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深圳,别说爱情无所谓(第二部分)
第35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2)        
  于通当初只是个商界小人物,自从找了岳父谭龙宇做靠山后,事业便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有了钱的男人不愁身边没有绝色美女,于通很快将糟糠之妻抛到了九霄云外,在外面四处拈花惹草,包养小蜜。  
  谭凤琴是个比较温顺、逆来顺受的女人。她甘于受冷落,从不跟于通吵闹。时间一长,为了打发寂寞孤苦空虚难熬的日子,她开始一心向佛。她在别墅里设置了一个佛堂,天天烧香拜佛,念经祈福。  
  于军是个冷血动物。他是家中独子,却对父母没有多少感情。他既看不惯父亲的冷酷无情,也看不惯母亲的软弱平庸。他既不恨父亲,也不同情母亲,他觉得这是他们婚姻生活的必然结果。  
  于军在私生活上完全继承了父亲于通的作风,并且将之"发扬光大"。他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专门在外面购置了一幢别墅,雇了用人,过自己的小日子。有时心情好些,他才偶尔回家和父母团聚一次。假如回家时正巧遇上父母不和,他绝对不会帮助任何一方,也不会从中相劝,只是冷笑着掉头而去。  
  中午用餐时,于军将辛月介绍给了父母。于通见过辛月,他知道儿子的品性,知道他对辛月的感情不会持久,便淡漠地笑了笑,算是认可。  
  谭凤琴向来不过问儿子的私事。这小子经常带女人回家,每次都说是女朋友,但过不了几个月又换了角色。她想教训儿子几句,但又觉得说了也是多余,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会惹儿子反感,于是便没有开口。  
  吃过饭后,于军将辛月带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虽然很少在家里住,但这间以前住过的房间依旧留着,天天有仆人将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于军搂着辛月躺在床上休息,他轻轻地抚摸着她,说:"我偶尔回来一次,陪陪父母,其实我对这个家没有多少感情。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家中独子,不是为了要给父母一点点安慰,我真的不想踏进这个家门。"  
  辛月不解地问:"为什么?你对你父母没有感情吗?"  
  于军说:"不是,是我对这个家没有感情。我爱我父母,我父母也很疼爱我。但是他们的婚姻太不幸了,我在家里看到他们同床异梦地过日子,就会觉得心酸、难受。所以我在外面买了幢别墅,搬出去住了。俗话说,眼不见为净嘛!"  
  辛月笑了笑:"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小时候受过父母的虐待,给你带来了伤心痛苦的回忆呢。我猜想一定是你父亲对不起你母亲吧,听说他在外面有许多女人,是吧?"  
  于军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事业有成、口袋里有钱的男人的通病。不瞒你说,你那个表姐就是我父亲的情人,而且是最受宠的情人。"  
  辛月大惊:"你是说林燕?"  
  于军冷笑:"不是她是谁?你以为她很高贵?她表面上看上去是很高贵、很高雅、很有气质。事实上她是个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的无耻女人。我父亲一直对她非常迷恋,所以一直很器重她,要不她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能坐上华艺化妆品公司总经理的宝座?她是华艺集团唯一的女经理,也是华艺集团中最年轻的总经理。她当总经理时还不到二十三岁。"  
  辛月愤慨地说:"原来她是这样一个不要脸的女人,高阳真是瞎了眼,还跟她好!"  
  于军冷笑:"不是高阳要跟她好,我猜想一定是她诱惑了高阳。你知道男人通常是经不起漂亮女人的主动进攻的。高阳刚来深圳时一直住在林燕的公寓,孤男寡女同居一室,难免会日久生情。当时林燕对所有同事和朋友说高阳是她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来深圳找工作,暂时寄居在她那里,谁也没有对她的说法抱怀疑态度。后来我父亲发现她对高阳特别好,才觉得情况不妙。再后来林燕对我父亲提出分手,她说她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在我父亲的逼问下,她不得不说出了真相。我父亲虽然很气愤,但最终还是放手了,给了她自由。你来深圳之后,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转眼间又跟孙浩勾搭上了。这女人真他妈的是个地地道道的狐狸精!"  
  于军如此恶毒地中伤林燕,并不是没有原因。他曾经多次打过林燕的主意。他和他父亲于通一样,非常欣赏林燕的美貌和才华,然而他比他老子迟到了一步,当他大学毕业进华艺集团分公司--华艺广告公司做总经理时,林燕已经做了于通的秘密情人。于军本想顺手牵羊捡个便宜,一亲芳泽,无奈无论他怎么软硬兼施,林燕就是不肯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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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3)        
  有一次,于通组织华艺集团内部的高级职员去西丽湖度假村度假游玩,于军瞅准一个机会,趁于通不在时偷偷溜进了林燕的房间,对她动手动脚。林燕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他恼羞成怒,骂林燕:"你他妈的别假装正经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三贞五烈的女人?你以为你有多高贵?你还不是跟那些虚荣势利的女人一样,爱钱、爱地位、爱享受,要不然怎么会做了我父亲的地下情人?你连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都可以接受,为什么就不可以接受我?起码我比我老子年轻英俊吧?说不定床上功夫也会让你……"  
  "啪"的一声,于军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耳光。林燕气得不打一处来,对他破口大骂:"你这个无耻的畜生!你给我滚出去!"  
  于军像只偷吃鱼腥的野猫,不但没有沾到半点鱼腥味,反而挨了打,心里怎能不嫉恨?他灰溜溜地退出了林燕的房间,从此以后便一直对林燕怀恨在心,并一直想对付林燕。无奈于通对林燕宠爱有加,而且他也一直在工作上抓不到她半点差错,只好暂时作罢。  
  现在,于军终于可以不怀好意地将他对林燕的仇恨转嫁到辛月身上。他知道林燕是辛月的情敌,辛月对这个亲表姐的横刀夺爱行为一直深怀怨恨。于军心想,从今以后就让这两个女人由亲人变成仇人,看她们斗来斗去恨来恨去的,这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情。  
  于是,于军继续煽风点火地对辛月说:"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林燕就会抛弃孙浩。她是个善变的女人,而且自视甚高,她根本就看不上孙浩这种比较平庸的男人。她跟他相好,完全是为了寻求一种精神安慰和打发寂寞时光。"  
  辛月点头说:"我相信你的判断。她的确是个善变的女人,我是她亲表妹,她连我的男朋友都可以抢,连我都可以欺骗,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亏我以前是那么敬重她、佩服她,没想到她竟然是这么一个无耻、放荡、阴险、恶毒的女人!她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于军故意问:"你恨她吗?"  
  辛月说:"当然恨!我最恨这种虚伪、放荡、无情无义的女人!在这世上,她是我唯一的仇人。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恨过谁,是她让我破了这个例!"  
  于军嘴角挂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奸笑,他知道自己报复林燕的目的达到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辛月必会和林燕发生许多无休止的碰撞和争斗!女人跟女人斗,那是最有趣不过的事情了,最好有一天能大打一场,弄个两败俱伤!  
  于军一边在心里不怀好意地打着如意算盘,一边轻轻地抚摸着辛月身上那些凹凸不平、曲线丰满的动情区。他边抚摸边说:"辛月,现在我们不要再去谈论这个可恶的臭女人了,不要因为她破坏了我们的兴致。现在,我又想要你了!"  
  辛月娇嗔地说:"大白天的,你干什么吗?真是的!"  
  于军一边动手去剥辛月的衣服,一连淫邪地说:"大白天怕什么?你是我的女人,这里是我的家,没人敢闯进来坏我们的好事。我从书上看到说,性爱要经常更换时间和地点,才会有不同的体验和乐趣。今天,我们就来个新时间、新地点和新花样,好好享受它一回!"  
  辛月半推半就:"你真坏,一天到晚就想着做这事!"  
  于军厚颜无耻地说:"这说明我爱你嘛,这说明你对我特别有吸引力嘛!俗话说"做爱做爱,越做越爱",不做怎么会爱呢?若是一个男人丧失了这方面的功能,你说有哪个女人会爱他?古语有云"食色性也",我的小宝贝,来吧!"  
  辛月赤裸着身子,咯咯地轻笑着。于军跃马挥枪骑到了辛月身上,他们不断地变换姿势,疯狂地运动着。  
  房间里的空气开始淫秽地流荡起来……  
  2  
  公寓楼附近没有人声喧哗,没有尘土飞扬,只有一缕秋天的阳光寂寞地透过玻璃窗,投射到林燕的房间里。灿烂的、耀眼的、寂寞的光斑,陪伴着林燕的寂寞和寂寞的林燕,令她倍感精神空虚和百无聊赖。  
  几天前,林燕忽然有了呕吐的迹象,她赶忙用早孕试纸检验了尿液,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确切地证实自己是否怀了身孕,她又悄悄地去医院做了妇检,妇科医生十分肯定地告诉她:"恭喜你,你要做母亲了,目前已经有两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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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4)        
  林燕的心彻底乱了。  
  从医院出来,她眼里盈满了泪水,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幸福的泪水还是酸楚的泪水。从时间上推断,这个孩子应该是高阳的,而绝对不是孙浩的,因为那个时候,孙浩还没有跟她上过床。  
  孙浩自从和林燕有过实质性的情爱关系后,更是深深地爱上了林燕。他向林燕求过几次婚,但林燕一直犹豫。他知道林燕以前有过非同寻常的感情经历,但他并不介意,因为那毕竟是她的过去。他清楚,像她这么一个冰雪聪明、高贵美丽、人见人爱的女人,是不可能没有人爱的,她自己也不可能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爱情也好,欲望也罢,毕竟那都是一种人生体验。如今时代不同了,到处是泛滥的感情,一夜情、试婚、同居、三角恋、姐弟恋、包二奶、养小白脸……什么怪事情没有?谁又能够真正做到可以抗拒生活中的种种诱惑?  
  孙浩自己也曾经爱过别的女人,并且跟好几个女人有过肉欲关系。时代变了,他是开放大度的人,他只希望自己可以找一个自己仰慕、钟爱的女人,并不要求一定要娶个黄花闺女。  
  昨天是周六,当晚,孙浩在林燕的公寓过夜。与林燕欢爱时,他明显地发现她有些心不在焉,似乎在想着别的人或者别的事。他隐约知道她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他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人就是高阳。  
  完事后,他去冲了个澡,回到床上。他劝林燕:"林燕,生命中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忘怀的,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当你抓不住他的时候,就必须学会忘怀,否则就是自寻烦恼,给自己找不开心。"  
  随后,孙浩给林燕讲了自己以前的一段感情经历--  
  孙浩出生在陕西安康市,他在西安大学念新闻系时爱上了一个同系的女生。他们真正相爱了,并且偷吃了禁果。在四年漫长的大学生涯中,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和情感,彼此给对方带来了快乐和安慰。但毕业分配时,他们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分配到某省电视台,他的女朋友跟了另外一个她根本看不上眼的同学,只因为那个同学的父亲是电视台的一位副台长。分手时,女朋友对他说:"为了我自己的前程,我不得不放弃你,放弃我们的爱情。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当时,他非常痛苦。现实竟是如此的残酷,他们四年日积月累相濡以沫的感情,竟然抵抗不了毕业分配时短暂的考验。因为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钱财、没有靠山,他最终到家乡小城的一个小镇当了一位镇长的秘书。他在家乡干了一年,觉得非常憋屈,后来毅然辞职下海,到深圳发展。  
  孙浩开导林燕:"我就是从那时起,学会了遗忘和追寻。遗忘所有的不快乐,追寻自己幸福美好的明天。燕子,你听我说,不要再沉迷于过去的甜蜜或痛苦之中了!人,应该向前走、往前看,每个人的命运、生活和感情,都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的,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世间有许多美好的事情,俗话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其实只要你转过一个小山头,就会发现那里有一片崭新的天地!"  
  孙浩的这番话令林燕大为感动。  
  孙浩接着说:"燕子,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也许,我在你心目中根本算不了什么;也许,你跟我好纯粹是为了排解内心的苦闷。但是,我要告诉你,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嫁给我,跟我过一辈子,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做一个好男人、好丈夫,让你幸福快乐,不受到半点伤害。燕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林燕知道孙浩是真诚的,她沉默了片刻,回答说:"你让我再好好考虑一下吧,好吗?"  
  因为是周末,林燕和孙浩都不上班。吃过早点后,孙浩开着林燕的宝马车出去加油了。林燕无聊,就搬了个小皮椅,拿了本高阳写的小说坐在阳台上看,看着看着,她心里就更乱了。  
  林燕心中始终放不下高阳,她清楚自己已经走错了一步,出于赌气或者说出于报复,当着高阳的面和孙浩同居了。现在她就是想回头,自尊心极强的高阳也不可能再接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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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5)        
  林燕想来想去,最后毅然决定答应孙浩的求婚,嫁给他。她作出这个决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她不忍心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孩子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不管高阳爱不爱她,孩子总是无辜的。二、她觉得孙浩是个好男人。她在痛苦中深刻地体会到,找一个自己爱的男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感情是双方面的,你爱他,他不一定爱你;他爱你,你不一定爱他,现实就是这么无奈。现在她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作出决定后,她合上书本,掏出手机给孙浩打了个电话,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孙浩,我考虑好了,决定嫁给你。你可得早点作准备,娶我做你的新娘哦!"  
  孙浩正在加油站加油,听了林燕的答复,高兴得蹦了起来,让身旁的服务员莫名其妙。他加好油,欢欢喜喜地开车到一家非常有信誉的金店,为林燕选购了一枚钻戒。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孙浩非常赞赏这句广告词。  
  很久以前他就幻想有这么一天,能找到一个心爱的女子,亲手给她戴上一枚自己挑选好的钻戒,然后亲吻着她的手,说:"让我们的爱情像这颗钻戒一样,天长地久,永不变色!"  
  孙浩买好钻戒,又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然后高高兴兴地开着车回到林燕的公寓。林燕接过孙浩递过来的鲜花。当孙浩为她戴上钻戒时,她眼里积聚着晶莹的泪水。  
  除了林燕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这泪水的内涵。这泪水既是苦涩的,也是幸福的,既是祭奠她和高阳往日逝去的爱情,也是祝福她和孙浩未来幸福的婚姻。  
  3  
  半个月后,林燕和孙浩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前来贺喜的都是些社会名流。经过再三考虑,高阳还是带着林燕送来的请帖来到林燕和孙浩举行婚礼的丽晶大酒店。  
  在酒店的宴会厅里,高阳看到了林燕以前的情夫--华艺集团总裁于通,也看到了他的初恋女友辛月,昔日的初恋情人如今已成为华艺集团唯一继承人于军的爱侣。他们挽臂微笑着走进酒店的宴会厅。  
  触景伤情,高阳心里不由得泛起一阵酸楚。  
  都说人生如谜、世事如棋、命运如戏,而一个"情"字更是世间最难看破之事。看来那些历代人在沧桑的人世中得出的生活感慨和人生积累,是非常有道理的,也是世世代代的饮食男女所应验不爽的。  
  高阳独自在酒宴的最里边找了个角落落座。在这里他没有什么朋友,曾经的朋友和爱人也早已成为了陌路,他不想跟他们打招呼,也不想被他们看到自己。毕竟,这一切太尴尬了。  
  偏偏辛月远远地就看见了他,她抽出被于军挽着的手臂,微笑着向他走来。她的神情居然是那么的洒脱和超然。  
  走到跟前,辛月温柔而幽怨地向他问好:"小阳!好久不见了,彼此一直没有联络,不知你现在工作、生活如何?一切都顺心吧?"  
  高阳淡淡地说:"还好,你呢?"  
  辛月怪怪地一笑:"好着呢。不但过得快乐幸福,而且还风光无限!"  
  高阳无语,他清楚辛月这话语中含着幽怨和赌气的味道。  
  沉默片刻,辛月接着说:"小阳,我真的很同情你,也很佩服你。没想到你居然还有勇气来参加昔日情人的婚礼!我一直以为这辈子只有你才有资格做林燕的新郎,我一直以为你们之间会有结果的,没想到她也只不过跟你逢场作戏罢了。负心女人痴心汉,唉!真是太遗憾了!"  
  高阳心酸地看着辛月,他没想到她现在变得这么尖酸刻薄了。他没有辩驳什么,他清楚这都是一个女人对男人因爱生恨的缘故。他清楚,辛月不但恨林燕,也恨他。女人伤心和吃醋时,大多会有如此表现。  
  高阳知道辛月已经公开和于军同居了,他们出双入对,双宿双栖,俨然一对神仙眷侣。不过高阳内心有种隐忧,他担心于军迟早会跟辛月分手。听说这花花公子现在正在追求一位时装名模,如果追到手,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辛月。  
  于军正和几位权贵人物闲聊寒暄着,远远地瞟见辛月和高阳在角落里正谈得投机,便跟几位权贵道声"失陪",举着酒杯向高阳这边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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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6)        
  走到跟前,于军阴阳怪气地冲高阳和辛月说:"哟,一对旧情人久别重逢,在谈些什么呢?谈得这么亲热?"  
  高阳冷冷地白了于军一眼,说:"你别胡说八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于军冷笑:"哦,对不起,我说错了,用词不当。你们不是情人,情人是上过床的,你们只是一对拉过手的恋人。唉,真是太遗憾了!"  
  辛月愤恨地瞪了于军一眼,无可奈何地走开了。她走后,于军凑到高阳耳边,恶毒地说:"我已经把她玩腻了,物归原主,把她还给你,怎样?"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未落,于军脸上已经痛不可当地挨了高阳一拳头。  
  于军在众目睽睽之下挨了拳头,立即像只发狂的恶狼一样向高阳进行了反扑:"你他妈的居然敢打我!上次在别墅你对我动拳头,老子是怕事情闹大对自己不利,迫不得已让你。这回你还敢逞威风?老子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  
  于军和高阳扭打起来,婚宴现场立即大乱。两个男人拳来脚往互不相让,各自使出浑身解数大打出手。高阳在大学时和体育系的几位朋友学过散打,于军这个花花公子自然不会是他的对手,没支撑几个回合便渐渐落了下风。  
  林燕、孙浩、辛月和来参加婚礼的宾客纷纷上前劝解,试图将他们拉开,但收效甚微。他们刚把两个人拉开,他俩随即又向对方扑了过去,或是抓起酒桌上的酒瓶、杯盏当武器,向对方狠狠砸去。  
  双方都杀红了眼,恨不得一口把对方吃了。婚宴现场乱作一团。  
  于通见自己儿子吃了亏,便向两个贴身保镖使了个眼色。两个保镖借上前劝解之机,暗中对高阳动了拳头。高阳身上挨了几记黑拳,林燕看得一清二楚,心疼不已。她上前扯开两个保镖,对他们破口大骂:"滚!你们滚!我不欢迎你们!"  
  接着,她又愤恨地瞪着于通和于军,用手指着他们大骂:"还有你们两个!都给我滚!"  
  林燕这种失常的举动将她内心对高阳的关爱完全暴露了出来。婚宴上每个人都看得出来,当然孙浩更看得懂,于通也看得懂。两个男人心里都不是滋味。  
  于通脸色涨得通红,愤怒地盯着林燕:"林燕,你要知道你是在跟谁说话!你不给我面子,考虑后果了没有?"林燕将头上的婚纱扯了下来,毫无所惧地大声说:"我考虑了,你不是有钱吗?你不是有势吗?你不是有保镖吗?大不了你叫人暗地里把我弄死,我不怕!"  
  林燕继续冷笑着说:"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解除我在华艺集团的职务。我现在告诉你,我对这份给我带来耻辱的工作,根本就不在乎!华艺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交椅我不坐了,我恨你!"  
  于通彻底拿这个昔日百般疼爱的女人没办法。他知道她的性格,敢爱敢恨,无所畏惧。他叹了口气说:"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我不想跟你计较!既然在这不受欢迎,那我们立刻就走!再见!"  
  于通带着于军和几个保镖气呼呼、灰溜溜地拂袖而去。  
  随后,高阳擦去嘴角的鲜血,对林燕和孙浩说了声:"对不起,给你们添乱了!"也告辞离去。  
  林燕蹲下身子,轻声地哭泣着。她没想到自己的婚礼会落了个如此下场,闹得一团糟。孙浩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燕子,都过去了,没事的,把婚纱披上吧。我们还有许多朋友和客人呢,别把他们也得罪了。"  
  林燕抬起头来:"孙浩,我不想结婚了,你看今天闹成这个样子,不吉利。这世上有谁的婚礼会出现这种情况?孙浩,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不是个好女人,你还是不要娶我吧。"  
  孙浩怔住了,一脸的痛苦和茫然:"燕子,所有的朋友同事都来了,我们收了礼,不能不给他们面子啊。就算你不爱我,现在也得把这场戏演好、演完。过几天我们再商量其他事情。如果你要离婚,我们再去离婚也不迟。你说,好吗?"  
  林燕见孙浩眼睛湿润了,心里充满了愧疚:"对不起,孙浩,是我伤害了你,我也不想这样的,可是我控制不了自己。好,我答应你,咱们把婚礼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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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第四章 败兴婚礼(7)        
  林燕站起身来,孙浩为她重新披上婚纱。林燕强颜欢笑,和孙浩举杯向前来恭贺他们新婚大喜的亲友贵宾们敬酒道谢。  
  4  
  当夜,林燕和孙浩轻轻地拥抱在一起,彼此心事重重,连行新婚大礼的心情也没有。  
  沉默良久,林燕说:"孙浩,从明天开始我就不去公司上班了。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伤了于通的面子,而且我也说了我不想干了,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事实上我也厌倦了这份工作。"  
  孙浩说:"工作上的事你自己做主吧,我不左右你的思想。事实上于通是个阴险狡猾的家伙,在他手下做事真是如履薄冰。辞职不干也好,凭你的才华和人际关系,再找份工作或者自己干点什么小事业是不在话下的。"  
  林燕说:"谢谢你的理解和支持!"  
  次日,林燕开着宝马轿车来到华艺集团总部,走进总裁办公室,将车钥匙、公司印章和辞职信全部放到于通的办公桌上。  
  于通怔怔地望着林燕,不无遗憾地说:"林燕,你何必跟我这么针锋相对、斤斤计较呢?昨天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虽然当时我是丢了面子,但过后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我们是有过一段情分的。"  
  于通将车钥匙和公司印章以及辞职信一股脑儿推回到林燕面前:"我不接受你的辞职,你还是回去好好当你的总经理吧。你要知道我是一直非常欣赏你、非常在乎你的。你是个非常聪明能干的女人,这几年你将华艺化妆品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有声有色,公司产值年年上升。你的业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你是集团最称职的高级职员!"  
  林燕淡淡一笑,说:"于董,谢谢你的宽宏大量,谢谢你不跟我计较,也谢谢你一直那么欣赏我。不过,我昨天当着大家的面已经把话挑明了,我绝不会自食其言的,你知道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于通惋惜地说:"林燕,你不要那么固执好不好?听我一句劝,留下来,帮我打天下。我是真的舍不得你,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一直记着你对我的好,是你将你一生中最美好最纯洁的爱给了我,这一点让我感动至今,并且永远难以忘怀。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是我今生今世最爱的女人,也是唯一敢跟我对抗的女人,因为爱你宠你,我什么都由着你。你也清楚,在你跟我好的这几年里,我是怎么待你的,那完全是当宝贝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我知道我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配不上你,我知道你心里真正一直爱着的人是高阳,甚至我还知道你跟孙浩结婚有迫不得已的苦衷。这些我都清楚。我不计较,不过问,更不会干涉,你爱怎么做都是你的自由和权利。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结束了,虽然我不想放手,但是我清楚我无法强求。我只有放你自由,让你可以在你的感情天空里自由翱翔。我已经对你如此让步了,林燕,你又何必对我耿耿于怀呢?"  
  于通一直苦口婆心地劝解:"林燕,虽然我们的缘分已尽,但我还是永远会关爱你的。你在我手下会有很好的用武之地,待遇也一直不错,而且我还会一直给你加薪。甚至只要你开口,只要我能做到的,都可以满足你。如果你离开公司,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工作和待遇?你又如何能实现你的人生价值?没有人会像我这么欣赏你、宠爱你了。林燕,你就不要再任性了,回去好好工作吧!"  
  林燕断然道:"于董,谢谢你的厚爱,我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我知道我留在你身边只会给你、给我、给大家徒增伤感。不错,是你给了我用武之地;不错,你是一直待我不薄。不过,我也为此付出了我一生中最为宝贵的贞洁和几年的青春年华。我是个有恩必报的人,我害怕别人对我太好。既然我们之间的感情早已结束了,你又何必对我苦苦挽留?再说,我现在已经厌倦了给别人打工,我想自己干点事情。我去意已决,请勿多言。你把我的薪水结清,公司的事务我暂时交由孙浩代管。你如果不满意他,可以另外安排人做总经理。"  
  于通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挽留不住林燕了,便遗憾地叹了口气:"林燕,你太要强了。我知道我欠你的,你为什么不给我一个好好补偿你的机会?你知道吗,你是这世上最让我动心、最让我伤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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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1)        
  林燕无语,她清楚于通说的是知心话。  
  于通给林燕开好了一张支票,递给她:"你的年薪是80万,虽然今年还差几个月,但我把奖金给你算在一起了,给你120万。你可以问心无愧地收下。我知道给多了你不会要,给少了我又怕委屈了你。唉,你真是让我无计可施啊!"  
  林燕说了声"谢谢",转身欲走。于通叫住她:"且慢,你把车钥匙拿走。我早说过,这辆车是我送给你的。你说我是那种将礼物送出去又收回来的人吗?"  
  林燕微微笑了笑:"谢谢。不过,这车子我是不会要的,当初我跟你好,并不是为了贪图你的钱财。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当初你送了一幢数百万的别墅,我不是也没要吗?如果我收了你的礼物,那我跟那些高级妓女又有什么分别?这车子我是一直作为公司车辆使用的,从来没有据为己有。现在我要离开集团,一定会做到干净利落、心安理得。我不想在我走后还让别人猜忌、嘲笑。我不想今后跟华艺集团再有任何瓜葛,请于董多多理解。"  
  于通再次长叹一声:"好吧,由你率性而为吧!不过,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随时欢迎来找我。我希望我们今后可以像朋友那样相处,好吗?"  
  林燕嫣然一笑:"好吧。"转身离去。  
  离开华艺集团后,林燕在家待了几天。最后经过深思熟虑,她投资50万元开了一家精品时装店,自己做起了老板。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和事业,林燕整天忙得不亦乐乎。  
  林燕离开公司后,孙浩坐上了华艺化妆品公司总经理的位子,李苹做了他的秘书。  
  林燕和孙浩维持着一段本来就没有爱情的婚姻。日子过得平淡如水,波澜不惊,毫无激情可言。  
  第五章 争风吃醋  
  鲜血从郑琳的嘴角淌了下来。她如同一头发疯的母狼,仇恨地瞪着于军,纠住他厮打起来。高阳怕郑琳吃亏,忙上前制止于军的暴行:"放手!你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居然对一个弱女子下如此重手!你真不知廉耻!"  
  1  
  时光荏苒,转眼间高阳已经在飞天广告公司干了一年多。他越来越觉得属于自己的时间不多,属于自己的空间不大,没有什么前途可言。随着自己社会阅历越来越丰富,发表的作品越来越多,名气越来越大,他决定跳槽,干自己喜欢干的工作。  
  这天,他在报纸上看到《特区时报》招聘编辑记者的消息,便带着自己的文凭和发表的作品去应聘。通过面试,报社老总当即拍板聘用了他。应聘上报社记者后,高阳回到飞天广告公司向老板唐东递交了辞呈。  
  唐东见他有了更好的去处,知道挽留不住,便大方地放行,并给他发了半年奖金。临别时,唐东握住高阳的手说:"小阳,以后你成为了名记,可要为我们公司多多宣传啊!"  
  高阳说:"如果我有出人头地的一天,这个不在话下。我对唐老板和公司还是有着一份深厚感情的。"  
  高阳来到鼎盛商贸公司,告诉徐若冰明天他就要离开飞天广告公司,去《特区时报》上班了。徐若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人往高处走,鸟往高处飞。我早说过,你小子是个人物!我祝福你!到了报社好好干,干出个名堂来,兄弟我也好跟着沾沾光!"  
  高阳笑了笑,轻轻地捶了他一拳:"放心吧,兄弟我若有飞黄腾达的一天,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徐若冰真诚地说:"小阳,说真的,我这人虽然有点玩世不恭,但我最重朋友情义。我们两个是多年的同学、朋友,现在又一同在深圳这个地方闯荡,这份情谊非比寻常。请记住一点:苟富贵,勿相忘!"  
  高阳认同地点头道:"若冰,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永远会把你放在这里!"高阳拍了拍自己的心口。  
  徐若冰笑了:"有你老弟这句话,我知足了,算是没白交你这个朋友!走,我请你吃顿饭,算是为你送行。"  
  俩人进了公司附近一家川菜大酒楼,点了十来道菜,要了一瓶轩尼诗洋酒,吃喝开来。  
  徐若冰的情绪有些激动,又有些失落。俩人喝完了一瓶轩尼诗,他不顾高阳的劝阻,又要了一瓶。第二瓶喝到一半时,徐若冰的舌头开始有些大,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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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2)        
  他说:"小阳,说心里话,我一直很敬佩你,也一直很羡慕你。你小子不但才华出众,而且人品相貌都无可挑剔。在公司,有老板欣赏你;在外面,有美女喜欢你、主动追求你。而我就不行了,工作在原地踏步,感情在原地踏步,一切都是老样子,没有希望,没有激情,只有麻木和自我放纵!"  
  高阳安慰他说:"若冰,你高看我了,也低估了你自己,这样是错误的。其实,我是很看不起自己的,有时我会觉得自己一文不名,只不过是个被别人蔑视和遗忘的角色;有时我会觉得特别绝望和无助。在这个繁华而寂寞的特区都市,我终究只不过是个匆匆的过客。"  
  徐若冰惨淡地笑了笑:"人生是充满变数的,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会离开公司,甚至离开这个地方。"  
  两个男人各怀心事,借酒浇愁,很伤感地谈论着命运、生活、爱情、友情、工作和人生。  
  不知不觉间,窗外飘起了蒙蒙细雨。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晚。  
  不知不觉间,华灯已上。  
  不知不觉间,都市的夜晚又开始喧嚣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第二瓶洋酒也已见底,俩人都有了七分醉意。  
  徐若冰买了单,搀扶着醉得比他厉害的高阳走出了酒楼,拦了辆出租车将他送回飞天广告公司,送回那间小单间。高阳半醉半醒地挽留徐若冰:"若冰,别回去了,今晚我们在一起说说话。我们好久没有在一起聊个痛快了。"  
  当晚,徐若冰和高阳同住一室。俩人一直开着灯,躺在床上对着灯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知不觉间又聊到了林燕身上。  
  徐若冰问:"小阳,有一事我不明白,我一直想问,但又不便开口,怕你不高兴。明天你就要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去上班了,报社离我公司比较远,以后我们可能见面的时间会少得多。我想你现在能不能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  
  高阳沉思片刻,说:"我们是好朋友,而且是最好的朋友,彼此间本来就没有什么禁忌。你想知道什么,说吧。"  
  徐若冰说:"辛月不是你的初恋女友吗?怎么她现在跟你分手,跟了别人了?还有,我一直感觉林燕是非常喜欢你的,怎么她突然之间也嫁了人?这两件事我一直想不通,你能告诉我其中详情吗?"  
  徐若冰的问话无疑深深触疼了高阳内心的痛处。他叹了口气,说:"若冰,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也就不瞒你了,其实辛月跟我分手是我自己一手造成的。她来深圳之后,发现我跟林燕的关系,于是跟我闹别扭,公司老板于军趁机将她灌醉,将她霸占了!"  
  徐若冰侧过头来,故作不解地问:"你……你和林燕到底发生了什么关系?"  
  高阳说:"废话!当然是男女之间最亲密、最暧昧的关系。"  
  徐若冰鬼笑鬼笑地说:"哦!你小子,我早就看出来你们之间不正常,你还一直不承认。我就说呢,以我的目光看女人,是从来不会错的。"  
  高阳苦闷地说:"如今一切已是时过境迁了,事隔一年,对你说起我和林燕之间的故事,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和不可告人的。我现在认为生活的尺度就在于欢喜和忧伤之间的拿捏与平衡而已。那些甘心付出的真情,那些覆水难收的伤痛,细细一想,又有什么好脸红的?谁不是在欢喜中找到自己,经过忧伤发现自己已变得成熟?在刚来深圳的时候,我一直寄居在林燕的公寓,林燕是个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女人,加上她对我又特别好,所以我们难免就日久生情了。"  
  高阳停顿了片刻,接着说:"说真心话,若冰,我对林燕是认真的。我无法不爱这个女人,她令我痴迷,让我幸福。她对我像姐姐,像情人,甚至像母亲。这种感觉是非常美妙的。她也爱我。那段时间我们如胶似漆,非常幸福快乐。然而好景不长,辛月毕业了,我们面临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那就是辛月也爱我,我必须在辛月和林燕之间作出选择。"  
  "我爱林燕,但又不忍心伤害辛月,毕竟她还是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后来我违心地对林燕提出了分手。林燕于痛苦、气愤之中,自暴自弃地跟她的副手孙浩同居了。辛月从林燕的反常举动中最终觉察出了我和林燕的关系,她对我哭闹,苦苦相逼。我没办法,只好躲开她,没想到就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于军这个王八蛋就乘虚而入,把她灌醉,强占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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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3)        
  徐若冰感叹:"我早就说过你命带桃花,天生是个风流种,这辈子注定了会有一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债。现在你总相信了吧!唉,人啊,无情寂寞,有情又烦恼。感情这东西,真是捉弄人啊!"  
  高阳说:"我深有同感。你不知道当时我夹在林燕和辛月之间是多么的痛苦和尴尬。如果我和林燕是逢场作戏,那还好些,偏偏我们彼此都动了真情。而要命的是林燕是辛月的亲表姐,当时我拥有这段太深、太真、太复杂的感情,既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负累。我内心充满了矛盾,感觉自己对林燕、辛月都有罪。不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归宿,过得都比我幸福快乐,我也就心安了!"  
  2  
  第二天,高阳开始到《特区时报》上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将自己的才华和潜能充分地展现了出来。试用三个月后,老总见他反应灵敏、文笔犀利,见解独到,便让他担任了新改版的《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  
  高阳的命运在偶然又必然间发生了变化,他如今也成了上流社会的人物了。由于《财富周刊》主要为一些商界大亨服务,高阳自然而然地接触了不少大老板。对这些有钱的"兔子",高阳逮住了就宰,有些是不用他想方设法去宰,他们有求于他,会主动将大把大把的钞票送上门来。刚开始高阳对这些所得还有些惭愧,但是逐渐地也坦然起来。  
  他的工资、奖金加上捞取的外快,每月的收入都有五六万元。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现在高阳口袋里装着大把大把的现金和金卡,在消费方面自然就变得潇洒起来。他经常出入各种高级场所,当然很多时候不用自己买单,许多有求于他(确切地说是有求于《财富周刊》)的老板们争着为他买单。  
  每次去歌舞厅或夜总会玩乐,做东的老板都会叫三五个小姐,按人头分配。为了表示对高阳的尊重,每次都将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分配给高阳。刚开始时,高阳很不适应、很不习惯这种逢场作戏的生活方式,但时间一长,经耳濡目染,他渐渐地也就习以为常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有花堪折直须折"。这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和人生态度。高阳觉得,既然深圳这地方连女人都看得开,他一个男人又何苦委屈自己去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于是一来二去,他也学会了玩女人,并且渐渐地精于此道、乐此不疲。  
  这天晚上,深圳海帝公司的老总王海邀请高阳去百乐门夜总会过夜生活。高阳上周在《财富周刊》为海帝公司登了两个专版。文章是他采写的,对海帝公司的实力以及海帝老总的气魄大大地吹捧了一番。当然文章是要计费的,按报纸的行情4元钱一个字计算。高阳写了8000字,收了王海3?2万元人民币,以人物专访的名义象征性地上交报社1?5万元,1?7万元则轻轻松松落进了自己的腰包。  
  王海不在乎区区3?2万元钱,他本来是想做平面广告的,但高阳在采访他的时候说:"平面广告不如文字广告,平面广告过后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登完了就过去了。而文章不同,它可以深入人心,一篇写得好的文章,可以让人永久难忘。"  
  王海想想也对,自己在各大报纸上做了不少平面广告,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于是他请高阳亲自执笔为他和他的公司写一篇让人看了能够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并承诺如果效果好,另有重谢。  
  高阳于是使出浑身解数,用一支生花妙笔将海帝公司的保健产品和王海其人恰到好处地吹捧了一番。文章见报后,王海非常满意,决定好好答谢一下高阳,于是便请高阳到百乐门夜总会潇洒一回,玩乐玩乐。  
  百乐门夜总会有个女歌手名叫郑琳,二十三岁,是个很美丽迷人的女孩子,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不会忽略她的存在。她是那种你会在人群中一眼就能强烈感觉她很特别、很脱俗,并且会被她那种妩媚、充溢的柔情所慑住的女孩。  
  她的脸上有一种永不褪淡的近似激情的渴望、向往、迷茫、梦幻以及其他一些你形容不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会令你同样地产生某种渴望、向往、迷茫和梦幻。更何况她还有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容貌,鬼斧神工的身材,甜美动人的歌喉,以及鲜花盛开般的甜美微笑。一句话说,她是那种人见人爱,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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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4)        
  高阳第一眼见到郑琳,就被她迷住了。他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是个太迷人、太可爱的女子。他决定追求她,他相信自己的实力。然而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女人若是太过于迷人、太过于可爱了,那追她的男人往往是不幸的。  
  王海为自己和高阳各叫了一位小姐,他们一边细细地品着极品洋酒,一边闲散地聊着天。聊着聊着,他发现高阳有些心不在焉,目光正专注地投向台上在演唱情歌的郑琳。  
  王海看得出高阳这小子迷上了这个女人,于是笑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其实是大致相同的。不可否认,郑小姐是一位美得可以将男人带进地狱的女人。追求她的男人很多,不过我相信无论是哪个男人,跟这种女人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她太可爱、太迷人了,所以玩玩可以,若是想娶来做老婆,这个做丈夫的腰杆不被头上的一顶顶绿帽子压弯才怪!"  
  高阳淡淡地笑了笑:"王总似乎对女人颇有研究,尤其是对漂亮的女人。"  
  王海笑了笑说:"那当然!我接触过的漂亮女人多了去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是一本难以读懂的书啊。小阳,你还年轻,看女人的眼光和心态跟我这种四十多岁的男人是不会一样的。如果有兴趣,你可以买几个花篮送给她,以博欢心嘛。"  
  高阳含笑不语。  
  王海于是打了个响指叫来夜总会的少爷,递给他几张大钞作为小费,吩咐道:"挑四个大花篮给郑琳小姐送去,告诉郑琳小姐是8号台的高先生送的。"  
  少爷收了小费,躬着身子听完王海的吩咐,高兴地领命依言行事,叫了几个帮手将四个大花篮抬上演歌台,簇拥到郑琳身边。  
  在夜总会或歌舞厅做歌手,谁获得的花篮最多,就说明谁最红,当然收入也最高。一个花篮500至800元不等,这边送上去,那边就可以撤下来,接着谁要送,又可以接着往台上送。事实上花篮只是一种捧场和摆阔的形式,那些大老板是不会在意夜总会或歌舞厅的老板将花篮作为赚钱的道具反复使用的。  
  郑琳一下子收到四个大花篮,心里特别高兴。她问少爷是谁送的,少爷告诉她是8号台的高先生。于是郑琳就冲8号台的高阳和王海甜蜜地笑了笑。郑琳认识王海,既然送花篮的是姓高的先生,那么就一定是王海身边的那位帅小伙了。郑琳心里于是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郑琳对着话筒说:"现在我为大家演唱一首《爱情的故事》,谢谢大家为我捧场。这首歌尤其要献给8号台年轻英俊的高先生,谢谢他送给我四个大花篮。"  
  郑琳对着台下深鞠了一躬,然后亮开她那甜美动听的歌喉唱了起来:是什么样的感觉我不懂/只是一路上我们都在沉默/其实我不要太多的承诺/只要你能说声爱我/藏在你的天空握住他的温柔/我的泪水始终没有停过/我可以给你无尽的等候/取代你已融化些许的冷漠/喔……爱情的故事对我/就像一场空白等候/喔……爱情的故事对我/就像一场没有开始的梦……  
  唱完《爱情的故事》,郑琳又接着唱了一首《这样爱你对不对》: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这问题问得我自己好累/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可是我害怕终于还是要心碎/从未曾尝过真情的滋味/从未曾真正想伤害谁/如果是我把爱情想得太美/我应不应该放弃这最后的机会/如果真心付出是一种罪/我怀疑除了自己我还能相信谁/如果失去真爱人们都无所谓/那么我又哪来那么多伤悲/如果真心付出是一种罪/我怀疑除了自己我还能相信谁/如果失去真爱人们都无所谓/那么我的心情又有谁能体会  
  唱完两首歌,郑琳主动来到8号台答谢高阳:"想必这位帅哥就是高先生吧?感谢高先生的捧场。"  
  高阳请郑琳入座,坦诚地说:"其实买单的是王总,我只是借花献佛。"  
  郑琳恭维道:"高先生能让王老板为你买单,说明你更不简单啊。"  
  王海插话道:"他当然不简单!他是《特区时报》《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而且还是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写的东西棒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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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5)        
  郑琳故作惊讶地"呀"了一声,说:"我认识的人中什么人都有,有流氓、骗子、杀人犯,有律师、教授、官员、大老板,就是没有作家和记者。今天能结识高先生,真是万幸!听说现在当记者非常吃香,你们是无冕之王,什么人都怕你们,有钱的怕你们,当官的也怕你们。"  
  王海说:"那当然,现在这时代是笔杆子比枪杆子厉害,像我就经常会有求于高先生。"  
  高阳本来就有心结交郑琳,见她大方主动而且对自己感觉不错,便送过去一张名片,礼貌地说:"郑小姐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可以随时跟我联络。"  
  "那谢谢了。"郑琳受宠若惊地收好名片,她没有名片,便抄了个手机号给高阳。  
  王海在一旁打趣地说:"我看你们俩倒是郎才女貌,挺般配的一对,不如我来做个现成的媒人算了。"  
  高阳和郑琳都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王海知道他们没有异议,便是认同。  
  郑琳陪着高阳和王海喝了一杯酒,起身对高阳说:"高先生,我们去跳支舞吧。"高阳欣然牵起了她的小手步入舞池。  
  擅长唱歌的人一般都擅长跳舞。郑琳的舞姿非常优美、娴熟,令高阳在她面前产生了一种班门弄斧之感,舞步远不如以往那么潇洒自如。郑琳那双什么都没有说,但又无时不在诉说不在呼唤的大眼睛,和她那柔软的腰肢在扭动时传递到高阳指掌间的灼人的颤动,以及从她秀发和身体上飘逸出的淡淡的幽香,令高阳感到窘迫、慌乱、笨拙,竟好几次踩着了她的脚。  
  郑琳一点也没在意,她含情脉脉地对高阳微笑着。高阳迎视着她那双充满暗示和挑逗的眸子,心中实在难以平静。一种野兽时代植入潜意识深处,经上百万年进化而毫无消减的欲望像钢针一样扎着高阳,令他既兴奋又不安。  
  高阳贴着郑琳的耳边轻轻夸赞她:"你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歌唱得好、舞跳得好。像你这样的女人,会把男人迷死的!"  
  郑琳当然喜欢听这样一个英俊小生的赞美,便美滋滋地笑问:"那你会不会被我迷死?"  
  高阳不答,反问道:"你想不想把我迷死?"  
  郑琳含笑不语。过了片刻,她嗔怨道:"你又踩我脚了,这回把我踩痛了。"  
  高阳笑道说:"对不起。我被你迷住了,有些情不自禁、魂不守舍了。"  
  郑琳轻笑:"你好无赖呀,这么说还是我的错?"  
  这回高阳没有回答,只是微笑着,含情脉脉地望着郑琳。他的微笑有些类似金牌影帝周润发,不用任何语言,只要对女人那么微微地轻轻地展颜一笑,女人的心就会被俘虏。这是美男对漂亮女人无声胜有声的攻势。  
  毫无疑问,已经经过情场和欢场双重洗礼的高阳,如今已是个成熟、风流,并且非常有经验的男人。这种男人比那些混沌未开的小男生对女人更具备征服力和吸引力。在他的微笑中,郑琳的心不知不觉地迷醉了。  
  玩到深夜,高阳与郑琳依依不舍地告别。  
  高阳在报社附近的一个时尚住宅区租住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王海开车送他回到小区。高阳跟王海道了晚安,回到租房,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眼前翻来覆去浮现的全是郑琳的影子。  
  他想着郑琳的笑脸,想着她的美眸,想着她美妙的身体,想着和她共舞时的感觉,心,不知不觉地热了起来。热起来的心,情不自禁地胡思乱想。他想:只要能和这个美得要人小命的小妞上床尽一次鱼水之欢,就算是折寿十年也心甘情愿!  
  高阳清楚自己已对郑琳产生了强烈的欲望。他的脑海里、心灵中、血液中、神经里,此时都埋藏着一种强烈的、罪恶的、淫邪的占有欲。  
  他的心寂寞地燃烧着,那把曾经被林燕点燃的情欲之火,如今又为另一个女人点燃了起来。这把火将高阳烧得痛苦不堪,烧得心灰意懒。  
  3  
  几天后,高阳拉着财力雄厚的深圳金星电子公司老板沈传文去百乐门夜总会为郑琳捧场。这回他送了郑琳八个大花篮。郑琳非常高兴,唱完歌又来陪高阳喝酒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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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6)        
  当天晚上,高阳在百乐门夜总会碰到了一个他最讨厌、最憎恨、最不想见到的人--于军。于军也带着两个朋友来夜总会寻开心。他们一人叫了一个小姐,肆无忌惮地喝着酒调着情,说着下流话。  
  高阳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他不是为自己心痛,而是为辛月心痛,毕竟辛月是他的初恋女友,她错误地将她的一生幸福托付给了这样一个花花公子,说起来他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没有他和林燕的关系,辛月不至于落入于军的魔掌。  
  于军也看到了高阳,见眼高于顶的大美人郑琳主动陪高阳喝酒跳舞,心里有些妒忌,更有些不服气。在郑琳陪高阳跳舞时,他填了张点歌条交给少爷,吩咐献上四个大花篮请郑琳唱两首歌。  
  郑琳陪高阳跳完一支舞回到演歌台,少爷将点歌条奉送上去,并献上了四个大花篮。于军点的两首歌是《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和《非你不嫁》。这两首歌很明显带有挑逗的意味。郑琳不好不唱,毕竟客人是她的衣食父母。  
  唱完这两首歌,郑琳可以休息片刻了。她从台上下来,打算回到高阳身边陪他喝酒、聊天。当她经过于军身边时,于军粗暴地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说:"郑小姐,陪我喝一杯!"  
  郑琳讨厌于军这种拈花惹草、为所欲为的男人,她冷冷地说:"对不起,我不想喝酒,请你把手松开!"  
  于军抓着郑琳的手不放,野蛮地说:"装什么正经?你能陪其他男人喝酒跳舞,为什么就不能陪我?要多少钱,你开个价!"  
  郑琳气愤地说:"于先生,请你自重些,钱不是万能的。像你这种没有教养的男人,就是堆上一座金山在我面前,我也不会陪你喝酒、跳舞!"  
  于军恼了,破口大骂:"臭婊子,不识抬举!"抬手给了郑琳一个耳光,打得郑琳眼冒金星。  
  郑琳在众目睽睽之下岂甘受此大辱?她使尽全力还了于军一巴掌。于军没料到这个女人竟敢还手打他,他大怒,大发淫威揪住郑琳的头发大骂着"臭婊子",又打了她两个耳光。  
  鲜血从郑琳的嘴角淌了下来。她如同一头发疯的母狼,仇恨地瞪着于军,纠住他厮打起来。高阳怕郑琳吃亏,忙上前制止于军的暴行:"放手!你他妈的还算个男人吗?居然对一个弱女子下如此重手!你真不知廉耻!"  
  于军本来就恨高阳,如今见他又来横加干涉,多管闲事,心里的怒火不由熊熊地燃烧了起来。他劈手就给了高阳一个耳光,并喝令两个朋友对高阳大打出手:"给我狠揍这个王八蛋!出了事由我兜着!"  
  于军的两个朋友一齐对高阳拳打脚踢,高阳握紧了青筋暴起的拳头,本想奋起还击,但考虑到自己现在的身份,便又松开了紧握的拳头。他清楚,靠武力解决问题是下下之策,他有另外一套对付于军的办法。  
  深圳金星电子公司老板沈传文见高阳挨了打,带着几个保镖蜂拥而上制服了于军和他的两个朋友。沈传文见高阳脸上挨了几拳,有几处青肿淤伤,问要不要紧。高阳说:"没事,小意思,这两拳还打不趴我。"  
  夜总会老板铁丰闻讯赶来,作了自我介绍,问明情况后,佯装生气地叫于军买单走人,然后喝令保安将于军和他的两个朋友轰出夜总会。  
  高阳看出夜总会老板铁丰有意庇护于军,忙加以制止:"且慢!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铁老板,郑琳是你旗下的歌手,也是你这个夜总会的台柱子,她挨了打受了辱,难道你这个做老板的不该为她讨回个公道?"  
  铁丰认识于军,于军是这里的常客,更重要的是他与于军的父亲于通交情匪浅。他不想为难于军,本打算袒护他,让他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因此被高阳这么一质问,有些尴尬地僵立当场。  
  高阳接着说:"铁老板,就算你不想得罪这个花花太岁,不想替郑琳出头,也不能放走他!我是你这里的客人,我在你的夜总会挨了他们不少拳头,脸上都挂彩了,而且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还手,这是有目共睹的。你要将这三个行凶作恶的家伙放走,你说,我会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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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7)        
  铁丰赔着笑脸:"这位先生贵姓?请问在哪里高就?"  
  高阳冷笑不语,侧过脸去。沈传文对铁丰道:"铁老板,我来为你介绍介绍吧,这位是我朋友,《特区时报》《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高阳先生。铁老板,你可别得罪了高先生,得罪了他对你可没什么好处,他一篇文章就可以让你这个夜总会名声扫地!如果客人来你这里消费,受了委屈,你不替客人讨回公道,以后谁还敢来你这没有安全感的地方玩啊?"  
  铁丰赶紧满脸堆笑:"你们都是我的贵客,我看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算了,以和为贵嘛!"  
  高阳不想和铁丰废话,他安慰正在流泪的郑琳:"郑小姐,你别难过,我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说着掏出手机给附近的公安分局打电话报了警。  
  于军在高阳打电话报警后有些心虚,想带着两个朋友溜走,被沈传文和他的保镖拦住。铁丰见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也知道不能放走于军,于是示意保安控制住于军和他的两个朋友。  
  于军知道今晚出丑是出定了,说不好还要在局子里待上一夜。他想:既然走不脱,不如干脆坐下来喝杯酒。老子的父亲是华艺集团总裁,有的是钱和官场关系,我就不信谁能把老子怎么样!  
  于军坐下来,掏出一支雪茄点上,故作悠闲地抽了起来,手里还端着酒杯,慢慢地品着酒,一副处变不惊,见过大场面的架势。  
  不一会儿,两辆警车开到,从车上跳下来几个佩枪警察。他们走进夜总会,问:"谁打电话报的警?出了什么事?"  
  高阳迎上前去,递上名片,说明缘由。警察将于军和他两个朋友押上警车,高阳和郑琳也坐上沈传文的奔驰轿车,一同去警局录了口供。  
  在去警局的路上,高阳给《特区时报》社会新闻部的首席记者林峰打了个电话,叫他到公安分局来采写一篇重大新闻稿件。口供还没录完,林峰便驱车赶到,手持数码相机对着郑琳和高阳的受伤部位一阵猛拍,然后分别采访了郑琳、高阳,随后也采访了于军等人。于军等人理亏,自然在记者面前保持缄默,同时一个劲地躲避记者的镜头。  
  录完口供,高阳叫沈传文开车送郑琳回住所,他和林峰回报社,细商如何将这篇新闻制作成一枚重磅炸弹,既能起到沉重打击于军的作用,同时也能给报社带来效益。  
  在高阳和林峰两位大记者的炮制下,一篇重头新闻连夜赶了出来,撤掉原定的两篇无足轻重的新闻稿件,连夜排版,配上新闻图片,上了头版头条,第二天一早见报。  
  当晚,于军和他的两个朋友在公安分局度过了今生最难忘的一夜。他觉得很窝囊,便给父亲于通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事情真相,叫他想方设法尽快将他弄出去。于通问明了他关在哪个分局后,轻描淡写地说:"不就是动手打了人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一桩。关押你的××区公安分局局长商智是我多年的至交,我马上给他打个电话,保证明天就会放你出来!"  
  ××区公安分局局长商智接到于通电话后,满口答应明天上班时一定将于军等人放出。  
  次日,《特区时报》登出了一篇爆炸性新闻:《大款仗势欺人调戏歌女名记见义勇为挺身护花》。这篇新闻报道大意是:华艺广告公司老板于军自恃有钱有势,为所欲为,在百乐门夜总会公然调戏歌女郑琳,遭拒后恼羞成怒,将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孩打得鼻青脸肿,牙血直淌。当时恰逢《特区时报》《财富周刊》主编兼首席记者高阳和深圳金星电子公司老总沈传文在场。伸张正义保护弱者是记者的天职,高阳挺身而出,上前制止于军的暴行,不料竟招致于军和他两个朋友的一顿暴打。于军一边打人还一边口出狂言:"老子有的是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老子的父亲是华艺集团总裁,有钱有势有关系,把你打死,你也是贱命一条,白死!"  
  文章有鼻子有眼,字字如刀,欲置于军于死地。  
  ××区公安分局局长商智昨晚在家接到于通的电话时,已做好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打算。第二天上班时他正打算吩咐手下象征性地罚点钱,将于军和他两个朋友放了,这时一个警官将当天的《特区时报》送到他手中,告诉他昨晚的事情今天一早就见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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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第五章 争风吃醋(8)        
  商智接过报纸认真一看,心里一惊,这事已上了《特区时报》的头版头条,还好自己动作慢了一点,现在这事情已经闹大,弄得满城风雨、人人皆知了,如果他将于军等人放出,岂不正好授人以口舌?那些记者可不是好惹的,他们手中的笔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如果自己对这件事情处理不当,弄不好就会丢了大好前程。  
  商智不敢顶风庇护,于是打消了放人的念头,决定步步为营。他给于通打了个电话:"于兄!今天的《特区时报》已经把令郎和他两个朋友打人的事情登出来了,我现在不敢放人啊,否则会授人以口舌。不过,请你放心,我会吩咐手下多多关照令郎,不会让他吃半点苦头。这事还请你多多体谅啊!"  
  于通叹了口气,说:"今天的报纸我也看了,这事不好让你为难,咱们再等等吧!"  
  《大款仗势欺人调戏歌女名记见义勇为挺身护花》一文在《特区时报》刊出后,其他新闻媒体纷纷行动起来,采访郑琳和高阳,发布后续报道。市民纷纷打进《特区时报》的热线电话,对高阳不畏强暴,伸张正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高风亮节表示赞赏,同时尖锐抨击了于军这种得势小人的可恨、可恶形象,要求严惩这个仗势欺人的家伙。  
  在新闻媒体的群起而攻下,于军惶惶不可终日。他知道自己把祸闯大了,他没想到高阳会对他来这么一手。他对前来公安分局临时羁押室采访他的其他报社和电台、电视台记者申辩:"我没有说过《特区时报》上写的那些话,那是高阳别有用心强加于我的,这是莫须有的罪名!"  
  然而,于军的申辩显得苍白无力,他打了郑琳和高阳是铁的事实,报纸上登出的高阳和郑琳脸部受伤的照片就是最好的见证。新闻媒体是一条统一战线,大款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打了记者,这本身就是对全体记者的一种污辱和刺激,所以就没有人站到于军这一边。他们发表的文章无一对于军有利。  
  与此同时,金星电子公司老板沈传文和他的保镖、受辱歌手郑琳、夜总会的保安以及一些当时在夜总会消费的客人都站到了高阳这边,证明于军打了人,还说了那番狂妄至极的话。  
  这样一来,于军更是百口莫辩了。于军并不怕自己会受到什么严厉制裁,他懂法律,知道自己只不过打伤了人,又没有杀人放火,上不了纲上不了线,不可能判大刑蹲大狱。他叫苦的原因是给父亲于通丢了脸,给华艺集团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于军清楚这一切都是拜高阳所赐,因此他恨不得杀了高阳,唯有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啃他的骨,方解心头之恨。  
  接下来,在新闻媒体强大而凌厉的攻势下,公安机关正式对于军故意伤人事件立案调查。于军叫苦不迭,在案件未了之前,他和两个朋友一直羁押在公安分局,没有获得保释。  
  为了将事态进一步扩大,高阳和郑琳住进了医院,医生对他们的诊断为:郑琳脸部皮下软组织多处挫伤;高阳脸部、眼部多处皮下软组织挫伤,头部因受到重击,有明显的脑震荡迹象。  
  因为受伤的是脸部和头部,高阳和郑琳可以适当地小题大做。他们说他们的头很晕、很痛,尤其是高阳,他说他现在视觉模糊,记忆和思维都不行了,可能是受到拳头重击,产生了脑震荡的缘故。这一点对一个靠脑力创造财富和前程的记者来说,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高阳和郑琳住院期间,许多认识和不认识他们的人都到医院去看望他们,对他们的不屈行为表示赞赏和支持。  
  高阳和郑琳在住院期间还请了律师,准备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于军等三个行凶者。郑琳还多了一项起诉,她要状告于军损害名誉罪,因为事发当晚于军不但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了她,还公然大骂她是"臭婊子",严重损害了她的人格形象。  
  于军被拘禁在公安分局的这段日子里,辛月一点也不为他担心。她在和于军交往的日子里,逐渐发现了于军的风流本性。她也劝过他几次,但他怎么会听。如今,她觉得这家伙活该,她在心里诅咒了他一千次一万次:"整天出去泡妞,这回可好了,腥味儿没尝到反倒惹了一身臊,活该!报应!不受点儿苦,我看你还不知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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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1)        
  辛月没有去警局看望于军,在他被羁押的那段日子里,她活得非常自由、非常开心,整天泡酒吧、泡舞厅,肆无忌惮地消费金钱,享受青春。  
  这件事轰轰烈烈地闹腾了一个月,最终华艺广告公司老板于军赔偿歌手郑琳和记者高阳每人精神损失和身体伤害费20万元。高阳和郑琳放弃对于军的起诉。  
  高阳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他如果得了这20万元钱,难免会授人以口舌,给自己造成负面影响。经过再三考虑,他作出了一个惊人之举:将20万元赔偿金全部捐给了希望工程。在他的带动下,郑琳也将20万元赔偿金捐了出来。  
  这下媒体更热闹了,对高阳和郑琳分别进行了采访,在话筒和镜头面前,高阳和郑琳的回答惊人的相似,他们说:"我们状告于军,只是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给天下所有的弱者讨个说法,教他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为了谋求什么个人利益。钱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做人的尊严,生命的尊严!"  
  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引用了这句话,对高阳和郑琳的捐款义举作了连篇累牍的报道。  
  高阳和郑琳由此成了名人,高阳成了《特区时报》的明星,报社老总对他更为器重。郑琳也是声名大震,去百乐门夜总会为她捧场的客人越来越多了。  
  由于相同的际遇,俩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第六章 无言结局  
  高阳说:"你说的没错,我这人既聪明又狡猾。聪明和狡猾本来是两个对立的形容词,但用在我身上却非常贴切。有时候我在想,我是好人吗?不清楚。我是坏人吗?也不清楚。但我知道,在深圳这个中国最时尚、最前沿的特区都市,像我这样"既聪明又狡猾"的人实在太多了!"  
  1  
  仲夏的一个周末,郑琳打电话约高阳去小梅沙海滨旅游中心游玩。小梅沙海滨旅游中心位于深圳市以东三十公里的大鹏湾畔,青山环抱,四季葱茏,有千米长洁白晶莹的沙滩,有清澈见底的海水浴场,被誉为"中国夏威夷"。  
  高阳向金星电子公司老板沈传文借了他的奔驰车,开车带着郑琳来到大鹏湾,在一家别墅式的豪华旅馆定了一套房间,然后陪着郑琳去海边游泳。  
  这是出生在内陆地区的高阳平生第一次面对大海,因为身边有美女为伴,他的心潮就如同海潮一样汹涌澎湃。他久久地立于海滩,只见海风狂啸而来,波涛汹涌,浪花飞溅,礁石林立,千疮百孔。海岸线很长很长,长得有些荒凉,还有几艘大小不一的船沉默或永远沉默地搁浅在海滩上,成为一道寂寞的风景。但不远处的海水浴场游客却很多,一派热闹和欢腾的景象。  
  高阳说不清这热闹而又沉寂的海滩风景区究竟笼罩着一种什么样的情调,这时他的想法就像所有那些朦朦胧胧浮现在孩提时脑海中似懂非懂的概念,模糊不清。见高阳陷入深思状,郑琳问:"小阳,你在想什么?"  
  高阳说:"我在想,人生如海,有时风平浪静,有时风恶浪急,有时潮起潮落,有时沉沉浮浮……总之是起伏不定反复无常。我还在想,深圳是全国金融机构密度最高的城市,这个有海的地方风云人物特别多。但是一个地方风云人物太多了,似乎也是一种时代的悲哀。龙蛇争斗、尔虞我诈、竞争激烈、弱肉强食,会演变出许多悲剧。我还在想,事实上再怎么厉害的风云人物,也终究要被人生的潮水淘尽,就如同那几艘搁浅的破船,船再大也闯不过海;人心再高,也斗不过天、斗不过命运和世情。你说是不是这样?"  
  郑琳笑了:"你真是大脑发达,怎么会想到这么多遥远的事情?看来你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人长大之后,不可避免地都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高阳继续说,"琳琳,你知道吗?海其实也是有感觉的。海是寂寞的,因为大海的胸怀太宽阔了,而装容下的真实的东西却太少了。人生其实也是寂寞的,纸醉金迷的欢乐之后是曲终人散的惆怅……"  
  郑琳感兴趣地盯着高阳:"爱情呢?你怎么看待爱情?"  
  高阳忧伤地感叹:"说实话,这世上恐怕早已经没有爱情了。情事如浪,来得急,去得也快。欢爱之后的记忆,就如同那寂寞的礁石,冷冰冰、硬邦邦的,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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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2)        
  俩人在长长的海滩上慢慢地聊着,慢慢地走着。海滩上留下了四行歪歪扭扭的脚印,很快又被滚动的海风和涌起的海潮抹得无影无踪,就像岁月每天都在抹去许多自生自灭的生命痕迹。  
  高阳回头看了一眼那瞬间消失的脚印,手臂揽过郑琳的香肩,问:"你跟我在一起,怎么会想到"爱情"这个可爱、可笑又可怕的字眼?"  
  郑琳说:"我也没有经历过什么爱情,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不过我一直过得挺开心挺快乐,我从来不委屈自己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高阳说:"的确,我行我素、随心所欲,这是一种美好的人生境界。你跟我在一起觉得快乐吗?"  
  郑琳说:"当然快乐。你满脑子都是学问。你这人既聪明又狡猾,跟你在一起可以学到许多东西,就是跟你聊天,也是一种快乐和享受。"  
  高阳说:"你说的没错,我这人既聪明又狡猾。聪明和狡猾本来是两个对立的形容词,但用在我身上却非常贴切。有时候我在想,我是好人吗?不清楚。我是坏人吗?也不清楚。但我知道,在深圳这个中国最时尚、最前沿的特区都市,像我这样"既聪明又狡猾"的人实在太多了!"  
  高阳顿了顿,接着说:"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着两重甚至多重性格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会比人性更复杂。事实上,我并不是一个很高尚的人,上次我就利用手中的笔和媒体力量打倒了于军,其实他没有说那番触犯众怒遗臭万年的话,是我强加给他的。其实与其说当时我是见义勇为做你的护花使者,不如说我是为了报复于军一雪前耻。"  
  郑琳好奇地问:"你跟于军之间有什么仇恨?"  
  高阳说:"于军这王八蛋霸占了我的女朋友。他毁了她,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他霸占她之后又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对她根本不负责任。"  
  郑琳惊诧地望着高阳:"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你把这些藏在心里,不是更好吗?"  
  高阳说:"在大海面前,我觉得我是真实的,我无法对你说谎。还有,我接近你也是有目的的,因为你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女人,我喜欢你。至于你的以前和以后,我无法捉摸也不想捉摸。男人接近一个漂亮女人的目的,通常只有一个……"  
  "跟她上床。"郑琳接过话,"对不对?"  
  高阳笑了:"其实人都是聪明的,既有自知之明,又有知彼之心。两个都有相同欲望的人在一起,通常是心照不宣的,而我们似乎太洒脱了一点。"  
  高阳揽紧了郑琳的腰肢:"说真的,我非常喜欢你。你是一个很特别、令我一见就产生了一种强烈占有欲的女人。"  
  高阳说罢就去吻郑琳。郑琳没有挣扎反抗,相反,她搂着高阳的脖子,吻得比高阳还疯狂还投入。一阵长吻后,他们下到海里。他们在海水里肆意地嬉笑打闹着,快活极了。  
  当晚,他们住在了一起。在房间里,在灯光下,高阳惊愕地发现郑琳脱衣服的动作是那么快,三下五除二就一丝不挂地呈现在他的面前。面对郑琳那既有先天之美,又具后天运化之功的胴体,高阳心中的激情如同放闸的流水汹涌澎湃,电流一般地在皮肤下流淌,饥渴在体内骚动,欲火瞬息直往上蹿。  
  高阳情不自禁地张开了双臂,郑琳则主动投入了他的怀抱。  
  高阳深切地感觉到有一种内在的野蛮而贪婪的燃烧的力量,在唆使他、支持他去做一件此时此刻每个男人都想做都会做的事情--那就是进入这个女人的身体,占有她、征服她。  
  高阳又一次领略到了如此温柔如此销魂的滋味。郑琳的唇片湿润中燃烧着一股无形的火,这火炽烤着、燃烧着他的肉体和灵魂,使他感觉在一刹那之间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世间万物似乎已焚化,时间也似乎停顿了。  
  郑琳颤抖着发出一阵阵呻吟般的喘息,颤动的身子引导着高阳轻车熟路地做起了那件一点也不高尚,甚至说来有点恶心,但却永远是现实生活中世间男女最喜欢、最爱好做的并且一辈子都不厌倦的事情。  
  高阳不是童男,郑琳也不是处女,干那种事都不是一次两次。他们轻车熟路,很熟练很快捷地就达到了各自的目的。完事后,他们偎依在一起很潇洒、很超然甚至很无耻地谈起了彼此生命中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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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3)        
  郑琳告诉高阳:"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家乡的一位歌手,那时我十八岁,正是多情多梦的年龄。我非常崇拜他,几乎把他当做了我生命中的全部。他很帅,唱劲歌、跳劲舞,迷倒了许多女孩,也迷倒了我。在一个温柔的月夜,我将我的身子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他。"  
  "我跟他好了一年多,无怨无悔做了他一年多的情人,从来没有花过他一分钱。后来我跟他分手了,因为我悲哀地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在乎过我,他只是把我当做他的玩偶和泄欲工具。有一次,他为了讨好一个有钱有势的女人,居然恶毒地伤害了我,他说他根本就不喜欢我,是我死皮赖脸地缠着他不放。我看透了他的虚伪、自私和无情,扇了他一个耳光,就再也没有理他。"  
  郑琳惨淡地笑了笑,接着说:"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幼稚可笑单纯无私的初恋情人。如今细细想来,确实有些遗憾和伤感。女孩子的感情都是很脆弱的,一旦爱受到愚弄、抛弃和伤害,就很容易变得自暴自弃。从此,我变得很颓废,不相信这世上有任何真实的东西。"  
  "有时,我也会感到很悲伤。"郑琳接着苦涩地说,"以前那些欢乐、那些激情、那些让人迷恋的青春活力,都如同秋天的落叶一样一片片飘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从此,我变得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对什么都不在乎了。我开始生活在金钱和欲望的漩涡里,表面上看去很快乐很幸福,其实我的内心常常感到很痛苦很空虚。"  
  郑琳叹了口气:"我深刻地体会到女人长得漂亮是件好事,又是件坏事。小阳,难道你喜欢我,也只是因为我长得漂亮吗?难道你迷恋的也只是我的肉体吗?"  
  见郑琳说得那么伤感,高阳安慰她:"我不想说假话,男人喜欢一个女人,通常第一注重的是外表。我承认我开始迷恋的只是你的肉体,想跟你上床,但是我们之间的感情是可以发展的。也许慢慢地,我们彼此会发现一些真诚和实在的东西,会慢慢地去真心相爱。其实我跟你一样,也是一个伤心人。我来深圳时,还是一个童男子。以前我很孤傲,绝不会随意放纵自己。是她改变了我,毁了我。"  
  郑琳问:"她是谁?"  
  高阳幽怨地说:"一个女人,一个和你一样很漂亮很性感的女人。是她开启了我的情欲之门,使我的生活离不开女人。琳琳,我说的是真心话,我怕我这辈子都离不开女人了。我像吸毒一样,已经上了瘾,中毒很深,已经无药可救,难以自拔了。"  
  郑琳问:"现在你还跟她好吗?"  
  高阳伤感地摇了摇头:"很多感情故事是没有完美结局的,现在她已经嫁人了,做了别人的老婆。"  
  郑琳爱抚着高阳,动情地说:"小阳,以后,你就跟我一个人好吧。你孤独、苦闷、空虚、寂寞、烦恼时,可以来找我。除了你,我再也不会爱别的男人了。"  
  郑琳的手柔软、细腻、光滑、温暖,足可以抚平任何一个男人的创伤,只是,这双手同样容易给男人刻下伤痕。  
  2  
  情人的誓言,尤其是风尘女子的誓言只是一种季节的变换,过去的爱恋只是记忆中的一种错觉。随着时光的流逝,高阳终于发现,他和郑琳这种女人之间是不存在什么誓言和情感永恒的。  
  郑琳跟高阳在一起完全是为了寻欢作乐。他们彼此都企图以欢爱来排解各自内心的苦闷、寂寞和烦忧,以期达到心灵的沟通和感情的融洽,谁知结果却适得其反,落入了更为痛苦的感情深渊。  
  在许多浑浑噩噩的日子里,高阳孤独、苦闷、忧伤、烦恼,甚至一有空闲就会去找郑琳。每次去找她,都会与她在她那张大床上翻来覆去地玩那种古老而原始的游戏。日子就这么在翻腾的情欲中悄然滑过去了许多,慢慢地,高阳觉得自己有些离不开郑琳。可悲的是,他离不开的只是她的身体,而非她的情感。他也曾经试图用真感情去好好爱她,但他发现这很难。  
  而且,就在高阳把郑琳当做他唯一的情人、唯一的欢爱伙伴、唯一的红粉知己、唯一的精神寄托时,郑琳却忽然之间背叛了他,背叛了他们本来就无足轻重的誓言,转眼之间做了台湾商园集团深圳分公司的总经理,拥有了属于她的别墅、轿车以及一群供她吆喝使唤的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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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4)        
  高阳非常清楚,郑琳既不是什么高干子弟,没有任何政治背景,也不是出身豪门,没有足够的资金办公司。她的幸运和成功,全仗着上帝给了她一张绝美的脸蛋、一副绝好的身材以及一副甜美的嗓子。  
  就凭这些女人雄厚的资本,在一个偶然的夜晚,她结识了台湾商园集团总裁田伯光。这位年近六十、相貌平平、个子不高的台商对她非常感兴趣,初次去百乐门夜总会捧场,便给了她一万元小费,并且接连半个月都去捧她的场,在她身上花费了大本钱。  
  大概应验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句古话,后来在一个温柔的夜晚,郑琳上了田伯光的轿车,进了他在深圳购置的豪华别墅。  
  郑琳的床上功夫的确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她大胆热烈、花样层出不穷,一会儿前面,一会儿后面;一会儿上面,一会儿下面;一会儿正面,一会儿侧面。她所精通的所谓床上108式还未尽数展现出来,田伯光便已大汗淋漓,几乎幸福、快活得要虚脱了。  
  经过一段时间贴心贴肉的奉献,郑琳彻底俘虏了田伯光,田伯光已经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被这个狐狸精一般的女人迷住了。他像中了迷魂药般已经离不开她,对她百依百顺。  
  某日晚上,经过一番巫山云雨之后,郑琳趁机撒娇着对田伯光提出:"田总,我想自己干一番事业,不想一直在歌舞台上做一个讨人欢心的小丑。你也知道在夜总会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都身不由己,这种生活我早已厌倦了。我想从今以后只为你一个人唱歌、跳舞,只为你一个人奉献我最宝贵的一切。你说,好吗?"  
  田伯光被郑琳这么一番迷魂汤一灌,飘飘欲仙了。他满口应承:"好吧,我这次来深圳就是作好了要在这里开一家分公司的打算。我们商园集团是一家大型的跨国、跨地区企业,除了祖国大陆,在国外也有投资。我们主要开发和经营高科技产品。我打算在深圳投入45000万资金注册一家分公司,你就做公司的总经理吧!"  
  郑琳欢呼雀跃,情不自禁地在田伯光的老脸上甜甜地亲了一口:"谢谢你,亲爱的田总!"  
  半个月后,台湾商园集团便收购了深圳一家高科技公司,以借壳上市的方式很快在深圳立足。台湾商园集团投入了45000万巨额资金,决定将商园深圳分公司打造成国内数一数二的高科技公司。依托集团的实力和财力,作为商园集团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的郑琳自然很快在富商云集的深圳成为了风云人物。  
  为了打响公司的知名度,郑琳采取了一系列的企业宣传:开记者招待会;给革命老区捐款建希望学校;给水灾、地震灾区捐款赈灾;在电视、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做广告。一时之间,郑琳出尽了风头。  
  《特区时报》老总授命高阳以朋友的名义去对郑琳做一次独家专访,在《财富周刊》上发一个专版。高阳不想去见郑琳,觉得特别尴尬,便安排手下一名记者代劳,去完成这项使命。  
  在采访中,郑琳特意向这位记者询问起高阳的情况,问他高阳怎么没来。记者按高阳事先的吩咐答复道:"高主编事务繁忙,抽不出时间。现在,高主编一般很少亲自出去采访了。"  
  郑琳笑了笑说:"你们报社的人都知道,我跟高阳是好朋友,上回在百乐门夜总会,我们一起挨了打,却出尽了风头。最终,我们将于军赔偿的40万元全部捐献给了希望工程,可以说我跟他是患难之交。麻烦你回去转告高主编一声,叫他抽空来我这里一趟,我有重要事情找他。"  
  当天,记者回到报社,将郑琳的原话转告给了高阳。  
  自从郑琳做了台商田伯光的秘密情人后,高阳便一直没有再去找过她。郑琳好几次打他手机,他一见是她的号码,便拒绝接听。他是个死要面子的人,尤其现在有了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就更注意自己的形象。如果他不知道郑琳和田伯光的关系,也许会一直和郑琳好下去,但是既然知道了真相,他就无法忍受这种刺激和伤害。  
  高阳平生最痛恨的就是女人对他的愚弄和欺骗。他不明白他爱过或者说相好过的女人,为什么一个个都做了别人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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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5)        
  "这是为什么?是上天对我的惩罚,还是命运对我的捉弄?"高阳曾经一遍又一遍地问过自己。但是,他一直找不到答案。  
  高阳决定还是去见郑琳一面,最后一面,好彻底做个了断。当晚,他坐出租车来到郑琳的别墅。  
  别墅外表看起来和其他别墅没什么两样,但里面的装修却异常奢华。全套进口的西欧红木家具,表面深褐色的光泽在粉红色的纯羊毛地毯的衬托下熠熠生辉,与形状各异的一流新潮家用电器面壁摆放。三角形高档进口钢琴、进口真皮沙发、茶几错落有致,完全是一副中西合璧、古今韵味相济的格局。  
  郑琳领着高阳走进自己的卧室,懒散而惬意地往进口豪华大水床上一躺,软绵绵地说:"这段时间可把我累坏了,原以为当公司老总很轻松快活,现在看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女仆送来两杯洋酒,然后退了出去,并将门轻轻带上了。高阳喝了一口酒,不是滋味地说:"现在你成大人物了,求你、找你的人特别多,自己要管的人、要管的事也特别多,想不忙也不行啊!"  
  郑琳双眼迷蒙地望着高阳,说:"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以前的郑琳。不管我的环境、身份和地位如何变迁,我对你的爱是永远不会变的。你相信我,我永远是爱你的,就算我跟别的男人好,那也只不过是逢场作戏。在我心里,你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的爱人。"  
  高阳苦笑:"郑琳,你能不能一心一意爱我,不跟别的男人逢场作戏呢?"  
  郑琳摇了摇头,伤感地说:"对不起,我抗拒过,但是我发觉我做不到。我不想永远做一个没多大出息的歌女,我需要现在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我不想放弃这个千载难逢、转瞬即逝的机会,所以我抓住了这个机会,一旦抓住了,就不会放弃,无论是为了谁。"  
  郑琳抬起头望着高阳:"小阳,我永远是你的情人,永远会无怨无悔地跟你好。你可以结婚,甚至可以跟别的女人逢场作戏,我都不会吃醋。我只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体谅我。"  
  高阳冷笑:"郑琳,你真洒脱、真豁达、真会替我着想!"  
  郑琳偎紧高阳,娇媚地说:"小阳,我们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在一起了。我好想你,你想不想我啊?"  
  高阳苦涩地说:"想,当然想。自从跟你相好之后,我没有碰过其他任何女人,你是我这段时间唯一的女人。"  
  "那我现在就好好补偿你,要不要?"郑琳色迷迷地笑着,一双手臂柔柔地缠住了高阳的脖子,那股子风流情态真令人欲醉欲化。  
  高阳怪怪地笑道:"怎么不要?你脱衣服吧。"  
  郑琳很听话地开始脱衣服。她脱掉了上衣,解开了胸罩,一对雪白而丰满的乳房,如一对挣脱了束缚的白鸽,扑腾而出。  
  她脱下上衣,又脱掉裤子。这回她的动作非常缓慢,缓慢得就像花儿在春风中开放。只是这朵开放的花儿早已沾染了脏污,对高阳失去了吸引力。此时,她那光滑、美丽的胴体,就像一具没有生命的石膏模具,打动不了高阳的心,也激发不了他的激情和欲望。  
  高阳本想做最后一次报复式或者诀别式的发泄,但是一想到这具胴体曾经跟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体重却超过八十公斤的老头翻云覆雨时,他就兴奋不起来。  
  "来吧,快点啊!别傻呆呆地站着啊,人家都等不及了,难受死了!"郑琳娇声催促。  
  高阳不想再跟她纠缠下去,这是一个把幸福与痛苦、爱情与罪恶、美丽与丑陋、欲望与堕落扭结在一起的女人。他不想再为她消耗自己的青春与精力。他怪怪地说:"对不起,我觉得恶心,我发现我硬不起来了。"  
  高阳抓起梳妆台上的一个洋酒瓶,恶作剧似地塞到郑琳怀里,说:"你自己慢慢玩吧,我们之间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应该知道,我是个最多情也最无情的男人。你伤害了我,在我心口捅了一刀,现在我还你一刀,我们扯平了,从此情缘已尽,恩怨已了。不过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太猖狂了。男人最讨厌被女人背叛,尤其是有钱有势的男人。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台湾老头子田伯光给予你的,你应该小心些,不要背着他与别的男人鬼混。如果一不小心被他逮着了,你这辈子就完了,什么事业和前程就统统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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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6)        
  "王八蛋!你戏弄我!"郑琳气得浑身发抖,她将酒瓶狠狠地摔到高阳脚下,然后抓起衣服、裤子飞快地穿上。  
  "我对我们这种结局非常满意。世事如此,情爱如此,游戏如此。请切勿多言!"高阳神经质般地狂笑着,走出了郑琳的卧室。  
  3  
  自从和郑琳断绝关系后,好一段日子里,高阳的思绪杂乱无章,写不成书。满脑子的金钱、女人、人情、世故以及时代潮流意识纠缠着他,令他昏沉、迷茫而愕然。  
  很多时候,高阳苦苦地想: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那么悲哀、那么现实?做别人的情妇竟成了一种风气?  
  他想不通,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善于利用女人那种最原始的武器去与命运抗争。他深深地感到迷茫,这世界忠贞刚烈的女子似乎绝迹了,每个女人的脸都变了,不哭不笑也不在乎。他真的怀疑在这特区都市,甚至在所有的现代都市里,究竟还有多少真正纯情、纯真的女子?  
  生活中真实和永恒的东西越来越少,几乎濒临灭绝。这究竟是人世的风风雨雨在改变岁月的痕迹,还是人类在改变自己?高阳痛楚、苦闷、烦恼、伤感、憔悴不堪。  
  时光流逝,高阳复如从前,呆呆傻傻、悠悠闲闲、游游荡荡,不看书也不写稿,除应付日常工作外,就是逛街、喝茶、听歌、应酬,闲着满脑子的灵感不用,却煞费苦心地猎艳寻欢。  
  阴晴无常的风雨岁月、善变的霓虹灯、虚伪的广告牌、熟悉得陌生的车流人流、大腹便便的男人、花枝招展的女人、近乎万能的钞票、醉人的美酒、芳香的鲜花、污浊的噪音……人世间一切的丑恶和美好,充塞着他周围的世界,也充塞着他空虚的灵魂。  
  走在城市的大道上,高阳时常黯然地想:在这繁华都市里,有谁真正需要我?有谁是我真正的知己?  
  没有答案。没有人会给他一个答案,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日光投射,烘烤着高阳的身体,却烘不暖所有伤心旧事在他心中刻下的冰凉滴血的伤痕。  
  高阳想起遥远的家乡,想起了家乡的父母亲人,想起了家乡的老师朋友,更想起了在大学校园里那些无忧无虑多姿多彩的日子。那时候,他与学友们一起从文学谈到音乐,从音乐谈到人生、理想、前程,偶尔也谈论男人、女人、友情、爱情。总之,他们总有谈不完的话题,总是有品不完的闲暇和惬意。  
  那时,一切都是真实的、真诚的。如今来到这异乡都市,周围全是戴着面具生活的人,而他自己也慢慢地变成了这种人。他觉得自己越来越虚伪善变,也越来越孤独、寂寞、空虚。以往的豪情、以往的理想虽然依旧存在,但却不知不觉地染上了一种灰暗的不光彩的颜色。  
  这天晚上,高阳黯然而兴奋地随着那狂热的舞曲的召唤,梦游般走进了一家歌舞厅。歌舞厅里,迷离的光柱横七竖八地划来划去,那激烈的震撼人心的音乐使人心旌摇荡。玻璃吊顶下,红、黄、橙、绿、青、蓝、紫七色光晕不断交错,旋转式射灯射出的光线散开又聚集。纷乱的脚后跟敲击着舞池,不知是灯光在追逐脚步,还是脚步在追逐灯光,一阵胜似一阵的狂潮,掀起又落下。  
  高阳清楚地知道,这种地方的一切都是疯狂的:疯狂的音乐、疯狂的灯光、疯狂的男女、疯狂的舞步伴随着疯狂的故事。他要了杯烈酒,坐在一个小台子前听一位演唱水平最多只能算三流,但长相却堪称一流的女歌手在唱着跑调的《现代爱情故事》。  
  酒杯在灯光下幽幽地散发着光。对着酒杯,高阳伤感地想:这里的人,其实都是寂寞的,又都是不甘寂寞的。因为不甘寂寞,所以他们疯狂地寻欢作乐,但寻欢作乐的结果,却往往使他们落入更深的寂寞之中。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也是现代男女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悲哀故事。  
  在深圳这个灯红酒绿的现代都市里,每个人都渴望能够寻找到幸福和欢乐,但很多人找回的却是深邃的悲哀和寂寞。所有可怜可悲的人,当被失望、失意、失落、失魂落魄、空虚……这些灰色乃至黑色的情绪所笼罩而又找不到发泄对象时,他们就只有纵酒烂醉、唱歌跳舞、狂欢纵欲,放纵、麻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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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第六章 无言结局(7)        
  高阳觉得自己就是这些可怜可悲的人们中的一个可怜可悲的男人。想当初,他是带着一份自信和执著勇敢地闯荡到深圳来的。他自信自己年轻潇洒,多才多艺,有胆量有谋略,凭借这些值得骄傲的资本,到深圳来一定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前程和幸福,一定可以拓展出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空。  
  然而,现在他却为此感到无比的落寞和悲哀。  
  在这座特区都市,在尘世的喧嚣中,高阳感觉自己越陷越深了。他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值得骄傲和炫耀的资本。在这里,他找不到一个真心爱他,也值得他真心去爱的女人。  
  曾经,他轻易地跨出了青春时代最为重要的一步,把自己一向珍视的童贞献给了一个做了别人情妇的女人。从此,他开始轮回在悲剧之中,被别人抛弃或者抛弃别人。一次次的狂欢后留下的颓废、苦闷、惨淡、沮丧伴随着长久的黄昏与黑暗,纠缠着他。无法装载的孤独、寂寞和忧伤,将他的生命消磨成了一片灰色。  
  直到如今,深入骨髓、冷入骨髓的感觉,时常会隐隐地刺痛着高阳。他深刻地体会到一种可怕的不良的现实在滋长:在现今这个时代,某些人已经成为一种物品、商品、广告、招牌,不但可以待价而沽,而且可以转让、拍卖、涨价或者廉价出售。许许多多的人都戴着面具生活,许许多多的人都有双重甚至多重的角色。  
  比如:某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她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的恋人、公司老板的秘书兼情人,她还是T型台上的业余模特、某部戏里的配角……有时她还充当某五星级宾馆的高级妓女。又比如:某位成功的商界男士,他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许多女人的情夫、许多私生子的父亲,他还是政府官员、商会主席、未来的政界明星……或许,暗地里他还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的龙头老大。  
  深圳这个花花世界,你说它有多繁荣,它就有多繁荣;你能够想象它有多繁荣,它就有多繁荣。你说它有多复杂,它就有多复杂;你能够想象它有多复杂,它就有多复杂。绝不会没有你不敢想象的事物存在,就怕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某些环境和人物的熏陶下,高阳觉得自己也逐渐变成了一个富有的人,同时也变成了一个虚伪、圆滑,甚至有些狡诈的人。他学会了撒谎,学会了欺骗,学会了吹牛拍马,学会了高兴时装得平平静静,同时还学会了在悲伤痛苦时以笑脸对人。当然,更为现实的一点是,他学会了寻欢作乐、逢场作戏。  
  高阳觉得自己的心胸越来越宽阔了,原本心胸狭窄、狭窄得只装得下一点纯真和梦想的他,如今种种污秽肮脏的东西都可以装进心胸了,而原本心里装着的那点纯真却被慢慢地挤压出去了。高阳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市侩、势利之徒。  
  高阳为此而痛苦,痛苦地想着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想得有点头昏脑涨。  
  歌舞厅里,歌依旧在唱,舞依旧在跳。他握杯的手在忆想中变得越来越凉了,凉了他的手指,凉了他的思绪。  
  台上,女歌手不知什么时候下场了,一对男女上台去唱卡拉OK,唱得糟糕透了,简直有些不堪入耳。高阳于是也点了一首《朋友,别哭》,将点歌条递给了少爷。没多久,就轮到了他。歌舞厅的音响师播报:"现在请6号台的高先生为大家演唱一首《朋友,别哭》。"  
  高阳十分潇洒地走上台去,抓起了话筒。唱了起来: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看一看花花世界原来像梦一场/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到结局还不是一样/有没有一种爱能让你不受伤/这些年堆积多少对你的知心话/什么酒醒不了/什么痛忘不掉/向前走就不可能回头望/朋友别哭/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朋友别哭/要相信自己的路/红尘中有太多茫然痴心的追逐/你的苦我也有感触/朋友别哭/我一直在你心灵最深处/朋友别哭/我陪你就不孤独/人海中难得有几个真正的朋友/这份情请你不要不在乎  
  其实,高阳这首歌是唱给自己听的,是一种自我安慰。在这座繁华的都市里,他根本没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严格地说,人,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永恒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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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1)        
  高阳的嗓子很不错,加上经常应酬,唱唱卡拉OK已经是驾轻就熟了。再加上他唱这首歌全部倾注了自己的感情,可谓是声情并茂,因此,歌声一落,便博得了满堂掌声。  
  高阳回到座位,一个浓妆艳抹的三陪小姐一扭一摆地晃荡着屁股和纤腰走了过来,在他对面坐下,搔首弄姿地说:"先生,你的歌唱得真不错,要不要我陪你上去再来个男女对唱?我的歌声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怎么样?"  
  高阳冷冷一笑:"恐怕,这不是你的最终目的吧?我对男女二重唱没什么兴趣。不过我对其他的男女合作的事情,倒是有点兴趣!"  
  小姐见高阳说话这么直接,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她从台子底下将手伸进了高阳的胯间,轻轻地抓住了高阳的男性器官,一边轻轻地揉搓着一边淫荡地说:"先生真要是感兴趣,我可以随时奉陪,保证让你销魂蚀骨,终生难忘。"  
  "时间尚早,先喝杯酒吧。"高阳打个手势叫来侍者,为这位不知名的小姐叫了一杯XO,慢慢地陪她对饮起来。  
  午夜时分,高阳打的将小姐带回了自己租住的公寓。一进房间,他们便脱光了衣服直奔主题。高阳从写字台的抽屉里取出了一叠厚厚的钞票放到写字台上,对小姐说:"拿出你的看家本领来吧,只要你今晚让我舒服、痛快了,这些钱就都是你的!"  
  小姐喜不自禁,兴奋不已地说:"放心吧,绝对让你大开眼界,保证让你快活得跟神仙似的!"  
  两个赤条条的身子开始搂抱在一起。小姐的身材很好,腰很细,腿很长,但胸脯和臀部很丰满,非常性感。她的身体真个是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绝色天然,增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如此尤物,居然沦落于风尘之中,想必也是有难以言表的苦衷吧?  
  小姐使出浑身解数取悦高阳,将她所知道的招数悉数用上了。  
  小姐果真没有吹牛,她的功夫的确不赖,若说这世上真有什么性爱108式的话,她起码会99式。她不停地变换着花样让高阳快活,所有的一切都做得体贴到位,真个儿让人销魂蚀骨。  
  这一夜,高阳几乎没有睡觉。他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疯狂过,他以前接触过的两个女人--林燕和郑琳,跟眼前这位把跟男人做爱当做事业的小姐比较起来,那点儿床上功夫和床上经验,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高阳内心深有感触:难怪这世间的男人喜欢泡娱乐色情场所,的确,小姐有小姐的妙处。她们既热烈又大胆;既开放又顺从;既温柔又淫荡。她们忠于自己的事业,童叟无欺。甚至跟她们欢爱,除了预防性病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既不用担心负责任,也不用担心被抛弃。  
  整个晚上,高阳始终没有问小姐的姓名。他知道就是问了,也是白搭。现在做小姐的用的都是假名,她们频繁更换色情场所,每换一处便会取一个假名。高阳觉得这样挺好,可以和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发生关系,这本身就是件非常刺激非常美妙的事情。这世间男女之间原本最难得、最神圣的事情,现在在这社会中到处唾手可得。你说,在这灯红酒绿的繁华都市里,到哪里去找真正的爱情?  
  高阳早就对爱情产生了怀疑,并且对自己的感情失去了信心。他已经不敢奢望自己这辈子能够获得一份情深入骨、忠贞不渝的爱情了。他只有自暴自弃、自我放纵。  
  事实上,高阳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并且离不开这种生活方式了。  
  第七章 曲终人散  
  高阳默默地望着孙浩,他感觉他是个伟大、高尚的男人,而他跟孙浩比起来要猥琐得多。他忽然之间因为这个男人有了一些久违的感动,抓住他的手说:"快带我去见林燕!"  
  两人赶忙回到东湖医院。林燕一见到高阳,便情不自禁地扑进了他的怀中,也不管孙浩在旁,也不管许多医生在旁。  
  1  
  时间一晃而过,在高阳、徐若冰来深圳快满两年之际,林燕在医院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婴。小家伙有八磅重,一落地就哇哇大哭,哭声响亮。林燕给儿子取名叫孙明,这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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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2)        
  孙浩喜得贵子,那股子美滋滋的劲头简直没法形容。母子俩出院后,他给公司所有的同事发了喜糖,见人就说:"我做爸爸了,林燕为我生了一个大胖小子!"  
  孙明满月那天,孙浩在晶都大酒店预订了十桌酒席,宴请了部分朋友和同事。在请不请高阳这个问题上,孙浩事先征求了林燕的意见,林燕同意请。  
  孙浩亲自将请柬送到报社,高阳恭喜孙浩喜得贵子,送了1000元礼金,并声称到时一定去参加孩子的满月酒宴。事实上,高阳这是一种善意的敷衍。鉴于上次在林燕和孙浩的婚礼上发生的变故,高阳是绝对不会去参加孩子的满月酒宴的。  
  孙明满月当天,高阳给孙浩打了个电话,说报社老总临时派给他一个重要的任务,叫他去广州对一位商界大亨做人物专访,准备在《财富周刊》登一个专版,目的是拿下这个广告大户,给报社创造收益。现在他已经带着两个手下开车赶往广州,不能参加孩子的满月酒宴了,希望他和林燕多多谅解。  
  孙浩说:"没关系的,事业要紧,我们以后可以再聚,好好喝个酒、聊个天。我祝你马到成功,不虚此行!"  
  事实上,高阳此时根本没去广州,他正陪同深圳金星电子公司老总沈传文在某风景秀丽、美女如云的度假山庄游玩。  
  于军陪同辛月来到晶都大酒店参加孙明的满月酒宴。  
  宴席上,酒过三巡,于军忽然有意大声地说:"孙浩,你看这孩子怎么一点儿也不像你啊?倒有点像高阳那王八蛋。我听辛月说你媳妇以前和姓高的小子有一腿。我建议你还是去做一下亲子鉴定,可别当了冤大头,为别人抚养孩子啊。现在这世道,这种事情可是屡见不鲜啊!"  
  此言一出,所有宾客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盯着孙浩,像看猴戏似的。孙浩当时脸就绿了。他想发作,但考虑到自己在为于家打工,就强忍住了心中的怒火。事实上,他这个华艺集团子公司经理说来和于家的奴仆没什么两样,否则于军也不敢这么放肆,故意在酒席上羞辱他。  
  孙浩不敢发作,林燕却不是好惹的。她当即就抓起一杯酒泼到了于军脸上,指着他厉声责骂:"你胡说什么!立即给我滚,我们不欢迎你!上次,在我和孙浩的婚礼上,你就故意捣乱。现在我儿子满月,你又无事生非恶意中伤,你他妈的真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你是个不折不扣的畜生!"  
  于军冷笑:"怎么?心虚了?发怒了?被我说中要害了吧!我敢肯定这孩子是你和高阳的孽种。如果不是事出有因,你会嫁给孙浩?你这种眼高于顶的女人,根本就看不上孙浩这种老实平庸的男人。你根本就是个虚伪狡诈的女人,在和高阳相好之前,你还是我父亲的地下情人!你以为你多高贵?你以为你多正经?今天我就撕破你的丑恶嘴脸!"  
  林燕气得浑身发抖,抱着孩子昏倒在地,孩子哇哇大哭起来。  
  孙浩见状,所有的愤怒再也遏止不住,大叫一声"我操你妈!"抓起桌上一瓶刚喝一半的酒瓶往于军头上狠狠地砸落。只听"砰"的一声,酒瓶在于军头上碎裂开来,酒水和玻璃仙女散花般洒了一地。  
  于军头上淌着鲜血,轰然倒地。辛月尖叫一声,吓得脸色煞白。  
  宴席上大多数宾客都是华艺集团的职员,这些人当中打着各种算盘的都有: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暗自窃喜,有人悲天悯人,有人漠不关心。不过,更多的人则是见风使舵。  
  现在,孙浩打伤了华艺集团的唯一继承人,无疑他这个华艺化妆品公司总经理的宝座是坐不稳了。于是有聪明者立即指挥众人将于军抬出酒店,抬上轿车送往医院急救,并不失时机地给华艺集团总裁于通打了电话。很快,前来参加酒宴的朋友和同事都匆匆告辞,走得一个不剩了。  
  林燕悠悠苏醒过来,见客人都走光了,脸上流露出惊诧的表情。孙浩解释说:"我刚才用酒瓶把姓于的头砸破了,这帮势利的家伙一个个都走光了。"  
  林燕惨淡地笑了笑:"这是人之常情。你打了于军,明天华艺集团就会解聘你,他们跟你交往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不但捞不到半点好处,说不定还会受到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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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3)        
  孙浩说:"燕子,我不在乎失去这份工作。我爱你,谁要是伤害你,我就跟谁拼命!"  
  林燕握紧住孙浩的手,眼里含着感动的泪水:"谢谢你,孙浩。你是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我为你感到骄傲,我相信孩子长大以后也会为你今天的行为感到骄傲!"  
  孙浩道:"燕子,别对我说什么谢不谢的,我们是两口子,我有责任保护你、爱护你。走,咱们回家吧。"  
  孙浩买了单,从林燕手中接过孩子,挽着林燕出了酒店,开车回到林燕的公寓。  
  果然,第二天孙浩去公司上班时,于通在两个保镖的拥护下从集团总部来到了华艺化妆品公司,对孙浩宣布了解聘命令,公司经理由梁文接任。梁文就是昨天组织抢救于军并打电话及时向于通汇报情况的那个人。他原来只是华艺化妆品公司的办公室主任,现在一下子跃过了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位,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可见此人是个颇有心计的家伙。  
  孙浩结清了自己的薪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公司。回到家时,林燕已经亲自下厨做好了饭菜,等他共进午餐。  
  林燕温柔贤惠地倒上两杯酒,递给孙浩一杯,安慰他说:"这份受气的工作丢了也没什么可惜的。来,我陪你喝一杯!庆贺你扬眉吐气获得自由!"  
  夫妻俩碰杯,干了杯中酒。林燕又给孙浩斟满一杯酒,说:"以后你就安心和我一起把时装店搞好,其实自己经营一个店铺比给别人打工强得多。"打工不如当老板",我们在深圳闯荡了这么多年才切身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好了,这段时间我在家照顾孩子,你就多去时装店看看吧。"  
  林燕的时装店自开张以来生意一直很红火,她雇了三个身材窈窕、容貌俊秀、能说会道的姑娘替她打理。自从孕期到六个月后,她就很少去时装店了,每个月底定期去结一次账。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孩子身上。  
  孙浩对林燕的安排没有异议,第二天就开始去照看时装店的生意。  
  时装店有个叫钟琴的雇员长得非常漂亮,脸蛋和身材与那些名模比较起来毫不逊色。钟琴二十二岁,正是女人最成熟、最美丽、最光彩的年龄。钟琴有一种病--痛经,每月固定有那么几天,感觉简直是生不如死。  
  这天,孙浩去时装店,正好撞见钟琴痛经发作。钟琴捂着小腹蹲下身子,额头上全是汗水,一脸煞白。孙浩见状急问何故。一个姑娘家在男人面前怎好意思开口道明这种缘由?孙浩见钟琴不语,以为她得了什么急病,忙出门拦了辆出租车,要将她送去医院。  
  钟琴不愿上车,说:"没事的,痛过去就好了。"  
  孙浩说:"这哪行啊?生病就得看医生。看你痛成这样子,我估计你得的是急性阑尾炎。"他边说边强行将钟琴扶上车。  
  到了医院,孙浩为钟琴挂了号,看了内科。孙浩对一位接待他们的四十多岁的女医生说:"医生,请帮她诊断一下,她肚子痛得厉害。"  
  医生问明了钟琴的情况,下结论说:"我看你是痛经吧?"  
  钟琴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孙浩在旁听了,红着脸转过头去。钟琴莫名地觉得这个男人很有意思。现在这时代,他一个结了婚的大男人居然还会害羞。  
  医生告诉钟琴痛经不能大意,久而久之会转变成复杂的妇科病,必须及时尽早地根治,边说边给她开了一些药。这些药大多数价格昂贵,钟琴身上钱不够,孙浩为她垫付了。  
  出医院时,钟琴说:"孙大哥,谢谢你了。发工资时我把钱还你。"  
  孙浩说:"这点钱你别记在心上。你还年轻,身体是最重要的,医生说得对,你要先把病治好。"  
  钟琴说:"医院给我开了几次药,但太贵了。我这点收入,哪里负担得起,所以就只好拖着。"  
  孙浩说:"身体是一个人活在这世上最大的本钱,你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这样吧,我借钱给你先把病治好,等以后你有钱了再还我。"  
  孙浩到工商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了一万元现金交给钟琴。钟琴感动不已,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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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4)        
  孙浩笑了笑:"你看你又来了,别再说谢了。以后你就把我当做你大哥吧。我曾经有个妹妹,十七岁时得病死了,如果她还在,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了。"  
  钟琴见孙浩触动起伤心往事,便说:"以后,我就是你妹妹。"  
  孙浩高兴地对钟琴笑了笑,这笑意很真诚,也很灿烂。  
  就这样,时间很快流逝。通过几个月的连续治疗,钟琴的痛经病彻底痊愈了,脸上气色红润多了,整个人也显得更好看了。  
  日久生情,在工作和日常交往中,钟琴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孙浩,她爱他的真诚和善良,爱他对人充满了爱心,也爱他对妻子和孩子的那份珍爱。她觉得他是一个难得的好男人,她愿意无怨无悔地跟这个男人相好。  
  孙浩把钟琴当做自己的小妹,在各方面都关照她。他是真诚的,没有私心杂念的,因为曾经有过一个美丽可爱而且会撒娇的妹妹,他无法割舍那份逝去的亲情。现在在钟琴身上,他重新获得了这份难能可贵的亲情。他觉得自己很幸福。  
  但是,他犯了一个错误,他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是很难存在这种亲情或者说友情的,久而久之,男人与女人之间最本质的感情就会演变出来。异性是相吸的,爱情才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男女之间最高、最重的感情。这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感情演变趋势。  
  孙浩显然忽略了这一点,他全然不知道钟琴已经爱上了他。  
  2  
  转眼间,孙明已经将近一岁了。这天晚上,孙浩下班回家,看到林燕留在桌子上的便条,上面写着:"孙浩,孩子突发高烧,我带孩子去医院看病了,麻烦你做一下晚饭。谢谢!林燕,即日。"  
  孙浩系上围裙开始忙碌晚餐。这时手机响了,是林燕打来的。林燕在电话里带着哭腔焦急地告诉他:"孙浩,医生说我们的孩子得了白血病,你快来医院一趟!我在东湖医院。"  
  孙浩一听,解下围裙锁上家门匆匆忙忙地拦了辆出租车直奔东湖医院。到了医院,与林燕刚碰头,林燕便无助地扑进他的怀中,伤心地恸哭起来。  
  孙浩安慰了林燕一番,然后向医生询问详细的情况。医生确凿地告诉他:"我们替小孩做了检查,小孩得了白血病,这是毋庸置疑的。"  
  孙浩问:"有没有最好的补救措施?"  
  医生说:"幸好发现得早,可以给小孩做骨髓移植,就是把与患者血型相吻合的骨髓移植到患者的身体内,增强患者的血细胞造血功能。一般来说移植自己亲人的骨髓是最好的。"  
  孙浩说:"我是孩子的父亲,把我的骨髓抽出来移植给孩子吧。"  
  医生说:"好吧。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们还需要给你们做一下血型配对,以免到时出现排斥现象。"  
  血检的结果正如林燕所担心的那样,孙浩与儿子孙明的血型根本就不相吻合,如果把他的骨髓抽出来移植给孩子,会造成异常严重的排斥现象。  
  当医生小心翼翼地将这个结果告诉孙浩时,孙浩整个人都懵了。没想到于军那小子在孩子满月时说的话竟真的成为了事实。他果真不是孩子的父亲,他只是为人作嫁衣裳!他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  
  林燕愧疚地对孙浩说:"对不起,孙浩,其实我早就知道这孩子的父亲不是你。好多次我想对你说出实情,但是,我又怕伤害了你。"  
  孙浩抓住林燕的手,痛苦地说:"燕子,我现在不想和你计较这些,你告诉我,这孩子是不是高阳的?告诉我,我好去找他,现在也许只有他可以救这个孩子。"  
  林燕流着泪点了点头。  
  孙浩如风般地奔了出去。  
  孙浩跑出医院,掏出手机在街上拨通了高阳的手机号,询问他现在在哪里。高阳告诉他正在红岭酒吧陪朋友喝酒。  
  孙浩说:"你马上来东湖医院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面谈。"  
  高阳说:"不行,我现在走不开,我跟一个广告客户约好了在酒吧见面,跟他谈一笔生意。要不,你过来吧,有什么话见了面再说。"  
  孙浩大声吼道:"你他妈的就知道吃喝玩乐,就知道拉广告宰客户!这世上的钱你能赚得完吗?你马上到东湖医院来,我有紧急事要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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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5)        
  高阳见孙浩态度不友好,不由也吼了起来:"你发什么脾气?你要搞清楚,是你找我有事!我在红岭酒吧,你愿意过来就过来,不愿过来就拉倒吧!"说罢关了机。  
  孙浩再打,已打不进去,无奈之下,只好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红岭酒吧。他急匆匆走进酒吧时,高阳正和报社的同事林峰边喝酒边高谈阔论。孙浩走上前去,对林峰说:"对不起,打扰片刻,我有重要事情跟高阳面谈。高阳,你跟我出去一下!"  
  高阳不解地说:"有什么事就在这儿说吧。这位是我的好朋友--《特区时报》社会新闻部的首席记者林峰,都不是外人。"  
  孙浩说:"对不起,这件事情还真不能在这里说。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我们出去说。"  
  高阳只得对林峰说:"你稍等我片刻,我去去就来。"  
  高阳和孙浩来到酒吧门外,说:"有什么事在这儿可以说了吧,这里没有人可以听到我们的谈话。"  
  孙浩定定地注视着高阳,努力镇静地告诉他:"林燕出事了,小明得了白血病。"  
  高阳一怔,随即又漠然地说:"那关我什么事?我能帮上什么忙?"  
  孙浩两眼盯着高阳,一字一顿地说:"我现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小明不是我的孩子,是你的!"  
  高阳浑身一震,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孙浩痛苦地说:"其实,林燕一直爱着的人是你,她跟我相好以前就已经怀孕了。她跟我结婚,只不过是想为这个孩子找个父亲。"  
  孙浩说完,眼眶里已经盈满了泪水。高阳依旧无言,但内心却被强烈地震撼了。  
  孙浩接着说:"现在林燕已经是六神无主了,除了哭泣,没了任何主意。我问过了医生,医生告诉我现在唯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孩子做骨髓移植手术。我的血型与孩子不合,你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现在也许只有你可以救得了这个孩子。我不管你和林燕之间有什么恩怨,这个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小明非常聪明可爱,你一定要救他!"  
  高阳默默地望着孙浩,他感觉他是个伟大、高尚的男人,而他跟孙浩比起来要猥琐得多。他忽然之间因为这个男人有了一些久违的感动,抓住他的手说:"快带我去见林燕!"  
  两人赶忙回到东湖医院。林燕一见到高阳,便情不自禁地扑进了他的怀中,也不管孙浩在旁,也不管许多医生在旁。  
  目睹此情此景,孙浩更痛苦了,他终于明白自己在林燕心目中只不过是一个幻影,他永远只是高阳的替身。他默默地离开了医院,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已属多余。  
  孙浩在街上踽踽而行,不知不觉来到了林燕的时装店。店里还在营业,晚上的生意有时比白天还好,钟琴和几个女雇员正忙得不亦乐乎。孙浩没有进去,他不想打扰她们,悄无声息地从门前走过。  
  钟琴透过玻璃橱窗看到了孙浩,见他垂头丧气精神不振,经过自家店铺而不入,而且不与雇员打个招呼,这行为显然反常,便追了出来,悄悄跟在他的身后。  
  孙浩进了太平洋酒吧。太平洋酒吧是深圳最高档的酒吧。这家酒吧是一位香港老板开的,里面的全套设施,包括每一块镜面、每一支牙签都是进口的。  
  孙浩要了一瓶马爹利,自斟自饮起来。当他喝到第二杯时,钟琴坐到了他对面,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关切地问:"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孙浩淡淡一笑,掩饰道:"没啥事。"  
  钟琴说:"你瞒不了我的。快说,是不是和林燕姐闹别扭了?"  
  孙浩说:"没有的事!我们两口子从来不吵架。"  
  钟琴紧追不放:"那是为什么?看你情绪这么低落。我从来没见你像现在这样沮丧、消沉。"  
  孙浩痛苦地说:"我只是心情不好,只是想喝酒。你别管我好不好?"  
  钟琴说:"我不是管你,我只是关心你。既然你心情不好,想喝酒,那我陪你喝。"  
  钟琴叫侍者送来一个酒杯。她倒上一大杯酒陪孙浩喝了起来。很快,两人喝完了一瓶酒,孙浩又叫了一瓶。第二瓶酒还没喝完,孙浩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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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6)        
  钟琴没有醉,她没像孙浩那样一杯接一杯地猛喝。她最多只有三分醉意。她从孙浩身上掏出钱来买了单,然后扶着他出了酒吧,上了一辆出租车,将他带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屋。  
  夜里,在半梦半醒之间,孙浩搂住了钟琴,然后趴到了她身上,梦呓般说:"燕子,我爱你,你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  
  钟琴没有说话,也没有反抗。她饱含泪水,任由这个她喜欢的男人在半梦半醒之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  
  次日清晨,孙浩清醒过来,见自己光着身子睡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身边躺着一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女人,这女人同样赤身裸体。他感觉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有种垦荒之后的胀痛感,感觉不对劲,一看身边的女人的身子下面有一摊刺目耀眼的猩红。  
  孙浩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过。他扳过身边还在熟睡的钟琴,心里紧张极了,如果让林燕知道了这件事,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钟琴醒了过来,羞涩地埋下头,不敢正视孙浩的目光。孙浩迷茫地说:"小琴,怎么会这样?"  
  钟琴说:"你昨晚在酒吧喝醉了,我就把你扶到我这里休息。半夜里,你把我当成林燕姐了。"  
  孙浩愧疚不安地说:"对不起,小琴,是我把你害了。我真不是个东西!"说着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钟琴忙抓住孙浩的手,爱怜地说:"孙大哥,你别这样,我是自愿的。我爱你!"  
  孙浩痛苦地说:"小琴,我是有家室的人,我是不能对你负责任的。这样会害了你的。"  
  钟琴说:"我不要你对我负什么责任,不会拆散你的家庭。我只是想真心实意无怨无悔地对你好。你什么时候不开心了,都可以来找我。"  
  孙浩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离开了钟琴租的房子。他没想到在这世上居然还有一个女子会像他爱林燕一样无怨无悔地爱着他。他为此感到幸福、安慰。  
  但是,这份感情太沉重,在给他带来幸福快乐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忧伤和惶惑。他不知道他以后该如何收场,如何面对两个女人。  
  3  
  给孙明做骨髓移植手术的日期定下来了,高阳借口偶感风寒,打电话向报社领导请了病假,然后静静地躺到了医院的手术床上。  
  上午九点,在全身麻醉之后,医生从高阳身上抽取了400毫升骨髓,立即注入到相隔不到几米,躺在另外一张手术床上的孙明体内……  
  十一点,手术顺利完成,注入了高阳骨髓的孙明获得了生存的希望。  
  麻药失效后,高阳开始忍受真正痛彻骨髓的痛苦折磨。他痛得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滚落。  
  林燕陪在高阳身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见他在忍受疼痛时默默地将下唇咬出了一排带血的牙印,不由得疼惜爱怜不已:"小阳,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高阳笑了笑:"别说见外的话,我有责任这么做,他也是我的孩子。其实,我受这点苦远远不及你的万分之一。身体的痛苦过不了多久就会过去,而这孩子却会给你带来一生的伤痛和负担。"  
  高阳身体的痛苦在加剧,他痛得全身大汗淋漓,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他不想让林燕看到他这副痛苦狼狈的样子,叫林燕出去照顾孙明。  
  林燕含泪走了出去。高阳为了不让自己痛得叫出声来,将衣服塞进嘴里,最终疼痛挨过去后,衣服被咬穿了几个洞。  
  骨髓移植后,孙明住进了封闭的隔离室进行观察。高阳在医院住院调养的这几天里,每天早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隔离室外的大玻璃前,撩开帷幕看一看里面的孙明是否醒来,看一看孙明因注射激素而胖起来的脸是否恢复到原来的模样。有时,碰巧林燕在隔离室照顾儿子,她会跟他打手势,冲他微笑。  
  几天后,高阳出院了,孙明仍然住在隔离室,处于观察阶段。医生告诉林燕:"虽然手术非常顺利,但从高阳身上抽取的骨髓能否在小孩的骨髓里"定居",发挥造血功能,还需进一步观察。目前,孙明有50%的治愈希望,如果失败,还得进行第二次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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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7)        
  大约一个月后,医生告诉林燕手术成功了,高阳的骨髓已经在孩子的体内发挥作用了,现在孩子的血细胞再造功能已经恢复正常。  
  孙明住院期间,高阳不管多忙,每天都要抽空去医院看望他。他没想到自己突然间会冒出一个儿子来。虽然这儿子跟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姓,但他的确是自己的亲骨肉,这是不争的事实。孙浩也时常过医院去照顾孙明和林燕,但他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  
  高阳内心也是百感交集。  
  孙明还是个幼儿,刚满一岁,根本不知道他父母之间会有那么多的感情纠葛。他也不知道自己刚学会说话走路就染上了顽疾。他天真地睁着眼睛瞅来瞅去,瞅着病房里的白墙、白衣、白褂,瞅着陪在他身边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他觉得这个世界很新奇。  
  林燕心中充满了忧伤。尽管医生说孩子的手术很成功,造血机能恢复得很好,但她心里还是非常清楚,患上这种病很难摆脱死神的威胁。她担心孩子迟早有一天会离她而去。  
  自从孙浩知道孙明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之后,对儿子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疼爱了。她不怨他,这事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接受。相对来说孙浩还是一个好男人、好父亲。  
  林燕心中充满了愧疚,对孙浩,也对儿子孙明。她感觉这个家迟早会解体。  
  这天,高阳又来医院看望孙明,他买了束鲜花和一些幼儿滋补品。林燕接过了鲜花,放在了窗台上,说:"鲜花会吸收病房里的氧气,对孩子身体健康不利,以后你就不要送鲜花了。"  
  高阳忽然间觉得林燕是个非常细心、非常慈爱的母亲。他望着日渐憔悴的林燕,心中又爱又怜:"林燕,你为什么要那么傻?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如果你告诉我你怀孕了,我一定会对你负责任的。"  
  林燕苦笑:"你以为我是那种以孩子来要挟男人就范的女人吗?"  
  高阳伤感地说:"那你也没必要伤害自己啊,你可以把孩子打掉,可以不嫁给孙浩。我知道你并不爱孙浩。你为什么要那么傻?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自己并不爱的男人?为什么要把孩子生下来呢?你这样不但害了孩子,也害了孙浩,更害了你自己。你明白吗?"  
  林燕眼里充满了泪水,她淡淡一笑:"如果你是女人,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高阳无话可说了。是啊,母爱是神圣的。孩子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是割舍不下的。一个做母亲的女人是绝不会杀死自己腹中的骨肉的,尤其这骨肉是她与一个她心爱的男人的爱情结晶,她就更狠不下心来。  
  孙明在医院里观察疗养了一个月,终于康复出院了。出院后,高阳就没有再去看他,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去打扰林燕和孙浩的生活。  
  4  
  孙浩自从和钟琴发生关系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钟琴的租房和她幽会一次,以解彼此的相思之苦。  
  渐渐地,孙浩发觉钟琴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美丽大方、温柔善良,而且善解人意。钟琴和他在一起,从来没有对他施加过任何精神上的压力,她不但从不逼迫他离开林燕对自己负责任,而且再三叮嘱他与她幽会要小心点,别让林燕知道,因为一旦事情败露,对谁都不好。  
  渐渐地,孙浩就不由得拿林燕和钟琴作比较。他觉得如果林燕有钟琴那样爱自己他就知足了。心情平静时,他曾经反复仔细地想过,自己当初和林燕结婚,究竟是爱她什么呢?  
  他清楚自己绝非爱她美丽的外表,因为现在这社会上漂亮的女子满街都是,他对于那些空有一副美丽躯壳,没有头脑、没有智慧的女子向来是不屑一顾的。他觉得他大概就爱她那不让须眉的个性以及聪明的头脑和满腹的才华。如果林燕身上没有这些闪光的优点,他是不会那么死心塌地地深爱着她的。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专一执著地爱林燕,却换不来她的一颗完整无缺的爱心。她的心里始终爱着的人不是自己,而是高阳。不但如此,她还为高阳生了一个儿子,残忍地剥夺了他做父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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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8)        
  孙浩为此感到痛苦,感到不可忍受、不可原谅。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和钟琴搞地下情对不起林燕,慢慢地他就觉得坦然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拥有一份完整的爱,应该拥有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女人,那才是一个男人的骄傲和幸福。  
  这天晚上,林燕在医院照顾儿子。孙浩一个人待在偌大的公寓里,望着家中豪华的装饰,内心却感觉无比的空洞和失落。在这个家庭里,他觉得自己是多余的,甚至还不如一件摆设。他不清楚自己在林燕心目中有没有一丁点儿的位置。  
  女人永远是世间最奇怪也最奇妙的动物,不可捉摸。她们认定的男人,不管这个男人是个骗子、傻子还是疯子,她们都会义无反顾地去爱。而她们不喜欢的男人,无论你怎么对她付出也是白搭。女人永远是以自己的感觉为出发点的,她们永远爱得那么痴狂、那么固执、那么热烈,也那么无助。  
  高阳会真正爱林燕吗?他会回到她的身边吗?这个问题一直在孙浩脑海里盘旋。他想得很苦、很累,但是他又想不出答案。一切都是未知数,还有待生活给出答案。  
  孙浩不想再想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活得潇洒些,不要太苦了自己。他决定去找钟琴,到她那里去过夜,也好好地享受一下一个爱自己的女人带给自己的全身心的愉悦。  
  此时已是午夜一点过了,孙浩出了门,拦了辆出租车来到钟琴的住所,敲响了钟琴的房门。钟琴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敲门声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睡眼,开了灯,然后问是哪个?听到是孙浩的声音便穿上拖鞋去开了门,将孙浩让进了房里。  
  "这么晚了,有事吗?"钟琴一边往床边走一边嘀咕。  
  "没事,就是想你,睡不着,所以就来找你了。"孙浩从身后抱住了钟琴的身子,嘴里吐着热气在她脖子里轻微地磨蹭着。  
  钟琴怕痒,在他的臂弯里转过身子正面对着孙浩。俩人的嘴唇碰触在一起,开始热烈亲吻起来。他们一边狂吻一边帮对方解除了身上的"武装"。  
  一轮又一轮的冲刺,孙浩乐此不疲。钟琴气喘吁吁地嗔怪:"浩哥,你今天吃了药了?怎么这么亡命?好了,我吃不消了,不来了。"  
  孙浩一边做着剧烈的运动,一边霸道地说:"不行,我还要!我要一次爱个够!我要好好地疼你,我也要你好好地爱我!琴儿,你给我生个孩子吧!好吗?"  
  钟琴叹道:"你是不是发觉林燕姐的儿子不是你的种之后,心里有失落感,所以想要我给你生一个孩子?"  
  孙浩不语。钟琴接着困惑地说:"浩哥,你告诉我,你会真心爱我吗?如果我给你生个孩子,你愿意娶我为妻吗?"  
  孙浩突然之间便停止了动作。他迷茫地说:"琴儿,你以前不是跟我说你跟我在一起,不会计较名分吗?"  
  钟琴说:"我是说过,而且我也努力在这么做。可真正爱一个人,内心里还是渴望能够真正地全身心地拥有他,并且能够永远在一起。我对你,就像你对林燕姐一样!"  
  孙浩愧疚地紧紧抱住了钟琴:"是啊,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有一腹伤心事。琴儿,以后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如果有一天林燕离开我,我一定会跟你在一起。"  
  孙浩清楚,他自己是绝对不会主动离开林燕的。除非林燕不要他了,他对林燕那份死心塌地的爱才不得不收回来。  
  钟琴也清楚这一点,她幽幽地叹了口气。她不想给孙浩任何压力,因为她清楚他心里已经够苦的了。  
  5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正如纸永远包不住火一样,孙浩和钟琴的关系终于还是让林燕知道了。林燕没有生气、没有发怒,只是心里有些悲凉。她心里清楚她和孙浩的婚姻已经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这天晚上,俩人对着灯光各怀心事无法入眠。沉默良久,林燕决定跟孙浩摊牌,她向孙浩提出分手:"孙浩,我们离婚吧!"  
  孙浩觉得有些突然,内心怎么割舍得下?于是像个犯了错的小孩,低沉着声音说:"燕子,我不想离婚,我爱你。"  
  林燕冷笑:"那你爱不爱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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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第七章 曲终人散(9)        
  孙浩说:"我只是喜欢她,她是个好姑娘。"  
  林燕说:"正因为她是个好姑娘,你才更不应该伤害她。我知道她是爱你的。她并不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姑娘,她对你的感情是纯真的,我看得出来。说实话,我不但不恨她,反而有一种解脱感。因为我们当初的结合根本就是一个错误。"  
  孙浩忙说:"不!不是错误。我是爱你的,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爱你。"  
  林燕忧伤地盯着孙浩的脸颊,叹道:"你既然爱我,就不该去跟别的女人上床。真正的爱情是不能分享的。"  
  孙浩内疚地说:"男人有时免不了都会犯这种错误,经不起诱惑。我考虑好了,我要跟钟琴分手,从此以后一心一意地爱你。"  
  林燕伤感地摇了摇头:"太迟了。你这样做不觉得对钟琴太残忍了吗?人家跟你时可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孙浩无语。的确,他欠钟琴的也不少。  
  林燕又说:"我考虑好了,我们离婚对大家都有好处,对你好,对我好,对钟琴也好。真的,我不怨你们。说实话,孙浩,当初我跟你结婚完全是一种落水人的心态,抓住什么是什么。因为当初高阳跟我分手了,而我那时又有了身孕,所以我别无选择地匆匆地把自己嫁了。事实上,我并不爱你,最多只是对你对我的感情有些感动。"  
  孙浩依旧沉默,一脸痛苦无奈的样子。  
  林燕继续说:"现在你也知道小明不是你的儿子了,我知道你表面不说,心里还是有个疙瘩。这是男人的通病,这事落到谁身上都不会痛快。所以,你有时心情会很苦闷、会借酒浇愁、会另找寄托,所以你不可避免地和钟琴发生关系。既然我们凑合在一起闹得大家都别扭都不痛快,何不给彼此一条出路,让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我们不能一错再错了。"  
  孙浩愧疚地说:"对不起,燕子。我不想伤害你,但是无意中还是伤害了你。"  
  "孙浩,纸是包不住火的,你以为你和钟琴的关系可以瞒我一辈子吗?恋爱中的女人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她爱的人是谁,也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因为她看那个人的眼神会特别温柔、深情。"  
  孙浩苦笑:"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瞒得了你。"  
  林燕伤感地叹了口气:"孙浩,我一直有一句话想对你说,其实后来我是真的爱上你了。从你打于军那时起,我就下了决心这辈子好好爱你,好好补偿我欠你的感情。没想到……我们最终还是要分手。"  
  孙浩冲动地一把抓住林燕的手,努力想挽救这段感情和婚姻:"燕子!既然你已经对我产生了真感情,我们就不应该离婚。我不想离婚,我爱你!我是真的好爱你!"  
  林燕摇了摇头:"孙浩,你应该知道,爱人的眼里是容不下半粒沙子的,真正的爱情绝对容忍不了背叛,所以我们必须分手。你和钟琴结婚吧,她是个不错的姑娘,她是真心爱你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你和她结合才是正确的、幸福的。"  
  通过彻夜长谈,第二天,林燕和孙浩去办理了离婚手续,然后在一起吃了一顿饭,就这么分手了。  
  至于财产分割,他们采取了非常简单、非常公正的办法:林燕的财产归林燕,孙浩的财产归孙浩。孩子孙明归林燕单独抚养,孙浩不承担抚养责任。  
  孙浩从林燕的公寓搬出去时,心里有种灰蒙蒙的感觉。回头望望那熟悉的房子,回忆起两年来和林燕的点点滴滴的往事,他落泪了。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明白他内心对林燕的爱有多深。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也承受着别的男人难以承受的压力。但是,这段感情、这段婚姻不仅仅伤害了林燕,更伤害了他自己。他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他那么深爱一个女人,为她付出那么多,却最终换不来她对他的真爱?他苦苦思索,却最终找不到答案。  
  钟琴依旧在林燕的时装店打工。钟琴本来是要离开时装店的,她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林燕,是林燕主动找到她,真诚地劝她留下。  
  林燕说:"小琴,你不要走,我从来没有恨过你,你不必内疚,你是真心爱孙浩的,真心爱一个人不是罪过。如果我和孙浩之间的感情没有裂痕,你是插不上足的,所以我不怪你。现在孙浩和我分手了,他还要重新去找工作,如果你在这个时候离开时装店,你们的生活负担会更重。我了解孙浩,他这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身边没存几个钱。你们一切要从头开始,成家立业是要很大一笔花费的,所以现在你不能辞掉这份工作。如果以后你有了更好的路子,我不强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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