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王小花的同居时代
在讲述一个二千多年前的公主的故事之前,必须先提到我和王小花的故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王小花光着雪白雪白的身子从我身边站起来,在她匆匆穿好衣服之后,就高高在上扔下一句话,说:“刘二,你快点给我编一个故事出来卖钱,我们剩下的钱不多了,你如果再不动手,咱们都要喝他妈的西北风了!”
王小花在我面前说这番话的时候,真他妈的骄傲得像个小母鸡。
王小花在我面前猖狂得很,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在花她的钱——我在不断地花她的钱。如你所知,我失业已经有好一些时间了,没有人给我发工资,我没有钱用就只好用她的钱,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男人没有钱,就像女人没有脑子一样,都是个问题。
这就使得我在她面前有时候不得不低声下气,好像欠了她妈的一大笔债似的。当然实际的情况是我并没有欠她妈的钱,我欠她王小花的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呀,这是一条颠倒不破的真理。王小花比我有钱,她就可以猖狂,我没有钱,就只能低声下气。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例如做爱的时候,她在我身下坚持不了多久,就会面红耳赤脸涨红得像小姑娘的脸一样,激动得喘不过气来,然后尖着细细的嗓子喊:“快点,快点,你快点!”这个时候我的下体就会保持着某一种姿态,像美国鬼子一样态度强硬起来,一鼓作气,把她干得喘不过气来。
王小花扔下这番话之后,就挺着胸脯,扭着屁股走了。她上班去了。
王小花目前的职业是我们市里某重点中学的一名历史老师。
人民教师,这是一个应该得到大家尊重的职业。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收入很稳定,而且干活不累。她之所以奋不顾身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和我呆在一起,与她的职业很有些关系。比如有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就怀疑她喜欢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眼光。一种老土的眼光。但是我仍然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眼光。这种眼光日益稀缺尤如一种频临灭绝的物种。我从心底里赞美这眼光。现在,王小花就偶尔会用这种眼光来看我。有时候她就睁开漂亮的大眼睛盯着我看,把我看得心花怒放,心烦意乱,然后就老想做爱。
王小花除了对我失业不能赚钱有点意见之外,对我还是比较可以的。如果她对我能再宽容一点就更好了。在说到有关宽容的问题上,我想我得首先声明一下,那就是我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热爱真理就像热爱漂亮的女人一样,它们曾经都让我激动不已。而且我多么清楚地知道任何的观点和发明,都应该有足够多的客观存在的证据能加以证明。
可以进行反复地证明,这是真理存在的基础,不然就很可疑,会站不住脚。因此,作为唯物主义者的我——说王小花对我不太宽容,也并没有任何信口开河的意思。例如有的时候我们手拉手走在大街上,这本来是很美很令人心花怒放的事情,但是每看到有漂亮的女孩子迎面走过来,她就会及时地朝我使眼色,警告我不要朝着女孩子们的身体看。但是我每次都令她失望,我无视她的警告还是会忍不住朝着女孩子的身体看。所果是夏天,透过挂在她们身体上轻薄的衣物,我甚至可以看到她们隐藏在花花绿绿衣物下面的大大小小的奶子。如果是冬天,她们无一例外穿着厚厚的衣服,则我就什么也看不到,我就看她们生动或并不怎么生动的脸。但是不管什么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王小花都会很生气。她会用急促的声音骂我一声:“讨厌呀!”然后瞪着眼睛生气地看着我,使劲地把我的手摔开,让我的手暴露在日益肮脏和充满二氧化碳的空气中,孤孤单单地无所依赖。
对于女人王小花的简单要求我经常无法满足,单单从这一点上看,我也不是一个好男人。是的,我告诉你们,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对迎面而来的漂亮女孩子视而不见,对我来说主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这一点甚至比当年考研还难,虽然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一种共同的难度系数可以用来衡量。
我要告诉读者的另一个事实是:我那年考研仍然没有考上。
如果那年我考研考上了,就不会出现目前的情况,你们已经知道我说的是失业。说到我曾经从事过的那些工作,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你们描述。我曾经的职业是推销一种进口的红酒。对于那种红酒的准确描述,也是有点困难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们那是一种颜色像血一样的红色液体,它们被人装在透明的精致的玻璃瓶子里,在灯光之下看起来色泽艳丽就像燃烧起来的火苗一样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在失业之前我的职业就是盛大酒业公司的业务员。我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多的把酒推销出去,公司以我推销出去的红酒的数量给我提成作为我工作的报酬。因此,为了生活下去那时候我不得不整天在城里四处奔波。我每天早上起床洗过脸吃过饭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坐着公交车赶到公司去报到,然后再手里提着一个装满各种红酒样品的黑色皮包从公司里走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天清晨我就这样走在城市的街头上,游走在城市四通八达的汹涌河流中,像是一条不知所措的鱼。
我和陈太南就是在我推销红酒的过程中认识的,他当时的身份是夜精灵酒吧的老板,另一个身份是艺术家。那时候我在城里举目无亲,生活极其艰难,陈太南不但慷慨地接受了我的红酒,还接受了我作为他的朋友,这是很够哥们的事情。我和陈太南认识之后,我就把公司的红酒卖给他,他再转卖给光临他酒吧的客人,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后来我就想,这就是商品流通最简单最标准的模式呀。我把酒卖给他,他把酒卖给光临他酒吧的客人,这是多么好的事情,我每天看着那些红男绿女们把我的红酒喝进他们肚子里,我看着那些红色的液体从他们口里流进去不可避免地成为他们体液的一部分,然后在他们身体里四处流动,我就激动起来。我被这种商品流通的简单模式感动了。在激动的时候,我就拉着陈太南喝酒。我们两个人经常喝得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当然除了趴在桌子上睡觉之外,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他会把他认识的漂亮的妞们一个接一个地介绍给我,然后鼓励我和她们快乐交配。这也是很够哥们的事情。那时候我很多无聊的时间就是在他的酒吧里度过的。在那里我们和陈太南喝酒,和那些妞们喝酒,然后我们脱光她们的衣服干她们,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那时候除了陈太南接受了我的红酒之外,我的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这是我失业的主要原因。不久之前我对我的失业做过一番研究,后来的发现之一就是红酒是一种很有品味的物质,是有身份的人士品尝的,而我显然不是一个有身份的人,我和那些成功人士难于交流。而更可怕的是,我在他们面前还时不时装出一副清高的嘴脸,他们不买我的帐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我失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的性别问题。
在很久以前,我就为自己是个男人而自豪,但是进到城里之后我就明白了,城里的男人和农村的人不一样,他们彻底地抛弃了重男轻女的陈腐观念之后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开始了重女轻男。在我接触过的男人当中,很少有人对我的红酒感兴趣,而那些女业务员们的遭遇就不一样,她们总可以比我容易得多地得到男人们的青睐。那些红光满面皮光肉净保养得极好的的经理老板们看见女孩子眼睛就发光,就像饥饿的人看见了白花花的大面包一样。而她们也总是有许多法子让那些好色的男人们上钩,比如让他们吃吃豆腐什么的,大不了脱光衣服陪他们上床,事情就好办了。在我们伟大的盛大酒业公司里,我就有一个认识的漂亮女孩子,看起来很清纯的一个人,但是她就喜欢做那样的事情。她出去跑业务的时候就什么都不用带,只要把自己洁白的身体带上就行了,最多再在精致的小包里塞上几个安全套,这样就更加万无一失了。有一段时间里我的业务老做不上去很着急,她看见我着急也着了急,就热心地要帮助我,说是要亲自调教我一番。
有一天她跑到我跟前来,她说她要帮助我,让我这贫下中农脱离苦海过上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这是多么伟大的友谊呀,我从心底里赞美这伟大的友谊。我感动极了。我禁不住她的好意没有多想就点头答应了。果然过了没几天,一天晚上她就要带我去见一个女人,说是只要看她的眼色行事事情多半就成了。我们稍稍打扮了一下,然后打车穿过灯火缤纷的街市,就像是去参加一个盛大的酒会一样。车子七拐八拐然后到了女人下榻的公寓。女人果然名不虚传,满身珠光宝气穿金戴银不说,看那架式就知道是有货的人,据说她在城里接二连三地开了几家高档酒店。女人看起来也并不显老,虽是半老徐娘却皮光肉净地仍有些姿色,她眼睛盯着我看的时候仍把我看得面红耳赤,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处男一样心嘣嘣地乱跳。
我们到了坐下来之后先是喝酒,不停地喝酒。直到我们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她们两个喊热。就开始脱衣服,把衣服脱得光光的,然后扑过来也要脱我的衣服。
我说我不热呀我不热呀我不要脱衣服。但是她们不干,一定要帮我脱衣服要脱光我的衣服,我看她们的样子,是要和我小弟弟做游戏啦!在这之前我虽然没事的时候就在陈太南的酒吧里喝酒然后干那些妞们,但是从来也没有打过双飞什么的,所以那天被她们的架式吓得魂飞魄散。那天晚上我狼狈不堪地逃了出来,结果生意没法做了最终泡了汤。再后来我的业务仍然一直做不上去,我就失业了。
当然失业也不全是什么坏事情。咱中国人有句老话,意思是在这里失去的东西,在另一个地方就会补回来,“失之东隅,得之桑榆”说的就是这个事情。我的朋友王小花对我的好感就开始于我失业之后。失业之后我无处可去,整天在房间里呆着很安静,看起来不声不响地也很老实,缺少阳光照射的肌肤皮光肉净的也颇像一个好孩子,这很容易使人放松警惕,我怀疑王小花就是这样上当的。
那时候王小花喜欢有事没事地从她租住的房间里,经过几米外的走廊,避开众人的视线然后偷偷摸摸地窜到我租住的房间里来,有一段时间里几乎风雨无阻。
她进入我房间里的时候,我仍然很少搭理她。我一般是光着膀子,下半身无所掩蔽赤条条的只穿着一个花格子的大裤衩。我只管自己躺在床上睡大觉。王小花看我没有什么反应,并不怎么介意,她会慢慢坐到我床上来。等她坐到我床上来的时候,有时候我就会转过身来看着她,偶尔会有意无意地把手搭在她白花花的大腿上。这是有点暧昧的动作,如果王小花对我没什么意思,她应该就会立马站起来,骂我一声“讨厌呀”,然后走人。但是我把手放在她白花花的大腿上的时候,她一般并不走开,这就意味着她对我确实是有点意思的。
我把手放到她白花花的大腿上,王小花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然对我毫无防备,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当然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仍然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我看起来像是个好孩子。好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会做坏事,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伟大真理,这就很容易让人放松警惕,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有一天我不知怎么突然使了坏心,把手放在她白花花的大腿上的时候,手指就不知不觉地向着她的裙底下滑了过去,结果把她底下摸得水淋淋的像是下了一场大雨一样。那天她娇喘兮兮半闭着眼睛,满脸潮红,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我就突然把她按倒在床上,我不顾她的反对脱光了她的衣服,在她半推半就之间就上了她。从此之后,王小花的身份就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我女朋友。她有更加充分的理由频繁地出入我的房间,为我做饭洗衣服什么的,当然也对我发号施令。如果我不听她的话,她就会生气,然后摔门走人。但是生气归生气,过不了多久她就又会窜到我房间里来,我们很快就会和好如初,然后脱光衣服继续我们的伟大友谊。
王小花目前是我的女朋友。我和她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仔细算来刚刚有一年零几个月的时间。在这一年零几个月之中,我们度过了很多美好的日子。你们可以想一想,还有什么比男欢女爱更美好更有趣的事情呢?但是我们目前的状态仍然是苟合。苟合的意思就是成年男女临时搭伙的意思:两个人一起吃饭,当然还有一起做爱。
我现在的状态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失业青年。我整天呆在房子里除了吃饭睡觉拉屎和做爱,就再也没有什么事情做了。王小花看我没有事情做,就在她学校图书馆里借一些小说来给我看,比如什么卡夫卡昆德拉之类的书。这都是一些外国人写的书。她给我借这些书的目的并不是希望我能从这些伟大的作品中汲取什么灵感进而写出什么伟大的作品来,而是让我失业之后不至于无所事事神经闹出什么毛病来。因此,那时候我读了不少外国人写的书,比如有一段时间里我就在读一个本叫《微暗的火光》的书,这是另一个外国人写的。
这是一本多么奇特的书呀,这是对小说文本的一个颠覆。我喜欢所有类似于这样的颠覆,当然另一种更文雅的说法是“革命”。是的,我喜欢任何革命的东西。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躺在我光线不足的房间里,看这样一样一本叫《微暗的火光》的书。
我读那些外国人的书读得很吃力,这对于我也是一场革命。我一般的姿势是这样的。我一般是侧着身子躺在床上,身体弯成一个恰到好处的曲线,然后对着窗户把书打开,光线从窗户上射进来,照在我的书上。我头顶上是一面开始发生大面积霉变的白色天花板。对于这面霉变的天花板的描述,我更乐意于把它比喻为一种长满触角的不明生物,而不是人体的某种胎记,虽然事实上不管从颜色还是从形状上看,它都更像是人体某个隐密部位的胎记。这个长满触角的生物是多么奇怪的东西呀,它好像每时每刻都在向四面八方延伸,只要你望着它看,它就在延伸,不停地延伸,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就像在进行某一种长征一样。我知道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总有一天它会爬满整个天花板的。当然也会爬满我的整个记忆,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快要死了。
我整天呆在屋子里,容貌萎琐,须发狂长,许多日子就在霉变的天花板下过去了。无聊的时候我就会偶尔走出来,然后偷偷摸摸地爬到房东的屋顶上去。房东的屋顶上有一个小小的平台,平台不太不小躺下来刚容得下一个人的身体。房东的屋顶一般是不让别人爬的,只让他自己爬,在我看来这是极其自私的行为。有时候我就想,他凭什么不让我爬只让他自己爬呢?这算什么鸡巴的事情呢?所以他不让我爬,我就偏要爬到他屋顶上去。爬到屋顶上的平台上的时候,我一般会四脚朝天躺下来,整个构图就像一个大十字的形状。
躺在平台上脸朝上看,屋顶上空就是天空了。天空无云的时候高远无比,看了让人心里空落落的,慌得很。许多时候总是有鸟群从天空的某一个角落出现,然后慢慢飞过来,漫不经心地从屋顶上空飞过去,就像影视画面中经常出现的镜头一样,这种情景就像被谁不怀好意地虚构了一样,很艺术化,看起来显得多么地不真实,一如我们的生活。
我爬到房东的屋顶上去,房东偶尔会发现我的举动。这时候他会感到极其愤怒。我知道我爬到他屋顶上去,对他来说多多少少是个威胁,至少在心理上给他造成了某种威胁。所以他发现我出现在他屋顶上的时候,他就会立马放下手中的活儿,一路小跑地跑过来,在楼底下神经紧张地朝着我喊:“下来,下来,刘二你他妈地快点下来!”
他要我快点下来,我一般对他的要求毫不理会。我才不理他呢。我知道他要求我立马下来的原因之一是害怕我想不开要跳楼什么的。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我想这算什么事儿呢,我才他妈的不想跳楼呢,所以对于房东的呼喊我一般是置之不理,充耳不闻。他拿我没办法过一会就会自讨没趣地走开。当然,我爬下来之后就会挨他一顿臭骂,这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他还要我保证这种事情下不为例,绝对不能再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个时候轮到我没有办法了,为了避开他的纠缠我就胡乱保证下不为例我绝对不会再爬到他屋顶上去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无事可做的时候仍然会爬到屋顶上去。我仍然会躺在那个小小的平台上把自己的身体打开,看高远无比的天空,还有鸟群从我头顶上艺术化地极不真实地飞过去。
除了上面叙述的事情之外,我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了。有一天我没事做,我就跑到城里的电脑市场去闲逛,闲逛的结果是捡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回来。电脑是一个二手电脑,外国人不用了的淘汰货,还可以用来打打字和玩玩小游戏什么的,无聊之余我便打开电脑开始了写作。在写了几个小说之后,我就认定我可以写下去了。这个发现对于我是多么重要呀,这是令人激动的事情。这时候我又把前段日子读过的《微暗的火光》之类的书激动地翻出来,放在我房间里惟一的一张桌子上,一有时间我就翻开来阅读它们。这时候我准备让自己做一个自由作家了。
读到这里,你们就会问,难道自由作家就这么好做的吗?
是的,我以自己的信誉向你们诚实担保,自由作家这活儿确实不太好干,这一点就像妓女接客的职业一样。妓女不接客,想从良,就会挨饿,自由作家不写字,或者写出来的字没人要也会挨饿。人,只要是人,无论如何总是要活下去的,所以妓女必须接客,自由作家就要写字,这就是生存的最高法则。
从那以后,我就在我黑暗的房间里写字。前面已经说过,我用来打字的工具的手提电脑是个外国货,里面曾经装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包括杂七杂八的狗屁文章和美女坦胸露乳的图片什么的。王小花搬到我房间里和我合伙之后,对我房间里的某些涉黄物品很有意见,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对我房间里的东西进行一次彻底的扫黄打非行动,而我电脑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每一次都被她毫不留情的删掉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图片和文章无一幸免。
除此之外,她每次行动的战利品还包括一些外面的小摊小贩硬塞给我的带点颜色的盗版光盘什么的。那些卖光盘的小贩每次看到我,就会眉开眼笑地跑到我跟前来,不由分说就把一些花花绿绿的光盘塞到我口袋里,然后就张开手等着我给他们付钱。我想这算什么事儿呢?但是我对他们毫无办法。他们每次把盗版光盘塞到我口袋里的时候,我只好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丢给他们,然后愤愤不平地说:“这东西光能看不能干,下次不要给我了。”但是过几天他们看到我,还是会跑上来把光盘硬塞给我,我也只好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硬币丢给他们。我想他们也真他妈的不容易呀,男人和女人还不一样,男人没有饭吃不能像女人一样去卖身,就只好卖卖光能看不能干的黄色光盘了。
但是王小花并不这么看,她对美女图片和黄色光盘深恶痛绝,所以她要扫黄打非!她扫黄打非的理由是:男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算什么事儿呢。我明目张胆地收集美女和黄色光盘,这是她绝对不能允许的。除此之外,她还给我定下了一些规矩,例如上网的时候不能进黄站,还有不能和女孩子聊天什么的。按她的说法是网络上没日没夜地游荡着许多狐狸精,见了男人就勾引,男人和她们聊天聊着聊着就容易聊出问题来。由此可见,女人确实是一种占有欲很强的动物呀。但是不管怎么样,经过扫黄打非之后,我的房间里总要干净许多,我那二手笔记本的硬盘空间每次也要多出许多来,速度也会快许多。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不可避免,那就是每隔一个月左右我的电脑系统仍然会崩溃一次,很准时,就像我们伟大的尼罗河的水每年到了雨季都要泛滥一次一样。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办法,只有格式化硬盘重装系统了事,然后等待着下一次崩溃。这常常让我想起自己不长不短的人生,想起一些有点重大的自己尚无法看透的命题。但是想到最后,我就停止思想不再去想了,暂且丢他妈了。
前面说过,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用我的二手笔记本写东西。我准备让自己成为一个自由作家。但是,我写的东西基本上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在别人看来大多就像无知的小孩子拉出来的大便,除了喂喂野狗之外,毫无意义。我的写作也毫无目的,这一点就像做爱一样,做完了爽过了,就过去了,然后等待着下一次再做,虽然事实上有些文字偶尔还可以赚一点钱来用,如果人家认为这些文字中还存在一些伟大意义的话。
我写好的东西一般都会先打印出来,然后交给王小花去处理。她会首先认真地审读我的小说,逐个字逐个字地进行推敲。我知道她是看我的小说有没有涉及什么敏感问题。按她的说法是作品出来后什么问题都可以有,就是不能涉及某些敏感问题,就像一个人一样,什么病都可以得,就是不能得艾滋病,因为虽然那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感染了的话却治不好,会要了人的命。
如果她认为我的小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会按小说所描写题材的不同,分别给不同的出版物投稿。当然我的小说基本上没人要,这一点有点像早年的王小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王小花对我的文字倒崇拜得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很崇拜王小波。她偶然读到了王小波的小说。王二的光辉形象,当然特别是他特立独行的阳物,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我的文字有一点点像他妈的王小波的文字,这是她的原话,所以她说好。王小波同志是我死去的偶像,出于这样的原因她夸我的文字好,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于接受,但是后来就默默地接受了,连带地也接受了她洁白无暇的身体。
我的朋友王小花还是很漂亮的,这一点我必须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这一点没有任何歪曲事实的必要。如果你某一天走在大街上,突然看到一个长头发,身穿黑衣服,或者一身白色长裙,瓜子脸,大眼睛,嘴角微微上翘,看起来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她大半就是我的朋友王小花了。我第一次和王小花躺在我屋子里有点肮脏的床单上打滚做爱的时候,我才知道她还是个处女。那时候我一边和她在床单上欢快地打着滚儿,一边心里面胡思乱想。当时我心里就想,要是早知道她是处女,我就不会干她了。
“什么人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处女。”这是以前我的朋友陈太南告诉我的,前面说过他是一个画家。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做好要和别人一起过日子的打算。我担心和她做了那事之后她会趁机赖上我,如果这样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我的担心显然不是毫无道理的,果然过了不久,在某一天夜晚来临之前王小花就把她自己的铺盖一古脑地搬到我房子里来了。我的王小花就这样同居了。
我和王小花本就干柴热火,现在孤男寡女两个人住在一个屋子里,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事情了。而且更要命的是,我们两个呆在一起的时候会发现经常无事可做,时间多得要命。没有什么事情做,这个时候我们就开始做爱。
我一般会说,亲爱的,我们现在无事可做,我们就做爱吧。
在王小花给我布置创作任务的几个星期里,我毫无动静。老实说我不知道写什么好。我们可以写些什么呢?现在这个社会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想一想什么都可以写,又什么都写不了。无聊的时候除了上上网,做做爱,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呆在房子里,脑子里像是塞满了上了年纪的老母鸡身上的毛毛,整天乱糟糟的。无聊之余我只是每天把我的那个二手的手提电脑打开来,接上电源和电话线,然后上上网,玩玩游戏和聊天什么的。王小花上班回来看见我整天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的,先是高兴,后来就感到纳闷,因为我并没有东西打出来交给她审阅,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有一傍晚她就开始对我进行审问。我就实话告诉了她。
我满脸无辜地说:“我不知写什么好!”
她看见我的样子,先是恼怒起来,脸涨红得像小姑娘一样,看她恼怒的样子,好像立马就要抽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似的。在她决定抽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之前,我识趣地把自己的脸蛋凑上去,但是她的手并没有响应我的号召。我愕然看着她的手,静静地发了好一会儿呆。这是一双多么漂亮的手呀,白晰细腻,玲珑剔透,真像是一件完美无暇的艺术品。这是一双多么美丽的手呀,我等待着那一声耳光响亮,但是她就是不拍过来,凭空让我无趣了好一会。我歪着脖子静静地等了好半天,才等到她从嘴里蹦出一句话来。
她说:“刘二,你他妈的真不是人。”
说完这话之后,她就哭泣起来。她哭泣起来了。我想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呀,动不动就哭,有什么鸡巴好哭的呢?我是不是人其实也是无所谓的,有些社会学家就认为人和动物的差别正在逐渐消失,我相信这绝对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况且现在禽畜不如的人都多着呢,我怕什么呢?
但是她哭泣起来了。她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响,像有成千上万只小蜜蜂在我眼前一起呐喊起来了一样。这是多么壮观的呐喊呀。这种呐喊让我感到极其难堪,没来由地受到压迫,我有点受不了啦。看到王小花难过的样子,我心里真不好受。我想我他妈的真不是人。我一个大男人整天不挣钱,光吃饭拉屎,这算什么事呢?她还希望我能写出一些伟大的作品出来赚钱呢。
我红着眼睛伤感地说:“王小花,拜托你不要哭了好不好?过几天我还你钱。我花了你多少钱,你告诉我一个准确的数字,过几天我会还你的!”
她哭着说:“我不要钱。我不要他妈的钱!”
她不要钱,她说她不要他妈的钱,那么她要什么呢?我走过去轻轻地抱住她,像小时候曾经抱着母亲给我的布娃娃一样。女人成熟得很快,当然更多的时候这是指她们的身体,在心理上她们一辈子也许都还是个孩子,幼稚得很呀。王小花有时候就像是我的孩子,她偶尔会撒撒娇什么的,这是发育不良的某种标志之一。我想我得思考一下问题了。我把我的电脑关上,屏幕上闪了几闪,蓝天白云一闪而过,转眼一片黑暗,和窗户外面的夜色遥相呼应。
我说:“我们试着开始来叙述一个故事吧。”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停止了哭泣。她问:“你准备写一个故事了?”
我说:“是的,但是我不知道写什么好。”
然后她就问我知不知道一个有关淹城公主的故事。这淹城公主的故事我早就听别人说过的,我当然知道,不但我知道,这个城市里的人大半都知道。
我说:“我知道这个故事,那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自己国家的敌人,注定是一个悲剧。”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伟大城市的南郊,有一座巨大的废墟,据说那就是春秋时期的城市遗址。人们都把这座废弃的城池称为淹城。“淹”据说是一个国家的名字,二千多年前据说就在这一带建立了自己的都城。
如果那真是春秋时期的城市,那么距现在就将近三千年了。三千年是一段极其悠长的岁月,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就像废墟里绽放出的那些绚丽的花朵一样,生长,灿烂,然后幻灭。当然三千年的风雨,会带走所有发生过的故事,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和王小花谈恋爱那阵,就曾经去过那座巨大的废墟几次。那里有茂密的树林,深不可测的碧绿的湖泊,还有历经风雨风化严重的已经长满了茂盛树木的古城墙。废墟里道路曲折不堪,宛如迷宫一般。阳光强烈,荒芜的杂草丛里开满绚丽的花朵,美丽得就像梦幻一样。实事求是地说,这真是一处男女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呀。茂密的树林,碧绿的湖泊和城墙交相辉映,多么像是一座天然的大花园呀。这里也是一处极其神秘的地方,每次进入这座巨大的废墟之后,我的心就止不住的剧烈跳动起来,好像要夺腔而出的样子。我怀疑在这茂密的树林之下,在深层的地层之下,肯定埋藏着某种秘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我和王小花第一次去的时候是一个炎热的夏日,废墟里面树木长得郁郁葱葱的,一些藤本植物也长得很是茂盛,特别是那些迅猛生长着的狗棘黎和扁豆藤,它们旁若无人地生长着,枝枝叶叶相互纠缠在一起,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开出许多绚丽的花朵,在风中依依飘摇。阳光依然强烈无比,就从头顶上直照下来。蝉的鸣叫也很是喧嚣,只是老大的林子里见不到半个人影。我们在里面转了好一会,感到无事可做,就在空无一人的树林里脱光衣服,躺在青石板上偷偷地做过一次爱。那天的阳光极其强烈,透过树木的枝叶照过来,落在我们赤条条的雪白雪白的身体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青铜的光泽。
是的,这是一种青铜的光泽。这是一种带着金属质感的充满着阳光和火的光泽。
王小花说:“刘二,你就写写那座废墟吧,里面肯定有故事,现在考古人员正在那里挖掘呢。”
我说:“好吧,什么时候我就开始虚构一个公主的故事吧。”
我当然知道现在有很多考古人员,经常开着车子来到这里,他们手里拿着或者背着许多仪器,在这座春秋时期的废墟上跑来跑去。他们整天在这座巨大的废墟上游荡,这里挖一个坑,那里挖一个坑,试图想发现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他们不会发现更多有趣的,或者有意义的东西,在数量不等的瓶瓶罐罐以及或精细或粗糙的青铜制品之外。
王小花要我写一个公主的故事,我就答应了她写一个公主的故事。我想我得好好干活了。再不干活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们平躺在床上,就这样过了好一会,我们都没说什么话。王小花躺在我身边,刚才哭过了之后她的脸蛋鲜红鲜红的,像是熟透了的萍果一样,透着某种温润的质感,看起来更是楚楚动人。我用手轻轻抱着她,手禁不住从她的腰部滑过去摸她的乳房。
王小花瞪了我一眼,说:“刘二,你要干什么呢?”
我笑笑说:“现在,我们也开始挖掘吧。”说过之后,我就轻轻地把王小花按倒在床上。
王小花说:“刘二,你要做什么呢?”
我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做爱!”
王小花在我的手上狠狠地捏了一下,说:“你他妈的真坏!”
我们以极快地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然后干净利落地抱在一起,在夜晚来临之前我们开始做爱。
又是一个星期天,王小花休息在家里。我早已经失业了,也整天呆在家里。我们感到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就跑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不是一般的电影,是王家卫折腾出来的成年男女都很喜欢看的《花样年华》。这电影是王小花要看的,她听别人说拍得很不错,所以她也要看。只是我对那种片子没有多少兴趣。我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影几乎都没什么兴趣。中国的电影要么一本正经不懂得夸张的艺术,要么太夸张,很虚伪,喜欢走极致,我都不喜欢。所以王小花说要去看电影,我兴致就一直不高。我跟在她后面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就像一条无精打采的狗。
我想,如果我可以进行选择的话,我宁愿把买电影票的钱拿去吃洋鬼子用咱土产鸡烧出来的麦当鸡。王小花看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就朝我喊,说是陪女朋友看一场电影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要砍我的头,叫我拿出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概来,还说看完电影,如果我表现够好的话,为了补偿我受到的精神损失,她可以陪我去吃一顿麦当鸡。
我喜欢伟大的麦当鸡。看在麦当鸡的面子上,我就不情不愿地跟着王小花走进了电影院。
我们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们跟着三三两两的人流走出来,王小花一脸陶醉的脸色,说不错不错,果然真不错呢。看她的样子恨不得自己也立马穿上露出白花花大腿的旗袍回到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去风骚一下。王小花问我有什么感觉。我说没感觉,但是我肚子饿了,得立马补充营养,否则肚子里的花花肠子就给饿断了。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骂我是没心没肺的东西,人看起来长了个人样,却整个一个猪的品味,一点都不解风情。但是骂归骂,从电影院出来之后,她就很大方的掏钱让我到麦当劳去吃了一顿麦当鸡,很快地实现了她刚才许下的诺言。
我们吃完麦当鸡从快餐厅出来,发现天色已经黑透了。空气中湿气很大,很潮湿,好像伸手往空气中一拧就可以拧出水来似的。看样子漆黑无比的天空就要下雨子。这时候城里五彩缤纷的灯光亮起来了,照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照在我们的脸孔上,呈现出一种绮丽的色彩。这是一个江南的城市,到了晚上人群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站在大街上往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都可以看到满大街男人女人的人头,繁华热闹的场面几乎再现了从前江南城市的模样。
我们走在五光十色的街头上,这个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像了故事中的某些情节。
我说:“我要虚构一个故事了。”
王小花脑子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她没有听清我说什么,她就朝着我喊:“你说什么?”
我说:“我看到了二千多年前的城市。”
王小花说:“你搞什么鬼呀?”
我说:“我才不搞什么鬼呢!”
我们一边说话,一边向百货商店里走去。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商店里许多花花绿绿的衣服都上市了,一些过季的商品则正在打折,价钱很便宜。在服务员热情的鼓动下,王小花把花花绿绿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在身体上比划着,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知道试了多少衣服,我的朋友王小花好不容易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拎在手上,拉着我的手心满意足地从商店里走出来。
我们从商店里走出来,发现天更黑了。天空漆黑不堪,就像无边无际的黑色海洋一样。时不时有几滴雨点从天空中掉下来,打在地上,打在我们身上,看样子雨就要下起来了。我们担心要下大雨,就快步往公交车站台赶去。站台上站了一些人,有人在打情骂俏什么的,黑暗里几个年轻男女的面孔若隐若现。我们站在站台上等了几分钟车就过来了,我们上了车乘着公交车往我们的出租屋里赶。公交车上人不多,车子里只坐了稀稀拉拉几个人,这是因为路线有点偏僻的缘故。公交车上没有开灯,可能是司机想省点汔油什么的。这一段时间美国的总统布什先生和伊拉克的萨达姆总统两个人正在打架,都嚷着要给对方一个致命的教训。他们这样死命打,看来油价铁定是要上涨了。现在公交公司都自负赢亏了,国家不掏钱给他们发工资了,赚不到钱他们就会没有饭吃。现在挣钱都不容易,省一点是一点呀。
车子里没有开灯所以一片黑暗。看不清车子里究竟坐了几个人,只看见前前后后有几个人头随着车子有规律地摇晃着,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更要命的是车子上没有人说话,只有汔车发动机呜呜轰鸣的声音,还有轮胎磨擦水泥路面发出的沙沙沙沙的声音,除此之外,就好像没有什么声音了。大家一律保持沉默,好像有个某人死掉了,我们都是去给他送葬一样。
那么到底谁死掉了呢?我们为何要去为他送葬呢?
上了车之后我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我想到底是谁死掉了呢?到底是谁死掉了呢?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是谁死掉了。想来谁都没死,脑袋还挂在自己脖子上呢,等到有一天手往脖子上一摸,发现脑袋不见了的时候,这人就真死了。
我和王小花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座位都连在一起。我和她紧紧地挨在一起。我甚至是轻轻地抱着她。我紧紧地抱着她。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很白,手指细长细长的,但是在黑暗里我并看不见。车子一摇晃我的胳膊就会触到她丰满柔软的奶子,这一点却是真实的。这让我心里面某根神经感到痒痒的,有点很不安份起来。后来借着黑暗的掩护,我就把手偷偷伸进了她的衣服里,试图摸她的奶子。王小花先是不愿意,用眼睛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甚至还用脚踩了一下我的鞋子。我对她的表示无动于衷,仍然固执地把手伸过去,向她的奶子的方向伸过去。她没有办法后来就让我摸着她的奶子,直到车子到了终点站。听到司机说到了,我就把手从她的奶子上取了下来。
我们从公交车上跑下来的时候,发现雨又下起来了。这时候的雨,仍然是小雨,只是一时半刻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情趣之外让人感到有点讨厌。我们从车上下来,然后喊一声:“跑!”,然后就一起往我们屋子的方向跑。雨点落在我们身上,轻轻柔柔的,好像觉察不到一样,等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几乎都被雨点打湿了。
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房东看见我们淋着雨从外面跑进来,就问了我们一声:“嗨,你们两个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们胡乱回应了一声,就跑上楼去了。
房东是个六十几岁的退休老头,他老婆前几年得癌症死掉了,这是令人难过的事情。他和他老婆感情一直很好的,彼此恩恩爱爱了大半辈子很不容易,老婆死了之后他感到很是悲伤,为了有所寄托,他就在他楼房旁边的几间杂房子里开始了他的养猪生涯。
养猪也是很有趣的事情,这一点至少在我们的房东看来是这样的。这也告诉我们,有趣和无趣其实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标准,也许你认为最是无趣的东西,在别人看来却隐含着生命中的大乐趣。房东就在他的几间杂房子里养猪。房东的杂房子门前原有几株花枝招展的桃花的,他开始养猪之后,那几株桃花不但丝毫未受影响,反而因为有了猪们排泄物的滋润,到了春天里反而开得更加娇艳了。
桃之夭夭,这是很美的景色。我失业之后的那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每天都往我房间里跑,不停地鼓动我和他一起养猪,把他养猪的事业做大。但是不管房东如何在我耳边鼓动,我对他的养猪事业始终没有兴趣。同时我还认为养猪这东西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事业,用不着用一辈子去努力。而且我还怀疑养猪这种职业容易上瘾,容易使人在人生的路途中丧失斗志。我知道只要养了一头猪就会停止不下来,就会接二连三地想养第二头猪第三头猪,对于我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猪,当然也不缺养猪的人。所以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他,只要他提起养猪的事情我就拒绝他,把他打击得差点把我从他的出租屋里赶出去。后来他就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我,当然挨到我要交房租的日子他还是会准时出现,他会理直气壮地向我要房租,当然这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说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屋子里,把被雨淋湿的衣服都脱了下来,然后洗了个澡,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再也不想动弹了。这时候外面传来房东的猪们哼哼唧唧的声音,还有远处火车穿越这个城市发出的声音。这两种声音一远一近,就像人们文学创作中经常使用的虚实结合的手法一样,亦真亦幻,把我搞得一时睡不着觉。我们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觉,这个时候王小花想起了叫我写小说的事情来。她就大叫起来。她问我构思得怎么样了。我说不怎么样,但是要写一个小说出来,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我说:“我也可以编一部小说出来。”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激我说出来。
我知道我要叙述的故事是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那天我仍然坚持说,我们的故事就从一个男人开始吧。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很有意见。按她的意思是既然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就理应从一个女人写起,我这样写是信口开河,明显地偏离了故事的主题,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她斩钉截铁地说:“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于是我又不得不花费了不少时间向她解释,我这样写是有道理的。
我说:“我要说的这个男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人。他是那个时期沉默的大多数之一。所以从他写起,并不没有偏离故事的主题,相反的,倒给故事的发展留下了余地,让读者看起来更为有趣。”
她听了我的解释,就说:“你说清楚点,他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
我说:“他是一个奴隶。他没有名字。他的名字就是没有名字。”
她听了我的话大叫起来,她说:“刘二,你他妈的在耍我?!”
我轻轻地对她说:“不,我并没有耍你。他没有名字,因为他是个奴隶。”
我说的话并不是在骗她。如果你们都学过历史,你们就应该知道那时候奴隶应该都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因此没有名字就是他们的名字。如果我们一定要称呼他们,就只能说是奴甲,奴乙,奴丙等等。当然这样称呼也不好,而且容易和历史上某个朝代君主的名字相混淆,大家都知道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一些动物的骨头或者王八的龟甲上,也是某甲某乙某丙这样开始的,据说这和天干地支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所以,如果我一意孤行一定要这样做,把奴隶们的名字也称作某甲某乙某丙的话,容易发生混淆,历史学家首先就会跳出来不干。他们会从自己散发着腐烂气息的书架上捧出一大堆东西出来,以证明我写的东西都是狗屁,一钱不值。这对于我,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情。你们已经知道,王小花还指望我这小说可以拿出来卖钱呢。因此,为了更好地讲好这个故事,我们就把即将出场的主人公称作无名吧。
男人无名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市的方向前进。
这是一个动荡的时刻。
夜色渐深,天空像一张巨大的黑幕笼罩着大地。男人无名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衣服很脏沾染了许多灰尘,植物纤维的色泽已不可辩认,看起来黑不溜秋的就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此时他的一双大脚正在大路上奔跑着。那是两只怎么样的大脚呀,奔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两块巨大的铜板不停地拍打着路面,灰尘浮动不堪,在夜色中弥漫开来。
路,是一条泥土大路,穿越大片大片黑瞳瞳的庄稼地,向着不知名的远方延伸。路面很平坦,尘土很丰富,因为有无数双男人的脚女人的脚和牲畜的脚从它上面踩过去,还有奔驰着的车轮从它上面碾过去,已经把大路上的泥土碾得稀巴烂。因为是夏天,空气中很干燥,缺少水份,路面上就覆盖着大量轻浮的尘土,脚踩在上面,细微的尘土就从路面上飘浮起来,及时地进入干燥的空气中。这些微不足道的尘土,进入空中之后再在重力的作用下落下来,落在各种植物的叶子上,落在黑色的大地上。除此之外,空气中还飘荡着各种牲畜粪便的气味,臭哄哄的在夜色中四处飘荡。
大路两旁是开阔的庄稼地,草丛里有明明灭灭的虫鸣响起来,此起彼伏。在黑暗之下,庄稼地里应该还隐藏着许多花花草草什么的,但是因为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那些花花草草的模样,这些东西虽然存在,但是无名都看不到。而远处黑暗里偶尔闪烁着一些微弱的火光,这是可以看到的,还有三二声狗吠的声音,男人女人呼喊的声音,从黑暗里漫过来,听起来极其真实,很生活化,让人依稀可以想像出隐藏在黑暗里村庄的大体模样。
在天空之下,在黑暗的原野之上,无处不在的风,吹过来,又吹过去,带着闷热、燥动和腥咸的气息。这个时候他胸前的衣服被风吹拂着,像一面密不透风的旗帜一样,鼓动起来,跳动起来,他身上靛青色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
他昂着头,赤着足,身子有点夸张地向前倾着,就像一匹狂奔着的战马一样。一把黑不溜秋的长剑横挂在他后胯上,剑柄向上,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此时天空里是一片黑暗,只有星星闪烁着,星星点点,呈现出二千多年前星空原始的模样。此时无名只顾自己赶路,对旁边的景物毫不在意。他只顾自己奔跑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布袋,看起来很是显眼。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布袋呀!布袋的颜色也是黑色的,布料很粗糙,取材于一种廉价的麻布。麻,这是那个时候最丰富的物品之一。此时麻袋里面胀鼓鼓的,显然装满了不少东西,而且看起来应该是圆鼓鼓的东西,因为他一跑动的时候,那麻袋里面的物体也随着他的身体上下滚动着,像是装了几个大西瓜。
但是我们知道,那里面装的可能不是大西瓜。因为我们还看见了一大群苍蝇在后面追逐着他。说准确一点就是追逐那个大麻袋。大家都知道苍蝇是一种嗜血如命的动物,它只对血腥无比的东西感兴趣。而西瓜显而易见不是血腥的东西,因此苍蝇追逐它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如果是在大白天里,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事件,但是因为是在夜里,无处不在的黑暗掩盖了人们的视线,所以很少有人发现有一大群苍蝇跟踪着他,甚至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这一件有趣的事情。只有极少数的人听到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声音,当无名奔跑着从他们身边奔跑过去的时候,那声音嗡嗡嗡地自远而近,又自近而远。这是多么奇怪的声音呀!就仿佛是来自另一世界的声音,奇怪之极,神秘之极。
无名在夜晚来临之际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向着城里的方向狂奔。他赤着的两只大足踏在泥土大道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而尘土呼啦啦地飘飞开来,就像一辆马车在泥土大路上急驰而过一样。无名奔跑的迅速极快,整个身体向前倾着,整个身体就像飞起来了一样,往城市的方向窜过去。
他离城市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甚至有火光在前方闪耀着,显然那就是城市之所在。过了一会儿,甚至有声音从炎热的风中传过来了。这是城市喧嚣的声音。他知道自己离城市越来越近了。果然无名又奔跑了约摸一刻钟光景,转眼他就来到了城门前。
城门是一座坚固的大门,几尺厚的木头板板上钉满了厚实无比的铜板板,易守难攻,刀枪不入。而城墙是土垒起来的,这是那个时候城墙的特点这一。城墙很高,很雄伟,仰起头往城头上望过去,可以看见城头上面有几个黑黑的人头闪现着,这是守城的士兵。城市的戒备很是森严,看这样子翻墙而入是不可能的了。这个时候天已经完全黑暗,城门正要关上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天一大黑城门就得关上,城门关上之后只能等第二天鸡叫天放大亮之后才能打开,在这一关一开之间就是天皇老子来叫门也不能开,除非有国君的命令。这个国家叫淹国,城叫淹城,大王当然就是淹王了。这条规定很有必要,执行得极其严格,毫不含糊。这是因为春秋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繁,国与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偷袭事件层出不穷,防不胜防。因此,国家制定这样的规定完全是出于安全上的需要,由此而给城里的民众进出带来许多不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无名背上背着那个大麻袋,赤着足往城门冲过去的时候,城门正要往下关上了。这个时候守城的人看见有人没命般地冲过来,就立马叫住了他:“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无名看到有人挡住他的去路,就停下了脚步。他知道自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要不就过不去了。这个时候他就把背在背上的大麻袋从背上取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他手往后面伸,转眼就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那些守城的人看见无名抽出一枚长剑来,都以为无名是要和他们动武比划比划呢,都呼啦啦地一起往后面闪,然后都亮出自己的兵器,拉开架式准备和无名大干一场。无名见状毫不在意,只是咧开大嘴嘿嘿笑了一笑,亮出自己的长剑在那个大麻袋上划了几个来回,几下就把绑在麻袋口上的麻绳挑开了,这个时候麻袋里面就骨碌碌地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故事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打住了。对于我讲述的故事,我知道我的朋友王小花肯定会有不同意见了。果然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讲的故事之后大笑起来。
她大笑起来,快乐地说:“什么狗屁人头呀,你胡说八道的吧,你?!”
我听了我的朋友王小花的话,半天没作声。我想我才不胡说八道呢。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
我沉默着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抽出一本脏兮兮的书来,拍了拍上面弥漫着的些许灰尘,然后慢慢递到她的面前。我说:“我胡说八道干什么呢,书上都白底黑字写着呢。”
历史书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公元前550年,以范氏为首的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攻打当权的大夫栾盈,栾盈不敌逃到了楚国,不久又逃到齐国,齐国将他偷偷送回到他在晋国的私邑曲沃。栾盈以曲沃为据点,发兵进攻晋国的绛都。新兴势力迅速占领固宫(晋襄公庙),在战斗中,奴隶斐豹提出以解放自身作为效忠的条件,新兴势力当即烧掉了斐豹沦为官奴的文书。在这种背景之下奴隶斐豹因此杀死了栾氏的力士督戎,获得了自由。这是奴隶解放史上的第一个特例。到了公元前493年,赵国的国君赵简子正式颁布发令:“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人臣隶圉”就是指奴隶。“免”是在战争中立功者,可以免除奴隶身份。
这条法令产生的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国与国之年长年战乱,血流成河,兵力消耗严重,各个国家兵源均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一些诸候国君为了提高自己国家的国防力量,除了招收有自由民身份的国民之外,开始吸收无自由身份的奴隶从军。奴隶在战争中如果立功,就可以豁免自己或亲属奴隶的身份。而奴隶立功大小的标准就是以砍杀敌首的数量来计算,砍敌首越多,功绩越大。这是一条光辉的法令,是奴隶解放史上的一大革命,是几千年来奴隶黑暗历史上呈现出的些许光明之一。在这之前,奴隶是不允许加入国家军队的,他们一般不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只要生为奴隶,生生世世就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到了公元前五世纪的时候,终于出现了这样一条法令,这是有据可查的历史。据我的考证,这种做法在春秋时期应该就普遍出现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史及我们积累的社会经验一再地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大多都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们还可以推测,这种做法出现之后,在国与国之间应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发挥着类似的影响。这种影响直到几千年之后,每当我沉浸在黑暗里,我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些走投无路的奴隶们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沉默着,他们用粗糙的卑贱的肮脏的沾满泥土或者血污的手,从奴隶主的手中接过了各种杀人的利器。他们要获得自由,他们要入伍,他们要杀敌人去。
我轻轻地说:“我并没有骗你,无名曾经是一个奴隶,他为了解放自己就只有从军,砍敌人的头。这是一条自我解放的道路。当然他们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团结起来发动暴动,反抗奴隶主的残酷统治,杀死那些残暴的奴隶主,抢夺他们的土地、牲口和粮食。但是我们学过历史,知道这条道路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时候奴隶主还很强大,即使奴隶们全部团结起来也很难打败他们。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所以无名只能去上前线,砍敌人的头,走杀敌立功的道路。无名在战场上杀敌人,他立功了,现在他获得了自由,他的战功就是他背上的十颗人头!
我们还知道,十颗人头的重量与十颗汁水充足的西瓜的份量相当,不同的是前者可以凭此赎取自己和自己亲属奴隶的身份,我们历史书上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我的女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还是有点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同时她还认为我要说的故事太残酷了,充满血腥和暴力,读者可能不会喜欢,他们一般来说喜欢轻松搞笑,男欢女爱等等之类的故事,而我的小说中显然看不到更多这样的东西,这就会缺少卖点。
对于王小花的批评,我只好默不作声。
我也不喜欢血腥和暴力的东西,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讲到古代的历史故事,就必须提到血和暴力。人类前行的历史其实就是与血腥和暴力紧密相联的历史。战争和杀戮,还有那些规模巨大的殉葬坑里的累累白骨,呈现出来的只是血腥和暴力的冰山一角。而血腥和暴力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你可以想像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里,有多么宽广的土地,就有多少这样的坑。大大小小的坑,不同年代,不同土质的坑……这些坑大多都是经过精心挖掘,可以埋葬很多东西。而每一个坑里面无一例外都曾经流淌着某种红色的液体。所有这些红色的液体,都被埋葬在这样的坑里面,最终被尘封在历史的某一个地层里,它们就像地下河一样,在我们脚底下无声无息地流淌。而透过不同的地层,透过历史呈现出来的些许细枝末节,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血流成河的样子。而人类前行的历史它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它仍然像一条杂种的马驹一样,马不停蹄,一直欢快地向前奔跑着。
我说:“这就是他妈的历史,它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去看,你都会看到血,咱们这个伟大的国度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这也反过来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在所有颜色中单单对红色情有独钟。人类可以忘记所有的颜色,可以漠视一切,但是惟独不会忘记红色,因为红色是人类身体里流动的颜色,它是血液的颜色,它是最生动的,也是最原始的,它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摧毁一切,它暗示着暴力和革命,这就是红色的力量。”
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就说:“好吧,好吧,就算你的讲述是合理的,可信的,但是读者怎么看,你却并不知道,而读者的意见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你要讲述的故事最好要有趣一点。”
我说:“你的意思是要有趣,这是对的,但是你指的有趣是什么东西呢?不同的人对有趣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认为有趣的东西,人家认为未必有趣,最后你倒落得个自讨没趣的结果。”
王小花就说:“我的意思是要让读者读起来精精有味,这样他们才肯掏出钱来买你的书。如果你的文字真像他妈的鸡肋一样,食之无味,那么他们宁愿掏钱去吃洋鬼子的麦当鸡。”
我笑着说:“我知道了你有趣的意思指的是什么,就是要像成年男女做爱一样,他们做了一次还要做一次,那些成年男女买我们的书,买了一本再买一本,这样他们就上当了,而我们就发了。”
王小花也大笑起来,就说:“正是,正是,就是这样的意思。”
我也大笑起来,说:“好吧,让我们的故事看起来有趣一点,但是人家可能会有意见呢。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人民群众的生活都应该是有趣的呢。”
我知道,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东西并不多,而在某些人看来,有趣的东西都很可疑,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从而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事情来,这是要犯错误的。所以他们----也许压根儿就不想让一些有趣的东西出现。要想有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这就是我们所要面对的生活。
王小花说:“他妈的刘二,你先说吧,如果可以就先写下来,不行就枪毙掉,这也不招惹谁,你说是不是?”
我笑着说:“好吧,我要说到一个女人了。因为有了男人和女人,他们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
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光标闪动,蓝天白云之下旗帜一闪而过,之后又是一片短暂的黑暗。我怔怔地盯着电脑屏幕,突然之间,我看到屏幕上似乎有一双眼睛看着我,直直盯住我的眼睛,好像看穿了我一样。
我惊惶失措地说:“让我们的故事开始吧!”
前面说到无名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抵达了城门跟前,迈开腿正要往城里跑的时候,被人挡在了城门外。挡住他去路的是几个守城的士兵。他们瞪大着几双牛眼看着他,并且各自掏出家伙,摆开架式准备和他大干一场。这个时候无名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再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事情看来就要闹大了。
无名这个时候的处境有点不妙,就像我们突然遇到了查证的警察一样,亮出自己的脸蛋或屁股都不行,得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亮出来——一种被称为身份证的硬壳片片。这个时候无名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当然那个时候并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什么纸片片什么的。这个时候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把背上的大麻袋解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出来。
长剑乌黑发亮,看来并非寻常之物,出鞘之后就带着一股邪气。这是一把多么奇怪的长剑呀,乌黑发亮的,就像是传说中的越人剑!这时候只见他单手持剑,自西向东一挥而过,剑的锋芒毕现,锐利无比,剑锋过处绑在大麻袋上的麻绳便像枯枝落叶,纷纷断落在地,转眼之间就从布袋里面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这十颗人头就是他的身份证!
人头就是人头,不是西瓜,这是错不了的,只不过这十颗人头并非一般的人头,是敌人的十颗人头,每个人头的脸上都盖着两颗蓝色的公文大印,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以证明这几个人头是敌人的人头,而不是自己人的人头。看见这十颗人头,守城的士兵就彻底放下了戒心。他们显然是见过世面的,看到人头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战功显赫的战士,便毕恭毕敬地向他打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的样式因年代的久远我们无从考证,在我的想像中应该就和我们现在的敬礼仪式差不多,“啪”地一声守城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当然这一个细节究竟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没有寻根究底的必要,重要的是无名就这样进到城里面去了。
无名一脚踏进城里,城门便在他身后砰然落下,轰地发出一声巨响,就像威力巨大的火药突然爆炸了一样。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火药在那时候显然还没有出现。大家都知道火药的出现起始于一种古老的炼丹术,统治阶级追求长生不老把硝酸硫磺什么的搅拌在一起放在铜器里烧,一不小心就把火药搞出来了。春秋时期的人们虽然已经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但是却还不知道怎样去炼丹,所以那时候火药一直就还没有出现,但是这一声巨响却是实实在在的,伴随着这一声巨响的是一股尘土,转眼就向他身后飞速袭过来。但是无名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只管着撒开腿儿向着城里街市的方向狂奔,转眼就进入了夜幕笼罩之下的街市上。
无名走在街市上,巨大的脚掌把街市里的青石大道踏得怦然作响,引得一些人举目观看。
“看呐,来了一匹大公马!”有人夸张地叫起来。此时无名的样子确实很不雅观,满头大汗不说,脸上也是脏脏的,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因为天气很热,此时有汗水不断地从他的身上涌出来,又很快地被蒸发掉。汗水蒸发之后,皮肤上就落下一层白白的盐巴巴,摸上去就像北方的盐碱地,咯手得很。对于别人的讥笑他只是咧了咧嘴,甚至笑了笑,对别人的惊叫毫不在意。
他在城里的街市上走了好一会,城市的街道四通八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但是他一时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他站在夜幕降临的街头上,茫然四顾。
他不知往什么地方走了。
【这和刘二当年潜入城市时的模样是多么的相似呀。那是一个黑暗和潮湿的夜晚,刘二背着一个脏兮兮的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几件廉价衣服和几本皱巴巴的恶俗杂志从长途汽车上灰头土脸地滚下来。在城市五彩缤纷的灯光照射下他眯缝着眼睛,先是感到一阵莫明其妙的眩晕,然后就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了。】
无名站在二千多年前的街头上茫然起来。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有点深了。街市上人并不多,有三三两两的男女走动着。许多人也和他一样,脚上并没有穿鞋子什么的,都赤着一双大脚。因为天气炎热不堪,人们都把胸襟散开着,坦胸露乳的,甚至有的男人图个凉快就光着膀子,把身上的肌肉露出来,身上的神秘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据历史书上记载,赤脚纹身,这是当时吴人的习惯。当然那些贵族王爷什么的人,他们是要穿鞋子的。还有女人也是另外一回事。女人无论如何都是要穿鞋子的。如果她们不穿鞋子,她们的脚就会很脏,脚上的皮肤就会变得很粗糙,男人们就会不喜欢。俗话说“女为悦已者容”,所以那些女人们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们才不赤脚呢。因此,在这里对历史的有关记载作一点说明很有必要,即那时候在大街上赤脚行走的人,应该只局限于男人和小孩子什么的人,女人们则应该都穿着一种或轻巧或笨拙的木屐,走在大街上丁丁当当,落地有声,走起路来就像是现在的某种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一样,很是动听。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四顾的时候,有一些男人女人在街市上或慢或快地走着,从他的身边走过去。夜色慢慢深了,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街道上黑灯瞎火的,只有些许酒楼的门前还亮着灯。灯是一种样式古老的灯笼,里面燃着松香油什么的,外面蒙着一层薄薄的挡风的纱。灯笼在黑暗里发出火红火红的光,在黑暗里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引人注目。从酒楼的门外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些喝酒的人头在简陋不堪的酒桌前晃动着,而酒具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无一例外地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江南城市!
你们会问,难道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城市吗?是的,这就是我眼中二千多年前的城市,而真实的情景其实永远在我们的想像之外。
现在,我就要说到无名进城的目的了。
无名此次进城,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前面说过无名曾经是个奴隶,他的父母都是奴隶。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中国的奴隶可以有自己少量的财富,也可以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他们唯一缺少的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还有人身自由,这一点和西方的奴隶不太一样,和我们课本上学到的知识也不太一样,但是经过历史学家多年的研究和考证,证明这就是历史的真实情况。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主要财富之一,如果奴隶没有家庭,他们就没有后代,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奴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奴隶资源就会越来越缺乏(当然奴隶的来源还有其他途径,例如战争中的俘虏和罪犯及他们的亲属等等,)奴隶主就会无从奴役,这对奴隶主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奴隶是他们的财富呀。所以如果奴隶越来越少,他们首先就会不干。他们会想方设法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据说欧洲的某些奴隶主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在奴隶居住的屋子的四周墙壁上,画满男女交合的色情壁画,以引诱男女奴隶们劳作之余加紧交合,为他们生下小奴隶来。这样,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年少的奴隶又成长起来了,生生不息,奴隶不断。
前面说过无名的父母都是奴隶,所以他也是奴隶。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他以为母亲早就死掉了。再后来他父亲也死掉了。父亲是做工累死的,作为别人的奴隶这是比较好的下场,另一种下场是被杀死后丢在大大小小的坑里面作为主人的陪葬品。他父亲死的时候死不瞑目,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他就问父亲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父亲就亲口对他说:“你的母亲其实还没有死。”
他一下脑袋没转过弯来,说:“那不可能!”
父亲看着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器来。玉在那个时候极其稀少,是贵重物品,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平民百姓是没有那东西的。无名以为父亲掏出来的是一块好看的小石头,他压根儿没见过玉。石头上还刻着一些花纹什么的,看起来很是特别。父亲说这不是石头,这是玉器。无名听了父亲的话就感到很奇怪。他第一次看到自己家里竟然还有一块玉器,虽然这玉是多么的粗糙,多么的小,而且看起来明显是残缺了一半。在无名惊奇不已的时候,父亲又说:“儿子,你要是有种的话,就找到你的母亲,这是半个玉佩,是我有一天在路上捡来的,已经被人踏成了两半,玉佩的另一半在你母亲身上,你不认识你母亲,但是这玉佩却是别人没有的,除非你母亲有,通过这半块玉佩你就可以找到你母亲。”
无名点点头,明白了父亲的心思,他就说:“父亲,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她。”
父亲听了他的话,吃力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父亲又说:“儿子,你一定要找到她,你母亲被主人带走的时候对你很不放心,抱着你哭了整个晚上,但是第二天仍然被主人带走了。”这几句话父亲说得极其艰难,说到最后,父亲就说不下去了。过了不一会,父亲就瞪了瞪眼,死了。
父亲死了之后,无名就草草把父亲埋葬了。这一年他一十八岁。他手里握着那半块残缺的玉器,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作为别人的奴隶,其实他也没有多少选择。白天的时候他就一门心思地为主人劳动,主人要他干什么活,他就干什么活。只有到了晚上深夜人静的时候,他才能想想自己的事情。
这是一个黑暗的年代,也是一个寂寞的年代。
春秋时期社会动荡不堪,国家与国家之间经常发生战争,许多国家因此灭亡了,国家的数量急剧减少,这一点在后来的史官司马迁的《史记》中有准确的描述。由于长年战乱,人民生活更加困苦。淹国为了抵抗敌人的侵略,在全国上下大量招收士兵,没有身份自由的奴隶也招,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说是奴隶如果杀敌立功,也可以获得自由。
无名原来是为主人杀猪宰羊的,这是他的主要工作之一。有一天主人走过来问他,愿不愿意去上前线杀敌人,叫他不要再干杀猪的活了。无名想来想去,感到自己为主人杀猪杀一辈子也只是别人的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出人头地,自己也不可能去寻找自己的母亲。他左思右想之后,认为自己获得自由的机会来了,就点点头放下了杀猪的刀,用满是血污的手接过了主人提供给他的杀人的兵器,跟着主人的大队人马编进了国家的军队里,替主人到前线杀敌作战。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是残酷和血腥的,每一场战斗过后,山谷里都是缺脑袋缺胳膊缺腿的尸体,真是尸横遍地,血流成河,空气中无一例外都飘荡着血腥的气味。据历史学家考证,春秋时期的战争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大量地使用战车,步兵是很少的,而且为数不多的步兵大多也是附属于战车的士兵,跟在战车后面,或者在旁边给战车作掩护,像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步兵是很少的。无名就是这样一名步兵,战场上他英勇无比,杀人的时候就像平时为主人杀猪一样,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许多敌人挣扎着在他跟前倒下了。这是一段充满杀戮和暴力的经历。现在,无名背上是十颗敌人的人头。凭着这十颗人头,无名获得了自由。他终于把自己奴隶的身份赎回来了。他准备找到自己的母亲,也把她奴隶的身份赎出来。他们要成为自由的国民。他们要找一个地方住下来,租种别人的土地,收获属于自己的庄稼和粮食,无论多么艰难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要过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一种自由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
问题是到哪里去寻找自己的母亲呢?
无名甚至不敢去想像母亲被人带走的那个时刻所发生的事情。奴隶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商品,和牛马没什么两样。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那时候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极其随意,经常把自己的奴隶和牛马关在一起,放在集市上待价而沽,这就是当时中国奴隶的一种生存状态。没有人知道奴隶活生生的生命会流向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一切情况都可能发生。
奴隶两字的含义也许就在于此。
他只是猜测母亲可能是被别人卖掉了,或者被转让给另一个主人了,这是奴隶经常遇到的情况。至于母亲后来到了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无名甚至对自己的母亲没有任何印象。她年轻的时候可能很漂亮,也可能不漂亮。没有人知道。至少无名不知道。无名只是朦朦胧胧有一个预感,母亲也许是呆在城里的。因为那时候连农村里富有的人都搬到城里居住了。城里聚集了许多富人。
只有富有的人才拥有自己的奴隶,这就是无名奔跑着进入城市的原因。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起来,他越走越茫然。在一座灯火通明的建筑面前,在几个大红大红的灯笼散发出妖异的光芒的地方,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在火红火红的灯笼的光芒中,他看见了一个女人的白色衣裙在夜风中随风飘扬。
我说到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的朋友王小花打断了我的话。
她终于愉快地说:“你终于说到一个女人了,那么她是谁呢?公主,还是他失散多年的母亲?”
我说:“都不是,她是一个妓女。”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又大叫起来,她不相信我说的话。她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在她的印象中历史书上从来没有说过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妇女卖淫的现象。在她的观念中妓女这种古老的职业是后来才出现的事情,例如宋朝的时候大宋帝国的皇帝宋徽宗就喜欢逛妓院,撑一个叫李师师的女人的场子,还有大清朝的乾隆皇帝大张旗鼓下江南的时候也是和那些妓女们有一腿的,至于其他的记载倒不多见了。因此她得出一个结论,即妓女和妓院是后来才出现的事,至少是唐宋之后才出现的事情,春秋时期是断然没有的,我是在胡说八道。
对于我的朋友王小花的固执,我毫无办法。我怎么去说服她呢?我只好又花费了不少时间向她证明,那个时候确实出现了妓女。我说我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要她相信我说的话并非信口开河。我说春秋时的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闾”就是公娼----其实这就是国家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国营企业。开办女闾的目的管仲已经说得很明确,就是为了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还有记载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所以那时候不但出现了妓女,连妓院也一同出现了。
公办的私营的妓院,曾经一度充塞了大街小巷,这就是当时的情况。不过在那个时候旅馆业倒是禁止的,国家不提倡发展,这一点却是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之外,当然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但是经过我的仔细考证之后,我认为这就是历史的真实。历史书上记载,春秋时期社会极其动荡,民风不再纯朴,特别是拦路抢劫的强盗及入室盗窃的事件层出不穷,一些国君害怕农村的闲人及不学无术之徒都涌到城里来,不利于城市的治安,就曾明令禁止过旅馆业的发展。国家采取这种做法的原因今天用一句话来归纳就是:稳定压倒一切!我们知道,这是出于统治者统治的需要。如果社会不稳定,人民如何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呢?
统冶者的这种做法很明确,他就是想让那些试图涌到城里来的闲人,进到城里来之后都没有睡觉的地方,这样他们在城里就会呆不下去,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件就会大量减少,天下太平,统治者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而妓院的出现就不一样,因为它可以疏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就不同了。这说明那时候的人们已经认识到了一条伟大的真理,即后来萨尔瓦多.达利归纳出来的:一切的恶都来自人们无法尽情做爱!
这一段历史在现代旅馆业的课本读物中从没出现过,没有人认真地提起过这件事情,但是我认为却是历史的事实,不容置疑。所以那个时候非农非商非官无所事事的闲人进到城里来,并不能去住旅馆。旅馆是没有的,他们只能去住妓院。对于那些闲人来说,旅馆和妓院其实是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妓院除了提供睡觉的地方之外,还提供陪侍服务。那些人住在妓院里既解决了栖身的问题,又解决了自己生理上的问题,一举两得,比住旅馆要好多了,何乐而不为呢。所以那个时候妓院的生意应该很不错,同时还因为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如农林牧副鱼商业手工业等等行业来说,妓院作为第三产业,是新生事物,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所以那时候国家对妓院不打击。不但不打击,在税收上还给予大量优惠,这个行业因此得以发展壮大起来。这一扶持就是近三千年过去了,直到二十世纪中期才被咱们新中国一举消灭了。但是妓院虽然被消灭了,却出现了许多暧昧的地下发廊,让这古老行业的香火暗暗地延续下来,却已是后话了。
前面已经说到了妓院的情况,对于春秋时期的闲人,我还有一点补充。据历史记载,赵国著名的都城邯郸“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楚国的春申君曾“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齐国的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舍中,盖六万余家”,以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这些涌入到城里来的破落的农民兄弟,进到城里之后基本上都成了城市最底层的平民阶层,来源甚杂,良莠不齐。他们本身有的是没落贵族的子弟,有的是武士出身的人,有的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术能法的知识分子。总之,在进入城市之前,他们有的想到城里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有的人在农村基本上都混不下去了,没有办法他们就进到了城里。总之,许多人进到城里来了。他们许多人进到城里来之后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整天无所事事。这时候有的王公贵族开始喜欢养客纳士,就像现在有的有钱人喜欢养宠物一样,许多人就成了王公贵族的宠物。那时候“宠物”不叫宠物,被称作“食客”----整天不做事,光吃主人的饭。他们有的人的生活应该还不错,据历史书上记载孟尝君的客人就有鱼吃,待遇好一点的客人晚上有女人陪侍,甚至还有车坐,当然专车一般是没有的,除非是身份很高得到主人重用的客人。
这些人进到城里来的闲人,一时找不到工作,或者根本就不想工作,就整天和我一样处于失业状态。幸好那时候有许多有钱或者有权的贵族王公大人开始喜欢养士纳客,他们出钱建了不少寓所,就像政府目前建的一些收容机构一样,不同的是他们是私营的,私人出钱,这就给了那些人一些机会。前面说过,有许多人因此就成了贵族王公座上的食客。但是要成为别人的食客还是有一些条件的,并不是随便的人都可以轻松地混到饭吃。要成为别人的食客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考核标准,这一点有点像咱们现在的人才考核标准一样。要求大家要有一些手艺拿出来,给大家露一手,例如你不会使剑那么你得会吹长箫,你不会吹箫你得会说话,你连说话也不会也不要紧,你得会计谋,你计谋不会你得会写文章,你不会写文章你得会编别人的文章著书立说,为主人流芳百世做准备。如果你什么也不会,身无半点技艺,脱下裤子裆下光秃秃的只有几根X毛,一无是处,那就有点惨了,只好白天做做偷鸡摸狗的勾当,晚上就要准备睡妓院了。
当然妓院也不是白住的,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因为天底下没有人提供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花钱的买卖,除非妓院的老板另有所图,目的不在钱眼上,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时候妓院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哪位客人白天起了床说自己交不起房费和姑娘的陪侍费,就得自己主动把裤头脱下来,躺到大堂的地板上,一字排开准备挨板子,想打霸王炮是不成的。大家都知道妓院里有两种人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是姑娘,她们是妓院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创造者,另一种就是打手,护场子的。如果客人想白吃白睡不给钱,想来横的,就要交给护场子的人去搞定。当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欠费少一点的,例如五个铜币以下的,打打屁股就可以了,把屁股打得红通通的,就像秋天地头里熟透了的西红柿一样,然后就放人了。严重欠费,数额巨大,并且屡教不改的,就割耳朵,一刀下去,一个耳朵就掉下来了,落在地上仍骨碌碌跳动着,像鲜活的鱼儿一样生动得很,然后也放人。所以那时候大街上看到只有一个耳朵,或者捂着屁股走路一拐一拐的人,大半是因为交不起开房费而被妓院赶出来的人。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盗贼,他们被人抓到的下场也大体如此。这就是春秋时期城市的一些情况,因为这是闲话,所以暂且不提。
前面说过无名在街头上茫然无措的时候,他转过身来就看见了一个女人。
前面还说过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是一个妓女。当然妓女这个词也并不是不好的什么词。它只是指明了一种职业的性质,一种依稀可以辩认的方向,让后来的人可以透过这个职业看到些许曾经熟悉或陌生的女子的面孔。对于这个职业,文人李敖就写文章说:“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
是的,这是一些可怜的女子,她们从事这个行当大多身不由已,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她们的职业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
现在让我们给出现的女人一个名字。这是很重要事情。如果你们没有意见,我们就称她为红花吧。
每一个女人其实都是一朵花——开得灿烂或不灿烂的红色的花朵。
无名走在黑暗的街头上就看到了红花。当时红花脸上抹了一层桃红的粉末,众所周知这是胭脂。胭脂是一种古老的化妆用品,把它涂抹在脸皮上的目的是让脸上的皮肤看起来更鲜艳,更娇嫩,颜色更好看。脸上抹的是胭脂,而她嘴唇上擦的是一种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丹”的物质。丹是朱丹,红色的,这是一种天然的矿物质,因为它本身的色泽鲜红绚丽得到了女性的青眯,一度沾染了女人们的芳唇。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不但女人喜欢化妆,一些时尚的男人,例如王公贵族公子哥儿们,他们也有化妆的习惯,随身的包裹里除了笔墨纸砚,胭脂和朱丹这两样东西也是必不可少的。
红花那天晚上脸上涂脂抹粉的,脸色看起来很是美艳。她当时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衣物的原料是葛,一种极其轻薄接近于透明的衣料。葛,是一种植物的名称,纤维很细,要比麻细得多,制成的衣服就很轻很薄。那时候一般的人是很少把葛衣用作外衣穿的,如果要穿的话一般也是穿在里面,作内衣穿,外面再套上一件外套什么的,因为它太薄而接近于透明,如果里面什么都不穿的话,就会露出自己白白的肌肤来。这对于思想尚不太开放的古人来说,这无疑是有伤风化的事情,他们一般是不这么干的。但是,有几种人可以例外,例如优伶歌妓等等那些卖笑的人,她们就可以穿那样轻薄透明的衣服,而社会上的人也认同她们这样做,说到底这是由她们职业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其他的人也这种打扮的话,就会遭到别人的非议。什么样的人就穿什么样的打扮,一般说来这也是有规定的。
这时候红花就穿了这样一件轻薄的衣服。她的衣服的样式很古老,衣袖很宽大,而前面的开襟有点低,白色的肌肤在大红灯笼的照射下若隐若现。她站在灯火通明的楼房面前,一味低着自己的头,这时候一个精致的发簪翘起来,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而她的目光在黑暗里始终游移不定。当无名向她走近的时候,当她看到一个男人慢慢向自己走近的时候,她就稍稍抬起了自己的头,这个时候发簪指向的是另一个方向,而天空毫无变化,自始至终是一片黑暗。
无名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略微抬起了她的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因为她抬起了自己一味低着的头,无名由此看到了她洁白如玉的脸。那是一张多么标致和生动的脸呀。无名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就禁不住盯着她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就在这个当儿,红花就开了口。
她轻轻的问道:“官人,你要住店吗?”
她的声音很细,很轻,像风声一样轻,像轻微的叹息一样,在黑暗里显得多么微不足道,极不真实。当然当时的情景也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也许她什么话都没说。我甚至更倾向于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因为大家都知道语言其实是最没有用的东西,同时还具有某种欺骗性,这是所有语言的共性之一。因此,她很可能只是向无名打了一个简单的手势,或者只是在黑暗里向无名传递了一个神秘的难以捉摸的眼神。
在二千多年前的一个黑暗里,就是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眼神,使故事发展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当然这样的情节充满诗化的倾向,显得有点不太真实。但是无名得到某种暗示之后就迟疑了一下,把背在身上的大麻袋放在了地上。他抬头望了望黑沉沉的天空,然后又看了看眼前花儿一样盛开着的女人红花,他就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重又把麻袋背在身上,跟着红花抬脚就走进了灯火通明的妓院里。
说到这里,我就不想再讲下去了。我感到有点累了。这个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房子外面风声很大,拍打着我们的窗户,就像鬼哭狼嚎一样。房东养的猪们开始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只有些睡得迷迷糊糊的猪们偶尔会哼哼哈哈几声,除此之外,就好像听不到其他声音了。
我伸了伸懒腰,说:“累了,我要睡觉了。”
但是我的朋友王小花不肯,她非要我说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我虽然哆哩哆嗦讲了这么多,好像与公主的故事都没有太多的关系。她知道我要讲的是春秋时期一个公主的故事。我讲了这么多之后,她甚至连公主的名字都还没有听到,这是不可以原谅的。但是我没有办法。我说我太累了,我需要他妈的休息,这个故事很长,得慢慢讲,如果她一定要听的话,我可以讲另外一个带点颜色的故事,讲完后咱们两个就熄灯睡觉,什么事都不要想。
王小花点点头,于是我准备讲述另外一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也是一个道德大滑坡的时代,这一点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时候民风不再如上古时期纯朴,男女偷情淫乱偷鸡摸狗的事情很多,历史书上就有很多这样的记载。
我抛开历史不说,我只说从前有一个女人,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的人都不知道了,只是春秋战国时期有这样一个女人。应该是一个住在城里面的女人,以我们现在的目光来看,是一个城市妇女。男主人有一天要到外面去办事了,和自己女人说好可能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女人说你要走就走吧,不要惦记着家里,办完事快去快回就行了。男主人听了这话就走了。男主人走了后,女人感到很无聊,漫漫长夜,寂寞得很呀,有一天她耐不住寂寞就在自己家里偷汉子。有一天狗男狗女两个人正在床上热火朝天交合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来敲自己的门。听到敲门声两个狗男女一时惊慌起来,都知道是男主人突然回来了,两个人赶紧停止了交合,急急地光着身子从床上爬了起来。男的说,怎么办呢?女的也说,怎么办呢?两个人都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候外面的敲门的声音却是越来越急了,看样子如果再不开门,外面的人看来就要破门而入了。这下怎么办呢?
我说,怎么办呢?
王小花也说,你说他们怎么办呢?
我说,那女的聪明着呢,这时候那女的心生一计,叫那男的不要怕,干脆不要穿衣服,待门打开的瞬间光着屁股就这样奔出去,自己的男人以为遇到了什么神仙鬼怪,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那男的想想除了这样做之外,好像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毫无办法,于是就依那女的意思,自己就不穿衣服,待门打开的时候就披头散发赤条条地从男主人身边狂奔出门去,果然生生把那男主人吓了一跳。男主人揉揉眼睛突然看见赤条条的人从自己屋子里窜出来,吓了一大跳,以为是自己大白天遇到了什么神仙鬼怪呢,赶快叫人拿来尿水大粪往屋子里泼,把整个屋子搞得臭气熏天的,也就再不敢把自己看到的事情当一回事儿想了。
这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史册书上记载的东西都没有说谎的话。王小花听了我讲的故事之后大笑起来。我也大笑起来。我因此总结说:这故事说明紧急关头女人总是比男人来得冷静和聪明,一味说她们头发长见识短是不对的。听了我的话王小花就用长长的指甲使劲掐我,说:你搞什么搞呀!
这时候有人来敲我们的房门,咚咚咚地敲了三下,然后传来了房东说话的声音。
他说:“你们两个狗男女搞什么鬼,这么晚了笑什么呢?自己不想睡,把别人也吵得睡不着觉。”
我大声地说:“你说得对,我们现在真遇到了他妈的鬼了。”
我和王小花大笑起来。房东对我们毫无办法,骂了几声就走开了。这个时候我又想起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一件事情,我说过王小花听,她听了之后又大笑起来。那是过去好长时间的事情了。有一天早晨房东突然来敲我的门。我把门打开之后才知道他来敲我的门的原因是因为他养的一头大母猪得了不孕症,那时候因为我是大学生,在他想像中动物学知识应该很丰富,所以他来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冶好他家母猪的不孕症。那时候我正光着膀子,穿着一条大裤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听到他提出的问题就一脸坏笑。
我说:“你说有什么好办法呢?猪们不怀孕,你得让它们多实践,一个不行,再换一个,直到她们怀孕为止,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得从中得出结论,看是公猪的问题还是母猪的问题。但是这样做显然也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因为你得让猪们滥交,这就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如果一头猪身上有泌尿系统疾病的话,所有的猪们可能都会得上泌尿系统疾病,这就会遇到道德问题,至少那些动物组织他们会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会抗议,不能因为它们是动物就不人道地对待它们。
房东听了我的解释,就说:“你说清楚点,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不怀好意地说:“你说应该怎么办呢?你的母猪不怀孕,你得让她怀孕,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且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最好还不要产生道德问题,因为道德虽然是看不见的,但是你仍然不能忽视它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不应该忽视它的存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你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你自己想去吧。”
房东听了我的回答,脸就涨红起来,大怒,说:“刘二,你他妈的混蛋,你的意思是要我和那母猪交配呀?”
我就恶狠狠地说:“我是他妈的混蛋,你不能让你家的大母猪怀孕,你他妈的更是混蛋!”
房东听了我的话就恼怒地走了,第二天他就跑来向我要房租。我知道他这是明摆着故意刁难我,因为我建议他和他家的母猪进行交配,他满肚子都有意见着呢。
他来向我要房租,这对于我显然是个问题。那时候我口袋里空空如也,连吃饭都成问题。我没有任何办法,又只好再一次把他推到道德的层面上,让他再一次进行艰难地选择。
我就又恶狠狠地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丫自个选择吧。”
我当时的样子有点流氓,说出的话也有点流氓。他听了我的回答,就又涨红着脸,半天没作声,他不敢要我的命,然后就只好一声不吭地走掉了。我把这事说过王小花听。她听了之后又大笑起来。我们都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就把王小花按倒在床上。
王小花说:“刘二,你想干什么呢?”
我笑着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干,我只想干你!”
说过,我把她的衣服慢慢地脱下来。王小花瞪着眼睛看着我,似怒非怒的样子。王小花的肌肤洁白无比,很细腻,呈现出某种透明的质感。我用手触摸着她,触摸她如水的肌肤,感觉就像是抚摸在一张柔软无比的缎子上一样。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呀,在抚摸与抚摸之间,没有停顿,没有思想,没有声音,时间似乎也停止了,只有情欲之门开放着,在我们的房间里散发出动人心魄的光辉。呵,这是一种多么顺畅的感觉呀,这是一个多么简单和丰富的过程呀。之间没有停滞,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王小花肌肤洁白,皮肤细腻,无暇得真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我的朋友王小花轻轻地抱住我的肩膀,我慢慢俯下身子,向她靠近。我的身体慢慢地挤压在她身上。我伸出我的双手,在那高耸的山峰之上,我的手指顺着她的高挺的山峰表面滑过去,像云彩一般轻轻地滑过去,悄无声息地滑过去,从一座山峰滑过去,又从另一座山峰滑过去。在这之间仍然没有声音,整个过程很安静。只是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过程呀,天衣无缝。这是一个激动的过程,一个快乐行走的过程,就像小时候在露水打湿的草地上行走一样,阳光透过云层明晃晃地照过来,意识里充满简单的快乐和不可重复的温暖。在一个起伏不定的地方,我停顿了一下,之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我的手慢慢地改变前进的方向,然后急转直下,像寻找水草丰美之地的洁白羊群一样,向着那丛散发着迷人光泽的靛黑色的沼泽之地前进。
我们迷失在情欲的世界里。这是一个迷乱时刻。王小花躺在我前面像花儿一样绚丽地开放着,身体里绽放出一种若有若无的花香。这是情欲的花香,这是意乱情迷的花香。这是一种多么致命的花香呀。这个时候她像往常一样,向着我微笑着,以一种捉摸不定的神秘微笑指引着我,像圣洁的女神一样看着我,眉目之间风情万种,鼓励我在深谷之间续续前进。我得到她的神秘指引,极力响应着她的号召。而此时无所不在的欲望在我身体里聚集着,奔突着,寻找着欲望之门。这个时候我的下体膨胀起来了,我的头高傲地昂起来,它的方向指向一个温暖的方向,想有所作为的样子。
这个时候王小花轻轻地咬着我的耳朵,她呼出一股股热气,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刘二,你说无名和红花在妓院里会做爱吗?如果会做,那么他们做爱的样子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轻轻地说:“不知道。如果他们要做的话,也许会用一种很古老的方式吧。一种我们永远无法想像的方式。”
但是这个时候,我的头脑中偏偏想像了无名和红花做爱时的样子。我在脑子里重复地再现着完美的肢体相互交合相互缠绵的样子,就像电影中不停闪回的慢镜头一样。呵,这是怎样的动人情景呀!想到这里,我的下体更加膨胀起来,有一种极力想放松想爆炸的欲望。我的下体燃烧起来了,我知道有火苗在我身体里燃烧着,火辣辣的,我的身体好像随时要爆炸了一样。我等待着那一种爆炸。王小花的面孔在我面前开始模糊起来,她好像躲藏在云雾中一样,面孔若隐若现。这个时候我把她的身体打开,最大限度地打开,达到另一种极至。情欲的花朵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啦!我把她的身体打开,把她的双腿抬起来,让它指向星空的某一个方向。星空无语,窗外一片黑暗,我轻轻地压在我的朋友身上,我的朋友王小花紧紧地抱住我,我们之间再也没有缝隙了,再也没有距离了,一切都变得天衣无缝了。这个时候我的下体有力无比,它需要一种美妙的进入,一种无所不在的温暖的包容。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什么问题了。我的下体不停地冲突着,这是一种美丽而原始的冲动,它缓慢而又坚决地犁开了我的朋友的那一片温热潮湿的沼泽之地,我终于进入了我的朋友的身体里。
如果你仔细看,你就会发现,每一个人行走的姿态都是不一样的。当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已经失业了。
我现在的姿态,就是一个失业者的姿态。我许多时候就躺在我的出租屋里,这和我几年前我灰头土脸溜进城市的姿态不太一样。我的朋友王小花白天要上班,她走了之后剩下我一个人无所事事,这个时候我就会打开我的手提电脑,往里面敲进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这之间,我没有什么更多的想法,就像我进入这个城市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想法一样。我不知道我的写作有什么意义。我只是每天往我的电脑里敲东西,虔诚得就像古代的工匠在打磨自己心中神圣的雕像一样。我的手提电脑真是个好东西呀,它不会拒绝我的思想,它总是包容着我,任凭我的指尖在它上面快乐地舞蹈。
对于我目前的状况,我没有太多的想法。谁能有更多的想法呢?我想我比春秋时期的那些闲人们要好一点。因为我虽然没有事做,但是还可以打开我的手提电脑来写写东西,更重要的是人家认为还有一些伟大意义的话,还可赚一点稿费来用。除此之外,我还有个叫王小花的女朋友,她是一位人民教师。她除了有点凶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不好。
因此,还是要感谢生活,让我们向伟大的生活致敬吧。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呢?
我不知道这种状况还可以持续多长时间。这是个喧嚣的时代,也是个寂寞的时代,一切都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就像鬼子进村一样。世界变化是如此之快,没有人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当然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一整天一整天地呆在我的出租屋里,我的头顶上仍是那块每时每刻都在发生霉变的天花板。房间里缺少阳光,腐烂的气息飘浮不定。就在这种腐烂的气息中,我正在着手虚构一个古代的情爱故事。我不知道这小说在我手中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它也许是一个鲜活或者不鲜活的文本,一种或明或暗的状态,一种无法重复的生活态度,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这一切其实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它可以成为一个接近于某种真实的东西。当然这样的前提是读者必须明白,历史的真实,或者说事件的真实,和小说家心中的真实是不一样的。它们是有区别的。因此,如果你们把刘二的小说当成历史书来读,就会读出许多伟大的谬误来。这无疑是错误的,是不可原谅的。大家都知道,刘二的身份目前是一个自由作家,一个失业者,而并非什么严谨的历史学家。这两者的身份很不一样,不可混淆。同时,刘二的小说就是小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更伟大的意义。不要试图在刘二的小说中寻找什么伟大的意义,如果你们一意孤行,就会落得自讨没趣的结果。
现在我要写的是一个春秋时期的情爱故事。我甚至已经为小说取好了名字,准备就叫《青铜时代的爱情》,当然这样的题目也许并不能引起读者更多的兴趣。现在的社会爱情尤如一顿廉价的海鲜,成年男女们喜欢浅尝即止,尝过就忘记了,然后等待着下一次机会再尝,没有人会真正把爱情当一回事。谁会对爱情感兴趣呢?只有傻瓜才会把伟大的爱情当一回事呢!
但是我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管读者怎么看,我都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出来。现在我已经提到了小说中两个人物的名字,他们分别是男人无名和女人红花。我甚至已经说到了在那个黑暗的夜里,无名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和女人红花一起进入了那座灯火通明的妓院里。这时候我有点兴奋,同时有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就像第一次做爱。
呵,提起我第一次做爱,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在这里有没有必要提到我从前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我想首先我得再次提到那个叫陈太南的朋友,还有他的叫夜精灵的那个酒吧。
“你什么人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处女。”这话就是陈太南告诉我的。
陈太南的酒吧离市心不远。这是一个江南的城市,如果你和我居住在这同一个伟大的城市里,到了晚上等城市里所有的灯光都亮起来的时候,在城市中央的一个巨大的广场里,你就可以看到一个伟大的雕塑-----一个赤裸的女神的雕塑。她的奶子照例很美,很丰满,像在阳光下一样,在灯光的照耀之下闪闪发亮。这是一座伟大的雕塑。城里面所有的人-----男人和女人,大人和小孩----都生长在她奶子的光辉之下。站在广场的中央,你顺着她的奶子的方向看过去,一定会看到广场的边上有一条不大不小一丈多宽的巷子。巷子从一个方向像一条野狗一样窜出来,有一种旁若无人的感觉,窜出来之后就和广场连在了一起。从广场里走出来,慢慢地向巷子走过去,走不多远会发现一个电影院。巷子入口的不远处就是一个电影院。从那个电影院门口走过去,不要因花花绿绿的电影海报的诱惑而停下来,顺着巷子一直走下去,不要回头,然后就可以看到我朋友陈太南的夜精灵酒吧了。
前面说过陈太南是我推销红酒的时候认识的朋友,他是夜精灵酒吧的主人。我曾经有一个时期的许多的有聊和无聊的活动,基本上都是在那里完成的。我这个叫陈太南的朋友,他是一个艺术家。艺术家,是的,他是一个艺术家,这一点用不着怀疑。当然,我现在只能用这样模棱两可的语言来描述他。因为他似乎只对女人的裸体感兴趣。他除了画女人的裸体之外,就再也没有画过其他的东西,比如山水风光之类可以挂在墙壁上的东西。当然这一点并非说他的画很粗劣,不入流。在我看来他的画真是很好的艺术,因为它确实表现了一些东西,一种接近于真实的东西。有一种原始的意味在里面,很生动。越是真实的东西越有生命力,这是我后来的发现之一。当然那时候我并不把他的女人画放在眼里,我欣赏他的女人画太多是想看那些女人的身体。只有女人的身体才让我入迷,至于究竟有多少艺术我不懂,那是评论家的事。
陈太南整天喝酒,还有画他的裸体女人画,这几乎就是他的全部生活。他画他的女人画,然后和我喝酒,偶然的一次心血来潮,他拿着画架狂奔到我跟前来想画我的裸体,被我一口回绝了。这个打击对他来说有点严重,因为他一直把我当成他最要好的朋友。但是那一天我断然拒绝了他,所以他感到很是生气,把的画架“啪”地一声扔到大街上,结果砸伤了路过的一个老人的大腿。老人趁机蹲在路中央不起来引起交通堵塞结果惊动了交警,陈太南暗叫倒霉只好花钱消灾了事。从此之后,他有好几天没有理我,却从此打消了要画我裸体的念头,他就一直画他的裸体女人画,再没有画过其他任何东西,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死去了。
城里面一度有许多酒吧,例如女人酒吧,男人酒吧,黑夜吧,忘情酒吧什么的,充满了大街小巷。陈太南的酒吧在城里面一度小有名气。到了晚上等城里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许多时尚男女聚集在他的夜精灵酒吧里吃喝玩乐做游戏。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到他那里去喝上几盅,听听歌,喝喝酒什么的,看着漂亮的妞进进出出,一个个无聊的夜晚就这样过去了。在前面我已经说过,陈太南是我失业之前认识的,那时候我还在做业务员。那时我的职业是推销一种进口的红酒,外观上最接近于血一样的红酒。那时候我在城里面举目无亲,事业也刚刚开始,生活得极其艰难。陈太南那时候不但慷慨地接受了我的红酒,还接受了我这样一个人,他把我当成了他无话不说的哥们儿,有事没事就叫我去陪他喝一盅。除此之外,他还把他认识的那些漂亮的妞们一个接一个地介绍给我,经常鼓励我和她们快乐交配,这是很够哥们的事情。有一天他和我喝酒,我们一边看着那些漂亮的妞们扭着屁股进进出出,一边不停地喝着酒,就在我们喝得有点迷迷糊糊的时候,陈太南突然就对着我说:“哥们,你什么人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处女。”他的意思是很久以前他不小心干了一个处女,那个女人后来就抓住他不放手,整天闹着要和他结婚做他的妻子。
那时候我刚大学毕业不久,非常年轻,对男女之事毫无经验,看见漂亮的姑娘脸就会莫明其妙地像小姑娘的脸一样红上好半天。因此,刚和那些妞们打交道的时候,我经常把自己搞得手足无措。但是那些姑娘们并不这么看,理由是我看起来有点像奶油小生----这一点也反过来证明了那时我还非常年轻。在那些妞们的想像中,奶油小生调情和床上功夫肯定都很厉害,这会让她们想起城里交际场上出没的鸭子们。
我当然不是鸭子。我和那些鸭们毫无关系。我那时候很穷,一无所有。我什么都没有,但是也不至于出卖自己的肉体,很久以前我就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一伟大真理,因此好好珍惜身体很有必要。但是那些妞们好像都很喜欢我,这一点从她们喜欢和我一起打情骂俏中可以看出来。她们总是有意无意地勾引我,也许是相互勾引,总之在陈太南夜精灵酒吧的包箱里,我无聊的时候,就和她们鬼混。在白昼和黑夜轮回之间,在陈太南的肮脏的包厢里,我甚至一个挨一个地干了她们。当然她们无一例外都不是处女,这让我稍稍感到有点放心。那时候我的身体行走在她们的肉体之上,是一种极其淫荡的姿态。
我的日子过得很无聊,很秃废,这是当时的一种状态。当然和那些妞们鬼混的时候,我并意识不到当我的身体从她们的身体里脱离出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会感到失落,好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这样的事情一再地发生,持续了很长的时间,直到我感到了厌倦。那些妞思想都很开放,我知道她们不可能爱我,或者和我过一辈子什么的。我也没有要和她们过日子的打算。她们只是感到无聊,和我一样无聊。她们渴望男人的肉体,就像我有时候也渴望女人们的肉体一样。我们相互交换,相互占有,然后快乐地交配,除此之外,并不能带给彼此更多的东西,直到我认识了一个叫白灵的女人。在那些女人之中,有许多人的面目我已经基本上忘记了,虽然我和她们关系一度都很暧昧。只有一个叫白灵的女子,她的面目仍会偶然地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我怀疑在某个时刻,我也许是爱过她的。
对于白灵的叙述,我不知道从何开始。白灵是一个有点与众不同的女子,现在我只能这样说。因为我拿不出更多的证据,我说的是缺少具体的客观的可感知的可触摸可分辩的证据,来证明她为何与其他的女人有何不同。她的身体从本质上来说,与其他的女子没有太多的区别,白晰,丰满,女人味,充满诱惑的三围,温润的私处,芳香的唇……这可以用来形容女人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太多的区别。但是我仍然认为她有点与众不同。这一点理由同上,即也许我曾经爱过她。
白灵那个时候还是个学生,她在城里的一所大学里学美术,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的另一种身份是陪酒小姐。当然我知道在许多场合里,陪酒只是一种借口,更多的时候她会和客人一起走出去,陪完酒,然后和他们上床。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处理好学生和陪酒小姐这两种看起来截然不同的身份的。但是白灵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这一点却是无可置疑的事实。我认识白灵的那一个晚上,我正和往常一样呆在陈太南的酒吧里喝酒。我坐在门口高高的吧台后面,陈太南在一旁拿着画笔,在摆弄他的那些女人的裸体画。
我一边漫不经心地喝着酒,一边看着漂亮的妞扭着屁股进进出出。我以为一天就要这样平淡无奇的过去了,在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时候,白灵就这样突然走了进来。她当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低胸吊带绣着蕾丝花边的白色连衣裙,白色的尖头精致高跟鞋,白晰的肌肤,披散下来的漆黑长发,幽怨的眼神,使她看起来充满某种不可言说的诱惑力。她突然地从我眼前走过去,像一阵风一样,转眼坐在了里面靠墙的一张桌子上。我顺着她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油头粉脸的男人在那里等着她。她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这个时候我看见了那个男人突然伸出手来,穿过桌子底下,去摸她的大腿根部。我的下体震动了一下。我可能惊叫了一声,因为她抬起头向我的方向看了一眼,我怀疑她可能听到了我的惊叫声,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她的天使般的脸。呵,这是一张多么完美的脸呀。我想她就是我要找的女人呀。我的心猛烈地跳起来,此时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我准备不顾一切地向她走过去。但是她和那个男人已经站了起来,动作极快,快步就从我身边穿了过去,就像从我的身体中间穿越过去了一样。那个男人紧紧地搂着她,快快地往外面走去。
我从梦中惊醒过来,转过身向着外面追过去,但是她已经走了,白色的衣裙消失了没有了踪影。
那一天晚上我从陈太南的酒吧里走出来,双眼发痴,有点疯疯颠颠的样子。陈太南以为我精神出问题了,先是在后面小心翼翼地拉着我的衣服,让我小心不要乱跑别让汽车把我撞飞了。我转身一掌打脱了他拉住我衣服的手,我在大街上奔跑起来。我在大街上四处奔走,心里充满了发现的快乐和莫名其妙的悲伤。我向所有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张望,我向她们奔过去,渴望可以看到刚才那个女人。但是都不是她,她消失在另一个男人的阴影里,消失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整个晚上她一直没有出现。
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是一个星期之后。她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我拦住了她。
我没有说什么话。我什么话都没有说。我一把搂紧她,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的眼里满是欲望的影子。我试着用嘴去咬住她的嘴唇,她先是反抗,后来就响应着我的号召。我们搂抱着在角落里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然后开始在陈太南的酒吧里调情。
我轻轻地说:“我想干你。”
她说:“你干吧。”
她的口气充满挑衅的意味,瞬间就点燃了我。我就一把把她抱起来,姿态有点夸张的向里面走去。然后我们脱光衣服,在陈太南酒吧有点肮脏的包箱里开始疯狂做爱。
我和白灵好上之后,陈太南好像有点眼红我,几次暗示要我把白灵介绍给他,他要画她的裸体画。我每次都拒绝了他的提议,这让陈太南有点恼火,本来我上次拒绝他画我的裸体画他已经很生气了。我不把白灵介绍给他,他很生气。他就在我面前开始诅咒她,说她是一只鸡!
后来我发现她确实是是一只鸡。一只半工半读的鸡。一只美丽绝伦的鸡。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有一天我就悄然离开了陈太南的夜精灵酒吧,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再后来我就失业了,再后来我就在我的出租屋里认识了王小花。再后来我们在城郊的一个出租屋里肮脏的床单上打滚和做爱。再后来就是现在。我目前的身份是王小花的男朋友,另一个身份是一个自由作家,一种很自由的职业,一种最接近于妓女的职业。
我现在的任务是要写一个春秋时期的爱情故事出来。如果我不写一个故事出来卖钱,我的朋友王小花就会生气,我们的日子就会他妈的过不下去。我现在甚至已经虚构了一个叫无名的男人,他的身份是个奴隶,还有一个叫红花的女人,她目前的身份是妓女。这两种身份有一段时间让我着迷。我现在有很多时间就沉浸在他们的故事中。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我的灵魂不时走进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又孤独地像一只老鼠灰溜溜地从黑暗里走出来,在这之间没有声音,真实而美丽的世界消失贻尽。
我发现我进入了某一种轮回中。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们都是被放逐的人。我渴望获得一种豁免,一种永远的回归,但是我的愿望没有实现。
我只有再次张开我的口,露出我并不洁白的牙齿,在我的照明不足的出租屋里继续我的故事。
这时候我说到了一个妓院。
前面说到那天晚上无名随着红花进入了妓院里。
妓院里果然人不少,桔红色的灯影之中人声鼎沸,男女调笑之声,不绝于耳。前面说过那时候旅馆极少,是属于国家专门控制的行业,私人的旅馆是不多见的,只有极少数国家设置的供国家与国家之间往来的客人使用的旅馆。春秋时期许多国家害怕那些无所事事的闲人涌到城里来,破坏社会治安,所以不支持旅馆业的发展,目的是要让那些进到城里来的
人无处栖身,事情就好办了。但是妓院却是不禁的,因为它可以疏导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所以那时候街头巷尾出现了不少妓院。
那些进到城里尚未找到栖身之地的破落户、喜游子弟、暴桀之徒及四方游士各色人等到了城里晚上无处可去,一到晚上无处栖身就从四面八方走出来,浩浩荡荡地往妓院的方向赶。所以妓院里白天虽然人不多,只剩下老鸨和跑不掉的姑娘,而一到晚上就不一样了,真是人潮汹涌,只见得四处都是男人的身影,几乎看不到女人的脸孔,女人都干活去了,放眼看去里面满是黑乎乎的人头,生意好得很呀。
至于那些妓女的身份,则可能各不相同,不可一概而论,这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她们有的人出身卑微,本身就是奴隶。春秋时期妓女的主要来源,就是奴隶,那时候人们把他们称为“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的女人”的意思。因此“奚”一般专指女奴。那时候妓女大多来自于女奴,她们没有人身自由,出卖自己的肉体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那时候生为奴隶,生生世世就为奴隶呀(上文提到的那条奴隶自我解放的光辉法令在有的国家之间开始实行,但那是男人的事情,男人的可以入伍杀敌立功,自我豁免,女人就不行了,只有等着被别人豁免,单从这一点上,在我们的古代男女确实是不平等的)。有的妓女是因种种原因而失落身份地位者。总之,她们沦落到这种地步,一般都没有了自己的姓氏,也基本上丧失了人身自由,人口贩子可以按她们的年龄、色相及技艺等因素作价,把她们随意买卖。在这些女人之中有些女子被宫室或私家豢养,成为宫妓、家妓、或姬妾,专供贵族和富人享用。有些更不幸的女子就沦落在大大小小的妓院之中,以出卖自己的肉体和青春,在动荡不堪的社会之中得于生存下来。这是一些卑微的生命。
那时候中国地域宽广,奴隶数量就不少。奴隶的买卖也很普遍,曾有过与牛马同栏出售的大场面。历史书上记载了一个叫百里奚的人的经历,可以说明一些情况。据说百里奚是虞国的大夫,晋灭虞时当了晋国俘虏,晋献公就把他作为女儿的陪嫁奴仆送到了秦国。当时的国君嫁女不但有各种财物作陪嫁,还要送宗族女子作为侍妾,送大批男女作奴仆。晋国嫁女,百里奚作为陪嫁奴仆送往秦国。但是百里奚这个人在被晋国送到秦国的途中逃跑了,在逃跑的过程中后来又被楚国人捉住,成了楚国的奴隶。秦国的秦穆公从别人口中知道百里奚是一个很有才识的人,打算用高价把他从楚国赎加来,但是又害怕楚国不给人,就派人去说:“我有一个陪嫁来的奴隶叫百里奚,逃到你们那里去了,请把他交还给我,我们可以送你们五张羊皮作为报偿。”楚国听了秦穆公的话,果然就把他交还给了秦国。这五张羊皮就是当时一个奴隶的价格。这说明奴隶的生命基本上是很悲惨的,主人可以把他们随意买卖,命很贱,也就值五张羊皮。
那时候人口贩子很多,而且是合法的,是新兴的阶层,国家不打击,他们就整天带着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在妓院与妓院之间四处走动,靠这些姑娘们的青春肉体赚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后来这些人贩子就成了新兴的封建社会阶层的一部分。这一点历史书很少提及。有多少历史学家会关心这样的事情呢?小说家刘二为了补写这一段历史,翻遍了诸多史籍,发现历史书上只提到了诸如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开始出现,生产力不断提高,封建地主阶层出现,标志着封建制度开始形成云云。这些可怜的姑娘们,这是一些卑微如野草般的生命呀。她们的出现,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转眼就埋灭在无穿无尽的黑暗之中。她们自生自灭,从黑暗中走出来,转眼又消失在黑暗中。
女人红花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无名跟在她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往妓院里面走。
妓院就是妓院,是一座灯火通明的砖木结构的建筑,从外面看过去,整座建筑发出红色的光茫,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灯笼一样。灯是灯笼,挂在妓院高高的门楼上,左边几个,右边几个,在黑暗里闪烁着红色光芒,看起来分外妖娆。
无名旁若无人地走进去,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妓院是干什么的。他听见红花问她要不要住店,就误认为妓院就是睡觉的旅馆了,二话没说就跟着她走了。他从战场上回来走了几天的路,已经很累了,找一个地方躺下来是他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无名走在妓院里。他的赤着的大脚丫仍然像两块厚厚的铜板一样敲打着地面,发出嘭嘭嘭的声音。这种声音和妓院里发出的其他的声音极不协调,这个时候就有几个人头从窗户上露出来,慢慢转动着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之处。经过一番判断之后,他们的目光一致锁定了无名,然后他们就盯着无名的身上看。无名对他们的注视毫不在意,他甚至又咧开嘴巴笑了笑,露出里面白白的牙齿来。这个时候他们无一例外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是十颗人头发出的气味。这种气味从布口袋里飘出来,通过麻布的无数缝隙渗透出来,飘荡在空气中,经久不息。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无名紧跟着红花进入了一间房间里。
进入房间之后,无名就把一直背在背上的大麻袋解了下来。他转动身子四下里看了看,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桌子可以用来放放东西,就弯下腰把它塞进了床底下。这个时候他稍稍松了一口气。这十颗人头对于无名来说极其重要。这是他生命里所有的荣誉,所有的希望之所在。他要凭这十颗人头去把自己母亲的身份赎回来,这是很重要的事情。现在他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母亲。这一点他自己也没有把握。更重要的是他甚至不知道她的死活。
死,对于一个毫无人身自由的奴隶来说,就像天上下雨和出太阳一样,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无名脸朝着屋子里头,把衣服脱了下来。他一把掀开枕头,把剑横放到枕头下面,赤条条地就要躺到床上去。他转过身来却突然地又看到了红花。他以为红花早出去了呢。此时红花直直地看着他,把他吓了一跳。他觉得非常奇怪,她把自己带到房间里来,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她为何不离去呢?无名朝她挥了挥手,意思是她可以离开了。但是红花并没有离开。她只是红着脸,眼睛直直地看着他。无名只好又朝她挥了挥手,这时候她就说话了。
她轻轻地说:“公子,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无名第一次听到别人称自己为公子,感到很是有趣。他曾经是一个奴隶,是别人的财产,他一无所有。现在一个女人称自己为公子,这让他感到很是有趣,同时他又感到心里很不舒服。
他就说:“我不是公子,我只是个士兵,现在我自由了。”
红花听了无名的话,就说:“不管你是什么人,进到我房间里来,自然就是我的公子了。”
【这一句话,红花说得干净利落,多么像王小花曾经在刘二面前说过的某一句话呀,当时的情景是刘二正光着身子赤条条地站在王小花面前。】
无名听了红花的话吓了一跳。他以为红花把他带到这个房间里来,这个房间晚上就属于他了。她说这是她的房间,那么她为何要把自己带到她的房间里呢?她这样做有何目的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无名。他感到奇怪死了。这时候无名朝房间里四下里看了看,果然看到了一些女人的衣裙挂在墙壁上。这果然是一间女人的房间了。这时候无名的脸红起来了。他想自己他妈的真躺在一个女人的床上了,这是多么无聊的事情呀。
无名长这么大还没碰过女人,没有和别的女人亲近过,也几乎没有和其他别的女人说过话。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别人劳动,还有打仗砍杀敌人的头,而对于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甚至对她们没有更多的想法,因为在他的生命和自由还不属于自己的时候,这是有点遥远的事情。
他有点懊丧地说:“这果然是你的房间,那么我走了。”
无名翻过身来,赤条条地就从床上跳起来,先是抓起衣服掩住私处,然后就往身上穿。这时候红花走过来,轻轻地按住了无名的胳膊。在她的手触到他的身体的瞬间,他身上像触电了一般猛地怔住了,眼看着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她握住他的手,微笑着看着他,然后让他的手慢慢地触摸自己的肌肤。他的手很粗造,很大,很有力,但是他的手颤栗着。他的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在他颤栗的目光中,红花慢慢地褪下了自己身上的白色衣裙。
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只是微微红着脸。她轻轻地说:“来吧,不要怕,你怕什么呢?”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害怕?为何颤栗?他看着她洁白无暇的身体曲线,起伏圆润,精致完美,一如传说中圣洁的女神。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为何要这样做?”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知道此时男人和女人之间不需要任何话语。只需要放松,需要投入。她握着他的手,直视着他的眼睛,勇敢地让他的手缓慢而坚决地触摸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他的手仍然颤抖着。红花想,他还是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呢,他和其他的男人有一点不太一样。她想,他也许从来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也不知道男女交合的快乐,所以他感到害怕。想到这里,她又微微笑起来,脸上飞起两朵桃花,更是动人。这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打算。她准备要以自己的身体教育他,引导他。她渴望自己被这样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占有。
他的手在她的引导下触摸着她如丝绸般柔软的肌肤,在他的手与她的肌肤相接之处,他感觉自己的手掌就好像着火了一样。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一种若有若无的火焰就在他的手掌上燃烧着,就像着火了一样。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他还是有点紧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紧张,就像在战场上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全副武装的敌人一样。现在他面对着同样的问题:“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她看见他紧张的样子,又轻轻地问了一声:“你,害怕什么呢?”
这时候他的手正停留在她精致饱满的乳房上。听到她的话,他的手就突然停止不动了。欲望在他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左右冲撞着,像野马一样,他渴望一种无拘无束的奔跑。
她又问了一声:“你,害怕什么呢?”
此时她的脸上红艳艳的,像花儿突然开放了一样。这是一朵多么娇艳的花儿呀。此时她微笑着。用微笑鼓励着他。他开始放松起来。慢慢地,他觉得自己身上烧起来了,血液在身体里飞快地奔流着,燃烧着,整个身体好像要爆炸了一样。这个时候他大叫了一声,声音极其恐怖,就像在战场上被敌人的剑击中了一样,现在他被一个女人的肉体击中了。
他把自己的双手从她的手中猛地抽出来,从她的精致的乳房上取出来,并且大叫了一声。他的声音比刚才更加恐怖了,把她也吓了一跳。但是过了一会她就明白了。她不再害怕,因为她看见他重又跪倒在她面前,眼睛微微闭着,双手更加紧紧地抱着了她的大腿。他的嘴唇血红血红的,好像渗出了血一样,他用力地咬着她的大腿,把她的身体咬得生痛生痛的。但是她并没有喊叫,他就这样一直咬上去,自下而上,白晰的大腿上转眼留下了一个个艳若桃花的牙花花。
红花把他的头紧紧地抱在手里,抱在自己的身体里。她的下体热起来,好像要把他的头部熔化了一样。他就慢慢地往上咬上去,牙花花像长了腿一样,向着她的私处而去。一排排牙印象花朵一样在冰山雪地里怒放着,妖异无比。红花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她等待着那个狂野时刻的到来。
无名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这个时候没有谁说话。只有喘息的声音慢慢响起来,声音由小到大,由弱至强。欲望的花朵开放起来了。然后红花开始轻轻地呻吟起来。她呻吟的声音刺激了他,他的动作变得有点粗暴起来。当他的嘴咬住她的私处的时候,这个时候轮到她大叫了一声,然后把他的头更加紧紧地按在自己的大腿深处,按进自己的身体里。他趁机抱起她,挺直腰站了起来。红花头往后面伸用双腿夹住了他的腰部。这是一种有点夸张的姿态,一种很有想象力的姿态。
他们就这样站立了好一会,桔黄桔黄的灯光照过来,落在他们赤条条的身上,这个时候仍然是一种类似于青铜的光泽。这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光泽呀。他们就这样静静地站了好一会。然后他把她慢慢地放倒在床上。她在床单上舒展开来,是一种接近于大十字的形象。她尽力张开了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像花朵一样尽力舒展开来,真像是一种开放到极至的花朵呀,以一种极其张扬的方式面对着他。他怔了一怔,甚至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就又跪倒在她身体上。他让自己放松。他感到自己正在完成一种庄严的仪式,一种令人心颤的仪式,而他的下体像利剑一般地伸展开来,渴望着一种进入。这是一个狂乱时刻。这是一个属于情欲的时刻。灯影随着躯体的运动摇晃不堪,空气中飘荡着欲望的气息,摄人心魄的声音在黑暗的夜里响起来……他终于进入了她潮湿温热的身体里,然后一张一弛地交合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发白无名就起来了。晚上畅快淋漓的做完爱之后,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在他的二十几年的人生当中,他难得睡一个好觉,这是很少有的事情。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红花仍躺在床上没醒过来。此时她鬓发凌乱,看起来比晚上更是楚楚动人。无名穿起衣服,坐在床沿上,看着她怔怔地发了好一会呆,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无名就这样怔怔地发了一会儿呆,不一会红花就醒过来了。她看无名起来了,她也就穿好衣服起来了。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人提起晚上发生过的事情。只有她的脸仍然是红红的,看起来就像是涂上了一种大红的胭脂一样。
她坐在床头上,看着无名弯腰从床底下拖出那个装着十颗人头的大麻袋。他把大布袋抛起来,背在肩上,抬脚就要往外面走出去。在走出去之前他回过头来,就又看到了红花。红花坐在床上,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脸上很平静,几乎看不出什么表情。无名看到红花感到心里就动了一下,在他走出房门之前他就及时地停住了脚步。
他问道:“你,看什么呢?”
红花仍然没有说话。这时候她做好了不再开口的决定。她知道自己的话语并不能改变什么。什么都不能改变。她觉得自己其实是没有什么话要说的。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呢?她知道天一亮,在客人从床上坐起来的那一刹那起,所有的故事都应该结束了。自己是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所有的语言,还有那些比如情感之类的东西,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残酷而黑暗的现实面前,都显得多么苍白和无力。
没有谁可以改变这些。
红花坐在床上,低着头,没有说话。无名又重复地问了一句,他问道:“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呢?”
其实这个时候红花并没有看着他,她已经低下了头。头上的那个精致的发簪翘起来,很是好看。红花就这样坚持了好一会,没有回答他的话。这时无名说:“我真要走了。”听到这话这个时候她才抬起了自己的头。她终于艰难地说出了一句话,她说:“你,走吧。”
无名看着她,心里在做一个艰难的决择。他想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是的,应该表示些什么。最后,他把背在背上的十颗人头丢在地上。他坚定地说:“给你吧!”
红花困惑地望着他。她不知道麻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无名说:“是十颗人头,敌人的十颗人头,你可以用它把你的身份赎出来。”
红花明白了。她笑了笑。她听了无名的话心里就快乐起来。她知道了无名的心思。这说明他仍然是对自己有些想法的。但是她说她用不着那些东西,她不要什么人头。她要那些人头干什么呢?!她一个弱女子,无亲无戚,兵荒马乱的,出了这院子不被别人打死,早晚也会饿死的,要一个自由的身体有什么用呢?
她想,自己要一个自由的身体有什么用呢?
红花背过头去,这个时候她心里已是悲痛之极。她轻轻地说:“你,还是快点走吧。”无名听了她的话,叹了口气重又把大麻布袋背在身上。这时候红花说:“你出门去往外一直往东走,可以看到一幢很高大很漂亮的房子,那是淹王的公子属的房子。如果你没什么地方去,你可以去那里找他,他那里有很客人,你一个男人在那里找一个容身之地应该没问题。”
无名听了红花的话,就点了点头。他说:“好吧,如果我没什么地方去,我就去找他。”说过无名抬起脚,光着大脚丫子,几下就往外面走去。
无名从房间里走出来,迈开大步走出院子就往外面走去。这时候有人从后面追过来,朝着他喊:“客官,你的房钱呢?你的房钱呢!”
无名听得他的话,就站住了脚。他想了想,记起自己果真还没给房钱呢。就从口袋里翻出几个大大小小的铜板来,丁当一声丢在木制的帐台上,背着大麻袋,转身就走了出去。
前面说到无名匆忙地进到城里之后,一时找不到母亲,无处可去。他带在身上的几个钱币很快也用完了,男人身无分文,吃饭就成了问题。更可恼的是他背上大麻袋里的那十颗人头,在炎热无比的天气里已经开始腐烂,整天散发出一股腐烂的气息。这时候不管他走到哪里,都有更多的苍蝇追逐着他了。
这是多么令人讨厌的事情呀。
那些苍蝇们整天嗡嗡嗡地飞过来,又飞过去,有的落在他的头上,身上,更多的苍蝇落在那只大麻袋上。不管他用什么方法驱逐它们,那些苍蝇们仍然像噩梦一样挥之不去。
无名走在淹城的大街上,大白天里就和晚上不一样了,这时候成群的苍蝇们多多少少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因为无论他走到哪里,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或者说看着那些奇怪有苍蝇,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尤其是那些爱看热闹的孩子们,他们觉得有趣极了。他们大声地说着话。
他们说:“看呀,这些苍蝇!”
看他们脸上快乐的神情,好像无名就是一个只大苍蝇似的。无名感觉自己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伤害。但是对于人们的议论,无名毫无办法,他能拿他们怎么办呢?他只有置之不理啦。但是老是看到别人对着自己的背影指指点点什么的,他就觉得烦了。到了无法忍受的时候,无名就会回过头来朝着他们恶狠狠地喊:“是十颗他妈的人头,看什么看呀!”
无名这时候的态度显然有点粗暴,看起来很凶的样子。到了这时候那些识相的人就会赶紧走开。但是仍有一些人并不识相,所以总有一些人并不消失,他们仍然远远地朝着他看。这样无名对他们就毫无办法了。他就只好让他们一直跟着自己,从一条街道进入另一条街道,就像那些寸步不离的苍蝇一样。
无名空着肚子背着十颗人头在街头上走了几天,什么收获也没有,人头发出的恶臭却一天天越发浓烈,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啦。有一天他打开布袋来看,发现人头上的饥肉几乎都烂掉了。原来每个人头的脸部都盖有蓝色的公文图章的,以证明是敌首不是自己人的人头,就像现在我们在屠宰好的肉猪身上都要盖上大印以证明检验合格可以食用一样。现在盖在敌首面目上的公文图章几乎都看不清了,几乎都烂掉了。那时候冰冻技术极其落后,人头无法保持新鲜,无名对此毫无办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眼看着那些人头几乎只剩下十个骷髅的时候,他就咚的一声把那大麻袋丢进了护城河里。护城河里一年四季水量充足,转眼溅起很高的水花。水花溅起来转瞬即逝,而人头却沉落了下去,苍蝇们失去了追逐的目标,一哄而散。
这十颗人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无名进到城里,在街上闲逛了几天,没有任何收获。现在他面临着吃饭的问题了。男人睡觉是先用不着考虑的,因为这是大热天里,到了晚上随便往地上一躺,问题也就解决了。而肚子就没这么好打发了。
没有饭吃就会饿肚子,这是一条大家都知道的道理,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没有饭吃这绝对是个问题。无名就有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此时他饿了好几天,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他走在大街上,现在他脸上惨白惨白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头发仍然很脏,很乱,而脸上满是黑黑的灰尘和污垢。没有饭吃怎么办呢?肚子饿的时候,他就觉得脚老发软,然后是全身无力,只有胡子和头发还是硬梆梆的,越是在饥饿的年代里越是疯狂地生长着。
这一天他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迈着步子朝街市里走去。他希望可以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他想自己得找个吃饭的地方,这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到什么地方去找母亲,这已经是次要的事情了,换成一句现代的语句就是先“丢他妈”了。
无名走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不停地东张西望。在经过一个屠宰店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脚步。那些肉摊摊上的大肥肉吸引了他的目光。这是多么漂亮的肉动人的肉可爱的肉呀,它们的颜色鲜红鲜红的,切好一条条地放在案板生动得很,就像刚刚从猪身上割下来一样,在阳光之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以杀猪卖肉为营生的屠宰店。
对于那个时候的屠宰店,我必须作一点补充。据历史学家考证,春秋时期的城市布局应该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分工,比如城里面就已经大致分为城市居民的居住区、政府集中办公的办公区、进行商品交易的商业区,还有手工作坊区等等。在各个大的区域里面,又有更细的分工,比如屠肆里又大致可以分为卖猪肉的猪肆,卖狗肉的狗肆,还有鸡肆羊肆什么的。总之市场里经营相同或相近种类的铺子彼此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比较专业的市场。这是城市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之一。
无名此时经过的街市,就是一个杀猪的猪肆。前面说过无名参加军队杀敌人之前,就已经练得了一手杀猪的绝活。那时候主人要杀猪什么的,就把他叫去,让他杀猪,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把那些猪们杀死。其实这也是他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所向披靡而能生存下来的原因。
杀猪和杀敌人,虽然很不一样,但是从技术上讲其实是相通的。这一点不言自明,不用作更多解释。
无名经过屠宰店的时候,他的腿就再也迈不动了。这时候他想自己身上力气还是有的,只要不饿肚子的话,帮别人杀杀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无名生下来力气就很大,加上从小就参加劳动,身上锻炼得都是肌肉块块什么的,要在平时他一天杀上百头猪也不成问题。不过现在他已经很饿了,男人几天没有吃饭终究是个问题,要是和猪对阵的话,可能就要被猪杀死了。
他想自己也许可以找个杀猪的营生什么的,这是很驾轻就熟的事情。想到这里他就高兴起来。打定主意后,他就慢慢靠近了那杀猪卖肉的屠宰店老板。老板是一个老头,此时他脸上手上都沾满了红艳艳的肉渣滓,看起来满面红光,油光可鉴。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他耷拉着眼皮,已经像孩子一样睡着了。无名向他走过去的时候他突然就睁开了眼睛。无名的脚步惊动了他,他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老头看见有人向他的屠宰摊走过来,就拖长声音有气无力地喊:“大——肉!”
无名打起精神答应,说:“大肉。”
老头又喊:“大肉!
无名有气无力地说:“大肉,不要。“
无名说不要,眼睛却直直地盯着肉摊上的肉看。看到那些鲜红鲜红的大肥肉,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便提高了警惕,问:“做啥的?“
无名说:“不做啥,杀猪的。“
老头上下打量了几眼无名,说:“你?“
无名点点头,大声地说:“杀猪的。杀!“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他就说:“你真会杀猪那活计?”
无名点点头。
老头二话不说,就说:“好!”
一个好字让无名精神一振,他想对路了。老头年纪大了,正要找一个会杀猪的年轻人帮忙呢。他上下打量了几下无名,无名就把自己的胳膊露出来,朝他扬了扬胳膊。老头见状点了点头,无名就这样留下来了。
无名在战场上干的是杀人的营生,杀猪对他来说是不在话下的。无名杀猪有一手绝活,他杀猪的时候,根本就不要别人帮忙,他一个人抓住猪们的后腿,先把猪从猪圈里拖将出来,然后骑在猪身上,左手抓住猪耳朵,右手握住刀,白刀子下去,红刀子出来,猪甚至来不及哼哼就死了。
无名杀猪,一刀刺入猪们的血仓,问题就解决了,绝对用不着下第二刀的,这一手杀猪的绝活震惊了整个屠肆,许多人都跑来看无名杀猪。每到杀猪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围观,就站在屠宰店外面,里三层外三层的,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人头。说英雄谁是英雄?现在无名就是英雄,大家都想一睹英雄杀猪的风采呀。老头看见那么多人来到自己的屠宰店门前看自己的伙计杀猪,就甚感得意。他杀猪杀了一辈子,生活得极其卑微,什么时候得到过大家如此的关注呢?在洋洋得意中,他就屁颠屁颠地跑进屋子里去,转眼就抱出几大坛子酒来。他要请大家喝酒。许多时候他们就一边杀猪,一边喝酒,整天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倒把杀死的猪们忘在了一边。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无名杀猪的技艺再一次证明了这一伟大真理,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呀。老头对无名杀猪的手法很是佩服,每天杀猪之余都给无名准备了些好酒好菜。两个人一起杀猪和喝酒,日子过得很是畅快。有一天酒醉饭饱之后老头心血来潮拉着无名要结拜兄弟。无名对老头能收留自己本已很是感激,听到老头的话后先是推辞,但是老头不肯,拉着无名的手不放,非要无名和他结拜兄弟。无名推辞不过,只得点头应承了。那天两个人立马就从床上跳下来,跪在地上,彼此磕了几个响头,就这样结拜了兄弟。从此两人以兄弟相称,杀猪喝酒,同吃同住,不再分彼此。
无名就在老头那里喝酒和杀猪,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夏去秋来,街头上树木的叶子由绿变黄,落满了一地。每逢天高云淡的日子,无名就感到有些许的失落。但是为何失落呢?他却一时想不起来。
店里的老头对无名仍然和以前一样,热情不减,始终把无名看作是自己的兄弟,常常让他很是感动。老头是一个屠夫,是一个屠肆之徒,地位也甚低,其实也只比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要好一点点,但是却也是有名有姓的。老头名字取得干净利落,就叫专甲,还有一个小儿子就叫专有。无名没有名字,老头专甲就要给无名取一个名字,叫专猪或者专诸,或者其他什么名字。这本是天大的好意,但是后来最终被无名婉言谢绝了。
无名想,没有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无名不肯再要名字,专甲没有办法,就只好不再提那件事情了,暂且放在了一边。两个人呆在一起就只顾杀猪和喝酒,日子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过去了。
无名在专甲屠宰店里杀猪。也不知道到底杀了多少猪,没有人对那些具体的数字感兴趣。总之那些猪们一见到无名,就吓得毛发直立,浑身发抖。这是无名杀猪杀得多了,身上就有一股杀气,就像人吃多了大蒜一样,浑身上下会发出一股蒜臭味,据说外国人的狐臭就是这样来的。无名帮专甲杀猪,除了杀猪喝酒好像也就没其他事情了可干了。专甲的儿子专有倒整天跟在无名后面,形影不离,几乎成了他的影子。没事的时候无名就会教教专有武术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教他杀猪的技术。前面说过杀猪和杀人的技术其实也是相通的。因此无名教专有杀猪,其实也是在教他如何杀人。在得到无名的指点之后,专有杀猪的技术进步得很快,毫无疑问很快就超过了他的老子。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胜于蓝呀,说的大概就是这意思了。
日子就在猪们的嚎叫声中过去了。花开花落,季节更替,周而复始,不知不觉无名在屠宰店已经呆了一年多。时间长了之后,无名就更加感到有些无聊起来。这一段时间里,无名开始想念自己的母亲。遇到有人来买肉,他手里动着刀子剁肉,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寻找母亲的事情。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因为大家都知道刀子不长眼睛,一不留神就会剁在自己手上,一下就会把自己的手指废掉了。
无名经常就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向客人打听自己母亲的下落。只是无名对自己母亲其实没有任何印象,他不知道自己母亲的模样。她在他的心底里一片空白。所以他向别人描述起自己母亲的时候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叫别人怎么帮他呢。没有人可以帮助他,无名没有办法,说不清楚的时候就会冷不丁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残缺的玉佩来。他把玉佩抓在自己油腻腻的手上,然后小心翼翼地递给别人看。客人一般会抓过来,东看看,西看看,照例会把那东西还给他,然后就一律摇摇头,说:“什么东西?没见过,走了!”然后抓过割好的肉掉头就走开了。
这样的情景重复地在二千多年前的屠宰店里发生,甚至成了他屠肆生活的一部分,只有一次稍显得有些意外,这一次无名面对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是屠宰店斜对面粮店刁二鼎鼎有名的小女儿刁小倩。刁小倩在街市之中也是一个名人,容貌艳丽,活脱一个狐狸精,据说街市上就有许多男人都在谈论她,津津乐道,当然那些话题大都与她的身体或者说私生活有关。
前面说到这一天美艳无比的刁小倩来买肉。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的午后,阳光明晃晃地从天空中照下来,落在街市上和屋顶上,黄灿灿的,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这一天,刁小倩从外面走进来,她身上就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进到屠宰店里的时候金子般的光就突然不见了,她的身上开始散发出雪白雪白的光来。刁小倩肌肤似雪,柳叶眉,水蛇腰,活脱脱一个狐狸精。
刁小倩小姐来买肉,无名手里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照例把自己那个残缺的玉佩掏出来递给她看。那一天她向无名妩媚地笑了笑,伸出玉笋般的细手干净利落地从无名手中抓过那玉器,装模作样看了好一会儿,却并不着急把玉佩还给他,只对着他吃吃地笑。无名见了她的笑心里就暗暗吃惊,手中的屠刀转眼就走了位,一刀剁下来差点把自己的一只手指废掉了。刁小倩见状又大笑起来,抓过剁好的肉转身就跑掉了。
无名看着她风一般地跑出去,静静地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想起自己的玉佩仍抓在她手上的,暗叫一声不妙,立马就放下屠刀追了过去。这一天刁小倩跑得极快,像风一样快,从街道上跑过去,风吹起她的衣裳,裙裾飞扬,极是好看,眼看着她一眨眼的功夫就钻进了她自家的粮店里。
无名也几乎是踏着她的脚跟跑进了粮店里,进去后却发现里面静悄悄的空无一人。刁二和他的婆娘那天都不在家,店里面静悄悄的,连一个鬼影都没有。店门外虽然阳光仍很强烈,店里面光线却极暗,看不清楚。看到这情景无名心里就有些发慌。这时候从里屋里又传出来吃吃的笑声,一声一声,听声音应该是刁小倩发出的。无名惦记着自己的玉器,就硬着头皮往里屋走去。里面光线仍很暗淡,无名刚从日头下走进来的,眼睛一下子还没有适应过来,只隐约看见好像有一团白花花的影子立在屋子中央,待他走进去的时候,那吃吃的笑声就突然停止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时间,他的眼睛才适应了屋子里暗淡的光线,这时候他就看见了刁小倩几乎是光着身子,披头散发地立在屋子中央,肌肤雪白,发出雪白雪白的光,眼睛却直直地朝着他看,脸上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此时她脸上仍是红艳艳的,在黑暗里像花儿一样开放着,显得更加娇艳无比。无名见状,心里就更加有些慌了,眼睛不敢朝着她久看,拔腿就打算往外面跑,但是他转过身来一想,自己的玉器却仍在她身上的,她抢趟就没有了,就有些舍不得。他只好硬着头皮立住了。
他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没有回答他的话,甚至连身子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眼睛直直地瞪着他看,把他看得心里发毛。此时刁小倩穿着一件轻薄透明的白色长裙,身体的曲线毕露,乳白乳白的乳房在衣物之下若隐若现。
无名又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仍没说话,这时候她慢慢地转过身去,用自己的背朝着他。她又吃吃笑了几下。过了一会,她出人意料地说:“你把这玉佩从我手中抢过去,我就把它还给你罢!”
无名听了她的话就上前走了一步,刁小倩转过身来,她的乳房在他眼前跳动着,像两只可爱的小白鸽。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身体里就像脱水了一样,而自己的那半个玉佩此时就在她的手上。刁小倩把那玉佩拿在手上,甚至朝他扬了扬。
她挑衅说:“你不敢抢,是不是?”
无名说:“这是我的玉佩,我凭什么要抢呢?”
刁小倩说:“那好,这是我的房间,你为何要进来呢?”
无名听了脸红了一下,心想要不是你抢走了我的玉佩,我才不进来呢。他有点恼怒起来了。他想她凭什么要抢自己的玉佩呢。
刁小倩又挑衅说:“你不敢来抢,是因为你害怕,是不是?”
无名被她的话激怒了。他瞅准时机就向她手中的玉佩扑过去。刁小倩早有防备,一个转身无名扑了个空,差点摔倒在地上。刁小倩又笑起来了,在黑暗里吃吃地笑,像狐狸精一样地笑。无名站稳脚跟,又向刁小倩扑过去。这一次刁小倩刚想躲避,脚下却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转眼就摔在地上。无名见她摔在地上大吃了一惊,想收住自己的脚跟,但是却已经迟了,他生生压倒在她身上。刁小倩惊叫了一声,无名感觉就像是跌倒在一堆白花花软绵绵的棉花团上。无名突然压在她身体上,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不知往什么地方放,好像到处都是棉花团似的。两个人四目相对,瞬间都红了脸。
无名赶紧从她身上爬起来,慌忙中只说:“刁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刁小倩眼睛瞪着她,似怒非怒的样子。她说:“你说你不是故意的,那么究竟谁是故意的呢?”
到底谁是故意的?这是个问题。刁小倩从地上站了起来,鬓发和衣服微微有些凌乱。她低着头先是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她那天穿的衣服本来就很宽大,一拉一扯之间白白嫩嫩的胳膊和大半个精致的奶子就露了出来,充满着无尽的诱惑。此时她脸上和嘴唇仍是红红的,眼帘低垂,像微微喝醉了酒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比刚才更是楚楚动人了。无名看着她,心里像兔子一样怦怦地乱跳个不停。他只觉得心里好像有一股火在暗暗地涌动。但是他并没有过多的反应。他只是看着她,暂时被她的身体迷惑了。刁小倩见无名没什么反应,就红着脸慢慢靠了上来。她的美妙的身体靠了上来,无名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就往旁边闪。
刁小倩见了就低声笑笑说:“你闪什么呢?难道怕我吃了你不成?”
无名听了她的话,只有红着脸不作声。刁小倩见状半个身子就靠了上来。刁小倩依偎了上来,甚至已经靠在了他身上。他瞬间感觉到了她身体的热量,已经透过薄薄的衣物传了过来。这时候无名又感觉心里那股火直往上涌,自己好像要燃烧了一样。刁小倩慢慢转过身,背对着他,他就禁不住一把抱住了她。刁小倩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美丽的头颅慢慢仰起来。无名双手抱住她的腰,用口吻着她洁白的脖子。刁小倩把脖子仰起来,嘴唇微微张开着。无名就从她脖子吻过去。刁小倩也极力响应着他,以一种挺拔的姿态脖子往后面仰。此时刁小倩胸部挺拔着,一副很张扬的样子。无名的手自下而上,慢慢地向上滑行,向着她山峰般的双乳而去。而她的衣服瞬间轻轻飘飘地抖落下来,露出雪白雪白的身体来。她的两只乳头很小,像两只含苞未放的花蕾,鲜红鲜红的,很好看。
他的双手抚摸在她精致的乳房上。抓捏着她的奶子,甚至用劲地拨弄着她的乳头,动作显得有点粗暴。刁小倩转过身来,全部的身体面对着他。此时他看着她的身体,突然停止了动作。
无名看着她的身体,瞬间发了呆。刁小倩见他傻傻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很快就红了脸。她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停止下来。她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她盯着他,此时他的样子很是沮丧,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她娇羞地问:“你看什么呢?”
无名沮丧地说:“没什么?”
无名感觉自己沮丧透顶了。因为他在一个女人面前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女人。他觉得另一个女人好像就站在自己身边,死死盯着自己的脊梁骨一样。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他对跟前的女人说:“我要走了。”
刁小倩盯着他,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不喜欢自己。她静静等了一会,见他没有了举动,就慢慢地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她感到失望极了。她轻轻地说:“好吧,我把玉佩还给你吧。”说过她把那个玉佩掏出来,轻轻地放在他手上,此时她的神情和刚才不太一样,显得有点无奈和落寞。无名接过玉佩,转过身就要走开。这时候她又说话了,她幽幽地说:“你,难道真的不喜欢我吗?”
无名不知说什么好。他有点不安地说:“我不了解你,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
她似乎没有听到无名的话一样,又只顾自己说下去,她说:“是因为我的名声不好吗?”
无名说:“不,我只是不了解你!”
她大声地说:“他们都说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但是我的身体是清白的!”
她大笑起来。在她的笑声中,无名心烦意乱地走了出去。
从此之后,无名就再地不敢把自己玉器交给年轻的女人看。遇到刁小倩的时候,他也远远地避开,而刁小倩却再也没有到他的屠宰店里买过肉。这样一个美丽而妖异的女人,转眼就和无名擦肩而过了。
无名在专甲的屠宰店里干杀猪的营生,干的时间长了,他就真感到烦了。他时不时会从床低下抽出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或者手里捏着那半枚残缺的玉佩发好一阵子呆。有时候他口里会嘀咕些什么,有时候就什么屁话都没有,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一天专甲跑到他跟前来,研究了他好半天,就恍然大悟似的明白过来。他快乐地问无名是不是想睡女人了,如果是想睡女人,他可以叫自己的婆娘帮他说一个姑娘去,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水色就好着呢,虽说她名声不太好,但是女人水色好得很,这却是实实在在的,谁也瞒不了谁。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他就摇了摇头。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刁小倩无名那天是见过的,水色确实好,自己差点就和她入戏了。那天她对自己很有意思,只是自己辜负了她,他心里仍感到隐隐有些过意不去。
无名说:“大哥,咱们别提女人吧。”
专甲说:“为啥呢,兄弟?”
无名说:“不为啥!”
说过这话之后,无名就不说话了。无名开始想自己的心思了。无名想心思的时候沉默不语,不声不响像一个沉默的石头。专甲以为无名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二是他就又说:“兄弟,你不信我的话?刁二的女儿水色确实好着呢。隔壁杀猪的猪三和西街杀狗的狗二,一度为了刁二的女儿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两个人见面了就打架,今天你打破了我的头,明天我打断你的腿,谁都不肯让谁,你有这样的手艺,相貌也比猪三狗二他们好多了,男人能够得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了。”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就笑了,他真诚地说:“大哥,我不要女人。”
专甲看了看无名,就不解地问:“兄弟,你不要女人,那么你要什么呢?”
无名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是觉得郁闷。咱心里老不舒服,老是感觉心里像着了火一样。”
专甲听了一拍脑袋,惚然大悟似的说:“哦,我知道了,兄弟,你是想去杀人,你觉得杀猪他妈的不过瘾,你说是不是?”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也笑了,说:“大哥,不瞒你说,我有一天做梦,觉得自己怎么突然地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无名诚恳地说:“大哥,你说我怎么感觉自己突然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专甲听了大笑,就说:“我知道了,你认为自己是一把剑,所以你不想杀一辈子猪。你和我们这整个屠肆里的人不一样,你和狗二猪三他们也不一样,你不要女人,你要做他妈的大事业!”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半天没说话。至于杀猪和杀人的区别,他一时想不明白。他一辈子也未必想得明白。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老觉得郁闷。他也不知道自己梦里为何会变成一把剑。他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应该有一些变化。
【这和刘二同志某个时期的思想动态是如何的相似呀,那时候刘二同志在一张有点肮脏的大床上和女朋友打滚做爱,更多的时候他无所事事,感到很是郁闷,就躺在这张大床上胡思乱想,希望生活会有所改变。他想来想去,结果就开始写字,准备让自己做一个自由作家。】
专甲看无名不说话,自己又说:“兄弟,你有想法也是好事情呀,人一辈子就怕没想法,日子过着过着就成了他妈的猪的生活。咱们城里淹王的公子属,现在正在城里大招天下英雄,如果你想成就事业,尽可以去找他。只是到时候你做了大事业,不要忘了你还有个杀猪的大哥啊。”
专甲提到公子属,无名心里就动了一下。无名想起自己刚刚进入城市的那天晚上在妓院里红花就曾经告诉过自己,如果自己无处可去,就可以去找公子属。当时无名从妓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不想去找公子属。他从心底里不想成为别人的食客。他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现在他再次从专甲口中听到了公子属的名字,心里禁不住又动了一下。
他想,公子属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一个傍晚,夕阳染红了西天的时候,无名终于从床底下抽出了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这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和其他的青铜剑看起来很不一样。这是他在战场上得到的战利品,当然除了这把剑,还有敌人的十颗人头。十颗人头腐烂了,被他咚地一声丢进河里了,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这把黑不溜秋的剑。这一天在天黑暗之前,他到屋子里洗了洗手,把手上油腻都洗干净,再用水好好的擦了把脸,把脸上的肉渣渣都洗了下来。他从里屋里走出来,然后和专甲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向外面走去。
无名和专甲打招呼的时候,专甲手里正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剔骨刀,正在悄无声息的剔着骨头上的肉。他听了无名的话,木然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话。无名向他挥了挥手,他就咕噜了一句什么话。这话说得很拉巧,以至于无名根本就没有听清。
其实他说的是“都想要做大事业,那么谁来杀猪呢?”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人帮专甲解答这问题。咕噜完这一句话之后,专甲就钻进了自己的屋子里,外面的人就看不见他了。无名看着专甲进到屋子里后,转过身来就快步往外面走去。无名行走的速度极快,一会儿光景就走出好远。这时候专有却兔子一般从屋子里跑出来,像一把黑色的箭一样向无名的背后射过去。
他一边跑跑,一边喊:“无名大哥,你干什么去?你等等我呀!”
无名听见专有的喊声就停住了脚步。转眼之间专有就跑到了无名的跟前。
专有说:“大哥,你干什么去,我爸说你不想杀猪了,你想杀人了是不是?!”
无名听了就笑起来,他拍了拍专有的脑袋瓜子,说:“你才多大呢,知道什么啊?”
专有听了无名的话就急了,说:“你要能杀人,我也准行。”
无名听了,就说:“好,等你长大了,我们一起干大事业杀敌人去!”
说过之后,无名迈开步子,就快步离去了。专有静静地看着无名的背影,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悻悻离去了。
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必须提到一个叫江石的人了,不然故事就进不下去了。对于史官江石的描述,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们他曾经的身份是淹国的一个史官。
江石的父亲是楚国人,原来是楚国的官员。楚,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疆土辽阔,国力强盛,影响深远。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楚王要杀他们,就逃了出来。按照现在的标准来判断,江石他们显然是属于外来人口,是“三无人员”,好歹那时候城市刚刚出现不久,管理者还没有来得及对城市人口和非城市人口进行准确划分,因此他们逃奔到淹国的时候也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
几十年前他们从楚国逃出来的时候,江石还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当时他歪着脑袋问父亲:“父亲,咱们为什么要逃呢?”父亲当时没有说什么话,只说小孩子不要多问,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父亲的神色很是凝重,听到父亲的话小孩子江石就不敢再问了。
对于几十年前的那一场大逃亡,江石记忆中就会突然涌现想出那场漫无边际的雨。那一天他们坐在马车里,雨就一直下,白花花的水从天上掉下来,就像天已经塌下来了一样。当时和他们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他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史楚楚一家人。楚楚是他青梅竹马的朋友,她的父亲史无物和他的父亲江大成也是好朋友。他们在楚的时候都得罪了楚王,楚王要杀了他们,为了活命他们就决定逃跑。当时他们两家人从都城里慌里慌张逃出来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来不及带,只带了一些轻便的衣物什么的。两家人准备了几辆马车,大半夜里从都城里悄悄出发,一路上马不停蹄,一直向南狂奔。
逃亡的日子一点都不好玩呀,那时候正遇上江南的大雨天气,一路上大雨下个不停。大人们也整天愁眉苦脸的阴沉着脸,只有他们两个小孩子叽叽喳喳像鸟儿一样叫个不停。马车向不知名的地方一路向南狂奔,积雨的云层黑沉沉的,以极低的姿态飘浮着,就像在他们头顶上飘浮着一样,触手可及。
江石和史楚楚坐在同一辆马车上,看着车窗外的山峦景物向后面快速地掠过去。雨点不时从车窗外打进来,打在衣服上,打在脸上,湿漉漉的。他们两上小孩打闹着,争先恐后地想在彼此的脸上抹一把,把水抹干净,结果把脸抹得更加湿漉漉的。他们先是感到有趣极了,时间长了之后也没劲了,他们就问大人们究竟要到什么地方去,这样没日没夜地狂奔算什么事儿呢。但是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话,马车只是没日没夜地向南一路狂奔,然后越过几条大江大河,最终到达了一个叫淹的国家之后,他们认为安全了才停止下来。
他们就在这个叫淹的国家里落脚下来。
淹国不是自己的国家,这是江石很久之前就知道的。长大之后,江石就明白了当时父亲他们为什么要逃。因为别人要杀他们的头,如果不逃的话,自己的人头就会落地。还有什么比人头落地更可怕的事情呢?所以他们——要逃。他们到达淹国之后,就停止不前了。江石和史楚楚两个人的父亲在楚的时候都是在朝里做官的,学识极其渊博,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老淹王的重用。那时候淹国地处东南沿海,山林茂密,河道纵横,经济很不发达,在外人看来仍是蛮荒之地,现在有从文明国家的人逃到他们国家避难,他们正求之不得。
到了淹国之后,老淹王先是让江石的父亲江大成教太子读书。太子当时年纪尚小,不甚懂事,这太子长大后就是后来的小淹王了。那时候江石的父亲教太子读书认字,学习文化和做人的道理。有时候也把自己的儿子江石带进宫里去,陪太子一起读书,见见世面什么的,这是有点以权谋私的行为,好歹这小太子从小关在宫里面也无聊得很,现在有人与他相伴读书和玩耍,他正求之不得。因此,实事求是地讲,江石和现在的淹王是同窗关系,这一点不言自明。太子长大了做了国君之后,江大成年纪大了,眼睛花了不再教太子读书识字了,小淹王就让他做了一个太史令的官,也就是写写历史的官。
官是小官,并没有多少油水可捞,但是很清闲,生活好歹也有个着落。父亲死了之后,江石子承父业,理所当然地继承了父亲的工作。淹国史官江石的工作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负责管理宫里书简的制作。那些竹简、木简什么的制作好了之后,就存放在宫里专门的库房里,宫里什么时候要使用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取出来用。那时候竹简木简还是一种贵重的物品,一般人家里根本买不起。比如说江石他就买不起。他要使用的时候,就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因为是工作所需,这个时候不会有任何问题,他领用了多少,就专门有人造册登记。比如拿一捆画一个圆圈圈,拿两捆画两个圆圈圈。也不知道江石到底领用了多少,总之到了最后帐簿上都画满了圆圈圈,就像一个个眼睛,或者说像一个个鸡蛋一样。而更多的时候,是他自己经常要写一些杂七杂八的文章,比如记述一些私事,或者一些奇思妙想什么的。这些无疑都是些私活,这个时候他再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显然就不太合适。遇到这种情况他就到竹简制作的场所里去,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从堆得老高老高的一堆堆尚未完工的竹简木简中抽出几捆来,然后夹在自己腋下偷偷拿出来。按照宫里财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显然是以权谋私的行为。但是这档子事归根到底也是由他负责的,所以即使别人看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只当没看见。况且后来有一个先生说窃书不能算偷,以此推论洒石他偷偷拿几捆竹简出来就更不能算偷了。
江石工作的另一个方面,是把整个国家里发生的重要事情按时间顺序记录下来。他自己认为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人家未必这样看,这从国家给他享受的待遇中大体可以看出来。例如当时大一点的官,他们享受的待遇就是出入有车坐,天天有肉吃,还有国家专门分配的男女奴婢供享用,风光得很呀。而江石所有的俸禄是每个月到指定的地方去领取一石大米,五斤牛肉,外加一个帮他磨墨听他使唤的小斯。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史官可以享受的所有的待遇了。
江石经常这样想,这是什么鸟待遇呢!
但是想归想,他并没有更多的举动。他还是写他的书。给他使唤的小斯是个不明事理的少年,刚满十五岁。小斯就是小斯呀,腿脚和脑瓜儿都比他机灵了许多,江石根本管不着他。因此早上等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他早就兔子一样跑得没有影子了,只剩下书桌上一汪小斯早已磨好的墨水往外渗透出一股股墨香,映照着他脸黄肌瘦日渐苍老的面容。
小斯跑掉了之后,待他白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可以陪同他,他就只好一个人在城里的大街上转来转去,走到哪算哪,野狗一般四处乱窜。看到有意思的事情,他就会从裆下掏出一根狼毫大毛笔来。这是有点生猛的动作。这个动作的姿势是从裆下自下而上,看起来颇不雅观,如果不注意看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会误认为他冷不防从裆下掏出来一根毛茸茸的大阳物来一样。
这大狼毫其实就是他的阳物。
江石的阳物此时其实早已经没有了,他的裆下光秃秃的,只有这一根大狼毫。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他的阳物很久以前被淹王割掉了,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正是整天想着要放炮的时候。他正整天想放炮的时候,淹王就阉割了他的阳物,因此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也说明想放炮和能不能随心所欲地放炮并不是一回事,应该得到大家的重视。淹王阉割他阳物的原因极其简单,就是有一天他勾引了他极其宠爱的一个妃子,因此,他要割掉江石的阳物。按照淹王的说法是一个换一个,他割掉他的阳物并没有占他便宜的意思。问题是淹王有很多女人,而江石的阳物却只有一条,割掉就没有了,因此说到底还是很不划算。但是因为他是大王,他硬要割掉他的阳物他也没有办法。江石只是淹王手下的一个小小的史官呀,即使有一天大王心血来潮想要砍掉他的脑袋也会是如此简单,就像砍掉一个蚂蚁的脑袋那样简单。这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想到这一档子事情的时候,江石就有点伤感。他会想起许多事情。比如想起多年之前逃忙时的情景,比如自己青梅竹马的朋友楚楚。还有阉割掉他阳物的小淹王。但是想到最后他就不再想了,丢他妈了。
前面说过在江石很年轻的时候,他和淹王曾经是无话不说的哥们。他们在他父亲江大成的指导下一起读书识字做游戏什么的,他割掉江石的阳物之后,江石就逐渐疏远了他。当然,这是指精神上的疏远。淹王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他还得屁颠屁颠地跑到他跟前去,一笔一划地记录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然后再用绳子串起来,存放在专门的房间里保存起来。
当然淹王割掉他阳物的时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江石再犯不着生气什么的。家伙都已经没有了,这一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前面已经说到,遇到让江石激动的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把他的大狼毫从裆下自下而上地掏出来,这是很有趣的事情。这个时候他的样子有点像是上了岁数的老流氓,经常把一些小姑娘吓得妈呀妈呀地叫起来,然后落荒而逃。看到小姑娘们从自己身边跑开去,在洋洋得意中他就把那枝大狼毫尽力往口里伸,先在舌头上沾一些口水,弄湿,再顺时针翻转几下,逆时针翻转几下,然后再从口里抽将出来,就在烘干的竹片上涂画起来。
这个动作总的来说江石做起来极其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很成功。
那时候专门用来写字的竹片木片称为简。因为制作材料的不同分为竹简和木简。竹简的制作比我们想像的要复杂一些,首先得先把竹子削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在火上烘烤。烘烤的时候火不能太旺,太旺了容易过火。在火上烘烤的时候,竹子里面的水份就会慢慢渗出来,附着在竹片的表面上,就像人身上的汗珠珠一样。擦去竹片上的那些水珠珠,再用火慢慢烘干,就可以用来写字了。那时候竹片的长短也是不一样的,大都因材而异,但竹简的长度也并非都各不一样,一般说来有几种比较统一的尺寸,有一定的标准,例如长的一般是二尺八寸,短的通常就是八寸,再短的就很少见了。长的竹简一般用来记录正儿八经的历史,短的竹简一般用来记录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这一般说来也是有规定的。
作为一个不受别人重视的史官,注定了江石的工作不会太忙。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史实的重要性。因此,只有江石认为重要的事情他就记录下来,他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一般可以就此略过,很少有人会因为这类问题和他纠缠不清什么的。有时候江石也进到宫殿里去,去见证一些大事。这时候他的工具仍然是那支大狼毫和那些长度几乎千遍一律的竹简,不同的是他面对的那些人,都是些有权有势有身份的人。
面对这些人的时候,他一般很少说话。他让他们在说话,他只伸长自己的耳朵注意听,捕风捉影,不漏过一丝信息。他们说过之后他就把他们说的话都原封不动地记下来。有的时候他们也会说错话,人都会说错话,不管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总之等他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们就会朝江石使眼色,或者干脆就张开嘴露出一口大金牙对着他说:“这一句不要记,略过!”但是他还是会不声不响地如实记录下来。他知道有些人因此对自己很有意见,但是江石还是不怕。他怕什么呢?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在他们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之前。春秋时期掉脑袋的史官真不少呀,他们坚持真理不畏强权的精神鼓舞了江石,越发坚定了他要做一个好史官的决心。
但是,不管怎么说江石的工作还是太自由了,每个月他只需把自己记录下来的竹简用绳子串起来,这个时候这些竹简的称呼发生了改变,不再称“简”,改称成“策”了。把竹简串好之后,他就会叫人把这些“策”抬到淹王跟前,交给淹王看一看。这时候淹王会花上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对他最近记录下来的东西看一看,然后再把那些竹简一古脑地丢给他。
他通常会说:“啊哈,江石,快点把这些东西给我装起来!”听到这句话,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些竹简木简都一古怪地装进一个特制的大箱子里,然后叫人抬走,抬到一个专门用来存放史书的房间里,分门别类的进行保存,以期永远不朽。
对于江石记载的东西淹王很少发表意见,原因之一是他曾明确要求江石要如实记录社会生活中的大事件,不得随心所欲地增删史实,篡改是非。这是金口之言,江石一激动就相信了。虽然江石对淹王一度很有意见,有一肚子的意见,但是这句话却让他很受用,突然打动了他的心。这也是为什么淹王阉割了他的阳物之后他仍然为他做事的原因。他知道自己记下来的东西,就是后人所说的历史。而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这是他的工作,所以对他很重要。
二千多年前的一个傍晚,在太阳落山之前,史官江石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裆下吊着一根毛茸茸的大狼毫朝外面走去。这时候火红的太阳寂寞地挂在西边的城头上,点燃了天边的云彩。
前面说到史官江石在太阳落山之前就从自己的房子里走了出去,他是准备向淹国的二公子属进言的。这一天公子属的寓所门前刚好发生了一件事情,结果被他碰了个正着。他发现有人在公子属门前闹事。
事情还得从淹王的两个公子说起。前面已经提到过淹王有一个公子名叫属,按年龄排下来属是淹王的二公子。淹王还有一个公子名叫田,人们都称他公子田。公子田比属大三
岁,按照当时世袭制度的规定,理所当然地他就是淹国的太子了。
公子属自小喜欢安