气,二是因为那时的小男人都喜欢打仗的故事,并通过对比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还不是最惨的。
《小狒狒历险记》,融动物知识与冒险故事于一体的童话,神秘的非洲大草原,紧张得让人掌心出汗的逃亡,特别是花斑豹追小狒狒那段。对了还有,长颈鹿是个哑巴,因为她没有声带。
《谁的脚印》,这同样是一部科普童话集,里面搜集了许多将浅显科学常识和人生道理糅合在一起的故事,图文并茂。我清楚地记得定价是四角二分,因为这笔钱是攒了许久才凑够的,攒钱期间往书店跑了一趟又一趟,担心这本书卖完。终于将其“请”到家中,如饥似渴地读啊读。其中有一篇介绍的是水葫芦,说长得飞快,公社的猪还特别爱吃,吃后也长得飞快,所以是件宝。二十多年过去后,我从电视里看到,南方水乡水葫芦成灾,原来既无营养又污染环境,都是垃圾,不得不花大力气清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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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不致敬也是可以的(4)
《宝葫芦的秘密》,该书属于文革后被解冻的童话,不过据我看来,把它冻起来并不为过。看过这本书后,有多少人渴望像主人公王葆那样有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宝葫芦,好让自己安逸享乐?这一点恐怕大违作者的教诲本意。张天翼在书中灌输了许多哲学教义,努力让大家鄙视剥削思想,可惜一碰到那些空洞的对话体说教,我就将其翻过去不予理会。其实他老人家最好的童话还是《大林和小林》,可惜我看到它的时候已经是上高中了。
小学的后半段,识的字多了,就开始看“大书”——俺们那噶对成人书籍的称谓。流传的大书多是文革前的旧书,纸已呈黑黄色,前后往往都掉了几十页,翻得太多导致书脊从中间开裂,如果再加把劲就能把三十二开的书分成六十四开的两本。除了这些劫后余生的古董,还有一些重版书和新版书风行全国。
《第二次握手》,文革期间就以手抄本方式流传的爱情小说,作者在上刑场前的千钧一发时刻被平反释放,小说也得以正式出版,据说总发行量达到四百三十万册,成为建国以来当代长篇小说发行量的第二位,仅次于《红岩》。有着一双美丽哀愁丹凤眼的丁洁琼成为多少人的梦中情人。
《新儿女英雄传》,这是我看的第一部“大书”,冀中儿女的抗日故事,记得最清楚的是里面的两句情歌:“年轻人多得像细沙,你为什么单爱我?”最有趣的是牛小水扮成新娘去杀日本鬼子,最气闷的是张金龙婚后虐待杨小梅。这本书的主题也很女权,最后杨小梅改嫁给不打她的牛大水,完全无视所谓的节烈观。后来又看到一本《吕梁英雄传》,更放得开。
《白话聊斋》,我从小听说的一句话是“老不看《三国》少不看《聊斋》”,不看《聊斋》的原因说法不一,或曰那些鬼故事太恐怖,或曰那些狐狸精太狐媚。那种禁忌的诱惑让我连看了三册翻译成白话文的洁本《聊斋》,说不上有多好,也说不上有多糟。长大后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三册《聊斋志异》囫囵吞枣地看完,才发觉蒲松龄的语言魅力。文字就是这样,一改,就全走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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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不致敬也是可以的(5)
《林海雪原》,当年许多人可是拿它当武侠小说看的,确实过瘾,难得的是这是作者曲波的半自传体小说。小说中可能最招人待见的是杨子荣,但我崇拜的却是勇武飒爽的刘勋苍,还有草莽英雄姜青山,以及他的那条“赛虎”猎犬。许多人领略爱情的甜蜜也是通过这本书,二零三首长和小白鸽白茹的情愫唤醒了他们的怀春之心。说来话长,这些革命现实主义作品往往给人带来另类的阅读体验。在一次饭局上,大家聊起让我们首度产生性冲动的文学作品,有一人居然说是《红岩》,说江姐穿裙子的样子让他第一次领略到成熟女人的风韵,包括她穿裙子时露出的腿,乖乖龙的东。
《封神演义》,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它排不上号,但这部小说中有两段比较色情的描写,是当年年轻人奔走相告的秘密。这套书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阅人无数。我把书合在那里看了一眼,白纸切边中有两条被翻黑的痕迹。顺着这条线打开,正是大家口碑相传的焦点:纣王收喜妹、土行孙娶邓婵玉。
《牛虻》,相较于其他外国革命小说,冷酷而有伤疤的牛虻无疑是最有魅力的,因为他有不对任何人言说的隐痛,以及相互刺伤的感情纠葛。爱人的一个耳光,隐秘的身世之谜,野兽般粗鲁的美……“不管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你怎能不心动?
…………
《中国少年报》上开始连载《假话国历险记》;万人空巷齐看《流浪者》、《小街》、《庐山恋》;刘兰芳袁阔成的评书弥漫在一切有人烟的所在;小青年们拎着硕大的录音机走过一条条街道,张帝开始在磁带里自问自答;《三国演义》连环画共出了四十多本;中央电视台一边播《安娜·卡列尼娜》一边告诫观众要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列夫·托尔斯泰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读书》杂志创刊号的文章是《读书无禁区》;《大众电影》的封底登了灰姑娘与她的王子的接吻剧照;“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人生的路啊,怎么越走越窄?”;一本好书要到货时,一些人会在清晨的书店门口排队,露水沾湿了他们两边各有两道白杠的蓝色运动衣……
裹挟在这样的大潮中,我,我们,迎来了光荣的八十年代。
我们的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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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1)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
中学时代的读书生涯乏善可陈,大多属于功能性阅读,比如抄写《辽宁青年》上的抒情排比句来提高自己的文采,背诵名人名言好让自己的议论文更有说服力等等,而如果看点儿与高考升学无关的书,就会被联想到可能落榜。但文明的火花是谁也拦不住的,就像冯雪峰赞美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而反抗简直是天性”。
《作品与争鸣》,说来奇怪,当我在脑子里梳理中学时代读过的书时,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这份杂志。当时几乎所有的文学杂志都很畅销,我不至一次地在如今已经成名的文化骗子家里看到那个年代一期不落的《当代》、《收获》、《中篇小说选刊》之类,而导致这本杂志走红的原因当然是“争鸣”那个词。此外时代文艺出版社的“新时期争鸣作品丛书”也风行一时,我在那里读到了至今仍认为是最棒的当代小说《波动》,作者叫赵振开,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北岛。尽管现在看起来争论的由头和观点都那么可笑,但被允许进行争鸣,无疑是一个时代最大的骄傲。
《朦胧诗选》,这是我见过的脱销次数最多的一本书,屡次去书店购之不得,都说卖完了。等到终于买到手,已经是大学毕业后,此时早已将其中的大部分诗抄了一遍背了数遍,再看一下版权页,印数已达数十万,实在不可思议。听说有人送给心爱的姑娘一盘录音磁带,在克莱德曼优美的钢琴伴奏下,那厮煞有介事地念着舒婷的诗,第一句“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就把那姑娘煽哭了。还有拜伦雪莱泰戈尔——哦,有人记得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青春诗历》吗?那是一个诗歌被大声朗诵的年代,而我正处于极度需要诗的年龄,这是最幸福的合拍。
《寻找回来的世界》,这本小说是著名诗人、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贺敬之先生的太太柯岩女士的作品,不知道是不是妻因夫贵,但至少是小说因电视剧贵,成为文学与影视联姻的首个范例。本来我对小说毫无兴趣,但迷上了同名电视剧里许亚军饰演的冷酷的“伯爵”谢悦,于是将这部小说找来看了一遍。如今再度回忆起它,聊以纪念青春期的同性偶像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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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2)
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这是我上高中后看到的最美味的书。《从地球到月球》,人类要完成登月大计的时候,一家剧院却在上演莎士比亚的《无事生非》,真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幸亏老板识时务,急忙改成《皆大欢喜》,才让人民皆大欢喜。还有《神秘岛》,流落荒岛的哥几个为水手潘克洛夫偷偷种了些烟叶,然后把卷好的烟卷递到他的嘴上,为他点着。烟瘾憋了好几年的潘克洛夫“那忠厚诚实的面庞发白了”,他用粗壮的胳膊把伙伴们挨个搂了一遍,然后说了一句我至今记得的话:“我们的交情要继续一辈子的。”
《风流才女石评梅传》,这本书流行时我正上高三,看得荡气回肠,挤出许多宝贵的学习时间来抄录石评梅凄艳决绝的诗句。仔细想起来,石评梅的一生还是很符合当时人们的理想的:才貌双绝、被革命者俘虏的芳心,“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的情人,“我无力挽住你迅忽如彗星之生命,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的坚守。上大学后宿舍老二被我们称为“金石专家”,肉欲的他喜欢《金瓶梅》,纯情的他喜欢石评梅,故得此号。
金庸,这已经不用多说了吧?一段逸事是,我的师兄当年在《中国青年报》实习,写的文化通讯中有一句为“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琼瑶”,被明察秋毫的校对人员执意改成“如今的中学生爱看金庸的书、琼瑶的书”,弄得他几欲怀疑人生。香港八三版《射雕英雄传》上演时,我正值中考,根本不敢看。后来看了流传到内地的原著,再有机会看该剧,觉得真是垃圾。拍了新版《射雕》的张纪中先生也说那一版是垃圾,尽管我俩的参照物不同,但说明姓张的人都是这么耿直。
1987年,我如愿以偿地考入大学。报到不久,就和同年级的新生被闷罐车拉到山西临汾军训,独臂将军余秋里为我们壮行。在那片黄土地上,一个阳光普照的下午,我和同宿舍的老四挂在双杠上打磨肱二头肌,憧憬起即将拉开大幕的大学生涯,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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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3)
“证明我,沸腾的沉默”。我们可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啊,一定不能让这四年虚度。
我们制订了雄心勃勃的成材计划,阅读计划当然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以我们当时贫乏的想像力而言,实在不知道除了读书,还有什么是成就事业的有效途径。
在我们的计划里,大一的第一学期,要将《鲁迅全集》通读一遍。
回到北京,我和老四先骑自行车去海淀文化用品商店,每人买了好几摞读书卡片,准备好好做读书笔记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然后,我们怀揣借书证,进了学校图书馆。如果拍到电影里,这一部分肯定要用慢镜头的,还要有雄壮的背景音乐。
但是,十七岁男生的雄壮,其实是很那个的。那几百张读书卡片,我们都只用了不到六张,其余就像贞节的良家妇女一样,伴随着我们从毕业到工作再到换工作,始终是守身如玉。《鲁迅全集》?实在是看不下去啊。更可悲的是,由于该读书计划的第一项就太过艰巨,所以严重耽误了后面书目的执行,结果——这个滴水不漏的计划漏得滴水不剩。
若干年后,我终于有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鲁迅全集》,强忍着痛苦,看了前三卷。如今能记得的,只有《铸剑》中眉间尺的母亲教训他的话:“你都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的,怎么可以呢?”看得我悚然一惊。然后母亲又对他说:“你从此要改变你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
在印象中,我看到这里时,是在内心向鲁迅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的。对于当时正徘徊犹豫在十字路口的我来说,有这一句话就足够了。十六卷一套的《鲁迅全集》,对我能有这么大的提醒,也足够了。
《鲁迅全集》为什么看不下去呢?除了麻将、恋爱、懒觉等更有吸引力的诱惑外,还有很悲哀的一点是,不是不想看,而是在看之前已经被别人看过了。别人看过不要紧,问题是别人的眼光变成了自己的。
鲁迅是中学课本里被选入最多的作家,他的文章还都是重点。每一篇鲁迅的文章,老师都说成是重点中的重点,肯定要考的。于是我就迅速把老师传授的那些文字背得流熟,并深深地烙入了自己的心灵: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诸如此类大家都不会陌生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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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4)
就靠这股老实勤奋劲儿,我在学业上一帆风顺考入大学。回过头来再想捧读鲁迅,发现教科书中“描述了……,揭露了……,批判了……,揭示了……,反映了……”之类的话全隐隐约约浮现在字里行间。
阅读的快感全没。
同样的悲剧发生在《红楼梦》身上。在读到《红楼梦》之前,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和论文,以及积累卖弄学问时的谈资,“红学”文章反倒读了许多。于是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虽然没有完整地看过《红楼梦》,但关于《红楼梦》的主题思想段落大意版本渊源包括各种红学流派和观点什么的俺也什么都知道;虽然特别想看一遍《红楼梦》,但一捧起《红楼梦》就全是各种“红学”文章在灵魂深处乱飞,弄得自己都怀疑自己,那种发自自我本真状态的感动和感悟在哪儿?
不好意思,《红楼梦》就这样也被我弄伤了。
这就是我所认为的读书的最悲惨境界。
“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居然很珍惜,等到读过之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够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说:‘去你的’。”
谨以这句话,献给我下面说到的这些书。其实不是它们惹的祸,只恨我把阅读的顺序弄错,在原著之前,看了这些品评原著的著作。——仅有读书的欲望还是不够的,还要抗拒那些不该读或不该先读的书。
《红楼梦学刊》,那是在1986年,市图书馆要卖掉一批存货。我和同学巴巴地赶过去,在充分考虑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和性价比之后,我用四元钱买了十二本《红楼梦学刊》,这是季刊,共计三年的。为了对得起那四元钱,我将这些书基本上全都看了。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我还没有看过《红楼梦》呢。
《外国文学名著题解》(上下两册,共两元九角)、《中国古典文学名著题解》(一元五角),这两套书均属中国青年出版社的“青年文库”系列,将中外名著言简意赅地一网打尽。这两套书我看得都很仔细,使得别人提到任何名著我都宛如看过的样子,学问大得很。但我看得太认真了,认真到渗入我的记忆中,使得我以后有机会读到原著的时候,都像在吃别人嚼过的粮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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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曾经有一些书摆在我的面前(5)
《语文报》,这份报纸由位于我曾经军训过的山西临汾的山西师范大学主办,当年可是所有中学生的必备读物。记得里面有一个专栏叫“文学形象画廊”,介绍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语言有趣,配以生动插图,所以很受欢迎,连载了许多期。通过这个专栏,我知道了葛朗台是吝啬鬼,奥勃洛摩夫是大懒汉,别里科夫是套中人。是啊,理解得多透彻。按照这个专栏的说法,哈姆雷特是优柔寡断无病呻吟的典型。但有一年,我沉浸在莎士比亚的原著中不能自拔,再看哈姆雷特,对他的犹疑和挣扎充满了同情和敬意。一个人,承担着自己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做着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连放弃的权利都没有,真的是“一生一世都不会快活”(杨过在离别之际对小龙女这么说),有什么可奇怪可指摘的呢?不禁怀疑那个专栏的说法:葛朗台真的是吝啬鬼吗?奥勃洛摩夫为什么选择像一摊泥一样的生活而懒得跟这世界较劲?别里科夫自己就愿意当套中人吗?
终点又回到起点,发现自己已投入到另外一个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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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不学有术(1)
不学有术
大学毕业以后,我有机会与一些饱读诗书的人为友,经常要谈到各自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品味,或引用读过的书来佐证自己的观点。看他们纵横捭阖手到擒来的样子,我经常陷入有劲无处使的境地,脑子里空空如也,想掏出点什么来,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半空里跳一样徒劳。
无奈之余,我就报以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最喜欢的读书境界是,把自己看过的书忘得爪干毛净,白茫茫一片脑海真干净,就像‘太极初传柔克刚’里的张无忌,努力忘掉,能记得半点儿东西都不行——俺们姓张的人就是这么智慧。我正在试图忘掉自己脑中的壁垒,而你们……切!”
“此话倒也有理。”那些满脑门学问的人微微颔首。
我却打心眼里发出一声哀鸣。人家张无忌是肚里先塞进东西再执行忘记程序,而我却是,想忘都无从忘起。
但他们还是被蒙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并没有高傲地将我排斥在他们的圈子之外。而我另一些不懂得随机应变的朋友就没有这么运气和这种待遇了,而是被他们轻蔑地斥为“俗人”。除了吃饱饭需要人结帐、被人欺负需要人助拳、老丈人来视察需要人开车去机场接送外,再也想不起搭理人家。
但我还是认为,不学无术的人,并不比学而无术的人更低级。
大学四年,我基本上过的是不学无术的生活。首先,我考上的就是个不需要太多知识积累和文化积淀(天,这在当年可是个时髦字眼)的专业,所以学校安排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都是能逃则逃。有一年期末的晚上,我正躺在宿舍里怀疑人生,突然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温和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见到我,迟疑地问:“这是新闻系的宿舍吗?”
我忙点头:“是啊,您找谁?”
“我是你们中国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来给你们做考前辅导。”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我突然想起《鹿鼎记》中的一段话:“韦小宝的脸皮之厚,在康熙年间也算得是数一数二,但听了这几句话,脸上居然也不禁为之一红”。
不上课,图书馆总该去吧?但说实话,图书馆对于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生来说,吸引力实在是不大。我们宿舍老三去图书馆是最勤的,我相信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绝不是自己刻苦攻读的情景,而是一个个女孩从他身边掠过,暗香浮动,裙裾飘飘,他的嘴张得圆圆的活像一张影碟,舌头恰恰伸出一点,就像影碟中央的那个小眼,并幻想着自己在书香世界里的浪漫邂逅。幸亏他大学期间一直没有恋爱成功,才得以保持我们宿舍上图书馆最勤最久的纪录。
图书馆给我留下的记忆,就是那种汗牛充栋的绝望感,所以宁愿躲在宿舍里看自己手头仅有的那五六本书。
一次期末考试,突然想起,借的书要再不还到图书馆,就要拖到下学期,就要被扣证了。于是在两门考试的间隙急匆匆来到图书馆,结果被管理员拦住,说不能穿拖鞋进去,这是规定。
不让穿拖鞋?那就不穿呗。我憨直的脑子根本没有多想,马上就把脚丫从拖鞋中脱出,光着脚跑进去。管理员也似乎觉得我这样做得很对,还在馆门口帮那双老鞋子放哨,直到我下来,也没说什么。
人在情急之下产生的逻辑真的是很奇妙。《野鹅敢死队》中也有这样一幕,敢死队员们被困在非洲,瑞弗上尉说要想办法出去。肖恩中尉一声冷笑:“切!难道你要我们走出非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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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不学有术(2)
“那你就跑吧。”瑞弗马上回答道。
工作后先住单身宿舍,室友毕业于兰州大学,非常勤学。他说起在兰州大学图书馆的逸事,经常会借到好些年没人动过的书。有一本书借书卡的上一个名字是顾颉刚,令他唏嘘良久。
按照推断,顾颉刚建国前在兰州大学执教期间借阅过的书,时隔半个世纪,才被另一个年轻人捧在手中抚摩,盯着借书卡上那个名字发愣。这一情景要让余秋雨老师知道,肯定能写出一篇很人文主义、很“大文化”的佳文。
而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尚在学校就读的弟弟妹妹们,看看你们手中的书,有没有先哲的体温和指纹?
图书馆里有许多书,就像野百合一样没有经历过春天,借书卡上永远是一片空白,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枯黄。但也有些书,就像春色无边的艳妇,五陵年少争缠头,秋月春风等闲度。记忆中最抢手的,就是金庸的书了。每一本都被翻得破破烂烂的,连收垃圾的都不屑收购。
那年头的学校是很人道的,配备了许多套金庸来满足大家,但依然是狼多肉少,于是,一些有创业头脑的同学便集资大量购进畅销图书,做起了租书的买卖。为了追求高利润,他们还进行高投资、高风险的租书事业,比如斥巨资购进号称“足本”的港版《金瓶梅》等。这些历练对年轻的老板们很有好处,走向社会后他们中许多人当了书商,凭借对图书市场的准确判断,使其迅速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哦,如今他们又玩起了房地产和期货,再不济也玩起了小姐或二奶。
集腋成裘,老是花钱租书看,经济上也承受不起,好在此时贫富不均已经在我们中间开始显现。对门宿舍有头猪不知道为什么特有钱,能买许多闲书,金庸之外还有许多,都是图书馆里没有的好货色。我们就忍着他的恶声恶相,卑下地借来看之。
这同学是安徽蒙城人,后来牛群先生将他说相声的行为艺术闹到蒙城,说是扶贫。我深表怀疑,因为我觉得那里的人都富得流油,上学时就买得起温瑞安大薮春彦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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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不学有术(3)
对了,还有《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本令我感到严重挫折和奇耻大辱的书。
前面提到的《青春诗历》是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的,必须通过邮购才能买到。我高三和大一时各买一年,得到的最大好处是疯狂崇拜上了有诗作收录其中的我校女教师杨榴红,得到的附加好处是经常收到该社的邮购目录。对于一个穷学生来说,这份书目都值得精读并憧憬好几遍的。
我们宿舍老二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研究了一番书目后,给湖南文艺出版社汇去四十元钱,求购十本《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半月后,图书到货,他给自己留下一本,然后去各宿舍游走,一层楼都没走完,就将其余九本以每本八元的价格售出,净赚三十六元——足够过很阔绰的一个月的生活费。
老二的这一举动令我艳羡不已,把自己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口袋翻了个遍,凑够八十元钱,也给汇出去,求购二十本。按照我的商业计划书,自己一本也不留,都给卖出去,就是三个月的生活费了——我比老二节省,或者,黑黑心一本卖十块,就可以赚一百二了……这一蓝图令我开始设计自己的大款生活细节,经常得折腾到黎明才能入睡——自从一次成功的失恋后,我再次尝到了失眠的滋味。
半月后,湖南文艺出版社给我来信,说《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已经停止发行——没有言说的原因是被有关部门禁止了,那一拨还有《玫瑰梦》等四本。天可怜见,他们的信用等级还算较好,把本钱给我退了回来。跟风发财的一枕黄粱破灭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那句话:第一次把女人比喻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次这么说的就是庸才。
《射雕英雄传》中,杨康和穆念慈的爱情与郭靖和黄蓉俨然形成两条平行主线,双峰对峙,两水分流。事实上前者更让人动情,因为郭黄之间的完美爱情太过平面乏味了些,相较而言,杨康的爱情夹杂了凄楚、禁忌、叛逆、毁灭,立体感十足,非常有嚼头。
爱情不坏,观众不爱。大学里的读书生涯也是这样。四年下来,那些平实扎实的阅读镜头很难想起,能浮现在脑海中的,还是这些悖离读书内涵的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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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不学有术(4)
尽管在我的回忆中充满了荒唐的碎片,但事实上我们还是要认真读些书的,因为、因为我们是读书人,要靠这个吃饭的。
钱钟书在《写在人生边上》一书中解读伊索寓言故事,在那则“蚂蚁与促织的故事”中写道:“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曹雪芹养活了一大堆红学家,钱钟书养活了一小堆钱学家,而我们,也要注定靠这些大师养活了。
我们大多状态下读书,就是为了这个,好让大师把我们养活起来——用他们来写稿子,用他们来搞研究,用他们来获取留京名额,用他们来申请去做访问学者,可以出国买那么多家用电器。
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办法,至少是我,还是琢磨出一些很好的偷懒窍门。
一,必修课的学分还是要拿到,意即那些某个圈子里必须要读的书,宛如通行证,又如装饰品。我们上学那会,这方面的书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拯救与逍遥》、《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民主论》等,还有李敖、米兰和昆德拉,都不可不读。
二,要对那些大俗书做永不沾惹状,意即那些人民喜欢的书,如金庸、《简·爱》、《存在与虚无》等。第三本我要着重说一下,这本书本来是必修课范畴,但其兴也忽焉,马上风行全北京,我经常见到那些来宿舍里用袜子换粮票的小贩,他们的书包里也塞这么一本,就有理由对本来也读不下去的萨特先生挥手说拜拜了,其亡也勃焉。至于金庸,更为读书人所不齿,流风所及,连不读书的人也要对其嗤之以鼻,不信你看央视拍《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的那些杂碎,谁都有胆子说自己从来没看过金庸,或是——“只是在去外景的飞机上扫了一眼”,真够有性格。
三,留心搜集并阅读一些比较偏门的书,特别是那些印数只有一两千的,绝对是抬高你身价的不二法宝。漓江出版社出的《在路上》首版只印了2200册,而我就拥有其中之一,使得我在许多读书人面前腰杆硬了许多。而我无意中看过洛蒂的《冰岛渔夫》,后来跟人讲起,险些成功地俘获一个美女的芳心——如果我能再说出那本《巴比伦的抽签游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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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不学有术(5)
四,多看些书评,将其观点窃为己用,也够抵挡一阵的。这方面最好使的工具是《读书》、《书城》杂志,你只要记住那上面说过的书名,然后在某个高级沙龙里淡淡地提起,就可以震晕一大片。并且我可以打包票,沙龙里那些尊贵的客人绝对没胆量与你接着往下深谈那本书,尽管他也“哦”地点一下头做突然想起来也曾读过的样子。后来见到了《读书》杂志的主编沈昌文先生,在心里对他深鞠一躬,因为他的杂志实在是帮了俺太多的忙。沈先生被人称作“沈公”,是我所知道的出版界唯一被人叫“公”的在世人,看来得其恩惠的绝不止我一个。
五,要有随机应变的机智。看书再多,也有不够用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你发挥创造性思维了。大四下学期,学校给了我们半年时间来写论文,打足麻将之后,我用大半天时间将毕业论文一挥而就,除了将囤积在肚里的学问引经据典一番外,还编造了许多名人名言来增加说服力,如“诚如俄罗斯神学家傻彼德洛维奇所言:‘真正的无知就是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等等。最终,我拿到了学士学位,拿到了红彤彤的毕业证。这一诀窍在后来的社交场合也让我变得德高望重,如有一次我轻描淡写地说:“幽默感就是分寸感”,一个老实人赞同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马上加了个人名:“维多利亚时期的意大利诗人二头蛋说的。”伊不迭地点头:“说得真好。”我又冷冷地说:“赞成即是利用。——美国总统杰斐逊说的。”然后急忙去掐伊的人中。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我去世之后,千万别在阴间真的碰到什么傻彼德洛维奇和二头蛋,让他们告我个诽谤。
六,如果你正看大俗书的时候被人撞见,一定要面不改色。要知道第一个赞美金庸的名人是数学家华罗庚——他老人家写的文章不知道要比那些所谓的作家精彩多少倍——做到人家那地步才叫“虽万千人吾往矣,强且矫”。如果捉你现行的是你心爱的姑娘,你就要跟她说,雅和俗绝对不是对立的,也绝对不是分别存在于两种人身上,而是一个人既有雅不可耐的一面,也有俗不可耐的一面,这样的混合体才符合刘再复老师的性格组合论。然后……你就向她展示你俗不可耐的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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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我们的八十年代(1)
我们的八十年代
曾经见某些人讨论,最希望生活在哪个时代?大家莫衷一是。我记得列举的年代有蒹葭苍苍的西周、游侠纵横的先秦、杜牧时代的扬州、李白生活的盛唐、名士风流建安风骨的魏晋、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拓荒与内战时的美国等等。
我想了又想,答案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上大学。
是的,我要高声歌颂的八十年代。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用多少碎片也描述不尽的。只选择一些与这篇文章不跑题的花絮——那年头,一个偏远小城的路边书摊上摆的可能都是《快乐的哲学》;那年头,学生可以在深夜踹开老师的门,就因为看了一本书激动得睡不着觉。
那年头,理想主义还有很大市场,我们学校有一个搞民俗研究的男老师,文弱苍白,衣着寒酸,却靠自己跋山涉水采集来的民歌赢得了广泛的尊重,一个校花嫁给了他,他经常与年轻貌美的妻子在校园园散步,让俺们流口水。我都没有信心打听他们如今怎么样了,但愿他们的爱情能经受得起市场经济的冲刷。
那年头,海子可以从南走到北,又从北走到黑。在他自杀前的流浪岁月中,可以身上没有一分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据说他走进昌平的一家饭馆,开门见山说自己没钱,但可以给老板背诗,换顿饭吃。老板说诗他听不懂,但他可以管诗人吃饭。
大家的眼中只有海子,可有谁注意到他旅途中的路人,冬天里的柴禾,四季中的粮食?
是他们,不懂诗却懂得尊敬诗的人们,给了他所需的养分、绽放的信心,才让诗人成为诗人。
最后,海子痛苦得性起,索性想表演一把自杀。好在,他享受了选择死亡的权利,社会也尽到了让他吃饱饭的责任。那是一个好年景。
那年头,新闻事业也突破了从前的羁绊,进入了一个比较繁荣的时期,试举三例:某次人大会,有一位代表举手否决,一张照片便是,诺大的会场,只有一个手臂孤零零地举着,孤标而倔强;某次党代会,一位女记者给邓小平递了个纸条,告诉他今天是世界戒烟日,提醒他不要抽烟,小平笑着掐灭了烟头;某次工作会,与会官员纷纷睡觉,电视记者都没办法取景,灵机一动,将众人睡态拍下,标题便是《工作会竟成了睡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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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我们的八十年代(2)
我们尽可以赞第一个记者有眼光,第二个记者有勇气,第三个记者有头脑,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实:那张照片获得全国好新闻奖,那张纸条被作为党代会花絮刊登于《人民日报》,那则新闻当晚被中央电视台播出。如果没有鼓励他们这样发现新闻处理新闻散布新闻的大环境,所有的眼光、勇气和头脑恐怕都无从谈起。
我们的八十年代。
热爱八十年代,我至少可以说出六十六条理由,但最重要的一条是,那个年代允许学生可以不读书。
像前面提到的现代文学老师,在我们宿舍进行了一番考前辅导(其实也就是划划重点,免得让我们作弊的时候都不知道从书上哪一页抄起)后,颇有感慨地说:“其实我教你们的,都是垃圾。要有人能重写现当代文学史就好了。”他抬起忧国忧民的脸,看着我们一双双愚昧又茫然的眼,不禁由衷叹了口气:“可惜,教的是你们这帮杂碎。”
有同学提议大家写《关于作弊的记忆碎片》,而在那年头,作弊是老师也帮忙的事儿。像我的偶像、青年女诗人杨榴红,她教社会学。《社会学概论》期末考试时,是我第一次上这门课,一见到她,惊为天人。她苗条纤细的身体用一袭阿拉伯风味的长裙裹着(十几年后有人叫这“波西米亚风格”),慵懒地坐在讲台的桌子上,一俟另一个长得很丑却很严厉的监考老师走出去,她马上便伸出修长的食指搁在红唇上,示意我们可以抄写了,脸上是宽容而调皮的坏笑。
毫不夸张地说,我在考试开始前一个小时,除了自己的名字外一个字也没有写,而是痴痴呆呆地看着她,一是因为我连抄都不知道从何抄起,必须得等旁边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答好后再让俺照葫芦画瓢,另一个原因是,我必须抓紧这最后两个小时将她铭刻在心中,弥补因为逃课而错失掉的整整一学期欣赏她的机会。
非常非常遗憾,那次考试我居然及格了。而按照我的如意算盘,是要重修《社会学》概论的,好能再盯着她看一个学期。未遂后,我与对门宿舍的大鼻子成立了一个杨榴红俱乐部,准备卖酸奶,用赚来的钱为我们的偶像买一副隐性眼镜——我们认为她不戴那副大框眼镜会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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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我们的八十年代(3)
我的《社会学概论》得以及格,并不是因为我抄得有多好,而是那年头的老师都手下留情,轻易不会让学生为了一门傻课而蒙上不及格的灰尘。所以,想不及格也难。
所以,我要追忆一段永远钉在我的成长史耻辱柱上的往事。
那一年的英语课,我们换了个新老师。第一堂课,那厮用夹杂着迈阿密口音的英语说,他刚从美国回来,非常认同美国的教育手法,学生可以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no problem。
我这么一听,心里就有底了,那一学期的英语课,就基本上没去过。
期末考试,我们要通过学校的四级考试,黑色幽默的一幕发生了,我们宿舍四个考四级的,只有我一人及格,但最终总评成绩,却是只有我一人不及格。那厮还特有理地说,是因为我的考勤太差。
本来我在英语学习方面特有天赋——这一点有中外许多人士可以作证。但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老师,让及了格的人不及格,又让不及格的人及了格,就这样把一个语言天才扼杀在摇篮中。
听说那厮家住动物园附近——我并没有说住动物园的人就是畜类,而我们经常去北展剧场看电影,都是坐332路到动物园下车,然后过一个天桥到马路这边,再走到北京展览馆。每次行走在天桥上,我都想,也许那家伙正骑着自行车往家赶,正在桥底下,我就拎起一块板砖,向那孙子愤怒地掷去……
这一阴暗的复仇心理使我患上了强烈的天桥强迫症——只要在天桥上走,哪怕是在纽约,都有往下扔砖头的欲望。美国朋友,拜托躲远些。
可以不读书,听起来是很放纵的毁人,其实是诲人不倦的。
科学家们说,时代是懒汉们推动着往前走的,诸如不愿意拖墩布的人发明了吸尘器等等。如果一个人被允许可以偷懒不读书,那么他肯定会寻找一切不去读某一本书的理由,这将更有利于他不迷信权威和名著,培养冷静审视的态度、选择批判的眼光。
就是凭着这股子懒劲,我感觉到巴尔扎克的小说实在是难看,当然比起左拉的来还算有趣;路遥那么老套的文笔,怎么能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不过,他确实比贾平凹要老实得多,而老贾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农民,字里行间却充满了狡黠、算计、虚荣和市侩气,他的书不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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