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书吧-->小说书库-->痴情(第一部分)
第1节:痴情(1)        
  痴情(惟樱)  
  01  
  我真的很不适合爱人。  
  我仅剩的一点良知告诉我。  
  因为我想不出我能爱一个人比爱自己更多。  
  不过,我也很难想象自己被爱。  
  我不符合任何一本童话故事中女主角的形象,反倒和其中的一些反派颇有共鸣。  
  我自私,冷漠,凡事喜欢独断独裁,喜欢珠宝、华服、美食、浮华场面……  
  我是个物欲至上的女人。  
  偏偏在外人眼里我是进退合宜、高雅动人的大家闺秀。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做个两面人,只能说一切是天生。  
  所以,这样的我,怎能去被爱和爱人?  
  隋意,中国人士,出生于小康家庭,身体健康,五官端庄,一路从学于一流幼儿园,一流小学,一流中学,一流大学,当然,这个“一流”是有区域性的,分别局限于小街道,小城市,省城,中国范围内。总之,这样的覆历表在找工作的时候,不会让人“眼前一亮”,倒也能“值得考虑”,何况,她学的是热门专业——法律。  
  为什么要学法律呢?毕业答辩的时候,老师问这个品学兼优且热衷于社团活动的乖巧女生。  
  “因为从小便对它感兴趣,觉得自己有义务尽一切努力来申张正义。”她诚恳而自然地端坐回答。其实正解是:我从小的志愿是当“武则天二世”,学法律,是因为它好挣钱。  
  为什么在繁重的课业之余还坚持参加社团活动呢?老师暗自称允,继续问。  
  “想锻炼自己的能力,也喜欢交朋友。”迅速挂上自己招牌阳光笑容。其实正解是:想找工作时覆历表里有点料啦,认识多些人好尽情奴役啊。  
  恭喜你大学四年取得如此傲人的学业成绩。老师笑容满面,示意她可以离开。  
  “多谢老师教诲。”恭敬地行礼退出,保持着不骄不躁的表情。其实正解是:因为考试重点是用背的啦。  
  是的,她的表现好似有双重性格,不过,别误会,她所在的家庭和睦,她自幼便一帆风顺,没遇过大挫折,生理和心理都发育正常。会这个样子是因为——她懒,而且觉得这样活得挺爽,表现自我是需要能量的,不能四处现,要有的放矢,不相干的人,能用姿势应付就不用说话,能说一个字就不要解释一大串,只要目的达到了,方式不是问题。  
  所以,大家的“隋意”是温和的,有些清高的,知书达礼。起先她怕被人误会,真相大白后会被人追求责任,很诚恳地说明自己是自私自利的冷血动物,是没心没肺的拜金主义者。不过,最后总是换得一阵哈哈大笑后,“隋意”的特质里又加了一项“幽默”。  
  不过,要是她自己说的话,她身上勉强算上的一个优点是“诚实”,诚实面对自己,从不毫无理由地欺瞒他人,大家有“被骗”感觉,其实也只是从一开始就误会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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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痴情(2)        
  不过,别人的“误会”不是她的问题,她的目标只有一个——挣大钱,然后花光光。她真的是从物质享受中得到极大的满足,这种喜悦是如此纯粹而又充满光辉——她自己的感觉,以至于她想不出人生还有其他意义,除了享受。  
  不过,上帝显然要告诉她,人生还有其他意义。  
  刚入社会,她便遇到了江风起,大学教授,教英国文学,浑身上下充满儒雅绅士气息,为人温柔可亲,体贴非常。  
  在隋意读中学意识到自己有可能结婚时,她在脑海里刻下的梦中情人模版便是这个样子。  
  所以在她二十三岁的冬天,坐在自行车的车座上,看着车轮前被自己撞倒在地的江风起,她便知道了一件事:她的初恋终于发生,还是一见钟情!  
  “你想吃什么?”隋意淡淡地问坐在病床头的儒雅男子。  
  “不必费心了,你赶快回事务所上班。”男子温柔地笑,正是不幸地被她的自行车撞到在地,又恰好扭伤脚的江风起。医嘱住院一周,隋便义不容辞地付医疗费,并担起看护任务。  
  心里被他的一笑扰得突地一跳,脸上还是云淡风轻,不是欲擒故纵啦,是爱面子。  
  “粟子炖鸡怎样,我晚上五点钟带来。”看着他的眼睛,她便温柔而又不容拒绝地笑。  
  江风起只有连声道谢,对于她霸道的温柔,早有领教,但也不排斥,有淡淡的欣喜和期待,这感觉,自三年前妻子去世后便再也没有过了,事实上是很久没有情绪的波动。  
  对眼前的这个“淡然”的女子,却有感觉,“淡”只是她的表面,“要什么”,“要”或“不要”,她的眼睛坦坦荡荡地写得很清楚,她有一双琥珀般的美丽眼睛,有个引人深究的奇怪性子。  
  敛敛心神,看着她轻盈远走,心头浮起妻子未茹的身影,她是他的挚爱,明媚而又大方,温柔又解人意,偶尔的俏皮令他哭笑不得,他们的生活一直是那么多姿多彩,直到她突遭车祸而亡,如果没有那一双稚儿幼女,他必也随她而去。  
  如今,只剩追忆。  
  看着镜中身披白色婚纱的自己,隋意有些茫然。  
  两年了,从初相识到现在已经两年,从牵手到淡吻,每一步都是令她雀跃不已的飞跃,风起好温柔,令她醉,眼中只有他。  
  在事务所待了两年,到现在还是律师助理,连律师执照也无暇去考。  
  风起浸心于教学,他和亡妻所生的两个孩子思思和维维才七岁,缺人照顾,她的时间差不多都用在他们父子三人上面,所以求婚时,风起建议她当家庭主妇,她就一口答应了。  
  辞职的时候,Boss深看了她一眼,犹豫着像是下了一个狠心,看着她说:“Miss隋,你还年轻,你真的非常有潜力,希望你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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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痴情(3)        
  隋意当这是客套话随便听下。  
  从见到江风起的第一眼起,事业,享乐就显得不重要了,只要和他在一起,便比什么都令她喜悦。  
  “那为什么我会这么茫然呢?”站在新娘化妆室里,她自言自语。  
  “准备好了吗?”是风起的声音。  
  心一惊,将一切抛诸脑后,隋意走向英俊逼人的新郎,微笑着一同会客。  
  没有在教堂举行婚礼。  
  是风起决定只开一个小小的自助餐宴会的,她没有意见,怎样都好,只要从今以后他们在一起。  
  新婚夜。  
  看着一番云雨后沉沉睡去的丈夫,隋意快乐得想笑。  
  “丈……夫……嘻嘻。”就这两个字念在口中都令她充溢着幸福的感觉。  
  忽然,眼光被他胸前亮晶晶的不明物吸引住,她不由伸手去摸。  
  “不!”江风起突然发出凄厉的喊声,腾地坐起,满头大汗。  
  “风起,怎么了?”  
  “未茹……我梦到……未茹……”他捂住脸,满头的汗,嘴里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  
  良久,他抬头,温柔地一笑,下了床。  
  “风起?”  
  “不好意思,我今夜就睡客房,你好好休息吧。”  
  隋意怔怔地看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出新房。  
  该去追他,温柔地抚慰他,不去计较他对亡妻的深情,不要在意他胸前那枚熟悉的钻戒,那是他上次婚姻的婚戒,她已看了两年,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她还是一动不动,只觉得,心好凉。  
  一夜未眠的结果是她睡到近中午才起床,风起上班,思思和维维一对龙凤胎也早已上学去了,她只有无所事事地在屋内瞎转。  
  这套公寓布置得很雅致,采用的是淡紫系列,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无可挑剔,可见上届女主人的品味。  
  可惜,她讨厌紫色,从小就讨厌,毫无理由,是非理性地、绝对地讨厌。  
  那么现在,作为这个的家庭主妇,她是不是有权更改自己的生活环境?  
  “最好不要吧。她……未茹……在上面花了很多心思,孩子们又很习惯,还是不要改吧。”风起的态度很温柔,但拒绝的意思表现得很明显。  
  隋意沉默,因为她不确定刚才从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是不是厌恶。  
  做一个家庭主妇,对隋意而言,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食物可以找外卖,家庭卫生有小时工。江风起父母家是大富之家,他名下有一笔数额可观的财产,收入又很丰渥,她从不担心花费。他本人要求也很简单,一日三餐而已,两个小孩像极了江风起,温柔有礼,成绩优异,她帮不上什么忙,除了照顾他们的日常起居。  
  空闲时,她偶尔会问:“我是不是大材小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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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痴情(4)        
  自幼光环不尽的她,还没有失去自信的时候。  
  尽管婚后闲人碎语不断。  
  江风起在家举行Party,参与者尽是些自命名人才子之流,碎嘴者嘛,自是不少。  
  “江教授两次娶妻,真是由灿烂走向平淡啊!哈哈哈!”  
  咦?没品味的家伙。  
  她做任何事往往是五分耕耘十分收获,素有“天才”美称,轮得到你狗眼看人低?  
  无所谓,她懒得理这种东西。但,风起为何沉默?  
  江风起携妻带子参加家族聚会,座中人皆是一群二世祖,不过家境太好,书也是读得不少,没有天才,背书机器倒是很多,却又自认天赋异禀,很有一番清高模样。聚在一起的话题只有文学、哲学一类,也只是拾人牙慧。  
  隋意坐在一旁,很是无聊,她对这些没兴趣,听他们背诵名家名言,更是打瞌睡。  
  “嫂嫂,您觉得怎样?”  
  睁眼一看,眼前多了一张不怀好意的笑脸。  
  “很有意思,大家引经据典。”  
  隋便淡笑,内心打了个呵欠。  
  旁人脸上涌起暧昧的笑。  
  大概嘲笑我没文化吧,讽刺你们只知背书,也没反应,笨!  
  江风起也无反应。  
  “白痴,骂你们只懂背书也听不懂!”  
  一道冷冷的男声响起。  
  咦,谁这么善解人意,道尽人家心事?隋意顺声望去。  
  好黑好漂亮的眼珠子!  
  她看人素来先看眼睛,邪气或正气无所谓,漂亮便行。  
  眼前的男人有着十足漂亮的单眼皮眼睛,那双眼珠子,黑钻一样!  
  人倒是有点傻,这么轻易便流露锋芒,也不管对象值不值。  
  隋意无谓地移回目光,不再有兴趣。  
  她不喜欢浪费时间在傻人身上。尽管最近愈来愈觉得自己智力退化。可是仍不愿放弃,做事情未尽十分努力时,便言失败的人是白痴——这是她的信条。  
  她在骂,自己的底线。  
  “隋意将你们父子三人照顾得很好啊。”  
  家中长辈出面打圆场,转移话题。  
  “应该的。”她摆上恭顺模样,应付场面而已,谁不会?  
  “还不谢谢阿姨?”  
  “谢谢阿姨。”两小孩有礼地应嘱行礼。  
  “哎呀,不要这么客气。”  
  是,别客气,她对小孩向来兴趣缺缺,现在也只是爱屋及乌而已。那丈夫呢,她惟一在乎的人,会有什么反应?  
  转头望去,看见他又习惯性地出神,眼中的迷思不是为了自己。  
  感觉,又离底线近了一步。  
  “抱歉,我去趟卫生间。”优雅地起身,隋意离席而去。  
  绕到客厅外的走廊一处,只想吸口新鲜空气,再呆下去,会无聊到窒息。  
  一会儿,远外传来匆匆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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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痴情(5)        
  “四少,您刚才怎么为那女人说话……哎呀,您真的走啊?!”  
  “嗤,我自己不耐烦,你管我那么多,那种全职保姆,谁有心思为她说话。”  
  “四少,您这么一走太不给他们面子了。”  
  “闭嘴!”  
  ……  
  脚步声远去了,隋意从隐身处出现。  
  全职保姆?形容得倒很贴切呢。  
  不觉得家庭主妇与职场女强人存在的价值有何区别。现在的身份,确实有违她初衷,但爱情啊,她也只是不由自主而已。  
  原来,再大的热情,若没有对方的回应,也会一点一滴耗尽。  
  捧着簇新的离婚证书,隋意终于确定了。  
  两年的交往,两年的婚姻,四年,只证明爱情与付出的努力无关。道理,早已明白,可是对方从未拒绝,便以为,努力付出,便会得到反应。  
  也其实,从一开始就没计算过得失。  
  爱便是爱了,何况,对方也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也就抱着希望,以为,爱,可以一点一滴地聚积。不是不可以过下去的,江风起还是那个江风起,温柔体贴;两个小孩也懂事可人,并不叛逆。  
  只是,她和他们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女人,是江风起梦中惊醒而泣的主因,是孩子们作文中惟一的母亲,是众亲友中标准的江夫人,因死亡而完美无缺。  
  她不缺乏自信,从未做过与人争宠的事,因为不屑。但,她只有一个心愿,做与丈夫最亲的妻子。为此,她愿意做好附属的其他角色:好母亲,好江夫人。  
  可惜,江风起永远的最爱是亡妻,不是不爱隋意,不是不疼隋意,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吧。  
  隋意知道自己心很贪,可以不是惟一,但必须是那个“最”。  
  只是,现实改变不到她要的程度,便,只有放弃。  
  没有争吵,没有怨怼,没有刻意地讨好。  
  她可以不强求天性喜好的享乐,但,爱一个人,必须,也只能随着自己的本性。  
  她冷漠、自私,有付出就要求有回应,而且是以十分换得十分,得到更多也不介意。  
  她不急,给自己和江风起时间,并没有设定期限,只是经历过一点一点,慢慢地走向底线,无奈,只有再见。  
  “抱歉。”  
  签字分手的时候,江风起看着隋意,温柔地道歉。  
  他知道走到这一步的原因,也知道隋意要什么,可他给不了。  
  “这跟抱歉无关。”  
  看着前夫的眼睛,隋意还是心痛,这分温柔,到什么时候才会不再令她心痛?  
  以前愿拿一切来换,现在终于知道,她要的,是全部,少一分,也宁愿不要。  
  是不是,不够爱心,不够包容,不够豁达,便无法得到一分完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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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痴情(6)        
  可能是。  
  不过,就算如此,也只有认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有一天,她会发生质变,但不是现在,她已达底线,只有顺其自然。  
  放手。  
  离开。  
  接下来,要做什么?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男子,隋意的脑子第一次出现空白。  
  “隋女士,如果,您同意我们的条件的话,请签下这份合约。细节上面记载得很清楚,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和我们商议。”  
  男子很有职业素养,耐心地向她再次解释。  
  这是一份无懈可击的合约,从身份到财产,基本原则,具体方式,解决事端方式及选择适用的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应俱全,措辞严谨,毫无漏洞可钻。  
  科班出身,隋意草略一眼即可判断。  
  问题是内容有点奇怪。  
  合约双方是羽山秋人与隋意,事实上,是一份婚前公证书!  
  她的义务是与羽山秋人结婚,以其夫人的名义出席各种社交场合——如果他要求,权利是,拥有一张无限度使用的金卡,可自主安排自己的行动日程——除了必须参与的重大活动,应尽量参加,可随时单方面提出解决婚姻关系要求,但无权要求获得任何物质上的补偿……  
  也就是,在合约有效期限内,权利义务不对等。“尽量参加他要求的社交活动”,也就表示,不参加也行。  
  那她的任务除了挂衔以外,就是肆意挥霍了?  
  可是,一旦婚姻结束,她岂不是一文不名?  
  “离婚的话,我不保有婚姻其间所置的任何财产?”  
  隋意谨慎地提问。  
  “是。”  
  “那我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是否意味着我只须尽量履行社交上的义务,而无须满足对方当事人额外的要求,包括,心理上的,和生理上的?”  
  她着重“生理”二字。  
  “是的,这一点,合约的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讲得很清楚……”  
  “我签!”  
  迅速打断对方即将开始的长篇大论,她“刷刷”签上自己的大名,微笑地递给在旁恭候多时的公证人。  
  “不过,这份合约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出面签署才有效?”  
  “是的,明天下午两点,请您搭乘直飞东京的飞机,少爷在那恭候。”  
  对方显然如释重负地一鞠躬,有礼地起身离去。  
  不知道这算不算有点快,离婚的当天下午签订一份婚前公证书?  
  隋意眨眨眼。  
  美食,衣服,首饰,旅游……  
  她的人生意义近在眼前。  
  02  
  享乐主义  
  从一本批驳各种腐朽堕落的人生观的大作上,第一次看见这四个字时,我就为它深深迷醉。  
  从此,我的人生信条有了典型的名词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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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痴情(7)        
  我从没有什么远大的人生理想。  
  我喜爱美丽令人惬意的事物,欣赏,享受,而非研究。  
  我期望努力挣钱,以成为经济独立的女人,只为了可随心所欲地享乐。  
  享乐,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爱情,曾令我享受,尽管是一厢情愿。  
  不可否认,爱一个人,曾令我快乐,尽管,得不到回应后,痛苦也同样多。  
  我是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去爱和被爱。  
  所以,大概是没希望在爱情这方面修成正果了。  
  别误会,我现在并非自甘堕落。  
  因为,原本我就并非站在云端。  
  只是,爱情无法令我享受。  
  而人生,我坚持还有可追寻的快乐。  
  珠宝、美食、油画、舞曲……和爱情,哪个带给我的快乐多一些?这之间,又有什么不同?  
  我真的分辨不出来。  
  说实话,客观来讲,她的新郎很帅。  
  如果忽视他那因不耐而有些倒竖的凶眉和她主观的审美标准。  
  她喜欢温柔俊美型的男人,如和风般醉人,一如江风起。不过,作为她的金主,不可否认,她对这位新郎,真是越看越顺眼。  
  只是,这个教堂是不是有点——破烂?  
  斑驳长椅数张。  
  老朽牧师一个,口中正念念不绝。  
  观礼人——新郎的随从二人。  
  外加新郎新娘各一个。  
  这辈子,她大概与盛大婚礼无缘。  
  她低头叹息。  
  “?嗦那么多!”  
  不耐的声音打断她微微有些感伤的思绪,只觉无名指一凉。  
  一个超大钻戒已赫赫在目。  
  俗气!  
  “走啦!”  
  新郎一把抓下胸前的领结,随手一抛,扬长而去。  
  剩下,新娘一个。  
  老朽牧师一人,张口结舌。  
  斑驳长椅数张。  
  无谓地走出教堂,不出意外地,一辆车已在恭候多时。  
  金色的劳斯莱斯。  
  既然她的行程可由自己安排,那运输工具应该也可由自己决定吧。  
  嫌弃地决定,这是她最后一次乘这辆大俗车。  
  新郎的西装外套已被扔在后座椅上,衬衫纽扣被扯断多粒,长发也很零乱。  
  不可否认,他的身材很诱人。  
  不知道合约上有没有约定,她有权向当事人提出满足生理需要的要求。  
  “看什么看,烦!”  
  羽山秋人怒斥。  
  麻烦你遵守合约总则第二条“夫妻双方互敬互重原则”。隋意很想这样念上一念。  
  不过,他是金主,先让一让。  
  隋意合眼懒得理他。  
  其实,一眼看见他,她就认出来了,他是那个给她“全职保姆”美称的男人。  
  对他的映象有二:漂亮眼睛,白痴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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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痴情(8)        
  对她而言,情绪轻易为外人掌握,实属不智,无法控制情绪,就属白痴了。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但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看来,只要她的丈夫不要太无礼,相处应不会太难。  
  和白痴相处会难吗?  
  她自信满满。  
  天下真的是没有免费的午餐。  
  低眉顺眼地坐在榻榻米上,给一群老头子老太太审视的隋意,认命地想。  
  “怎样,看够了没有?”羽山秋人不耐地开口,尽管从进门到现在不会超过四分钟。  
  众人似乎对他的大逆不道习以为常,又敢怒而不敢言。  
  不赞同。  
  不赞同。  
  ……  
  如果人的脑电波会灼人,隋意相信自己已成为东京上空的一缕轻烟。  
  不过,这种阵势,她在江家见多了,场面或许没这么大。  
  毕竟羽山家是日本的名门望族,地方富豪难以企及,不过,质是一样的。只是,这又怎样?  
  取得族人认同不是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且羽山秋人的态度表现得也很明显。他也不在乎,更甚者,引以为乐。  
  “好了,我已经结婚了。以后你们少管我的事,留心自己的几根老骨头就好了。”自顾自地站起身,羽山秋人盯着几张快脑溢血的老脸冷冷道,“别客气,气也没用。以后,羽山家就正式归我管了,羽山正人也帮不了你们的忙。顺便再提醒你们一声,我和羽山正人不同,我没有尊老爱幼的美德,所以,你们最好识趣,不要再来烦我!”  
  和室门一推,他扬长而去。  
  隋意犹犹豫豫地随后离去,想着要不要行个礼才走。  
  虽然有点虚伪,但,还是不要无礼得太招摇吧。  
  深深地一鞠躬,她保持温顺的模样走出房间。  
  坐在轿车上,隋意谨慎地选择措辞方式。  
  “请问,接下来,我还需要做什么吗?”  
  刚下飞机就上教堂,出了教堂就去见那群老头子老太太,她还真有点累。  
  “你白痴啊,自己要做什么都不知道!”不耐地睁眼,羽山秋人道。  
  “羽山秋人先生,您若有诚意履行我们之间的合约的话,请表现出作为一个合伙人应有的态度,我喜欢一个和平轻松的工作环境。”  
  不说清楚,他会以为她是他的一个女佣甲。就算女佣甲,也有权得到尊重啊。  
  “嗤,我还以为你早把学的那点东西忘光光了,看来,你不只会做保姆嘛。”  
  羽山秋人的目光有丝不屑。  
  “羽山秋人先生,如果您和我签约是为了羞辱我的话,我要求现在立即终止这份合约的效力。”她有冲动想踹他一脚。  
  “随你,如果你舍得荣华富贵。”  
  “很好,我们法庭见。”她冷冷回应,想一想,又加上一句,“不过,我猜这可能会给您带来一定的困扰,毕竟,以假结婚来换取权力,显然有违某项协议的前提,您的行为会因无效而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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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痴情(9)        
  这种野蛮无礼的白痴,不把话说清楚,他还真以为她是他花钱买的童养媳,可任他欺负。  
  “你——”羽山秋人气结。  
  他就知道不叫的狗会咬人,早知道就不图一时方便,抓她来充数了。  
  “开快点啊,你不会超车啊!”  
  羽山秋人挫败地转头向前座的司机大吼。  
  可恶!  
  女人聪明,就像只妖怪。  
  早知道,还不如找一个智障。  
  忽略羽山秋人不计,新婚生活,真是阳光灿烂一片。  
  她一人住在东京某高级住宅区的一栋别墅内,有仆佣数人。羽山秋人上次在轿车上发脾气到后来完全对她置之不理,根本就不曾和她照面。  
  不过,开始他也坏心地要把她扔到羽山老宅的某处院落里。  
  还好,她懂得争取职工福利。  
  现在,一个人在此独自逍遥。  
  不过,还没心思去四处消费,打算先养精蓄锐一番。  
  想起来,环境改变一个人的力量真大,做了两年家庭主妇,一门心思求爱,她差点忘了怎么保养自己,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  
  “喂,那女人在不在?”  
  远远便听到一个男人不耐的询问声,这么,除了羽山秋人,不作他想。  
  叹口气,隋意捧着一束花从温室慢慢走出来。  
  只见他气势汹汹地从远至近,好吧,她承认“气势汹汹”是她主观上的认识,可对于这样一个男人,用“杀气腾腾”来形容也不为过吧。  
  咦,怎么走到半道突然停住,还对她怒目而视。  
  “夫人,请您将花放下,四少对它过敏。”  
  一个随从走上前,恭敬地接过她手中的花,远远拿开。  
  过敏?  
  有趣!  
  保持面容的平淡,隋意走上前,听候“丈夫”差遣。  
  “跟我走。”  
  没再多一句解释,羽山秋人率先转身离去。  
  隋意不置一词地随后跟上。  
  现在,她已明了。对这个男人而言,不骂人,就是最好的和平待遇。  
  多亏前些日子她给的下马威。  
  真是恶狗也怕人欺啊。  
  “我警告你,等会不要多说话,最好是别出声。还有,你别靠他太近。”  
  车内,羽山秋人正对她进行谆谆教导。  
  “他”?  
  什么人让这个恶霸如此小心翼翼?  
  半小时后。  
  第一次,隋意看一个人有惊为天人的感觉。  
  眼前靠卧在一大堆白枕头上的男子,似一尊白玉,皮肤苍白得透明,带几分病容,却仍有如和风般温柔。  
  江风起很温柔俊雅,但这男子不同,清雅得,似不属人间所有。  
  “不好意思,我身体不太好,没有出席你们的婚礼。”  
  男子轻柔地看着站在他床头的羽山秋人和隋意,声音明显地中气不足,却又舒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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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痴情(10)        
  “秋人,不为我们介绍一下吗?”男子含笑看向一言不发的羽山秋人。  
  羽山秋人尴尬地微红了一下脸——隋意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堂兄羽山雅人。”又指一指身边的隋意,“这是我,嗯,妻子,隋意。”  
  “幸会,隋意。”羽山雅人和善地向她一笑。  
  “幸会,堂兄。”隋意恭敬地回礼。  
  看得出来,羽山雅人的身子非常弱,没再说上几句,就有些喘不来气,引得随侍的医生护士一阵紧张。  
  羽山秋人和隋意只得早早告辞。  
  坐在回程的车上,想着羽山雅人不适时,羽山秋人紧张的模样。  
  “他很在乎他呢。”隋意喃喃地道,随后,将这些抛诸脑后。  
  半夜,隋意被电话唤醒,迷糊中一把接过话筒。  
  “夫人,请您准备一下,我这就派车接您,雅人少爷快不行了,四少的情况也不好。”  
  听得出是羽山秋人的侍从之一,是谁没去费心记,倒是声音没了惯有的从容。  
  出什么事了?  
  可恶,羽山秋人没其他亲人吗?  
  半夜扰人清梦。  
  快不行了?她去也没用啊。  
  脑子不耐地转着,还是迅速穿戴整齐,坐上了前来迎接的车。  
  羽山雅人清静的院落,上午才来拜访过,现在只见一群医生护士出出进进。  
  隋意茫然地被领进了旁边的一个房间内,看到两个医护人员也在里面。  
  咦,他们围住的是什么人?  
  隋意好奇地走近。  
  “四少,放轻松,雅人少爷会没事的,您放轻松。”  
  “对,请您跟着我们做深呼吸,四少,请您放轻松,一定要配合,来,我们数一——二——三——四——”  
  搞什么,病人不是只有羽山雅人吗?  
  隋意凑上前一看。  
  天!  
  羽山秋人惨白着一张脸,不住地在那干呕,那情形,似要把五脏都给呕出来。  
  侍从终于看到了她,微松一口气,走上前行礼。  
  “四夫人,四少很紧张雅人少爷的病情……”  
  “那他现在是怎么回事?”隋意直接地问道。  
  “四少太紧张,不住呕吐。”  
  “是第一次犯吗?”  
  “是。”  
  无缘无故地呕吐多是心理上的因素引起的,这个霸气十足的男人这么在乎自己的堂兄吗?  
  有点费思量。  
  “我能做什么?”隋意看向不断干呕的羽山秋人,不解地问。  
  她不是医护人员,能做什么?  
  错眼看到无计可施的两个医护人员闻声后错愕的表情,隋意警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身份。  
  妻子不应对丈夫表现得这么漠不关心,对吧?  
  无奈地走上前,隋意将羽山秋人起伏不定的身子拥入怀中,口中喃喃念道:“好了,没事了。你别在这瞎操心。想让羽山雅人快点好是不是?那就别在这凑什么热闹了,你一人霸着两个大夫多浪费啊,好了,试着跟我深呼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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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痴情(11)        
  只有死马当做活马医了,不知为什么,她从小便有哄小孩的天赋,无论小孩哭闹得多厉害,一到她怀中便可搞定。  
  讽刺的是,她却不喜欢小孩。  
  就这样,隋意抱着羽山秋人,不断地念叨着,用语措辞很奇怪,没有医护人员的爱心,倒也没做戏,只是尽人事而已。  
  慢慢地,半小时以后,羽山秋人的喘息声平静下来,直至昏昏睡去。  
  好累,羽山秋人睡着也不放不知什么时候紧抓住她衣服的手,她身上又只着这么一件,叹口气,隋意认命地同他斜躺在沙发上,不知何时,也一同沉沉睡去。  
  第二日清晨醒来,隋意已看不到羽山秋人的身影,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  
  隋意静静地走到院中,对面的房间里躺着垂危的羽山雅人,不意外地,羽山秋人的身影也在焦心地等待消息的人群中。  
  脸,看上去还很苍白,眼神却焦急而茫然。  
  亲人垂危,他忧心是理所当然的,但那分犹如失去主心骨的惶恐从何而来?  
  不解地摇摇头,隋意不被注意地走开。或许,是恋兄情结呢。不关心地笑笑,她自在地坐车离去。  
  疲倦地下了车,一抬头,却遇上了以为真的“再见”的人。  
  江风起。  
  再见那双温柔的眼,隋意的心还是会痛,从分手的那一刹那,不,应是从相遇的那一刻,隋意便才知道,这世上,竟也会有这样的一双眼,温柔得让她心痛,甚至让她,不由自主地飞蛾扑火。  
  “你好。”隋意含首示意。  
  淡淡地,她迎向这双眼,即便心会痛,也不能不看。  
  不单是对江风起,她好像历来如此。  
  从不愿忐忑地等待一种吉凶未卜的结果,只会尽一切努力让结果最快显现,无论它是好是坏,对于伤害过她的事物也是,横着心,就是要直接面对。  
  这样好还是不好呢?  
  没什么好坏之分吧?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隋意——”江风起上前一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去吃早餐吧。”隋意浅笑。  
  一家点心室里  
  隋意喝了两杯果汁,吃四块蛋糕后,正在漫不经心地挑吃着水果沙拉,两人,都一直在沉默。  
  “隋意,你现在过得好吗?”一直看着她吃喝的江风起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  
  闻言,隋意放下手中的叉子,头往后微靠,脸上浮现出复杂的表情。  
  良久,她清了清沙哑的喉咙。  
  早知道,有些事情是无法期待的。  
  “很好,谢谢。”  
  又是一阵沉默。  
  他,好似瘦了一些,为了自己吗?  
  隋意心疼地揣测,也惊讶自己为何没了当初不顾一切妄想抚平他心伤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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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痴情(12)        
  是终于明白了吧,这只是妄想。  
  “知道吗?我刚才见到你的时候,还在想,如果风起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让我跟他走,我会怎么做。”隋意慢慢开了口,终于,到了将一切说清楚,再彻底结束的时候了吧。  
  “隋意,我——”闻言,江风起一抬头,眼中多了一道光芒。  
  是希望吗?  
  “现在我知道,我不会。”低头微讽地一笑,她接着道,“风起,我全心全意地爱了你四年,努力和你相处了四年,从一开始你也知道我为的是什么,所以,我也不问,不问你到底爱不爱我,我和你的前妻究竟是怎样的比较,我以为你懂,所以我也只是等,等你的回应,可惜,我的耐力有限,我已到了底限。”  
  “隋意,我并非——”江风起痛苦地挣扎着说。失去她,才明白这些年,她一点一滴在自己心中积聚的分量,或许,无法取代未茹,可也是不可失去啊!  
  “我知道你对我有感情。”隋意打断她的话。  
  以往,面对江风起,她总是含蓄体贴地隐忍不语。只是爱他,对他好,忘了自己,忘了看一看自己的感受。  
  现在,感觉那个总是在内心冷静残忍地剖析一切的自己竟也能在江风起面前出现了。  
  “不过,这感情对我而言远远不够,我要的更多,更霸道。如果我不在意我们之间的那个人,我想我们可以凭着这分感情一辈子做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可惜不行,我太自私,太重视自己的感觉,我愿意单恋你一生,也无法再和你相处下去,这样,太绝望,你永远不会最爱我,而我,太爱惜自己,离开你,我还有可能,也过得更恣意。”  
  “抱歉,隋意,我不知道我令你这么不痛快。”江风起温柔地注视着她。  
  “没什么可抱歉,这都是我自找的,我控制不住地爱你,我可以选择不和你结婚的。不过,我太爱自己,若任自己单恋你不理,可能我一生对你都要心心念念了,拉近距离,反而可以让我看清事实,痛下心来放弃。所以,你看,痛苦是我自找的,而且有益无害,至少不再作茧自缚。”  
  一气说了许多,隋意感觉有刀在血淋淋地划开自己心上的伤疤。  
  好痛,也好痛快。  
  伤痕,置之不理是不会好的,坦坦荡荡地拿出来,割上几刀,加快它的更新能力,好得更快。  
  她倦了,再不愿负着心伤过一辈子。  
  “风起,再见。”静静地站起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隋意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竟是这样的女子呢,比任何人都坦白地面对一切;她以前并不多言,但言行举止也将自己在他面前表现得明明白白,是他自己视而不见。  
  现在也明白了,就算当时看懂了又怎样,她要的自己还是给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