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少年闪耀·第3辑(第二部分)
  思量再三,我唯有假装不知,袖手旁观。洋人虽然精通枪炮的用法,可是李超凡是个高手。他想杀一个洋人,定是轻而易举。我心安理得地躺下睡觉。半夜时分听见李超凡开门出去的声音,我却故作不知。  
  李超凡在接近天明时才回来,一回来就躺下睡觉,身上带有浓重的血腥气。他杀过人,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起身吃饭,想象着洋人斯坦因必然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心里不免窃喜。  
  但事与愿违,斯坦因很快出现在王道士的庭院中,手中捧着那本经书。  
  我皱起眉头:斯坦因没死?那李超凡昨夜杀了谁?  
  一道蓝色的火焰冲天而起,那是杀手组织内互相联络的暗号。李超凡还没有起床,王道士也与斯坦因谈得兴高采烈。我悄然走出小院,向焰火的方向行去。还有其他的人来了,但为何妈妈从未向我提起。  
  焰火传来的地方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推开院门,我便看见妈妈阴沉的脸色。  
  妈妈亲自来了!  
  我的心忐忑不安,这些年来,妈妈一直留在上海,这一次却不远万里,到这偏远的西域来。  
  我换上一副笑脸,“妈妈,你怎么会来?”  
  妈妈的脸阴沉得如同三九天的寒冰,她冷冷地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字问:“小紫,李超凡为何还没死?”  
  她又叫我小紫,这么久以来,都没有人叫我小紫,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并非是紫陌,而只是一个名叫小紫的杀手。  
  我咬了咬牙,妈妈对于自己的毒药了如指掌,欺骗她全无益处。  
  我救了他。”我言简意赅地回答。  
  按照惯例,妈妈应该已经一掌打了过来,但她的手只是在颤抖,却没有打我。  
  “你看上他了?”她冷冷地问。  
  我点头。  
  妈妈冷笑:“我是白教你了。”  
  我苦笑:“为何要派我执行这个任务?我根本就不够格。”  
  妈妈默然,她指了指土房之内,一言不发。  
  妈妈是让我进去看一看。里面会有什么?是否有个陷阱在等着我,妈妈是想用家法处置我了吗?  
  我知道无法逃避,硬着头皮向土房中走去。  
  出乎意料的,里面没有陷阱,也没有家法,只有一个土炕。土坑上躺着一个人,全身都用白布盖着。我心里一紧,是死人吗?  
  我的手开始轻微地颤抖,白布下会是谁?  
  我深吸了口气,轻轻一抽,白布便掀开了。我双腿一软,跪倒在地,躺着的人竟是小红!她的双眼大睁着,喉咙上插着一把小小的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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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大漠流华记(下)(8)        
  李超凡杀了小红!  
  我怔怔地看着小红的尸体,她自小与我一起长大,每天都吵吵闹闹。从此后,再也不会有人在清晨时怪叫着“太子妃回宫了”把我吵醒。  
  我想也许应该哭吧!但我的嘴角却露出奇异的笑容。我忽然想起,自己已经有许久没有哭过了。这些日子以来,连泪水都离我而去。或许是由于沙漠上干燥的气候,或许只是我已不再相信眼泪。  
  妈妈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现在你决定如何?就算你再不想杀他,难道你任由小红白白地死去吗?”  
  我转头望向妈妈,妈妈在我的眼中变得如此陌生。  
  “为什么要骗我?”我问。  
  妈妈淡然回答:“你已经知道了?”  
  我点头:“真正与斯坦因勾结的人是你。”  
  妈妈笑笑:“不错,正是我。”  
  “为什么你不告诉我真相?”  
  妈妈的眼中闪过一丝怒意:“你要知道什么真相?你想不想知道你们这些姐妹每个星期要吃掉多少米饭?还有你们昂贵的化妆品和衣饰都是哪里来的?我一共收养了四十七个孤儿,你知道我每养一个女孩要用掉多少钱?钱从哪里来?”  
  我默然。不错,这些年来,我们只是吃喝、学习、训练,从来不曾做过一件能够赚钱的事情。  
  “你以为我想与洋人勾结吗?你以为我不恨洋人吗?可是我却管不了那么多,谁出得起钱,我就为谁办事。你自己不也很清楚吗?做杀手这一行,根本就不会管正义与否,只为了钱而卖命。”  
  我微笑,我相信自己的笑容一定十分凄惨:“我从来不曾怪过你。就算你告诉我真相又能如何?难道你以为我会因此背叛你吗?这些年来,每个姐妹都真心的把你当成妈妈。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很清楚未来的命运不过是为你而死,但我们从来不曾怨恨你。如果没有你,我们早已经死在街头了。但我却第一次开始怨恨你,不是怨恨你让我去杀人,而是恨你为何要欺骗我。做妈妈的人又怎么可以欺骗女儿?”  
  她怒意尽敛,同样黯然神伤:“小紫,到了现在,那个男人对你还是如此重要吗?”  
  我站起身:“你要我杀李超凡,我定会不择手段为你杀死他。但这不等于我不爱他,在我的心里,他仍然是最重要的。”  
  我向着外面行去,身后传来妈妈召唤我的声音:“小紫!”  
  我微微一笑,略停了停,却不愿回头:“叫我紫陌吧!当我开始执行任务之时,我就已经不再是小紫。”  
  我拿出手提袋中的那支琉璃珠钗,小心地插入发际。李超凡曾经说,只要戴上这只钗,我就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子。那么我就戴着这支钗去见他,与他一起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光。  
  第八章 没有明天的日子  
  回到王道士的小院,斯坦因已经不在了。王道士如常地抽着他的旱烟,李超凡则担忧地站在门前东张西望。  
  他看见我回来,立刻迎了上来:“紫陌,你去哪里了?”  
  我微笑,挽起他的手臂:“我们结婚吧!”  
  他一怔,狐疑地看着我:“什么?”  
  我故意撅起嘴:“你不想和我结婚吗?你是不是还是那么花心,想回到上海就抛弃我,再去找什么女明星?”  
  他眨眨眼睛:“你怎么知道我的心思?”  
  我佯怒,转过身不去理他。  
  他从身后抱住我,“你真的想结婚吗?”  
  我点了点头。  
  李超凡转过我的身子,让我面对着他,深深地注视着我的双眸:“你知不知道我等你成为我的妻子,已经等了一千年。”  
  我心里一酸,他不曾忘记。就算过去了千年的时间,我们在命运中轮转,他也不曾忘记。可是,我却忘记了。梦中看见的情形,到底只是一场梦,一个人不能为了前世而活,在这一世,同样有许多恩怨情仇。  
  他拉着我的手跑回小院,大声叫道:“王道士,我们要结婚了。”  
  王道士吃惊地看着我们。  
  “给我们准备一些东西,我们要在这里办喜事。”李超凡不由分说地拿出一叠钞票塞在王道士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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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大漠流华记(下)(9)        
  王道士连连点头:“好!好!我这就去办。”他此时才想到恭喜我们,说了几句不着边际的话。  
  我一直依偎在李超凡的怀中,听着他熟悉的心跳声,我很快就要成为他的新娘。  
  偏远的西域,一时之间只能筹措到最简单的用具。王道士不知从哪里找到一块脏兮兮的红盖头,又找来一对喜烛,剪了两个丑陋的红双喜字,贴在窗上。然后又找来两坛酒,并请了一些村民来观礼。  
  如果此时我们在上海,我们的婚礼一定会轰动整个上海滩,但现在我们却在敦煌。人们喜笑颜开,每个人都是喜欢喜事的。他们并不知我们的来历,只知道即将结婚的两个人是来自外地的旅客。在这个地方,没有人会关心我们的出处,也不会在意我们将归于何方,世俗的一切都已经离我们而去。  
  我被两个年长的妇女扶着,头上盖着有股怪味的红盖头,我们都不介意,只要我能够成为他的新娘,没有什么值得介怀。  
  主持人王道士被旱烟熏得暗哑的声音响了起来:“一拜天地!”  
  喜娘扶着我拜了下去。  
  “二拜乡亲!”没有了高堂,他便随口改成乡亲。  
  耳边传来乡人的哄笑声,我又拜了下去。  
  “夫妻对拜!”  
  喜娘扶着我转了下方向,使我与他相对,我正要拜下去,一个声音忽然幽幽地插进来:“他们不能结婚,因为她是我的妻子。”  
  众人愕然,热闹的喜堂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李宁明,他消失了几日,又在关键的时候出现了。  
  我听见李超凡的声音:“她是我的妻子,你休想再把她从我身边夺走。”  
  李宁明冷笑:“如果你能阻止我。”  
  身边的喜娘惊呼了一声,我便腾云驾雾般地飞了起来。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又来了。我只是想在杀死李超凡以前成为他的妻子,难道这样也不行吗?  
  李宁明抱着我疾奔,身后传来乡人们七嘴八舌的叫声:“他是妖怪吗?怎么能够跑得那么快。”  
  红盖头从我的头上落了下来,身后的众人皆不见身影,我抬头看着他:“你到底想怎样?”  
  他耸耸肩,学着现代人的腔调:“我就是不想让他如愿。”  
  我咬牙:“你和他有什么怨仇,为何不想让他如愿?”  
  他笑笑,放下我:“有一些事情,如果能够忘记,也许会更加幸福。”  
  此时我们身处在距莫高窟有几十里地的敦煌镇上,他很能奔跑,不过是转眼功夫,就已经跑到了几十里外。  
  我们来到镇上最大的旅店里投宿,李宁明谎称我们两人是夫妻,只要了一个单间。他似乎已经学会如何在现代生活,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了许多钞票。我很想抗议,但他却紧紧地捏着我的手腕。我不知这是什么功夫,但被他一捏,我便身不由己,连话都说不出来。  
  我们进了那间房间,他终于松开我的手,吩咐店家送来一些食物。“不要妄想逃走,你们只是一些普通的人,我却不同。我耳聪目明,最微弱的声音也休想逃过我的耳朵。”说完之后,他便闭目养神。  
  我很愤恨,但是无计可施。  
  如果他感觉到饿了,就会点了我的穴道,从窗口溜出去,再满身血腥气的回来,想必是找牛羊吸血去了。过不多久,镇上就传出有妖怪作祟的消息。  
  我在旅店的大堂中听到人们的议论,狠狠地瞪了李宁明一眼,他视若不见,苍白的脸色与鲜红的嘴唇形成邪恶的对比。  
  此时有老者插言:“你们都不晓得,这怪一定是千年的老妖。”  
  议论纷纷的众人暂时停下话题,竖起耳朵:“老丈怎么会知道?”  
  老者捻着自己花白的长须,因为众人的注视而略感得意:“我小时候听山上的道士说过,千年以前,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据说在东方的山上住着吸血蝙蝠的妖孽,这妖孽可以起死回生,道法高明的人与他们签定盟约,将死者的灵魂卖给他们,从而换得已死之人的重生。”  
  人们的兴致被提了起来,连李宁明的兴致也被提了起来,这似乎就是在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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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大漠流华记(下)(10)        
  “重生后会怎么样?”有人问。  
  老者继续捻着胡须:“重生后的人,灵魂之中寄宿着吸血蝙蝠的妖灵,他虽然相貌还是和生前一样,但却已经不再是人。他不吃食物,吸血为生。而且力大无穷,眼睛变得无比明亮,耳朵变得无比敏锐,甚至可以在天上飞翔。”  
  人们啧啧叹道:“真有这样的事情吗?难道我们镇上来了这个妖孽?”  
  老者长长地叹了口气,仍然是故弄玄虚的模样:“据我这几天的判断,我们镇上一定是来了被吸血蝙蝠妖灵附体的人。那些死去的牲畜都是被他吸光了血。”  
  人们惊惶起来:“那可怎么办?”  
  老者喝了口茶,忧心忡忡地叹气:“找有道高人来捉妖吧!如果妖怪不死,镇上的家畜都会被他杀光。等牲畜死光后,他就会吸人的血。”  
  众人打了个冷战,一起缩了缩脖子。几个中年人拍案而起:“老丈说得对,我们应该去找有道高人来捉这只妖怪。”  
  我双眉微扬,挑衅地看着李宁明。李宁明的唇边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我忽然发现他们兄弟两人在这个方面很像,总是时不时就会嘲弄地笑一笑。  
  “真是异想天开。”他低声说。  
  我冷笑:“不要太自信,人们的力量是无穷的。”  
  次日,窗外的长街上传来熙熙攘攘的吵闹声。我探头向外张望,只见一大群人簇拥着王道士走了过来。  
  我苦笑,所谓有道高人,原来就是王道士。  
  连李宁明都哑然失笑,“凭他能奈我何?”  
  我斜睨着他,却故意挑衅地问:“你敢出去见王道士吗?”  
  他双眉微扬:“有何不敢?难道我还怕了他不成吗?”  
  他拉着我的手向门外走去,大概是怕我在混乱之中逃走。  
  此时在旅店门前,王道士一手持剑一手持符,念念叨叨,左挥一下,右挥一下,众人只当是笑话,倒也不甚反感。  
  我与李宁明走出旅店,王道士向我们扫了一眼,对着我做了一个眼色。我一怔,他是什么意思?  
  便在此时,他身后的那群人忽然闪开一条道路,一辆燃着火的大车不知从何处冲了过来。大车直向着李宁明与我冲来,李宁明一怔,下意识地将我推开。  
  他的手才放开,一个人便飞身到我身边,拉着我转身就跑。  
  刚跑出人群,我就看到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停旁边。这人把我塞入车内,紧跟着自己也上了车。汽车呼啸而去,向着镇外疾驶。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爆炸声,我回头张望,只见那群人都趴倒在地,原来那辆大车里是装了炸药的。  
  我忍不住猜测,李宁明会否被炸死呢?  
  我转头问他:“那些人是你的帮众?”  
  李超凡点了点头:“否则怎么会用那么危险的办法?”  
  我苦笑,王道士呢?现在连他都对我有救命之恩了。  
  李超凡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解释说:“王道士一直认为你是西夏王妃转世,对于冒险救你的事情一点都没有推辞。”  
  我默然不语,现在又欠他一次情。  
  李超凡时不时地望向身后,始终惴惴不安:“希望他不会再追我们。”  
  我撇嘴:“也许他已经被炸死了。”  
  李超凡摇摇头:“在这里找不到烈性炸药,我只希望他能够受些伤,追不上我们便好。”  
  他的话才说完,前面的路上便蓦然现出一个身着黑袍的影子。  
  司机咬了咬牙,用全力踩在油门上向着那个人影冲过去,他大概是想利用汽车的冲击力将李宁明撞倒,继而再从他的身上碾过去。但李宁明伸出一只手,推在汽车上。只听得“喀喀”一阵巨响,汽车剧烈地颠簸了几下,被他生生地拦了下来。  
  司机脸色苍白,坐在驾驶座上一动不动,他一定是被这个怪物吓坏了。  
  李超凡叹了口气,推开车门,走下车来。我也跟着他一起下车,看见车头上现出一个凹进去的手印。  
  我看看手印,再看看若无其事的李宁明,真的没有办法击败他吗?  
  这大概也是李超凡心里想着的事情,他问道:“难道没有商量的余地吗?”李宁明双眉微皱:“你那么喜欢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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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大漠流华记(下)(11)        
  李超凡看了我一眼,眼中闪过一抹揶揄的光:“有时觉得并不那么喜欢她,但除了她又不想娶别人为妻。”  
  我横了他一眼,这算什么回答。  
  李宁明笑笑,若有所思地说:“喜欢便是喜欢,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敢说出口。”  
  李超凡便也回敬了他一句:“那你呢?你一直不愿放过我们,又是为什么?难道你也喜欢她?”  
  李宁明笑笑:“我喜欢她又有何不可?她本来就是我的妻子。”  
  李超凡冷笑:“她是你的妻子?她早就是我的女人了,就算你强行把我们拆开,她也仍然是我的妻子,什么都不会改变。”李宁明仰天大笑了数声:“好吧!既然你那么相信你们之间是不可被拆开的,我现在就带走她,如果三天之后的子时以前,你能够找到我们,就算你们之间真的有缘。”  
  “你跑得很快,如果三天之内你一直不停地奔跑,就算我能够感应到她在哪里,也无法追上你们。”  
  李宁明笑笑:“我最不愿意占人的便宜,我们就以敦煌郡三百里为界,我不会走出这三百里的范围。如果你能够找到我们,我便真的认输。”  
  李超凡冷笑:“你已经输了一次了。”  
  李宁明笑道:“规矩由我来定,这人间本就是强者的天下。”说完,他挟起我,向来路奔回去,行走如风。  
  李宁明并没有带着我走远,而是来到莫高窟的一个洞穴中。  
  他点起一盏小小的油灯,灯将洞内的壁画映亮。我忽然看见一个临风起舞的飞天,那飞天居然有一张和我相同的脸。我瞠目结舌地看着那幅壁画,虽然曾听王道士讲起过壁画中的飞天与我相貌相同,真的见到了,又与耳闻不同。  
  洞中有被新石封住的小洞穴,我忍不住问:“这里便是藏经洞吗?”  
  李宁明点头:“是。”  
  他居然带我到藏经洞,他是算定李超凡一定不会再回到千佛洞来找我们。  
  这一次,我很配合。李宁明不再点我的穴道,每天带些食物给我充饥。  
  三天时间过得很快,如果过了夜间子时,李超凡再找不到我,李宁明就会带着我离开这里。这样也好,至少我不用亲手杀掉李超凡了。我正这样想着,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在洞外大声呼唤:“紫陌,你在里面吗?”  
  我苦笑,难道真是心有灵犀吗?    
  李宁明双眉微扬,不掩惊讶之色。他拉着我走出洞穴,月光下,李超凡负手而立,如同千年前的那个少年。  
  “你居然找到了。”  
  李超凡笑笑:“我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本已经绝望了,但却终于想到只有千佛洞还不曾找过。”  
  李宁明点头:“也许我给你的时间太长了。”  
  李超凡皱眉:“难道你又想食言?”  
  李宁明笑道:“我说过人间本就是强者的天下,你不是我的对手,我即便是食言又如何?”  
  李超凡叹气:“还不够吗?我已经赢了你两次。”  
  李宁明道:“我始终不相信你们之间的感情如此强烈,”他望向我,“难道过了一千年,仍然没有改变吗?但我就是不愿意看见你们两人在一起,千年前,紫陌已经背叛了我,现在我是绝不能再容忍再一次的背叛。”  
  他的手忽然落在我的颈上,像一道铁箍紧紧地勒住了我的脖子,让我艰于呼吸。  
  他冷笑:“我宁可杀死你,也不能让你再次背叛我。”说着,手掌越收越紧。  
  我耳边传来李超凡的怒喝声:“放开她!”  
  李宁明冷笑:“你想让我放开她,就跪下来求我。”  
  我绝望地看着李超凡,要让他跪下来求一个人,真是不可想象。  
  但他连想都不曾想,立刻跪了下来,语气诚恳地说:“放了她吧!”  
  李宁明的手略松了松,得寸进尺地说:“给我磕三个头。”  
  李超凡立刻“咚咚咚”地叩了三个货真价实的响头:“放了她吧!”我从未见他用这种神情和语气说话,我黯然神伤,他被人折辱,我也同样觉得难过。  
  李宁明眨了眨眼睛:“我今天心情很差,很想杀人,你不让我杀他,我便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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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大漠流华记(下)(12)        
  他松开握着我脖颈的手,反手握住李超凡的脖颈。  
  我此时一边用力地呼吸,一边用无力的双手紧紧地抱住李宁明的手臂,哑着嗓子说:“不要杀他。”  
  他笑:“不杀他便杀你,我今天一定要杀一个人,你们自己选。”  
  他松开抓着李超凡的手,似乎是要让我们商量一下到底谁来死。  
  李超凡毫不犹豫地回答:“如果你一定要杀人,就杀了我吧!”  
  李宁明道:“我不是说笑,我真的要杀人。”他反手捏住李超凡的左臂轻轻一扭,“咔”的一声响,李超凡的左臂便被他扭断了。  
  李超凡头上渗出大滴的冷汗,但他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李宁明扬起手向着他的头顶击去,我知道只要一击下来,李超凡就一定会死了。我飞身扑了过来,抱住李超凡的头,如果这一掌继续击下来,就会击在我的身上。  
  我等了半晌,那一掌却始终没有击下。我回头,李宁明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我道:“你为什么不动手?”  
  他笑笑:“我不愿放过你们只是因为我无法放开千年前的仇恨,但我现在却有一点点感动。如果我能够有这样的勇气,也许早便得到了深爱的女子。”  
  他挥了挥衣袖,从容转身说道:“这次我真的走了。”  
  李宁明向着月光下的沙海行去,一边走一边大声唱着一首古老的歌谣。歌声苍凉落拓,如同失伴的牧人独自在草原上流浪。  
  我凝神倾听,隐隐听到几句歌词:  
  穹庐之下,黑云漫漫罩四野。流风吹拂草儿低,牛羊欢叫山径斜。何处是我家?黑云处处恋晚霞,我欲乘风逐落花。西风一袖数归鸦,黑云生处即我家。  
  黑云,他也是固执痴情之人,千年以后醒来,仍然不曾忘记黑云。  
  我与李超凡互相扶持着向王道士的小院走去,又一次,我们两人经过生死考验,相依而行。星辰在天空流转,与千年前没有什么不同。熟悉的星空下,我们彼此相爱,却又各怀心事。  
  “我们走吧!”我终于开口。  
  他没有听懂我的话:“去哪里?”  
  “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他迟疑:“好!但要等我办完一件事。”  
  我咬牙,他还是要杀斯坦因。  
  “难道你不愿为我放弃一切?”我追逼。  
  他停下脚步,认真的望入我的双眸:“我当然愿意为你放弃一切。”  
  “那现在就跟我走,不要管任何事情。”  
  他摇头:“我可以不要帮会,与你隐居,不再问世情。但现在我既然知道这件事情,且已经到了这里,总要把这件事办完。我不是一个有始无终的人,我答应你,这件事情一结束,立刻带着你走,找个小小的村庄隐居起来,再也没有人会认识我们。”  
  为什么不可以是现在呢?  
  我绝望地看着他,为何要如此固执?就算洋人要盗走藏经又与我们有何相干?  
  他道:“我不能让人碰这里的东西,绝不可以。”他低低地加了一句:“因为那是属于你的。”  
  我的眼睛终于开始模糊了,我不知千年前发生了何事,我也不想忆起。但这个男人,他所做的一切,又让我如何消受?  
  他道:“我去杀了那个洋人,我们立刻就走。”  
  他向着斯坦因的住处疾奔而去,我绝望地跟在他的身后。心中不停地向上苍祈求,让妈妈不要出现,只要妈妈不出现,洋人一死,我们就离开这里。  
  但一直不曾眷顾我的上苍,终于还是没有眷顾我。我们同时看见妈妈的身影,她手中持着两把枪,脸上杀气森森。  
  她扬起手枪,李超凡的手也探了出来,手中握着一把飞刀。  
  我大惊,我知道李超凡的可怕,妈妈的枪一定比不上他的飞刀快。  
  我失声惊呼:“不要!”  
  李超凡略一迟疑,飞刀仍然出手,妈妈手中的枪也响了起来。我看见李超凡倒了下去,妈妈却仍然站着。我向李超凡奔过去,他脸色苍白,以手抚胸,嘴角溢出鲜血。但他却仍然微笑:“放心,我不会死,死的人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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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大漠流华记(下)(13)        
  我更惊,转头望向妈妈,此时我才发现,妈妈的脖子正中赫然插着那把飞刀。在这一刻,我觉得我应该尖声大叫,但我却没有。我向着妈妈走过去,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一惊,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妈妈痛苦地吸着气,从上向下俯视着我:“小紫,你要为妈妈报仇。”  
  我点点头,心里绝望如死。  
  她神秘地笑笑:“你可知我为何一定要杀他?”  
  我摇了摇头。  
  她眨着眼:“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么久以来都不曾有人知道的秘密。”  
  我问:“什么秘密?”  
  她答道:“其实我是没藏黑云的转世,我一直没有办法忘记前世的仇恨,他杀了我千年前心里一直暗暗喜欢的人。”  
  没藏……黑云……  
  “你喜欢的人是李宁明?”我淡淡地问。  
  她道:“你猜得不错,虽然我无法与他在一起,可是我却一直爱他。”  
  我苦笑着,却不愿告诉她李宁明也已经复生了。他现在是一个长生不老的怪物,妈妈却是老太婆了。  
  妈妈倒在地上,双眼仍然死死盯着我:“小紫,你要为我报仇,杀死那个人。”  
  我转头望向李超凡,他哀伤地看着我。  
  我笑着问他:“你知道她是谁?”  
  李超凡点点头,又摇摇头。  
  千年不变的风千年不变地吹过,我俩相对无言,心里都在想着同样的问题:我们的故事该是怎样的结局呢?  
  第九章 我们的故事该是怎样的结局  
  大夏天授礼法延祚九年秋天。宁令哥已经走了四个月了,夏天在最后一声蝉唱中离开了人间。  
  洛紫陌每天的工作除了炼丹外,就是照顾花园中的雪莲,她总是担心雪莲会死于炎热的夏季,但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那些雪莲却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她并不经常思念宁令哥,时而觉得忧伤,更多的时候不过是坐在树下仰望天空。  
  她总是戴着那支琉璃珠钗,就算是沐浴也不愿拿下。只要戴着它,就能感觉到来自于那人的温柔。  
  她偶尔会想,何时宁令哥才会归来?她不过是眷恋宁令哥叫她的声音,因为失去了那声呼唤,生命都变得无比空虚。等待并不漫长,因为心存希望,当寂寞难耐之时便看一看摇曳生姿的雪莲,一切就都变得有意义起来。  
  但,世事却往往出人意料。  
  洛紫陌觉得自己必须离开兴庆皇宫,是在她目睹了太子李宁明将二太子妃投入炼丹炉,并毁掉了满园的雪莲以后。  
  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太子的性情越发古怪,谁都无法知道他的心到底沉沦在何处。他将美若天仙的赵采薇投入丹炉,不过是源于一场争执。  
  赵采薇已经有一个月不曾回到兴庆皇宫了,她回来时,是一个满月之夜。宫女们悄悄传说赵采薇开始服用五石散,每天都在现实与梦境中徘徊。  
  事情发生之时,洛紫陌如常地在丹炉中加入各类繁多的药材。此时,太子推门而入,拉着披头散发的赵采薇。  
  她连忙起身迎接,看见太子脸上有震怒的神色。  
  “紫陌,你还在炼丹吗?”赵采薇咯咯地笑着,脸上带着妖异的红晕。  
  紫陌低声回答:“是的。”  
  赵采薇的笑声却忽然暴发了出来:“你为什么还炼丹?宫人们都传说你是二皇子的女人,你为什么还要替太子炼丹?”  
  紫陌一怔,不敢回答。赵采薇笑道:“你知不知道,每个妃子都有自己喜欢的男人。大妃喜欢任将军的儿子,三妃喜欢上了汉人种世衡,而我……而我……”她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默默地想了一会儿,忽然尖声叫道:“而我喜欢上了道士路修篁!”她疯狂地大笑起来,笑得眼泪流满了面颊,“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  
  紫陌摇了摇头。  
  赵采薇神秘地笑笑:“因为他给我吃五石散?你有没有吃过五石散?那东西真的很神奇。”  
  紫陌怔怔地看着她,默然不语。  
  太子一掌击在她的脸上:“我说过我最讨厌吃五石散的女人。”  
  赵采薇被他打得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几乎撞倒了丹炉。灼热的生铁立刻将她的衣服烧焦,在她身上留下一道冒着黑烟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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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大漠流华记(下)(14)        
  紫陌吃惊地捂住嘴,但神智不清的赵采薇却完全感觉不到疼痛。  
  她仍然吃吃地笑着:“你为什么不喜欢吃五石散的女人?你是在说反话吗?没藏黑云就经常服用五石散,可是你却一直在暗恋她。”  
  太子的脸沉了下来,本来盛怒的神情迅速变得平静。良久,他淡然开口:“你说得话太多了,吃五石散的女人令人讨厌,而话多的女人则该死。”  
  赵采薇挑衅地扬起双眉:“我该死?那就杀死我吧!”  
  太子笑笑:“是的,你很快就会死。”  
  话声才落,太子便抓住赵采薇的手臂,猛地一推,将她推入了丹炉之中。迷醉的赵采薇仍然感觉不到疼痛,她全身的衣服因高温而迅速燃烧,她却仍然在火中笑个不停:“你不喜欢听我说话吗?因为我说出了事实,你怕听见事实。”  
  她的笑容终于收敛了起来,脸上开始显出一抹淡淡的幽怨:“可是所有的妃子中,只有我曾经全心全意地为你炼丹,你知道吗?”  
  火焰攀上了赵采薇的脸,这一刻她美丽得如同浴火凤凰。炉火在那一瞬间呈纯青色,丹药终于炼成了。  
  太子慢慢转过身,望向脸色惨白如纸的紫陌:“丹药成了,给我拿过来。”  
  紫陌怔怔地看着他的脸,如同看着魔鬼。  
  太子道:“你看什么?难道没有听清我的命令?”  
  她幽幽地开口:“丹药成了,但那是二妃的命换来的。”  
  太子苦涩地笑笑:“正因如此,我才更应吃这颗丹药。”  
  紫陌咬咬牙,眼前逐渐变得一片模糊,泪水悄无声息地湿了双眼。她攀上梯子,用长柄勺舀出一颗火红的丹药。  
  太子看着这颗丹药想了一会儿,然后便放入口中,仔细咀嚼。他吃得很慢,似要品尝药中滋味。  
  丹药被吞下后,他向着窗外望去,从这个窗口并不能够看见花园中的雪莲,但他却仿佛看见了:“我不喜欢那些雪莲,但却仍然容忍它们在皇宫之中存活,因为希望在这个孤独的皇宫之中,你能够有所安慰。”  
  紫陌怔了怔,不由望向太子。太子的眼角泛起了一抹凄凉的笑意:“人若能没有感情,该有多好啊!”他猛然转身,走出丹房,大声吩咐:“拔掉那些雪莲,一棵都不许剩下。”  
  紫陌慢慢地坐倒在地,她想,太子是真的疯了。她想自己也要疯了,如果继续留在这个疯狂的皇宫之中的话。  
  夜晚来临后,紫陌换上一件黑衣,头脸也用黑布包住。又自御马房中偷了一匹马,悄悄地溜出了皇宫。  
  她想,她要回到敦煌去了,她是如此地怀念着月牙泉和鸣沙山,只要能够回到敦煌,一切就会回到过去。而且去敦煌的路会经过甘州,也许能够见到宁令哥。  
  紫陌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向西的路漫漫无边,来的时候,她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  
  她每天在马鞍上画上一条痕迹,到第七天的傍晚时,她终于看见苍茫古道上的城市。路人不多,因为前方在打仗。  
  她问每个经过的人:“是甘州吗?”  
  人们都会肯定地点头,她的心便会更加雀跃。她固执地问着每个人,就算是已经得到过几十次相同的答案,她还是忍不住要问。  
  但当甘州近在咫尺之时,她却又觉得不安。为什么会到这里来?难道是为了找他吗?  
  紫陌在离甘州不远的城外树林中下了马。天已经晚了,她想,也许应该明天再进城。  
  忽然,她听到一阵马蹄声响起,循声望去,她看到几匹马儿向着这边疾奔而来。  
  当先的一骑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那女子似乎是在逃命,满脸惶急。马儿也不辩方向,向着紫陌冲了过来。  
  紫陌闪身,让过奔马。耳边紧接着又传来鸣镝声,一支箭快如闪电般射来。马上女子闷哼了一声,自马上跌落。  
  紫陌一惊,心想她被这一箭射中,只怕是必死无疑。谁知那女子却呻吟了一声,自地上坐了起来。箭也落在她的身边,紫陌这才看见,原来箭是没有箭头的。  
  此时,后面的追兵也到了跟前,为首的是一个黑衣少年,竟然是宁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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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大漠流华记(下)(15)        
  他在紫陌面前勒住奔马,含笑看着她。  
  紫陌的脸有些红了,她抬头看着宁令哥,想了半天的话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宁令哥眨了眨眼睛,一如往常地露出一抹略带嘲讽的笑容:“为什么不说话?”  
  紫陌摇摇头,嘴唇动了动,又想了想,嫣然一笑,还是没有说话。  
  宁令哥伸出一只手,紫陌将手交到他的手中。他轻轻用力,便将紫陌拉上了马背。宁令哥抬头看看头上的星空,伸手指着北方的星辰:“你看那星斗。”  
  紫陌望向北方天宇,七星之外,便是天空中最灿烂的星辰。  
  宁令哥指着北方天空那颗最亮的星:“那是北辰,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大地的方向。”  
  他没头没脑地忽然说了这么一句话,似是颇为出人意料。但他便这样说了,而紫陌也静静地听,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紫陌用力点头:“我记住了,只要找到它便可以找到大地的方向。”  
  ——只要找到你,便可以找到心的方向!  
  紫陌紧紧地抱住宁令哥的腰,两人打马向城中奔去。其实并非如此艰难,一切皆可在不言之中。  
  马上的女子亦被带回城,城在紫陌来前被破,出逃的女子便是回鹘公主。她是一个固执之中略带哀伤的女人,据说她所有的亲人都死于这场战争,唯一活着的皇室成员便只剩下她而已。  
  她被带回城后,便不再进食,只是沉默地接受着一切。  
  她即将在三日后与敌人李元昊成亲,这场政治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安抚回鹘不驯服的人民。  
  回鹘公主一直不曾开口说话,如同一个哑巴。她每日寂然不动,目光固执地停留在同一个位置,谁也不愿看上一眼。她的眉间、眼角也没有一丝愤怒之意,只是漠然,无边的漠然。  
  三日后,婚礼如期举行,李元昊与回鹘公主站在城头接受回鹘百姓的朝拜。  
  人们在城下哭泣,城上则响着欢快的音乐。  
  终于有人大声呼唤:“你为什么要嫁给我们的敌人?”  
  呼唤的人立刻被混杂在人群之中的卫士拖到城前,一刀将头颅砍下。  
  人们愕然,安静了片刻之后,更猛烈的怒潮又汹涌澎湃起来。  
  人潮向着城下涌来,并大喊着:“你不是我们的公主,为何要嫁给杀死你父兄的人?难道死就那么可怕吗?”  
  更多的人头被砍落下来,城下的鲜血如同黏稠的沥青,将人的双脚牢牢地粘在地上,举步维艰。  
  公主却嫣然一笑,沉默了三天的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你们一定要我死,又有何难?可是为什么你们自己不愿活下去?死并不可怕,可怕的却是活着。”  
  她突然向着城下一跃而下,全无征兆。  
  站在她身边的李元昊下意识地伸手,却只抓住了一片白色的衣袂。  
  人们又一次寂静如死,公主未死之时,人人以其为耻;当公主真的死去后,人们才感觉到了后悔与不安。  
  李元昊露出古怪而残忍的笑容,他慢慢开口,一字一顿地说:“多么愚蠢的人们!你们是因为公主而活,现在她死了,你们也没有活下去的意义了。”  
  他轻轻挥了挥手,杀戮再次展开。  
  这一次的屠杀有别于上次,不再有所选择,逢人便杀,直杀到每走一步都会踏上残肢断臂。  
  紫陌轻轻地握住宁令哥的手,她感觉到宁令哥的手心也如同冰一般的寒冷。她低声说:“我想离开这里。”  
  宁令哥点头:“明天,明天一早我就带你回敦煌。”  
  紫陌忍不住笑了,他到底是知道她的,她甚至不曾说过她思念着故乡。  
  当天夜里,宁令哥无法入眠。他起身望了望窗外,看见一轮美丽的圆月。他便想起了紫陌,这个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吗?一想起她,思念便忽然如潮而至,也许她也同样无眠。他向着紫陌住的地方走去。  
  到了紫陌的寝宫之外。寝宫的门半掩着,他的心不由得一跳。  
  宁令哥推门进去,立刻看见了一生都无法忘怀的一幕。  
  他的父亲正以手捂鼻,大声地呻吟,鲜血自他的指缝中流出来,淌了满地。但没有宫人在旁边侍候,他一看便心下了然,他的父亲临幸女子之时,总是不喜欢有外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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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大漠流华记(下)(16)        
  然后他便看见紫陌,他的心立刻就沉入了无底的深渊。  
  紫陌!他的紫陌!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她?  
  他看见她全身赤裸,半倚半靠在墙边。身下有一滩殷红的血迹。  
  他绝望地看着她,却看见她脸上一抹凄艳如死的笑容。  
  他轻声问:“你……”  
  紫陌打断宁令哥的话,轻声道:“杀死我。”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李元昊的怒吼声:“杀死这个胆大包天的女人。”  
  他缓缓抽出腰间的剑,绝望地看着紫陌。真要杀死她吗?她是他心底唯一爱着人。  
  紫陌轻轻笑着,脸色平静而欢愉,固执而坚定地说:“杀死我!”  
  李元昊亦在大吼:“杀死她!快点杀死她!”  
  宁令哥手中的剑轻轻地颤抖,紫陌,死便死吧!  
  悲伤的眼睛不会说谎,他真的很爱她。  
  “你还在等什么?快杀死她!难道你想违抗我的命令吗?”  
  紫陌笑了,是欢愉的笑。死便死吧!    
  他扬起剑,轻轻一刺。  
  紫陌向后倒去,生命在瞬间消失。  
  他收剑,慢慢转身,眼中不见悲喜:“父皇,我已经杀死了她。”  
  大夏天授礼法延祚十年,宁令哥带兵攻陷了敦煌。  
  他无论走到哪里,身上都会带着一个小小的香囊,香囊里别无他物,不过是一缕头发。有人或无人之时,他都会拿出那个香囊凝神看上一会儿,唇边便悄然露出温柔的微笑。  
  紫陌,你仍然在我的身边吗?  
  敦煌城破后,他带兵冲入城中。乱军之中,一个红衣的女子手持短刀不屈地抵抗。她身上伤痕累累,血迹斑斑,动作却仍然快捷骁勇如同男子。  
  宁令哥骑在马上看着她,她长着一张酷似紫陌的脸。他的心又一次软弱而悲伤,紫陌,你会怪我吗?他自马上一跃而下,打落女子手中的刀。  
  女子惊愕地望向宁令哥,望入一双漆黑而哀伤的眼睛。他伸手,将女子揽入怀中,低声在她耳边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温热的气息轻轻地喷在女子的耳垂上,女子的脸微微红了,她嗫嚅着回答:“我叫洛红尘。”  
  紫陌……红尘……原来她便是紫陌的妹妹。  
  宁令哥简单地道:“跟着我吧!”  
  红尘一怔,抬头望他,那双黑眼睛如此悲哀,她便也蓦然生起了悲哀之意。  
  她垂头,心乱如同春草。  
  当天夜里,宁令哥便占有了红尘的身体。  
  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摇动,如同风中最后一片落叶。他将红尘揽入怀中,不敢看她的眼。看着那双眼睛时,他便仿佛在注视着紫陌的眼睛。  
  他开始说起一些漫无边际的话,说起他残暴的父亲,他疯狂的哥哥,也提到死去的紫陌。他漠不关心地说着,语气寒冷得如同贺兰山峰之雪。  
  红尘却低声哭泣:“姐姐死了吗?”  
  他凄然一笑:“是的。”  
  “是谁害死了她?”  
  “是我的父亲和哥哥。”  
  红尘坐起身,认真地抓住他的手:“帮帮我!”  
  他故作不解:“帮你什么?”  
  “我要为姐姐报仇。”  
  他看着她美丽而天真的双眸:“好!但为了报仇,你什么都愿做吗?”  
  红尘点头:“无论什么事我都可以做。”  
  宁令哥笑了,这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得来全不费功夫,但他却欺骗和利用着这个单纯的女子。他仰头,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紫陌,你会怪我吗?  
  为了报仇,我不惜将灵魂交给魔鬼。没有你的日子,一切不过是一片荒漠。”  
  回到兴庆后,宁令哥将红尘进献给李元昊,一个计划悄然进行。  
  红尘美丽活泼,因身怀武功而有着宫中女子少见的英气。李元昊立刻对她宠爱有加,千依百顺,并立她为新后。她与宁令哥不经常见面,见面之时也不过是客气地点头打个招呼,完全看不出两人之间的关系。  
  宁令哥也仍然每天到炼丹房中坐上一段时间。他总是进门后便轻声呼唤:“紫陌!”丹房之中空空如也,唯有声音撞上陈旧的丹炉发出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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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大漠流华记(下)(17)        
  报复与痛恨是痛苦的过程,人在伤害别人以前,必然先伤害自己。他却别无选择,他余下的生命只是为了报复。  
  他收买宫人,每日在李宁明的饮食中加入微量的五石散。日积月累之下,太子逐渐失去理智,因药性的影响而越发疯狂。他自知时机逐渐成熟,他的报复计划就要一一实现。  
  秋天到来时,太子的毒瘾深入骨髓,无法自制。  
  宁令哥与红尘约定,让她在太子毒性发作之时偶然经过东宫,太子必然无法自制。而他则要想办法让李元昊见到太子正在侵犯红尘的情形。  
  宁令哥先借机向李元昊讲述着近来太子的一些恶行,并刻意暗示太子对于新皇后心怀不轨。说这些话时,他能够看见自己父亲脸上那一对黑色的窟窿,那本应该是鼻子所在的地方。他看着,心里便泛起酸楚的笑意,紫陌,我就快与你见面了。只要再等一段时间,一切都了断后,我便可以去见你。  
  李元昊勃然大怒,起身向东宫而去。  
  在东宫之外,见到脸带惊惶的宫监,他便更加疑惑,推门进去。  
  门内,是苦苦挣扎的红尘正在承受着太子疯狂的蹂躏。  
  李元昊大怒,抽出墙上的剑,向着太子刺去。  
  宁令哥连忙抱住他的手,苦苦哀求:“请父皇看在父子情份上,放过皇兄吧!”  
  李宁明却全无所觉,继续着自己未完的事情。  
  李元昊狂怒的叫声响彻东宫:“将这个畜生迁往离宫,废除太子之位,永世不得返回兴庆。”  
  两个侍卫拉走太子之时,他仍然全身赤裸,神智不清,边哭边笑。每个人都听见他口中的那个名字:黑云!  
  宁令哥已经无暇再思考,他被立为太子,迁入东宫之中。  
  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他要除去他哥哥的原因,不过是因为他毁去了他所种下的那一园雪莲。不久后,宁令哥听到离宫传来的消息,太子通宵达旦地饮酒,食用更多的五石散。酒醉之后,他便用小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写字,所写之字无非是“黑云”而已。陪伴在太子身边的只有忠诚的道士路修篁。  
  冬天来到以前,太子用小刀割断了自己的喉管,当路修篁发现他时,他已经气绝,全身都浸泡在鲜血之中。路修篁将太子的尸体带走,不知去向。  
  宫人们传说路修篁是个妖道,他与山上的吸血妖蝠订有盟约,只要将死者的灵魂卖给妖蝠一族,死者就可以得到永生。  
  他一笑置之,人们渴望永生,可又有谁知道生命的意义?痛苦的永生还不如速死。  
  没藏黑云自太子死后便搬回皇宫中居住。她开始与宁令哥私下接触,双方心照不宣,各怀鬼胎。他想,她是想置李元昊于死吧?他听说她与野利遇乞本是恩爱夫妻,却因李元昊的原因无端成为寡妇。  
  她一直隐忍,培养着没藏家的势力,想必就是为了等待报仇的一日。  
  宁令哥招来野利家的青年浪烈。那是一个骁勇阴郁的年轻人,善于使剑。在族中沉默寡言,出手便杀人。  
  他将计划思量再三,宫中宫外都安排妥当,同时也对没藏氏许下承诺,李元昊死后,他便会离开皇宫。  
  每做一件事,宁令哥都会在丹房里与冥冥中的紫陌对话,将计划进行的情况不厌其烦地讲给她听。  
  他从未听到过她的回答,他想她并不觉得快乐,她是一个善良温柔的女子,一定不愿看见他变成魔鬼。  
  他却不得不做下去,命运的道路已经确定无疑,既无分支,亦无退路。他只能任由自己一路走下去,哪怕道路的终点是永恒的毁灭。  
  天授礼法延祚十一年,正月十五,又是元宵节了。宫人们如常地在手腕上系上五色彩带。  
  宁令哥看见宫中四处飘舞的彩带,似曾相识的情景,只是物是人非。  
  侍卫们腰中暗藏利刃,潜伏于树后、花间、假山之上,他们是由没藏家派出的军队,宁令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们引入皇宫。  
  宫中正在进行着通宵达旦的饮宴,所有的李氏宗亲皆在宫内。酒气熏人,美色眩目,酒不醉人人自醉。  
  红尘巧笑嫣然,频频向李元昊敬酒。他便酒到杯干,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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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大漠流华记(下)(18)        
  歌舞的声音渐沉。  
  一个剑士,身上穿着鲜红的兽甲,一路跳跃而出,他便是乔装的浪烈。他手中持着闪亮的宝剑,仿效古代狩猎的勇士。党项本是四方游牧之族,最重狩猎。众王公大臣都眼前一亮,凝神观看。又一个假扮野熊的人冲出来与剑士对打,两人来来往往,不分高下。  
  众人一起吆喝助威,为那剑士加油。  
  剑士却不愿太快地杀死野熊,相持不下。两人打了半晌,大家渐渐失去了兴趣,又开始觥筹交错,狂饮不止。  
  那剑士忽然手持宝剑,向着李元昊飞扑过去。  
  饮酒的众人大吃一惊。  
  李元昊虽然已醉眼惺松,到底是久经沙场,反应迅速,他立刻拉过身边的红尘挡在自己面前。剑没入红尘的胸口,她却不曾发出惨叫,反而反手向着李元昊挥去,她的袖中亦暗藏短刀。  
  李元昊猝不及防,被短刀刺中喉头。他狂叫一声,将身前的红尘推出去,拿出腰刀,一刀挥出,刀从浪烈的喉头切过,又刺入野熊的喉中。他杀人杀惯了,知道怎样能在一击之下便夺人性命。  
  李元昊杀了两人,自觉危机已去,正要发怒,忽然觉得胸口一凉。他愕然低首,只见自己的胸前长出一寸剑锋来。  
  他回头,见到身后的宁令哥。李元昊伸手指着他:“你弑父?”  
  宁令哥笑笑,云淡风清:“是的!正如你所见,我在弑父。”  
  “为什么?我已经封你为太子。”  
  宁令哥笑笑:“太子?就算你立刻退位让我登上帝位又如何,我仍然会杀你。你只做错了一件事,你不该伤害紫陌!”  
  李元昊的脸上现出不可置信的神情,为了一个女人?他倒下去的时候,双眼仍然大睁,他至死也不能明白。  
  宁令哥不再看他一眼,抱起地上的红尘。  
  红尘还未气绝,她看着宁令哥,轻声问:“你可会记得我?”  
  宁令哥点点头。  
  她笑笑:“其实我早便知道,你从来不曾爱过我。只是,我却爱上了你。”  
  尾声 命运的终点  
  我并不想回忆起前世,我甚至不曾再看那本西夏秘史。无论他是李超凡也好,是宁令哥也好,这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我自手提袋中拿出那本西夏秘史,在风中将它点燃。  
  李超凡看着我将羊皮古卷烧毁,一言不发。他的脸色越发苍白,鲜血正从创口处流出来,他的生命也正在一点一滴地随着鲜血消失。即便我不杀他,他不能得到救治,也一样会因失血而死。  
  可是,我却要杀他。我向他走去,从容地拥住他。李超凡任由我抱着,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收手,向后退了一步,反手自发上拔下那支钗。用两只手握紧钗,用力向他的心脏刺去。  
  这一刺是破绽百出。他只需轻轻后退一步,便可以躲过。但他不仅不退,反而向前挺挺胸。  
  “嗤”的一声轻响,整支钗没了进去,只有那朵琉璃之花还露在胸外。  
  我怔怔地看着那朵花,他故意要死,他选择死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留下了眼泪。  
  李超凡紧紧地抱住我,轻声问:“为什么哭?你从来不哭。”  
  我笑着哭:“因为我知道我很爱你。”  
  他笑笑:“我也知道。”  
  他亲吻着我的头发:“我很高兴,你选择用这支钗杀死我。”  
  他垂死的双眼望着我的面颊,叫着:“紫陌!”  
  我答应,温柔地一笑,如同千年前那丹房中的女子。  
  时间便不复存在,千年前与千年后,到了此时全无二致。  
  他说:“活下去!回到上海去,我知道你是坚强的女孩。”  
  我点头:“我会活下去,我还要回到上海去照顾那些小妹妹。”  
  他笑了笑,又叫:“紫陌!”  
  我答应着,看着他闭上双眼。  
  我抱着李超凡的身体坐下,悄然饮泣,原来泪水是无法被风吹干的。天慢慢黑了下去,北方的天空中出现一颗明亮的星辰——是北辰,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大地的方向。  
  李超凡的身体越来越冷,我的心也在慢慢冷下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不过才十几日,却已经长久得像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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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大漠流华记(下)(19)        
  我试着叫他的名字,无论多少遍,他终于没有回答。  
  我用手指在月牙泉边挖了一个深坑,把他的身体放在坑里,最后叫了他两声。然后我便把沙土洒在他的身上,一直到他的脸。我看着他苍白的脸慢慢隐没在沙土之中,忍不住又开始哽咽。可是我要做一个坚强的人,就必须重新开始生活。  
  我在这里陪了李超凡三天,在第四天的清晨,东方破晓后,我起身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去。很快,敦煌就成了背后一个模糊的印记,我坚持不回头,因为前方的路还很远,如果回头的话,我可能会忍不住停止。  
  太阳在东南升起,那里将是生命的另一个开始。大夏天授礼法延祚十一年四月,经过几个月的长途跋涉,宁令哥终于来到了敦煌。他的怀里揣着一个瓷坛,那里面是紫陌和红尘两姐妹。还有那支琉璃钗。他是孤身一人从兴庆出发的,没有人知道这个落魄的旅人曾是大夏的太子。  
  来到敦煌,他就直奔千佛洞而去。在攻陷这里后,他将太守府里紫陌小姐的物品都藏在洞中,包括许多书籍、画卷,还有珠宝。他留下两名最忠心的侍卫看守着这里,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重新回到这里来。  
  千佛洞中从未间断过工作的画匠仍然在锲而不舍地作画,宁令哥眯着眼看着那一尊尊的佛像,有的被雕刻在洞穴内,有些是用当地出产的颜料画在墙壁上。他走进藏宝洞,盘膝坐下,对两个忠心耿耿的手下说:“可以开始了。”  
  两人眼中含着泪光,迟疑地看着他,宁令哥笑了笑:“做完了以后,你们就回到兴庆府去吧。记住,这件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我不想再有人来打扰我,打扰我和她。”  
  两名侍卫终于颤抖着开始工作,他们用砖块和粘土垒砌那个洞口,一道石墙慢慢地出现,将洞口封死。宁令哥安然坐在洞内,他将瓷坛抱在手里,轻轻地贴在脸颊上:“紫陌,我做了那么多事,不知道你会不会怪我,但是我终于可以和你在一起了,就算堕入地狱也和你在一起了。”  
  宁令哥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最后一丝光线也随着砖块的放入而消失,恍惚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一个带着温柔微笑的女子嫣然而至:“你终于回来了,宁令哥!”  
  洞外,侍卫找到的画匠开始往刚刚砌好的墙上画上第一笔画,他们所参照的蓝本是一个飞天的画像,容貌与紫陌相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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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射日(1)        
  射日  
  文/红猪侠  
  这是一个凄丽的凌晨,阴云在山边汹涌翻滚,奔忙的军用飞船拖着长长的尾迹流星般划过穹庐,笼罩整个星域的戒严网给天空幻出绚丽的玫红,使得小雨如同飘在空气中的血雾。    
  卡娜放下电话,披着晨衣,脸色苍白地从厨房里出来,轻手轻脚地爬上床。罗伊睁开眼睛,翻了个身,默默地抚摸着她纤细的脖子,卡娜不自觉地颤抖着。罗伊从被单下慢慢抽出右手,闻着卡娜头发上可爱的芳香,扣动了扳机,点射式光线第一击射穿了她的大脑,第二击销毁了她后脑的移植芯片,灼热的气息骤然扑面而来,鲜血像卡娜极乐时的眼泪般沾在罗伊的脸上。    
  窗台上的白花已经开放,罗伊摘下一朵,连同受伤的左臂一起,掖在衣襟里,这冰凉的植物使他灼热的伤口好受了些,他冒着雨站在路口,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不显眼。一架长途飞船从快速通道上突然拐向路边,当它减速从罗伊面前飘过时,他敏捷地跳了进去。    
  驾车的青年是罗伊从没见过的。也许这样更好,罗伊安慰自己。  
  年轻人递过一个置物袋:“你的新证件,具有旅行记录、数据库、信用卡和持枪证。这架飞船的牌照是安全的,TC-90分成七个部分已经安装在飞船里了。”  
  罗伊打开置物袋,看清了证件上的名字——乔治·德尔帝尼,星际推销经理。袋子里面还附着能维持两个小时的DNA转化剂,罗伊拿出药瓶来看了看。  
  “袋子为什么不是密封的?”罗伊漫不经心地问,一边忙着将证件插入飞船的主机,用连线接入体内的身份识别系统,覆盖旧的数据库。    
  “我打开确认了一下,”年轻人满不在乎地在空中挥了一下手,“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飞船转入飞行道,突破云层,向公共码头飞去。在太空里看到的戒严网更是红得刺目,使罗伊不禁浮想联翩。年轻人将飞船泊进最隐蔽的码头,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我就送你到这儿,我搭公共飞船回去,一路顺风。”他打开舱门,向外张望,罗伊从怀里静静抽出手枪,对准他的脑袋。一架警用巡逻飞船突然呼啸着开了过来,罗伊暗自咒骂了一句,飞快地收好枪,年轻人却已走下飞船,轻快地向候机室跑去。警车贴着罗伊的飞船开了过去,罗伊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坐到驾驶位,重新设定了坐标,向着穿梭站腾空而去。    
  罗伊慢慢从DNA转化剂注射后的昏迷状态中苏醒过来,强烈的恶心和痉挛使他觉得仍陷在刚才的噩梦里,从观察窗已经能看见巨大的穿梭站在黑暗的宇宙中闪闪放光。飞船沿着航道泊进穿梭站。出发大厅的客流没有往日多,罗伊的飞船在传送轨道上慢慢向前滑进扫描黑洞。今天扫描的波段和密度都扩充了一倍,军方希望通过这样严格的检查找出那个被窃取的记忆块。罗伊咬着一小块烟草来减轻头痛和紧张,心里在嘲骂军方的愚蠢。那块危险的记忆水晶早已被他粉碎,在卡娜的浴室里排入废物管道。  
  “德尔帝尼先生,”一个士兵用检索机扫描了罗伊嵌在手腕肌肉里的证件代码,“军方要检查您的数据库,请您将船舱全部打开。”罗伊作态地抱怨了几句,军方的医官迅速接驳了他的后脑芯片和飞船主机。几分钟后,士兵向罗伊致意:“谢谢您的合作,德尔帝尼先生,请往您的预定通道。”    
  飞船很快进入了发送台,面对黑洞洞的宇宙高高翘起机首。“请开启安全装置,您的飞船将于三十秒后发送。”安全舱门安静平滑地紧闭起来,罗伊取出呼吸面罩紧紧扣在脸上,温暖的保护液迅速充满了整个安全舱,使他觉得安详而平和。到达Г星域后,那里的叛军力量将帮助他顺利抵达叛军基地,他要重新清洗自己的移植芯片,因为那里面都是些掩人耳目的垃圾;他还要花上一个月,好好治疗左臂上的伤洞,这个在他逃离军方主机大楼时被击穿的小洞因为DNA转化的作用,正在溃烂。  
  无尽黑暗的宇宙渐渐收缩成了一个黝黑的空洞,飞船颤抖得越来越厉害,接着“砰”一下被弹射了出去,一瞬间达到光速。那些刺目的光线随即向中心收缩成一个明亮、安静的光斑,罗伊望着它,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就在他快要睡着时,整个穿梭隧道突然震动了一下。他飞快扫视整个仪表盘,发现自己一分钟后将被发送回穿梭站。  
  “他们要把我弄回去!”  
  来不及等待保护液抽干后再打开安全舱。罗伊抽出随身的手枪,果断地向舱门射击。他随着保护液滚在地板上,一阵巨痛刺穿他的全身——直接暴露在光速飞行环境中,使他的生命组织在分崩离析。他挣扎着摸到了动力盘。  
  “我要宰了那小子!”无疑,是那个偷看了证件的年轻人出卖了他。  
  罗伊大声咒骂着,以刺激自己的神智,转向舵在他看来是那么模糊。他用尽最后的力量将飞船拨动了三十几度,机尾喷出了灼热的火焰,猛烈震荡起来。  
  白昼、黑夜、白昼、黑夜……头顶上的大洞是观察窗的遗址,罗伊还不能动弹,只能透过它看着这个天空不停地变换。他喜欢这个星球天空蔚蓝的颜色,白色的流云飞舞而过,稍纵即逝。只是日夜飞快交替,像有个顽童在不停地玩弄照明开关,一明一暗弄得他非常不舒服。只是,这里过于温暖了,着陆时飞船烧毁了周围所有的绿色植物。到了正午,飞船狭小的阴影无法再替他遮蔽阳光时,他觉得血液仿佛要从毛孔中蒸发出来,水分的大量流失使得创伤修复毫无进展。  
  然而一场倾盆大雨恰到好处地来了,闪电在黑色的积雨云中肆虐,雨点打得周围的设备噼啪作响。大雨不但带来了罗伊急需的水分,还赶走了那几只不停在他头上盘旋的飞翔生物和一大堆嗡嗡作响的小虫子。急救设备开始奔忙起来,指示灯闪个不停,仪表清脆的响声和着雨点越来越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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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射日(2)        
  雨后清凉的夜晚来临了,罗伊在积水中试着移动了一下身体,两脚和双手传来的刺痛感沿着脊椎窜进了大脑。罗伊用虚弱的手臂支撑起全身的重量,这是一颗质量很小的行星,他能感觉自己似乎在空气中漂浮,尚未复原的身体并没有承受过重的负担。他慢慢移动到驾驶位上,开启导航系统,发现以这个星球为中心的十万光年和百万光年的星图完全是陌生的,飞船的检定系统给出的最终答案是:未知。而来自动力系统的消息更令人沮丧,飞船甚至没有足够的能量飞出这个星球的大气层。  
  “见鬼!”罗伊倒在座位上,他知道自己被困在一个闻所未闻的星球上了。  
  计划很简单。飞船进行自我修复的同时,留在这里继续吸收恒星的辐射能。这也许会导致该地气温骤然下降,但是罗伊并不在乎。他背着TC-90不分昼夜地在山岭、丛林和草原上飞奔,希望能找到合适的能源供他尽快离开。他猎取这个星球上有着美丽毛皮的动物果腹,采摘秋季鲜美的野果解渴,小心躲避这个星球上还在茹毛饮血的人类,在他们靠近之前就飞奔而去,以免打扰这个星球的进化历史。  
  他从大陆的这一端奔向大陆的另一端,中间翻过了一段高峻的积雪山脉之后,地势缓缓向东方的海洋倾斜。日夜不停地交替,却让时间的流逝显得更加缓慢,当罗伊望着那条奔腾的长河向下游咆哮而去时,身周的轰鸣触发了他想疯狂呼喊的欲望,嗓子里嘶哑的声音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语言能力在这漫长的独处中不知不觉退化了。  
  他沿着长河向东方探索他的能源,遭遇到的人类越来越多,甚至有了一些小小的村落,这一带显然是资源丰富的栖息地,他们用弓箭和长矛来狩猎。这些人类时时在丛林中奔跑,在阳光下裸露着有动人光泽的皮肤,离得近一些的时候,罗伊可以听到他们奇特、简单却富有韵律感的语言像音乐般流动着。  
  冬天来临了,浮冰从河流上游滚滚而下,西风挟着大片的雪花抽打在罗伊身上,使他觉得心旷神怡。难熬的炎热季节已经过去,地表的温度终于降到了他的体温之下,然而他对能源的探索也逐渐丧失了希望。这个星球的放射能源储藏结构过于复杂,完全不可能开采,他现在所指望的只是能尽量飞出这个星球,在太空接收恒星能,或者寻找到资源更丰富的星球。  
  罗伊接通了飞船的系统,星图已扩展到数亿光年的范围,但尚不能辨认,动力系统还在缓慢采集附近的能源。他叹了口气,前面的河流在冬天稀薄的阳光下静静流淌,白雪覆盖的大地懒散而缺乏生气。  
  一声悠长的呻吟声从森林中传了出来,罗伊迅速向那里扫了一眼,是一个濒死生命体的微弱反应。他犹豫了一下,慢慢向那里靠过去——一个体型微小的人类被埋在雪层下,只露出一只青紫的手。他拨开上面的积雪,看见一张女孩子的脸。女孩的睫毛微微颤动了几下,向罗伊无力地望了一眼,那美丽幽深的眼眸中依然闪动着一点温暖的光芒。  
  罗伊离着火堆远远的,以免被热量蒸发走身体的水分。  
  “你叫什么名字?”他生硬地问,这是他第一次试着使用这个星球的语言。  
  女孩放下唇边的热汤,脸颊上涌起了一抹明亮的嫣红。她抬起眼睛,轻声说:“长。”    
  “长?”罗伊笑了,这个表示久远的名字,念起来却异样的短促,“你的家人呢?”    
  “离开了,”长说,“他们走得太快,我却太慢了。”  
  罗伊想象着她的族人蹒跚经过的遥远路程。“想回去的话,我可以送你。”罗伊慢吞吞地说完,心里却希望她回答“不”,他为这一阵所忍受的强烈孤独感到震惊。  
  长盯着他:“跟着你不好吗?”    
  罗伊喜欢这个回答,而更增添了对自己的厌恶,“不好。”他执拗地又问,“你想回去吗?”    
  “不。”长的回答斩钉截铁。  
  罗伊站起身来,把TC-90重新背在身上,开始迈步向雪原走去时,却发现衣角被拽紧了。    
  “干什么?”他问死死拉住自己衣角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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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射日(3)        
  长抱住他的腿,放声大哭起来。罗伊怔怔地看着她,觉得异常尴尬。    
  “好吧。”他咕哝着,抓住长的衣领,把她提在半空,“不许哭了。”    
  罗伊奔驰的速度很快,体温又很低。一路上,长都在瑟瑟发抖。  
  “你太烫了。”罗伊停下脚步,把长放在地下,虽然他的确想让长休息一下,但他说的也是实话,让这个滚烫的小东西贴着胸膛,不多久就会口干舌燥,“歇一会儿。”    
  长警觉起来,立即拉住罗伊的衣摆不放,就算是罗伊大步走到树干旁卸下TC-90时,她也踉踉跄跄紧跟着。  
  “你等着。”罗伊指着TC-90,“替我看着东西。”  
  他甩开长,没有等她提出任何反驳的意见,向着雪原飞奔而去。等他拿着血淋淋的熊皮回来时,长已经抱着比她高出一倍的TC-90睡着了。    
  “你又哭了吗?”罗伊问背上裹着熊皮的长。  
  “没有。”长心满意足,咯咯地笑,“这是什么?”她探过手,指着罗伊别扭地挂在胸前的TC-90。    
  罗伊想了想:“这是我的弓箭。”    
  长笑得更厉害了。  
  “你叫什么名字?”    
  “罗伊。”    
  “那我叫你‘伊’吧!”  
  “随便。”罗伊说。  
  长开始咿咿呀呀地唱歌,曲调简单而纯粹,罗伊不明白这些被自身的软弱、外界的严酷和资源的匮乏所牢牢桎梏的人们,为什么能吟唱出如此的自由。  
  罗伊发现长长高了,春季来临的时候,她已不知不觉中长了两指的高度。当然,一切都没有变,长还是紧紧抓住他的衣角。    
  世界在复苏,人们就像是在冬季被积雪掩埋了似的,在大地泛出青草的时候,一下子涌了出来。  
  “你应该跟他们在一起。”罗伊指指在密林中奔跑的男人,又指指在田间播种的女人。    
  长的回答依然没有变:“不要。”说这句话的时候,通常她会将罗伊的衣角抓得更紧。    
  一切都没有变——飞船仍在修复,修复过程贪婪地吞噬着刚刚采集来的能量,这个星球上的时间就像停止了似的。罗伊开始担心自己强行记住的那些武器数据会在这遥遥无期的等待中消失。    
  “砰。”胸膛上微微的疼痛,罗伊转向袭击来临的方向,一把抓住第二枝射来的羽箭,好奇地看着箭头上光滑的石片。  
  “妖怪!”射箭的男孩子吓了一大跳,兴奋地叫着。  
  长从罗伊身后探出头来,恶狠狠瞪了那男孩一眼。  
  罗伊注意到男孩看到长的那一刻,他的血液迅速涌上肤下的毛细血管。  
  “他喜欢你。”罗伊对长说。  
  “那又怎么了?”长捡起一块有着锐利尖角的石块,被罗伊一把抓住了手腕。    
  “他喜欢你,”罗伊又说,“你可以和他一起走,去他的村落。”  
  “不要。”长甩开罗伊,发了疯似的向密林深处跑去。罗伊叹了口气,跟着她。长终于跑不动了,喘着气对罗伊大声嚷:“我不要走,我要和你在一起。我的父母都不要我,他们有一天也会不要我的,只有你要我。”    
  罗伊用长的眼泪擦干净她的面庞,轻声说:“怎么会不要你呢?你是那么美的一个小姑娘!”当他发现自己说的是事实时,猛的吃了一惊——长真的很美,美得不像是这个宇宙应有的东西。罗伊迅速抽回了手指,生怕弄碎了这种美丽。  
  “我不要长得美,我只要和你在一起。”长举起了手中的石块,狠狠向自己脸上划去。    
  罗伊顿时有些懵了,他慌忙抓住长的手,但石块还是划破了她的额头。    
  “你怎么了?”长没有在意自己额头流下的鲜血,只是惶恐地看着罗伊的脸。    
  罗伊的皮肤正在变得透明,她几乎能看见罗伊脸部肌肉下的骨骼。  
  “没什么。”罗伊松开手,长时间的奔波令他精疲力竭,他需要一次长时间的恢复性睡眠。在此之前,他更需要把一些重要的记忆转移到飞船的储存器中,这些都不是能在这里完成的。    
  “听着。”罗伊蹲下身子,平视长的眼睛,“我和你一起去。我觉得不舒服,需要有个地方让我休息、吃饭,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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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射日(4)        
  长伸出手抚摸罗伊的脸庞:“你真的很冷。”  
  “是的。”罗伊说,“我喜欢冷,可是这里太热了。我需要有个房子,让我躲开太阳。”    
  “好吧。”长很不情愿地说。  
  他们在傍晚时分到达了男孩的村落,男孩一把拉住长的手,向母亲飞奔过去。  
  长似乎很嫌弃男孩温暖而汗津津的手,皱着眉,还不时向后张望罗伊的行踪。罗伊在向她微笑,知道这里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地方。    
  虽然长还是个孩子,而这里的人们都把长当成了罗伊的妻子,甚至很羡慕他能够占有如此美丽的女子。罗伊有点吃惊,却觉得没有必要多加解释。长对他的默认态度感到异常兴奋和快活,她自作主张而又殷勤地把一种透明的液体倒在他面前的杯子里,罗伊喝下去之后才知道那是纯度不高的酒精。当他的血液上涌,皮肤又转成透明的时候,人们都敬畏地望着他。人们开始询问他的来历,罗伊坦诚地指了指屋顶,引得大家都笑了,只有最初的男孩总是围着长,不时向罗伊投来带有敌意的目光。    
  罗伊清闲了几天,得暇再次处理左臂的伤口,却懊恼地发现,伤口在这种温度下,几乎没有痊愈的可能。怀中的白花还保持着初放时的新鲜和接近冰点的温度,罗伊想把它揉碎,觉得把它敷在伤口上会使自己好受些,而长却没有任何征兆地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他不得不飞快地掩饰起伤口。    
  “他们要你去打猎。”长猜透了他的不情愿,“我说你累了。”    
  长这些天梳洗得格外干净,漆黑的头发打成一绺一绺的,垂在脸庞边。  
  罗伊向她招了招手,她伏身趴在他的膝盖上。  
  “什么?”当罗伊把白花插在她的头发上时,她问。    
  “我带来的花。你找不到第二朵的花。”  
  长抚摸到白花冰冷的花瓣:“从雪山上采来的?”  
  “更远。”    
  “我喜欢。”长微笑,“下回你带我去摘。”    
  罗伊开始严肃地考虑带长一同离开的可能性,他的眉头在没有压力的思考时,会不自觉地微微蹙起,长立即抓住了他的手:“别丢下我。”    
  罗伊笑了:“不丢下你,带你一起走,只要我能回去。”  
  “伊,打猎去。”村民在外面喊。    
  “别理他们。”长嘟起嘴。    
  男孩闯进来,把弓箭塞在罗伊的手里:“不会用弓箭的男人,不算男人。”    
  罗伊接过简单的武器,放声大笑起来。要把长安全地留在这里,就必须为她创造稳固的地位——罗伊需要几次狩猎,哪怕为她留下些微的财富。  
  出村的时候,成年人把男孩轰了回去:“你还不算男人呢。”他们尽情地嘲弄着他。    
  男孩在罗伊的目光下涨红了脸:“有一天,我一定会比你们都强,一定会成为最好的射手。”    
  这一天,罗伊猎取了林中伤人的猛虎,他的箭太快、太强,箭离弦时发出的尖啸竟然刺破了身边猎人的耳膜。但受伤的人丝毫不在意,甚至没有擦去面颊上的鲜血,他向村里的每一个人炫耀自己的血痂,大声告诉人们,罗伊的箭离弦时,箭杆就在燃烧;当猛虎倒下时,他的箭已被天神收回了天庭,再也无迹可寻。长显然沉醉在他们的胡扯中,凑在人堆里微笑。    
  “长,”罗伊平静地问,“我的‘弓箭’呢?”    
  “什么弓箭?”长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我带来的弓箭。”  
  “不知道。”长有点紧张地看了看男孩。  
  罗伊并不在乎他们会不会招出隐藏TC-90的地点,那台杀人武器每时每刻都在向罗伊手中的飞船同步通讯器释放信号。令罗伊有些生气的是,自己仅仅离开了一天,长就和男孩有了共同的秘密。    
  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开始,但也许长只是认为没有TC-90自己就不会离开,罗伊自我安慰着,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更喜欢后一个解释。  
  罗伊在几天内猎取了附近所有凶残的野兽,他开始担心这些原始人类尚不关心的生态平衡问题,他还更担心自己——太累了,只要坐下来,他就会浑身颤抖。所有的因素都决定了相同的离开时间——就是今晚。他在屋子边的地下掘出了TC-90,长和男孩无法将这件沉重的武器搬得更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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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射日(5)        
  夏季来临之前,罗伊回到了飞船坠落的地点,飞船的自我修复已经达到了80%,星图和能源不再是他关心的问题。罗伊关闭机舱,倒在驾驶座上,接驳了飞船数据库,开始传输数据,然后沉沉入睡。    
  飞船自我修复完成,恒星能收集速度加快。  
  星图与罗伊隐约有印象的星空有了交集。  
  这个星球有一根倾斜的赤道,赤道两边的季节截然不同,南北两极覆盖着无尽的冰雪。    
  醒来时,好消息接二连三扑面而来。从此出发向北,可以到达冰封的海洋,也许在飞船有能力脱离地表之前,他再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罗伊补充了些飞船上的库存食物,背负TC-90再次出发。  
  向北!他不断地告诫自己,脚步却如上一次一样,又跨越了高原和长河,不住向东。再看一眼长,不过是看看她过得怎么样——罗伊不知道内心的声音是在嗤笑还是在安慰自己。    
  白天,他守候在村外;夜晚,他逡巡在村里。然而,罗伊却没有发现长。他担心长被再次遗弃或驱逐。他开始愤怒,连手指也因为血液的沸腾变得透明起来。如果今夜在他从前的茅屋中还没有发现长的话,他发誓,一定要将这个村落所有的人都杀死。  
  卫星在今晚异常明亮,罗伊却因为下定了决心而变得毫无顾忌。他堂而皇之地走过村落的街道,原来的茅屋不见了,空地上只留有一块硕大的青石,在卫星的光芒下闪烁着凄凉的光芒。  
  罗伊放下TC-90,长就和这件武器一样,是他不愿卸下的重负。左臂的伤口仍然疼痛,而那朵冰冷的鲜花和簪花的少女却不在眼前。空气就像是凝固了似的,长的消失对罗伊来说就像这空气,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连微风也会有痕迹。”罗伊轻声地抱怨。    
  “这么晚跑出来,不冷吗?”女人拔高了声音在问。  
  “还好,要把肉冻起来。”一个男人掩上门,走到街道上,手掌张在耳边,吃力地倾听对方的声音。  
  罗伊觉得自己认识这个男人,他清楚地记得他向众人炫耀耳边血痂时的笑脸。等问话的女子走入他的视线时,他更是颤抖了。  
  她更美了,微笑显得空灵,近乎成熟妇人的身躯和鬓上永不枯萎的白花让罗伊觉得时空倒错,混乱迷茫。  
  他抓起TC-90,飞奔着远离村落,向北疾行。  
  然而,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失落在这里,第二个冬季,罗伊沿原路回到村外,发现长又高了一些,饱满了一些,额头上的伤痕也不再明显。男孩的父母替他找到了配偶,然而在婚礼上,他只看着长。    
  第三个冬季,长停止了成长,开始进入成熟和衰老的必然旅程。从前的男孩长出了胡须,当他把猎物奉献到长的面前时,他会紧张地用手卷动髭角。  
  第四个冬季,耳聋的男人已经无法走出茅屋,他自然地死去了。人们在葬礼上都说他的长寿是因为沾到了一个叫“伊”的人的福泽。长倾听他们的声音,抚摸白花,寂寞着。    
  第五个冬季,男孩的妻子死去了,而他们的孩子已经会奔跑。他不是很忧伤,注意力都集中在狩猎这一件事上,已经变成了一种炫耀的习惯。周围猛兽的数量在迅速消减,罗伊能清楚地观察到兽群的迁徙,它们带着幼崽奔逃,急不可待地脱离死神阴影的笼罩。男孩有时会带着更加年轻的同伴,同伴的眼神中写满了钦佩和崇拜。  
  罗伊厌恶地嗤鼻:杀戮,有什么可以值得骄傲。可当他记起自己还是个迫不及待投入第七次战役的战士时,他被自己的价值观弄得混淆了。  
  当这只野兽的血液溅入左臂伤口时,罗伊还在考虑,自己应该将生命的天平偏向哪一方——是遇险的骄傲健壮的男孩,还是这只有两只幼崽需要哺育的雌虎。  
  他用左手掏出了雌虎的心脏,这一刻,他顺从了优先考虑智慧生命生存权的本能。    
  他很累,需要睡眠,而星图已经探索完成,只需再沉睡一次,醒来时就可以飞离这个星球,他只不过是想最后看一看长,看看这个星球上被他影响最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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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射日(6)        
  “见鬼啊,为什么让我碰到这种事。”    
  溅入的血液使他过敏,体温在瞬间窜升,人们围过来的脸庞也变得模糊不清,他迅速倒在雪地里,期盼自己能冻成一根僵硬的冰棍。  
  “他很冷。”有人用滚烫的手触摸他的额头。  
  “他冻着了。”    
  罗伊用尽所有知道的脏话咒骂这个白痴。半昏迷中,他有时能微微睁开眼睛,先是火堆,然后是兽皮,最后村民们屠杀了一条耕牛,在它还在喘气的时候掏干了它的内脏,准备把他放入它血淋淋的体腔中温暖他。  
  “天啊。”罗伊预测到了自己的命运,放弃了挣扎。  
  “他喜欢冷。”有个美丽的声音说。  
  她的眼角有了一丝皱纹。  
  春天的气温让罗伊的思维混乱。他坐起身,屋里幽暗,双脚落地,触到一滩冰凉的水。  
  “这是去年冬天河里的冰。”身后是长的声音,“春天它们会慢慢消融,夏天,我用它们化成的水替你擦洗身体。我们挖了个地窖,把你放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我……睡了很久了?”    
  “足够久了。”    
  罗伊揽住长,抚摸她眼角的细纹。她的身体灼热,泪水烫得他发抖。    
  “你没有改变,连你给我的花,也永恒地开放。而我,最美丽的年华已经过去。美人为‘娥’,虽然他们还是那么叫我,可是现在最美的人,应该是帝女了。”长缓慢地说,好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你来晚了。”    
  “我不在乎,”罗伊说,“我每个冬季都来看你,看到的永远都是雪下那个肮脏的小姑娘。”    
  “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长从嘴唇中呼出幽怨冰冷的叹息。  
  她走向台阶,打开门,斜射进来的夕阳笼罩她全身,似乎照透了她全身血脉,映射出似曾相识的绚丽的玫红。  
  “哔……哔……”长离开之后,罗伊才注意到室内轻微的警报声,他翻开衣物,找到了与飞船系统的同步通讯器。  
  三只飞船编为一小队,三小队编为一个作战组合——3×3编制的飞行作战部队,是军方惯用的战术。军方一定在罗伊脱离的方位大肆搜索,并截获了飞船搜索星图时发射的信号,找到这个星球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哔——”同步通讯器的屏幕闪烁成一片灰白——飞船被摧毁了。  
  “笨蛋!”罗伊急忙关闭了同步通讯器,“笨蛋、笨蛋!”他用赤裸的双脚把通讯器踩得粉碎,但愿在最后关头,军方没有截获他的同步讯号。  
  “我的‘弓箭’呢?”罗伊冲到绯红的夕阳光芒下。  
  长痛得哭泣:“我把它埋在房子里的地下了。”    
  “为什么?”罗伊一边跑一边问,“你知道我找得到。”    
  长跟着他跑进屋,用双手刨开地面。TC-90埋得很深,长的指甲裂开了,血液和着泥土沾在TC-90银白色的金属外壳上,“有人想夺走它;有人想占有它;还有人想毁掉它,我只是想你醒来的那一天会用得到。”    
  “我情愿你不是这样想的。”罗伊苦笑,亲吻着TC-90,这件宇宙中最强的单兵武器,绝不是浪得虚名,“我本来希望永远也用不到它。”    
  “别了。”长说这话的时候却牵住他的衣袖,从前扑簌眼眸中依赖的目光已经一去不返,她深邃的瞳孔中只有罗伊留给她的寂寞和忧伤。  
  “十个……十个太阳。”人们破门而入,大声哭嚎,“树林燃烧、野兽横行,田地枯亡,河水也已经干涸。救我们,伊。”    
  长松开手指——是时候离开了——  
  “都躲到地窖去。”罗伊可以预见敌方飞船悬浮时散发的辐射对这些脆弱的人类会有何种伤害,那个浅浅的地窖也许根本救不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罗伊开启了盔甲,只要他在使用TC-90前能够躲避敌方的搜捕,那么在敌方想到启动防护罩之前,他可能还有运气。山后宽阔湍急的河流更是隐蔽TC-90开启瞬间极度能量的好地方,并且能够远离长和她的村庄……  
  长不自觉地跟着他,望向西方空白的天际——没有蓝天、没有云彩、没有飞鸟遥远的阴影、没有傍午绯红的色泽,连空气也跟着分解了。除了那带来生命的恒星,只有九个明亮邪恶的斑点悬挂不动,光芒愈加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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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射日(7)        
  罗伊向山上飞奔,那光芒照亮了长的面庞——美人为娥,这个字眼还不足以形容长的美丽,只是在她蕴含久远意义的名字后面,安排了一个美丽的终结。  
  结束的时候,黑暗笼罩四野,天地混沌,罗伊抬起手,却没有看到自己的手指,很久之后,他才在指缝间见到了饱满的圆月。  
  长的美貌不复存在,辐射和热浪烧毁了她的皮肤,如果不是残留发上的白花,罗伊已经无法辨认出她。她还喘着气,美丽的幽深眼眸中依然闪动着一点温暖的光芒。  
  “如果你晚来二十年,你就可以在下一个轮回见到我,那时我更小些,能陪伴你的时间也更长些。”长最后说,“你来得太早了。”    
  他们还相信轮回,所以他们还有信心期待重新开始。而自己,在无尽的生命中,还能期盼什么?  
  “逢蒙!”周围的人都在尖叫,罗伊不明白这两个音节意味着什么,直到后心微微疼痛。他拈住晶亮的石片,回身看到男孩握着弓,不住地颤抖。  
  “我喜欢长娥!”男孩大声说。  
  罗伊漫不经心地检查着俘获的军方战船。穿过军方为此次搜捕行动开启的黑洞,回到原来的轨道中,永无休止的战争就在前面。身后,是蓝色的星球和它银色孤寂的卫星,穿过它,这些将永远成为历史,罗伊敢担保,它们甚至不会出现在自己的梦中。    
  黑洞正在逐渐缩小,正像戒备着罗伊不安分的思绪的眼睛。  
  长死了,身后那个星球上,再也没有人需要他和依赖他,对于这个星球来说,自己也只是一个并不愉快的记忆。而这个星球上所有的生命,对于他来说,也只是短短一瞬,很长时间过去后,也许连个记忆也不会留下。  
  罗伊突然觉得哪里都不想去,哪里都不需要去。太空中看到的无数细小的恒星,以及身后看不到的巨大行星,都没有他必须立足的地方。  
  甚至,连时空中,也没有他正确的位置,就向长说的那样,他来得太晚,也太早了,黑洞还在缩小,这瞳孔中的光芒难道也是温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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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通天之塔(1)        
  通天之塔  
  文/阿木  
  序  
  五彩的霓虹、悠扬的音乐、香醇的美酒、妖艳的舞女……这里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销金窟——百乐门舞厅。  
  我坐在百乐门三楼一间欧式风格的小包厢内,端起酒杯轻啜一口法兰西白兰地,惬意地哈了一口气。虽说只是小包厢,其实这间包厢的面积比一间小型会客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在一下拥进来十七个人之后,难免显得有些拥挤起来。  
  这十七个人中,有十六个是满脸横肉、身手敏捷的保镖,而他们保卫的人,正是我此次交易的对象,号称跺跺脚便可以令整个上海滩晃三晃的金荣金四爷。  
  两个保镖先是过来仔细地搜搜我的身子,从我怀里掏出一只锦盒,打开瞧了瞧,恭恭敬敬地递给金四爷。金四爷一见锦盒里的物事,脸上立即溢满了笑容:“好!不愧是独行散盗张大勇!史书记载,这只黄玉玲珑环乃是魏文帝曹操贴身殉葬品之一,我本以为早已失传。哪知你竟能从七十二疑冢中找到曹操真墓,还将它盗了出来,好本事!”  
  我淡淡地答道:“这不过是张某人糊口的一些小技俩罢了,不值一提。如今黄玉玲珑环我已如约奉上,不知……”  
  金四爷一挥手,立即有人将一个黄色柳条箱摆到我身前。我打开箱子瞟了一眼,眉头一跳:“四爷,当初我们可说好,我替您寻这玉环,而您出一百根小黄鱼做谢礼,怎么这里似乎只有五十根呢?”  
  金四爷将玉环放回锦盒,极为诚恳地看着我:“四爷我最近接连做了几个大生意,手头有点紧。这样吧,剩余的五十根小黄鱼就算我欠你的好了,待我手头宽裕了,再连本带利一并给你。”  
  我微笑道:“四爷您莫与我开玩笑了。整个上海滩谁不知道您金四爷家大业大,还能缺这几个小钱?”  
  “嗯?你的意思是说我想故意赖你的账喽?”金四爷一拍桌子怒目圆瞪。周围的保镖立时齐刷刷地拔枪指住我。金四爷怒视我一阵,突然仰天哈哈一笑,挥挥手示意保镖们收枪:“张先生不要介意,我的手下总是那么容易神经紧张。四爷我口齿如金,绝不会赖你这点小钱,不如我们打个商量如何?想来张先生独闯曹操墓,总不至于只带出一只玉环吧。只要你将其它的古董也交给四爷,四爷我宁可日子过得紧巴点儿,掏箱底卖房子也要再给你凑出五十根小黄鱼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脸上笑容不变,手指轻轻地在桌上敲击几下:“既然金四爷您划下了道,张某人哪敢说半个不字。可惜啊,曹操墓中机关重重,张某人也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才从尸水中捞得这只玉环,若不是跑得快,张某险些就葬身地底了。”  
  见金四爷脸色微变,我哈哈一笑:“当然喽,金四爷您洪福齐天,岂会怕这区区的尸水之毒。退一万步说,即便金四爷您真中了毒,现在科学这么昌明,想来也不难配制出解药来的。”  
  金四爷双手撑住桌子,瞪住我。而我却不把这位名满上海滩的青帮大佬放在眼中,自酌自饮起来。  
  良久,金四爷方才阴阴一笑:“张先生好算计、好手段!只是不知张先生的骨头是否也如你的嘴一样硬,若四爷将你抓回去严刑拷问,你猜要多久四爷才能从你手中拿到解药呢?”  
  “想抓我?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吧?”我面色自若地移开酒瓶掀开桌布,露出了藏在桌子下的一捆手榴弹……  
  一、女考古学家  
  我兴冲冲地提着整整一箱金条,直奔癞痢头黄三的府邸而去。这回若不是癞痢头黄三的情报支持,我也不可能找到曹操的真墓所在,更不可能瞒过金四爷的耳目将手榴弹藏于桌子下方。所以,小黄鱼一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要与他坐地分赃。  
  按照三长两短的暗号敲敲门,大门开了个小缝,黄三那标志性的斑秃癞痢脑袋伸了出来。  
  我从门缝挤身而入,得意地拉开柳条箱,向黄三炫耀起来:“瞅见没有,整整一百根小黄鱼!张爷我一出手,哪次不是赚到盆满钵满?咦,你眼睛干嘛挤来挤去,脸部抽筋了……”  
  话还没说完,我猛觉一股劲风向我脑后袭来。  
  有人偷袭!  
  我一个鹞子翻身腾空跃起,来不及辨识是谁偷袭我,使出鸳鸯连环腿一气向后踢出五六脚,先将偷袭者逼退,同时掏出怀中的匣子炮。刚刚打开保险,那偷袭者倒先哈哈笑了起来:“不错不错。还以为你张大勇成天泡在上海滩这花花世界里,平时练功定然不会太勤奋,今天一见,才知道你平日里还是有下苦功的。”  
  偷袭我的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行内赫赫有名的老前辈,北派摸金校尉的唯一传人——胡春来胡老爷子。  
  胡春来大马金刀地往上首一坐,对着烟锅子叭嗒叭嗒吸了几口,沉着脸明知故问:“大勇,听说你最近掘了曹操的坟是吧?真是后生可畏呀,这一回你可要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了。”  
  我心念一动,转头狠狠瞪了黄三一眼。不用猜,我掘曹操墓这事,一定是这多嘴的家伙说给胡春来听的。  
  我陪着笑恭敬回答:“我也是一时侥幸得手,当不得胡师傅这样夸奖。”  
  胡春来在鞋底磕磕烟锅,老气横秋地道:“算了,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今次前来,我是来向你讨件东西,想必你不会驳我这个面子吧?”  
  “胡师傅要什么,言语一声就是了,说什么讨不讨的呢?”  
  “嘿嘿,那就好。金银珠宝我不要,我只要你从曹操墓里盗出来的那只黄玉玲珑环。你放心,我也不白要你的,我这里有一张石库门西洋别墅的房契,权当跟你做个交换吧。”  
  我心一动,面上却装作痛悔万分的样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胡师傅您怎么不早说呢?那只黄玉玲珑环我刚卖给金四爷,您要早来一步就好了。”  
  胡春来冷笑,拿烟锅子点点我,又点点黄三:“你们俩个小猴崽子,也想瞒我?告诉你们,你们俩玩的这套把戏,我老人家几十年前就玩腻了!黄三在江湖上有两个绰号,一个叫‘通达四海’,意思是说他路子广人头熟,三江四海的好汉没有他不认识的;另一个绰号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这个绰号是什么意思,就不用我再解说了吧。”  
  被胡春来当面揭穿我的小把戏,我也不着恼,笑嘻嘻地撕几缕烟丝塞到胡春来的烟锅子里,点上火送到他唇边:“果然姜是老的辣,我的这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您老人家呢。我张大勇虽干的是下九流的行当,但骨子里还有些中国人的气节在,哪能把咱们中国的国宝卖给金四,让那老棺材攮子再倒卖给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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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通天之塔(2)        
  胡春来吸了两口烟,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看着我的眼睛里带上几丝笑意:“一会满嘴谎话,一会又装乖卖好,你还不就想知道这黄玉玲珑环到底有什么好处吗?罢罢罢,原本我也没想着独吞这笔财喜,这便和你们说说吧。”说罢,胡春来拍拍手,隔间的门帘一挑,出来一个女人。  
  说句老实话,我并不是没见过女人的乡巴佬,可是在看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看得愣住了。  
  澄蓝色的眼睛?我回过神来再仔细这么一看,这才发现这个女人的五官面目虽然有几分中国人的影像,但她那高高的鼻梁,亚麻色的头发,还有那澄蓝色的眼珠却无一不说明,她是一个混血儿。  
  “这位是劳拉小姐,这位就是张大勇。”为我介绍的是黄三。看看他红得像猴子屁股一般的脸颊,还有躲躲闪闪的眼神,我立刻就明白了我被他出卖的原因。  
  胡春来道:“劳拉是我一位故交的女儿,有一半的中国血统。这次她来中国,就是专程为了黄玉玲珑环而来的,具体情况如何,就让她为你介绍吧。”  
  劳拉落落大方地伸出手与我握握,朗朗笑道:“久仰张先生的大名了,我叫劳拉,是英国剑桥大学考古系的研究生,今次随胡师傅冒昧来访,便是想请张先生参与我们的考古队,共同挖掘一处遗迹。”  
  “哦,是什么遗迹?”  
  劳拉却卖了个关子,但笑不语,反从身后拿出一本厚厚的《圣经·旧约》,翻开书页指着一段文字示意我看。  
  洪水大劫之后,天下人都讲一样的语言,都有一样的口音。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遍布地面,于是向东迁移。在示拿地,他们遇见一片平原,定居下来。由于平原上用作建筑的石料很不易得到,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于是他们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又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由于大家语言相通,同心协力,建成的巴比伦城繁华而美丽,高塔直插云霄,似乎要与天公一比高低。没想到此举惊动了上帝。上帝深为人类的虚荣和傲慢而震怒,不能容忍人类冒犯他的尊严,决定惩罚这些狂妄的人们,就像惩罚偷吃了禁果的亚当和夏娃一样。他看到人们这样齐心协力,统一强大,心想:如果人类真的修成宏伟的通天塔,那以后还有什么事干不成呢?一定得想办法阻止他们。于是他悄悄地离开天国来到人间,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使他们分散在各处,那座塔于是半途而废了……  
  “通天塔?”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种神话传说最是虚无缥缈,这世间又怎会有与天一样高的塔,我们上哪儿找去?再说,这通天塔与黄玉玲珑环又有什么关系?”  
  大约是我漫不经心的态度惹恼了劳拉,她白晰的双颊上因为激动而飘起两片红云:“张先生,请你相信一名考古人员的专业素质。事实上,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搜集各种资料,又亲自到中东和非洲实地考察,终于大致确定了通天塔的位置……”  
  “对不起,张某对这种神神鬼鬼的东西实在是没有兴趣,我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不待劳拉说完,我便毫不客气地一口回绝了她的邀请。开玩笑,上回那个传说中的迷失之城已让我吃尽了苦头,见过鬼哪能还不怕黑,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还是少沾为妙。  
  劳拉沉默了一下,道:“张先生,能否借你的黄玉玲珑环一观。”  
  “当然可以。”  
  劳拉接过玲珑环,脸上止不住浮现出欣喜之色。她将玉环翻来覆去仔细端详一阵,从颈子上解下项链,取出项链上的黑色晶体吊坠,镶入玉环中。然后她抬头骄傲地朝我笑笑,手举玲珑环迎着阳光这么一照,在我们目瞪口呆中,一幅描画得极为精致的地图便透过玲珑环在对面的墙壁上显现出来。  
  “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白石座盘组合,代表共同参与修建通天塔的黄、黑、白三色人种,当三件物品聚在一起之时,便可以指示出通天塔的具体位置。西汉时期,黄玉玲珑环被大食国商人作为贡品献给汉朝皇帝,后来被曹操所得。而黑曜石则流落到非洲一个小部落,成为他们的祭祀神物,后来为英国殖民者夺走,藏于大英博物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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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通天之塔(3)        
  胡春来迫不及待地问道:“那么白石座盘呢?”  
  “唉,可惜就可惜在这里。据我推测,黄玉玲珑环和黑晶矅石上,绘的是通天塔的大概方位,而要打开通天塔的门,却需要白石座盘做为钥匙。但白石座盘却失落多年,可能已经埋葬在历史长河之中。”劳拉叹口气,随即又神采飞扬起来:“不过这也就足够了,此次考察有大英博物馆的资助,我们有充足的人力和物力去仔细搜寻,大可以另辟蹊径而入。张先生,你现在还认为通天塔是虚无缥缈的存在吗?”  
  其实我的心里对通天塔的存在已经确认无疑,但方才把话说得太满,此刻要转个大弯面子上却下不来,当下强撑着说道:“那又如何?想来那座所谓的通天塔绝不可能与天齐高,别说是古人了,便是现在世界上最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也不过只建起百来米高的大厦。想来是古人太没见识,看到高点的建筑便赞叹不已。一座破塔又有什么值得好去挖掘的。”  
  劳拉想不到我如此不好说话,微微一愕之后很快平静下来,眨眨眼睛,脸上挂起一缕神秘的笑容:“据史料记载,在通天塔的内部,有一座以黄金铸成的神庙,神像和附属物品一共用去黄金800泰仑。考古学家曾经在巴比仑僧侣的住处发现一只石鸭,上有铭文‘准秤一泰仑’,石鸭约重29.68公斤。如果记载可靠,照此推算,神像连同各种黄金附件一共重约23700公斤,都是纯金所铸或制作!折合现价约值2400万英镑!”  
  “挖!一定要挖掘出通天塔!”我飞快地擦干口水拍案而起:“我们什么时候动身?行动一定要快一点,千万不能让别人抢了先!”  
  二、船上的故事  
  苏拉干起事来果然是雷厉风行,不出两天,她便通知我们人员到齐,准备出发了。整个队伍除我们四人外,还有两名洋人和一名印度仆役。  
  年轻而俊俏的那人叫哈里活,据说此君曾是大英帝国外交部驻中东某国的商务参赞,识得阿拉伯语还略通中文。劳拉便将其拉入了探险队中做翻译。  
  还有一个年老而肥胖的洋人,是大英博物馆的馆长助理,还是名英国勋爵,名唤卡那森,亦是我最讨厌的一个人。卡那森勋爵待人傲慢,平日里总习惯将脸庞上仰四十五度。若不是瞧在那2400万英镑的面子上,张大爷我早寻个机会将他揍得鼻青脸肿了。  
  后来我发现,原来不止我一人不喜欢他,其实整个探险队的人都不喜欢他。卡那森随着我们探险队的目的就是监督资助款项的使用情况。  
  一切准备妥当后,我们坐上了开往埃及的远洋火轮。  
  看见胡春来在客舱中扎着马步练功,我心中大为佩服。老前辈就是老前辈,即便在旅途中也不忘练功,我就没他这份毅力与恒心了。  
  发现我佩服的目光,胡春来自得地一拈胡须:“小张,你看我这二字钳羊马扎得如何?”  
  “胡师傅好功夫,您这马步当得起稳如泰山四个字。”  
  胡春来得意之极:“那可不!上回乘西洋火轮出海,吐得我差点去了半条老命。这回我一上船便扎马,些许风浪能耐我何?”  
  唉,原来是为这个啊!我强忍着笑说道:“这主意不错!只是……不知胡师傅这马步能扎多久,我们这回可得在船上待一个多月方能够到达目的地,难不成胡师傅你一扎马就能扎上一个月?张某人佩服佩服。”  
  说罢,我仰天长笑,踱出门去,留下面色骤然变得苍白的胡春来冥思苦想对付晕船之策。我先到餐厅转了一圈,美美吃上一顿,然后点着香烟上了甲板。一上甲板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看见卡那森与劳拉正站在甲板上激烈地争论什么。我刚想扭头就走,劳拉却已经看到我了,挥手叫住我,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慢慢踱了过去。  
  劳拉看上去似乎有些无奈,见我过来把手一摊:“张先生,你也看过那幅地图。按照地图上的指示,通天塔应该位于埃及的某处,这是我们共同得出的结论,你说对吧?”  
  我还没答腔呢,卡那森就挥着烟斗用口音浓厚的中国话嚷了起来:“NO、NO、NO,这不可能!按照《圣经》中的记载,以及历史文献的记录,通天塔又名巴别塔,建成于公元前310年,由古代巴比仑国王那波博来萨和尼布甲尼撒两父子修建。很明显,通天塔应该位于伊拉克行省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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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通天之塔(4)        
  劳拉苦笑着说:“我认为,通天塔与巴别塔并不是同一座建筑物。巴别塔高96米,是当时古巴比伦国内最高的建筑,在国内的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它,所以在古代将巴别塔与通天塔混同在一起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且巴别塔是供奉马尔杜克神的宗教建筑,而通天塔则是一座传说中的与天齐肩的神塔,两者的差别很大。”  
  一个是美貌兼拥有智慧的混血美女,一个是古板而又令人生厌的西洋老头,我的立场倾向还用说吗?当下我撇撇嘴,淡淡地道:“卡那森勋爵,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尊重我们几个专业人士共同得出的结论比较好。”  
  “哈,专业人士?一个初出茅庐的研究生,和几名盗墓贼也算得上专业人士?这太可笑了。”  
  在我出拳打破卡那森的鼻子之前,劳拉拉住了我,然后转身不卑不亢地对卡那森勋爵道:“勋爵阁下,请你记住,我才是这支探险队的领队。这样吧,我们可以先前往埃及,如果真的找不到线索的话,我们再去伊拉克。”  
  劳拉的话说得斩钉截铁,显然她不会再退让。卡那森耸耸肩,嘟嘟哝哝地道:“好吧,你是领队,你有权决定考察方向。但我依然要保留我的意见,我认为去埃及完全是不必要的,你们这是在浪费大英博物馆的资金。”  
  说完,卡那森勋爵决定中止这场毫无意义的谈话,然后去享用他的下午茶。  
  “我讨厌英国绅士。”我直白地向劳拉说出心里的想法。  
  “哦,我可不能讨厌,我的父亲也是一名英国绅士。”劳拉这么回答我。  
  “真对不起。”  
  “你不用道歉,因为我也不喜欢卡特森。”劳拉俏皮地对我眨眨眼睛。  
  我们又闲话一阵,约好一起共进晚餐,然后在晚饭后集合全体队员开个会,共同研究那幅地图,便各自散去了。  
  我与胡春来、黄三合居一间舱室,回到房中,我把晚上开会的事情一说,胡春来倒没什么反应,黄三却是激动得连头上的瘌痢斑秃都红了,立时张罗着洗澡换衣服,还拿起梳子对着镜子使劲儿蹂躏原本就不多的几根头发,将它们齐齐整整地梳成三七开的造型。  
  我笑道:“黄三,你就别浪费时间了。人家劳拉姑娘可是剑桥大学的硕士,你呢?私塾都没读过几年吧,你觉得你能配得上人家吗?”接着一低头避过黄三掷来的“夺命飞梳”,我虚踹他一脚,笑骂道:“别再收拾了,再怎么收拾你这瘌痢头也变不成小白脸。饭点可就快到了,你不希望你的梦中情人饿着肚子等你吧?”  
  黄三这才醒过神,急匆匆拉了我与胡春来便往餐厅而去。  
  我们乘坐的这艘西洋火轮名唤玛丽女王号,大约可以搭乘三百余人,算得上是一艘大船。因为人多,加之黄三又耽搁了些时间,待得我们赶到餐厅时,餐厅里已经人满为患,找不到一个空位了。  
  那个讨厌的卡特森嘀嘀咕咕地说:“中国人真没有时间观念!”  
  劳拉见我神色不对,连忙打圆场道:“横竖已经没了空位,不如大家都到我的舱室,然后让待应生将晚餐送去,我们边吃边谈。”  
  为爱情冲晕头脑的黄三第一个赞同:“劳拉的这个主意好,我瞧可行。”  
  我横了黄三一眼,心说你老兄恐怕最希望与美丽的劳拉单独在房间里共进晚餐吧。不过好歹黄三是我要好的朋友,人家好不容易恋爱一次,我总不能故意搅局吧,当下也投了赞成票。  
  劳拉住的是头等舱,不像我们住的二等舱是三人一间舱室,头等舱里除了有单独的一个小卧房之外,还有一间小客厅,正好用来开会。  
  我们分宾主坐定,劳拉拿起电话用西洋话说了几句,然后放下电话笑道:“我订了牛排和白兰地,希望大家能吃得惯。”  
  “吃得惯吃得惯。”黄三点头如捣蒜。看那模样,就算劳拉让他吃砒霜他都毫不犹豫地一口吞下。  
  劳拉不以为意地笑笑:“好了,话归正传。这次我们的考古活动,将会得到英国驻埃及领事馆的帮助,所以,我们不但可以调到大批人手,甚至会有英国驻苏伊士运河的派遣军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但是,我们也不能大意。因为埃及是一个很混乱的地方,各地土王酋长都拥有自己的武装,一旦惹到他们,连英国派遣军也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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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通天之塔(5)        
  哈里活接口道:“不过各位放心,我与阿拉伯诸酋长的关系良好,有我在,他们会给我一点薄面。但是有一点须注意,埃及是穆斯林国度,这个宗教有许多禁忌,一旦触犯,便要闹出天大麻烦。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会详细解说各项禁忌事宜,并且教会大家一些简单的阿拉伯语日常对话。”  
  正讨论间,门被轻轻叩响,劳拉拍手笑道:“晚餐来了,我们边吃边谈。”  
  劳拉打开门,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待应生推着小推车走入,打开黄铜盖子,将牛排与酒杯一一摆放在桌上。不知怎地,我心中没来由一阵烦躁。  
  我盗墓掘坟多年,与机关粽子打交道,直觉比一般人要强上许多。我心里总觉得这个待应生仿佛有一些不对劲之处,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哪儿不对,直到那侍应生将饭桌布置好,正准备退出门的时候,我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到底是哪儿不对了。  
  劳拉在五分钟前才打的电话,就算餐厅里的大厨手艺再强,也绝不可能在几分钟内便煎好牛排。而且那侍应生摆放餐具的姿势极是生硬,绝不像一个老练的侍者。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这艘西洋火轮上的侍应生都是白种洋人,可这侍应生却皮肤黝黑。  
  这个侍应生有鬼!  
  我当下大喝一声,不及解释,一个箭步陡然跨出,向那侍应生的手腕抓去。这一式小擒拿手本是我的绝招,出手绝少有失误的时候,一般人再怎么闪躲,也避不开我这暗藏了十八式后招的连环擒拿。  
  那侍应生果然闪躲不及,一下便被我扣住脉门,将手臂反扭过去。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这名侍应生的身手极为怪异,整个人竟然柔若无骨。他右手脉门虽被我拿住,但他只这么一扭,整只手突然变“扁”了,轻轻松松地便从我的掌握中滑脱。随后那侍应生一张口,金芒一闪,数枝针型暗器便向我射过来。  
  我偏头躲过暗器,眼里余光看到那些暗器向劳拉等人飞去,心中大叫一声不好。幸得胡春来反应快捷,双手在衣襟上一撕,外衣扣子全部崩裂飞出,胡春来顺势便将外衣脱下堪堪卷飞所有暗器。  
  我心中大怒,运起大摔碑手的功夫,重重一掌击在那侍应生肩上。这时怪事又发生了。我这一掌击在那侍应生的肩头,却恍如击在棉包上一样,毫无击中硬物的感觉。那侍应生虽被我打得倒退好几步,脸上满是痛楚之色,但他的手居然还可以举得起来!并且极是悍勇地抽出一把弯刀向我扑了过来。  
  胡春来丢下外衣、抽出烟杆自我左边飞扑而上,疾点向侍应生的腰间大穴。我则一个飞腿踢向他的手腕,一腿还未落地,另一腿就已飞踢向他的膻中穴。那侍应生功夫再怪异,总算也没怪到将全身穴道挪位的程度。受了我们两击之后,扑地喷出一口鲜血,踉踉跄跄地退到门边。  
  我喝问:“你是谁?是谁派你来杀我们的?”话一出口,我这才想起,这人未必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果然,那侍应生恨恨地看着我,然后叽哩咕哝地说了一句话,嘴边流下一丝黑血,慢慢歪倒不动了。胡春来抢前一步扳开他的嘴,皱着眉道:“他咬破牙齿内的毒囊自尽了。”  
  我吐出一口长气:“这人似乎练的是天竺瑜珈术,不过练到他这样全身柔若无骨境界的,应是个中高手,怎么会来刺杀我们?”  
  “不是瑜珈术。”胡春来摇摇头,手往那名刺客的胸前一按,整个手居然深深陷了下去。  
  “瑜珈术不可能练到像他这样全身骨骼都变成软骨,这人实在太古怪了,老汉我活了这么大年岁,从来没见过有人的骨头生成这样。”  
  我拿起那名刺客的弯刀仔细看看,又隔着手帕拾起几根金针放在鼻间一嗅:“这把刀和针上都喂了眼镜蛇的毒液,见血封喉。可惜,听不懂这人临死前说的那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否则总也有些线索可查。”  
  “我……我听懂了。”哈里活战战兢兢地站起来,脸上的神色很怪异,又似害怕又似震惊:“他说的是阿拉伯土语,大概意思是,我是神圣的护卫者,我将用沙漠之火驱逐一切贪婪的人,死神为你们张开了翅膀,亵渎神圣之人终将痛苦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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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通天之塔(6)        
  神圣的护卫者?这是什么意思?我们几人面面相觑,心中都有无数疑问。  
  卡那森板着一张臭脸,用手杖敲敲地板:“先生们,请保持镇静。我有一个问题想问,到底什么是神圣的护卫者。”  
  哈里活犹豫了一下,才道:“其实我一直以为这不过是一个传说,想不到居然真有神圣的护卫者的存在,这些护卫者其实就是埃及法老的守陵人。在埃及,因为盗墓者横行,所以历代国王下葬之前,都会吩咐最为忠诚的侍卫为他守陵。这些侍卫都具有神奇的本领,有的能驱使毒蛇,有的能喷火吐剑,有的会巫术施毒,他们世代传袭,默默地守卫着国王的陵墓,斩杀所有企图盗墓的窃贼。不过,自从埃及沦为奥斯曼帝国的一个行省之后,守陵人大多都失散了,所谓神圣的护卫者渐渐成为一个传说。”  
  劳拉眉心轻蹙:“可是,我们是去挖掘通天塔,又不是去挖掘某个国王的陵墓,这个神圣的护卫者为什么要刺杀我们?而且,他又是如何知道我们的行踪的?”  
  卡那森勋爵尴尬起来,支支吾吾地道:“嗯,是这样的……我本人是《泰晤士报》和《埃及日报》的特约作家,关于这次的挖掘工作,我每个星期都会通过电报向这两份报纸披露最新的进展情况……嗨,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只是爱好写作而已,这有什么错吗?”  
  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我摊开双手:“现在有答案了。估计是这些所谓的护卫者,通过我们爱好写作的卡那森勋爵写的文章,得知我们要到埃及挖掘一处遗迹。于是这些人便把我们当做了盗墓贼,想要在我们挖掘之前刺杀我们。哈,看来我们的安全工作要加强了。”  
  哈里活苦恼地揉揉头发:“哦,没那么简单的。根据传说,这些神圣的护卫者拥有各式各样的职业来掩护身份。也是他们会是一个耍蛇人、也许会是一个乞丐、也许会是一个马贼,甚至可能会是一名酋长,在他们未曾动手之前,谁也不知晓他们的真实身份。除非我们二十四小时都睁着眼睛保持警惕,否则随时可能会遭遇偷袭,甚至连一切饮食都必须小心,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茶水里会被人掺上眼镜蛇的毒液。”  
  “你的意思是说,就算是派遣军都无法保证我们的安全?”  
  “如果那些神圣的护卫者,拥有传说中一半的本事,那么的确是这样的。毕竟我们是要在埃及挖掘遗迹,不可能不用一个埃及工人,他们会以各种方式混到我们身边的。”  
  劳拉听哈里活这么一说,立即愁容满面。我和胡春来对视一眼,嘴角边同时泛起微笑。我胸有成足地道:“我倒有一个办法……”  
  三、吉萨高地  
  当我们一行七人乘船通过苏伊士运河,抵达开罗之后,所有的人都变换了模样。  
  面上涂抹了我配制的易容液改变肤色,穿上阿拉伯人惯常穿着的白袍,骑上骆驼用围巾包住头脸。只要不与当地土著交谈,谁也认不出我们是一群外国人。只是在为那个印度仆役化妆的时候,我遇上了一点小麻烦。  
  那个印度仆役名字拗口,我们便为他取了个绰号叫做红头阿三。红头阿三皮肤黝黑,本就不太容易化妆,偏偏他身上那股咖喱味让三里外患重感冒的人都闻得出来,更是让我束手无策。好在埃及地处非洲,黑奴倒也常见,于是我便将其扮作一名黑人奴隶。  
  劳拉是正经八百的考古人员,在她的脑子里,挖掘遗迹便应该大张旗鼓地动用人力,立起机械进行挖掘。但我与胡春来是什么人?俩人加一块,生平挖过的古墓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余座,最是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空坟头。依着我们俩的意思,反正那通天塔究竟坐落何方尚没弄明白,何必把事情搞得那么轰轰烈烈,引起守墓人注意就不好了。倒不如我们乔装打扮实地勘察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劳拉与哈里活倒没说什么,就是那卡那森挺不乐意,嘀咕说什么大英帝国的绅士不能够如此鬼鬼祟祟。我冷笑着拿起一叠报纸在他面前一晃,总算令他乖乖闭上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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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通天之塔(7)        
  埃及境内共有金字塔九十余座,人们通常所称的金字塔是指坐落在开罗西南吉萨省吉萨高地的金字塔群。  
  但令我们大惑不解的是,黄玉玲珑环与黑晶曜石指示的通天塔位置,便在吉萨高地附近。可这里已不知被多少考古学者与盗墓贼仔细搜寻多遍,别说是能够与天齐高的通天塔了,便是地下的老鼠洞都被人挖开看过,要真有通天塔存在,早该被人发现了,何至于还轮得到我们。  
  不过我的心态却颇好,反正就算找不到通天塔,便算来到番邦外国游玩一番,见识见识番邦国王的陵墓,也算增强业务知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此行也不虚了。  
  劳拉对金字塔的历史颇为熟悉,边走边低声介绍道:“古代埃及人认为天神乌悉利斯将根据每个人在人间的所作所为进行审判,而肉体仅是灵魂在人世的‘住宅’,没有‘住宅’的灵魂,不能进入乌悉利斯的天国,所以古埃及人千方百计保护尸体的完整。他们把死者的尸体掏出内脏涂满香油,浸泡在防腐液中,再施以松香。而松香在波斯语中叫做‘木米伊’,所以敷过松香的尸体便称为‘木乃伊’。木乃伊被缠以数十米的特制细麻布,再装入特制棺椁之中。 最初的棺椁在平地掘墓而葬,但沙漠上的猛兽和比猛兽更凶残的盗墓贼经常破坏墓地。为防止亵渎死者尸体,影响灵魂升天,古埃及人开始在坟墓上覆盖巨石,修筑石丘。这类石丘逐年增高,因为富有者总是以此炫耀自己的财富,石垒的坟丘成了权势和财富的象征。”  
  仰头看着高大的金字塔,我感慨万千:“果然古今中外的皇帝都是最奢华的一类人群,在几千年前,要建造如此宏伟的陵墓,要花去多少人力物力呀。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挺羡慕此国的同行们的。”  
  “这话又是如何说起?”  
  我嘻嘻一笑:“你想哪,帝王的陵墓建得如此显眼,埃及的同行们一不用费心费力地学什么寻龙点穴术,一找便是一个准;二不用怕僵尸粽子夺魂索命,少了不少危险。那些所谓木乃伊虽是僵尸,可内脏却被掏出,要想诈尸千难万难。即便真诈尸了,木乃伊身上捆着的细麻布也限制了他们的活动,极容易便能逃逸掉。”  
  劳拉抿嘴笑道:“这你可就错了。埃及金字塔内虽有疑似墓室的石室,甚至还有石制棺椁,但至今为止,埃及考古史上从未有第二具木乃伊是在金字塔内找到的,反而木乃伊大多藏于金字塔周围的庙宇内。所以,考古界一直对金字塔的用途存在各种争论,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天文台,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巨型经纬仪,还有人认为金字塔是古代国王祭祀庆典之处,但没有哪一种说法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同。”  
  此时,太阳已然渐渐西沉,在逼近地平线的那一刹那,那金乌似乎用尽所有力气用力一跃,砰发出最后的热量。金色的阳光越过高大巍峨的金字塔,照耀在我们身上。看着高大巍峨地金字塔,我心中一阵激荡,不禁泛起“万古云霄一羽毛”的感叹。  
  我突然看见胡夫金字塔上有几个阿拉伯人装束的人背驮着一人正沿金字塔顶攀爬而下,不禁大是奇怪:“这些人是在干嘛?”  
  劳拉撇撇嘴:“不过是些无能权贵罢了。这些人喜欢附庸风雅,却又爬不上如此高的金字塔,便令阿拉伯仆人背负他们上去,喝着随从端来的土耳其咖啡,不知多惬意呢。”  
  胡春来一路上都是沉默不语,只顾打量四周景致。此刻突然开口道:“走,我们也往上爬。”  
  我一拍脑袋,立刻明白了:“哎哟,差点忘了胡师傅乃是摸金校尉当世唯一传人,寻龙探穴之术天下无双,只要胡师傅眼睛一瞅,哪有古墓他立马就能瞧出来。”  
  劳拉与卡那森等人俱是大喜,热切的目光都投到胡春来身上。  
  胡春来眼带笑意,显然对我的吹捧感到极是满意,但表面上却表现出世外高人的淡然模样,伸手拈拈须,淡淡地道:“寻龙点穴岂是如此容易,成与不成我也不能现在就下定论。这金字塔高大难攀,其他人便在下面守着就好,我与大勇爬上去瞧瞧。对了,把黄玉玲珑环和黑曜石先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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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通天之塔(8)        
  接过劳拉递来的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贴身收好,我与胡春来将长袍一扎,向上攀去。我们攀爬的这座名叫胡夫的金字塔是由重约二点五吨的巨石堆成,侧面与地面夹角约有五十度左右,算得上极为陡峭难攀,也怨不得那些权贵们要人驮着方能攀顶。即便是我与胡春来这样有着扎实武术根底之人,亦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攀上塔顶。  
  胡春来一登上塔顶,望望天上的太阳,便自怀中掏出一只罗盘与一把算盘,紧张地开始计算起来。  
  “胡师傅,算出什么来了吗?”见胡春来的计算告一段落,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胡春来瞥我一眼,老大不耐烦地道:“五千年沧海桑田变幻,周围地形地貌早变了模样。此处又是一片沙漠,毫无地形参照物可以利用,唯有用天星定位之法演算才行,哪有这么快的?”  
  我碰了一鼻子灰,唯唯诺诺地陪笑道:“那是那是,这次挖掘若没有胡师傅在,我们定然找不到通天塔,一切就靠胡师傅了。”  
  胡春来“哈”地怪笑一声,脸上堆起古怪笑意,歪头看着我缓缓地道:“你就对我这么有信心?”  
  有信心才怪!要不是我们走进死胡同里钻不出来,唯有死马当做活马医,把唯一的希望寄托于胡春来身上,否则的话,我哪能在他面前唯唯诺诺?  
  想是这么想的,但说却万万不可说出来。我真诚地看着胡春来,摸着心窝子道:“那是自然有信心的。江湖传说,但凡摸金校尉个个都是大有本事之人,只要负着手走走看看,便能知道地下有没有古墓,古墓里又是什么结构,棺椁藏于何处。练到精深处,还有一手‘探骊取珠’的绝活,都不用下古墓内拼命,只需拿支竹竿往地下一戳,正正好便刺入尸体口中,取出尸体口含的定魂珠来。胡师傅有如此好本事,我哪能没信心?”  
  胡春来又是“哈”地干笑,看着我久久方说:“罢了,迟早你也必入我派门墙,有些事情提前与你说说倒也无妨……”  
  说罢,胡春来便缓缓地道出一段令我目瞪口呆的话来。  
  据胡春来所言,各朝各代乃至各地各族,对于风水二字总有不同的见解。比如说吧,有些民族习惯将尸体葬于崖上,形成独特的悬棺风景;有些民族习惯将尸体以火焚烧,只留骨灰存思;更有些民族,干脆将尸体喂予鸟兽,谓之为天葬。因为风水流派的不同,以及各省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对于墓穴堪舆之道都有不同的讲究。若是以甲地的风水流派去寻乙地的大墓,依清朝的风水学说去找秦朝的古坟,能寻得到才有鬼呢!  
  所谓寻龙点穴之术,便是到达一个地点之后多打听多读书,将此地的丧葬风水讲究摸透,再从乡民口耳传说中分析线索,大至确定下墓穴位置及朝代,然后对比当地风水景观做出判断而已。  
  说到这里,胡春来特地加重了口气:“呵呵,江湖传说,寻龙点穴之术神妙无比。实际上呢,十次能有一次成功就算不错的了。”  
  我被胡春来一席话震得几乎站立不稳,吃吃地道:“难道,摸金校尉的本事真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胡春来叹了口气:“的确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我们摸金校尉一派的祖师爷,曾是一学问颇佳的风水先生,后来身逢乱世无法糊口,便横下心以所学之术干起掘坟盗墓的勾当。我适才说摸金校尉出手,十次能中一二,便指的是真正按照风水理论下葬的那种墓穴。”见我面渐渐起了鄙夷之色,胡春来急了:“可你也别小瞧了摸金校尉。正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旦真在风水佳穴发现墓葬,那便定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大墓,里面的金银玉器一件顶得上旁的墓十件不止。否则,摸金校尉一派怎能在江湖上有偌大名声?”  
  我苦笑道:“你既然无能为力,做什么拉着我巴巴地爬上金字塔,好不累煞人也。”  
  胡春来叹道:“我不也是心存侥幸吗。可惜这番邦外国,果真与中华风水理论大不一样。中华风水讲究天人合一,不单要与日月星辰对应,还要有山脉河道辅佐,如此方为佳穴。我观这金字塔,在位置上倒与星辰相对,沿正门入口走百二十步便正对着天上北极星位,但对于地下风水却配合得简直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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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通天之塔(9)        
  我笑道:“您拉倒吧!这埃及遍地黄沙,更何况千年前这里即便是绿洲,沧海桑田变幻下也成了沙漠,哪有什么地理形势可言。。”  
  胡春来气哼哼地往前一指:“何止如此!依着中华的讲究,护陵石兽成双不成单,宜矮不宜高。可这埃及的什么法老却偏偏造了这么大一只人面怪物,孤零零地立在那儿,便是这金字塔的气势亦为这石兽夺去大半。狗屁不通!当真是狗屁不通!”  
  我心知胡春来指的是那个宏伟的狮身人面像,我心下也觉得这只石兽孤零零立在那儿突兀之极,不过一想到这儿是番邦外国,哪有什么风水之说,于是也就释然了。  
  “既然如此,我们便不在此地吹风了,下去下去。”  
  “且慢!”胡春来笑嘻嘻地拦住我,左手手心一展,现出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见我面有不解之意,胡春来方慢慢伸出右手摊开,亦现出一对一模一样的玲珑环与黑曜石。  
  “胡师傅,你……”  
  胡春来在我脑门敲个暴粟:“傻小子,这回你明白什么是老江湖了吧?”  
  我寻思一阵回过神来,跷起大拇指赞道:“胡师傅好玲珑的心思!上回我们与西洋人合作,被人摆了一道,差点就横尸缅甸原始丛林,这一回,我们怎么也得多长个心眼。”  
  胡春来拈须笑道:“行走江湖一要讲道义,二要多长个心眼。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便指的如是了。劳拉虽是我故交之女,但多年未见,也不知其人如何,那个卡特森与哈里活就更不可信了。他们若正经合作寻宝,我们必也不负他们,他们若起了异心……”  
  我嘿嘿奸笑起来:“那我们便一拍两散,将假环给他们,我们自去寻宝便了。”  
  “哈哈哈,正是如此!”  
  四、逼入墓室  
  从金字塔上下来,天色已黑。劳拉、卡那森等人围住我与胡春来,四双热切的眼睛直勾勾往胡春来脸上瞧,发现这位老爷子是属于那种泰山崩于前眼皮都不眨一下的人物之后,又充满希望地看向了我,紧张地等待我嘴里能说出什么好消息。嗯,其实应该把黄三排除在外,这癞痢头的俩眼珠子放射出来的光芒热切倒是挺热切,只不过他的热切只针对劳拉一人而已。  
  我还在绞尽脑汁地设想应该以什么言词敷衍他们,忽然瞥见一群阿拉伯人渐渐向我们围拢过来,我心下一惊,正待喝问,一柄小巧的象牙手枪已顶在我的后脑门上。  
  此时那些阿拉伯人中的五六人也自宽大的白袍下掏出英式步枪,其余人抽出弯刀,凶神恶煞般地逼住我们,任谁也明白情况不对。奈何形势比人强,一时间无人能动。哈里活笑眯眯地自我身后走出,手枪依旧紧紧地指着我。  
  卡那森勋爵苍白着脸四下一望,惊呼:“哈里活,你……”  
  哈里活挑挑眉,极优雅地弯腰鞠躬:“很抱歉,世上根本不存在哈里活这个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麦法伦大学的考古博士,亦是DOK组织的会长卡特。”  
  卡那森勋爵立即涨红了脸,一连串西洋话噼里啪拉地就脱口而出,我虽不懂西洋番语,但见卡特森脸上神情,想来此人说的必是西洋国骂之类。  
  我低声问劳拉:“那个‘第哦’啥的组织是什么东西?哈里活怎么又变成卡特了?”  
  劳拉的脸绷得紧紧的:“所谓的DOK组织便是‘国际探险联合会’的简称,国际探险联合会是一个地下组织,这个组织与其说是探险组织,不如说是一个殖民掠夺集团,在考古界名声极臭。这个卡特,亦是DOK组织内现任会长,有好几个法老陵就是由他一手主持挖掘。这个家伙为了把法老的木乃伊偷运出国,居然把珍贵的木乃伊用锯子锯成三截再加以伪装偷运出国境。他的种种手段比之一般盗墓者还要卑劣的多。”  
  卡特摊摊手,依旧笑得很从容:“劳拉小姐说得再正确不过了。可惜你不懂阿拉伯语,无法告诉这些守陵者事实真相。在他们看来,你们才是来掠夺他们宝物的强盗,而我这个真正的强盗则是他们最忠实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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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通天之塔(10)        
  卡那森勋爵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拳头握得紧紧的,看着卡特的眼睛似乎要冒出火花来。  
  “优雅!做为一名贵族,你要学会优雅!”卡特冲着卡那森勋爵摇摇手指头,嘴里啧啧连声:“我想您应该猜到了,根本不是你的稿件引来守陵人,真正引来他们的是我。事实上,早在寻找通天塔计划启动之初,我们组织便已注意到了你们这支考古队,于是我乔装混入。你的那些新闻稿其实全部被我扣留,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人知道你们来到埃及。只要你们一死,我就可以拿着大英博物馆开据的介绍信,大摇大摆地请埃及政府和英国派遣军帮助我们挖掘遗迹。现在,先生们,请把介绍信以及玉环、晶石交出来吧。”  
  劳拉冷哼道:“即使有黄玉玲珑环和晶石,但你没有白石圆盘,一样找不到通天塔的遗迹。”  
  卡特愈加得意起来,右手伸入怀中掏出一个方形的、表面刻满密密麻麻符号的乳白色玉石:“这块石盘是我们组织在希腊的一处古代遗迹中发现的,要不是你们寻找通天塔,我们还以为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玉石呢。哈哈哈哈……这真要多谢你们了。”  
  胡春来对我使个眼色,示意我做好准备随时发难,然后慢慢从口袋里拿出黄玉玲珑环与黑曜石,卡那森亦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卡特笑了笑,慢慢说道:“胡先生,我知道你的身手很好,所以请把玉环和晶石放在地下,然后退后五步。你们千万不要想着耍什么花样,要知道我身后这二十七名守陵者也都是具有神奇力量的人。”  
  我惋惜地暗叹一声,气得牙根都在发痒了。  
  卡特这厮真是好生警觉,若刚才他肯让胡春来走近身前,以胡老爷子的身手,必能在一瞬间制住他。然后我们以他为人质,好歹也与那些守陵者有个谈判条件。事到如今,便只能选择另一个更加危险的办法了。  
  卡特慢慢踱上前弯腰拾起玉环、晶石和介绍信,眼见阴谋得逞,他终于忍不住脸上泛起得意的笑容。  
  我等的便是他放松警惕的这一刻。运起狮子吼的功夫大喝一声,同时我脚一扫,大蓬黄沙便向四周的守陵者飞罩过去。那些守陵者虽然个个具有神奇功夫,但终究是个人类,被我突如其来的吼声一震,耳鼓已是嗡嗡作响,再被黄沙迷住了眼,目不能视,一个个纷纷便退。胡春来抽出腰间系着的绳镖,冲入人群中,首先将那几个持枪的家伙打倒在地。与此同时,我亦向卡特飞奔过去,  
  那卡特的动作却是极快,被我的狮子吼一震,他也忍不住一个踉跄险些倒地,手中的物件全掉到了地下。但这人不愧为一名常年出生入死的探险家,居然立时就反应过来,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判断清楚形势,且下了决定。卡特手在地上一撑,借势直起身子,恶狠狠地持枪向离他最近的劳拉扑过去。  
  绝不能让他抓住劳拉!  
  以胡春来的身手,在那些守陵者猝不及防下必能稍占上风,但若时间一长,那些守陵者的身手只要和在船上刺杀我们的那人差不多,待他们反应过来便要轮到胡春来吃亏了。所以,我们唯一的出路便是抓住卡特,然后以他为人质逼守陵者退后。相反,如果让卡特抓住劳拉,以她为人质来威胁我们的话,形势便会立即逆转,到时候陷入被动的就将是我们了。  
  所以我们现在比的就是一个“快”字,只要谁的动作快上一步,便能掌握住主动权。  
  只可惜,我的身手虽比卡特要利落得多,但相比之下,他与劳拉的距离却比我与他的距离要近得多。两下里一扯平,他居然还比我要稍稍领先一点。我心急如焚地冲着劳拉大喊:“快跑!”  
  就在此时,劳拉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举动。  
  只见劳拉轻轻提起长袍,顺势一扯,便露出里面的紧身夹克。那腰身上居然一左一右挂着两柄银色的左轮手枪。劳拉双手掏枪,脚下亦没闲着,只见她轻抬玉腿,“啪”的一声便将脚板准确地印在卡特脸上。卡特那一米八零的大块头,被她这么一踹,倒飞了出去。总算卡特还保持着几分清醒,勉力一滚,滚入人群之中躲了起来。劳拉得势不饶人,手中双枪连连击发,当下便有几名守陵者应声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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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通天之塔(11)        
  见我傻傻发愣,劳拉一皱眉,喊道:“快撤退!”  
  这时那些守陵者已清醒过来,揉去眼中迷沙,手持弯刀全不顾惜性命地扑上。这些守陵者功夫怪异,且出手狠辣,全是以命搏命的招数,胡春来被打得连连后退。我连忙接应胡春来跳出战圈,虚晃一招扭头便往胡夫金字塔的入口处跑。非常顺手的,还捡起了卡特掉落的晶石。那块晶石握在手中感觉轻飘飘的毫无份量,我当时也没太在意,径自往怀里一塞,掉头就跑。  
  其实在对方有枪的情况下,这样把背部暴露给对方,只顾亡命奔逃的行为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一来有劳拉双枪压制对方火力,二来那入口距我们并不遥远,半分钟内便可到达,三来那些守陵者很显然对于现代枪械并不精通。在各种条件配合下,我们几人居然奇迹般逃入了金字塔入口处。那入口处本有一扇铁栅栏拦着,阻止有人进入,但在这紧急关头我哪还顾得了那么多,一脚踢去,生生将门锁踹掉,闪身而入。  
  一进到塔内,我顾不得喘气,立即抽出匣子炮,打得守陵者伏在地下抬不起头。趁着这个功夫,劳拉亦退入塔中。  
  打完一梭子弹,我伸出半个头去观察情势,见那些守陵者只在原地鼓噪放枪,却不曾冒险发起进攻,当下便放下了大半个心,回头对劳拉赞道:“好俊的枪法!好俊的腿功!”  
  劳拉淡然笑道:“我从小在牧场长大,若是枪法不好,怎么驱得走狼群?”说罢她飞速装好子弹,又朝外放了几枪。  
  适才我观察到,对面的守陵者手中也不过只有六支步枪,那种打一发便要拉一下枪栓的英式步枪虽然射程及威力方面要比我们手里的手枪大上不少,但在近距离对射中,于射速一项却大是吃亏。而且经历刚才一番激战,他们至少有四五人受伤或死亡,受了如此重大的损失之后,守陵者暂时往后撤了数十步,走出了我们的射程范围之后,才有一搭没一搭地放起枪来。可惜他们大概是不惯用枪,准确度低得惊人,大多打在石壁之上,对我们造成不了多大威胁。  
  又过一会,大约对方也觉得这样放枪毫无用处,便渐渐不再放枪,然后卡特的声音响了起来。  
  “诸位先生、女士,请相信我,我对你们并没有恶意。我只想让你们在一处安全的地方休养一段时间,等我们把事情办完之后,就会释放你们。”  
  我低声冷笑道:“他骗小孩呢!我们要是一出去,我保证他立马杀人灭口。我们只要在这里守至天亮,就能等到有人到来,我不信他们还不退走。”  
  顿了一顿,卡特又大声喊道:“如果你们想等待援兵的话,那么你们将会很失望。因为这些守陵人中,有一位恰恰是当地颇有影响力的酋长,他有权力封锁这座金字塔至少三天。想想吧,不要说在这座金字塔里面待上三天,只要一天,你们就会因为干渴而死。”  
  一听此言,除了听不懂中文的红头阿三外,所有人的脸色俱为一变。  
  黄三强笑道:“别听他的,说不准他只是唬人而已。”  
  胡春来思索一会,缓缓道:“此言不可尽信,亦不可不防。”  
  卡那森沮丧地摇摇头:“防?怎么防?我们已经被他们困死在这里,除非能够冲出这死地才有一线生机。”  
  我强撑笑脸鼓励道:“这可说不准呢!我张大勇一生闯荡过多少‘死地’,如今不还好生生地活着站在这里,只要我们有心,说不准能在这里发现一条出路呢。”  
  我这番话本想令大家振作精神而已,哪知话一出口,所有人立时都以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劳拉叹口气,看着我的眼睛慢慢说道:“胡夫金字塔早在1881年就被考古学家霍华德·维斯打开,在这半个多世纪里,金字塔内也不知被人搜寻过多少次,若有出路早就被人发现了。而且纵观埃及所有金字塔,都是只有主道一条通路而已,从未听说过有两条以上通路的。”  
  我向后看看,见我身后十余米处,甬道一分为二,分为一上一下一大一小两处甬道。向下的甬道十分狭窄,只能容成年人屈膝跪行,而向上的那座甬道却要宽敞得多,宽约三米,高有八米,呈陡然上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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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通天之塔(12)        
  劳拉解释道:“根据资料,这两处甬道分别通往两处墓室。向下的这个甬道约长一百米,尚未峻工便被放弃,而向上的这处甬道则通往主墓室。”  
  我心中一动:“你不是说过,从未有一具木乃伊是自金字塔中找到,怎的金字塔内还有墓室?”  
  劳拉耸耸肩:“胡夫金字塔中虽然有一具法老棺椁,但棺内只有一个石像,并无木乃伊。金字塔的未解之谜太多,称之为墓室不过是约定俗成的叫法而已,谁也不知道金字塔真正的用途到底是什么。”  
  我沉吟一阵,抬起头正色道:“不管怎样,不亲自探查一番我总是不太甘心。反正我们也被困在这里,不如让我去探一探路。”  
  劳拉叹道:“好吧,我虽然没亲身进入过胡夫金字塔,但好歹也读过不少有关资料,我与你同去吧。”  
  大家商议一阵,胡春来自告奋勇把守住主道入口。这老儿虽啰唆,但经验丰富,而且手底下功夫也不错,由他把守,我倒是比较放心,于是我便将匣子炮交给了他。而我在想了又想之后,决定先与劳拉探查那个被废弃的墓室。  
  下行甬道十分狭窄,我只能四肢着地的膝行向前,仅靠牙齿咬着手电筒照明。方才与守陵者一番搏斗,我出了一身大汗,衣服都紧紧粘在身上,此刻身周又都是阴寒潮湿的岩石,被寒气一逼,我冷得牙关直打战,口中的手电筒也自是晃来晃去,什么也照不清楚。行了约百米左右,好容易到达一个大小约三十平方米大小的石室中,我这才得以稍稍伸展筋骨。  
  转头一看,方才发觉劳拉比我还不如,只见她不但脸色苍白,甚至整个身子都有些摇摇欲坠。我急忙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她,急切地问:“你怎么了?”  
  劳拉急促地呼吸几下,方强笑道:“也不知怎地,突然就觉得呼吸不畅,头也晕晕的。听说这塔内曾有法老诅咒,凡入此塔者皆不得善终,说不准我也中了他的诅咒了。”  
  我“呸”地吐口唾沫,骂道:“还研究生呢,如此迷信!塔内原本就空气不畅,再加上刚才我们爬行了那么久,有点头昏眼花再正常不过。”  
  被我这一骂,劳拉倒安了心。当下头也不晕了,眼也不花了,呼吸也变得通畅了。劳拉轻松地笑一笑:“倒是我疑心过甚了。不过这石室内空空荡荡,只东角有一石坑,除此外什么也没有,我看也不必细寻了。要不我们还是去主墓室看看吧。”  
  我摇摇头,道:“劳拉,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金字塔不论是做法老陵寝又或是别的什么用处,但在古代地广人稀缺乏现代工具的情况下,仍筑起如此宏伟的建筑,可见是极其重大的一个工程。如此重大的工程怎会出现这样一个无故废弃之处?便是真有不得已的原因废弃此处,按理说也当封闭才是,怎会就这样弃之不理?依我说,若塔内有玄机的话,十之八九必在此处。”  
  劳拉眼睛一亮:“你这话说得在理!我是读书读得死了,书本上如何说我便傻傻地相信。这趟请你与胡师傅果然是请对了,你们经验真是丰富,说不准真按你所说的,这石室中还有一个秘密通道。”随即劳拉又皱起眉:“可是,自胡夫金字塔打开之后,无数科学家用过许多现代科技手段考察过这里,确实什么也没有发现啊?”  
  我想了想,猛然跃起丈余高,一掌击在石顶上,然后歇一歇,又跳了起来。劳拉一下子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我不断地跳起又落下,忍不住拉住我:“张先生你怎么了?不会你也中了……”  
  我摇摇头示意没事,仍旧不断跃起拍击石顶,直到拍到第九块石板的时候,突然感觉那石板微微有些松动,大喜之下运足力气又是一掌拍去。只听得咔咔一阵轻响,石板慢慢地挪开了一个仅供一人进出的小口。  
  劳拉过了好一阵子才发出惊喜的欢呼:“张先生你好厉害,你怎么知道机关在石顶之上?通常秘室都设在地底或四壁,怪不得那么多学者专家都找不到秘道呢。”  
  “不过是经验而已。在中国,有些谨慎的墓主害怕死后被盗墓抛尸,通常在布置好机关之后,还会摆上一具假棺,而将真棺设于假棺的底下或吊于天顶上。盗墓者发现假棺之后,一时不察便会漏过真棺。我想起这个典故,动手一试,果然发现古今中外的机关设置都有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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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通天之塔(13)        
  正口沫横飞地自吹自擂,哪知主道入口处接连传来几声重物坠地的响声,然后匣子炮那清脆地枪声便接连不断地响起。我大吃一惊,哪还顾得进秘道搜寻,连滚带爬地就往入口处跑去。  
  甬道狭窄,我虽是心急如焚,但爬行速度仍是快不起来。待我赶到入口之时,发现入口已被沙袋堵住大半,而胡春来正不停地用枪与外面对射。  
  “这是怎么回事?”  
  黄三急得直跳脚:“那个卡特好不狠毒,居然派人以衣袍裹沙,然后爬上塔顶掷下,想活活把我们埋在塔里。胡师傅要杀出去,出口又被他们用火力封锁,真真急死我也。”  
  说话的功夫,主道入口已被封闭大半。黄沙不断从沙袋内逸出,搞得尘土飞扬,遮挡住胡春来的视线,令他无法瞄准射击。而在这个时候,守陵者那奇烂无比的枪法,反而成为他们的优势所在。那些人只管对着入口乱射,根本毫无目标,正所谓乱枪打死老师傅,若是一般的射手,我们自可以通过种种规避动作躲开子弹又或扰乱他们射击动作,但他们只管闭着眼乱打,反而令我们无法判断他们射出的弹着点是在哪儿,不敢轻易冲出。  
  沙包依旧不断地从塔顶掷下,又过了一会儿,最后一丝光线亦完全消失,我们已完全被封闭在了金字塔中。  
  我拧亮手电筒,勉强抽抽嘴角,做出个比哭还要难看许多倍的笑脸:“大伙儿切莫灰心,方才我与劳拉已在下甬道石室中找到一个秘道,我们未必就会死在这儿呢!”  
  其实那秘道究竟通往何处,里面又藏着些什么东西尚不得而知,我这么说也不过是安慰安慰他们而已。不过我这么一说之后,效果却是不错,所有人俱是精神大振,连黑乎乎的红头阿三听了卡那森勋爵地翻译之后,面上也现出两片潮红。黄三更是兴奋得嗷嗷乱吼,上好的顶级马屁如潮般向我涌来。  
  “我就知道咱张大爷有本事!再隐秘的机关也难不住咱们张爷!哈哈,那么多西洋学者半个多世纪也无人找出的秘道,张爷不过略施手段便找了出来,试问天下间还有何处能困得住独行散盗张大勇张爷呢?”  
  饶是我张大勇久历江湖,面皮足有一丈来厚,此刻也不禁微微泛红。我心道:这会儿你夸我夸得上天,要是过一会在秘道中找不到出口,还不定你怎么损我呢!  
  不过这样泄气的话当然不能讲出来,我反要摆出意气风发的架式一挥手,拖长了声音以京剧老生的腔调道:“众将士!”  
  黄三会意地一抱拳:“在!”  
  “你看那前面黑洞洞,莫不是贼巢穴,且随我冲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得——令!”  
  五、悬尸成林  
  那秘道之口在石室顶端,等到我们几人搭成人梯爬上去之后,才发觉这个秘道实在是狭窄到了极点。  
  刚才我们经过的下甬道还可以爬着前行,可这个秘道小至我们只能够匍匐前进,连爬都做不到。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我们这一行六人之中,偏生有一个又肥又胖的卡那森勋爵,这下子可就令我们犯了难了。  
  要依着我的意思,先由我和胡春来探探路,然后回来再行商议。可卡那森勋爵自被卡特背叛之后,很有些对人性失去期望的感觉,死活也不同意留下等我们的消息。但任谁都知道其实他是害怕被我们抛下。  
  到了最后,只能决定由胡春来当先领路,黄三随后跟进,红头阿三排于第三,劳拉第四,卡那森第五,而我则排在最尾垫后,依着这样的顺序依次爬进秘道之中。  
  临进秘道前,我们清点了一下身上的物资,发现可用的装备少得可怜。枪只有三把,一把是我的匣子炮,还有两把是劳拉的左轮,手电筒只有两把,至于黑驴蹄子、糯米等等掘金盗墓必要的物品更是一件没带。不过话再说回来,咱中国的僵尸怕黑驴蹄,也不知外国的僵尸怕不怕。不过卡那森说他戴着从罗马请回来的圣像十字架,可以避一切邪物,虽不知究竟有用没用,但看他那言之凿凿的模样,我琢磨着怎么也应该也有点功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