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凤凰街(1)
凤凰街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出生于凤凰街上的平安医院,那是我父母工作的地方。之后我住进南京路上我家的老房子里,度过一段为时八年的无效岁月。
南京路是我出生的城市里最繁华的一条街。解放前的法租界,一栋栋神气的欧式建筑倨傲地沿街屹立,撑起商业区华丽的门面。银行、餐馆、商铺和会所散发着殖民气息,出入的人脸上有种不加掩饰的优越感。长在这条街上的姑娘容易瞧不起人,她们都是些漂亮而骄傲的女孩子,做的梦都是带蕾丝花边系蝴蝶结的。
南京路却没在我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小时候,我是个不爱说话但脾气挺坏的小姑娘,看什么都不大顺眼,独自和这个世界生着气。
我家的老房子在南京路一座名为"明星"的照相馆楼上。青砖石构造的三层楼,结实的墙壁,开阔的窗户,最大的优点是冬暖夏凉,我家住中间的那一层。对老房子的爱是在搬出去以后才逐渐明晰的,身处其中时,我只感觉得到四壁围拢起的寂寞。
记忆里南京路的学校生活也一样是寂静无声的。因为妈妈太忙,我没人管,四岁不到就被扔进附近的小学上学前班。幼儿园太远,妈妈没时间送我去,小学里又有做教导主任的姨妈可以照顾一下我,只好这么着。五岁上一年级时我仍是全班年龄最小的,成绩还不赖。我不和学校里的女孩子们玩,我知道自己和她们不一样,她们属狗或属猪而只有我属鼠,她们喜欢跳皮筋踢毽子我不喜欢,她们有爸爸我没有。
我才出生几个月,爸爸就不要我们母女了,他独自生活在国外。那时的我是麻木的,并不为此伤心。因为不与同学交往,没有人触碰,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伤口,不知道疼。或许我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我才不与人交往。
南京路八年,我就这么一个人寂静地自生自灭。
妈妈是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独自抚养一个上学的孩子,一直力不从心。后来妈妈的同事出了个主意,让她把南京路的老房子租出去,在凤凰街租个便宜的小房,可以多一笔收入,离医院又近,不用两边赶。于是,我的小学五年级便是在凤凰街小学念的。
这是一条黯淡的小街。说它小,是因为它格局小,气势小,大放光彩的机会少,住的也多是些小家小气的市井小民。他们的职业五花八门:小职员,售货员,修理工,清洁工,司机,厨子,算命的,去痣挑鸡眼的,做各种小买卖的……诸如此类,挣钱都不太多。大多数人做上一行就做了一辈子,即使更换工作,也就是从搬运工变成守夜人,从卖内衣变成卖毛线,从来香饭庄的厨子变成兴旺餐馆的厨子。闲人也不少,就聚在小商店前下棋、聊天,或穿件睡衣独自坐在家门口看太阳东升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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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凤凰街(2)
凤凰街上的房屋排布乱糟糟的,楼房挨着平房,平房挨着棚户,还有许多违法的乱搭乱盖。说起来不成样子,看起来参差错落却有一种特殊的美。就像一个脸上长雀斑的姑娘,你知道她若没长那些雀斑会更美,可就这样长着也可以,看习惯了,还能看出斑斑点点的可爱。
我们的出租屋离平安医院只有二百米的路程,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平房,一间堆着房东的旧物,我们住另外两间。作为安抚,我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
住南京路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在街上晃荡。我有一扇大窗户,可以将半条街景尽收眼底,光看看进出楼下照相馆的装束隆重的顾客便可打发去一个下午。但搬到凤凰街住进小平房,推开小窗户,看见的是另一个带小窗户的小平房,没意思透了。于是我推开门,走出去。
出门一看,值得一看的真多!
裁缝店里的老先生剪裁布料,拿着白粉笔画线时慎之又慎,一剪刀杀下去却是干脆利落的。中药铺装药草的一格格小柜子闪着油亮,老板长得有几分仙气,永远礼貌周全;他家女儿收钱时动作特麻利,开关抽屉时弄出短促声响的手,待到摆弄两根好看的辫子时又开始变得柔婉。收破烂儿的老头嘴上叼的劣质烟味道极冲,他捆东西很有章法,捆出的声音结实好听。花圈店的老师傅总在慢悠悠地扎花圈、做金元宝、打纸钱印,他拿毛笔写"奠"字时也是慢悠悠的;花圈店里还有个小哥哥,不是在低头看书,就是低头画素描。说是素描雅了点,也不准确,其实是画死人像。花圈店旁那家旧书店的老板从不看书,他只管将旧书盘一盘盘成新书,或将旧书盘一盘盘成古书。
凤凰街是没脾气没架子的,透着股体恤与宽容;它自身是低姿态的、服小的,所以它谁都瞧得起。永远感激凤凰街,给了我这个寂寞贫穷的小女孩人生的第一个朋友和第一个天堂。朋友是余谦,就是那个花圈店的小哥哥,而天堂就是旧书店。
我站在花圈店的窗户前看小哥哥画画的第三个黄昏,他抬起头,开口对我说:"小孩,进来看吧。"
余谦温暖的笑容、好看的浓眉、细瘦有力的手指轻易地赢得我的好感,我这个孤僻成性的小女孩竟没有多少犹豫就走进了花圈店,坐到他的身边。坐下时我甚至难得地给出了一个乖巧的笑。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
"呵呵,看不出来,小丫头还蛮鬼的。我叫余谦。谦虚的谦,会写吗?"
"别瞧不起人啊,我上五年级了,认识的字可多了!你上几年级啊?"
"我上一年级。"
"不可能!哪有一年级的长你这么高,这么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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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凤凰街(3)
"呵呵,我很老吗?"
"反正比我老。你几岁了?"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嘿嘿。"
"小气!"
"是谁先小气的?而且,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说你的呢!"
"说就说呗。我叫倪薇拉,八四年生的,属老鼠……"
"哈哈,属老鼠--你的说法真可爱!"
……
一切都很自然。没有壁垒,没有防线,没有试探,没有计策,我们就这样自自然然成了朋友。不要小瞧孩子的友谊,那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小孩子还没来得及拥有事业和爱情,也没有足够的钱,他们的骄傲、愿望、爱和失落都只能投射到朋友身上。是因为有了朋友,才没让寂寞杀死自己;是在朋友欣赏和鼓励的眼神里,才成就了完整的自己。就像和余谦谈话后,我发现原来我可以与妈妈以外的人说那么多话,我也可以不孤单。
花圈店的老先生是余谦的爷爷。爷爷话很少,偶尔与我说话,总是很温和。爷爷与余谦说话也不多,说的都是做工、过日子的琐事。中国的家庭大多如此,亲人间的话题皆是最日常的,很少关乎内心,但依然是至亲至爱。余谦和爷爷的感情很深,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余谦是爷爷捡回来的弃儿。
我从来不觉得余谦可怜,只在别人对他表示廉价的同情时我才觉得他可怜。"多好的孩子啊,可惜没爹没娘的,真可怜……"一听这话,怎么着也得摆个低眉顺眼的样子,要不然多不识好歹?那些愚蠢的善人们,就这么把好好的一个人逼得人格分裂,分裂出一张愁苦的脸来随时配合他们泛滥的同情心。
余谦倒是不卑不亢地陪那些打着行善旗帜的骚扰走个过场。他很小就修炼成"片叶不沾身"的世外高人的风度,从不把时间浪费在生气上。纳博科夫说得好:大地上最先觉察到时间的生命也是最先微笑的生命。那觉醒的微笑来得越早越好,迟了,笑容里是带有皱纹的。
余谦总是微笑的。微笑的人是强大的。余谦的强大,说到底,是因为他有绘画,有书籍,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问过余谦:"画死人你不怕吗?"他说:"不怕,我画的是他们活着时的样子。"
余谦的画没有匠气,只有灵气,还有一种悲悯的阔大之气。他是用心画的,画出了眼睛里的眼神,画出了鼻尖底下呼吸的末梢,画出了凤凰街居民灵魂里的沉重和空虚。也许那个死去的老头老太太从来没有被一个人如此认真地观察过,连他们自己照镜子时都没有发现那被岁月毁掉的容颜里有一种沧桑的美。而余谦用他的铅笔擒住了这种美。
花圈店旁的旧书店是上帝对余谦的恩赐,余谦是上帝对我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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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凤凰街(4)
旧书店门脸儿虽小,但总有上千册的书流通。老板姓苏,长一张散淡的脸,"无所谓"是他的口头禅,但他做起买卖脑子却清楚,懂得识书和识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住价不松口。在他一声声"你买不买无所谓"中,一本本旧书被新主子领走。别看凤凰街上住的多是些贩夫走卒,但爱书的不少;富人不多,肯花钱买书的并不少。也不奇怪,书不是奢侈品,旧书更是价廉。
苏老板对余谦极仗义,准他把喜欢的书拿回去看,也不限定归还的时间。余谦也没辜负苏老板的慷慨,从未糟蹋过书。
余谦什么书都读,随便拿起一本都可以有滋有味地读下去。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水浒"《儿女英雄传》这类书,就是那种古代背景下英雄揭竿而起、侠士伸张正义的故事。金庸古龙的他也爱看,却说现代武侠小说是用白话文写的,失了古意,还是逊三分。
我不爱读那些有点拗口的文字,却喜欢听余谦讲书里的故事。余谦不是帅哥,五官除了浓眉以外都长得很平淡,可一旦他讲起故事,故事里的风起云涌刀光剑影侠骨柔情都荡漾在他的脸上。
余谦没空陪我说故事的时候,就上旧书店取来一些书刊让我自己看。《傲慢与偏见》是我读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从此喜欢上了简·奥斯汀,一个劲遗憾自己没生成维多利亚时期的贵族小姐。--小说给我提供了梦想,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向往的生活,我的眼睛里开始有闪光,整个人都明亮起来。
我和余谦就在花圈店里看书聊天,几乎从来没有一起出去玩过。因为余谦总要帮爷爷看店子、做事情,也是因为我们俩在那看书聊天便已经很好玩了。
我们倒是有一个乐此不疲的游戏:打赌。赌的内容经常更换,赌注却始终如一:谁赌输了谁去胡记炒货买花生--钱总是余谦出。我们赌猜硬币分徽,赌石头剪子布,赌猜蹲门口的猫起身后是往南还是往北。比石头剪子布我老输,但比那种凭运气瞎蒙瞎猜的,我明显占优势,呵呵。
胡记的胖师傅奇怪我为什么每次都买两袋,我就告诉他打赌的事。待我再去买的时候,他便笑眯眯地问:"怎么,又输啦?哈哈!"笑过后总会在其中一袋里多装一把,说:"你吃这袋,这袋多,跑趟腿也就不亏了。"于是,我乐颠颠地回去了。我偷偷观测过余谦买回来的花生,两袋分量差不多,断定他没得着胖师傅的特殊待遇。我更得意了,觉得,胡记的花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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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理想(1)
2 理想
上初中的时候,我和余谦做了校友,那会儿他已念初三。
凤凰街上有两所初中,一所是港务局的子弟学校,一所是我就读的十六中,都不是很好的学校,五六个班里面,只有在所谓的"重点班"、"火箭班"里的学生最后能考上重点中学。但这条街上唯一的高中--尚德中学,却是一所声誉极高的重点中学。
尚德是民国时兴办的教会学校,年深日久却屹立不倒,教学质量和校园环境一直保持一流水准。那个神气的大理石校门,有说是三十万修的,有说六十万、八十万的,反正造价不菲。大约是因为见识过南京路的繁华,尚德的排场并没镇住我。对尚德最初的印象,与两个疯子有关。
路过尚德的校门,时常能看见一个穿一身蓝或一身绿的中年男人,站得笔直,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目光炯炯,口中振振有词。我知道疯子讲的都是过去的事,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很多我还听不懂。读初中时,我基本上可以完全听懂疯子的话了,也听出了精彩。我们班同学一致认为,疯子比历史老师讲得好。历史老师是个患帕金森症的老女人,嘴唇很薄,有点往里豁,讲课时头轻微地哆嗦,说话说急了就哆嗦得很厉害。她戴一副巨大的茶色眼镜,有阴郁之气,喜怒无常。学生们背地里管她叫"变态一号"。
疯子被人喊作冯疯子,只有他老婆喊他"老冯"。那女人言语不多,答话时声音小小的,人们称呼她"冯家嫂子"。她没有工作,靠卖茶鸡蛋养活丈夫和自己。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喊她嫂子的人渐渐少了,多喊作"冯太婆"、"冯婆婆"。她还是细声细气地答应着。疯子不操心,老得比正常人要慢。眼见着做妻子的渐渐枯瘦衰老,那疯了的丈夫倒是变化不大。人们都说,是疯子每日充满激情的当街演讲让他保持了活力。
据说冯疯子发疯前是尚德的历史老师,是在七十年代初给整疯的。他的家庭出身是资本家,还有一个弟弟潜逃台湾,又是反动知识分子,又有作风问题(他和一个女学生结了婚),几重罪名相加被整得非常之惨。一天晚上批斗结束后,冯老师回到被扫荡一空的家中,发现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已上吊自缢。那天晚上,全凤凰街的居民都听见一声刺破天穹的凄厉哭喊--冯老师彻底地精神崩溃。进精神病院后,一去便是十年。十年后,一个说话轻言细语的女人把冯老师从精神病院接了回来,住回凤凰街。原来,这个女人才是冯老师的原配夫人,是拜过堂成过亲的。但冯老师属新派人物,不肯屈从于陈旧的婚姻安排,虽被逼完成婚礼,但这桩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冯家无法,一方面害怕僵持下去会耽误香火的延续,一方面见儿媳寂寞度日过意不去,便打发这女人回娘家。女人娘家是一户殷实人家,倒是老实本分,也没闹腾,安安静静地接回自家女儿。没想到这女人一直没有再嫁,竟还肯不计前嫌再回冯家,且是在冯家已家毁人亡的时候。凤凰街的人喊她冯家嫂子时,口气里都是带几分敬意的。
第二个疯子是个时常在尚德门口晃荡的年轻女孩子,干净的学生气打扮,安静的时候叫你以为她就是正正常常的一个学生。事实上她没发疯前确是尚德的学生。提起致疯的原因,人说是她太要强了,自己把自己给逼疯的。那个女生没发疯前便很有名气。她从穿着到发型,都很像个男生,长得倒还是张女孩的脸孔,但挺不好看的,唇上的汗毛粗硬且颜色深,像长了胡子。让她出名的是:只要考试没考好她就狠狠地扇自己耳光,或是让雨把自己淋个透湿,最恐怖的是她还拿刀子在手臂上划道道。夏天的时候,她露出的手臂满是伤痕。不过她的父母看不到,因为那是对盲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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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理想(2)
女生是在高考失败以后疯的。她发疯之前从来不笑,发疯以后特别爱笑。时常笑嘻嘻地拦住一些年龄和她相仿佛的学生样的人,问"你说你说一加一等于几"。这时候你一定要说不知道,或者故意地说错,你若答上来了,她会非常非常失望。你最好扮作好奇状让她告诉你答案,她在高高兴兴地亮出两个指头得意地喊出"二"以后,还会问"你说你说我是不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时,你也千万得回答说是,否则她会纠缠你一路。印象中她也不见老,总是个十几岁的学生样。
小时候,吸引我眼球的是一老一少两个疯子,尚德就是疯子活动的一个背景而已。等我上了初中,这背景才开始显出磅礴的气势,有趣的疯子们显得无足轻重。
有一个说法:尚德的大门比区政府的大门还气派,学生一脚跨出校门一脚就跨进中央。在民间,做官还是被认作最高级别的飞黄腾达。可以说,尚德中学是凤凰街的神话,尚德的学生是与草民们截然不同的一群贵族,尽管他们的父母也是草民。因此,从进十六中的第一天起,老师们即要求我们以尚德为奋斗目标。
其实十六中有高中部,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升大学率为零,所以大家都当它不存在。只有老师教训我们的时候会提到:"你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啊!若考不上尚德,就只能去西边待着,这辈子就完了!"
"西边"指的是操场西侧的一座两层高的旧楼,离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旧楼一层的一间是体育器材室,另一间是木工房,还有一间堆些旧桌椅,二层的三间便是高中班的教室。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最多三十几个人,而且越往高年级,学生人数越少。西边的学生,能把高中三年读完的只有三分之二,能把高考考完的只有三分之一,考完高考的要么填报清华北大,要么报西藏大学,反正什么也考不上。还真不怪老师们鄙视西边,从那走出来的学生一个个看起来确实是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无论男女,背书包的姿势一致地松松垮垮,就差把自暴自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
尚德与西边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不由得你不心生恐惧。大家差不多都会发誓:"不读高中都可以,绝不能堕落到西边去!"最后,确实很多人报考了中专职校,或念完初中便干脆不念书了。不过,总还有那么些人去了西边。没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常常理解不了别人为什么会认命。
初一那年平安夜,我过十一岁生日,妈妈照例去南京路的"莎伊娜"给我买回一个奶油蛋糕。不过,我不再一人独享,而是要与余谦分享。记得他的一句"我从没有吃过生日蛋糕,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生日",叫我差点掉下泪来。我认真地对他说:"以后,我的生日就是你的生日,每年我都请你吃莎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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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理想(3)
生日当晚吃过饭,我去花圈店给余谦送蛋糕,他送了我两本书当礼物。他说:"你是八四年生的,就送你一本《一九八四》吧,另一本《动物庄园》,两本小说都是乔治·奥威尔写的。"
我问余谦:"好看吗?"
"我没看。你知道我一向对外国小说不是很感冒。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看小说了。"
"那看什么?"
"哲学。"
"尼采?"我下意识地吐出一个名字。
读初一的我,对哲学的了解只限于几个最著名的人名和书名,脑海里关于哲学的链式反应是:哲学--尼采--我是太阳--神经病。
"嗯,尼采很有意思,他的很多话都很经典。但我最近喜欢看的是叔本华的书。"
"叔本华是谁?"
"和尼采一样,都是德国哲学家。"
"他也是神经病吗?"
"嗨,嗨,哲学家可不都是神经病!他们是最智慧的一群人,真正了解世界的真相的人!"余谦为他所敬爱的哲学家们竭力辩护。
"那尼采怎么还发疯了?"
"那是因为他的智慧侵犯到了上帝的权威,上帝在惩罚他。"
"哦,照你这么说,那尚德门口的俩疯子,就是因为太聪明,上帝惩罚他们,让他们发疯的喽?"
"呵呵,算了,不争辩。争辩往往只会增强逆反心理,双方逞一时之气,最后都是更坚持自己的看法。真理反倒被掩盖了。"
余谦从来不喜欢争论。
"你今年有什么生日愿望?"余谦边吃蛋糕边问我。
"我的愿望是,希望你明年能够顺利考上尚德。"
余谦微微一笑,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他说:"那为自己许的愿望呢?"
"我希望三年后我也可以考上尚德。跟你再当一回校友。"
余谦想了想,问我:"薇拉,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的理想就是考上尚德啊。"
"那不叫理想,叫阶段性目标。"
"那什么叫理想?"
"就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哦,你这不是跟小学三年级的作文题目一样吗?《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个科学家,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律师……"
"不对。那是理想职业,与理想有区别,一个人不能够被他的职业给覆盖了。"
"嗯,那你说说你的理想吧,让我看看你指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余谦停顿了一下,看向窗外,自语道,"理想还是你不肯说出来,说出来会脸红的东西。"
"嘿,余谦,我们俩,自家人,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呵呵,那我说了你不要笑我。"
"哎呀,我累死了,怎么这么费劲啊!余谦你这是怎么了?"
"我的理想是身怀绝技,然后惩奸除恶、行侠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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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理想(4)
我大概明白了,没觉得好笑,还有一点感动,他的理想天真而善良,不是从这个世界获得什么,而是为它做点什么。但我也很为余谦惆怅,这理想明摆着实现不了。我眨眨眼睛,支吾地说:"这个……这个叫幻想吧……"
"呵,对的。正因为是幻想,所以说出来会脸红。"
"我才该脸红呢,我就没有理想,光指望不劳而获吃喝玩乐,巴望天上掉下一大笔钱砸我脑袋上,然后我可以买很多很多小说看,把一整个的莎伊娜都买下来,然后再去环游世界,玩够了就买一个庄园安享余生,没事打打牌、开开舞会、看看斗牛什么的。"
"呵呵,这估计得不少钱,掉你头上能把你砸成脑震荡!"
"哦,那就这样:天上掉下一大笔钱,把你砸成脑震荡,然后我捡到钱变成大富婆!"
余谦乐得哈哈大笑,又说:"不过,环游世界倒是个很不错的理想哦!"
"是啊,比起环游世界,尚德多没劲啊!可是--只怕连这没劲的尚德也进不了。"我不自觉感慨了一下。
"薇拉,你一定可以考进尚德,我相信你。"说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鼓励的神采。
"余谦,你也一定可以。真的。我们一起努力吧!"
少年的谈话总是这样,口号夹杂慨叹,幻想交织现实,遥远又切近,虚浮、美丽而又伤感。
日子行云流水。转眼,暑假作业发在了手里。我在一个星期内把作业全部赶完后,开始天天去花圈店报到。
中考成绩出来那日,我买了一个大西瓜去花圈店找余谦,爷爷说他去学校领成绩单了,让我先坐下来等。成绩在前两天就可用电话打168查询,但余谦说没必要,早一两天知道又不会多出一分来。
爷爷难得地开口与我谈话,他问:"姑娘,你说我家余谦能考上尚德吗?"
我说:"当然,他肯定能考上。"
"余谦昨天说,要是考不上尚德就不读书了。我说那哪成,读个其他的也可以啊,他不肯,说是浪费钱。"
"哦?"我感到奇怪,按他前几天的说法,并不多想读尚德的啊,难道……
余谦回来了,带着温和的笑。
爷爷和我一起冲他问:"多少分?"
"我不争气,考得特别低,五百分都不到。"他说的时候仍带着笑。那笑容里没有失落,也没有对失落的掩饰,是平心静气的,是自然舒展的。
"那……"爷爷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那就不读了呗!我早不想上学了。解脱啊!"余谦坐下来后看到凳子边的西瓜,说,"哪来的西瓜?爷爷,你买的吗?"
"是我买来的。"我小声说。
"呵呵,有良心啊。正口渴着呢。"
余谦在桌上铺上报纸,接过爷爷取来的刀,将瓜切开。清脆的一声炸响,西瓜绽成鲜红的两半。
"嗬,好瓜!"爷爷笑着赞道。
余谦问我:"是你挑的吗?"
我点点头。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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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中考(1)
中考
初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也是分班考试,我和霍一宁分别以第一、第三十五的名次考进重点班。
升入重点班才能摸着尚德的门槛,落入最末流的班则等于下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命运的对比落差使人人自危。末流班在官方是叫"后进班"的,但在民间直接被喊作"渣滓班",连老师们都这么叫,且叫时的鄙夷语气最甚,捎带把沦落到后进班教课的同事一起给鄙夷了。渣滓班和西边是两朵交相辉映的恶之花。它们的存在于我们来说是警告,也是诱惑;我们对它们是畏而远之的,也是隐隐约约有那么一丝向往的。
上了初中,女孩子们开始去租书店租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迷恋偶像剧里的某个男主角;男孩子们除开一如既往地热爱游戏机和体育运动,又分出一部分精力和金钱投资在录像厅里,他们喜欢看枪战片和蛊惑仔系列,也喜欢看黄片。--黄片?是的,出于好奇,出于淘气,出于叛逆,也出于需要,男孩子们看了。无论男女,他们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他们在关注自身的同时也开始悄悄关注异性。他们疑惑,疑惑之后是怯怯的夹杂着负罪感的探索,探索之后是惊奇、兴奋和更多的疑惑。有多少冲动就有多少禁忌,有多少压抑就有多少叛逆。青春真正开始了,在来自腹部、血液和心脏的一种莫可名状的躁动不安里,裹挟着暴力和性的幻想,有点古怪,有点脏,有点天真,有点孤独。
渣滓班和西边意味着对禁忌的突破,对伪装的撕破,他们是先锋,是玩游戏的勇敢者。他们敢公然谈恋爱,敢逃学和打架,敢在考卷上画老师的漫画像。--这些叫我这种连作业都不敢不做的老实人羡慕不已。当然,冲锋陷阵的代价是高昂的,玩游戏的人输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大好时光(不知他们自己最后可有觉得输掉?)。--我不想落个灰飞烟灭的结局。怕归怕,羡慕还是羡慕;羡慕归羡慕,还是得继续做老实巴交的自己。每个人的基因里大约都是有那么点冒险和自毁倾向的,反正我是如此。我恐惧危险,但向往激情;我享受着安稳,却多少感到乏味;我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却翻江倒海。
后来狄夏十分不解地说过:"你,霍一宁,余谦,没闹出一场热闹的三角恋便罢,至少得成一对吧?要么是你们集体发育不良,要么是你们集体虚伪。"对此,我只能说,我们三个人的友谊那么完美那么自然,像从零岁起形成的一个健康的习惯,我想不出改变这友谊的理由。--但,我有伪装的感情,只是对象是余谦和霍一宁以外的人。让我把他称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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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中考(2)
这个高我一级的男生,在我初二那年的秋季运动会上连夺800米和1500米的冠军,他挥汗如雨的样子令我怦然心动。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失眠了。直到今天我依然认定X就是我的初恋。--初恋不需要多么"高级"的理由,最肤浅的外貌即可一锤定音。
其实X以前就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X很帅气。不是长得帅,而是指神态、动作很帅。X属于人群湮没不了的人,连极端封闭、目中无人的我也不得不注意到他。我对这个来自不同世界的男孩一开始就抱有好感。许多迫不及待抽上烟的小男孩往往姿势拙劣,给人装老成、装潇洒的感觉,X却不是。他抽烟的姿态很自如,好似烟是他蓝色的呼吸一样。除了抽烟的样子好看,他甩头发时也十分迷人,每一根发梢上都写着洒脱不羁。--现在我才算想明白,对X的肯定,代表着我对那个世界的肯定。
X是后进班的,是一个通常被称作"混混"的人物。因为个子高,他老坐在最后一排,有时路过他们班,会看见他将一只脚跨出后门,脚上永远是球鞋。我猜上课的时候那只脚也不会收回去--X有这样的愿望,也有相应的胆量。每次我看到那只跨出的脚,内心都会升起一种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我幻想自己被X紧紧拉起手一起逃出学校,逃到天涯海角。怎么逃不知道,天涯海角具体是哪里也不知道。我想不到更远,我只知道和X一起奔跑、一起流浪的感觉一定非常美妙。在十几岁的孩子那里,流浪这个词抽象而唯美,魅力无可比拟。
还记得有那么一个下午,我在教学楼一层尽头的水池洗手,看到X表情轻松地搂着一个面色复杂的小男生走过来,后边还跟着一群笑嘻嘻的人。老师见了可能还以为是好朋友勾肩搭背、成群结伙,但我们学生一看就知道:被X搂着的男生马上要挨揍。我无心追究即将进行的暴力行动是正义还是邪恶,我被X身上那种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气势迷得忘乎所以。也许真的是着了魔吧,我做了整个初中时代最勇敢的一件事情:我面带微笑,直视X的眼睛。我们的眼神有短暂的交会。大约四分之一秒的长度。这四分之一秒的交会足够一个专业编剧敷衍出二十集的青春偶像剧来,但现实是:我和X依然陌路。
对X的暗恋随着他的毕业不了了之,但他的影像还是会在一些猝不及防的时刻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把对X的暗恋藏得滴水不漏。小女孩没有力量明恋,却在将感情描黑涂暗方面无师自通。费尽心机的结果是,X成了我懵懂青春期的一个无人可以辨识的隐约符号。
上大学时,有一年寒假下火车后我打的回家,出租车司机竟然是X。他仍是年轻的,握方向盘的动作绝对称得上帅气,只是脸上有被生活摧折过的痕迹。最满意的是他没有说一句多余的话,保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冷峻形象。那时我家已经搬回南京路,我为自己没有机会报出凤凰街的名字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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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中考(3)
读初三的时候,在班里我最愿意见到的人是政治老师。
教政治的是一个从形象气质到谈吐举止都像极了冯巩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是挂着微笑走进教室的,微笑地将全班扫射一番后,笑呵呵地问:"你们看我时有没有想起一种果冻的名字?"
我们一头雾水。
接着他语出惊人:"喜之郎。"
全班哄堂大笑。--也就是自第一节课起,大家便开始用喜之郎这个可爱的商品名称呼政治老师。
在一群毫无性格的十六中老师里,喜之郎活得像个奇迹。他超级乐观又超级有煽动性和感染力,经他一吹捧,我们个个觉得自己前途无可限量人生必将辉煌。初三时一没信心,只要听喜之郎夸一下我们,描述一番大学里无限自由无限堕落的美好生活,大家又能精神抖擞重振旗鼓。
喜之郎还教给我们一个有趣的习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课本、参考书的著者旁边,他说:"一定要相信自己,对自己说,有一天,我也可以著书立说!"--这个习惯我保持至今。呵呵。
一些老师总在责怪学生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却从来不检讨自己上课缺乏艺术。还有的老师把自己生活中的怨气全拿到课堂上来发泄,比如我们的老愤青物理老师,每天上课必要先骂五分钟的社会和校领导才开讲。(上物理课时,我是先睡五分钟再起来听课,霍一宁是听完五分钟后开始睡。)喜之郎不同,他从来不抱怨,不拿学生撒气,也不居功自傲。他说:"一个老师强迫学生听他的课是不道德的。所以,上我的课,听不下去了,尽管睡觉,我还会把衣服脱下来给你们披上。"但我们压根儿舍不得在喜之郎的课上睡觉,即使偶尔瞌睡也会立即被哄笑声惊醒。
喜之郎是当相声演员的料子。看着他的模样你就想笑,听他的课我们是从头笑到尾,从开学笑到毕业。他能把计划生育说成相声段子,能把四项基本原则说成评书,将枯燥的课本演绎得生动活泼不再叫人一看就头疼。他还有个特长,会说很多方言,尤其擅长模仿伟人名人说话。他学毛泽东的湖南话背《沁园春·雪》和学江泽民的扬州口音念十五大报告的经典事迹我终身难忘。政治课成了最受欢迎的课,连没什么人听讲、只和老师作对的后进班学生都拥戴喜之郎。
每当看到喜之郎骑一辆破自行车离去的背影,我都会心酸地为他窝在十六中抱屈。他的人生不该如此。可是,他的人生就是如此。只能骂一句,上帝是个没逻辑的家伙。
初三时我做过许多稀奇古怪的梦,噩梦居多。我梦见过自己被一只硕大的老鼠指挥着拖教室的地板;梦见过自己见到鲁迅,他老人家一张嘴满口无牙,声音是赵忠祥式的,冲着我喊了声"闰土,你来了";梦见过天降鹅毛大雪,我穿着单薄的戏服、涂着浓重的油彩唱京戏,双眼含泪,笑容凄艳;梦见过自己在课堂上睡觉睡得正香,桌子上忽然长出巨大的黑色蘑菇……那会儿霍一宁以听我说梦为一大娱乐,他还气愤自己被中考残害得连做梦的能力都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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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中考(4)
也做过美梦。记忆里特别美好的一个梦,是梦见我、霍一宁、余谦聚在一家小店里吃烧烤,我们三个人一共吃了一百二十五串(很奇怪,印在我脑海里的就是一百二十五这个精确数字)。小店柔和的灯光下,我们笑得像第一次看到蜻蜓飞舞的婴儿,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最真最绚烂的笑。
霍一宁听过我的美梦后哈哈大笑,他一语惊醒梦中人:"你梦见的不就是咱没上初三前的生活吗?"
霍一宁决定让我美梦成真。于是,四月的一个周五晚上,盟军三巨头--我、霍一宁、余谦,又一次会合在一起进行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小具规模的腐败活动。
我们先去看了热映的《泰坦尼克号》。不知是那时候的人好糊弄,还是现如今的人太难伺候,这部后来被骂得体无完肤的电影,当时确实是把我彻头彻尾地感动了、征服了。
聚在烧烤店吃东西时最为松弛最是惬意,像我做的梦一样美好:悠闲,温暖,安全,融洽,轻松,丰足,永垂不朽。记得那天我也喝了点啤酒,很少,却也有微醺之意,算是领会了酒的销魂妙处。再看看余谦和霍一宁快活地猜拳行令,苏词里"好将沉醉酬佳节""一杯相属君勿辞""醉笑陪公三千场"的意境便鲜活地浮现在眼前。
上帝知道我有多希望时间静止,多希望四月的晚风就这样温柔舒软地吹拂,多希望我们三个好朋友能永远就这么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过下去。
余谦问:"你们最喜欢电影里哪一段?"
霍一宁说:"Rose从救生船跳上泰坦尼克号,然后她和Jack一起在船舱里飞快奔向对方的那个部分,差点把大爷我都给弄哭了。真爱的力量就是强大。"
我说:"看到那几个音乐家,那对紧紧相拥的老夫妇,那个给孩子讲故事的母亲,我都挺感动的。但要论起最喜欢的,还是船头Rose要跳海,Jack去救她那一段。Jack说那句"You jump,I jump"的时候真是迷死人了。莱昂纳多真帅!"
我一说完,霍一宁立即把脸凑过来,模仿电影里说:"You jump,I jump."
"哈哈,省省吧你!"我大笑,顺手推开霍一宁那张双目放电、无限深沉的脸。
"哼,你要是真跳海,我不但不救你,还上去推你一把!"
"去死吧你!"我用力揪了他胳膊一下。
"哈哈哈!"
"余谦,你呢?最喜欢哪段?"
"我最喜欢电影结尾处,镜头缓慢放过Rose的一组照片,有飞机旁照的,有戴博士帽的,有怀抱婴儿的,有笑着骑在马上的。满脸皱纹的老年Rose就躺在这一堆相架边,睡得沉静安详。看到爱人幸福地度过一生,Jack在天堂也会微笑的。"
话音落下,一片寂静。小店的空气减缓了流速。不知名的远处山呼海啸波涛汹涌。
最后是霍一宁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带着股狠劲说:"我一定要考上尚德!"
突如其来的一句赌咒发誓惹得我们大笑。我说:"霍一宁你的思维也太跳跃了吧!"
其实也不叫跳跃。中考时刻占据着我们的头脑。支撑我们的梦也惊扰我们的梦。中考对孩子们来说太过蛮强庞大,以至于我们看不到中考之后还有高考,高考之后人生还有更多更复杂的难题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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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失败(1)
5 失败
中考教给我两件事,一是疲劳战得不偿失,二是不努力天上掉不下馅饼,但努力了也未必吃得到馅饼。中考成绩出来,我吃到了一个巨大的失败,只够尚德的二档线。
一档线只交学费;一档线降十分为二档线,学费之外另交一万块钱;二档线降十分为三档线,学费之外另交两万。稍像点样的中学都画了这样的三条线,各个学校依照名气大小、报考人数多少来确定分数线的高低,然后坐等收钱。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明目张胆巧取豪夺的行为却没人来管。我又强烈地想变成教育部部长。
霍一宁算得上超常发挥,考分上了三档线,两万块对文化局副局长的儿子来说还能接受,事实上他们全家都很满意。可两万块的一半就够我这个单亲家庭、小护士的女儿望而却步了。但妈妈坚持要我念尚德,她说:"为你读书,花多少钱都值得。"
只要有资格进尚德的,父母几乎都会想尽一切办法为孩子把钱交上。那些凤凰街上的小商贩小工人们,纷纷去银行把他们辛苦积攒的一万块或两万块取了出来。他们中的许多人很少有机会手里一次拿这么多钱,仔细将钱点清楚后小心翼翼地装进包里,然后将包紧紧地抱在怀里,谨慎地抱出银行,抱回家,又抱进尚德神气的大门,直抱进财会室,把带着体温的钱交到一个神情麻木的戴眼镜的男出纳手中。--由于我的失败,使得我的妈妈也要这么走一趟,对此,我感到十二万分的抱歉,感到非常非常难过。
去尚德交完钱的那天下午,我、霍一宁、余谦又聚在花圈店。解放日终于到来,心情却无比沉重,盼望许久,只盼来一个无情的判决。尽管如愿进入尚德,可没有喜悦,反倒觉得是在受罚。
"现在的学校也太黑了,凭什么收这么多钱呢?怎么政府也不管管?"我说。
"政府要是管了,就轮到自己拿钱给学校了。当然不管了。"霍一宁说。
"钱都拿来干吗了?我看老师也还是在集体哭穷啊!"
"拿来修门了呗。"余谦说。
"对的,学校把钱拿来修大门,修楼房了。"霍一宁说。
我问:"门好了,教学就上去了?学生就学好了?什么逻辑!"
霍一宁不屑地笑了一下,说:"这就是你太幼稚了。修楼什么的是对教学没用,可对校领导发家致富有用啊。搞一个工程,学校的头头脑脑们不知拿了多少回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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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失败(2)
恍然大悟。这下明白了为什么无论尚德还是十六中总在大兴土木,为什么十六中老师的孩子读十六中、尚德老师的孩子读尚德,而校长书记们的孩子都被送到国外读书。霍一宁说得对,我和余谦还是太幼稚了,只是比别人多看几本书而已,可真实的世界和书里写的可不是一个样的。尽管看多了小说里的黑暗不公,但真正在现实里遭遇黑暗不公的时候,我们还是吃惊还是焦躁还是无能为力,还是见识短浅、太过天真。
"霍一宁,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啊?"我不解地问。
"我爸说的。我爸还说,骂学校是没意义的,要骂就骂自己不争气,毕竟有人一分钱不交堂堂正正考进了尚德。爸爸说,对于不能够改变的事实,就不要骂,骂也没用,还是骂骂自己为什么没做得更好吧。"霍一宁说。
"到底是文化人,看问题就是独到啊。"余谦赞赏地说。
确实有道理。要怪只能够怪我自己没本事,没有多考十分。
听见余谦的表扬,霍一宁很高兴,接着说:"我爸还对我说,要是你真对这个世界有这么大不满,那就让自己强大起来,让自己具备力量去改变它,让它变成符合你愿望的那个样子。若办不到的话,不要同流合污,也不要骂骂咧咧,那样只能更显自己的无能。"语气里满是对他爸爸的崇拜。
"对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余谦说道。
这算是我们第一次意识到社会规则的存在以及自己被掌控在其中。说它不合理,是的,就是不合理;可这不合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你可以努力的余地。只怪规则不怪自己,是在推卸责任。而且最重要的是,怪规则没有用。规则是冰冷残酷的,只有真正强大的人才可以改变它、战胜它。也许教育部部长都不够强大,他的力量也非常有限,仅凭一人之力不能取消这个丑陋的规则。
谁是那个真正强大的人呢?--不知道。唉。
我和霍一宁走出花圈店,天空依然明亮。
在回家路上,惊讶地看见一道巨大的彩虹跨在平安医院和天主堂之间,整片天空被渲染得如梦如幻宛若仙境,美得不可思议。我的眼睛像被拿着魔法棒的仙女棒轻轻一指,瞬间亮了起来。那是只有童话世界里才可能出现的一道奇迹般的美丽彩虹,居然就这样轻盈地降临在小小凤凰街的天幕,惊叹之余叫我疑心是不是上帝显灵了。
我和霍一宁舍不得回家,就站在街边欣赏天空的奇景。刚才还在诅咒上帝把人间造得乌烟瘴气,这会儿又心悦诚服地赞美上帝的智慧和威力,传令自然露出它的温柔可爱,抚慰人间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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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魔方(1)
6 魔方
尚德的新生开学典礼就在漂亮的大厅中举行。
十六中今年普遍考得不好,进尚德的不多,偏巧八班只有我一个是十六中的,我独自坐在一堆陌生人之间,郁郁寡欢,幸好手里还有本鲁迅的《野草》可以翻翻。霍一宁被分在了五班,与八班坐得很远,但我们的目光还是可以拨开人群默契地互相抵达。他亲切的笑容能让我安心。
和我同坐最后一排的是个穿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长裤的女生。她一直低着头聚精会神地玩一个魔方,坐得偏外侧,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一个扎半高的马尾,带一点自然卷,发梢扫到腰际。头发不黑,呈天然的栗色,但很亮。我注意到她转动魔方的手非常美,手指修长,皮肤白皙,是那种可以给钻戒做广告的纤纤玉手。手上的动作灵动跳跃,很是迷人。
拼成红色的一面后,她很得意地摇晃了一下脑袋,欣赏完成果,就把魔方扔进随身的小挎包里。她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卡通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继续低着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我一看,是一大串数字,呈梯形递减排列,估计是在演算什么高深的数学问题。我不由心惊:尚德果然是藏龙卧虎之地啊!随之一股压力袭来:恐怕在尚德难有出头之日了。--和这个天才的魔方女孩相比,我觉得自己很寒碜,后悔没拿点更另类的《尤利西斯》级别的怪书来撑门面。
就在我自卑的当口,魔方女孩的圆珠笔帽掉在了我脚边,我伸手拾起来,递给她。看清她脸孔的一瞬,我又吃了一惊。惊艳啊!她要么是少数民族姑娘,要么是个混血儿。她的美丽非常独特:五官堪称完美,最值得赞叹的是那双美丽绝伦的眼睛,长得很深,睫毛浓密卷翘,眼珠是猫眼石一般的明亮透明的褐色。
天才美女冲我笑着说谢谢,我淡淡笑了一下,转过脸继续看书。
"你在看什么?"魔方女孩问我。那种沙哑嗓音,不大好听。上帝就这么吝啬,给了张好脸,就不肯再给好喉咙了。
"鲁迅的《野草》。"我答。
她停顿一下,吞了口空气,用怀疑的语气说道:"鲁迅?《野草》?"
"嗯,是的。"
"今年中考的那篇阅读,《秋夜》,就那个"一株是枣树,一株还是枣树",是《野草》里的吧?"
"嗯,就是。"
"受不了,那篇我压根儿就看不懂!报纸上批评说给初中生出鲁迅的《野草》太难了,据说全市这题的平均得分只有四分。"
"嗯,《野草》是有点难懂。"我感到意外,天才居然一点不倨傲,说起话来就是个挺烟火气的一般女生,还显得特天真。
"让我翻翻好吗?"她问。
"好的。"
翻到第一页题词,她小声读起来:"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哎耶,还是还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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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魔方(2)
她递书的动作像是在递一个肉肉的大毛毛虫,手收回时还哆嗦了一下,样子非常可爱。
我笑而不语,继续看书。
过了一会儿,魔方女孩又问我:"你觉得这书好看吗?"
我说:"好看。虽然我也不是很懂。"
"好看在哪里?"
"嗯,你看,这段就挺精彩的,"我读出声来,"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呵,真没想到,鲁迅他老人家这么摇滚!"
"摇滚?"
"嗯,对啊!鲁迅这话完全是对摇滚精神的诠释嘛!我要把它抄下来!"她从我手中拿过《野草》搁在膝盖上,抄了起来,就抄在小本子上的数学题旁边。
我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做数学题吗?"
她看了我一眼,大笑起来。我疑惑地看着她。美女哈哈大笑时还是美女。我还发现她右腮有一个很小的圆形疤痕,笑容开阔时,小坑一样的疤痕就笑成了一个酒窝,缺点奇妙地变成了特点。
"我这是在算缘分!算缘分,你没玩过吗?"
我摇头。
她笑呵呵地说:"把你的生日和另一个人的生日排在一起,然后两两数字相加,加完后得到的数字再两两相加,最后得出的数字,就是你和那个人的缘分。"
我没有听懂,眨巴着眼睛看着她。
她指着本子上的"数学题"向我解释:"你看,我是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五号出生的,劳尔是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六号生的。排在一起,一加九得十取尾数零,九加八得十七取尾数七,八加三得十一取尾数一,顺着加下去就是这样,再两两相加,以此类推,最后得出的是八十,我和劳尔的缘分是百分之八十。呵呵。"
我"哦"了一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God,原来她不是天才,是个热爱魔方、摇滚、足球、迷信活动的漂亮姑娘。
"想不想算算和谁的,我帮你算。你生日是多少?"她热情挺高的样子。
"嗯,我的生日是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号。"
"啊?你怎么这么小?跳级了的?神童吗?还是平安夜生的呢。"
"哪里。只是读书比较早而已。"
"还是神童啊!来,让我算算我和神童的缘分。"她开始在本子上画起来。
"刚才我还把你当数学天才了呢!"我说。
"哪儿啊!我最讨厌数学了!哈哈!"她一边算我和她的缘分,一边说,"我叫狄夏,你叫什么名字啊?"
"倪薇拉。"
"倪薇拉,真好听。这个名字好洋气啊。"
"可能有点吧,薇拉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小说《怎么办》中女主角的名字。"
"什么什么?什么夫斯基啊?"她急急地抬眼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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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魔方(3)
"呵呵,车,尔,尼,雪,夫斯基。"
"唉,受不了,你家人和你一样有文化。"她提起笔,看着数字说,"嗯……百分之八十三,呵呵,我跟你比跟劳尔有缘。"
"这……这是应该的吧。毕竟,我在你旁边竖着,劳尔在西班牙横着呢。"
"横着,竖着--哈哈哈,你说话真逗!"
"呵呵。"我也跟着笑起来。"横着""竖着"的说法是霍一宁的发明。
终于散会了,等人群疏散一些后我们搬起板凳回教室。狄夏和我差不多高,只是我更瘦一些。
我和狄夏齐肩走着,霍一宁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薇拉,下午叫上余谦,咱一块儿去看电影。"
"什么电影啊?"
"《黄河绝恋》,就导《红河谷》那个导演导的,主演也还是宁静。"
"哦,那估计还不错。几点,哪里见?"
"看下午两点那场吧。一点二十左右,我去你家找你,我们再一起去花圈店找余谦。"
"要不咱直接去花圈店会合好了。天挺热的,你就别绕道了。"
"行,就这么定了。"
霍一宁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后歪了一下嘴,接着说:"你身上这件红T恤真村姑,中午回家赶紧换了,别给爷丢脸。"
五班教室在四层,八班在三层。闹着闹着到了该分道扬镳的三层楼梯口,霍一宁对我说:"嘿嘿,村姑,下午见。"
"得了得了,快走吧。"说罢我朝他一挥手,便和狄夏往教室走去。
狄夏笑着说:"这个霍一宁是你的朋友吧?你们真有意思。"
"呵呵,见笑了。我们啊,典型的狐朋狗友,惯以侮辱代替问候,要是客客气气的反而觉得不自在。"
"我听你们说到"花圈店",这个是……"
"哦,我们的另一个朋友,叫余谦,他家是开花圈店的。"
"真羡慕你们。"狄夏说这句话时,我看到她褐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一进教室,我们便坐到各自的位置上,等待班主任训话。
日子飞快。
转眼高中开学一个月了。除了难度陡增的数理化课程叫我有些吃不消,其他都还好。在新的班级,我也依然奉行闭关锁国政策,只保持基本的礼貌,绝不与人走得太近。我有余谦,有霍一宁,我一点不怕孤单。
能感觉到那个叫狄夏的女孩有亲近我的愿望。有时她会主动找我说两句闲话,话题不一定能展开,但她的热情诚恳总是到位的。而我这边却总是与她衔接不上。实在抱歉,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馈狄夏的热情。只有和余谦、霍一宁在一起,我才能够流畅地说话,发挥想象力和幽默感。
狄夏因为她的美丽很快成为一个焦点。美女总是难做人的。明里有多少赞美,暗里就有多少诋毁。开朗会被骂爱作秀,内向会被骂傲慢,谦虚会被骂虚伪,单纯会被骂甲醇;那索性昂首挺胸嚣张到底吧,OK,那就准备被骂得一无是处体无完肤吧。当然,骂美女的多是女同胞,以及某些吃不到葡萄的发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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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魔方(4)
一天,霍一宁忽然对我说:"你们班那个长得很像外国人的美女,是不是叫狄夏?"
"嗯,是的。怎么啦?"
"我听见我们班有人传她的事,传得挺厉害的。说她是私生女,她妈生下她就死了,一看长相她爸爸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种,也不知道亲生爸爸到底是谁。她以前在南京路中学读初中时是不良少女,和一帮小混混们扯不清,她叫人打过同学,也有人为她打过群架,是是非非特别多。她成绩不怎么样,能上尚德是走的后门……"
"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这些无聊的人也太会编了!"
"我们班也有个南京路中学考过来的女生,是她说的。说得有板有眼的,我看八成是真的。"霍一宁说。
我不置可否。想起狄夏热情的笑脸,我不自觉地站在她这一边,认定是有人恶意中伤她;再想想笑容里那个伤痕酒窝,又感觉这姑娘的过去不那么简单,可能确有一些风风雨雨。但直觉告诉我,狄夏没错。直觉还告诉我,狄夏往后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谣言总是以光速传播。我身边的两个八婆开始激情洋溢地讨伐狄夏,冰清玉洁的她们一身正气,泼罪有应得的狄夏一身脏水。
"她跟她宿舍的人吹她父母都是文艺工作者,常常出国,所以没时间来看她。哼,骗子!私生女就私生女,何必把自己化装得父母双全家庭美满呢?"
"就是,真恶心,这女人够狡诈。只怕现在她还在得意自己的谎言天衣无缝吧?"
"你看你看,她还好意思笑?笑得多假!跟个老鸨似的。我发誓她的声音是我听过的世界上最难听的声音。我要是她就一头撞死算了。"
"她皮厚,一两下撞不死她。"
"哈哈!"
这两个人的声音是那样的快乐,大约她们若整容成功也只能快乐到这份上了。
谣言的主角往往是最后一个知情者。狄夏与我微笑打招呼的时候,仍旧是那么热情友好,很开心的样子。她一定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也好,就这样开心地过吧。但我想,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不久之后,狄夏知道了。然后,她和五班那个南中校友在操场轰轰烈烈地打了一架。这一架,我不知道是该用"惊天动地"还是"惊世骇俗"形容好。
那是下午上课前的时间,我趴在窗台上看风景,蓦地就瞅见操场的一角,狄夏和一个女生面对面站着。女生比狄夏矮一些,两个人都站得特别直,剑拔弩张,看起来怪怪的。接着两个人似乎起了争执,开始指手画脚,动作越来越大。然后,我看见狄夏将挎在肩上的书包抓下来,重重地朝那女生的脸上砸去,书包砸出去时,她一只脚也飞踢过去。动作连贯利落风驰电掣。书本散了一地,魔方也滚了出来,那女生就狼狈地倒在一堆乱糟糟的东西里动弹不得。不知道她是不能反抗,还是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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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魔方(5)
这时,操场上已经围满了人,各个班的窗子上也挂满看热闹的人头。
我以为狄夏这一砸一踢,气大约也消得可以了,迫于围观者甚众,她大概会收手休战。谁知道,狄夏沉着地走上前去,开始狠命地踢倒在地上的女生。白球鞋从各个方向落到女生的肚子上、腿上,那真的叫一个狠,不计后果,直取性命。狄夏有股男人的狠劲,但不失美女的风度,踢打的动作仍有一种刚柔并济的美丽。
那女生出于本能拼命抱住狄夏的腿,狄夏挣了两下挣不脱,开始揪对方的头发,她一定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连远在教学楼三层的我都能听到头发主人凄厉的叫声。--我惊呆了,第一次见到女孩子打架下手如此凶狠。
那女生只得抽出手来保护自己的头发。狄夏将重心往前一送,猛一撒手,那女生又一次重重地摔到地上。这一个回合也只暂停了一小会儿,狄夏略略平息一下呼吸,马上又上前踢了起来。下脚还是那么凌厉那么狠。
我转身冲了下去。我一向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这回不管不行了。再没人拦着狄夏是要搞出人命的!
待我冲到操场,冲开人群,正看到那女生将魔方扔出去。狄夏躲闪不及,惨叫了一声。她被魔方的一角砸中额头,瞬间额角绽开,鲜血迸出。
狄夏眼睛里充满仇恨的愤怒的灼灼火焰,全身散发血腥暴力的危险小宇宙,好似皮肤下埋伏着一触即发的炸药,叫人稍微走近一点即有毙命之虞。这与平时那个温婉爱笑的姑娘判若两人。
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没人过去劝架。观者一个个看得热血沸腾红光满面,但还未达到浑然忘我的境界,知道保持安全距离。
我跑过去用双手拽住狄夏的一只胳膊,大喊:"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但我根本拉不住她,反被她带着直往前拖,她的脚仍在不顾一切不遗余力地猛踢地上那个大声哭泣、只剩半条命的女生。
有我身先士卒,人群好像集体清醒了似的,又跳出几个帮忙的人,忙忙乱乱的,我们这个拉胳膊那个抱腿,这才把狄夏拉住。
狄夏一直在大喊"放开我",喉咙里撕扯出遭受围困的母兽才有的声音。待另外的几个人把那个女生转移走了,我们才敢松手。
人群依旧将狄夏围在圆圈的中央。
她气喘吁吁,头发散乱衣冠不整,额头还在流血,血弄脏了她的白衬衣和美丽的脸。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但她的脸上没有一点示弱的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
狄夏刀子一样的目光将人群扫开一条路。她将书本收拾进书包,捡回那个沾有血迹的魔方,装进包中。她又蹲下来将散开的鞋带系好,手上的动作从容且有力道。然后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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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魔方(6)
人群沉默地目送狄夏走远。这时,爆出一个戏谑口吻的男声:"我操,今天算是见识了真正的烈女!"
我猛然回过头去,搜寻到那个发声的男生,严厉地瞪了他一眼,瞪得他立马收住了脸上的讪笑。但我的威力显然不够,阻止不了其他人对刚才白白观赏到的一场好戏兴奋地评头论足。
这世道。--带着满腔无名怒火,我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七嘴八舌的人群。
打架之后第二天,狄夏带着额上一块邦迪来到学校。那个吃尽苦头的女生一周后也恢复了上课。不知道打架的事情是怎么了结的。除开额角的伤口,狄夏似乎没有吃到一点亏。人都说这是个惹得起麻烦、摆得平麻烦的主。
狄夏还是个引人注目出类拔萃的美人儿。只是一夜长了五岁,由平易近人的阳光少女变成桀骜不驯的冷艳女郎,她的美浓烈了起来,兼具邪恶与性感。她独一无二的修美手指不再缭绕魔方,而是用来夹细长的摩尔香烟,夹烟的动作娴熟且迷人。无论何时耳朵里都塞着耳机,她美丽的褐色眼睛里多数时候目中无人。偶尔分出点余光看一下人,不是挑衅便是藐视。她不与任何人说话,也从来不笑。对我也一样。
像一个魔方,狄夏的每一个面都可以变幻出不同的颜色,我不知道哪个侧面才是本色的她。每当我看到她时,都会无端地感到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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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渴望(1)
7 渴望
南方城市的气候多半是温婉宜人的,我的故乡虽身处南方,气候却极其恶劣。说起来是四季分明,可夏季和冬季的个性未免太过强烈,一旦真热起来或冷起来便极端惨无人道。而一九九八年我们城市的天气格外诡异,夏季暴雨成灾,冬季奇寒不退--那个冬天真的是冷得铭心刻骨。
一看黑板上的作文题目《渴望?菖?菖》,我就想一死了之。
做了这么多年学生,我一直对命题作文这个玩意感情复杂。一张语文卷子里,我憎恨找错别字和病句,憎恨《荷塘月色》和《祝福》的原文填空,憎恨划分段落和归纳中心思想。直到做到最后的可以自由发挥的作文,才有点起死回生的感觉。可一旦遇到类似于《走进新时代》或者《论"近墨者黑"》这类题目,我又进入生不如死的状态。我常常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万恶的科举制时代,但这个时代的学生也着实难当。
高中语文老师的规矩是,半月一次作文练习,半月一次评讲。这让我欢喜让我忧。我不清楚为什么,书读得不少,可写作文的时候,词语就死去了;从未有过倚马千言的风流,反倒因为过分斟酌字句而好几回没按时写完。
自己写作文写得受罪,却极喜欢听老师评讲其他同学的作文。尚德的学生素质确实高,很多人都有一手好文章,或旁征博引,或气势磅礴,或诙谐幽默,或出奇制胜,叫我自愧弗如。我们的语文老师也只有在评讲作文时才有点活气。
语文老师姓唐,我们喊她"葡萄糖"--可以维持生存,但已全无糖的甜蜜本色。葡萄糖二十七八的样子,讲课太过中规中矩,且将学校领导的话奉若神明,使得原本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显得暮气沉沉。她像个没有感情的木偶,把语文课上得全无人文色彩;她一开口,我就好似听见机器运作的枯燥乏味具有慢性杀人效应的声音。葡萄糖是外地人,一直住在教工的单身宿舍,似乎连男朋友都没交过一个。常有学生恶毒地说她八成是因为没个性没情趣才没嫁出去。
尚德的其他老师也和葡萄糖差不多。但冷面无情的老师们也有显山露水显露真性情的时候。那是在学校一次为期一周的"素质教育"的集体演出里。
十一月的时候,学校要评省里的一个什么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其实哪有什么素质教育,搞这么个评选不过是上边找点事干,顺便去各个学校吃喝一圈,学校也乐得校门口多挂出一块闪闪发光的牌子。虽是虚晃一招,但表面文章还是要做足的。于是,上边来检查的那一个星期,取消了早晚自习,每天下午第三节课为素质教育课。那是神奇的一周,是学生生涯里我最爱课堂、最爱老师、最享受的一个星期。
数学老师本是公认的讲课催眠效果最好的,他的课上常常是全班半数卧倒。可在素质教育课里,数学老师忽然变得特有幽默感。他给我们讲中国古代的趣味数学"幻方"问题,讲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我们全听得津津有味,以后的好几天大家都在玩幻方对决。
生物老师是个相貌平平的胖子,走在街上多半会被人当厨子,讲课也一般。可他居然擅长粉笔字。他在黑板上用五颜六色的粉笔演示了各种艺术字体,并说得头头是道,让我们很长见识,原来粉笔字也是一门艺术。下课时,我们望着一黑板漂亮的粉笔字,送给生物老师明星级别的热烈掌声。
英语老师把我们领进语音试验室,让大家欣赏英文经典歌曲。我们惊讶地发现,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欧美流行乐方面比我们要懂行。他的脸突然变得生动起来,糟糕的服装品位开始变成一种个性的象征。我们也第一次发现英语老师的嗓音是如此的动听,讲话特别能带动别人的感情,这个人不去当DJ实在是人才浪费。
语文老师讲的是古代文化知识。她给我们讲电视剧《西游记》"车迟国斗法"那集里,隔板猜物有一关,唐僧猜的是"破烂流丢一口钟",打开柜子是一个破钟,但实际上"一口钟"是古人对僧衣的说法,是拍电视的人弄错了,后来电视台再放时,便是放的补拍的破衣服的镜头。一听这解释,我们小小的吃了一惊,对博学的葡萄糖佩服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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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渴望(2)
那一星期里,各位老师轮番上阵显露十八般武艺,让学生们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是,一星期后,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牌子挂在了大门外,素质教育课也宣告结束,所有老师被打回原形,又变得面目可憎,又成为学生诅咒的对象。我又产生了当教育部部长的愿望:一道命令下去,全国所有中学天天搞素质教育检查。
你看,葡萄糖又开始出《渴望?菖?菖》这种恼人的作文题了。说起来是半命题,有开放性,但是我们已被调教得很狡猾了:最好是写渴望和平,再就是写渴望成长、渴望超越、渴望坚强之类的。大家写来写去,还是千人一面不出窠臼。
我们有很多的渴望,但现实不允许,就连最简单的渴望"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都无法得到满足。高考写作文时,说大话比说真话有利于博取高分,所以平时要加紧训练如何把大话说得跟真话一样。
一个周末的下午,霍一宁和我去花圈店找余谦玩。窗外一片清寒凋零的景象。树木似乎也被冻病了、冻伤了,生出许多只悲愁的眼睛,冰凉的黑色眼泪流了一身。几只越冬的胖麻雀在一棵颓树下蹦跳,正快乐地啄食地上不知谁留下的栗子壳。丑陋活泼的小生命,安分知足,从不哀伤。
余谦有些轻微的感冒,但还是镇定地端坐在临窗的桌前画画。我看着他苍白的手指就觉得冷,不自觉把伸进口袋里的手再往深里插。
霍一宁比我还没出息,缩头缩脑,缩手缩脚,一副早衰的样子。他怨气冲天地说:"受不了受不了,大爷我都冻得肌肉萎缩了!我记得以前没这么冷啊!老天爷也太不仁义了!这世道!"
"天若有情天亦老。"余谦说着,起身给霍一宁和我各倒了一杯热水,让我们暖手。
霍一宁说:"他奶奶的,在这个破地方待着太受罪了!考大学我一定要考出去!一定要去个暖和的地方!"
余谦问:"去哪儿?"
"哪里都比这儿强!昆明,深圳,广州,杭州,都行!"
"呵呵,你这是上大学呢还是旅游呢?"
"大学是人生的最佳享乐时段。小学太傻,中学太累,大学最清闲最爽。上大学我要是不挑个山明水秀冬暖夏凉的好地方去念,岂不是太对不住自己了?"霍一宁早早做好了大学四年游戏人间的打算。
"你呀,初三那会儿眼里只看得见尚德,说进了尚德就人生完整;好不容易进了尚德,又开始眼里巴望着大学,总是怨声载道的,你看你活得有意思没?"余谦说。
霍一宁叹道:"小学一年级时我想过当科学家,为全人类作贡献,可那会儿是年幼无知啊。现在,我能在咱自个的地盘读上一个一类大学就心满意足了。人就这么没劲,越长大想象力越低,越没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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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渴望(3)
"你的理想不是当演员吗?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什么的也不错啊。"
"我爸不让,说当演员是吃青春饭,风光只是一时,老了就没人理了。现在文艺圈也乱,是非多。唉,我爸根本不尊重我的理想,以为我是任性胡闹。我爸还讽刺说让我当回群众演员过过瘾算了。"
"哈哈,士兵甲,太监乙,村民丙!"
"哈哈!"
余谦见我在一边坐着发愣半天不开口,便问:"薇拉,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
"我在用精神胜利法战胜寒冷。"我说。说话的时候,嘴巴都舍不得张得太开,生怕漏风进去冻着口腔。
"哈哈,"霍一宁笑了,问,"怎么个战法?"
"我在心里默唱:太阳出来喽哦,喜洋洋哦……"
"哈哈哈哈哈!"他俩一起大笑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笑声充满小花圈店时,屋子里就显得温煦许多。
半月过去。讲评作文的时间到了。
一般的流程是,葡萄糖请同学将自己文笔出色的作文念一遍,让大家纷纷做出评价后她再作总结发言。这次却有了一个例外。
快结束时,葡萄糖拿起讲台上的一个本子,缓缓说道:"这次的作文,有一个同学写得非常特别。文章有一种粗粝的、至情至性的美,很有才气很有激情。最可贵的是,有一种血淋淋的真诚和痛感在里面,令我震撼,也令我感动。如果我在高考阅卷时看到这篇文章,我会毫不犹豫地给它满分。但是,我没有信心的是,这样的文章落到其他老师手上会遭受怎样的命运。嗯,真的很无奈。"
葡萄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会儿,低头看着脚下,她的样子像个刚念大学不久的女学生,在为一个她无法左右的事向大家致歉。我们吃惊坏了。是谁这么大本事,把葡萄糖都变出了人味?
"我拿不准这位同学愿不愿意把这么真的文字敞开给所有的人看。但我实在不愿意大家失去欣赏一篇美文的机会。下面由我来念这篇作文,也就不说出这位同学的名字了。标题叫做《渴望一把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握在凡·高手里的枪。
既然你这么痛苦,我亲爱的凡·高,那么好吧,就让我来代替你扣动扳机。让我来代替你去犯你一生唯一的错误:杀死一个善良无辜的人。枪声响彻阿尔的天空,无知的村民会围过来,肥胖的警察会赶来,你的提奥会俯在你身边哭泣,而我会望着你的尸体孤独地微笑。你顺利地升入天堂,而我将在地狱里想念你的绘画、你的信、你的热烈与柔情。
渴望一把枪。一把陷害马丁·路德·金的枪。
让我带着这把枪,去当那个冷血的刺客。我蹩脚的枪法会使子弹偏离目标,击中墙壁或者飞出窗口。我会揣着枪拼命逃跑,会被抓去接受审判,或者会直接被当场击毙。怎样都好。重要的是,一九六八年的新闻会改写;而那个黑色肌肤的男人还在呼吸,他还可以继续做梦,继续追寻他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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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渴望(4)
渴望一把枪。一把崇拜约翰·列侬的枪。
我是那个发了疯的歌迷,带着这把荒唐的枪,潜伏在偶像的寓所。让我握枪的手颤抖吧,让我在我所崇拜的天才面前迟疑吧,让我在孩子的啼哭声里恢复理智吧,让我最终放下枪转身离开吧。是的,我转身,离去。枪还在我的口袋,后来为我立下功勋,吓走了一个歹徒;而列侬的心脏还在跳动,安详地同爱人、儿子、吉他、阳光、植物生活在一起。
上帝,请赐予我渴望的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惊世骇俗的枪。
我手持这把不平凡的枪,瞄准平庸的土地,击穿沉默,击穿贫瘠。击出巨大的声响。击出崭新的格局,击出一道黑色的闪电,击出地球上最美丽的眼睛。击出每一样物质都有生命,击出每一样生命都有爱情。
击出可以长高也可以弯腰的淡粉色雪山。雪花们长着好看的双眼皮,眼影是彩虹的颜色;眼睛眨动的时候,山脚下会刮起七彩的风暴。风暴不会太经常,因为与雪山比邻而居的钴蓝色火山上夜夜歌舞不眠不休,雪花们看得舍不得眨眼。所有的火焰都是唱情歌的好手,每一朵雪花心仪一个火焰。
再击出蔷薇色的海洋,海水身边躺着的奶油蛋糕叫做海滩。海滩一边自豪,一边自卑,一心爱慕爆米花一样的云彩。海滩上是裸体的人类和长脚的鱼,喝着鲜果榨成的饮料,看云彩如何俯身向它的爱侣献出芳醇的吻。人类和鱼都很漂亮。他们只有一种肤色:健康。他们只有一种表情:笑。他们只有一件关心的事情:爱。他们只有一种年龄:年轻。他们只经历一种时间:永恒。
上帝,请赐予我渴望的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装有六枚子弹的枪。
枪声响了,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耳,一枚击中我的右耳。失聪的我鲜血淋漓,安静地站在贝多芬的钢琴边,看我的聋人兄弟如何在死一样的静默中创造欢乐的音符。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耳朵瞬间灌满了幸福。
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眼,一枚击中我的右眼。流着红色眼泪的我诗情洋溢,模仿荷马的思维和嘴唇,吟出的华美句子组成悲壮诗篇,感动大地和天空,俘虏雨水和风。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双眼再也看不到荒芜。
还剩两枚子弹,一枚留给我的心脏,一枚留给你的太阳穴。对的,就是你,你,我的上帝。看啦,我挑选的廉价手枪很好使,足够卑贱,足够迅捷。卑贱是为了匹配你残忍的罪行,迅捷是为了配合我完美的谋杀。
上帝,让我来宣布你的罪行:你给我生命,却让我的父母失踪;你给我美丽和金钱,却吝惜给我爱和祝福;你给我诗歌和音乐,却让我敬爱的天才们颠沛流离;你给我梦想的权利,却剥夺我实现梦想的机会;你创造人类,却教他们愚蠢、自私、嫉妒、懒惰、虚伪、贪婪,教他们像你一样冷酷;你让人们自食苦果,而你却始终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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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节:渴望(5)
上帝,让我来执行你的判决:枪决。马上。立即。现在。对的,就现在。
可是,枪不在我手中。我没有得到我渴望的枪。没有。我无法杀死上帝,我甚至无法杀死自己。美好的依旧容易夭折,腐朽的无限溃烂下去;荒谬的生活还在继续,死亡在前方待命;痛苦在围剿生灵,出路无处可寻。我受伤的眼睛漾满悲伤,我的灵魂充满恐惧。漆黑的天际下起了大雨,我开始大声哭泣。
紧咬摩菲斯特的牙齿,我心底的意志发出微弱但绝不妥协的声音:渴望一把枪,渴望杀死上帝。
渴望一把枪。
文章读完了。我们集体沉默。
许久之后,是葡萄糖率先开了口:"有谁想就此说点什么吗?"
没有人举手。我们继续沉默。
刺耳的下课铃打破了沉默。
葡萄糖整理好面前的一摞作文本,我注意到她把那本特别的作文本插到了中间。接着,她面色平静地说道:"出于不言自明的原因,老师不支持大家在高考时这样写作文。高考的时候,还是要写些阳光的、积极的、不要太偏僻古怪的东西。但是,我在这里真诚地提出希望,希望大家保持内心的敏感与激情,保持思维的锐度和批判的锋芒,保持你们的愤怒和同情心。好的,学习委员把本子发下去。这节课就到这里,下课。"
说完这番话后,葡萄糖走出了依旧寂静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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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天主堂(1)
8 天主堂
平安夜带着新世纪曙光一般的耀眼光芒如期来临。我的生日到了!余谦的生日到了!聚会的日子到了!
去花圈店叫上余谦,我们便赶去流光看电影。
流光正在搞一个姜文电影展,我们挑了以前没有看过的《芙蓉镇》。好久以前的老片子,讲的是"文革"时候的事,女主演是刘晓庆。本来我们不抱太大希望,可谁知《芙蓉镇》没有一味板着"文革"题材一贯苦大仇深的面孔,穿插有不少轻松谐趣的片段,非常好看。一走出电影院,霍一宁便开始学姜文沉醉地跳扫帚舞,惹得我和余谦笑得前仰后合。
"刘晓庆那会儿还挺漂亮的,皮肤水嫩嫩的,自自然然的,看起来真健康,不愧芙蓉嫂的名号。"我说。
"还是姜文了不起,在《红高粱》里那么霸气的土匪余占螯,一转脸,就成《芙蓉镇》里和和气气的文人秦癫子,演得太绝了!"霍一宁赞道。
"对啊。姜文演的秦癫子这角色太有魅力了,那么坚韧那么乐观,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就是扫大街也值了。"我叹道。
霍一宁坏坏地一笑,凑近我耳朵边说:"我觉得啊,秦癫子和冯疯子挺像的,要不你找冯疯子扫街去吧。"
"去死吧你!"我伸手揪了霍一宁的耳朵,他大笑着跳开去。
余谦笑过后,说:"要我说,这里面最精彩的一句台词,就是姜文说的那句"活下去,像畜生一样活下去"。"
"嗯,对,这句是很经典。"我肯定地点点头,自己也开始重复,"活下去,像禽兽一样活下去"。
"哈哈哈哈!"霍一宁忽然大笑,笑得眼泪快出来了,他扶了一把笑歪的嘴,说道,"人家说的是"像牲口一样活下去",你们两个,一个"畜生",一个"禽兽",哈哈哈哈哈哈!我笑得不行了!!"
"啊?!哈哈哈哈!"
"哈哈哈!"
无羁无绊的笑声引得旁人侧目而视。
天气越冷,火锅店生意越好。走进火锅店找到位置坐下,我们的肚子也开始造反,赶紧点菜。霍一宁手中的圆珠笔飞快地在菜单上画着,一口气点了一大堆,像几天没吃过东西似的,他嘴上不停地说:"尽兴,尽兴。"
"哥们儿,我不想在生日这天吃得胃穿孔。"我说。
霍一宁拉开一次性筷子,随意地在空气里敲敲打打,笑着对我说:"英雄战死沙场,狗熊撑死食堂。今天你要真在这挂了,就让余谦给你扎个花圈,写一挽联,上联写:中华火锅,源远流长;下联写:一代食神,永垂不朽。"
"去你的!"
锅上来了,红红的辣椒汤汁看起来很是诱人。正等着锅里的汤煮开,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火锅店。
是狄夏。受不了,这么冷的天,她居然穿着红格子的超短裙。脚上的黑色流苏短靴很漂亮,就是靴子以上穿薄薄丝袜的美腿清凉得叫人消受不起。狄夏总是这样不合情理地美丽着,像磁铁吸引钢针一样吸引众人的目光。
狄夏也看见了我,我下意识地对她笑了一下,她先是有点惊讶,然后也笑了起来,笑的幅度刚好形成酒窝。开学典礼上的狄夏是那样的朴素,现在的她又是这般的冷艳,但我敢肯定,她笑容的温度是一样的。
火锅店的女老板迎向狄夏,热情地问:"小姐,几个人?"
"一个人。"
"一个人?"
"不可以吗?又不是不给钱。"狄夏的声音冷冷的。
女老板赶紧挤出一脸谄笑,讨好地说:"可以,可以!这么漂亮的小姐,不给钱都可以。"说完她将狄夏安排在一个两人座位上。和我这一桌离得有点远,我只能看到她孤清的背影。
霍一宁小声对我说:"一个人吃火锅,境界真高。"
"那你要她和谁一块儿吃呢?她无父无母,又没有朋友。"
余谦问:"怎么,这女孩你们认识?"
"嗯,和我一个班的。"
"那就喊过来一起吃吧。"余谦说。
霍一宁说:"余谦,你是不知道,她就是上次我告诉你的在学校操场上打架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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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天主堂(2)
"别背后议论人。"我打断了霍一宁。
"哦。是这样啊。"余谦想了想,说,"不过,喊她一起吃个饭,不至于和我们打架吧。"
"算了,她不一定乐意。"
"唉,大过节的,一个人吃火锅,是挺惨的。"霍一宁说道。
我们三个人一齐看向狄夏,她点燃了一支烟,低头看菜单,雾霭之中的孤单背影看起来美丽而倔强。
我说:"我看,我们还是喊她一起吃吧。"
"嗯。去吧,她不肯就算了。"霍一宁说完,又笑着补充一句,"祝你平安。"
我起身走向狄夏,心里有些忐忑,还真怕她一口回绝,那我一定尴尬得不知怎么退回来。但想想她刚才那个带酒窝的友好笑容,便又有了点信心。
"狄夏。"我轻轻喊出她的名字。她从菜单上仰起头,用她褐色的眼睛看着我。
"要不过去和我们一起吃吧。那两个是我朋友,今天我过生日。呵,我请客。"我笑,尽量笑得大方自然。
狄夏发了一会儿愣。然后,她也笑了,爽朗地说出一句:"OK."
让老板添上一份味碟和一双筷子,我们四个人围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旁。
我简单介绍了一下大家,他们互相点头微笑。狄夏看起来稍稍有点拘谨,手指间的香烟成了缓解的道具。吐出一口烟后,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合适,便掐灭了烟,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
"没关系。你随意就好。"余谦温和地说。
我也说:"对,随便点,怎么舒服怎么来,我们都不讲究的。"
"抽烟好啊。好!"霍一宁嘿嘿一笑,接着说,"抽烟有三大好处。一、夜里睡不着,防盗。二、血液尼古丁浓度高,蚊虫不咬。三、永葆青春--死得早!"
"哈哈哈!你真能掰。"
霍一宁这一番调侃让我们都笑了起来,气氛松弛了很多。狄夏笑得很开心,好像变回了开学典礼上那个开朗简单的小姑娘,酷劲和狠劲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了,锅已经开了,可以吃了。"我说。
"等会儿,大家先一起喝一杯吧。"余谦说。
霍一宁依次给大家倒酒,先倒给狄夏,说:"美女要多喝点。"再给我倒上满满一杯,说:"帅哥也要多喝点。"
"滚一边去!"我笑着骂他。余谦和狄夏也跟着笑起来。
倒完酒后,霍一宁率先举起杯子:"祝咱们的倪薇拉和余谦两位寿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我们齐声喊道。
四只杯子碰在一起,碰出一串悦耳的笑声,四张脸一样的年轻一样的光彩照人。
"好了好了,大家赶紧吃吧!"余谦一边说,一边将半盘羊肉卷下进锅里。
"对,大爷我都饿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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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天主堂(3)
"霍一宁,你啊,应该去吃自助餐!呵呵!"我取笑完霍一宁,又转过来对身边的狄夏说,"狄夏,别客气,多吃点。"
"放心,我特别能吃!你自己可要加油!"狄夏冲我做个可爱的鬼脸。
狄夏还真不是那种小口小口仔细咀嚼的文雅淑女,她吃起来特投入,面部表情全神贯注,动作声响都不小。但到底是美女,不刻意讲究吃相,却自有一种娇俏。我悄悄欣赏她夹筷子的手,真的是很美的一双手。无论是玩魔方还是夹筷子或是夹香烟,指间皆凝聚着一种流动的美感。翻出诗词里的纤纤擢素手、红酥手、指若削葱根似还嫌不够生动,无法完整确切地传达这种美。
待我把目光移开,发现霍一宁还在看狄夏,也是盯着她的手。我将一只手伸到霍一宁面前一晃,打趣道:"嗨,看什么这么入神呢?眼珠子都掉锅里边了。"
霍一宁倒不慌张,说:"看美女呗。谁知道天边飞来一只猪蹄。唉,晦气。"
"哼,自己长了对熊掌,还好意思说我是猪蹄。"我说着撅撅嘴,看了一眼自己的粗手指,确实不好看。
"我说你是猪蹄吗?伸着脑袋接石头!"
"我说的就是你,你别不承认。"说着,我把锅里的一根鱼骨头夹出来,放在霍一宁的盘子里,又用筷子指指他的手,说:"鱼与熊掌。"
"去你的!"霍一宁夹着鱼骨头扔到我面前,我乐得拍手大笑。
狄夏微微一笑,说:"呵,你们俩怎么像两口子?"
我和霍一宁同时把对方一指,同时瞳孔放大,并同时说:
"--他?"
"--她?"
然后我们又同时往开坐,生怕和对方牵扯上关系。
余谦扑哧一笑,说:"你俩还真整齐!"
"对啊,倪薇拉、霍一宁,我看你们俩还真长得有几分相像,这是不是就该叫夫妻相?"狄夏笑呵呵地说。
"鬼的,我和她像?太侮辱我了!我是双眼皮,她是单眼皮。"霍一宁赶紧反驳,边说边故意把他的眼睛夸张地睁来闭去,以凸显他的双眼皮,样子滑稽极了。
我一手挡着半边脸,侧过去不看霍一宁,用慵懒的语调说:"我和他啊,就后脑勺长得像!"
"我明天就剃光头去!一定要和你划清界限!"霍一宁喊口号似的嚷道。
余谦和狄夏笑得更厉害了。
就这样笑着闹着,一顿饭吃得有声有色。我们越吃越热乎,越说越开心,越笑越大声。经过的人纷纷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眼神。
吃累了,将火关小,我们坐着休息,养精蓄锐,准备下一轮的战斗。
余谦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十厘米长的木鱼,递给我和霍一宁,说:"我这次做的比较小,可以挂在书包上当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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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天主堂(4)
"啊!真漂亮!"我高兴地叫道。
木鱼表层涂过一层桐油,摸起来手感很好。鱼身的纹路粗放大气,鱼尾和鱼头的刀笔则细致入微,还能辨别出鱼的眼角和嘴角的一丝笑意。
霍一宁一脸崇拜地说:"余谦你真能耐!我要永远追随你!"说完他又鄙夷地横我一眼,不屑地说,"切,你啊,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
"哎呀,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忘了初中时抄我作业的时候,是怎么死皮赖脸地巴结我了?"
"哪有巴结你?大爷我一直挺有骨气的!"
我和霍一宁在一边翻旧账,吵得不可开交;狄夏拿过两只木鱼对比着欣赏,听余谦说刻木鱼的典故,两人随意地聊着笑着。聊到后来,余谦就答应给狄夏也做一个木鱼。
"好了,你俩别争了,快加油吃。不早了,吃完去我家拿书包,回去晚了要挨骂的。"余谦号召道,说着将一根麻花捞起来放到我的碟子里,又捞起另一根给霍一宁。
"对了,狄夏,你住哪里?我们一会儿送你回去。"余谦说。
"你好像不住校了吧?"我问。
"嗯,我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就在十六中后边。"
"啊?十六中是我们三个的母校呢。"霍一宁说。
"哦?租我房子的还是个十六中的老师呢。"
"叫什么名字?"
"一个女的,只知道姓姜。我平时就喊她姜老师。"
"哈哈哈哈!!!"余谦、霍一宁和我齐声大笑起来。
狄夏疑惑地看着我们。霍一宁就给她讲了变态一号的诸种变态言行,包括把我赶出教室的那件事。霍一宁说起由他一手酿成的祸事时一点愧疚感都没了,反倒像是在说他往昔的一项业绩。
"呵呵,我还真没看出来她这么神经质。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和她各住一间。我不用厨房,也不去客厅看电视,只和她共用卫生间,自动地调开洗漱的时间。所以我们虽住在一个屋檐下,却没什么打照面的机会。那女的有点严肃,不爱说话,对我像对房间里的一件家具。我对这个房东还挺满意的。"
"她一个人住吗?"
"是啊。她丈夫好像很早就死了,女儿出嫁了,有时周末会来看看她,带些吃的用的给她。看得出来,老太太还是蛮喜欢女儿过来的,但女儿来得不勤。"
听狄夏这么一说,我们对变态一号顿生同情,她以前的种种劣迹不再那么可恨。
霍一宁说:"要不,我们一会儿顺便去探望一下变态一号吧。薇拉,你一见她就痛哭流涕:姜老师,我向您忏悔,我错了,我上课时不该睡觉!呜呜呜呜……"
"去你的!"我推了他一把。
"呵呵,估计她也不记得我们了。"霍一宁笑着说。
余谦说:"是啊。一个老师一生教过那么多学生,能记得住长相和名字的有几个呢?你们说,老师们看着自己逐年老去,而面对的学生永远年轻永远十几岁,他们是会被青春气息感染得忘记自己的年纪呢,还是会在对比中越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衰老?他们心里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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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天主堂(5)
这个问题叫我们一时说不出话来。我想着老师们的一张张脸,忽然觉得岁月残酷、生活残酷。变态一号也曾是个刚从师范毕业的满怀工作热情的年轻女教师,然后她走过了葡萄糖的年纪,走过了喜之郎的年纪,直走到今天,满脸皱纹,嗓音沙哑,老病缠身。她的学生都是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他们上课睡觉、说话、开小差、传纸条,背后喊她外号骂她捉弄她,她这个教师当得也实在为难。我们在痛恨她的时候,她也在痛恨我们吧?--我一直不愿意当老师,一来是觉得教师这工作一干就干一辈子,没变数,不刺激;二来也就是因为我没有勇气伺候一群十几岁的孩子,这个年龄,说起来单纯,做起事来却往往有种盲目的残忍。
还是我最先开了口,我对余谦说:"你这个问题就相当于问,父母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心里怎么想。他们是感到年龄的威胁呢,还是感到安慰呢?我想,还是安慰吧。"
狄夏说:"嗯,我觉得这个不能比较。当老师的比起做不同职业的同龄人,要显年轻;当了父母的人比起没有孩子的同龄人,要显年纪。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与老师对学生的责任,还是不一样。"
我点点头,说:"也是。"
霍一宁说道:"哎呀,咱又不是老师,也不是明天就当爹当娘了,说这些没谱的事干吗?还是赶紧加油吃吧!"
走出火锅店,四个人都是微挺着肚子缓不过劲来的姿势。
谈笑间,转眼到了花圈店。拿上书包,与余谦作别,我和霍一宁送狄夏回家。夜空没有一颗星星,只有一弯清冷的上弦月。晚间的风越发凌厉了起来,我们裹紧衣服加快脚步。
"狄夏,你吃好了吗?"我问道。
"挺好的,真的。我好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了。和你们在一起真好玩。"狄夏说。
"你开心就好。下次我们要是再吃饭聚会,我再叫上你。"
"好啊!我太高兴了!下次我来请客吧。"狄夏激动地说,她的眼睛熠熠发光。
"呵呵,好的!"我又问,"狄夏,听说你以前是南京路中学的?"
"对的。"
"我家的老房子就在南京路上,明星照相馆楼上。"
""明星"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我家就住在临湖公园那片。"
我惊奇地喊道:"啊?我小时候还老跑到临湖公园去走铁索桥玩呢!"
"啊哈,那真是太巧了!"
没想到还有一层潜藏的缘分,我和狄夏都很兴奋。
霍一宁忽然拉住我的衣服,叫道:"薇拉,快看,天主堂门口有灯光!"
耳边的风声停止呼啸。时光在天主堂门口一方神圣的光芒里扭转,我又回到两年前的平安夜,天主堂第一次向我敞开它独一无二的温暖慈悲的那个夜晚。我以十二岁时的清澈眼神看着自己与灵光的距离一点一点缩短,一股无法命名的感动重新占据我的胸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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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天主堂(6)
走进大门,我看到蜡烛还在,钢琴还在,却没有弹琴人和音乐声。或许我们来迟了,弹琴弹累了的教士已去休息。
霍一宁扶着墙欣赏教堂四壁窗户上的彩绘玻璃,我和狄夏一起看顶端的大壁画。彩色壁画上金光闪闪的十字架高高在上,神的容颜不见苍老,宽阔的额头依旧浮泛着圣洁威严的光辉。
狄夏屏息凝神在壁画前端详了许久,静得像一尊古老的雕塑。忽然,她启开低沉的嗓音说道:"倪薇拉,你看,上帝的眼睛是褐色的,和我眼睛的颜色一样。"
我看看壁画,又看看狄夏明亮的眼睛,笑着说:"嗯,你们的眼珠的颜色确实一样,眼睛的形状也有点像,都很漂亮。"
她微笑不语。淡黄色的烛光和灯光笼罩在她的脸上,为她的美丽镀上一层宗教仪式般静谧的光辉,脸颊上的那个伤口也变得格外的柔和。
"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人,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是一模一样的褐色。"
"谁?"
"约翰·列侬。"
只知道约翰·列侬是六七十年代最伟大的英伦乐队The Beatles的主唱,我没有留意他眼睛的颜色。想起语文课上那篇遗世独立的作文里也提到过列侬,我问:"狄夏,那篇《渴望一把枪》,是你写的吧?"
她低低地"嗯"了一声算作回答,我看到她的嘴角有一个哀伤的微笑。她还在凝视壁画中上帝的眼睛。
"你真了不起。"我由衷地称赞。
狄夏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笑开了些,可以看得到清晰的酒窝。
这时,霍一宁走到黄铜阅读架前,开始朗读祈祷文:"我们的天父,愿你的名受显扬,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求你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粮,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
我双手抱在胸前,含笑欣赏霍一宁的朗诵。忽然发觉,这小子在两年里长高了许多,嗓音浑厚了许多。我还注意到,霍一宁认真的样子很动人。
钢琴声轻轻响起。是狄夏在演奏贝多芬的《月光曲》。
我走过去,看到狄夏美丽的手指在琴键上优美地跃动着,一个个曼妙的音符带着最和谐的表情从她的指尖流泻而出。终于获悉关于狄夏那双纤纤玉手的秘密:那是与黑白琴键和不朽的音乐交融陶冶出来的美,是精神之美与肉身之美完美结合之后悠长的升华。
一首温柔的《月光曲》结束,几乎没有停顿和过渡,钢琴上立即沸腾起《欢乐颂》的壮丽而充满张力的调子,瞬间天主堂里每一个分子都被注入了信心、勇气、宽恕和炽烈无比的爱与美。我不禁想起傅雷先生写在《贝多芬传》译序里的名言: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罗曼蒂克幻想的苦难;唯有看到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够帮助我们承担残酷的命运。--噢,这是苦难的力量!这是意志的力量!这是贝多芬的力量!这是音乐的力量!这是狄夏的力量!
《渴望一把枪》里的句子自然而然地来到我的唇边:
枪声响了,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耳,一枚击中我的右耳。失聪的我鲜血淋漓,安静地站在贝多芬的钢琴边,看我的聋人兄弟如何在死一样的静默中创造欢乐的音符。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耳朵瞬间灌满了幸福。
是的,幸福。我感受到了一种热血漫过伤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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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日记(1)
日记
狄夏是那种敢于表达"我要什么"的人,而我是那种给我什么我都说"OK"的人。就像我们各自出生的季节:狄夏如夏季一样生机勃勃,热情洋溢;我则有如冬季一样单调清冷,不动声色。她是夏天里穿超短裙的年轻姑娘,走到哪里都光芒四射;我是冬天里穿得笨重到模糊一切特征的人,轻易地就被人群湮没;站在夏季里的狄夏伸手向近旁的秋季索取果实,而我却是在以末世的心态接受冬季的荒芜颓败。
我还记得,狄夏横躺在我的小床上,把双腿斜倚在墙壁上,一边欣赏自己的美腿,一边眉飞色舞地用甜蜜的声调说:"我的人生有三大理想。第一,当一名战地记者,亲赴硝烟弥漫的前线,在枪林弹雨中拍照采访。第二,找个英俊无比的天才摇滚乐手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第三,英年早逝。"
"前两个还好理解,可这最后一个……"
"对啊,活那么久干吗?我要像玛丽莲·梦露一样死在三十六岁上。我才不要熬到一脸褶子、一身松弛的肥肉、被老公抛弃、走在路上再也没有回头率的那天呢!我要我留在世人心中的永远是青春美丽的面容,我要我的爱人在痛苦的思念中永远地爱着我。"
呵,这个女人!
狄夏就是这样一个浓烈的人,愿意在最短的时间里最灿烂地绽放,在最极端的空间最狂放地舞蹈,在最美丽的时刻最决绝地结束生命。但只要还在呼吸,她就会对自己的内心负责,努力地争取她梦想的一切。
我问狄夏为什么想当记者,而不是想当一个钢琴家。狄夏说她家里人都是吃艺术饭的,他们把艺术贬低为谋生的手段,一边享受着出卖艺术带来的豪华生活,一边又受到自己艺术良心的谴责。她不愿意重蹈覆辙活在矛盾之中。她说她很明白人总得出卖点什么才能够安身立命,但自己太热爱钢琴了,实在不愿玷污这份热爱。她郑重地说过一句话:钢琴是一个神。
看了意大利传奇女记者奥莉娅拉·法拉奇的传记,狄夏也想当一名优秀的记者。她还说自己可能天生有点暴力倾向,向往马背上、枪炮下、命若琴弦的惊险人生。不过,她又补充说:"嘿嘿,实在当不了战地记者,当个体育记者、娱乐记者,去采访帅哥,也蛮好的,哈哈哈!"
反省一下,我竟从来没有过什么理想,只有一点大家都有的吃喝玩乐的奢想。余谦想当侠客,霍一宁想当演员,狄夏想当记者,他们都在为自己那遥远而美好的梦想激动着,而我却从来不知道自己想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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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日记(2)
高中的学习考试紧锣密鼓,可我们还是会不安分地时不时吹出一声淘气的哨子。一有空闲时间,我们四人便聚到花圈店聊天,去流光看电影,或是找个熟识的小馆子腐败。活动范围不出小小凤凰街,吃的也都是廉价的食物,但那种舒服自在的感觉和发自内心的欢笑却是无价的。
狄夏的加入,使"锵锵三人行"的格局变为"四人帮"。但觉得四人帮叫起来不大光明响亮,便自封武林四大门派。余谦是少林派,狄夏是武当派,霍一宁代表南拳,我则坐镇峨眉。--一看就知道是霍一宁掰出来的!
我问霍一宁:"为啥我是峨眉派?"
他说:"嘿嘿,灭绝师太是峨眉派的呗!"
"哼,小龙女不也是峨眉派的吗?"
余谦纠正我:"不对,小龙女是古墓派的!"
霍一宁指着我的鼻尖说:"哈,先甭管哪派的,就你这模样,小龙女?小龙人还差不多!哈哈!"
"切,峨眉就峨眉,比你那个什么南拳厉害多了!"我学着武侠电影里喊,"一树开五花,五花八叶扶,皎皎峨眉月,光辉满江湖!"
"哈哈哈哈!"少林武当南拳的诸位掌门一起仰头大笑。
"我觉得灭绝师太还挺有个性的,也算得上一身正气、疾恶如仇吧。"余谦说。
"女人混到灭绝那份儿上就完了!还不如当东方不败呢!"说完霍一宁又转向我,说,"嘿嘿,你倒是蛮有东方不败的气质的!"
"切,我灭的就是你!"
说着,我和霍一宁就你挥一下胳膊,我踢一下腿,摆开开战的阵势踢打起来。
四个人走在大街上浩浩荡荡,笑声震天,全无顾忌,确有笑傲江湖之势。
整个高中,我就变过一次发型。
在狄夏的教唆下,我觉得自己是该改变一下,于是从"头"做起,在一个夏日黄昏像做贼一样悄悄溜到了理发店。
去到理发店,我咨询理发师的意见,他就建议我剪个赫本头。每个爱美的女孩都会有头脑发晕的时候,我当时便是被奥黛丽·赫本的美丽迷惑得忘乎所以,竟然接受了这个荒谬的建议。结果令我欲哭无泪,没过上罗马假日,却像面临世界末日。对着镜子仔细一照:天啊,这怎么见人啊!
我跑到狄夏家求救。平时我从来不去狄夏家,多少还是有点憷变态一号。但今天管不了那么多了,而且,我这副蠢样子变态一号一定认不出来。
进了屋子,狄夏愣了三秒,接着她高兴地叫道:"哎呀,可爱爆了!你在哪里剪的!我也要去剪!"
我疑惑地看着她,说:"哥们儿,你该不会是在反讽吧?"
"没有!真的很可爱!"狄夏把我推到镜子面前,一本正经地说,"你看,你的眉毛弯弯的,形状很漂亮,但以前被额前的头发挡住了,现在刘海儿收上去后,眉毛的优势显出来了,眼睛也显得很大很亮!以前我觉得你像山口百惠,现在我觉得你像奥黛丽·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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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日记(3)
"那都是发型像!可脸总还是自己那张烧饼脸!"
"嗨,倪薇拉同学,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你的脸长得很有特点,而特点就是美,你明白吗?"狄夏很认真地说,"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眼睛吗?我一直觉得单眼皮的女孩子看起来很俏皮,特别是她们垂下眼帘的时候,有一种含蓄脱俗的美。还有你的额头生得很高,那是智慧和心胸宽广的象征,够你骄傲一辈子了。"
"哈哈,狄夏你真会扯,溜须拍马的高手呢。"我嘴上无所谓地大笑,但心里确实宽慰不少。
我又照照镜子,好像真不那么难看了,看起来还挺清爽的。我叹息一下,说道:"其实别人我倒不怕,谁会管我什么发型呢?可是我怕霍一宁,他肯定不会饶过我!"
"呵呵,看来你特别在意他噢!"
"废话,如果一个人成天以取笑你为人生乐趣,你敢在他面前出什么纰漏吗?你敢忘记他的存在吗?"
"说真的,你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想法我还真的猜不透,但我敢确定,霍一宁喜欢你。"
"是吗?"
"你知道吗?开学我们第一次见到时,他光顾着和你说话,眼里全是你,对我这个大美女视若无睹,当时我就觉得他对你有意思。现在走近了,了解了,更是确定。"
"哈哈哈,狄夏,我可不可以认为你刚才是在自恋?"
"呵呵,你这个小破孩,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傻!"她微笑着,然后像个长辈一样摸摸我的头,说,"你真的好小啊。我都十六了,而你才十四。"
"大姐,你也太会四舍五入了吧?你八三年七月,我八四年十二月,也就小一岁多一点而已。"
"不是这样的。你看起来确实比我小很多。你就是个身体还没长齐全、脑子没开化的小孩嘛。"狄夏的目光楚楚动人。我心想:哪个男人可以抗拒这姑娘的美丽呢?
"我怎么觉得你在歧视我?"
狄夏摇着头说:"呵呵,可怜我们家霍一宁,还要等着小情人慢慢长大,要不然会被人骂拐骗幼女。"
"哎呀,谁是幼女啦?我小学六年级就看过《金瓶梅》,我懂的事多着呢!"接着我故作妖媚状,娇滴滴地说出李瓶儿的经典对白:"你是医奴的药……"
狄夏大笑,用食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好啊,小丫头,你不学好!"
"哈哈!"
笑过之后,因头发生出的坏心情一扫而空。
挪开镜子,我注意到桌上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本子里还夹着一支没有套上笔帽的钢笔,便问狄夏:"嘿,你在写什么呢?"
"日记。"
"哦,你还有这个习惯啊。"
"是的,我从初一开始写日记,现在已经记了四本了。"
我轻轻摩挲笔记本的表面,说:"有那么多可写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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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日记(4)
"有的。有些事情看起来很小,本来你都忘记了,可在日记本里看到,重新想起来,会感觉很有意思,小事也有非凡的意义。这时候,你就会庆幸自己记了下来。而且,我觉得自己和自己谈心,时常整理自己的思绪很重要。我建议你也写写日记。"
"你知道我懒得要死。连作业都不想做,哪有心思写这些。"我又问,"你有没有想过,你要是死了,这些日记该怎么办?你怕不怕被别人看到?我看到那些名人日记时总是很同情他们。我反正是受不了让别人看到我心里想什么的。"
狄夏笑了,说:"呵呵,日记这么隐私的东西,当然不会给所有人看。但我已经想好我的日记留给谁看。"
"谁?"
"我的孩子。"
"哦?"
"嗯,如果我有孩子的话。"
将目光投向窗外的暮色,狄夏缓缓说道:"我一直是一个人孤独地成长,很多时候都希望有个人可以教教我,在我迷茫时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可惜没有人教我,全是我独自磕磕碰碰地摸索。日记记录了我的成长轨迹,包含了我所有的梦想、挣扎、虚伪、勇敢、真诚、反思、固执、悔恨、伤痛、懦弱,等等等等。我愿意与我的孩子剖腹相见,让他见到我全部的骄傲与失败,让他从他母亲那里吸取经验教训,使他的成长更顺畅,多一些幸福,少一些伤害。"
我微笑着说:"狄夏,当你的孩子一定很幸福。"
"呵呵,我这辈子还不知道会不会当上妈妈呢。说实话,我还是很恐惧生孩子的,一是怕疼,二是怕身材走形。你知道我最爱美了!"
"有没有搞错啊!你刚在我心目中建立起的光辉高大的母亲形象立马又坍塌了!"
--呵,矛盾的狄夏,像魔方一样多面多变的狄夏。
第二天,惴惴不安地顶着赫本头去学校,还好,我不是什么焦点人物,没多少人关注我。评点我发型的同学也都普遍比较有口德,只有一两个人投射来诧异的眼神有点伤我自尊。
散广播操时,我一看见霍一宁,赶紧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掉了。
中午放学时,发现霍一宁在八班门口候着,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准备接他的招。
待我走到跟前,霍一宁非常严肃地看着我说:"倪薇拉,我想和你说的是--"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我瞪着他,不知道他会变出什么戏法。
"--你不用跑,我先跑!"然后他抓着书包撒腿就跑,那速度比兔子跑得还快。
我一个人站在原处,看着这个被我的新发型吓跑的背影,又好笑又好气,心想:这家伙会喜欢我?--活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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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二○○○年(1)
12 二○○○年
分班时,童话是以第一名考入文科班的。据霍一宁说,童话在五班时就没下过前三,看来属于有志学文而非逃避理化那类人。霍一宁对她不以为然,说:"一个女的,长成那样,就是全宇宙高考状元也没意思。她哪配叫"童话",叫"鬼故事"还差不多。"
童话长得确实很有点惊天地泣鬼神。霍一宁的说法很损,但挺到位:童话像一个做变性手术失败了的人。有些人长得不好看,但表情柔和,笑容可掬,也可叫旁人看了觉得亲切可爱。可童话那张脸上搁的件件都是冷兵器,看得你不寒而栗。她从不与人多说一句废话,像一只冷傲的独狼,有一种睥睨万物的带杀伤力的夺人气势,那种做惯了第一名的气势。文科班的男女比例是一比四,见多了嘴碎多事黏黏糊糊的女孩,再看看独立硬气的童话,我心里倒生出几分由衷的欣赏。
但有件事挺破坏童话的形象。那还是高一的时候。一天放学,我看到女疯子在尚德门口与一个穿烟灰色圆领衫的人拉拉扯扯。女疯子一直抓住圆领衫的手臂不放开,那人急了,猛地将女疯子推倒在地。女疯子摔得不轻,她委屈地摸着自己摔疼的胳膊肘,脸上的神色伤心混合着羞赧。圆领衫没有丝毫的歉意,鄙夷地看了地上的女疯子一眼,扬长而去。我当时以为圆领衫是个男生,后来才知道,那是童话--她未免硬得过了头,有些铁石心肠的意思。
文科班一次作文课,题目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开放型议论文,可反对也可支持,只要言之成理。多数人为图省事,按照常理站在反方的立场;也有少数几个标新立异的,写得都不算好。唯有童话,持正方的观点,老辣犀利,雄辩滔滔,眼光高远,且能很大师地将笔触伸向国民性,显出非凡的气魄。听了童话的作文,不禁心中惊赞:这冷静的姑娘可是个可以兴国安邦的槃槃大才呢。
中午放学狄夏和我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我对童话的作文赞不绝口,顺便慨叹自己写作文怎么不开窍,那么多书都白念了。
"我知道为什么。"狄夏笑了笑,说,"文字是要以情动人,而你这个家伙,不愿意表露感情,没有去打动别人的愿望。你啊,把自己藏得太深了。"
说得在理。我叹了口气说:"没办法,我天生不会煽情,一写就做作。"
"你看书的时候被感动过吗?哭过吗?"
"当然。"
"那为什么轮到你抒情,就变成了做作呢?"
我一时语塞。在我心底里,一直觉得显露自己的感情是件羞耻的事。我最擅长的便是压抑自己。
撇了一下嘴,我无奈地说:"大概我这人天生感情就不丰富吧。"
"呵,任是无情也动人。"狄夏微笑。
"判卷老师比我更无情!唉,看来我只能盼望高考考记叙文了。"
"是啊,你很会观察,记忆力又超好,讲故事的能力很强,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应该写小说。"
"不行,写小说也要写得感人肺腑才可以,我做不到的。所以,我打算将来翻译小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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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二○○○年(2)
狄夏皱了皱眉头说:"做翻译家也不错,但到底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为什么你情愿在别人的故事里哭哭笑笑,却不肯拿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个故事去感动别人呢?"
"为什么我一定要写个故事呢?"
"呵呵,我没有强迫你写,只是一个希望而已。"
十月的秋季运动会,狄夏和霍一宁两个人,一半玩闹一半赌气,一个报了女子1500,一个报了男子3000,约好谁的名次靠前谁就赢。两个疯子。反正谁是输家我都有饭吃,就坐收渔利吧。
女子1500米。一共五个参赛选手,文科班的两个参赛选手是狄夏和童话,她俩一起走向跑道。狄夏一身黑色的耐克,扎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非常健康帅气。童话的骨架很大,尽管不胖,但看起来还是虎背熊腰。我听到旁边有人评说:美女与野兽。还……真贴切。不过,无论是美女还是野兽,我都挺担心的,这俩人能把五圈顺利跑下来吗?
很奇怪,童话这种极度自我又对班级活动极度漠然的人,怎么会主动报1500呢?霍一宁从他们班跑来,站在我身边又开始消遣人:"童话的参赛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女的哪跑得过男的?"他转过脸来看看我,说:"嘿嘿,你要上场,倒是还可以和童话拼一拼!"
我瞪他一眼,说:"我把力气留着一会儿看你怎么喘着哭着跑3000呢!"
"呵呵,咱走着瞧。啊,开始了,狄夏,加油!狄夏,加油!"
狄夏跑起来的样子真酷!我一边拼命喊加油,一边想:我一辈子都没胆子参战1500。我可以在无人观看的时候跑1500或者更远的距离,但我不敢参与众目睽睽下的竞争。
"哈,看不出来啊,咱家狄夏还挺能跑的!"霍一宁兴奋地跳了几下,活动腿脚,做出跃跃欲试的样子。女子1500赛完了便是男子3000。
狄夏、童话和另一个女孩,三人一直跑在第一阵营。狄夏的神态专注顽强,但跑过我和霍一宁的身边时,总会冲我们笑一笑。她笑得好美!
"呵呵,真有毅力。"霍一宁赞道。
其实狄夏不是有毅力,是有激情。她属于激情型的,激情来了所向无敌,激情走了什么也干不成。她的体重即是为她的激情所左右,上下浮动。
狄夏只剩最后一圈了,她跑在第二的位置,童话跑在第三的位置。
"加油,狄夏,超过去超过去!"我扯开嗓门大喊。
狄夏在加速,童话也在加速!嚯,这俩姑娘真神奇,后发制人啊!呀!狄夏冲第一了!童话超过狄夏了!童话第一个撞线,狄夏第二个!
整个文科班一片沸腾!
一冲过终点,狄夏整个人倒在我身上,霍一宁赶紧过来搀扶,我们把她架着在操场边上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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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二○○○年(3)
"我不行了……我要躺地上……"
我说:"不行不行!那样对心脏不好!还是先走一下。"
"嘿嘿,刚才还一女英雄呢,一下场又成孬种了!"霍一宁说着往狄夏脸上泼矿泉水降温。
"去……死吧你,待会儿……待会儿3000,3000,看你……"句子怎么也说不连贯。
"哈哈,得了,大姐,您还是好生歇着吧。"霍一宁把水递到我手里,说,"好好照看狄夏,我去检录了。一会儿喊加油声音大点,要喊:大王加油,大王加油。嘿嘿。"
"你想得美!"
"哈哈哈!"他笑嘻嘻地走开了。
目送霍一宁时,我发现童话一个人在操场边的一棵梧桐树上靠着。看样子她也累得不轻,但依旧不失尊严,倔强地保持独立。
枪鸣响了。
列于中间位置的霍一宁像一只敏捷的豹子,迅速抢道,冲在了最前面。他的头发在秋日的阳光下呈现一种好看的淡金色,和手臂一起有节奏地舞动着;跑动的身姿具有一种健康的力量之美,力量美在速度的带动下,又有一种充满流动感的轻盈。他的小宇宙在熊熊燃烧,没有人可以拦截他,没有人可以摧毁他的意志王国。那个平日里嬉皮笑脸的霍一宁不见了,变成一个挥汗如雨、坚不可摧的勇士,环形跑道就是任他驰骋的沙场,他脚踩风暴,全力以赴冲向前方。一圈,两圈,三圈……霍一宁始终跑在第一位!
我心里颇为惊奇:初中时也看过这小子跑长跑,没这么帅啊?--呵呵,小男孩长高了,长出肌肉了,长出形来了。我大声喊道:"霍一宁,加油!加油!"
狄夏也喊得声嘶力竭,她高兴地拍着我的肩膀说:"霍一宁真行!帅呆了!"
呵,男孩子在运动时最帅,最是魅力四射。围观的一些女生开始用议论偶像的语调议论霍一宁,我心中莫名窃喜,跟着感到脸上有光。
霍一宁全神贯注于奔跑,他的眼里只有前方,不回头看后来者,也不分出目光给呐喊的围观者,我和狄夏也被他删除出他的视线。他前所未有地自我,前所未有地强大!
最后一圈了,霍一宁依然稳稳地跑在第一位。九圈下来他一直没有减慢速度,当看到前方扯起的红线时,他开始爆发,全力冲刺。惊人的速度!像是刚刚投入百米短跑!撞线了!干得漂亮!第一名!
完美。真的是完美。3000米的征程上霍一宁一路完美。
我和狄夏冲过去,像两个发了疯的追星族,又是叫又是跳地围着他道贺。"霍一宁,太帅了!""真棒!""霍一宁你今天把风头出尽了!""我从来没看你这么顺眼过!""来,签名,签名!"
霍一宁不理会我们,自顾自弯着腰,低头看草坪,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好一会儿才抬头看我们俩,脸上还有一丝痛苦的表情,但马上就笑开了,他骂了句粗口:"靠,累死大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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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二○○○年(4)
"呵呵,想吃什么,只管说!今天我倾家荡产也要请你吃个尽兴!"狄夏豪情万丈。
"先把肩膀借俺趴会儿。"霍一宁说着双手作枕,枕在狄夏的半个肩膀上。
狄夏并不闪躲,只是故作紧张地说:"完了,一会儿我要被一群女生们围着打死的。哈哈!"
我们三个都朗声笑了起来。
我笑的声音最大,掩饰心里的小失落:霍一宁为什么不借我的肩膀呢?但这个念头稍纵即逝。因为马上霍一宁就表示了对我的特别关注。
"臭丫头,平时嗓门那么高,给大爷喊加油时装个什么秀气。"霍一宁扯了一把我的头发。
"你冤枉我!我喊的声音最大!"
"还狡辩!"他又扯了一下我的头发,说,"还不跪下,给爷捶腿!"
"我看你是找踢!"我抬脚朝他腿上踢过去。
"啊呀,杀人啊你!爷要残了唯你是问!"
晚上,叫上余谦,四个人特地跑到西区新开的一家川菜馆吃水煮鱼,为狄夏和霍一宁的胜利庆祝。
"霍一宁,你是不是偷偷练了的?怎么突然变这么神勇啊?"
"哪啊!我原本心里也没谱,在十六中时我从没跑进过前三。谁知道尚德都是些弱知识分子,大爷一上去一不小心就跑在了最前边,跑着跑着也没个人超过来,我还纳闷,人他妈的都上哪去了?哈哈!"霍一宁又变回嘻嘻哈哈的那个他。
狄夏问他:"你跑的时候,心里想什么呢?"
"开始时我满脑子都想的是:一定要跑第一,不跑第一就得请客,跑第一就有白食!后来累了,脑子不好使了,就装得下"白食"两个字了。"
"哈哈,你看你,刚刚夸完你帅,现在又显露猥琐的本色了。"我笑着说。
他嘿嘿一笑,抛出他的名句:"人不猥琐枉少年。"
我转向余谦,说道:"余谦你是没看到,狄夏可厉害了,快得那叫一个赛奔驰!"
"对,狄夏,你今天还真让我开了眼。顺便说一句,输给童话那种异类,不丢人。"霍一宁说。
狄夏喝了一口橙汁,放低声音说:"我还真不敢赢她。我告诉你们个事情,但你们一定要保密,不要对任何人说。"
"放心了,我们知道轻重的。内部流通。"霍一宁说。我也跟着点头。
"那我可说了啊,"狄夏顿了顿,说,"童话向我表白过。她是同性恋。"
"啊?!"
我的下巴哐当掉地上了。
余谦问:"狄夏,你被女同学追?"
"嗯。那女孩外貌性格都像个男孩子。我拒绝了,她自尊心很强,再没纠缠过我,都没找我说过话。"
"狄夏你魅力真大,男女通杀啊。"霍一宁接着问,"童话追你是多会儿的事?你怎么也没告诉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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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二○○○年(5)
"高一时的事情。那会儿我和你们还不是朋友。再说,这事也不大好说出口。你们可千万别说出去啊。"
"哦,怪不得童话会主动报1500!她是为了你!"我恍然大悟,接着又想到一点,"是不是她选文科也是为了你?"
狄夏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清楚。"
霍一宁哆嗦了一下,双手环抱身体:"嘶,我忽然感到一股寒气。我还第一回见识同性恋呢。还这么痴心。狄夏你怕不怕?恶心不?"
"嗯,有点儿。也不是恶心,是异样感吧。"
"同性恋也是人,他们的爱也不比别人低级。"余谦说道。
"哎耶,我还是接受不了,俩男的俩女的接吻,多变态啊,光想想我就想吐。"霍一宁使劲摇头。
"我以前也理解不了。后来看了王小波的《柔情似水》,就那个电影《东宫西宫》的原著小说,我就能够理解了。还挺同情他们的,他们承受的东西太多了,心理的、生理的压力都比普通人大。上帝本来就对他们太不公平,社会还要压制他们。同性恋也是真心相爱,你说,凭什么相爱的两个人要躲着藏着?凭什么他们不能结婚?凭什么他们不能生孩子?"
"咳,余谦,我服了你了,想得可真多,还给同性恋操这份心呢。"
"我记得你说过很喜欢《春光乍泄》,喜欢《霸王别姬》里张国荣演的蝶衣。还有那回看电影《喜宴》时,你说看到爸爸认可儿子的同性恋男朋友时特别感动呢。"余谦说。
霍一宁说:"那是电影啊!我同意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说实话,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我儿子要是同性恋,我还不哭死。"
狄夏说:"是啊,我也不是歧视同性恋,但是,多少有点排斥。童话跟我表白时,我吓坏了,态度极端恶劣地拒绝了她。直到现在,我看到童话就忍不住想躲远点。"
我回想童话的模样和言行举止,心里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感觉,那种异样感卡在我的喉管直接影响了我的食欲。我拍了拍狄夏的肩膀,说:"对你表示同情。"
"哎,你们三个啊,说到底,还是不够尊重别人。以自己的习惯和价值观把人分三六九等,然后轻视那些在你们看来比你们低级的阶层。"余谦讨伐我们。
我辩解道:"真不是轻视呢。就是忽然一个同学是同性恋,与大家都不一样,有点不适应。"
"你不知道她是同性恋时,与知道她是同性恋时,她都是同一个人。可见,问题还是出在你自己的观念上啊。和大家不一样并不是她的错。"
霍一宁说:"这就跟看丑女一样的。我知道长得丑不是她的错,可我还是不乐意看她不愿意和她讲话,你说怎么办呢?"
"呵呵,算了,不争这些了,还是喝酒吧。来!"我举起杯子要和霍一宁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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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二○○○年(6)
他冲我一笑,说:"我不歧视你,我真的不歧视你。"
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我歧视你,我真的歧视你!"
"哈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月黑风高。四大门派来到江滩召开武林大会,共度这一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
天上一轮明月。我们四人坐在一块凉凉的石头上,紧紧挨在一起,看远处的烟花。烟花很美,绚烂短暂,是末世的挽歌,也是迎新的仪仗。大桥上亮起一排不眠的灯火,与夜空闪耀的星星遥相呼应。江滩有很多人,一群群的,一对对的,也有单个的。独自伫立的孤单身影使得繁荣热闹之中显出隐约的萧条,稀释了喧嚣。描绘这样的情境,还是古典诗词做得最好: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谈笑间,还有几分钟就到千禧年了。霍一宁号召道:"来,在这二十世纪最后的时刻,我们互相祝福一下。"他特意看着我说:"咱就别互相倾轧了,说点好话积点口德。大爷还真想图个口彩呢。"
余谦最先响应:"好吧,我先来。我祝你们三个都能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有点俗,但这个最顶事。"
狄夏说:"那我就来点脱俗的。我祝大家都能真正享受一次爱情。"
霍一宁说:"不行,我不要一次,我要无数次!"
"好,好,"狄夏将双手紧握搁置胸前,望着天空说道,"皇天在上,我狄夏特别祝愿天底下最大的帅哥霍一宁同学在二十一世纪里恋爱无数次,愿以无数个猪头答谢。阿门。"
一番不伦不类的祈祷叫我们一个个大笑不止。
"呵呵,好了,轮到我了,我要一个个地祝福。"霍一宁站到我们面前,说道,"余谦,我祝你早日结婚;狄夏,我祝你早日结婚;薇拉,我祝你早日整容成功,早日结婚。"
"你去死!还说积口德呢!"我狠命揪了一下霍一宁的耳朵。
他也不示弱,揪了一下我的脸蛋。
"好啊,你敢揪我的脸?"我瞪大眼,为他放肆的举动大吃一惊。
"怎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受不了这家伙了!不过,他学阿Q还真学到了神髓。
我追着霍一宁喊打,余谦和狄夏笑弯了腰。
重新坐回石头上,该我说祝愿了。想了许久,我说:"还是祝大家快快乐乐吧。快乐最重要。"
四个人一起微笑。
看着朋友们年轻的笑脸,我心里很温暖:此时此刻,和他们在一起,我就是快乐的。友谊地久天长,快乐天长地久。
江滩上的人们开始倒数了:十,九,八,七……
霍一宁看着我,轻轻喊了一声:"薇拉。"
"嗯?"刚刚"嗯"完,我的鼻子、眼睛忽感异样,接着我的五官高度集中,一股气流喷薄而出:"啊--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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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二○○○年(7)
我的这个喷嚏跨了世纪。
江滩上的人们欢呼雀跃,新一轮的烟火绽放在天空。
霍一宁用力揪了一下我的脸蛋,气愤地说:"这种千年一遇的伟大时刻,我居然在看你这个白痴打喷嚏!太亏了!"
我双手护住自己的脸,骂道:"新世纪一开始,你就欺负我!霍一宁,你不得好死!"
我们打闹开了。--呵,什么新世纪,旧怨之上更添新仇罢了!
往回走的时候,我和霍一宁走在前面,余谦和狄夏落在了后面。
"薇拉,刚才转钟时狄夏和余谦说的话,你听见没?"
"听到了。"虽然在打喷嚏,但我清楚地听到狄夏在余谦的耳边说出的话:余谦,我喜欢你。
"你怎么一点不震惊啊。"
"我早就知道了啊。"
"你怎么知道的?"
"我告诉你啊,今年余谦送狄夏的生日礼物,是一幅狄夏的素描。而且,"我停顿了一下,看着霍一宁说,"画面上的狄夏是裸身的。这张画就贴在她房间的墙壁上。"
"我靠!"霍一宁吃惊地回头看了一眼,他转过头来小声地问我,"他们俩有没有啥啥?"
"啊呀,你怎么这么流氓啊!那幅画是余谦想象画的。"说完我又补充一句,"是狄夏要求他画成裸体的。画得很棒。"
"那他们是互相喜欢?"
"这个我也不知道。狄夏肯定是喜欢余谦的,余谦应该也喜欢她吧?唉,不管,只要大家还是朋友就好。"
"嗯,朋友。"霍一宁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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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友谊(1)
13 友谊
二○○○年是个可爱的年份,开端即是周六周日,让彻夜狂欢的人们在纵情之后能好生休息一下。
周日一早,我带上妈妈煮的清粥去看望身患重感冒的狄夏。天空飘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为寒冬更添几分抑郁凄冷。
狄夏房间里正开着电脑放张楚的歌,音箱的效果很炫。"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墙上贴的众多摇滚歌星和球星的大幅海报里,新添了一张郑钧《怒放》专辑的大海报。之前占据那个位置的是一张素描。
我大概可以猜出点什么来。
蜷在椅子上的狄夏清瘦了许多。她裹着一条猩红色的毯子,衬得皮肤更加白皙。说是苍白更合适。唯有眼睛和鼻尖红红的,但不难看。整张脸看起来格外沉静。患病让她有了一种凄绝的美。
感觉她心情不大好,不知是因为生病还是……我也不好多问,就坐在小床上随意翻杂志,算是陪她。狄夏的床上满是CD和音乐杂志,另有几本诗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
"嗯。"我应了一声,等待她的下文。
"博尔赫斯有一首诗就叫《雨》。"她看着窗外的雨,开始朗诵: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看来,狄夏不止心情不好那么简单。
窗外的小雨还在滴答滴答下着。
"每次我感到伤心,我就会格外想念我的父亲。"狄夏开口说道。她闭上了眼睛。
"狄夏,你哭了。"
她不回答,也不睁开眼睛。泪水在她美丽的脸上静静流淌。
我将纸巾塞到狄夏的手里。她抓住纸巾,却不擦眼泪。
看着默默流泪的狄夏,我也很想哭。但我不可以哭。
找不到话来说,我便拿张楚开刀,说:"这歌没意思,换张CD。"
我随手抓起一张Beatles的唱片放进光驱。伟大的John Lennon开始唱《Mother》。点真背。这时候怎么可以听这种伤情的音乐?
我按下停止键准备再换,狄夏说:"别换,就听这首。"
妈妈,你从来拥有我
我却从来没有拥有你
我需要你,你却从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爸爸,你离开了我
我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你
我需要你,你却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
列侬的嗓音像一种受伤的金属,合成一根松散的锁链,不用力,却轻易地套住我的悲伤。
狄夏停止了流泪,缓缓说道:"列侬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离开了他和他妈妈。后来列侬出名了,他爸爸又找到他,父子冰释前嫌。"
我想了想,说:"列侬真正感动我的倒不是和他爸爸的事,而是他做爸爸的事。他和大野洋子有了儿子肖恩之后,列侬一度退出乐坛,专心抚养孩子。我看过一张照片,是在录音棚里,列侬将他年幼的儿子放在板凳上,将制作仪器指给他看,眼睛里满是关爱。"
狄夏看向了我。
我也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狄夏,我很明白你,我和你一样,生下来就和父亲分离。这很不幸,但这不是我们的错。我想,弥补这不幸的唯一办法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好男人,让我们的孩子拥有一位好父亲,让我们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狄夏,你是好姑娘,这么漂亮这么善良,一定会有个优秀的男人来好好爱你,给你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连你都得不到幸福,那只能说明,上帝患了老年痴呆症,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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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友谊(2)
"呵呵!"狄夏清脆地笑了起来,接着,她伸出手迅速抹掉眼角滑出的眼泪。
看着她含泪带笑的样子,我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说:"真的,我不相信会有男人能够抵挡你的魅力。如果有,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个Gay。"
"哈哈哈!"狄夏大笑起来,我又看到了她脸上的酒窝。笑过,她歪着头凝神看我:"倪薇拉啊倪薇拉,你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啥事不懂的小屁孩,有时候却又表现出惊人的成熟和冷静。看不透,实在看不透。"
"切,又小瞧我,我早就不是毛孩子了。"
狄夏眉毛一挑,有意逗我,目光往我胸前一扫:"你看看自己,还是一小"太平"呢!"
"流氓!"
"哈哈哈!"
悠扬的钢琴声响起,Paul McCartney正用他干净而具有穿透力的声音演唱那首著名的《Let it be》。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困境,圣母玛丽亚总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当我处在黑暗中,她就会站在我面前,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生活在世上心碎的人儿都同意,答案就是:顺其自然。因为即使他们被分离,他们仍有机会再相聚,答案就是:顺其自然。
当夜空乌云密布,仍有一道光芒引导我前进。光芒照耀直到天亮:顺其自然。当我听到圣乐,圣母玛丽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哦,这歌太绝了。
霍一宁提议他过生日时请大家上他家聚一聚,说笑玩闹一番,什么尴尬罅隙都没了。
期末考试结束,我去花圈店,找余谦说霍一宁生日的事,顺便到旧书店找几本书看。
我看到余谦正用黑色钢笔画画。风格很像名著小说里的插图,简约果断的笔法,朴素硬冷。
"怎么,改用钢笔画死人像啦?"我拿起一张画成一大半的画,很容易看出,画的是《巴黎圣母院》艾丝美拉达给卡西莫多喂水的一幕。
"呵呵,哪里,我自己随便画着玩的。"
"不务正业哈!不过,画得好棒啊!"
余谦解释道:"画像的越来越少了。现在的人一般都有登记照,放大就够了。"
光阴荏苒,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没照过登记相的老头老太们已经去得差不多了。
"花圈店的生意怎么样?"
"总那样吧。死亡率很平衡的。没有旺季和淡季之分。"余谦笑着说。
"好像现在办丧事不时兴花圈什么的了吧?"
"也不是。越是有钱的人越喜欢在丧事上大操大办。而且,我觉得这种形式主义的纪念方式永远不过时,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
"你看西方科学文明那么发达,社会那么先进,照样会在墓碑前献花、献花圈什么的,很多国家依然保持土葬的习俗。这不是迷信,而是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敬畏和同情。人活到一定份儿上了,就会明白,除死无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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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友谊(3)
"你已经活到参透生死的份儿上了?"
"这话不好说。几年前我觉得自己很明白,但现在再看以前的自己,太幼稚太糊涂了。至于死这个问题,我同意海德格尔所说的"向死而生"。"
向死而生。我在心里重复这似乎深藏玄机的四个字。余谦现在说话越来越恍惚缥缈了。
我又问:"人们总将婚丧并列,那你觉得,婚姻算不算大事呢?"
"与死一比,不算大事。每个人都要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要结婚。"
"你说得没道理。人会死,动物也会死,死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只有人类才结婚,婚姻是文明的表现。"
"但也只有人类才离婚,并在离婚的时候为财产争得不可开交,无所不用其极,双方反目成仇。结婚时有多文明,离婚时就有多野蛮。"
"不能因为有离婚的隐患就不结婚吧?那是因噎废食!"我几乎是在叫喊了。
"呵呵,我只是表达我的看法,并不要求别人和我观点一致。有些人信仰婚姻,有些人认为婚姻制度不合理,有些人对婚姻的态度无可无不可。有些人适合婚姻,有些人不适合婚姻。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有人觉得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而我属于那种一点都不想结婚的人。但我并不觉得那些想结婚的人错了,我很愿意看到别人在婚姻里享受幸福。"余谦笑了笑,看着我说,"薇拉,我还等着做你的伴郎呢。你会是个好妻子。"
"那狄夏呢?她会是个好妻子吗?"
我俩对视。
余谦把目光移开,说:"会的。她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妻子。"
"真奇怪,狄夏那么好,还是有人拒绝了她。"
"觉得好,不一定就要占有;拒绝了,不代表否定。"他叹息一声,说,"有的东西远远看着很美,但这个东西到了自己的手心里,它的美很有可能被摧毁。所以,还是远远看一看吧。"
"余谦,你真是个傻瓜。"
他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也是个傻瓜。"
"我不傻。要是遇到了喜欢的美好的东西,我会把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拼掉性命也要好好呵护它,不让别人伤到它。"
"可是,你傻到找不见那样东西。"
"你什么意思?"
他笑而不语。
正聊着,余谦的爷爷走了进来。去年秋天爷爷生了一场大病,割去了一小段肠子,人瘦掉一圈,一下子老下去一大截。
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爷爷一生都没有成家?他,爱过吗?被爱过吗?
霍一宁的生日是二月十二号,出生时正是除夕夜,为此他特自豪。我们一般按阳历给他过生日,多还是在春节期间。在这次生日之前,没人去过他家,只知道他家住在凤凰街最好的清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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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友谊(4)
这天是个清寒彻骨的化雪之日。下午,余谦、狄夏先来到我家,然后再一起去清苑。狄夏又不讲道理地穿起了短不及膝盖的紧身牛仔裙,且夸张到光脚穿一双球鞋。她的腿很漂亮,整个人都很漂亮。上帝请保佑你这个美人儿不要再得感冒。
狄夏和余谦表现得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样说说笑笑。两人还在街边打了一个小小的雪仗,结果狄夏损失惨重,一只脚整个踩进了脏水洼里,连裙子上都沾到泥点。但她笑得很开心,余谦也是。看着这两人的融洽状态我就放心了,在心里更确证了一件事:余谦是傻瓜。
霍一宁在小区门口等候已久,看到狄夏的狼狈样子,取笑了一番后说:"你是不是知道我家的规矩是客人不用换鞋,故意来找碴儿?"
"哦?不用换鞋?"
"对啊,我爸定的规矩。"
"好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就批判过换鞋,家里的地板是干净了,可是各家各户的楼梯都是臭鞋子味道。而且自己回家换鞋是为了舒服,但叫客人脱鞋是不礼貌的。"余谦说。
"呵呵,霍一宁爸爸的客人都是些高官,怎好叫那些个局长厅长脱鞋?"狄夏说。
"错了哦,我家极少极少有访客。我爸的脾气人家都知道,没人敢来骚扰。"霍一宁说起他爸爸的语气里永远带着自豪。
进了霍家,一眼看过去非常舒服。霍一宁家的装修是一种简单疏朗的情调,不豪奢也不掉价,是低调经营的气派。墙上没有挂一幅字画,风雅却从别具一格的窗帘、座钟、茶几、抱枕等物件间不经意地显露了出来。
霍一宁的妈妈从厨房出来欢迎我们,他爸也从紧闭的书房里走出来打了个招呼。霍妈妈是个端庄安静的女人,言辞不多,热情刚刚好,善意是足够的。霍爸爸气宇不凡,他是我见过的最稳重最威严的长者,随便开口讲几句客气话也攒足了指点江山的气魄。霍一宁长得像他爸爸,只是脸略嫌精致了点,缺了他爸那种垄断一切的气概。
但我觉得霍爸爸有一个地方不对头。他的手很白很细嫩,呈现一种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搭调的女气。一比较,霍一宁那双老被我贬为熊掌的手倒显出了好来。但考虑到霍爸爸的手是弹钢琴画画的,而霍一宁的手是敲我脑袋的,还是前者好!
霍一宁的房间里有一个电取暖器,开到最大挡,四个人再往房间里一坐,马上就暖和了。我们边听音乐边聊天,如往常一样插科打诨很是开心。最爆料的是狄夏在霍一宁的电脑里偶然发现了他收藏的日本女优的裸体写真集。我们嘲笑他好色,他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一脸的满不在乎,且进一步展示了他隐秘保存的毛片,还说青春期男生不看毛片人生不完整。我骂:"你真猥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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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友谊(5)
霍一宁说:"人不猥琐枉少年。"
"那你真是不枉此生啊!"狄夏说。
霍一宁大笑,笑完又冲余谦挤眉弄眼:"啥时候你上我这来完整完整?"
做好晚饭,霍一宁的爸爸妈妈就出去了,留我们四人自由地吃喝玩闹。大家吃到肚胀,喝到反胃,笑到痉挛,真是尽情尽兴。饭后用石头剪子布的老办法决定谁来洗碗,可怜的我三战全负,只好乖乖站在水池前洗了半个钟头碗。厨房里乳白色的灯光暖意融融。霍一宁一直站我旁边,不是打下手,而是看笑话,还批评我笨手笨脚像新来的小工,没一点家庭主妇的样子,惹得我将洗洁精泡沫抹了他一脸。
之后霍一宁拿来照相机给大家拍了很多照片。狄夏照得最多,也最漂亮。霍一宁净挑我的怪样子丑样子按快门,我不合作,他就抢拍我闪躲的样子,最后我干脆放弃了抵抗,采用主动拍他的方式反击。可这家伙特别舍得摆POSE,根本不怕损形象,主动提出各种创意并实践之。最绝的是口含牙刷、头包枕巾、手戴袜子、裸露上半身拍的那张,让我们笑得东倒西歪。
还剩两张胶卷时,霍一宁请住对门的邻居为我们四人照合影。一张是四个人互相揪耳朵、揪脸、扯头发的搞怪照片;一张是四人并排坐在沙发上,一起自然舒展地微笑,每个人都笑得那么好看。
这竟是我们四人唯一的两张合影。
永远的纪念。公元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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